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自费口腔门诊治疗服务 口腔医疗服务 口腔门诊治疗服务中标结果公示(福建省厦门监狱2025)
福建省厦门监狱2025年-2027年自费口腔门诊治疗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FJRZ-TP-2025036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厦门监狱2025年-2027年自费口腔门诊治疗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厦门同安慧琴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厦门市同安区祥桥一里131-109号
成交下浮率:61.22%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厦门同安慧琴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福建省厦门监狱2025年-2027年自费口腔门诊治疗服务采购项目
福建省厦门监狱监内,厦门市同安区朝洋路815号,具体详见谈判文件及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完全满足采购人监管安全及其他管理规定的需要,对治疗服务所规定其他要求的安排等,具体详见谈判文件及响应文件。
服务周期两年(服务未达两年,但结算金额已达100万元时,合同自动终止);每周来监开展口腔医疗服务1-2次,每次服务不少于半个工作日即4个小时及以上。同时提供预约口腔诊疗服务。前述服务次数为预计,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供应商依据采购人的通知提供服务。
供应商应科学合理制定治疗方案及治疗周期,确保所有治疗项目在合同有效期内完成等,具体详见谈判文件及响应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 健、庄宝玲、庄乙刚(业主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本项目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不作为合同执行价格,只作为获取按实结算的下浮率依据,不作为实际结算的合同金额,实际合同签订金额为预算金额100万元,因此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100万元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成交供应商收取。费率标准:50万元(含)以下的按1%收取;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0.9%收取。2.代理服务费在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3.缴纳代理费账户信息:开户名:福建融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中亭街支行;账号:643922267。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950000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各供应商的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2.成交供应商服务费转账完可至我司领取成交通知书和开服务费发票。开票信息发送至邮箱:fjrz1226@163.com。
3.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不作为合同执行价格,评审时的报价只作为获取按实结算的下浮率依据,不作为实际结算的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预算金额(1000000元)。
4.未成交的供应商可至我司领取其本供应商的落标通知书(排序告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福建省厦门监狱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朝洋路815号
联系人:庄警官
联系电话:0592-3604740
2.代理机构:福建融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柳桥巷10号陆庄庭苑4#楼13层北区
联系人:林瑞芳、林艳梅、郑应辉、吕钟华
联系电话:0591-28661017/222989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瑞芳、林艳梅、郑应辉、吕钟华
电 话:0591-28661017/22298911
十、信息公告指定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网址:https://ygcg.fjcqjy.com/;
(2)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3)福建融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网址:
※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发布的为准。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pdf
出售稿--福建省厦门监狱2025年-2027年自费口腔门诊治疗服务采购项目.pdf
福建融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28日
附件3-4-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致:(福建省厦门监狱、福建融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代表:邱明辉(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厦门同安慧琴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7月20日※注意:“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第17页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名称:福建省厦门监狱2025年-2027年自费口腔门诊治疗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JRZ-TP-2025036采购人:福建省厦门监狱代理机构:福建融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5年06月第1页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福建省厦门监狱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福建省厦门监狱2025年-2027年自费口腔门诊治疗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融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1.项目名称:福建省厦门监狱2025年-2027年自费口腔门诊治疗服务采购项目2.项目编号:FJRZ-TP-20250363.采购内容及要求: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00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000000.00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10000.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1口腔门诊治疗服务2.001000000年其他未列明行业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4.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4.2特定条件:采购包:1: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须具有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其单位公章。4.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采购包1:不接受※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5.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25年07月16日]至[2025年07月2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地点:福建融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柳桥巷10号陆庄庭苑4#楼13层北区)。6.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采购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7.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方式:第2页7.1现场获取:直接至我司办理的,须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至我司填写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7.2邮件形式:将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fjrz1226@163.com)。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谈判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未办理报名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次响应谈判。8.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应于[2025年07月24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融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厦门市湖里区后坑社区前社318号企鸣财富中心C栋505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9.谈判时间:[2025年07月24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10.谈判地点:福建融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厦门市湖里区后坑社区前社318号企鸣财富中心C栋505室)。11.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与本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质疑的内容须提供事实依据,否则不予接收。12.采购人:福建省厦门监狱地址: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朝洋路815号邮编:361199联系人:庄警官联系电话:0592-360474013.代理机构:福建融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柳桥巷10号陆庄庭苑4#楼13层北区邮编:350001联系人:林瑞芳、林艳梅、郑应辉、吕钟华联系电话:0591-28661017/22298911附1:提交谈判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银行账户开户名称:福建融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中亭街支行银行账号:643922267特别提示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谈判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第3页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须知第1节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表1)一、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1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是对竞争性谈判须知的补充和细化,二者如有矛盾,以前附表中的要求和规定为准条款号编列内容第二章、第2节3.2.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谈判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采购包1: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谈判响应声明详见声明函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3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4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5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第4页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9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10联合体协议(若有)①采购文件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10联合体协议(若有)谈判文件第五章对法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已有详细规定和要求,供应商按照第五章要求提供。确因国家政府采购新政策规定或项目特点不能适用的或者需要补充增加的,则在特定资格条件中提出具体要求,但不得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特定资格条件:采购包1:10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0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须具有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其单位公章。