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林森林可持续经营中标结果公示(大冶市殷祖镇人民政府2025)



大冶市2025年省级集体林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420281202503000590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281-2025-00625
三、项目名称
大冶市2025年省级集体林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合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北省黄石市大冶市东风路街道新冶大道102号(恒泰花园)102-27室
中标(成交)金额:118.000000(万元)
最低评标价法:118.000000(万元)

服务类

名称:大冶市2025年省级集体林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2月底完成所有服务内容,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小组成员
王斯,柯梅英,刘炀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5-07-28
2、评审地点: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评标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标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
2、收费金额:1.6440(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预算: 128.4(万元) 2、中标(成交)通知书领取方式:请本项目中标人(成交供应商)登录供应商客户端自行下载并打印本项目的中标(成交)通知书。 3、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冶市殷祖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大冶市殷祖镇殷祖街
联系方式:186716378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正鑫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大冶市城北开发区七里界路19号金贸大厦2栋1501
联系方式:133399287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13339928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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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合同

大冶市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420281202503000590项目名称:大冶市2025年省级集体林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项目采购单位:大冶市殷祖镇人民政府正鑫建设有限公司2025年07月谈判文件目录第一章谈判邀请函·········01第二章谈判须知···················05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20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31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样本)·············33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5第一章谈判邀请函项目概况大冶市2025年省级集体林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供应商客户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420281202503000590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281-2025-006253、项目名称:大冶市2025年省级集体林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项目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5、采购预算(万元):128.4万元6、最高限价(如有):120万元7、采购需求:具体详见《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8、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2月底完成所有服务内容,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14、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无15、符合条件的联合体或者合同分包的大中型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无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供应商须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农、林、牧、渔业”对中小微企业划型的标准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近三年(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类似业绩。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07月23日至2025年07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供应商客户端3、方式:使用供应商客户端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是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注册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登录供应商客户端点击项目参与(未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点击项目参与的投标人将无法提交投标文件)。非注册供应商应办理注册手续,注册网站:https://czt.hubei.gov.cn/zchj/register。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提交地点:供应商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开标大厅中进行远程开启3、开标地点: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五、开启时间:2025年07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以上所称供应商客户端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客户端。2、本次公告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大冶政府网(招投标板块)发布,若开标时间、地点以及采购项目其它相关内容发生变更,其变更内容将同步发布变更公告,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信息。3、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书面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函记载为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大冶市殷祖镇人民政府地,址:大冶市殷祖镇殷祖街联系人:徐文明联系电话:1867163785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正鑫建设有限公司地,址:湖北省大冶市城北开发区七里界路19号金贸大厦2栋1501联系人:张工联系方式:1333992874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工电,话:13339928748第二章谈判须知谈判须知前附表项号类别内容1项目名称大冶市2025年省级集体林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项目2项目类型服务类3服务地点大冶市(采购人指定地点)4采购内容具体详见《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5付款方式项目完工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款的97%,剩余3%服务维护期满后一次性付清(以上级奖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7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2月底完成所有服务内容,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8供应商资质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一部分第二款“申请人的资格要求”9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算起)10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11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12谈判响应文件份数开标前,所有供应商均通过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按照操作提示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开标后,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提交纸质响应文件壹式肆份(正本壹份,副本叁份),成交供应商提交的纸质响应文件应当与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13供应商提出答疑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三个工作日。