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灌溉典型监测站点更新改建中标结果公示(献县水务局2025)
献县2025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业灌溉“以电折水”典型监测站点更新改建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YCZBCZ2025-036
二、项目名称:献县2025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业灌溉“以电折水”典型监测站点更新改建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编码
北京奕杭嘉业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房山区沙岗街6号院一区1号楼-1至5层101-207
911101080627699155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服务时间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
优惠价/入围价
北京奕杭嘉业科技有限公司
献县2025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业灌溉“以电折水”典型监测站点更新改建项目
献县2025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业灌溉“以电折水”典型监测站点更新改建
献县54处监测站点设备进行更新改建,保证设备运行正常、数据准确、稳定传输上传至“省平台”,并获得河北省水资源和节水管理综合业务平台--计量监控管理子系统出具的鉴定报告。
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执行的现行标准。
“以电折水”典型监测站点更新、改建完毕,通过项目合同验收后,服务 3年,质保期 1年。
37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兰国新,和评审专家刘福安、王书敏、王伟超、陈利敏组成,评标委员会主任为:刘福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550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并执行分散评标 2.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3.中标单位:北京奕杭嘉业科技有限公司 评分:89.00分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献县水务局本级
地址:献县
联系方式:0317-60105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荣盛尚府2#楼1单元801室
联系方式:0317-55218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0317-5521866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献县2025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业灌溉“以电折水”典型监测站点更新改建项目 招标文件
二十二条承诺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献县2025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业灌溉“以电折水”典型监测站点更新改建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献县水务局本级
行政区域
献县
公告时间
2025年07月30日 16:43
评审专家名单
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兰国新,和评审专家刘福安、王书敏、王伟超、陈利敏组成,评标委员会主任为:刘福安。
总中标金额
¥37.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
0317-5521866
采购单位
献县水务局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献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17-6010509
代理机构名称
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荣盛尚府2#楼1单元8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17-5521866
(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献县水务局(单位名称)的献县2025年度虫央水利发展资金-农业灌溉“以电折水”典型监测站点更新改建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献县2025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业灌溉“以电折水”典型监测站点更新改建项且(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北京奕杭嘉业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3人,营业收入为2013.71万元,资产总额为2236.5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北京奕杭嘉业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7月29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群柏楠填报。献县2025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业灌溉“以电折水”典型监测站点更新改建项目招标文件项目名称:献县2025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业灌溉“以电折水”典型监测站点更新改建项目项目编号:YCZBCZ2025-036采购人:献县水务局采购代理机构: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7月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2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5第三部分资格审查………………………………………………………22第四部分采购需求………………………………………………………24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55第六部分政府采购合同…………………………………………………64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65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YCZBCZ2025-0362.项目名称:献县2025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业灌溉“以电折水”典型监测站点更新改建项目3.项目预算金额:37.8万元;项目最高限价:37.8万元(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注:以当年上级实际下达到位资金为准;4.项目单位:献县水务局5.采购需求:序号标的名称预算金额(万元)服务期限服务要求1献县2025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业灌溉“以电折水”典型监测站点更新改建项目37.8“以电折水”典型监测站点更新、改建完毕,通过项目合同验收后,服务 3年,质保期 1年。献县54处监测站点设备进行更新改建,保证设备运行正常、数据准确、稳定传输上传至“省平台”,并获得河北省水资源和节水管理综合业务平台--计量监控管理子系统出具的鉴定报告。按照《取水计量技术导则》、《农灌机井取水量计量监测方法》等有关要求对流量监测设备进行比测校准,并出具比测报告。6.合同履行期限:“以电折水”典型监测站点更新、改建完毕,通过项目合同验收后,服务3年,质保期1年。;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合法经营,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能力;3.2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对供应商在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资格审查时现场查询,供应商无需提供);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07月07日至2025年07月1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自主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3.方式: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系统,选择“沧州市(全流程),打开[政府采购-交易文件下载]菜单,下载交易文件。下载问题咨询电话:400-998-0000。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方式、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7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3.递交方式: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形式。网上开标,投标人应及时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参与开标,无需到开标现场。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第1部分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七、其他补充事宜1、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2、代理机构接受质疑电话:0317-5521866;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本项目一律通过交易平台在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投标人要随时登录会员账号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未能及时下载采购文件、递交并解密投标文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6、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献县水务局地址:献县联系方式:曹艳华0317-601050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荣盛尚府2#楼1单元801室联系方式:刘经理0317-552186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经理电话:16630889881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属性服务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3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分, 考察地点: / 。4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地点: 。 5询问方式 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询问及答复 6投标截止时间 2025 年 07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7开标时间2025 年 07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8开标地点线上开标地点:沧州市(全流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线下开标地点:献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此标为网上开标,投标人(供应商)必须及时登录沧州市(全流程)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线参与开标。9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60 日历日10投标保证金■不收取 □收取11政采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简称“政采贷”)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即可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融资服务。渠道和方式:各潜在投标人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可通过“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沧州链接-重要通知,了解相关政策,与意向银行联系。合作银行将按照《沧州市市级政府采购支持投标人信用融资办法》(沧市财采【2016】15号)规定确定贷款额度,并在中标或成交后,凭政府采购合同给予贷款支持。