(3)谈判保证金※备注说明①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谈判文件第五章提供。②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2第二章、第2节3.2.2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详见第一章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4.33第二章、第2节9.1响应文件有效期: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4第二章、第2节10.3.1谈判保证金退还的其它要求:无5第二章、第2节11.1响应文件的份数:(1)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电子文本1份。正、副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必须用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封面须加盖公章及骑缝章(或每页加盖公章);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电子文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2)电子文本1份;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要求:word格式1份,正本的纸质响应文件签字、盖章后完整扫描保存为PDF格式1份,电子响应文件内容应与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致,不一致的以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为准。电子响应文件用U盘或光盘保存,提交后概不退还。※注意:供应商未按(1)(2)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将导致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第二章、第2节14.4谈判过程中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无7第二章、第2节22.2信息公告指定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1)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网址:https://ygcg.fjcqjy.com/;(2)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3)福建融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网址:www.fjrzzb.com。※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发布的7第二章、第2节22.2为准。8第二章、第2节23.1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福建省厦门监狱纪检监察室。9第二章、第2节26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新增内容:(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本项目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不作为合同执行价格,只作为获取按实结算的下浮率依据,不作为实际结算的合同金额,实际合同签订金额为预算金额100万元,因此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100万元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成交供应商收取。费率标准:50万元(含)以下的按1%收取;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0.9%收取。2.代理服务费在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3.缴纳代理费账户信息:开户名:福建融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中亭街支行;账号:643922267。(2)其他:2.1质疑受理的其它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质疑人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二(多)次质疑不予受理。2.2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1)接收质疑函原件的方式:现场方式;(2)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办公室;(3)接收质疑函的联系电话:0591-28661017;(4)接收质疑函的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柳桥巷10号陆庄庭苑4#楼13层北区福建融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关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1)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若谈判小组按照上述规定修正,则相应供应商应予接受且修正后的报价对其起约束作用。若供应商不接受修正或未按照谈判小组的要求提交修正后的报价确认意见,则视为该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其符合性检查不合格。2.4本项目按照评审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10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采购包1:不组织11第二章、第2节18.1合同签订时限: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12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中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表述,仅出于表述参照政府采购程序过程的目的。在适用法律上不受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限制,遵从本采购文件有关规定。专项附件:评定成交的标准和方法第7页一、谈判小组1.1采购人根据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谈判小组。1.2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两部分共3人组成,其中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审专家2人,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竞争性谈判小组应当由5人或以上单数组成。1.3谈判小组负责具体谈判和评审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1.3.1评审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1.3.2评审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1.3.3评审的依据是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谈判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1.3.4谈判小组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确定成交供应商。1.3.5评审应遵守下列评审纪律:(1)评审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对外发布。(2)对采购人或供应商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3)不得收受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供应商。若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4)全体谈判小组成员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进行评审,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5)评审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确定成交供应商后要服从评审报告。※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二、谈判程序2.1谈判程序按照谈判文件第二章第2节“竞争性谈判须知”第14条“谈判程序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2.2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第8页(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项目,则此文本框中用于填写推荐数量和投票细则等内容,由采购人根据谈判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编制和明确规定)2.3只有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均合格且按规定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才能参加评定成交的最后价格排序和成交候选人推荐。三、最低评标价法和成交候选人推荐3.1谈判小组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评审,并推荐成交候选人。如果谈判项目有多个采购包,则按相应采购包分别进行,具体评审的标准和方法如下:3.1.1根据财政部及福建省财政厅等有关政府采购文件规定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价格扣除规则如下:无采购包1:最低评标价法响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响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其他:无※除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情形外,不能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任何调整。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列规则顺序如下:a.按照评审价(即价格扣除后的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b.评审价相同的并列。c.其他:无3.1.2合格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按照上文3.1.1款规定的价格扣除规则计算后,得出的价格称为最后报价评审价。3.1.3谈判小组将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评审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属于《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情形,则可以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2名成交候选人。如果成交候选人出现并列相同的最低评审价,则按照以下方式和顺序进行处理:3.1.3.1谈判文件可以约定出现并列最低评审价情形时的优先顺序规则,具体规则为:无3.1.3.2谈判文件未约定优先顺序规则时,则由谈判小组中的采购人代表从并列最低评审价名单中自行选择确定优先顺序。3.1.3.3采购人代表放弃自行选择确定权利的,则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优先顺序。四、评审报告4.1谈判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编写评审报告并提交给采购人。4.2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2)评审日期和地点,谈判小组成员名单;(3)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等;(4)提出的成交候选人的名单及理由。第9页4.3评审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五、其他规定5.1其他规定5.1.1评审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供应商或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5.1.2评审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5.1.3若供应商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审事务,影响谈判小组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响应无效且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或通过保函进行索赔。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5.1.4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需要加以详细说明的其他谈判程序规定、要求等内容:无第2节竞争性谈判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适用于谈判文件载明项目的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2.定义及要求:2.1“采购标的”指谈判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服务、工程。