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劳务外包中标结果公示(山西旅游职业学院2025)
一、项目编号:1499002025CGK01485
二、项目名称:山西旅游职业学院2025年劳务外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安逸物业集团有限公司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新寇庄北街52号1号楼102号
报价:745680(元)
97.17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山西旅游职业学院2025年7-12月劳务外包项目
山西旅游职业学院 2025 年劳务外包项目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自合同生效后(6)个月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标准及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薄玉平,张建英,李欣,杨志中(第1包采购人代表),李开儒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西旅游职业学院
地 址:太原市许坦东街29号
联系方式:0351-79785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坞城南路50号
联系方式:0351-77319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冀昊楠
电 话:0351-7731956
附件信息:
公示内容.pdf57.8M
山西旅游职业学院2025年劳务外包项目采购文件.docx127.8K
中小企业声明函193.7K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1499002025CGK01485项目名称:山西旅游职业学院2025年劳务外包项目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1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8一、总则8二、招标文件10三、投标文件11四、开标13五、评标程序和要求13六、签订合同16七、服务费17八、保密和披露17九、询问和质疑17第四部分采购需求20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21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23第七部分合同文本27第八部分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31第一部分投标邀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采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499002025CGK014852.项目名称:山西旅游职业学院2025年劳务外包项目3.预算金额:75.24万元4.最高限价:75.24万元5.采购需求:具体以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二、投标、开标方式及评审方式1.投标方式:本项目无需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采用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方式进行。2.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开标的方式进行,因不可抗因素导致业务执行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集采机构将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进行开标。系统不能及时恢复正常时,集采机构将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开标。3.评审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评审的方式进行,依据上传至系统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因不可抗因素导致业务执行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集采机构将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进行评审。系统不能及时恢复正常时,集采机构将封标,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或重新进行评审。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解密时间及开启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07-04至2025-07-11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5-07-2909:00:00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5-07-2909:00:00-09:30:00投标文件开启时间:2025-07-2909:30:00四、基本信息采购人基本信息单位名称:山西旅游职业学院地址:太原市许坦东街29号项目联系人:张春莲联系电话:0351-7978501集采机构基本信息单位名称: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太原市坞城南路50号,省政务服务中心)联系人:武文斌联系电话:0351-7731952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电话:957630351-7731616注:本招标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本包是否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联合体投标3.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是 5.本项目是否允许再分包: 否2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代表的证明(格式见第八部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自然人参加投标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2.投标函(格式见第八部分)3.以下内容提供《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八部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如涉及)按照本部分序号1“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不要求提交保证金的项目:不审核此项内容,投标人不需提供证明材料。说明:本项目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上述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见第五部分。3投标文件(商务服务文件)1.对采购需求的响应内容对项目实质性要求内容进行响应;对项目服务要求内容进行响应;对项目非实质性要求内容进行响应。以本采购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要求自行响应,格式自拟。2.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文件3.开标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八部分)说明:涉及相关要求的内容见本文件第四部分相对应内容。4投标保证金/5投标有效期90个日历天(自招标文件上传截至之日起计算)6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的话)1.涉及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投标的要求:(1)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2)小型、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服务,享受价格折扣。(3)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其中联合体中小微企业需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4)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其中小微企业必须明确,且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5)通过享受扶持政策、价格折扣并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6)若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有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可将有关上报省级财政部门,经财政部门核实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若投标人发现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可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流程提出相关质疑材料,若质疑成立,集采机构将上报省级财政部门,经财政部门核实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2.涉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的要求:(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或服务的,视同小微企业,享受投标货物或服务的价格折扣。3.涉及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要求:(1)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3)监狱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享受投标标的价格折扣。4.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重复执行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价格优惠政策。7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8特别说明投标供应商在解密自身投标文件后,保持投标终端网络畅通、联系方式畅通即可。如评审委员会需发起询问、澄清或告知,均会通过“政采云”系统发起或通过电话通知。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1、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投标活动。2.定义2.1“采购人”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2.2“集采机构”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执行机构,即“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2.3“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向集采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4“货物”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5“服务”指招标文件所表述的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6“电子印章”指可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正确读取印章信息的电子印章(电子印章包含法人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自然人电子印章)。2.7本文件规定按日计算期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2.8本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含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含本数。2.9本须知中单独对货物所描述的要求,只针对涉及采购货物。3.合格的投标人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3.2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3.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资格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货物/服务的供应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要求证明文件,具体提供的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5本次招标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参加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本部分3.3条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2)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投标协议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八部分。