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中标结果公示(太原市农业农村局2025)
太原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项目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1401992025CCS00442
二、项目名称:太原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山东安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省泰安高新区泰山科技产业园8号楼
报价:667200(元)
92.0
2
山西锦烁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省晋中市山西示范区晋中开发区汇通产业园区太谷街111号
报价:327000(元)
85.27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采购包1
太原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项目
本项目为太原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项目。项目共2个包,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包1: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种植产品检测。种植产品检测项目包含甲拌磷、氧乐果、腐霉利等禁用农药、限用农药、常规农药共60余项;采购标的数量为670批次。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2
采购包2
太原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项目
本项目为太原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项目。项目共2个包,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包2: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畜禽产品、水产品、生鲜乳检测。畜肉类检测项目包含瘦肉精类、磺胺类、四环素类共18项,禽蛋类检测项目包含禁限用兽药等10余项,水产品检测项目包含酰胺醇类、硝基呋喃类代谢物、磺胺类、氟喹诺酮类等;采购标的数量为330批次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郝素华,刘中芳,**(第1、2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4913.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太原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新建路69号
联系方式:178351285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安盛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小店区万立科技大厦1013室
联系方式:0351-6558728、137532887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亚丽、刘斌、赵晓峰、姚皓文、王子峻
电 话:0351-6558728、13753288770
附件信息:
太原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最终版(1).doc537.8K
中小企业声明函123.2K
中小企业声明函932.2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太原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太原市农业农村局
行政区域
山西省
公告时间
2025年08月01日 10:54
评审专家名单
郝素华,刘中芳,**(第1、2标项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99.42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亚丽、刘斌、赵晓峰、姚皓文、王子峻
项目联系电话
0351-6558728、13753288770
采购单位
太原市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新建路6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7835128525
代理机构名称
山西安盛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太原市小店区万立科技大厦101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51-6558728、13753288770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太原市农业农村局(单位名称)的太原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太原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山东安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96人,营业收入为2686.57万元,资产总额为5101.6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太原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山东安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96人,营业收入为2686.57万元,资产总额为5101.6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单位公章):山东安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7月31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太原市农业农村局(单位名称)的太原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太原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山西锦烁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49人,营业收入为1024.392011万元,资产总额为1479.726454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太原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山西锦烁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49人,营业收入为1024.392011万元,资产总额为1479.726454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单位公章):山西锦烁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7月31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太原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1401992025CCS00442采购编号:ASD-2025-078AGU安盛达招标采购人:太原市农业农村局代理机构:山西安盛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五年七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第三章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24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29第五章合同原则42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8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太原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太原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7月3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1.1.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401992025CCS00442;2.采购编号:ASD-2025-078;3.项目名称:太原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项目;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预算金额:100万元。其中包1:67万元;包2:33万元;6.采购需求: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太原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项目。项目共2个包,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包1: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种植产品检测。种植产品检测项目包含甲拌磷、氧乐果、腐霉利等禁用农药、限用农药、常规农药共60余项;采购标的数量为670批次。包2: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畜禽产品、水产品、生鲜乳检测。畜肉类检测项目包含瘦肉精类、磺胺类、四环素类共18项,禽蛋类检测项目包含禁限用兽药等10余项,水产品检测项目包含酰胺醇类、硝基呋喃类代谢物、磺胺类、氟喹诺酮类等;采购标的数量为330批次。7.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8.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9.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达到验收合格标准;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1.2.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及农业农村部或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3.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7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线上获取;方式:线上获取;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磋商文件:(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2)请于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1.4.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3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响应客户端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1.5.