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康复科建设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中标结果公示(海原县人民医院2025)



海原县人民医院医学康复科建设项目相关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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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ZRD-ZZC-2025-027        采购计划编号:2025NCZ(ZW)0001027
二、项目名称: 海原县人民医院医学康复科建设项目相关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联系电话
中标(成交)金额(元)

宁夏迈森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丽景北街丽景街商贸城4号商铺114号
13909547126
1386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序号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费率(%)/折扣(折)
总价(元)
制造商
是否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中型/小型/微型)
节能产品(是/否)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编号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期
环境标志产品(是/否)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编号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期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

海原县人民医院医学康复科建设项目相关设备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1
1386000.00
1386000.00
详见附件

小型企业




五、评审得分排名:

标段名称:海原县人民医院医学康复科建设项目相关设备

供应商名称
得分
备注(如为最低评标(审)价法请填写价格扣除后的评审报价)

宁夏尚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80.04

宁夏润安同泰科技有限公司
72.56

宁夏迈森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94.43

六、评审专家名单: 白洁、杨立峰、王凤艳、张九妹、李虹     采购人代表: 刘婧、邹文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5396.80元。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计算方法下浮20%收取。
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2025年08月0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海原县人民医院        地    址: 中卫市海原县        联系方式: 180955011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中润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丰农巷金榜大厦10楼        联系方式: 15378993130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韩学强        电话: 18095501181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乔琳        电话: 15378993130
十一、附件
采购文件 *:

招标文件正文.pdf

投标价格明细表.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申明函.pdf

代理机构 : 宁夏中润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5-08-01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宁夏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海原县人民医院医学康复科建设项目相关设备采购项目货物类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人:海原县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宁夏中润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7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投标供应商须知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第五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第六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5NCZ(ZW)00010272.项目名称:海原县人民医院医学康复科建设项目相关设备采购项目3.项目编号:D6400000141100142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预算金额(元):1500000.06.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07.采购需求:序号:1;标的名称: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计量单位:批;数量:1;是否进口:否8.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30自然日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4.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拒绝大型企业参与,供应商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4.2投标人为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为经销商时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7-07至2025-07-14(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方式:电子下载;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07-3109: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2.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7188588。3.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4.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各投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系统上传,开标时使用CA锁在“宁夏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按要求进行远程解密。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0951-6891120、0512-58188093或加入技术支持QQ群311870151获得帮助。5.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政府采购网(www.ccgp-ningxia.gov.cn);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org)同时发布。6.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海原县人民医院联系人:韩学强地址:中卫市海原县联系方式:1809550118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夏中润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乔琳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丰农巷金榜大厦10楼联系方式:15378993130代理机构:宁夏中润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07-07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海原县人民医院医学康复科建设项目相关设备采购项目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30自然日2采购人:海原县人民医院联系人:韩学强地址:中卫市海原县电话:180955011813采购代理机构:宁夏中润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丰农巷金榜大厦10楼项目负责人:乔琳电话:15378993130邮箱:NXZRDZB@163.com4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4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4.