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集采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通知的告知及获取5.1通知的告知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集采机构将以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告知所有已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及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及潜在投标人也可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更正公告中查看本项目是否发布更正公告。5.2通知的获取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投标人及潜在供应商可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获取,或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获取。因网络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集采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投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6.保证金6.1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保证金,及要求投标人应提交的保证金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2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6.3保证金提交方式(一)银行转账形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前将本项目的保证金从自己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到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专用存款账户(账户详细信息见本文件的第一部分招标邀请)。(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以集采机构财务部门出具的最终入账信息为准)未按照要求承诺通过投标人自身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二)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前通过“政采云”平台,根据系统相关要求在线进行办理。其中:承保期限不得少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限。(三)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形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前,向集采机构财务部门递交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财务人员核对票面/保函信息、有效期无误后,打印回执单,加盖“投标保证金业务专用章”,投标人签字领取回执单,财务人员须将收取的票据和保函妥善保管。由于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属于企业重要票据,集采机构不接受邮寄或速递方式提交,由此带来的不利后果或造成票据遗失情况,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四)未按上述各项要求足额提交保证金或担保金额未达到保证金金额要求的,其投标文件无效。6.4保证金的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集采机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2)未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3)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4)退还方式(一)银行转账形式:集采机构原路退还项目投标保证金;(二)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担保的,出具保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担保责任自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解除,一般情况下电子保函无需退还。如遇特殊情况,投标人要求在系统中操作退还的,由集采机构负责退还。(三)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形式:集采机构财务部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未中标供应商持《回执单》领取票据/保函,并在领取时在回执单存根联签字确认;中标供应商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回执单》至集采机构财务部门领取票据/保函,并在领取时在回执单存根联签字确认。(5)因重大变故采购人取消采购任务的,集采机构在终止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供应商已缴纳的保证金。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担保的供应商要求退还电子保函的,由集采机构执行人在系统中及时办理。6.5有下列情形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保证金不予退还。6.6投标人账户发生变更的情形投标人账户变更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按照来款账户信息退还的,由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资料(情况说明、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银行开户文件复印件等)办理退还。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内容7.1招标文件由下列八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第七部分合同文本第八部分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7.2招标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采购人或者集采机构开标后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查询内容为信用中国网的失信记录情况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查询结果予以记录,查询证据存档,查询后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7.4除非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7.5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集采机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集采机构解释为准。其中内容不包括采购需求及评分办法内容。7.6招标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集采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集采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作用。8.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集采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本项目原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投标文件9.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资料、图纸等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集采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持与原文一致,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9.2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10.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服务文件、开标报价一览表。10.2投标文件要求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格式的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部分。11.投标报价11.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提供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管理服务所发生的一切成本、税费和利润,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2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报价一览表。投标人报出的总价为提供服务至交付的最终价格。11.3投标人必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11.4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11.5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货物、服务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11.6投标人应当按照国家和山西省有关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和承受能力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应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除《项目概况及服务需求书》中另有说明外,投标报价应当是投标人为提供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管理服务所发生的一切成本、税费和利润,包括人工(含工资、社会统筹保险金、加班工资、工作餐、相关福利、关于人员聘用的费用等)、设备、国家规定检测、材料(含辅材)、管理、税费及利润等。11.7报价依据:(1)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工作范围和要求。(2)本招标文件明确的服务标准及考核方式。(3)投标人认为应考虑的其他因素。11.8投标人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和山西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投标人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11.9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开标报价一览表,其中“分项内容”中的六项为基础内容,如有其它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加内容进行填报。12.投标文件填写说明12.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否则,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12.2招标文件有固定格式要求的须按第八部分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12.3开标报价一览表须按格式统一填写。12.4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2.5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3.投标有效期限本项目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文件的签署14.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14.2上传至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的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封面加盖电子印章后,投标文件中相关承诺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均视为具有法律效力;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中以及招标文件格式中明确要求加盖公章处,必须在“盖章”、“印章”、“公章”“签章”等处盖电子印章。