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高质量发展政策研究咨询服务中标结果公示(贵州省公路局2025)
贵州省公路局新时代贵州省“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政策研究咨询服务采购(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MGX-CG-2025131-01
二、项目名称:贵州省公路局新时代贵州省“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政策研究咨询服务采购(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投标报价: 895000.00元
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
北京市朝阳区惠新里240号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贵州省公路局新时代贵州省“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政策研究咨询服务采购(二次)
贵州省公路局新时代贵州省“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政策研究咨询服务采购(二次)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期为合同签约之日起至项目结束。
服务期为合同签约之日起至项目结束。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蓉蓉;邓文峰;谭万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代理机构根据按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下浮25%计取,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0068.7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日期:2025-07-25定标日期:2025-08-05评审日期:2025-08-05评审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审委员会名单:刘蓉蓉;邓文峰;谭万丽公告媒体: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公路局官网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详见采购文件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详见采购文件,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得分:90.00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贵州省公路局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阳关大道120号
联系方式:0851-859925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名广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油榨街红星美凯龙1号楼39层07-12号
联系方式:0851-851072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成兴、杨钧凯、何偲绮
电 话:0851-85107222
附件信息:
结果公告.pdf
招标文件.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贵州省公路局新时代贵州省“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政策研究咨询服务采购(二次)
品目
服务
采购单位
贵州省公路局
行政区域
贵州省
公告时间
2025年08月05日 16:20
评审专家名单
刘蓉蓉;邓文峰;谭万丽
总中标金额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罗成兴、杨钧凯、何偲绮
项目联系电话
0851-85107222
采购单位
贵州省公路局
采购单位地址
贵阳市观山湖区阳关大道12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85992435
代理机构名称
贵州名广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市南路217号宏泰世家1幢1单元22层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null
贵州省公路局新时代贵州省“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政策研究咨询服务采购(二次)的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P52000020250007K3二、项目名称:贵州省公路局新时代贵州省“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政策研究咨询服务采购(二次)三、中标(成交)信息中标结果:序号标项名称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中标价格1贵州省公路局新时代贵州省“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政策研究咨询服务采购(二次)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北京市朝阳区惠新里240号12100000400002961P修正投标报价:895000(元)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1贵州省公路局新时代贵州省“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政策研究咨询服务采购(二次)贵州省公路局新时代贵州省“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政策研究咨询服务采购(二次)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期为合同签约之日起至项目结束。服务期为合同签约之日起至项目结束。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刘蓉蓉;邓文峰;谭万丽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代理机构根据按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下浮25%计取,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0068.75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采购日期:2025-07-25定标日期:2025-08-05评审日期:2025-08-05评审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审委员会名单:刘蓉蓉;邓文峰;谭万丽公告媒体: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公路局官网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详见采购文件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详见采购文件,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得分:90.00分。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贵州省公路局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阳关大道120号传真:项目联系人:钱老师项目联系方式:0851-8599250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名广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油榨街红星美凯龙1号楼39层07-12号传真:项目联系人:罗成兴、杨钧凯、何偲绮、王玫、宋培裴项目联系方式:0851-851072223.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罗成兴、杨钧凯、何偲绮联系电话:0851-85107222贵州省公路局贵州省公路局新时代贵州省“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政策研究咨询服务采购贵州省公路局(二次)采购文件(2025年07月)贵州省公路局新时代贵州省“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政项目名称:策研宠咨询服务采购(二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类别K服务项目编号:FKGK-CG-2025131-01采购人:贵州省公路局详细地址:贵阳市观山区阳关大道120号贵州省公路局新时代贵州省“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政联系人康老师联系电话:0851-85992501项目名称:,策研究咨询服务采购(二次)代理机构:贵州名广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类别:服务罗成兴、杨钧凯,何億绮、王玫、联系人宋培裴联系电话:0851-85107222联系人:康老师联系电话:0851-85992501贵州省公路局新时代贵州省“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政策研究咨询服务采购(二次)采购文件(2025年07月)项目编号:,MGX-CG-2025131-01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油榨街红星美凯龙1号楼39层详细地址:07-12号房采购人:,贵州省公路局详细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阳关大道120号代理机构:,贵州名广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油榨街红星美凯龙1号楼39层详细地址:,07-12号房罗成兴、杨钧凯、何偲绮、王玫、联系人:宋培裴联系电话:0851-851072221/137目录第一部分专用部分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二章服务内容及商务要求...............................................第一节服务内容及需求...............................................第二节商务要求.....................................................第三节图纸附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一节评标办法.....................................................第二节废标条款.....................................................第三节无效标条款...................................................第二部分通用部分第四章政府采购程序....................................................第一节发布采购公告.................................................第二节获取采购文件.................................................第三节交纳投标保证金...............................................