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2025)
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建设管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施工图审查、招标代理)服务
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307-440605-05-01-693187
投资项目名称
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建设管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施工图审查、招标代理)服务
标段(包)名称
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建设管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施工图审查、招标代理)服务
公示名称
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建设管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施工图审查、招标代理)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5年8月1日 11时0分
评标情况
本项目评标结果如下: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技术标得分
资信标得分
经济标得分
综合得分
1
广东海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广东华南建筑设计施工图审查中心有限公司;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3.42
30
9.58
93
2
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建科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50.29
30
9.44
89.73
3
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佛山市文恺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广东建同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48.29
24
9.37
81.66
4
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广东勘设建筑技术服务中心;广东明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4.85
25
9.09
78.94
5
广东钧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盛建工程事务咨询有限公司;广东海外联合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45.7
21
9.67
76.37
6
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东省重工建筑设计院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43.15
23
8.95
75.1
7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城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42.28
16
9.73
68.01
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标候选人代码
排名
投标报价
质量承诺
工期(交货期)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广东海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广东华南建筑设计施工图审查中心有限公司;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9144000070766947XG
1
752.923640(万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接受招标公告的内容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业绩情况:本项目资格条件无业绩要求
吴春海(咨询项目总负责人)、黎明钊(监理负责人)
资质资格:吴春海(建筑工程管理副高级职称、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黎明钊(本科、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业绩:本项目资格条件无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建科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91440000190336153B
2
751.290400(万元)
按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业绩情况:本项目资格条件无业绩要求
周忽湘(咨询项目总负责人)、李天文(监理负责人)
资质资格:周忽湘(建筑工程技术管理高级职称、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李天文(本科、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业绩:本项目资格条件无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佛山市文恺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广东建同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91440101716359393C
3
750.473780(万元)
接受招标公告的内容
接受招标公告的内容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业绩情况:本项目资格条件无业绩要求
何玉飞(咨询项目总负责人)、李猎(监理负责人)
资质资格:何玉飞(建筑工程管理副高级职称、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李猎(本科、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业绩:本项目资格条件无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异议受理部门
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
联系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丹西路98号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岑老师
联系电话
0757-81773633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
联系电话
0757-86229235
联系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三路1号
公示开始时间
2025年08月04日21时00分
公示结束时间
2025年08月08日00时00分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1.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0757-83284195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附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东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