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多功能籽粒收割机和5T清障车 多功能籽粒收割机中标结果公示(大连市金州区华家街道办事处(大连金普新区华家街道办事处)2025)



多功能籽粒收割机(含割台)和5T清障车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DLZFCG2025150-2
二、项目名称:多功能籽粒收割机(含割台)和5T清障车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推荐理由

1
报价:998200(元)
大连七巧叶电器设备销售中心
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鑫风家园小区1号楼1单元5层2号
大连七巧叶电器设备销售中心、大连誉鑫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大连市普旺达农机有限公司所投产品技术指标均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其中大连七巧叶电器设备销售中心所投产品更适宜本项目。

2.供应商排名和评分:

标项号
供应商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
总得分
排名
未通过资格审查原因

1
大连七巧叶电器设备销售中心
通过
91.86
1
-

1
大连誉鑫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通过
85.93
2
-

1
大连市普旺达农机有限公司
通过
84.0
3
-

3.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1
多功能籽粒收割机(含割台)和5T清障车采购项目
多功能籽粒收割机(含割台)
雷沃
雷沃领航 RG3095
3
260000

2
多功能籽粒收割机(含割台)和5T清障车采购项目
5T清障车
帕菲特
帕菲特牌 PFT5103T QZ
1
2182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洪雨,杨福吉(第1标项名称采购人代表),吴晏,杨华,李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货物收费标准×70%向招标人收取,不足2000元按2000元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0481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连金普新区华家街道办事处
地 址:大连金普新区华家街道办事处599号
联系方式:0411-872017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联系方式:0411-658512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苹
电 话:0411-65851242

附件信息:

7.4上网稿--DLZFCG2025150-2多功能籽粒收割机(含割台)和5T清障车采购项目.doc530.3K

多功能籽粒收割机(含割台)和5T清障车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DLZFCG2025150-2招标人:大连金普新区华家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大连市政府采购中心日期:二○二五年七月目录招标公告-1-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4-第二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27-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47-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54-第五章评标方法-78-多功能籽粒收割机(含割台)和5T清障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多功能籽粒收割机(含割台)和5T清障车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7月25日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DLZFCG2025150-2项目名称:多功能籽粒收割机(含割台)和5T清障车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105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最高限价:多功能籽粒收割机(含割台):27万元/台,5T清障车:24万元/台。(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采购需求:采购多功能籽粒收割机(含割台)三台、5T清障车一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注:1.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本项目招标不能只对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注:1.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开标室现场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http://xyln.ln.gov.cn/)、“信用大连”网站(https://credit.dl.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7月4日至2025年7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地点(网址):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7月25日09:00(北京时间)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举行线上开标会议备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30分钟,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一)在线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凭数字证书(CA)在线上传完成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需要投标人凭数字证书(CA)进行在线解密。(二)本项目开标为线上不见面开标,具体业务流程及操作手册请于“http://ccgp-dalian.gov.cn/luban/category?parentId=55844&childrenCode=dlzfcgCategory111”处自行下载查询学习,并提前按照要求调整好浏览器等相关设置,避免无法在指定时间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参加项目开标、投标文件解密、报价确认操作,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或解密不成功,视为投标文件无效,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三)CA锁办理流程:办理操作指南下载地址:“http://ccgp-dalian.gov.cn/luban/detail?parentId=21099004&articleId=qRokHTEbKlsTDIqG5R9wiA==”投标人办理辽宁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辽宁CA),咨询电话0411-39014467。已完成CA申领,并在政采云平台与账号绑定。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一)招标人信息:名称:大连金普新区华家街道办事处地址:大连金普新区华家街道办事处599号联系方式:0411-87201717(二)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大连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联系方式:0411-65851242(三)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姜工电话:0411-65851242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1项目名称:多功能籽粒收割机(含割台)和5T清障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LZFCG2025150-2采购需求:采购多功能籽粒收割机(含割台)三台、5T清障车一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注:1.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本项目招标不能只对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2招标人名称:大连金普新区华家街道办事处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金额:105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最高限价:多功能籽粒收割机(含割台):27万元/台,5T清障车:24万元/台。(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4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5投标保证金额:无。根据《大连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和维护公平竞争的通知》(大财采【2024】190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6电子投标要求:1.编制要求(1)投标人应先安装“大连市电子投标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大连市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2)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编制;投标文件须使用数字证书(CA)进行加密、解密,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位置进行电子签章和签字,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制作电子标书时如遇到需要签字而电子版无法签字时,请在纸质文件上签好后扫描至电子标书。(4)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电子投标文件构成”的要求,将投标文件全部组成部分上传至商务技术响应文件项下。(5)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需说明的其它问题”中,写明本项目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建议包含手机及座机号码),并注意接听来电,以便重要事宜的通知。若因联系电话错误、关机、无法接通等原因无法联系到投标人,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2.在线递交投标文件(1)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具体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在线提交;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提交。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提交的,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2)投标人通过大连市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标书时,会生成两份电子标书,一份为加密标书,一份为备份标书,备份标书未加密,投标人在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台上应上传加密标书。3.