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力学与健康工程平台实验室设备中标结果公示(康复大学(筹)2025)



康复大学生物力学与健康工程平台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二)(1917)中标(成交)公告

康复大学生物力学与健康工程平台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二)(1917)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502004855

二、项目名称:康复大学生物力学与健康工程平台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二)(1917)

三、中标(成交)信息:

标包:A

供应商名称:仕润生物科技(山东)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望城街道办事处烟台南路15号102室-9(集中办公区)

中标(成交)金额:(可填写下浮率、折扣率或费率):246.87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标包:A

名称:生物力学与健康工程平台实验室设备等

品牌(如有):详见附件

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数量:详见附件

单价: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标包A:李臣、王练、于淑花、马远忠、王新鹏

标包A:仕润生物科技(山东)有限公司(87.0、87.0、88.0、88.0、88.0)、青岛圣城儒源科学仪器有限公司(71.97、78.97、78.97、79.97、79.97)、青岛路博远创科学仪器有限公司(67.27、75.27、77.27、77.27、77.27)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60%收取

收费金额(单位:元):18693.42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项目负责人:商煜、王天照、张兆冉

九、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未中标(成交)原因:

1、青岛路博远创科学仪器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经专家综合评审得分低于第一名。)

2、青岛圣城儒源科学仪器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经专家综合评审得分低于第一名。)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康复大学

地址:青岛市高新区登云路369号(康复大学)

联系方式:053257787234(康复大学)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省济南市市中县(区)二环南路6636号中海广场写字楼8楼04单元

联系方式:0532-88169868孙晶、沈琪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532-88169868孙晶、沈琪纯

十一、附件:

附件:

04855附件.pdf

康复大学生物力学与健康工程平台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二)招标文件.pdf

2、投标报价明细表投标人名称(公章):仕润生物科技(山东)有限公司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502004855包号:A序号产品名称品牌格型号生产厂家及产地单位及数量单价合计质保期1生物材料(柔性电子)力学多尺度原位多轴分析系统CAREIPBF-300凯尔测控技术(天津)有限公司、天津市1套493000元493000元3年2多轴动态力学分析系统CARE-100T凯尔测控技术(天津)有限公司、天津市1套399000元399000元3年3医疗器械动态试验力学分析系统CAREW-6000凯尔测控技术(天津)有限公司、天津市1套722000元722000元3年4人工心脏脉动模拟系统CARECARE-Heart凯尔测控技术(天津)有限公司、天津市1套402000元402000元3年5生物运动识别观测平台联恒光科DSE-SM联恒光科(苏州)智能技术有限公司、苏州市1套452700元452700元3年总价2468700元注:-352-5、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投标人名称(公章):仕润生物科技山东有限公司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302502004855包号:A序号采购单位名称项目名称烟台大学科教园区化学高分采购数量签订时间合同金额(万元)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复印件页码1烟台大学子专业仪器设备采购(二)1批2烟台大学烟台大学海洋学院水产科学专业仪器设备采购项目(1804)烟台大学药学院专用设备采1批3烟台大学购项目1批注:后附合同复印件、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或网上发布的中标(中标)公告截图(含网址)。志良委托代理人签名日期:2025年7月29日61-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劳务报酬支付表项目编号采购人预算金额SDGP370000000202502004855/4856/4792/4729万元项目名称康复大学中标金额康复大学生物力学与健康工程平台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二)康复大学生物力学与健康工程平台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一)(1918)/康复大学生物医学工程创新实验室平台建设项目(1919)/康复大学经颅电刺激系统(脑电兼容)采购项目(1916)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地点日期:2025年07月29日(1917)/分包数量1个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8号华润大厦A座54楼5413室序号评审时间评审专家姓名、身份证号万元2025年7月29日09时30分开户银行、账号至评审劳务报酬误工补偿住宿费城市间交通费2025年7月29日扣减支付金额11时30分评审专家签字备注12李臣于淑花400400400400都不动3马远忠王练400400马区400400源采购人代表:合计子新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采购代理机构(加盖公章):总计1600康复大学生物力学与健康工程平台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二)(1917)(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502004855)招标文件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附表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四、投标保证金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六、开标七、评标八、询问与质疑九、投标费用十、招标文件解释权第三部分政府采购合同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一、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二、商务部分三、技术部分(未提供格式的可自拟)四、报价部分五、其他部分六、特别说明第五部分附件第六部分评标方法和评分细则一、评标方法二、评分细则三、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第七部分技术要求及说明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康复大学的委托,对“生物力学与健康工程平台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二)”项目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与投标。一、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502004855二、项目名称:康复大学生物力学与健康工程平台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二)(1917)三、采购项目内容、分包数量:包号采购内容预算(万元)是否允许进口设备参与投标A生物力学与健康工程平台实验室设备等248.00否四、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特定资格要求:无。五、招标文件发售的时间、地点1、时间:2025年07月08日至2025年07月14日,每天8:30至17:00(节假日除外)。2、地点: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8号华润大厦A座54楼5412室(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3、售价:300元,招标文件售出不退。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第一步: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注册成功并报名(中国山东政府网址:http://www.ccgp-shandong.gov.cn);第二步:登录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报名系统(http://47.105.191.155/member/login.jsp),进入系统后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报名。(报名咨询电话:0531-81764009。汇款信息:开户名称: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济南六里山支行;账号:1602001319200062147)。六、投标文件的递交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5年07月29日09:00-09:30(北京时间)。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07月29日09:3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8号华润大厦A座54楼5413室。七、采购人信息1、名称:康复大学2、地址:青岛市高新区登云路369号3、联系人:陈老师4、联系方式:0532-57787234八、采购代理机构信息1、名称: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2、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8号华润大厦A座54楼5412室3、项目负责人:商煜联系电话:0532-881698684、电子信箱:sdsmzb@163.com(本邮箱不接受询问、质疑等)5、发票申请:详见山东三木招标信息网(http://www.chinasanmu.com.cn)6、开户名称: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济南六里山支行账号:1602001319200062147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名称:康复大学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登云路369号2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统一踏勘1、投标人需充分了解踏勘现场所在地相关政策,因上述等原因造成投标人无法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人若踏勘现场,请自行打印“《踏勘现场登记表》(详见附件)”。3、投标人有疑问需要采购人解答的须在踏勘现场次日12:00之前发送到sdsmzb@163.com,并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逾期不再接收。4、无论投标人对现场踏勘与否,都将被视为熟悉履行招标文件的一切情况,并承担一切有关的风险、责任及义务。3资信部分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4交货期自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供货、安装和调试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到房间)6质保期货物全部交付完毕且项目整体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软件终身维护升级(该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保修费已计入总价,投标人不再单独计取(投标人可竞报更长质保期)7报价币种人民币报价8备选方案□√不允许□允许,备选方案的编制要求、评审办法:9是否需要提交样品□√不需提交样品□需提交样品,样品送达要求如下:10是否需要演示演示:□√不需要10是否需要演示□需要进行演示,具体内容详见第七部分“技术要求及说明”1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七份,报价一览表,资格资质证明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保证金退付表。正本、副本、报价一览表、资格资质证明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分别单独密封。注:电子版投标文件格式:word格式和签名盖章扫描的PDF版本;介质:U盘;若“技术要求及说明”要求有需要提交的演示U盘可与电子版一起密封递交,并在U盘上标注电子版/演示视频。12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退还安排:13投标保证金1、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2、保证金金额:49000元。3、保证金的提交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4、汇款时备注:“康复大学+项目编号后6位+包号”保证金。5、收款信息:收款单位: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济南六里山支行银行账号:160200131920006214714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时间:2025年07月29日09:00-09:30(北京时间)地点: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8号华润大厦A座54楼5413室。1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时间:2025年07月29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8号华润大厦A座54楼5413室。16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60%收取。17招标文件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投标阶段的规定。同一部分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部分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17招标文件解释权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18付款方式1.国产设备:签订合同后,中标人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待资金下达到位且具备支付条件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根据实际情况采购人确定是否分期验收,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待资金下达到位且具备支付条件后,根据验收情况据实结算合同剩余款项,按相关要求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2.进口设备:签订合同后,待资金下达到位且具备支付条件后,采购人向外贸代理机构支付合同金额的100%,外贸代理机构向境外供应商开立100%信用证;凭装运单据且在办理采购人同意付款证明情况下外贸代理机构向境外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90%;履约验收合格后,凭采购人出具的验收合格报告外贸代理机构向境外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10%。19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允许进口设备参与投标1.进口产品相关规定(1)所有产品含进口产品均报设备到用户指定地点的价格(包含所有费用),报价为人民币免税报价。付款时,如果汇率发生波动,由中标人全部承担由此引起的汇率风险。同时,供应商应综合考虑目前税收政策与形势,由中标人全部承担国家税收政策变化引起的采购货物费用的变化。(2)学校指定外贸代理机构。