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综合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2025)
中汇天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综合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HTH-2025-CG021)的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ZHTH-2025-CG021
二、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综合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江西洁佳城市生活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长巷村长巷新春 268号长巷大厦13楼
中标(成交) 价 : 538200.00元
中标单位评审综合得分: 97.18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综合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采购的服务内容具体包括:大楼公共秩序维护、公共环境维护、文员服务、日常维修及设备设施运行维护、车辆驾乘服务、采购人要求的其他服务等 ,具体详见项目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期限为1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
详见采购需求
五、 评审专家名单: 李春超(组长)、尹士峰、黄家瑜
六、代理服务金额: 24219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地 址: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梅关大道 28号
联系方式: 0797-51605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中汇天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赣州市蓉江新区茉莉路西侧启迪(赣州)科技城一期 A06栋 三单元 202
联系方式: 18370844463
附件1: 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机关综合服务采购项目综合比价文件.doc
附件2: 中小企业承诺函.pdf
中汇天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综合比价文件1.1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综合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HTH-2025-CG021二0二五年七月目录第一章、综合比价文件3一、综合比价邀请3二、综合比价须知6(一)总则6(二)综合比价文件8(三)综合比价响应文件的编制10(四)综合比价响应文件的递交12(五)开启与评审14(六)授予合同25三、采购项目需求26四、合同主要草案条款27第二章综合比价响应文件(格式)35一、封面(格式)35二、响应文件资料清单(格式)36三、响应函(格式)37四、响应服务报价一览表及分项价格表(格式)38五、服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格式)39六、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格式)40七、有关证明文件42八、技术文件619、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62十、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63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64十二、响应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或综合比价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6523.第一章综合比价文件3.2.一、综合比价邀请3.3.中汇天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的委托,对其综合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综合比价,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响应。(1)项目编号:ZHTH-2025-CG021(二)采购方式:综合比价(三)采购内容:品目项目名称数量单位项目概况预算金额(元)一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综合服务采购项目1项本项目采购的服务内容具体包括:大楼公共秩序维护、公共环境维护、文员服务、日常维修及设备设施运行维护、车辆驾乘服务、采购人要求的其他服务等,具体详见项目采购需求。560000.00说明:此项目只允许国内服务供应商参加; (四)综合比价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开启结束后,综合比价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主要工作内容、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综合比价,综合比价小组在综合比价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综合比价的响应供应商在20分钟内提出二次报价(最终报价)。若没有对技术、商务做实质性修改或对技术、商务做了实质性修改,但没有提高要求,最终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若对技术、商务做了实质性修改并提高了要求,二次报价(最终报价)可高于第一次报价。综合比价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五)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响应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六)公告期限:本项目比价文件公告期限为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22日。(七)综合比价文件的领取: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22日(工作日内)上午09∶0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网上免费获取。(八)响应截止时间和综合比价时间、地点:1.响应截止时间和综合比价时间:2025年7月25日9:30时(北京时间);2.综合比价地点:中汇天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赣州市蓉江新区茉莉路西侧启迪科技城一期A1栋2层会议中心普通会议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综合比价响应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响应供应商代表携带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综合比价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综合比价响应文件恕不接受。(九)响应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响应保证金。(十)付款方式:每月付款1次。每月5日前采购人后勤管理部门组织成交供应商共同对上月度服务结果进行月度考评确认,实际支付金额按月度履约考核结果核定,实际支付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成交供应商于每月10日前提供上月服务费发票,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成交供应商账户。成交供应商延迟开具发票或错误开具发票导致采购人无法完成付款的,付款期限顺延,采购人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十一)联系方法: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梅关大道28号电话:0797-5160510联系人:丁先生采购代理机构:中汇天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赣州市蓉江新区茉莉路西侧启迪(赣州)科技城一期A06栋三单元202电话:18370844463邮箱:714716758@qq.com联系人:张先生3.4.二、综合比价须知3.5.(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综合比价文件适用于本综合比价邀请中所述项目相关服务的采购。2.定义2.1“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中汇天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2“响应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供综合比价邀请中采购内容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3“响应供应商代表”2.3.1如响应供应商为法人,“响应供应商代表”是指该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2.3.2如响应供应商为其他组织,“响应供应商代表”是指该组织的负责人(或经营者),或经该组织的负责人(或经营者)正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2.3.3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响应供应商代表”是指该自然人本人。2.3.3.1如供应商以自然人的身份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必须是中国公民。2.4“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单位,即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2.5“公章”系指供应商的行政章,不接受加盖其他印鉴(如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有序号的章等印鉴)的响应文件。3.响应费用3.1响应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综合比价响应有关的费用。不论综合比价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3.2本次采购采购人同意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请各位响应供应商在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具体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的1.5%比例标准收取。4.合格的响应供应商4.1凡有能力提供本综合比价文件所述服务的,符合本综合比价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国内供应商可能成为合格的响应供应商。法人响应供应商的分支机构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该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否则响应无效;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4.2响应供应商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4.3一个响应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响应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4.3.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4.3.2响应供应商相互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4.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4.5响应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响应供应商的委托参加响应。4.6.响应供应商信用记录4.6.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精神,本次采购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参加本项目的响应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4.6.2查询的截止时间点为2025年7月25日,即响应截止时间。4.6.3响应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响应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4.6.4响应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提交给综合比价小组审核,同时报采购人存档。4.6.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妥善保管响应供应商的信用信息,仅适用于本项目,不会用于本项目与响应无关的其他事项。3.6.(二)综合比价文件5.综合比价事项说明5.1响应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综合比价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综合比价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对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资料除外),或没有对综合比价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响应有可能被拒绝。5.2除非有特殊要求,综合比价文件不单独提供所述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响应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6.澄清与答疑6.1本项目不进行集中答疑。购买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有疑问的,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将答疑结果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供应商指定接收邮箱,并公布在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税务局网,各响应供应商应注意浏览。6.2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综合比价文件要求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6.3响应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各自指定接收邮箱及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税务局网,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供应商各自指定接收邮箱及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税务局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响应供应商。7.综合比价文件的修改7.1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响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以补充(变更)公告的方式对综合比价文件进行修改。7.2补充(变更)公告将在响应供应商各自指定接收邮箱及指定网站上公布。响应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各自指定接收邮箱及相关网站,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供应商各自指定接收邮箱及网上公布的与本次综合比价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响应供应商。修改后的内容是综合比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将在响应供应商各自指定接收邮箱及指定网站公告所有领取综合比价文件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并对潜在响应供应商具有约束力。3.7.(三)综合比价响应文件的编制8.响应语言及度量衡单位8.1响应供应商的综合比价响应文件以及响应供应商就综合比价响应的所有来往函中均应使用中文。8.2综合比价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综合比价响应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9.综合比价响应文件的编制9.1响应供应商对综合比价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胶装成册和封装。9.2响应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9.3综合比价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变更)公告及答疑进行编制。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综合比价响应文件不完整,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响应供应商承担。10.综合比价响应文件的组成10.1综合比价响应文件统一格式应包括但不限于:10.1.1综合比价响应文件资料清单10.1.2响应函10.1.3响应服务报价一览表及分项价格表(格式)10.1.4服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格式)10.1.5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格式)10.1.6有关证明文件10.1.7本综合比价文件要求提供或响应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10.2综合比价响应文件应使用综合比价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1.