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建筑设施运维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新疆美术馆(自治区书法艺术发展中心)2025)



[政采云]新疆艺术中心2025年建筑设施运维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ZFCGHY-20250050                  
二、项目名称: 新疆艺术中心2025年建筑设施运维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新疆精美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大别山街16号办公楼一层E-316室
报价:1605650(元)
96.17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新疆艺术中心2025年建筑设施运维服务项目
新疆艺术中心2025年建筑设施运维服务项目
新疆艺术中心院内及场馆内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维修。包含消防检测及维保、电梯检测及维保、空调及新风系统维护保养、采暖及换热站系统维护保养、电力系统维护保养、弱电系统(智能化网络通讯)维护保养、建筑公共区域照明系统维护保养、院内及场馆内供排水系统维护保养、建筑外墙清洗、观众意外险参保;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项目采购需求。
响应采购人要求
服务招标期限为 1 年,根据国家财政部2020年102号令《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鉴于新疆艺术中心服务项目预算保障性强,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化幅度小,在服务期满后经采购方验收满意的情况下可以续签合同,可以连续服务,但最长不超过3年。
响应采购人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丹,李灵,王自旭(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合同及招标文件约定,由中标单位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76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美术馆
地 址:友好北路167号
联系方式:0991-35600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五星北路194号
联系方式:0991-46303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娟娟
电 话:0991-4630336       

 
 

附件信息:

新疆艺术中心2025年建筑设施运维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终稿7.16).doc847.2K

中小企业声明函383.8K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ZFCGHY-20250050华域咨询HUAYUZIXUN(甲级)项目名称:新疆艺术中心2025年建筑设施运维服务项目招标人:新疆美术馆联系人:杨帆电话:0991-3560099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王鹤宇、李娟娟、王文周电话:0991-4630336、18997972745详细地址: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3楼目录第一部分商务部分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审方法及标准第四章合同范本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二部分技术部分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新疆艺术中心2025年建筑设施运维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新疆艺术中心2025年建筑设施运维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 7月 28 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新疆艺术中心2025年建筑设施运维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 7月 28 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FCGHY-20250050项目名称:新疆艺术中心2025年建筑设施运维服务项目预算金额(元):1700000元/年最高限价(元):1700000元/年采购需求:标项名称:新疆艺术中心2025年建筑设施运维服务项目预算金额(元):1700000元/年简要规格描述:新疆艺术中心院内及场馆内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维修。包含消防检测及维保、电梯检测及维保、空调及新风系统维护保养、采暖及换热站系统维护保养、电力系统维护保养、弱电系统(智能化网络通讯)维护保养、建筑公共区域照明系统维护保养、院内及场馆内供排水系统维护保养、建筑外墙清洗、观众意外险参保;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项目采购需求。备注:/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招标期限为1年,根据国家财政部2020年102号令《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鉴于新疆艺术中心服务项目预算保障性强,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化幅度小,在服务期满后经采购方验收满意的情况下可以续签合同,可以连续服务,但最长不超过3年。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以及未被列入新疆税务局失信惩戒企业名单。近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因围标串标、偷税漏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记录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将拒绝其参本次磋商活动;(2)其他说明:(A)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7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方式:登录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后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过期不予受理。未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其响应文件不予接收。平台操作过中如需帮助,可联系政采云平台客服热线400-881-7190获取技术支持。售价(元):0元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7月28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开标时间:2025年7月28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新疆美术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友好北路167号新疆美术馆联系人:杨帆联系方式:0991-356009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联系人(询问):王鹤宇、李娟娟、王文周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991-4630336、13179816599(文件咨询)第二部分磋商须知前附表项目内 容1项目名称:新疆艺术中心2025年建筑设施运维服务项目2项目编号:ZFCGHY-202500503磋商内容:新疆艺术中心院内及场馆内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维修。包含消防检测及维保、电梯检测及维保、空调及新风系统维护保养、采暖及换热站系统维护保养、电力系统维护保养、弱电系统(智能化网络通讯)维护保养、建筑公共区域照明系统维护保养、院内及场馆内供排水系统维护保养、建筑外墙清洗、观众意外险参保;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项目采购需求。4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服务招标期限为 1 年,根据国家财政部2020年102号令《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鉴于新疆艺术中心服务项目预算保障性强,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化幅度小,在服务期满后经采购方验收满意的情况下可以续签合同,可以连续服务,但最长不超过3年。5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以及未被列入新疆税务局失信惩戒企业名单。近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因围标串标、偷税漏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记录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将拒绝其参本次磋商活动;(2)其他说明:(A)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0元/套7(1)磋商保证金交纳形式:供应商应从其基本账户电汇或网银或保函形式提交至下述指定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金额:34000.00 元投标保证金币种:人民币。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单位名称: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市南湖东路支行账 号:107083025521行 号:104881006151注:(1)磋商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缴纳至招标代理公司账户。供应商需自行评估因异地、跨行、公休日等因素造成的磋商保证金到账延迟风险,并承担相应责任。附注:(项目名称简写:···项目保证金)(2)电子保函本项目可使用政采云电子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在线完成保函的申请、审核、开票、出函等环节;如采用政采云电子保函形式,可按照以下形式进行在线申请,电子保函申请链接(https://jinrong.zcygov.cn/finance/letter/product/detail?id=30&source=41),如遇问题可拨打客服电话:4009039583;开标前将保函制作到电子响应文件即可。8采购预算:1700000元/年。(大写:壹佰柒拾万元整/年)9所属行业: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10磋商报价:直接报价,投标单位的报价已包括服务费和保险等的全部费用及相关税费。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除支付合同约定货款之外无需再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和款项。磋商报价的轮数要求:本项目报价为两次或以上报价(具体以开标现场评审组长在政采云平台发起的次数为准),以最后一次报价计算报价得分。11磋商程序: 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响应或响应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须在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解密,供应商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并确保开标期间电脑网络环境畅通,以便开标时解密。本项目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参与电子投标供应商,“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提示:①开标时在系统进行在线签到②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③开标时完成“开标一览表”在线签章。注意:如未在规定时间进行以上操作,将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4、参与竞争性谈判和竞争性磋商项目供应商,开标结束后,请及时进入“网上报价”页面(详见操作手册),等待最终报价通知。如未在系统提示的报价时限内报价,则视为上一轮报价为最终报价。