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服务 公务用车驾驶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国家税务总局内江市税务局2025)
国家税务总局内江市税务局机关2025年后勤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SC2025-DLJC-C0109-B00(招标文件编号:SC2025-DLJC-C0109-B00)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内江市税务局机关2025年后勤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内江顺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西林大道161号
中标(成交)金额:145.870956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内江顺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内江市税务局机关2025年后勤服务采购项目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兴隆路西段200号、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中段213号,以及其他采购人指定地点
公务用车驾驶服务,主要在内江市行政区域内,同时涉及周边地区、省内其他地市州,以及特殊情况到其他采购人指定位置。
1年。
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有强烈的服务意识、安全观念和组织纪律性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罗英、洪志瑞、付强(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05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成交供应商:内江顺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得分90.66。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内江市税务局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兴隆路518号
联系方式:何老师,0832-22703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江市东兴区玉屏街555号(悦动广场)4栋3楼附 308-311号
联系方式:刘女士,0832-22424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 0832-224242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内江市税务局机关2025年后勤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内江市税务局
行政区域
东兴区
公告时间
2025年07月29日 08:50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罗英、洪志瑞、付强(采购人代表)
总成交金额
¥145.870956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832-2242423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内江市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四川省内江市兴隆路51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何老师,0832-2270326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内江市东兴区玉屏街555号(悦动广场)4栋3楼附 308-31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女士,0832-2242423
附件:
附件1
小微企业声明函-后勤服务.pdf
附件2
国家税务总局内江市税务局机关2025年后勤服务采购项目——磋商文件.doc
7、采购人针对采购项目提出的特定条件7.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小微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国家税务总局内江市税务局(单位名称)的国家税务总局内江市税务局机关2025年后勤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后勤服务,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接企业为内江顺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87人,营业收入为484.16万元,资产总额为55.7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内江顺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7月25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该声明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未提供则无法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但不影响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性,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虚假小微企业声明函的,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处理。3.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1-项目编号:SC2025-DLJC-C0109-B00国家税务总局内江市税务局机关2025年后勤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国·四川(内江)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国家税务总局内江市税务局共同编制二〇二五年七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4第二章磋商须知7一、供应商须知附表7二、总则9三、磋商文件11四、响应文件12五、评审15六、成交事项15七、合同事项16八、磋商纪律要求17九、其他18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9一、供应商资格、资质性要求:19二、供应商其他类似效力要求:详见第四章。19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20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20二、供应商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21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22商务要求22一、项目概述22★二、服务内容及要求22★三、人员要求24★四、管理实施要求27★五、风险管控要求28★六、商务要求28七、其他要求33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6第一部分《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37格式1-1封面37格式1-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38格式1-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39格式1-4承诺函40格式1-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41格式1-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42格式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承诺函43格式1-8小微企业声明函(服务)44格式1-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5格式1-10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6格式1-11非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承诺函47格式1-12其他资格的承诺函48格式1-13应当提供的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49第二部分《其他响应文件》格式50格式2-1封面50格式2-2报价函51格式2-3首轮报价一览表52格式2-4商务应答表53格式2-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54格式2-6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55格式2-7技术/服务要求应答表56格式2-8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57格式2-9现场报价表58第七章评审方法591.总则592.磋商程序593.综合评分62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655.磋商小组在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656.评审专家在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66第八章采购合同(参考模板)67第一章磋商邀请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国家税务总局内江市税务局(采购人)委托,拟对国家税务总局内江市税务局机关2025年后勤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SC2025-DLJC-C0109-B00。2.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内江市税务局机关2025年后勤服务采购项目。3.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内江市税务局。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资金情况资金来源:已落实。三、采购项目简介:国家税务总局内江市税务局机关2025年后勤服务,一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四、供应商邀请方式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四)其他资格要求: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六、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一)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即报名时间):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18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二)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内江市东兴区玉屏街555号(悦动广场)4栋3楼附308-311号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磋商文件发售办理处。(三)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得转让)。(四)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获取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磋商。