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指定监视居住场所建设 场地改造施工 场地改造中标结果公示(天等县天盛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25)



关于天等县公安局办案指定监视居住场所建设项目-场地改造(四楼)施工单位成交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执行《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桂财采〔2023〕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桂财综〔2022〕5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广西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2021〕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政府性临时机构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工作的通知》(天财通字〔2021〕43号)、《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等县财政投资评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2022〕-37)、《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等县政府性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24〕10号)文件规定,本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至7月17日对天等县公安局办案指定监视居住场所建设项目-场地改造(四楼)施工单位进行采购公告,并接受潜在供应商报名。结合实际报名情况,本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召开我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对报名的单位进行研究讨论,现将选定单位公示如下:

采购项目名称

成交单位

成交价

项目

联系人

备注

天等县公安局办案指定监视居住场所建设项目-场地改造(四楼)

广西胜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2.9832

万元

赵晓华
18178193338

现对成交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天(2025年8月1日),如对以上成交单位有异议,请于2025年8月1日前到监督部门进行反馈。本次公告在天等县天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众号上发布。

联系事项:

采购人:天等县天盛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蒋经理

电话:0771-3527655

地址:天等县天宝北路财政大楼2楼

监督部门:天等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监督部门电话:0771-3533678

编辑|冯诗颖
初审|蒋慧
复审|方杰、麻明安
终审|黄照宇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办案指定监视居住场所建设 场地改造施工 场地改造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