2.2“采购人”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买方、或业主方、或甲方,具体见谈判文件第一章;“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开展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的代理机构,具体见谈判文件第一章。2.3“潜在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第一章规定进行获取文件,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响应谈判的供应商。2.4“供应商”指按照谈判文件第一章规定进行获取文件,且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只有适合自然人参与和承接的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才可以是自然人。2.5“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法人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2.6“供应商代表”指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的单位负责人或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即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合格的供应商:3.1一般规定3.1.1供应商除了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外,还应遵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第10页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3.1.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其他采购活动。3.1.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有责任检查自身情况,在响应文件中对是否违反以上一般规定做出如实声明,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3.2特别规定3.2.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1项。3.2.2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2项。若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除了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3.2.2.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谈判文件规定。3.2.2.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谈判。3.2.2.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2.2.4项目如涉及资质要求,该部分工作内容应由联合体中符合该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承担,联合体协议及签订的采购合同应符合这一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2.2.5联合体一方放弃成交的,视为联合体整体放弃成交,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3.2.2.6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而供应商为联合体的,或者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但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条规定的,其报价无效。3.2.3若接受联合体形式,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若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则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参与竞争性谈判费用:4.1除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与参加竞争性谈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二、竞争性谈判文件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第11页5.1竞争性谈判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第一章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须知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5.2除上述内容以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在采购过程期间对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均构成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具有约束力。6.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补充或修改: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补充或者修改,澄清、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6.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若采购人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补充或修改等)作为谈判文件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更正公告作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的书面形式,潜在供应商务必随时关注谈判文件中载明的指定媒体,以免遗漏。三、响应文件编制7.应标要求7.1供应商可按照采购包号,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载明的全部或部分采购包进行响应。对于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响应时,对同一个采购包内所有的采购内容和要求必须进行完整响应,否则其相应采购包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7.2供应商代表在同一个合同项下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响应谈判,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7.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和要求,按谈判文件的规定提供响应文件,并对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承诺和声明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负责。7.4除非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字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7.5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第12页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7.6除非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承诺的报价应以人民币进行报价,合同实施结算时亦以人民币支付;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首次响应文件的组成:8.1首次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8.1.1谈判响应声明8.1.2首次报价一览表(含详细报价书)8.1.3资格证明文件8.1.4谈判保证金凭证8.1.5技术和商务偏离表8.1.6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8.1.7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9.响应文件有效期:9.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3项,响应文件承诺的有效期不得少于谈判文件载明的有效期,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9.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且其谈判保证金可以退还,但其供应商资格将被取消。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及谈判承诺,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谈判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规定在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0.谈判保证金:10.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谈判文件若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则由联合体中的牵头方负责提交谈判保证金,其提交的谈判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0.1.1供应商以汇款形式缴纳谈判保证金的,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谈判文件载明的谈判保证金账户提交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应于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谈判文件载明的谈判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谈判保证金未提交。10.1.2其他形式:无10.2谈判保证金为响应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谈判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谈判活动免受供应商的违约或失信行为而引起的风险。未按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10.3谈判保证金退还:第13页10.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比如: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组织谈判采购,成交的供应商未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已签订合同证明材料,造成谈判保证金退还时间延误的结果,由成交的供应商自行承担和谅解等)。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关于谈判保证金退还的其它要求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4项。10.3.2质疑或投诉涉及的供应商,若其谈判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且没有发生法律法规或者谈判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情形,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给予及时退还。10.4如果供应商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其谈判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或通过保函进行索赔:10.4.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0.4.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0.4.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0.4.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0.4.5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后要求退出谈判的;10.4.6供应商假借以他人名义参加谈判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10.4.7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上述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情况不能抵偿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供应商还要承担赔偿责任。11.纸质响应文件基本编制要求:11.1供应商须编制由本须知规定组成的响应文件正副本份数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5项。响应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响应文件封面上应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11.2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谈判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其响应文件中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11.3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11.4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货物、服务或工程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技术和商务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对拟提供的货物、服务或工程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描述。