1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1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对投标文件进行上传并解密,如遇到外部环境原因而造成解密失败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5.2集采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提交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16.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6.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6.2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四、开标17.开标及其有关事项17.1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17.2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中自行查看开标结果,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提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的,系统在30分钟后默认为开标结果已被投标人确认。17.3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开标的方式进行,因不可抗因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集采机构将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进行开标。系统不能及时恢复正常时,集采机构将封标,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或重新进行开标。五、评标程序和要求18.项目组织18.1集采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相关职责。18.2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评标的方式进行,依据上传至系统的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因不可抗因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集采机构将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进行评标。系统不能及时恢复正常时,集采机构将封标,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或重新进行评标。19.投标人资格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中资格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审查后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0.组建评标委员会20.1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五人以上单数组成。20.2评标委员会负责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务服务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及评标事务,出具经评标委员会签字的评标报告。21.投标文件(商务服务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中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2.评审中遵循的原则22.1审查中,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文件的签署”要求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22.2审查中,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下述原则处理:(1)开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误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按上述原则调整确认,投标人确认后的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予确认,其投标无效。23.投标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3.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3.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比较与评价24.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第六部分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商务服务文件)进行商务和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24.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中规定的评标方法、中标条件以及评分细则进行。25.评审复核25.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集采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5.2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有恶意串通的;(2)有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的;(3)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5)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6.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26.1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或者是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6.2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或者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7.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评审组长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由全体评标成员共同签字确认。28.评标过程保密采购人、集采机构要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9.采购项目废标29.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项目废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做出书面报告。29.2废标后,集采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废标结果公告。六、签订合同30.中标通知30.1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集采机构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可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中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知道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0.2集采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30.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1.签订合同3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在系统中自行下载)发出之日起30日内在山西政府采购业务执行系统中线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1.2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七、服务费32.服务费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作为非营利事业法人,是省级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执行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收取任何服务费。八、保密和披露33.保密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外传。34.披露34.1集采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4.2在集采机构认为适当时或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集采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必须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九、询问和质疑35.询问和质疑的线上提交35.1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除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评审过程、采购结果进行口头询问的,可按第一部分招标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向集采机口头提出询问。35.2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进行口头询问的,可按第一部分招标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向采购人口头提出询问。35.3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采购过程、采购结果进行书面询问或质疑的,须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按照系统中询问列表、质疑列表填写相关内容,填写完成后在“被询问/质疑对象机构类型”中选择“采购单位”,向采购人提交询问函或质疑函。35.4投标供应商对采购程序进行书面询问或质疑的,须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按照系统中询问列表、质疑列表填写相关内容,填写完成后在“被询问/质疑对象机构类型”中选择“代理机构”,向代理机构提交询问函或质疑函。36.询问和质疑的线上答复36.1向“采购单位”提交询问函或质疑函的,由采购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系统中进行答复;向“代理机构”提交询问函或质疑函的,由代理机构(以下表述为集采机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系统中进行答复。36.2质疑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6.3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采购人或集采机构终止质疑处理。36.4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1)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应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属于采购人答复的,采购人应当将质疑答复结果告知被质疑供应商,将质疑答复内容和重新确定的采购结果函告集采机构,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集采机构按照采购人的意见发布结果变更公告。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一)服务区域范围单位实有人数:271本项目物业服务建筑面积:202737.08平方米本项目服务总楼栋数:63栋本项目服务建筑物年限:1984-2015年间建设本项目服务会议室建筑面积及数量:7个,1000.56平方米本项目服务室外绿地面积:(数量约为:草坪2.9万平方米、绿篱6500平方米、花灌木及球状物2100株、常青乔木180株、大树1219株)本项目服务主要用房面向公共道路的出口数:58个(二)设备、设施情况:序号区域设备设施名称数量单位备注1实训楼电梯1台品牌:三菱电梯; 型号:LEHY-1I1;使用年限: /年(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项目情况:(1)服务区域内可向供应商提供物业办公/服务用房(2)间(30平方米),位置:后勤办公楼1间、木工房1间(2)消监控室设置情况:1处,位于教师活动中心旁一层南1间(3)本项目是否需要现场勘察:否二、项目实质性要求(一)商务要求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后(6)个月。2.服务地点:山西旅游职业学院(太原市小店区许坦东街29号)3.付款条件:按季度进行支付,每季度月末支付合同金额的25%,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中标供应商账户。4.保险要求:报价中包含所有人员的基本保险(基本医疗、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二)项目(包)强制性标准及要求1.