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修缮工程中标结果公示(宁武县文物保护所2025)
一、项目编号:1409252025BCS00038
二、项目名称:宁武县石庄马王庙(青山寺)保护修缮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山西古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胜利东街118号47幢二单元2号
总价:854550(元)
88.0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宁武县石庄马王庙(青山寺)保护修缮工程
宁武县石庄马王庙(青山寺)保护修缮工程
本次修缮为戏台、钟楼、鼓楼、大门。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个月
宋奇亮
ZRGC20151033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安钦,王克俊,段秀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费收取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8545.5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武县文物保护所
地 址:宁武县东城区文化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0350-47788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忻州钜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忻州市忻府区温泉大街如意苑底商
联系方式:134530212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13453021266
附件信息:
宁武县石庄马王庙(青山寺)保护修缮工程磋商文件.doc420.8K
中小企业声明函600.3K
宁武县石庄马王庙(青山寺)保护修缮工程项目编号:1409252025BCS00038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宁武县文物保护所采购代理机构:忻州钜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七月目录第一章磋商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第三章商务、技术要求....................................32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审细则................................33第五章合同原则(仅供参考)..............................40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3第七章相关附件..........................................67第一章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宁武县石庄马王庙(青山寺)保护修缮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获取电子磋商文件,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409252025BCS000382、项目名称:宁武县石庄马王庙(青山寺)保护修缮工程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857014.94元5、最高限价:857014.94元6、采购需求:本次修缮为戏台、钟楼、鼓楼、大门。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7、合同履行期:3个月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国家或省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三、获取采购文件1、2025年07月18日至2025年07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址:政采云平台在线获取3、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4、售价:0元备注: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1.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2、递交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五、响应文件开启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7月2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2、网上(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5年07月29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北京时间)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方式:线上解密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2、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武县文物保护所地址:宁武县东城区文化中心二楼联系人:蔡女士联系方式:0350-477888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忻州钜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忻州市忻府区温泉大街如意苑底商联系方式:0350-330730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女士电话:13453021266邮箱:1521976262@qq.com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宁武县文物保护所2采购代理机构忻州钜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项目名称宁武县石庄马王庙(青山寺)保护修缮工程 4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人民币:捌拾伍万柒仟零壹拾肆元玖角肆分(857014.94元) 注: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项目最高限价,否则响应无效。5采购需求本次修缮为戏台、钟楼、鼓楼、大门。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6工期3个月7工程地点宁武县迭台寺乡石庄村中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9付款方式按工程进度付款11验收标准采购人依照国家指定的最新施工及验收标准进行验收。经验收,施工质量达到合格标准,验收完成。12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依法正式在国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4踏勘现场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如需要,书面通知15分包不允许16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9日14时00分17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算起)18磋商保证金(1)缴纳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2)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仟伍佰元整(8500元);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4)账户信息:账户名称:忻州钜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山西忻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 号:402171003020帐 号:301103010300000129244(5)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退还,退还投标保证金时,银行手续费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采用非电汇形式缴纳的,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8:00前将银行支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扫描件发送至忻州钜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项目名称+公司名称。19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下列顺序提交资格证明文件,若有缺失不允许在开启后补正。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3.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4.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6.保证金缴纳凭证;7.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须提供廉洁自律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8.中小企业声明函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磋商文件要求为准。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国家或省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0.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此项内容不需要供应商提供。10.1 查询地址:“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10.2 查询截止时间: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10.3 查询内容:“信用中国”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或其他信用信息记录;注:(1)第1-9项资格证明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2)第10项查询结果中供应商存在失信记录情形、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3)以上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均需加盖供应商数字证书电子CA章。20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下列顺序提交商务、技术文件,若有缺失不允许在开启后补正。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见‘响应文件格式’)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见‘响应文件格式’)3、★投标函;(见‘响应文件格式’)4、★开标一览表;(见‘响应文件格式’)5、★商务条款响应表;(见‘响应文件格式’)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见‘响应文件格式’)7、近三年同类项目已完工程一览表;(见‘响应文件格式’)8、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见‘响应文件格式’)9、项目经理简历表;(见‘响应文件格式’)10、★施工组织设计;11、★供应商的服务承诺书;1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13、附件及说明(如有请说明,如无可忽略)。