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捐献器官获取全流程远程交互系统中标结果公示(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2025)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人体捐献器官获取全流程远程交互系统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HBT-15125011-254281(招标文件编号:HBT-15125011-254281)
二、项目名称: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人体捐献器官获取全流程远程交互系统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睿佳(武汉)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特1号国际企业中心3栋4层429(自贸区武汉片区)
中标(成交)金额:59.89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睿佳(武汉)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人体捐献器官获取全流程远程交互系统采购项目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建设期:45日历日 软件系统质保期:除特殊要求外,提供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的免费质保服务,维护期内提供软件免费升级。 硬件质保期:提供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的免费质保服务
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廖成旺(组长)、冯娟、李小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120号规定服务类收费标准八折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7187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睿佳(武汉)软件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得分:90.752、相关投标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公告公示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提出质疑。联系人:**,联系电话:027-87816246。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发至邮箱:531675981@qq.com,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解放大道1095号        
联系方式:王主任 电话:027-836628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联系方式:联系人:居羿、周丹娜、方勇 电话:027-872736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居羿、周丹娜、方勇
电 话:  027-8727366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人体捐献器官获取全流程远程交互系统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基础环境集成实施服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软件集成实施服务

采购单位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行政区域
湖北省
公告时间
2025年08月05日 09:58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廖成旺(组长)、冯娟、李小勤

总成交金额
¥59.89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居羿、周丹娜、方勇

项目联系电话
027-87273661

采购单位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解放大道109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主任 电话:027-83662896

代理机构名称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居羿、周丹娜、方勇 电话:027-87273661

附件:

附件1
15254281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人体捐献器官获取全流程远程交互系统采购项目.pdf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人体捐献器官获取全流程远程交互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BT-15125011-254281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7月目录第一章磋商公告(代磋商邀请函)一、项目基本情况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三、获取采购文件四、响应文件提交五、开启六、公告期限七、其他补充事宜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二、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2.定义3.工程、货物及服务4.费用(二)磋商文件5.磋商文件的构成6.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7.现场踏勘(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8.语言和计量单位9.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10.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11.磋商报价12.备选方案13.联合体14.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15.证明报价内容、服务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16.响应文件有效期17.响应文件的装订、签署和数量(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8.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响应文件的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20.迟交的响应文件2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五)磋商程序22.磋商小组23.磋商代表24.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5.磋商26.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六)成交与签订合同27.确定成交供应商28.签订合同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1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七)质疑和投诉29.质疑30.质疑回复31.投诉(八)政府采购政策32.是否接受进口产品33.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政策(九)其他要求(十)适用法律............................................................................................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第四章合同草案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一、评审方法二、评审程序(一)资格审查表(二)符合性检查表(三)详细评审三、编写评审报告(一)评审报告的内容(二)评审报告的签署第六章响应文件的格式资格自查表评标导航表一、磋商书及附件(一)磋商书(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四)联合体协议书(如适用)(五)分包意向协议书(如适用)二、报价文件(一)报价一览表(二)分项报价表(如有)三、商务文件(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二)关于资格条件的有关承诺及声明(三)资质证明文件(四)业绩证明文件(五)信誉、荣誉状况证明文件(六)商务偏离表(七)其它商务文件四、技术文件(一)技术要求偏离表(二)技术方案(三)其它技术文件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证明文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错误!未定义书签。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2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二)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三)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3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章磋商公告(代磋商邀请函)项目概况: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人体捐献器官获取全流程远程交互系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或现场(网络报名咨询请拨打027-87273107)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7月2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HBT-15125011-2542812.项目名称: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人体捐献器官获取全流程远程交互系统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75万元5.最高限价:60万元6.