对于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书面指定外商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在采购人指定的外贸代理公司与成交供应商指定的外商签订外贸合同后,如果外商出现违约行为,成交供应商须负连带责任。外贸代理收费标准为:序号代理费取费标准分段代理费取费标准(代理费占进口货物中标人民币价格的百分比)1人民币金额≤10万元5.0%210万元<人民币金额≤30万元4.0%330万元<人民币金额≤60万元3.0%460万元<人民币金额≤300万元1.2%5300万元<人民币金额≤600万元0.8%6600万元<人民币金额0.7%2.报价清单中注明进口免税设备,成交后不允许变更免税设备的种类与数量。20计划编号3700000001400682025006021投标文件格式按招标文件要求2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中小企业须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2)价格扣除幅度:价格给予10%的扣除。2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1、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任何违反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的行为都将导致投标无效,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进行处罚。2、(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报价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报价被拒绝。(6)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截止时点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3、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时,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显示设备,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产品。具体品目参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4、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招标将对中标人的响应内容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公示,请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如因填写有误等投标人自身原因引起的质疑等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5.投标人应派熟知本项目的技术人员出席开标会议,在评审过程中可能会被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6.各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指定一个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所有投标和合同实施事宜全程负责。未经采购人同意中途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7.标注释义:7.1招标文件中标注“★”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7.2招标文件中标注“▲”标注的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必须按照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清单填报,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未标注但属于强制采购内容的按规定填报)7.3招标文件中标注“#”条款为重要参数。7.4招标文件中标注“●”为核心产品本项目非单一产品采购的各包,核心产品已在公开招标文件中列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均相同的,属投报相同品牌产品,按下列规定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依次按投标报价低、技术条款响应得分高、售后服务得分高的顺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说明:本表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本表内容为准。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文件第七部分所述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招标投标。2、定义2.1公开招标,是指通过公开发布招标公告的形式邀请所有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就本次采购事宜进行投标,确定中标人的采购方式。2.2采购人(买方),详见投标人须知附表。2.3采购代理机构指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2.4投标人(卖方),是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且具有合法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2.5货物,是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七部分的要求,向采购人提供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特殊约定除外)。2.6服务,是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七部分的要求,完成规定的货物供货过程中须承担的制造、运输、吊拉、安装、调试、技术协助、培训及其他各项义务。2.7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进行综合评审和打分,以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的评标方法。2.8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9、投标投标人所投货物是进口产品的,必须保证货物的来源合法;若中标,在货物验收的同时必须提供该货物的海关进口证明、海关货物报关单复印件、产品合格证书和商检证明;3、合格的投标人:3.1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2投标人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要求:1)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行为。2)从采购代理机构处依法获取招标文件。3.3投标人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附表。3.4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6各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指定一个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所有事宜全程负责。未经采购人同意中途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3.7投标人如投报进口产品,主设备必备的配件(附件)须随主设备一同办理进口手续,外围辅助配件(附件)中如有国内供货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明。本项目进口产品不免税。3.8投标人务必在开标前落实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及原产地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示。进口货物签订合同及供货时,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转为非进口产品供货,否则采购人有权做废标处理,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4、踏勘现场4.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4.2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4.3投标人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项目现场,对供货(或施工)现场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5、其他5.1对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下同)或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向投标人发出,传真和电话(手机)号码以投标人的登记为准。收到通知的投标人须立即予以回复确认,但投标人未回复或采购代理机构未收到回复时,并不应当被理解为采购代理机构知道或应当知道投标人是否收到通知。因登记有误、传真线路故障或其他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5.2不论招标过程和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含电子版)均不退还。5.3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且所有时刻均为北京时间。5.4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5.5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6中小企业(监狱或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服务价格扣除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监狱或戒毒企业服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服务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人报价进行价格扣除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政府采购仅针对报价服务中属小微企业(监狱或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服务进行相应价格扣除,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制造商《中小企业声明函》、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小微企业政府采购政策:(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2)根据《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规定;(3)按照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在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采购政策;(4)价格扣除幅度:价格给予10%的扣除。(3)监狱企业须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关于监狱企业的定义。(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投标文件需要列出中小企业(监狱或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服务明细表(见附件),并符合制表要求,否则不予价格扣除。5.7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1)本项目根据《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鲁财库〔2007〕32号)、《鲁财法[2021]3号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等有关节能、环保的政策执行。(2)本项目所称节能产品,是指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规定,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具有《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时间之内(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有效时间,以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为准,超过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的自动失效。(3)本项目所称环境标志产品,是指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规定,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具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时间之内(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有效时间,以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为准,超过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的自动失效。(4)拟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根据《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鲁财库〔2007〕32号)规定,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项目,在评标时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5%的价格扣除。