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新建门诊病房改造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中标结果公示(临汾职业技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2025)
临汾市第二人民医院异地新建(一期)门诊病房改造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1410992025CCS00172二、项目名称:临汾市第二人民医院异地新建(一期)门诊病房改造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中建华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29幢3单元24层32406室
报价:1355000(元)
82.28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临汾市第二人民医院异地新建(一期)门诊病房改造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
临汾市第二人民医院异地新建(一期)门诊病房改造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
临汾市第二人民医院异地新建(一期)门诊病房改造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
临汾市第二人民医院异地新建(一期)门诊病房改造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并出具完整的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向采购人移交全部成果文件为止。
根据现行国家相关标准,完成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洁,刘众喜,梁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计价格[2002]1980 号)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6591.20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临汾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临汾市尧都区洪家楼北街52号
联系方式:0357-20110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鸿业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临汾市尧都区华康西路1300号三层311室(天猫养车楼上)
联系方式:1753577360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女士电 话:17535773602 附件信息:
临汾市第二人民医院异地新建(一期)门诊病房改造项目磋商文件.pdf331.4K
中小企业声明函131.9K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临汾市第二人民医院(单位名称)的临汾市第二人民医院异地新建(一期)门诊病房改造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临汾市第二人民医院异地新建(一期)门诊病房改造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中建华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68人,营业收入为7812.4636万元,资产总额2432.406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法人电子印章):中建华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5年7月29日临汾市第二人民医院异地新建(一期)门诊病房改造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1410992025CCS00172采购人:临汾市第二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山西鸿业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7月目录第一部分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一、总则二、采购文件三、响应文件四、响应文件的递交五、磋商开启六、评审程序和要求七、签订合同八、保密和披露九、询问和质疑十、违约处罚十一、项目验收第三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五部分合同原则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一部分磋商公告项目概况临汾市第二人民医院异地新建(一期)门诊病房改造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线上自行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7月31日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10992025CCS00172项目名称:临汾市第二人民医院异地新建(一期)门诊病房改造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375100元最高限价:1375100元采购需求:临汾市第二人民医院异地新建(一期)门诊病房改造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标项名称:临汾市第二人民医院异地新建(一期)门诊病房改造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数量:/预算金额(元):1375100单位:/简要规格描述:临汾市第二人民医院异地新建(一期)门诊病房改造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具体服务范围和内容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备注:/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并出具完整的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向采购人移交全部成果文件为止。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供应商需具备符合本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的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7月19日至2025年7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开启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5年7月3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7月3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临汾市尧都区华康西路1300号三层311室(天猫养车楼上)开标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代理费收费金额(元):/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临汾市第二人民医院地址:临汾市尧都区洪家楼北街联系方式:0357-201381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鸿业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临汾市尧都区华康西路1300号三层311室(天猫养车楼上)联系方式:1753577360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女士电话:17535773602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细目内容1采购人名称名称:临汾市第二人民医院地址:临汾市尧都区洪家楼北街联系方式:0357-2013814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名称:山西鸿业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临汾市尧都区华康西路1300号三层311室(天猫养车楼上)联系人:王女士联系方式:175357736023项目名称临汾市第二人民医院异地新建(一期)门诊病房改造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4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5响应文件的有效期90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拒绝。6预算金额1375100元7最高限价1375100元8响应保证金本项目的响应保证金金额为:13000元保证金的形式:响应保证金提交方式可为现金、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1、采用现金形式: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响应保证金转账回单、基本账户信息的复印件。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按下列要求执行:收款单位全称:山西鸿业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山西尧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城支行行号:4021770005728响应保证金账号:601201010300000093696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账户递交)2、采用保函形式:银行保函应当是银行直接出具的保函或者金融服务平台出具的商业保函等,响应文件中附复印件。3、采用银行汇款和支票,应当明确收款账号,响应文件中需附汇票存根或银行转账电子回执单扫描件及其基本账户转出的证明。①供应商汇出响应保证金时应在票据备注栏中标注项目名称和标段/包。因银行结算,不可抗力等非采购人/采购代理原因造成的响应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②响应保证金由供应商的单位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采购代理指定账户,否则视为响应保证金无效。③退还方式及时间:按递交方式退还。采购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天内向未成交的响应供应商全额退还响应保证金;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后5天内向成交人全额退还响应保证金。9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线解密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系统提供的响应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报价截止时间前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电子报价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中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10磋商开启时间及地址磋商开启时间:2025年7月31日9时30分磋商开启地点:临汾市尧都区华康西路1300号三层311室(天猫养车楼上)11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12代理服务费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12代理服务费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13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一(如涉及)中小企业:1.