12.纸质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识、签署和提交第14页12.1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文件密封包装提交,并在外封套上标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单位名称以及“于,之前(指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响应文件”的字样;采用邮寄方式提交响应文件的,其外包装上也必须按前文要求做好标识内容和字样,且供应商还应当主动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邮件收递情况。由于供应商未按照要求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密封、标识、邮寄确认等,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包括拒收、误放、遗漏或提前拆封等情形),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结果,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12.2供应商应当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首次响应文件密封送达谈判文件规定的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首次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将不予接收。12.3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申请要求,应当以原件书面形式并由供应商代表签署(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谈判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方可生效,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将视为无效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不接受供应商口头、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提交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2.4供应商在谈判过程中根据谈判小组要求,提交的有关澄清、说明、补充、更正响应文件以及最后报价响应文件等资料,均应由供应商代表签署(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谈判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2.5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情形外,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四、竞争性谈判13.评审和谈判基本准则13.1对所有供应商的评审和谈判,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13.2谈判及评审过程将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谈判小组将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程序和评定成交标准进行评审和谈判,并推荐成交候选人。14.谈判程序以及评定成交标准14.1采购人将根据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将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标准等内容对供应商进行评审、谈判。第15页14.2在进入谈判阶段之前,谈判小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以及其他响应文件是否对谈判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进行审查。如果供应商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不合格,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谈判小组否决,按无效处理,不进入谈判阶段,谈判小组将告知有关供应商。14.2.1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谈判小组将否决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采购包1:序号符合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情形1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2情形2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规定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或供应商代表未获得有效授权的;3情形3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4情形4响应文件有效期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5情形5响应内容与谈判采购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者减少成交供应商合同项下的义务;(由于谈判项目本身特点,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除外);6情形6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的;7情形7不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比如:报价超过了谈判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谈判小组决定供应商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14.2.2其他情形采购包1:技术符合性情形明细技术符合性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有任意一项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均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商务符合性情形明细商务符合性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三、商务条件”中有任意一项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均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价格符合性:情形明细其他情形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最后报价,使得其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商品或其他情形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一般为1个小时)内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可以做无效响应文件和无效报价处理。其他情形未按谈判文件要求进行报价。14.3谈判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响应文件资格审查、实质响应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14.4只有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能进入谈判阶段。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谈判过程中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谈判过程中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6项。14.5合格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提交补充响应文件(首次响应文件中已经提交过的如资格证明文件等资料,不用重新提供),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谈判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4.6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14.7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具体推荐数量和投票细则等内容按照“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中专项附件:“评定成交的标准和方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14.8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最后报价,使得其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商品或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可以做无效响应文件和无效报价处理。第17页14.9谈判小组将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属于《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情形,则可以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2名成交候选人。如果成交候选人出现并列相同的最低评审价,则相应处理方式按照“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中专项附件:“评定成交的标准和方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14.10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和资料将给予保密,但不退回(有关证件或证照的原件除外)。五、合同授予参考文本15.授予合同的准则:15.1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合同将授予响应文件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能够圆满地履行合同,且被谈判小组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15.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15.3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最低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绝对保证。16.确定成交供应商:16.1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16.2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评审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评审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17.成交通知:17.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采购公告发布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将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17.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不可抗力因素或政策原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未成交供应商对成交结果公告如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成交结果公告刊登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有关质疑、投诉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财政部规章等法律文件规定执行。18.签订合同:第18页18.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详见须知前附表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采购人如果对签订合同的时间期限、地点有特别要求的,可以在成交通知书中进一步明确,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成交通知书的规定和要求,及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8.2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有关澄清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18.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竞争性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六、询问、质疑与投诉19.询问19.1潜在供应商或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20.