投标人必须对拟配备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人员做出承诺:保证项目经理、主要技术人员按照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基本情况表及主要技术人员配备情况表的人员到岗,后期履约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执行,如未遵守,将接受违约处罚。保证在开标截止日时,项目经理未在其他未履约完毕的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如在其他未履约完毕的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将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保证主要技术人员未在其他未履约完毕的项目中交叉使用,如有在其他未履约完毕的项目中交叉使用,将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2.投标人必须对拟投入物业服务人员(不包含原有服务人员)的相关要求做出承诺:参与本项目拟投入物业服务人员,全部经过身份审查,没有来历不明人员和违法犯罪人员;保证所有人员身体健康,能够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保证所有人员在上岗前全部进行体检,并向采购人提供岗前体检证明,体检费用由本投标人承担;保证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安全培训,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安全规范规定要求开展服务工作,特种作业人员保证持证上岗,在服务期限内,对出现的所有安全问题及因操作不当造成资产损坏等问题承担一切责任。3.本项目涉及垃圾清运工作的要求:本项目仅需中标供应商,在服务区域内(校内、院内、单位场所内)将分散垃圾收集、清理,并统一集中到用户指定地点即可;4.本项目物业服务人员数量:(35)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项目主要管理人员(1)人。年龄要求男性(60)岁以下,女性(60)岁以下,物业服务需求人员岗位及人数要求:序号岗位类别人数备注1项目经理1/2主要管理人员13保洁人员18/4学生公寓楼长6/5学生公寓门卫6/6电工1保证8小时正常工作时间的维修工作外,特别在夜间或双休日,有突发事件或需要到场参加维修工作时,要保证到岗7管道工1保证8小时正常工作时间的维修工作外,特别在夜间或双休日,有突发事件或需要到场参加维修工作时,要保证到岗8绿化工1/合计35【特别说明:相关基数调整以省级有关部门颁发的最新文件执行标准为准。】5.主要技术人员要求:电工数量:(1)人,必须提供政府行政部门颁发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或“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作业类)”的扫描件,或由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在备案职业(工种)范围内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评价所颁发的电工类职业技能等级资格类证书扫描件。6.投标人须进行以下内容的承诺:①本项目中标后,投标文件中明确拟配备的项目经理基本情况及业绩、投标人提供的合同案例以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一并公示;②投标人书面承诺:如中标后,在保证服务完成整个项目阶段前不更换项目经理,并同意将该承诺在中标公告中向社会公示,承诺须加盖投标人公章;③拟派项目经理书面承诺:如中标后,在保证服务完成整个项目阶段前不更换项目经理,并同意将该承诺在中标公告中向社会公示,承诺须拟派项目经理签字。7.服务要求详见“五、服务要求”中的加★内容。三、非实质性要求(一)同类项目合同案例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自身已完成的同类项目合同案例,要求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服务内容及项目验收证明材料或结算凭证(结算凭证指对应合同增值税发票和对应款项银行划拨单)扫描件作为证明。(每个同类项目合同案例至少包含卫生保洁服务、公寓门卫服务、零星维修服务、绿化养护服务四项内容中的三项)(二)提供自身有效的质量服务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扫描件。(三)对项目经理的要求:1.提供项目经理的基本情况:如实填写项目经理情况表;2.提供其与投标人存在缴纳社保关系的有效证明或劳动合同扫描件;3.提供学历证书扫描件;4.提供项目经理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四)提交物业管理服务人员招收、招聘来源情况及人员稳定性保障措施。(五)设备与工具要求:1.如实填写《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备一览表》2.物业服务中日常消耗品的配置情况:如实填写《本项目日常消耗材料明细表》。(六)方案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专业的理解和认识,紧密结合本项目实际编制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人员配置及分工、安全保证措施、针对性的服务措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服务流程、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创新实践措施、维护保养方案、制度保障方案、人员培训方案等)四、验收标准(一)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进行验收。验收中涉及相关费用的,须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二)提供详细、明确的履约考核办法及要求。1.监督分工:(1)学生公寓由学院学生处负责监督,主要对外包企业卫生保洁、门卫和日常管理(职责要求内容)等进行监督。(2)学院教学楼、办公楼、校区公共区域、坞城路家属区由学院后勤处负责监督,主要对外包企业卫生保洁、门卫管理等进行监督。(3)学院会议室、学院领导办公室、酒管系三层由学院办公室监督,主要对外包企业卫生保洁等进行监督。(4)学院单件材料费用500元以下水、电、管道维修工作由学院后勤处负责监督,主要对派出的维修工作质量、时间及完成情况进行监督。(5)学院绿化养护工程由后勤处负责监督,主要对工作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6)学院人事处负责联络协调解决劳务外包企业与学院各监督部门之间的相关事宜,汇总每月工作完成情况并报财务处支付外包费用。2.监督办法:(1)卫生保洁:按照工作标准,未完成保洁工作,按6.7/365×平米数×2倍扣除外包费用。卫生间按每次每间50元扣除。阶梯教室按每次每间50-100元扣除。家属院楼道按每次50元扣除。(2)学生公寓门卫和日常管理:按照工作标准,未按时完成工作或未及时反映问题,每发生1件扣除50元外包费用;拒不履行职责,违规失职造成安全风险以责任人工资标准扣除外包费用;违规失职引发安全事故,承担相应责任、赔偿损失。(3)零星维修:在能完成施工任务情况下,未完成工作1件,按30元扣除外包费用。(4)绿化养护:按照工作标准,乙方不能或逾期提供服务时,需方有权扣减部分合同金额(每下达一份整改通知书扣减1000元)。(5)维修工出现缺岗情况按每人每天100元扣除。(6)消杀不到位按卫生保洁标准扣除。五、服务要求(一)投标人应按照服务要求中的序号顺序编排服务要求响应内容。(二)服务要求响应内容的作用: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要求响应内容是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评定提供的服务内容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服务要求以及综合比较与评价的依据。(三)服务要求响应内容的要求:1.服务范围及标准清晰完善,符合服务要求的内容。2.针对服务内容提供相应个性化定制性服务方案以及制定相应制度。3.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服务要求响应内容。序号服务内容服务范围及标准 1卫生保洁服务基本服务要求及标准范围:负责学院楼内公共部位(包括阶梯教室)、卫生间、专家楼、值班室、区域道路及停车场等公共场地的卫生保洁(不含绿化带);负责坞城路家属区的保洁服务;负责学生公寓保洁服务。标准:1.门厅、楼道、楼梯(每日早8点前完):每日循环清扫地面,清除台面、地面的污迹,每月彻底清洗二次,平时发现污迹及时清理;做到地面洁净、无积尘、无水迹、无烟头、无垃圾;楼道墙面每月进行除尘,保持墙面无张贴乱画,无脚印;栏杆扶手应每日擦抹一次,保持洁净、光亮、无灰尘;天花板和公共灯具应每学期进行清洁,做到天花板、灯罩、灯座目视无灰尘、无污迹、无蜘蛛网,整洁光亮;保持玻璃干净明亮,无明显手印、水印,每周彻底清理一次;及时清理垃圾桶的垃圾,垃圾袋要及时更换,垃圾桶外表干净、光亮,无满溢垃圾现象。2.卫生间、阶梯教室:卫生间(每日早8点前完):拖洗所有卫生间地面,抹净洁具、门框、墙身,每天循环多次保洁,保持无明显灰尘、垃圾、异味、手脚印、污迹等;卫生间隔板每天擦拭一次;小便池、厕位、水池不定时冲水;镜面、台面、洗手盆每天清洁数次,上班时间巡视发现污迹、水迹、积水、头发、手印、便迹、异味等及时清理;每周一次全面清洗墙面瓷砖、地面;天花板擦净,通风口抹净,地面保持干燥。阶梯教室(每日早上7:30前、中午14:00前):对阶梯教室进行彻底清扫,包括讲桌、电脑控制台、桌蔸、椅子、国道等部位的各种垃圾,并对地面进行全面墩地。并负责每日晚间的锁门和早上的开门。特殊情况增加清扫频次和清扫方式。3.区域道路、停车场及周边(每日早8点前完):每天清扫地面,循环巡视保持干净,发现脏物、废品及时清理;对区域内设施进行抹尘和清洗,保持外围干净、整洁;保持指示牌、标识、消防器材等物体表面的清洁,及时处理各种污迹;雨雪天气时,应保证路面不积水、少结冰;垃圾桶不冒顶,路面无抛洒、无污渍;及时清理校园小广告;定期巡查清理室外雨水篦、雨水井的淤泥和杂物,保持排水畅通;校园死角野草、杂物、垃圾的定期清理,每月至少一次。定制化服务需求/2学生公寓门卫服务基本服务要求及标准范围:坞城路家属区的门卫管理;学生公寓门卫管理;学院部分图书管理服务;指派楼长完成学生公寓楼管工作任务。标准:1.学生公寓门卫:按照学院相关要求,定时开关学生公寓大门;学生公寓门卫和家属区门卫坚守岗位,注意发现可疑人、事、物,预防治安案件发生;有问题及时报告上级领导进行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等(详见附件)。2.学生公寓楼长:负责门卫、保洁人员的管理;协助学院相关部门进行资产管理、安全隐患排查和学生入住、退宿事项办理;负责学生宿舍卫生检查;负责突发事件的处置与上报等(详见附件)。定制化服务需求/3零星维修服务基本服务要求及标准范围:负责学院单件材料费用500元以下水、电、管道维修工作(不含材料费用)标准:维修工:精神饱满,态度和蔼,着装整洁,严格按照各项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巡视检查相关设施设备,做好巡视、运行和计量记录,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定期对相关设施进行维护保养,严格按照正规的步骤操作;当相关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抢修,用最短的时间恢复其使用功能;提供24小时有效服务,对任何时间的报修都应得到重视,立即作出反应,绝不拖延。/4绿化养护服务基本服务要求及标准范围:负责学院范围内所有草坪、绿篱、花灌木及球状物、常青乔木、大树养护(数量约为:草坪2.9万平方米、绿篱6500平方米、花灌木及球状物2100株、常青乔木180株、大树1219株)。标准:1.乔木、花灌木等树木:1)树木生长势正常,枝叶正常,无枯枝残叶;2)充分考虑树木与周围环境的协调,依据树龄及生长势强弱进行修剪;3)及时剪去干枯树枝、树叶和病枝;4)对枯死灌木等植物及时进行补栽补种;5)适时浇水灌溉、施肥,及时对残、病树木进行复壮;6)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每年至少做两次全面喷药灭病虫害,局部个别树木发生病虫害要及时重点处理。2.草坪:1)草坪草生长旺盛,生机勃,整齐雅观,覆盖率达95%,杂草率≤5%无明显坑洼积水,裸露地及时补植、补种:2)根据草种的特性和观赏效果进行修剪,使草坪草的高度一致,轮廓清楚,线条、边缘整齐:3)草坪的留茬高度、修剪次数因草坪草种类、季节、环境等因素而定,保证草坪的美观;4)适时适量对草坪进行浇水灌溉,务必灌好返青水和越冬水;5)草坪施肥时期、施肥量应根据草坪草的生长状况而定,施肥必须均匀,颗粒型追肥应及时灌水;6)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每年至少应该全面喷洒农药两次以上。特殊情况及时进行相关处理。7)草坪、草丛要保持清洁,无堆物、堆料、垃圾、枯枝等,及时清理草丛、灌木等绿化带中的杂草和垃圾;8)甲方原有草坪在乙方接管后出现荒芜裸露由乙方补种,补种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接管前即裸露的草坪,甲乙双方协商补种,费用由甲方负担定制化服务需求/说明:服务标准中标注‘★’的为符合性审查内容,未标注‘★’的为评审考量内容。附(二)工作标准1.门厅、楼道、楼梯(每日早8点前完):每日循环清扫地面,清除台面、地面的污迹,每月彻底清洗二次,平时发现污迹及时清理;做到地面洁净、无积尘、无水迹、无烟头、无垃圾;楼道墙面每月进行除尘,保持墙面无张贴乱画,无脚印;栏杆扶手应每日擦抹一次,保持洁净、光亮、无灰尘;天花板和公共灯具应每学期进行清洁,做到天花板、灯罩、灯座目视无灰尘、无污迹、无蜘蛛网,整洁光亮;保持玻璃干净明亮,无明显手印、水印,每周彻底清理一次;及时清理垃圾桶的垃圾,垃圾袋要及时更换,垃圾桶外表干净、光亮,无满溢垃圾现象。2.卫生间、阶梯教室:卫生间(每日早8点前完):拖洗所有卫生间地面,抹净洁具、门框、墙身,每天循环多次保洁,保持无明显灰尘、垃圾、异味、手脚印、污迹等;卫生间隔板每天擦拭一次;小便池、厕位、水池不定时冲水;镜面、台面、洗手盆每天清洁数次,上班时间巡视发现污迹、水迹、积水、头发、手印、便迹、异味等及时清理;每周一次全面清洗墙面瓷砖、地面;天花板擦净,通风口抹净,地面保持干燥。