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污染源及工况自动监控系统监理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2025)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一、项目编号:ZDCG2025062
二、项目名称: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污染源及工况自动监控系统监理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3936000(元)
嘉兴景博科技有限公司
余新镇镇北路18号1幢8F806-2室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污染源及工况自动监控系统监理服务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污染源及工况自动监控系统监理服务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5月31日。
详见附件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蒋英(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沈萍,费明明,沈慧,潘翔宇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供应商名称
专家1
专家2
专家3
专家4
专家5
商务技术得分
报价得分
总分

1
嘉兴景博科技有限公司
59.8
76.5
59.2
63.6
68.1
65.44
12.07
77.51

1
江苏远大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60.7
67.5
60.0
60.1
61.5
61.96
13.18
75.14

1
嘉兴卓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45.3
41.5
40.2
46.8
44.5
43.66
20.0
63.66

1
绍兴绿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3.1
40.5
40.4
41.7
40.8
41.3
12.03
53.33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8488.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地址:浙江省海宁市海洲西路226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蒋英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7216382
质疑联系人:陆勤华
质疑联系方式:0573-872878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宁市长丰路436号保安大厦10层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沈洁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96734*2&71(*替换为0,&删除)
质疑联系人:俞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3-87235011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海宁市财政局
地址:海宁市水月亭西路336号
传真:
联系人: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3-87292037

附件信息:

ZDCG2025062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污染源及工况自动监控系统监理服务(公开).pdf538.9K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240.5K

ZDCG2025062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污染源及工况自动监控系统监理服务(公开).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

专家抽取规则项目编号:ZDCG2025062项目名称: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污染源及工况自动监控系统监理服务抽取方案1抽取方式:自行抽取评审人数:4抽取规则专家隶属库评审专业人数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环境污染防治设备,水污染治理服务,空气污染治理服务,噪音污染治理服务,危险废物治理服务,其他无害固体废物处理服务,其他环境治理服务,气候变化应对2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水污染治理服务,空气污染治理服务,噪音污染治理服务,危险废物治理服务,其他无害固体废物处理服务,其他环境治理服务,气候变化应对2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环境污染防治设备,空气污染治理服务,危险废物治理服务,其他无害固体废物处理服务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环境污染防治设备,空气污染治理服务,噪音污染治理服务,危险废物治理服务,其他无害固体废物处理服务,其他环境治理服务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环境污染防治设备,水污染治理服务,空气污染治理服务,噪音污染治理服务,危险废物治理服务,其他无害固体废物处理服务,其他环境治理服务,气候变化应对,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服务回避单位回避原因回避专家回避原因1/1报价开标记录表(结果公告)报价文件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污染源及工况自动监控系统监理服务(ZDCG202506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5-07-2914:30:00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序号供应商名称报价(总价,元)1绍兴绿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950000(叁佰玖拾伍万元整)2嘉兴卓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376000(贰佰叁拾柒万陆仟元整)3嘉兴景博科技有限公司3936000(叁佰玖拾叁万陆仟元整)4江苏远大信息股份有限公司3605000(叁佰陆拾万伍仟元整)1/1资格审查记录表(结果公告)政府采购资格审查记项目名称: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污染源及工况自动监控系统监理服务(ZDCG202506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5-07-2914:30:00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序号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情况说明1绍兴绿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符合2嘉兴卓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符合3嘉兴景博科技有限公司符合4江苏远大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符合1/1符合性审查记录表政府采购符合性评审汇总表项目名称: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污染源及工况自动监控系统监理服务(ZDCG202506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5-07-2914:30:00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序号供应商符合性情况情况说明1绍兴绿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符合2嘉兴卓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符合3嘉兴景博科技有限公司符合4江苏远大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符合签名:1/1技术商务资信评分明细(专家1)项目名称: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污染源及工况自动监控系统监理服务(ZDCG2025062)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绍兴绿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嘉兴卓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嘉兴景博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远大信息股份有限公司1商务诚信承诺0-33.00.03.03.02商务同类项目业绩0-22.00.02.02.03.1商务优惠承诺0-43.03.02.03.03.2商务响应方式0-42.03.03.03.04.1技术需求理解0-32.02.02.02.04.2技术重点难点分析0-32.42.52.42.65.1技术总体服务方案0-32.02.02.02.05.2.1技术评分项(1)0-53.03.03.04.05.2.2技术评分项(2)0-53.02.03.03.05.3技术综合协调方案0-43.03.03.03.05.4技术人员保障0-42.02.03.03.05.5技术制度流程0-54.04.03.03.05.6技术质控措施0-42.03.03.03.05.7技术应急突发事情的响应及处理方案0-53.03.03.03.05.8技术合理化建议及创新0-32.22.32.42.66.1技术项目负责人0-30.00.53.03.06.2技术技术专家0-30.53.03.00.56.3.1技术评分项(1)0-40.04.04.04.06.3.2技术评分项(2)0-40.00.04.04.06.4技术现场端工况自动监控设施人员0-30.00.03.03.06.5技术常驻监控中心人员0-10.01.01.01.07技术硬件保障(提供《投入本项目的设备一览表》,否则不得分)0-54.02.02.03.01/10合计0-8043.145.359.860.7专家(签名):2/10技术商务资信评分明细(专家2)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绍兴绿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嘉兴卓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嘉兴景博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远大信息股份有限公司1商务诚信承诺0-33.00.03.03.02商务同类项目业绩0-22.00.02.02.03.1商务优惠承诺0-41.01.03.03.03.2商务响应方式0-44.04.04.04.04.1技术需求理解0-32.02.02.02.04.2技术重点难点分析0-33.02.03.03.05.1技术总体服务方案0-32.02.03.02.05.2.1技术评分项(1)0-53.03.04.04.05.2.2技术评分项(2)0-53.03.05.04.05.3技术综合协调方案0-42.02.04.04.05.4技术人员保障0-42.02.04.03.05.5技术制度流程0-53.03.05.04.05.6技术质控措施0-43.03.04.04.05.7技术应急突发事情的响应及处理方案0-53.03.05.04.05.8技术合理化建议及创新0-31.01.02.52.06.1技术项目负责人0-30.00.53.03.06.2技术技术专家0-30.53.03.00.56.3.1技术评分项(1)0-40.04.04.04.06.3.2技术评分项(2)0-40.00.04.04.06.4技术现场端工况自动监控设施人员0-30.00.03.03.06.5技术常驻监控中心人员0-10.01.01.01.07技术硬件保障(提供《投入本项目的设备一览表》,否则不得分)0-53.02.05.04.0合计0-8040.541.576.567.54/10技术商务资信评分明细(专家3)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绍兴绿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嘉兴卓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嘉兴景博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远大信息股份有限公司1商务诚信承诺0-33.00.03.03.02商务同类项目业绩0-22.00.02.02.03.1商务优惠承诺0-43.02.03.03.03.2商务响应方式0-43.03.02.03.04.1技术需求理解0-32.02.02.02.04.2技术重点难点分析0-31.81.61.92.05.1技术总体服务方案0-32.02.02.02.05.2.1技术评分项(1)0-53.03.03.03.05.2.2技术评分项(2)0-52.02.03.03.05.3技术综合协调方案0-42.02.02.03.05.4技术人员保障0-42.01.03.03.05.5技术制度流程0-53.03.03.03.05.6技术质控措施0-43.02.02.03.05.7技术应急突发事情的响应及处理方案0-53.03.03.03.05.8技术合理化建议及创新0-32.12.12.32.56.1技术项目负责人0-30.00.53.03.06.2技术技术专家0-30.53.03.00.56.3.1技术评分项(1)0-40.04.04.04.06.3.2技术评分项(2)0-40.00.04.04.06.4技术现场端工况自动监控设施人员0-30.00.03.03.06.5技术常驻监控中心人员0-10.01.01.01.07技术硬件保障(提供《投入本项目的设备一览表》,否则不得分)0-53.03.04.04.0合计0-8040.440.259.260.06/10技术商务资信评分明细(专家4)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绍兴绿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嘉兴卓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嘉兴景博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远大信息股份有限公司1商务诚信承诺0-33.00.03.03.02商务同类项目业绩0-22.00.02.02.03.1商务优惠承诺0-43.03.03.03.03.2商务响应方式0-42.02.03.03.04.1技术需求理解0-32.02.02.02.04.2技术重点难点分析0-32.12.22.42.45.1技术总体服务方案0-32.02.02.02.05.2.1技术评分项(1)0-53.04.04.04.05.2.2技术评分项(2)0-53.03.03.03.05.3技术综合协调方案0-42.03.03.03.05.4技术人员保障0-43.03.03.03.05.5技术制度流程0-53.03.04.03.05.6技术质控措施0-43.03.03.03.05.7技术应急突发事情的响应及处理方案0-53.03.03.03.05.8技术合理化建议及创新0-32.12.12.22.26.1技术项目负责人0-30.00.53.03.06.2技术技术专家0-30.53.03.00.56.3.1技术评分项(1)0-40.04.04.04.06.3.2技术评分项(2)0-40.00.04.04.06.4技术现场端工况自动监控设施人员0-30.00.03.03.06.5技术常驻监控中心人员0-10.01.01.01.07技术硬件保障(提供《投入本项目的设备一览表》,否则不得分)0-53.03.03.03.0合计0-8041.746.863.660.18/10技术商务资信评分明细(专家5)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绍兴绿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嘉兴卓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嘉兴景博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远大信息股份有限公司1商务诚信承诺0-33.00.03.03.02商务同类项目业绩0-22.00.02.02.03.1商务优惠承诺0-43.03.03.03.03.2商务响应方式0-42.03.03.03.04.1技术需求理解0-32.03.02.02.04.2技术重点难点分析0-31.52.22.52.55.1技术总体服务方案0-32.02.03.02.05.2.1技术评分项(1)0-53.03.04.03.05.2.2技术评分项(2)0-52.03.04.03.05.3