12是否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是 ■否13是否允许供应商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是 ■否1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是,应满足下列要求: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5投标文件提交说明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上传。16质疑接受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17-5521866 通讯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荣盛尚府2#楼1单元801室17投诉接受投诉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 献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 0317-4612209 通讯地址: 献县财政局 18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由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其中政府采购专家4人,采购人代表1人。评标工作开始前评标委员会推荐1人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19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 □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采购人按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供应商。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 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以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高者为中标供应商。 20采购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21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是,中小企业预留份额: 100 %;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 100 %;22实现预留的形式■ 分包形式□ 联合体形式注: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不再享受价格折扣 。23其他要求1.供应商应按照电子交易平台要求下载招标文件。2.供应商提供的资质和业绩等所有资料均须附在投标文件中。3.因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大厅交易方式,采购人特别说明如下: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24资 金 来 源财政资金2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执行的现行标准。26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要求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投标人需使用对本项目加密的单位 CA 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按拒绝处理。27响应文件份数上传电子交易平台电子版一份。(注:本项目中标供应商中标后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3份,电子版投标文件两份(载体为 U 盘),且必须与投标时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一致)30最高限价最高投标限价:37.8万元;注: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31投标文件签章及证明材 料要求1、资格审查资料及响应文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所给的格 式和要求,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做投标无效处理。2、电子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资质证明材料(有其他要求 得除外)需上传原件的扫描件,供应商对提供的所有证件 资料扫描件的清晰度及真实性负责,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 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要求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 内,投标人需使用对本项目加密的单位 CA 在规定时间内 自行完成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 解密的,按拒绝处理。33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投标人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登录系统后,选择“沧州市(全流程) ”入口,在系统首页资料下载处 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沧州版)。2、投标人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所参加项目的招标 文件。3、投标人应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使 用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签名。电子交易系统不接收潜在投标人未按规定使用数字证书(CA)加密、签名的投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4、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加密 的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指定位置。5、招标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投 标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投标文件被拒绝的风险。6、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资料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将拒收。7、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用法 人 CA 密钥和企业 CA 密钥进行签章制作;商务标部分(明标)需每页加盖单位电子公章每页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cztf 格式和*.ncztf 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 CA 密钥加密。本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投标人盖章的均指投标人电子印章,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均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所有涉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的,投标人可将文件签字后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也可加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章。34电子响应文件暗标部分 的编制要求本项目实行“双盲 ”评审,投标文件的“技术标 ”采用暗标 方式评标。技术标(暗标)文件制作要求:1、版面要求:A4纸张大小。 2、颜色要求:所有文字、图表均为黑色。 3、字体要求:标题及正文部分所用文字均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图、表内的字体及字号不作要求;全部使用中文标点;所有字体均不得出现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等标记。 4、排版要求:页边距要求上边距2.5厘米,其余均为2厘米;不得设置目录;正文行间距为固定值30磅;文字内容(含正文标题、正文及表格标题)统一设为左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不得有空格;段落前后不设置空行;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和页码;图、表部分对齐形式统一设为居中对齐。5、其它: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的正文中均不得出现供应商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供应商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可能被辨别出供应商身份的任何标记。不符合上述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35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 号文及冀财采【2016】28 号文 的规定,各级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 ”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对供应商在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允许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建立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供应商应给与政府采购领域联合惩戒。以联合体名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任一方被联合惩戒,则联合体被联合惩戒。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且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供应商,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严格供应商资格审查程序。36其他事项投标文件制作相关问题:1.投标人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 已 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 (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系统(网址: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后,选择“ 沧州市(全流程) ,打开【政府采购-交易文件下载】菜单, 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 目右侧及“ 交易文件下载” 的↓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 系电话后,进行交易文件下载操作 。未经主体注册登记 的供应商,请按照“ 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网址:http://xzsp.cangzhou.gov.cn/ggzy jy/) ”首页的“ 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 公告“ 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7-2175672】。办理 CA 密钥可在河北 CA、北京 CA、山西吉大 CA、联通 CA 中选择办理(排名不分先后)。 咨询电话如下:河北CA:400-707-3355/0317-2175085;北京 CA:400-994-3319;山西吉大 CA:400-653-0200;联通 CA:0311-85691619下载招标文件咨询电话 :400-998-0000。2. 投标人凭CA 密钥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所参加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变更澄清文件(如有) 。招标文件 格式为*.CZZF ,需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沧州 版) ”打开。3.投标人应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签名。电子交易系统不接收潜在投标人未按规定使用数字证书(CA) 加密、签名的投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前可以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销。4.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沧州版) ”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5. 