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审计服务 审核服务 信息化建设中标结果公示(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2025)



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社会中介审计服务采购(25WC0108)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5WC0108(1708-BZ2500400878AF)(招标文件编号:25WC0108(1708-BZ2500400878AF))
二、项目名称: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社会中介审计服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包1:北京国金汇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号41号楼五层508室
包组或产品名称: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含消防装备车辆)审计服务
费率(%):40.0000000

供应商名称:包2:北京中宣盛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6、8、10、12、16、18号6号楼4层3A15
包组或产品名称:信息化建设项目审计服务
费率(%):45.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包1:北京国金汇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含消防装备车辆)审计服务
主要工作范围为总队货物和服务采购(含消防装备车辆)项目提供审核服务,服务期为1年。
主要对委托开展项目的预算、采购(招标)文件、待签合同、结算等四个节点的审计(审核)及部分项目视情况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审核)和管理审计。
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后提供1年服务,服务结束时间以采购人最终发出的审计业务委托单时间为准。
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和采购人要求提供服务。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2
包2:北京中宣盛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信息化建设项目审计服务
主要工作范围为总队信息化建设项目提供审核服务,服务期为1年。
主要对委托开展项目的预算、采购(招标)文件、待签合同、结算等四个节点的审计(审核)及部分项目视情况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审核)和管理审计。
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后提供1年服务,服务结束时间以采购人最终发出的审计业务委托单时间为准。
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和采购人要求提供服务。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甘露 张惊菁 李朝美 刘菲 喻开拓(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15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由于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包3废标。
2.包1中标人得分为90.70,包1中标折扣为4折。
3.包2中标人得分为97.60,包2中标折扣为4.5折。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云杉北路77号        
联系方式:钟源 023-673152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3室            
联系方式:史庭茜 白喆 023-67561982 677035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柱 郑菡
电 话:  023-6706121 67707443 67616114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社会中介审计服务采购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审计服务

采购单位
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

行政区域
重庆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7月31日 11:52

评审专家名单
甘露 张惊菁 李朝美 刘菲 喻开拓(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柱 郑菡

项目联系电话
023-6706121 67707443 67616114

采购单位
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

采购单位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云杉北路7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钟源 023-67315206

代理机构名称
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史庭茜 白喆 023-67561982 67703509

附件:

附件1
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社会中介审计服务采购招标文件(终审稿).doc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北京国金汇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pdf

附件3
中小企业声明函-北京中宣盛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pdf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项目号:25WC0108采购执行编号:1708-BZ2500400878AF招标项目名称: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社会中介审计服务采购采购人: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二〇二五年七月目录第一篇投标邀请书-3-一、招标项目内容-3-二、资金来源-3-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3-五、投标保证金-4-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5-七、投标有关规定-5-八、联系方式-5-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7-一、招标项目一览表-7-二、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7-三、招标项目服务需求-7-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14-※一、服务期、服务地点及违约要求-14-二、报价要求-14-三、付款方式-15-四、知识产权-16-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17-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17-二、评标方法-18-三、评标标准-18-四、无效投标条款-20-五、废标条款-20-第五篇投标人须知-22-一、投标人-22-二、招标文件-22-三、投标文件-22-四、开标-24-五、评标-24-六、定标-24-七、中标-25-八、询问、质疑和投诉-25-九、采购代理服务费-26-十、交易服务费-27-十一、签订合同-27-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29-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31-一、经济文件-32-三、商务文件-36-四、其他-39-五、资格文件-45-第一篇投标邀请书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社会中介审计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内容包号及名称预算金额(万元/年)最高限价(折扣)投标保证金(万元)中标人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包1: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含消防装备车辆)审计服务3010折0.6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包2:信息化建设项目审计服务2010折0.4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包3:工程建设项目审计服务1010折0.2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二、资金来源单位自筹资金,预算金额为60万元。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3个包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承接单位均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其服务承接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其服务承接企业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三)招标文件提供期限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报名方式:无需报名。