报价11.1综合比价响应文件中的价格均以人民币报价。11.2供应商应按照“采购项目需求”规定的主要工作内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进行报价。响应报价包含按要求完成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综合服务采购项目全部工作的一切费用,最终报价为成交价,响应供应商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响应总价中不得包含综合比价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响应总价中也不得缺漏综合比价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11.3响应供应商的报价须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响应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11.4最低报价(二次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12.响应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响应保证金。13.响应有效期13.1响应有效期为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开启之日起90天。13.2特殊情况下,在原定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要求响应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响应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但其响应在原响应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的响应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综合比价响应文件。14.综合比价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14.1响应供应商应按照要求,提交一式叁份综合比价响应文件(1份正本、2份副本),综合比价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4.2响应文件必须按统一格式编制并按顺序胶装成册,不接受散页或活页或未胶装成册的响应文件。14.3综合比价响应文件必须用不褪色的蓝黑和黑色墨水填写或打印(所有纸张必须使用A4纸,宣传材料除外)。14.4综合比价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按综合比价文件的规定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并按综合比价文件的规定由响应供应商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参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资格证明。正式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授权书”原件附在响应文件正本中。副本可以采用复印件或影印件。14.5除响应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综合比价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供应商签字和盖章。14.6电报、电传、传真形式的综合比价响应文件概不接受。3.8.(四)综合比价响应文件的递交15.综合比价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1响应供应商应将综合比价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封装袋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递交至响应地点。响应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递交U盘,U盘中存放一份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的响应文件(PDF格式)。(电子档须与纸质响应文件一致,文件或文件夹须标注公司名称。U盘开标结束后归还。)15.2封装袋应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供应商名称(或自然人姓名)并于封口处加盖骑缝章(或自然人本人签字),并按注明的地址送达响应地点。15.3综合比价响应文件未按上述规定密封或加写标记,综合比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6.响应截止期在响应截止期后递交的综合比价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7.综合比价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7.1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期前,响应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或撤回其递交的综合比价响应文件。17.2响应供应商的修改材料或撤回通知,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且在密封袋上标明“综合比价响应文件修改”或“综合比价响应文件撤回通知”字样。17.3在响应截止期至综合比价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响应供应商不能撤回综合比价响应文件。3.9.(五)开启与评审18.综合比价小组的组成综合比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方面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按有关规定依法组建。19.开启19.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启。响应供应商代表应携带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参加,参加开启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及响应供应商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19.2开启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主持,开启时,由响应供应商检查综合比价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可以视情况到场监督开启情况,经当场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宣读。19.3开启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宣读响应供应商名称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它内容,并做好开启记录。20.响应的评价和比较20.1综合比价小组将按照综合比价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进行评审。20.2评审专家独立进行评审,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评审信息。20.3采购代理机构不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不退还综合比价响应文件。20.4由综合比价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采购人确定。21.综合比价响应文件的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2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综合比价文件的规定,对综合比价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信用记录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供应商是否具备响应资格。21.2符合性检查。依据综合比价文件的规定,从综合比价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综合比价文件的响应程度、有无计算错误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综合比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1.3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1.3.1响应文件中《响应服务报价一览表及分项价格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服务报价一览表及分项价格表》为准;21.3.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1.3.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响应服务报价一览表及分项价格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1.3.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1.3.4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响应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响应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21.4在详细评审之前,综合比价小组要审查每份综合比价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综合比价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综合比价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综合比价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没有重大偏离的综合比价响应文件。综合比价小组认定综合比价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综合比价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当上述证件或材料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时,也可以仅提供查询网址,可不需提供证件或材料扫描件,但查询网址必须书面体现在响应文件中,否则导致的不利后果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21.5实质上没有响应综合比价文件要求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响应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综合比价响应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综合比价文件的响应。21.6在初审时响应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实质上没有响应综合比价文件要求的响应,其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21.6.1综合比价响应文件数量不足,或综合比价响应文件没有正本的,或综合比价响应文件有两本及以上正本的;21.6.2逾期或未递交响应供应商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的;21.6.3现场签到的响应供应商代表与响应文件中响应供应商代表不一致的;21.6.4响应供应商的综合比价响应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综合比价文件要求的;21.6.5未按照综合比价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有效委托的;自然人参与响应的,非自然人本人签字的;21.6.6响应有效期不足的;21.6.7未按综合比价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的;21.6.8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21.6.9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21.6.10响应供应商相互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21.6.11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21.6.12响应代理人接受二个或以上响应供应商的委托参加响应的;21.6.13属于综合比价文件中规定被视为无效响应其它条款的。21.7综合比价小组综合比价后,供应商仍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实质上没有响应综合比价文件要求的响应,其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21.7.1采购项目需求不符合综合比价文件要求的;21.7.2付款方式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综合比价文件要求的。22.在综合比价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综合比价文件实质性响应不足三家的;2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2.3所有响应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不足3家的;2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2.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满足废标情况的。23.综合比价响应文件的评审及澄清23.1在综合比价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响应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和综合比价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响应资格。23.2评审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响应供应商可应综合比价小组的提问对其提供的研究编制进度安排和成果、验收方法、其他要求等进行简要说明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原则上应采用书面形式,但响应价格(校核时发现的算术错误除外)和其它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23.3响应供应商必须保证综合比价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综合比价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24.综合比价的步骤:(一)第一轮综合比价综合比价小组按已确定的综合比价顺序,与单一供应商分别就主要工作内容、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综合比价,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综合比价中,综合比价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综合比价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对综合比价过程和重要综合比价内容进行记录,综合比价小组召集人和响应供应商在记录上签字确认。(二)综合比价文件修正第一轮综合比价结束后,综合比价小组进行合议。根据第一轮综合比价掌握的情况,必要时可以对综合比价文件进行修改,确定咨询服务编写需求及技术要求,优化采购方案,并经综合比价小组签字。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响应供应商集中,综合比价小组强调调整后的咨询服务编写需求及技术要求,将综合比价文件的修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响应供应商,给响应供应商提供较充分的修正时间。响应供应商根据第一轮综合比价情况和综合比价文件修改书面通知,对原综合比价响应文件进行修正,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修正文件由供应商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密封送交综合比价小组。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综合比价。修正文件与综合比价响应文件同具法律效力。(三)第二轮综合比价综合比价小组就修正后的综合比价响应文件与响应供应商分别进行综合比价。采购代理机构对综合比价过程和综合比价内容进行记录,综合比价小组召集人和响应供应商在记录上签字确认。并按(四)最终报价的要求,进行最终报价,综合比价小组按综合比价文件设定的方法和标准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四)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提交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前,响应供应商可以根据综合比价情况退出综合比价。最终的综合比价结束后,所有响应供应商必须在20分钟内提交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并由采购代理机构递交给综合比价小组,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二次报价)的响应供应商视同弃权并作无效响应处理。综合比价小组按评审标准,总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形成评审报告。所有响应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不足3家的,综合比价活动终止;终止后,采购人调整项目需求后重新组织采购。