招标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投标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作投标无效处理。37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 号)的相关规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问答》及财政部 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文件规定,对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进行价格评审优惠。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进行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此项内容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第九部分其他必要的商务资料中做出声明,格式自拟;(1)根据财库[2019]9 号文《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 机制的通知》规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 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采购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 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 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 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 印件或中国政府采购网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查询截图,否则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注: 1)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库[2019]18 文《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 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库[2019]19 号文《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 品目清单的通知》;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 2019 第 16 号文《市场监管总 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可通过“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 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并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合作银行将按照《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支持供应商信用融资办法》(冀财办{2015}16 号)规定给潜在投标供应商以贷款额度,中标或成交后,凭政府采购合同给予贷款。 (2)监狱企业参加投标【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不提供不 予认可】,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 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 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 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 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 明材料,不提供不予认可】,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符合《财 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单位。供应商按照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注:供应商应提供下述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注:本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2.说明2.1基本定义2.1.1“服务”指本招标文件所述供应商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1.2“供应商”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1.3“采购代理机构”指受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2.2本项目是否组织现场考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本项目是否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5本项目是否为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及实现形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供应商资格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1.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3.4具有法人资格且与其他法人具有控股关联关系的供应商的特别规定如下: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5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6本次招标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身份共同投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如允许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必须符合下列要求:3.6.1联合体的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分工和联合体各成员的资质等级认定。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按照联合体各方资质等级最低的认定其资质。3.6.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并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牵头人对招标范围内的工作总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政府采购政策4.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招标产品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4.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采购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强制采购的,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为无效投标。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优先采购的,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享受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优先采购加分政策。注意: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财库〔2019〕16号)。4.3密码技术设备密码技术设备要求:参与使用密码技术设备政务信息系统的投标、承建及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国产密码技术设备必须为经国家密码检测部门检测合格的密码产品。4.4分支机构分公司作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扫描件,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4.5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有关规定,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价格扣除政策,详见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4.6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详见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4.7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有关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4.8信用记录4.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供应商是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渠道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例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将被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渠道。4.8.2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供应商给予政府采购领域联合惩戒。以联合体名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任一方被联合惩戒,则联合体被联合惩戒。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且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供应商,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4.8.3对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有及时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申请添加相关企业重整情况信息的,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允许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4.9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4.10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乡村振兴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如涉及)。4.11正版软件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4.12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销售或者提供。具备资格的机构是指列入《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的机构。4.13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见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4其他政府采购政策。5.投标费用供应商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6.其他说明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含有关通知、更正公告等),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向供应商发出。因登记有误、传真线路故障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供应商,除非有适当的证据表明采购代理机构已经明知该项应当通知的事项并未实际有效到达,且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仍有条件和必要及时地再次补发通知而故意拖延或不予补发通知,则采购代理机构因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7.招标文件构成招标文件由下列七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资格审查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第六部分政府采购合同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8.