第四节递交响应文件.................................................第五节竞争性磋商程序...............................................第六节发布成交公告.................................................第七节支付代理服务费...............................................第八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备案及公告.................................第九节退还投标保证金...............................................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三部分响应文件编制规范第六章响应文件的编制...................................................第一节编制要求.....................................................第二节响应文件组成.................................................附件:优惠性政策法律法规............................................2/137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2.《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节响应文件格式范本.............................................3/137第一部分专用部分第一章采购公告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贵州省公路局新时代贵州省“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政策研究咨询服务采购(二次)项目编号:MGX-CG-2025131-0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序列号:P52000020250006I6采购主要内容:贵州省公路局新时代贵州省“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政策研究咨询服务采购(二次)。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数量:1项预算金额:900000.00(元)最高限价:900000.00(元)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无。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服务期为合同签约之日起至项目结束。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一般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报表附注)或2025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两名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的复印件,并附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复印件及两名注册会计师证。(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至投标截止任意34/137个月由征税机关加盖公章的完税证明文件或自主电子缴税银行收款凭证(零申报的供应商只需提供零申报证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有效凭证指:2025年至投标截止任意3个月的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收据或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详见响应文件格式范本)。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并提供相关网站截图: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详见响应文件格式范本)。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2、特殊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服务业)。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07-2500:00至2025-08-01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售价:0.0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00元)5/137项目编号:P52000020250007K3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5-08-0509:30:00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保证保险银行保函合法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开户单位名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展览馆支行开户账号:0109001400000182-0002(特别提示: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2020版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须由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系统内与参与投标项目进行绑定。未与绑定的,将视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不能参加投标)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5-08-0509:30:00(北京时间)(从竞争性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地点: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PT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开标时间:2025-08-05五、开启09:30:00时间:2025-08-0509:30:00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贵阳市遵义路65号)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已落实,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PPP项目:否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贵州省公路局项目联系人:康老师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阳关大道120号联系方式:0851-859925012、代理机构信息(如有)6/137代理全称:贵州名广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油榨街红星美凯龙1号楼39层07-12号联系人:罗成兴、杨钧凯、何偲绮、王玫、宋培裴联系电话/传真:0851-85107222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罗成兴电话:0851-851072227/137第二章服务内容及商务要求第一节服务内容及需求一、技术和服务要求(1)对贵州省“十四五”期农村公路工作的发展轨迹、发展现状、发展成绩及主要任务等进行总结。(2)从多方面对国家、行业及本省农村公路发展环境变化及当前的建设需求及趋势进行分析。(3)对贵州省农村公路“十四五”期的实施成效、发展短板及主要问题进行分析。(4)总结借鉴先进省份已出台的“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及农村公路发展规划优秀经验做法。(5)研究提出“十五五”期贵州省“四好农村路”发展思路。(6)总结提出未来五年的的重点工作任务及相关对策建议。二.项目成果要求《新时代贵州省“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政策研究》研究报告1份。《贵州省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1份。8/137第二节商务要求一、服务期及服务地点服务期:服务期为合同签约之日起至项目结束。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二、验收标准和方式验收标准、规范: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质量规范、标准。三、付款方式: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中约定。四、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按成交金额5%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或者具有相应担保额度的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支行及以上级别银行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采购人应在服务期结束后一个月内全额无息原路退还给成交供应商。五、投标有效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六、其他要求1.成交供应商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自行承担投入人员所有安全责任(自行承诺,格式自拟)。2.保密要求:成交供应商所投入本项目的技术服务人员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对无关人员或第三方机构泄露任何项目相关资料,若有违反,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自行承诺,格式自拟)。9/137第三节图纸附件/10/137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一节评标办法一、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磋商小组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审因素及其分值进行综合评分后,以评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至3家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二、评分因素评分的主要因素分为价格因素、技术因素(如技术参数、产品性能、产品质量等)和商务因素(如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期、质保期等)。评分因素详见评分表。评标分值保留至两位小数。评标时,磋商小组依照评分表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打分。三、评分标准1.初步审查表11/137项目编号:P52000020250007K3资格审查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2025.X.X序号供应商名称资格要求供应商1供应商2供应商3供应商41经营资格审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报表附注)或2025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两名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的复印件,并附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复印件及两名注册会计师证。