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道路提升中标结果公示(伊川县平等乡人民政府2025)



伊川县平等乡人民政府2025年伊川县平等乡平等村产业道路提升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伊川政采竞磋-2025-90

2、采购项目名称:伊川县平等乡人民政府2025年伊川县平等乡平等村产业道路提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7月21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8月06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备注信息伊川政采磋商(2025)0092号-1详见磋商文件河南景舜建设有限公司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白元镇敬老院临街二楼(省道S240南侧56号)1,469,500.00元评审总得分:82分序号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1伊川县平等乡人民政府2025年伊川县平等乡平等村产业道路提升项目磋商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30日历天孙昱豫2412022202315565

三、评审专家名单

许丹心、周安安、张玉成。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协[2023]002号文《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收费金额:16,695.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伊川县平等乡人民政府

地址:伊川县平等乡

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方式:0379-685410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览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区九都西路西元国际19号楼1307室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155163714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15516371442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评标报告.pdf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供应商).pdf
专家信用承诺.pdf
答疑文件正文.pdf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供应商).pdf

伊川县平等乡人民政府2025年伊川县平等乡平等村产业道路提升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伊川政采磋商(2025)0092号政磋商(2022)0210号采购人:伊川县平等乡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览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零二五年七月招标文件及发布方式公平竞争审查自查表招标文件及发布方式公平竞争审查自查表项目名称伊川县平等乡人民政府2025年伊川县平等乡平等村产业道路提升项目项目代码/标段名称伊川县平等乡人民政府2025年伊川县平等乡平等村产业道路提升项目招标人伊川县平等乡人民政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范浩隆15637971271代理机构河南览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娜娜15516371442序号条款内容审查结果1本次招标项目有无按规定发布招标计划(采购意向)。有口无2设置限制、排斥不同所有制企业参与招投标的规定,以及虽然没有直接限制、排斥,但实质上起到变相限制、排斥效果的规定:口有无3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在地、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标准。口有无4设定企业股东背景、年平均承接项目数量或者金额、从业人员、纳税额、营业场所面积等规模条件:设置超过项目实际需要的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授信额度等财务指标。口有口无5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或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口有无6将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在国家已经明令取消资质资格的领域,将其他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将外地企业与本地企业组成联合体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口有无7将本行政区域、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将当地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作为投标条件、中标条件。口有无8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供8应商或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或者招标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的除外)口有无9要求投标人在本地注册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一定办公面积,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纳税等。口有无10简单以注册人员、业绩数量等规模条件或者特定行政区域的业绩奖项评价企业的信用等级,或者设置对不同所有制企业构成歧视的信用评价指标,口有无11评标、定标规则向国有企业、本地企业、大型企业倾斜,排斥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地企业、中小企业,口有无12通过设置不合理的项目库、名录库、备选库、资格库等条件,排斥或限制潜在经营者提供商品和服务口有无13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口有无14以行政手段或者其他不合理方式限制投标人数量。口有无15简单将装订、纸张、明显的文字错误等列为否决投标的情形。口有无16设定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审查、注册登记等事前审批或者审核环节。口有无17就同一招标(采购)项目向潜在投标(供应商)人或者投标人(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或者利用技术手段对享有相同权限的市场主体提供有差别的信息。口有无18招标公告或者资格预审公告未在指定媒介发布。口有无19故意对递交或者解密投标文件设置障碍。口有无20其他不合理限制和壁垒。口有无21是否属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例外规定。口是否审查意见:经审查,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发布方式不存在影响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条款,符合现行法律,规等么平竞争审查相关规定,代理机构:位签章)招标人:单位签章)年月日年特别提示1、响应文件的制作1.1供应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要求下载“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1.2供应商凭CA锁登录,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磋商文件。使用“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按要求制作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应按要求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编辑电子响应文件时,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用法定代表人CA锁和企业CA锁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响应文件(*.lytf格式和*.nly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锁。联合体投标的,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进行签章。1.3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文件。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1.4响应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响应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响应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响应被否决的风险。1.5响应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均为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或照片)的,磋商小组有权认定其响应文件未对磋商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将不予通过。2、响应文件的提交2.1除电子响应文件外,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2.2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lytf)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时供应商须使用制作该响应文件的同一CA锁进行上传操作。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2.3供应商因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交易中心联系。2.4(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磋商的项目)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1份(*.nlytf格式)(U盘介质),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并在封套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3.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3.1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上发布“变更公告”,如需修改磋商文件,则同时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答疑文件”(答疑文件指修改后最新的磋商文件)。对于各项目中已经成功报名并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通过第三方短信群发方式提醒供应商进行查询。各供应商须重新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并以此编制响应文件。如不以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编制响应文件,造成响应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3.2因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4、磋商开启4.2.1采购人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启磋商活动,供应商授权代表应携带企业CA锁参加。4.2.2(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磋商的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同供应商代表检查自己的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4.2.3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响应文件解密。4.2.4(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磋商的项目)如供应商现场解密失败,供应商应使用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4.2.5(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磋商的项目)磋商开启前没有提交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视同放弃使用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磋商。未加密的响应文件现场无法成功上传的,响应无效。4.2.6(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磋商的项目)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仅仅作为网上提交的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在特殊情况下才启用的备份资料。没有提交网上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仅提交未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5、为便于供应商(供应商)制作投标(响应)文件,本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所列招标投标的主体称呼及专业术语,也适用于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对应的主体称呼及专业术语。6、供应商《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一览表》及《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一览表》中所填写内容须与表后所附的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扫描件、合同业绩扫描件相对应,否则将不予评审打分。