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4.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拒绝大型企业参与,供应商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4.2投标人为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为经销商时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无其他资格要求,不填写)5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是☑否6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出具或未按规定填写不完整的(如产品制造商不全等),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7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为:7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按照《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文,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8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9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无(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填写)10项目预算金额:1500000.00元;最高限价:1500000.00元(如有)11报价方式:☑总价□单价□费率□折扣12投标保证金:0元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3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相关要求:无14是否需要提供样品:否提供样品要求包括:无15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60自然日(日历日)16投标文件(电子/纸质)提交截止时间:2025-07-3109:00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17开标时间:2025-07-3109:00开标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各投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系统上传,开标时使用CA锁在“宁夏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按要求进行远程解密。)18核心产品:中频干扰电治疗仪所属行业: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9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20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3名21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是定标原则: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由7人组成,其中评委专家5人,评委专家从专家库内随机抽取,采购方评委2人。22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前/自然(日历)日,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主要义务履行完毕止,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23是否收取招标代理费:是是否由中标供应商缴纳招标代理费:是招标代理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计算方法下浮20%收取。收取形式:转账收取时间:中标后三个工作日内24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一次性提出质疑。25其他政府采购政策:25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否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供应商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及相关佐证材料。26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要求,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具体融资事宜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系统查询办理。27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公告:①采购人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②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宁夏政府采购服务平台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其他补充事项:1其他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1(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交货期: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30自然日质保期:整机质保大于≥4年交货地点:按合同约定付款方式:合同约定3...(一)电子投标文件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内容:投标供应商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电子签名和签章。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按照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二期)软件专用版编制(网址http://222.75.3.175:9004/ggfw/002004/002004002/moreinfo.html),生成NXTF以及nNXTF两种后缀形式的文件,其中NXTF后缀形式的文件是加密的电子版文件,须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开标时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用于标书的远程解密。nNXTF后缀形式的文件3...是未加密投标文件,中标后向招标人单独提供。具体生成投标文件的方法及电子签名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入口-下载专区-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二期)下载地址”。3、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4、投标供应商应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NXTF)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5、开标解密: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各投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使用CA锁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线参与本项目开标,完成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锁。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注意事项:①登录方式:各投标供应商须使用360极速浏览器打开“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登录页面;②系统环境配置:为保障投标活动正常进行,请提前一天根据操作手册对系统进行相关配置,完善软件环境,确保能顺利操作网上不见面开标流程。如出现问题,在“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的登录界面,点击右上角的“环境修复”按钮,下载环境修复软件,进行修复。