(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至投标截止任意3个月由征税机关加盖公章的完税证明文件或自主电子缴税银行收款凭证(零申报的供应商只需提供零申报证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有效凭证指:2025年至投标截止任意3个月的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收据或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详见响应文件格式范本)。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并提供相关网站截图: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12/137项目编号:P52000020250007K3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详见响应文件格式范本)。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7特殊资格要求无8是否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9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投标保证审查提供保证金已交纳的证明材料(选择银行转账方式的提供系统提示已交纳的回执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选择银行保函、保险公司投标保证保险方式的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同时出具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承诺书,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范本)。资格审查结论(通过或不通过)磋商小组(签字):13/137项目编号:P52000020250007K3符合性审查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日期:序号供应商名称审查内容供应商1供应商2供应商3供应商41技术实质性响应审查满足采购文件第二章第一节服务内容及需求。2商务实质性响应审查满足采购文件第二章第二节商务要求。3报价审查异常低价审查。4无效标审查按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无效标条款规定,审查是否通过。审查结论(通过或不通过)备注: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磋商小组(签字):14/1372.评分表评分表供应商名称评分项及评分标准供应商1供应商2供应商3投标报价(1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100评标基准价的计算:1、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小组规定的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承诺函,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成本价格分析及近一年内所投同类项目签订的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有权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0-10分技术分(15分)整体服务方案:根据供应商整体服务方案(包含项目背景、项目要求、工作方法、工作思路等内容)进行评分:(1)总体服务方案完整、内容详细,完全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得5分;(2)总体服务方案较完整、内容较详细,符合采购人部分要求的得3分;(3)总体服务方案基本不切合实际或内容不详细不完整的得1分;(4)不提供方案不得分。0-5分技术分(15分)工作计划安排方案:根据提供工作计划安排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整体工作阶段与任务划分、时间节点的安排等内容)进行评审:(1)总体实施思路思路完整、内容详细,完全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得5分;(2)总体实施思路较完整、内容较详细,符合采购人部分要求的得3分;(3)总体实施思路基本不切合实际或内容不详细不完整的得1分;(4)不提供方案不得分。0-5分质量保障措施:根据供应商质量保障措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组织保障措施、质量监控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审:(1)总体实施思路思路完整、内容详细,完全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得5分;(2)总体实施思路较完整、内容较详细,符合采购人部分要求的得3分;(3)总体实施思路基本不切合实际或内容不详细不完整的得1分;(4)不提供方案不得分。0-5分商务分(75分)企业业绩:提供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之日),完成相关项目业绩,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每提供1个得5分,最高得25分。注: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双方盖章、合同金额、签约时间、采购内容)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合同日期以签订日期为准。0-25分商务分(75分)项目负责人业绩:提供项目负责人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之日),完成相关项目业绩,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每提供1个得5分,最高得10分。注: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双方盖章、合同金额、签约时间、采购内容)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合同日期以签订日期为准。证明材料中须体现项目负责人。0-10分拟派本项目的团队人员: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提供1人得4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提供1人得2分。最多得20分。注:提供以上人员汇总表、身份证、职称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2025年以来本单位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不缴纳养老保险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0-20分企业实力:供应商具备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得5分;具备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证书,得2分。注:以上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0-5分书面承诺:(1)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电话后,做出响应服务承诺承诺半小时内(含半小时)做出响应得4分;(2)供应商承诺在工作中廉洁自律、公正、公平,得3分;(3)供应商须承诺若本单位成交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随意更换拟投入项目的人员,若需更换,须经采购人同意,得4分;(4)承诺在规定的服务期内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采购人所要求的服务内容,并满足相关规范、标准,得4分。注:承诺函格式自拟,须加盖供应商公章。0-15分商务分(75分)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0-2分政策性加分(5分)政部等相关部门公示)范围内的产品,供应商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在采购评审工作过程中给予加分,在总得分基础上,每一项加0.3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得超过2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58号令)、贵州省财政厅文件(黔财采【2017】6号)的规定,对产品原产地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分。注:本项加分仅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提供原产地证明材料如生产许可证、现场照片等。0-3分得分100分3.价格分的计算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最低有效磋商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余供应商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1)价格扣除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相关规定,在技术、商务等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对享受价格扣除政策企业的产品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说明:①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18/137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②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③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④供应商必须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产品进行标注说明,且不得出现畸形报价,否则磋商小组有权不予认可。⑤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声明函所载内容必需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成交资格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价格分值计算表:价格分值计算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号:评标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谈判室2025.X.X序号供应商名称第一次报价(元)最终报价(元)评标基准价(元)价格分值得分10.0020.0030.0040.0019/137磋商小组(签字):4.评分汇总表评分汇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评标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谈判室2025.X.X专家专家姓名供应商1供应商2供应商3供应商4贵州省综合磋商小组库专家采购人代表总分平均分排序磋商小组(签名):20/137第二节废标条款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品目给予废标,项目磋商终止:1.