质疑20.1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效内提出,并符合下列条件:20.1.1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0.1.2质疑人应提交质疑函原件。20.1.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适合自然人参加谈判的政府采购项目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人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登记证件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2)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3)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4)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至少包括: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事实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违法违规,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等证明材料;备注: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应当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第19页(5)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和法律依据,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希望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采购活动、修改谈判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成交结果无效、废标、重新采购等,质疑人提出质疑请求还应当对相应的法律依据进行说明。(6)提出质疑的日期以及质疑人代表联系方式,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20.2对不符合前文第20.1条规定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20.2.1超过质疑时效提交的或者质疑人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书面告知质疑人其质疑不成立的原因和理由。20.2.2质疑函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效内重新提交质疑函原件。质疑人拒不修改或补充的,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质疑答复期内书面告知对方质疑不成立的原因和理由。20.2.3质疑人修改、补充质疑函超过质疑时效提交的按20.2.1款处理。供应商提交质疑函时,要认真阅读本章第20条关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免内容或资料不齐,需要修改补充而延误时间。20.3对符合前文第20.1条规定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21.投诉21.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谈判文件中载明的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1.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七、有关信息公告和监督部门22.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媒体22.1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公告、更正公告(若有)、谈判文件、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成交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谈判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潜在供应商或供应商务必随时关注,以免遗漏。22.2信息公告指定媒体: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7项。23.监督管理部门23.1谈判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部门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8项。八、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4.履约保证金第20页24.1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需要,确定是否要求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形式、金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24.2谈判文件要求在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果成交供应商无故拖延或者拒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则视为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该成交供应商将承担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25.其他新增内容:25.1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新增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9项。25.2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其他包装需求详见采购文件具体规定。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包装要求的条款。第21页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1.本项目为福建省厦门监狱2025年-2027年自费口腔门诊治疗服务采购项目。2.预算金额:100万元,服务周期两年(服务未达两年,但结算金额已达100万元时,合同自动终止)。3.本项目报价采用统一下浮率报价,未按照下述要求进行报价的,均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报价要求:3.1下浮率与报价:本项目按统一的“下浮率”进行报价(所有产品的下浮率须一致,下浮率“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10.00%,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开标一览表部分注明下浮率)。3.2计算公式如下:报价总价=采购预算金额×(1-下浮率)。例: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000000元,下浮率为10.00%,则报价为1000000×(1-10.00%)=900000元。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00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无效。3.3本项目供应商的报价不作为合同执行价格,评审时的报价只作为获取按实结算的下浮率依据,不作为实际结算的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预算金额。若合同期内采购预算达到上限采购人有权追加的采购包预算,但不得超过合同采购包预算10%。供应商应充分知晓因此带来的经营风险并自行承担风险。4.若合同期满或在合同期内采购总金额达到本项目预算金额,则本合同自动终止(即视为服务期限届满);该金额包括成交供应商履行本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必须充分考虑完成本服务项目内容及相关服务可能产生的所有费用,采购人除成交费用外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一)最高限价单价本项目治疗项目最高限价单价以厦门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的厦医保(2019)25号文件附件“厦门市医疗机构服务价格项目及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表”中的一级及一级以下医疗机构收费标准为准。(二)服务要求1.为采购人单位提供服务的诊疗医生,须具有口腔科执业医师资格的男性医师。每次进入监区开展诊疗服务,供应商须配备一名及以上具有口腔科执业医师资格的男性医生,并提供符合国家规定及消毒标准的专业耗材。(须提供口腔医学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口腔医学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规定,应从其规定。第22页2.鉴于采购人单位的特殊性质,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在厦门市区域内设有固定的口腔科诊疗经营场所,并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视为无效响应。3.供应商需与患者单独签订治疗合同书或知情同意书。在为采购人提供服务过程中,若发生任何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安全事故,均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视为无效响应。4.供应商应完全满足采购人监管安全及其他管理规定的需要,对治疗服务所规定其他要求的安排。5.采购人为供应商工作人员办理进入采购人监区所需的各种手续。6.供应商每周应安排一至二次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诊疗服务,同时提供预约口腔诊疗服务(一般做拔牙、补牙、根管治疗、活动牙、牙套等),不做洁牙、种植牙等非急需处理的牙齿问题;前述服务次数为预计,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供应商依据采购人的通知提供服务。如有特殊情况要求供应商进行诊疗服务,服务不受法定节假日限制,若采购人诊疗需求,需要提供加班服务的,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完成服务,加班费用包含在报价内,采购人不另行支付。7.采购人仅提供就医场所、常规口服药及一台牙科诊疗椅设备;其余耗材配件、相关的诊疗设备由供应商自备,供应商开具的医嘱需由本院审核后方可执行。8.供应商须在采购人单位至少配备一台及以上(含1台)诊疗设备,且所配置的设备具有钻、磨、切、修整、抛光等基本功能,并能进行牙周、牙槽、牙龈等手术。采购人仅提供场地及对所提供的设备进行必要的保管。9.对患者的诊疗过程中应做到耐心细致、认真负责、态度和蔼。10.供应商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守口腔科操作规范,若造成的人身意外伤害、医疗差错、纠纷以及事故等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解除合同。11.供应商不得将采购人的技术资料、病历文件和其他技术信息透露给第三方,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2.供应商应科学合理制定治疗方案及治疗周期,确保所有治疗项目在合同有效期内完成。合同期内无法完成的治疗项目,不得开展。若合同期满后,已从采购人患者账户扣款但治疗未完成,采购人将从供应商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项返还患者;若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抵扣,成交供应商应自收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0日内缴纳不足部分。13.供应商在诊疗服务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的患者推销包括但不限于各种牙膏、牙具、特殊药品等产品。如因治疗产生的必要药品,须经患者本人同意,并获得采购人单位医生审核批准后,患者方可从供应商处自费购买。14.质量保证条款:鉴于采购人单位实际条件限制,目前暂不开展洁牙、种植牙等非急需处理牙齿问题的服务。除洁牙、种植牙等非急需处理的牙齿问题外,每次治疗项目完成后,供应商须提供一年的牙科服务质量保证期。若相关规定的质量保证期超过一年,则按规定标准执第23页行。在质量保证期内,如因供应商原因导致牙科项目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须无条件提供复诊、维护服务或退款。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注:“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全部内容均为“以‘★’标示的内容”,即“均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三、商务条件序号参数性质类型要求1交付时间服务周期两年(服务未达两年,但结算金额已达100万元时,合同自动终止);每周来监开展口腔医疗服务1-2次,每次服务不少于半个工作日即4个小时及以上。同时提供预约口腔诊疗服务。前述服务次数为预计,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供应商依据采购人的通知提供服务。2交付地点福建省厦门监狱监内,厦门市同安区朝洋路815号。3交付条件所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省及行业有关标准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4是否邀请供应商验收否5履约验收方式1.期次1,说明: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采购合同及其附件等组织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6合同支付方式成交供应商的诊疗费用按供应商的下浮率进行结算(结算单价=最高限价单价*(1-下浮率),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结清。