在线解密开标(1)投标人已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递交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的,应在本项目开标时间前准时进入项目,开标时间到达之后在规定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内完成在线解密,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将无法参与项目评审,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2)开标时投标人须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未按要求解密或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投标文件无效。(3)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步骤确认报价或发起异议。4.备份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自愿提交):(1)制作要求:备份投标文件必须与通过系统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同一时间使用大连市电子投标客户端生成的一套文件。(2)备份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投标人需将投标文件制作为压缩加密文件发送至邮箱:305551165@qq.com。(投标人如不对文件进行加密,造成文件泄露,后果自行承担)。(3)投标人须提供《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授权函》随备份投标文件一同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在邮箱中注明联系人和电话,如需开启备份投标文件,会联系邮箱中注明的联系人,如因邮箱中注明的联系电话无法接通导致无法上传备份投标文件,按未递交备份投标文件处理。(4)备份投标文件不是投标备选方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人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5.关于投标的相关事项,可联系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客服电话(咨询电话:95763)。7投标文件网络递交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8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开标日期及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开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举行线上开标会议(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9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0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投标人登录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1)未注册的供应商:访问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luban/ruzhu/sjzc按照“供应商注册”中“辽宁省-大连市”端口完成注册。咨询电话:95763(2)已注册成为大连市政府采购平台的正式供应商登录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登录系统找到我的工作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需要报名的项目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点击下载。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流程。投标人应使用大连市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下载地址:http://www.ccgp-dalian.gov.cn/site/detail?parentId=55847&articleId=hMXZB9rgWduKQbGGfGoe2Q==。3.CA锁办理流程:办理操作指南下载地址:http://ccgp-dalian.gov.cn/luban/detail?parentId=21099004&articleId=qRokHTEbKlsTDIqG5R9wiA==投标人办理辽宁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辽宁CA),咨询电话0411-39014467。已完成CA申领,并在政采云平台与账号绑定。4.操作手册下载: 电子投标具体流程详见http://ccgp-dalian.gov.cn/luban/category?parentId=55844&childrenCode=dlzfcgCategory111售价(人民币):0元/套,售后不退。11投标人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12供货完成要求:★1.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2.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多功能籽粒收割机(含割台)质保期二年,5T清障车质保期三年。★3.供货及安装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13★付款方式:车辆送达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及培训完成后,招标人负责向财政部门申请款项,根据财政拨款进度支付合同价款的100%(无息)。注:1.付款前中标人须向招标人开具等额发票,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支付。2.招标人支付中标人的合同价款为财政资金,财政资金的支付必须履行向政府有关部门报批、审批程序,待相关报批、审批程序履行完毕后,招标人方可按合同约定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款。实际付款时间以拨款、付款程序经财政审定通过后的时间为准,招标人不承担因延迟付款包括利息在内的任何违约责任。14报价说明:1.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2.投标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次招标的各种风险(包括漏项风险),在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价不再实行政策性调整和变动。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3.投标报价:货物安装到招标人指定位置的价格(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出厂价+税费+人工费+运费+安装费+调试费+培训费等与伴随系统交付和售后服务有关的所有费用。)4.投标人报价是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投标报价应充分考虑招标范围内调试、验收、第三方检测等直至交付使用的全部费用、后续服务费用、不可预见风险等费用。投标人应充分估算设计任务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充分考虑可能的市场风险以及企业所需缴纳的各种税费。以及为实现合同的目的所涉及的机构、人员、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不可预见风险、责任、投标人为自己的雇员、财产等所做的人身和财产保险费用,以及第三方责任险和参与投标所发生费用等所有费用。同时包含招标文件未列出,但投标人认为完成本项目必须列支的有关费用。投标人报价之外,招标人无需支付中标人任何额外费用。15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16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71.在线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凭数字证书(CA)在线上传完成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需要投标人凭数字证书(CA)进行在线解密。2.本项目开标为线上不见面开标,具体业务流程及操作手册请于“http://ccgp-dalian.gov.cn/luban/category?parentId=55844&childrenCode=dlzfcgCategory111”处自行下载查询学习,并提前按照要求调整好浏览器等相关设置,避免无法在指定时间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参加项目开标、投标文件解密、报价确认操作,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或解密不成功,视为投标文件无效,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3.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需说明的其它问题”中,写明本项目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建议包含手机及座机号码),并注意接听来电,以便重要事宜的通知。若因联系电话错误、关机、无法接通等原因无法联系到投标人,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4.如本项目不见面方式有任何后续通知,请投标人随时关注公告信息。 18履约保证金:不采用。19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多功能籽粒收割机(含割台)”为核心产品。20其他要求:1.“★”条款为必须满足条款,如不能满足,视为无效投标。2.招标文件的技术和商务条款中未标记“★”号的为非实质性要求,未响应非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仍为有效,但可能影响评分。3.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被授权人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盖章和投标人公章,必须是经***门备案的印章;不得使用其他印章或电子制版签名,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无效。投标人须知一、总则(一)项目概述及资金来源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国内公开招标。(1)招标人名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采购需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合同履约期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质保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供货及安装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付款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资金来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其他要求:1.投标人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投标人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投标人。5.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7.投标人必须是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将无法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无资格参加投标。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三)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四)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将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将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将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将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加分比例详见评标方法)。