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零星维修工程中标结果公示(上海市闵行区虹桥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2025)



中标结果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
310112107250613117204-12251427

采购项目名称:
虹桥总部一号零星维修工程

采购项目子包编号:
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代码:
913102301326294763

公告标题:
虹桥总部一号零星维修工程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内容:
一、项目编号:310112107250613117204-12251427二、项目名称:虹桥总部一号零星维修工程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1
虹桥总部一号零星维修工程
1748826.26元
上海溧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市沪太路5355弄
85.69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行证书信息

1
虹桥总部一号零星维修工程
虹桥总部一号零星维修工程
停车位、绿化、道路改造、屋面防水、廊架粉刷等,修缮面积约2272平方米
60日历天
姚胜强
沪2312010202308433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柏林,陈志云,金嘉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沪建计联(2005)第834号,沪价费(2005)第056号。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8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上海溧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度计划安排合理,劳动力计划配置合理,施工特点分析全面,对人力组织、机械设备、质量安全等提出了针对性措施,施工方案针对性较强,施工方案可行性较高,综合得分最高,排名第一。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闵行区虹桥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闵行区合川路2885号B楼331室
联系方式:021-616799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徐汇区喜泰北路8号2楼
联系方式:176012523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鑫燕
电 话:17601252334

附件信息:

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746.9K
采购文件附件:

虹桥总部一号零星维修工程.pdf2.2M

首次公告时间:
2025-07-29

公告源URL: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上海溧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附件7: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上海溧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上海溧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参加上海市闵行区虹桥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的虹桥总部一号零星维修工程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虹桥总部一号零星维修工程,属于建筑业;承建企业为上海溧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450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72148.2050万元,属于(虫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上海溧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7月28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第160/322页项目编号:310112107250613117204-12251427虹桥总部一号零星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单位:上海市闵行区虹桥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代理单位: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7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一)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二)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三)磋商响应报价(五)磋商保证金(六)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和份数第三章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第四章项目需求第五章合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就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生产制造厂商或其合格代理商参加:一、项目编号:310112107250613117204-12251427二、采购内容及数量包号包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元)简要规格描述或包基本概况介绍最高限价(元)备注1虹桥总部一号零星维修工程11758093.00工程建设地点位于虹桥镇紫秀路100号,主要建设内容:停车位、绿化、道路改造、屋面防水、廊架粉刷等,修缮面积约1757050.511虹桥总部一号零星维修工程11758093.002272m。1757050.51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虹桥总部一号零星维修工程资格审查要求包1序号类型审查要求要求说明项目级/包级1自定义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项目级2引用上海证照库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级3自定义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级4自定义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项目级5自定义5)根据财库[2020]46号文,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5)根据财库[2020]46号文,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级6自定义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请根据要求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具体要求及格式包16自定义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采购文件为准。包1虹桥总部一号零星维修工程资格审查要求包1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1、报名时间:2025-07-17至2025-07-24(节假日除外)。2、报名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供应商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进行报名。3、招标文件售价:0元,招标文件请至公告附件处下载。五、磋商保证金:六、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地点:磋商响应方应于2025-07-2810:00:00时交到徐汇区喜泰北路8号2楼会议室1,http://www.zfcg.sh.gov.cn/,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授权代表应当是响应方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有效证明出席)响应方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另行提供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详见附件)。