(详见操作手册);③投标文件网上解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不见面开标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供应商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供应商必须在40分钟内完成解密,一般情况下1-3分钟即可解密成功)。各投标供应商须及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以免影响投标活动。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用错解密锁等自身原因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解密。因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经监管部门核实后延迟解密时间。④操作手册下载: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入口-下载专区-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二期)下载地址”。如有疑问,致电0951-6891120寻求帮助。(二)无效投标情形: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NXTF)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2.投标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所用的CA锁与远程解密使用的CA锁应一致,否则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3.投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4.因投标供应商CA锁保管不当、硬件老化、电器性能不稳定、软硬件未及时更新等自身问题导致项目不能正常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三)其他注意事项1.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报名前须办理CA锁及电子签章(含公章及法人章)。CA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7188588。第三章投标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1.3投标供应商: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投标供应商: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1.4投标供应商及其投标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1.4.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1.4.2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1.4.3符合本项目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1.4.4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5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制造,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5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5.1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供应商的身份投标。1.5.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1.4.1的规定。1.5.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5.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提交。1.5.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5.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的,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7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8其他投标无效情形: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9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9.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1.9.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1.9.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1.9.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1.9.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1.9.6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2.2投标供应商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构成4.1投标邀请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3供应商须知4.4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4.5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4.6评标方法和标准4.7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4.8投标文件格式5.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2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5.3投标供应商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澄清公告或修改内容并自行下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5.4其他: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6.1为使投标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而准备投标或因其他原因,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顺延变更公告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6.2投标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变更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7.其他投标事项:7.1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7.2原则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样品。除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如需提供样品,对样品相关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范围及文字、计量单位要求8.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部分内容,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8.2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供应商所投货物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8.3投标文件应使用规范汉字书写(专有名词须加注中文解释),并采用通用的图形符号,不得出现与常规书写格式不符的内容。8.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供应商中标后,其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10.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0.1投标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10.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2.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及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10.2.2货物从买方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10.2.