5、各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12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7 月 28 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13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政采云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14磋商响应时间:2025年 7月28 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磋商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政采云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15成交原则: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投标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和磋商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磋商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成交候选投标供应商的评审方法。16磋商小组的组建:依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17付款方式:以最终双方签订合同为准18服务地点:新疆艺术中心(甲方指定地点)19是否允许提交备选方案:不允许20踏勘现场:不组织,如需踏勘,请自行联系踏勘21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投标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21、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服务期限三年的总价为基数来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评审费由中标单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23无论竞标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竞标所需一切费用。24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后90天(日历日)。25投标限价:1700000元/年。(大写:壹佰柒拾万元整/年)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以上限价,超过限价视为无效响应,废标处理。26质疑与投诉:(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有关监管部门进行投诉。投诉人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投诉均应明确阐述采购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3)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一次性提出(4)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与项目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公告期限一致,即: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7分项报价表说明:★投标单位所填分项报价表中的单价时请合理分配产品利润,产品单价不得出现严重偏离市场单价金额情况(如出现视为价格歧视情形);后续确实出现上述情形,采购人可针对该产品进行三方询价,以询价后均价作为单价修订偏离实际单价,签订合同。修订单价后产生的优惠,视为投标单位自行让利行为。28★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的同时不得耽误本项目实施。29投标单位所投产品,虽满足负偏离要求,但综合由于负偏离参数使得所供产品或服务无法满足甲方正常使用要求,可属于甲方不能接受的条件情形,投标单位作无效标处理。备注1、供应商所报服务等同或不得低于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要求。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应保证所供服务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要求。 2、如后文中相关格式要求表述与文件前附表,表述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除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及采购人需求外。磋商须知一、总则1.定义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产生。1.4“磋商小组”是依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履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职责的3人或以上单数的磋商成员。1.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1.6“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1.7“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1.7“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1.8“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采购项目预算2.1本项目采购资金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预算金额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须知前附表)3.2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争性磋商:3.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2.2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以内的。4.参与磋商的费用4.1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5.授权委托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6.联合体形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7.项目现场勘察7.1本项目是否组织现场勘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7.2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供应商未在指定时间进行勘察的,采购人不再另行组织。7.3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7.4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8.采购进口产品8.1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与其他规定9.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计算报价时不给予优惠计算。9.2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提供声明函,视同小型、微型企业。9.3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二、磋商文件10.磋商文件的组成10.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第一部分商务部分第一章磋商公告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评审方法及标准第四章合同范本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第二部分技术部分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10.2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0.3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0.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1.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1.1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11.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2.偏离12.1本条所称偏离为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实质性和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如投标供应商在商务偏离表或技术偏离表中填写了负偏离(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即视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响应,即为无效投标。12.2除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外,磋商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必须”“应当”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三、响应文件13.一般要求13.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3.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必须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3.3除技术要求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度、量、衡标准单位计量。未列明时亦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3.4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13.5磋商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电子版的,必须按要求提供。14.响应文件的组成(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以下项目标注★)14.1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4.1.1商务部分(1)磋商响应声明(2)报价一览表(3)商务条款偏离表(4)磋商保证金(5)供应商符合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6)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7)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14.1.2技术部分(1)团队配置与项目实施方案(2)技术响应与偏离表(3)服务承诺(4)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5)业绩(6)其他资料14.2本项目是否要求提供样品的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4.3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磋商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磋商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1)未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响应文件中型号、规格不一致的。14.4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4.5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的对应内容处注明。14.6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5.报价15.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以人民币进行报价。15.2供应商必须按报价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各项的分项价格和总价。供应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修改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的,应同时修改其分项价格表中的报价。15.3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本次采购项目的预算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6.磋商保证金16.1本项目是否交纳磋商保证金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6.2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应以转账、网上银行等非现金形式,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2%的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响应有效期一致。