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的更正、变更。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作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站“变更公告”和电子交易系统内部“变更文件”告知供应商。8.3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所有已领取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发出通知。二、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9.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商务及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9.2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10.1投标文件由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组成。其中,商务标应包括:投标函、投标报价、资质证明、业绩、人员技术力量等相关材料;技术标应包括:项目技术方案、偏离程度、服务方案等不显示投标供应商名称、标识的相关材料。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要求,分开编制商务标和技术标,对能明显区分投标供应商的内容,应放入商务标;技术标中不能出现涉及投标供应商名称及相关提示内容的任何信息。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为必须做出明确响应的实质性条款,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部分。10.2技术标(暗标)文件制作要求:10.2.1版面要求:A4纸张大小。10.2.2颜色要求:所有文字、图表均为黑色。10.2.3字体要求:标题及正文部分所用文字均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图、表内的字体及字号不作要求;全部使用中文标点;所有字体均不得出现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等标记。10.2.4排版要求:页边距要求上边距2.5厘米,其余均为2厘米;不得设置目录;正文行间距为固定值30磅;文字内容(含正文标题、正文及表格标题)统一设为左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不得有空格;段落前后不设置空行;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和页码;图、表部分对齐形式统一设为居中对齐。10.2.5其它: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的正文中均不得出现供应商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供应商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可能被辨别出供应商身份的任何标记。10.3保证金10.3.1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10.3.2中标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10.3.3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10.3.4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0.3.5如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中标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中标后,经核实发现中标供应商投标过程中有欺瞒或虚假行为的。10.4投标报价10.4.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要求只投报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完成本服务项目全部服务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0.4.2如项目分包、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一览表。但报价不得超出该包预算。10.4.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条。10.4.4供应商要按投标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投标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委托代理人签署。10.4.5供应商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或优惠承诺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位置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优惠承诺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10.4.6投标的报价优惠承诺应与开标一览表有关报价项目相对应。除报价优惠承诺外,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软件、硬件设备、免费培训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10.5本项目是否允许供应商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投标内容填写说明11.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11.2供应商未根据自身情况明确作出响应,照搬照抄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作无效投标处理。11.3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11.4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过程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11.5供应商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2.投标文件的有效期限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3.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13.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13.2招标文件中所要求加盖的供应商公章是指在投标文件中使用CA数字认证证书加盖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电子签章,或上传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扫描件,不得加盖其它“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非行政公章;人员签字或盖章是指电子签名章或电子印章,或者上传人员签字或名章的扫描件。不符合本条规定的盖章和签字为无效投标。13.3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封面下方以及其他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位置填写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盖章者为无效投标,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文件的签章工作。13.4供应商须注意:为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13.5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3.6供应商应按照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的要求在交易系统指定位置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递交14.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14.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到电子交易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14.2供应商因电子交易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联系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联系电话:400-998-0000。15.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及时间场地信息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地点递交。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16.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6.1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6.2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否则为无效投标。16.3因电子交易系统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更正通知、澄清及回复,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17.投标文件投标流程17.1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17.2供应商凭CA密钥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所参加项目的招标文件和时间场地信息文件。17.3供应商应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电子交易系统不接收潜在供应商未按规定使用数字证书(CA)加密的投标文件。潜在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7.4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电子交易平台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17.5招标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投标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投标文件被拒绝的风险。17.6供应商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用CA密钥进行签章制作。四、开标18.开标及其有关事项项目开标时间、地点详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开标时通过开标大厅系统完成远程解密、答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为保证本项目远程开标会议顺利进行,现作出如下提醒:18.1本项目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各供应商务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仔细确认投标文件已成功递交到系统内,若因供应商原因导致递交失败,后果由供应商自负。18.2进入电子交易平台后,请将CA密钥插入电脑并做好解密准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请供应商务必确保电脑、操作系统、浏览器等满足远程开标的使用要求、具备高速畅通的网络,并确保CA密钥不出故障。若因供应商自身的网络及软硬件问题导致在解密截止时间仍然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会被打回,不能参与后续评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五、评标程序19.组建评标委员会1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评标专家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并经抽取系统自动通知;采购人代表由采购人出具授权函授权参加评标。19.2采购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评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该项目评审。20.评审程序详见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六、中标和签订合同21.中标结果公告与中标通知书21.1采购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确定中标人。21.