(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1.现场办理:现场购买磋商文件时应出示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2.网上(远程)办理:(1)供应商网上(远程)办理购买磋商文件时,请先自行下载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发售信息登记表》《介绍信(格式)》,并按相关要求填写信息(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经办人手机号、单位座机、电子邮箱、包号等)。(2)将已填写的《采购文件发售信息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扫描成图片连同购买磋商文件支付凭证截图发送至3508677297@qq.com。注:《采购文件发售信息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请于开标当日交至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磋商文件发售办理处。3.报名咨询电话:0832-2026377。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磋商采购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供应商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磋商文件截止之日前到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登记)。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7月25日09:30(北京时间)。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内江市东兴区玉屏街555号(悦动广场)4栋3楼附308-311号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九、磋商地点:内江市东兴区玉屏街555号(悦动广场)4栋3楼附308-311号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十、联系方式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内江市税务局;地址:四川省内江市兴隆路518号;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0832-2270326。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讯地址:内江市东兴区玉屏街555号(悦动广场)4栋3楼附308-311号;邮编:641000;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832-2242423。二〇二五年七月第二章磋商须知1.1.一、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1确定邀请磋商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本次磋商邀请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本次采购采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以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2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采购预算(人民币):146.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肆拾陆万元整)。3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最高限价(人民币):146.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肆拾陆万元整)。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4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5联合体不允许联合体。6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若响应文件未附财务报告的,则还需提供完整的财务状况报告(含三表一附注)]。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包括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7磋商情况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磋商结果等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8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9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10磋商文件咨询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832-2242423。11报名、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询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17738133997。12成交通知书领取采购结果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单位介绍信,注明办理成交通知书领取事宜,并带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到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财务室领取成交通知书。财务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17738133997。13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14响应文件份数资格性响应文件(纸质)一式 3 份(其中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其他响应文件(纸质)一式3份(其中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单独递交的首轮报价表一份;电子文档1份;现场报价表(纸质)2 份以上。注:响应文件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现场报价表除外);现场报价表用于评审现场填写后密封提交,供应商须自备密封袋。15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105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零伍佰元整)。收取方式:成交通知发出后二个工作日内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收款单位: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四川银行内江分行;账号:79220100016778674;1.2.二、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采购。1.2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2.采购主体2.1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国家税务总局内江市税务局。2.2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3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4.磋商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5.4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5.5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6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5.7回避。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7.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6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响应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响应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1.3.三、磋商文件9.磋商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9.1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9.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0.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10.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0.3供应商认为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国家税务总局内江市税务局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国家税务总局内江市税务局提出申请,由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11.答疑会和现场考察11.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11.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11.3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1.4.四、响应文件1.4.1.12.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12.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磋商过程中澄清。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1.4.2.第一部分:资格性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四章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第二部分:其他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其他响应性”的内容;12.2现场报价表部分:12.2.1供应商需准备2份以上的现场报价表,并根据评审小组的要求现场填写报价轮次及金额。12.2.2现场报价表无需填写分项报价明细,只填写报价合计金额。12.3现场报价要求(实质性要求)12.3.1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供应商的报价是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验收价格,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12.3.2同一报价表内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按无效响应处理。12.3.3现场报价表内填写的最终报价合计金额将作为本次采购唯一的最终报价依据。12.3.4最终报价对应的各项“单价”根据首轮报价的对应项“单价”自动下浮,计算方法:最终报价各项“单价”=最终报价合计金额/首轮报价合计金额*首轮报价对应项“单价”。13.