阶梯教室(每日早上7:30前、中午14:00前):对阶梯教室进行彻底清扫,包括讲桌、电脑控制台、桌蔸、椅子、国道等部位的各种垃圾,并对地面进行全面墩地。并负责每日晚间的锁门和早上的开门。特殊情况增加清扫频次和清扫方式。3.区域道路、停车场及周边(每日早8点前完):每天清扫地面,循环巡视保持干净,发现脏物、废品及时清理;对区域内设施进行抹尘和清洗,保持外围干净、整洁;保持指示牌、标识、消防器材等物体表面的清洁,及时处理各种污迹;雨雪天气时,应保证路面不积水、少结冰;垃圾桶不冒顶,路面无抛洒、无污渍;及时清理校园小广告;定期巡查清理室外雨水篦、雨水井的淤泥和杂物,保持排水畅通;校园死角野草、杂物、垃圾的定期清理,每月至少一次。4.学生公寓门卫:按照学院相关要求,定时开关学生公寓大门;学生公寓门卫和家属区门卫坚守岗位,注意发现可疑人、事、物,预防治安案件发生;有问题及时报告上级领导进行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等(详见附件)。5.学生公寓楼长:负责门卫、保洁人员的管理;协助学院相关部门进行资产管理、安全隐患排查和学生入住、退宿事项办理;负责学生宿舍卫生检查;负责突发事件的处置与上报等(详见附件)。6.维修工:精神饱满,态度和蔼,着装整洁,严格按照各项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巡视检查相关设施设备,做好巡视、运行和计量记录,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定期对相关设施进行维护保养,严格按照正规的步骤操作;当相关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抢修,用最短的时间恢复其使用功能;提供24小时有效服务,对任何时间的报修都应得到重视,立即作出反应,绝不拖延。7.乔木、花灌木等树木:(1)树木生长势正常,枝叶正常,无枯枝残叶;(2)充分考虑树木与周围环境的协调,依据树龄及生长势强弱进行修剪;(3)及时剪去干枯树枝、树叶和病枝;(4)对枯死灌木等植物及时进行补栽补种;(5)适时浇水灌溉、施肥,及时对残、病树木进行复壮;(6)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每年至少做两次全面喷药灭病虫害,局部个别树木发生病虫害要及时重点处理。8.草坪:(1)草坪草生长旺盛,生机勃,整齐雅观,覆盖率达95%,杂草率≤5%无明显坑洼积水,裸露地及时补植、补种:(2)根据草种的特性和观赏效果进行修剪,使草坪草的高度一致,轮廓清楚,线条、边缘整齐:(3)草坪的留茬高度、修剪次数因草坪草种类、季节、环境等因素而定,保证草坪的美观;(4)适时适量对草坪进行浇水灌溉,务必灌好返青水和越冬水;(5)草坪施肥时期、施肥量应根据草坪草的生长状况而定,施肥必须均匀,颗粒型追肥应及时灌水;(6)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每年至少应该全面喷洒农药两次以上。特殊情况及时进行相关处理。(7)草坪、草丛要保持清洁,无堆物、堆料、垃圾、枯枝等,及时清理草丛、灌木等绿化带中的杂草和垃圾;(8)甲方原有草坪在乙方接管后出现荒芜裸露由乙方补种,补种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接管前即裸露的草坪,甲乙双方协商补种,费用由甲方负担。(三)劳务外包工作监督1.监督分工:(1)学生公寓由学院学生处负责监督,主要对外包企业卫生保洁、门卫和日常管理(职责要求内容)等进行监督。(2)学院教学楼、办公楼、校区公共区域、坞城路家属区由学院后勤处负责监督,主要对外包企业卫生保洁、门卫管理等进行监督。(3)学院会议室、学院领导办公室、酒管系三层由学院办公室监督,主要对外包企业卫生保洁等进行监督。(4)学院单件材料费用500元以下水、电、管道维修工作由学院后勤处负责监督,主要对派出的维修工作质量、时间及完成情况进行监督。(5)学院绿化养护工程由后勤处负责监督,主要对工作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6)学院人事处负责联络协调解决劳务外包企业与学院各监督部门之间的相关事宜,汇总每月工作完成情况并报财务处支付外包费用。2.监督办法:(1)卫生保洁:按照工作标准,未完成保洁工作,按6.7/365×平米数×2倍扣除外包费用。卫生间按每次每间50元扣除。阶梯教室按每次每间50-100元扣除。家属院楼道按每次50元扣除。(2)学生公寓门卫和日常管理:按照工作标准,未按时完成工作或未及时反映问题,每发生1件扣除50元外包费用;拒不履行职责,违规失职造成安全风险以责任人工资标准扣除外包费用;违规失职引发安全事故,承担相应责任、赔偿损失。(3)零星维修:在能完成施工任务情况下,未完成工作1件,按30元扣除外包费用。(4)绿化养护:按照工作标准,乙方不能或逾期提供服务时,需方有权扣减部分合同金额(每下达一份整改通知书扣减1000元)。(5)维修工出现缺岗情况按每人每天100元扣除。(6)消杀不到位按卫生保洁标准扣除。(四)服务人员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达到法定用工年龄且小于60周岁。2.无精神疾病、传染病等病史,无犯罪记录,未参加任何非法组织。3.维修工要具备相关资格,如电工需要特种作业操作证。4.楼长人数必须配备6名。5.维修工保证我院常驻至少2人(电工、管道工各1人),电工需持证上岗。(五)其他事项1.外包企业需制定服务方案,内容包括:针对不同保洁区域的服务实施方案(学生公寓、后勤处日常维修、绿化养护等工作,还需要参照下列“学生公寓工作人员岗位说明书、后勤处日常维修工作要求、绿化养护工程工作要求”具体细化)、人员配备、保洁标准、人员要求、设备投入等。2.外包企业需按照学院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学生公寓工作人员岗位说明书一、学生公寓楼长(一)工作职责1.负责楼管区域门卫、保洁等人员的思想教育,进行工作布置、督查、协调,考核所辖人员工作成效,向公寓办反馈工作问题。2.负责楼管区域安全隐患排查,着重消防设施设备核查,违规用电巡查,失盗防护排查等,做好登记报备。3.负责楼管区域学院资产的管理,做好日常维护,防损防盗。4.负责楼管区域学生宿舍卫生检查,给予评价记录,推优促差,辅助学院营造优良公寓环境。5.负责楼管区域公共设施设备老化、损毁的登记、汇总、上报,做好维修换新人员上门服务的接洽,跟踪反馈换修情况。6.负责楼管区域配置物品和耗用品的申领及发放。7.负责楼管区域学生住宿信息的定期核查,办理学生入住、调整、退宿事宜;按要求组织做好迎新接待和毕业生离校退宿事项;8.负责楼管区域学生意见的采集、处置与上报。9.负责对楼管区域学生违纪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理意见的上报。10.负责楼管区域突发事件的处置与上报。11.完成公寓办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二)工作标准1.按公寓办规定对所辖人员日常工作进行安排,及时(不隔日)、准确传达各项要求,保证各岗位人员明确自己的职责、任务;工作日对各岗位工作情况进行检查(不少于2次),核查岗位工作记录,督促怠工失职问题,主动询问值岗期间的异常状况,对突出问题及时向公寓办汇报;能够把握人员思想动态,国家、学院的政策宣讲到位,加强与工作人员的沟通,针对思想误区适时引导,及时有效协调人员工作矛盾;客观评价人员工作成效,及时向公寓办反馈相关问题。2.工作日每天进行楼管区域内安全隐患排查。上午着重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指示标识是否完好清晰,消防器材是否缺损、摆放是否到位;下午着重对学生安全用电情况进行巡查,做好提示、警示和违禁物品收没,收没时须两名楼管人员在场或报保卫处查处,向当事人开具物品收没单;检/巡查中,关注失盗、漏电、跑水及其他关系人身财产安全的隐患。排查中,能处置的问题现场自行处置,重大问题即时上报处置。做好检查记录,签字确认,当日上报。3.工作日每天上午对楼管区域内学生宿舍内务进行检查,考核时按照《学生宿舍内务不合格指标》和《学生宿舍内务优良标准》给予“不合格”或“优”评定,抽查评分时根据评分项目给出分值。检查结果认真记录,每日下午上班报公寓办汇总。4.楼管区域内学院资产要认真登记,心中有数。每日工作巡查中关注公共区域资产状态,非损耗物品悉心爱护,提请他人共同维护;每月末自查一次资产情况,丢失损毁物品及时上报;每学期末配合公寓办完成资产核查,如实报备数据资料。资产进出项认真清点,填写出/入库单,按要求履行交接手续。5.楼管区域内公共设施设备老化、损毁需进行维护或更新时,及时登记、汇总、上报,能预判的早做处置,保证设施设备的有序运行;做好维修换新人员上门服务的接洽,跟踪反馈换修情况,做好维修记录。6.按周、月、学期、年度领取配置物品和耗用品,妥善存管,及时发放至相关岗位和人员,手续完备。7.每一学期初和期末核查在住学生基本情况,准确报送住宿信息,对住宿变动情况及时在住宿名册上做调整登记,确保在住学生信息准确无误;学生复住认真审核进住手续,做好登记确认;办理退宿时,查验学生个人物品清退和公物退交情况,符合要求,收取宿舍钥匙,做好登记确认。8.根据安排,组织落实新生入住前公寓保洁、窗帘洗挂、锁具及物品配置、标牌张贴等各项迎新准备工作,做好新生报到接待安排和入住后宿舍调整、人员确认并与学生签订安全协议等;办理毕业生退宿时,做好毕业生离校时通知公告、宿舍清退、锁具回收、窗帘清洗等安排,检点保洁做好宿舍清理、配合完成毕业生公寓整修等工作任务。9.主动了解学生对公寓管理服务的意见,认真梳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力所能及的问题。事关重大具有普遍性、群体性问题即时上报,一般性事项每周例会汇总报告。10.在岗期间发现学生违反公寓管理规定的行为,应予以及时劝止,做好登记记录。一般性问题、初犯情况做好批评教育与告戒,严重违纪、屡次违纪事项,及时上报公寓办或保卫处处置。11.遇楼管区域内突发事件,沉着有效处置:一般性矛盾纠纷主动调解劝导,避免事态升级,个力不可控事件如打架尤其是群体性斗殴,第一时间报保卫处负责人/院值班负责人/公寓办负责人;发现盗抢事件,及时组织人员制止,同时报保卫部门处置;公寓发生火灾,第一时间安排人报保卫处负责人/院值班负责人/公寓办负责人,组织人员有序疏散,积极参与扑救,对不可判断的火情须在第一时间拨打119报警。(三)工作时间1.教学周:周一至周日。根据学院作息安排,日间按照规定时间值岗。周六、日及其他节假日调休,具体安排根据每学期情况确定。2.寒暑假:放假前根据学院工作安排上班、休息时间。二、学生公寓门卫(一)工作职责1.按时间对本公寓楼门开闭,按规定在楼门关闭期间学生出入放行。2.按要求对本公寓楼供电、断电。3.做好来客来访人员登记,提供咨询服务。4.楼门开放期间,做好禁入人员的筛查,按规定拒止外来人员。5.按要求做好安防监控的查看、记录,及时上报警情隐患。6.接收学生意见反馈、报修申请,向学生提供能及的咨询与便利服务。7.看管好职责区域内资产物品,协助楼长做好公寓设施设备报修更新,做好配置物品和耗用品的发放。8.根据安排做好夜间查寝,及时处置上报突发事件,协助相关人员做好必要工作。9.完成公寓办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二)工作标准1.按公寓办规定时间点开闭公寓楼门,误差不超过5分钟;晚间公寓楼门开启时,两名值班人员须同时在场,确认集中进门学生无异常后可返回值班室;楼门关闭期间学生出入须确认事由、当面登记,早6:00前出楼门、晚22:30后进楼门需辅导员、系书记或院值班人员确认许可方能进出,并如实记录。2.按公寓办规定对公寓楼供电、断电,宿舍供电依次由低层向高层开启,半小时内认真查看监控状态,夜间断电须经值班人员认真确认、核实;因检查、应急、维修作业等需临时供电情况应作记录,必要时需向公寓办报备。3.外来访客进入公寓门厅及时提示止步缓入,做好来人信息、办理事项登记。约见学生,下楼会面;特殊情况需进宿舍时须与辅导员、系领导或公寓负责人确认许可。与访客沟通热情有礼,守原则不冲突。4.学院职工进公寓查访,确认来意,提示先行登记;学院维修人员上门维修,及时通知楼长予以接洽;外来施工人员进入施工作业,要求出具施工审批单或相关部门确认。5.公寓楼门开放期间,认真做好禁入人员的筛查,异性(非工作人员)、游商小贩、外卖快递员等禁止入内,陌生、可疑人员主动核查,及时记录。6.值岗期间适时查看安防监控,一次检视所有楼层;夜查人员按要求做好巡查记录,发现警情隐患及时上报。7.认真听取学生意见反馈,做好记录,及时整理投放报修单,耐心解答学生疑问,提供力所能及的便利服务。8.楼长进行公寓资产盘查和设施设备报修更新时做好必要辅助工作,配合楼长做好配置物品和耗用品的发放。9.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楼长;遇突发事件,尽己所能疏导排解,并及时报楼长或公寓负责人,紧急情况第一时间拨打报警求助电话(119、110、120等),协助相关人员做好必要工作。(三)工作时间1.教学周:周一至周日。门卫岗位安排24小时值守,视情况安排人员上、下午及夜间倒休或按天轮休。特殊情况另行安排,具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寒暑假:放假前根据学院工作安排上班及休息时间。三、学生公寓保洁(一)工作职责1.按规定对职责区域内垃圾清运、卫生间及水房污渍清理、公共区域墙、地、玻、台、顶面保洁,做好公寓内公用场地空间和学院临时启用的空置宿舍房间的卫生保洁和物品归置。2.负责对在宿学生文明卫生习惯教育引导。3.秋季学期开学前对新生楼内(包括宿舍内)进行集中全面保洁和学生宿舍用品配置。4.负责对毕业生毕业遗弃杂物清理,完成毕业生宿舍恢复性保洁。5.及时处置上报突发事件。6.完成公寓办或楼长安排的临时性相关工作。(二)工作标准1.每日上午9:30前、下午3:30点前对职责区域内的留存垃圾进行归整,垃圾打包装袋封口,不抛撒、不流污,置放于指定垃圾清运处。2.每日上、下午各对职责区域内卫生间和水房进行清理,确保墙地面不存留污渍,水池、便池无垃圾污物,排污口通畅,作业后漏网堵盖归位。3.每日上、下午各对职责区域内楼道、楼梯、窗台面进行清扫、湿拖,确保台面、死角无积尘,地面光亮无积水。巡查公共区域内墙、地、板面乱贴小广告问题,发现即时清除。4.每日对职责区域内墙面、玻璃面、栏杆扶手、公共器物进行保洁,确保无垢、无污(可清理的情况下)。5.每周不少于二次对职责区域内卫生间便池使用洁厕灵进行清污去垢,确保光洁不积垢渍。6.每周不少于一次对职责区域内窗户、墙围、踢脚线进行清洁,确保无尘、光洁、明亮。7.在岗期间能对学生乱丢垃圾、随地吐痰、烟头、随意泼倒污水,污损墙面玻璃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纠正,耐心沟通引导,对劝阻无效行为恶劣的学生予以记录反馈。8.根据实际情况,按要求(每日/周/月)对公共区域实施消毒,并根据学院防疫要求适时做好灭鼠、灭蚊蝇及防虫害等卫生防疫工作。9.对学生日常遗弃杂物及时处置,原则上要求当日清理,不得留存。毕业生退宿离校时对其遗弃杂物及时清理,不得在宿舍内堆放。毕业清楼后,对空置宿舍逐一进行墙地面祛污除尘,清除墙纸墙贴和其他饰品杂件,清除室内非公用物品。10.秋季开学前集中对新生公寓(通常为毕业生楼)进行集中全面保洁。宿舍内:门、窗、柜、床及墙地面完成清洁,做到墙面无积尘积垢,地面光洁无污,门、窗洁净无渍,公物归置到位,观感整洁适目;公共区域保洁按照日常标准执行。