(四)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五)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7月28日北京时间10:00(六)开标时间:2025年7月28日北京时间10:00(七)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五、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递交(以下二种方式二选一)1.转账方式1.1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所投包对应的账户(所投包1则保证金汇至包1账户,所投包2则保证金汇至包2账户,以此类推,汇错账户则为无效投标),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包号银行信息1账号1开户行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账号1501010400150611640952账号1开户行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账号1501010400150611648793账号1开户行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账号150101040015061162363银行行号: 请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对应栏目查看。 路径:服务导航-政府采购-办事指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银行联行行号。 1.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2.投标保证金保函方式2.1投标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投标保证金保函(电子保函提供复印件,纸质保函提供原件),投标保证金的保函担保金额应不低于投标保证金金额(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担保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可开展非融资担保类业务的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保函受益人须为本项目采购人。2.2投标保证金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文件有效期保持一致。2.3投标保证金保函须随投标文件一并密封递交,投标保证金保函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二)保证金退还方式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七、投标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联系人:钟源电话:023-67315206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云杉北路77号(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史庭茜白喆邮编:400023电话:023-6756198267703509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3室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一、招标项目一览表包号标的名称数量/单位备注1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含消防装备车辆)审计服务1项服务期:1年2信息化建设项目审计服务1项服务期:1年3工程建设项目审计服务1项服务期:1年本项目3个包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标的名称务必按照上述表的标的名称填写。二、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一)包1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1.服务范围:主要工作范围为总队货物和服务采购(含消防装备车辆)项目提供审核服务,服务期为1年。2.服务要求:主要对委托开展项目的预算、采购(招标)文件、待签合同、结算等四个节点的审计(审核)及部分项目视情况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审核)和管理审计。3.服务标准: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和采购人要求提供服务。(二)包2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1.服务范围:主要工作范围为总队信息化建设项目提供审核服务,服务期为1年。2.服务要求:主要对委托开展项目的预算、采购(招标)文件、待签合同、结算等四个节点的审计(审核)及部分项目视情况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审核)和管理审计。3.服务标准: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和采购人要求提供服务。(三)包3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1.服务范围:主要工作范围为总队工程建设项目提供审核服务,服务期为1年。2.服务要求:主要对委托开展项目的预算、采购(招标)文件、待签合同、结算等四个节点的审计(审核)及部分项目视情况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审核)和管理审计。3.服务标准: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和采购人要求提供服务。三、招标项目服务需求“※”标注的服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包1: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含消防装备车辆)审计服务(一)项目审计(审核)服务要求1.依据采购人具体要求进行审计(审核),出具审计(审核)报告,保证审计(审核)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合法性。2.采购人提供完全脱密资料齐全后,投标人须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受托业务。投标人应从收到完整材料之日起,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限完成审核任务。如因采购人原因,或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造成投标人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双方应就完成时限进行协商。3.审计工作完成后,项目档案应全部交还采购人,投标人不得留存。4.投标人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造价审核、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以及谈判沟通能力。5.投标人接到审核资料后,应委派双方约定的项目组负责人和成员开展工作,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人员,若投标人确有变更人员的需求,须提前取得采购人同意;投标人委派的项目组负责人须严格把控为采购人提供服务的质量和时间,且全程参与项目的审计,并监督全流程。6.投标人应当建立审计报告的三级复核制度。由审计项目负责人全面复核,由业务主管重点复核,由业务人员交叉复核。三级复核的分工,可由投标人自行决定。7.参与项目审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项目后续的采购活动,并提供承诺函。(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二)保密及工作要求1.投标人须同采购人签署保密协议,签订保密承诺书。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审计有关信息,泄露执业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采购人工作秘密。2.投标人应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审计工作任务,在审计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须及时向采购人报告。因严重过失或故意提供不实、内容虚假审计结果、审计结论、审计报告的,采购人将拒付审计费用,单方面解除委托合同,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3.在管理与常规审计服务工作时间内,投标人派遣人员不得从事与本审计工作无关的其他事项。(三)廉政及职业道德要求1.投标人须客观公正依法审计,遵守审计纪律和职业道德。2.投标人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回避。3.投标人派遣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含港澳台)永久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与境外(含港澳台)人员无婚姻关系,不得有违法犯罪记录。4.投标人在执行采购人审计业务时,有下列行为,采购人将单方面解除委托合同,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4.1违背职业道德、玩忽职守,或者与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相互串通、弄虚作假。