技术综合协调方案0-43.02.03.03.05.4技术人员保障0-43.01.03.03.05.5技术制度流程0-53.03.04.04.05.6技术质控措施0-43.03.03.03.05.7技术应急突发事情的响应及处理方案0-53.04.04.03.05.8技术合理化建议及创新0-31.81.82.62.56.1技术项目负责人0-30.00.53.03.06.2技术技术专家0-30.53.03.00.56.3.1技术评分项(1)0-40.04.04.04.06.3.2技术评分项(2)0-40.00.04.04.06.4技术现场端工况自动监控设施人员0-30.00.03.03.06.5技术常驻监控中心人员0-10.01.01.01.07技术硬件保障(提供《投入本项目的设备一览表》,否则不得分)0-53.02.04.04.0合计0-8040.844.568.161.510/10得分汇总表项目名称: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污染源及工况自动监控系统监理服务(ZDCG2025062)序号供应商报价(总价,元)技术商务得分报价分总得分排名是否推荐成交3嘉兴景博科技有限公司3936000元(叁佰玖拾叁万陆仟元整)65.4412.0777.511√4江苏远大信息股份有限公司3605000元(叁佰陆拾万伍仟元整)61.9613.1875.1422嘉兴卓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376000元(贰佰叁拾柒万陆仟元整)43.6620.0063.6631绍兴绿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950000元(叁佰玖拾伍万元整)41.312.0353.334评审专家签名:,2025年07月30日1/1(一)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采购单位名称)的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污染源及工况自动监控系统监理服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污染源及工况自动监控系统监理服务(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嘉兴景博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8人,营业收入为208万元,资产总额为5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公章):嘉兴景博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7月29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采购标的: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污染源及工况自动监控系统监理服务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第8页(一)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采购单位名称)的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污染源及工况自动监控系统监理服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污染源及工况自动监控系统监理服务(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嘉兴景博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8人,营业收入为208万元,资产总额为5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公章):嘉兴景博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7月29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采购标的: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污染源及工况自动监控系统监理服务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第8页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污染源及工况自动监控系统监理服务项目采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ZDCG2025062项目名称: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污染源及工况自动监控系统监理服务采购人: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7月9日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第二章招标需求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五章海宁市政府采购合同(指引)第六章投标格式及要求附件1:资格文件封面格式及目录附件2:投标人声明书附件3: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5: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及目录附件6:评分对应表附件7: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件8:商务响应表附件9:投标人业绩情况一览表附件10:服务承诺附件11:技术力量配备表附件12:投入本项目设备一览表附件13:报价文件封面格式及目录附件14:报价一览表附件15:报价明细表附件16:考核办法第1页共55页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项目概况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污染源及工况自动监控系统监理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7月2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DCG202506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临[2025]3135号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项目名称: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污染源及工况自动监控系统监理服务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396万元(198万元/年)最高限价:/采购需求: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污染源及工况自动监控系统监理服务1项,共一个标项。招标需求详见公告所附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5月31日。合同分年度签订(第一个年度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第二个年度为2026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之供应商资格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3.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下载)招标文件:1.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2.招标文件的获取2.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2.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第2页共55页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文件项目编号:ZDCG202506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7月2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5年7月2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本项目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实行电子交易。4.1投标文件制作注意事项4.1.1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注:投标人先要申领CA,拿到CA后需要在政采云平台进行绑定,CA相关操作可参考《CA申领操作指南》和《CA管理操作指南》。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建议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立即办理。4.1.2操作指南《CA驱动和申领流程》: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categoryCode=zjcgCategory17&parentId=600030&articleId=8usMobfHBXp2GJnjOIZ0EA==&utm=site.site-PC-36449.972-pc-websitegroup-zhejiang-mainSearchPage-front.1.f2a6d3008a9a11eeb3b6ef0f5b42851d《CA管理学习专题》:https://edu.zcygov.cn/luban/ca注:CA证书遗失补办、延期、解锁、质保等业务可以在联连客户端上进行操作;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第3页共55页《浙江省“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4.2投标文件提交注意事项4.2.1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4.2.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4.2.3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解密失败导致投标无效,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投标文件后,将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1份下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发送至zdzfcg@126.com。4.2.4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为非强制性,但如遇因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等情况造成投标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负。5.本项目投标人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投标人可登录“政采云”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模块对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若在规定时间内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备份文件读取失败(含未提交),则投标无效。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地址:海宁市行政中心2号楼4楼;项目联系人(询问):蒋英联系电话(询问):0573-87216382:质疑联系人:陆勤华联系电话:0573-8728785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海宁市长丰路436号保安大厦10层项目联系人(询问):沈女士联系电话(询问):15967340271;电子邮箱:zdzfcg@126.com;邮编:314400质疑联系人:俞女士联系电话:0573-87235011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海宁市财政局地址:海宁市水月亭西路336号联系人:沈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3-87292037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第4页共55页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5页共55页第二章招标需求一、项目概况对海宁市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现场端设备运行质量及数据应用情况进行现场核查、重点核查,对系统平台端开展网络巡检、问题交办等;对企业安装的工况监控系统开展平台巡检、现场核查、问题交办等;为采购人机房、视频会议室提供网络安全和硬件设备运行情况相关巡检服务,协助开展各类平台操作、巡检、测试等工作,配合视频会议调试、应急值守、重大活动保障等服务工作。二、监理服务具体事项和要求采购人预计对138家191个污染源自动监控站点(191套自动监控设备)、约174套在线现场端视频和门禁系统、约535家企业的工况监控系统,以及上述设备设施配套的相关应用平台,开展监管工作。由于相关平台数据量大,企业站点源分布广,工作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等情况,需通过采购技术服务的形式,强化环保部门的信息化管理力量,提升远程对现场端设施的监督和技术服务,在特定情形下协助采购人对现场开展检查;对监控平台进行实时监控以及数据分析等,协助环保部门加强对运维公司的监督管理,提升环境管理效能。(服务期内点位如有新增且通过验收或备案,无条件增加进监理工作,不增加费用)。1.监理任务1.1监理对象:海宁市污染源自动监控、工况监控现场端设备运行质量及数据应用情况。1.2工作内容:根据《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江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现场端建设联网技术要求(试行)》、《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推进企业工况自动监控系统建设的通知》、《嘉兴市企业工况自动监控系统技术指南(试行)》、《关于印发《嘉兴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嘉环发〔2022〕55号)等文件要求,做好以下监理工作:1.2.1对污染源自动监控现场端设备运行质量及数据应用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和非现场巡查相结合,对系统平台端开展网络巡检、问题交办,对企业安装的工况监控系统开展平台巡检、现场核查、配合工况项目验收等。1.2.2跟踪企业在线监控新增设备、工况监控系统、视频监控和门禁系统的建设与联网工作和COD、氨氮、总磷、总氮、流量、SO2、NOx、氧量、烟温等在线监控设施计量检定工作。1.2.3按时完成所有各级污染源自动监控、企业工况工作联系单的受理、分发和回复工作。1.2.4完成所有相关报表,做好统计和资料存档工作,管理所有污染源自动监控、企业工况的历史档案,并在完成监理任务后完整移交。1.2.5按时编制《在线监测运行月报》等。1.2.6协助采购人开展各类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及其他有关工作。1.3工作方式频次及要求:现场核查、非现场巡查、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采购人提供技术监控保障。半年完成一次第6页共55页水质在线分析仪器的质控样盲样代替检测,编制检测情况报告;半年完成一次烟气全流路检测,编制检测情况报告。1.3.1现场核查:协同采购人对各类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工况自动监控设施等的数据异常及运行突发异常情况开展现场核实。日常巡查以采购人“双随机”系统抽取的企业名单为主,对有污染源或工况自动监控的企业,协同采购人开展现场检查。1.3.2非现场巡查:对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重点排污单位超标异常电子告知与督办平台、浙江省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管理平台、嘉兴市企业工况监控监管系统、浙江省刷卡排污总量信息管理平台、视频门禁监控系统等平台系统的日常数据开展巡查和分析;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及时提交执法队;对上级交办的督办单等,协助执法队及时进行调处反馈。1.3.3配合采购人开展各类专项检查、整改跟踪、环保抽查、考核等工作。1.3.4每半年对第三方运维机构的运维能力和运维质量进行考评,并建立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运行管理考评管理档案。