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电子政务网教育网网络出口租赁服务 基础电信服务中标结果公示(长沙市望城区数据资源中心2025)
长沙市望城区数据资源中心电子政务网教育网网络出口(600M)租赁服务项目(移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CCG-202507170040
二、项目名称:电子政务网教育网网络出口(600M)租赁服务项目(移动)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价格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446号
238,800.00元
238,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电子政务网教育网网络出口(600M)租赁服务项目(移动)):
服务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基础电信服务
电子政务网教育网网络出口(600M)租赁服务项目(移动)
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
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期限为3年,采购合同一年一签
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
238,8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颜群、黄作林(采购人代表)、朱文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双方友好协商,本项目一招三年,代理服务费8444.00元(包含专家评审费900.00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8444万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包1(电子政务网教育网网络出口(600M)租赁服务项目(移动)):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最终报价(总价-元)/(优惠率-%)/(折扣率-%)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通过
通过
238,800.00元
1
1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沙市望城区数据资源中心
地址: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街道望府路198号
联系方式:158748949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道1389号征鸿·城市时光商业广场商务办公楼805
联系方式:133084921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13308492134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05日
相关附件:
电子政务网教育网网络出口(600M)租赁服务项目(移动)(WCCG-20250717004020250728001)-文件集.zip
成交通知书.pdf
供应商响应表.pdf
投标人应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分项报价表采购编号:{}{采购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品目号序号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单价数量总价注:本《响应报价表》附件只是一个示例模板,具体响应模板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客户端响应的为准。投标人签章:(加盖公章)日期:{日期}-第1页-商务应答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包号:采购包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编号}序号商务要求项具体要求响应情况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2.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全部商务要求逐条填写此表,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项目实施方案供应商根据本项目制定方案,格式自拟。报价一览表采购编号:{}{采购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序号采购项目名称/包名/称总价交货或服务期交货或服务地点11{项目名称}//{{}{包名}称}投标人签章:(加盖公章)日期:{日期}-第1页-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编码}{}采购包号:{包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第1页-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XXXX(采购人)的XXXX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第1页-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长沙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致:{采购单位名称},{}、{代理机构名称},{}我/我单位作为{项目名称}{包号}:{包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码})的投标(响应)供应商,自愿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要求,在此郑重声明及承诺:一、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我单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七、我单位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九、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办理投标(响应)事宜的情形;十、如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我单位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成交)后将要提供的产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等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成交)的,或中标(成交)后提供的产品与样品不一致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十一、我单位一旦中标(成交),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在约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十二、我单位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十三、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十四、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十五、我单位承诺,响应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天。十六、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我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小型微型十七、我单位提供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一份电子加密标书(后缀格式为XXXXX)。具体内容为:(1)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报价响应文件报价文件;(2)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3)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根据采购文件规定,以上承诺事项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以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本函发出后,即对我单位产生约束力,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本响应函的各项承诺,并对本次提交的投标(响应)-第1页-文件全部内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成交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当前日期}说明: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第2页-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第1页-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编号}标的名称:序号需求技术参数项需求技术参数值响应要求(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投标(响应)产品技术参数值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2.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逐条填写此表,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如投标(响应)产品的技术参数值与需求技术参数值完全一致即为无偏离,优于需求技术参数值即为正偏离,反之为负偏离。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服务类)本项目采用线上电子化交易模式采购项目名称:电子政务网教育网网络出口(600M)租赁服务项目(移动)采购项目编号:WCCG-202507170040长沙市望城区数据资源中心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编制编制时间:2025年07月28日-第1页-第一章协商邀请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长沙市望城区数据资源中心委托,拟对电子政务网教育网网络出口(600M)租赁服务项目(移动)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贵公司参加该项目的协商。