协助楼长完成新生宿舍窗帘的清洗、挂置和宿舍内配置物品的放置。11.每学期学生离校后集中对公寓公共区域进行保洁,在日常标准的基础上要求做到全面、细致、深入,完成日常难以处理的问题。12.按要求适时做好公寓内办公室、保洁室、仓储间、配电室、隔离室等公用场地空间的卫生保洁和物品规置,按时完成对学院安排临时启用的公寓房间的卫生保洁和物品配置等。13.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楼长,遇突发事件,尽己所能疏导排解,并及时报门卫、楼长或公寓负责人。(三)工作时间1.教学周:周一至周日,每日工作时间根据工作任务要求具体安排。周六、日及其他节假日视情况安排值岗及调休。2.寒暑假:放假前根据学院工作安排上班及休息时间。后勤处日常维修工作要求一、维修范围及内容日常维修是指通过维护、保养、修复等手段和必要的新增小额的维修,以保持和提高学院各类设施、设备等的完好程度和使用功能的维修工作。其中包括各种“抢修”内容,但不包括已列入学院年度零建、改造大修计划的维修项目。(一)房屋建筑内、外维修部分:室内门、窗(含纱)检修,小五金的配备,门窗玻璃的换修,水、电、暖设施设备维修,桌、椅、床、柜等家具的维修。(二)室外道路、路面坑洼、楼梯台阶、围墙、围护设施、明沟暗渠等构筑物及设施的维护、检修。排水管道设施、化粪池、及各类井及井盖的排查检修。(三)管道(含室内供暖期管道排气)及设施(含水龙头、阀门、水表等),水箱的检修、维修、保养。(四)校园内供电线路及设施、各部门照明灯具、开关、插座、的检修、维修、保养。二、服务规范(一)加强对房屋建筑物及其它建筑设施、设备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维修,确保各类设施设备完好,始终保持正常使用状态。(二)维修工作应及时有效,原则上简单维修自接到报修单后24小时内完成,一般维修三天内完成。(三)维修要原样修复,恢复原使用功能并顾及美观。不得进行补丁式的维修,不得未经同意更改原功能、式样及乱拉线路等。(四)水表、阀门、电表、开关、插座等至少每月进行一次例行检查、维护。并做好记录。(五)各楼及公共部位的照明系统和路灯系统(含景观照明)要定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确保正常完好率不低于90%。(六)每年寒暑假应对教室黑板、照明、课桌椅等教学设施进行例行维护维修。三、其他要求(一)电工、管道工在保证8小时正常工作时间的维修工作外,特别在夜间或双休日,有突发事件或需要到场参加维修工作时,要保证到岗。(二)电工需持有相关上岗证件。所有维修工作时需至少2人在场,以确保安全。(三)日常维修耗材、日常工具由学校进行购买,使用时履行领取手续。(四)接到管理部门维修派工单后,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并及时维修解决。紧急抢修先维修后填写维修派工单。未能按时完成维修任务的,未完成工作1件,按30元扣除外包费用。绿化养护工程工作要求一、绿化养护质量要求1.绿化养护工作分为基本工作项目(简称基本工作)和定期工作项目(简称定期工作)两部分,基本工作是指一般的正常维护,即浇水、清理垃圾、防风防汛、补植和防人为破坏及零星病虫害防治、除杂草和修剪等;定期工作是指全面修剪整形、施肥、除杂草、松土和全面病虫害防治。2.每年冬天下雪天,乙方应及时委派工作人员处理灌木、绿篱上积雪,如果由于乙方处理不及时造,成折断损坏,乙方负责免费更换并确保新植灌木、绿篱的成活等。3.每年春季杨、柳絮飘落的季节,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喷洒清水或配合甲方进行药物治理,每天及时处理绿篱与灌木中的毛絮,以免引起火灾。并派专人进行巡视,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或汇报。期间人员与设备费用由乙方负责。4、文明施工,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做到工完场清。二、绿化养护服务要求1.对本合同养护项目实施养护管理所用一切劳动力、材料设备和服务由乙方自行组织,费用由乙方承担。2.乙方每年至少有三次对所承包的草坪、绿地、灌木内的落叶、杂草、杂物全面彻底处理一次,每有重大活动应根据甲方要求随时处理。3.养护期间内,本合同养护项目设施量发生减少及损毁的乙方应及时补齐修复,并自行承担费用。4.合同期满时,乙方应保证本合同养护项目设施量完好无损。未完好的有乙方负责补齐或修复,届时,未补齐成修复的,甲方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补齐或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5.严格按照双方确认的养护管理质量标准养护管理,确保质量,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6.甲方提出合理修复内容,乙方应及时无条件整改。7.为保证管理等到位,乙方应做好日常养护记录。8.乙方所提供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或在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后,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扣减部分合同金额。9.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六、其他投标人须保持登陆山西政府采购平台,随时准备对评标委员会在平台上的询问予以解答。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序号内容标准1投标人代表的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自然人参加投标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内容齐全。2投标函《投标函》内容齐全,电子印章符合要求。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填写,仅提供承诺书即可。说明:“政采云”资格审查要求说明中针对本项信用承诺的各项“证明材料”即为《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根据财政部财库〔2022〕3 号文件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说明: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说明:1.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3.投标人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1、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内容标准1投标文件的报价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报价一览表。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不接受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的报价。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采购需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实质性要求中“商务要求”内容和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实质性要求中“政策性及强制性要求”内容和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实质性要求“服务要求”中标注“★”内容和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说明:1.符合性检查的内容,经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投标无效。2.审查时,对特殊情况的处理评标委员会要遵循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22条规定的原则。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一)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2.小型、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服务,享受投标报价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3.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4.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5.通过享受扶持政策、价格折扣并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等同于小微企业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7)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三)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等同于小微企业的价格折扣。3.监狱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享受投标标的一定比例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四)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重复执行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价格优惠政策。三、无效投标的情形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4、评标方法及中标条件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的,综合评分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综合评分法细则如下:序号评分标准分值0(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最大分值0~201提供投标人自身合同,要求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服务内容及项目验收证明材料或结算凭证(结算凭证指对应款项增值税发票和对应款项银行划拨单)。每提供一个已完成的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得(3)分,最高得(15)分。(每个同类项目合同案例至少包含卫生保洁服务、公寓门卫服务、零星维修服务、绿化养护服务四项内容中的三项)。0~152提供投标供应商自身有效的质量服务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扫描件,每提供一种证书得(4)分,最高得(12)分。0~123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拟派项目经理的情况表及相应证明材料等内容进行评定:提供拟派项目经理情况表的得(4)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本科或专科或高职及以上学历的,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的得(2)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6个月投标供应商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体现任意五险之一险种即可)或提供双方有效劳动合同的得(4)分;拟派项目经理在已完成物业服务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的提供1项合同扫描件得(4)分(要求提供投标供应商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服务内容,同时提供能够体现拟派项目经理在对应合同中所担任职务情况的内容或相应证明材料),提供内容有缺项或经评审委员会认定无效的不得分。 以上内容满分共计(14 )分。0~144投标供应商提供人员招收、招聘来源情况及人员稳定性保障措施,提供内容无缺失的得(8)分,不提供的或有缺失的不得分。0~85投标供应商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备一览表》和《本项目日常消耗材料明细表》,根据非实质性对应要求提供内容无缺失的得(12)分,非实质性表述无对应表述的提供对应表格即得分,不提供的或对应非实质性内容有缺失的不得分。0~126供应商对应“采购需求”中“服务要求”的各项基本服务标准,投标供应商作出完全响应的得(6)分,未作出完全响应的不得分。0~67对人员配置及分工进行评价:人员配置合理、符合用户物业服务具体需求的得3分;存在配置分工内容存在明显不合理、内容表述前后不一致、照搬照抄招标文件或与项目需求不匹配等情形的得1分;方案或措施存在对本项目服务预期有重大负面影响及其它不利于本项目实施的情形得0分;未提供的不得分。0~38针对公寓卫生和绿化服务措施进行评价:服务措施全面、可靠、有针对易发情况针对措施、能完成采购人的预期效果,与项目结合紧密的得3分,内容存在明显不合理、内容表述前后不一致、照搬照抄招标文件或与项目需求不匹配等情形的得1分;方案或措施存在对本项目服务预期有重大负面影响及其它不利于本项目实施的情形得0分;未提供的不得分。0~39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评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处置突发事件科学合理的得3分,方案内容存在明显不合理、内容表述前后不一致、照搬照抄招标文件或与项目需求不匹配等情形的得1分;,方案或措施存在对本项目服务预期有重大负面影响及其它不利于本项目实施的情形得0分;未提供的不得分。0~310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评价:对服务流程进行评价:服务流程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2分,方案内容存在明显不合理、内容表述前后不一致、照搬照抄招标文件或与项目需求不匹配等情形的得1分;,方案或措施存在对本项目服务预期有重大负面影响及其它不利于本项目实施的情形得0分;未提供的不得分。