符合专业条件的或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第三节无效标条款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参与评审:(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完整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盖公章及签字的;(二)供应商不符合国家及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三)投标联合体未提交联合投标协议的;(四)磋商初始报价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价的;(五)最终报价高于采购文件载明的财政预算控制价的;(六)响应文件未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七)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九)响应文件未胶装成册的(采用打孔装订、活页夹等方式装订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十)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十一)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无效。(十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1/137(十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十四)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足以导致响应文件无效的情形。22/137第二部分通用部分第四章政府采购程序第一节发布采购公告一、公告发布媒体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媒体。二、变更公告本项目将根据实际情况及需要,发布技术参数、开评标时间调整等有关内容的变更公告。供应商须关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变更公告栏及其他有关网站和媒体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变更公告。变更公告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节获取采购文件一、获取时间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若发布更正公告,以更正公告时间为准。二、获取方式以本项目公告中获取方式为准。三、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补充变更文件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所有采购文件的补充、变更将以变更公告形式发布。(二)采购文件的质疑: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存在的任何含糊、遗漏、相互矛盾之处,或对技术规格及其他条件不清楚,或采购文件具有不合理、不公平、歧视性、限制性、指向性条款损害潜在供应商权益的,或供应商有疑问的其他事项,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可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回复不满意的可向主管财政部门进行投诉。未递交质疑函的视为充分理解并认可采购文件及补充变更的所有内容。采购文件质疑、投诉的具体要求和流程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第六节: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第二点:政府采购活动的质疑投诉。23/137第三节交纳投标保证金一、是否交纳保证金:是☑否□二、交纳金额(如需)壹万元整(¥10000.00)。三、交纳方式(1)投标保证金形式:供应商可以使用下列形式之一提交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户名: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展览馆支行帐号:0109001400000182-0002(2)投标保证金以保函或担保等形式提交的:供应商可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电子保函/担保/保险等凭证。(注:①其内容应载有采购人名称、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保证金金额、有效期,且其有效期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②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投标保函/担保/保险等凭证复印件,投标时还须单独提交投标保函/担保/保险等凭证原件(单独提交的投标保函/担保/保险等凭证原件无须密封))。注:1)各供应商交纳和退还投标保证金,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规定办理。在交纳保证金前,请先在省中心交易平台的“企业诚信管理系统—企业基本信息—银行账户”下验证“开户银行、基本账户号、基本户开户支行号、基本户账户名称”等信息是否正确完善。检查完毕后,通过公司账户将保证金转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2)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22试运行版采用保证金与项目绑定的模式,请交纳保证金后及时在省中心交易平台(http://ggzy.guizhou.gov.cn)2022试运行版中绑定要投标的项目,绑定后保证金生效。3)为确保保证金交纳成功,建议您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的16:00时前完成保证金绑定。绑定成功后,您可在中心交易平台打印保证金收据。4)未绑定项目的保证金在60日内将自动进行退款。5)满足保证金退款条件的保证金退还申请,经中心财务核验通过后的第T+2个工作日到账。咨询电话:0851-85971671/85971629。四、投标保证金有效期24/137同投标有效期。(特别提示: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2022版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须由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系统内与参与投标项目进行绑定。未与绑定的,将视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不能参加投标)。25/137第四节递交响应文件一、递交时间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本项目有变更公告的,以变更公告时间为准。二、递交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联系电话:0851-85971822)三、递交要求安装CA驱动及签章驱动,驱动下载地址:https://ggzy.guizhou.gov.cn/fwzn/xzzx/yygjjqd/202405/t20240517_84651594.html,投标文件编制工具(采购文件在线编制版)下载地址:https://ggzy.guizhou.gov.cn/fwzn/xzzx/yygjjqd/202310/t20231020_82822245.html,(供应商须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或撤回响应文件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响应文件。远程开标需使用数字证书(必须是生成响应文件时使用的使用数字证书)进行远程解密)。(备注:供应商应提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自行下载(采购交易非公开招标方式电子标流程操作手册(供应商))熟悉相关操作流程;)。四、投标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2)投标补充或修改文件必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注明“补充或修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字样和标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名称信息,要求密封递交。(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补充、修改或撤回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26/137第五节竞争性磋商程序一、磋商时间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发布变更公告的,以变更公告时间为准。二、磋商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联系电话:0851-85971822)三、磋商流程1.操作流程(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登录电子开标系统。(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网上开标会开始,系统显示投标人名称。(3)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通过系统发出响应文件解密指令,供应商应在解密指令发出后使用数字证书,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并无合理原因的,视为撤销响应文件。(4)供应商解密成功后,网上开标系统只显示该供应商自身投标报价。投标人应对系统提取的报价进行确认,确认时间为10分钟内。投标人解密成功后,如发现系统提取的自身投标报价不正确,可通过系统向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提出异议。(5)确认报价后,系统生成开标记录表,内容应包含所有供应商名称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并将开标记录表在网上开标系统内公开。(6)各供应商在确认报价环节后,应对开标记录表内容进行签章确认,确认时间为10分钟内。未在规定时间内对开标记录表进行签章且未提出异议(质疑)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7)开标结束。2.初步审查:磋商小组严格依据响应文件所提供的资料,对照《初步审查表》所列内容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进入磋商环节。未通过初步审查的响应文件不参与最后报价。(1)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根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初步审查表》中所列供应商资格要求,对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的齐全性和有效性、是否超出经营范围等情况进行审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2)符合性检查: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对采购文件作了实质性响应。