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13.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13.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14.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5.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磋商文件规定为准。16.响应文件格式16.1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要求。16.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磋商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17.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17.1(实质性要求)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17.2(实质性要求)其他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17.3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采用U盘制作。17.4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17.5(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17.6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17.7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17.8(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按照《四川省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17.9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18.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磋商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18.1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18.2现场报价表在报价现场填写后密封提交,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密封袋。18.3电子文档单独密封,并在封面上清楚的标明电子文档,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18.4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18.5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8.6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19.响应文件的递交19.1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19.2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磋商邀请;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19.3报价表在磋商后,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递交。19.4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20.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20.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0.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20.3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20.4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改,已经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退还。20.5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20.6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1.5.五、评审21.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九章的规定进行。1.6.六、成交事项22.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将按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2.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22.2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2.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采购活动;(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此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23.成交结果23.1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交纳。23.2成交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24.成交通知书24.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4.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4.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7.七、合同事项25.签订合同25.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5.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25.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25.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5.5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26.履约保证金见供应商须知。27.履行合同27.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27.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28.资金支付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1.8.八、磋商纪律要求29.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8)将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1.9.九、其他30.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用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作调整。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一、供应商资格、资质性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四)其他资格要求: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二、供应商其他类似效力要求:详见第四章。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具有商业信誉证明材料:可提供书面承诺函;②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①可提供2022-2024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可提供2022-2024任意一年度供应商完整的全套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③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公司能力情况说明或同等效力的其他证明材料或声明函);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供应商2025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同等效力的证明材料);②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③也可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承诺函);7、采购人针对采购项目提出的特定条件:7.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按照本项目文件格式提供声明函,详见格式1-8);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提供书面承诺函)。9、其他(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函)2、供应商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或护照复印件(注: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在有效期内)或护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外籍人士的,按此提供);2.复印件加盖公章;3.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所有响应文件并参与磋商的,原件备查。)。(2)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注:1.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2.在有效期内;3.复印件加盖公章;4.如响应文件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则可不提供。)。(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不参与磋商而委托授权代表参与适用)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而非委托授权代表参与适用)注:1.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三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供应商自愿以外,不能要求供应商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有权拒绝提供,且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2.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供应商的组织机构性质确定,不得一概而论。第5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一、项目概述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过紧日子”要求,规范市局机关后勤服务工作,控制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规模,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提高后勤服务保障标准化、专业化水平,遵循厉行节约、质优价廉、务实高效的原则,拟采购后勤服务。