根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须按照磋商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5.落实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且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的监狱企业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福利企业: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4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价格评审中不再执行上述价格优惠。15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晋财购[2018]41号)文件规定,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以政府采购作为平台帮助中小企业融资,政府采购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无须提供财产抵质押,以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作为信用担保向银行贷款,解决在政府采购履行合同过程中的资金困难。供应商可登陆山西省政府采购(http://www.ccgp-shanxi.gov.cn/)政府采购融资平台栏目了解相关信息。16是否采用电子采购报价是,具体要求如下:一、总体说明1.本项目采用电子采购报价的方式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s://login.sxzfcg.zcygov.cn/)政采云平台组织进行,所有供应商须在平台注册后方可参与报价。2.采用电子采购报价的项目,无论何种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能成功在线磋商开启的,视为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3.递交截止时间已到,进入解密环节,供应商应在开始解密时间起30分钟内在线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其报价视为无效;二、响应文件补充要求1.电子响应文件所有电子响应文件须采用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章,确保文件合法有效。2.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的递交须在线加密递交正式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须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上传加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使用CA数字证书在线加密递交正式电子响应文件。3.其他注意事项因平台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进行解密或确认的,供应商可上传备份文件进行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确认的,该报价视为无效,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的全过程。2.定义2.1.“货物”指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本采购文件要求的货物。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的有关规定,本采购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可接受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2.“服务”指除货物以外规定由供应商承担的服务。2.3.“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采购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2.4.“供应商”指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3.1.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采购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3.3.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采购项目的特殊资格条件要求。3.4.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采购本次采购的服务进行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4.报价费用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报价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采购文件5.采购文件的构成5.1.采购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五部分合同原则;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报价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报价或被确定为报价无效。6.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1.供应商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通过本单位CA证书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报价截止时间5日以前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按磋商公告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6.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及/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采用书面及山西省政府采购网补充公告的形式。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6.3.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在不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的前提下,对采购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报价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6.4.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供应商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一旦对采购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6.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采购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磋商开启前答疑会。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载明,或者在采购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6.6.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磋商开启现场对报价情况可在不改变采购文件实质内容前提下做进一步的澄清和说明,并经全场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三、响应文件7.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7.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7.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8.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8.1.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要求,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电子响应文件必须采用CA发布的机构、法人及授权代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章,确保响应文件合法有效。8.2.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本次采购,供应商应按本采购文件要求提交资格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内容和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第六部分)。8.3.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1)资格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见‘响应文件格式’);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见‘响应文件格式’);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响应文件格式’);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见‘响应文件格式’);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响应文件格式’);6)*保证金的交纳凭证;7)*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见‘响应文件格式’);(2)商务及技术文件:1)*响应函(见‘响应文件格式’);2)*供应商代表证明(见‘响应文件格式’);3)*符合性审查其他内容;4)供应商简介;5)商务评分相应内容;6)技术评分相应内容;7)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3)报价文件:1)*磋商报价一览表(见‘响应文件格式’);2)*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见‘响应文件格式’);4)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见‘响应文件格式’);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8.4.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采购文件所列内容及编排顺序,按照电子交易平台设置的评审节点,关联相应审查内容。为方便评审,响应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采购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制作。8.5.本次采购预算金额:1375100元。8.6.响应保证金(1)未按须知前附表各款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2)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未成交供应商响应保证金的退还手续;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公示之后办理退还手续。8.7.磋商报价(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相关服务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磋商报价一览表。(3)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9.报价内容填写说明9.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采购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9.2.