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在满足基本技术条件的前提下,在价格评标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价格评标总分值的4%的加分;在技术评标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技术评标总分值的4%的加分。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对投标报价进行扣除后的评标价格仅用于评标过程的报价得分计算或评标价格的比较,不作为最终的中标价格。(5)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按照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清单填报,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优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并符合制表要求,同时附所投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价格扣除或价格、技术加分。节能环保加分(1)按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政策执行。(2)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政策填报,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3)加分幅度: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价格分加分幅度:4%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技术分加分幅度:4%环保价格分加分幅度:4%环保技术分加分幅度:4%(6)投标文件须列出节能环保产品明细表(见附件)。5.8招标文件中关于产品品牌型号仅供参考,并非指定。投标人可提报其他品牌型号产品,但性能指标不能低于参考品牌。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构成6.1招标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采购程序和合同格式的规范性文件。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附表第三部分政府采购合同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五部分附件第六部分评标方法和评分细则第七部分技术要求及说明6.2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印,且以中文为准。6.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6.4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该风险由投标人承担。6.5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编制投标文件。若有偏离之处,请如实在商务或技术响应表中注明。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7、招标文件的澄清7.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并附加电子邮件,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7.2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7.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2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己收到该澄清。否则,即认为同意和接受该澄清。7.4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如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条款未提出异议,即认为同意和接受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的修改8.1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修改或补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修改或者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2投标人收到修改或补充内容后,应在2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己收到该修改或补充。否则,即认为同意和接受该修改、补充。8.3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通知为准。8.4招标文件的修改均以采购代理机构书面依据为准,且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法律效力,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三、投标文件9、编制要求9.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若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其投标将会被拒绝。9.2投标人对多个分包进行投标的,应以分包为单位编制投标文件,每一包投标文件均需满足本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签署、盖章要求。9.3封面设置投标文件材料封面设置包括:“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投标投标人名称。9.4投标文件资料装订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双面打印,并编制目录。将大小不一的文件材料用折叠的办法整理成A4纸面大小,左、下侧分别对齐,胶装(文件材料包括投标人所递交的所有资料,如投标文件、图纸等),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9.5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写其投标文件;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资料。9.6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目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并装订成册。9.7投标文件的编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中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顺序制作,否则该投标文件有可能会被拒绝。10、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10.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而相互交换的资料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如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使用另一种语言,应附有相应内容的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10.2除在招标文件的第七部分技术要求及说明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3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限期提供相应文件或决定对其投标予以拒绝。11、投标有效期11.1自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日。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1.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内要求投标人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通知为准。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12、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包含以下各个部分,具体组成内容见第三部分投标文件格式。12.1资格资质部分12.1.1投标人须对提交的资格证明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并保证无不诚信记录。12.1.2资格证明的字迹、印章必须完整、清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12.1.3投标人应携带其资信部分原件至开标现场,如若投标文件资格资质复印件部分出现瑕疵,而投标人未能立即提供原件核验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2.2商务部分12.3技术部分12.3.1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资料。12.3.1.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并保证所供货物必须是合格出厂的。12.3.1.2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货物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技术(印刷体)支持资料,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12.3.1.3如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能完全证明其投标货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无法提供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的,投标人可提供以下资料:(1)制造商官方网站下载的技术证明材料,并注明网址备查;(2)投标货物的详细技术描述并由制造商或省级及以上固定代理商盖章确认,注明确认方联系方式备查;12.3.1.4保证货物在质保期内正常、连续使用所必须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及其货源地与价格;12.3.1.5投标人在详细阐述货物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说明时,应注意招标文件第七部分技术要求及说明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货物标准以及参照的品牌或文字叙述仅起说明作用,并无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可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文字叙述,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12.3.1.6如果投标人未提供详细的技术资料证明其投标货物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而采取复制招标文件技术规格相关部分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2.3.1.7投标人必须对所提供货物(如机械、电子、仪器仪表、软件、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一切产权关系负全部责任,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及费用,投标人须全部承担。12.3.2关于“技术响应表”的特别说明12.3.2.1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投标文件的“技术响应表”中,均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响应情况。投标人须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逐条说明投标货物与服务是否做出了实质性响应,12.3.2.2响应程度分为“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和“不能确定”。12.3.2.2.1“正偏离”是指投标产品或方案的技术及功能相比招标文件的要求技术更先进、档次更高、更适合采购人使用。标注“正偏离”的,投标人必须注明认为“正偏离”的理由。12.3.2.2.2“负偏离”是指投标产品或方案的技术及功能相比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在瑕疵和不足。12.3.2.2.3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正/负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技术响应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响应程度,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12.3.2.3本次招标不允许投标人复制粘贴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作为其投标文件的响应情况。12.3.3关于质保期的特别说明12.3.3.1本次招标项目质保期见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附表或第七部分技术要求及说明。12.3.3.2如无特殊要求的,国产设备保修≥3+X年,进口设备保修≥1+X年,(X≥0),投标人可自报质保期。