土地审批用地 土地审批用地地价评估 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地价评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中标结果公示(哈密市自然资源局2025)
[政采云]2025年度哈密市伊州区土地审批用地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GYZB-HMTDSPYD2025
二、项目名称: 2025年度哈密市伊州区土地审批用地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牵头供应商:新疆源信地产评估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联合体:新疆源信地产评估事务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国信地源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新疆国信不动产咨询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玄武湖路555号万达中心903室
报价:1800000(元)
89.6
2
哈密市城乡空间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哈密地区哈密市光明路建设大厦六楼
报价:285000(元)
87.8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2025年度哈密市伊州区土地审批用地地价评估项目
2025年度哈密市伊州区土地审批用地地价评估项目
哈密市伊州区2025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地价评估项目依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14)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等相关文件资料确定。本次将2025年度哈密市伊州区行政区域内国有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地价评估纳入工作范围。
具体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具体由甲方根据项目情况确定。
具体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2
2025年度土地审批用地勘测定界项目
2025年度土地审批用地勘测定界项目
依据GB/T18314~2009《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CJJ73-97《全球定位系统(GPS)城市测量技术规程》;CJJ8-99《城市测量规范》;GB/T20257.1-2007《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简称《地形图图式》)等相关文件资料确定。认识用地范围内的权属情况、收集相关资料并协调相关人员和单位配合测绘工作人员到现场指界。
具体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具体由甲方根据项目情况确定。
具体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洋,蔺皖新,张蔷,胡萍,卢明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发改价格[2015]299号)执行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哈密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哈密市天山西路6号
联系方式:0902-23623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城北大道1299号乐天孵化园南区G12幢
联系方式:19945871993 176907955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正勇 宋兴娜
电 话:19945871993 17690795565
附件信息:
采购文件-2025年度哈密市伊州区土地审批用地项目(终稿).pdf465.6K
中小企业声明函81.4K
中小企业声明函81.5K
2025年度哈密市伊州区土地审批用地项目采购文件项目编号:GYZB-HMTDSPYD2025采购人:哈密市自然资源局采购机构: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6月目录第1章招标公告第2章投标人须知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采购文件1.3投标文件1.4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1.5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1.6投标纪律要求1.7询问、质疑和投诉1.8其他要求(实质性要求)第3章投标文件格式一、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二、投标函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四、商务技术偏离表五、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第4章采购需求第5章资格性审查第6章评标办法1.11总则1.12评标方法1.13评标程序1.14评标争议处理规则1.15评标细则及标准1.17废标1.18定标1.19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1.20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第7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1章招标公告2025年度哈密市伊州区土地审批用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5年度哈密市伊州区土地审批用地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7月11日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YZB-HMTDSPYD2025项目名称:2025年度哈密市伊州区土地审批用地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元):2100000最高限价(元):1800000;300000采购需求:标项一:2025年度哈密市伊州区土地审批用地地价评估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18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哈密市伊州区2025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地价评估项目依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14)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等相关文件资料确定。本次将2025年度哈密市伊州区行政区域内国有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地价评估纳入工作范围。标项二:2025年度土地审批用地勘测定界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300000第1页共75页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依据GB/T18314~2009《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CJJ73-97《全球定位系统(GPS)城市测量技术规程》;CJJ8-99《城市测量规范》;GB/T20257.1-2007《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简称《地形图图式》)等相关文件资料确定。认识用地范围内的权属情况、收集相关资料并协调相关人员和单位配合测绘工作人员到现场指界。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具体由甲方根据项目情况确定。本项目标项一接受联合体投标,标项二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一:具有省级及以上国土资源(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标项二:需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6月26日,全天24小时线上平台获取(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招标公告底部潜在供应第2页共75页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7月11日11: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开标时间:2025年7月11日11: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4.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第3页共75页(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4)供应商操作指南详见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办事指南—操作指南。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第4页共75页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哈密市自然资源局地址:哈密市伊州区天山西路6号联系方式:0902-236231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第5页共75页名称: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城北大道乐天孵化园南区G12幢联系方式:0991-484607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金正勇宋兴娜电话:1994587199317690795565第6页共75页第2章投标人须知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容1采购人:哈密市自然资源局地址:哈密市伊州区天山西路6号联系方式:0902-23623142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城北大道乐天孵化园南区G12幢业务联系人:宋兴娜电话:0991-4846293.176907955653合格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标项一:具有省级及以上国土资源(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标项二:需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4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5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标项一(是☑否□)标项二(是□否☑)6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10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210万元;标项一:预算金额人民币:180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180万元标项二:预算金额人民币:30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30万元7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转账□保单☑保函投标保证金数额:标项一3.6万元;标项二0.6万元。