一、采购项目编号:WCCG-202507170040二、采购项目名称:电子政务网教育网网络出口(600M)租赁服务项目(移动)三、协商项目简介我区电子政务网教育网网络总出口中的移动600M出口租赁服务期即将到期,目前该出口对应的互联网IP地址已部署多个政务服务业务系统,为确保部署于相应互联网IP地址的业务系统不受影响,避免因更换供应商导致相应业务系统中断,特申请以单一来源采购的形式对该出口进行政府采购。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第四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第四章五、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首页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服务-下载中心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前,应当按照要求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服务-供应商登记处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二)因电子招投标需要,供应商应当使用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证书及签章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数字证书及签章具体办理及使用问题请联系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http://www.hunca.com.cn)。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现场办理地址:长沙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北厅D10至D12窗口,咨询电话:4006682666。供应商应当加强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与法律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外设设备、软硬件及网络环境,及时下载安装用于电子投标的工具、驱动及相关软件,对所适应的软硬件及网络环境做好日常检查维护,在参与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时保障好软硬件及网络环境的正常运行,并承担因准备不足或保障不到位产生的不利后果。(四)供应商应合理规划获取电子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及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因上传时间不足等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五)本项目公告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发布,其他媒体发布如有与本项目公告-第2页-不一致的,以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六)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服务电话:0731-85910818证书及签章服务:通过4006682666咨询。六、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二)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免费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成功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协商活动,不得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成功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供应商未重新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注:获取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主体格式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其中以pdf格式为准。七、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方式、地点(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二)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启。八、本次协商邀请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送协商邀请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九、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地址: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街道望府路198号邮编:410200联系人:黄作林联系电话:1587489496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地址: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道1389号征鸿·城市时光商业广场商务办公楼805邮编:410200联系人:罗慧联系电话:13308492134-第3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项目内容1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贰拾叁万玖仟伍佰元整。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将作无效投标处理。2项目总投资额本项目为多年度延续性项目,共3年。项目总投资额为柒拾壹万捌仟伍佰元整人民币。本项目服务期限为3年,单年采购金额为239500.00元,三年总计718500.00元3是否接受联合体(实质性要求)采购包1:不接受如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和能力。(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承担本项目必备的条件,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等。(2)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联合体各个成员都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3)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如:某联合体由三个单位组成,其中两个单位资质等级为甲级,另一单位资质等级为较甲级更低的乙级,则该联合体资质等级为乙级。(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采购人是否允许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采购包1:不同意分包。5落实节能、环保政策要求(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执行该政策。6落实无线局域网、信息安全产品政策要求(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执行该政策。7两型(绿色)产品政策要求(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执行该政策。8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有进口产品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处理。9包装政策要求(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具体包装要求详见采购需求。采购需求对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提出具体要求的,政府采购合同应当载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必要时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0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是否收取投标保证金:不收取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项目预算金额的2%。具体赔偿情形:无6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采购包1:不缴纳2预付款保函(实质性要求)不收取3是否要求提供样品(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无需提供样品。4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投标截止日后90天内有效,不足有效期的,其投标视为无效标。5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6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允许偏离的最多项数或范围(实质性要求)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允许偏离的最多项数≥1项,响应文件将做无效响应处理。7公告发布媒体公示公告等信息在长沙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发布,其他媒体发布与长沙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不一致的,以长沙政府采购网发布为准。8中标通知书采购结果公告时,采购人、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9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备案、公告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三十日(鼓励二十日)内通过长沙政府采购服务平台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电子合同,政府采购项目以签订的政府采购电子合同为准。合同签订后,政府采购电子合同将自动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公告,合同内容存在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部分可不公告,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应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在脱敏后公告。0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成交供应商可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具体请通过长沙市政府采购网-融资平台(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finaceDetail.html)了解详情。