加★的商务、技术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21电子响应文件编制1.1供应商应使用政采云系统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按照操作手册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签字、签章。同时使用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1.2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需对应系统中每个模块要求,形成独立的PDF格式文件,按照指定对应模块,逐条完成上传,保存后提交。1.3电子投标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均随投标文件统一编排页码进行上传。(本说明只供参考,具体以实际平台要求为准)2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1、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政采云系统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在收到解密指令后,须使用加密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 30分钟 3、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流程:使用用户名密码或电子CA登录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找到对应项目→解密→输入CA密码→开始下载→解密完成。4、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包括以下情形:(1)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使用非本次磋商加密用CA数字证书解密的;(3)供应商使用的CA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或损坏的。(本说明只供参考,具体以实际平台要求为准)23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完成递交。24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仅作存档使用):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2日内提交纸质投标文件3份和电子u盘1份,供应商要保证纸质和电子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一致性,即利用已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投标文件直接打印纸质响应文件,封皮按磋商文件规定签字和签章。投标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不一致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纸质文件递交地点:忻州市忻府区温泉大街如意苑底商忻州钜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电子响应交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投标文件。25磋商小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3人;评审专家确定方式:山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6成交候选人的确定þ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由磋商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采购方确定27成交服务费代理费收取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收取,本次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28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本项目采购标的物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采购标的物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业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符合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要求并提供认证证书;3.采购项目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项目中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4.采购标的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如涉及上述1-4项要求,均应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5.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并依据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应当对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按《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对其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6.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7.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8.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磋商:如本项目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应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资格。9.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要求:(1)供应商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报产品价格折扣;(2)供应商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10.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要求: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供应商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注:如本项目(包)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或需要由联合体磋商的采购项目,则供应商须满足第5、6、7项中至少一项,应作为资格证明文件与本表第5项内容一并提交,否则响应无效。29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注:本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采购。2.定义2.1.1“采购人”是指宁武县文物保护所。2.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忻州钜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1.3“供应商”是指符合磋商公告所要求的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1.3.1“企业”是指取得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2.1.3.2“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2.1.3.3“授权委托”是指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通过授权委托书的形式,委托被委托人行使供应商有限权利的活动。被委托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合法公民。2.1.4“合同”是指买卖双方签署的规定买卖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以及所有附件、附录、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1.5“欺诈行为”系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虚报、谎报、隐瞒事实,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虚假承诺,损害国家公共利益的行为。2.1.6“★”是指不能负偏离的条款。★3.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3.1.1依法正式在国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3.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其投标将被否决;3.2.1供应商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者单位的;3.2.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投标无效;3.2.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行政处罚和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3.2.4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3.2.5供应商被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尚在处罚期限内的;3.2.6供应商有串通投标、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或者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尚在限制期限内的;3.2.7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缴纳磋商保证金的;3.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3.3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局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所载明的营业期限余额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3.4具有法人资格且与其他法人具有控股关联关系的供应商的特别规则如下: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5信用记录查询: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时,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进行信用记录查询,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期内,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投标。4、费用4.1供应商应承担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4.2评审专家费用由采购方按相关规定支付。5.