响应人应于响应截止期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fcg.sh.gov.cn/)”响应文件加密、上传、开标等相关要求按照《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沪财采[2012]22号)规定执行。开标时,若响应人违反《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沪财采[2012]22号)第十七、十八、十九条的规定,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七、磋商开启时间及地点:本次磋商将于2025-07-2810:00:00整在徐汇区喜泰北路8号2楼会议室1,http://www.zfcg.sh.gov.cn/开启,响应方须派全权代表参加(全权代表应当是响应方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本次开标采用电子采购平台网上开标方式届时请响应方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及可无线上网并可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的笔记本电脑出席参加开标。磋商注意事项:(1)系统中设定的响应方“签到”和“解密”环节等待时间各为30分钟,超时将视作响应方放弃本项目投标。(2)系统中设定的响应方“签名”环节等待时间为30分钟,超时将视作响应方确认本项目开标结果。第二章响应方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及要求1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2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磋商当日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将作无效处理。3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投标产品若属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请提供财政部、环境保护保部发布有效期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及财政部、发改委联合发布有效期内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项目需求中要求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的,磋商响应方须提供该清单内产品,否则其磋商响应将作为无效处理。41、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根据财库〔2022〕19号的相关规定,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10%—20%)扣除优惠。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给予优惠/%(4%—6%)。政采采购工程项目:根据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投标报价(此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必须提供的符合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策;联合体其中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须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约定(包含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份额)。5是否允许进口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6磋商响应保证金应按《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六规定交纳。若一次投多个标项,只需交纳一个标项的磋商保证金(按所需保证金最大额的标准交纳为准)。本项目不适用7磋商保证金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供应商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时需提供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开具的交入磋商保证金凭证退款联,及凭证要求的其它资料。详见上海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位置:“首页-在线服务。本项目不适用8答疑与澄清:磋商响应方如认为磋商文件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应当于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磋商方提出。9转包与分包:否;联合投标:不允许。10现场踏勘:不组织现场踏勘11演示时间:不进行演示12磋商响应文件组成:电子投标文件1份13磋商结果公示: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将于2个工作日内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成交结果,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http://www.zfcg.sh.gov.cn/)14签订合同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15合同签订时,采购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自行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16付款方式:详见采购需求或合同模板;国库集中支付(采购人自行支付),详见各标项的资信及商务要求表。17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为90天18电子投标文件接收:1、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平台投标(响应)签收功能上线的重要通知》的要求,电子招标项目,在投标截止期前,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后,必须取得代理机构投标文件签收回执,此时投标成功。2、因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上传时间不确定性,故请各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后,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完成投标文件的签收程序,否则,造成投标人的投标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9解释: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或上海市闵行区虹桥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20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响应作无效标处理: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时,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文件(以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准),将作无效响应处理:0.1、未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上海政府采购网完成供应商登记的;1.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或未提供资格证明文件或有伪造的或不符合要求的:(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法人代表委托书、中小型企业申明函、政府及行业颁布的本项目行业资质资格证明等;(2)提供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20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4)近三年内(包括当年度)涉及的任何诉讼或仲裁的资料,涉及的各方当事人及争议的金额、诉讼或仲裁结果。