0~211对创新实践措施或方案进行评价:创新实践措施亮点突出,可实施性强,采用明确的新技术新工艺的得2分,创新实践措施亮点一般,可实施性一般,未明确新技术新工艺的得1分,创新实践措施无亮点,可实施性差的得0.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0~2第七部分合同范本甲方:乙方:乙方在山西省省级集中采购机构组织的****服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中中标,按照该项目的中标结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项目类型:履约位置:二、服务事项和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服务要求中服务内容。三、合同委托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年,自20(_)年(_)月(_)日至20(_)年(_)月(_)日。委托服务期内的任何时候,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严重负偏离服务质量标准,无法满足甲方安全管理、基础保障等核心需求,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按照本合同的相关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四、服务内容质量和考核验收标准详见甲方招标文件中第四部分商务、服务要求中的“验收标准”部分。五、合同价款服务费年总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服务费计算依据投标人相关报价明细为准。其中:第年度(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服务费为(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每月服务费(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月);根据服务内容的增减,服务费可进行调增调减。六、服务支出包括以下部分1.管理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维护费用;3.专项服务费用:4.其它费用:七、付款方式资金支付方式: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验收合格后由甲方负责办理服务费用支付手续。甲方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按合同规定将款项支付到约定的供应商账户。八、项目承接验收1.乙方承接项目时,应制定全面的承接方案,甲方应配合乙方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2.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的问题,甲方应积极协调解决。3.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服务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4.乙方承接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服务部位的必要材料包括不限于;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工程竣工图、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等。5.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保修责任。九、使用与维护1.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服务区域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2.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应给予必要配合。3.乙方可采取规劝等必要措施,制止甲方违反本临时公约和服务区域内服务规章制度的行为。4.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告本服务区域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投诉,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5.甲方应于合同签订后的日内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服务用房。6.服务用房属甲方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十、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释方法下列文件是构成合同的有效组成文件,若这些文件相互之间存在抵触、对同一内容有不同的约定的,按照以下顺序确定:1.本合同文本;2.招标文件(含澄清或修改文件)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说明文件)4.投标人所做的其他承诺十一、项目负责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遵守以下约定:十二、甲方权利和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督促检查验收乙方的服务过程和结果,检查核实乙方工作人员配置、在岗状况、持证情况。有权要求乙方对不称职的员工按投标文件所承诺的资格条件进行更换,并可追究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2.按合同要求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3.合同服务期内,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办公条件和设备。4.必要时,就服务范围内事宜协调属地管理部门;十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根据与甲方的协商结果获取合同外服务的合理费用。2.必须严格实施乙方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力资源配置。在必须补充或更换人员时,必须补充或更换优于或等同于投标文件承诺的上岗资格的工作人员。3.乙方项目经理、主要管理人员及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须与投标文件所报一致。合同存续期内,未经甲方要求或同意,项目经理原则上不应调整。项目经理、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保证在岗工作时间和重要活动在岗,如有变化,须取得甲方的同意。4.严格履行合同文本(含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约定和承诺的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工序工艺,保障业主的建筑物、设备设施、院区内设备设施状况良好和正常运行使用。5.科学、完整、连续地编制保管物业档案资料并按时移交。(1)编制周、月、季度服务档案报告。(2)合同到期、或经双方同意合同提前终止,或满足本合同约定条件下的合同提前解除时,在日之内,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双方协议约定向甲方移交全部档案资料。6.制定并执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保证甲乙方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和甲方的设备设施的完好无损。7.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制定突发事件预案,合理合法地处置,杜绝恶性治安事件的发生。十四、甲方违约责任具体是:十五、乙方违约责任具体是:十六、索赔甲乙方违约时,当一方提出索赔通知后天内对方未能予以答复,应视为已被对方接受。十七、责任免除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可免除违约责任。十八、争议的解决在执行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1.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起诉或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起诉或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十九、合同终止、解除本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到合同终止日期。合同到期甲乙双方均未提出新的意向,合同自行终止。合作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停止协议,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在下列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就实际损失向乙方提出索赔:乙方服务质量考核不合格;乙方未得到甲方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和主要管理人员。乙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二十、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____)份。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二十一、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招标文件(含澄清或修改文件)2.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说明文件)3.投标人所做的其他承诺4.项目验收标准、程序甲方(章):乙方(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授权代表: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本合同的签署地:日期:年月日(此范本仅做参考,以实际签订合同为主)第八部分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须知1.投标人按照本部分编排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编排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3.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资格证明文件格式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封面及目录格式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供应商单位名称:(法人电子印章)二〇年月日资格证明文件目录1、投标人代表的证明………………………………………………………………页码2、投标函……………………………………………………………………………3、《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4、本项目要求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若涉及)…………………………………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若涉及)……………………………………………6、联合体投标协议(若涉及)……………………………………………………7、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涉及)……………………………………………………(1)投标人代表的证明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住址)的(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附投标人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二)投标函格式投标函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人名称)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我方对以下内容作出完全响应: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投标报价、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项目。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90个日历天内(自投标文件上传截至之日起计算)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中标,投标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约完毕。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要求。4.我方承诺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我方承诺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封面加盖电子印章后,投标文件中相关声明、承诺及我方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均视为具有法律效力。5.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报价一览表。