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微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是否为中小企业,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追究法律责任。4.具体内容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5.根据大财采〔2021〕891号《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投标人为大型企业但提供的所有采购标的均为小微企业制造、承建、承接的,应按小微企业享受扶持政策。6.中小微企业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采用)支付比例为合同金额的5%。7.本项目所属行业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执行。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本项目不采用)1.为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信用担保公司可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2.信用担保公司提供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包括: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及银行融资担保。3.无论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融资担保,只要投标人未履行保函所保证的义务,担保公司即刻履行担保责任。(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的监狱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投标人投标产品是监狱企业制造的,并符合条件的,其产品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3.同时属于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享受的价格扣除比例取小微企业扣除率。(七)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采购扶持政策。1.享受采购扶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的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2.投标人报价产品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并符合条件的,其产品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响应报价计算。3.同时属于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享受的价格扣除比例取小微企业扣除率。(八)节能环保政策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最新一期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列入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包括强制采购产品和优先采购产品。2.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品目清单进行实时调整。在调整公布最新一期品目清单之前已经开展但尚未进入评审环节的采购活动,按照采购文件的约定执行,在发布之后开展的采购活动,应按照最新的品目清单执行。3.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明,可以是认证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需是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所投产品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以明显标识标出,所投产品型号必须与节能证书型号一致,明确到最小型号)。也可以是法定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认证信息截图(截图需是法定信息发布平台公布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信息,并在截图上以明显标识标出,所投产品型号必须与节能证书型号一致,明确到最小型号)。否则视为认证证明无效。4.投标人应同时提供有效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声明函》与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明,才能享受节能环保优惠政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其他证明资料。5.拟采购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应按“评标方法-评分标准”进行评审。6.对于既属于节能产品,又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可以分别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强制采购产品除外)。(九)关于质疑的说明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得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重复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质疑函原件书面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如采用邮寄的方式寄送质疑函以招标代理机构签收函件时间为准。(2)联系人及电话:姜工0411-65851242(3)通信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2.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签署的质疑函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3.如有未尽事宜,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执行。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构成1.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第二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评标方法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项目任务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二)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应在投标截止期七(7)天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或传真)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以公告形式发布至大连市政府采购网上(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三)招标文件的修改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公告形式发布至大连市政府采购网上;不足15日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因投标人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澄清文件的,影响投标活动的任何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的语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均应使用中文。(二)电子投标文件构成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投标函格式;2.投标报价表;3.商务条款响应表;4.规格及技术条款偏离表;5.资格证明文件;6.技术部分材料;7.商务部分材料;8.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其中:1-5项是投标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和必须提供的证明资料,以上材料缺少任意一项,投标文件无效。(三)投标函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格式及其附件。(四)投标报价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只允许有一个总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2.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次招标的各种风险(包括漏项风险),在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价不再实行政策性调整和变动。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五)投标货币投标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六)证明投标人资格合格的文件1.投标人为中小企业的可出具生产厂家《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3.投标人提交的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招标人满意。(1)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技术能力;(2)投标人应有能力履行合同条款中对所提供的货物所承担的维修、保养和备件储存的义务。4.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并提交“资格证明文件”。(七)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投标人应提交本项目所有货物及其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报价表中对货物和服务来源地的声明。3.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投标人应提供:(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使用性能的详细说明;(2)逐条填报的规格及技术条款偏离表。(八)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无。根据《大连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和维护公平竞争的通知》(大财采【2024】190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承担法律责任:(1)弄虚作假或与其他投标人串通骗取中标的。(2)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3)因中标人过错被废除授标。(4)中标人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严重损害招标人利益的情形。(九)投标有效期1.投标有效期为90个日历日。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可征得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如传真、电子邮件等)。同意延长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十)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1.投标人应使用大连市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下载地址:http://www.ccgp-dalian.gov.cn/site/detail?parentId=55847&articleId=hMXZB9rgWduKQbGGfGoe2Q==。