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7月3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山西政府采购网。1.6.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1.7.七、其他补充事宜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1.8.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太原市农业农村局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新建路69号联系人:代志华联系方式:1783512852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安盛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太原市小店区万立科技大厦1013室联系方式:0351-655872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亚丽、刘斌、赵晓峰、姚皓文、王子峻电话:0351-6558728、13753288770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1采购人名 称:太原市农业农村局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新建路69号 联 系 人:代志华联系方式:178351285252.2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山西安盛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太原市小店区万立科技大厦1013室联 系 人:陈亚丽、刘斌、赵晓峰、姚皓文、王子峻联系方式:0351-6558728、137532887703.3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及农业农村部或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4是否接受联合体þ否¨是6.4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标前答疑会þ否¨是8.1响应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1.电子响应文件:1份(在线加密递交),须使用系统提供的响应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磋商截止时间前应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上传经过CA盖章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2.纸质响应文件:3份;邮寄地址:太原市小店区万立科技大厦1013室联 系 人:王子峻联系电话:137532887708.2响应文件组成内容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信用承诺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信用承诺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信用承诺书;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信用承诺书;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声明;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8、磋商保证金的缴纳情况;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如有)。商务、技术文件1.供应商代表证明;2.声明书;3.报价一览表;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5.商务条款响应表;6.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7.供应商近三年业绩;8.服务方案;9.拟投入人员;10.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8.5保证金本项目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磋商保证金:¨否þ是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包1:¥6000元;包2:¥3000元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电汇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采用银行转账、电汇形式递交保证金的,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由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可简写)或项目编号、包号”,以银行到账时间和金额为准。(2)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当是银行直接出具的保函或者金融服务平台出具的银行保函,响应文件中附保函文件,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提交保函进行核实,若供应商提供虚假保函将否决其投标,响应文件中附原件扫描件。(3)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山西安盛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晋阳街支行账 号:143014144495行 号:104161004526(4)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5)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可办理退还手续,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可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3磋商截止时间2025年7月3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地点(1)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响应客户端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2)纸质响应文件(应由电子响应文件导出)。15.1开启时间、地点同磋商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16.1评审小组构成评审小组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2人。20.1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þ是¨否,由磋商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甲方确定25.1成交服务费1.1.1、支付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时。1.2.2、支付方式: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26履约保证金□要求☑不要求其他要求:1否决响应的情形有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否则不得参与本项目的响应①供应商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②供应商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③供应商的信誉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不良信用记录。④供应商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⑤除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2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有涉及)1.采购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采购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2.采购货物中如含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符合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要求。3.采购项目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项目中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4.采购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供应商参加本次投标活动,上述要求(如涉及的话),均应作出响应。5.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并依据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6.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本项目: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需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7.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8.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如本项目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需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9.环保节能产品参加的项目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外的其它节能产品,且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将给予同等价格优先采购。投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且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将给予同等价格优先采购。10.创新产品参加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实施细则》(晋财购【2019】19号)应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11.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投标人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3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参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其他未列明行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4其他要求供应商可以对多包进行投标,但在只允许按照包号由小到大评审顺序中标一个包,后面所参加其它包将只对其进行评审,不再参加排序,以此类推,可以兼投不可兼中。