12.3.3.3质保期大于12.3.3.2条的,投标人视情况可提供制造商或其在采购人所属区域固定总代理商出具的质保函。12.4报价部分12.4.1投标报价12.4.1.1投标范围:含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技术服务、运杂费、检测保险费、外贸代理及其他所有费用。进口产品采购人指定和经严格考核信誉良好的外贸代理公司,报价中应包含进口代理服务费,报关报检服务,运杂费和内陆运输费等相关费用(1美元收取0.020美元代理费,由中标人交外贸代理公司)。12.4.1.2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第七部分技术要求及说明中的全部货物进行投标报价,也可对某一包进行投标报价。但对每一包货物的报价必须全部报齐,并保证货物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知识产权,否则,视为投标无效。12.4.1.3本次招标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12.4.1.4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方法提供投标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12.4.1.5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中报价部分(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12.4.1.6投标人须按附件格式表中的各单项明细逐项填写,以方便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12.4.1.7宣读投标报价时,以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为准,当投标报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当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的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当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12.4.1.8按以上原则对错误报价的修正,投标人应接受并签字确认。若投标人拒绝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12.4.1.9唱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只对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报价进行唱标,若有多个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将会被拒绝。12.4.1.10投标人的中标价格在合同执行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报价将会被拒绝。12.4.1.11若第七部分技术要求及说明中未体现“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字样,投标人不允许采用进口产品投标。12.4.1.12报价币种:人民币报价。12.4.2除投标人须知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12.4.3未经考验的新产品、试制品不能参加投标。12.5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为上述12.1、12.2、12.3、12.4条款要求内容的word格式和签字盖章扫描的PDF版本。●电子版介质为“U”盘。●电子版投标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无论投标结果如何,均不退回。●电子版投标文件单独密封,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12.6投标人须知附表规定投标人应提交样品的,样品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3.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3.1按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顺序制作并装订成一册投标文件,每册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3.2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在规定处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13.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据此对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四、投标保证金14、投标保证金14.1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采购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损失。14.2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及金额见投标人须知附表。14.3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采用下列形式之一: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电汇、担保函。投标保证金为电汇形式的,汇款单上须注明项目编号、所投包号。收款单位: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济南六里山支行银行账号:1602001319200062147投标保证金为担保函形式的,按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方案>的通知》(鲁财采[2011]49号)规定执行。14.4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14.5未成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14.6若招标文件规定收取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扣除中标服务费退还。14.7若招标文件规定不收取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扣除中标服务费退还。14.8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不按规定或无法兑现报价承诺、拒绝提供维保函原件或拒绝签订合同书的;(3)未按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4)投标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以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一式三份)、电子版为单位分别密封,并在密封件上标明密封件内容、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所投包号等(密封件格式见本册附件)。15.2投标人将每部分投标文件装入信袋内加以密封后,并在封签处加盖公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如无公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15.3因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密封不当或签署不当而造成投标文件被拒绝,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6.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6.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附表。16.2除投标人须知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7.迟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在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1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18.1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由被委托代理人签字的书面通知,且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8.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按第13和15条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回投标”字样。18.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18.4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其投标文件。六、开标19.开标19.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投标人须知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开标会议。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否则,责任自负。如在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家,采购代理机构有采取重新招标或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改变采购方式的权力,且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19.2开标时,按照投标人须知附表的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唱标,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并加以记录。投标人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19.3无论是什么原因,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宣读的投标文件,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19.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逾期送达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记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19.5开标过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七、评标20.评标委员会20.1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及有关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5人以上单数组成。20.2评标委员会具有依据招标文件进行独立评标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评标委员会成员需对评标结果独立写出评审意见,并承担责任。评委成员若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理由的,视为同意和接受。20.3评标委员会的职责:(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3)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比和打分;(4)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人;(5)向招标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20.4评标委员会的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6)配合招标单位答复与会投标人提出的质疑。21.评标和定标步骤及要求21.1初步评审21.1.1资格性审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编制情况、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填写资格审查表并签字确认,以备评标委员会核对。21.1.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审查投标投标人所投货物和服务的技术参数,并记录关键技术偏离事项,进行技术部分的符合性审查,通过技术部分符合性审查的,进入下一步的打分程序。21.1.3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结果,对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1.1.4经评标委员会集体审核通过,对于不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要说明其不符合要求的原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拒不签字的,并不影响评标委员会所做出的结论。21.2详细评审21.2.1初步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七部分评标方法和评分细则的规定对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进行打分,并签字确认。21.2.2公开发布的招标文件中的评分细则,在评标期间,不允许做出更改。21.2.3采购代理机构对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打分。