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提交的相应治疗发票核对无误按实结算,经双方对账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结清前一个月的服务款。采购人财务另有要求的,按采购人财务要求实施。7履约保证金缴纳,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说明:成交供应商需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现金、支票、汇票、本票或银行无条件支付保函(保函的有效期覆盖服务期内)等形式向采购人缴交,该履约保证金于协议履行完毕且无未了结事宜,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书面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成交供应商。如成交供应7履约保证金商未按合同有关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其他商务要求:8.保密要求8.1成交供应商及所有涉及参与项目工作人员均应对在项目履行过程中知悉的采购单位秘密、采购人提供的文件资料以及其他尚未公开的有关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8.2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将项目内容、文件资料和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人或用于本项目以外的其他目的。8.3保密条款不因合同届满或解除而失效。9.违约责任9.1成交供应商须遵守监狱规章制度,不得私自与服刑人员接触、传递违规违禁物品,不得违规携带与口腔诊疗无关物品进监,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不予退还其履约保证金;造成不良后果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9.2由于采购人单位工作的特殊性,成交供应商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所知悉的采购人有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对与完成工作无关的任意第三方透漏,不得在互联网上进行公开,该保密义务不受所约定的服务期内的限制而持续有效,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不予退还其履约保证金;造成不良后果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9.3采购人提前一个星期通知成交供应商上门服务安排,成交供应商须按计划要求做好安排,未按要求响应的,每次扣款人民币1000元,合作期限内超过3次(不含)未按要求响应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不予退还其履约保证金。10.不可抗力:10.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10.2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注:本条款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地震、台风、洪水、水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控制)的事件。11.知识产权:第25页11.1成交供应商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成交供应商还应保证采购人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采购人无关,成交供应商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则成交供应商应赔偿该损失。11.2若成交供应商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采购人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12.廉政条款: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有以任何形式行贿采购人工作人员的行为,若发现并被核查属实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供应商的礼金及吃请等,如有违反廉政纪律等行为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3.仲裁、诉讼条款因采购或与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1)向(采购人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3.其他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景弘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监狱管理局及其下属单位自行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内。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注:“三、商务条件”的全部内容均为“以“★”标示的内容”,即“均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四、其他事项1.本谈判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第26页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编制说明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结合谈判文件第三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如果双方使用谈判文件第四章已有规定的条款及格式,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谈判文件第四章未作规定的条款及格式,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3.本章节所附的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为参考文本,如果因为项目实际特点不能适用,则可由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阶段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参考文本合同编号:采购合同(服务类)编制说明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结合采购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采购文件已有约定的,双方均不得对约定进行变更或调整;采购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3.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4.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甲方: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根据项目编号为___________的__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一、合同组成部分1.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1.2采购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第27页1.3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4其他文件或材料:二、合同标的三、价格形式及合同价款3.1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合同单价为:人民币(大写)元(¥________元)。固定总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元(¥________元)。其他方式。3.2合同价款包含范围3.3其他需说明的事项:四、合同标的及服务范围、地点和时间4.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4.2服务范围:_____________4.3服务地点:_____________4.4服务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五、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和要求5.1服务工作量的计量方式:_____________5.2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5.3技术保障、服务人员组成、所涉及的货物的质量标准:(1)服务技术保障:_____________(2)服务人员组成:_____________(3)服务设备及物资投入及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5.4服务质量标准及要求:5.4.1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5.4.2若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侵权或假冒伪劣品,则乙方成交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5.4.3其他要求:六、服务履约验收或考核甲方按照采购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和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按次组织对乙方所提供服务进行验收,或定期进行服务考核,并根据验收或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用。具体如下:七、甲方的权利与义务7.1甲方委派___________为联系人,联系方式___________,负责与乙方联系。如甲方联系人发生变更,甲方应书面告知乙方。7.2甲方应为乙方开展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以及对内对外沟通和配合协助。7.3甲方应于___________之前提供服务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第28页7.4甲方应对委托服务事项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并对乙方开展服务过程中需采购人确认事项及时予以确认。甲方根据乙方服务成果提出的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乙方及其委派人员的过错造成由甲方自行承担。7.5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及相关费用。7.6其他八、乙方的权利与义务8.1乙方委派___________为联系人,联系方式___________,负责与甲方联系。如乙方联系人发生变更,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8.2乙方应国家法律法规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响应要求-福建}}等要求开展{{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开展服务-福建}}服务;8.3乙方及其所委派服务人员应按标准或协议约定方式出具服务成果,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法律责任;8.4乙方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或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密。除非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另有规定,或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8.5乙方对服务业务应当单独建档,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并对服务过程使用和暂存甲方的文件、材料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8.6服务工作结束后,乙方将根据情况对甲方服务相关的管理制度及其他事项等提出改进意见。8.7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8.8其他九、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十、履约保证金□有,□无。具体如下:(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填写)。10.1乙方向甲方缴纳人民币/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10.2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支票/汇票/电汇/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0.3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前有效,合同履行完毕后一次性结清退还。十一、合同期限十二、保密条款12.1对于在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12.2其他十三、违约责任13.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乙方提供合格服务的,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所拒收合同总价________的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其他违约情形13.