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该包预算金额,否则视为无效响应。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实质上响应本磋商文件的要求。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的全过程。2.定义2.1“采购人”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2.2“采购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执行机构。2.3“磋商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最后报价的供应商。2.4“服务”指磋商文件所表述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5本磋商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3.1具有本项目服务能力,符合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3.3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公告。(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4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磋商文件5.磋商文件的构成5.1磋商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第五章合同原则;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3除非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5.4磋商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6.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6.2澄清修改的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6.3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一旦对磋商文件做出澄清或修改,即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6.4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截止后,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标前答疑会。是否组织现场勘查或者标前答疑会的,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6.4项。而无论采购代理机构是否安排踏勘现场,供应商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报价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三、响应文件7.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7.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商务、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7.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评审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全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8.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8.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部分和商务、技术部分。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部分和商务、技术部分,(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8.2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资格证明文件部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信用承诺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信用承诺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信用承诺书;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信用承诺书;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声明;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8、磋商保证金的缴纳情况;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如有)。商务、技术文件部分1.供应商代表证明;2.声明书;3.报价一览表;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5.商务条款响应表;6.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7.供应商近三年业绩;8.服务方案;9.拟投入人员;10.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8.3纸质响应文件要求应由电子响应文件导出所有内容须装订成册。8.4装订要求(1)响应文件的装订必须采用胶订(或其他牢固的装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2)响应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7报价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含税金)。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相关服务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响应文件填写说明9.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10.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0.1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1.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1.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11.3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的封面下方以及其他磋商文件要求的位置填写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在磋商文件要求的位置签署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的全名或加盖本人签名章。11.4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11.4.1响应文件由供应商使用政采云平台提供的“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制作生成。11.4.2在磋商文件中要求的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处,供应商均应加盖电子签章或公章。联合体参加磋商的,除联合体协议及磋商文件规定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各自盖章的证明材料外,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签章或公章。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响应文件。采用数字证书加密的,加密时响应文件的所有内容均只能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否则引起的解密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1.4.3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开启、评审系统的,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11.4.4异常处理:如供应商在磋商时遗失CA或其他原因,供应商需将备份的或加密的响应文件提供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异常处理”端口上传、解密。11.5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磋商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若本次磋商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供应商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装订于本次响应文件中,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供应商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供应商在偏离表中遗漏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负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负偏离,则评委会有权视该条款是否为主要技术、商务条款而决定是否对该报价予以拒绝。11.6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响应文件的份数提交纸质响应文件用于存档。(1)供应商应保证纸质响应文件和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严格一致;(2)供应商对本磋商文件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提供格式的资料,必须按照表格要求在指定位置加盖与供应商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否则按报价无效处理。11.7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11.8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2.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2.1响应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12.1.1供应商须将所有纸质响应文件密封于一袋内。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的签字及供应商公章。密封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12.1.2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对响应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予以拒绝。