14答疑文件发布地点及截止时间地点: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三个工作日15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地点:通过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按照操作提示递交。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三个工作日16谈判地点、时间同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17多标段投标无18解密时间发出解密提示后30分钟内20第二轮报价时间发出第二轮报价提示后30分钟内2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供应商须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农、林、牧、渔业”对中小微企业划型的标准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22落实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政策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等政策。23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黄石市中心支行会黄石市财政局黄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黄银[2019]25号)》的文件精神,对于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在政府采购项目中标后登录黄石市政府采购信息共享平台,查询融资金融机构信息,并向意向金融机构提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申请。登陆网址:http://219.138.32.92:9999/index_hss?redirect=%2Fdashboard,用户名为联系人手机号,密码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录后就会自动跳转到中征供应商平台。24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标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谈判须知正文A:说明一、采购范围及适用法律本次采购适用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二、当事人定义1、采购人:大冶市殷祖镇人民政府。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正鑫建设有限公司。3、监管机构:大冶市政府采购办公室。4、谈判小组:依法组建的竞争性谈判小组。5、供应商:指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条件、向采购人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或其专业授权经销商。6、合格的供应商:经谈判小组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谈判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三、项目属性及定义1、货物: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1.1谈判文件中没有提及采购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1.2响应的货物应是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且是全新、原装正品,并能够按照合同规定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和有效期等履约。2、工程: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3、服务:除货物(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和工程(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以外的其它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采购人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4、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四、文件用语简称1、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简称“电子交易系统”。2、竞争性谈判文件简称“谈判文件”。3、响应性谈判文件简称“响应文件”。4、法定代表人简称“法人”。五、合格的供应商详见第一章“谈判邀请函”第二款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六、谈判费用的承担1、无论谈判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项目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标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B:谈判文件说明一、谈判文件的说明谈判文件是采购人用以阐明采购项目的内容及要求、谈判程序及办法、成交原则、主要合同条款和响应文件格式的文件。二、谈判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谈判邀请函;2、谈判须知;3、采购内容及要求;4、政府采购合同(样本);5、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6.资格后审证明文件。C: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对谈判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投标答疑”菜单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对谈判文件予以澄清。二、采购人对谈判文件的澄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通知发出的时间距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3个工作日,并且澄清的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递交截止时间。三、采购人可用补充文件的方式修正谈判文件,该补充文件将成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四、补充文件以公告形式在“电子交易系统”发布,视同所有参与谈判的供应商都收到了该补充文件。供应商应实时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上发出的澄清通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其自行承担。五、当谈判补充(答疑)文件内容相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六、采购过程中产生的修改或补充文件与原谈判文件一样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D:响应文件的制作一、原则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制作并递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准确,以确保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谈判资格将被取消。2、采购人拒绝接受电报、电话或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二、响应文件的组成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但不限于)(1)谈判书(2)报价一览表(3)法人身份证明(4)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5)拟派本项目成员情况表(6)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7)资格后审证明文件(8)谈判文件要求的其它材料、能展现企业能力、信誉及获表彰情况的其它文件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三、响应文件制作要求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谈判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2、响应文件应当对谈判文件有关项目负责人、履约期限、投标有效期、技术要求、服务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响应文件为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一份。