★二、服务内容及要求(一)采购内容为保障后勤服务相关工作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采购人项目实际需要,拟开展国家税务总局内江市税务局机关后勤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的服务内容包括:(1)公务用车驾驶服务:包括公务用车驾驶服务、公务用车日常管理辅助服务等。(2)文印排版服务:包括文件排版、分发、整理、传真,资料打印、复印、桌牌管理等,以及其他后勤服务。(二)实施范围要求(1)公务用车驾驶服务,主要在内江市行政区域内,同时涉及周边地区、省内其他地市州,以及特殊情况到其他采购人指定位置。(2)文印排版服务。(三)服务要求1、公务用车驾驶服务(1)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需求,合理排班,及时派出驾驶员。派出的驾驶员应衣着整洁,举止得体。按照采购人要求,科学合理安排好公务用车日常加油、维修、保养、清洗等事项。车辆加油、维修、保养、清洗等在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有关费用由采购人承担。(2)供应商应做好安全管理和安全意识培训,驾驶员应安全、平稳驾驶公务用车,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严禁酒驾、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持安全驾驶、不超速、不抢行。出车前,驾驶员应对车辆进行能力范围内的安全检查,避免运行中发生故障或安全事故。驾驶员行车路途应尽量避免接听电话,确有特殊情况应使用耳机等非手持方式,确保行车安全。发生事故时,驾驶员应立即告知采购人及供应商,并依法依规处理。(3)供应商应做好服务管理和服务意识培训,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接到出车任务后,应及时安排驾驶员整备相应车辆,到预定地点等待;返程后,应将车辆停放在采购人规定位置,锁好车门。驾驶员出车前应充分了解目的地及沿途路况,合理规划路线。驾驶员应注意个人卫生,不穿奇装异服。驾驶员应爱护车辆,严格按照车辆的操作规范进行车辆驾驶。定期检查机油、水箱、油箱指标,防止缺漏,确保车辆运转正常。驾驶员工作日内应确保手机通讯畅通,以方便调度。驾驶员应该爱惜采购人的设施设备,并按照采购人规定使用。(4)供应商应做好保密管理和保密培训,供应商及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保密条款,保守在服务中知悉的采购人各项秘密。对采购人内部工作信息、数据同样严格保密,不得对外泄露。(5)供应商应做好廉洁管理和廉洁培训,在服务中不得发生吃、拿、卡、要、假公济私和徇私舞弊等不廉洁行为。驾驶员在岗期间,不得在车内吸烟、吃零食;不得在办公室内饮酒、聚餐、嬉戏打闹、大声喧哗;应不迟到、不早退、不串岗,不得长时间离岗。(6)驾驶员在为采购人服务的行车途中因违反交通法规引起违章记录及罚款,均由供应商承担。2、文印排版服务(1)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合理安排服务人员开展文印排版服务工作。按规定进行文件排版、分发、整理、传真,资料打印、复印、桌牌管理等服务,以及其他后勤服务。文件排版、分发、整理、传真应符合《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等公文相关制度规定以及保密、档案管理制度办法要求,做到整洁、有序。资料打印、复印应及时,确保打印、复印资料完整、有序,合理使用纸张,避免浪费。桌牌应按规定有序存放,按要求进行桌牌打印、使用、存放管理。协助采购人开展办公用品管理。(2)服务人员应衣着整洁,打扮得当,举止得体,严格遵守采购人工作要求和业务要求。遵守工作纪律和工作时间要求,保持办公环境干净、整洁、规整;工作资料、办公耗材等应妥善保管,厉行节约,按要求使用。(3)供应商应做好安全管理和安全意识培训,服务人员应注意工作安全。(4)供应商应做好服务管理和服务意识培训,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服务人员使用采购人设施设备时应爱惜,并按照采购人规定使用,不得发生使用内网电脑违规外联等情况。(5)供应商应做好保密管理和保密培训,供应商及办税大厅服务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条款,保守在服务中知悉的采购人各项秘密。对采购人内部工作信息、数据同样严格保密,不对外泄露。(6)供应商应做好廉洁管理和廉洁培训,在服务中不得发生吃、拿、卡、要、假公济私和徇私舞弊等不廉洁行为。服务人员在岗期间,禁止在工位闲谈、用餐或吃零食、吸烟、玩手机、大声喧哗;应不迟到、不早退、不串岗、有事离开设置暂停服务标识,不得长时间离岗。3、加班及长途出车(1)若因采购人要求需要调整、增加工作时间,供应商及服务人员必须服从采购人工作安排。服务人员加班的,供应商应安排调休,难以安排调休的,按规定发放加班工资。采购人因工作需要安排驾驶员长途出车的,供应商及驾驶员不得拒绝;长途出车可报销出车补助及住宿费等。是否长途出车由采购人参照采购人内部差旅费管理办法确认。(2)因采购人安排加班、长途出车所产生的加班费、出车补助及住宿费等,由供应商支付给服务人员,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部分费用,预计8万元(在报价中为不可竞争部分,合同执行过程中在合同金额内据实结算)。合同履行期间,若因采购人原因导致出车补助超过8万元,可由双方协商,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等方式解决。(3)加班费、出车补助的计算。加班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计算。出车补助、住宿费在采购人规定标准内据实报销,安排住宿的,不再另行报销住宿费用。因有关政策调整等原因,采购人可以调整出车补助标准。(4)当月加班费、出车补助及住宿费等,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核实确认并告知供应商,并与当月服务费合并,在下月一起支付给供应商;供应商收到后,应与工资一同及时足额发放给服务人员。(5)驾驶员长途出车过程中,如遇住宿等情况需垫付费用的,由供应商或驾驶员自行垫付。供应商应制定便捷有效、管理严格、风险可控的制度流程。★三、人员要求(一)总体要求(1)供应商应为本项目所有服务人员组织体检。服务期内至少组织1次,具体时间由供应商根据工作情况安排,并报采购人同意。(2)供应商应当按采购人的要求和标准安排服务团队提供服务,服务团队存在不服从采购人正常工作安排、违反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泄露工作秘密以及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情形,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更换服务团队,造成的损失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依法赔偿,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诉讼费用、担保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等。(3)为保障服务人员稳定性,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国工会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与所安排的服务团队成员依法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充分保障服务人员的合法权益,采购人有权进行监督。如需更换已指派的服务人员,应提前书面通知采购方,经采购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采购方经考核认为服务人员不称职,服务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方通知后三天内予以调整,并将调整结果及时告知采购方。(4)所有服务人员应为本项目专职使用,不得与供应商其他项目混用。除采购人和供应商协商一致外,服务人员不得混岗、一人多岗。(二)管理要求(1)供应商对服务人员进行管理并处理服务期内所有劳资纠纷和调解管理纠纷。(2)供应商应按规定为所有服务人员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并计算入报价成本。(三)技术团队(1)所有服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文化修养,爱岗敬业、品行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刑事犯罪记录;身体健康,符合工作相关要求,无所需岗位限制疾病,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服从工作安排、服务态度亲切,工作认真细致,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保密意识,能保守工作秘密,按采购人要求签订保密协议。(2)本项目驾驶岗位17个,文印排版岗位4个。采购人有权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或根据工作需要减少岗位。(四)驾驶员(1)驾驶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②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有强烈的服务意识、安全观念和组织纪律性;③具有法定驾驶员资质(C1及以上汽车驾驶证,其中至少1人持有A2汽车驾驶证),有3年以上驾驶经验;④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2)供应商对拟选配的驾驶员进行审核,考察其无犯罪记录、遵纪守法、无重大交通事故等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派往采购人处提供服务:①有违反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②受过刑事处罚的;③有酒驾、醉驾记录的;④有吸毒史的;⑤被开除党籍或开除公职的;⑥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⑦身体存在明显纹身的;⑧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⑨其他不宜选配的情形。(3)驾驶员应当严格遵守以下规定:①严守政治纪律,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保密义务,严禁泄露工作秘密;②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依法文明驾驶,确保行驶安全;③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不得以任何形式请托办私事、打招呼或者假借单位名义谋私利,不得利用所服务保障单位的影响力以税谋私、承揽工程、插手干部选拔任用、干预行政事务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④严禁公车私用。不得擅自出车或将车辆转借他人使用。(4)供应商应当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培训,提升其政治理论水平、纪法观念、保密意识和道德素质。(五)文印排版服务人员(1)服务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②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有强烈的服务意识、安全观念和组织纪律性;③具有文印排版、办公内勤工作能力;④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2)供应商对拟选配的服务人员进行审核,考察其无犯罪记录、遵纪守法等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派往采购人处提供服务:①有违反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②受过刑事处罚的;③有吸毒史的;④被开除党籍或开除公职的;⑤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⑥身体存在明显纹身的;⑦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⑧其他不宜选配的情形。