4.2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物,或者利用执行业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4.3投标人以任何形式将审计任务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审计机构或第三方机构的。4.4未经采购人允许,私自承接采购人总队机关审计项目。4.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行为。(四)服务内容:投标人接受采购人委托,对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含消防装备车辆)开展造价及采购流程中的相关文件审核为主的工作,包含预算、采购(招标)文件合同、结算审核等,具体如下:1.项目采购前,对采购文件(指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询价文件)的资格条件、技术部分、商务部分、评审因素、评审标准等要素进行审核,对项目预算编制合理性进行审核。2.采购结束后,对照正式采购文件、各投标人、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对待签合同中涉及价款的事项进行审核。3.对项目结算价款进行审核。4.其他应采购人要求而进行的审核工作。※(五)服务团队1.投标人拟配置团队人员相对固定,总人数不少于5人(含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消防车辆装备项目的审计能力。服务人员熟悉政府采购业务,不少于2人具有政府采购代理从业经历。2.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参加后期审计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清单(清单格式自拟),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人员执业证明材料、社保缴纳凭证、审计能力经验证明材料。注:审计能力经验证明材料为团队人员参与过项目的项目合同或审计报告或审计委托单或项目结果报告等佐证材料的复印件(至少包括佐证材料封面以及盖章签字页等)说明:社保缴纳凭证指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十二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或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投标人提供相关票据凭证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无需缴纳社保的单位应出具无需缴纳社保的说明)包2:信息化建设项目审计服务(一)项目审核(审计)服务要求1.依据采购人具体要求进行审核(审计),出具审核(审计)报告,保证审核(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合法性。2.采购人提供完全脱密资料齐全后,投标人须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受托业务。投标人应从收到完整材料之日起,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限完成审核任务。如因采购人原因,或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造成投标人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双方应就完成时限进行协商。3.审计工作完成后,项目档案应全部交还采购人,投标人不得留存。4.投标人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造价审核、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以及谈判沟通能力。5.投标人接到审核资料后,应委派双方约定的项目组负责人和成员开展工作,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人员,若投标人确有变更人员的需求,须提前取得采购人同意;投标人委派的项目组负责人须严格把控为采购人提供服务的质量和时间,且全程参与项目的审计,并监督全流程。6.投标人应当建立审计报告的三级复核制度。由审计项目负责人全面复核,由业务主管重点复核,由业务人员交叉复核。三级复核的分工,可由投标人自行决定。7.参与项目审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项目后续的采购活动,并提供承诺函。(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二)保密及工作要求1.投标人须同采购人签署保密协议,签订保密承诺书。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审计有关信息,泄露执业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采购人工作秘密。2.投标人应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审计工作任务,在审计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须及时向采购人报告。因严重过失或故意提供不实、内容虚假审计结果、审计结论、审计报告的,采购人将拒付审计费用,单方面解除委托合同,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3.在管理与常规审计服务工作时间内,投标人派遣人员不得从事与本审计工作无关的其他事项。(三)廉政及职业道德要求1.投标人须客观公正依法审计,遵守审计纪律和职业道德。2.投标人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回避。3.投标人派遣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含港澳台)永久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与境外(含港澳台)人员无婚姻关系,不得有违法犯罪记录。4.投标人在执行采购人审计业务时,有下列行为,采购人将单方面解除委托合同,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4.1违背职业道德、玩忽职守,或者与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相互串通、弄虚作假。4.2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物,或者利用执行业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4.3投标人以任何形式将审计任务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审计机构或第三方机构的。4.4未经采购人允许,私自承接采购人总队机关审计项目。4.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行为。(四)服务内容:投标人接受采购人委托,对信息化建设项目开展造价及采购流程中的相关文件审核为主的工作,包含预算、采购(招标)文件、合同、结算审核等,具体如下:1.项目采购前,对采购文件(指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询价文件)的资格条件、技术部分、商务部分、评审因素、评审标准等要素进行审核,对项目预算编制进行审核。2.采购结束后,对照正式采购文件、各投标人、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对待签合同中涉及价款的事项进行审核。3.对项目结算价款进行审核。4.其他应采购人要求而进行的审核工作。※(五)服务团队1.投标人拟配置团队人员相对固定,总人数不少于5人(含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信息化项目的审计能力。2.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参加后期审计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清单(清单格式自拟),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人员执业证明材料、社保缴纳凭证、审计能力经验证明材料;注:审计能力经验证明材料为团队人员参与过项目的项目合同或审计报告或审计委托单或项目结果报告等佐证材料的复印件(至少包括佐证材料封面以及盖章签字页等)。说明:社保缴纳凭证指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十二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或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投标人提供相关票据凭证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无需缴纳社保的单位应出具无需缴纳社保的说明)包3:工程建设项目审计服务(一)项目审计(审核)服务要求1.依据采购人具体要求进行审核(审计),出具审核(审计)报告,保证审核(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合法性。2.采购人提供完全脱密资料齐全后,投标人须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受托业务。投标人应从收到完整材料之日起,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限完成审核任务。如因采购人原因,或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造成投标人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双方应就完成时限进行协商。3.审计工作完成后,项目档案应全部交还采购人,投标人不得留存。