6特别说明(1)供应商应认真仔细的阅读本采购文件及其澄清答疑、修改答复的补充文件,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及补充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在编制响应文件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实事求是、诚信投标的原则,针对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合同条款等各项内容进行确认,如有偏离,应如实填写响应/偏离表。(2)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期间,供应商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更不得通过非正当手段获取法律法规规定协商小组(包括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即便由此获得资料并作为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质疑或投诉或法院起诉的理由,均属于非法手段取得的依据。(3)供应商未按规定进行质疑、投诉、举报等,均属于扰乱政府采购市场不良行为。(4)采购文件中凡标注为实质性要求,不响应的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5)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废标。(6)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精确。6其他事项无2.2总则本次单一来源采购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和实施,并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2.2.1适用范围一、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本次采购活动。二、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长沙市望城区数据资源中心和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享有。如发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规定的时间前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逾期不得再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协商的采购人是长沙市望城区数据资-第6页-源中心。二、“供应商”是指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获取采购文件,拟参加响应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或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四、“协商小组”是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具有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或抽取的专家与供应商协商的人员。五、“网上开启”是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签到、响应文件解密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已解密响应文件的开启工作。六、“电子协商”是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协商小组组建,开展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出具协商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等活动。2.3单一来源采购文件2.3.1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构成一、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响应的依据,同时也是协商的重要依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用以阐明协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协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协商邀请;(二)供应商须知;(三)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拟签订采购的合同文本(四)协商办法(五)响应文件格式(六)质疑、投诉文本。二、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采购文件全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2.3.2偏离与实质性响应一、供应商应当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当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二、偏离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三、除法律、法规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标明的“实质性要求”或“★”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其响应无效。四、响应文件偏离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为非实质性偏离。非实质性偏离分为正偏离(优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与负偏离(不满足或不响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负偏离的范围和幅度应当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2.3.3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采取直接邀请方式邀请供应商,代理机构通过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告知所在系统中成功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应依据更正后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若供应商未按前述要求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三、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15日的,将相应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请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澄清或者修改公告,采购-第7页-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书面通知。2.4响应文件2.4.1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协商小组在协商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协商小组将视其为无效材料。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3.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4.2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及本招标文件约定的计量单位。2.4.3响应货币(实质性要求)本次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2.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3.若采用成交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响应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4.知识产权其他要求在采购需求中约定。2.4.5响应文件的组成一、供应商应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二、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2.4.6响应文件格式(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二、响应文件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部分由供应商自行编写,对于有格式要求的部分,应按照格式要求编写,供应商对格式要求存在疑问的,应在编制响应文件前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沟通确认,否则视为完全理解格式要求,供应商由于自身原因对格式要求理解造成的不利后果承担责任。2.4.7响应报价(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应以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为基础,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有关约定进行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要求的内容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规费、保险费(如果有)等,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二、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也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果设定),否则其投标无效。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三、供应商每种货物及服务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四、采用固定价格定价方式的采购项目,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其响应无效。五、投标人应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按照采购标的逐项对应报价。分项报价项不得为空,不得出现“赠与”,不得超过分项的预算,否则其投标无效。