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履行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约定日期________仍不能交付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第29页(2)乙方所履行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愿意整改但逾期履行的,按乙方逾期履行处理。乙方拒绝整改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甲方可以解除采购合同,并对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同时,乙方须按以下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其他违约情形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本条款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基于上述情况,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五、解决争议的方法15.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5.2若协商解决不成,双方明确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①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六、合同其他条款十七、其他约定17.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2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7.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7.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_______份;送一份采购代理机构备案。17.5其他十八、合同附件甲方(采购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账号:乙方(成交供应商):法定(授权)代表人: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账号: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第30页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编制说明本附件所有格式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编制谈判文件时参考使用。由于新增政策、行业管理规定或者不同项目实际特点需要,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对有关表格进行必要的补充或修改,以满足实际项目的使用。第31页福建省厦门监狱2025年-2027年自费口腔门诊治疗服务采购项目响应文件(首次)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包:供应商名称:日期:第32页目录附件1:谈判响应声明附件2:首次报价一览表(含详细报价书)附件3:资格证明文件附件4:谈判保证金凭证附件5:技术、服务和商务响应表附件6: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附件7: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第33页附件1谈判响应声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根据贵方为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我方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的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包含下述内容的首次响应纸质文件正本套,副本套及电子文档套。(1)谈判响应声明(2)首次报价一览表(含详细报价书)(3)资格证明文件(4)谈判保证金凭证(5)技术、服务和商务响应表(6)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7)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2.据此函,我方宣布响应承诺如下:2.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澄清、修改、补充或更正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熟悉和理解其中的要求、条款和条件,且无任何异议。除了我方已在技术和商务偏离表中列出的负偏差和不响应外,我方承诺将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各项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其附件资料如果有涉及应当保密的内容,我方将严格遵守规定,不将应当保密的内容泄密给第三方或另作它用,如有违反,采购人可依法追究我方的法律责任。2.2一旦我方获得成交,我方将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和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补充澄清、最后报价等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投入项目所需相关资源,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组织有经验的人员做好项目的实施和服务工作。贵方向我方发出成交通知书后,我方承诺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3我方承诺:递交的所有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补充澄清、最后报价等响应文件)在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3项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始终保持有效,我方将受此约束。我方对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声明、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我方响应文件中有关复印件或扫描件资料均与原件一致。如有违反,我方将承担法律责任和后果。2.4我方已经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我方如果发生任何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述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情况,则我方的谈判保证金将被贵方不予退还,我方对此无异议。谈判保证金或保函有效期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保持一致。2.5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谈判采购有关的数据或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第34页2.6我方联系方式、电子信箱和通信地址等信息如下,用于接受贵方发出的与本次谈判活动有关的一切往来信息或通知(包括补充、澄清和成交通知等),我方自行承担信息错误、通讯设备故障或延误查收信息给我方带来的后果和责任。贵方按我方写明的下述联系方式、电子信箱或通信地址发出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同为我方已收悉并知晓,我方均予以认可。2.7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8我方承诺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谈判小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部门进一步审查其中任何资料真实性的要求。通信地址:邮编:传真号: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代表电子信箱: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第35页附件2首次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包首次报价(元)首次下浮率交货期/工期/项目完成时间/服务时间谈判保证金(元)备注小写:¥大写:人民币元整%备注:详细报价书另纸详列(若有),格式自拟。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第36页附件2-1详细报价书(若有)说明:1.各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出为完成本项目相应合同包工作所必需包含的详细工作内容(如:详细具体货物或服务或工程量清单内容),并以此做出详细的报价书。详细报价书应做出详细完整的报价单价和合价,并汇总计算出报价总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果对详细报价书有统一格式要求的,可以进行规定或附表。如果没有特别要求的,则格式由供应商根据项目特点自行拟制。2.为完成相应合同包项下的全部工作所涉及的费用都应包含在详细报价书的各个单项中,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和评估。供应商未做详细分析或理解偏差错漏或不认真严谨等原因造成其未将本合同项下相关项目和费用列入详细报价书的,均视同相关项目和费用为已包含在详细报价书的其他单价或合价中,采购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再多还少补。3.对于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采购项目或者如优惠率谈判、单价谈判等特殊类型的谈判采购项目,由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的具体规定和项目特点提交详细报价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果对详细报价书有统一格式要求的,可以进行规定或附表。如果没有特别要求的,则格式由供应商根据项目特点自行拟制。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第37页附件3资格证明文件附件3-1参加竞争性谈判的声明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关于贵方年月日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本签字人代表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我方提供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相应资料和说明。本签字人确认响应文件中所有提交的文件、声明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格证明文件)是真实的、合法的、准确的、有效的。2.供应商的基本概况:2.1供应商单位名称:2.2注册地址:2.3单位负责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备注:“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法人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谈判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第38页附件3-2供应商的资格声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我方已知晓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并认真审核自身情况,在此郑重声明,我方具备并满足下列各项条款的规定。本声明如有虚假或不实之处,我方将失去合格供应商资格且我方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要求供应商对是否符合要求做如实声明(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谈判文件对合格供应商的一般规定供应商对是否违反一般规定做如实声明供应商除了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人式管理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外,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并愿意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过程中贵方要求提供全部现有资料、数据、文件等予以证实。备注: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谈判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第39页附件3-3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供应商代表全名”)为我方的供应商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响应谈判,全权代表我方处理响应谈判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递交响应文件、参与谈判、澄清、签约等工作。供应商代表在响应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供应商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以下无正文)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号:,手机: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号:,手机:授权方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接受授权方供应商代表签字:签署日期:年月日附:单位负责人、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要求:真实、有效、清晰※注意: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谈判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谈判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负责响应文件签字的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上述规定的单位负责人,则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本授权书,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但应当提供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4.