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10.3投标供应商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参照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倾向性或限制性。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承诺不以上述参照品牌型号作为评标时判定其投标是否有效的标准。任何品牌的供应商均可依法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10.4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10.5其他: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投标报价11.1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货物,以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所有投标均应以人民币报价。11.2投标供应商应在价格明细表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11.3价格明细表上的价格应包括:投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价格(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投标货物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和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伴随服务、工程等费用;11.4投标供应商所报的价格明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5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报价。12.投标保证金12.1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的数额及缴纳形式。12.2投标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及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2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供应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供应商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14.投标文件的制作14.1投标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需符合以下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投标文件需由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1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并递交。投标文件应当用不能被他人知悉或更换投标文件内容的方式密封。15.2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因投标文件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15.3电子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投标截止16.1投标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地点。16.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投标文件。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7.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投标文件。17.2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供应商要进行修改,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修改申请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签署、密封。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供应商要进行撤回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17.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7.4除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未开标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投标文件概不退回。17.5其他: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五)开标及评标18.开标18.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供应商代表参加。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18.2开标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公布投标供应商名单,介绍参加开标的人员,宣布工作人员,宣读投标供应商在开标一览表中所填写的全部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18.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投标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标的,视同投标供应商认可开标结果。18.4投标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开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18.5其他开标要求: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供应商及其投标货物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不进入评标。合格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1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查询投标供应商的信用记录。19.2.1投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9.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存档备查。投标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19.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19.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9.3.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称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20.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20.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0.2投标文件的澄清20.2.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2.2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0.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0.4如本项目只有一种产品,不同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下方式处理:20.4.1如本项目使用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供应商;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0.4.2如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供应商,按一家投标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0.5如本项目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核心产品,若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的品牌相同,相关投标供应商将被认定为属于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按第20.4条规定处理。20.6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清单,应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应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部分。