供应商照搬照抄采购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9.3.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第六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响应文件,其报价有可能被拒绝。9.4.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0.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90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拒绝。1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1.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1.2.电子响应文件必须采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章,确保响应文件合法有效。11.3.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在每一份响应文件的封面下方以及其他采购文件要求的位置填写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的全名或加盖本人签名章。11.4.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报价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若本次采购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供应商亦可以自制偏离表并装订于本次响应文件中,并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可以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供应商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供应商在偏离表中遗漏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负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负偏离,则磋商小组有权视该条款是否为主要技术、商务条款而决定是否对该报价予以拒绝。11.5.供应商对本采购文件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提供格式的资料,必须按照样表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加盖与供应商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否则按报价无效处理。11.6.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11.7.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2.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和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政采云平台的要求加密响应文件。1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3.1.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3.2.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五、磋商开启14.磋商开启及其有关事项14.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磋商开启,采购人代表、供应商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14.2.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启磋商。14.3.供应商使用供应商本公司上传响应文件的CA在供应商后台解密响应文件,解密时限为解密环节开始30分钟,30分钟内未解密成功的供应商视为无效报价,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评审程序和要求15.组建磋商小组15.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三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本项目抽取专家,由采购人代表1人和山西省财政厅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2人共同组成。15.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采购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参加评审,采购单位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评审,采购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审。16.初步评审(资格和符合性审查)16.1.磋商开启后,磋商小组将审查各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基本要求:内容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及验证响应保证金。16.2.审核时,磋商小组要审核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1)实质上响应的报价是指与采购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2)重大偏离(主要技术、商务要求)系指所提供的服务明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采购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A.本文件“供应商须知”第8条“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部分中,带*部分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B.报价有效期不足的;C.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等不满足采购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D.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报价的;E.不符合采购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F.联合体响应文件未附联合体协议书的;G.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H.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3)重大偏离不允许在磋商开启后修正。(4)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报价。(5)响应文件的细微偏差(一般技术、商务要求)是指在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16.3.审核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1)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表示的为准。如果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磋商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16.4.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响应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17.报价的澄清17.1.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应当以电子形式,并由磋商小组组长发起。17.2.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小组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的签字认可,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可拒绝该报价。17.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18.详细评审磋商小组只对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的报价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评审原则、方法和中标条件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19.确定成交候选人磋商小组根据详细评审的结果确定成交候选人。20.评审过程保密20.1.磋商开启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21.关于供应商非实质性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报价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2.采购项目废标22.1.经磋商小组依法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后,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予以废标;22.2.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进入实质性评审、打分阶段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报价等于或低于项目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供应商应按本采购文件要求提交资格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内容和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报价被拒绝。七、签订合同23.成交结果通知23.1.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电子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3.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3.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4.成交服务费24.1.采购代理机构参考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费,按分段计算方法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采用现金、电汇方式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25.签订合同25.1.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5.2.成交人应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5.3.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成交人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25.4.成交人一旦成交,未经采购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人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25.5.违反26.1条、26.2条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八、保密和披露26.