4、响应文件文字:响应文件均以中文编辑,中文以外的文字应附以中文译文,中外文不符时以中文为准。5、响应文件计量单位:除在谈判文件的技术规格中有规定的之外,计量单位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6、响应文件必须由法人在规定处签字(签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及供应商公章电子印章具有同等效力。四、谈判报价1、报价包括供应商首次提交响应文件中的报价、谈判过程中的报价和最终报价。除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的报价均应以人民币作为货币单位。2、如果分项报价与单价不符的,则以单价为准;小写与大写不符的,以大写为准。3、报价是评标的重要依据之一,但不是评定成交的唯一标准。4、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需求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报出。报价中不得包含谈判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报价中也不得缺漏谈判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漏项部分的价格需由该供应商自行承担。5、对于谈判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6、供应商可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在合理范围内自主考虑报价,但不得高于预算金额、控制价及不得低于成本价,谈判后的报价(第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采购人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7、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过程中合理的时间内提供电子版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8、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注明免费的项目将被视为包含在报价中。9、成交供应商应负责本项目相关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五、谈判有效期1、在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六、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在谈判邀请函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2、供应商对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撤回的,在“电子交易系统”直接进行撤回操作。3、供应商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按规定撤回响应文件,再按响应文件制作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递交。E:响应文件的递交1、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见谈判须知前附表。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并提示。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采购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4、在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撤回和修改相关事项详见“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5、如果因供应商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迟到或遗失,过早启封或失密等情况,采购人概不负责。F:谈判一、谈判时间及地点详见第一章“谈判邀请函”中公示的谈判时间及地点。二、谈判小组的组成及工作要求1、谈判小组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组建。采购人委派一名代表参加谈判的,则外聘二名专家(技术、经济等方面)组成谈判小组;采购人不委派代表参加谈判的,则外聘三名专家(技术、经济等方面)组成谈判小组。外聘专家从湖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系统中随机抽取。2、谈判小组负责分析谈判文件、确定供应商名单、响应文件的评审、谈判、商务及技术服务评议,并编写评审报告,协助处理质疑、投诉等工作。三、谈判程序1、供应商必须按“电子交易系统”所规定流程参与开标并参加谈判过程。2、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规定对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质性响应的情况等。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告知响应文件所属供应商。3、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说明3.1谈判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以书面形式作出,由代理机构转换成电子文档发送给供应商确认回复。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人签字(签章)或者加盖公章以电子文档方式回复。3.3供应商可以对参加谈判项目的采购需求提出优化建议,并以电子文档方式提交谈判小组。4、第一轮谈判4.1谈判小组将按照随机抽签的顺序决定供应商的谈判顺序,并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4.2谈判小组对照谈判文件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分别就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进行谈判,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4.3谈判小组按谈判文件设定的方法和标准确定供应商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该供应商即为合格的供应商。4.4第一轮谈判后,合格的供应商超过叁家的,谈判小组可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及与供应商的谈判情况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并进行下一轮谈判,或直接进入最后报价。变动后的谈判文件至少有叁家供应商满足。4.5合格的供应商不足叁家的,本次谈判终止。5、谈判文件修正5.1谈判小组可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5.2谈判小组将谈判文件的修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谈判的供应商。5.3供应商根据第一轮谈判情况和谈判文件修改书面通知,对原响应文件进行修正,并将修正文件签字或盖公章后密封送交谈判小组。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谈判。修正文件与响应文件同具法律效应。5.4对无法详细描述需求,需要供应商提供设计或者解决方案的项目,谈判小组可以根据采购人对需求确认情况,进行多轮谈判,直至采购人代表最终确认需求为止。6、第二轮谈判6.1谈判小组就修正后的谈判文件与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6.2第二轮谈判结束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及变动后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超过或不足叁家的,按照上一轮谈判程序办理,以此类推。7、第二轮报价7.1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中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在谈判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应在谈判小组发出第二轮报价提示后30分钟内提交报价,第二轮报价即为最终报价。7.2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中不能详细描述和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通过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在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叁家以上合格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7.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政府采购预算或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叁家的,谈判活动终止。