投标供应商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1.符合性审查21.1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1.1.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1.1.2未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21.1.3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21.1.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供应商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21.1.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1.1.6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21.1.7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2.其他投标无效情形: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比较与评价23.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3.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23.2.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3.2.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3.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相关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按照相关价格扣除规定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执行。23.4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条款,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废标2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24.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24.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4.1.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4.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5.保密要求25.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5.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标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六)确定中标26.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26.1除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情形外,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26.1.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由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26.1.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由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27.确定中标供应商及定标27.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27.2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27.3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原则确定中标人。28.发出中标通知书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9.告知中标结果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七)合同及履约验收30.签订合同30.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0.2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0.3如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中标供应商须按投标函内容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赔偿;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0.4当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且合格的供应商数量符合规定,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1.履约保证金如果需要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32.履约验收按照宁财规发〔2022〕10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执行33.招标代理费本项目是否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及招标代理费标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34.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中标的投标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以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通过“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向相关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融资服务。(八)质疑和投诉35.质疑35.1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5.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加所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依法获取可质疑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也可以依法提出质疑。35.3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35.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通知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36.投诉36.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36.2投诉供应商应在法定投诉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投诉。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一、商务部分1.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30自然日2.质保期:整机质保大于≥4年3.交货地点:按合同约定4.付款方式:合同约定二、技术部分1、标的清单序号:1;标的名称: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计量单位:批;数量:1;是否进口:否2、标的详细参数:中频干扰电治疗仪技术参数数量:2台适用范围:适用于各种疼痛,具有镇痛、锻炼肌肉、促进血液循环、引起神经肌肉兴奋、调节神经功能、软化瘢痕松懈粘连的作用。1.▲两路六组(共12个电极)输出,一路4组通道,一路2组通道,共有6组通道。可三维、二维输出相互转换,最多可治疗6个部位,可进行平面和立体动态干涉;2.吸附式电极,负压吸引压80~300mmHg连续可调;3.吸引模式:连续模式、脉冲模式(快速、中速、慢速)和自动模式。4.吸引压智能调节,治疗停止后自动降低到30mmHg,便于取下电极,1min后自动变为OFF,20s后又变为上次治疗所设定吸引压值;5.顶板自动加热功能,方便寒冷时使用,可加热浸湿的电极,避免湿式电极刺激皮肤;6.输出波形(治疗波形)为正弦波、正弦调制波;7.▲输出频率(基频)为1kHz~11kHz可调节,步长0.5kHz;8.差频频率在0.1Hz~1,步长为0.1Hz;1~200Hz,步长为1Hz。满足极精细化的差频频率的调节。9.