4.投标人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造价审核、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以及谈判沟通能力。5.投标人接到审核资料后,应委派双方约定的项目组负责人和成员开展工作,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人员,若投标人确有变更人员的需求,须提前取得采购人同意;投标人委派的项目组负责人须严格把控为采购人提供服务的质量和时间,且全程参与项目的审计,并监督全流程。6.投标人应当建立审计报告的三级复核制度。由审计项目负责人全面复核,由业务主管重点复核,由业务人员交叉复核。三级复核的分工,可由投标人自行决定。7.参与项目审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项目后续的采购活动,并提供承诺函。(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二)保密及工作要求1.投标人须同采购人签署保密协议,签订保密承诺书。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审计有关信息,泄露执业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采购人工作秘密。2.投标人应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审计工作任务,在审计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须及时向采购人报告。因严重过失或故意提供不实、内容虚假审计结果、审计结论、审计报告的,采购人将拒付审计费用,单方面解除委托合同,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3.在管理与常规审计服务工作时间内,投标人派遣人员不得从事与本审计工作无关的其他事项。(三)廉政及职业道德要求1.投标人须客观公正依法审计,遵守审计纪律和职业道德。2.投标人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回避。3.投标人派遣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含港澳台)永久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与境外(含港澳台)人员无婚姻关系,不得有违法犯罪记录。4.投标人在执行采购人审计业务时,有下列行为,采购人将单方面解除委托合同,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4.1违背职业道德、玩忽职守,或者与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相互串通、弄虚作假。4.2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物,或者利用执行业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4.3投标人以任何形式将审计任务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审计机构或第三方机构的。4.4未经采购人允许,私自承接采购人总队机关审计项目。4.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行为。(四)服务内容:投标人接受采购人委托,对工程建设项目开展造价及采购流程中的相关文件审核为主的工作,包含预算、采购(招标)文件、合同、结算审核等,具体如下:1.项目采购前,对采购文件(指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询价文件)的资格条件、技术部分、商务部分、评审因素、评审标准等要素进行审核,对项目预算编制进行审核。2.采购结束后,对照正式采购文件、各投标人、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对待签合同中涉及价款的事项进行审核。3.对项目结算价款进行审核。4.其他应采购人要求而进行的审核工作。※(五)服务团队3.1.投标人拟配置团队人员相对固定,总人数不少于5人(含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工程造价的审计能力。服务人员熟悉工程招标业务(包括工程项目电子招标业务),不少于2人具有工程招标代理从业经历。2.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参加后期审计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清单(清单格式自拟),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人员执业证明材料、社保缴纳凭证、审计能力经验证明材料;注:审计能力经验证明材料为团队人员参与过项目的项目合同或审计报告或审计委托单或项目结果报告等佐证材料的复印件(至少包括佐证材料封面以及盖章签字页等)。说明:社保缴纳凭证指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十二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或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投标人提供相关票据凭证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无需缴纳社保的单位应出具无需缴纳社保的说明)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标注的商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一、服务期、服务地点及违约要求(一)服务期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后提供1年服务,服务结束时间以采购人最终发出的审计业务委托单时间为准。(二)服务地点服务地点:重庆市(大重庆范围内)。(三)违约要求若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服务需求以及合同约定内容及相关服务方案执行本项服务的,或提供的服务质量出现重大问题或造成重大事故或社会负面影响的,采购人将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人一切法律责任,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负责。二、报价要求(一)本次报价须为折扣报价(报折扣),投标人填写折扣比例。最高折扣为10折,投标人在折扣0-10折之间报价;本项目折扣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保险费、各种税费与开展审计工作相关所需人员、办公、交通、通信、食宿等完成本项目服务的一切费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二)投标人所填报的折扣作为计算审计服务费用的最终折扣比例,最终项目结算费用由采购人根据实际项目金额和中标折扣据实结算。(以中标折扣为7折为例:1.项目开展四个节点审计,送审金额100万元,审计费计算方法为30万元×1.5%×0.7+70万元×0.1×0.7=5.215万元;2.管理审计,配合人员为高级管理人员,则2000元×0.7=1400元/人/天;3.审减效益费,审减10万元,10万×0.035×0.7=0.245万元)审计收费以项目送审金额为计价基础,按照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取,计费标准见下表:项目类型审计类别计费金额区间(万元)标准费率或报价货物和服务项目(含消防装备车辆)预算、采购文件、待签合同、结算(含对下审计复核)小于200万元2.26%200万-500万元(不含)1.96%500万-2000万元(不含)0.60%大于2000万元0.04%管理审计(配合)高级管理人员或高级技术职称或注册造价师资格每人每天2000元中级职称或工程造价员资格或其他相当于中级职称的资 质每人每天100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800元信息化建设项目预算、采购文件、待签合同、结算(含对下审计复核)小于500万元0.7%500万-1000万元(不含)0.6%1000万-5000万元(不含)0.45%大于5000万元0.35%结算审减效益费4.5%管理审计(配合)高级管理人员或高级技术职称或注册造价师资格每人每天2000元中级职称或工程造价员资格或其他相当于中级职称的资 质每人每天100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800元工程建设项目预算、采购文件、待签合同、结算(含对下审计复核)小于500万元0.7%500万-1000万元(不含)0.6%1000万-5000万元(不含)0.45%大于5000万元0.35%结算审减效益费4.5%管理审计(配合)高级管理人员或高级技术职称或注册造价师资格每人每天2000元中级职称或工程造价员资格或其他相当于中级职称的资 质每人每天100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800元说明:1.对同一项目未开展四个节点审计的,按照每个节点25%的比例扣除相应费用。管理审计(配合)中人员费用与项目审计无关,根据采购人工作需要另行委托。2.采购人委托的管理审计项目在重庆主城九区以外且需要食宿的,参考采购人差旅费支出标准,由采购人按照480元/人·天予以补助。三、付款方式(一)中标人针对具体项目完成相关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后向采购人报送请款单,采购人按核准后的金额支付服务费用。(二)中标人申请付款时,须向采购人开具等额发票。(三)原则上每个分包审计服务费用结算总金额不超过每个包预算金额,但若三个包对应类型审计项目数量发生变化,采购人可视项目实际开展情况进行预算资金调剂使用;最终累计审计费用不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四)履约保证金要求:1.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人须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每个包收取比例为:中标人填报的中标折扣×每个包每年预算金额×10%)(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2.