采购需求: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人体捐献器官获取全流程远程交互系统采购项目,包含在同济医院人体捐献器官获取全流程远程交互系统(第一期)的基础上升级系统,并与系统配套开发器官智能转运设备。详见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7.建设期:3个月内软件系统质保期:除特殊要求外,提供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的免费质保服务,维护期内提供软件免费升级。硬件质保期:提供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的免费质保服务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1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5.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武汉市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广泽中心五层标书发售窗口或者网上获取。3.方式:登陆“数智云采”官网(https://cjyc.hbbidding.com.cn/hubeiyth/),进入“云采购平台”,按照“帮助中心--业务操作指南--数智云采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获取4.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四、响应文件提交1.开始时间:2025年7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2.截止时间:2025年7月2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3.地点:武汉市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广泽中心三层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标评标室(3-5)。五、开启1.时间:2025年7月2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武汉市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广泽中心三层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标评标室(3-5)。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2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七、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2.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资料:户名: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水果湖支行行号:308521015186账号:127905433810603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解放大道1095号联系人:王主任电话:027-8366289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联系人:居羿、周丹娜、方勇电话:027-87273661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居羿、周丹娜、方勇电话:027-872736614.质疑与投诉我公司受理项目质疑(异议)的部门为运营管理部;联系人:**;联系电话:027-87816246。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3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7月17日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4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下面所列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1采购人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2.3采购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5磋商供应商满足第一章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4.2采购代理服务费根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书约定: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供应商支付由采购人支付2.支付标准: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服务类收费标准八折计取。3.支付时间: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代理机构支付。4.支付方式:银行转账。5.银行账户信息(1)户名: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开户行:招商银行水果湖支行(3)行号:308521015186(4)账号:1279054338106036.其他事项:成交供应商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时需携带以下开票资料:(1)开票单位名称;(2)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地址;(4)单位联系电话;(5)开户行及账号。6.3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或在收到相应澄清或者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6.3者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或者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7.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集中踏勘时间:/集中踏勘集合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10.4对多包采购的规定无有:/12.1备选方案不接受备选方案接受备选方案13.1联合体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接受联合体14.1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第一章“磋商公告”第二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4.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无有:/15.1证明响应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证明满足磋商文件第三章中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的所有相关规定的内容。16.1投标(磋商)保证金(以下统称“投标保证金”)金额:8000.00元。截止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形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供应商对公账户转账非现金形式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交。如供应商以银行保函的形式缴纳,需按照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开具,如未按照指定格式开具的保函,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保证金备注信息:招标编号:HBT-15125011-254281保证金帐户信息:户名: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6.1投标(磋商)保证金(以下统称“投标保证金”)开户行:交通银行武汉水果湖支行账号:8421869419018010175124917.1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18.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纸质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当清楚地标记“正本”或者“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电子响应文件:/份;格式:PDF;介质:U盘。内容与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致,纸质和电子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版为准。响应文件正本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代表按磋商文件规定在响应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是授权代理人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装订不当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9.4样品无有:样品名称:/样品数量:/20.1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磋商公告”内容。23.1磋商小组人数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23.2评审专家的产生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其他: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6.4确定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的方式本项目按照第(1)条规定确定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本项目适用第(2)条规定确定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27.2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本项目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28.4成交通知书的领取时间成交通知书与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发出,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以后即可领取。