2.质控样核查针对废水日均值超标、废气时均值超标等情况,协助采购人督促运维开展质控样核查,对上级部门下发技术审核单的企业及专项行动需要,开展实样比对。3.地面走航根据采购人要求,对特定区域或特定污染物开展污染情况走航,提供走航报告。服务期内不高于6次(每次走航时长不少于8小时)。4.其他服务4.1为采购人机房、视频会议室提供网络安全和硬件设备运行情况相关巡检服务,协助开展各类平台操作、巡检、测试等工作,配合视频会议调试、应急值守、重大活动保障等服务工作。4.1.1日常巡检4.1.1.1机房、视频会议室每日巡检一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置和上报,对接和配合技术单位完成相关调试、问题解决等工作。4.1.1.2做好台账整理工作。对巡检内容及发现问题进行记录,形成台账资料。4.1.2会议多媒体保障4.1.2.1会议前调试好相关会议设备,确保会议连接成功,画面稳定,声音清晰。4.1.2.2会议中保障好会议的声音调整和画面切换,保障会议的正常进行。4.1.2.3会议结束后检查设备无故障后及时关闭设备,如果设备存在问题及时处置上报或联系技术单位解决。4.2协助采购人完成污染源在线监控智能化改造项目。5.考核细则:详见《海宁市污染源及工况自动监控系统监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附件16)。三、监理服务保障要求1.人员保障1.1常驻监理人员10名,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专家1名,其他人员8名,负责在线监控数据统计分析整理、现场端监理核查与其他交付的工作。在岗在位时间应与甲方上班时间保持一致,节第7页共55页假日或重大活动期间确保监控中心监理人员1人在岗在位外,现场监理人员2人及以上备勤。监理负责人须保持24小时手机开机状态,随时在指定时间内赶赴现场。应急期间做好24小时在线数据巡查服务。1.2常驻监理人员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满足环境类、化学类、计算机类、仪器类、通信类,机电一体化、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等相关专业,熟练操作计算机,熟练掌握office办公软件,其中现场监理人员还须持有汽车驾照(C1以上),保障协助采购人外出巡检。常驻监理人员结构应满足:1.2.1项目负责人:1人,中级及以上工程师,且从事污染源在线监控监理或运维工作经验4年以上;1.2.2技术专家:1人,持有环境保护设施运行合格证书,且污染源现场端在线监控监理或运维工作经验4年以上;1.2.3其他常驻监理人员:(1)具有3年及以上污染源在线监控监理或运维工作经验的不少于4人;(2)具有1年及上污染源在线监控监理或运维工作经验的不少于2人;(3)其他人员具有具有半年以上污染源在线监控监理或运维工作经验(或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注:以上人员不存项目内部兼任/包含关系。1.3常驻监理人员要求固定,并保持人员的稳定。实行“四定”管理法:即定人、定工作内容、定工作时间、定工作责任。遇调动或辞职时,提前7天告知采购人并得到同意后才能更换,并提前做好交接班。1.4供应商应做好交接工作,保证项目顺利过渡,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采购人推荐的原岗位愿意留任的人员。1.5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天内,供应商将常驻监理人员名单报采购人,采购人审核通过后签订采购合同。1.6如实际配备的常驻监理人员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合同约定、不能胜任工作、渎职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采购人有权提出解聘或者调换服务人员,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更换到位,若无法提供符合要求的人员,可视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拒签或解除合同。2.装备保障2.1须配备专用电脑及相应的软件分析系统用于网络巡检及各类报表的统计、分析、汇总,采购人提供各网络接口。2.2须配备专车(不少于4辆)用于现场核查,保障现场核查工作顺利开展,突发事故或重大活动等敏感时期,增加车辆,保障现场核查工作顺利开展。2.3现场监理人员需穿专门的工作制服并佩戴工作证件,其他特殊场合需佩戴安全头盔、电工手套、防电鞋等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3.制度保障3.1工作期间遵守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的日常管理,工作态度须文明礼貌、细致和蔼。3.2坚守工作岗位,不擅离职守,不能做与上班无关的事情,如炒股、游戏、听音乐、聊天等。请假须提前三天上报,并及时安排好代班人员。第8页共55页3.3保持监控中心工作场所卫生,不在室内抽烟,做好个人卫生包干工作。3.4对监理发现的排污单位或运维单位的违规行为不得瞒报、缓报,不得串通或协助排污企业或运维公司规避环保部门监管。不得借工作便利向企业推销在线监控设备或开展与监理无关的业务。一经发现监理人员有违规违纪情况,将扣除年度监理项目合同总额的5%作为惩罚措施(发现一次扣一次),要求供应商解聘当事人。3.5对系统相关技术和商业机密保守秘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系统数据和视频图像用于合同无关的用途。4.其他保障4.1供应商承诺在监理期间,供应商及其关联公司不得为本项目被监理单位提供设备、运维服务或其他与在线监控相关的业务,且不得与被监理单位存在利益关系,否则可视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详见附件《投标人声明书》。4.2供应商须落实专门的办公经费,用于保障日常办公、通讯费、差旅费、过路费、油费、餐费(市生态环境分局仅提供办公场所、水、电,网络端口及在线平台设备)。4.3监理人员上岗前须由供应商自行组织进行专门的业务培训。4.4在服务期内产生的所有数据(包括数字数据、图片数据以及相关资料),在服务期满后,供应商应无偿移交采购人。四、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5月31日。合同分年度签订(第一个年度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第二个年度为2026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每服务满一个年度且验收达到优秀(考核评分≥90分)的,签订下一年度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签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五、商务要求表每个年度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并具备实施条件后支付该年度合同金额25%的预付款(本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根据浙财采监【2022】3号文件规定,预付款不低于20%),服务满半年后支付该年度合同金额的45%,服务期满且完成验收后根据考核结果支付该年度剩余金额。结算时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供如下材料:合法发票原件(预付时可提供有效收据)、《采购合同》复印件、采购人签收的“海宁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最后一次结算时提供)等相关资料。安全服务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注意自身安全,供应商须加强对职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在工作期间发生的一切意外、工伤和交通等事故,均由供应商负全责。六、资信要求表政策性加分条件/质量管理、企业信用要求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第9页共55页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名称内容1采购人名称: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联系人:蒋英联系电话:0573-8721638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沈女士联系电话:159673402713项目名称及编号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污染源及工况自动监控系统监理服务(ZDCG2025062)4预算金额396万元(198万元/年)5交付(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5月31日。6是否接受联合体否7现场踏勘本项目如需踏勘现场的,投标人需要自行组织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数据,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包括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8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7月29日14点30分本项目有关投标、开标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9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10投标保证金额及交纳截止时间无11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加密、传输递交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12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份数、包装和盖章签字备份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发送至zdzfcg@126.com。13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90日历天14参加开标人员投标人代表无须参加现场开标。15现场演示和讲解否16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详见第四章。17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置。18采购信息发布媒体zfcg.czt.zj.gov.cn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3950/index.html(如有变更公告,请及时了解和变更)19是否提供样品否20付款手续和付款时间详见第五章。21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以开标当日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22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情况本项目为是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3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项目属性(服务类)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具体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采购标的: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污染源及工况自动监控系统监理服务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3.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4.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24政采贷本项目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于浙江省政府采购贷款政策,简称“政采贷”,具体各签约银行融资方案内容可参阅政府采购云平台--融资贷款专区(https://jinrong.zcygov.cn/luban/loan)25代理费用由中标人支付,详见“八、招标代理费”。26招标文件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11页共55页(二)定义1.“招标人”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采购人”指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3.“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4.“产品”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工具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文字材料。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劳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6.“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需求总称。7.“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三)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四)投标委托无。(五)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反规定除外)。(六)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七)转让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让。2.本项目不可以擅自分包。(八)特别说明: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如接受),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5.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之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九)质疑和投诉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招标人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第12页共55页2.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格式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附件范本,下载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位置:“首页-下载专区-质疑投诉模板”。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招标公告2.招标需求3.投标人须知4.评标办法及标准5.海宁市政府采购合同(指引)6.投标文件格式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二)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为无效标。(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可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澄清。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公告作为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2.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澄清或者修改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3.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招标人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招标人,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四)现场踏勘本项目如需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可自行组织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数据,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包括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支持,费用自理。