或采购人调整采购预算采取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应当在再次采购活动开始前经采购人的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综合比价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25.评审方法25.1本次综合比价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响应文件满足综合比价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25.2综合比价小组认为,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成果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综合比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5.3中、小、微企业25.3.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25.3.1.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5.3.1.2提供本企业的服务。25.3.2中、小、微型企业参加综合比价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5.3.3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服务的最终响应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响应价格参与评审。25.3.4响应供应商未提供以上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综合比价文件要求的,在评审时对其提供的响应价格(最终报价)不予扣除。25.4监狱企业25.4.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响应供应商如为监狱企业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影印件的,则对其最终响应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响应价格参与评审。25.4.2未按以上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提供的证明文件不符合以上规定的,则对其响应价格不予扣除。25.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5.5.1根据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25.5.1.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5.5.1.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25.5.1.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25.5.1.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25.5.1.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25.5.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十一),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25.5.3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5.5.4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提供服务的最终响应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响应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5.6评分标准价格分(10分)价格分的计算:响应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终报价)×10%×100,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满足综合比价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二次报价)。(1)磋商基准价为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其价格分为满分。(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提供按此价格成交验收合格的合同或成本说明等);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技术分(75分)符合性评审:必备要求-供应商须满足采购文件(技术部分)中所有标注“★”号必备服务要求,否则视为无效响应。【评审依据:响应文件的技术响应与偏离表】一、重要服务内容(12分)供应商提供采购文件(技术部分)中有标注#号重要服务内容,共3项,每满足或优于1项得4分,全部满足得12分。注:加“#”条款详见:第3节 项目需求 3.2.2.1服务其他要求1-3点;【评审依据:响应文件的技术响应与偏离表】二、一般服务内容(18分)供应商提供采购文件(技术部分)中有标注△号重要服务内容,共9项,每满足或优于1项得2分,全部满足得18分。注:加“△”条款详见:5 管理实施要求1-9点;【评审依据:响应文件的技术响应与偏离表】三、技术力量(7分)供应商为本项目配置的人员在满足项目采购需求的人员基本条件和要求上,还能满足或优于以下要求得相应分值,本项最多7分。1.保洁员(2分)(1)年龄45岁(含)以下具有高中(含)以上学历的,得1分;(2)具备园林绿化工技能和红十字救护员证,得1分。2.保安员(2分)至少有1人年龄在50周岁以下(含)具备消防设施操作员(或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和***门颁发的保安员证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人得1分,最多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3.水电工(2分)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高压和低压电工作业证,消防设施操作员(或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每提供一项,得0.5分,最多得2分。4.驾驶员(1分)至少有1人具有大型客车驾驶证且领证时间满5年的,得1分;【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拟派人员名单及相对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毕业证书复印件、相关证书的复印件、相关工作经验的证明材料,相关人员劳务合同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相应项不得】注:1、以上人员如为同一人,不重复计分。2、如实行电子证书,可提供电子证书原件扫描件视作为原件,并附该证书实行电子证书的发证机构的相关文件或公告复印件佐证。四、项目需求理解(10分)1.供应商提出针对本项目综合服务的理解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定位、服务目标、服务范围、项目现状(理解和满足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列出未标注“★”或“#”或“△”符号)。每满足1项得2分,最多得8分,不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2.在满足第1项要求的基础上(即内容完整不缺项),提供的项目需求理解能够结合项目概况或服务范围准确理解项目服务目标,并结合项目现状每提出1类本项目实施中重难点问题分析(提供佐证材料,如问题现场照片)得1分,最多得2分。本项最多得10分。【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的项目需求理解相关内容】五、服务方案(28分)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7项服务内容(如下),分别提出服务方案,每满足1项得3分,最多得21分。(1)大楼公共秩序维护(2)公共环境维护(3)文员服务(4)办公用房管理(5)日常维修及设备设施运行维护(6)车辆驾乘服务(7)采购人要求的其他服务2.在满足以上要求的基础上(即服务方案不缺失),还能满足以下要求得相应分,最多得7分:(1)每有1项服务内容对应的服务方案能清晰阐述该项服务内容及流程切合项目现状(提供证明材料,如现场照片),能与采购人现有服务流程无缝对接,得0.5分,最多得3.5分。(2)在满足第(1)项要求的基础上,针对每1项服务内容提出服务衔接保障措施及配套的管理制度能充分保障服务过程服务质量稳定,与项目实际情况适用性强,得0.5分,最多得3.5分。本项最多得28分。【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服务方案】商务分(15分)一、体系认证(3分)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满足1项得1分,最多得3分;【评审依据: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二、业绩(12分)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独立承担类似成功案例,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得12分。【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案例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佐证,每个案例只能参与一次评分】 注:突破单位采购预算的将不评分,评分标准中评分因素所涉及的证明、报告等有关资料,响应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清晰的原件复印件,否则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26.资格预审本项目不进行资格预审。27.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27.1综合比价小组依据综合比价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程序、标准,对综合比价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提出书面评审报告,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27.2评审结束后,成交结果将在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税务局网站公示1个工作日。28.响应供应商询问和质疑28.1响应供应商对综合比价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综合比价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逾期不再受理。28.2响应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逾期不再受理。28.3响应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公示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28.4供应商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8.5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询问函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回复,在收到质疑函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进行回复。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不满意或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答复,质疑供应商可在答复期满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响应供应商投诉应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文本格式投诉,具体格式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28.6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8.7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28.7.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对综合比价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出质疑的,必须以书面形式(送达或邮寄方式;采取邮寄方式的,判断是否在法定的质疑期内,以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时间为准)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出的质疑;28.7.2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中汇天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8.7.3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人:张先生电话:1837084446328.7.4接收质疑函的通讯地址:赣州市蓉江新区茉莉路西侧启迪(赣州)科技城一期A06栋三单元202;28.8响应供应商的质疑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答复。3.10.(六)授予合同29.成交供应商授予标准29.1采购人授权综合比价小组按评审得分高低把实质上响应综合比价文件的,且总得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由采购人确定。29.2得分相同的,按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响应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30.成交通知书30.1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30.2如出现在成交结果公示期内质疑的情形,则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收回成交通知书的函收回成交通知书。30.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0.4当《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所有未成交的响应供应商。31.签订合同31.1成交供应商应在自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7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按综合比价有效期内撤回其综合比价响应处理。31.2综合比价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综合比价响应文件及综合比价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2.解释权本项目采用自主招标与采购的形式进行综合比价,采购文件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和项目需求编制,采购人、采购代理对采购文件的享有最终解释权。33.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4.三、采购项目需求1项目概述1.1项目背景1.1.1基本情况赣州市税务局玖珑湾办公区(梅关大道28号)基本情况1.1办公大楼:该办公区总面积为4910平方米,其中:办公大楼为3693平方米(由4套住宅面积为485平方米和7个商铺面积3208平方米组成)、停车位面积为1217平方米。办公大楼2层(其中:一楼为第一税务分局办税大厅,纳税人自主办税区1间,办公室3间,保安室1间,厨房1间;二楼为第一稽查局办公室19间,第一税务分局办公室3间,会议室3间,餐厅3间),另有4套周转住房在2栋一楼;1.2停车位:汽车停车位50个;1.3消防设施1)室内消防栓:一楼2个,二楼5个,合计:7个;2)干粉灭火器:6具;1.4供电设备:低压配电柜2台;1.5安防系统视频监控前端摄像机共计28台,终端控制硬盘录像机3台,显示终端3台。1.1.2成交供应商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如:扫地机,洗地机,地板清洗机,地毯清洗机,对讲机,消防应急配置装备,保安公用警械等相关防护设备。1.2项目内容1.2.1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的服务内容具体包括:大楼公共秩序维护、公共环境维护、文员服务、办公用房管理、日常维修及设备设施运行维护、车辆驾乘服务、采购人要求的其他服务等。预算金额:56万元/年。1.2.2项目实施要求1.2.2.1实施范围要求详见1.1.1基本情况1.2.2.2实施时间要求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或合同约定期限一年(本项目服务期一年,意向三年,一年一签。合同续签机制为:在每年度服务期到期前2个月对当年服务进行考核,考核达优秀,续签合同)。1.2.2.3实施地点要求赣州市税务局玖珑湾办公区(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梅关大道28号)。1.3其他要求1.3.1采购标的需执行的相关标准规范本项目服务技术要求及标准的执行包括但不仅限以下法律法规或技术规范及标准:(以下法律法规或规范,若有新版本,以最新版本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发改委)2投标/响应要求2.1对供应商的要求2.1.1必备资质2.1.1.1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2.1.2优选资质/优选指标2.1.2.1成功案例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供应商独立承担的类似综合服务项目案例,予以加分考虑。2.1.2.2相关证书序号证书名称颁发部门相关要求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2.1.3是否允许联合体否2.1.4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2.2技术部分投标/响应内容2.2.1投标/响应方案要求以下相关方案,若作为评审因素,则响应供应商应在满足★关键指标项要求的前提下,根据项目特点和采购需求,制定更为完整、详细、可操作性强的方案。