21.2.4评分结束后,交采购代理机构汇总、统计,打印出结果,由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人的价格、商务和技术得分进行最后的复核,并签字确认。21.2.5投标人得分是各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21.3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可以允许投标人修改其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21.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报告财政监管部门,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1)提供虚假投标材料参与投标;(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与专家、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专家、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7)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质疑、投诉均查无实据,并带有明显故意行为的;(8)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9)不按规定程序及正常途径质疑、投诉,采用匿名信、匿名电话、发短信息等手段,威胁、恫吓、辱骂、恶意中伤其他相关当事人的;(10)采用其他非正常手段恶意影响招投标工作的行为。21.5投标文件的答疑与澄清21.5.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请相关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文字表述和方案不清晰、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和纠正,且以书面答复为准,但不得对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投标人有责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21.5.2任何澄清和必要的解释说明的书面答复均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签名,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21.5.3若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投标货物的描述前后不一致且对不一致内容无书面解释或提供官方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没有义务要求投标人澄清,在评分过程中不排除以响应性较差的内容作为标准来确定投标文件的响应及投标货物的性能情况。21.6关于投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21.6.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则评标委员会均有权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决定采取相应的补救及/或纠正措施。一旦该投标人被拒绝或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投标人承担。21.6.2但若已经超过质疑期限而没有被发现且已经签署了相关的合同,之后才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再行审查认为其在技术、必要资质等方面并不存在问题而仅属于商务方面存在瑕疵的问题,且若一旦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将对本次采购更为不利的情形除外,该等情形包括:一旦予以拒绝或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将使本次采购的成本大幅上升、延误期限以至可能给采购人造成较大损失、采购人或主要用户出具明确要求维持既定结果的书面意见等。21.6.3在上述考虑维持结果的情形下,采购人有权要求该存在瑕疵的投标人提供特别担保金用以承担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21.7定标原则21.7.1根据21.2.5款汇总得分后,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21.7.2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八、询问与质疑22.询问22.1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2.2询问及答复既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电话、面谈等口头方式。23.质疑23.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公布中标结果的日期为准),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不予受理。23.2质疑函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1)质疑投标人基本信息:质疑投标人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姓名、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地址、委托代理人邮编。(2)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3)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质疑事项1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质疑事项2事实依据、质疑事项2法律依据:……(4)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投标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委托代理人”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质疑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3.3投标人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23.4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报价投标人,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3.5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投诉。23.6质疑方式、质疑接收地址、联系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质疑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质疑接收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8号华润大厦A座54楼5413室;联系人:商煜;联系电话:0532-88169868。九、投标费用24.中标服务费24.1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见投标人须知附表。十、招标文件解释权25.招标文件解释权: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合同编号:甲方:康复大学乙方: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人(全称):供应商(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项目(项目编号)采购与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3.供货内容和范围:详见《计划采购与供应设备清单》。二、供货期三、质量标准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进口产品:人民币(大写)(¥元);报价含外贸代理费,费率为国产产品: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五、项目经理供应商项目经理:。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元;财政专户资金:元;自筹资金:元。七、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方式:□分期支付方式:□分期支付方式:□其他支付方式:八、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政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九、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成交或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合同条款;(4)技术标准和要求;(5)图纸(如果有);(6)供货清单及报价表;(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供货,确保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一、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二、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山东省签订。十三、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五、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伍份,供应商执贰份,代理机构壹份。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合同条款1.采购与供应1.1本合同价款最终双方以实际验收的数量结算。1.2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数量为暂定量,供应商按附件1《计划采购与供应设备清单》所列品种和规格供货,最终以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实际数量为准。1.3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计价、结算和支付货币均为人民币。1.4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公制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标准另有规定外)。1.5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单价,指运抵本项目现场指定地点交货综合价,包括设备费、加工费、包装费、检测费、装卸费、运输费、税金、供应商合理的利润、管理费、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向有关部门缴纳的各项费用以及政策性文件所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等供应商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全部价款与费税,除本合同第1.6条规定的因素外,不得因政府政策变动、市场环境改变、税率调整等而调整。1.6本合同综合单价按下列第(1)种办法进行调整。(1)综合单价包干,价格不可调整。(2)具体调价办法:不调整。2.质量要求2.1供应商应在交货同时向采购人提供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制造商出具的书面质量保证书。2.2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的设备,应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各项技术性能指标经本项目所在地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专业机构或单位检测中心检验必须符合国标要求。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出现新的国家标准,则以更新后的标准为准。2.3供应商的设备供应与管理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ISO9000质量体系标准。2.4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_________年。2.5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无条件的向采购人提供缺陷产品的免费维修、更换等服务。针对采购人提出的书面要求,供应商必须在3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有必要,供应商在3日内指派专人到现场解决,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2.6不论任何原因,供应商借故推脱或拒绝采购人提出的维修、更换等服务请求,采购人有权自行解决,实际发生的维修或更换等费用,从应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中扣除,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维修或更换设备的质量保证期相应延长6个月。2.7质量保证期内,如因供应商产品质量导致出现项目质量问题,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2.8其他质量要求:见约定。3.供货时间及地点3.1供货及通知方式:按采购人要求。3.2供货地点:供应商负责送货至项目现场卸至采购人指定的卸货地点,并承担费用。4.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4.1数量验收:甲乙双方在交货现场以过磅、点数、检尺等约定方式进行数量验收,采购人应保证设备随到随验。供应商应对在采购人现场的计量数据进行确认。