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16.3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6.4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6.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7.磋商响应有效期17.1磋商响应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响应文件有效期从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磋商响应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18.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8.1供应商应根据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响应文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完成。18.2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19.磋商程序19.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响应或响应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9.2供应商须在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解密,供应商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并确保开标期间电脑网络环境畅通,以便开标时解密。本项目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9.3参与电子投标供应商,“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提示:①开标前一小时在系统进行在线签到②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③开标结束后30分钟内完成“开标一览表”在线签章。注意:如未在规定时间进行以上操作,将导致投标(响应)无效。19.4参与竞争性谈判和竞争性磋商项目供应商,开标结束后,请及时进入“网上报价”页面(详见操作手册),等待最终报价通知。如未在系统提示的报价时限内报价,则视为上一轮报价为最终报价。19.5各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除投标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磋商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要的修改处必须有投标供应商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确认。20.响应文件的递交20.1响应文件应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和指定地点提交。20.2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应当拒收。2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1.1供应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21.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四、磋商与评审22.磋商小组22.1依法按规组建3人或以上磋商小组,其中抽取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3.初步审查23.1磋商小组应当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包括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符合性。除可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外,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1)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3)响应有效期不足的;(4)供应商不满足磋商文件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材料的;(5)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条款的。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响应文件及磋商情况认定;(6)供应商存在失信记录的:失信记录是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失信情况查询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7)其他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的。24.澄清24.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5.磋商25.1初审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磋商。25.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5.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5.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5.5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25.6磋商小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并确定磋商的轮次。25.7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25.8磋商结束后,供应商按照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及变动后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实质性要求的,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26.最后报价26.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26.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6.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磋商小组没有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变动或增加新的需求,最后报价不得高于首轮报价。26.4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组织实施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7.最后报价评审27.1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1)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4)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最后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或确定为无效响应。27.2最后报价的价格扣除原则(1)节能产品(视具体项目适用):供应商所供产品中,如有符合政策的节能产品的,对节能产品在评审时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其最终报价给予价格扣除或在评审时予以加分。(2)环境标志产品(视具体项目适用):供应商所供产品中,如有符合政策的环境标志产品的,对环境标志产品在评审时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其最终报价给予价格扣除或在评审时予以加分。27.4价格得分: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作为价格评分依据。供应商的评审价为按上述条款修正并给予价格扣除优惠后的价格。价格评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评审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评分=(评审基准价/评审价)×价格分28.综合评审28.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8.2评审办法及标准见第三章。28.3评审时,磋商小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29.提出成交供应商29.1磋商小组应当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标报告。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29.2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30.确定成交供应商30.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30.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0.3采购人自行组织磋商的,应当在评审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31.磋商终止3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财政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2.重新评审32.1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33.保密33.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4.禁止行为34.1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五、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签订合同35.成交信息的公布35.1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公告媒体上公布成交结果信息。35.2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但成交结果公告前磋商文件已公告的,不再重复公告。35.3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在公告结果同时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36.成交通知36.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7.履约保证金37.1成交供应商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成交的,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7.2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38.签订合同38.1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补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38.2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8.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8.4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9.采购代理服务费39.1代理服务费39.1.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及评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39.2付款方式39.2.1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2003]857号文件)第二条,将计价格[2002]1980号第十条中“招标代理服务实行谁委托谁付费”,修改为“招标代理服务费就由招标人支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另有约定的,根据财库[2018]2号文件从其约定的要求,经各方一致同意,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支付,采购人不承担付款义务。39.2.2中标人于中标公示发布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招标代理公司支付代理服务费。