▲输出电流有效值应在0mA~100mA范围内连续可调;最大值50/75/100mA,3档可设置,保障治疗安全和有效性;10.具有三种干扰电模式包括:静态干扰、动态干扰、复合干扰11.具有五种预调制电流模式包括:连续、断调、交调、间调、扫引12.符合《中频电疗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规定,动态节律严格按照标准为4-10s。13.符合《中频电疗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规定,动态节律严格按照标准为差频变化周期为15s~30s可调,步长1s14.五种调制度可调节:0、25%、50%、75%、100%;15.▲差频变化范围为:低、中、高、极高、低高、广域、超广域以及自定义,8种治疗模式可调;16.1、8个调制中频可自由调节,亦可以和平面干扰、立体干扰、八级联动自由组合。17.可最多同步(3)组平面干扰.18.可最多同步进行(1组)立体干扰。19.具备两组(1组)八级联动功能。八级联动功能:8个电极同步工作,包含向上、向下、循环、往复四种联动模式可选20.具有方案库功能,每个方案具有多图操作教程21.具有自定义方案保存功能,可以个性化定制治疗方案并保存到方案库。22.具有病例库管理功能,可以对患者信息进行管理,保存患者治疗记录,导出患者记录等功能。23.治疗过程中吸附电极脱落报警且输出归零,防止击伤患者及无效治疗;24.多重安全保护:过电流保护、过电压保护、断路保护、顶板加热双重温度保护。25.设备使用期限≥8年;26.设备质保期≥4年。吞咽神经肌肉低频电刺激仪技术参数数量:1套适应范围:适用于神经肌肉损伤引起的吞咽功能障碍的辅助治疗。性能参数:1、▲具有三路电疗输出通道,两路固定式电刺激输出,一路移动式电刺激输出。每通道可独立设置治疗参数,可同时满足3名患者治疗。2、仪器最大输出电流有效值应不大于80mA,有效预防电灼伤,保障患者安全。3、特制双向脉冲方波,脉冲频率范围20Hz~100Hz,适用于吞咽相关肌群兴奋收缩。4、▲采用微秒级脉宽,且脉宽在100μs~400μs范围可调,通过低脉宽的脉冲电流输入人体,有效刺激吞咽相关肌群收缩。5、具有脉冲上升/下降时间自定义功能,提供肌肉生理性收缩的适应阶段,避免电流突变,使治疗舒适安全。6、脉冲的通断时间分别可调,可调节输出与放松时间占比,预防肌肉疲劳,满足不同程度吞咽功能障碍患者需求。7、治疗结束后有声音提醒功能,治疗时间调节范围:1min~99min。8、▲具有专用的手持电极,可进行移动式口腔内/外电刺激,且可更换多种电极头(包括但不限于棉签电极、单球电极、双球电极、板状电极等),用于进行口面部不同部位及治疗面积的电刺激。10、电刺激手柄供治疗师操作,可按治疗需求控制电流输出的持续时间,通过手柄上的按键掌控刺激时间。11、可适配4组固定式贴片电极,且具有电极放置图示,用于进行面颌部及颈部的经皮电刺激。12、具有功能性训练模式,配合手控器及显示动图,通过视觉反馈配合电刺激的方法进行摄食训练,促进患者吞咽功能恢复。13.配备不锈钢治疗车(与此设备匹配)。14.设备使用期限≥8年;15.设备质保期≥4年。吸附式点刺激低频治疗仪参数数量:1台适应范围:适用于经皮镇痛及改善肌肉萎缩,对神经和肌肉进行刺激和无创针灸治疗。1.立式一体机,四脚轮独立制动;侧方有内嵌式把手,方便搬运和转移。2.内嵌10.1英寸彩色触摸显示屏,并配备无级飞梭旋钮,操作精准快捷;3.内嵌电压电流导光柱,可实时显示治疗电压和电流,增强患者治疗过程中的视觉反馈。4.≥2种基础波形,采用的双向脉冲方波及单向双峰波,临床适用范围更广。5.频率覆盖范围广,脉冲频率范围:1Hz~999Hz;6.仪器最大输出电流有效值应不大于50mA,有效预防电灼伤,保障患者安全;7.▲可输出高压低频电流,电压峰值不大于300V,模拟针灸疗法,治疗深度较传统低频电刺激更深。8.特制吸附式锥状电极,模拟传统针灸疗法,点状刺激更为集中,镇痛效果好;吸附式电极有利于临床对于小关节或不规则体表的应用,压力调节范围5kPa~40kPa。9.可适配多种电极以用于不同部位的治疗,包括但不限于吸附式电极、自粘式电极、移动式电极。10.▲内置至少八种治疗方式可供选择,每种治疗方式可选择频率调节范围和间隔时间等参数,可适用于不同类型疼痛的治疗;11.具备无创针灸模式、低频电疗模式、电针模式三大治疗模式。12.具有无创针灸模式,模拟针刺疗法,可实现补法、泻法、平补平泻等针法;提供内置治疗处方,内置建议穴位点及取穴图示,操作更加简单,便捷。13.可自定义方案,自定义方案数量不限。14.治疗结束后有声音提醒功能。15.治疗时间调节范围:1min~99min;16.▲不少于24个独立通道。17.具有开路保护功能,治疗过程如电极意外脱落,则自动启动开路保护功能,并有声光提示;18.具有参数调节自动锁定功能,调节完参数后,5s无操作,自动锁定当前参数;需要调整治疗参数时,需触控点选待调节参数后,才能使用飞梭旋钮调整,防止误触。19.具有多重安全保护功能:在输出电流/电压超过最大值时,设备会启动断路保护功能,避免患者损伤;20.电流强度支持单通道或多通道联动调节,方便医生操作;21.脉冲宽度可调节范围为:50μs~500μs;22.电流恒压输出,输出电压调节范围0-300V,步进1V。(实际步进默认1V,可调成2V。)23.具备联网功能,实现数据联通,方便医院进行设备管理及信息管理;24.设备使用期限≥8年;25.设备质保期≥4年。神经肌肉电刺激仪技术参数数量:2台适应范围:通过患者体表电刺激,进行神经肌肉训练,防止及治疗肌肉的废用性萎缩,增加和维持关节活动度。性能参数:1.▲八路电流输出可选,每路可连接二个电极片;2.5.7英寸液晶触摸显示屏;3.▲脉冲宽度80~400us范围内可调,调节步长10us;4.▲频率1~180Hz范围内连续可调,步长1Hz;5.仪器的上升时间:0s~2s,步长为0.5s;6.仪器的维持时间:0s~20s,步长为1s;7.仪器的下降时间:0s~2s,步长为0.5s;8.仪器的断电时间:2s~50s,步长为1s;9.治疗时间1~99min可调,步长1min,默认20min;10.最大输出电流:140mA(峰值电流),步长1mA;11.▲具有同步/异步输出功能;12.开路报警,过电保护确保治疗安全。13.配备不锈钢治疗车(与此设备匹配)。设备使用期限≥8年;设备质保期≥4年。痉挛肌电刺激治疗仪技术参数数量:1台适应范围:刺激痉挛肌和对抗肌,使二者收缩,开展电刺激,用于中枢神经系统病损引起的肌肉痉挛状态的改善和缓解。性能参数:1.▲四通道输出可选,每通道可连接4个电极片;2.5.7英寸液晶触摸显示屏;3.▲8种内置处方,也可自定义处方;4.▲脉冲宽度100~500μs范围内可调,调节步长10μs;5.延迟时间0.1~1.5s连续可调,步长0.1s,精度±10%;6.输出周期1~2s连续可调,步长0.1s,精度±10%;7.治疗时间1~99min可调,步长1min,精度±2%,默认15min;8.输出强度:0~140mA(峰值电流范围),步长1mA;9.开路报警,确保治疗安全。10.配备不锈钢治疗车(与此设备匹配)。11.设备使用期限≥8年。12.设备质保期≥4年。电磁场治疗仪(骨伤治疗仪)技术参数数量:1台适用范围:适用于骨折创伤的辅助治疗,减轻肿胀、缓解疼痛、促进骨折愈合。性能参数:1.▲两路中频电疗(8个电极)和两路脉冲磁疗联合治疗2.彩色液晶触摸显示屏;3.台式机型,方便移动医疗;4.中频电疗输出强度0-140mA(峰值强度)可调;5.▲中频电疗具有四种固定治疗模式,对骨折各期针对性治疗;6.电疗治疗强度实时数字显示:电疗输出波形动态显示,输出一目了然;7.电脉冲延迟技术,避免瞬间高强电流刺激人体,具备过电流保护功能;8.▲磁疗具有四种治疗模式,对各种骨折进行针对性治疗;9.万向磁疗耦合器,可根据部位大小自由调节磁疗头宽度,适用于全身各个部位的治疗;10.治疗时间0~99min可调,默认为20min。11.治疗结束自动停止,声音提示。12.配备不锈钢治疗车(与此设备匹配)。13.设备使用期限≥8年;14.设备质保期≥4年。磁振热治疗仪技术参数数量:1台适用范围:适用于慢性软组织损伤和颈肩腰腿痛的辅助治疗。性能参数:1.独立四通道输出,参数可独立调节;2.▲磁场强度:磁感应强度在10mT~50mT的范围内可调,步长为10mT,误差为±10%;3.▲振动频率:(1)单一振动模式:30Hz、40Hz、50Hz、60Hz四种频率可调,误差±2Hz。振动时间2s,振动周期2s、3s、4s、5s可调;(2)多频振动模式:30Hz、40Hz、50Hz、60Hz循环扫引,误差±2Hz。振动时间5s,振动周期10s、12s、14s、16s可调;4.▲软件含有内置处方,具有三种治疗模式共13种处方;每种处方又分急性、亚急性、慢性期分别有对应不一样的磁场强度、温度、振动频率参数;5.治疗温度40℃、46℃、52℃、58℃共4级可调,精度:±3℃;6.▲无热模式,适用于炎症损伤急性期治疗;7.治疗时间1~99min可调,以1min为单位设定;8.具有多种安全保护装置:(1)输入过流保护装置;(2)输出过流保护装置;(3)双重过温度保护装置。9.配备不锈钢治疗车(与此设备匹配)。设备使用期限≥8年;设备质保期≥4年。运动PT床(电动)技术参数数量:2张适应范围:供医疗人员行手法治疗时用以支撑患者身体,形成临床所需体位,适用于脑中风、脑外伤、人体肌肉系统及神经系统损伤患者。性能参数:1.产品为一折两段床,段位分为头段及腰腿段两部分。2.床面总规格(长×宽):(1)床面2040mm×1120mm;(2)头段:720mm×1120mm;(3)腰腿段:1300mm×1120mm;3.床体头段的角度调节方式为气弹簧调节,方便省力。4.床体头段的角度可调范围为:0~80°,误差±5°。5.▲床体升降高度可调:450mm~920mm。6.▲床体动态升降最大承重205kg,最大静态承重410kg。7.床体具备急停装置,保障使用安全。8.组成由床面、床基架、手控器、电控盒、电机、急停按钮盒、气弹簧、床底架、升降支架、升降脚轮组成。设备质保期≥4年。运动PT凳技术参数数量:4套适用于治疗师对患者进行手法治疗时可移动的坐具。1.材质:不锈钢凳架、PU凳面2.凳面尺寸:直径不小于40cm3.升降可调范围不小于120mm4.设备使用期限≥8年;5.设备质保期≥4年。电动升降起立床技术参数数量:1套适应范围:适用于脑卒中引起的下肢功能障碍患者康复站立辅助训练。性能参数:1.床面规格(长×宽):1860mm(长)×610mm(宽),误差±10%;2.床面升降距离:450mm~800mm;3.电动起立床从0°升至85°的起立时间不应小于30s;4.具备站立角度查看及调节功能:0~85°可调,步长1°,误差±5°;5.