2.投标人开标时CA在线解密形式的电子投标文件一定是加密文件格式,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3.开标现场如投标人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用CA锁进行现场解密时提示未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4.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必须有投标人CA锁签章,无投标人CA锁签章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一)投标文件的递交详见前附表。(二)投标截止时间1.投标人线上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开标时间。2.招标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依法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3.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凭数字证书(CA)在线上传完成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的电子标投标文件格式必须为加密投标文件,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三)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拒收。(四)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或撤销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办理。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五、开标与评标(一)开标1.招标代理人将在远程线上不见面开标。2.电子开标时,各投标人需要凭数字证书(CA)在线解密。3.电子开标时,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4.投标文件解密时间:30分钟内。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操作。5.投标人须在开标系统中生成的开标记录表上签章确认。投标人未在5分钟内确认开标结果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6.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异议的,应在线提交异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异议应当及时处理。(二)评标委员会的组成1.本项目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共5人组成。2.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随机抽取的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具有专业经济、技术资格的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2/3。3.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4.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规定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三)评标过程的保密性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候选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试图影响招标人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的任何尝试,可能导致该投标人的投标被废除。(四)投标文件的澄清1.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但不得寻求或允许对投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2.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五)投标文件的审查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是否大体编排有序。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1)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投标文件完整性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投标文件签署情况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4)投标产品包含进口产品(经批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除外);(5)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或有漏项;(6)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7)未对“★”条款做出实质性响应,或发生重大偏离;(8)发现投标人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9)发现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10)各投标人所投核心产品的品牌未达到三家以上(表格内具体列明每家投标人的品牌);(11)发现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1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相同的;2)不同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计算机硬盘序列号相同的;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且无法合理解释的。3.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服务范围、质量、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采购文件的技术和商务条款中未标记“★”号的为非实质性要求,未响应非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仍为有效,但可能影响评分。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5.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记录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记录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记录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6.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差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序。(六)串标1.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投标单位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七)评标原则及方法:1.招标文件是评标工作的重要依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包括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与招标文件的一致性。2.评标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评标要求,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3.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价、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4.本项目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方法详见第五章。5.评标委员会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6.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综合评分法,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7.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8.评标委员会对经过初步评审为合格有效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由各评委独立打分,打分时保留2位小数,每人一份评分表,并签名。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时保留2位小数。9.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技术部分得分相同的,按照商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以上情况如果得分一致,评标委员会将按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10.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澄清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将会要求投标人在评标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2.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13.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应予废标。(八)中标候选人的推荐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推荐1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2.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履行合同的能力进行审查确认(包括资质、业绩等),如发现舞弊行为,即依法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3.招标代理人将评标情况形成书面评标报告,并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招标人。4.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5.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九)定标中标的标准1.评标委员会将推荐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将依据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确定中标人;2.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条件;3.保证货物质量、保证合同履约期限,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货物及服务。六、授予合同(一)合同授予标准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单位签订书面合同。(二)中标通知书1.