4.2质量验收:(1)进行数量验收的同时,采购人按要求进行尺寸和外观质量验收,尺寸和外观质量符合要求方可卸车,否则不得卸车。(2)外观质量符合要求的,采购人及时按规定取样送本项目所在地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专业机构或单位进行检测。检测合格视为最终合格。如采购人、本项目建设单位或监督单位提出异议,参照有关标准规范,结合现场情况解决,供应商必须满足上述三方的有关质量的意见。(3)经双方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开具签收单作为最终结算依据。(4)抽检未发现不合格产品不代表供应商供应产品全部合格,如因供应商产品问题造成采购人供货期、质量、劳务等损失,全部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5)外观及检验不合格的设备,供应商应在接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内清理出项目现场,并承担本次的检测费用,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6)其他:现场现货检验,采购人如有异议3日内提出,供应商24小时内负责处理。4.3标的物所有权自卸货完毕时起转移,但经验收确认为不合格的,供应商必须根据采购人要求无条件退换。5.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5.1安全文明施工5.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按相关规定执行_。5.1.2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相关规定执行_。5.1.3供应商负责在设备供货、指导安装、调试、售后服务整个过程中现场全部人员、设备的安全。供货服务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承担供应商和其单位雇佣的工人或其他人员的伤亡赔偿或补偿责任,承包方必须为现场服务人员办理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用自行承担。本项目需特殊防护的内容:针对施工现场情况及安全检查等需要,供应商应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预付款6.1预付款的支付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的比例):0。6.2扣回预付款的时间、比例:/。7.货款支付:_按照合同付款方式规定支付。7.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依据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结算金额和结算明细向采购人开具结算100%的增值税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货款且不构成违约。7.3货款支付方式可选择银行转账支票、网银转账、银行承兑汇票等常规支付方式的付款方式,具体付款方式以双方每次付款前协商确定为准。7.4其他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资金不到位的,致使采购人不能按合同付款,采购人不承担延期付款利息及违约金。若供应商不按要求开立银行账户,导致货款或项目款延期支付,采购人不承担延期付款利息及违约金,供应商不得因此停止合同的履行。8.合同变更8.1采购人向供应商提出书面合同变更的,供应商应予以接受。甲乙双方共同修订的合同条款,构成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8.2根据项目需要,采购人对所采购设备的送货时间和地点如有变更,及时书面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按变更后的时间和地点供货,设备价格不变。8.3供应商投标文件应如实填写相关设备的规范性名称和型号。实际供货时如出现与投标文件中“制造商名称、型号、原产地”与制造商彩页不一致时,中标人须据实提供机身铭牌和制造商证明等材料,提交变更申请,经采购人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其中:设备技术参数、数量、单价等不得变更),到采购人招标采购主管部门备案后据实修订合同信息。9.双方责任9.1双方指定现场收货及交货代表。采购人收货代表:,联系电话:。供应商交货代表:,联系电话:。双方更换各自代表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确保设备顺利交接。9.2供应商应将设备按合同约定时间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经采购人指定收货代表和采购人项目所属其他2人及以上签字验收确认后有效。9.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供应商不能按时交货,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报采购人,采购人视情况确定是否同意变更供货时间。如采购人不同意变更供货时间,可自行采购部分或全部设备。采购人在自行采购和接收该违约部分设备时实际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和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从应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中扣除,采购人同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9.4除另有规定和协议要求外,供应商提供的全部设备须采用国家、企业、行业标准要求包装,并同时满足方便所供设备长途及短途运输的要求,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防爆等措施。9.5装箱单应注明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生产商、发货地、供应商、收货人、交货地、承运人等,并在显著位置标明装卸警示标志。9.6供应商应对项目现场情况和当地政府运输时限和通道限制的正常及临时规定有充分了解和理解,不应因此提出索赔、要求延长或变更供货期限等。9.7供应商应提供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制造商的名称、法定地址、联系方法等,如果供应商是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生产厂商的指定代理销售单位,供应商还应向采购人提供生产厂商的销售代理委托书或其他证明文件。9.8供应商运抵采购人指定现场的设备,交货单据上应详细列明当次供应设备的名称、品牌、产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单价、数量、合计金额。9.9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在使用过程中,采购人打开包装进行质量、性能等的检验时,发现质量问题告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在三日内予以维修、更换或退货。9.10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技术文件,包括材质报告(设备质量检验报告)和生产合格检验报告,以及按照项目竣工验收规定及采购人要求,提供所有相关符合要求的资料。9.11采购人、设计、相关内部监督单位审核供应商提交的资料仅是一般性的监督,并不减少供应商与此有关的合同责任。9.12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包含债权、债务)转让给第三人。供应商即使向采购人发送了权利义务(包含债权、债务)转让通知书,供应商承诺该转让通知书对采购人不发生任何效力,供应商承担因其转让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9.13当一方纳税人信息等关键企业信息发生变化时,必须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9.14采购人依据本合同(供应商纳税人相关信息)约定收款单位(供应商公司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向供应商支付货款。10.违约与赔偿10.1除本合同中规定的不可抗力外,其他不论任何原因,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供应商若不能按规定期限送至采购人指定现场存货地点,采购人向供应商收取逾期运达设备总额(含增值税)每日0.5%的违约金,并有权因供应商违约终止合同。10.2对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的设备,采购人有权邀请当地有关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发现供应商所供设备不符合要求,采购人向供应商提出索赔,供应商应予以接受。10.3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的设备,在规定质量保证期限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提出索赔,供应商应按下列条款向采购人赔偿:(1)同意采购人拒收设备,并把被拒收设备的预付货款返还采购人。(2)承担退货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退货设备所需的其它费用。(3)根据设备的质量缺陷和受损程度以及采购人遭受损失,经双方协商同意降低设备价格。(4)更换或修理有缺陷的设备,以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性能,供应商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承担采购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同时相应延长被更换或修理设备的质量保证期。10.4采购人提出索赔通知后,供应商应在28日内答复,如果在28日内未答复,视为供应商已接受该索赔,同时采购人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10.5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增值税发票,供应商必须确保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相关设备品类、价款等内容与本合同相一致。因供应商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等导致发票不能抵扣税款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重新开具发票,并向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因供应商开具发票不及时给采购人造成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等情形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供应商不得擅自作废或冲红已向采购人提供的发票,否则供应商须按发票金额(含增值税)的2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向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10.6如供应商未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足额足量供应设备,对采购人造成影响达3天及以上,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另选择供应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同时采购人保留向供应商进一步索赔的权利。10.7未经采购人同意,如供应商单方面终止供货,除承担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采购人支付未供货货款总额(含增值税)20%的违约金。11.不可抗力11.1不可抗力系指签约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及后果无法避免和克服的事件。任何一方由于受到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1.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等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14日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同时,受阻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积极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11.3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持续60日以上,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或解除合同的协议。11.4本条款所定义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对于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安排不周及税收政策的调整等情形,无论严重程度如何,均不理解为不可抗力。12.知识产权和专利权12.1涉及到知识产权(或专利权)标记的产品,供应商应提供知识产权(或专利权)及其权属的有效证明材料。供应商承诺其提供的设备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利权),若供应商提供设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利权)导致他人向采购人索赔的,以及供应商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供应商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处理此纠纷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差旅费等一切损失。采购人针对上述一切损失有权从供应商结算货款中扣除或依法追索。13.