(1)项目需求理解成交供应商须充分理解招标文件,根据综合比价文件有关章节提供的材料以及所了解的项目定位、服务目标、服务范围、项目现状,能够结合项目概况或服务范围准确理解项目服务目标,结合项目现状进行重难点问题解析。此项内容作为考察成交供应商是否具备完成本项目能力的重要依据。(2)服务方案成交供应商针对项目采购需求中的大楼公共秩序维护、公共环境维护、文员服务、办公用房管理、日常维修及设备设施运行维护、车辆驾乘服务、采购人要求的其他服务等内容分别提供服务方案,如能清晰阐述该项服务内容及流程切合项目现状,制定服务衔接保障措施与采购人现有业务和流程无缝对接,充分保障服务过程平稳运行、服务切换不中断、服务质量不下滑。3项目需求3.1总体要求3.2服务内容和要求采购文件(技术部分)中有标注★号的,为必备服务要求,必须满足,如未作出响应,将导致响应无效;#为重要服务内容、△为一般服务内容。3.2.1★技术和服务客观指标3.2.1.1公共秩序维护(1)确保大楼办公区域、停车场及大楼周边安全,及时消除安全和事故隐患,迅速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维护大楼工作秩序,确保良好的治安秩序和优良的工作环境。(2)突发事件处理。制定突发事件安全责任书,明确突发事件责任人及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建立应急突发事件处置队伍,明确各自的职责;识别、分析各种潜在风险,针对不同风险类型制定相应解决方案,并配备应急物资;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并有相应记录;发生意外事件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维护办公区域综合服务正常进行,保护人身财产安全;办公区域综合服务应急预案终止实施后,积极采取措施,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消除事故带来的不良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的人员和部门;事故处理后,及时形成事故应急总结报告,完善应急救援工作方案。(3)协助办理各项重大活动,确保重大活动服务周到、热情、细致和安全保卫有序。(4)规范大楼管理,确保大楼办公秩序正常、高效运行,安排服务人员每天负责办公区域各安全门和消防通道按时开关。(5)停车场和车辆管理,对地面停车场、地下停车场、辖内非机动车停放点的车辆停放进行有序管理,做好进出大楼车辆的询问、查看、登记、引导和管理。对违章通行车辆进行及时劝阻和制止,确保道路畅通,维护服务区域内车辆行驶、停放秩序,严控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车辆进出办公大楼区域,定时对地下停车场进行检查,确保车辆安全。(6)门卫执勤值班管理,确保大楼全天24小时安全无事故。做好来人来访的询问、登记、联系和引导。负责对出入相关人员及携带物品的登记和检查,遇到大件物品进出主动引导,并做好搬运时对电梯的保护。(7)大楼安防监控室24小时值班及值勤记录,不得无故缺岗;值班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熟练掌握监控设备操作,严禁非专业监控操作人员进行值班或代班。(8)对办公楼周围开展定时和不定时相结合的巡查工作,主要是检查大楼的安防、消防设施设备等隐患。(9)做好服务区域范围内的安全防范工作。(10)协助调解办公大楼内公共安全事务和民事纠纷工作。(11)大楼公共物品管理,做好公共物品进出大楼的登记和查询,服务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公共物品带出办公区域。3.2.1.2公共环境维护(1)公共区域保洁。对各楼层候梯厅、走廊、设备用房、消防通道、卫生间等区域进行打扫保持卫生整洁。(2)办公室卫生保洁。对办公室进行基本卫生清扫(倒垃圾、拖地、擦拭基本灰尘)。(3)大楼本体外围的保洁。包括一楼外墙、道路、地面停车场(含非机动车停车场)。(4)垃圾的收集和外运。对楼层垃圾清理和分类装运并及时运送到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中转站。定期对化粪池、室外油污池清掏,无明显异味,每季度成交供应商至少组织开展1次清洁作业,产生的相关费用由采购人负担。(5)消毒消杀工作。对办公场所、公共区域、综合场所、大厅、道闸通道、电梯、厨房、餐厅、院内、卫生间、会议室的消毒消杀工作。(6)空调清洗。每年成交供应商至少组织开展1次新风机、空气处理机滤网、分体式空调主机(含空调过滤网)和室外机等清洗消毒,产生的相关费用由采购人负担。(7)窗帘清洗。办公室及会议室窗帘,拆装认真细致,记录好窗帘位置,做到拆装完整无损坏。检查窗帘洗涤标签,确认清洗方式,确保窗帘干净、整洁、无损坏。采购人每年组织清洗一次,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负担。(8)其它卫生工作。做好大楼各区域及院内的“灭四害”、白蚁防治工作,防治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担。(9)负责大楼劳保用品的供应和补充(卫生间卷纸、擦手纸、垃圾袋、洗手液等采购费用由采购人负担)。(10)办公楼绿化配置。按采购人实际需求进行摆放。(11)花卉绿植养护。定期修剪树木、花卉等,灌乔木生长正常、造型美观自然、花枝新鲜,无枯叶、无病虫、无死树缺株;绿篱生长造型正常,颜色正常,修剪及时,基本无死株和干死株,有虫株率在10%以下。清除花坛和花景的花蒂、黄叶、杂草、垃圾,产生垃圾的主要区域和路段做到日产日清。根据生长环境、植物特性进行除草、灌溉、施肥、整形修剪、防治病虫害等。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来临前,专人巡查,对绿植做好预防措施,排除安全隐患;恶劣天气后,及时清除倒树断枝,疏通道路,尽快恢复原状。3.2.1.3文员服务(1)收发文处理。熟练使用税务系统公文处理软件,并按照公文处理办法对文件进行编号、排版、封发;对省局、县局、政府来文按照行文规则进行收文登记;政府公文交换,机要局领取及邮寄文件;文件扫描登记工作。(2)文件资料管理。文件资料邮寄、快递登记收发工作;对全局各科室文书档案进行预归档。(3)打字复印。承担全局各种会议材料的排版印刷装订工作;日常打印、复印、传真。(4)报刊书籍的统计征订、发放工作。(5)文头纸、复印纸、耗材等文印用品的领用及保管工作。(6)会议桌牌的制作及管理。(7)负责楼内各科室报纸、信件的分发工作。(8)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3.2.1.4办公用房管理(1)做好重点楼层服务,专人值班及办公室卫生清洁、茶水供应、文件分发等日常服务工作。(2)做好重点楼层来访人员接待及引导。3.2.1.5日常维修及设备设施运行维护(1)高、低压供配电系统(含中央空调供电系统)所有设施设备的维护、运行和管理。高压配电间需24小时值班并做好供电运行记录;制定配电系统管理与操作规程、值班、交接班、维护保养、停电应急,缺陷记录等制度;高、低压供配电系统人员需持证上岗。(2)电梯系统的日常运行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与采购人管理部门和电梯维修保养部门反映解决,负责配合电梯维修保养部门做好日常管理和电梯应急救援助工作(电梯系统的维修保养费用以及电梯年检费用由采购人支付),随行做好轿厢内的保洁。(3)给排水系统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生活供水、二次加压供水、水箱、水池、闸阀、浮球阀、各项供水压力表计、各给排水管道、排污设备、排污渠道等维修保养(含二次供水消杀);每天巡视上述设备,出现异常情况或有渗漏及时处理;卫生间内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管理、损坏后的更换;保障用水卫生,严防外来人员进入水池、水箱用房,做好一年四次供水水箱的清洗及检测工作,做好每层楼饮水设备的管理(饮水设备更换费用由采购人负责)。(4)照明系统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大厅、各楼层门厅、走廊、楼道、地下停车场、电梯轿箱井道、各专业系统设施设备房的照明灯更换、大楼所有的应急照明灯更换服务。(5)大楼空调的日常开启,管网及末端系统的日常维护。成交供应商需成立空调开启及维护小组。注:a.以上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年检费用由采购人支付。b.各项智能化系统的日常小型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由成交供应商负责。(6)其它属于大楼的一切附属设施、设备的维修和保养(除高端技术需特定专业技术人员维修的以外)。(7)大楼所有设备每年进行验收检查,如因技术问题、管理不善产生的损耗由成交供应商负责。(8)健身体育器材的日常管理。(9)遇采购人设备更新改造,如空调风机盘管更换,配电设备更换,燃气炉更换等,成交供应商需密切配合,提出合理化更新改造方案,并跟踪督导项目施工,验收等。(10)电脑等办公设施设备维护服务。对电脑网络系统的硬件、软件进行安装、调试与维护,熟练系统安全管理。3.2.1.6车辆驾乘服务(1)认真完成派车任务要求,服从派车调度人员指挥。(2)坚持行车安全检查,每次行车前后检查车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3)安全驾驶,正确执行驾驶操作规程,听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行车时集中精力驾驶,严禁酒后开车。(4)每次出车回来后,如实填写行车记录,并向领导简要汇报出车情况。(5)车辆用毕后,车辆停泊在指定位置,锁好方向盘、门窗等。(6)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保持车辆常年整洁和车况良好。(7)认真填写车辆档案,对车辆事故、违章、损坏等异常情况及时汇报。(8)对车辆运行里程和耗油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提出报告和降低成本的最佳建议。(9)加强司机管理工作,及时支付司机差旅费(差旅补贴、住宿费用)。3.2.1.7采购人要求的其他服务(1)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的其它事项。(2)配合和协助管理部门进行消防、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等工作。(3)成交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列明的其它事项。(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协商后,认为有必要交由成交供应商管理的其它项目。3.2.2技术和服务其他要求3.2.2.1服务其他要求1.#成交供应商须负责服务人员的日常管理,包括工资、考核、福利、服装及培训等有关的内容;服务人员依法履行相关工作职责,服从采购人管理,并在采购人的安排指挥和监督下开展相关服务工作。2.#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采购人的服务标准与要求完成相关岗位的服务工作,成交供应商需负责对相关岗位委派的服务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根据采购人制定的工作标准,派专人常驻工作场所巡查监管各岗位人员的在岗在位、工作纪律、工作质量、工作作风、日常考勤和卫生等情况。采购人将进行不定期抽查考核,发现存在违规情况将罚扣成交供应商相应的服务费用。3.#成交供应商拟投入的相关服务人员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采购人的规章制度,服务期间严格服从采购人管理,服务人员的岗前培训及有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3.2.2.2★考核标准《服务管理考核明细表》序号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考核评分标准标准分考核得分扣/加分原因一内部管理(10分)1.制定各岗位工作职责和标准,并有具体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有月度和周工作计划和完成工作总结。未制定标准和办法各扣0.5分;无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不得分。22.全体员工统一着装,佩戴明显标志;无着便装上班的行为。每发现一次未着装或未佩带标志扣0.5分。23.员工服务语言规范,态度亲和、无粗话和争吵的行为。每发现一次在工作中使用脏话或态度恶劣,与业主无理争吵扣1分。24.每月至少一次与服务中心进行一次沟通,了解综合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改进措施。工作未沟通,扣0.5分,对业主提出的问题不及时解决,一次扣0.5分。25.每周组织一次周例会,每季度组织一次全员工大会,每月有一次以上培训。每少一个项目扣0.5分。2二文员管理(10分)1.接受服务报修、求助、建议、问询、投诉等各类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小修在当日解决,不能当日内解决的,必须明确解决时限,每次维修有回访制度和记录。对各类信息未收集和处理,每次扣0.5分;处理后未回访或记录,每次扣0.5分。22.茶水服务,会议服务准确及时,客户满意率95%以上。会议服务、茶水服务不及时每次扣0.5分。33.对来访客人进行引导,引导率和及时跟进服务率85%以上。不引导来访客人,每次扣0.5分。24.收发业主的报刊和邮件。收到邮件后及时和业主联系,并将收到的报刊及时转发至指定地点。未及时发放报刊和邮件,每次扣0.5分。15.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玩手机、看书报、聊天等。每发现一次上班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扣0.5分。2三公共秩序维护(15分)1.保安人员熟悉区域环境,文明执勤,实行24小时值班,24小时内至少8次巡逻,严禁脱岗。没有按时巡逻,每次扣0.5分,脱岗一次扣1分。22.询问、查验并登记来访人员的证件率100%。每发现一次未查验.登记来访人员证件扣0.5分。23.制订安全防范措施,对外来人员进行询问.检查,落实凭证通行制度。每发现一次未对外来访客进行检查,登记扣0.5分。24.对进入的各种车辆管理有序,有专人指挥,无堵塞现象,不影响行人通行。每发现一次未对车辆进行指挥、疏通扣0.5分。15.禁止外来车辆未经允许进入办公大院。每放一次无关车辆进入大院,扣1分。16.熟练操作监控设备,按时设防,每日进行1次以上试警,发生报警后,必须在3分钟之内达到现场。不按规定设防,每次扣0.5分,不试警,每次0.5分,报警后没按规定时间到现场,每次扣1分。27.积极参加训练,提高保安员素质,每周训练二次以上。没有按照规定训练,每次扣0.2分。28.上班时间着装整齐,门岗姿态规范,手势标准,无穿便装上班的现象。未按规定着装,每次扣0.5分,姿态不规范,每次扣0.5分。19.严格检查进出的货物,防止危险品进入区域。不按规定检查外出的物品,每次扣0.5分;发生违规物品进出,每次扣0.5分。110.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打瞌睡、脱岗。上班时间看书报,吃东西,打电话超过0.5分钟等,每次扣0.5分,打瞌睡,脱岗,每次扣1分。1四公共环境维护(10分)1.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制,有明确的责任范围,每日对办公区进行一次以上清洁,垃圾日产日清,每天对电梯.卫生间进行一次消毒。未实行责任制扣1分;每发现一处垃圾扣0.5分;未达到垃圾日产日清的扣0.5分。22.卫生间清洁.无异味,洗面台.镜子无污水或污迹。卫生间不清洁.有异味每次扣0.5分;洗面台和镜面有污水和污渍每次扣0.5分。23.公共区域和办公区域保持清洁,无乱贴.乱画,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院坝、扶栏、天台、门窗及办公设备等保持洁净;场地内无纸屑、烟头等废弃物。每发现一次不符合扣0.5分。24.绿地无破坏、践踏、占用现象,乔木、灌木简单修剪,无折损无病虫害、无斑秃、无悬挂物及晾晒物品现象。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25.室内外植物养护良好、摆放整齐,无灰尘.无杂物.无枯死。每发现一处枯死植物扣0.5分;发现一处不整齐及有灰尘和杂物扣0.5分。2五设备运行维护(15分1.保持办公楼房屋完好,及时完成有关维修任务,做好房屋维护管理工作。每发现一次不合标准扣0.5分,未及时报修一次扣0.5分。22.对办公楼供电系统高、低压电器设备、电线电缆、电气照明装置等设备正常运行使用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每发现一次不合标准扣0.5分,未及时报修一次扣0.5分。33.对办公楼室内外给排水系统的设备、设施,正常运行使用进行日常养护、清理及维修。每发现一次不合标准扣0.5分,未及时报修一次扣0.5分。34.建立电梯运行管理、设备管理、安全管理制度,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安全设施及附属设施完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电梯管理规定和安全规程,电梯年检合格证、维修保养合同完备,定期配合维保单位进行维修保养,电梯出现故障,接到报修后立即通知维保人员按规定及时到达现场抢修,及时排除故障。每发现一次不合标准扣0.5分,未及时报修一次扣0.5分。35.建立空调运行管理、设备管理、安全管理制度,空调按规定时间运行,安全设施及附属设施完好,中央空调主机、管道、末端维护、发生故障,接到报修后立即通知维保人员按规定及时到达现场抢修,及时排除故障。每发现一次不合标准扣0.5分,未及时报修一次扣0.5分。26.智能化、弱电设备、会议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服务。每发现一次不合标准扣0.5分。2六绿植养护(5分)1.花卉绿植美观、常青常绿、美观整齐、花卉生长良好,摆放合理。未达到标准,每发现一次不符合扣0.5分。22.每周要对办公区绿植花卉进行浇水、剪枝,养护要到位,如盆栽枯死要及时进行更换。院内花卉绿植要根据季节进行浇水、杀虫、施肥、松土、修剪等工作,养护要及时、专业,确保花草树木茂盛美观。未达到标准,每发现一次不符合扣0.5分。3七消防管理(15分)1.对消防监控24小时值班及值勤记录,建立各项消防制度,定期对安防人员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和普及,做到每日巡察消防设施设备、动火作业、用电安全等各项消防隐患和安全。未达到要求,每发现一次不符合扣0.5分。32.建立消防设备档案,实行消防监控档案专人负责,每季度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书面告知。未达到要求,每发现一次不符合扣0.5分。33.建立消防应急措施管理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成立义务消防队(队长1人,安防5人),义务消防队员能够熟练使用消防设施设备;消防设施设备由义务消防队员专人负责管理,做好安防、消防档案管理,包括设施设备档案、巡察记录档案、监控室录像档案等。未达到要求,每发现一次不符合扣0.5分。34.做好消防监控系统的日常运行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与维修保养部门反映解决。配合维修保养部门做好日常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未达到要求,每发现一次不符合扣0.5分。