联合体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二、磋商响应文件说明6.磋商文件的构成6.1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磋商程序和合同条款等。本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第一章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商务、技术要求;第四章磋商办法和细则;第五章合同原则(范本);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相关附件。7.供应商的风险7.1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审阅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疑问应在获得磋商文件后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8.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8.2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并将在发布公告同一媒体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5日前,发布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投标供应商,不足5日的,将顺延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8.3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论出于任何原因,均可主动对磋商文件中的相关事项,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8.4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澄清、修改及其他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供应商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他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一旦对磋商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8.5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知供应商,适当延长磋商截止时间。8.6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三、响应文件的编制9.要求9.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9.2响应文件、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往来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如涉及非中文内容的,供应商有义务将其内容翻译成中文,一切对非中文内容的误解,都将由供应商承担。9.3供应商应按商务、技术文件顺序,以及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9.4响应文件所附资料均为原件扫描件,按磋商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签字盖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盖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10.响应文件的组成★10.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和承接的工程所需设备、材料、施工组织方案及相配套的服务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和政策性要求的文件。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及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中的加“★”项、政策性要求中国家强制性因素若有缺失或无效或商务技术文件未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将作无效报价处理。11.响应文件编制的内容和要求11.1资格证明文件编制的内容和要求(详见格式)11.1.1按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所列的内容和格式。11.2商务技术文件的编制内容和要求(详见格式)11.2.1按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所列的内容和格式。11.2.2供应商应对照磋商文件“第三章商务、技术要求”所列的内容。11.2.3供应商认为有必要递交的其他文件。★12.磋商报价12.1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完成本工程项目所需的材料、人员、设备、设施、保险及服务等所有相关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2.2报价要求:12.2.1供应商应认真填报“投标函”及“开标一览表”并供应商代表签署。同时提供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12.2.2本次磋商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磋商和报价。12.2.3本工程的计价方式采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述的计价方式。开标一览表的价格,以及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调价、材料差价、现场因素等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12.2.4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项目的单价和合价。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中所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供应商均应填报,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12.2.5磋商价格的采用方式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系估算量,作为磋商报价的基础;付款时以由成交供应商计量、由采购人或其授权委托的监理工程师核准的实际完成工程量为依据。12.2.6供应商对磋商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处注明。13.响应文件格式13.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格式、内容和要求制作响应文件。14.证明供应商合格和具有资格的文件14.1供应商递交的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14.2供应商递交的证明其为成交供应商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符合磋商文件要求。14.2.1成交供应商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相关能力。15.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15.1供应商须递交证明其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15.2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文资料、图纸和数据。16.竞争性磋商有效期★16.1响应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算起)。★17.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7.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响应文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将做无效报价处理。17.2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磋商内容概不接受。四、磋商保证金18.磋商保证金★18.1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递交保证金。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18.2磋商保证金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18.3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缴纳方式原路退还。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按本文件的规定原额退还。18.4磋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8.4.1磋商后磋商供应商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18.4.2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8.4.3违反承诺函的相关内容及条款的;18.4.4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18.4.5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磋商供应商的;18.4.6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磋商供应商恶意串通的;18.4.7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8.4.8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18.4.9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19.响应文件的递交、补充、修改和撤回19.1★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文件在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系统投标单位客户端上传递交。19.2★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上传。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以后上传的响应文件,投标无效。19.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5、开启20.响应文件开启及其有关事项20.1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公开开启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20.2供应商必须提前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签到以证明其出席。20.3开启程序:(1)到开启时间后,工作人员及各供应商使用账号、密码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进入开标项目;(2)工作人员下达开始解密命令并设置解密时长;(3)供应商在解密时间内使用CA证书解密响应文件;(4)开启结束。20.4采购代理机构对开启、评审现场活动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其影音资料作为招标档案一并存档。20.5开启后,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不予退还。六、磋商程序和要求21.组建磋商小组21.