六、供应商按协商小组的要求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提供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应是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第8页-七、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第四章要求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确认,并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签章,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其响应无效。八、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如有赠与行为,其投标无效。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响应有效期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响应有效期小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响应有效期要求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承担采购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2.4.9响应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一、响应文件应当根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供应商应通过长沙市政府采购网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按照客户端操作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二、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应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一章明确的签章要求,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对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重新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供应商应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签章和加密。2.4.10响应文件的提交一、(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二、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预留足够的处理可能产生提交问题的时间,确保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2.4.1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响应文件;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2.5开启、资格审查、协商和成交2.5.1协商开启程序一、本项目为网上协商项目。网上协商开启的开始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拟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未成功提交或成功提交但未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不予开启,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终止采购活动。二、开启准备工作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供应商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提早30分钟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检查确认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三、解密响应文件(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响应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浏览器设置、客户端安装、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等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使用情形: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响应-第9页-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四、开启解密时间截止或者供应商响应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由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对供应商名称、响应文件解密情况、协商报价进行展示。开启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采购活动无关的言论。供应商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网上在线开启,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启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四章。2.5.4协商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四章2.5.5成交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协商小组确认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长沙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二、成交通知书是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成交通知书将自动失效,并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三、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2.6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鼓励二十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二、采购人、成交供应商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不得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以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确定的事项作实质性修改。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标人的响应文件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四、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确定合同主要内容的情况下,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五、成交合同将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部分,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合同公告前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脱敏后公告。2.6.2合同分包和转包(实质性要求)2.6.2.1合同分包-第10页-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可分包的,供应商分包承诺不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其响应无效。二、供应商根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三、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四、中标供应商应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分包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政府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五、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2.6.2.2合同转包一、严禁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将本项目转给他人或者将本项目全部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的行为。二、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3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4履行合同一、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二、政府采购项目以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签订的电子合同为准。合同双方可以根据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的合同模板,依据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关于合同的内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及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处理。四、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6.5履约验收方案履约验收方案见合同文本。2.6.6资金支付资金支付要求见合同文本。2.7协商纪律要求2.7.1协商活动纪律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保证协商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和协商小组成员等应当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代理机构现场管理规定,接受采购人委派的监督人员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和影响协商过程和结果。