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营房更换窗户中标结果公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202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机关营房更换窗户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SLXF-2025-0913-C06(招标文件编号:SLXF-2025-0913-C06)
二、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机关营房更换窗户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新疆天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中央公园商住小区S2栋13层01号
中标(成交)金额:265.7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
1
新疆天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机关营房更换窗户项目
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答疑文件)。
60天
李奇峰
新265991464561、新建安B(2020)0053014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菁、孙爱霞、杨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计算方法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下浮30%,根据上述文件的规定,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格为基数,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5119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
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天津北路1699号
联系方式:徐鑫 0991-36123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诚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588号绿地中心101栋1806室
联系方式:赵雅琦19990210962 马洁177676227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雅琦 马洁
电 话: 19990210962 1776762279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机关营房更换窗户项目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
行政区域
乌鲁木齐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8月04日 17:24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菁、孙爱霞、杨辉
总成交金额
¥265.7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雅琦 马洁
项目联系电话
19990210962 17767622798
采购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
采购单位地址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天津北路16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徐鑫 0991-3612302
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诚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588号绿地中心101栋180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赵雅琦19990210962 马洁17767622798
附件:
附件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机关营房更换窗户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07.22.doc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类)OSincere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机关营房更换窗户项目招标编号:SLXF-2025-0913-C06采购人(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采购代理机构(盖章):新疆诚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7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4第三部分采购需求18第四部分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19第五部分政府采购合同22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23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机关营房更换窗户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机关营房更换窗户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诚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588号绿地中心101栋18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02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LXF-2025-0913-C06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机关营房更换窗户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3080000.00元(人民币)最高限价:2826127.68元采购需求: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机关营房更换窗户项目数量:1批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且具有安全考核证(B证),须在本单位注册。项目负责人须附无在建承诺书。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7月23日至2025年07月29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新疆诚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588号绿地中心101栋1806室)方式:线下获取售价:¥0.0元(人民币)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2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四平路科创花苑A1幢(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9楼五、开启时间:2025年08月02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四平路科创花苑A1幢(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9楼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供应商获取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1)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获取标书时需携带加盖公章的以上(1)-(2)项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资料不全或不合格,不予发售招标文件。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新疆森林消防总队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天津北路1699号联系人:徐鑫联系方式:0991-361230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诚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588号绿地中心101栋1806室联系方式:赵雅琦马洁199902109621776762279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雅琦马洁联系电话:1999021096217767622798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机关营房更换窗户项目2采购人采购人名称:新疆森林消防总队联系人:徐鑫联系方式:0991-3612302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天津北路1699号 3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 新疆诚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588号绿地中心101栋1806室 联 系人:赵雅琦 马洁联系电话: 19990210962 17767622798 4采购内容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答疑文件)。5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且具有安全考核证(B 证),须在本单位注册。项目负责人须附无在建承诺书。6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7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否8踏勘现场不组织9答疑接受时间联系人:赵雅琦 马洁 联系电话:19990210962 17767622798 提交方式:以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书面形式(参照财政部令第94号)答疑接受时间: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逾期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无异议的,采购人将视其为同意。在规定的时间后就招标文件内容提出的异议或询问的将不予受理。)注:澄清、修改文件发出后,投标人必须使用最新的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10磋商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2日11:00(北京时间)12响应文件的编制、密封1、响应文件分为开标一览表信封和响应文件信封,应包括下列内容:1.1开标一览表信封:(1)开标一览表 1.2响应文件袋信封(响应文件正副本):(1)响应文件(一正两副)(2)响应文件电子版(U盘)2、响应文件信封封面和《开标一览表》信封封面上应写明:采购人: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正本”或“副本”、开标一览表)联系人和联系电话:3、响应文件密封响应文件正副本及响应文件电子版(u盘)可以密封在同一响应文件袋中。u盘请载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u盘与响应文件恕不退还。4、开标一览表密封供应商必须单独制作“开标一览表”,并单独密封提交,开标一览表密封在一个信封内。5、响应文件信封及开标一览表信封密封盖章响应文件信封及开标一览表信封封口处须加盖投标公司公章及法人章,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未按招标文件前附表响应文件制作及密封要求的,投标被拒绝。13磋商时间、地点磋商时间:2025年08月02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磋商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四平路科创花苑A1幢(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9楼 14磋商小组的组建及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2/3。评审专家确定方式:从政采云平台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15磋商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额为:60000.00元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汇票、银行电汇、转账、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若采用银行汇票、银行电汇、转账、本票时,投标保证金于2025年08月02日11:00(北京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之前从供应商账户汇至新疆诚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评审,供应商提交投标保证金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注:供应商向银行办理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应在用途栏(备注栏)准确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例如:SLXF-2025-0913-C06 投标保证金)"字样,由于未按要求准确注明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户名:新疆诚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乌鲁木齐银行新华南路支行账号:0000001211121500053685开户行号:3138810001762、若采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形式递交时,须出具对本项目(项目名称)的保函,提供原件的扫描件于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无效。