保证金收款人: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友好路支行账号:5120501001000036847注:1.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单位账户一次性汇入采购文件指定账号(以到账时间为准),缴纳保证金时须备注“项目名称及标项”。供应商须自行评估因异地、跨行、公休日等因素造成的保证金到账延迟风险,并承担相应责任。汇款成功后将汇款凭证放入投标文件中。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8现场踏勘描述:统一现场考察□自行踏勘☑9本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投标:(是☑否□)10投标有效期:90日历日11需自行上传的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份。(电子标)12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7月11日11:00(北京时间)13开标时间:2025年7月11日11: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投标客户端14评标方法:最低价评标法□综合评标法☑15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数量:316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是□否☑17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否(是、否)18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支付,收费标准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开放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执行。支付方:由中标人支付支付形式:对公转账支付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第9页共75页总则1.1.1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1.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和“甲方”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哈密市自然资源局。二、“投标人”系指在按照采购文件“招标公告”中第三条规定获取了采购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供应商。“乙方”是指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三、本采购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而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四、本采购文件各部分规定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五、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1.1.3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本采购文件“招标公告”第二条规定的条件;二、按照采购文件“招标公告”中第三条规定获取了采购文件。1.1.4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参加投标的全部费用。1.1.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第10页共75页1.2采购文件1.2.1采购文件的构成一、采购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采购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采购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公告;(二)投标人须知;(三)投标文件格式;(四)采购需求;(五)资格审查;(六)评标办法;(七)拟签订合同文本。二、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采购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1.2.2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澄清公告,同时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告知所有在系统中成功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通过账号或CA证书登录云平台查看)。三、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第11页共75页1.3投标文件1.3.1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1.3.2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3.3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3.4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5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一、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1.3.6投标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1.3.6.1商务技术投标文件(1)承诺函第12页共75页(2)投标函(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4)商务技术偏离表(5)商务技术文件(6)报价单(7)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3.6.2报价文件一、报价单;二、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1.3.7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人应按照采购文件第3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二、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3.8投标报价(实质性要求)一、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二、投标人每种货物及服务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三、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第13页共75页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以书面形式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确认,并加盖投标人(法定名称)电子签章,投标人逾时确认的,其投标无效。评标委员会不得未经要求投标人确认,直接将投标人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如因断电、断网、系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系统无法使用的,由投标人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进行澄清或者说明。1.3.9投标保证金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0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投标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或不作响应的,则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1.3.11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章、加密一、(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说明:1.采购文件中要求提供复印件证明材料的,包含提供原件的影印件或复印件。2.要求提供复印件的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二、投标文件制作详情: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先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人应按采购文件要求,通过“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2.(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人(法定名称)电子签章。3.投标人应使用本企业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4.采购文件有修改的,投标人须重新下载修改后的采购文件(修改后的采购文件在更正公告中下载),根据修改后的采购文件制作、撤回修改,并提交投标文件。第14页共75页5.使用“政府采购云平台”(含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请自行前往新疆CA服务点办理。投标人应及时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CA账号绑定,确保顺利参与电子投标。6.政府采购云平台所支持的CA证书及签章:新疆CA。7.CA技术支持:新疆CA:400-0281130;1.3.12投标文件的提交一、(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已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二、因采购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的,投标人按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澄清公告中修改的时间提交投标文件。三、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提交文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将无法提交。1.3.1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实质性要求)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补充、修改投标文件并签章、加密后重新提交。撤回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重新提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二、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补充、修改。1.3.14投标文件的撤回(实质性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1.3.15投标文件的解密(实质性要求)投标人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点击“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模第15页共75页块,找到对应项目,进入“开标大厅”,等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后,进行线上解密。