履约保证金退还:服务期结束后且无违约行为发生,采购人参照渝财采购〔2021〕13号文件和合同约定内容执行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流程。四、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五、其他商务要求内容(一)如因国家或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调整,则按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执行。(二)如因外交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项目服务未能履行完成,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协商解决。(三)委派服务团队人员若有变动,须报采购人同意后才能更换。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若未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进入评审环节。(一)资格审查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三)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包的投标保证金。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投标人可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二)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签署或盖章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签署或盖章齐全。投标方案每个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报价唯一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服务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4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二、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服务部分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一)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服务评估。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包(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服务部分得分为0分的投标人,将失去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一个投标人可同时对3个包进行投标,但只能成为其中一个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投标人在2个及以上包中均得分排名第一,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在开标一览表中自行填报的优先中标顺序确定对应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其他包由该包得分排名的下一位投标人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优先中标顺序必须在投标文件的开标一览表中填写。三、评标标准(一)包1、包2、包3评审因素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投标报价(30%)30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折扣为评标基准折扣,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得分=(评标基准折扣/投标折扣)×价格权重×100。各投标人进行报价,报价为折扣,最高限价折扣为10折,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10折。投标人的应答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篇 项目服务需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服务部分得分为0分。2服务部分(35%)技术方案(35分)投标人根据对项目服务需求的理解和结合自身企业特点,提供以下方案,针对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内容进行评审:1.项目审计(审核)服务方案(7分)根据项目审计关键节点制定审计方案。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的得7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得4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得1分;方案包含上述内容不齐全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0分。2.涉密项目审计(审核)方案(7分)根据服务要求提供涉密项目审核方案。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的得7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得4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得1分;方案包含上述内容不齐全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0分。3.造价控制方案(7分)符合分包特点的询价渠道和价格控制方案。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的得7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得4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得1分;方案包含上述内容不齐全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0分。4.配合管理审计方案(7分)根据甲方在对下属单位开展财务收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时制定配合开展项目管理审计的方案。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的得7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得4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得1分;方案包含上述内容不齐全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0分。5.信息化审计手段方案(7分)投标人的信息化审计手段,包括不限于结合AI、大数据分析等功能对项目招投标各环节开展审核,或对下管理审计中对资产、伙食、培训、维修等经费的方案,方案中需包含至少1个具体案例。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的得7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得4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得1分;方案包含上述内容不齐全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0分。提供相关方案,格式自定。注: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瑕疵”:①内容表述不完整或缺少针对性内容的分析点或流程步骤说明或相关情况介绍;②审核流程、程序及措施不科学合理、不严谨、无可行性或可操作性;③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内容存在逻辑漏洞;④出现常识性错误;⑤相关程序、措施保障安排并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⑥方案中提出的计划、流程安排、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不适用于采购人单位现有情况;⑦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实现采购目标;上述任意一种情形为1处瑕疵。投标人的应答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商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商务部分的评审。3商务部分(35%)业绩(20分)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审计报告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审计项目业绩(类似指预算审核、采购(招标)文件审核、待签合同审核、结算审核4个节点)业绩。其中:1.每提供1项预算审核业绩得1分,本小项最多得5分;2.每提供1项采购(招标)文件审核业绩,得1分,本小项最多得5分;3.每提供1项待签合同审核业绩,得1分,本小项最多得5分;4.每提供1项结算审核业绩,得1分,本小项最多得5分;1.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须包含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页或签署时间页),业绩合同须加盖投标人公章。