脚踏板调节角度最小调节角度为75°,误差±5°;最大调节角度为115°,误差±5°;6.具有手动程序,可设置站立角度和站立时间;7.▲具有八种内置程序,站立角度由内部程序控制,具备多种训练模式,如间歇、渐增渐减、渐增等,可设置站立时间;8.▲具备站立时间设置功能:0min~60/75min可调,步长5min,误差±2%,计时结束有提示音;9.▲双电机控制床体升降及床体起立;10.具备紧急停止控制装置。11.设备使用期限≥8年;12.设备质保期≥4年。平行杠(配矫正板)技术参数数量:1套适用:借助上肢帮助进行步态训练,适合于骨关节、神经系统疾病患者及老年人步态训练。参考规格(cm):335×86~118×75~104.5,矫正板坡度15°参考质量:138.0kg结构型式:杠杆、宽度调节支架、升降管柱、固定管柱、矫正板、底座材质:不锈钢扶手、静电喷塑架、木板、地毯杠杆直径(cm):Φ3.5杠杆宽度调节范围(cm):86~118高度调节范围(cm):75~104.5额定载荷(kg):≥135矫正板坡度:15°矫正板坡度:15°设备使用期限≥8年;设备质保期≥4年。训练用阶梯(双向)技术参数数量:1套适用于患者上下楼功能恢复练习。材质:不锈钢管扶手、密度板、地毯、静电喷塑架结构型式:扶手杠、固定管柱、阶梯扶手杠调节范围(cm):0-25扶手杠侧向额定载荷(kg):≥70梯面高度:10㎝、11㎝、12㎝,深28cm阶梯额定载荷(kg):≥135参考规格(cm):337×83×120~147设备使用期限≥8年;设备质保期≥4年。多功能训练器(八件组合)技术参数数量:1套规格:167×125×230cm组件:肩关节旋转训练器、前臂旋转训练器、腕关节屈伸训练器、复式墙拉力器、肩梯、肋木、滑轮吊环训练器-1、滑轮吊环训练器-2。肩关节旋转训练器:参考规格(cm):70×30×100;高度调节范围0~64cm。参数:是由滑动杆、阻尼件、连接旋转臂、可调节组件构成。滑动杆是提供器械主体上下移动的轨道是由金属管材制成。阻尼件是该器械核心部件,可调节阻尼。而可调节组件是实现主体器械上下移动和锁定组成部分,器械整体主要由金属构成。前臂旋转训练器:参考规格(cm):42×64×100;高度调节范0~50cm,托架前后调节范围40~68cm。是由滑动杆、阻尼件、连接旋转臂、可调节组件构成。滑动杆是提供器械主体上下移动的轨道是由金属管材制成。阻尼件是该器械核心部件,提供可调节阻尼,可调节组件是实现主体器械上下移动和锁定组成部分,器械整体主要由金属构成。腕关节屈伸训练器:参考规格(cm):53×20×100;参考质量:13.0kg;结构型式:手柄、阻尼装置、阻尼调节手柄、平台、导向管、固定装置、平台升降手柄;材质:不锈钢圈、管,镀铬件、静电喷塑、木质手柄;平台升降调节范围(cm):0~50;最大阻力35kg。复式墙拉力器:结构型式:固定支架、转向滑轮、绳索、导向管、手柄、滑轮、配重、插销、配重块、脚用拉力带;材质:静电喷塑架、钢管、尼龙绳,拉力器套数:2,行程范围cm:0~115,配重块质量(kg):2,配重块数量:5块,绳索额定载荷:720N,手柄额定载荷:480N,用途:进行四肢抗阻力运动,训练肌肉力量,也可进行关节活动度训练。肩梯:参考规格(cm):10×17×127;质量:8.0kg;结构型式:肩梯、固定支架、升降支架;材质:塑料、不锈钢;肩梯升降范围(cm):0~26;垂直方向额定载荷(kg):10;用途:通过手指沿着阶梯不断上移,逐渐提高肩关节的活动范围,减轻疼痛。适用于各类原因引起的肩关节活动障碍。肋木:1、参考规格(cm):100×50×200;2、额定载荷:135kg;3、型钢,钢件表面喷塑;4、肋木杠直径3.2cm;5、肋木杠间距11cm;材质:静电喷塑钢架。用途:借助肋木杠进行上下肢体关节活动范围和肌力训练、坐站立训练、平衡训练及躯干的牵伸训练。滑轮吊环训练器:用途:锻炼和提高上肢及肩关节肌力,用于肩关节活动范围训练、关节牵引、肌力训练。参考规格(cm):72×12×130,升降支架调节范围0~50cm,三、投标价格明细表(货物类)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单价(元/费率(%)折扣(折)数量总价(元)中小企业(中型/小型/微型)节能环保(是否)节能环保证书编号及有效期强制采购产品(是否)强制采购产品证书编号及有效期1中频干扰电治疗仪龙之杰、LGT-2810CP干扰电治疗仪广州龙之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566002台313200小型企业否无否无2吞咽神经肌肉低频电刺激仪龙之杰LGT-2350BS吞咽神经肌肉低频电刺激仪广州龙之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7800078000小型企业否无否无3吸附式点刺激低频治疗仪龙之杰、LGT-2311DS吸附式点刺激低频治疗仪广州龙之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803201台180320小型企业否无否无4神经肌肉电刺激仪龙之杰LGT-|2320D低频神经肌肉电刺激仪广州龙之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380002台76000小型企业否无否无5痉挛肌电刺激治疗仪龙之杰LGT-2330D低频痉挛肌电刺激治疗仪广州龙之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38000台38000小型企业否无否无6电磁场治疗仪(骨伤治疗仪龙之杰、LGT-2000B电磁场治疗仪广州龙之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61000台61000小型企业否无否无7磁振热治疗仪龙之杰、LGT-2600D磁振热治疗仪广州龙之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61000台|61000小型企业否无否无8运动PT床(电动)龙之杰、LGT-9302医用诊疗床长沙龙之杰科技有限公司298002张59600小型企业否无否无9运动PT凳龙之杰、LGT-|0945广州龙之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8104套|3240小型企业否无否无10电动升降起立床龙之杰、LGT-9101医用诊疗床长沙龙之杰科技有限公司320001套32000小型企业否无否无11平行杠(配矫正板)龙之杰LGT-0620广州龙之杰医疗科技有限公同|35801套3580小型企业否无否无12训练用阶梯(双向)龙之杰、LGT-0611广州龙之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46001套4600小型企业否无否无13多功能训练器(八件组合)友邦、YB-401康复训练器常州市友邦医疗康复器材有限公司220001套22000小型企业否无否无14上肢上举/下拉训练器龙之杰、LGT-5601上肢上举下拉训练器广州龙之杰医疗和技有限公司2600128600小型企业否无否无15四肢联动康复训练器龙之杰、LGT-5200S四肢联动康复训练器广州龙之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050001套105000小型企业否无否无16上下肢主被动康复训练器龙之杰、LGT-5100S上下肢主被动康复训练器广州龙之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240002套248000小型企业否无否无17系列哑铃龙之杰、LGT-0350广州龙之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4001套1400小型企业否无否无18减重步态训练器(配医用跑台)康瑞、KR-JZB-04常州市康瑞医疗康复设备有限公司543001套54300微型企业否无否无19OT综合训练工作台龙之杰、LGT-0732广州龙之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10001套11000小型企业否无否无20模拟作业工具龙之杰、LGT-0711广州龙之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6601套660小型企业否无否无21认知图形插板龙之杰LGT-|0724广州龙之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1001套2100小型企业否无否无22言语训练卡片龙之杰LGT-0940广州龙之杰医疗科技有限公同24001套2400小型企业否无否无合计1386000注:节能环保产品及强制采购产品须提供对应证书扫描件附于电子投标文件中对应模块中并加盖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未按要求提交证书的节能环保和强制采购产品均不予认可。投标供应商:宁夏迈森医疗器有限公司(电子签章)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2025-07-30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海原县人民医院的(项目名称)海原县人民医院医学康复科建设项目相关设备采购项目(标段)D6400000141100142-1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中频干扰电治疗仪,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广州龙之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14人,营业收入为(19257.67)万元,资产总额为(24757.0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吞咽神经肌肉低频电刺激仪,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广州龙之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14)人,营业收入为(19257.67)万元,资产总额为(24757.0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标的名称)吸附式点刺激低频治疗仪,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工业:制造商为(企名称)广州龙之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14)人,营业收入为(19257.67)万元,资产总额为(24757.0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投标供应商需按提供的货物标的分别填写,未按规定填写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4(标的名称)神经肌肉电刺激仪,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广州龙之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14)人,营业收入为(19257.67)万元,资产总额为(24757.0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5.