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供应商确定后应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结果公告内容按政府采购规定执行,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1.3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1.4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1.5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2.签订合同22.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2.2中标供应商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内凭中标通知书,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并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22.3中标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2.4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中标供应商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22.5中标供应商中标后不得将合同转包,否则按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2.6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七、中标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计取。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八、保密和披露23.保密供应商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传播。24.披露24.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24.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中标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九、询问和质疑25.供应商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25.1政府采购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25.2采购人对技术参数可澄清修改,供应商有异议的可以通过询问或质疑程序提出。25.3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25.4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5.5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5.6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25.7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25.7.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5.7.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25.7.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5.7.4事实依据;25.7.5必要的法律依据;25.7.6提出质疑的日期。25.8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时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质疑时供应商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5.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25.9.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5.9.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25.9.3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25.9.4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25.9.5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25.10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25.1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十、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三部分资格审查一、资格审核程序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2.《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3.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4.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二、资格审查要求序号评审因素评审内容备注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根据供应商企业性质提供相应证明文件。(2)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3)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提供有效证件的扫描件1-2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承诺函》。1-3信用记录(1)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2)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承诺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特定资格要求(1)合法经营,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能力;(2)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对供应商在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资格审查时现场查询,供应商无需提供);(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审查结果注:采购人依法按采购文件要求组织人员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可进入综合评审阶段;不合格的供应商按无效处理。其投标报价不参与报价评审。(1)按照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要求上传以上要求的有效证件扫描件。供应商应对其所提交证件扫描件的清晰度、真实性、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因上述原因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2)资格审查所需证件,如正处于年检、补办、换发之中,供应商须出示该证件颁发部门或相应主管部门有效证明原件扫描件,该证明应准确表明证件目前所处状态及有效性,否则视为该项不合格。(3)以上证件需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并法定代表人签字不全者视为未通过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将被取消其投标资格,其商务报价不参与报价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方可进入以下评标程序。第四部分采购需求1.项目概况1.1.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沧州市献县2025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业灌溉“以电折水”典型监测站点更新改建项目建设单位:献县水务局1.2.技术依据政策法规 《节约用水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76 号); 《地下水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8 号); 《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2﹞81 号) 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 号);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5 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 知》(财农〔2024〕100 号); 河北省水利厅《关于做好 2025 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业灌溉 “以电折水”典型监测站点更新改建项目工作的通知》(冀水资〔2025〕2 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 2025 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更新改建项目》工 作的通知。技术标准 《取水计量技术导则》(GBT28714-2023); 《水资源监测数据传输规约》(SL427-2021); 《水资源监控设备基本技术条件》(SL426-2021); 《超声流量计检定规程》(JJG/1030-2007) 《超声流量计》(JJG 1030); 《多功能电能表通信规约》(DL/T645-2007); 《电子式电能表检定规程》(JJG596-2016); 《多费率电能表检定规程》(JJG691-2014); 《交流电测量设备通用要求、试验和试验条件 第 11 部分》 (GB-T17215.211-2006); 《农灌机井取水量计量监测方法》(JJF 2182-2024)。2.农业灌溉“以电折水”监测站现状献县2021年以前利用水利发展资金共计建设54处农灌机井“以电折水”典型监测站,其中2017年建设的1处站点机井已经填埋需移装改建,其余53处监测站点情况见下表2-1。表2-12021年前农灌机井“以电折水”典型监测站情况统计表序号建设年份乡镇村机井名称机井编号机井二维码编号12020 年本斋回族乡沙洼村5 号井13092900428613092910319022020 年本斋回族乡后营村5 号井13092900425213092910323632020 年本斋回族乡后营村4 号井13092900425113092910324342020 年本斋回族乡中营村6 号井13092900430013092910322652020 年陈庄镇赵庄村7 号13092900204313092910002062020 年陈庄镇赵庄村2 号13092900203813092910002872020 年陈庄镇七里墩村4 号井13092900196313092910002782020 年段村乡柳杭村李连峰13092900289513092910248292020 年段村乡西段村崔东景130929002676130929101344102020 年段村乡南皇亲庄一分村魏学灿130929002719130929102033112020 年郭庄镇杨庄子村4 号井130929000674130929103031122020 年郭庄镇尹屯村1 号井130929000686130929101873132020 年郭庄镇东双坦村5 号井林地130929000581130929100846142020 年韩村镇郭马坊村5 号井130929001000130929101943152020 年韩村镇东护持寺村10 号井130929004824130929101890162020 年韩村镇宗里村2 号井130929001155130929104772172020 年韩村镇邵束州村6 号井130929000983130929100770182020 年张村乡南张村1 号井130929002955130929104244序号建设年份乡镇村机井名称机井编号机井二维码编号192020 年张村乡大章村5 号井130929003088130929104169202020 年张村乡北张村8 号井130929003018130929104327212020 年小平王乡刘庄村4 号井130929003657130929102741222020 年小平王乡祝庄村26 号井130929003686130929103697232020 年小平王乡东桥村5 号井130929003492130929102794242020 年小平王乡杜凌花村12 号井130929003632130929102759252020 年西城乡杨家村1 号井130929004013130929100328262020 年西城乡蔡东村10 号井130929004188130929100998272020 年西城乡李虎一村5 号井130929004045130929100981282020 年十五级乡后庄村3 号井130929003696130929103453292020 年十五级乡边马村4 号井130929003712130929104521302020 年十五级乡东韦庄村1 号井130929003719130929101252312020 年商林乡南宗村南宗陈二凤130929002502130929103631322020 年商林乡三分村三分村魏思岗130929002269130929103389332020 年商林乡二分村二分村8 