39.3责任认定39.3.1中标人应如实向招标代理公司履行付款义务,中标人的付款金额以前款约定的协议金额为限;因中标人不能向招标代理公司按时付款所发生的一切法律纠纷均与采购人无关,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承担责任或造成损失,采购人有权向其全额追偿。39.3.2协议履行过程中,招标代理公司不得以中标人未支付本协议约定的招标代理费用为由,拒绝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在协议履行期间因此产生的法律纠纷及争议均由招标代理公司与中标人自行解决,与采购人无关。40.质疑与投诉1.1质疑人必须是直接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1.2对采购公告有异议的,自采购公告发布后,潜在供应商根据采购公告内容,在报名和取得磋商文件后,可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未报名及未取得磋商文件的,不得提出质疑;对投标资质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供应商,不得对招标结果提出质疑。在开标评标过程中,凡采购方或磋商小组明确提出须由投标供应商确认的事项,且投标供应商当场确认无异议的,不得再提出相关质疑。1.3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向采购人提出质疑。1.4提出质疑时,必须按照“实事求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主观臆测。1.5质疑函采用实名制,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质疑人应在质疑有效期内提交《质疑函》(格式后附),质疑函内容应包括质疑人相关信息、质疑事项、事实依据、适应法规条款、佐证材料等。1.6质疑必须提供合法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质疑人保证所提出的质疑内容及相关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属于须由相关部门调查、鉴定或者先行做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采购人。采购人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和义务。1.7佐证材料要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不能作为佐证材料。1.8对不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涉及商业秘密的、非书面形式送达的、匿名的质疑将不予受理。1.9对于有关资质要求、技术参数存在限制性、倾向性条款的及付款方式等方面的质疑,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直接向采购单位提出并抄送采购人。2受理和处理2.1《质疑函》必须由质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送达采购人或采购单位。2.2对符合要求的质疑,采购单位或采购人须签收。同一质疑人的质疑只接受一次。2.3对于不符合上述27项所有条款要求的质疑,采购人将不予受理。2.4在处理过程中,发现需要质疑人进一步补充相关佐证材料的,要求质疑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质疑人不能按照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2.5采购人或采购单位负责对质疑的回复工作,将质疑人的质疑材料提供给相关专家或磋商小组,并将处理意见回复质疑人。2.6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参数的质疑成立的,采购人或采购单位将对质疑部分进行调整;对中标(成交)结果质疑成立的,采购人将取消预中标人中标资格,按照磋商文件有关约定重新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同时,将意见反馈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视情对当事人进行处理。2.7.质疑须知投标供应商如需提出质疑的,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质疑无效的处理3.1质疑人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不能证明质疑成立的,采购人可要求质疑人补充相关佐证材料,如补充材料仍不能证明质疑成立的,将不予受理。3.2对于质疑人在质疑期间不配合进行质疑调查处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质疑。3.3质疑人提出的质疑,经评标专家审定后驳回的,列为无效质疑。3.4对于质疑中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按无效质疑处理,并列入不良记录供应商名单。3.5质疑人进行质疑后,采购人在法定时间内对质疑进行回复,质疑人认为回复不满意的,可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进行投诉。附表一质疑函: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规,我公司对项目的(项目编号:)招标活动存在疑问,特提出质疑(详见下表)。我公司和本人对此质疑函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应处理和法律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名章):身份证号码:固话:传真:手机:本项目授权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固话:传真:手机:公司地址:邮编:(如法人为质疑文件提交人则不需要填授权代理内容)注:委托代理人提交质疑文件的,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并加盖质疑人公章;质疑人(公章):年月日附表二质疑内容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一、质疑事项1:主要内容:事实依据:适应法规条款:佐证材料:二、质疑事项2:主要内容:事实依据:适应法规条款:佐证材料: 三、同上质疑人(盖公章):法定发表人(签字、盖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备注:1、质疑人的法定代表人办理质疑事务的,在提交质疑函(无需填写授权委托人)的同时,还应提交加盖质疑人公章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出具身份证原件用于核对。2、授权本项目授权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的,除提交质疑书、加盖质疑人公章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外,还应当提交由质疑人出具的明确载明授权委托的具体权限和事项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一栏填写不下时,质疑人可另附页(A4),但附纸要求加盖质疑人公章。4、与质疑事项有关的材料应与质疑函合并装订。5、质疑函一式三份。41.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1)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4)《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的其他情形;(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情形。42.其他规定42.1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43.未尽事宜43.1其他未尽事宜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44.文件解释权44.1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有。第三章评审方法及标准1.评审方法1.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评审标准2.1资格性审查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若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将认定整个响应文件不响应采购文件而予以投标无效)序号资格条件审查内容和审查标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执业许可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扫描件(除身份证外其余证件须加盖电子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近三年(2022年-2024年)任意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原件扫描件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声明函原件扫描件5(1)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以及未被列入新疆税务局失信惩戒企业名单。近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因围标串标、偷税漏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记录的;(2)其他说明:(A)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以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查询结果为准。6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2.2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对以下规定标准进行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初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不进入下一步评审序号评审因素审查内容和审查标准合格标准1投标文件签章是否按照规定在应由企业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在所有规定签字处逐一盖电子章或签字及加盖单位电子公章按照规定在应由企业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在所有规定签字处逐一盖电子章或签字及加盖单位电子公章2报价响应文件是否针对同一种服务出现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报价是否超过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或经磋商小组认定低于成本的针对同一种服务未出现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报价未超过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经磋商小组认定报价未低于成本的3投标文件内容是否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填写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填写4投标保证金是否按磋商文件规定递交保证金或保函、保证金金额、保证金形式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按磋商文件规定递交保证金或保函、保证金金额、保证金形式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5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投标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6需求响应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满足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7附加条件响应文件是否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其他响应文件中是否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响应文件中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商务技术部分评分标准(90分),价格分值10分评分项目评分因素评审内容分值价格部分(10分)投标报价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它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分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超过了采购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10分商务部分(17分)企业业绩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相关类似业绩,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证明材料者不得分,每符合条件一项业绩得5分,满分15分15分企业信誉投标人信誉良好得2分,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分。