6.我方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时,导致投标无效。7.我方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8.我方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9.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10.我方对贵方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或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我方会及时查看获取。若因线路故障等其他原因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责任由我方自负。11.我方如果在投标文件解密后规定的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贵方不予退回我方提交的保证金。12.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13.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4.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5.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我方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提供服务。16.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合同文本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7.我方承诺投标项目若涉及缴纳保证金的,保证金从我方基本账户上转出。所有有关本次投标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电话:投标人代表姓名:投标人:(法人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三)以下内容提供《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一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为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本单位/个人自愿做出以下承诺:1.承诺本单位/本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2.承诺本单位/本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3.承诺本单位/本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4.承诺本单位/本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承诺本单位/本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近一年内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或能证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6.承诺本单位/本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投标前查询了在信用中国网中的信用信息,本公司/本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本公司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承诺本单位/本人提交的保证金是从我单位/本人基本账户转出;8.承诺本单位/本人提供的所有投标(响应)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篡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9.承诺本单位/本人若违背承诺约定,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同意将不良行为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公示。(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数)人,营业收入为(小写)万元,资产总额为(小写)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数)人,营业收入为(小写)万元,资产总额为(小写)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法人电子印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标的物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类。商务服务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商务服务文件)封面及目录格式投标文件(商务服务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供应商单位名称:(法人电子印章)二〇年月日商务服务文件目录1.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涉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涉及)…………………………………………………页码2.对采购需求的响应内容…………………………………………………………………3.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服务材料/文件……………………4.开标报价一览表…………………………………………………………………………(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数)人,营业收入为(小写)万元,资产总额为(小写)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数)人,营业收入为(小写)万元,资产总额为(小写)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法人电子印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标的物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包号: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法人电子印章):日期:注: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集采机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对采购需求的响应内容1.项目实质性要求响应内容:2.项目服务要求响应内容:3.项目非实质性要求响应内容:按照本采购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内容进行响应,格式自拟。格式资料:拟配备项目经理、主要技术人员承诺书格式拟配备项目经理、主要技术人员承诺书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采购活动,如果中标,保证项目经理、主要技术人员按照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基本情况表及主要技术人员配备情况表的人员到岗,后期履约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执行,如未遵守,将接受违约处罚。保证项目经理未在其他未履约完毕的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如在其他未履约完毕的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将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保证主要技术人员未在其他未履约完毕的项目中交叉使用,如有在其他未履约完毕的项目中交叉使用,将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特此承诺对物业服务人员要求的声明格式对物业服务人员要求的声明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采购活动,现郑重声明:参与本项目物业服务的所有人员,全部经过身份审查,没有来历不明人员和违法犯罪人员;保证所有人员身体健康,能够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保证所有人员在上岗前全部进行体检,并向采购人提供岗前体检证明,体检费用由本投标人承担;保证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安全培训,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安全规范规定要求开展服务工作,特种作业人员保证持证上岗,在服务期限内,对出现的所有安全问题及因操作不当造成资产损坏等问题承担一切责任。若出现和以上声明不符情形,愿意承担一切责任。特此声明主要技术人员配备情况表项目名称:包号:主要技术人员姓名年龄岗位职称及职业资格进入本单位时间联系方式……附主要技术人员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特种行业人员配备情况表项目名称:包号:特种行业人员姓名年龄岗位职称及职业资格进入本单位时间联系方式……说明:如本项目涉及的话,需如实填写。项目经理基本情况表项目名称:包号:姓名出生年月文化程度毕业院校和专业从事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年限联系方式职业资格技术职称聘任时间主要管理服务项目:主要工作特点:本项目经理管理思路和工作安排:附项目经理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拟投入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情况表项目名称:包号:主要管理人员姓名年龄岗位职称及职业资格进入本单位时间联系方式……说明:本表拟投入的物业服务管理人员包含在物业服务人员数量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应提供具体人员名单及证件,如果不能到岗履约,中标人须承担相应责任。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备一览表项目名称:包号: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设备使用年限已使用时间设备来源本单位所有租赁其他1…本项目日常消耗材料明细表项目名称:包号:序号材料名称品牌供应厂家单价/单位月消耗量小计备注1……(三)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服务材料/文件;(四)开标报价一览表格式(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开标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分项内容分项报价报价计算过程(包含基准数额、人数、税率、费率和必要说明)人员工资人员保险日常耗材管理费税金其他费用(含利润)总报价(大写):¥:(小写)说明:1.本项目所有人员的工资不得低于服务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2.本项目所有人员的社保金缴纳基数不得低于服务所在地社保金缴纳基数。3.开标报价一览表“分项内容”中的六项为基础内容,如有其它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加内容进行填报。4.按照要求填报分项内容计算过程或说明,内容清晰明确。服务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和服务所在地社保金缴纳基数以服务所在地有关部门颁发的最新文件执行标准为准。若未按照要求填报所带来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法人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资格证明文件第四章、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山西旅游职业学院(单位名称)的山西旅游职业学院2025年劳务外包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山西旅游职业学院2025年劳务外包项目(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类(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安逸物业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493(人数)人,营业收入为8899.554766(小写)万元,资产总额为7772.985733(小写)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法人电子印章):安逸物业集团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7月29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标的物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类。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劳务外包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西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