招标代理机构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大连市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中标公告详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三)签订合同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当按有关规定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等文件均为该书面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如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间内签订书面合同,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3.中标人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的排序顺延,确定下一名为中标人,也可以由招标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四)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需提供。(五)招标代理服务费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六)腐败和欺诈行为此合同项下的招标人和投标人在合同采购和实施过程中应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1.为此目的,定义:(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招标人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招标人的利益,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投标丧失竞争性,剥夺招标人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能获得的权益。2.如果招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所建议的中标候选人在本合同的竞争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则拒绝接受该授标建议。(七)其他注意事项1.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2.投标人应遵守我国与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条例,不得违反。3.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报价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八)验收招标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招标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履约:招标人应当加强对中标人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对于中标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招标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第二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丙方:签订时间: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全称):(供应商)丙方(全称):(需求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þ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þ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þ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þ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采购人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履约验收产生的专家服务费由乙方承担。(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 所住 所联 系 人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6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无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乙方提交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无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无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无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指定现场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 ;(2)向 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1、采购货物主要技术参数:序号设备名称计量单位数量1多功能籽粒收割机(含割台)(核心产品)台325T清障车台1(一)设备名称:多功能籽粒收割机(含割台)序号技术参数1整车参数1.1结构型式:履带自走全喂入式人★1.2整机尺寸(长宽高)(mm):≥5900×2840×3010★1.3整机质量(kg) :≥4440★1.4发动机功率(kW) :≥110★1.5发动机额定转速(r/min) :≥2400★1.6油箱容积(L) :≥240★1.7变速机构型式:60液压无级变速器(HST)+118机械变造箱,逆转双无级变速★1.8轨距(mm) :≥1250★1.9履带规格(节距×节数×宽)(mm) :≥90×59节×500(高齿版带(齿高75mmm))★1.10最小离地间隙(mm) :≥320★1.11割幅(mm) :≥2560★1.12喂入量(kg/s) :≥9.0 ★1.13脱粒筒外径×长度(mm) :≥φ620×2350★1.14卸粮方式:360°加长旋转卸粮(一键归位) 1.15粮仓容积(m³):≥21.16作业小时生产率(亩/小时) :2.85-182其他★2.1人体工程学空调驾驶室(带发动机风扇正反转、测亩仪),转向时割台同步提升、电控拨禾轮升降、高浮动轮间隙底盘、杂余回滚筒、空滤后置、自教装置接口、发动机自动泵油、快捷加油泵、支重轮刮泥装置、快挂割台、关键部位不锈钢材质、加强型双行走梁亮光漆底盘、加大外移粮仓(内部增加照明灯)、合金材质导轨、前后铸件式支重轮、制刀驱动强型一体式轴承、加粗上轴、加长型分禾器、T-BOX北斗定位系统、电控可调柔和转向系统、可翻转切碎器、四路监控。★2.2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在大连地区设立维修网点。(以投标人提供的书面承诺为准,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投标文件格式--四、规格及技术条款偏离表”后提供书面承诺)3玉米专用割台设备主要用途:用于玉米专业收割。★3.1垄距:≥560mm ★3.2变速箱:铝合金变速箱3.3倒伏器:具有倒伏器(二)设备名称:5T清障车序号技术参数设备主要用途:用于救援小型汽车的故障车辆。1整车参数1.1驱动形式:4×2及以上★1.2总质量(kg)≤10000 ★1.3整备质量(kg)≥66001.4整车长(mm): 7800-8500 整车宽(mm): 2300-2600 整车高(mm): 2200-2600★1.5发动机额定功率(kw)≥115★1.6轴距(mm)≤4200 ▲1.7前悬/后悬(mm)≥1100/2600▲1.8接近角/离去角(°)≥16/12★1.9排放标准:国Ⅵ标准及以上★1.10最大拖牵质量(kg)≥10000 2托举系统★2.1托臂款式:三节大梁托臂★2.2最大托举质量(kg)≥5000★2.3全伸出最大托举质量(kg)≥4600 ★2.4最大有效长度(mm)≥3000★2.5托臂伸缩行程(mm)≥1500 3平板系统★3.1板面形式:矿山耐磨板、尾板可坚立折叠★3.2平板承载质量(kg)≥4000 ★3.3平板外框规格长×宽(mm))≥6300x2550★3.4板面离地高度(mm)≤1030-1100▲3.5平板与地面的最小角度(°)≤84绞盘4.1数量(只)≥1 4.2每只额定牵引力(kN)≥54.3钢丝绳直径(mm)≥钢丝绳直径(mm)..4.4钢丝绳长度(m)≥255其他★5.1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在大连地区设立维修网点。(以投标人提供的书面承诺为准,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投标文件格式--四、规格及技术条款偏离表”后提供书面承诺)★5.2投标人所投的5T清障车必须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的产品准入,并在“投标文件格式--四、规格及技术条款偏离表”后提供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公告的目次截图、公告参数页。未提供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二、商务要求★1.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2.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多功能籽粒收割机(含割台)质保期二年,5T清障车质保期三年。★3.供货及安装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4.付款方式:车辆送达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及培训完成后,招标人负责向财政部门申请款项,根据财政拨款进度支付合同价款的100%(无息)注:1.付款前中标人须向招标人开具等额发票,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支付。2.招标人支付中标人的合同价款为财政资金,财政资金的支付必须履行向政府有关部门报批、审批程序,待相关报批、审批程序履行完毕后,招标人方可按合同约定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款。实际付款时间以拨款、付款程序经财政审定通过后的时间为准,招标人不承担因延迟付款包括利息在内的任何违约责任。★5.多功能籽粒收割机(含割台)需中标人提供1名长期驻守专人指导维修,不低于1年。三、供货实施方案投标人应当针对本项目提供以下完善的供货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货物购置方案、②进度安排、③人员安排、④生产工序、⑤质量保证措施、⑥安全措施、⑦应急情况处理、⑧货物运输及配送等要点。四、维护保养及培训方案投标人应当针对本项目提供以下完善的维护保养及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维护保养、②注意事项及处理方式、③培训体系、④培训计划、⑤培训内容及方式、⑥培训成果检验等要点。五、售后服务要求(一)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中标人应负责免费更换;货物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中标人应当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小时内到达招标人现场,并在72小时内完成保修任务;质保期内,中标人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三)投标人应当针对本项目提供以下完善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售后服务人员的技术水平及现场服务措施、②售后服务承诺、③售后服务应答及处理时间、④应急处理方案等要点。六、其他要求(一)本次投标报价应包含本项目所涉及的运输、人工、材料、验收、培训及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直到验收合格为止,招标人不再支付除合同价款以外的任何费用。(二)在合同履约期内,中标人应对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发生的用工人员意外伤害事故或用工人员致他人意外伤害等事故涉及的责任和赔偿承担全部责任,不得就此向招标人主张任何权利。(三)中标人需将货物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全部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四)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产品均来源于正规厂家,并且是全新的合格产品。