商务符合性:服务期、付款条件等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不低于成本报价;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和有效性、投标有效期等符合采购文件规定,采购文件提出的主要条款、条件无实质性负偏离、反对、27/137设定条件或提出保留。(3)无效标检查:根据采购文件中的无效标条款,检查供应商的投标是否属于无效标。(4)根据【财库〔2015〕124号】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供应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4.最后报价: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最终报价的单位根据项目要求,可以是元、%等),供应商应在评标开始时间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等候磋商小组下达最后报价的指令,接到最后报价指令后须在规定的时间的内进行最后报价(备注:供应商应提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自行下载(采购交易非公开招标方式电子标流程操作手册(供应商))熟悉相关操作流程;)。5.综合评分:磋商专家严格按照评分表逐项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分。评分依据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供的有效资料。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的资料、未明确的内容,评标专家不得以个人的意愿、猜想、推测等方式得出的结论作为评分依据。评标专家须独立评分,不得相互抄袭评分分值(价格分除外)。6.评分汇总:评标组长将各评审专家的评分表汇总到评分汇总表,评分汇总表保留两位小数,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依次对供应商进行推荐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和商务优劣顺序排列。评分表交由评标组长汇总后,评标专家不得再更改各项打分分值(价格分及总分计算错误除外)。7.评审报告:评标组长根据评分汇总情况及排序情况,主持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按规定需涵盖公告发布情况、开评标情况、推荐排序及有关需要说明的情况等政府采购法规规定的内容。28/137评标委员会成员须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8.评审复核:磋商小组对评审环节和评审结果进行复核。磋商小组可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中存在的遗漏或偏差进行修正,完成复核后,确定磋商结果及推荐排序。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9.磋商结束:磋商小组出具评审报告并复核无误后,磋商工作结束。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收理好响应文件资料,并发放评审费用后磋商专家方可离开磋商区。磋商过程中磋商专家不得擅自离开磋商室或进入其他开评标室。注1:当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或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或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存在重大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评标程序终止。注2:磋商之后,至成交公告发布之前,凡涉及响应文件的澄清、评价、推荐排序等需保密的信息,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人或其他人员透露。注3:磋商过程由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程录音录像,相关录音录像资料由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档,以便为财政、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处理项目相关事宜提供资料。四、磋商小组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竞争性磋商小组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磋商小组成员应以科学、公正的态度参加政府采购的评审工作,在评审过程中不受任何干扰,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1.磋商小组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1)确认或者制定磋商文件;(2)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29/137(3)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4)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5)编写评审报告;(6)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3)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4)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注: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成本测算表,评标委员会认为其最终报价明显低于市场平均价格,存在异常低价的嫌疑时,要求供应商进行澄清时,需按附件要求提供成本测算表,按此进行成本的测算及澄清,并附上相应文字说明。第六节发布成交公告一、公告发布媒体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guizhou.gov.cn/、贵州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zhou.gov.cn/)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媒体。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评审报告将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推荐排序及相关评标结果进行公告。供应商可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他相关网站查询评标结果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标、成交公告期结束后,若未收到任何质疑投诉,招标代理机构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进场交易证明书》。二、政府采购活动的质疑投诉(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30/137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二)受理条件1、供应商所提出质疑,必需有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等使自已的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依据,对与采购活动无关的供应商或者没有提出使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依据的质疑,可不予受理。2、质疑必需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署名,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书应当加盖质疑单位公章,以口头形式提出的,可不予受理。3、在法定时间内提出质疑。供应商在认为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等使自已的利益受到损害后的七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三)质疑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1.质疑文件递交要求:质疑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列明质疑事项及相关依据,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详细地址、邮编等基本信息。质疑函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一份送本项目代理机构,一份送采购人处,项目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收悉质疑函后及时告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处。2.质疑文件递交地点:代理机构:贵州名广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油榨街红星美凯龙1号楼39层07-12号房联系人:罗成兴、杨钧凯、何偲绮联系电话:0851-851072223.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的时间原因,供应商对采购文件质疑的截止时间为: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供应商提供书面质疑文件的同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出示文件购买采购文件凭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四)质疑答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31/137的询问和质疑。(五)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答复的,可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或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投诉。第七节支付代理服务费一、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代理机构根据按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下浮25%计取,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二、支付方式成交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可采取现金、银行汇款、电汇款等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进行支付。(备注:中标供应商在拿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公司提交与系统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版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两份加盖单位鲜章)。)三、账户信息户名:贵州名广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10510120030013511开户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明支行第八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备案及公告一、签订、备案及公告时间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zhou.gov.cn/)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二、合同内容本项目拟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见第五章有关内容。