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协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2.7.2协商小组成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协商小组成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第11页-(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协商小组成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供应商对本项目的询问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本项目的质疑由采购人答复,供应商的质疑函请递交至采购人。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社会成本,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或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理解决(包含但不限于文字错误、标点符号、不影响响应文件的编制的情形)。四、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详见附件一)(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回执单)。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六、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质疑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详见附件二)七、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3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第12页-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3.1采购项目概况我区电子政务网教育网网络总出口中的移动600M出口租赁服务期即将到期,目前该出口对应的互联网IP地址已部署多个政务服务业务系统,为确保部署于相应互联网IP地址的业务系统不受影响,避免因更换供应商导致相应业务系统中断,特申请以单一来源采购的形式对该出口进行政府采购。3.2服务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239,5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239,500.00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限价(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预算(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核心产品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是否属于节能产品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是否两型产品是否首购产品1电子政务网教育网网络出口(600M)租赁服务项目(移动)1.00239,500.00项信息传输业否否否否否否3.3服务要求采购包1: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预算(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标的名称:电子政务网教育网网络出口(600M)租赁服务项目(移动)参数性质序号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一、项目名称:电子政务网教育网网络出口(600M)租赁服务项目(移动)二、项目概况我区电子政务网教育网网络总出口中的移动600M出口租赁服务期即将到期,目前该出口对应的互联网IP地址已部署多个政务服务业务系统,为确保部署于相应互联网IP地址的业务系统不受影响,避免因更换供应商导致相应业务系统中断,特申请以单一来源采购的形式对该出口进行政府采购。三、采购内容(预算23.95万元/年,三年计:71.85万元)-第13页-(元/年(元/3年1.600Mbps互联2.32个互联网公网IP地址;3.提供7×24小(600M4.性能参数符合ITU-T建议相关标四、网络性能要求1.要保证接入网点单位的网络实现快速的转发,用户方到互联网出口提供运营商的测速网站达到合同带宽90%以上。2.用户方到互联网出口提供运营商的DNS时延<10ms。3.用户方到互联网出口提供运营商的DNS丢包率为0%。4.由于电子政务的应用会向语音电话和视频会议等大流量的媒体应用方向发展,因此,需要预留有足够的带宽,能够确保这些应用正常运转。5.未来可提供平滑的线路带宽升级。6.提供的线路技术参数符合ITU-T建议和国标要求,线路延时≤30ms,端到端丢包率,要求<1‰,误码性能参数符合ITU-T建议相关标准。7.施工完成后,要进行全面性能指标测试和线路的安全测试,确保用户所租用线路全部达到技术指标,并向用户提供测试报告,同时提供光路施工图。8.要求提供的相关设备为全新先进产品,完全达到制造厂家所规定的出厂技术指标,符合国内技术与应用标准,以及相关国际标准。9.所提供线路需达到国家要求的防雷标准。四、网络覆盖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完全自有产权、涵盖客户接入层和骨干传送层实行全程全网组网的光缆网络资源,不能中途或局部利用第三方资源,不能以局部或整体分包、转包给第三方等形式完成组网。五、服务体系要求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详细描述其服务体系,它们和线路资费报价一起将作为投标人是否成交的重要依据。供应商的服务体系必须包括以下内容:1.企业组织形式1)供应商必须具备较为完善的现代股份制企业组织形式、管理制度和质量标准,具备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条件。供应商企业组织形式要求营销与生产相分离、生产与服务相分离,企业内部专业分工细化而且明确。2)供应商企业分支机构必须分布设置,以保证服务响应的及时性。要求在市区、县城、乡、镇-第14页-序号品目分类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预算单价)预算金额)1基础电信服务电子政务网教育网网络出口)租赁服务项目(移动)网出口;时专用电话服务热线和传真服务热线;准。1项239500.00718500.0011设立有设备和电路维护服务分支机构,在市区、县城设立有光缆线路维护专业分支机构。设备和线路维护人员配备要求乡及乡以下不少于1人、镇不少于2人、县城内不少于10人、市区内不少于30人;维护人员要求3年以上专业从业经验。3)供应商设立的相关机构须为自有机构,并以自有力量向客户提供电路开通、维护和管理服务,禁止第三方或外包服务机构参与其中。2.一站式客户服务体系1)供应商必须提供一站式服务,实行一点业务咨询、一点业务受理、一点障碍申告、一点技术支持等;2)供应商必须实行业务咨询、业务受理、业务开通的闭环管理,实行障碍申告受理、障碍派单、障碍处理和障碍修复回复的闭环管理;3)供应商上述服务体系的闭环管理应以先进的信息化手段实现。3.自动化的网络管理系统1)供应商应建立自动化的网络管理系统,实现网络服务质量自动监测、温湿度及动力环境质量监测、障碍信息自动收集、障碍分析辅助判断、设备与电路障碍远程干预和处理。2)供应商的自动化网络管理系统应具备日志记录功能,日志记录要求保存30天以上。4.服务规程1)日常维护:供应商按行业惯例进行网络周期性维护,每季度向使用单位提交所租赁线路的运行质量分析报告。2)网络优化:供应商根据日常维护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客户使用需求提出网络优化建议或方案,在征得客户同意后实施网络优化。3)网络割接:供应商如因自身网络原因、客户原因或其它外因需中断线路时,应提前48小时通知使用单位,经协商同意后方可实施,并且确保不能影响其正常业务。5.应急处置机制1)供应商应具备应急通信的能力,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洪水等)造成的线路阻断,供应商应在短期内采用应急手段恢复通信。2)供应商要制定完善的紧急障碍处理流程及应急方案,保证紧急情况下快速障碍处理,缩短障碍处理时限。6.客户培训成交人应按采购人要求为使用地指定负责培训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悉操作技能及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七、服务质量要求1.租用带宽出口质量要求租用的带宽出口速率必须满足招标的速率。2.即时障碍受理和响应除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外,投标人应承诺做到:1)提供7×24小时专用电话服务热线和传真服务热线;2)在用户申告障碍后,1小时内响应,2小时到达现场,8小时排除障碍;3)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3.线路中断及质量问题的赔偿承诺。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供应商没有在承诺时间内使线路恢复正常将承担补偿责任。八、适用法规政策目录-第15页-在租用期限内,成交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维护双方权益,应按照工信部颁发的《电信服务标准》的电路质量要求,保证采购人租用线路畅通及安全使用。九、项目建设要求及说明1.线路建设要求本次网络总出口租赁必须满足秘密级网络建设规范和标准。2.配套设备本次配套设备包含:电子政务网互联网出口所需配套设备。3.线路开通成交人施工完毕后,应向甲方提交有关测试报告和该线路竣工图等资料,2个工作日内,如经核实测试报告与事实相符,甲方在测试报告上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视出口开通,开始计算租赁费;如经核实测试报告与事实不符,则视出口没有开通,须由成交人重新开通,造成开通时间延迟的,成交人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平台支持。成交人有义务配合甲方和网络设备集成商进行网络建设,并能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需要和系统运行实际要求对网络运营平台进行调整,以保证本项目在建设和运行维护过程按甲方要求顺利实施和运行。十、验收要求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2.验收的标准和依据:包括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3.本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本项目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进行验收。在验收实施过程中,允许对产品进行使用性测试,及破损性实验。测试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并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4.如验收不合格,中标人须更换合格货物、辅材或重新进行安装与调试,直至验收合格。