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特点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1.2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21.3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21.4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在评审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21.5评审专家由采购代理机构从山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抽取方式产生。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21.6磋商中因评审专家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成员组成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代理机构应当补足后继续磋商。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所做出的磋商意见无效。21.7无法及时补足磋商小组成员时,代理机构应当停止磋商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及评审资料,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磋商。原磋商小组所做出的磋商意见无效。21.8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磋商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磋商文件一并存档。22.评审22.1磋商小组成员首先对磋商文件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并签字确认。如磋商文件内容中存在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或歧视性等条款,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并停止本项目评审。22.2依据磋商文件中规定“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磋商小组成员对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符合性进行独立审查。22.3根据资格证明文件审查结果(评审意见不一致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22.4对资格性审查合格的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结果(评审意见不一致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确定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做出了实质性响应。22.5在审查过程中,除资格证明文件外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的商务技术存在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过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6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应当在“政采云系统”中提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电子CA章,并在政采云系统中进行回复。磋商小组成员根据回复内容,判断其是否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22.7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主要商务技术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经磋商小组成员认定完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22.8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对磋商文件的主要商务技术条款、条件和要求等未完全实质上响应或者响应不一致,存在限制了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权利与义务,纠正这些内容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A.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B.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C.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D.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E.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F.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2.9如果未对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磋商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从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22.10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除项目需对文件中无法用文字表述的其他特殊要求(如需对样品、演示内容等)作为实质性审查内容外,只依据供应商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22.11磋商小组各评审专家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之后,与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3家及以上供应商进行磋商。22.12响应文件评审结束,对未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3.磋商23.1磋商小组成员与3家及以上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就本次采购需求中的商务、技术要求以及合同草案通过“政采云系统”分别进行磋商。23.2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商务、技术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需经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23.3在磋商过程中做出的实质性变动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组长将实质性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系统”给各供应商发出磋商函。各供应商在接到磋商函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政采云系统”提交加盖供应商电子CA章的对磋商函所有内容作出的答复函。23.4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响应无效:(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对磋商函所有内容做出答复函的,(2)未在答复函中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电子CA章的;(3)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4)磋商小组对答复内容经过评审后认为其没有对磋商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的;(5)存在采购人不能接受内容的等情形。24.最终报价24.1报价原则24.1.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商务要求、技术要求等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开启第二次报价通知,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第二次(最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24.1.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商务要求、技术要求的,需经磋商供应商提供最终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最终报价。24.1.3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投标函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最终报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最终报价的,视为退出最终报价。24.1.4提交的最终报价须加盖电子CA章,并在政采云系统上传。24.2报价审核24.2.1根据本文件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审细则”对最终报价进行符合性审查。24.2.2对最终报价存在明显不合理的,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过“政采云系统”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4.2.3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家数不足法定供应商数量的,需依法重新组织磋商活动或终止磋商活动。24.2.4经审查,合格供应商数量符合法定供应商家数时,对符合政策性要求优惠的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按照磋商文件中确定的优惠率,对其最终报价进行调整后,形成各供应商最终评审价格。24.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响应无效:(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的;(2)未在最终投标函中加盖电子CA章的;(3)未按最终投标函要求进行填报或最终投标函填报不完整,存在可空项、漏项、缺项的;(4)磋商小组成员对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过程中,如磋商小组成员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成员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25.综合评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原则25.1综合评分原则25.1.1磋商小组各成员对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第四章的综合评分细则进行独立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得分。25.1.2价格评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评审价格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价格评审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5.1.3各供应商的评分因素得分加其报价得分,为各供应商的最终综合得分。25.2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原则25.2.1磋商小组依据25.1.3各供应商最终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25.2.2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名;25.2.3综合得分与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照技术方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名。