(3)服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以下规定:①严守政治纪律,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保密义务,严禁泄露工作秘密;②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不得以任何形式请托办私事、打招呼或者假借单位名义谋私利,不得利用所服务保障单位的影响力以税谋私、承揽工程、插手干部选拔任用、干预行政事务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4)供应商应当加强对服务人员的教育培训,提升其政治理论水平、纪法观念、保密意识和道德素质。★四、管理实施要求(1)现采购人处于正常运行中,供应商应与采购人做好运行衔接、业务衔接、制度衔接、技术衔接,确保需求部门工作平稳运行,各类服务正常开展。(2)本项目所涉及的相关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公务车辆均由采购人负责提供。供应商及其服务人员应按要求妥善使用,若有损坏、遗失,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赔偿。(3)合同履行期间,供应商及其服务人员出现违反合同协议规定、未完成采购人规定工作指标、严重违反采购人规章制度等情形,采购人有权扣除相应服务费,以及要求供应商更换服务人员;严重影响采购人日常工作平稳运行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4)合同履行期内,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或国家税务总局内江市税务局工作部署发生变化,供应商应及时按照采购人要求调整相关管理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达到规定标准。★五、风险管控要求(1)供应商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采购人不承担任何因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含赔偿等),且拥有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以及扣减服务费、要求赔偿的权利:①供应商在合同期内不履行合同、提供的服务严重负偏离服务质量标准,无法满足采购人安全管理、基础保障等核心要求,且在采购人要求的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②供应商在合同期内未按照响应文件中配置的人员真实到位,不符合要求的。③因供应商或其服务人员的过错或过失对采购人造成重大损害或损失的。④供应商或其服务人员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2)供应商应对所有服务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如服务人员未遵守采购人的管理要求而发生的安全事故及对采购人造成的不良影响,相关赔偿责任、工伤手续处理及后续善后工作由供应商承担。(3)供应商应在社会保险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为服务人员购买商业保险,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伤害等赔付。★六、商务要求(一)服务地点: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兴隆路西段200号、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中段213号,以及其他采购人指定地点。(二)服务期限:1年。自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若合同签订时间晚于2025年8月1日,则服务时间按服务期限顺延。(三)付款方式:1、付款要求服务费根据考核情况和出车情况等按月据实支付。每月支付金额=(驾驶岗位单价*17+文印排版岗位单价*4)-(驾驶岗位单价*驾驶岗位减少数量+文印排版岗位单价*文印排版岗位减少数量)*0.95+出车补助-扣减费用。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付款。供应商应在收到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服务人员工资及有关奖励金、补助、加班费等。如财政资金到账延迟、供应商开票迟延或账户提供有误等特殊情况,付款时间顺延,且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如遇法定节假日等特殊情况,付款时间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适当提前或延后。2、付款安排付款名称付款要求付款比例(%)第1次付款根据考核结果按月支付8.33第2次付款根据考核结果按月支付8.33第3次付款根据考核结果按月支付8.33第4次付款根据考核结果按月支付8.33第5次付款根据考核结果按月支付8.33第6次付款根据考核结果按月支付8.33第7次付款根据考核结果按月支付8.33第8次付款根据考核结果按月支付8.33第9次付款根据考核结果按月支付8.34第10次付款根据考核结果按月支付8.34第11次付款根据考核结果按月支付8.34第12次付款根据考核结果按月支付8.343、报价要求(1)供应商所报本项目总价需包含涉及该项目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①各岗位服务人员工资(含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及各类奖励);②服务人员体检费和加班费、驾驶人员出车补助及住宿费等;③利润、应缴纳的各项税费、经济补偿金、各岗位服务人员单位承担部分的社会保险费、采购代理费用、商业保险,以及其他本项目涉及的各种相关费用。(2)报价按照驾驶岗位月单价、文印排版岗位月单价分别报单价,总价=驾驶岗位月单价*数量17*期数12+文印排版岗位月单价*数量4*期数12+预计出车补助80000元。(四)履约验收要求1、总体要求采购人根据工作安排按月考核,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开展考核。如遇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或延后考核。提前考核的,当月考核未包括时间段,应纳入下一次考核,并在下一次付款时运用考核结果。验收名称验收要求第1次验收按采购文件约定进行验收。第2次验收按采购文件约定进行验收。第3次验收按采购文件约定进行验收。第4次验收按采购文件约定进行验收。第5次验收按采购文件约定进行验收。第6次验收按采购文件约定进行验收。第7次验收按采购文件约定进行验收。第8次验收按采购文件约定进行验收。第9次验收按采购文件约定进行验收。第10次验收按采购文件约定进行验收。第11次验收按采购文件约定进行验收。第12次验收按采购文件约定进行验收。2、具体安排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文件等有关规定,由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逐条对照供应商响应文件、合同条款约定等要约进行一一验收。采购人在月末或月初完成考核。考核分为驾驶服务考核和文印排版服务考核,两项服务加权计算平均考核得分,其中驾驶服务考核成绩占总成绩80%,文印排版服务考核占总成绩20%。平均考核得分≥95分,不扣减费用;低于95分,每1分扣减服务费用500元。采购人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调整考核办法和考核表。内江市税务局机关后勤服务——驾驶服务考核表序号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考核分值考核情况扣分得分原因/对象1服务安排服从管理和调度,及时整备车辆。不服从调度和安排,车辆整备不及时、不到位的,每发生一次扣2分。10 2配合采购人,科学合理安排好公务用车日常维修、保养、年审、清洗等事项。每发现一次维修、保养、清洁等事项安排不合理,管理不到位的,扣1分。未及时提醒采购人,导致车辆逾期未保养的,扣2分;逾期未年审的,扣4分。10 3服务内容按时出车,驾驶员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预定地点按照安排接送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每出现一次扣2分。10 4驾驶员安全、平稳驾驶,严禁酒驾、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一般违法违规行为的,每起扣3分;文明驾驶,严禁超速行为发生,一经发现每起扣5分;发生闯红灯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疲劳驾驶、开斗气车的,每起扣10分;发生酒驾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每起扣20分,并应更换涉事驾驶员。20 5出车结束后按规定返程,并按规定停放车辆。未按规定停放车辆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10 6服务态度驾驶员衣着整洁,举止得体。在岗期间遵守纪律,不迟到早退,严禁饮酒、聚餐、嬉戏打闹、大声喧哗。每发生一次违纪违规行为的,扣2分。10 7严格保守各项秘密和工作信息。发生泄密事件的,扣10分,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10 8严守廉洁纪律,不得发生吃、拿、卡、要、假公济私和徇私舞弊等行为。发生违反廉洁纪律情况的,扣10分,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10 9爱惜采购人设施设备,并按照采购人规定使用,不得故意损坏公私财产。因不爱惜或不正确使用设备,导致财产、设备损坏的,每发生一起扣10分。10 10其他特殊情况综合扣分。/ / 合计100 内江市税务局机关后勤服务——文印排版服务考核表 序号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考核分值考核情况 扣分得分原因/对象1服务安排合理排班。未合理排班,影响服务质效的,每发生一次扣3分。10 2 服务人员应遵守采购人有关业务要求。每发生一次违规行为,扣2分。10 3服务内容爱护卫生,确保办公环境干净、整洁、规整。卫生检查不合格的,每次扣1分。10 4 工作资料、办公耗材等应妥善保管,按要求使用。工作资料保管不当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造成较为严重后果的,扣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扣10分。办公耗材保管不当,每发现一次扣2分,造成财产损失的,扣5分,发生假公济私情况的,扣10分。并由供应商赔偿相关损失。20 5 按规定做好公文登记岗、文书岗、排版岗、封发岗、电子公章管理、传真管理、纸张管理、打印复印等工作。未达到要求的,每次扣1分。10 6服务态度服务人员应按采购人要求衣着整洁,打扮得当,举止得体。服务人员在岗期间,禁止在工位闲谈、用餐或吃零食、吸烟、玩手机、大声喧哗;应不迟到、不早退、不串岗、有事离开设置暂停服务标识,不得长时间离岗。发生纪律问题的,每次扣1分。10 7 严格保守各项秘密和工作信息。发生泄密事件的,扣10分,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10 8 严守廉洁纪律,不得发生吃、拿、卡、要、假公济私和徇私舞弊等行为。发生违反廉洁纪律情况的,扣10分,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10 9 爱惜采购人设施设备,并按照采购人规定使用,不得发生使用内网电脑违规外联等情况。因不爱惜或不正确使用设备,导致设备损坏的,每发生一起扣5分,损坏设备由供应商赔偿。发生内网电脑违规外联的,扣5分。10 10其他特殊情况综合扣分。/ / 合计100 七、其他要求1、必备要求1.1通用必备要求(1)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如有其他包装需求,详见采购文件技术部分相关章节。