35确保安全通道畅通,及时清理通道内的杂物,保持干净、整洁,安全警示齐全,公共场所、各设备房、顶层天台等关键部位设置安全标志。未达到要求,每发现一次不符合扣0.5分。3八节能管理(10分)1严格执行公共机构节能各项管理制度,按要求进行设施设备的巡查巡检,并做好台账登记,规范使用能耗监测系统,每月5日前抄录办公区各用能计量表读数上报,监测办公大楼用能状况,保持各种设备处于最佳用能状态。每发现一次不合标准扣0.5分,未及时上报一次扣0.5分。22.设置节能宣传栏,张贴公共设施设备节能标识和宣传标语。每年节能宣传周应配合做好宣传活动。每发现一次不合标准扣0.5分。13.定期检修用水管网,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定期检查空气开关、电线线路、灯具,更换灯具时宜采用LED灯具,每天下班后和节假日定时切断大楼空调和办公室用电总开关,巡查卫生间水龙头断水情况,做好相关记录。每发现一次不合标准扣0.5分。24.根据电网运行电压的变化及时调整变压器的分接开关,避免过压运行。应经常检查测试供电变压器的三相平衡情况,尽可能保持三相平衡,采取相应措施,减少电力谐波,降低线路电能损耗,提高设备利用率。每发现一次不合标准扣0.5分。25.规范使用空调系统,严格按照运行、检查和维修养护等规程操作,保障空调系统的正常运行,使用空调时夏季不得低于26℃,冬季不得高于20℃。定期对空调系统进行清洁,保证设备表面无灰尘,运转良好,空调开启期间,定时巡视检查,认真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维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转。每发现一次不合标准扣0.5分。26.对所有废弃的机电设备、灯具、蓄电池等产品应进行绿色回收处理,尽量使用雨水回收系统和喷灌设施进行绿化浇灌。每发现一次不合标准扣0.5分。1九车辆驾乘服务(10分)1.认真完成派车任务要求,每次行车前检查车辆;安全驾驶,正确执行驾驶操作规程,听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严禁酒后开车;车辆用毕后,车辆停泊在指定位置,锁好方向盘、门窗等,并如实填写行车记录,向领导简要汇报出车情况。每发现一次不合标准扣0.5分。6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保持车辆常年整洁和车况良好;认真填写车辆档案,对车辆事故、违章、损坏等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对车辆运行里程和耗油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每发现一次不合标准扣0.5分。4考核得分小计:其他奖惩情况及考核部门签字及备注100 十加分项目能源管理。按照年度节能目标要求,提出合理方案并实施,完成年度节能目标。每次加5分。 服务保障及时、规范、高效,受到上级领导或外单位人员表扬。每次加3分。 1.配合完成较大的本职工作以外的事情且较好的。每有一项突出的事迹,加2分。 2.为保护业主生命和财产,表现英勇,或发现重大隐患,避免事故的。 3.有其他优异表现的。 十一其他扣分项目1.综合服务管理区域内出现安全事故。出现一次公责任内的安全事故,扣8-10分。 抽查发现综合服务问题,下达整改通知单后,综合服务公司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每次扣3-4分。每发现一次扣3-4分。 干部职工投诉综合服务问题,经查以属实。每次扣1-2分。 因综合服务问题,影响单位正常工作。每次扣8-10分。 备注1.甲乙双方每月初5日前对上月度综合服务共同确定月度考评。3.2.2.3★考核要求按照采购人制定的考核办法进行月度、年度考核验收,每月将服务费的5%作为绩效考核金,到年度考核结束后,按考核情况支付绩效考核金。1.月度考核。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质量进行月度考核,若各项累计扣分超过15分或总分低于85分,则视为合同期内综合服务不合格。月度考核得分当月绩效考核金支付标准考核分≥85全额支付75≤考核分<85扣除当年剩余绩效考核金的 60%,并进行通报考核分<75扣除当年剩余绩效考核金的 100%,并进行通报2.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分(合同期一个年度周期)等于每月度考核得分平均分值,若各项累计扣分超过15分或总分低于85分,则视为合同期内综合服务不合格。若年度考核分达优秀(95分及以上),续签一年合同,总计不超过三年。年度考核得分绩效考核金支付标准考核分≥85全额支付75≤考核分<85扣除当年剩余绩效考核金的 60%,并进行通报考核分<75扣除当年剩余绩效考核金的 100%,并进行通报4人员要求4.1总体要求★1.人员管理(1)严把录用关成交供应商所有录用人员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严格遵循劳动部门的用工规定,对思想品德、仪容仪表和专业技能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合格后方可录用。(2)严把考核关按岗位工作目标对所有员工进行跟踪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品德、敬业精神、服务态度、业务技能、协调能力等方面,检验其是否持续胜任岗位的要求,对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进行调整。着力提高员工的整体文化素质,组建一支技术过硬、思想稳定、优质高效、极具战斗力的综合服务队伍,维护好大楼的整体形象。(3)项目总配置岗位不少于9个。序号岗位岗位人数人员基本条件和要求(需具备的上岗资格证、人员学历、工作经验等要求)优于采购需求相关要求1文员1人中专以上学历,熟练掌握各种办公软件的电脑操作,打字熟练、责任心强、工作细致。大专以上学历。2保洁员1人经培训具备清洁工作标准操作技能。 3保安员2人三班倒24小时值班,具备基本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熟悉门岗工作流程和处理常见突发情况的能力。至少有1人年龄在50周岁以下(含)。4水电工1人具备一定的维修经验和能力,动手能力强,业务素质高,能吃苦耐劳,电工要持有电工证。 5司机4人1.思想品德好,组织纪律性强,服务态度好,听从指挥,服从工作安排,诚实守信,踏实肯干,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2.持有B2驾照以上(其中持有A照不少于1人),实际5年及以上驾龄,累计安全行驶8万公里以上,安全意识强,驾驶技术熟练,对车辆故障有一定的排除能力,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责任交通事故。3.遵纪守法,不酗酒,不吸毒,不赌博,无其他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4.司机原则上为男性,五官端正,身体健康,高中及以上文化。5.近三年无犯罪或不良记录。 合计9人 2.★人员基本要求(1)成交供应商服务本项目的综合服务人员,原则上男性55周岁(含)以下,女性50周岁(含)以下,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和服务意识;按国家要求必须持证上岗的人员不得委派无证人员。合同履行期间,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委派的人员,成交供应商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增加人员,增加人员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2)身体健康①成交供应商须对委派的服务人员每年体检不少于一次,并将相关资料交于采购单位备案。②成交供应商不得安排身体条件不具备岗位需求的人员上岗,人员健康安全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3)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录用人员无传染性疾病、无刑事记录、要求持证上岗的有上岗资格证。(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委派至本项目:①三年内有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记录;②在刑事处罚期内的;③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④有其他采购人提出或要求不适宜岗位要求情形的。3.管理要求(1)△该项目对办公的安全性要求高,对综合管理服务需要高标准、高要求,成交供应商对该项目制定相关综合管理方案,实施前须征求采购人意见。(2)△成交供应商各类管理服务人员按岗位统一着装,形象朴实,言行规范,文明礼貌。(3)△成交供应商在做好管理服务工作的同时,有责任向采购人提供合理化建议,以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质量。(4)△任命或更换该项目综合管理机构第一负责人前,成交供应商应征求采购人的意见。4.2管理团队4.3技术团队①拟派本项目保洁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须身体健康,朴实肯干。②拟派本项目保安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含),身体健康,无不良记录,具有初中(含)以上学历。③拟派本项目司机年龄在55周岁以下(含),身体健康,无不良记录,具有5年以上驾龄。4.4优选资质/优选指标序号人员类别人员岗位人员要求是否作为加分项1保洁员保洁员年龄45岁(含)以下具有高中(含)以上学历、具备园林绿化工技能和红十字救护员证。是2保安员人员至少有1人年龄在50周岁以下(含),具备消防设施操作员(或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门颁发的保安员证,可提供多人是3水电工人员拟派本项目的水电工,大专以上学历,具有高压和低压电工作业证、消防设施操作员(或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是4司机人员拟派本项目的驾驶员,至少有1人具有大型客车驾驶证且领证时间满5年。是4.4.1拟派人员证明要求供应商需提供为拟派人员名单及相对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毕业证书复印件、相关证书的复印件、相关工作经验的证明材料、相关人员劳务合同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5管理实施要求1.△综合服务管理委托期限为1年,合同按年签订。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委派符合要求的服务人员到指定的岗位工作。成交供应商委派的服务人员因病、因事、辞职等原因(含产假)超过10个工作日未能履行工作职责的,成交供应商应在5个工作日内另行安排其他资质能力不低于采购要求的服务人员供采购人使用,确保采购人日常工作运行,费用按岗位实际服务天数结算。如经协商采购人同意不需顶岗,岗位空缺期间采购人不支付费用。2.△所有服务人员的工资标准含薪酬、福利、社保及五险(含企业部分,其中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公积金、大病费用、相关费用(加班、降温烤火费及年节等福利、人身意外保险费用、服装、劳保等),以及司机差旅费(差旅补贴、住宿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3.△服务人员的薪酬必须符合国家各项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所在地政府部门发布的最低保障工资的规定、缴纳各种强制保险、社保等的相关规定。成交供应商必须支付缴纳服务人员《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的相关费用,因未按法律法规支付缴纳服务人员相关费用而引发的劳动纠纷由成交供应商全权负责,与采购人无关。4.△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全面负责被委派到本项目的服务人员的劳务用工管理、劳务纠纷处理及社保办理,处理涉及劳动关系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服务人员签署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办理入职离职手续,建立和管理服务人员人事信息表(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人员简介、花名册、身份证及学历证复印件、考勤、考核、教育培训、奖惩等资料情况等)、提供相应的劳动保障、承担劳动法规定的责任和生产责任等全部外包责任。接受并协助采购人对服务人员的信息管理情况的监督。5.△成交供应商承担我国劳动法规定的劳动用工全部责任,因未按法律法规及约定支付/缴纳投入安排本项目的人员相关费用而引发的劳资纠纷由成交供应商全权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责任:(1)终止或解除委派服务人员的劳动合同时,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需要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由成交供应商承担。(2)委派的服务人员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经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双方认定或相关机构认定后,由责任人员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委派的服务人员发生工伤、职业病、因工死亡等事故的,由成交供应商申报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手续,按国家《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处理,因发生工伤而引起的所有费用,除社会保险机构按政策规定支付外,其他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服务人员发生工伤,在接受治疗的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成交供应商按月支付。6.△当本项目出现劳资纠纷时,由成交供应商委托专职律师提供咨询服务并出具合法的处理意见(书面签字),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该律师咨询费或因劳资纠纷产生的所有费用。7.△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委派的服务人员须符合采购人需求和响应承诺,采购人通过对服务质量进行月度考核评价。8.△成交供应商委派的服务人员有下列情况的,采购人有权要求退换服务人员,引发的经济损失(或违约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1)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2)严重违反采购人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给采购人造成重大损害的;(4)服务人员在外兼职,对完成采购人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采购人提出,拒不改正的;(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9.△若因不可抗力、采购人办公地点易址、工作需要等因素导致服务项目、期限需要变动,成交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进行调整。6风险管控要求无7履约验收要求7.1总体要求验收名称验收要求第1次验收遵照国家标准及行业要求及《税务系统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每季度组织评估考核,经过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确认考核结果后,签署验收报告。每月5日前采购人后勤管理部门组织成交供应商共同对上月度服务结果进行月度考评确认。第2次验收遵照国家标准及行业要求及《税务系统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每季度组织评估考核,经过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确认考核结果后,签署验收报告。每月5日前采购人后勤管理部门组织成交供应商共同对上月度服务结果进行月度考评确认。第3次验收遵照国家标准及行业要求及《税务系统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每季度组织评估考核,经过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确认考核结果后,签署验收报告。每月5日前采购人后勤管理部门组织成交供应商共同对上月度服务结果进行月度考评确认。第4次验收遵照国家标准及行业要求及《税务系统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每季度组织评估考核,经过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确认考核结果后,签署验收报告。每月5日前采购人后勤管理部门组织成交供应商共同对上月度服务结果进行月度考评确认。第5次验收遵照国家标准及行业要求及《税务系统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每季度组织评估考核,经过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确认考核结果后,签署验收报告。每月5日前采购人后勤管理部门组织成交供应商共同对上月度服务结果进行月度考评确认。第6次验收遵照国家标准及行业要求及《税务系统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每季度组织评估考核,经过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确认考核结果后,签署验收报告。每月5日前采购人后勤管理部门组织成交供应商共同对上月度服务结果进行月度考评确认。第7次验收遵照国家标准及行业要求及《税务系统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每季度组织评估考核,经过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确认考核结果后,签署验收报告。每月5日前采购人后勤管理部门组织成交供应商共同对上月度服务结果进行月度考评确认。第8次验收遵照国家标准及行业要求及《税务系统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每季度组织评估考核,经过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确认考核结果后,签署验收报告。每月5日前采购人后勤管理部门组织成交供应商共同对上月度服务结果进行月度考评确认。第9次验收遵照国家标准及行业要求及《税务系统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每季度组织评估考核,经过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确认考核结果后,签署验收报告。每月5日前采购人后勤管理部门组织成交供应商共同对上月度服务结果进行月度考评确认。