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须按照本项目的采购32/137文件和响应文件所载内容,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内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第九节退还投标保证金(仅适用于银行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一、退还时间(一)非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于代理机构上传中标(成交)通知书后,由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二)成交供应商(供应商)保证金于成交供应商上传采购合同原件扫描件后,由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二、退还方式由采购代理机构登陆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业务办理系统进行网上申请退保。三、提交资料成交供应商退保时,须将已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逐页扫描制成一个PDF文件上传,PDF文件需清晰、完整,文件名写清楚为:XXX项目(品目X/包X)合同;未成交供应商无须提交资料,直接提交申请退保。四、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列行为的。2.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内,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3.除因不可抗力,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33/137第五章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合同仅供参考,以采购人实际签订为准)采购人:供应商:项目名称:签订时间:年月日34/137采购人(简称甲方):供应商(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购方式)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采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的供应商。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依据本项目采购过程中确定的有关内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项目编号:3、资金来源:4、项目内容:5、项目地点:二、服务期限本合同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三、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招标/采购公告(包括更正公告);(2)招标/采购文件(包括澄清修改通知);(3)中标(成交)通知书(如果有);(4)投标函(响应文件)及其附录(如果有);(5)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6)通用合同条款;35/137(7)技术标准和要求;(8)服务清单;(9)经双方确认的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四、合同文件解读及其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表述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以下列先后顺序为准:(1)合同协议书;(2)中标(成交)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服务清单;(8)其它合同文件五、合同金额(中标价)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小写¥元)六、履约保证金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约定缴纳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小写(¥元)。乙方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出现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的违约情形的,甲方除了有权根据本合同的其他条款追究违约责任外,同时可不予退还上述履约保证金。七、订立时间36/137本合同于,年月日订立。八、订立地点本合同在(采购人地址)订立。九、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生效。十、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但甲乙双方不得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服务清单、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十一、其它本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本合同应在法定时限内,双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37/137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38/137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严禁贿赂合同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对方合法权益。因一方合同当事人的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2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对当事人利用合同实施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市场监督管理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监督处理。1.3保密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信息、资料。2质量要求2.1本项目服务质量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服务类别的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有关服务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2.2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服务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返工直至服务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由供应商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并承担采购人因此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3服务验收3.1供应商应对提交的项目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采购人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交的项目成果交给采购人。3.2采购人或者采购人的最终用户应当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结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阶段验收,并出具阶段验收证明/书,以此作为付款阶段的凭证。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等要求的履约情况。4质量保证4.1合同当事人应根据服务的功能、用途、特点等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单独约定质量保39/137证的期限、范围等。4.2供应商提供服务的质量保证期可由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4.3在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应对服务出现的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5合同价款支付5.1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支付细节,合同当事人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部分约定。6履约担保采购人需要供应商提供履约担保的,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提交的时间等。7不可抗力7.1如果供应商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政府采购合同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应商或采购人先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7.2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8合同转让和分包除招标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并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外,供应商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或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9节能环保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循有利于节能和环境保护的产业政策,禁止交易高耗能、高污染的产品、设备及材料,禁止交易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用能产品、设备及材料。10条合同解除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情形,或者《中华人民共40/137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及本合同约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11合同的变更、中止或终止11.1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本合同。