(2)本项目中如涉及网络关键设备或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应严格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1号《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2号《关于调整的公告》等相关文件要求,所投标(响应)设备或产品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是已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安全检测符合要求;二是已获得《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3)本项目中如涉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认证证书)、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无线电发射设备核准证等市场准入类资质的,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上相关要求,由供应商在响应时应答,在履约验收中,采购人将按照采购文件、中标/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采购合同等对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验收,必要时依法依规开展相应检测、认证。★2、保密要求供应商及其服务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条款,保守在服务中知悉的采购人各项秘密。对采购人内部工作信息、数据同样严格保密,不对外泄露。服务人员应与采购人签订保密责任书,遵守采购人保密规定,不得私下收集或泄露采购人职工证照、电话等敏感信息;不得私下收集或泄露所接触的采购人内部工作秘密。不得在公众场合或私人场合谈论从工作中获知的采购人工作秘密。注:1、以上相关要求,由供应商在响应时应答,在履约验收中,采购人将按照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采购合同等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验收,必要时依法依规开展相应检测、认证。2、以上“★”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不得负偏离,否则视为无效投标。3、非“★”条款有要求,按要求提供资料,无要求的在技术响应表中响应即可,但投标人必须如实响应,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不响应或者负偏离将影响供应商得分。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一、本章所制磋商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二、本章所制磋商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三、本章所制磋商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下的备注内容,仅作为响应文件的编制说明,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可不予保留。四、本章所制磋商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第一部分《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格式1-1封面(正本/副本)项目资格性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日期:年月日格式1-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本人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就参加你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磋商采购活动、并参与项目的磋商、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我单位均予承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我单位承担。特此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日期:注: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直接参与磋商并签署竞争性磋商文件时才须提供;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提供身份证有困难的,也可提供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材料)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附此证明书,只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提供身份证有困难的,也可提供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材料)。格式1-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授权声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项目(采购编号:)磋商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注: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不亲自参加磋商,而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适用。2.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3.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4.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5.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1-4承诺函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一、具备本项目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磋商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五、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六、我公司完全同意磋商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说明,承诺由此造成的纠纷由我单位全权负责。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公司承诺在参加此(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磋商采购前,没有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良好履约,我公司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公司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磋商采购活动,现承诺我公司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承诺函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公司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磋商采购活动,现承诺我公司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8小微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后勤服务,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该声明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未提供则无法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但不影响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性,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虚假小微企业声明函的,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处理。3.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格式1-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若未提供此表的则不享受残疾人企业价格折扣。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2.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2.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2.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2.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格式1-10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1、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如未提供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材料的,则其评审中的监狱企业不能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但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格式1-11非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承诺函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公司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磋商活动,现承诺我公司非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日期:格式1-12其他资格的承诺函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公司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磋商采购活动,现承诺:我公司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我公司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13应当提供的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注:供应商应严格按磋商文件第三、四章相关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格式的可参照相关格式或自拟格式均有效,无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第二部分《其他响应文件》格式格式2-1封面(正本/副本)项目其他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日期:年月日格式2-2报价函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1.我方全面研究了“”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磋商采购。2.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报价为元(大写:)。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用于磋商报价。5.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6.本次磋商,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60天。7.