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备注:(1)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一致。(2)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否决。16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17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计算方法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下浮30%,根据上述文件的规定,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格为基数(固定单价结算项目以预算金额为基数),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本项目最高限价已包含代理服务费,请供应商将该费用考虑在报价之中,招标人将不另行支付。18质量标准合格19项目预算/最高限价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机关营房更换窗户项目 最高限价:2826127.68元 ,供应商投标报价超过项目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0付款方式以合同签订为准。21工期60天22质保期1年23开标审查材料投标时还须携带(1)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说明:其中(1)项为投标时资格审查的必备条件,如果缺项则视为对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内容的不响应,投标将被拒绝;24其他要求区外进疆建筑企业中标后需按照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 统一开放的通知》,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25政府采购政策落实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2.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文)规定,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符合以下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本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扫描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5)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26需要开具招标文件费及代理费发票的要求需要开具招标文件费及代理费发票的要求如下:发票类型:普/专票单位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银行账号:接收发票邮箱:开票内容:招标文件费/招标代理费 金额:招标项目名称:请将以上内容发到我公司开票邮箱:14035701@qq.com 电话:1389990359027注意事项场地费300元由投标供应商均摊缴纳。28公告、公示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29其他要求窗户材料厂家需经甲方现场考察后确认备注本表内容与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本表内容为准。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一、说明1.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磋商邀请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2项目概况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3合格的供应商1.3.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3.2凡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报价。1.3.3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但如果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均作无效报价处理。1.3.4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串通报价行为并作无效报价处理:(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错、漏之处一致或雷同,且不能合理解释的;(2)由同一人或分别由几个有利害关系的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供应商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磋商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供应商参加磋商答疑会、交纳或退还磋商保证金、开标的;(3)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报价行为。1.4参与磋商的费用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二、磋商文件2.1磋商文件的组成(1)磋商公告(2)磋商须知(3)政府采购合同格式(4)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标准(5)图纸(6)响应文件格式(7)磋商方发出的所有修改、澄清通知。2.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2.2.1供应商在收到磋商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磋商文件后二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电子邮件等)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统称采购机构)提出,采购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解答内容将送达所有参与磋商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2.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三、响应文件3.1一般要求3.1.1供应商应按本文件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3.1.2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3.2响应文件的组成(1)资格审查文件(2)商务文件(3)技术文件3.3报价要求3.3.1供应商应根据所提供的工程项目清单的要求编制单价、合价和总价,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3.3.2报价应是本磋商文件所确定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其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检验、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以及施工中的水、电费、合同履行中人工及材料涨价因素和其它风险产生的各项费用。3.3.3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采购要求而被拒绝。3.3.4采购项目预算见磋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3.4证明供应商资格的文件供应商应提交满足本章第1.3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3.5磋商保证金3.5.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3.5.2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3.5.3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3.5.4发生以下情况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三)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五)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3.6响应文件有效期3.6.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并予以拒绝。3.6.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磋商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3.7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3.7.1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份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7.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指与当事人全称相一致的电子签章或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四、响应文件的递交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本项目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已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条规定。4.1.2任何不完整或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4.1.3由于不可抗拒原因或无法控制的事件而导致的丢失或损坏投标包装体内的响应文件时,招标方将不负责任。4.2响应文件的递交4.2.1响应文件的递交不得迟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递交响应文件。4.2.2所有响应文件不论派人送交还是通过邮寄的方式递交,都必须在招标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响应文件指定地点,在此之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投标,响应文件将一律被拒绝。4.2.3出现因磋商文件的修改而推迟投标截止时间的情况时,供应商则需按招标方的书面修改通知重新规定的投标时间递交。4.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4.3.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要求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4.3.2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对响应文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但属于本须知5.4.2款规定的情形除外。五、磋商和评审5.1磋商会议14.1本次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磋商,允许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参加开标会。14.2开标时将检查所有响应性文件的密封情况,第一次报价不公开唱标。14.3开标和唱标的顺序,按照递交响应性文件的正顺序依次进行。14.4投标时间截止后,提交响应性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按照招标的相关法规的处理。5.2磋商小组磋商小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的组成见磋商须知前附表。5.3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与澄清5.3.1响应文件的资格性检查。(1)资格性检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见下表:评分因素评分点评分标准评审意见是否资格检查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否具备有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执业许可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原件扫描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两年度(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报告中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或银行在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扫描件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税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特定资质要求①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且具有安全考核证(B 证),须在本单位注册。