保密供应商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采购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27.披露27.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27.2.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九、询问和质疑28.供应商有权就采购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28.1.采购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28.2.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磋商开启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28.3.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28.4.供应商认为其报价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28.5.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本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8.6.质疑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28.7.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磋商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28.8.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28.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不予受理:(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3)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4)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5)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6)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7)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磋商开启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报价,而于磋商开启后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8)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9)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28.10.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8.1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十、违约处罚29.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1)磋商开启后在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报价;(2)在评审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成交人未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签约;(4)成交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5)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十一、项目验收31.项目完成后,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或委托代理机构验收。(委托代理机构验收的,采购人应当对验收结果进行书面确认)。政府采购项目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验收:(1)成立验收小组;采购人或受委托的代理机构(下称验收方)开展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应当成立验收小组,验收小组应由3人及以上的单数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确定负责验收小组工作的负责人;(2)制定验收方案;(3)开展验收活动;(4)出具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应包括:实施验收过程基本情况陈述,供应商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等履约情况,与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比较情况,验收结论性意见。验收小组成员的个人验收记录和个人验收意见应作为验收报告组成部分。三、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一、评审原则1、磋商小组在评审时,依据报价和各项技术、服务因素对供应商及报价服务进行综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因素:报价及折扣等费用;服务方案的合理性;服务项目与采购文件技术规格要求的偏离;付款条件;服务的承诺,包括服务响应时间(服务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时间范围内完成,服务响应时间超过采购人可接受的响应时间范围的报价将视为非实质响应报价)等;财务状况和经营信誉;供应商提供的其它内容和条件。2、“公平、公正、科学、择优、效益”为本次评审的基本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供应商。同时,在评审时恪守以下原则:2.1节能环保原则: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应当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节能、环保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2.2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发展原则: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应当给予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优惠。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价格扣除,是依据财政部、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及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财政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2.3客观性原则: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认真评审,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评审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2.4统一性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统一的评审原则和评审办法,用同一标准进行评审。2.5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在磋商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干扰和影响,磋商小组成员对出具的专家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6保密性原则:磋商小组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将保守供应商的商业秘密。2.7综合性原则: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成交候选人。2.8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磋商小组成员应当依法独立评审,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不签署不同意见的,视为同意。二、评审方法1、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为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以及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每一供应商的技术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数平均值。2、资格及符合性评审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序号资格内容标准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2财务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3基本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4基本资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4基本资质录否则,响应无效。5基本资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6基本资质保证金的交纳凭证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提供响应保证金汇款或转账凭证或保函。7特定资质供应商需具备符合本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的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供应商需具备符合本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的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8采购政策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符合性审查及标准序号符合性内容评审标准备注1商务响应函内容齐全,法人电子签章符合要求。2商务供应商代表证明(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2)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3)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内容齐全,签章符合要求。3商务商务要求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中“商务要求”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磋商处理。4商务实质性要求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中“实质性要求”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磋商处理。5商务服务要求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磋商处理。6技术技术要求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的“技术要求”的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磋商处理。7报价总报价响应文件是否按磋商文件规定报价,是否超过预算金额、最高限价3、评审内容、标准及所占分值评定内容及标准得分一、商务评分(评委共同认定)客观分32分1、供应商同类型相关业绩(12分)近3年内(自2022年7月至今)承担过的同类型相关业绩,每项3分,最多得12分。