号井130929002258130929103434342020 年南河头乡南河头村1 号井130929003988130929100835352020 年南河头乡南韩庄村1 号井130929004832130929100813362020 年陌南镇孝举村前钟李国营130929001703130929102580372020 年陌南镇前南旺村南宗陈二凤130929001545130929103332382020 年陌南镇孔中旺村三分村魏思岗130929001395130929101569392020 年陌南镇陌南村陌南村陌南村 6 号130929001497130929103878402020 年临河乡西镇村村北130929004540130929103505412020 年临河乡尹堡寨村西北洼130929005288130929103121422020 年临河乡梁庄村3 号井130929004729130929103490序号建设年份乡镇村机井名称机井编号机井二维码编号432020 年临河乡西尹官村村边井130929005167130929102623442020 年垒头乡高垒头村2 号井130929003813130929102106452020 年垒头乡西张定村4 号井130929003848130929102137462020 年乐寿镇张高坦村适合井130929000261130929101992472020 年乐寿镇杨庄村一号130929000093130929100320482020 年淮镇镇郭家洼2 号井130929000403130929100239492020 年淮镇镇东刘庄村刘庄东洼井130929000530130929100412502020 年淮镇镇东洋村东洋村东洋村一号井130929004576130929100228512020 年河城街镇王友村5 号井130929004970130929101141522020 年河城街镇梭庄村2 号井130929000758130929101107532020 年河城街镇河街村3 号井130929000862130929101160通过现场查勘,2021年之前建设的献县农灌机井“以电折水”典型监测站监测设备经过多年运行,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机井损坏、机井填埋或泵已拔走,导致监测站点不具备监测基础,需要重新选址移机;二是监测设备损坏丢失,导致数据无法正常上传;三是监测设备经过多年运行故障频发,导致传输数据的准确率下降。勘查具体情况见下附表1。为解决部分监测数据无法及时、准确地传输至河北省水资源和节水管理综合业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的问题,计划将献县2021年之前利用水利发展资金建设的农业灌溉机井“以电折水”典型监测站点,全部纳入本次建设范围。3.服务期限及服务内容3.1.服务期限对献县2021年之前利用水利发展资金建设的54处“以电折水”典型监测站点进行更新、改建,确保监测数据及时、准确传输至省平台,提高农业灌溉机井“以电折水”计量精度,进一步强化献县地下水监管能力。服务期限:“以电折水”典型监测站点更新、改建完毕,通过项目合同验收后,服务3年,质保期1年。3.2.服务内容一、年度服务内容:对献县54处监测站点设备进行更新改建,保证设备运行正常、数据准确、稳定传输上传至“省平台”,并获得河北省水资源和节水管理综合业务平台--计量监控管理子系统出具的鉴定报告。按照《取水计量技术导则》、《农灌机井取水量计量监测方法》等有关要求对流量监测设备进行比测校准,并出具比测报告。二、质保期服务内容:服务单位提供日常巡检保养、故障维修更新等服务,保障监测设备数据稳定上传,确保每个监测站点设备稳定运行率达到90%以上。三、服务评定标准:设备稳定运行率=稳定上传数据的监测站点数/本区域纳入服务范围的监测站点总数。若设备稳定运行率达到90%以上,即为当年度服务符合要求(稳定上传数据的监测站点数:单个监测站点数据实际上报条数与该站点应报条数的比值大于90%的,该站点可被判定为本年期实现数据稳定上传的站点)。四、服务形式、内容及要求4.1.服务形式服务需要求方通过采购服务方式为其提供服务。4.2.2025年度服务内容服务单位对献县2021年之前利用水利发展资金建设的54处“以电折水”典型监测站点进行更新、改建,确保监测数据及时、准确传输至省平台。献县移装改建1个站点,需换新机井保护罩10套,换新流量监测设备9套,维修流量监测设备2套,换新电量采集设备7套,更新RTU终端54套,维修供电系统12套,维修水位传感器13套,压力采集设备25套,维修防雷系统9套,流量计比测校准45处。质保及服务期内提供54个监测站点日常巡检保养、故障诊断咨询、基本问题维修、故障配件或设备更换。4.3.年度服务要求4.3.1.年度服务总要求现场检测设备运行情况,对于因设备断电、遥测终端程序错误、各类链接线路破坏、附属设备非结构性损坏等原因造成的简易故障,运维人员进行现场维修,主要工作内容为:重新接电、更新遥测终端机程序、修复断开的电源线和信号线等链接线路、擦拭太阳能电池板等。因配件老化、损坏及丢失造成的监测站故障,须对配件进行更新更换,主要包括流量监测设备配件、遥测终端配件、电量采集设备配件、附属设施配件等。更新时要提供新的设备,设备选型及设备参数要求不低于项目建设时的技术标准,各部件现场施工要求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对因季节性关停或因机井损坏等原因无法获取数据的,应在本村范围内对监测站点位置进行调整改建,确因取水井关停等原因导致本村无井可选的,可调整至相邻区域。在原机井进行监测站点设备更新的,应沿用原设备测站编码,并及时在省平台更新设备信息;更换机井实施监测站点改建的,应为监测设备重新设置测站编码,测站编码由省统一分配。4.3.2.数据传输要求农业灌溉“以电折水”监测站的监测数据利用专用物联网卡直接传输至省水资源数据接收中心(以下简称“省数据接收中心”),省数据接收中心将数据推送至“河北省水资源和节水管理综合业务平台--以电折水子系统”,完成数据展示应用工作,省、市、县水资源管理部门系统通过系统内实时查询农业灌溉机井取水计量在线监测站数据情况,了解农灌井取水情况。4.4.质保期服务要求由服务单位负责开展区域计量设施的运维工作,设备运维工作应包括日常巡检保养、故障诊断咨询、基本问题维修、故障配件或设备更换、设备比测校准等工作内容,详细阐述服务内容的具体要求。(1)日常巡检保养工作,应包括对计量设施外部环境、计量器具本身的监测,及时确认周边环境变化对设备的影响关系,以及计量器具数据采集、传输、供电等模块的运行情况;(2)故障诊断咨询工作,服务公司应设置专用客服中心,用于对本区域监测站点的故障上报信息的进行基础性指导、诊断和解决,对无法判断的情况,应在30分钟内通知检修人员现场诊断;(3)基本问题维修工作,包括日常巡检发现问题的检修以及故障上报反馈问题的检修,质保服务人员应具备及时响应能力,通过有效技术手段开展测站简易维修工作,并留存影像资料备案;(4)故障配件或设备更换,对法通过维修解决的配件故障或设备整体故障问题,服务公司应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规定的设备参数要求和施工技术标准开展更换工作,完成配件或设备更换后,及时留存影像资料备查。注:以上所有商务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全部响应实质性要求,否则为无效投标。所有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均可以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一、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依据投标报价和各项技术、商务因素对供应商及投标项目内容以及有关的服务进行综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因素:1.投标报价及优惠承诺、相关费用;2.投标技术参数、指标及方案的合理性;3.投标内容与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偏离;4.付款条件;5.实施交付和配送能力的承诺,包括实施完工时间等,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实施并交付完毕,实施交付时间超过采购人可接受的时间范围的投标将视为非实质响应投标;6.供应商提供的其它内容和条件。二、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三、评审程序1.符合性审查1.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1.1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1.1.2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投标内容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1.3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评标委员会有权允许修正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1.4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明确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供应商投标无效且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1.1.5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无效投标2.1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投标文件的;2.2在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投标文件的;2.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2.5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2.6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7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8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招标文件中所有带*条款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必须做出明确响应);2.9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10投标文件不按“盲评”要求制作的;2.11供应商被列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2.12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供应商所投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所投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2.13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1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15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3.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的情形:3.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3.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3.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现规律性差异;3.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3.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3.7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3.8不同投标人从同一IP地址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3.9不同供应商软件加密锁号、MAC地址、CPU码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不同供应商的投标资料制作出自同一份U盘文件等,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考量是否存在串标嫌疑;3.10供应商之间存在高度契合,如供应商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文件接收地址等相同,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3.11其他涉嫌串通投标的情形。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4.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4.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4.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5.投标的澄清5.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扫描并传输至远程供应商)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5.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扫描并在线传输由评标委员会接收)。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3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6.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6.