除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断电、断网、系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系统无法使用外,投标人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1.4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1.4.1开标及开标程序一、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二、开标准备工作。投标人需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通过“开标大厅”参与不见面开标。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我的工作台—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开标大厅(找到对应项目)。提示:投标人未按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错过开标解密时间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三、解密投标文件。等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后,投标人进行线上解密。开启解密后,投标人应在30分钟内,使用加密该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在线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除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断电、断网、系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系统无法使用外,投标人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四、确认开标记录。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由“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展示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等唱标内容。如成功解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则只展示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五、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及时向第16页共75页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六、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断电、断网、系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不见面开标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开标活动中止或延迟,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进行开标活动。七、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交易活动无关的言论。1.4.2资格审查详见采购文件第5章。1.4.3评标详见采购文件第6章。1.4.4中标通知书一、中标通知书为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二、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1.5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1.5.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二、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一切与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关且经责任主体确认的资料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三、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1.5.2合同分包和转包(实质性要求)1.5.2.1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第17页共75页1.5.2.2合同转包一、严禁中标供应商将本项目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将本项目转给他人或者将本项目全部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的行为。二、中标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1.5.3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1.5.4合同公告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5.5合同备案采购人原则上在结果公告发布后30日内与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同时完成合同备案工作。1.5.6履行合同一、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1.5.7验收考核一、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第18页共75页相应的处理。二、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三、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四、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5.8资金支付采购人按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及采购合同的约定直接支付。1.6投标纪律要求1.6.1回避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如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或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或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等)及相关人员(包括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第19页共75页(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1.7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的规定办理。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对象(一)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评标细则及标准,和中标结果中关于资格审查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向采购人提出;(二)供应商对除上述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采购过程及中标结果(除资格审查)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四、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五、供应商可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或现场等方式向采购第20页共75页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书正本1份;(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七、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1.8其他要求(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服务符合现行的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行业标准。第21页共75页第3章投标文件格式1.9投标文件封面格式××××项目项目编号:GYZB-HMTDSPYD2025商务技术投标文件2025年6月第22页共75页1.10商务技术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目录(1)承诺函………………………………………(页码)(2)投标函………………………………………(页码)(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页码)(4)商务技术偏离表………………………………(页码)(5)商务技术文件………………………………(页码)(6)报价单………………………………………(页码)(7)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第23页共75页一、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第24页共75页二、投标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标项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承诺函(2)投标函(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4)商务技术偏离表(5)商务技术文件(6)报价单(7)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3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第25页共75页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反面: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年月日第26页共75页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供应商)的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我单位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投标,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供应商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章):身份证号码:详细通讯地址:电话:年月日第27页共75页四、商务技术偏离表序号采购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投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偏离说明12……投标人保证: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第28页共75页五、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按采购文件第6章评标办法提供资料。)第29页共75页六、报价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你方采购文件要求,我们,本投标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报价单的价格完成(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的实施。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服务期备注总报价(元)小写:大写:说明:1.