第13页共55页三、投标文件的编制本项目所涉投标文件格式请详见第六章,未给出的格式请自拟。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报价,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一)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1.资格文件:1.1资格文件封面及目录(附件1);1.2投标人声明书(附件2);1.3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3)(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4)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4营业(经营)执照扫描件或电子营业执照(盖单位公章)(投标主体为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以下统称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盖单位公章);1.6提供采购公告中符合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如有)的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盖单位公章);1.7按照“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站信用信息记录查询,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2.商务技术文件:2.1商务技术文件封面及目录(附件5);2.2评分对应表(附件6);2.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件7),投标人各类证书等扫描件(盖单位公章);2.4诚信承诺函(盖单位公章),承诺内容详见第四章;2.5商务响应表(附件8);2.6投标人业绩情况一览表(附件9),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同类项目的合同等扫描件(盖单位公章);2.7服务承诺(附件10);2.8需求分析、服务方案、制度建设等详细描述,详见第四章;2.9拟投入本项目技术力量配备表(附件11),对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盖单位公章);2.10投入本项目设备一览表(附件12),设备介绍、照片、所有权证明等料扫描件(盖单位公章);2.11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资料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3.报价文件:3.1报价文件封面及目录(附件13);3.2报价一览表(附件14);第14页共55页3.3报价明细表(附件15)。(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三)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2.投标人须对标项内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本监理服务可能发生的各项含税费用,如工作、生活、交通、通讯、设备(仪器)折旧、劳力、利润、税收、第三方的检测费用以及所有有关的管理成本等,以及招标代理费。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五)投标文件的编制及要求投标人应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统一格式编制。具体要求如下: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投标文件后,将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1份下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发送至zdzfcg@126.com。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制作为非强制性,但如遇因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等情况造成投标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六)采购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及处理措施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招标人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电子交易平台因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第15页共55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招标人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七)投标无效的情形1.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秩序促进公平竞争的通知》浙财采监〔2025〕2号,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2.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2.4不同投标人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3.采购人按照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文件按以下原则对投标人的资格符合性进行审查,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3.1缺少招标文件中资格文件第1.2条至第1.6条所列内容之一的;3.2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被确认是不真实的;3.3投标人的资格文件有串通投标情形之一的;3.4资格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的;3.5投标人有违法、违规行为影响本次采购公平、公正的;3.6按照“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站信用信息记录查询,投标人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的。4.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4.1在技术商务文件中出现报价的;4.2投标人未对标项内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的;4.3技术商务文件缺少《商务响应表》,或上述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的;4.4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被确认是不真实的;4.5投标人的技术商务文件有串通投标情形之一的;4.6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更正公告编制投标文件的;4.7经评标委员会审核,投标人所投内容不符合实质性采购要求的。5.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第16页共55页5.1经评标委员会审核,投标人所投内容不符合实质性采购要求的;5.2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6.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6.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6.2投标人的报价文件有串通投标情形之一的;6.3报价文件缺少《报价一览表》的;6.4《报价一览表》填写不完整的;6.5报价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的;6.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或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6.7投标人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6.8经评标委员会审核,投标人所投内容不符合实质性采购要求的;6.9投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错误修正原则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7.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四、开标(一)开标准备招标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同时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安排技术人员准时在线参加。(二)招标人职责招标人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2.宣布评标纪律;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8.核对评标结果,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三)开标及评审程序第17页共55页1.本项目实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2.电子开评标及评审程序2.1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2.2采购人对资格文件进行评审;2.3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技术文件进行评审;2.4在系统上统一开启报价信息;2.5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2.6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审报告。五、评标(一)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五人及以上单数的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商务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5.向采购人、招标人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二)评标的方式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三)评标程序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符合性审查1.1形式审查形式审查指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投标文件形式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不再评审。1.2实质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比较与评价2.1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和评分标准,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技术和报价综合比较与评价。2.2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第18页共55页2.3招标人协助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操作政府采购业务系统,由系统计算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2.4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综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四)澄清问题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1.评标委员会可以在“政采云”平台在线询标或其他有效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同一份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或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的内容(招标文件其它地方有规定处理方法的除外)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在线回复或其他有效形式在询标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如果投标人代表拒绝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在“政采云”平台作出在线回复且无其他有效回复方式的,评标委员会有权作出不利于该投标人的评审意见。(五)错误修正1.电子交易平台客户端里开标一览表录入的投标报价信息与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不一致的,以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为准。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章“(四)澄清问题”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七)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招标人现场监督员进行现场监督。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六、定标第19页共55页(一)确定中标人。1.评审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招标人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同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采购结果,该采购结果公告作为向投标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如有投标人对评审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中标人;如在质疑期内查实中标人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的,则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中标人改为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或重新组织采购。七、合同(协议)授予(一)签订合同(协议)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同时,招标人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将予以纠正。2.《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采购文件将作为签订合同(协议)的依据。3.中标人拒交履约保证金(如设置)、拒签合同或放弃中标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中标人改为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或重新组织采购。4.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5.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投标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投标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二)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置。