29.1履约保证金无有: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保证金提交形式:/30.1质疑期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我公司受理项目质疑部门为经营管理部,联系人:**,联系电话:027-87816246。31.1质疑回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3.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接受34.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的内容:/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价格扣除比例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10%(货物服务10%-20%,工程3%-5%)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8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4%(货物服务4%-6%,工程1%-2%)依据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投标人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其中,对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小微企业,以价格优惠幅度的上限享受评审优惠: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对符合鄂财采发〔2022〕5号文第二条规定享受上限评审优惠的小微企业,还应提供符合该条款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上述评审优惠。投标人应当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其它符合鄂财采发〔2022〕5号文件第二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4.2优惠措施资金支付期限优惠措施:/预付款比例优惠措施:/其他优惠措施:/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方面的优惠措施:按《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鄂财采发〔2021〕8号执行。34.3所属行业根据工信部统计局发改委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5.1采购节能产品政策依据财库[2019]19号文的规定,投标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强制性采购内容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政府采购网节能产品查询截图,未提供的视为无效响应(认证证书或查询截图的产品型号与所投产品不一致的,视为未提供);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5.1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投标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非强制性采购内容的,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政府采购网节能产品查询截图,给予该项产品价格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认证证书或查询截图的产品型号与所投产品不一致的,视为未提供)。35.2采购环保产品政策依据财库[2019]18号文的规定,投标产品为《环保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容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环境标志产品查询截图,给予该项产品价格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认证证书或查询截图的产品型号与所投产品不一致的,视为未提供)。36付款方式硬件到货且系统完成上线且试运行一个月后,经甲方组织书面验收通过,支付验收款90%,验收通过之日起,一年后支付尾款10%其他补充事项1.除本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或“前三年”、“近五年”或“前五年”均指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以前3年或前5年,以此类推。如: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2020年3月1日,则“近三年”是指2017年3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2.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代表选中,“”代表未选中。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10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二、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中所述项目的采购活动。2.定义2.1“采购人”:本次磋商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监管部门”:本次磋商的监管部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采购代理机构”: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供应商”是指获取本磋商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5“磋商供应商”是指(1)符合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相应条件。(3)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评定办法中初步审核的供应商。2.6“成交供应商”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推荐,采购人授予合同的供应商。3.工程、货物及服务3.1“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3.2“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3.3“服务”是指除货物(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和工程(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4.费用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成交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须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服务费支付标准和方法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二)磋商文件5.磋商文件的构成5.1本磋商文件包括: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11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磋商公告(代磋商邀请函)(2)供应商须知(3)项目采购需求(4)合同草案(5)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6)响应文件的格式(7)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和修正文件(8)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发出的对本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6.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6.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6.2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6.3供应商在收到澄清或者修改通知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或者修改通知。7.现场踏勘7.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代理机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7.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7.3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7.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8.语言和计量单位8.1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文献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12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8.2除非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9.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9.1供应商编制的竞争性磋商响应件应包括的内容详见本文件第六章要求。注:响应文件目录及内容每页须顺序编写页码。10.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10.1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及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10.