投标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并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投标无效。2.符合采购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投标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第30页共75页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组织机构代码邮政编码委托代理人电子邮箱上年营业收入员工总人数固定电话营业执照注册号码注册地址发证机关发证日期营业范围(主营)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税务登记机关资质名称等级发证机关有效期备注备注:提供营业执照(未三证合一的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资格证明材料。第31页共75页类似项目业绩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单位名称项目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合同金额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实施时间项目内容说明说明:1.投标单位应结合评标办法提供,每个合同须单独附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否则专家在评审时将不予认可;2.项目内容请详细说明所承担的具体工作内容;投标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第32页共75页中小企业声明函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为“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即本项目或标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时,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拟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第33页共75页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第34页共75页七、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相应财政部门。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第35页共75页第4章采购需求项目名称:2025年度土地审批用地项目项目编号:GYZB-HMTDSPYD2025标项一工作要求一、工作范围哈密市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地价评估项目依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14)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等相关文件资料确定。本次将哈密市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地价评估纳入工作范围。二、工作任务内容包括2025年度哈密市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地价评估用地招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地价评估、协议出让(租赁)、原划拨用地办理出让、改变规划条件补缴出让金以及其他土地使用条件的地价评估。1、中标人将有资格为招标人提供哈密市服务期限内相关土地审批评估服务。2、中标人不得因业务量大小、难易程度、地域远近而拒绝招标人按相关规定委托的具体项目和工作内容。3、中标人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执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能满足招标人的服务需要。4、中标人应严格按照国家土地评估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完成招标人所委托的土地评估服务任务。5、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四、工作期限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本年度内完成。五、成果要求第36页共75页哈密市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地价评估项目的主要成果有:(一)文字成果《土地估价报告书》(二)成果格式文字类电子成果为Word格式,表格类电子成果为Excel格式,图形数据类电子成果为哈密市自然资源局认可的格式,图像类电子成果为jpg格式;标项二工作内容及要求:一、工作范围哈密市伊州区2025年度土地审批项目用地勘测定界项目依据GB/T18314~2009《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CJJ73‐97《全球定位系统(GPS)城市测量技术规程》;CJJ8‐99《城市测量规范》;GB/T20257.1‐2007《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简称《地形图图式》)等相关文件资料确定。本次将2025年度土地审批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勘测定界纳入工作范围。二、工作任务1.组织人员本公司接受委托后,项目负责人安排人员进行工作对接,约定工作的详尽时间、认识用地范围内的权属情况、收集相关资料并协调相关人员和单位配合测绘工作人员到现场指界。2.野外数据采集用全站仪或者RTK采集野外碎步点的坐标和高程进行现状地形测绘3.供应图件将野外采集的数据传输到电脑,通过专业成图软件如南方cass等进行展点和绘图,出具该项目的宗地图、用地图并提供电子坐标和第37页共75页编制哈密市伊州区2025年度土地审批项目的勘测定界报告书。三、工作期限要求1.中标人将有资格为招标人提供哈密市伊州区服务期限内土地审批涉及的用地勘测定界服务。2.中标人不得因业务量大小、难易程度、地域远近而拒绝招标人按相关规定委托的具体项目和工作内容。3.中标人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执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能满足招标人的服务需要。4.中标人应严格按照国家勘测定界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完成招标人所委托的勘测定界服务任务。5.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6.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本年度内完成。四、成果要求哈密市伊州区2025年度土地审批项目用地勘测定界项目的主要成果有:(一)文字成果2025年伊州区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书(二)成果格式文字类电子成果为Word格式,表格类电子成果为Excel格式,图形数据类电子成果为哈密市自然资源局伊州分局认可的格式,图像类电子成果为jpg格式;第38页共75页第5章资格性审查资格性审查由采购人组建的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并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资格性审查时因断电、断网、系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通过系统阅读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的,待系统恢复后继续审查。出现上述情况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各投标人。资格性审查标准见下表:序号审核项目供应商是否1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或副本;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国家企业公示信息系统(www.gsxt.gov.cn)查询诚信记录如有严重行政处罚信息、重大严重失信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开标前近3个月任意一月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的缴纳社保证明和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文件)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5提供针对本次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6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7标项一:需提供省级及以上国土资源(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标项二:提供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8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结论:是否通过评审(须填写通过或不通过)注:如有一项不合格,作废标处理。一、以上每一项结论均为“符合”的,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通过资格性审查;如有其中任意一项结论为“不符合”的,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如果资格审查小组认为投标人有任意一项不通过的,应在资格性审查报告中载明不通过的具体原因。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时被判定为无效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投标人(以短信、现场公示、电话、“政府采购云平台”等任一方式)。投标人如对资格审查结论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反馈意见。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告知资格审查小组。(说明:无论投标人是否收到通知或提供反馈意见,均不影响资格审查和评标工作,且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此将不承担任何的责任。投标人对资格审查结论有异议的,其反馈意见仅限于资格审查小组对资格审查结论的正确性进行复核,避免出现审查错误。)第40页共75页三、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3名,采购失败。第41页共75页第6章评标办法1.11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二、评标工作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在新疆政府采购网自行组建按3:1比例随机抽取。三、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四、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采购文件;(二)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根据需要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五)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六)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七)向采购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财政、监察等有关部门报告或举报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八)向采购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第42页共75页发现的违法行为。