八、招标代理费(一)招标代理费: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应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见下表中标金额(万元)100以下100-500500-10001000-50005000-10000费率1.5%0.8%0.45%0.25%0.1%(三)若项目中标金额较小,按收费标准计算的代理费小于6000元的,按代理服务费6000元收取。(四)代理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第20页共55页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总则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20分、商务技术分80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综合得分为价格分和商务技术的总和,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商务技术分序号6“技术力量”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仍不能分出前后的,以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先后顺序确定。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商务技术分二、评标内容及标准1.价格分(20分)1.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1002.商务技术分(80分)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得分为评标委员会各成员评分的平均值:序号评分项目评分要点及说明分值范围(分)打分方式1诚信承诺凡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经营异常或在政府采购专项检查或合同履约验收过程中记入不良行为的此项得分为0分;若无以上情况的得3分。注:投标人自行提供承诺函(盖单位公章),承诺函未包括上述内容或不提供承诺函的得0分,如有经营异常或不良记录又虚假承诺的,一经发现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报监管部门依法处理。3客观分2同类项目业绩投标人具有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监理项目业绩评分,每个合同得1分,最高得2分。2客观分3.1服务承诺优惠承诺: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优惠承诺、承诺落实措施等综合评审(评分范围:4,3,2,1,0)。4主观分3.2响应方式:根据服务响应时间、响应方式、监理运维服务点、技术支撑点的便捷程度、设施等综合评审(评分范围:4,3,2,1,0)。4主观分4.1需求分析需求理解: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实施背景、污染源特点分析等综合评审。3主观分4.2重点难点分析: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难点分析、解决措施、优势项等综合评审。主观分5.1组织实施方案总体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总体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理念、定位、服务目标等)综合评审。主观分5.2自动监控系统监理服务方案:根据以下内容综合评审(评分范围:5,4,3,2,1,0)(1)监理内容、运维流程(5分);(2)操作规范、人员分配、值班制度(5分);10主观分5.3综合协调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与采购人及下属部门在服务实施过程中的综合协调方案、与被监管单位在服务实施过程中的综合协调方案等综合评审(评分范围:4,3,2,1,0)主观分5.4人员保障: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工作绩效考核、新增人员招录、工作纪律管理、安全管理、业务操作、员工合同等保障服务开展的规章制度健全等情况,特别是如何保障人员招录调动符合采购人要求,及采购人发现的问题的处理制度等综合评审(评分范围:4,3,2,1,0)。主观分5.5制度流程: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实施制定相应的各项制度流程,包括运维监理服务细则、部门设置、岗位职责、人员分工、档案管理等综合评审(评审范围:5,4,3,2,1,0)。5主观分5.6质控措施: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实施制定相应的各项质控措施,包括质控目标、质控管理、校验比对等综合评审(评审范围:4,3,2,1,0)。主观分5.7应急突发事情的响应及处理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对各种环境突发事件的突发事情的响应时间和处理方案的可行性、科学行、合理性等综合评审(评审范围:5,4,3,2,1,0)。5主观分5.8合理化建议及创新:根据投标人结合本项目的需求,为实现本项目的目标,提供有别常规的新型的、有创造性、建设性的建议或者监理手段或实施方案等综合评审(日常巡检、现场监理中的常规监理工作不得分)。主观分6.1技术力量(提供《技术力量配备表》否则不得分,且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项目负责人(1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项目负责人具有生态环境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同时具有环境保护设施运行(自动监控(水)运行工)合格证书、环境保护设施运行人员(自动监控(气)运行工)合格证书、环境保护设施运行人员(自动监控挥发性有机物(VOCs)运行工)合格证书的得0.5分,具有特种作业登高作业证的得0.5分,项目负责人具备上述全部证书的得3分。客观分6.2技术专家(1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具有生态环境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同时具有环境保护设施运行(自动监控(水)运行工)合格证书、环境保护设施运行人员(自动监控(气)运行工)合格证书、环境保护设施运行人员(自动监控挥发性有机物(VOCs)运行工)合格证书的得0.5分,具有特种作业登高作业证的得0.5分,技术专家具备上述全部证书的得3分。客观分6.3现场端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人员(4人):(1)具有环境保护设施运行(自动监控(水)运行工)合格证书、环境保护设施运行人员(自动监控(气)运行工)合格证书、环境保护设施运行人员(自动监控挥发性有机物(VOCs)运行工)合格证书及特种作业登高作业证)且具有3年及以上污染源在线监控监理或运维工作经验的,每人次得2分,最高得4分;(2)具有环境保护设施运行(自动监控(水)运行工)合格证书、环境保护设施运行人员(自动监控(气)运行工)8客观分第22页共55页合格证书、环境保护设施运行人员(自动监控挥发性有机物(VOCs)运行工)合格证书及特种作业登高作业证)且具有1年及上污染源在线监控监理或运维工作经验的,每人次得2分,最高得4分;6.4现场端工况自动监控设施人员(3人):具有环境保护设施运行(自动监控(水)运行工)合格证书、环境保护设施运行人员(自动监控(气)运行工)合格证书及特种作业电工作业证)且具有2年及以上环保部门工作经验或具有半年以上污染源在线监控监理或运维工作经验的,每人次得1分,最高得3分;3客观分6.5常驻监控中心人员(1人):有环境保护设施运行(自动监控(水)运行工)合格证书及环境保护设施运行人员(自动监控(气)运行工)合格证书且具有2年及以上环保部门工作经验或具有半年以上污染源在线监控监理或运维工作经验的得1分。1客观分7硬件保障(提供《投入本项目的设备一览表》,否则不得分)投标人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根据投标人现有工具、车辆、专用电脑、全套检修、查验和分析等仪器和工具,以及各类标准溶液和标准气体(质控样需要)等综合评审(评分范围:5,4,3,2,1,0)。注: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自有设备提供车辆行驶证、设备发票,租赁设备的提供租赁合同等)。5主观分注:1.客观分须提供证明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证明资料原件为纸质材料的须提供原件清晰的扫描件),且明确体现评审内容,未按要求提供或资料不全的不得分。2.主观分证明资料要求见上表。第23页共55页第五章海宁市政府采购合同(指引)一、通用必备条款部分合同编号:ZDCG2025062-H25政府采购计划(预算)确认号:临[2025]3135号预算金额:198万元/年采购人(以下称甲方):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供应商(以下称乙方):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ZDCG2025062项目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组成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1本合同文本;1.2采购文件与采购响应文件;1.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组成本合同的所有文件必须为书面形式。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时,须提供以上(1)、(3)两项,如由社会中介机构代理,须提供代理协议,合同如有变更的,须提供变更协议。第二条合同标的与相关属性2.1本次采购的是。2.2乙方是否属于小微企业:□是□否2.3本合同项下产品属于(可多选):□环保产品;□节能产品;□进口产品2.4本项目是否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第三条合同价款3.1本合同项下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分项价款详见本合同附件。3.2本合同总价款应包括本监理服务可能发生的各项含税费用,如工作、生活、交通、通讯、设备(仪器)折旧、劳力、利润、税收、第三方的检测费用以及所有有关的管理成本等,以及招标代理费。3.3付款手续和付款时间3.3.1付款手续本项目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并具备实施条件后支付该年度合同金额25%的预付款,服务满半年后支付该年度合同金额的45%,服务期满且完成验收后根据考核结果支付该年度剩余金额。结算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如下材料:合法发票原件(预付时可提供有效收据)、《采购合同》复印件、甲方签收的“海宁市政府采购项目验第24页共55页收单”(最后一次结算时提供)等相关资料。3.3.2付款时间:甲方将审核后的资料提交至国库支付中心(或单位财务部门),经审核无误后,国库支付中心(或单位财务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的合同金额。第四条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第五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或对合同实质性条款进行变更。确有特殊情况的,须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第六条合同的转让与分包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乙方分包的,应经过甲方书面同意。第七条争议的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合同备案及其他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海宁市财政局和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各执一份。二、特殊专用条款部分第一条项目概况对海宁市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现场端设备运行质量及数据应用情况进行现场核查、重点核查,对系统平台端开展网络巡检、问题交办等;对企业安装的工况监控系统开展平台巡检、现场核查、问题交办等;为甲方机房、视频会议室提供网络安全和硬件设备运行情况相关巡检服务,协助开展各类平台操作、巡检、测试等工作,配合视频会议调试、应急值守、重大活动保障等服务工作。第二条监理服务具体事项和要求甲方预计对138家191个污染源自动监控站点(191套自动监控设备)、约174套在线现场端视频和门禁系统、约535家企业的工况监控系统,以及上述设备设施配套的相关应用平台,开展监管工作。由于相关平台数据量大,企业站点源分布广,工作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等情况,需通过采购技术服务的形式,强化环保部门的信息化管理力量,提升远程对现场端设施的监督和技术服务,在特定情形下协助甲方对现场开展检查;对监控平台进行实时监控以及数据分析等,协助环保部门加强对运维公司的监督管理,提升环境管理效能。(服务期内点位如有新增且通过验收或备案,无条件增加进监理工作,不增加费用)。2.1监理任务2.1.1监理对象:海宁市污染源自动监控、工况监控现场端设备运行质量及数据应用情况。2.1.2工作内容:根据《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江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现场端建设联网技术要求(试行)》、《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第25页共55页于推进企业工况自动监控系统建设的通知》、《嘉兴市企业工况自动监控系统技术指南(试行)》、《关于印发《嘉兴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嘉环发〔2022〕55号)等文件要求,做好以下监理工作:2.1.2.1对污染源自动监控现场端设备运行质量及数据应用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和非现场巡查相结合,对系统平台端开展网络巡检、问题交办,对企业安装的工况监控系统开展平台巡检、现场核查、配合工况项目验收等。2.1.2.2跟踪企业在线监控新增设备、工况监控系统、视频监控和门禁系统的建设与联网工作和COD、氨氮、总磷、总氮、流量、SO2、NOx、氧量、烟温等在线监控设施计量检定工作。2.1.2.3按时完成所有各级污染源自动监控、企业工况工作联系单的受理、分发和回复工作。2.1.2.4完成所有相关报表,做好统计和资料存档工作,管理所有污染源自动监控、企业工况的历史档案,并在完成监理任务后完整移交。2.1.2.5按时编制《在线监测运行月报》等。2.1.2.6协助甲方开展各类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及其他有关工作。2.1.3工作方式频次及要求:现场核查、非现场巡查、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甲方提供技术监控保障。半年完成一次水质在线分析仪器的质控样盲样代替检测,编制检测情况报告;半年完成一次烟气全流路检测,编制检测情况报告。2.1.3.1现场核查:协同甲方对各类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工况自动监控设施等的数据异常及运行突发异常情况开展现场核实。日常巡查以甲方“双随机”系统抽取的企业名单为主,对有污染源或工况自动监控的企业,协同甲方开展现场检查。2.1.3.2非现场巡查:对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重点排污单位超标异常电子告知与督办平台、浙江省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管理平台、嘉兴市企业工况监控监管系统、浙江省刷卡排污总量信息管理平台、视频门禁监控系统等平台系统的日常数据开展巡查和分析;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及时提交执法队;对上级交办的督办单等,协助执法队及时进行调处反馈。2.1.3.3配合甲方开展各类专项检查、整改跟踪、环保抽查、考核等工作。2.1.3.4每半年对第三方运维机构的运维能力和运维质量进行考评,并建立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运行管理考评管理档案。2.2质控样核查针对废水日均值超标、废气时均值超标等情况,协助甲方督促运维开展质控样核查,对上级部门下发技术审核单的企业及专项行动需要,开展实样比对。2.3地面走航根据甲方要求,对特定区域或特定污染物开展污染情况走航,提供走航报告。服务期内不高于6次(每次走航时长不少于8小时)。2.4其他服务2.4.1为甲方机房、视频会议室提供网络安全和硬件设备运行情况相关巡检服务,协助开展各类平台操作、巡检、测试等工作,配合视频会议调试、应急值守、重大活动保障等服务工作。第26页共55页2.4.1.1日常巡检(1)机房、视频会议室每日巡检一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置和上报,对接和配合技术单位完成相关调试、问题解决等工作。(2)做好台账整理工作。对巡检内容及发现问题进行记录,形成台账资料。2.4.1.2会议多媒体保障(1)会议前调试好相关会议设备,确保会议连接成功,画面稳定,声音清晰。