若无,亦请提供没有相关诉讼或仲裁的陈述性文件);(5)投标人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系统截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须提供上述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查询结果须附系统的日期和时间,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后;(6)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相互之间存在投资关系且达到控股的,均按无效供应商认定;2.3、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备选响应方案的除外;3.4、供应商授权代表未到磋商现场参与磋商的;4.5、未按要求签字盖章的;5.6、响应报价为非唯一性报价;6.7、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7.8、供应商名称或组织结构与公开报名时不一致的;8.9、投标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9.10、最终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报价或低于成本价且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10.11、标项以赠送方式磋商响应的11.12、响应报价超过投标限价的;12.13、响应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工期、质量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13.14、响应文件内主要名称或响应内容编写有与本项目无关,张冠李戴的;14.15、响应文件内容多处雷同,经评委会确认有串通嫌疑的;15.16、磋商文件明确规定可以否决的其他情形;16.17、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有关规定的;17.18、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填报的;18.19、改变暂估价、暂列金额或者工程量的;19.20、增值税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费率计取的。21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22施工招标代理、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的依据《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和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沪建计联【2005】834号沪价费【2005】056号》编制计算。为18000元整一、总则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一)适用范围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政府采购的项目。(二)定义1、“磋商方”系指组织本次磋商的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2、“磋商响应方”系指向磋商方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单位。3、“采购人”系指委托磋商方采购本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也是磋商结果的最终确认方。4、“产品”系指供方按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5、“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磋商响应方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6、“项目”系指磋商响应方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三)磋商响应方的确定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或其他省级以上媒体通过发布公告的形式报名参加。(四)磋商响应方委托有关说明1、全权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全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附部分)。2、磋商响应方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其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其控股公司正式员工)。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磋商响应方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五)磋商响应费用不论磋商采购结果如何,磋商响应方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磋商文件有其他规定除外)。(六)质疑1、磋商响应方认为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2、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格式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附件范本,下载网址:上海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位置:“首页-在线服务”。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d事实依据;e必要的法律依据;f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应明确阐述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的,应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的,磋商方自收到补齐材料之日起受理;逾期未补齐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八)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磋商响应方应认真阅读本磋商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磋商响应方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之日三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提出。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该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3、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磋商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九)在磋商过程中,因磋商小组实质性变动了采购需求,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一)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磋商响应文件由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两部份组成。1、资信及商务文件A、资信文件:(1)磋商响应声明书(格式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3)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4)提供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谈判响应方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磋商当日采购人或由采购人委托的磋商小组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5)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格式见附件);(6)中小型企业申明函(7)提供采购公告中符合磋商响应方的特定条件要求的有效的其他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及需要说明的资料。(8)磋商响应方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B、商务文件:(1)磋商响应方情况介绍;(2)磋商响应方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3)类似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磋商响应方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合同复印件、用户验收报告);(4)资信及商务响应表;(5)节能环保等的资质证书或文件(若有);(6)开标一览表;(7)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格式见附件);(8)残疾人福利企业声明函(若有,格式见附件);(9)磋商响应方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2、技术文件(1)技术标说明;(2)本项目重点难点分析;(3)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4)施工进度计划;(5)施工总平面布置图;(6)保证质量的技术措施;(7)保证安全、文明施工的技术措施和环保措施、保证工期的措施;(8)各种需用计划;(如材料进场计划,施工机械设备配置进场计划,劳动力计划表等);(9)现场施工管理机构组成情况(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