12.2响应文件递交12.2.1电子响应文件递交: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凭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递交或未正常递交响应文件的将予以拒收。12.2.2纸质响应文件递交:供应商在已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后,按磋商文件要求的递交截止时间、地点递交(邮寄)纸质响应文件,并确保纸质响应文件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准。如果供应商没有按规定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纸质响应文件不予接受。13.磋商截止时间13.1电子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地点上传。13.2纸质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地点送达(邮寄)。14.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4.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4.2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了网上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的,视为无效响应。14.3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补充修改响应文件,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邮寄)至磋商地点(上传电子平台),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补充修改后的响应文件无效;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4.4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除需提交最后报价外,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14.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并进行磋商的响应文件概不退回。五、开启15.磋商开启仪式及其有关事项15.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开启仪式,采购人代表、供应商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15.2供应商参加开启的代表须在供应商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未出席磋商开启仪式的供应商视为默认开启结果。15.3电子响应文件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为30分钟(以电子平台解密计时为准)。15.4解密成功后,各供应商对报价一览表中的信息进行确认签字。六、磋商程序和要求16.组建评审小组16.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评审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总成员的三分之二。16.2若采购人代表作为评审专家参加评审,需出具本单位的授权函,采购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17.资格及符合性审核17.1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的资格(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17.2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在采购过程中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根据财库[2015]124号文件的规定,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17.3磋商小组将在资格审查期间内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7.4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7.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7.6资格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将从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17.6.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的相关要求,提交符合性证明材料。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评审。17.6.2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18.磋商18.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8.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商务、技术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8.3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商务、技术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二次报价(即最终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18.4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商务、技术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8.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19.评审19.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19.2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20.确定成交供应商20.1磋商小组根据详细评审的结果确定成交供应商。21.评审过程保密21.1报价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22.关于供应商非实质性磋商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22.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报价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3.采购项目终止或取消23.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3.2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七、签订合同24.成交通知24.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和期限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4.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4.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5.成交服务费25.1成交服务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6.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27.签订合同27.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最长不得超过30日。27.2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成交无效。27.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八、保密和披露28.保密28.1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采购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参加本次采购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29.披露29.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响应文件的有关人员披露。29.2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九、询问和质疑30.供应商有权就采购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30.1磋商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30.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0.3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所有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收到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30.4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30.5供应商认为其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0.6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经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30.7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0.8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30.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不予受理:(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特别授权的。(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8)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启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磋商,而于开启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30.10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0.1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十、违约处罚31.违约处罚31.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1)开启后在响应文件的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响应文件的。