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认定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6.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时,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6.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若是监狱企业则需提供上述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不是则不需要提供。6.4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6.5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审时不协商,独立完成。7.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由全体评标成员共同签字确认。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规定,评审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8.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或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9.评标过程保密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10.采购项目废标10.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10.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10.1.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或因部分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预算,导致合格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10.1.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0.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0.2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供应商,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四、评定内容及标准附表1.商务部分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2投标完整性完全响应采购项目/采购包中的全部内容;3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4报价唯一性投标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6实质性条款响应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中*号条款的要求;7报价合理性报价合理,或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8报价的修正(如有)不涉及报价修正,或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 ;(如有)9串通投标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现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七)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八)不同投标人从同一IP地址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九)不同供应商软件加密锁号、MAC地址、CPU码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不同供应商的投标资料制作出自同一份U盘文件等,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考量是否存在串标嫌疑;(十)供应商之间存在高度契合,如供应商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文件接收地址等相同,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十一)其他涉嫌串通投标的情形。10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1其他无效情形供应商、投标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审查结果技术部分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技术标编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审查结果一、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二、分值构成(总分 100 分)报价部分:10分;商务部分(拟投入团队配置):10 分 同类业绩:10分;技术部分(暗标):70 分;三、评审标准(一)报价部分评分基准价确定方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 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10注:1、有效报价: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并经算术修正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2、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投标人证明其报价合理性,投标人未提供或所提供的书面说明和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合理性,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对自身填写的报价参照限价进行分析,如报价低,应提前准备出书面说明和证明材料(签字、盖章),否则,自行承担结果。(二)商务部分(明标)拟投入团队配置(10分)根据配送产品时的(1)配置专属服务团队,人员配备及分工明确,技术支持能力强(2)组织结构及管理制度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每项内容有针对性且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0分,均未提供的不得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5分,每有一项存在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注:缺陷是指:存在不适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或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项目名称错误、内容缺失、内容相互矛盾、内容简单、不满足采购需求等任意一种情形)。同类业绩(10分)投标人每具备一份同类业绩,得2.5分,最多得10分;注1.投标文件中投标人类似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省级及以上政府网站中标公示页截图、合同原件的扫描件、合同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完工验收鉴定书扫描件以视为有效业绩,否则无效。(三)技术部分(暗标)评分因素评分标准技术方案 (70分)服务方案(2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1)服务方案科学细致任务清晰明确(2)服务内容丰富(3)服务方式多样化(4)服务周期针对性强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每项内容有针对性且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20分,均未提供的不得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5分,每有一项存在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注:缺陷是指:存在不适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或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项目名称错误、内容缺失、内容相互矛盾、内容简单、不满足采购需求等任意一种情形)。服务承诺(2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1)服务承诺内容全面,服务体系完备;(2)培训计划安排周详,培训内容清晰、合理;(3)解决问题的时间及时、便捷,服务系统完善;(4)能够提供科学完善且对采购人有实用价值的意见、建议。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每项内容有针对性且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20分,均未提供的不得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5分,每有一项存在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注:缺陷是指:存在不适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或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项目名称错误、内容缺失、内容相互矛盾、内容简单、不满足采购需求等任意一种情形)。质量保障措施(15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据(1)质量管理体系健全;(2)内部质量管理模式完善;(3)质量风险控制措施到位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每项内容有针对性且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5分,均未提供的不得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5分,每有一项存在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注:缺陷是指:存在不适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或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项目名称错误、内容缺失、内容相互矛盾、内容简单、不满足采购需求等任意一种情形)。应急预案保障措施(15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1)对各类突发事件预测全面(2)责任处理方案明确清晰,应急处置方案详细合理;(3)应急处置服务响应快,及时到位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 每项内容有针对性且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5分,均未提供的不得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5分,每有一项存在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注:缺陷是指:存在不适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或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项目名称错误、内容缺失、内容相互矛盾、内容简单、不满足采购需求等任意一种情形)。第六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格式)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服务合同范本年月日(注:此文本仅供参考,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自行修订相关内容。)合同正文甲方:乙方:根据甲方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实施的河北省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冀政办〔2014〕3号)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第1条购买服务的内容及期限1、甲方以(政府采购方式)采购乙方提供的以下服务:。内容包括:。2、本合同项目下的服务期限为:自______年___月日至______年___月日止,共计天。3、服务地点:。第二条合同金额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第三条服务质量标准为:详见附件一(可参考行业标准)。第四条验收方及验收标准详见附件二。第五条服务受益方评价标准及方法详见附件三。第六条双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付款方式由甲方以□国库直接支付□国库授权支付□单位资金转账支付方式付款。注:根据服务类型选择以下任一种付款方式1、一次性付款:乙方履约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服务费。