第10次验收遵照国家标准及行业要求及《税务系统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每季度组织评估考核,经过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确认考核结果后,签署验收报告。每月5日前采购人后勤管理部门组织成交供应商共同对上月度服务结果进行月度考评确认。第11次验收遵照国家标准及行业要求及《税务系统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每季度组织评估考核,经过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确认考核结果后,签署验收报告。每月5日前采购人后勤管理部门组织成交供应商共同对上月度服务结果进行月度考评确认。第12次验收遵照国家标准及行业要求及《税务系统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每季度组织评估考核,经过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确认考核结果后,签署验收报告。每月5日前采购人后勤管理部门组织成交供应商共同对上月度服务结果进行月度考评确认。7.2具体要求1.验收标准:遵照国家标准及行业要求及《税务系统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试行)》要求。2.验收时间、方式和程序:每季度组织评估考核,经过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确认考核结果后,签署验收报告。3.完成期限:在采购人规定服务费用结算日之前完成。8其他要求8.1★必备要求8.1.1通用必备要求1.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如有其他包装需求,详见采购文件技术部分相关章节。2.本项目中如涉及网络关键设备或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应严格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1号《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2号《关于调整的公告》等相关文件要求,所投标(响应)设备或产品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是已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安全检测符合要求;二是已获得《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3.本项目中如涉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认证证书)、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无线电发射设备核准证等市场准入类资质的,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上相关要求,由供应商在响应时应答,在履约验收中,采购人将按照采购文件、中标/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采购合同等对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验收,必要时依法依规开展相应检测、认证。8.2★付款安排建议付款名称付款要求付款比例(%)第1次付款每月付款1次。每月5日前采购人后勤管理部门组织成交供应商共同对上月度服务结果进行月度考评确认,实际支付金额按月度履约考核结果核定, 实际支付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成交供应商于每月10日前提供上月服务费发票,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成交供应商账户。成交供应商延迟开具发票或错误开具发票导致采购人无法完成付款的,付款期限顺延,采购人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8.33第2次付款每月付款1次。每月5日前采购人后勤管理部门组织成交供应商共同对上月度服务结果进行月度考评确认,实际支付金额按月度履约考核结果核定, 实际支付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成交供应商于每月10日前提供上月服务费发票,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成交供应商账户。成交供应商延迟开具发票或错误开具发票导致采购人无法完成付款的,付款期限顺延,采购人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8.33第3次付款每月付款1次。每月5日前采购人后勤管理部门组织成交供应商共同对上月度服务结果进行月度考评确认,实际支付金额按月度履约考核结果核定, 实际支付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成交供应商于每月10日前提供上月服务费发票,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成交供应商账户。成交供应商延迟开具发票或错误开具发票导致采购人无法完成付款的,付款期限顺延,采购人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8.33第4次付款每月付款1次。每月5日前采购人后勤管理部门组织成交供应商共同对上月度服务结果进行月度考评确认,实际支付金额按月度履约考核结果核定, 实际支付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成交供应商于每月10日前提供上月服务费发票,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成交供应商账户。成交供应商延迟开具发票或错误开具发票导致采购人无法完成付款的,付款期限顺延,采购人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8.33第5次付款每月付款1次。每月5日前采购人后勤管理部门组织成交供应商共同对上月度服务结果进行月度考评确认,实际支付金额按月度履约考核结果核定, 实际支付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成交供应商于每月10日前提供上月服务费发票,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成交供应商账户。成交供应商延迟开具发票或错误开具发票导致采购人无法完成付款的,付款期限顺延,采购人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8.33第6次付款每月付款1次。每月5日前采购人后勤管理部门组织成交供应商共同对上月度服务结果进行月度考评确认,实际支付金额按月度履约考核结果核定, 实际支付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成交供应商于每月10日前提供上月服务费发票,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成交供应商账户。成交供应商延迟开具发票或错误开具发票导致采购人无法完成付款的,付款期限顺延,采购人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8.33第7次付款每月付款1次。每月5日前采购人后勤管理部门组织成交供应商共同对上月度服务结果进行月度考评确认,实际支付金额按月度履约考核结果核定, 实际支付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成交供应商于每月10日前提供上月服务费发票,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成交供应商账户。成交供应商延迟开具发票或错误开具发票导致采购人无法完成付款的,付款期限顺延,采购人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8.33第8次付款每月付款1次。每月5日前采购人后勤管理部门组织成交供应商共同对上月度服务结果进行月度考评确认,实际支付金额按月度履约考核结果核定, 实际支付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成交供应商于每月10日前提供上月服务费发票,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成交供应商账户。成交供应商延迟开具发票或错误开具发票导致采购人无法完成付款的,付款期限顺延,采购人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8.33第9次付款每月付款1次。每月5日前采购人后勤管理部门组织成交供应商共同对上月度服务结果进行月度考评确认,实际支付金额按月度履约考核结果核定, 实际支付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成交供应商于每月10日前提供上月服务费发票,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成交供应商账户。成交供应商延迟开具发票或错误开具发票导致采购人无法完成付款的,付款期限顺延,采购人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8.33第10次付款每月付款1次。每月5日前采购人后勤管理部门组织成交供应商共同对上月度服务结果进行月度考评确认,实际支付金额按月度履约考核结果核定, 实际支付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成交供应商于每月10日前提供上月服务费发票,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成交供应商账户。成交供应商延迟开具发票或错误开具发票导致采购人无法完成付款的,付款期限顺延,采购人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8.33第11次付款每月付款1次。每月5日前采购人后勤管理部门组织成交供应商共同对上月度服务结果进行月度考评确认,实际支付金额按月度履约考核结果核定, 实际支付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成交供应商于每月10日前提供上月服务费发票,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成交供应商账户。成交供应商延迟开具发票或错误开具发票导致采购人无法完成付款的,付款期限顺延,采购人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8.33第12次付款每月付款1次。每月5日前采购人后勤管理部门组织成交供应商共同对上月度服务结果进行月度考评确认,实际支付金额按月度履约考核结果核定, 实际支付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成交供应商于每月10日前提供上月服务费发票,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成交供应商账户。成交供应商延迟开具发票或错误开具发票导致采购人无法完成付款的,付款期限顺延,采购人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8.378.3★其他要求8.3.1保密要求(1)遵守采购人的保密管理制度,配合采购人做好相关信息安全管理,并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布、偷拍、摘抄、发布任何信息。(2)如有特殊涉及到需要保密的岗位,员工入职后应签订保密协议。(3)如工作需要进入干部办公室,不得浏览、偷阅文件材料,工作完成后要及时上锁。(4)未经许可,严禁使用采购人的计算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使用采购人专用网。(5)未经许可,严禁使用采购人的办公电话、传真机等通讯工具,在任何情况下严禁翻看采购人信件及电子邮件。(6)保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成交供应商及其委派的服务人员,以及在服务期间许可进入采购人场所的人员。(7)服务期间,因委派的服务人员等原因导致采购人安全泄密,成交供应商需承担法律责任。8.3.2采购标的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要求1.如成交供应商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完全责任,包括赔偿因此而给采购人带来的相应损失。2.如退出本综合管理时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人交付全套档案资料(含电子文档),经过采购人验收合格,并完成与后续综合服务管理企业的衔接后,方可退出。3.涉及到综合费用的其他相关事项。若采购人要求提供增项服务的,双方可视情况协商决定、采购人提供综合服务管理用房及库房,成交供应商发现设施设备及易耗品有损坏或缺失情况应及时上报,其维修零部件费用由采购人支付。8.3.3响应报价要求响应报价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综合服务人员薪酬、项目管理费用、合理的商务利润、清洁用具及耗材、设施维护费、税费、风险管理等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所有费用。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应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响应报价,同时必须充分考虑涉及的国家政策等影响本项目价格的因素。司机差旅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因此在响应报价时充分参考采购人近年(2023年、2024年)司机人均差旅费支出情况为0.5万元/人/年。8.3.4争议处理凡因本需求引起的或与本需求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有权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四、合同主要草案条款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综合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合同编号:ZHTH-2025-CG021甲方: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采购人名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中标供应商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以下简称:“甲方”)通过综合比价(采购人式)确定(中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为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税务局机关综合服务采购项目的中标供应商。甲乙双方同意签署《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综合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合同编号:ZHTH-2025-CG021,以下简称:“合同”)。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甲方有权确定下列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1)合同条款;(2)报价表;(3)投标(响应)文件;(4)综合比价文件(5)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如合同文件、补充协议、会议纪要;(6)其他。2.合同标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服务名称数量单位具体服务承诺(包含但不限于服务内容、范围和基本要求)项…3.合同金额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元(¥)。该合同总额包括乙方为完成本合同项下所有服务发生的人员薪酬、福利、社保、保险、用具耗材、设施维护费、培训费用、人员服装费、项目管理费用、税费、风险管理等全部费用,甲方不再另行支付。4.合同签订地:5.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章):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一、合同条款合同条款前附表序号内容1合同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综合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合同编号:ZHTH-2025-CG0212甲方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甲方地址:甲方联系人:3乙方名称:乙方地址:乙方联系人: 电话:乙方开户银行名称: 账号:4服务时间、地点: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提供服务。采购人指定服务地点。5服务履行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或合同约定期限一年(本项目服务期一年,意向三年,一年一签。合同续签机制为:在每年度服务期到期前2个月对当年服务进行考核,考核达优秀,续签合同)。6履约验收:(1)验收标准:遵照国家标准及行业要求及《税务系统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试行)》要求。(2)验收时间、方式和程序:每季度组织评估考核,经过甲乙双方确认考核结果后,签署验收报告。(3)完成期限:在甲方规定服务费用结算日之前完成。7付款方式:每月付款1次。每月5日前甲方后勤管理部门组织乙方共同对上月度服务结果进行月度考评确认,实际支付金额按月度履约考核结果核定, 实际支付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乙方于每月10日前提供上月服务费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乙方延迟开具发票或错误开具发票导致甲方无法完成付款的,付款期限顺延,甲方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8履约保证金及其返还:无。9违约责任:如果乙方违约或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除赔偿损失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额15%的违约金(本合同另有约定除外)。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预期可得利益损失、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律师费等,“下同”)的,乙方应继续弥补至填补甲方全部损失。