注:同类型相关业绩指:全过程造价咨询类项目相关案例。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应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相关证明页)和对应付款凭证(须提供至少一次付款凭证)扫描件。12分2、项目负责人同类型相关业绩(9分)近3年内(自2022年7月至今)承担过的同类型相关业绩,每项3分,最多得9分。注:(1)同类型相关业绩指:全过程造价咨询类项目相关案例。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应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相关证明页)和对应付款凭证(须提供至少一次付款凭证)扫描件。(2)合同文件或成果文件中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3)项目负责人业绩与供应商业绩不得重复计分。9分3、人员团队(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2)拟派本项目服务团队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造价师证书(须提供证明材料);每提供1人得1分,最高得6分。注:证明材料须附身份证、造价工程师注册证、职称证、学历证书、社保等其他有效证明材料8分4、企业体系认证证书(3分)3分供应商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证书二、技术评分(58分)(评委独立打分)主观分58分1、服务方案(15分)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方案进行比较和评分。服务方案内容须具体包括但不限于:①工作方案(3分);②工作目标及内容(3分);③工作步骤(3分);④进度安排及控制措施(3分);⑤廉洁纪律措施(3分)。根据供应商制定的项目的服务保障措施进行评分,总分15分,每一项内容有明确处理的方案得满分;存在内容缺陷(缺陷是指以下情形中的任意一项: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项目及工作的理解片面主观;方案内容不清晰或交叉混乱;方案内容与项目内在需求有漏项;衔接时效性差无法及时解决问题等)得总分的一半,无方案不得分。15分2、项目组织管理措施(10分)供应商提供的本项目组织管理总体方案,包括以下内容:①组织架构方案(5分)、②项目进度方案(5分)。根据供应商制定的项目的组织管理措施进行评分,总分10分,每一项内容有明确处理的方案得满分;存在内容缺陷(缺陷是指以下情形中的任意一项: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项目及工作的理解片面主观;方案内容不清晰或交叉混乱;方案内容与项目内在需求有漏项;衔接时效性差无法及时解决问题等)得总分的一半,无方案不得分。10分3、项目质量控制措施(16分)供应商提供的本项目质量控制措施,包括以下内容:①质量控制方案(4分)、②应急方案(4分)、③质量承诺(4分)、④验收方案(4分)。根据供应商制定的项目质量控制措施进行评分,总分16分,每一项内容有明确处理的方案得4分;存在内容缺陷(缺陷是指以下情形中16分的任意一项: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项目及工作的理解片面主观;方案内容不清晰或交叉混乱;方案内容与项目内在需求有漏项;衔接时效性差无法及时解决问题等)得2分,无方案不得分。4、项目服务保障措施(15分)措施内容须具体包括但不限于:①拟配备服务团队人员保障措施(3分);②硬件保障措施(3分);③技术培训保障措施(3分);④应急保障措施(3分);⑤保密管理措施(3分)。根据供应商制定的项目的服务保障措施进行评分,总分15分,每一项内容有明确处理的方案得满分;存在内容缺陷(缺陷是指以下情形中的任意一项: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项目及工作的理解片面主观;方案内容不清晰或交叉混乱;方案内容与项目内在需求有漏项;衔接时效性差无法及时解决问题等)得总分的一半,无方案不得分。15分5、合理化建议(2分)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的合理化建议。根据供应商制定的合理化建议进行评分,总分2分,有明确处理的方案得2分;存在内容缺陷(缺陷是指以下情形中的任意一项: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项目及工作的理解片面主观;方案内容不清晰或交叉混乱;方案内容与项目内在需求有漏项;衔接时效性差无法及时解决问题等)得1分,无方案不得分。2分三、报价(10分)1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10%×10010分注:1)若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按照财政部、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及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若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在报价价格评审中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报价时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3)若报价货人为残疾人企业,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节能环保原则: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应当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节能、环保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4、成交候选人的确定: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按上述规定进行打分,经评审按总得分由高到低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成交人;总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人;总得分相同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人。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一、商务要求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并出具完整的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向采购人移交全部成果文件为止。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二、实质性要求:供应商需具备符合本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的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三、非实质性要求:无四、服务内容:本项目为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如下:1、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过程造价管理、进行工程结算审查;2、参加本工程涉及到工程造价的相关会议;3、负责施工阶段的现场计量、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等引起的工程计价、设备及材料审价、工程进度款审核、专业分包预算编制、工程索赔和反索赔咨询、有关工程造价信息咨询;4、参与工程主要材料、设备的市场调查、询价工作;5、配合甲方对施工图设计提出优化方案;6、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关工程方案的造价分析;7、配合甲方完成项目实施过程中询价、进度款审核等与项目有关的全部造价工作及相关收发文件的审核工作,项目验收后出具结算审核报告;8、协助甲方完成该项目的财政评审、审计部门结算审核相关工作;9、全过程跟踪的详细实施细则根据具体的工程项目甲乙双方协定。五、技术要求1、工程造价工作要全面贯彻国家有关部令、法规、严格执行造价咨询相关规定;2、从事工程造价工作,应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3、对使用工程计量、计价基础资料和编制依据的全面性、真实性和适用性负责;4、根据工程经济指标进行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分析,对工程造价咨询质量进行整体控制;5、成果文件编制内容全面,符合国家及相关规范要求;6、根据现行国家相关标准,完成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六、服务工作要求1、工程造价工作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崇尚的敬业精神,以业主利益为己任,遵守职业道德;2、造价咨询工作质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规定,确保造价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3、设立“咨询项目部”,由项目负责人进行人员安排及职责分工、建立各阶段造价咨询服务的工作流程及计划时间安排;4、对工程造价咨询过程和成果文件的质量实施应由编制人编制、并应由审核人、审定人进行二级审核;5、服务工作期间,廉洁自律,不得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礼金和其他财物,要加强廉政建设,恪守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咨询服务工作纪律和“四条禁令”等各项廉政规定;6、做好咨询服务保密工作,应对咨询服务过程中知悉的被审核单位及项目有关情况负责保密,不得泄露咨询服务内容及有关情况;7、造价咨询服务单位应本着“客观、公正、合理、科学”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正确执行计价依据,正确履行审核职责,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七、报价要求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规定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第五部分合同原则(仅供参考)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甲方(购买主体):临汾市第二人民医院地址:乙方(承接主体):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为保证政府购买服务实效,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现就项目达成如下合同,以兹共同遵守:一、项目名称及内容(一)项目名称:(二)项目内容:二、服务项目及要求(一)服务对象:临汾市第二人民医院(二)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年(月/日),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三)服务时间:(四)服务数量:(五)服务标准:(六)提供服务的地点:(七)提供服务的形式:三、合同金额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元),上述费用包含了本合同所需的全部费用,甲方无需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且为含税价,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四、付款方式(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以下第()种付款方式:1.一次性付款:乙方履约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服务费。2.分期支付:(1)按年/按季度/按月支付等额的服务费;(2)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元(或合同总额的%);在交成果后日内,支付服务总额的%;(3)按进度支付服务费。3.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均应向甲方开具合格发票,否则甲方付款的时间相应顺延。(本条款内容可根据政府购买服务内容予以细化)(二)支付方式:1.支付方式:银行转账。2.