简历表,技术负责人简历表,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等);(10)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11)磋商响应方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开标一览表必须由相应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二)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磋商响应文件以及磋商响应方与磋商方就有关磋商响应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磋商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2、磋商响应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三)磋商响应报价1、磋商响应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报;2、磋商响应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考虑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测试、包工资及材料价之任何市场差价、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保险、必须的加班费、费率或汇率的变动、专利费、包装空运、国外及本地存仓、运输、因材料或设备迟到工地的窝工费等等,并应综合考虑到现行有关造价的文件规定、现场条件、人工、材料及机械价格波动、风险等一切因素。施工范围中明示或暗示的工作内容,如在清单中无单独列项,应理解为已包含在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中,一旦中标不得以不明了为理由要求增加费用。规费和增值税由供应商按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要求自报。(四)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自磋商响应截止日起90天内磋商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成交人的磋商响应文件自磋商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五)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1、磋商响应方须按规定提交磋商响应保证金。2、保证金形式:网上银行、汇票、电汇、转帐支票。3、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不接受以现金支票、现金及个人转账方式交纳的保证金。磋商保证金若以网上银行、电汇方式交纳的,请将网上银行电脑打印凭证、电汇底单复印件写上所投项目名称、编号、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请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前到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服务台开收据。4、未成交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可办理退还手续,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可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办理时需提供供应商开给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的正式收据。5、保证金不计息。6、详见上海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位置:“首页-在线服务。7、磋商响应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本项目不适用):A、磋商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的:(1)磋商响应方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的【本章一、总则:(九)情况的除外】;(2)磋商响应方在磋商响应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3)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5)其他严重扰乱竞争性磋商活动的;B、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1)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2)产品质量验收或测试不合格的;(六)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磋商响应方应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磋商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磋商响应方的责任。2、磋商响应方应按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正本、副本规定的份数分别编制并按A4纸规格单独装订成册,磋商响应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3、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磋商响应文件正本除《磋商响应方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4、磋商响应文件须由磋商响应方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磋商响应方应写全称。5、磋商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磋商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磋商响应方负责。(七)磋商响应文件的包装磋商响应方应按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分别各单独密封封装。磋商响应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磋商响应方名称、磋商响应方地址、磋商响应文件名称(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磋商响应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及“磋商时启封”字样,并加盖磋商响应方公章。(八)磋商响应无效的情形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将被视为无效磋商响应。详见第二章响应方须知前附表第20条。三、组织竞争性磋商程序(一)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由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要求,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磋商小组成员应当由5人(含)以上单数组成。(二)组织开标程序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开标,各授权供应商代表及相关人员应参加开标会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1、开标会由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主持,主持人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宣读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组织供应商签署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三)组织磋商程序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磋商,各磋商专家及相关人员应参加磋商活动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1、核验出席磋商活动现场的磋商小组各成员和相关监督人员身份,并要求其分别登记、签到,按规定统一收缴、保存其通讯工具,无关人员一律拒绝其进入磋商现场。2、介绍磋商现场的人员情况,宣布磋商工作纪律,告知磋商人员应当回避情形;组织推选磋商小组组长。3、宣读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组织磋商小组各位成员签订《上海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承诺书》。4、根据需要简要介绍竞争性磋商文件(含补充文件)制定及质疑答复情况、按书面陈述项目基本情况及磋商工作需注意事项等,让磋商专家尽快知悉和了解所磋商项目的采购需求、评审依据、评审标准、工作程序等;提醒磋商小组对磋商项目应确定磋商方法和轮次,对客观评审项目应统一评审依据和评审标准,对主观评审项目应确定大致的评审要求和评审尺度,对磋商小组提出的有关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的问题进行必要的说明、解释或讨论。