2分技术部分(73分)项目投入设备本项目属于公共服务场馆,且服务面积较大,为保证服务质量,做到节能降耗,投标人需投入相关设施设备。针对承诺本项目投入的关键设备评分:①登高升降车(8 米以上)2 台;②笔记本电脑2台;③网络测试仪;④管道疏通机;⑤热熔机;⑥电焊机;以上 6 项投入设备每满足一项,得 2分, 最高分不超过 12分。注:需提供设备型号、购置发票扫描件或设备租赁合同与设备图片,未提供设备型号、无发票或无设备租赁合同与设备图片的,不得分。12分服务实施方案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管理服务模式及实施措施方案 ,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建筑消防维保方案,②电梯维保方案,③空调及新风系统维保方案,④采暖及换热站系统维保方案,⑤电力系统维保方案,⑥弱电系统(智能化网络通讯)维保方案,⑦建筑公共区域照明系统维保方案,ˆ院内及场馆内供排水系统维保方案。方案完整严密、科学有序、编制完善、可行性强、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符合场馆运营特点且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3分;预案不完整或缺项、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缺乏可实施性、描述不清晰、不完善的得0分。最高得分不超过24分。24分售后服务及培训方案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要求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包括:①售后服务整体安排计划;②售后服务团队人员安排计划(含具体人员安排、售后技术咨询服务等);③故障应急解决方案(含具体的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应急处理措施等)。评标委员会根据售后服务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完整性、以及响应的时效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全部满足的计2分,内容有缺漏或有欠缺的每项扣1分,扣完2分为止。未提供不计分。上述内容有欠缺是指符合以下任意一项:售后服务团队人员分工不明确;售后服务响应时间不能满足采购需求;方案内容与实际实施存在差异性;方案内容空洞;语义表述不清,前后矛盾,存在歧义、混乱;内容不充实。2.培训服务措施: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培训方案,含培训计划、培训技术力量、培训资料、培训方式、培训人数等,方案内容详细、合理可行的计1分,否则不计分。有缺漏的每项扣0.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3应急预案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提供完备的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预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消防安全应急预案,②电梯故障应急预案,③空调系统故障应急预案,④采暖系统故障应急预案,⑤供电系统故障应急预案,⑥网络安全应急预案。预案完整严密、科学有序、编制完善、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可实施性强的得3分;预案不完整或缺项、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缺乏可实施性、描述不清晰、不完善的得0分。最高得分不超过18分。18分项目专业人员持证情况项目专业人员持证情况满分16分。①具有有效期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员证得2分;②具有有效期内的高压电工证得2 分;③具有有效期内的低压电工证,得 2 分;④具有有效期内的制冷维修资格证得2分;⑤具有有效期内的暖通维修资格证得2分;⑥具有有效期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证得2分;⑦具有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操作高处作业证(含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得2分。⑧具有弱电系统工程师或电气自动化资格证得2分注:项目专业人员需对应提供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评分中出现资料不全或无证明资料的情况,一律不得分。16分3.4.5供应商得分供应商总分=商务技术部分+价格部分注:以上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3.5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3.5.1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为3人,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3.5.2磋商小组对全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按评审后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方案优劣顺序排列。3.5.3同品牌处理办法:综合评标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最低的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和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评审得分最高的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投标报价和技术评审得分三项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6编写评标报告3.6.1磋商小组完成评标后,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2)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3)评标方法和标准;(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5)评标结果和中标候人排序表;(6)磋商小组的授标建议。3.6.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3.6确定中标人3.6.1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3.6.2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四章合同范本(最终合同以新疆美术馆提供合同为准)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合同编号:(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双方就新疆艺术中心2022年建筑设施运维项目有关事宜约定如下。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采购所做的投标文件,乙方必须完全按成交通知书中项目履行义务。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一、合同范围二、服务期限:服务地点:三、付款方式:四、合同金额(一)本合同金额为(大写):元(¥:元)人民币。(详见报价表)五、服务内容及基本要求由于服务的技术性所决定,不能对此次采购项目的详尽内容一一列举,具体事宜,应服从招标人的解释说明。(一)、服务内容及要求:(二)、服务方式:六、违约责任乙方逾期开展维护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服务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十个工作日不能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七、不可抗力事件处理(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三)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八、争议的解决(一)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用下列第2种方法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招标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合同生效及其它(一)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二)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市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三)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服务清单和分项价格表2.服务方案3.乙方投标文件的内容及澄清内容4.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单据5.本合同适用的特殊条款(四)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五)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乙方、招标代理机构及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请将合同(一式至少四份)送至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六)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发生法律效力。(委托代理人须出具法定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授权证明)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签订地点:新疆美术馆(自治区书法艺术发展中心)签订日期:※本合同仅作为甲乙双方拟订合同时的参考样本。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封面示例)正本/副本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代理人(签字):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第1部分商务部分一、磋商响应声明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1-3授权委托书(格式二)(适用于自然人委托磋商)二、报价一览表附件2-1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表附件2-2最终报价承诺书、分项报价表附件2-3分项报价承诺函三、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附后)四、磋商保证金五、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一)附件5-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附后)(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附件5-2-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附件5-2-2承诺函;附件5-2-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5-2-4承诺函。六、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一)附件6-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七、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第二部分技术部分一、项目实施方案二、技术响应与偏离表三、服务承诺四、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五、业绩六、其他资料第一部分商务部分一、磋商响应声明磋商响应声明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已仔细研究了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____________)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一、我方同意在磋商响应有效期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二、我方按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是真实、准确的。