中标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提供的产品进行抽检,检验检测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如提供的产品经检验检测不合格,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追究其相关责任。(五)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标明所投所有产品的产地、生产厂家全称、规格型号及相关技术参数等相关信息。且型号和规格等信息应能对应到具体唯一的产品,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投标人如若中标,必须按照投标文件所投产品进行供货。投标文件中也可附图片、说明书、合格证明、认证证书等资料予以补充说明。(六)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如有虚报和欺瞒,一经发现招标人将拒绝付款并退货,中标人必须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所有损失。(七)投标人应保证在整个投标过程中诚实守信,如有提供劣质产品,虚报、欺瞒招标人等情形,招标人将拒绝付款并退货,如因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损失部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已签合同自行解除,招标人向投标人追偿相应的法律责任。(八)中标人实际供货产品应与投标文件中所投产品相一致。中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将在供货时进行设备现场测试,功能及性能须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及实际使用需求。如不满足,招标人有权退回产品,货款不予支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部分,由中标人承担。(九)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本项目招标不能只对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十)签订合同时,由招标人、华家街道李家沟村村民委员会与中标人签订三方合同。本技术规格和技术规范提出的各项功能要求和技术指标是对本项目的最基本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做出全部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标准均应不低于报价时已颁布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或相应的国际标准的有关条文。使用最新的专利和保密专利需特别说明。七、验收(一)验收标准: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同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采购标的验收标准;(二)验收时间:中标人将货物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招标人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三)验收方式:招标人组建验收工作组。注:1.招标文件的“★”为实质性要求,如未响应或响应的内容不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投标无效。2.招标文件的技术和商务条款中未标记“★”号的为非实质性要求,未响应非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仍为有效,但可能影响评分。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格式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根据贵方(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在线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完全理解招标文件的内容,决定投标本项目,据此我方承诺如下:1.我方承诺,我方完全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须满足的特定条件。2.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及服务投标总报价为(同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3.我方已仔细研究并完全理解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附件等相关资料)规定的内容,并承诺在发生争议时,不会以对招标文件存在误解、不明为由,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行使任何法律上的抗辩权。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5.合同履约期限:。6.我方承诺投标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由于我方提供的资料不实而导致中标结果无效,给其他投标人及招标人造成的全部损失,我方同意无条件予以赔偿。7.我方投标文件、你方的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若招标文件存在要求,而投标文件没有拒绝亦没有涉及的情形下,我方接受招标文件的有关约束,并同意将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作为投标人合同义务的组成部分。8.我方将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存在违法违规等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注:1.本格式文件内容不得擅自删改。2.本文件应按规定签署,否则投标文件无效。二、投标报价表1234567序号货物名称品牌全称及型号数量原产地及生产厂家交货单价单项货物总价【项4×交货单价合计】货物单价运输、投放、验收、售后服务等费用其他相关费用合计总报价(小写):元(大写):注:1.所有价格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元。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3.项6交货单价中分类报价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填报。投标人公章:4.投标报价直接转入到投标函中作为投标人的最终报价(有调价函时,以调价函中报价为投标人最终报价)。5.投标人应将项5中的内容明确填写。日期:6.本文件应按规定签署,否则投标文件无效。三、商务条款响应表序号内容招标文件中要求响应情况1234567....注:1.商务条款响应表响应内容应包括招标文件商务要求中加“★”条款,但不仅限于“★”条款,投标人可自行填写认为有必要的条款。2.“★”条款必须逐项填写,如不响应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3.本文件应按规定签署,否则投标文件无效。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四、规格及技术条款偏离表说明:如有偏离需投标人详细填写序号货物名称招标货物主要参数投标货物主要参数偏离说明备注…序号货物名称招标货物主要参数投标货物主要参数偏离说明备注…注:1.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中“一、采购货物主要技术参数-技术参数”进行招、投标文件逐条响应,偏离说明栏应明确正偏离或负偏离或无偏离。未逐条响应的投标文件可能会影响评分。“★”号条款如有负偏离或未提供投标文件无效。2.本表中填写的规格、参数、功能等内容应与实际投标产品相一致。存在虚假行为的,投标人应依法承担有关法律责任。3.本文件应按规定签署,否则投标文件无效。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目录公告的目次截图、公告参数页投标人所投的5T清障车提供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公告的目次截图、公告参数页。书面承诺(格式自拟)注:提供书面承诺,加盖投标人公章。五、资格证明文件(一)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见附件1);(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见附件2);(四)信用承诺书(见附件3);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书,若不提供,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注: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必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并按规定签署,缺少任意一项材料投标文件无效。附件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任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注:本文件应按规定签署,否则投标文件无效。附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兹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参加政府(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此次投标有关的事宜。在此次投标过程中,本公司将承担该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本授权书有效期与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投标人公章:注:本文件应按规定签署,否则投标文件无效。附件3:信用承诺书致:(采购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中,自愿做出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我单位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的法律责任。承诺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说明: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书,若不提供,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注:本文件应按规定签署,否则投标文件无效。六、技术部分材料(一)供货实施方案(格式自拟)(二)维护保养及培训方案(格式自拟)(三)售后服务方案(格式自拟)七、商务部分材料(一)业绩一览表(如有)序号项目名称招标人标的名称采购时间金额单位联系人电话注:1.附业绩证明资料。2上述材料必须真实可信,如有弄虚作假,一旦被发现将按废标处理,并报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严肃处理,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公司名称:电话号码:2.地址:传真:3.注册资金:4.公司经营及资金状况:5.公司开户银行名称及帐号:地址:6.营业注册执照号:7.其他说明:我/我们声明以上所述是正确无误的,您有权进行您认为必要的所有调查。日期:投标人名称:(公章)(三)其他文件和资料(如有)(四)产品说明投标人需对产品的技术性能、品质等予以说明,形式可以是文字、彩图、数据、相关材料等等。(五)质保期承诺书(如有提供,格式自拟)(六)其他文件(如有)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说明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最新一期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列入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包括强制采购产品和优先采购产品。2.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品目清单进行实时调整。在调整公布最新一期品目清单之前已经开展但尚未进入评审环节的采购活动,按照采购文件的约定执行,在发布之后开展的采购活动,应按照最新的品目清单执行。3.