25.2.4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审小组在磋商现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25.2.5如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应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磋商文件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25.2.4规定处理。25.2.6磋商小组成员对推荐顺序有异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活动继续进行。26.确定成交供应商26.1本次磋商项目,授权磋商小组按照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优先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7.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出具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8.评审复核28.1磋商小组要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28.2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畸高、畸低的情形外,代理机构或者采购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28.3采购人、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磋商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相关部门。29.磋商过程保密29.1在磋商期间,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响应内容及服务方案和其他信息。29.2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磋商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29.3磋商开始,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磋商无关的人员透露。29.4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磋商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责任。29.5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与相关规定要求违背的任何资料。30.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30.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响应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代理机构均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31.磋商项目终止3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终止磋商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磋商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磋商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磋商公正、公平行为的;(三)在磋商过程中符合磋商文件资格性符合性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具体要求的情形除外。31.2在磋商活动中因重大变故,磋商任务取消的,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终止磋商活动,通过发布终止项目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磋商任务取消原因报送相关部门。七、磋商无效的情形32.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将被拒绝,被拒绝的响应文件为无效。磋商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磋商成为实质上响应的磋商。磋商供应商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磋商将被拒绝,磋商响应文件无效:32.1磋商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包括交纳保证金的金额、时间和方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32.2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磋商。32.3磋商供应商没有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上传响应文件的。32.4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上传、签署、盖章的。32.5响应文件未响应磋商文件的。32.6磋商有效期不足的。32.7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32.8磋商小组评定有实质上或“★”条款的负偏离的。32.9磋商小组评定有非实质性负偏离超过磋商文件规定项数的。32.10磋商时如发现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价格或低于成本价的,且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和提供证明材料的。32.11磋商供应商已明知采购期间或之后企业将发生兼并改制,及其他应当告知采购人可能影响项目实施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信息,不在响应文件中予以特别说明的。32.1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32.13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报价、不按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32.14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文件无效情形。八、法律责任33.磋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项目名称成交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3.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33.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磋商供应商的;33.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磋商供应商恶意串通的;33.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33.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33.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九、对磋商文件的询问和质疑34.询问34.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除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采购过程、采购结果进行询问或质疑的,可向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在线提起询问或质疑。34.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进行询问或质疑的,可向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在线提起询问或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向采购人出具《供应商询问/质疑告知函》,并连同供应商的询问函或质疑函资料一并移交给采购人。35.询问的资料要求及答复35.1供应商询问时须提供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4)询问函原件35.2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询问的,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法律规定时限内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做出线上答复。35.3对磋商文件(除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采购过程、采购结果询问的,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法律规定时限内通过政府采购平台线上做出答复。36.质疑36.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除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通过政府采购平台线上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36.2质疑供应商质疑时须在提供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内容包括: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法定代表人质疑时不提供此项内容);3、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4、质疑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时间的证明材料;5、质疑函原件。36.3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D.事实依据;E.必要的法律依据;F.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6.4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除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提出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对供应商的质疑做出处理和答复。36.5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对供应商的质疑做出处理和答复。36.6质疑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2)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5)质疑答复人名称;(6)答复质疑的日期。36.7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终止质疑处理。36.8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1)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磋商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修改磋商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对评审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十、签订合同37.