项目负责人须附无在建承诺书。投标保证金供应商是否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5.3.2响应文件的澄清(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大、小写有出入,以大写为准;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有出入,以正本为准。按上述原则修正的响应文件,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供应商不接受修正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5.4磋商、最后报价5.4.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按以下两种情况和程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相同的磋商机会。(1)第一种情况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2)第二种情况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5.4.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5.4.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5.4.4磋商轮数和最后报价的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5.5综合评审5.5.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5.5.2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及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对响应文件的商务和技术部分进行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详细评审标准见第三章评审方法。5.5.3若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按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作无效报价处理。5.5.4对漏(缺)报项的处理:磋商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报的,以及“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供应商没有填入单价(价格)或漏(缺)报的项目视同已含在总报价中,不予调整。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审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5.6成交原则对经比较和评价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按照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量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如报价相同,由磋商小组按技术指标、实力等综合因素优劣排列。5.7磋商的特殊情形5.7.1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开标唱标,除采购任务取消外,如磋商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发布项目延期公告,延长三个工作日,延长期满后,仍不足三家的,继续进入磋商程序。5.7.2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属于本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六、成交结果及合同授予6.1成交结果磋商结束后,成交结果信息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上公布。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该通知书将是合同的组成部分。6.2签订合同6.2.1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6.2.2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6.2.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工程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七、质疑与投诉7.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7.2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在以下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自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2)对磋商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各磋商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4)磋商文件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时间内。7.3供应商提出质疑的,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提供质疑书原件。招标采购单位向质疑供应商签收回执。7.4质疑书应当由质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书由授权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7.5采购机构将在签收回执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关的供应商。7.6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程序,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八、其他规定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工程量清单(另册)二、图纸(另册)第四部分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一、综合评分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3.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中第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和执行统一价格标准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有特殊情况需要在上述规定范围外设定价格分权重的,应当经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二.综合评分细则表评分因素评分点评分标准评审意见是否初步评审 符合性检查供应商名称是否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文件签章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在应由企业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在所有规定签字处逐一签章及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报价投标文件针对同一种货物或服务出现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报价超过项目/包预算或最高限价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的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填写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工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质保期质保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程量清单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内容填写。(漏项及评委会认为有特别明显的笔误除外)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详细评审评分因素评分点评分标准分值详细评审价格评审投标报价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后报价)×价格分值备注:符合供应商须知中价格扣除规定的,在评审时予以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参与评审。30商务标评审项目负责人①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得2分,中级职称得1分;提供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社保证明、职称证书扫描件;②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时间为准)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项目负责人,清晰可辨,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每项业绩得1分,满分3分,不符合得0分。5项目班子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员(土建专业)、安全管理员、材料管理员、施工员(土建专业)等配备齐全,需提供供应商为人员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其中技术负责人须附职称证书,其他人员附上岗证书。齐全得5分。否则不得分。5技术标评审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①项目总体概述②管理架构③施工准备工作计划④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⑤针对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每有一项内容得5分,每小项内容存在一处缺陷的扣0-3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缺陷是指:与本项目采购标的无关、方案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相关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规范标准有误、只有简单描述无实质性内容等)。25施工进度保证措施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施工进度保证措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整体进度计划、进度控制和工期保证措施;每有一项内容得5分,每小项内容存在一处缺陷的扣0-3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缺陷是指:与本项目采购标的无关、措施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相关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只有简单描述无实质性内容等)。15质量管理及质量保证措施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①施工质量目标;②质量控制机构和职责;③质量责任制度;④检验检测制度;⑤施工质量控制方案;⑥对主要工序、施工工艺、材料验收等的质量控制方法。方案内容完整、详细、合理可行的得10分;每有一项缺失扣2分,每项内容有方案但内容不切合项目实际扣0-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10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施工安全目标、安全管理机构和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文明作业措施、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应急预案及措施。方案内容完整、详细、合理可行的得7分;每有一项缺失扣1分,每项内容有方案但内容不切合项目实际扣0.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7劳动力、材 料、机械需用量计划劳动力需用量计划能够较好满足施工需要。提供劳动力、材料、机械需用量计划得3分,每项内容存在缺漏或不详实的扣0.5分,扣完为止3合计100分,注: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三.推荐成交供应商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中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评分计算方法解释(1)供应商的评审得分是指所有磋商小组成员对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2)计算过程中,算术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亦取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四.确定成交供应商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第五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合同条款直接引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17】214号)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具体以签订合同时为准。