7.4最终报价在“电子交易系统”项目流程里点击“网上报价”进行,供应商须注意查看报价结束时间,在报价时间内及时进行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7.5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供应商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但必须提供书面情况说明文件的电子文档,由法人签字(签章)并加盖公章。未能提供书面情况说明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其首次报价将作为最终报价继续参与谈判活动。7.6本项目采购需求无变化时,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不得超过首次报价,否则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四、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谈判小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加密、盖章的;2、未标明项目履约期限或超过谈判文件规定的项目履约期限;3、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的;5、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有关资料或提交的资料存在虚假成份的。五、落实政府采购相关促进、支持政策1、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1.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供应商须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农、林、牧、渔业”对中小微企业划型的标准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1.2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设定的相关条件。1.4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否则在评审时不予认可;供应商若为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否则在评审时不予认可;供应商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否则在评审时不予认可。2、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2.1根据《******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规定,供应商响应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则该产品必须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供应商响应产品如属于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范围,对该项产品的价格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hzs.ndrc.gov.cn)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http://www.cqc.com.cn)为准。2.3上述政府采购政策优惠须经谈判小组评审后执行,未提供单独分项报价或证明资料不全的不给予价格扣除。同一项目包内的节能产品价格扣除只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强制类产品已作为投标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价格扣除。3、落实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3.1根据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文件规定。为积极推进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发挥政府采购的环境保护政策功能,应当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环保清单”)中的产品,对符合该文件规定的响应产品价格给予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2响应产品符合以上文件政策的须单独分项报价,须提供响应产品所在当期环保清单查询页面截图(包含企业名称、品牌、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http://www.ccgp.gov.cn/search/hbqdchaxun.htm)。3.3上述政府采购政策优惠须经谈判小组评审后执行,未提供单独分项报价或证明资料不全的不给予价格扣除。同时被认证为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以节能产品的价格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六、确定成交供应商1、谈判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价或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也可按事先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当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最低评审价时,谈判小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确定评审结果排序;评审价相同,且最终报价也相同的,谈判小组按技术优劣或投票确定评审结果排序。面向小微企业项目,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确定评审结果排序。2、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评审价最低(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按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3、成交候选供应商因特殊原因放弃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才可依据谈判小组评审结果次序依次递补。G)成交通知书及签订合同一、成交通知1、成交供应商被正式确定后,采购人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之一。3、成交结果公告公示期满后,成交供应商须在7日历天内领取《成交通知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二、签订合同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及时签订采购合同,最迟不得超过30日历天。2、谈判文件、响应文件、答疑及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谈判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不得订立背离谈判文件确定的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4、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6、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7、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H)质疑和投诉一、质疑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谈判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属于虚假、恶意质疑的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必要时予以网上公布。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人签字(签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授权人办理质疑事务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2.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4质疑事项的事实根据、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属于其他供应商响应文件未公开内容的,应当提供书面材料证明其合法来源);2.5必要的法律依据;2.6提起质疑的日期。3、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书面告知具体事项,供应商应当按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并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交。4、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4.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4.2对谈判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谈判程序环节结束之日;4.