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7.1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7.2成交供应商不遵守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要约条款及所作的承诺,擅自修改磋商内容或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天内,无故拖延、拒签合同者,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不退还磋商保证金。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有权取消磋商供应商的成交资格。十一、保密和披露38.供应商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磋商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方外传。38.1参加磋商过程的有关人员对磋商情况以及在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38.2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部门或评审的有关人员披露。38.3在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情形下,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磋商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十二、其他事项39.解释权本磋商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40.中标(成交)服务费代理费收取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收取。第三章商务、技术要求(一)商务要求1、工程名称:宁武县石庄马王庙(青山寺)保护修缮工程2、工程概况:石庄马王庙(青山寺)位于宁武县迭台寺乡石庄村中,坐北朝南,东西30米,南北43米,占地面积1150平方米。创建年代不详,现存为清代建筑。一进院布局。中轴线建筑的正殿、戏台,两侧有耳殿、东配殿、钟楼、鼓楼、大门。2022年对正殿、耳殿、东配殿及院面进行了维修。现在戏台坍塌,保留遗址。钟楼,鼓楼均为单檐歇山顶,平面为方形。青山寺整体建筑坐落于高台之上。本次修缮修缮为戏台、钟楼、鼓楼、大门。3、工程地点:宁武县迭台寺乡石庄村中4、工期:3个月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6、付款方式:按工程进度付款。7、其他要求:(1)做到文明施工,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发生事故,由成交人负责。(2)因工程施工和工程质量问题造成采购人员工或第三人身损失的,成交人负全部责任。(3)维护原有设备设施的完好,对损坏的设施、设备等按原样修复或照价赔偿。(4)单位工程施工完成后,及时清理现场。整体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七日内清理施工现场。(5)施工期间,成交人应与施工人员签订劳务用工协议,施工完成后,及时结算支付劳务工资,不得拖欠,否则采购人有权扣款支付。(6)施工期间,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证本工程的所有水、电、暖的改造不能影响正常工作。(7)该项目施工期间,须采取必要的降噪、降尘保障措施,以保证不影响正常工作,否则采购人有权责令停止施工,所产生的施工延期、施工质量等结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二)技术要求工程量清单(另附)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审细则一、评审办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综合评分法是将报价、供应商同类业绩、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施工组织方案等内容具体量化,并赋予相对权重分值,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择优选择最佳供应商的方法。综合评分法不保证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中标。2、评审工作由评审委员会承担。3、评审委员会按照本办法,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独立评审。4、磋商小组根据详细评审结果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1名成交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5、汇总计分时,所有评委对某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分别评分后,算术平均值加上该供应商报价得分为其综合得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二、评审程序及评审标准1、评审程序:评审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有效性、完整性)→澄清(如需要时)→详细评审→综合评价2、评审标准(1)资格性审查条件序号类型审查要求要求说明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2财务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3基本资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4基本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5基本资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6基本资质对供应商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进行审查提供投标保证金凭证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7基本资质对供应商提供的廉洁自律承诺书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8采购政策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9特定资质供应商具备国家或省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资格审查注意事项:资格审查小组判定某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签署具体原因,否则视为该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2)符合性审查(有效性、完整性)序号审查内容标 准1投标函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开标一览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磋商文件要求2商务条款响应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3响应文件的报价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不存在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情形。不存在总报价超出本项目采购预算的情形。4响应文件编制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编写、签署、盖章。符合性审查注意事项:评审小组各成员判定某供应商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应列明具体原因,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该供应商通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3)综合评价法评分细则评审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评审采用百分制,包括商务得分、技术得分、报价得分。评审标准及细则如下:评 定 内 容 及 标 准一、商务部分(11分)得分1、供应商业绩供应商近三年内已完成的类似项目案例,每有一个得1分,满分3分。注:(1)近三年指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往前推三年。(2)类似项目案例:类似文物保护修缮工程项目的案例,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项目案例指供应商自身的项目案例,即项目案例合同(协议书)的乙方必须与供应商的名称完全一致,如公司名称发生变更,必须提供工商部门的证明文件。(3)业绩(案例)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主体竣工(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的扫描件;(4)业绩(案例)证明材料扫描件不完整或不符合以上内容要求或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是否符合以上要求的,均不得分。3分2、项目经理业绩项目经理近三年内已完成的类似项目案例,每有一个得1分,满分2分。注:(1)近三年指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往前推三年。(2)类似项目案例:类似文物保护修缮工程项目的案例,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3)业绩(案例)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主体竣工(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的扫描件;(4)业绩(案例)证明材料扫描件不完整或不符合以上内容要求或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是否符合以上要求的,均不得分。注: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不重复计分。2分3、项目机构组成提供详细的项目机构人员配备情况、组织架构、岗位职责等,每提供一项内容无缺陷的得2分,内容有缺陷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最高得6分。注:“内容有缺陷”是指:项目名称不符、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一致、涉及的技术规范标准等与国家或行业或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方案内容存在凭空想象与编造,工作组织无条理性、计划方法或实施步骤安排混乱、语义表述存在歧义、混乱、前后不一致等。6分二、技术部分(59分)1、施工组织设计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但不限于:(1)施工总体方案;(2)关键部位施工方案(至少包含施工准备工作、施工方法、施工工艺) ;(3)雨季施工方案;(4)材料进出场及二次搬运方案;(5)施工安全措施;(6)施工应急方案措施以及供应商认为应当承诺的其他合理方案;每提供一项内容无缺陷的得2分,内容有缺陷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最高得12分。注:“内容有缺陷”是指:项目名称不符、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一致、涉及的技术规范标准等与国家或行业或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方案内容存在凭空想象与编造,工作组织无条理性、计划方法或实施步骤安排混乱、语义表述存在歧义、混乱、前后不一致等。12分2、质量保障措施根据本项目特点及要求,供应商需提供下列方案:至少包含①质量保障措施;②消防保障措施;③降噪保障措施;每提供一项内容无缺陷的得3分,内容有缺陷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最高得9分。