否则,愿承担《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四、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五、我方承诺遵守《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附件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参加磋商)附件1-3:授权委托书(自然人提供)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企业类型:地址:营业期限:成立时间:姓名:性别:年龄:岁职务:系(投标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此处附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此处附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此处附身份证复印件背面此处附身份证复印件背面附件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____________(磋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磋商代表,就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磋商及相关事务代表本公司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委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附身份证正面及反面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件1-3授权委托书(格式二)(适用于自然人磋商)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________(姓名)系自然人,现授权委托________(姓名)以本人名义参加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磋商活动,并代表本人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本人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授权委托代理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自然人签字并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年月日二、报价一览表附件2-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总价(大写) 元整¥ 元备注特别说明:以上报价包括劳务支出、安全保险、劳保福利、食宿、材料、机械损耗、税收、管理费、社会保险等一切费用。供应商如有其它内容或其他优惠条件需要加以说明,可在备注说明中填写。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1分项报价表序号运维及增置服务内容项3项4: 运维服务所需人员年费用项5运维及增置服务项目总价 【项3+项4+项5合计】运维服务所需材料价格人员投入年工作天数(天)运维及增置服务人员日工资(元/人)合计其他费用1235…报价(元/年)特别说明:(1)所有价格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元。(2)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3)投标报价按一年运维服务报价。以上报价包括劳务支出、安全保险、劳保福利、食宿、材料、机械损耗、税收、管理费、社会保险等一切费用。供应商如有其它内容或其他优惠条件需要加以说明,可在备注说明中填写。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2最终报价承诺书(第____次报价书)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总价(大写) 元整¥ 元备注特别说明:以上报价包括劳务支出、安全保险、劳保福利、食宿、材料、机械损耗、税收、管理费、社会保险等一切费用。供应商如有其它内容或其他优惠条件需要加以说明,可在备注说明中填写。注:此表在响应文件中无须填写(供应商自行删除),最终报价须由开标时在政采云平台进行上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2分项报价表(第___次)序号运维及增置服务内容项3项4: 运维服务所需人员年费用项5运维及增置服务项目总价 【项3+项4+项5合计】运维服务所需材料价格人员投入年工作天数(天)运维及增置服务人员日工资(元/人)合计其他费用1235…报价(元/年)特别说明:(1)所有价格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元。(2)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3)投标报价按一年运维服务报价。以上报价包括劳务支出、安全保险、劳保福利、食宿、材料、机械损耗、税收、管理费、社会保险等一切费用。供应商如有其它内容或其他优惠条件需要加以说明,可在备注说明中填写。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此表在响应文件中无须填写(供应商自行删除),最终报价须由开标时在政采云平台进行上传。附件2-3分项报价承诺函分项报价承诺函致:(采购人)我公司(名称)作为(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投标人在此郑重承诺。我公司承诺:本项目如我单位中标,所报分项报价表中的单价不会出现较大偏离市场单价金额情形(如出现视为价格歧视情形),若后续确实出现上述情形,采购人可针对该产品进行三方询价,以询价后均价作为单价修订偏离实际单价,签订合同。修订单价后产生的优惠,视为投标单位自行让利行为。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三、商务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偏离说明备注:供应商对照磋商文件商务部分相关条款做应答后,如有优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件或与磋商文件要求有偏离的条目应填写“商务偏离表”;如无偏离,则只须填写“商务偏离表”并在表格中填写“无偏离”,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四、磋商保证金保证金汇款声明函(适用银行转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为_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______)递交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元)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银行主动划账方式划入你方账户。详见附件:银行出具的汇款单或转账凭证复印件。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划入我方账户。若因内容不全、错误、字迹潦草模糊导致该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我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单位全称:开户银行:开户账号:供应商(公章):地址:项目联系人:电话(手机):保证金凭证五、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附件5-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邮政编码授权代表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上年营业收入员工总人数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税务登记机关资质名称等级发证机关有效期备注附件5-2-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示例略)附件5-2-2承诺书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件5-2-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件5-2-4承诺书致:采购人根据贵方(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正式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我方(供应商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招标的有关事宜。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2、我们同意从规定的竟磋日期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后90天(日历日)3、如果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我们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4、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5、一旦我方中标,非业主原因,我方保证将在定标之日起达到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周期内服务。6、如果我方中标,我们将履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交货。并按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7、遵守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8、如果我方未中标,贵方没有必要对我方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我方将充分尊重和理解贵方的选择。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六、提供符合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附件6-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请在本表中填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写明的中小企业行业类别。3、制造商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请填写此声明函,并需要出具相应的声明函和证明文件(格式后附)。4、此声明必须填写,且为中小企业。附件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是)本单位郑重声明,本单位在参加(采购人名称)的(招标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以下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或监狱企业承担的工程、或监狱企业承接的服务),具体情况如下:(按照实际情况勾选或填空)(1)(制造商名称)属于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制造商名称)属于监狱企业并作为联合体一方,其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制造商名称)属于监狱企业并作为分包方,其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分包意向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是)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虚假应标承担责任声明(统一格式)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公司承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包括一切技术资料、技术承诺、商务承诺等)均真实有效,若在项目招标过程中(包括开评审、中标公示过程)及履行合同期间(包括验收过程)发现我公司提供的货物(或产品)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或发现我公司提供了不真实的投标文件(虚假材料))),我公司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认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取消中标资格、罚没保证金等决定。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1.1.1.1.A、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格式自拟)说明:1.投标人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2.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3.如无关联单位提供无关联单位,与投标人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说明。七、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近三年(2022年-2024年)任意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第二部分技术部分一、项目方案(供应商自拟)二、技术响应与偏离表技术响应与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名称规格技术指标要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备注:供应商对照磋商文件技术部分相关条款做应答后,如有优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件或与磋商文件要求有偏离的条目应填写“技术偏离表”;如无偏离,需将磋商文件“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中技术条款逐条列明,并在上表格“偏离”中填写“无偏离”,并加盖公章。