2.分包、转包合同不计分。3.若投标人入围了审计服务框架协议,则为甲方/用户提供过一次类似(类似指预算审核、采购(招标)文件审核、待签合同审核、结算审核4个节点中任一节点)审计项目业绩可计一次分;(提供甲方或用户委托单,或对应项目的审计报告或审查书等证明材料)。团队配置(15分)包1:1.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资格的(提供证书复印件),得3分,否则不得分。2.项目组其他人员中,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资格的(提供证书复印件),每提供1人,得2分;具有二级及以上造价师资格的(提供证书复印件),每提供1人,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3.项目组其他人员中,具有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提供证书复印件),每提供1人,得2分;具有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提供证书复印件),每提供1人,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4.投标人自有政府采购代理业务或有合作机构,并承诺采购人在管理审计需求相关人员时能接受调派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5.投标人自有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或有合作机构,并承诺采购人在管理审计需求相关人员时能接受调派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包2:1.项目负责人具有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高级证书的(提供证书复印件),得3分,否则不得分。2.项目组其他人员中,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资格的(提供证书复印件),每提供1人,得2分;具有二级注册造价师资格的(提供证书复印件),每提供1人,得1分。本项最多得6分。3.项目组其他人员中,具有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高级证书的(提供证书复印件),每提供1人,得2分;具有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证书的(提供证书复印件),每提供1人,得1分。本项最多得6分。包3:1.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资格的(提供证书复印件),得3分,否则不得分。2.项目组其他人员中,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资格证书的(提供证书复印件),每提供1人,得2分;具有二级及以上造价师资格证书的(提供证书复印件),每提供1人,得1分,最多得4分。3.投标人自有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或有合作机构,并承诺采购人在管理审计需求相关人员时能接受调派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4.投标人自有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或有合作机构,并承诺采购人在管理审计需求相关人员时能接受调派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1.投标人须提供团队成员的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同一人员持有多个证书的,按照得分最多的证书计算,不重复计分。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组其他人员不重复计算。团队配置中所提供的资料的人员应与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服务需求中的服务团队人员一致。2.包1、包3公司自有招标代理和会(审)计业务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有合作机构的也需出具相关证明文件。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四、无效投标条款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七)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五、废标条款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第五篇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一)投标人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二)合格投标人条件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三)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四)法律责任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项目商务需求;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的内容。(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一)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二)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三)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四)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提交投标保证金保函的,采购人有权提出索赔申请,担保方应在接到索赔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6.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6.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6.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6.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文件载体)。每套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文档”,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2.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做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署确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六)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七)修正错误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八)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四、开标(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五、评标见第四篇内容。六、定标(一)定标原则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二)定标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服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服务部分得分相同的,按商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确定中标人。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4.中标人变更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七、中标(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八、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二)质疑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1.质疑时限、内容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2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4.4事实依据;1.4.5必要的法律依据;1.4.6提出质疑的日期;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3.其他3.1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4.质疑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篇“联系方式”。(三)投诉1.