(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五、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六、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采购文件有明确约定的除外。七、评标委员会发现采购文件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事项,可提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解释说明。1.1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13评标程序1.13.1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由评标委员会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在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采购文件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按以下顺序审查):第43页共75页序号类别要求说明1报价投标报价的合理性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商务资信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详细的商务投标方案未提供商务投标方案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技术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详细的技术投标方案未提供技术投标方案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检查结果注:投标文件有不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作废标处理。出现偏差的标记“×”,没有出现偏差的标记“√”。一、以上每一项结论均为“符合”的,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一项结论为“不符合”的,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有任意一项不通过的,应在符合性审查报告中载明不通过的具体原因。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时被判定为无效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投标人(以短信、现场公示、电话、“政府采购云平台”等任一方式)。投标人如对评审结论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反馈意见。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前将收到的反馈意见及时告知评标委员会。(说明:无论投标人第44页共75页是否收到通知或提供反馈意见,均不影响评标委员会的评标工作,且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此将不承担任何的责任。投标人对评审结论有异议的,其反馈意见仅限于评标委员会对评审结论的正确性进行复核,避免出现评审错误。)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3名,本项目采购失败。1.13.2解释、澄清有关问题一、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采购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提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解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采购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解释事项如果涉及投标人权益的以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解释。二、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并给予投标人必要的反馈时间。投标人应当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澄清应当不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不实质性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影响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导致投标文件从不响应采购文件变为响应采购文件的条件。下列内容不得澄清:(一)投标人投标文件中不响应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指标和商务应答;(二)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证明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资格性、符合性规定要求的相关材料。(三)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材料因印刷、影印等不清晰而难以辨第45页共75页认的。四、投标文件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投标人澄清,按以下原则处理:(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二)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三)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评标委员会不得未经要求投标人确认,直接将投标人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五、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六、评标结束之前,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系统提示,及时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响应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要求,签章并确认提交成功。逾时回复将不能提交,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其损失由投标人承担。评标委员会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1.13.3比较与评价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细则及标准,对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第46页共75页1.13.4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报告签字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相关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确认。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集中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13.5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按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1至3名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1.13.6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政采云系统生成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第47页共75页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哈密市自然资源局)的(2025年度哈密市伊州区土地审批用地项目(标项一),标项一2025年度哈密市伊州区土地审批用地地价评估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项一2025年度哈密市伊州区土地审批用地地价评估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新疆源信地产评估事务有限责任公司),从业人员22人,营业收入为755.23万元,资产总额为856.8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标项一2025年度哈密市伊州区土地审批用地地价评估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新疆国信地源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5人,营业收入为167.94万元,资产总额为142.2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3.(标项一2025年度哈密市伊州区土地审批用地地价评估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新疆国信不动产咨询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从业人员25人,营业收入为712.87万元,资产总额为1043.44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新疆源信地产评估事务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5年6月30日中小企业声明函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为“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即本项目或标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时,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拟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哈密市自然资源局)的2025年度哈密市伊州区土地审批用地项目(标项二:2025年度土地审批用地勘测定界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5年度哈密市伊州区土地审批用地项目(标项二:2025年度土地审批用地勘测定界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哈密市城乡空间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从业人员61人,营业收入为772.2515万元,资产总额为1031.514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哈密市城乡空间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5年6月25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地审批用地 土地审批用地地价评估 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地价评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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