(2)在评审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机构或评审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成交供应商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5)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十一、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序号类型审查要求要求说明1基本资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2基本资质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3基本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4基本资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5基本资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6采购政策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7基本资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8基本资质保证金的缴纳情况及开户许可证提供保证金银行电汇凭证及磋商供应商的开户许可证(已取消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清晰、符合要求。9基本资质本项目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有)复印件清晰、符合要求。10特定资质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及农业农村部或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符合要求。说明:除上述内容外,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内容。符合性审查内容及标准序号内容评审标准1磋商供应商代表的证明内容齐全,签署符合文件要求。2声明书内容齐全,签署符合文件要求。3响应文件的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未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4商务要求响应内容对照本文件第四章中“商务、技术要求”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磋商处理。5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及其他内容齐全,签署符合文件要求。6其他商务、技术要求(如有)满足采购需求。一、评审原则评审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的磋商文件进行详细评审,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科学、独立、实事求是的评审原则。二、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包1、包2序号评分标准总分报价部分(15 分)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15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注: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货物、服务的价格给予最终报价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5分商务部分(25分)2业绩:供应商提供近三年内(2022年7月-2025年7月)承担过的类似业绩,每有一个项目案例,得3分,最高得15分。注:1.类似业绩是指:食品或食用农产品等安全例行监测服务业绩。2.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金额页和签字盖章页。15分3项目团队:3.1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职称的得1分,具有高级职称的得2分,且准确提供本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详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否则不得分。(证明材料包括缴纳社保费凭证、职称证的扫描件)3.2拟投入本项目专业人员中具备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人员6人得1分,每增加2人加1分,最高3分。(证明材料包括缴纳社保费凭证、职称证的扫描件)3.3供应商经过培训考核并取得授权上岗承担本次采购任务的现有专职抽样人员数量:抽样人员数量达到8人得1分,每增加2人加1分,最高3分。(证明材料包括缴纳社保费凭证、上岗证的扫描件)8分4采样车辆 供应商自行购置或租赁专用采样车辆5辆及以上的,得2分,缺一辆扣一分,扣完为止。 (提供车辆购置发票或租赁协议、实物照片、行驶证扫描件,否则不得分)2分技术部分(60分)5采购需求的理解供应商认真阅读采购需求,阐述对本项目采购需求的理解。(包含但不限于:①服务内容及要求分析②服务重点难点分析等内容;)满分8分,每有一项可得4分,其中一项内容中每有一处存在缺陷扣1分,每项最多扣3分,未响应或未提供不得分。缺陷是指:内容与项目无关、逻辑错误、科学原理错误、表述错误、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的任意一种情形。8分6服务方案供应商根据服务要求编写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抽样实施(双随机抽样实施办法、抽样布点、买样计划、覆盖率要求等)②)运输和储存方案③检测实施④质量保证措施⑤售后服务➅档案管理⑦提供的相关咨询服务⑧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等内容;)满分32分,每有一项可得4分,其中一项内容中每有一处存在缺陷扣1分,每项最多扣3分,未响应或未提供不得分。缺陷是指:内容与项目无关、逻辑错误、科学原理错误、表述错误、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的任意一种情形。32分7风险应急方案 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风险应急方案进行打分。 (包括但不限于:①应急预案及关键环节表述②应急人员组成等内容;) 满分 8 分,每有一项可得 4 分,其中一项内容中每有一处存在缺陷扣 1 分,每项最多扣 3分,未响应或未提供不得分。 缺陷是指:内容与项目无关、逻辑错误、科学原理错误、表述错误、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的任意一种情形。8分8保密措施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针对本项目保密措施进行打分。(包括但不限于①廉洁从业制度②保密管理制度等内容;)满分8分,每有一项可得 4分,其中一项内容中每有一处存在缺陷扣 1 分,每项最多扣 3 分,未响应或未提供不得分。缺陷是指:内容与项目无关、逻辑错误、科学原理错误、表述错误、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的任意一种情形。8分9服务承诺及相关合理化建议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承诺及相关合理化建议的完整性、可操作性等进行评价。 满分4 分,每有一处存在缺陷扣 1 分,最多扣3 分,未响应或未提供不得分。 缺陷是指:内容与项目无关、逻辑错误、科学原理错误、表述错误、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的任意一种情形。4分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一、商务要求:1.项目名称:太原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项目。2.项目概况:根据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监测每千人2.0批次考核指标要求,结合我市创建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指标要求,委托开展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监测1000批次,进一步强化监测评估工作,提高风险发现与处置能力,确保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3.预算金额:100万元。其中包1:67万元;包2:33万元;4.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6.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达到验收合格标准。二、需求清单定量监测任务(一)包1: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种植产品检测。种植产品检测项目包含甲拌磷、氧乐果、腐霉利等禁用农药、限用农药、常规农药共60余项;采购标的数量为670批次。(二)包2: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畜禽产品、水产品、生鲜乳检测。畜肉类检测项目包含瘦肉精类、磺胺类、四环素类共18项,禽蛋类检测项目包含禁限用兽药等10余项,水产品检测项目包含酰胺醇类、硝基呋喃类代谢物、磺胺类、氟喹诺酮类等;采购标的数量为330批次。抽样对象及环节要求抽检对象以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为主,农户要占比不少于30%;抽样环节以生产基地、养殖场、产地运输车、暂养池和屠宰场等为主,市场为辅,市场占比不超10%。监测品种及数量(一)种植业产品蔬菜:监测的蔬菜应是当地主要生产和消费的种类,主要包括大白菜、普通白菜、结球甘蓝、花椰菜、青花菜、菜薹(心)、生菜、菠菜、芫荽、菜豆、番茄、茄子、辣椒、黄瓜、苦瓜、西葫芦、萝卜、胡萝卜、马铃薯、葱、蒜等产品。食用菌:监测的食用菌品种主要为香菇、平菇、双孢蘑菇、金针菇、秀珍菇、杏鲍菇等,均为鲜品。水果:监测的水果品种主要是苹果、梨、草莓、桃、葡萄、西瓜、枣等产品。粮食:监测的粮食品种主要是玉米、谷子、高粱、大豆等。食用中药材:监测的食用中药材品种主要是连翘叶、桑叶、黄芪等。(二)畜禽产品全市每季度抽检畜禽产品样品40个,覆盖全市屠宰场、规模化养殖场,检测样品包含猪肉、牛肉、羊肉、禽肉(鸡肉、鸭肉)、禽蛋(鸡蛋、鸭蛋)、猪肝、猪尿、牛尿、羊尿等。(三)水产品全市全年抽检水产品样品40个,主要有鲤鱼、草鱼、鲫鱼、鲢鱼、鲈鱼、罗非鱼等本地养殖品种。(四)生鲜乳全市全年抽检生鲜乳样品30个,覆盖全市奶牛养殖场、生鲜乳运输车。抽样要求(一)种植业产品在生产基地、运输车和批发市场抽样,生产基地要包含一定比例的散户。抽样时需了解生产基地的性质(散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公司),并在抽样单中注明。如因季节原因,生产基地样品数量不能满足要求,可在运输车、批发市场或农贸市场补齐。(二)畜禽产品在屠宰场、养殖场抽样,生产基地要包含一定比例的散户,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作为抽样不足的补充。(三)水产品在生产基地抽样,生产基地要包含一定比例的散户,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作为抽样不足的补充。(四)生鲜乳在生产基地抽样,生产基地要包含一定比例的散户。监测参数和判定原则蔬菜、食用菌和水果按《农药残留分析样本的采样方法》(NY/T789-2004)规定执行,畜禽产品按《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抽样规范》(NY/T1897-2010)规定执行,水产品按《水产品抽样规范》(GB/T30891-2014)规定执行。