2、分期支付:(1)按年/按季度/按月支付等额的服务费;(2)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元(或服务费总额的%);在交付服务成果后日内,支付服务费总额的%。(3)按进度支付服务费:1)服务人员到达服务地并提交服务实施方案后__天内,甲方应将总服务费的__%付给乙方。2)第二次付款为总服务费的__%,甲方应在乙方已经准备好,并递交了服务报告及其它相关文件,而这些报告和文件符合合同附件的要求并被甲方验收后付给乙方。3)最后一次付款额应为总服务费的__%,甲方应在乙方递交了服务总结报告和说明并完全履行合同完毕日内付给乙方。第八条违约责任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__%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__%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该服务转包第三方完成。如私自转包,则处本合同总价__%的违约金。4、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的__%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逾期金额的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第九条知识产权归属第十条保密条款1、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项目无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关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2、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工程咨询单位交付的成果文件、资料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由合同签订地法院处理。第十二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三条合同的终止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已不符合《******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冀政办〔2014〕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的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第十四条税费此项目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十五条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政府采购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第十六条补充条款1、谅解与备忘条款:2、双方不可撤销的责任与义务:3、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第十七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2、本合同订立地点:。3、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4、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第十八条合同附件(签定具体合同时,若有附件应注明,并注明附件名称。)附件一:服务质量标准附件二:验收标准(打分办法)附件三:服务受益方评价标准及方法(合同签署页,此页无内容)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名称:开户行:银行帐号: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第7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封面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明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目录商务标(明标)一、投标函二、开标一览表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四、供应商情况简介五、供应商资格资料内容六、商务要求响应情况七、人员配备八、其他必要的商务资料技术标(暗标)九、技术部分*一、投标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日起的有效期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3、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4、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超过开标时公布的预算金额时,投标将被拒绝。6、保证严格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8、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9、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10、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1、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2、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3、我方承诺:本次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资质、业绩、证明文件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的,如有虚假导致的一切后果,完全由我方负责。14、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所有有关本投标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姓名:供应商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办公)(移动)E-mail: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二、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供应商公章)单位:元(人民币)投标报价(总报价)小写: 大写: 服务期限质量标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全称(供应商公章):注: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如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四、供应商情况简介*五、供应商资格资料内容说明:1、根据供应商企业性质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说明:若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需提供上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不需要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说明:若是监狱企业则需提供上述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不是则不需要提供。附件2、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致(采购人):我公司参加(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并承诺:我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公司保证承诺的内容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自愿接受投标被拒绝,并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进行的处罚,若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我方自愿承担赔偿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公章):年月日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致:(采购人)我单位作为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单位郑重承诺:我单位相关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情况正常,如果本承诺与事实不符,愿意接受政府采购监管等部门给予相关处罚并承担法律责任。我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致:(采购人名称)我公司参与编号为的(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我公司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声明人:(公章)年月日*六、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说明:含供应商对商务条款要求内容逐条做出的应答及承诺。*七、人员配备1、拟投入人员团队配置项目组织结构与人力资源方案(项目实施团队):供应商应说明为满足本项目实施需要,拟成立的本项目实施团队的管理组织机构,包括人员的配备、各管理机构/部门的职能以及组织机构的说明,并附上参加本项目的主要管理、服务人员一览表,主要人员相关材料。工作人员配备情况表序号姓名岗位性别年龄学历职业资格从业年限备注(表格自行扩充)1、排在第一位的为项目负责人。2、表后附项目人员情况说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及近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及相关证件扫描件(包括职称证书及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等资料如有)。我们保证上述声明中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正确的,我们同意如贵方要求,可以出示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八、其他必要的商务资料*九、技术标部分(暗标)(上传模块:技术(暗标)部分,与明标部分区分,单独上传)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自行编制技术部分,至少包含以下内容:1、服务方案2、服务承诺3、质量保障措施4、应急预案保障措施技术标(暗标)文件制作要求:1、版面要求:A4纸张大小。2、颜色要求:所有文字、图表均为黑色。3、字体要求:标题及正文部分所用文字均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图、表内的字体及字号不作要求;全部使用中文标点;所有字体均不得出现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等标记。4、排版要求:页边距要求上边距2.5厘米,其余均为2厘米;不得设置目录;正文行间距为固定值30磅;文字内容(含正文标题、正文及表格标题)统一设为左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不得有空格;段落前后不设置空行;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和页码;图、表部分对齐形式统一设为居中对齐。5、其它: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的正文中均不得出现供应商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供应商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可能被辨别出供应商身份的任何标记。注:此页为编制说明,此页内容不需编制到“暗标”部分中。(二)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致献县水务局(采购人)我公司参加献县2025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业灌溉“以电折水”典型监测站点更新改建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并承诺:我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公司保证承诺的内容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自愿接受投标被拒绝,并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进行的处罚,若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我方自愿承担赔偿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公章):北京奕杭嘉业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07月29日薛构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业灌溉典型监测站点更新改建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