5、磋商小组组长组织磋商人员独立评审。磋商小组对拟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资格不符合的,应组织相关供应商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可协助磋商小组组长对打分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并汇总统计;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磋商小组组长应提醒相关磋商专家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磋商专家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磋商专家的磋商、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6、做好磋商现场相关记录,协助磋商小组组长做好评审报告起草、有关内容电脑文字录入等工作,并要求磋商小组各成员签字确认。7、磋商结束后,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应对磋商小组各成员的专业水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评价;同时按规定向磋商专家发放评审费,并交还磋商小组及其他现场相关人员的通讯工具。(四)磋商小组磋商程序1、在磋商专家中推选磋商小组组长。2、磋商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无效情形、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3、磋商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讨论确定磋商方法和磋商轮次,按标项与各磋商响应方就项目技术需求、服务、价格构成、供货、付款方式等要素按供应商签到顺序依次分别进行磋商。4、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审查结束后,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不少于2家】。5、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非实质性内容有疑议或异议,或者审查发现明显的文字或计算错误等,及时向磋商小组组长提出。经磋商小组商议认为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或说明的,应通知该供应商以书面形式作出澄清或说明。书面通知及澄清说明文件应作为政府采购项目档案归档留存。6、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要求各磋商响应方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最终报价,并对最终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核。7、磋商小组根据第三章《评审办法与评审标准》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8、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名单。采购人、经其书面授权的采购人代表或经其书面授权的磋商小组按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对供应商逐一进行资格审查,直至依法产生合格的成交供应商。9、起草评审报告,所有磋商专家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五)磋商原则1、磋商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磋商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磋商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磋商响应方接触。2、磋商小组专家因回避、临时缺席或健康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磋商工作的,应按规定更换磋商专家,被更换的磋商专家之前所作出的磋商意见不再予以采纳,由更换后的磋商小组专家重新进行磋商。无法及时更换专家的,要立即停止磋商工作、封存磋商资料,并告知供应商重新磋商的时间和地点。3、磋商小组专家对有关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样品、现场演示(如有)的说明、解释、要求、标准存在不同意见的,持不同意见的磋商专家及其意见或理由应予以完整记录,并在磋商过程中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执行。对磋商文件本身不明确或存在歧义、矛盾的内容,应作对供应商而非采购人有利的解释。磋商专家拒绝在磋商报告中签字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或理由的,由现场监督员记录在案后,可视为同意磋商结果。四、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1、采购结果由采购人确认。采购人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在规定时间内不提出异议的,视为默认。2、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将于2个工作日内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并向成交方签发书面《成交通知书》,成交方可到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服务台领取《成交通知书》。五、合同授予(一)签订合同1、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尽快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作为合同签订的鉴证方。2、成交供应商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扣罚磋商响应保证金并取消成交资格。第三章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本办法。一、总则本次评审总分为100分。合格响应方的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成交推荐候选资格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二、分值的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30×100%技术、资信、商务及其他分按照磋商小组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技术、资信商务及其他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磋商小组成员组成人数响应方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分+资信商务及其他分)三、评审内容及标准综合评分法虹桥总部一号零星维修工程包1评分规则:评分项目分值区间评分办法报价分0~30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30×100%施工技术方案1~10保证施工质量,结合设计制定的技术要求及施工方法进行施工、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合理、整个工程施工方案的可行性高,明确认识到施工中的关键问题,且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得7-10分;能较好保证施工质量,结合设计制定的技术要求及施工方法进行施工、施工现场平面布置较合理、整个工程施工方案的可行性较高,较施工技术方案1~10清晰地认识到施工中的关键问题,且提出较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得4-7(含)分;能基本保证施工质量,结合设计制定的技术要求及施工方法进行施工度低、施工现场平面布置不合理、整个工程施工方案的可行性低,没有清晰认识到施工中的关键问题,且未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得1-4(含)分;施工机械与劳动力配备1~8投标单位选用的主要机械设备数量多,种类齐全、技术先进、性能可靠,机械调配及劳动力组织计划能很好地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5-8(含)分;投标单位选用的主要机施工机械与劳动力配备1~8械设备数量较多,种类比较齐全、技术较先进、性能较可靠,机械调配及劳动力组织计划能比较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2-5(含)分;投标单位选用的主要机械设备数量少,种类单一、技术落后、性能差,机械调配及劳动力组织计划不能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1-2(含)分;进度计划安排、工程质量管理1~8进度计划安排合理,制定的施工进度计划安排能够保证工期顺利完成,可行性高、关键线路清晰,进度计划与机械和劳动力的配置计划匹配度高、充分估计现场不利条件和恶