(标的名称)痉挛肌电刺激治疗仪,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广州龙之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14)人,营业收入为(19257.67)万元,资产总额为(24757.0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6.(标的名称)电磁场治疗仪(骨伤治疗仪),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广州龙之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14)人,营业收入为(19257.67)万元,资产总额为(24757.0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7.(标的名称)磁振热治疗仪,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广州龙之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14)人,营业收入为(19257.67)万元,资产总额为(24757.0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8.(标的名称)运动PT床(电动),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长沙龙之杰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0)人,营业收入为(34563)万元,资产总额为(4733.4)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至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9(标的名称)运动PT凳,属丁(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广州龙之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14)人,营业收入为(19257.67)万元,资产总额为(24757.0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0(标的名称)电动升降起立床,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长沙龙之杰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0)人,营业收入为(3456.63)万元,资产总额为(4733.4)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1.(标的名称)平行杠(配矫正板),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广州龙之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14)人,营业收入为(19257.67)万元,资产总额为(24757.0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2.(标的名称)训练用阶梯(双向),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广州龙之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14)人,营业收入为(19257.67)万元,资产总额为(24757.0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3.(标的名称)多功能训练器(八件组合),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常州市友邦医疗康复器材有限公司,从业人员(47)人,营业收入为(2290)万元,资产总额为(193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4.(标的名称)上肢上举/拉训绿器,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广州龙之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14)人,营业收入为(19257.67)万元,资产总额为24757.0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5.(标的名称)四肢联动康复训练器,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广州龙之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14)人,营业收入为(19257.67)万元,资产总额为(24757.0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6(标的名称)上下肢主被动康复训练器,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广州龙之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14)人,营业收入为(19257.67)万元,资产总额为(24757.0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7.(标的名称)系列哑铃,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广州龙之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14)人,营业收入为(19257.67)万元,资产总额为(24757.0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8.(标的名称)减重步态训练器(配医用跑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常州市康瑞医疗康复设备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1)人,营收入为(420)万元,资产总额为(163.8)万元,属于微型企(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9.(标的名称)OT综合训练工作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广州龙之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14)人,营业收入为(19257.67)万元,资产总额为(24757.0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0.(标的名称)模拟作业工具,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广州龙之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14)人,营业收入为(19257.67)万元,资产总额为(24757.0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1.(标的名称)认知图形插板,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广州龙之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14)人,营业收入为(19257.67)万元,资产总额为(24757.0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2.(标的名称)言语训练卡片,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广州龙之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14)人,营业收入为(19257.67)万元,资产总额为(24757.0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供应商:宁夏迈森医械有限公司(电子签章)三爱又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2025年07月3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学康复科建设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