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完全同意按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附表”中的规定,支付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8、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的行为。9、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已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此有不清楚、误解以及对磋商文件内容质疑的权利。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格式2-3首轮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价单价(元/人/月)驾驶岗位单价: 文印排版岗位单价: 预估人数驾驶岗位:17人;文印排版岗位:4人 。总报价(元)小写: 大写: 注:1.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价格,包括人工、服务、代理、税费、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2.以上表格如不能完全表达清楚供应商认为必要的费用明细,报价人可自行补充。3.“报价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印章。4.此表须单独密封提交。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2-4商务应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应答偏离情况(正/负/无)123...注:1.本表只填写响应文件中与磋商文件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响应文件中商务响应与磋商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不用在此表中列出,但此表格式须留存。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成交资格。供应商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2-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联系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联系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2-6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年份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合同金额是否通过验收备注注:供应商(仅限于供应商自己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格式2-7技术/服务要求应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应答偏离情况(正/负/无)123...注:1.本表只填写响应文件中与磋商文件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响应文件中技术/服务要求响应与磋商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不用在此表中列出,但此表格式须留存。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成交资格。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2-8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类别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资格证明(附复印件)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服务人员注: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对不涉及的内容可填写“/”。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格式2-9现场报价表第轮报价/最后报价(根据磋商实际情况选择)一、关于报价表的说明:1、此报价表不需要封装在响应文件中,需供应商单独携带2份以上到磋商现场进行报价;2、报价表是在通过相关评审后,向评审委员会单独密封递交的文件,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3、报价表可以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报价时填写;4、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二、报价表格式: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价单价(元/人/月)驾驶岗位单价: 文印排版岗位单价: 预估人数驾驶岗位:17人;文印排版岗位:4人 。总报价(元)小写: 大写: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第七章评审方法1.总则1.1根据相关法律制度,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磋商方法。1.2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1.3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2.磋商程序2.1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采购政策要求以及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2.2资格性审查。2.2.1本项目需要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2.2.2资格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2.2.3磋商小组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2.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2.3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2.4磋商。2.4.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2.4.2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磋商内容。2.4.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2.4.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4.5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磋商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2.4.6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4.7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2.4.8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含磋商内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2.5最后报价。2.5.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2.5.2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5.3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5.4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6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由供应商现场抽签决定排名顺序。2.8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2.9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2.9.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2.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2)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3)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4)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2.10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2.11供应商澄清、说明2.11.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1.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12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综合评分3.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3.2综合评分明细表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备注1价格10%10分以本次最后最低有效报价为基准价,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2履约能力6%6分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的类似服务项目服务案例,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得6分。注:(1)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已完成或正在服务的类似服务项目合同复印件及合同期内任意一次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或发票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予以佐证,不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2)有效案例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3)同一业主单位或同一个项目分年签订合同的,同一项目不同标段的,按一个类似服务项目案例进行计算。3基本方案42%42分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驾驶服务方案,内容包含:①驾驶服务需求理解;②驾驶服务流程及标准;③驾驶服务质量管理;④驾驶服务安全管理;⑤驾驶员管理,上述内容包含齐全的得15分,每少提供一项内容的扣3分。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文印排版服务方案,内容包含:①文印排版服务需求理解;②文印排版服务流程及标准;③文印排版服务质量管理;④文印排版服务人员管理;⑤资源节约管理,上述内容包含齐全的得15分,每少提供一项内容的扣3分。3、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人员保障方案,内容包含:①服务人员选派方案;②服务人员激励措施;③服务人员权益保障措施,上述内容包含齐全的得6分,每少提供一项内容的扣2分。4、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方案,内容包含:①交通事故应急方案;②车辆故障应急方案;③文印设备故障应急方案,上述内容包含齐全的得6分,每少提供一项内容的扣2分。