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形供应商未按本章规定的时限、内容及方式进行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三、投诉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且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I)相关注意事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3、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任何隶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4、开标及谈判时,供应商法人必须按谈判文件规定的开标方式进行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明,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各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的所有内容,不会出现因第三方提出侵权而引发法律及经济纠纷,不论何种情况下若发生此类情况,其相应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开标、评标期间,供应商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7、为了保证评标的公正性,除谈判外,评委不得与供应商交换意见。无论评标工作结束与否,参与评标的任何人不得私下向外透露评标中的任何情况。8、谈判小组不向被否决谈判资格的供应商解释否决原因,不退还其响应文件。9、供应商应本着公平竞争的原则参与谈判,不得用任何方式对其他供应商恶意攻击。10、供应商如有违反上述要求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无论评标结果如何,其谈判资格将被否决。11、成交供应商不能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履约,或在合同规定的履约期限内达不到验收标准的,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一、项目基本信息:(一)项目名称:大冶市2025年省级集体林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项目(二)预算金额:人民币128.4万元(三)最高限价:人民币120万元(四)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2月底完成所有服务内容,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五)建设目标:通过对中幼龄林的抚育培养,不断提高项目区森林质量,逐步建立稳定健康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增强森林供给、调节、服务、支持等多种功能,实现森林可持续经营。对项目区中幼林开展抚育采伐、补植、定株、修枝等森林经营。(六)服务规模:大冶市2025年省级集体林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项目总规模200公顷,其中殷祖镇北山村150.57公顷,继堂村49.43公顷。二、服务内容:大冶市2025年省级集体林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项目,本项目为二个森林经营类型组,按照作业设计要求完成相关服务内容。三、服务要求:1、目标树经营类型组林分平均达到10厘米以上,郁闭度大于或等于0.6,按目标树经营,标注目标树,采伐干扰木,共涉及14个小班,总面积50.17公顷。2、定株抚育经营类型组主要为天然幼林或生长较好,有培育前途的灌木林,林分平均胸径小于10厘米,林木之间竞争关系转化为相互排斥为主,目的树种不明确,需采取定株抚育。定株采伐类型组共涉及个10小班,总面积149.83公顷。3、全周期经营计划3.1森林建群阶段人工造林到郁闭前,天然林通过自然恢复和更新建立先锋群落阶段,林分平均胸径小于5公分,林龄小于10年。主要经营措施:幼抚和管护,包括补植、块状割灌割草,松土、施肥,防止有害生物危害和森林火灾。3.2竞争生长阶段(定株采伐类型组)林分平均胸径5-10公分,林龄10-20年,所有林木个体在互利互助的竞争关系下开始高生长而导致主林层高度快速增长的阶段,林分郁闭度逐步提高,林木个体差异不大,分化不明显,林下植被稀少。主要经营措施:补植补播:林分中出现大于100平方米的林隙、林窗、林中空地时,开展补植造林。疏伐:人工幼林郁闭度达到0.8以上,且高径比超过80的林分,开展疏伐,疏伐后郁闭度保持0.6以上。定株伐:多代萌生起源或天然更新密度较大的林分,开展定株伐(去萌),按2留1,或5留2的株数原则去除萌条或幼株,每亩保留80株左右生长好的萌条和幼树。去藤蔓:对于林中出现大量藤蔓影响林木生长的林分,应割除遮盖树冠或缠绕树干的藤蔓,自藤蔓下部0.5-1米进行截断。卫生伐出现倒伏木、濒死木、枯死木、病虫害木等时,伐除倒伏木、濒死木、枯死木、病虫害木。3.3质量选择阶段(目标树经营类型组)林分平均胸径10-20公分,林齡达到20-30年,林木之间竞争关系转化为相互排斥为主,林木高度和胸径差异较大,林木分化明显,生活力强的树木占据林冠的主林层并进入直径快速生长期,部分处于竞争劣势的林木开始死亡,典型耐荫建群树种出现大量天然更新。经营措施:选择和标注目标树,采伐干扰木。3.4近自然阶段林分平均胸径20公分以上,林齡大于30年,部分天然更新起源的耐荫树种林木快速生长并进入主林层,部分优势木(目标树)持续快速生长并达到目标胸径,林分呈现混交结构,森林蓄积量增长较快,这一阶段正是多功能近自然林业经营的基本森林状态。经营措施:选择和标记潜在目标树,采伐干扰木。3.5恒续林阶段森林中大量出现达到目标胸径的林木,主林层树种结构相对稳定,达到目标胸径的林木生长量开始下降,天然更新在部分林木收获或死亡所形成的林隙下大量出现。经营措施:采伐目标树,选择培育下一代目标树。4、目标树经营措施4.1目标树选择目标树是指具有高质量、高价值和优良遗传基因,适宜培育成大径材的树种,包括林分中优势木或亚优势木。目标树胸径应大于主林层平均胸径,主干6米以下无分叉,且树干通直、无机械损伤,树冠圆满、生长旺盛、无严重偏冠,无病虫害;优先选择乡土阔叶树种、珍贵树种。目标树在林分内分布应相对均匀,主林层可选目标树偏少时,可以在次林层有培育前途的林木中选择,次林层所选目标树要能够存活至轮伐期末。目标树平均间距一般控制在6.0米-8.0米之间,即每亩13至20株。当几株较好的林木呈群团状分布时,所选目标树的密度就可更高一些,只要这些目标树在将来的生长过程中不相互妨碍。4.2干扰木选择干扰木是指影响目标树生长的树木,一般位于目标树同冠层或上冠层。树冠与目标树相交或相切,并影响目标树生长的树木;树冠位于目标树冠层上,且影响天然更新的霸王树。乡土阔叶树种、珍稀树种和没有培育价值的树种同时成为干扰木时,优先选择没有培育价值的树种。4.3目标树、干扰木标记1)目标树标记:对选定的目标树,在树干离地面1.6米处,用红色油漆绕树干一周喷涂。在下坡根部离地面10厘米以内用红色油漆点状标记,目标树标记要鲜明,耐损毁,有利于保存。2)干扰木标记:对选定的干扰木、有病虫危害、断梢等劣质木,在树干离地面1.6米处,用红油漆以“×”标注。干扰木树干红油漆标注的方向,即是伐木倒向的方向。注意鸟窝树、珍稀树等有保留价值的树木不得作为干扰木标记,并在采伐时注意保护。3)其他林木:不标记,不采伐,暂时保留。经样园调查,项目区目标树经营共涉及14个小班,面积50.17公顷,目标树14230株,干扰木5971株,干扰木蓄积321.1立方米,平均采伐强度9.47%。4.4采伐1.采伐对象本项目抚育采伐对象为干扰木、劣质木,先标记,凭标记采伐。2.采伐强度根据项目区林分状况(林分郁闭度、分布、干扰木数量)、项目建设要求综合确定,项目总采伐株数5971株,采伐总蓄积321.1立方米。采伐后郁闭度大于或等于0.6,按蓄积计算总强度9.47%。3.采伐时间2025年8-11月4.经营间隔期按照高频率、低强度原则,本项目经营间隔期为5年。4.5采伐工艺1.选定树木伐倒方向伐木前应认真观察被伐木树冠形状、树干是否腐朽、倾斜、弯曲、周围幼树及目标树分布,风向和风力,判断树木的自然倒向,正确选定树木倒向避开目标树、珍贵树木、鸟窝树及幼树,最好与采伐木运输方向成30-45度角。2.伐木伐木应采用留弦借向、锯下口以及锯楔和支杆方法,控制采伐木倒向。伐木时要降低伐根,先锯下口,后锯上口,下口抽片,上口留弦挂耳。3.打枝打枝应紧贴树干表面砍(锯)掉全部树枝,不留楂和深陷、劈裂,直径5cm处去梢。4.集材、运材本项目采伐木涉及各农户,从作业区至简易公路,采用人力集材,人工搬运到简易公路,再使用农用车运输至各农户材场,集材及运材由林木所有人负责。4.6采伐注意事项1、只伐除已标记的干扰木、劣质木和影响林木生长的藤蔓,保留目标树和其他林木。2、严格控制被伐木倒向,保护目标树、珍稀树、一般林木和天然更新苗木。3、降低伐根,伐根尽可能矮,一般不超过15厘米。4、保留有鸟巢、动物巢穴的树木;适量保留林间枯木,为野生动物提供良好栖息和捕食环境。5、林缘1-2排树木内的干扰木不采伐,以减少风灾雪灾危害。6、采伐必须凭采伐证施工。5、定株抚育经营措施5.1定株原则定株树干通直、有培育前途、无机械损伤,树冠圆满、生长旺盛、无严重偏冠,无病虫害的目的树种;优先选择乡土阔叶树种、珍贵树种作为目的树种。5.2定株数量均匀分布,株行距2-4米,每亩定株80株。5.3块状割除藤灌草割除定株植株周边1米范围内藤灌草,按2留1,或5留2的株数原则去除萌条或进行定株伐,保留生长好的萌条和幼树。5.4采伐干扰木采伐定株植株多余萌条及周边1米范围内其他非目的树种幼株,1米范围外,定株植株周边与其他植株树冠交叉或重叠时,伐除其他干扰植株。5.5修枝为防止目的树种下部枝条与萌条一样竞争,修剪定株植株下部枝条,修枝高度为树高的1/3,最高不超过1.5米。6、补植对项目区内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上的林窗、林隙和林中空地全部进行补植,补植后无幼树林窗、林隙和林中空地面积不大于100平方米。6.1补植树种选择根据项目区立地条件、栽培历史、经营目的和树种生物学特性,选择枫香为本项目补植树种。6.2种苗规格容器苗,苗龄2年,要求良种壮苗、苗木通直、茎尖充分木质化,无机械损伤、无枯梢、无病虫害一级苗。6.3补植穴规格补植前,10-11月挖补植穴,挖穴规格30×30×30cm,表、心土分开堆放。