10误期赔偿费约定: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有权采取从合同款项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日加收合同金额的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5%。1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12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定义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甲方”是指采购人。1.2“乙方”是指中标/成交供应商。1.3“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4“服务”是指乙方按照采购、响应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的本合同项下服务。1.5“项目现场”是指甲方指定的最终服务地点。1.6“天”除非特别指出,“天”均为自然天。2.服务标准2.1乙方为甲方交付的服务应符合采购文件所述的内容,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2.2除非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要求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服务3.1乙方应按照招标文件项目采购需求及合同的规定,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服务。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时将服务方案报经甲方书面审核通过后执行。4.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的起诉。因侵害他人知识产权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造成的后果和费用,并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一经济损失、商誉损失、预期可得利益损失、诉讼费、律师费、公告费等)。4.2如存在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半成品、素材、底稿等),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5.保密条款5.1甲乙双方应对在本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所接触的对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技术资料、技术诀窍、内部管理及其他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5.2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获取的甲方数据、程序、用户名、口令、资料及业务和技术文档,包括税收政策、方案设计细节、程序文件、数据结构,以及相关业务系统的硬软件、文档、测试和测试产生的数据时,应遵循以下规定:(1)应以审慎态度避免泄露、公开或传播甲方的信息;(2)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对有关信息进行修改、补充、复制;(3)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以任何方式(如E-mail)携带出甲方场所;(4)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透露给任何其他人;(5)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其他保密措施。5.3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信息接受方仍应承担保密义务,直至该等信息成为公开信息。5.4甲乙双方如出现泄密行为,泄密方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包括但是不限于对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6.服务质量保证及验收6.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规定的服务要求,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所有技术或服务要求以及投标文件的服务承诺执行。如不符时,乙方应负全责并尽快处理解决,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保留终止合同及索赔的权利。6.2乙方应保证通过执行合同中全部方案后,可以取得本合同规定的结果,达到本合同规定的预期目标。对任何情况下出现问题的,应尽快提出解决方案。6.3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和解决方案不符合甲方要求,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有权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6.4乙方应当建立服务项台账,依照甲方要求或合同约定记录保存,并向甲方提供本合同履约的相关重要资料信息。6.5乙方应自行负责本合同履行期内的安全保护,并为所派驻现场的服务人员购买工伤保险。乙方人员因履行本合同义务而遭受任何人身损害或意外伤害的,或者给任何第三方造成任何人身损害的,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6.6在服务期内,乙方须设立专门的项目组,专职负责本项目,必须遵守甲方关于第三方服务人员管理规范。乙方应按要求提供服务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备查。6.7在服务期内,乙方提供工作用餐搭膳支持,餐费由乙方自理。6.8乙方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应包括但不限于:扫地机,洗地机,地板清洗机,地毯清洗机,对讲机,消防应急配置装备,保安公用警械等相关防护设备。7.开具发票7.1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开具符合法律法规及甲方财务要求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暂不付款且不承担任何款项逾期责任。如乙方提供的发票不能通过税务认证的,甲方有权拒收或于发现问题后退回,乙方应及时更换并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如乙方账户信息变更的,乙方应在变更后五日内书面告知甲方变更后的银行账户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风险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的银行账户信息以本协议的约定为准,合同款项一律由银行转账到乙方对公账户,不得转到私人账户(银行卡),不得提取现金。同时乙方应保证提供的银行账户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付款的,甲方不承担任何款项逾期责任。8.服务时间、地点与验收8.1服务地点:合同条款前附表指定地点。8.2服务时间:合同条款前附表指定时间。8.3甲方应在乙方完成相关服务工作后及时对服务质量、技术指标、服务成果进行验收。无论甲方是否按规定或约定检验,乙方均应保证所供服务符合约定质量标准,否则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损失。9.违约责任9.1如果乙方违约或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除赔偿损失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额15%的违约金(本合同另有约定除外)。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预期可得利益损失、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律师费等,“下同”)的,乙方应继续弥补至填补甲方全部损失。9.2服务缺陷的补救措施和索赔(1)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以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关于服务的要求和承诺,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①乙方同意将服务款项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以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履约标的相类似的服务,乙方应负担新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②根据服务的考核情况,甲方可按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绩效考核管理要求扣除相应的服务费用。(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0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0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合同价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3)如因乙方服务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或因乙方原因导致重大火灾、失窃、泄密等事件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实际损失。(4)乙方对投标时及合同中承诺的主要管理人员安排情况自行变动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将按照违约处理,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5)若乙方在服务周期内出现食品卫生事故,则本年度考核为不合格,除按绩效考核管理要求扣除相应的服务费用外,乙方还应承担事故处理的全部费用及责任。9.3迟延履约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3)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且没有在甲方同意的延长的期限内进行补救时,甲方有权从合同款项中扣除或要求乙方另行支付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日加收合同金额的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5%。(4)如果乙方延迟履约超过30日,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履约类似的服务,乙方应负担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9.4未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责任(1)守约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2)由违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见合同约定条款。(3)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可预见或者应当预见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预期可得利益损失、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律师费等),由违约方全额予以赔偿。10.不可抗力10.1如果合同双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合同无法实施,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10.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10.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情况通知合同对方,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合同对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的协议。11.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11.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协商不能解决,可以按合同规定的方式提起诉讼。12.合同修改或变更12.1如无重大变故,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12.2如确需变更合同,甲乙双方应签署书面变更协议。变更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2.3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13.合同中止13.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除乙方以外的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14.违约终止合同14.1若出现如下情况,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行为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4.1.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务;14.1.2因乙方服务人员故意、重大过失、自身技术能力或经验不足等原因给甲方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14.1.3不能满足本项目服务需求的管理要求和规范,且经多次整改无明显改进的;14.1.4在合同规定的每个服务年度(12个自然月)内,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出现2次经甲乙双方确认的违规操作的。14.2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第14.1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乙方未能提供的服务,乙方应对甲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负责。同时,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5.破产终止合同15.1如果乙方破产、停止经营或无履约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15.2该终止协议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16.其他情况的终止合同16.1若合同继续履行将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16.2乙方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对履行合同有直接影响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16.3甲方因重大变故取消或部分取消原来的采购任务,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内容无须继续履行的,可以终止合同。17.合同转让和分包17.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或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7.2除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分包。18.适用法律18.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19.合同语言19.1本合同语言为中文。19.2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和其他文件应用合同语言书写。20.合同生效20.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1.合同效力21.1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如合同文件、补充协议、会议纪要等,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甲方有权确定前述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22.检查和审计22.1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并对乙方投标时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复核。22.2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果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或者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乙方应允许甲方检查乙方与实施本合同有关的账户和记录,并由甲方指定的审计人员对其进行审计。23.通知与送达23.1本合同内关于双方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等信息均系真实有效,为双方履行合同、解决合同争议时向接收其他方商业文件信函或司法机关(法院、仲裁机构)诉讼、仲裁文书的地址和联系方式,且适用至本合同履行完毕或争议经过所有诉讼程序直至案件执行终结时止。如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有错误,导致的商业信函和诉讼、仲裁文书送达不能的法律后果由自己承担。如有变更,变更方应在变更后24小时内通知对方。23.2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回复及其它任何联系,必须用书面形式,且采用挂号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条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因一方变更前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等信息而未通知对方,对方可按原地址邮寄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后如发生退件或拒收,视为已经送达。