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监测参数及检测方法见附件4-1~附件4-4。种植业产品中的农药残留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2,4-滴丁酸钠盐等1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1-2022)判定,重金属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2022)进行判定,有一项指标不合格的,即判定为不合格。畜禽产品和水产品中的禁用药品及其它化合物检出即判定为不合格,停止使用和批准使用的药物残留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1-2022)判定。具体要求见《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实施细则》。生鲜乳检测及判定方法见附件4-5,检测方法参考执行《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工作的通知》中生鲜乳检测及判定方法,检测参数不少于4项,其中三聚氰胺为必检项。结果报送按时间节点完成检测比例,同时提供检测清单、出具检测报告,12月底前完成全部检测任务。三、服务要求1.供应商有依技术服务合同执行的能力。2.供应商具备采样、送样能力,并有专业的采样队伍及检测队伍,对采取的样品,必须配置相应的设施设备,应满足样品标签明示的储运条件的设备。3.供应商具备填报信息系统的固定专业人员,能提供将检验结果填报信息系统的设施设备、专业人员及工作质量考评制度,能够完成抽检监测数据上报、汇总以及结果分析工作。4.供应商实验室应当具有与检验项目及检验能力相适应的人员、场所、仪器设施设备并保证运行良好,有完整的仪器设备档案。5.供应商具有抽检方案制定、过程控制以及质量保证的能力,有相应的样品管理、档案管理制度及措施。6.供应商采到样品15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对抽检不合格样品的检验报告要当日寄送给采购人。在检验过程中发现被检样品存在严重安全问题或较高风险问题的(如非法添加或可能危及人体健康的重要安全问题),要立即报告采购人(另有约定的除外)。7.供应商应对抽检数据及企业信息保密,不得泄露、擅自使用或对外发布抽检结果。8.供应商提供完成本次抽检任务的项目管理方案和实施方案,包括人员调配、工作进度、工作措施等内容。9.供应商具有保障本次抽检任务所检项目数据准确、可靠的工作措施。10.供应商具有档案管理制度及措施,包括档案的安全、保密、使用等内容。附件4-1种植业产品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参数附件4-2畜禽产品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参数样品种类监测参数检测方法猪肉、猪肝牛肉、羊肉禁用药物 β-受体激动剂类(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按 GB 31658.22-2022或GB/T 20759-2006或GB/T 21316-2007或GB/T 21317-2007或GB 31658.17-2021或GB 31658.6-2021或GB 31658.20-2022或GB 31660.5-2019或农业部1025号公告-18-2008或农业部1031号公告-2-2008或实验室认证的其他方法常规药物 磺胺类(磺胺间甲氧嘧啶、磺胺二甲嘧啶、磺胺甲噁唑、磺胺(间)二甲氧嘧啶、四环素类(金霉素、土霉素、四环素、多西环素)牛肉常规药物 糖皮质激素类(地塞米松、倍他米松)禽肉常规药物 氟喹诺酮类(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沙拉沙星)、酰胺醇类(氟苯尼考、氟苯尼考胺和甲砜霉素)抗菌增效剂(甲氧苄啶)禽肉、禽蛋禁用药物 酰胺醇类(氯霉素)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药物 氟喹诺酮类(氧氟沙星、培氟沙星、诺氟沙星)、金刚烷胺禽蛋产蛋期不得使用药物 氟喹诺酮类(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沙拉沙星)、 酰胺醇类(氟苯尼考、氟苯尼考胺、甲砜霉素)附件4-3水产品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参数药物类别监测参数检测方法禁用药物氯霉素、孔雀石绿(包括有色孔雀石绿和无色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包括呋喃唑酮代谢物AOZ、呋喃它酮代谢物AMOZ、呋喃西林代谢物SEM和呋喃妥因代谢物AHD)按 GB/T 20756—2006或GB 31656.16-2022或GB/T 20361-2006或GB/T 19857-2005或GB 31656.13-2021或GB/T 21317-2007或SN/T 3235-2012或农业部783号公告-1-2006或农业部1077号公告-1-2008或实验室认证的其他方法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药物氟喹诺酮类(诺氟沙星、氧氟沙星、培氟沙星、洛美沙星)未批准在水产动物中使用药物地西泮常规药物酰胺醇类(甲砜霉素、氟苯尼考和氟苯尼考胺)、磺胺类(磺胺嘧啶、磺胺二甲基嘧啶、磺胺甲基异噁唑、磺胺异噁唑、磺胺间二甲氧嘧啶)、氟喹诺酮类(恩诺沙星、环丙沙星)、四环素类(四环素、土霉素、金霉素、多西环素)抗菌增效剂(甲氧苄啶)附件4-4豇豆、冬枣监测参数品种农药类别监测参数检测方法豇豆禁限用农药(10项)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乙酰甲胺磷、甲拌磷、氧乐果、三唑磷、毒死蜱、克百威、灭多威、氟虫腈GB 23200.113-2018或GB 23200.121-2021或NY/T 1725-2009或实验室认证的其他方法常规农药(18项)百菌清、腐霉利、吡唑醚菌酯、吡虫啉、烯酰吗啉、苯醚甲环唑、灭蝇胺、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噻虫嗪、噻虫胺、啶虫脒、阿维菌素、氯虫苯甲酰胺、氯氟氰菊酯、倍硫磷、丙溴磷、溴氰菊酯、联苯菊酯冬枣禁限用农药(10项)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乙酰甲胺磷、甲拌磷、氧乐果、三唑磷、毒死蜱、克百威、灭多威、氟虫腈GB 23200.113-2018或GB 23200.121-2021或NY/T 1725-2009或实验室认证的其他方法常规农药(17项)氯氰菊酯、甲氰菊酯、联苯菊酯、氯氟氰菊酯、氯吡脲、吡虫啉、啶虫脒、哒螨灵、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噻虫嗪、异菌脲、腐霉利、咪鲜胺、氯虫苯甲酰胺、虫酰肼、吡唑醚菌酯、戊唑醇附件4-5生鲜乳检测及判定方法一、抽样方法(一)抽样设备采样工具应使用洁净的不锈钢液态乳铲斗(见图1)。对于没有机械搅拌设备的储奶罐,采用人工搅拌器(见图2)进行搅拌。手柄或绳索至少-台手柄一SC至少1.5m30mr图 1 态乳铲斗图 2 人工搅拌器图 1 态乳铲斗图 2 人工搅拌器(二)样品容器应使用清洁干燥、不透水、不透油、密封性良好的容器作为样品采集容器。(三)样品的采集对生鲜乳收购站的储奶罐,采样前首先开动机械式搅拌装置搅拌至少5分钟。对于没有机械搅拌设备的储奶罐,采样前先用人工搅拌器(图2)探入罐底,采取从下至上的方式搅拌30次以上。样品充分混匀后,用液态乳铲斗从表面、中部、底部三点采样,每个点采集1升。将三点采集到的样品混合至4升塑料容器中,充分混合均匀后,用采样瓶分装3份,根据监测内容和指标要求,每份样品不少于100毫升。(四)样品的保存和运输生鲜乳样品采集后采用保温箱,内加冷媒运输。运输过程中保持保温箱内温度不高于4℃,24小时送抵检测单位,应尽快进行检测。如果不能保证24小时抵达,应利用当地制冷设备保存,确保样品不变质。留给受检单位的样品应要求其在冰柜、冰箱等设备中-20℃冷冻保存。检测及判定方法(一)三聚氰胺可采用快速法进行初步筛选,快速方法的检出限原则上不高于0.05mg/kg,高出检出限的样品采用《原料乳与乳制品中三聚氰胺检测方法》(GB/T22388-2008)第二法或第三法进行确证,并依据《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11年第10号)进行判定。上报的检测结果为具体检测值。(二)碱类物质依据《生乳中碱类物质的测定》(T/TDSTIA017-2019)进行现场检测,检测结果超出方法检出限即判定为不合格。对不合格的样品,检测单位应书面告知受检单位。受检单位如果对结果有异议,检测单位应在当地立即进行复检。如复检仍不合格,则判定该项指标不合格,并书面通知当地畜牧兽医部门。(三)β-内酰胺酶应在当地采用快速法进行检测筛选,生羊乳样品快速方法的检出限不高于3U/mL、生水牛乳样品快速法的检出限不高于1U/mL、其他样品快速法的检出限不高于4U/mL。高出检出限的样品,依据《生乳中β-内酰胺酶的测定》(NY/T3313-2018)(第一法)进行确证,检测结果超出方法检出即判定为不合格。(四)硫氰酸钠依据《生乳中硫氰酸根的测定离子色谱法》(NY/T3513-2019)进行确证检测,上报的检测结果为具体检测值。(五)铅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5009.12-2017)进行检测,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乳》(GB19301-2010)进行判定,含量大于0.02mg/kg即为不合格。上报的检测结果为具体检测值。(六)铬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铬的测定》(GB5009.123-2014)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多元素的测定》(GB5009.268-2016)进行检测,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乳》(GB19301-2010)进行判定,含量大于0.3mg/kg即为不合格。上报的检测结果为具体检测值。(七)汞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5009.17-2021)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乳》(GB19301-2010)进行判定,总汞含量大于0.01mg/kg即为不合格。上报的检测结果为具体检测值。(八)砷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5009.11-2014)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多元素的测定》(GB5009.268-2016)检测总砷,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乳》(GB19301-2010)进行判定,总砷含量大于0.1mg/kg即为不合格。上报的检测结果为具体检测值。(九)黄曲霉毒素M1可采用快速法进行初步筛选,快速方法的检出限不高于0.03µg/kg。高出检出限的样品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黄曲霉毒素M族的测定》(GB5009.24-2016)第一法或第二法进行确证。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乳》(GB19301-2010)进行判定,含量大于0.5µg/kg即为不合格。上报的检测结果为具体检测值。(十)体细胞依据《生鲜牛乳中体细胞的测定方法》(NY/T800-2004)进行检测,上报的检测结果为具体检测值。(十一)冰点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乳冰点的测定》(GB5413.38-2016)进行当地检测,上报的检测结果为具体检测值。(十二)酸度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酸度的测定》(GB5009.239-2016)进行当地检测,上报的检测结果为具体检测值。(十三)非乳脂固体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和乳制品中非脂乳固体的测定》(GB5413.39-2010)进行检测,上报的检测结果为具体检测值。