如两次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与中标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另行选择供应商承担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相关服务。中标人须承担因验收不合格而返工造成的自身的一切损失和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5.如验收过程中发生纠纷,将委托国家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或其认定的机构进行检测鉴定。如为中标人原因,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否则,由采购人承担。6.通过第三方软件测评、等保安全测评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要求。十一、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1.交货(建设)时间:合同签订后按甲方指定要求时间内项目完工。2.交货(建设)地点:长沙市望城区数据资源中心指定地点。十二、其他要求1.结算方法(1)付款人:长沙市望城区数据资源中心(国库集中支付)。(2)付款方式:每年合同到期后15个工作日内结算当年费用,每年按实际开通时间(第一年以-第16页-验收合格当月为起始时间)结算。2.租赁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3年,采购合同一年一签,在此期间,如出现中标人服务达不到要求,或出现重大违约情况,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重新招标采购。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软件开发)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4.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3.4商务要求5.对于上述项目的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详见技术参数及要求3.5其他要求详见技术参数及要求3.6.合同文本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采购方式:合同类型:签订时间:采购人(甲方):采购人地址:供应商(乙方):供应商地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______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二、服务要求1.服务要求2.人员配置要求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第17页-4.其他要求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合同定价方式:2.付款方式:3.预付款保函:4.支付形式:四、合同服务期限五、服务地点六、验收标准和方法1)验收组织方式:2)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3)是否邀请专家:4)是否邀请服务对象:5)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6)履约验收程序:7)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8)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9)技术履约验收内容:10)商务履约验收内容:11)履约验收标准:12)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十、违约责任1.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X%(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2.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第18页-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电子签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项目联合体/合同分包形式中标(成交),联合体成员/合同分包方为:十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成交)通知书;(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3)通用合同条款;(4)采购文件;(5)投标(响应)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第19页-第四章协商办法4.1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办法。二、协商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协商事务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协商小组负责。三、本项目采取电子协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协商工作。协商小组成员和供应商应当按照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和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协商活动。四、协商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往来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传递,供应商通过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加盖其电子签章后生效。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协商小组成员可以线下签署协商报告,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4.2.协商程序4.2.1.协商小组依法组建协商小组,协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具有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组成。本项目协商小组成员人数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自行确定,其中协商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协商小组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协商程序、协商方法和标准进行协商。4.2.2.资格审查4.2.2.1.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具体描述关联格式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商务应答表其他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6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7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4.2.2.2.特殊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具体描述关联格式无4.2.2.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具体描述关联格式无4.2.3.符合性审查协商小组依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必须以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明确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作为依据。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协商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采购文件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按以下顺序审查):采购包1:序号符合审查要求概况具体描述关联格式1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投标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响应)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上传说明材料,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加盖投标人(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效。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明细表、投标(响应)函3不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效情形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响应)函、项目实施方案、投标文件封面格式4.2.4.协商1.协商会议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协商会议由代理机构在线主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线参加。2.协商小组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规定与邀请参加协商的供应商进行协商,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信息,及时参与在线协商。供应商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入等候大厅(找到对应项目),与协商小组进行在线协商、提交协商承诺函,承诺函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签章。协商结束前,供应商应随时关注系统提示,及时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响应协商小组发出的协商邀请,签章并确认提交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将不能提交,视为供应商自行放弃该轮协商,其损失由供应商承担。3.协商小组负责与供应商(邀请参加单一来源采购的供应商为资格条件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合格供应商)就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等方面进行协商确定成交价格。4.