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谈判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只需要联合体的牵头方提交本授权书,在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第40页附件3-4证明材料附件3-4-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供应商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2.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3.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谈判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第41页附件3-4-2财务状况报告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提供财务报告的□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供应商提供资信证明的□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事项:1.请供应商按照自身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其中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即可。2.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本格式注意事项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应按照本格式注意事项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4.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谈判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第42页附件3-4-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我方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出具的专用收据、税收缴纳证明或税收代缴银行的缴款收讫凭证)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我方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出具的专用收据、税收缴纳证明或税收代缴银行的缴款收讫凭证)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2.依法减免税收的供应商()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2.供应商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2.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2.2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2.3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第43页附件3-4-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自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2.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2.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2.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2.2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2.3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第44页附件3-4-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声明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对本声明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特此声明。1.谈判文件“供应商的资格”中特定资格条件如果没有特别规定,则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按上述格式提供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即可,声明函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如果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对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有特别专项要求的,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谈判文件“供应商的资格”中特定资格条件进行明确约定,供应商可以不用提供上述格式要求的声明函,但必须按特定资格条件的规定提供相应专项证明材料,并对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3.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谈判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第45页附件3-4-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意:“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附件3-5信用记录查询结果1.由谈判小组通过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2.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3.供应商应了解自身的信用记录情况。当供应商受到200万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且该罚款不属较大数额罚款时,供应商应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此项罚款不属于较大数额罚款的依据(如提供: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行政执法机构对该罚款不属于较大数额罚款的认定或者其他有效依据)。第46页附件3-6其它资格证明文件(若有)说明: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谈判文件“供应商的资格”中特定资格条件,对其它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具体规定,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在此项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4谈判保证金凭证编制说明1.在此项下提交的“谈判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2.谈判保证金是否已提交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执行。第47页附件5:技术、服务和商务响应表附件5-1: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供应商名称:(全称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编号∶采购包章节条目号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文件响应承诺是否偏离及说明注:(1)竞争性谈判文件(含技术和服务要求等)规定的各相关条款要求,如果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没有以书面方式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和条款提出不满足或不响应或负偏离,则视为供应商能够完全理解并满足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相关条款要求。如有不满足或不响应或负偏离,不管是多么微小,供应商都应在响应文件中按上表格式加以如实详细说明,否则,供应商成交后才提出或者被采购人发现的任何负偏离或不响应或不满足均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按供应商虚假承诺骗取成交处理,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其谈判保证金(如果未签订合同)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2)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或者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内容需要通过图片、视频等特殊表达;无法适用上表格式文字说明的,则供应商可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和页码索引,再另页具体提交应答。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第48页附件5-2商务条件和其它事项响应表供应商名称:(全称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编号∶采购包章节条目号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承诺是否偏离及说明注:(1)竞争性谈判文件(含技术和服务要求等)规定的各相关条款要求,如果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没有以书面方式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和条款提出不满足或不响应或负偏离,则视为供应商能够完全理解并满足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相关条款要求。如有不满足或不响应或负偏离,不管是多么微小,供应商都应在响应文件中按上表格式加以如实详细说明,否则,供应商成交后才提出或者被采购人发现的任何负偏离或不响应或不满足均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按供应商虚假承诺骗取成交处理,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其谈判保证金(如果未签订合同)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2)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或者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内容需要通过图片、视频等特殊表达;无法适用上表格式文字说明的,则供应商可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和页码索引,再另页具体提交应答。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6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说明: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谈判文件中对供应商需要提供的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进行具体规定或附表格式,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承诺及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如果没有特别要求的,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以及特点,提供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格式自拟。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第49页附件7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说明: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谈判文件中对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进行具体规定或附表格式,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承诺及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编写有关资料包括如供应商单位简介、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自已认为体现自身优势,需要补充说明的其它资料,格式自拟。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第50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自费口腔门诊治疗服务 口腔医疗服务 口腔门诊治疗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建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