6.4补植密度补植区域内株行距为:3-5米,见缝补苗,不规则排列,按林窗、林隙、林中空地面积,平均每亩40株。6.5补植时间2025年11月下旬—12月上旬。6.6补植项目区共补植2000株,补植前将表土回填栽植穴10cm左右,带土球苗栽植,选择枝冠最佳面为主要欣赏方向,一次性妥善放到树穴,苗木根茎部略低于穴面,勿强拉硬扯造成土球破损。土球入坑定位安放稳当后,应尽量将包装材料全部解开取出,即使不能全部取出也要尽量松绑,以免影响新根再生。回填土时必须随填随夯实,但不得夯砸土球。最后用原来的底土或客土填平土坑,高于地面5—10cm。7、配套设施7.1作业道项目区农村公路较发达,施工小班均在农村公路附近,采伐木可利用农村公路运输,不需另行设计集材道。项目施工区域灌草茂密,且项目一般为块状施工,施工人员进出施工区极为不方便,需要建设施工道路。设计作业道路宽1米,平缓区只需清除灌草,坡度较大时,整成踏步,方便人员行走即可。作业道路起始点、走向、长度视各施工作业区具体位置,施工先后顺序,由施工人员现场确定,边开展项目施工作业,边延伸作业道路。平均按每亩15元定额建设作业道路长度和作业道路施工预算。7.2标志牌1.设置位置及数量本项目共设计2块标识牌,其中一块设置于北山村水库堤三叉路口,另一块设置于继堂村21号图班下部三叉路口。2.标识牌规格及要求材料要求:底板、支撑立柱均为铝合金。颜色:标识标牌颜色为白底,文字颜色为黑色。尺寸:标识标牌宽800mm,长1600mm。3.标识牌制作要求标题:大冶市2025年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项目,左侧:项目区示意图。右侧:正文,项目概况。正文项目概况:项目区面积3000亩,主要措施:目标树经营面积753亩,采伐干扰木5971株,采伐强度7.92%,定株抚育经营2247亩,补植枫香2000株。8、成效监测8.1监测目的通过在项目实施地块设置固定监测样地,定期监测实施前和实施后树木的生长量,幼树的生长状况、天然更新幼苗变化情况,并通过数据分析比对进行成效监测,为森林可持续经营提供科学依据,进一步指导森林经营实践工作。8.2样地设置样地选择原则:具有代表性、典型性,不跨越河流、道路等,并尽量远离林缘。根据样地选择原则,每个经营类型组设置2组20×30米样地(设置中心桩和角桩),每组样地包含1个施工作业样地,1个对照样地,对照样地不施工,纯补植补播经营类型组不设置,本项目共设置3组6个样地。8.3样地监测8.3.1上层木、幼树、幼苗划分固定监测样地施工前全部进行初始数据调查,将样地内林木分为上层木(胸径≧5厘米)、幼树(胸径<5厘米,地径≧1厘米)和幼苗(地径<1厘米)。8.3.2上层木调查测定样方内每株胸径≥5厘米的样木位置,在米格图上进行标注。在样木胸高处(1.3米),用油漆(或其他绯红色油漆)画一圆圈,油漆上缘为1.3米即胸高测量点,用围尺测量胸径,单位为厘米,保留一位小数。在样木1.4米处标记永久树号。如果样地有坡度,测量胸径时,以上坡为准。用测高仪或伸缩鱼竿测量树高,单位为米,保留一位小数。8.3.3幼树、幼苗调查在每个样地中,设置3个5×5米小样方并进行调查。调查时主要记载幼树、幼苗树种名、数量及高度。并在50x50格图上做好位置标注(每格表示0.1×0.1米),填写记录表。8.3.4监测期限每年监测一次。9、资料归档样方施工完毕后,做好施工记录,对上层木、幼树、幼苗受损进行调查,现场做好记载,并对监测样地的图、表、照等相关资料收纳归档交项目单位管理。四、采购需求执行的相关标准、规范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序号名称标号或文号1森林抚育规程GB/T157812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3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GB/T264244森林采伐作业规程LY/T16465湖北省森林抚育技术规范DB42/T18026湖北省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标准DB42/T6097省林业局关于加强森林可持续经营管理工作的通知鄂林资[2024]90号8湖北省森林可持续经营技术指南(试行)五、人员设备要求供应商须在中标后自行配备能满足服务要求的人员队伍和用具设施设备,确保在合同履行期内完成所有服务内容,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为相关作业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供应商需对上述人员设备要求的全部内容作出响应承诺,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六、其他要求1、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质量要求:本项目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进行作业。供应商在作业过程中如果质量不符合相关要求和有关规定的,成交供应商必须立即执行采购人提出的停工或返工等整改要求,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确保通过相关部门验收。3、安全要求:中标供应商应充分知晓项目服务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全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4、报价说明:供应商报价应是项目范围内全部内容的价格体现,包含人工费、物资采购费、用具设施设备购置使用费、利润、税金等以及可能发生的其他一切费用。需承诺中标后此费用不再做任何调整。①供应商应对报价的准确性负责,任何漏报、错报或恶意竞标等均是供应商的风险。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合同履行期间人工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等其他因素,并计入报价。如有缺失,视为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为此项目支付任何费用。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合同执行期间要求予以价格调整。②对本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含在总报价中。③结算时须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税务发票,供应商须考虑由此产生的费用,并计入总报价中,采购人不予另行支付。④服务费项目执行期间,不因国家收费标准调整、市场行情变化而调整。5、付款方式:项目完工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款的97%,剩余3%服务维护期满后一次性付清(以上级奖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6、服务维护期:1年。7、验收方式:合同履行完成后须按采购人的要求依法组织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供应商应当全力配合采购人做好项目验收。供应商应将建设实施文档汇集成册交付采购人,只有文档齐全方予以组织验收。8、保密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非经合同双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从对方收集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项目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提供给任何第三方。本次采购运用数据和采购成果涉密,成果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提供给第三方或运用在其他地方。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供应商应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以确保只有为本项目实施有关而合理需要该等保密信息的人员和顾问才能接触到从另一方获得的保密信息。供应商有责任确保其所有人员和顾问遵守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并将此等人员和顾问的人数限制在最小范围内。9、安全责任:供应商在项目实施或服务过程中做好安全防控措施,发生的人员安全、产品质量事故,或因供应商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等责任事故均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10、供应商可根据项目情况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的技术规格要求以及签署合同所涉及的现场的资料。与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的投标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1、供应商应组建专门团队进行服务。项目实施过程中若遇重大事项,须及时报告采购人及相关主管部门,经同意后方可实施。供应商实施服务项目的组织准备、交通、食宿及办公用品等设备及其费用,由供应商自理。12、工农关系承诺:涉及到服务地点范围内的工农关系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并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协调处理但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费用及责任。