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九、采购代理服务费(一)投标人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1年服务期收取,计算基数为:每个包1年的预算金额*中标折扣),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招标类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2001.1%0.8%0.7%200-5001.08%0.78%0.69%500-10000.76%0.43%0.52%1000-50000.45%0.23%0.32%5000-100000.23%0.09%0.18%10000-1000000.045%0.045%0.045%100000以上0.009%0.009%0.009%注: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采购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50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200-100)万元×0.8%=0.8万元(500-200)×0.78%=2.34万元合计收费=1.5+0.8+2.34=4.64(万元)(二)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户名: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五里店支行账号:3100023409200174780十、交易服务费投标人中标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渝发改收费〔2023〕115号执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十一、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和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十二、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号:)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项目名称数量总价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服务要求二、考核方式:三、付款方式:四、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采购人应按项目实际情况完整填写)五、其他约定事项:1.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二)分项报价明细表二、服务文件(一)服务条款差异表(二)提供第二篇和第四篇评分标准中服务部分要求的内容或方案(格式自定)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二)商务条款差异表(三)提供第三篇和第四篇评分标准中商务部分要求的内容或证明材料复印件(格式自定)四、其他(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五、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其他证明文件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包号及名称数量投标报价(折扣小写)1项投标报价(折扣大写):(例如:投标报价小写为:7折,投标报价大写为:柒折。) 优先中标顺序:第一:包 第二:包 第三:包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说明: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二)分项报价明细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包号包名称数量1项投标报价(折扣小写)折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2.该表可扩展。二、服务文件(一)服务条款差异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包含二、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的内容);2.本表可扩展。3.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二)提供第二篇和第四篇评分标准中服务部分要求的内容或方案(格式自定)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服务。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十、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交纳足额投标保证金。十一、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二)商务条款差异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序号招标商务要求投标商务应答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3.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具体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页码)。(三)提供第三篇和第四篇评分标准中商务部分要求的内容或证明材料复印件(格式自定)四、其他(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的(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社会中介审计服务采购)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2.(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投标人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名称(盖章):日期:若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五、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注: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公章)年月日(五)其他证明文件(结束)四、其他(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的(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社会中介审计服务采购)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含消防装备车辆)审计服务(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接企业为北京国金汇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95人,营业收入为9515.706012万元,资产总额为6250.33147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12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12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2.无(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接企业为无(企业名称),从业人员无人,营业收入为无万元,资产总额为无万元,属于无(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无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无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木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负费。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北京国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7月28日第4章其他4.1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1.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的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社会中介审计服务采购(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社会中介审计服务采购)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信息化建设项目审计服务(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接企业为北京中宜盛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98人,营业收入为6315.53万元,资产总额为5000.8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13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13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2.(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装法承担相品企业名称(盖章):北京中宣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018025年月28日98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审计服务 审核服务 信息化建设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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