(十四)杂质度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和乳制品杂质度的测定》(GB5413.30-2016)进行当地检测,上报的检测结果为具体检测值。(十五)相对密度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相对密度的测定》(GB5009.2-2016)进行当地检测,上报的检测结果为具体检测值。(十六)蛋白质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5009.5-2016)进行检测,上报的检测结果为具体检测值。(十七)脂肪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脂肪的测定》(GB5009.6-2016)进行检测,上报的检测结果为具体检测值。(十八)菌落总数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4789.2-2022)进行当地检测,上报的检测结果为具体检测值。第五章合同原则(合同格式仅供参考,具体条款签订合同时拟定)合同编号:技术服务合同书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地点:目录一、服务内容及范围.....3二、服务时间及地点4三、服务经费及付款方式4四、验收标准和方式4五、甲方责任4六、乙方责任4七、违约责任5八、保密5九、不可抗力5十、争议解决5十一、合同生效及份数6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1、服务内容及范围1.实施范围:。2.主要工作内容:。二、服务时间及地点1.服务期限:。2.服务地点:。三、服务经费及付款方式本合同技术服务费:人民币(大写):(小写):¥元。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预付合同金额的%;项目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尾款;若因财政资金不能及时到位造成未及时支付的,乙方不得据此拖延交付成果。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当出具税务及财政部门认可的正式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四、验收标准和方式乙方向甲方提交服务成果后,甲方组织专家对成果进行论证,乙方应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并经甲方组织的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后,视为项目完成验收。五、甲方责任1、为乙方提供工作场地和各种必要条件;2、对技术服务工作进行安排与指导;3、协助乙方与有关部门必要的联系和协调。六、乙方责任1、按甲方及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提供服务;2、按承诺组织实施项目,保质、保量、按期完成项目任务;3、乙方所提供的技术服务及服务成果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相一致,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及规范。七、违约责任1、如果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超过10日后,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偿付应付款项的0.5‰作为违约金;2、乙方逾期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0.5%的违约金,直至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技术服务工作为止。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总金额的5%。一旦达到该最高限额,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乙方技术服务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标准或未通过专家验收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逾期整改或拒绝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服务费用,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还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服务转包第三方承担。如擅自转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八、保密乙方应有保密制度严格保密,对于甲方提供资料及文件,乙方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转让。经核实,确定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5%的标准赔偿甲方损失,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九、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争议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争议正在诉讼程序时,除争议事项,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剩余的相关权利,履行本合同的其他义务。十一、合同生效及份数1、本合同由甲方、乙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各份都具有法律效力。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补充合同”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以下无正文)(签字页)甲方: (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订日期:签订日期:地址: 地址:邮编: 邮编: 联系人:联系人:电话: 电话:传真:传真:Email:Email: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税号:税号: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一、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第二章供应商须知8.2规定的内容、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评审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正/副)本太原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项目响应文件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信用承诺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信用承诺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信用承诺书;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信用承诺书;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声明;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8、磋商保证金的缴纳情况;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如有)。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信用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采购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日期:附件:1.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副本(复印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2.供应商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信用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采购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有通过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4年度合格且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资信证明等文件。商业信誉良好,财务制度健全。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日期: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信用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采购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日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信用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采购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严格依法缴纳税收或依法享受国家免税优惠政策,并依法给单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障金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日期: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磋商前查询了本公司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信用信息,其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均为0记录;查询了本公司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为0记录。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日期: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声明格式自拟7、磋商保证金的缴纳情况1、保证金凭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2、采用银行或担保机构担保函方式的,格式如下:(采购人名称):鉴于(供应商全称)(以下称“供应商”)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招标采购活动,(担保人名称)(以下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或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发生采购文件明确规定不予退还日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7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本保函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送达我方。