七、违约责任1、若成交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和配套货物不符合合同及采购文件(合同)要求的质量、服务标准或履约过程中有违约行为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并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保留追究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责任的权力;2、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发现成交供应商虚假应标的,可终止合同,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供应商需对上述违约责任的全部内容作出响应承诺,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除以上技术服务要求外,所购服务均应满足国家法律规定、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标准。招标文件中未明确的事项,可在合同中完善,如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冲突,从其规定。本项目履行过程中,有关内容如与国家、省、市、县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劳动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3、其他未尽事宜,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以下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一、评审方法采购人则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评审价最低(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按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二、评审步骤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检查谈判小组依据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的评审标准,对照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响应文件,不进入下一轮评议。2.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谈判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价或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也可按事先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当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最低评审价时,谈判小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确定评审结果排序;评审价相同,且最终报价也相同的,谈判小组按技术优劣或投票确定评审结果排序。面向小微企业项目,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确定评审结果排序。三、评审标准资格性审查表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农、林、牧、渔业”对中小微企业划型的标准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提供银行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帐户信息。3)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3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按照附件格式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照附件格式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按照附件格式提交《未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声明函》。(2)按照附件格式提交《未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服务的声明函》。(3)按照附件格式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6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近三年(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类似业绩。符合性审查表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与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所属供应商名称一致。2响应文件签字盖章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谈判文件要求在规定处签字盖章。3投标报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报价(如有)未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价(即最高限价)。4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满足谈判文件要求。5响应文件格式、内容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实质性内容齐全、关键字迹清晰可辨。6其它要求响应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中的其它要求。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样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此合同书仅作为签订正式合同时的参考,正式合同书应包括本参考格式之内容。合同书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签订日期:签订合同地点:本合同由(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乙方以总金额,万元人民币(用大写数字书写)向甲方提供如下服务(货物):经双方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文执行:1.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2.甲方保证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金额,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3.乙方保证全部按合同条款规定的内容和实施周期向甲方提供合格的服务(货物),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4.合同文件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4.1谈判文件(编号:);4.2乙方成交的响应文件(副本);4.3合同书;4.4合同条款;4.5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成交通知书;4.6在商洽本合同时,双方澄清、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5.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相一致。6.服务(货物)及质量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货物)及质量详见谈判文件的要求及乙方响应文件中的承诺。7.付款方式本合同的付款条件在谈判文件中有明确规定。8.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人民币9.实施时间和地点本合同中服务(货物)的实施时间、地点在谈判文件中有明确规定。10.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11.合同的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执壹份备案,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档案室壹份存档。份,乙方执份,大冶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甲方:乙方: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人(签字):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人(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封面:大冶市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盖章)年月日格式(参考)说明: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由各供应商根据参考格式要求自行编写。内容详尽、易于理解和审查。具体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按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中第三款评审标准的“资格性审查表”要求的内容提供。说明:1、上述材料提供不实的,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给予处罚。2、所有证明材料须是原件的扫描件或影印件并加盖公章(加盖公章要求以谈判须知的要求为准),要求清晰易于辨认,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第二部分报价文件由各供应商根据参考格式要求自行编写。