注:须对本采购文件技术要求进行点对点应答,必须在引用本采购文件的基础上,进行逐条逐项答复、说明和解释,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或功能,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功能截图、相关技术说明书或其他证明材料。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三、服务承诺格式、内容自拟四、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本表可自行添加)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职务职称毕业学校、专业身份证号拟在本项目任职执业资格证执业资格证书号2022年1月1日至今承担项目情况时间类似项目名称担任职务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后附证明材料)主要人员配备表序号姓名职务职称专业从业年限承担本项目内容(维保/检测)备注123...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后附证明材料)拟投入硬件设施及备品备件清单(如有)序号拟投入硬件设施及备品备件规格、型号品牌数量123456…注:1、投标人按服务要求自行配备硬件设施及备品备件。2、投标人提供的硬件设施及备品备件须满足国家相关标准。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后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以商务技术评审标准为准)五、业绩提供近(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六、其他资料未提供的格式由供应商自行编制,投标文件还应结合评分表里的内容编制。第2部分技术部分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新疆艺术中心2025年建筑设施运维服务招标需求一、技术需求(一)项目概述新疆艺术中心建筑设施运维服务项目,位于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友好北路167号,占地面积53960平方米,绿化面积16383.49平方米,建筑面积78391平方米,主体建筑地下2层,地上3层,局部5层。艺术中心内有新疆美术馆的场馆并有五家单位入驻办公,分别为新疆美术馆,自治区文博院,自治区文化馆(剧场灯光等专业设备除外),新疆画院,新疆艺术研究所。(二)项目技术规格及要求①服务范围:新疆艺术中心院内及场馆内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维修。包含消防检测及维保、电梯检测及维保、空调及新风系统维护保养、采暖及换热站系统维护保养、电力系统维护保养、弱电系统(智能化网络通讯)维护保养、建筑公共区域照明系统维护保养、院内及场馆内供排水系统维护保养、建筑外墙清洗、观众意外险参保。②项目预算:1700000元/年。③服务要求:1.消防检测及维保1.1.项目范围消防监控室位于新疆艺术中心院内西侧,控制室面积80平方米,本项目消防检测及维保包含16项建筑消防设施系统,分别为☑消防供电配电☑火灾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消防供水设施☑消火栓(自动寻的灭火装置)灭火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消防专用电话☑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机械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应急广播系统☑消防专用电话☑消防电梯☑灭火器☑水喷雾灭火系统其中,顶楼有一个36m3的消防水箱,负一层消防水池2个1220m3(780+440)1.2.1.项目维保要求:投标人根据《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及采购方建筑消防设施的实际情况,向采购方提供《维护方案》并经采购方审核确认。严格按照双方确定的《维护方案》进行消防系统的维修服务,具体为:委托消防工程范围内各系统的定期测试和检修。‚委托消防工程范围内各系统故障以及隐患的排查、处理。ƒ委托消防工程范围内各系统故障以及易损件的维护、修理、更换。„《维护方案》中确定的其他维护保养服务。1.2.2.维护保养消防工程时间周期每月按《维护方案》对消防系统各设备至少进行一次检测维护,每季度按《维护方案》中季检要求对消防系统进行全面检测维护。每年度按《维护方案》中年检要求对系统进行全面的年度检测维护。注:月、季、年检要求详见维护方案。‚季、年检的检测时间甲、乙双方具体商定。ƒ在进行季、年检的当周不再进行周检。1.2.3.检测需求投标人对艺术中心消防设备设施的系统功能、运行状态、安装施工质量、设备质量数量(包括消防产品是否具有符合法定市场准入规则的证明文件)等是否符合国家消防标准规范进行全面检测,并对采购方消防控制室职守人员持证上岗和操控消防设施能力进行测评,投标人根据相关消防检测规程,如实出具检测报告。投标人对消防设施设备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拿出合理整改方案,在维保范围内的及时整改,若超出维保范围上报采购方,由采购方确定处理方案。检测单位根据检测情况须向采购方提供消防维修改造方案。1.2.4.新疆艺术中心现有灭火器1000个,检测、维修、换粉包含在本维保中。2.电梯检测及维保2.1.项目概况:新疆艺术中心现有电梯27部,生产厂家为上海三菱,其中客梯16部,自动扶梯8部,货梯3部。2.2.项目需求:投标人根据艺术中心电梯情况,按照按国家、行业保养规范制定维护保养计划,进行全面维修保养,并逐台电梯做好保养记录,建档备查,确保电梯正常运行。2.3.维护保养服务方式:2.3.1.每月对电梯进行两次以上的系统性检查保养调整工作,对电梯机房内设备及轿顶、底坑除尘及卫生清洁。2.3.2.需要进行钢丝绳张力调节,保证张力平衡防止曳引轮及钢丝绳非正常磨损。2.3.3.根据需要在电梯原厂家严格指明的机部件部位提供润滑。易损件换件须提供原厂配件,可提供多家供货商报价进行市场比对(价格、质量)。2.3.4.周期性检查所有安全设备,并作限速器校验提供校验报告。2.3.5.安全维护标准:投标人以最新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对艺术中心27部电梯进行维护、保养。保证通过技术监督部门年检,电梯年检费用由采购方自行支付。2.3.6.投标人需及时合理地提出对安全有影响的必须更换的电梯配件,向采购方上报更换配件清单,同时出具损伤部件有关的参数加以比较,经采购方核实后,由采购方购买配件。2.3.7.电梯维护保养作业不得影响采购方的正常工作及场馆开放,紧急故障修理提供24小时全天候应急服务,如遇电梯困人,电梯维保人员接到采购方电话通知后必须在20分钟内赶到现场;如超出规定救援时间内,长时间困人,造成轿厢内人员身体不适或情绪不满,一切后果由投标人全部承担并解决。一般故障接到报修通知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排除故障。投标人应有足够的机械及电子配件备库,不因配件库存问题导致电梯停运。2.3.8.代办电梯年检申报手续,配合技术监督部门实施年检。2.4.电梯维修保养服务质量要求:2.4.1.电梯平均故障次数不得超过0.12次/月1台。2.4.2.电梯月平均困人次数不得超过0.01次1月1台。2.4.3.单台电梯每月故障次数不得超过2次,同时,单台电梯因重大故障停梯的,从投标人停止维修开始,首48小时计为故障一次,以后每增加24小时计为故障一次;如停梯原因涉及以下需要定制的配件:制动线圈、主机、钢丝绳、曳引钢带、制动磁铁、地坎、曳引轮、电机、限器、安全钳、非标外呼面板(楼层显示集成式)、缓冲器、随行电缆以及扶梯玻璃、梯级链、扶手带、扶梯板、扶梯导轨,则停梯后首72小时为故障一次,如未能在72小时内解决,则每延迟24小时将另计故障一次。2.4.4.由于采购方管理不当、使用不当或者人为、停电、不可抗力造成的电梯故障不计入电梯故障次数。2.4.5.投标人每月对所有保养的电梯进行至少4次的电梯设备巡检,建立巡查签到表,以备采购方监管。2.4.6.投标人每月对所有保养的电梯按照半月维保项目及要求进行至少两次维护保养,季度保养、半年度保养及年度保养按《电梯日常维护保养项目及要求》执行。维护保养完成后应及时将维护保养单交采购方审核确认。2.4.7.电梯故障,维修人员到场后处理时间要求:一般故障(指不需要更换配件,较容易排除的故障)处理时间不超过2小时;需更换常用配件(指一般的易损件,如门吊轮、门钢丝绳、门滑块、轿厢照明灯管、按钮、显示器、靴衬、安全开关、接触器、继电器等)的故障处理时间不超过4小时;需更换不常用的配件(如主板、变频器、制动线圈、制动磁铁、地坎、非标外呼面板等)故障处理时间不超过1天;需更换大型配件(如主机、钢丝绳、曳引钢带、曳引轮、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随行电缆等)的故障处理时间不超过2天;如遇特殊疑难故障处理时间不超过2天。上述故障处理时间不包括报政府部门审批所耗时间。2.4.8.投标人须针对每台电梯明确易损件使用生命周期,提前对即将达到使用寿命的部件发出预警,做好预维护管理,并及时通知采购方,必要时提供更换方案由采购方确定预采。3.空调及新风系统维护保养3.1.项目概况:新疆艺术中心空调为干空气能间接蒸发冷水机组,其中包含28台干空气能间接蒸发冷水机组,风机盘管262台,蒸发制冷机组63台,排风机80台。3.2.服务需求:3.2.1.干空气能间接蒸发空气处理机组、冷水机组3.2.1.1.检查蒸发空气处理机组、冷水机组运行压力(高压,低压)是否正常,并根据当时的环境温度对压、力进行适当的调节。3.2.1.2.检查水泵、过滤网的运行是否正常并及时清洗保养。3.2.1.3.检查送风电机运行是否正常,轴承是否有异响,并对轴承做保养或更换。3.2.1.4.检查送风风机运行是否正常,轴承是否有异响,并对轴承做保养或更换。3.2.1.5.控制系统:检查主机操控屏是否正常,各设置参数是否正确,查看历史报警记录对报警内容进行分析消除隐患。3.2.1.6.水箱:检查水箱是否清洁,如有污垢用药剂清洗排污。3.2.2.新风系统检查风阀、管线运转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噪音,进出风是否正常(阀执行器开启及关闭灵敏度检查及保养修复)。3.2.3电路3.2.3.1.检查系统供电主电源及各末端支路的各相电压,电流。3.2.3.2.检查所有的接触器,接触是否可靠、检测吸合的瞬间电流,对各接点进行紧固,确保安全。3.2.3.3.对控制线路进行检测,确保控制的灵敏。3.2.3.4.对各种的系统保护功能进行检测,(例如高压保护,低压保护,过热保护,相续保护等)保证空调系统的安全运转。3.2.4.循环水系统检查循环水系统是否满足系统要求。3.3.特殊维护对于由于特殊原因,非正常因素引起的空调系统故障,对空调进行调试、检修,维修工作需由熟练的持证制冷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操作。3.3.1.加注冷冻油当需加注冷冻油时加注冷冻油。3.3.2.加注制冷剂当有氟量损失时应补充制冷剂。3.4.遇故障时的维修3.4.1.维修前向采购方提交维修方案及费用清单,采购方确认后进行作业,维修后向采购方汇报处理结果,由采购方签字盖章并留存备案。3.4.2.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使用上的问题,投标人应解释清楚,指导正确使用,并提出合理化建议。3.5.响应时间及承诺3.5.1.采购方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系统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在得到通知后应在8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故障处理。3.5.2.维保工作中如需更换零配件,投标人应在最短时间内提供零配件并更换,配件费用由按协议金额承担。4.采暖及换热站系统维护保养4.1.项目概况:新疆艺术中心采暖面积为7.8万平方米,场馆内有换热站,面积约为850平方米。4.2.服务需求:投标人根据现场情况制定《维护计划表》。严格按《维护计划表》执行。定期做好维保记录,保证冬季采暖的正常运行。4.2.1.在维保期间,投标人应对设备可能存在的故障隐患做出评估,并进行恰当的预防性处理,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若故障隐患超出维修保养范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采购方,并提出消除隐患的建议。投标人为采购方提供在线派工、现场检修及零备件更换。4.2.2.投标人为采购方提供在线派工、现场检修及零备件更换,在线派工,根据采购方问题派遣持证工程师到场,维修热线必须保证24小时畅通。4.2.3.在维保期内所发生的一切非人为故障,维修费用及更换配件费用由投标人承担,维保期内设备出现故障时,投标人接到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21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或按照采购方要求及时提供原厂配件与维修服务、技术指导支持。5.电力系统维护保养5.1新疆艺术中心电力系统为国家电网双回路供电系统和柴油发电机备用电源设备。维保主要为送配电装置系统、变压器、高压配电系统、低压配电系统、静电接地系统、柴油发电机系统的维护保养。对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定期巡检和记录,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的安全隐患和故障问题。同时,还需要定期对设备进行预防性试验和检修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好记录。出现较大问题需要采购方解决时,提供专业的处理技术方案,以便采购方能做出正确决策。5.2艺术中心电力系统为国家电网双回路供电系统和柴油发电机备用电源设备。5.3定期检查电力设备,包括变配电室、主配电室、备用电源、自动转换装置等。