24.其他24.1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围猎”甲方税务人员(指以获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采取馈赠礼品礼金、邀请娱乐旅游消费、提供便利条件等非正常交往手段“围猎”相关税务人员及其亲属),否则自甲方及甲方主管税务机关认定通报之日起三年内,甲方可以拒绝乙方参与其政府采购活动。24.2对于违反网络安全规定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服务商,3年内限制参加税务系统政府采购活动。24.3乙方应建立防止违法违规聘用离职税务人员风险控制制度,如出现违法违规聘用离职税务人员行为的,甲方可采取包括要求限期改正、要求支付违约金、解除合同、3年内限制参加所聘用人员原单位及下属单位政府采购活动等措施。24.4本合同内合同条款前附表如果与合同条款中的其他内容不一致,以合同条款前附表为准。第二章响应文件格式正(副)本一、封面(格式)综合比价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供应商名称:日期:二、响应文件资料清单格式序号资料名称页码范围12345678910113、响应函(格式)(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响应供应商参与响应)致:中汇天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根据贵方第号“采购项目”的邀请,正式授权(姓名)代表(响应供应商的名称),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式1份,副本一式2份。本响应供应商承诺如下:1.按综合比价文件规定交付服务,响应响应总价为元人民币。2.根据综合比价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3.已详细审核全部综合比价文件,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4.本响应有效期为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天。5.同意从规定的开启日期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6.同意向贵方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响应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与本响应有关的通讯地址:电话:联系人:响应供应商代表:(签名)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签发日期:三、响应函(格式)(适用于自然人参与响应)致:中汇天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根据贵方第号“采购项目”的邀请,(自然人姓名),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式1份,副本一式2份。本响应供应商承诺如下:1.按综合比价文件规定交付服务,响应响应总价为元人民币。2.根据综合比价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3.已详细审核全部综合比价文件,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4.本响应有效期为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天。5.同意从规定的开启日期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6.同意向贵方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响应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与本响应有关的通讯地址:电话:自然人姓名:(签字)年月日4、响应服务报价一览表及分项价格表(格式)附件:响应服务报价一览表单位:元品目项目名称数量单位响应报价(元)一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综合服务采购项目1项响应供应商名称或自然人姓名:(公章或自然人姓名)响应供应商代表:(签名)联系人及电话:年月日备注:请各响应供应商自行保留详细报价表一份,以便最终报价使用。4.1分项报价表序号服务工种数量(人)单月总价(元)12个月总价(元)备注1文员12保安23保洁13水电工15司机4小计元合计:(大写) 合计(小写)人民币:注:1.应报价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综合服务人员薪酬、项目管理费用、合理的商务利润、清洁用具及耗材、设施维护费、税费、风险管理等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所有费用。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应根据综合比价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响应报价,同时必须充分考虑涉及的国家政策等影响本项目价格的因素。司机差旅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因此在响应报价时充分参考采购人近年(2023年、2024年)司机人均差旅费支出情况为0.5万元/人/年。2.本表仅供参考,可扩展。五、技术条款响应及偏离表(格式)响应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我公司郑重承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规定的所有技术要求,并按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履约。说明:1.若响应的部分技术要求(标注★号的实质性要求)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有偏离,则按下表列出,并标明响应情况,若标注★号的实质性要求完全响应,则无需填写下表。只接受正偏离(优于采购文件要求),不接受负偏离(劣于采购文件要求),负偏离则无效响应。2.响应供应商应针对采购需求中的标注#号为重要服务内容及标注△号为一般服务内容需求逐个或分块作出实质性响应,其响应与采购文件内容采用同样的顺序。对每个需求的响应必须遵循如下规则:(1)重复该需求。(2)用“是/否”响应来表明该需求是否被满足。(3)简要描述响应文件如何满足该需求,如果该响应在响应文件其他部分有详述,可在该处简单应答,但必须给出确切的位置索引。(4)解释响应文件与用户需求之间的偏差,用数量来表示的需求,必须用确切的数字、单位来响应。(5)对采购需求(标注#号的重要服务内容及标注△号的一般服务内容)的应答应至少包含该标注#号或△号的全部内容。响应供应商应提供实质性确切响应,并有详细的文字描述和说明,任何仅采用“符合”、“满足” 或非确定性数值(如“>=”或“<=”)的响应均将被视为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响应,将不获得得分。(6)采购需求中有标注★号的,为必备服务内容,必须满足,如未作出响应,将导致投标无效。#为重要服务内容、△为一般服务内容。序号分项名称采购要求响应要求正偏离/负偏离说明12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经营者或负责人)(签名或章):联系人及电话:年月日六、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格式)响应供应商名称:采购编号:我公司郑重承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规定的所有商务要求,并按规定的商务要求进行履约。说明:若响应的部分技术要求与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要求有偏离,则按下表列出,并标明响应情况,若完全响应,则无需填写下表。只接受正偏离(优于采购文件要求),不接受负偏离(劣于采购文件要求),负偏离则无效响应。序号分项名称采购要求响应要求正偏离/负偏离说明12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经营者或负责人)(签名或章):联系人及电话:年月日七、有关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格式附后-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格式附后-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格式附后-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格式附后-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5.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材料(格式附后);7.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格式附后);注:1.响应供应商应确保上述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都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复印件或影印件必须加盖公章(或自然人本人签字)。2.所附格式中要求填写的全部内容都必须如实填写。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4.综合比价小组将应用响应供应商提交的资料,根据自己的判断和考虑决定响应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7-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响应供应商只需以书面形式提供规定格式的《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7-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响应供应商只需以书面形式提供规定格式的《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7-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响应供应商只需以书面形式提供规定格式的《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7-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响应供应商只需以书面形式提供规定格式的《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7-5.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致(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地址和电话: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并郑重承诺:(一)我单位(本人)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我单位(本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我单位(本人)对本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所作信用承诺不实,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自觉接受政府采购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理。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或自然人(签字):年月日注:1.我单位(本人)专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含自然人)2.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既未提供前述承诺函又未提供对应事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7-6.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授权书(格式)致:中汇天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响应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姓名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委托代理人,参加贵处组织的(项目编号)项目响应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该项目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电话: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粘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身份证明(影印件或影印件正、反两面)粘贴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影印件或影印件正、反两面)备注:1.若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亲自参与响应则不需此件,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证书或证明(格式附后)及本人身份证明〔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证书及本人身份证明均放复印件(或影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证明在响应文件正本中需提供原件〕。2.响应供应商代表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须递交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3.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则必须由其本人亲自参与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证明书适用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亲自参与响应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为签署上述项目的响应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年月日粘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或影印件正、反两面) 7-7.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格式)致:中汇天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响应供应商名称(或自然人姓名)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采购中响应(项目编号:),如获成交,响应供应商名称(或自然人姓名)保证按综合比价文件的规定,以现金或经贵公司认可的其他付款方式,向贵公司缴交采购代理服务费。特此承诺!响应供应商名称或自然人姓名:(公章或自然人姓名)响应供应商代表:(签名)邮编:电话:传真:年月日八、技术文件响应供应商视需要自行编写:评分标准所需的材料等(响应供应商视技术分评分内容自行编写)九、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服务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不需提供;3.响应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服务业。行业类别: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4.1.十、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4.2.(注:不符合监狱企业条件的不需提供)4.3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1.不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不需提供;2、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将同时公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3.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4.4.十二、响应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或综合比价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4.5江西洁佳城市生活服务有限公司九、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的(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综合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具体情况如下:1.(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综合服务采购项目),属于(其他服务业)行业;承接企业为(江西洁佳城市生活服务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36人,营业收入为4997.35万元,资产总额为2848.30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江西洁佳城市生活服务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7月25日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不需提供;3.响应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服务业。行业类别: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第55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综合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赣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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