争议解决13.1遇争议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提交下列第2程序解决:(1)向采购人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4.其他14.1本合同是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合同解除的条件:按《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14.2本合同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确定和变更合同实质性条件的会议纪要、往来信函、资料等。14.3.本合同中供应商注明的电子邮箱需是有效(须保证能够正常使用),若使用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形式的,此数据电文进入供应商提供的电子邮箱运营商服务器即视为收到。供应商电子邮箱(必填):。14.4未尽事宜经采购人上级部门同意后,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至双方履行完全部合同规定条款后失效。14.5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附件:附件1:《计划采购与供应设备清单》附件2:《售后服务》、《承诺函》(若有)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一、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序号★证明材料名称备注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2财务状况证明:经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或复印件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原件或复印件4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详见附件)原件或复印件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的声明(格式详见附件)原件或复印件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备注:1)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胶装至投标文件中,未附或资料不全者视为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按无效投标处理;2)其他规定①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字迹、印章要清晰。②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逾期拒绝接收。③投标人需收回的原件证明材料(如合同书、营业执照、相关许可证等)待评审完毕后退还。二、商务部分1、★投标函(详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详见附件)3、★商务响应表(详见附件)4、★承诺函(详见附件)5、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6、投标人须知附表规定或投标人认为其它应介绍或提交的资料和文件三、技术部分(未提供格式的可自拟)1、对本项目的技术服务类总体要求的理解(如果有)2、项目总体架构及技术解决方案(如果有)3、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方案、实施方案(如果有)4、★货物配置清单(详见附件)5、货物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关于授权的规定见投标人须知附表)(详见附件)6、货物制造商出具的质保函(详见附件)7、★技术响应表(详见附件)8、货物产品彩页、图片等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资料9、投标人或制造商在采购人所属地区的售后服务维修机构数量及分布情况10、针对本项目的人员配备11、针对本项目的数据与系统集成方案(如果有)12、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13、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14、针对本项目质保期外运维费用明细表15、投标人须知附表规定或投标人认为其它应介绍或提交的资料和文件16、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中涉及到的其他内容四、报价部分1、★报价一览表(详见附件)2、★报价明细表(详见附件)五、其他部分1、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若不属于,可不提供)(详见附件)2、优先节能产品明细表(若不属于,可不提供)(详见附件)3、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若不属于,可不提供)(详见附件)4、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明细表(若不属于,可不提供)(详见附件)5、中小企业声明函等(若不属于,可不提供)(详见附件)6、投标人银行开户情况(详见附件)7、踏勘现场登记表(若不踏勘,可不提供)(详见附件)8、投标文件包装袋密封件正面和封口格式(详见附件)9、投标文件正副本封皮格式(详见附件)六、特别说明招标文件中标注“★”的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提供,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一律为无效报价。除“★”内容外,其他给定格式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微调整,没有的格式可以自行设计。第五部分附件附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件2、财务状况证明财务状况证明经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附件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在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政府采购活动前,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和采购文件关于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要求。特此承诺。我方对上述承诺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承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罚。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由税务局开具的完税证明复印件或网上报税证明(截图)、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半年内任意一个月截图)投标人全称(公章):年月日注:1.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附件4、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在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年内,我公司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亦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本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行为遵守法律法规规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报价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附件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的声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的声明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我公司参加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就该项目包做出响应并递交了投标文件。我公司具备履行该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能力,中标后能够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名:日期:年月日附件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附件7、投标函投标函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编号为,)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投标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同意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3、若中标,我方将按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4、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你们有选择中标人的权利。5、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中标服务费等,遵守贵机构有关招标的各项规定。6、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7、投标书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90日历日。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法定代表人签名:,日期:投标人名称(公章):附件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姓名、职务或职称)为我公司本次(项目编号:包号:)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并授权其全权代表我方办理本次投标、签约的相关事宜,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合同并具有法律效力。在我方未发出撤销授权书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撤销而失效。委托代理人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日期:年月日附件9、商务响应表商务响应表投标人名称(公章):项目编号:,包号:项目竞争性招标文件要求是否响应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委托代理人签名:日期:年月日附件10、承诺函承诺函致(采购人):若我公司中标,(项目编号:包号:)项目,在中标公告发出后,签订合同前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产品检测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如不能提供,我公司自愿放弃中标资格。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名:日期:年月日附件11、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投标人名称(公章):项目编号:,包号:序号采购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数量签订时间合同金额(万元)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复印件页码123...注:后附合同复印件、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或网上发布的中标(中标)公告截图(含网址)。委托代理人签名:日期:年月日附件12、投标货物配置清单投标货物配置清单投标人名称(公章):项目编号:,包号:序号名称品牌型号生产厂家、产地性能及指标注:附产品彩页等技术资料。委托代理人签名:日期:年月日附件13、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我们(制造商或代理商名称)是生产(或代理)(货物名称)的一家制造商(或代理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或代理商地址)兹指派营业地点设在(投标人地址)的(投标人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活动:1、代表我方办理在(项目编号:)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或代理)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有约束力。2、作为制造商(或代理商),我方保证以投标人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招标文件共同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各项责任和义务。3、我方兹授予(投标人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兹确认(投标人名称)或其正式委托代理人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4、我方于年月日签署本文件,(投标人名称)于年月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授权方联系人:联系电话:投标人名称(公章):,出具授权书的制造商(或代理)名称(公章):被授权人姓名(签字或签章)授权人姓名(签字或签章)、职务和部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物力学与健康工程平台实验室设备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