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封面(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文件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一、资格审查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应当具备的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以下资料:1.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须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如“三证合一”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如未“三证合一”则须提供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须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须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须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1.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供应商是法人的,须提供近两年度(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报告中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或银行在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是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银行资信证明无收受人和项目的限制,银行资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资信证明的开具银行明确规定复印无效的,须提交原件;1.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附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书面声明格式:本供应商郑重声明:本公司(或单位)具备本项目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特此声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1.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税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1.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如果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经届满。如我公司声明与实际不符,我公司将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1.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1.2特定资质要求:①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且具有安全考核证(B证),须在本单位注册。项目负责人须附无在建承诺书。上述供应商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上述文件为供应商必须达到的资格要求,如有任意一条未明确响应将按无效投标处理。1.3投标保证金说明:此处附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文件;1.4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若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企业,须提供监狱企业或残疾人企业声明函(格式自拟)3、中标的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作为中标结果公告一并公示。二、商务文件2.1磋商函采购人:1、根据已收到的工程的招标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贵方的招标文件后,将接受该工程招标文件中各条款内容并且以经济标中所报投标价格承包本招标范围内的工程。2、如果我方中标,非业主原因,我方保证将在下列日期内组织施工。工期:天3、如果我方中标,非业主原因,我方保证将按下列质量等级完成本工程。质量等级: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承包合同。如果我方违约,除投标保证金外,我方还将以中标价%作为赔偿金,同时贵方有权终止我方中标并选择其它中标人。5、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日历天)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贵方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我方的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双方的合同一部分。6、如果我方未中标,贵方没有必要对我方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我方将充分尊重和理解贵方的选择。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兹有同志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我公司办理一切社会公务事宜,具有法律效力。附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电话号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投标人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兹授权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的投标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投标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签发日期:年月日附:代理人工作单位:职务:性别: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2.3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标题内容投标报价(元)小写:大写:工期 质保期备注说明:1、投标人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总价为优惠后报价,并作为评审及定标的依据。1、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投标总价或表中某一包填写多个报价,均将导致投标被拒绝。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章):投标人名称(签章):日期:年月日2.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投标总价单2、总说明3、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4、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5、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6、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7、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8、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9、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10、暂列金额明细表11、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及调整表12、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13、计日工表14、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15、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16、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17、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18、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增加费计取明细表编制说明1、工程量清单应与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图纸等文件结合起来查阅与理解。2、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办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3、规费为不可竞争费按规定统一填报。4、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中措施费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中措施费5、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其他要求1、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中的任何内容不得随意删除及涂改。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对工程项目的项目特征及具体做法只做重点描述,详细情况见施工图设计、技术说明及标准图集。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施工现场周边的实际情况对施工的影响,编制方案,并报价。4、规费、税金为不可竞争费,按规定统一填报。5、本说明未尽事宜项以计价规范、工程量计价规范、计价管理办法、招标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件为主。2.5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1)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项目负责人年限承担项目情况采购单位项目名称内容金额注:后附相关证件(书)(2)拟投入项目组成人员简历表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职称学历专业从事工作年限备注注:后附相关证件(书)2.6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表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单位名称项目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合同金额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实施时间项目内容说明说明:1.每个合同须单独附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专家在评审时将不予采信;2.项目内容请详细说明所承担的具体工作内容2.7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表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单位名称项目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合同金额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实施时间项目内容说明说明:1.每个合同须单独附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专家在评审时将不予采信;2.项目内容请详细说明所承担的具体工作内容2.8商务条款偏离说明表;商务响应、偏离说明表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序号招标文件要求部分投标服务响应部分偏离说明123456789…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章):投标人名称(签章):日期:年月日2.9、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三、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一、投标人应根据招标工程的具体情况,编织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二、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下列内容:1、工程概况及特点(1)工程建设概况(2)工程施工特点(3)建设地点特征2、施工准备工作计划3、施工方案4、工程施工进度计划5、劳动力、材料、施工机械设备等需要量计划6、施工平面图7、质量保证技术组织措施和保证体系8、安全保证技术组织措施和保证体系、9、进度保证技术组织措施和保证体系10、现场文明施工措施注:上内容中若需要表格请投标人自行编制。招标文件补充材料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不属于投标文件格式,仅作为判断中小企业的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机关营房更换窗户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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