11.2本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1.3如必须对本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12争议的解决12.1和解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自行和解,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12.2调解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请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其他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12.3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产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贵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3)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13违约责任13.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13.2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41/137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13.3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第14条其他合同当事人双方合同的履行,应当符合国家安全的法律法规政策,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42/137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不同服务项目的内容、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合同条款,但除通用条款明确规定可以作出不同约定外,专用合同合同条款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条款相抵触,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否则相关内容无效。专用合同条款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自行协商签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采购人名称和地址;(二)供应商名称和地址;(三)标的;(四)数量;(五)服务标准;(六)价款或者报酬;(七)期限、地点和方式;(八)违约责任;(九)解决争议的方法。(十)其他43/137第三部分响应文件编制规范第六章响应文件的编制第一节编制要求一、格式1.响应文件及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简体字。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评审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引起的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2.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采购文件有要求的外,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3.响应文件中的图片资料、复印件(扫描件)等应清晰可见。内容不得倒置、歪斜,由于响应文件不清晰或不利于阅读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4.除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或响应文件页码标注可以手写外,其余所有响应文件内容须采用打印字体,禁止手写。5.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范本填写,采购文件中未提供格式范本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制。二、装订1.响应文件须按所投品目/包单独胶装成册,并在封面注明所投品目号/包号。所投品目/包响应文件供应商可根据投标的实际情况,自行选择是否统一或分开胶装成册。2.响应文件须用A4纸打印,按照采购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响应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超过A4幅的应以相应幅面打印,但应折叠为A4幅大小后装订,采购文件有提供图册等其它要求的除外。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响应文件须胶装成册,不得采用活页、打孔等方式装订。4.不推荐使用豪华装订,建议平装。三、签署与封装1.签署:响应文件封面上须注明“正本”或“副本”并在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响应文件正本、副本需加盖骑缝章。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中除标准页码外,不得涂44/137改和增删。响应文件中复印或扫描件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响应文件范本中注明需要签章的地方,供应商均须进行签章。2.封装:2.1供应商可根据投标实际厚度,自行选择响应文件的外包封套的数量,对响应文件的外包封份数不作具体规定,但供应商应确保响应文件的外包封没有严重破损导致投标实质性内容泄露的情形。2.2外包密封的封口(接口)处加盖带供应商公章,封装物上清楚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2.3外包封上有重复或多余标记,未对响应文件实质性响应产生影响的,不作无效标依据。2.4响应文件电子版为响应文件正本的PDF格式文件,可封装在任意封套内。四、不得因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响应)。第二节响应文件组成一、政府采购响应文件类别分为货物类响应文件、工程类响应文件、服务类响应文件。二、组成各类响应文件由数据信息响应部分和佐证文件部分组成,具体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文本。附件:优惠性政策法律法规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45/137《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一条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第三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第四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第五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六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46/137(一)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四)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均为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第七条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八条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一)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三)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第九条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47/137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第十条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和主管预算单位制定的预留采购份额具体方案开展采购活动。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3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第十一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第十二条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明确以下内容:(一)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二)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三)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四)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五)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明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七)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三条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48/137第十四条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十五条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第十六条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第十七条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定期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第十八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2022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附2)。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第十九条采购人未按本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要求实施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的,属于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二十条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第二十一条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违反本办法规定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第二十二条对外援助项目、国家相关资格或者资质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不适用本办法。49/137第二十三条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第二十四条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同时废止。50/13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质量发展政策研究咨询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贵州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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