劣天气对施工带来的影响,以及采取合理有效的解决进度计划安排、工程质量管理1~8办法、工程质量管理措施方法适应本工程特点得5-8(含)分;进度计划安排较合理,制定的施工进度计划安排能够较好得保证工期顺利完成,可行性较高、关键线路较清晰,进度计划与机械和劳动力的配置计划匹配度较高、较好地估计现场不利条件和恶劣天气对施工带来的影响,以及采取较合理有效的解决办法、工程质量管理措施方法较好得适应本工程特点得2-5(含)分;进度计划安排一般,制定的施工进度计划安排不能保证工期顺利完成,可行性低、关键线路不清晰,进度计划与机械和劳动力的配置计划匹配度低、没有估计现场不利条件和恶劣天气对施工带来的影响,未采取合理有效的解决办法、工程质量管理措施方法适应本工程特点得1-2(含)分;施工组织、协调以及配合1~8应承担的施工组织、协调以及配合的工作职责,及对业主所要求其承担与检测相关的责任明确,提出具体可行的措施和管理办法得5-8(含)分;应承担的施工组织、协调以及配合的工作职责,及对业主所要求其承担与检测相关的责任较明确,提出比较可行的措施和管理办法得2-5(含)分;施工组织、协调以及配合1~8应承担的施工组织、协调以及配合的工作职责,及对业主所要求其承担与检测相关的责任不明确,未提出具体可行的措施和管理办法得1-2(含)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1~8技术标书中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措施,对工地卫生、安全文明施工的宣传检查、卫生检查、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等提出了合理可行的建议及方案得5-8(含)分;技术标书中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制定了比较可行的措施,对工地卫生、安全文明施工的宣传检查、卫生检查、安全文明施工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1~8查等提出了较合理可行的建议及方案得2-5(含)分;技术标书中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未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对工地卫生、安全文明施工的宣传检查、卫生检查、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未提出合理可行的建议及方案得1-2(含)分;应急预案和快速反应机制1~8对施工中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提出合理可行的应变抢险措施,对意外情况发生快速做出反应、处理、报告、善后等提出完善的解决措施得5-8(含)分;对施工中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提出较合理可行的应变抢险措施,对意应急预案和快速反应机制1~8外情况发生快速做出反应、处理、报告、善后等提出比较合理的解决措施得2-5(含)分;对施工中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未提出合理可行的应变抢险措施,对意外情况发生快速做出反应、处理、报告、善后等未提出解决措施得1-2(含)分;项目负责人情况0~5专业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或技术职称(须提供证书复印件)、组织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类似项目从业经历等情况进行评审:专业技术能力强、管理能力好、经验丰富的得4-5(含)分;专业技术能力及管理能力较好、具有相关经验项目负责人情况0~5的得2-4(含)分;项目经理专业技术能力及管理能力情况未详述、经验不足的得0-2(含)分。技术人员情况0~5投入本项目的技术人员专业配套情况、人员数量、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或技术职称的情况、相关经验等情况进行评审:专业人员和劳动力投入充足、各岗位人员配置合理、人员素质、管理和技术能力强、相关经验丰富的得4-5(含)分;投入人员配置符合采购需求、专业技术能力较好、提供一定的经验情况的得2-4(含)分;投入人员配置贴近采购技术人员情况0~5需求、专业技术能力较差、经验情况未详述的得0-2(含)分。施工总平面布置规划0~5投标人提供的施工总平面布置规划合理,可行度高得4-5(含)分;投标人提供的施工总平面布置规划较合理,可行度较高得2-4分(含);投标人未提供施工总平面布置规划,或者规划的合理可行性差得0-2分(含);合同履约能力0~5根据各投标人2022年07月起至今类似项目经验情况进行评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每提供1份合同得1分,最高得5分,未提供(合同复印件)则得0分。(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合同履约能力0~5准)综合评分法虹桥总部一号零星维修工程包1评分规则:第四章项目需求第四章项目需求虹桥总部一号零星维修工程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虹桥总部一号零星维修工程2、项目主要内容:工程建设地点位于虹桥镇紫秀路100号,主要建设内容:停车位、绿化、道路改造、屋面防水、廊架粉刷等,修缮面积约2272m。;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3、项目地点:工程建设地点位于虹桥镇紫秀路100号;4、工期:60日历天;5、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6、质量违约处罚:不能一次性竣工验收合格的,扣除本工程最终审定价3%的违约金。7、付款方式:1.预付款:签订合同后90日内支付合同价的10%2.进度款(各节点进度款已经包含人工费等费用):(1)工程完成总进度的50%支付至合同价的40%;(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3)完成审价及财务竣工决算或国家审计(如有)后,支付至最终竣工决算结果/国家审计的97%。(4)发包人已支付金额超过最终竣工决算结果/国家审计审定价的,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书面退还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发包人退还,否则因此而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维权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3.质保金:发包人预留最终审定价的3%为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下称“质保金”)。缺陷责任期为[一年两年](如该处未勾选的,默认两年),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满由承包人向发包人书面申请,发包人扣除承包人违约金、缺陷责任期内发生的维修费用、鉴定费用等承包人应付款项后向承包人无息退还剩余质保金,质保金不足抵扣承包人应付款项的,发包人有权继续向承包人追偿。二、实施要求1、办公场所、机械设施、人员配备要求1)办公场所配备要求供应商应具备固定且独用的办公管理用房,租赁的办公场所须附相关证明材料。2、项目管理要求(1)中标人在投标书中承诺并经招标人认定的项目经理及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职工(在本单位缴纳社保)和该项目施工现场的实际操作者,并应常驻项目现场。未经发包单位同意,中标人不得调换或撤离上述人员。如发包单位认为有必要,可要求中标人对上述人员中的部分人员作出更好的调整。(2)中标人应严格按国家、上海市有关规定进行施工管理,并无条件地接受发包单位、项目监理单位、审计单位等对项目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现场文明施工等方面的考核与监督管理。3、材料及设备要求(1)本项目所有材料由中标人自行解决,但本项目所用材料、制品、设备均需符合相关的施工技术规程、规范要求。(2)本项目所用的材料、制品、设备等,供货单位送达施工现场后,由中标人负责办理验收交割手续,并负责日常保管工作。(3)供应商在投标时应同时提供涉及本项目施工的主要设备与材料的规格、型号、品种及价格情况等一览表。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要求(1)为在施工期间确保作业区域周围环境的整洁和交通正常进行。供应商必须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和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在投标书中明确安全生产具体措施。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与地**府的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法律,严格遵守上海市有关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规定,积极主动落实安全文明及环境保护施工的管理和考核等有关工作,严格履行招标人关于现场临时设施及施工区域企业标识要求,承担文明施工措施的费用。(2)供应商应遵循交通部及建设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和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加强和做好安全文明养护、维修施工管理工作,并按规定承担相应的费用。