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年月日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单位公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如有)商务、技术文件部分1.供应商代表证明;2.声明书;3.报价一览表;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5.商务条款响应表;6.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7.供应商近三年业绩;8.服务方案;9.拟投入人员;10.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1.供应商代表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采购代理公司名称: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包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起生效。特此声明供应商全称:(法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代表:(签字或盖章)附被授权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注:1.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内容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报价,从而导致该报价被拒绝;2.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可不提供。2.声明书声明书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磋商的有关活动。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同意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3.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4.若成交,我方将按磋商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5.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6.响应文件自磋商日起有效期为90日历天。7.我方参与本项目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8.我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9.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单位:元供应商名称:报价:(大写) (小写)¥:服务标准:合同履约期限:服务地点: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供应商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4.供应商基本情况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项目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营业执照号注册资金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账号经营范围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备注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日期:5.商务条款响应表格式商务条款响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项目磋商文件要求是否响应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供应商保证:除商务响应表列出的“不响应”外,供应商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商务要求。供应商如完全响应,可在“磋商文件要求”列中填写“全部磋商文件要求”;在“是否响应”列中填写“完全响应”;在“磋商响应方的承诺或说明”列中填写“全部承诺”;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供应商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6.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格式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偏离情况说明注: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供应商保证:除技术响应表列出的偏差外,供应商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供应商如完全响应,无正负偏离,可在“磋商文件要求”列中填写“全部磋商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响应”列中填写“完全响应”;在“偏离情况”列中填写“无偏离”;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供应商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7.供应商近三年业绩序号项目名称项目业主内容签订时间备注123……………………………注:业绩均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8.服务方案格式自拟9.拟投入人员序号本项目所任何职姓名性别年龄学历/所学专业职称12345678…………序号本项目所任何职姓名性别年龄学历/所学专业职称12345678…………注:附相关人员有效证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10.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采购人名称:为维护本次采购工作的正常秩序,本公司特郑重承诺如下: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磋商文件》的规定,规范本公司的响应行为,保证做到合法参与本次招响应活动、正当竞争、廉洁经营。二、本公司保证在本次响应工作中做到:1.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参与招响应、陪标,损害贵单位的合法权益;2.不与用户串通参与招响应,损害学校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3.不以向用户、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成交;(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4.不利用他人名义参与招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谋取成交;5.保证不以其他任何方式扰乱本次招响应工作;6.保证严格遵守招响应会议纪律。三、我公司承诺在本次招响应活动中,如有违反以上第二条中的行为,同意贵方上报省级主管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进入不良信誉记录、扣除保证金等惩罚,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完全接受。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11.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政策性要求(不适用可不提供)(一)环保节能产品证明材料(1)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格式(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如本项目所投产品中不涉及强制节能产品,此表可不提供)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包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认证机构名录“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注:1.采购货物中如含有强制节能产品的,须如实填写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2.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3.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附后。(2)非强制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明细表格式(如本项目所投产品中不涉及非强制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此表可不提供)非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不适用可不提供)包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认证机构名称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外的其它节能产品,将给予适当加分。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不适用可不提供)包号产品名称制造商注册商标产品型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认证机构名称投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将给予适当加分。注:1.采购货物中如含有非强制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请如实填写产品明细表;2.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3.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附后。(二)正版软件承诺格式(不适用可不提供)正版软件承诺采购代理公司名称: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三)中小企业声明及证明文件材料(不适用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单位公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不适用可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注: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公司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五)监狱企业声明函(不适用可不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本单位参加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法人电子印章)日期:注:中标人为监狱企业的,采购代理公司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太原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