内容详尽、易于理解和评审。具体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报价一览表(附件七);2.分项报价表(附件八)(如有);第三部分谈判书由各供应商根据参考格式要求自行编写。内容详尽、易于理解和审查。具体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谈判书(附件六);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九);3.供应商的资格声明(附件十)。第四部分商务文件由各供应商根据参考格式要求自行编写。内容详尽、易于理解和评审并富有建设性的商务方案在评标时具有优势。具体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附件十一);2.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表(附件十二);3.谈判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第五部分技术部分由各供应商根据参考格式要求自行编写。内容详尽、易于理解和评审并富有建设性的技术、服务方案在评标时具有优势。具体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所投服务(工程)介绍,项目服务(施工)方案;2.谈判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说明:响应文件技术、服务文件的编制原则,一是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说明、资料、表格以证明所投货物(工程或服务)是否响应谈判文件要求;二是充分体现所投货物(工程或服务)对于该项目的响应程度和优势。附件一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大冶市殷祖镇人民政府:(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二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大冶市殷祖镇人民政府:(供应商名称)参加贵单位组织的大冶市2025年省级集体林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项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郑重声明如下: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足够数量的设施设备;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足够数量的技术人员;3.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三未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声明函大冶市殷祖镇人民政府:(供应商名称)参加贵单位组织的大冶市2025年省级集体林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项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郑重声明如下:1.未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它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四未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服务的声明函大冶市殷祖镇人民政府:(供应商名称)参加贵单位组织的大冶市2025年省级集体林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项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郑重声明如下:1.未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2.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五诚信投标承诺书大冶市殷祖镇人民政府: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手机:,固定电话: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诚实守信的招投标交易环境,我在此慎重作出如下承诺:1、我单位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合法、有效的;2、我单位不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及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3、我单位不向采购人、谈判小组成员及相关人员行贿,牟取成交;4、我单位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其他弄虚作假的方式参与投标、骗取成交;5、我单位不出借资质,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挂靠,不扰乱招投标市场秩序;6、我单位不在投标中哄抬价格或恶意压价;7、我单位不在招投标活动中虚假投诉;8、我单位在成交后不转包和非法分包;9、我单位在成交合同履行中不违背合同实质性条款;10、我单位在招投标活动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诚实守信。本单位如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大冶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的处罚。同意记不良行为记录,并上网公示,并愿意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六谈判书正鑫建设有限公司:依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采购的谈判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全称)提交下述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2.价格文件;3.谈判书;4.商务文件;5.技术文件。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1)应提交和交付的服务(工程)投标总价为详见“投标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含明细)总报价;2)按谈判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已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包括(修正或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对此无异议;4)投标有效期为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共,个日历天;5)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6)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供应商: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开户银行:帐号/行号:附件七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投标总报价大写小写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履约期限付款方式备注说明:1.所有价格均用费率表示,单位为元。2.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二章“谈判须知”“D:响应文件的制作”“四、谈判报价”的要求进行报价。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八分项报价表(如有)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服务名称单位数量服务内容单价分项合计123456...说明:1.所有价格均用费率表示,单位为元。2.本表合计价格应与《报价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一致。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年,月,日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大冶市2025年省级集体林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工程/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大治市2025年省级集体林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农、林、牧、渔业行业:承接企业为湖北合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58人,营业收入为5523.24万元,资产总额为6242.38万元(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相责任。企业名程(盖章:港北合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月25日服淑园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集体林森林可持续经营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