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并对本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如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本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0.3供应商应完整地按本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所有资料并按要求的格式填写规定的所有内容,无相应内容可填项的,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如未规定格式的,相关格式由供应商自定。10.4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应注意本次采购对多包采购的规定,多包采购的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磋商报价11.1磋商报价包括磋商供应商在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磋商过程中的报价和最后报价。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应以人民币报价。11.2供应商应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需求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磋商文件确定的格式报出。报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报价中也不得缺漏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1.3供应商应根据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市场价格水平及其走势、磋商供应商的管理水平、磋商供应商的方案和由这些因素决定的磋商供应商之于本项目的成本水平等提出自己的报价。报价应包含完成本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全部内容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13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的所有费用,所有根据本磋商文件或其它原因应由磋商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他应交纳的费用都应包括在报价中。11.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注明免费的项目将视为包含在报价中。11.5每一种采购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1.6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12.备选方案12.1是否允许备选方案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允许有备选方案的,若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备选方案,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3.联合体13.1本次采购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本次采购允许联合体参与磋商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告无效。14.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14.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应包括:详见第六章“资格证明文件”。14.2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应提交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应提交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3除本须知14.1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外,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14.4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包括按要求提供的官网截图必须是真实可查证的,须注明资料来源。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响应文件中须编入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证明材料仅限于供应商本身,参股或控股单位及独立法人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供应商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15.证明报价内容、服务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15.1证明报价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投标保证金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14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6.1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7.响应文件有效期17.1采购响应文件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供应商承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7.2特殊情况下,在原响应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同意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18.响应文件的装订、签署和数量18.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包括正本、副本、完整的电子文档及单独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报价一览表、优惠声明(如有)。本次磋商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正、副本和电子文档的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如单独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报价一览表、优惠声明(如有)与响应文件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文档与纸质文件不符,以纸质文件为准。18.2正本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响应文件中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供应商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8.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才有效。18.4响应文件应当采用不可拆卸的方法的装订,对未经装订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及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磋商供应商承担。(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响应文件的正本、所有副本和电子文档必须密封和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递交,包装上应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及“(磋商时间)前不得启封”的字样。19.2为方便磋商记录,供应商还应将一份《报价一览表》(原件)与一份《法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15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报价优惠声明(如果有的话)单独密封提交,除需按上款要求注明外还应在信封上标明“报价一览表”字样。19.3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19.4要求在磋商时提交样品的,应在样品上标明磋商供应商名称。有关提交及退还样品的相关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0.响应文件的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20.1截止时间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首次送达、提交响应文件的最后时间。本次磋商响应文件的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迟交的响应文件21.1在本次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不论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22.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2.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供应商需要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2.2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磋商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供应商不得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22.3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磋商结束后,无论成交与否都不退还。(五)磋商程序23.磋商小组23.1采购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现行法律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磋商小组人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2磋商小组中的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评审。评审专家的产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按事先抽取的磋商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16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4.