通过检查设备的运行状态、外观和接线情况,及时发现潜在问题。5.4定期检测电力设备的电气参数,如电流、电压、功率因数等。通过与标准数值对比,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5.5定期清洁电力设备,包括清除灰尘、油污和杂物。保持设备的散热性能和通风畅通,避免因设备过热而引发故障。5.6定期校准电力设备的测量仪表和保护装置,确保其准确可靠。5.7对电力设备的易损件和老化部件进行更换,如继电器、熔断器、断路器、电容器等。6.弱电系统(智能化网络通讯)维护保养6.1.服务内容:新疆艺术中心范围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信息发布系统、无线对讲系统、无线信号屏蔽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室内外广播系统、防盗报警系统、巡更系统、门禁一卡通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会议及扩声系统、网络机房。6.2.服务要求:6.2.1.设备巡检:定期对所有弱电设备进行系统检查,包括摄像头、门禁系统、报警设备、网络设备、服务器等,确保设备正常运行。6.2.2.软件更新与维护:对设备的软件进行定期更新,修复可能存在的漏洞,提高设备性能。同时,对系统软件的数据备份和恢复策略进行定期测试,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可以迅速恢复数据。6.2.3.硬件设备维护:对硬件设备如计算机、交换机、路由器等进行除尘和清洁,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同时,检查设备的接线是否松动,防止接触不良影响设备运行。6.2.4.系统升级与改造:随着技术的发展,对于一些老旧或者性能不足的弱电设备,需要进行系统的升级或者改造,以满足新的需求。6.2.5.安全防护:加强网络安全防护,防止设备受到病毒、黑客等网络攻击。同时,对设备进行防雷击、防浪涌等保护,防止设备因外界环境因素损坏。6.2.6.培训与操作规范制定: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设备操作培训,制定设备操作规范,确保操作人员能正确、熟练地操作设备。同时,对设备的操作流程进行记录,便于追踪设备的运行状况。6.2.7.应急处理:制定设备故障应急处理预案,对于突发的设备故障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进行处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同时,做好巡检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出现较大问题需要采购方解决时,提供专业的处理技术方案,以便采购方能做出正确决策。7.建筑公共区域照明系统维护保养7.1.服务内容:主要针对公共区域内除展厅和剧场专业灯光以外的照明系统的线路、设备和光源的维护保养,公共区域普通照明光源等损耗件的更换。7.2服务要求:7.2.1.日常维护7.2.1.1.巡检频率:每周对公共区域照明设备进行巡检,确保设备正常工作。7.2.1.2.清洁保养:定期清洁灯具,去除灰尘和污垢,保持透光性。灯具外壳每年至少清洁1次,避免用水冲洗。7.2.1.3.简单故障处理:如灯泡损坏应及时更换,复杂故障(如线路问题)需专业技术人员处理。7.2.2.故障处理与应急响应7.2.2.1.故障分类:光源故障、配电系统故障、控制系统故障等。7.2.2.2.响应时限:核心区域大面积熄灯需2小时内到场,1个工作日内修复。单灯故障或线路裸露需48小时内解决。7.2.3.设备更新与节能改造光源更换:优先选用LED灯具,色温、功率等参数需与原设备一致。7.2.4.安全与记录管理7.2.4.1.安全规范:作业时断电,穿戴防护装备,设置警示标识。7.2.4.2.文档记录:维护日志需详细记录故障类型、处理措施及结果,定期归档。8.院内及场馆内供排水系统维护保养8.1.服务内容:对艺术中心院内及场馆内供水、排水系统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8.2.服务需求:8.2.1.日常维护8.2.1.1巡检频率8.2.1.1.1.供水系统:每周检查水箱水位、水泵运行状态、阀门密封性等。8.2.1.1.2.排水系统:每周巡查管道是否堵塞、渗漏,检查井盖是否完好。8.2.1.1.3.二次供水:每日检查水质、水箱封闭性及消毒设备。8.2.1.2.清洁与防堵8.2.1.2.1.排水管道每季度疏通一次,清除杂物(如油脂、固体废物)。8.2.1.2.2.雨水口、地漏每月清理,防止树叶、杂物堵塞。8.2.1.2.3.水箱每半年清洗消毒一次,并检测水质。8.2.2.定期检修8.2.2.1.供水系统8.2.2.1.1.水泵:每半年养护轴承、密封件,检查电机绝缘电阻(≥0.5MΩ)。8.2.2.1.2.阀门:每半年启闭试验并润滑,更换老化密封垫。8.2.2.1.3.管道:每年检查锈蚀、保温层,铸铁管每2年防腐刷漆。8.2.2.2.排水系统8.2.2.2.1.管道接口:每年检查渗漏,修复松动或破损接口。8.2.2.2.2.防冻措施:冬季前对裸露管道加保温层,排空停用管道存水。8.2.3.故障应急处理8.2.3.1.漏水或堵塞:立即关闭阀门,排查原因(如管道破裂、异物堵塞),优先机械疏通,避免化学药剂腐蚀。8.2.3.2.水泵故障:检查电源、轴承或叶轮,更换损坏部件。8.2.3.3.水质异常:停用并消毒水箱,检测供水管路。8.2.4.安全与记录管理8.2.4.1.作业安全:清理污水井时需通风、佩戴防护装备,禁止非专业人员操作。8.2.4.2.维护档案:详细记录检查时间、问题及处理结果,保存至少2年9.建筑外墙清洗9.1.服务内容:每年一次对艺术中心大楼外墙、外窗、外门、玻璃幕墙、屋顶及艺术大街墙面进行清洁清理,外墙清理面积58126平方米。9.2.服务需求:投标人严格按照操作规范、清洁标准进行作业,达到外墙、外窗、玻璃幕、屋顶清洁明亮无污渍、灰垢、水印,铝塑板墙面清洁干净无灰尘、胶迹、油迹。所有清洁剂应确保对清洁面表面无腐蚀性。10.观众意外险参保10.1.服务需求:招标期内购买观众意外保险,保险对象为开馆期间在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167号新疆美术馆参观展览的观众(驻艺术中心各单位工作人员除外),要求每年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500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200万(因事故情况而定),每人每次赔偿80万(因事故情况而定),医疗赔偿为1万元。如因投标人未购买保险而造成损失,赔偿由投标人承担。二、商务条款(一)服务期限:服务招标期限为1年,根据国家财政部2020年102号令《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鉴于新疆艺术中心服务项目预算保障性强,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化幅度小,在服务期满后经采购方验收满意的情况下可以续签合同,可以连续服务,但最长不超过3年。(二)服务地点:新疆艺术中心(三)款项支付:以签订合同为准。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7号令)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要在采购合同中约定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同时,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新财购〔2023〕37号第七款规定,采购方要在采购合同中预定预付款,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30%,不得高于合同金额的80%,后续款项按照合同履行进度执行。(四)合同期内,采购方有权对物业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如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则采购方有权要求限期整改;采购方发现未按规定及时整改的第一次为警告,第二次即可进行经济处罚,第三次加倍处罚。(五)编制投标报价时应注意,其人员工资标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劳保、福利等均应按国家和地**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执行。(六)本项目采购方免费向运维服务单位提供相应的服务用房。(七)本项目公共能耗由采购方承担。六、提供符合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一)附件6-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新疆美术馆)的(项目名称:新疆艺术中心2025年建筑设施运维服务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消防检测及维保),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新疆精美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从业人员无(2025年新成立企业)人,营业收入为无(2025年新成立企业)万元,资产总额无(2025年新成立企业)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电梯检测及维保),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新疆精美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从业人员无(2025年新成立企业)人,营业收入为无(2025年新成立企业)万元,资产总额无(2025年新成立企业)万元,属于(小型企业);3.(空调及新风系统维护保养),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新疆精美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从业人员无(2025年新成立企业)人,营业收入为无(2025年新成立企业)万元,资产总额为无(2025年新成立企业)万元,属于(小型企业);4.(采暖及换热站系统维护保养),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新疆精美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从业人员无(2025年新成立企业)人,营业收入为无(2025年新成立企业)万元,资产总额为无(2025年新成立企业)万元,属于(小型企业);5.(电力系统维护保养),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新疆精美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从业人员无(2025年新成立企业)人,营业收入为无(2025年新成立企业)万元,资产总额无(2025年新成立企业)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4—6.(弱电系统(智能化网络通讯)维护保养),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新疆精美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从业人员无(2025年新成立企业)人,营业收入为无(2025年新成立企业)万元,资产总额为无(2025年新成立企业)万元,属于(小型企业);7.(建筑公共区域照明系统维护保养),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新疆精美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从业人员无(2025年新成立企业)人,营业收入为无(2025年新成立企业)万元,资产总额为无(2025年新成立企业)万元,属于(小型企业);8.(院内及场馆内供排水系统维护保养),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新疆精美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从业人员无(2025年新成立企业)人,营业收入为无(2025年新成立企业)万元,资产总额为无(2025年新成立企业)万元,属于(小型企业);9.(建筑外墙清洗),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新疆精美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从业人员无(2025年新成立企业)人,营业收入为无(2025年新成立企业)万元,资产总额为无(2025年新成立企业)万元,属于(小型企业);10.(观众意外险参保;),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新疆精美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从业人员无(2025年新成立企业)人,营业收入为无(2025年新成立企业)万元,资产总额为无(2025年新成立企业)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新疆精美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7月28日—25—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请在本表中填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写明的中小企业行业类别。3、制造商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请填写此声明函,并需要出具相应的声明函和证明文件(格式后附)。4、此声明必须填写,且为中小企业。—2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建筑设施运维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