(3)供应商应根据有关规范标准,严密组织,精心施工,做到:一、满足自身和周边交通组织的需要;二、无管线事故、无重大伤亡事故,施工现场道路平整无积水;三、环境影响要最小化;四、现场材料堆放整齐,生活设施清洁,周边环境文明;五、清洁运输;六、减少对建设单位、市民的工作、生活和出行的影响。同时满足市政文明工地要求,服从发包单位的统一协调,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管理。(4)供应商在项目实施期间,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消防器材,经单位安全部门批准后,送发包单位备案。(6)供应商在项目实施期间,必须建立安全用电制度,确保施工用电设备的完好,并设置好漏电保护装置等,杜绝施工用电事故的发生。(7)供应商在项目实施期间必须保护好施工区域内的绿化,保证绿化完好。(9)供应商应对安全措施不到位或作业不规范而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包括相应赔偿责任)5、应急处置要求(1)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等因素,灾害性天气、突发事件的等级划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四级。(2)承包商须针对各级各类可能发生的灾害天气和突发事件,建立应急处置预案,应急预案应包括组织领导体系、预警和预防机制、应急响应工程措施、保障措施(包括应急人员、物资、机械设备)等内容。(3)建立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负责应急救援总体指挥,并落实各部门职责和相关措施。(4)组建一支具有综合救援能力的应急救援队伍,一旦紧急情况发生,能在最短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应急处置。(5)定期检查应急救援物资与机具,确保物资储备数量充足、机具设备完好可用。(6)与气象部门建立热线联络制度,及时掌握灾害性天气的预警信息,特别在灾害性天气易发季节,需密切关注气象变化情况,针对其可能带来公路通行障碍做好相关防御措施。(7)与交警、消防、医疗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能与交警及其它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维持道路的正常运行和良好秩序,并将实施情况及时上报业主。(8)建立应急值守制度,安排专职人员,监测、收集各类信息;一旦发现突发性的紧急事件,在启动应急响应的同时,必须及时将情况上报业主,上报的应急信息必须实事求是,不得瞒报、谎报和拖延不报,上报形式可用电话口头初报,随后再书面报告。三、投标报价说明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具体工作内容、合同所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技术规范、政府主管部门发布的规定、现场实际踏勘情况、场地条件、工作条件等因素结合自身实力和工作实施方案等自主报价;实施期间人员的办公、住宿、临时用房使用费、水电费、设施费、交通维护配合费用等均须自行考虑解决;投标总价是指完成本项目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人工、材料、工具、机械设备、管理、维护、利润、税金、检测配合费、养护资料编制费、行政管理部门审定(若有)、风险、责任、手续费等一切费用;结算时,除由采购人因增加、减少工作内容而提出价格调整要求外,上限闭口,且不超合同价。四、投标报价要求1、投标报价计算依据1)采购人提供的设施量清单、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补充文件、答疑会纪要、施工现场条件及其它有关资料等。各供应商应自行认真踏勘现场,并据此报价。除在承包期内发生大面积设施量新增外,采购人将不会因为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设施量清单与目前实际数据存在小的出入而调整供应商所报的日常施工费用。2)国家、上海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现行相应工程的施工、技术、质量的规程、规范、标准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等规定。3)规费以及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根据关于《关于调整本市建设工程规费项目设置等相关事项的通知》沪建标定联〔2023〕120号文执行。4)增值税:税率9%2、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提供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设施量清单、材料要求和设备设施配备要求,编制出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报价书。对上述某些项目不填入单价和总价,则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设施量清单中有关规定项目内,实施时,采购人对该项目不予额外支付。3、供应商根据项目情况,可自行投报需要计取的有关费用及理由说明。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项目情况为借口,向招标人提出额外取费或延长工期期限等补偿要求,对此招标人不作任何考虑。4、中标人在进场后应自己落实项目实施所需的供水、供电、供气管线及计量表具安装,项目实施及运行管理承包工作中发生的水、电、煤等费用,应按每月的抄表数,自行向有关单位支付。五、投标报价其他要求1、设施量清单应与供应商须知,合同条件、项目实施的质量标准和要求等文件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2、本次招标设施量清单中所列设施量是经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设施量,只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结算与支付应以行政主管部门最终核定的、按项目的质量标准和要求完成的实际设施量。3、除非合同另有规定,设施量清单所报的单价和总价均已包括了实施和完成合同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缺陷修复、管理、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六、图纸、工程量清单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第五章合同第一节协议书包1合同模板:[合同中心-合同名称]合同统一编号:[合同中心-合同编码]合同内部编号:合同各方:甲方:[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地址:[合同中心-采购单位所在地]邮政编码:[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邮编]电话:[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电话]传真:[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传真]联系人:[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供应商信息-联合体]上海市闵行区虹桥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称发包人)修建的虹桥总部一号零星维修工程,按照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定程序,确定[合同中心-供应商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中标,依照《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版)等有关规定,特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虹桥总部一号零星维修工程工程地点:虹桥镇紫秀路100号工程内容:停车位、绿化、道路改造、屋面防水、廊架粉刷等,修缮面积约2272m。二、施工工期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一次验收合格率100%;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大写](¥[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元);其中: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3.付款方式1.预付款:签订合同后90日内支付合同价的10%2.进度款(各节点进度款已经包含人工费等费用):(1)工程完成总进度的50%支付至合同价的40%;(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3)完成审价及财务竣工决算或国家审计(如有)后,支付至最终竣工决算结果/国家审计的97%。(4)发包人已支付金额超过最终竣工决算结果/国家审计审定价的,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书面退还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发包人退还,否则因此而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维权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3.