磋商代表24.1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参加磋商,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磋商代表经磋商小组核对身份后,方可参加磋商。25.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5.1在正式磋商前,磋商小组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的程序、方法和标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方可进入磋商程序。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内容详见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26.磋商26.1磋商小组将根据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的程序、方法和标准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6.2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26.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6.4最后报价(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17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本采购项目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的确定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6.5如有需要,磋商小组可进行多轮磋商,直至最终确定磋商文件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26.6磋商小组审核完最终报价后,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根据采购人的书面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6.7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7.1本项目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本项目具体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详见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27.2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有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认可。(六)成交与签订合同28.确定成交供应商28.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8.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推荐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8.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28.4成交通知书的领取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9.签订合同29.1磋商文件对履约保证金有规定的,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在签订合同前交纳履约保证金。有关履约保证金的规定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18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9.2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9.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9.4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七)质疑和投诉30.质疑30.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0.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质疑事项的事实根据、法律依据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属于其他供应商响应文件未公开内容的,应当提供书面材料证明其合法来源;(5)提出质疑的日期;(6)质疑人的署名及签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法人授权委托书(质疑人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的,应当提供授权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19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书面告知具体事项,质疑人应当按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并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交。31.质疑回复3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1.2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2)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告知质疑人依法投诉的权利;(5)质疑答复人名称;(6)答复质疑的日期。32.投诉32.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且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32.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八)政府采购政策33.是否接受进口产品33.1除非《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有特殊规定,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应当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34.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4.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20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本项目供应商如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评审时将对供应商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依据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的规定,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中对应的3%—5%、1%—2%的规定执行。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的上限给予评审优惠。34.2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方面的优惠措施:按《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鄂财采发〔2021〕8号执行。34.3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35.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政策35.1依据财库[2019]19号文的规定,投标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容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供应商所投产品如属于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给予该项产品价格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5.2依据财库[2019]18号文的规定,投标产品为《环保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容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环保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给予该项产品价格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九)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21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一、项目背景与建设目的本系统招标目的是为同济医院器官移植中心办公室(OPO)在同济医院人体捐献器官获取全流程远程交互系统(第一期)的基础上,升级系统,并与系统配套开发器官智能转运设备。进行二期项目开发并交付使用。为了进一步推进DCD相关工作的科学管理,提升器官移植手术质量,器官获取组织(OPO办公室)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工作总体部署,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的通知》(国卫医发【2019】2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基本要求和质量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197号)等文件要求加强OPO办公室器官获取质量控制,优化器官获取流程。二、采购内容清单序号招标内容单位数量1器官获取全流程远程交互系统1套2供体器官转运箱1个三、总体技术要求1.支持外部接口功能与医院集成平台通过HL7消息标准对接,提供消息通讯的过程监控,接口通讯错误时能查询通讯日志并人工干预对错误进行恢复处理。2.要求提供多种数据集成方式,除数据平台集成方式外还提供webservice、数据库视图等多种常规接口方式。3.