4驾驶服务方案质量15%1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驾驶服务方案:①在包含了驾驶服务需求理解的基础上:需求理解准确,贴合采购人实际,为服务提供准确思路和指引的,加3分;②在包含了驾驶服务流程及标准的基础上:流程清晰、明了,符合逻辑,满足采购人要求,能够体现效率和内控,标准清楚,与服务需求对应,有利于提高驾驶服务质量的,加3分;③在包含了驾驶服务质量管理的基础上:服务质量管理目标明确,措施有效,能够有效保障服务质量达到目标要求的,加3分;④在包含了驾驶服务安全管理的基础上:能指出主要风险点,制定详细防范措施,且能够有效降低安全风险的,加3分;⑤在包含了驾驶员管理的基础上:能准确指出驾驶员管理的要点,制定详细的管理措施,使团队紧密团结、按规定服务,有效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的,加3分,最多加15分。文印排版服务方案质量15%1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文印排版服务方案:①在包含了文印排版服务需求理解的基础上:需求理解准确,贴合采购人实际,为服务提供准确思路和指引的,加3分;②在包含了文印排版服务流程及标准的基础上:流程清晰、明了,符合逻辑,满足采购人要求,能够体现效率和内控,标准清楚,与服务需求对应,有利于提高服务质量的,加3分;③在包含了文印排版服务质量管理的基础上:服务质量管理目标明确,措施有效,能够有效保障服务质量达到目标要求的,加3分;④在包含了文印排版服务人员管理的基础上:能准确指出服务人员管理的要点,制定详细的管理措施,使团队紧密团结、按规定服务,有效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的,加3分;⑤在包含了资源节约管理的基础上:能准确分析服务中所需资源及可能产生浪费的环节,有针对性的提出管理措施,明确具体责任落实,有效避免资源浪费,提高资源使用效益的,加3分,最多加15分。人员保障方案质量6%6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人员保障方案:①在包含了服务人员选派方案的基础上:能够准确理解本项目服务人员要求,针对项目要求制定详细选派措施,且能够提供人员突发缺岗备选方案,确保采购人工作运行正常的,加2分;②在包含了服务人员激励措施的基础上:能够多角度、多层次,从精神和物质等方面综合激励,有效提升服务人员工作积极性的,加2分;③在包含了服务人员权益保障措施的基础上:服务人员权益保障到位,包含劳资、工伤、健康、法律援助等方面,有效免除服务人员后顾之忧,避免纠纷的,加2分,最多加6分。应急方案质量6%6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人应急方案:①在包含了交通事故应急方案的基础上:能够准确划分交通事故类型和层次,措施能够合法合规、快速有效处理事故,有效减少对采购人工作开展影响,妥善善后的,加2分;②在包含了车辆故障应急方案的基础上:能够科学划分车辆故障类型,结合采购需求快速处理故障,且同时不影响或尽量少影响采购人正常用车的,加2分;③在包含了文印设备故障应急方案的基础上:能够科学划分文印设备故障类型,结合采购需求快速处理故障,且同时不影响或尽量少影响采购人正常文印排版工作开展的,加2分,最多加6分。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4.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4.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4.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4.4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4.5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5.磋商小组在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6.评审专家在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第八章采购合同(参考模板)合同模板合同编号:XXSW-FWHT-2025XX甲方:国家税务总局内江市税务局乙方:XX2025年X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内江市税务局(以下简称“甲方”)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确定XX(以下简称“乙方”)为国家税务总局内江市税务局机关2025年后勤服务采购项目的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同意签署《国家税务总局内江市税务局机关2025年后勤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合同编号:XXSW-FWHT-2025XX)。一、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一)合同条款前附表及合同条款;(二)报价表(三)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四)其他。二、合同主要标的及数量乙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提供本项目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中约定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序号服务名称报价(人民币/元)备注1国家税务总局内江市税务局机关2025年后勤服务采购项目XX 合计:大写:人民币XX元整。小写:¥XX三、合同总金额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XX元整(¥XX)。本项目的一切税费均已由乙方计入本合同总金额中。四、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如有)后生效。甲方:国家税务总局内江市税务局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签章):盖章:日期:乙方:XX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签章):盖章:日期合同条款前附表序号内容1合同名称:XXXX合同编号:XXXX2甲方名称:XXXX甲方地址:XXXX甲方联系人:XXXX 电话:XXXX3乙方名称:XXXX乙方地址:XXXX乙方联系人: 电话: ,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XXXX账号:XXXX4合同金额:人民币XXXX元整(¥XXXX)5服务期限:XXXX服务地点:XXXX6质量保证期:7验收方式及标准:XX。8付款方式:XX。9履约保证金及其返还: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10违约金约定:有规定(约定)的从其规定(约定),无规定(约定)的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损失赔偿约定:有规定(约定)的从其规定(约定),无规定(约定)的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1合同纠纷解决的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合同条款:1.定义: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甲方”指采购人。1.2“乙方”指成交供应商。1.3“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4除非特别指出,“日”均为自然日,“天”均为自然天。2.合同的标准2.1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服务应符合采购文件所述的内容,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2.2除非另有规定(约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乙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4.保密义务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5.违约责任乙方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不承担任何因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含赔偿等),且拥有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以及扣减管理费、要求赔偿的权力:5.1乙方在合同期内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提供的服务严重负偏离服务质量标准,无法满足甲方安全管理、基础保障等核心要求,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5.2乙方在合同期内未按照响应文件中配置的人员真实到位,不符合要求的。5.3因乙方的过错或过失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或损失的、造成安全事故的。5.4乙方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6.不可抗力6.1如果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合同无法实施,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6.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指那些甲乙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洪水、地震等。6.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情况通知对方,并在7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甲乙双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后续协议。7.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7.1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协商30日内不能解决,提请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7.2如争议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则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8.合同的修改或变更8.1如无重大变故,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8.2如确需变更合同,甲乙双方应签署书面变更协议。变更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变更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8.3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书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9.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分包,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0.除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分包。11.适用法律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12.合同语言12.1本合同语言为中文。12.2甲乙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息和其他文件应用合同语言书写。13.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如有)后生效。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后勤服务 公务用车驾驶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