乙方账户信息如下:收款人名称:开户银行:账号:3.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合格发票,否则甲方付款的时间相应顺延。五、绩效评价(一)服务质量绩效目标(总体目标)(二)服务质量评价指标1.数量指标(具体指标)2.质量指标(具体指标)3.时效指标(具体指标)4.成本指标(具体指标)5.满意度指标(具体指标)六、项目验收(一)验收内容(二)结果应用(具体载明评价指标验收结果与合同资金挂钩的约定等)七、甲乙双方权责(具体约定甲乙双方有关权责)八、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约定不同的,以补充协议为准。(二)因发生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继续履行的必要的,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且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除上述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三)(若合同存在附条件生效的条款,应予以载明。)(四)(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九、知识产权(一)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成交服务时,不承担任何涉及知识产权侵权的责任。(二)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内容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授权,其权利义务不涉及第三人,没有任何侵权,若乙方所作的设计造成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受保护的权利的侵犯,则所引起的一切索赔和诉讼由乙方承担并负责支付损害赔偿、诉讼费、律师费等一切费用。若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法律责任,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索赔并追究责任。(三)(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十、违约责任(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条款和本合同约定,乙方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发生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依法向乙方进行经济索赔,并报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甲方违约的,应当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二)(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十一、保密条款乙方及其项目参加人员应就合同履行过程中了解到、涉及到、搜集到甲方技术信息、经验信息以及其他尚未公开的有关信息、资料负有保密义务,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乙方应承担的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信息、资料披露给任何第三人;(二)不得将上述信息、资料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三)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或按甲方要求,及时将上述信息、资料返还甲方,或按甲方要求作适当处理。(四)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约定至相关信息、资料正式向社会公开之日或甲方书面解除乙方本合同项下保密义务之日起终止。(五)本条约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且不受合同解除、终止或无效的影响。(六)(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十二、不可抗力(一)当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而导致其中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应依据不可抗力对其造成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除外;(二)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对方提供该不可抗力事件的详细情况,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三)因不可抗力导致双方均发生损失的,双方各自承担损失;不可抗力结束后,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合同仍有继续履行的必要的,双方均应积极履行合同。(四)(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十三、争议解决(一)当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十四、其他(一)本合同中的保密条款、知识产权条款、争议解决条款长期有效,不随本合同的终止、无效、被撤销而失效。(二)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政府采购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四)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五)(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十五、合同附件(若有附件应注明,并注明附件名称)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单位名称: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方式:联系方式: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一、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编排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磋商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提交。(格式)(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项目编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报价供应商全称(法人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电子印章):年月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采购人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我公司作出如下承诺:我公司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报价供应商:,(法人电子印章)年月日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采购人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我公司作出如下承诺: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报价供应商:,(法人电子印章)年月日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采购人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我公司作出如下承诺: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报价供应商:,(法人电子印章)年月日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采购人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我公司作出如下承诺:我公司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报价供应商:,(法人电子印章)年月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采购人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我公司作出如下承诺:我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报价供应商:,(法人电子印章)年月日响应函(格式)(采购人):(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采购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内(磋商开启日起日历天)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3.提供报价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磋商报价一览表。4.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服务的报价,详见磋商报价一览表。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报价超过磋商开启时公布的预算金额时,报价将被拒绝。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采购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8.保证遵守采购文件的规定。9.如果在磋商开启后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我方的响应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采购文件所列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服务。14.我方承诺接受采购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所有有关本报价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电话:,传真:,邮编:供应商代表姓名: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E-mail:供应商(法人电子印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响应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报价,从而导致该报价被拒绝。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法人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采购人):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电子印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电子印章):供应商名称(法人电子印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近三年同类型业绩列表(格式)序号使用单位服务名称合同金额联系人电话备注1......备注:供应商应将案例的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供应商:,(法人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磋商报价一览表(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货币:人民币/元项目名称报价合同履行期限项目负责人响应有效期备注供应商:,(法人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异地新建门诊病房改造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