软件模块需能实现与医院现有系统的无缝对接,并能与医院HIS系统、集成平台系统的双向互联与信息共享;全面接入医院影像数据中心及医院大数据平台。4.配合医院智慧医院评级(包括电子病历评级、智慧服务评级、智慧管理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22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评级)工作,满足智慧医院评级针对专科的相关要求。5.供应商所提供的信息系统需***规定通过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三级或以上等级。6.若乙方因自身经营问题无法继续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提供源代码及必要说明文档,确保甲方维持业务正常运转。甲方承诺仅在合同约定范围内使用源代码并严格保密,不做商业用途,不传播。四、需求内容以下技术要求中★条款为重要参数,未响应或负偏离会被扣分,请各投标人注意。(一)系统功能要求编号角色使用功能清单说明1协调员/维护医生新建预警患者信息登记潜在捐献者预警信息,包括姓名、申报日期、申报人、预警患者所在医院、血型、当前预警患者状态等。2打印预警患者信息支持打印导出预警信息登记,导出格式支持PDF。3修改预警患者状态支持修改预警患者状态。4查询预警患者支持按患者姓名、创建人进行预警患者搜索。支持按预警患者状态、申报日期进行筛选。5导出预警患者列表支持导出预警患者列表,导出格式支持excel表格。6维护医生/专病库医生查询病例支持姓名关键字搜索查询病例。7专病库病史分析支持多个维护病例之间进行病史对比分析,多维度查看病史检查结果数据。8灌注人员/获取医生绑定灌注设备选择当前灌注的设备编码,进行病例信息绑定。9选择灌注时间可根据灌注的时间选择灌注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并显示对应的灌注记录报告列表。10查看灌注支持查看灌注记录报告详情,包括压力、流量、阻力、温度等数据及变化。11查看报警记录支持查看灌注过程中的报警记录及信息。12报警记录搜索支持报警记录根据报警等级、关键字查询相关信息。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23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3修改绑定灌注设备支持修改当前的绑定灌注设备及灌注时间。重新获取灌注报告及报警记录。14数据管理员、维护医生、临床医生COPO供体评估支持已有信息自动获取并显示;支持编辑、保存、修改、提交等基本功能。15导出COPO供体评估表支持打印导出COPO供体评估表,导出格式支持PDF。16★COPO供体器官临床评估表支持已有字段信息自动获取并显示;支持编辑、保存、修改、提交等基本功能。17★分享COPO供体器官临床评估表可开启分享填写COPO供体器官临床评估表,自动生成分享链接和密钥。预设人员进行验证后可填写分享的评估表,支持保存、提交、修改等基本功能。18关闭分享COPO供体器官临床评估表关闭分享COPO供体器官临床评估表后,之前分享链接无法打开进行填写,关闭后可重新开启分享。19★导出COPO供体器官临床评估表支持导出COPO供体器官临床评估表,导出文件格式支持PDF文件。20COPO器官评估表(肝脏)支持已有信息自动获取并显示;支持编辑、保存、修改、提交等基本功能。21分享填写COPO器官评估表(肝脏)可开启分享填写COPO器官评估表(肝脏),自动生成分享链接和密钥。预设人员进行验证后可填写分享的肝脏评估表,支持保存、提交、修改等基本功能。22关闭分享COPO器官评估表(肝脏)关闭分享COPO器官评估表(肝脏)后,之前分享链接无法打开,关闭后可重新开启分享。23设置修肝医生签名支持设置修肝医生签名,包括上传签名图片、电子手签。24导出COPO器官评估表(肝脏)支持打印导出COPO器官评估表(肝脏),导出格式支持PDF文件。25COPO器官评估表(肾脏)支持已有信息自动获取并显示;支持编辑、保存、修改、提交等基本功能。26分享填写COPO器官评估表(肾脏)支持分享填写COPO器官评估表(肾脏),自动生成分享链接和密钥。预设人员进行验证后可填写分享的肾脏评估表,支持保存、提交、修改等基本功能。27关闭分享COPO器官评估表(肾脏)支持关闭分享COPO器官评估表(肾脏),关闭后可重新开启分享。28设置修肾医生签名支持设置修肾医生签名,包括上传签名图片、电子手签。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24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9导出COPO器官评估表(肾脏)支持打印导出COPO器官评估表(肾脏),导出格式支持PDF。30COPO器官评估表(心脏)支持已有信息自动获取并显示;支持编辑、保存、修改、提交等基本功能。31分享填写COPO器官评估表(心脏)支持分享填写COPO器官评估表(心脏),自动生成分享链接和密钥。预设人员进行验证后可填写分享的心脏评估表,支持保存、提交、修改等基本功能。32关闭分享COPO器官评估表(心脏)支持关闭分享COPO器官评估表(心脏),之前分享链接无法打开,关闭后可重新开启分享。33导出COPO器官评估表(心脏)支持打印导出COPO器官评估表(心脏),导出格式支持PDF。34COPO器官评估表(肺脏)支持已有信息自动获取并显示;支持编辑、保存、修改、提交等基本功能。35分享填写COPO器官评估表(肺脏)支持分享填写COPO器官评估表(肺脏),自动生成分享链接和密钥。预设人员进行验证后可填写分享的肺脏评估表,支持保存、提交、修改等基本功能。36关闭分享COPO器官评估表(肺脏)可关闭分享COPO器官评估表(肺脏),关闭后可重新开启分享。37导出COPO器官评估表(肺脏)评估支持打印导出COPO器官评估表(肺脏),导出格式支持PDF。38OPO主任审核COPO评估表查看病例的COPO供体评估表、COPO供体器官临床评估表和肝脏、肾脏、心脏、肺脏器官评估,审核所有评估信息,通过或驳回。39协调员、手术助手、数据管理员设置获取时间支持手动填写设置获取时间;也支持自动获取填写手术的日期为当前获取时间。40★Cotrs资料提交任务确认支持自获取手术日期自动开启Cotrs资料任务确认,相关人员可进行对应任务的确认及二次确认。41★Cotrs资料提交任务短信提醒Cotrs资料任务确认期间,系统自动给任务相关人员发送任务短信提醒。42导出Cotrs资料提交逾期病例名单支持导出Cotrs资料提交逾期病例名单,及任务负责人信息,导出格式支持excel表格。43肾移植分配人员新增等待者信息登记等待者信息,包括姓名、出生日期、血型、手机号等基本信息,可接受条件、抗原分型、不可接受抗原、当前状态等。4445464748495051批量新增等待者信息支持等待者信息excel表格信息一键导入。查询等待者信息支持通过姓名、血型搜索查询等待者。支持按登记日期筛选等待者。编辑等待者信息支持修改等待者基本信息、可接受条件等。删除等待者信息支持删除等待者信息。支持批量删除等待者信息。导出等待者信息可导出所有等待者列表,导出格式支持excel表格。HLA自动匹配在输入供体信息后,可自动进行HLA匹配,并给出匹配结果。等待者评分匹配输入供体信息后,可选择根据等待者评分匹配,并给出匹配结果。导出匹配结果支持选择相应的匹配结果进行导出,导出格式支持excel表格。5253545556等待者维护人员★等待者复诊短信提醒自动发送根据等待者等待天数筛选出满足发送短信条件(等待天数满30天、90天、180天、360天)的名单,自动进行短信发送。禁止短信发送支持暂停某个等待者的短信提醒发送;暂停后可支持恢复自定发送。短信群发任务记录可查看短信群发记录详情、每日短信发送任务数量、短信发送失败数量。删除短信群发任务记录支持删除短信群发任务记录。支持批量删除短信群发任务记录。下载短信群发失败/成功名单。支持下载短信群发任务中发送失败/成功的人员名单。下载格式支持excel表格。57供体器官转运箱开发符合转运要求的智能供体器官转运箱,配备定位、控温、防盗等功能,并与系统连接,实现数据的实时监测(二)其他性能要求编号项目说明1B/S架构B/S架构,要求系统使用B/S架构,在主流个人电脑硬件环境下使用普通浏览器即可实现全部功能,不需要额外安装和购买其他设备、应用程序或插件。2跨终端跨平台可同时在PC端和微信小程序上使用。3稳定性稳定性,要求系统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和可靠性,系统可部署于市场中主要云服务提供商如阿里云、华为云4安全性安全性,支持多种方法的用户登录认证。采取技术措施防止非法入侵和系统篡改。系统数据应加密存储,备份简便,安全运行。5扩展性扩展性,系统软件应具有升级换代承诺,支持计算机网络应用技术的新发展,支持二次开发,开放数据接口,便于系统扩展。系统数据能够用其它系统数据的格式转存和备份。6易交互性易交互性,系统界面设计美观,交互逻辑清晰,符合医学信息系统的常用使用习惯;定期提供稳定的升级,确保安全、流畅以满足使用要求。7容灾灾备提供可行的灾备方案,在遇到紧急情况时,最大限度的保证数据安全,数据不丢失。五、商务需求1.服务方负责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所有辅材辅料均包含在报价中。中标方负责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进行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中标方应在货物运抵现场一周前,向买方提供安装调试及运行的进度计划表。2.软件系统质保期:除特殊要求外,提供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的免费质保服务,维护期内提供软件免费升级。硬件质保期:提供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的免费质保服务。3.技术支持与响应:质保期内提供7*24*365小时技术支持。4.项目实施期间:需≥1名实施工程师及≥1名研发工程师驻场进行实施。5.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设备按国家行业标准进行验收。产品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6.付款要求:硬件到货且系统完成上线且试运行一个月后,经甲方组织书面验收通过,支付验收款90%,验收通过之日起,一年后支付尾款10%。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27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章合同草案(具体以实际签订为准)甲方(采购人):住所:乙方(中标人):住所: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人名称)(以下简称“乙方”)根据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签订本合同。合同文本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合同标的及价款二、服务期、交货地点:三、质量标准及质保期:四、服务要求:五、验收标准:六、付款方式:七、违约责任:八、争议解决方式:九、其他约定事项:甲方(单位全称、公章):乙方(单位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电话(手机):电话(手机):传 真:传 真:开户银行:行号:年 月 日帐号:年 月 日签约地点: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28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一、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百分制),即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方法:磋商小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推荐。