质保金:发包人预留最终审定价的3%为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下称“质保金”)。缺陷责任期为[一年两年](如该处未勾选的,默认两年),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满由承包人向发包人书面申请,发包人扣除承包人违约金、缺陷责任期内发生的维修费用、鉴定费用等承包人应付款项后向承包人无息退还剩余质保金,质保金不足抵扣承包人应付款项的,发包人有权继续向承包人追偿。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需和项目负责人保持一致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合同中心-签订时间]签订。合同有效期:[合同中心-合同有效期]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上海市闵行区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签约各方: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联合体]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与解释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合同1.1.1.1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以及其他合同文件。1.1.1.2合同协议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书”的书面文件。1.1.1.3中标通知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书面文件。1.1.1.4投标函: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为“投标函”的文件。1.1.1.5投标函附录:是指构成合同的附在投标函后的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1.1.1.6技术标准和要求:是指构成合同的施工应当遵守的或指导施工的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1.1.1.7图纸:是指构成合同的图纸,包括由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或经发包人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鸟瞰图及模型等,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图纸文件。图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审查合格。1.1.1.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包括说明和表格。1.1.1.9预算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的工程预算文件。1.1.1.10其他合同文件:是指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进行约定。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1合同当事人:是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1.1.2.2发包人:是指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2.3承包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具有相应工程施工承包资质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2.4监理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工程监督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1.2.5设计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负责工程设计并具备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1.2.6分包人: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分包部分工程或工作,并与承包人签订分包合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1.1.2.7发包人代表:是指由发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行使发包人权利的人。1.1.2.8项目经理:是指由承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承包人授权范围内负责合同履行,且按照法律规定具有相应资格的项目负责人。1.1.2.9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进行工程监理的总负责人。1.1.3工程和设备1.1.3.1工程:是指与合同协议书中工程承包范围对应的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1.1.3.2永久工程:是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1.1.3.3临时工程: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1.1.3.4单位工程:是指在合同协议书中指明的,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永久工程。1.1.3.5工程设备:是指构成永久工程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1.1.3.6施工设备: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但不包括工程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1.1.3.7施工现场:是指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作为施工场所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1.1.3.8临时设施: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服务的临时性生产和生活设施。1.1.3.9永久占地:是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1.1.3.10临时占地:是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工程需要临时占用的土地。1.1.4日期和期限1.1.4.1开工日期:包括计划开工日期和实际开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实际开工日期是指监理人按照第7.3.2项〔开工通知〕约定发出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1.1.4.2竣工日期:包括计划竣工日期和实际竣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实际竣工日期按照第13.2.3项〔竣工日期〕的约定确定。1.1.4.3工期:是指在合同协议书约定的承包人完成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照合同约定所作的期限变更。1.1.4.4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除外)的期限,自工程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1.1.4.5保修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1.4.6基准日期:招标发包的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直接发包的工程以合同签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1.1.4.7天: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时。1.1.5合同价格和费用1.1.5.1签约合同价: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确定的总金额,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暂估价及暂列金额等。合同价中已经包含了任何由于防控新冠疫情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产生的口罩、测温计、隔离服、面罩、消毒物品、核酸(抗原)检测(社会统筹的除外)、临时隔离用房及其他防疫设施、现场防控人员费和由于疫情管控造成的窝工、材料涨价因素、措施费及管理费增加等费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零星维修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