(2)会议中保障好会议的声音调整和画面切换,保障会议的正常进行。(3)会议结束后检查设备无故障后及时关闭设备,如果设备存在问题及时处置上报或联系技术单位解决。2.4.2协助甲方完成污染源在线监控智能化改造项目。2.5考核细则:详见《海宁市污染源及工况自动监控系统监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招标文件附件16)。第三条监理服务保障要求3.1人员保障3.1.1常驻监理人员10名,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专家1名,其他人员8名,负责在线监控数据统计分析整理、现场端监理核查与其他交付的工作。在岗在位时间应与甲方上班时间保持一致,节假日或重大活动期间确保监控中心监理人员1人在岗在位外,现场监理人员2人及以上备勤。监理负责人须保持24小时手机开机状态,随时在指定时间内赶赴现场。应急期间做好24小时在线数据巡查服务。3.1.2常驻监理人员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满足环境类、化学类、计算机类、仪器类、通信类,机电一体化、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等相关专业,熟练操作计算机,熟练掌握office办公软件,其中现场监理人员还须持有汽车驾照(C1以上),保障协助甲方外出巡检。常驻监理人员结构应满足:3.1.2.1项目负责人:1人,中级及以上工程师,且从事污染源在线监控监理或运维工作经验4年以上;3.1.2.2技术专家:1人,持有环境保护设施运行合格证书,且污染源现场端在线监控监理或运维工作经验4年以上;3.1.2.3其他常驻监理人员:(1)具有3年及以上污染源在线监控监理或运维工作经验的不少于4人;(2)具有1年及上污染源在线监控监理或运维工作经验的不少于2人;(3)其他人员具有具有半年以上污染源在线监控监理或运维工作经验(或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注:以上人员不存在项目内部兼任/包含关系。3.1.3常驻监理人员要求固定,并保持人员的稳定。实行“四定”管理法:即定人、定工作内容、定工作时间、定工作责任。遇调动或辞职时,提前7天告知甲方并得到同意后才能更换,并提前做好交接班。3.1.4乙方应做好交接工作,保证项目顺利过渡,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甲方推荐的原岗位愿意留任的人员。第27页共55页3.1.5如实际配备的常驻监理人员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合同约定、不能胜任工作、渎职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甲方有权提出解聘或者调换服务人员,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更换到位,若无法提供符合要求的人员,可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3.2装备保障3.2.1须配备专用电脑及相应的软件分析系统用于网络巡检及各类报表的统计、分析、汇总,甲方提供各网络接口。3.2.2须配备专车(辆)用于现场核查,保障现场核查工作顺利开展,突发事故或重大活动等敏感时期,增加车辆,保障现场核查工作顺利开展。3.2.3现场监理人员需穿专门的工作制服并佩戴工作证件,其他特殊场合需佩戴安全头盔、电工手套、防电鞋等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3.3制度保障3.3.1工作期间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日常管理,工作态度须文明礼貌、细致和蔼。3.3.2坚守工作岗位,不擅离职守,不能做与上班无关的事情,如炒股、游戏、听音乐、聊天等。请假须提前三天上报,并及时安排好代班人员。3.3.3保持监控中心工作场所卫生,不在室内抽烟,做好个人卫生包干工作。3.3.4对监理发现的排污单位或运维单位的违规行为不得瞒报、缓报,不得串通或协助排污企业或运维公司规避环保部门监管。不得借工作便利向企业推销在线监控设备或开展与监理无关的业务。一经发现监理人员有违规违纪情况,将扣除年度监理项目合同总额的5%作为惩罚措施(发现一次扣一次),要求乙方解聘当事人。3.3.5对系统相关技术和商业机密保守秘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系统数据和视频图像用于合同无关的用途。3.4其他保障3.4.1乙方承诺在监理期间,乙方及其关联公司不得为本项目被监理单位提供设备、运维服务或其他与在线监控相关的业务,且不得与被监理单位存在利益关系。3.4.2乙方须落实专门的办公经费,用于保障日常办公、通讯费、差旅费、过路费、油费、餐费(市生态环境分局仅提供办公场所、水、电,网络端口及在线平台设备)。3.4.3监理人员上岗前须由乙方自行组织进行专门的业务培训。3.4.4在服务期内产生的所有数据(包括数字数据、图片数据以及相关资料),在服务期满后,乙方应无偿移交甲方。第四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第一个年度)。第五条双方职责5.1甲方职责5.1.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检查乙方服务人员的配置及到位情况,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的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5.1.2有对项目服务内容的认定权,以及对项目服务方案变更的审批权;第28页共55页5.1.3有权对乙方进行考核及处罚;5.1.4有与乙方订立补充合同的签订权。5.2乙方职责5.2.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具体事务。5.2.2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项目、本合同有关的技术、资料等,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害甲方的知识产权。5.2.3服从甲方合理的工作任务调配。5.2.4负责本项目技术服务,负责处理好与其它项目实施单位的协调。5.2.5服务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注意自身安全,乙方须加强对职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在工作期间发生的一切意外、工伤和交通等事故,均由乙方负全责。第六条违约责任6.1乙方不能完成服务的,需书面向甲方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由甲方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未设置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6.2对上报甲方批准的计划措施,乙方必须遵照执行。乙方逾期完成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5‰的滞纳金。乙方逾期超过7日未能完成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未设置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已完成的服务按实际完成比例结算(如有考核办法的,从其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6.3乙方提供的服务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甲方有权要求整改或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按本条第2款处理。6.4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名誉、形象严重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按本条第2款处理。6.5乙方或其关联公司在监理期间,不得为本项目被监理单位提供设备、运维服务或其他与在线监控相关的业务,且不得与被监理单位存在利益关系。如甲方接到第三方举报,且经查属实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本条第2款处理。第七条不可抗力7.1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则合同履行期可相应延长,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出现上述情况不受合同有关逾期责任制约。7.2不可抗力影响时间持续30日以上时,甲乙双方应及时解除合同。7.3本条所述“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能克服及不能避免的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地震等。第29页共55页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开户银行:账号:日期:二○二年月日日期:二○二年月日第30页共55页第六章投标格式及要求附件1:资格文件封面格式及目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ZDCG202××××地址:时间:共55页间:共55页第31页资格文件目录1投标人声明书(附件2);2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3)(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4)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营业(经营)执照扫描件或电子营业执照(盖单位公章)(投标主体为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以下统称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盖单位公章);5提供采购公告中符合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如有)的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盖单位公章)。第32页共55页附件2:投标人声明书投标人声明书致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污染源及工况自动监控系统监理服务(编号:ZDCG2025062)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同意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3、若中标,我方将按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5、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90天。6、我方承诺已经具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并且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7、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我方承诺在监理期间,我公司及我公司关联公司不会为本项目被监理单位提供设备、运维服务或其他与在线监控相关的业务,且不会与被监理单位存在利益关系。9、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第33页共55页附件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采购标的: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污染源及工况自动监控系统监理服务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第34页共55页附件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第35页共55页附件5: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及目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ZDCG202××××商务技术文件投标人全称(公章):地址:时间:第36页共55页商务技术文件目录1评分对应表(附件6);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件7),投标人各类证书等扫描件(盖单位公章);3诚信承诺函(盖单位公章);4商务响应表(附件8);5投标人业绩情况一览表(附件9),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同类项目的合同等扫描件(盖单位公章);6服务承诺(附件10);7需求分析、服务方案、制度建设等详细描述;8拟拟投入本项目技术力量配备表(附件11),对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盖单位公章);9投入本项目设备一览表(附件12),设备介绍、照片、所有权证明等料扫描件(盖单位公章);10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资料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第37页共55页附件6:评分对应表评分对应表序号评分项目投标文件对应资料/数据自评分(客观分)投标文件页码1对应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报价除外)2……注:表格不够,可按同样格式扩展,并分别填写。第38页共55页附件7: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营业(经营)执照号码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职工人数注册时间注册资金万元地址所获资质或认证证书或证件名称及等级颁发部门颁发时间有效期所获荣誉荣誉名称颁发部门颁发时间有效期经营范围其他注:1、表格内容不够,可另附页。2、所获认证证书、荣誉资料的扫描件附后。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第39页共55页附件8:商务响应表商务响应表序号招标文件的规定投标文件的响应偏离说明注: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之规定存在偏离的,应在此表中如实说明。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将被认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2.本表不允许有负偏离,任何负偏离的行为将导致投标无效。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第40页共55页附件9:投标人业绩情况一览表投标人业绩情况一览表序号采购单位名称设备或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万元)合同签订日期附件页码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合同验收报告12……注:1、表格不够,可按同样格式扩展,并分别填写;2、提供的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同类项目的合同等资料附后。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第41页共55页附件10:服务承诺服务承诺1、我单位承诺,一旦我方中标,我们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和相关规定。2、其他服务承诺: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第42页共55页附件11:技术力量配备表技术力量配备表我方承诺配备常驻监理人员10名,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专家1名,其他人员8名,负责在线监控数据统计分析整理、现场端监理核查与其他交付的工作。在岗在位时间应与采购人上班时间保持一致,节假日或重大活动期间确保监控中心监理人员1人在岗在位外,现场监理人员2人及以上备勤,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人员保障”要求。具体人员情况如下:姓名本项目拟任岗位年龄性别上岗资格证明专业专业年限职务和职称安排上岗起止时间注:1、表格如不够,可按同样格式扩展。2、拟投入本项目人员身份证、所获证书等附后。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第43页共55页附件12:投入本项目设备一览表投入本项目设备一览表我方承诺配备专车辆,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装备保障”要求。具体设备情况如下:序号设备名称品牌及型号规格数量产地制造年份设备性质(自有/租赁)注:1、表格如不够,可按同样格式扩展。2、设备介绍、照片、所有权证明等资料附后。