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二、评审程序(一)资格审查表序号资格要求须提供的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由投标人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是法人的,应具有上一年度(2023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具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有专业担保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可以不用具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银行资信证明文件。备注:如果投标人同时提供了1)书面承诺及声明、2)相应证明材料,且二者内容不一致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任选其中一种进行评审,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由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由投标人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12个月内(至少有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29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12个月内(至少有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应满足以上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将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缴纳凭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具有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备注:如果投标人同时提供了1)书面承诺及声明、2)相应证明材料,且二者内容不一致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任选其中一种进行评审,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由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投标人在《投标函》中声明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由投标人在《投标函》中声明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结果为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5.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备注:1.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包括按要求提供的官网截图必须是真实、有效、可查证的,须注明资料来源。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响应文件中须编入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30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证明材料仅限于供应商单位本身,参股或控股单位及独立法人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供应商单位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2.对于响应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上表要求的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不进入下一项评审。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31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二)符合性检查表序号审核内容1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2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报价;3磋商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规定;4响应文件中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5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6供应商未出现磋商文件中规定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7供应商未有下列任一情形:(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备注:1.评标委员会分别对每一响应文件依据上表进行检查。2.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3.满足要求的条款打“√”,否则为“×”。4.对于响应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要求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不进入下一项评审。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32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三)详细评审评审项目分值评审分项细分子项目及分值价格得分20报价得分20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经核算)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0×100%。综合得分25类似业绩10供应商近五年(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年)每有1个类似信息化系统建设或升级项目业绩得2分,最高得10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或合同复印件等业绩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及人员配置6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得2分,具有中级职称得1分,其他得0分;根据项目具体需求配备数量充足且具备相关经验的人员,人员数量充足且满足磋商文件第三章关于驻场人员要求得4分,人员基本充足且满足磋商文件第三章关于驻场人员要求得2分,其他不得分;本项满分6分企业实力3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1项得1分,最多得3分。知识产权6供应商具有本项目相关领域的软件著作权证书,,每提供一项得2分,此项满分6分;须提供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技术得分55技术响应31.2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总体技术要求和需求内容中的参数项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得31.2分。每有1项标记★号重要参数指标项(6项)负偏离或不满足的扣2分,每有1项无标识参数指标项(64项)负偏离或不满足的扣0.3分,本项最低0分,最高31.2分。(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针对技术要求提供相关承诺声明。供应商需提供响应索引表,对技术要求进行逐条响应,并清晰指明证明文件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如不能提供或依据不充分,则视为不满足该条技术指标。如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对证明材料有明确要求的,以第三章采购需求为准。)实施方案8项目设计方案符合采购人的实际环境和需求,也很详细描述了系统的功能以及实现方式,在制定工期的基础上出具时间进度表,并提供明确、科学、合理,可行的实施方案及配置措施,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强、有针对性的得8分;方案较为科学合理、有一定可行性和针对性的得5分;方案一般,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3分;方案不科学合理、不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不得分。质量保障方案6根据供应商的质量保障方案、检查方案、解决方案进行打分;方案内容完整详细、质量保障措施科学合理、可行性强、有针对性的得6分;方案内容比较详细、质量安全保障措施较为科学合理、有一定可行性和针对性的得3分;方案内容不够详细、质量保障措施一般,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分;质量保障措施不科学合理、不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不得分培训方案6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培训方案包含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培训方式等方面进行打分。