注:“内容有缺陷”是指:项目名称不符、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一致、涉及的技术规范标准等与国家或行业或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方案内容存在凭空想象与编造,工作组织无条理性、计划方法或实施步骤安排混乱、语义表述存在歧义、混乱、前后不一致等。9分3、机械设备配置满足本工程施工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机械设备配置,至少包含①设备配置清单;②设备使用年限;③材料供应安排合理等情况,每提供一项内容无缺陷的得2分,内容有缺陷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最高得6分。注:“内容有缺陷”是指:项目名称不符、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一致、涉及的技术规范标准等与国家或行业或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方案内容存在凭空想象与编造,工作组织无条理性、计划方法或实施步骤安排混乱、语义表述存在歧义、混乱、前后不一致等。6分4、安全文明施工保障措施方案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保障措施方案(至少包含安全管理人员安排、人员安全培训教育、突发事故应对措施、文明施工)等,每提供一项内容无缺陷的得2分,内容有缺陷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最高得8分。注:“内容有缺陷”是指:项目名称不符、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一致、涉及的技术规范标准等与国家或行业或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方案内容存在凭空想象与编造,工作组织无条理性、计划方法或实施步骤安排混乱、语义表述存在歧义、混乱、前后不一致等。8分5、工程质保承诺有且准确提供本项目售后总负责人及主要人员的姓名、职务、详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得1分,否则不得分;工程质保承诺全面、具体,能满足项目要求,得2分。不提供或不能满足项目要求的不得分。3分6、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至少包含工期计划安排、恶劣天气应对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各专项任务的衔接、提供成果时间节点等,每提供一项内容无缺陷的得3分,内容有缺陷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最高得15分。注:“内容有缺陷”是指:项目名称不符、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一致、涉及的技术规范标准等与国家或行业或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方案内容存在凭空想象与编造,工作组织无条理性、计划方法或实施步骤安排混乱、语义表述存在歧义、混乱、前后不一致等。15分7、文物保护措施根据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文物保护措施进行综合评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施工过程中的文物保护措施;②周边文物环境保护措施。每提供一项内容无缺陷的得3分,内容有缺陷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最高得6分。注:“内容有缺陷”是指:项目名称不符、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一致、涉及的技术规范标准等与国家或行业或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方案内容存在凭空想象与编造,工作组织无条理性、计划方法或实施步骤安排混乱、语义表述存在歧义、混乱、前后不一致等。6分三、价格分(3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30分第五章合同原则(仅供参考)说明:本合同作为合同的基本格式,不作为最终合同,甲方有权在签订合同时对合同的相关条款及内容作进一步的细化和修改。甲发包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注册地址:承包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注册地址:发包人为建设(以下简称“本工程”),已接受承包人提出的承担本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并维修其任何缺陷的报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共同达成并订立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资金来源: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三、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自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五、合同形式本合同采用合同形式。六、签约合同价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元暂列金额:元(其中计日工金额元)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元专业工程暂估价:元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七、承包人项目经理:姓名:职称: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号: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八、合同文件的组成下列文件共同构成合同文件:1、本协议书;2、成交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5、通用合同条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九、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定义与合同条款中的定义相同。十、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缺陷承担维修责任。质保期期限:,本合同质保金暂定为元,工程缺陷期:自工程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之日起计。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负责返修直到再次验收合格,如属于大面积返修(累计2平方米以上),再次验收合格后工程质保期重新计算。质保期内,工程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或用户通知后2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免费维修,否则甲方有权扣收质保金,并自行维修处理,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十一、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责任义务条款发包方:承包人:十二、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工程服务质量、拟投入人员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负责按照磋商文件和质疑答疑文件(如有)、响应文件、成交供应商等实质性内容重新免费提供该项目维修内容。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的,应当承担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3.其他:。十三、本协议书连同其他合同文件一式份,发包人份,承包人份。十四、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但不得背离本协议第八条所约定的合同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十五、争议解决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作如下处理:(1)申请仲裁,仲裁机构为。(2)提起诉讼,诉讼地点为采购人所在地。十六、合同生效1.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2.合同订立地点:3.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注:在不改变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签定。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一、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本磋商文件的相关要求编制及递交响应文件,未按要求编制及递交响应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有可能被按无效处理,并须承担由此带来的相应后果。二、响应文件格式及编排顺序(封面格式)(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响应文件供应商单位全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二〇二年月目录格式目录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承诺函…………………………………………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6.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7.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8.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9.中小企业声明函……………………………………………………………………10.供应商须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3.投标函………………………………………………………………………………4.开标一览表…………………………………………………………………………5.商务条款响应表……………………………………………………………………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7.近三年同类项目已完工程一览表…………………………………………………8.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9.项目经理简历表……………………………………………………………………10.施工组织设计……………………………………………………………………11.供应商的服务承诺书……………………………………………………………1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13.附件及说明…………………………………………………………………………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公司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证件号为:,基本开户行为:(账户号码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公司具有有效的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2024年度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无不良记录的资信证明等文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公司在参加本项目招标前严格依法缴纳税收和给单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障金,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开标前查询了本公司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信用信息,其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均为0记录;查询了本公司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为0记录。