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第44页共55页附件13:报价文件封面格式及目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ZDCG202××××报价文件投标人全称(公章):地址:时间:第45页共55页报价文件目录1报价一览表(附件14);2报价明细表(附件15)。第46页共55页附件14: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金额1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污染源及工况自动监控系统监理服务年2合计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注:1.投标报价应包括本监理服务可能发生的各项含税费用,如工作、生活、交通、通讯、设备(仪器)折旧、劳力、利润、税收、第三方的检测费用以及所有有关的管理成本等,以及招标代理费;2.报价明细详见《报价明细表》。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第47页共55页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文件附件15:报价明细表项目编号:ZDCG2025062报价明细表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污染源及工况自动监控系统监理服务……合计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注:本表合计金额应与《报价一览表》合计金额一致。2.表格如不够,可按同样格式扩展。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第48页共55页附件16:考核办法海宁市污染源及工况自动监控系统监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为了保证海宁市污染源及工况自动监控系统监理项目顺利实施,提升运维质量,根据《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和《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社会化运行(建设)单位管理工作的通知》、《嘉兴市企业工况自动监控系统现场端安装建设技术指南(试行)》,结合我市污染源自动监控及工况自动监控工作实际,特制订本考核暂行办法。一、监理工作总体要求(一)根据国家、省和市环保部门管理要求及工作技术规范,对各污染源自动监控及工况自动监控管理平台、刷卡排污平台、视频门禁平台进行管理并开展网络巡检,及时发现数据异常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并做好各类自动监控数据的统计、汇总、分析和报告工作;配合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做好监控中心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二)根据国家、省、嘉兴市和海宁市生态环境部门管理要求及工作技术规范,对全市各污染源及工况自动监控系统现场端开展现场监理,并对污染源及工况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估。(三)根据相关要求,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分析研判,结合视频门禁系统的巡检,对照工况运行情况,对自动监测数据各均值和排放总量等进行综合评价,提高数据质量。(四)根据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要求,完成交办的各污染源及工况自动监控系统其他有关工作,配合分局各项专项检查,应急检查,重大活动保障等工作任务。(五)其他国家、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及分局新增的有关系统或者数据填报反馈等任务。二、考核方法为加强对监理单位的监管,由分局成立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监理工作考核小组,对监理单位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分为日常监理工作考核和惩罚条款考核,全年考核共分2次,每6个月进行一次。考核采取累加扣分制,各项内容的得分扣至零为止,不倒扣。年度结算金额=日常监理工作考核年度实际考核得分比例(两次考核的平均值)*年度合同金额-惩罚条款考核扣款。三、日常监理工作考核细则与评分标准(总分100分)(一)监控中心管理要求(34分)1.非现场管理要求(8)(1)对各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平台系统运行过程中软件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时(2小时以内)向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及自动监控管理平台运营商报告,并做好记录。按规定完成的,得2分;电脑安装违规软件的,发现一次扣0.2分/次;未及时报告的或未记录的,发现一次扣0.2分/次,扣完为第49页共55页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污染源及工况自动监控系统监理服务项目采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ZDCG2025062项目名称: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污染源及工况自动监控系统监理服务采购人: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7月9日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第二章招标需求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五章海宁市政府采购合同(指引)第六章投标格式及要求附件1:资格文件封面格式及目录附件2:投标人声明书附件3: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5: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及目录附件6:评分对应表附件7: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件8:商务响应表附件9:投标人业绩情况一览表附件10:服务承诺附件11:技术力量配备表附件12:投入本项目设备一览表附件13:报价文件封面格式及目录附件14:报价一览表附件15:报价明细表附件16:考核办法第1页共55页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项目概况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污染源及工况自动监控系统监理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7月2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DCG202506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临[2025]3135号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项目名称: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污染源及工况自动监控系统监理服务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396万元(198万元/年)最高限价:/采购需求: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污染源及工况自动监控系统监理服务1项,共一个标项。招标需求详见公告所附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5月31日。合同分年度签订(第一个年度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第二个年度为2026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之供应商资格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3.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下载)招标文件:1.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2.招标文件的获取2.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2.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第2页共55页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文件项目编号:ZDCG202506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7月2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5年7月2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本项目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实行电子交易。4.1投标文件制作注意事项4.1.1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注:投标人先要申领CA,拿到CA后需要在政采云平台进行绑定,CA相关操作可参考《CA申领操作指南》和《CA管理操作指南》。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建议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立即办理。4.1.2操作指南《CA驱动和申领流程》: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categoryCode=zjcgCategory17&parentId=600030&articleId=8usMobfHBXp2GJnjOIZ0EA==&utm=site.site-PC-36449.972-pc-websitegroup-zhejiang-mainSearchPage-front.1.f2a6d3008a9a11eeb3b6ef0f5b42851d《CA管理学习专题》:https://edu.zcygov.cn/luban/ca注:CA证书遗失补办、延期、解锁、质保等业务可以在联连客户端上进行操作;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第3页共55页《浙江省“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4.2投标文件提交注意事项4.2.1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4.2.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4.2.3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解密失败导致投标无效,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投标文件后,将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1份下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发送至zdzfcg@126.com。4.2.4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为非强制性,但如遇因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等情况造成投标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负。5.本项目投标人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投标人可登录“政采云”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模块对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若在规定时间内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备份文件读取失败(含未提交),则投标无效。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地址:海宁市行政中心2号楼4楼;项目联系人(询问):蒋英联系电话(询问):0573-87216382:质疑联系人:陆勤华联系电话:0573-8728785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海宁市长丰路436号保安大厦10层项目联系人(询问):沈女士联系电话(询问):15967340271;电子邮箱:zdzfcg@126.com;邮编:314400质疑联系人:俞女士联系电话:0573-87235011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海宁市财政局地址:海宁市水月亭西路336号联系人:沈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3-87292037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第4页共55页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5页共55页第二章招标需求一、项目概况对海宁市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现场端设备运行质量及数据应用情况进行现场核查、重点核查,对系统平台端开展网络巡检、问题交办等;对企业安装的工况监控系统开展平台巡检、现场核查、问题交办等;为采购人机房、视频会议室提供网络安全和硬件设备运行情况相关巡检服务,协助开展各类平台操作、巡检、测试等工作,配合视频会议调试、应急值守、重大活动保障等服务工作。二、监理服务具体事项和要求采购人预计对138家191个污染源自动监控站点(191套自动监控设备)、约174套在线现场端视频和门禁系统、约535家企业的工况监控系统,以及上述设备设施配套的相关应用平台,开展监管工作。由于相关平台数据量大,企业站点源分布广,工作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等情况,需通过采购技术服务的形式,强化环保部门的信息化管理力量,提升远程对现场端设施的监督和技术服务,在特定情形下协助采购人对现场开展检查;对监控平台进行实时监控以及数据分析等,协助环保部门加强对运维公司的监督管理,提升环境管理效能。(服务期内点位如有新增且通过验收或备案,无条件增加进监理工作,不增加费用)。1.监理任务1.1监理对象:海宁市污染源自动监控、工况监控现场端设备运行质量及数据应用情况。1.2工作内容:根据《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江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现场端建设联网技术要求(试行)》、《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推进企业工况自动监控系统建设的通知》、《嘉兴市企业工况自动监控系统技术指南(试行)》、《关于印发《嘉兴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嘉环发〔2022〕55号)等文件要求,做好以下监理工作:1.2.1对污染源自动监控现场端设备运行质量及数据应用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和非现场巡查相结合,对系统平台端开展网络巡检、问题交办,对企业安装的工况监控系统开展平台巡检、现场核查、配合工况项目验收等。1.2.2跟踪企业在线监控新增设备、工况监控系统、视频监控和门禁系统的建设与联网工作和COD、氨氮、总磷、总氮、流量、SO2、NOx、氧量、烟温等在线监控设施计量检定工作。1.2.3按时完成所有各级污染源自动监控、企业工况工作联系单的受理、分发和回复工作。1.2.4完成所有相关报表,做好统计和资料存档工作,管理所有污染源自动监控、企业工况的历史档案,并在完成监理任务后完整移交。1.2.5按时编制《在线监测运行月报》等。1.2.6协助采购人开展各类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及其他有关工作。1.3工作方式频次及要求:现场核查、非现场巡查、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采购人提供技术监控保障。半年完成一次第6页共55页水质在线分析仪器的质控样盲样代替检测,编制检测情况报告;半年完成一次烟气全流路检测,编制检测情况报告。1.3.1现场核查:协同采购人对各类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工况自动监控设施等的数据异常及运行突发异常情况开展现场核实。日常巡查以采购人“双随机”系统抽取的企业名单为主,对有污染源或工况自动监控的企业,协同采购人开展现场检查。