协商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协商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以澄清函形式在线提交协商小组。澄清函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签章,否则无效。5.提交协商承诺函、协商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往来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传递,协商小组成员使用证书进行签名后生效,供应商通过证书加盖其电子签章后生效。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协商小组成员可以线下签署报告,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4.2.5.最后报价1.协商结束后,协商小组可以根据协商情况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协商小组开启报价后,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信息,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通过“等候大厅”进行报价并签章后提交。2.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内提交报价或未按要求进行报价的,视为无效响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标准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谈判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并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3.供应商未按协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其退出协商。4.最后报价一旦提交后,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5.最后报价为有效报价应符合下列条件:(1)供应商所提供的最后报价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2)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签章。(3)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4)最后报价唯一,且不高于最高限价。6.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按以下原则处理:(1)报价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最后报价经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最后报价无效。7.供应商最后报价无效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并发布终止公告。4.2.6.解释、澄清、说明的有关问题1.协商过程中,协商小组认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提请采购人、代理机构书面解释。采购人、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采购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解释事项如果涉及供应商权益的以有利于供应商-第22页-的原则进行解释。2.协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代理机构宣布协商结束前,供应商应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随时关注消息提示,及时响应协商小组发出的澄清、说明或更正要求。供应商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4.协商小组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4.2.7.编写协商报告协商小组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编制协商情况,生成协商报告。协商报告是协商小组根据全体成员签字的原始协商记录和协商结果编写的报告。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要求,单一来源协商小组成员应当编写协商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一)依据本办法第三十八条进行公示的,公示情况说明;(二)协商日期和地点,协商小组成员名单;(三)供应商提供的采购标的成本、同类项目合同价格以及相关专利、专有技术等情况说明;(四)合同主要条款及价格商定情况。协商报告应当由采购全体人员签字认可。对记录有异议的协商小组成员,应当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协商小组成员拒绝在记录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协商小组成员复核、确认各自协商意见,汇总形成协商结果,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进行核对。复核、核对发现存在财政部规定应当修改协商结果的情形,协商小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进行处理;复核、核对无误后,协商小组按规定编写、签署协商报告。4.2.8.争议处理规则在协商过程中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协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采购文件规定的,应当在协商报告中予以反映。4.2.9.终止采购活动情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协商小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使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4.无法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或者无法保证采购项目质量。4.2.10.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认中标供应商,确认后代理机构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4.2.11.协商纪律协商小组成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1.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2.协商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第23页-3.协商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4.协商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协商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采购文件确定的协商程序、协商方法、协商因素和协商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违反规定的协商格式评分和撰写协商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协商意见签字确认。5.在协商过程中和协商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协商资料,除因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外,不得向外界透露协商内容。6.服从协商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协商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7.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采购包1: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投标文件封面格式详见附件:投标(响应)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详见附件: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详见附件:商务应答表详见附件:项目实施方案详见附件:开标一览表详见附件:分项报价明细表详见附件: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第24页-第六章质疑、投诉文本附件一:质疑函范本下载地址:http://download.ccgp.gov.cn/2018/zhiyihanfanben.zip附件二:投诉书范本下载地址:http://download.ccgp.gov.cn/2018/tousushufanben.zip-第25页-中标(成交)通知书项目编号:WCCG-202507170040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长沙市望城区数据资源中心于2025年08月05日就电子政务网教育网网络出口(600M)租赁服务项目(移动)(项目编号:WCCG-202507170040)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通知贵公司中标(成交),请按规定时限和程序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中标(成交)合同包号合同包1中标(成交)合同包名称电子政务网教育网网络出口(600M)租赁服务项目(移动)中标(成交)金额(元)238,800.00合计金额(大写):贰拾叁万捌仟捌佰元整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08月05日报价表一、项目信息采购项目名称:电子政务网教育网网络出口(600M)租赁服务项目(移动)采购项目编号:WCCG-202507170040采购包号:1采购方式:单一来源轮次:1二、供应商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三、响应总价(小写)238800.00(大写)贰拾叁万捌仟捌佰元整供应商:时间:2025年08月05日10时08分-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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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电子政务网教育网网络出口租赁服务 基础电信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长沙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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