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6.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7.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采购人名称:为维护本次招投标工作的正常秩序,本公司特郑重承诺如下: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磋商文件》的规定,规范本公司的投标行为,保证做到合法投标、正当竞争、廉洁经营。二、本公司保证在本次投标工作中做到:1.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陪标,损害贵单位的合法权益;2.不以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3.不利用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谋取中标;4.保证不以其他任何方式扰乱本次招标工作;5.保证严格遵守招标会议纪律。三、我公司承诺在本次招投标活动中,如有违反以上第二条中的行为,同意贵方上报省级主管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进入不良信誉记录、扣除保证金等惩罚,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完全接受。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9.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商务、技术部分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忻州钜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供应商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3.投标函格式投标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以下投标报价,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项目。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个日历天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4.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5.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或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6.我方承诺:完全理解并接受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时,投标将被拒绝。7.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8.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商务和技术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9.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10.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11.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接受可选择性投标。12.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4.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服务质量。15.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6.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开标后撤回投标的;(6)在评标期间,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正常履行职责的;(7)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投标的;(8)中标后未按磋商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规定签约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9)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10)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11)违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所有有关本投标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代表姓名: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内容的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4.开标一览表格式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货币:人民币/元项目名称总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 工期工程地点质量要求付款方式注:供应商所报的价格应为本项目所有工程的施工、税金等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全部费用。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5、商务条款响应表商务条款响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序号服务要求磋商文件商务条款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偏离情况1工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质量要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工程地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付款方式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6……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供应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7.近三年同类项目已完工程一览表近三年同类项目已完工程一览表供应商名称:序号工程名称发包单位合同金额(人民币:元)工期竣工质量标准备注1234···供应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8、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项目名称拟担任职位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已完工程情况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服务单位主要项目名称…一旦我单位成交,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我方保证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9、项目经理简历表项目经理简历表项目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项目经理年限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编号近三年已完同类型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时间已完工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及获奖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项目经理年限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编号近三年已完同类型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时间已完工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及获奖情况注:本页后附项目经理相关证件;10、施工组织设计11、供应商的服务承诺书服务承诺书(内容自拟)参考以下要点编制:服务承诺、服务保证:安全保证和安全违约责任承诺、质量保证和质量违约责任承诺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承诺单位(盖公章):日期:年月日1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如有自拟13、附件及说明(如有)第七章相关附件附件是响应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附件1、如有另附,请如实填写;如无,可以忽略。附件2、附件3、附件4如有,请如实填写作于响应文件内。附件1质疑函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供应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企业名称(盖章):日期:附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代理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4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ATE方R高ATE方R高时时oo9.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宁武县文物保护所(单位名称)的宁武县石庄马王庙(青山寺)保护修缮工程(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宁武县石庄马王庙(青山寺)保护修缮工程(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山西古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50人,营业收入为4443.74万元,资产总额为10953.27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山西古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7月28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结果测试者提供有关信息:1.企业名称:山西古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所属行业:建筑业3.上年度营业收入4444万元资产总额10953万元。测试结果:小型企业测试时间:2025年5月22日申明:测试结果是依据测试者提供的所属行业和有关指标数据生成,其信息真实性由测试者负责。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组织开发,供广大中小企业自测或政府部门、有关机构及社会公众辨别企业规模类型。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保护修缮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