培训方案内容全面、满足磋商文件要求、针对性强得6分;培训方案内容较为全面、满足磋商文件要求、针对性较强得3分;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33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培训方案内容不完整、无法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有缺漏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承诺声明3.8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中对售后服务的相关要求提供相关承诺声明,包含但不限于①响应时间②服务人员数量及驻场要求③安装调试,承诺声明详细完整、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得3.8分,承诺声明较完整、部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得2分,承诺声明不够完整、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或未提供得0分三、编写评审报告(一)评审报告的内容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二)评审报告的签署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34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的格式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35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磋商文件封面:采购人名称项目响应文件(正本/副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磋商包号:供应商:日期:年月日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36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磋商文件资格自查表序号资格要求须提供的资料对应页码6.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由投标人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是法人的,应具有上一年度(2023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具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有专业担保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可以不用具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银行资信证明文件。备注:如果投标人同时提供了1)书面承诺及声明、2)相应证明材料,且二者内容不一致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任选其中一种进行评审,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由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由投标人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12个月内(至少有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12个月内(至少有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应满足以上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将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缴纳凭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具有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37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磋商文件备注:如果投标人同时提供了1)书面承诺及声明、2)相应证明材料,且二者内容不一致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任选其中一种进行评审,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由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投标人在《投标函》中声明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由投标人在《投标函》中声明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结果为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10.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38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磋商文件评标导航表评审项目项目分值评分标准供应商响应响应文件对应页码报价部分支持中小企业政策采购节能产品政策采购环保产品政策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备注:为方便评委评标,投标供应商可根据磋商文件中载明的《评分标准》,将具体响应情况及响应文件中对应页码在上表中注明。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39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目录格式自拟,须与正文页码一一对应。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40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磋商文件一、磋商书及附件(一)磋商书(采购代理机构):依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采购工程的磋商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的名称、地址)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并进行如下承诺声明:1.我方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我方在本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有效,我方承诺对其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后果;3.我方在本响应文件中所响应的内容均将成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承诺按响应内容提供相应服务;4.重要声明:1)与我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称:□无;□有,具体单位名称为:(由供应商如实填写)。2)与我方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的名称:□无;□有,具体单位名称为:(由供应商如实填写)。3)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前,是否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无;□有,已提供的具体服务内容为:(由供应商如实填写)。(备注:以上3项声明,必须如实选择,选中项用√表示,未选中项用□表示。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本条所规定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或管理关系。③供应商如未如实填报,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其它承诺:如有的话,可自行填写。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报价一览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工程报价总价为(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报价总价)。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41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磋商文件2.将按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补充文件等),对此无异议。4.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5.如果我方为成交供应商,承诺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6.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7.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公章)通讯地址:传真:电话:电子函件: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42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磋商文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43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磋商文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日期: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44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磋商文件(四)联合体协议书(如适用)(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并争取赢得本项目供货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在本项目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其中: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属于中小企业如下:。中小企业所占合同份额达到:%;小微企业所占合同份额达到:%。(此项必填)5.投标工作以及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6.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8.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45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磋商文件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46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人体捐献器官获取全流程远程交互系统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