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明,可以是认证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需是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所投产品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以明显标识标出,所投产品型号必须与节能证书型号一致,明确到最小型号)。也可以是法定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认证信息截图(截图需是法定信息发布平台公布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信息,并在截图上以明显标识标出,所投产品型号必须与节能证书型号一致,明确到最小型号)。否则视为认证证明无效。4.投标人应同时提供有效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声明函》与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明,才能享受节能环保优惠政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其他证明资料。5.拟采购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应按“评标方法-评分标准”进行评审。6.对于既属于节能产品,又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可以分别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强制采购产品除外)。注:上述材料必须真实可信,如有弄虚作假,一旦被发现将按废标处理,并报请采购管理部门严肃处理,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声明函本单位承诺,本次参加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所投的下列产品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并且具有法定认证资格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符合优先采购/强制采购政策。本单位对以下填列的各项信息以及相关产品认证证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序号所投产品产品属性产品类别是否为强制采购产品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合计认证证书编号附件:认证证明可以是认证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需是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所投产品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以明显标识标出,所投产品型号必须与节能证书型号一致,明确到最小型号)。也可以是法定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认证信息截图(截图需是法定信息发布平台公布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信息,并在截图上以明显标识标出,所投产品型号必须与节能证书型号一致,明确到最小型号)。认证证明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说明:1.产品类别,是指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规定的产品类别。如计算机、电冰箱、水嘴等。2.产品属性:节能、环保、节能环保。3.本表应逐项填写,并按规定签署,不得漏项,否则视为该《声明函》无效。4.认证证明应与所投产品、产品类别保持一致,否则视为认证证明无效。5.投标单位应同时提供有效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声明函》与有效的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明,才能享受节能环保优惠政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2.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如有提供)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中小企业声明函》填报要点一、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要与采购文件一致。“单位名称”应填写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应按照采购文件中确定的项目名称填写,有分包或者分标段的同时填写包号或标段号。二、标的名称“标的名称”应填写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里面的设备名称,要和文件中给的设备名称一一对应。采购项目包含多种标的物的,货物制造商的相关信息应分条全部列入《中小企业声明函》。三、所属行业应和文件的划分的所属行业一致四、制造厂家/承建(承接)企业货物类项目填写制造厂家。五、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1.货物类项目填写制造厂家的数据;2.制造厂家与投标单位相同的填写投标单位的信息数据;注意:要填写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六、落款名称(即出具单位)填写投标单位企业名称并加盖印章。重要提示: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中小企业声明函》填报要点,否则,因填写或提交等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须自行承担。2.投标供应商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投标供应商应当核实投标的货物制造商的相关信息,如对相关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3.如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存在按采购文件所属行业划型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将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非监狱企业提供货物的无需提供)未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评标时不视为监狱企业。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1.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评审中享受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接受社会监督。2.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八、投标人需说明的其它问题(如有)1.投标人可提出补充建议或说明,提出比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更合理的建议方案或其技术偏离可以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的理由,同时应说明对技术条件、价格、维护、服务等方面的影响。2.明确本项目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建议包含手机及座机号码),并注意电话来电,以便重要事宜的通知。若因联系电话错误、关机、无法接通等无法联系到投标人,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项目联系人1:联系电话(手机与座机):邮箱:项目联系人2:联系电话(手机与座机):邮箱:第5章评标方法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1.根据投标人的综合得分,计算出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出顺序,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技术部分得分相同的,按照商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以上情况如果得分一致,评标委员会将按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投标人投标产品是中小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中: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3.投标人投标产品是监狱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产品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监狱企业同时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其享受的价格扣除比例取小微企业扣除率。4.投标人投标产品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时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其享受的价格扣除比例取小微企业扣除率。同时属于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享受的价格扣除比例取小微企业扣除率。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接到通知后0.5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的书面说明材料包含货物本身成本、人工费用、运输、税收等,以及报价不会影响产品质量或诚信履约能力的说明等。投标人的书面说明应当在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CA签章,否则无效。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2)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3)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资格性审查表注:序号审查内容评审点具体描述投标人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符合要求情况。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2信用记录符合要求情况。查询情况以代理机构提供的《声明书》为准。3投标人信用承诺书符合要求情况。1.按给定格式填写《信用承诺书》;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审查结论审查人员招标人代表签字: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日期:序号审查内容评审点具体描述投标人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符合要求情况。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2信用记录符合要求情况。查询情况以代理机构提供的《声明书》为准。3投标人信用承诺书符合要求情况。1.按给定格式填写《信用承诺书》;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审查结论审查人员招标人代表签字: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日期:1.货物和服务招标项目的资格审查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进行。其他政府采购项目由评委会或谈判小组进行审查。2.审查情况或结论合格打√,不合格打×,不合格原因请在备注栏内注明。3.《资格性审查表》是资格性评审的依据,不得对《资格性审查表》以外的内容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查内容评审点具体描述投标人1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1.按给定格式填写《投标函》;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2投标文件完整性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1.