1.3.2非现场巡查:对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重点排污单位超标异常电子告知与督办平台、浙江省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管理平台、嘉兴市企业工况监控监管系统、浙江省刷卡排污总量信息管理平台、视频门禁监控系统等平台系统的日常数据开展巡查和分析;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及时提交执法队;对上级交办的督办单等,协助执法队及时进行调处反馈。1.3.3配合采购人开展各类专项检查、整改跟踪、环保抽查、考核等工作。1.3.4每半年对第三方运维机构的运维能力和运维质量进行考评,并建立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运行管理考评管理档案。2.质控样核查针对废水日均值超标、废气时均值超标等情况,协助采购人督促运维开展质控样核查,对上级部门下发技术审核单的企业及专项行动需要,开展实样比对。3.地面走航根据采购人要求,对特定区域或特定污染物开展污染情况走航,提供走航报告。服务期内不高于6次(每次走航时长不少于8小时)。4.其他服务4.1为采购人机房、视频会议室提供网络安全和硬件设备运行情况相关巡检服务,协助开展各类平台操作、巡检、测试等工作,配合视频会议调试、应急值守、重大活动保障等服务工作。4.1.1日常巡检4.1.1.1机房、视频会议室每日巡检一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置和上报,对接和配合技术单位完成相关调试、问题解决等工作。4.1.1.2做好台账整理工作。对巡检内容及发现问题进行记录,形成台账资料。4.1.2会议多媒体保障4.1.2.1会议前调试好相关会议设备,确保会议连接成功,画面稳定,声音清晰。4.1.2.2会议中保障好会议的声音调整和画面切换,保障会议的正常进行。4.1.2.3会议结束后检查设备无故障后及时关闭设备,如果设备存在问题及时处置上报或联系技术单位解决。4.2协助采购人完成污染源在线监控智能化改造项目。5.考核细则:详见《海宁市污染源及工况自动监控系统监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附件16)。三、监理服务保障要求1.人员保障1.1常驻监理人员10名,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专家1名,其他人员8名,负责在线监控数据统计分析整理、现场端监理核查与其他交付的工作。在岗在位时间应与甲方上班时间保持一致,节第7页共55页假日或重大活动期间确保监控中心监理人员1人在岗在位外,现场监理人员2人及以上备勤。监理负责人须保持24小时手机开机状态,随时在指定时间内赶赴现场。应急期间做好24小时在线数据巡查服务。1.2常驻监理人员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满足环境类、化学类、计算机类、仪器类、通信类,机电一体化、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等相关专业,熟练操作计算机,熟练掌握office办公软件,其中现场监理人员还须持有汽车驾照(C1以上),保障协助采购人外出巡检。常驻监理人员结构应满足:1.2.1项目负责人:1人,中级及以上工程师,且从事污染源在线监控监理或运维工作经验4年以上;1.2.2技术专家:1人,持有环境保护设施运行合格证书,且污染源现场端在线监控监理或运维工作经验4年以上;1.2.3其他常驻监理人员:(1)具有3年及以上污染源在线监控监理或运维工作经验的不少于4人;(2)具有1年及上污染源在线监控监理或运维工作经验的不少于2人;(3)其他人员具有具有半年以上污染源在线监控监理或运维工作经验(或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注:以上人员不存项目内部兼任/包含关系。1.3常驻监理人员要求固定,并保持人员的稳定。实行“四定”管理法:即定人、定工作内容、定工作时间、定工作责任。遇调动或辞职时,提前7天告知采购人并得到同意后才能更换,并提前做好交接班。1.4供应商应做好交接工作,保证项目顺利过渡,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采购人推荐的原岗位愿意留任的人员。1.5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天内,供应商将常驻监理人员名单报采购人,采购人审核通过后签订采购合同。1.6如实际配备的常驻监理人员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合同约定、不能胜任工作、渎职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采购人有权提出解聘或者调换服务人员,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更换到位,若无法提供符合要求的人员,可视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拒签或解除合同。2.装备保障2.1须配备专用电脑及相应的软件分析系统用于网络巡检及各类报表的统计、分析、汇总,采购人提供各网络接口。2.2须配备专车(不少于4辆)用于现场核查,保障现场核查工作顺利开展,突发事故或重大活动等敏感时期,增加车辆,保障现场核查工作顺利开展。2.3现场监理人员需穿专门的工作制服并佩戴工作证件,其他特殊场合需佩戴安全头盔、电工手套、防电鞋等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3.制度保障3.1工作期间遵守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的日常管理,工作态度须文明礼貌、细致和蔼。3.2坚守工作岗位,不擅离职守,不能做与上班无关的事情,如炒股、游戏、听音乐、聊天等。请假须提前三天上报,并及时安排好代班人员。第8页共55页3.3保持监控中心工作场所卫生,不在室内抽烟,做好个人卫生包干工作。3.4对监理发现的排污单位或运维单位的违规行为不得瞒报、缓报,不得串通或协助排污企业或运维公司规避环保部门监管。不得借工作便利向企业推销在线监控设备或开展与监理无关的业务。一经发现监理人员有违规违纪情况,将扣除年度监理项目合同总额的5%作为惩罚措施(发现一次扣一次),要求供应商解聘当事人。3.5对系统相关技术和商业机密保守秘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系统数据和视频图像用于合同无关的用途。4.其他保障4.1供应商承诺在监理期间,供应商及其关联公司不得为本项目被监理单位提供设备、运维服务或其他与在线监控相关的业务,且不得与被监理单位存在利益关系,否则可视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详见附件《投标人声明书》。4.2供应商须落实专门的办公经费,用于保障日常办公、通讯费、差旅费、过路费、油费、餐费(市生态环境分局仅提供办公场所、水、电,网络端口及在线平台设备)。4.3监理人员上岗前须由供应商自行组织进行专门的业务培训。4.4在服务期内产生的所有数据(包括数字数据、图片数据以及相关资料),在服务期满后,供应商应无偿移交采购人。四、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5月31日。合同分年度签订(第一个年度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第二个年度为2026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每服务满一个年度且验收达到优秀(考核评分≥90分)的,签订下一年度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签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五、商务要求表每个年度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并具备实施条件后支付该年度合同金额25%的预付款(本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根据浙财采监【2022】3号文件规定,预付款不低于20%),服务满半年后支付该年度合同金额的45%,服务期满且完成验收后根据考核结果支付该年度剩余金额。结算时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供如下材料:合法发票原件(预付时可提供有效收据)、《采购合同》复印件、采购人签收的“海宁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最后一次结算时提供)等相关资料。安全服务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注意自身安全,供应商须加强对职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在工作期间发生的一切意外、工伤和交通等事故,均由供应商负全责。六、资信要求表政策性加分条件/质量管理、企业信用要求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第9页共55页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名称内容1采购人名称: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联系人:蒋英联系电话:0573-8721638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沈女士联系电话:159673402713项目名称及编号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污染源及工况自动监控系统监理服务(ZDCG2025062)4预算金额396万元(198万元/年)5交付(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5月31日。6是否接受联合体否7现场踏勘本项目如需踏勘现场的,投标人需要自行组织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数据,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包括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8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7月29日14点30分本项目有关投标、开标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9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10投标保证金额及交纳截止时间无11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加密、传输递交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12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份数、包装和盖章签字备份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发送至zdzfcg@126.com。13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90日历天14参加开标人员投标人代表无须参加现场开标。15现场演示和讲解否16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详见第四章。17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置。18采购信息发布媒体zfcg.czt.zj.gov.cn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3950/index.html(如有变更公告,请及时了解和变更)19是否提供样品否20付款手续和付款时间详见第五章。21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以开标当日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22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情况本项目为是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3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项目属性(服务类)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具体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采购标的: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污染源及工况自动监控系统监理服务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3.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4.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24政采贷本项目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于浙江省政府采购贷款政策,简称“政采贷”,具体各签约银行融资方案内容可参阅政府采购云平台--融资贷款专区(https://jinrong.zcygov.cn/luban/loan)25代理费用由中标人支付,详见“八、招标代理费”。26招标文件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11页共55页(二)定义1.“招标人”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采购人”指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3.“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4.“产品”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工具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文字材料。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劳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6.“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需求总称。7.“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三)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四)投标委托无。(五)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反规定除外)。(六)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七)转让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让。2.本项目不可以擅自分包。(八)特别说明: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如接受),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5.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之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九)质疑和投诉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招标人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第12页共55页2.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格式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附件范本,下载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位置:“首页-下载专区-质疑投诉模板”。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招标公告2.招标需求3.投标人须知4.评标办法及标准5.海宁市政府采购合同(指引)6.投标文件格式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二)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为无效标。(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可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澄清。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污染源及工况自动监控系统监理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嘉兴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