按给定格式填写《投标函》《投标报价表》《商务条款响应表》《规格及技术条款偏离表》《资格证明文件》,信息完整;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3投标文件签署情况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按规定签章。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没有漏项。1.按给定格式填写《投标函》《投标报价表》,信息完整;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5未发现投标人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6未发现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7对“★”条款做出实质性响应,未发生重大偏离。《商务条款响应表》《规格及技术条款偏离表》中“★”条款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8投标产品不包含进口产品(经批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除外)。1.按给定格式填写《投标报价表》,信息完整;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9核心产品为:多功能籽粒收割机(含割台)。各投标人所投核心产品品牌为三家及以上。核心产品为:多功能籽粒收割机(含割台)。各投标人所投核心产品品牌为三家及以上。10未发现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11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响应)文件无效。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响应)文件无效:①不同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相同的;②不同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计算机硬盘序列号相同的;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审查结论备注:评委签字:年 月 日注:1.合格项打√,不合格项打×,不合格原因请在备注栏内注明。2.《符合性审查表》是符合性评审的依据,《符合性审查表》未列明的,不得作为符合性评审中认定投标(报价)文件无效的依据(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文件无效的情形除外)。评分标准分项评分因素满分分值说明价格投标报价30分投标人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注解:1.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2.投标报价为开标记录表中投标总价。技术满足产品技术参数要求的情况32分投标产品对招标文件“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中“一、采购货物主要技术参数”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审:1.投标人的货物技术规格、参数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得32分。2.每有一项无标记参数负偏离或未完全响应扣2分,最多扣20分。(共10项)3.每有一项“▲”标记参数负偏离或未完全响应扣4分,最多扣12分。(共3项)4.本项最多得32分,最少得0分。说明:1.技术参数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以“规格及技术条款偏离表-投标货物主要参数”为准,投标人需在“规格及技术条款偏离表-投标货物主要参数”中如实填写技术参数,未填写或不响应的视为负偏离。2.投标人不得提供虚假技术参数,验收时招标人将逐项验收,出现与招标文件中所报产品技术参数不一致项,由投标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负偏离或未完全响应以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准;★项为实质性要求,如有负偏离或未完全响应按投标文件无效处理。供货实施方案16分投标人应当针对本项目提供以下完善的供货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货物购置方案、②进度安排、③人员安排、④生产工序、⑤质量保证措施、⑥安全措施、⑦应急情况处理、⑧货物运输及配送等要点;上述8项内容,其中:(1)内容完整且阐述详细,完全符合项目要求得16分;(2)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2分;(3)每有一处内容存在不足或不符合本项目要求扣1分,扣完为止。 说明:内容存在不足或不符合本项目要求指以下情形中的任意一项:内容不切合实际、内容描述不合理、内容针对性差、内容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内容生搬硬造、内容存在偏差、内容过于简略、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内容逻辑漏洞或错误、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维护保养及培训方案6分投标人应当针对本项目提供以下完善的维护保养及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维护保养、②注意事项及处理方式、③培训体系、④培训计划、⑤培训内容及方式、⑥培训成果检验等要点;上述6项内容,其中:(1)内容完整且阐述详细,完全符合项目要求得6分;(2)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1分;(3)每有一处内容存在不足或不符合本项目要求扣0.5分,扣完为止。说明:内容存在不足或不符合本项目要求指以下情形中的任意一项:内容不切合实际、内容描述不合理、内容针对性差、内容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内容生搬硬造、内容存在偏差、内容过于简略、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内容逻辑漏洞或错误、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售后服务方案12分投标人应当针对本项目提供以下完善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售后服务人员的技术水平及现场服务措施、②售后服务承诺、③售后服务应答及处理时间、④应急处理方案等要点;上述4项内容,其中:(1)内容完整且阐述详细,完全符合项目要求得12分;(2)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3分;(3)每有一处内容存在不足或不符合本项目要求扣1分,扣完为止。 说明:内容存在不足或不符合本项目要求指以下情形中的任意一项:内容不切合实际、内容描述不合理、内容针对性差、内容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内容生搬硬造、内容存在偏差、内容过于简略、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内容逻辑漏洞或错误、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商务质保期2分1.投标人所投产品多功能籽粒收割机(含割台)质保期响应招标文件最低要求(质保期二年)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加1分,最高得1分。2.投标人所投产品5T清障车质保期响应招标文件最低要求(质保期三年)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加1分,最高得1分。本项满分2分。未提供者不得分。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质保期承诺书。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2分所投产品含列入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除强制节能产品),每有一项节能产品得1分,满分1分。 每有一项环境标志产品得1分,满分1分。(根据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信息查看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进行评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证明材料和《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声明函》,否则不得分)。注:1.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原则)2.获得最高评估分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3.如果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按下列顺序排列以确定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1)投标价低的;(2)技术部分得分高的;(3)商务部分得分高的。4.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与以上评分因素相关的材料。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5.保密要求从开标时起到中标公告发布时止,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投标人或与上述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授权函(采购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现授权姓名:(身份证号:)性别:职务:向贵单位提交(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我单位知悉:1.投标人应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至“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应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地点递交。2.备份投标(响应)文件必须与通过系统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为同一时间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一套文件。3.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存储、密封、递交等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执行。4.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时,投标人代表应出具《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授权函》,未按要求提供的,采购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应拒收备份投标(响应)文件。5.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投标人递交了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以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响应)文件撤回。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没有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6.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不是投标(响应)备选方案。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正面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反面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多功能籽粒收割机和5T清障车 多功能籽粒收割机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大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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