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方式的,该两表不进行评审。7、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报价明细表》、《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一览表》及《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一览表》内容进行公示。目录1、总则2、磋商文件3、响应文件4、响应文件提交5、磋商开启6、磋商7、确定成交及合同授予8、纪律和监督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附件:质疑函范本1、评审方法2、评审标准3、评审程序4、评分标准说明第六章资格审查与评审标准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1:响应函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3: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附件4:资格证明材料附件5:开标一览表附件6:报价一览表附件7:报价明细表附件7-1: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供应商)附件7-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7-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附件8:工程预算书附件9:辅助资料表附件10:承诺书附件11:施工组织设计附件12: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附件13: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一览表附件13-1: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扫描件附件14: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一览表附件14-1: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扫描件附件15:其他材料第一章采购公告项目概况伊川县平等乡人民政府2025年伊川县平等乡平等村产业道路提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0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伊川政采竞磋-2025-902、项目名称:伊川县平等乡人民政府2025年伊川县平等乡平等村产业道路提升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1470735.86元最高限价:1470735.86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1伊川政采磋商(2025)0092号-1伊川县平等乡人民政府2025年伊川县平等乡平等村产业道路提升项目1470735.861470735.865、采购需求:(1)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伊川政采竞磋-2025-90项目编号:伊川政采磋商(2025)0092号代理机构编号:LZGL-250701号(2)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财政资金;人民币1470735.86元(3)项目简要说明:2025年伊川县平等乡平等村产业道路提升项目,工程地点位于伊川县平等乡平等村,主要施工内容为村老旧混凝土道路加铺沥青混凝土面(破碎损坏处挖除)、路面扩宽、修补道牙、原土路新修沥青混凝土路、清除菜地恢复道路、修整边沟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4)采购范围:磋商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6)工期:30日历天;(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8)安全目标、文明工地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市级文明工地;(9)扬尘防治目标:达到“七个100%,八个必须”;(10)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洛财购〔2021〕1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2.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支持绿色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2.3根据洛采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3.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供应商据实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3.3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本企业注册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有效期内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在其它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三、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2025年07月22日至2025年07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4.售价:0元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5年08月0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用户注册请咨询:0379-69921065;CA数字证书办理及使用,请咨询:96596(省外请加0371)18567666420,18567666421。五、开标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5年08月0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伊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伊川县立奇大厦四楼D区)。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七、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用户注册及证书Key办理、使用,咨询电话0379-69921072,63922311;网站系统问题咨询电话0379-69921051。2、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向本代理机构支付。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监管部门:伊川县财政局监督部门联系人:伊川县财政局采购办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379-68365915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伊川县平等乡人民政府地址:伊川县平等乡联系人:范先生联系方式:0379-6854100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南览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区九都西路西元国际19号楼1307室联系人:张女士联系方式:15516371442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张女士联系方式:15516371442河南览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07月21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名称内容1.1.2采购人名称:伊川县平等乡人民政府地址:伊川县平等乡联系人:范先生电话:0379-685410031.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览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区九都西路西元国际19号楼1307室联系人:张女士电话:15516371442邮箱:henanlanzhong@163.com1.1.4采购项目名称伊川县平等乡人民政府2025年伊川县平等乡平等村产业道路提升项目1.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建筑业。1.1.6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本次采购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1.1.7项目编号伊川政采磋商(2025)0092号1.1.8采购包划分本次采购共:一个包。供应商应就该项目进行完整响应,否则将不被接受。1.1.9项目地点洛阳市伊川县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付款方式由采购人付款,工程开工后支付合同价的60%预付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完成审计结算评审后支付至评审价格的100%。1.2.3采购范围磋商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包含内容1.3.1工期要求及质量要求工期要求:30日历天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1.3.2建设地点采购人所在地,具体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1.3.3履约验收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1.3.4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1.3.5安全目标、文明工地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市级文明工地1.3.6施工及验收规范按照现行的国家标准执行1.3.7履约保证金免收履约保证金1.4.1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1.4.2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1.9.1磋商预备会☑不召开1.9.2供应商在磋商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形式:/1.10.1分包☑不允许1.11.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工期及质量要求;付款方式;缺陷责任期;安全目标、文明工地目标;农民工工资承诺;扬尘防治目标。1.11.3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1.11.4偏差不允许2.1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资料/2.2.1供应商提出问题或要求澄清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由供应商的被授权人提交书面材料(盖供应商公章)。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5日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2.2.1供应商提出问题或要求澄清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构不再受理供应商提出的问题。2.2.2磋商文件澄清、修改发出的形式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上发布“变更公告”,如需修改磋商文件,则同时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答疑文件”(答疑文件指修改后最新的磋商文件)。对于各项目中已经成功报名并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通过第三方短信群发方式提醒供应商进行查询。各供应商须重新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并以此编制响应文件。如不以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编制响应文件,造成响应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3.1.1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3.2.4预算控制金额预算控制金额:人民币1470735.86元。供应商的报价超过本预算的,其响应将被否决。3.3.1响应文件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90天,有效期短于该期限的响应将被拒绝。3.4.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形3.5.3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3.6.1是否允许提交备选方案☑不允许4.1.1封套上的密封和标记4.2.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第一章采购公告。4.2.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见第一章采购公告。4.2.3响应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一份(*.lytf格式);4.2.5响应文件上传问题联系方式供应商因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交易中心联系。联系方式:400-998-0000;0379-69921055。4.2.6响应文件是否退还不退还。5.1磋商开启时间和地点开启时间:2025年08月0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开启地点:伊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6.1.1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3人,由技术、经济类专家2人及业主代表1人共3人组成。6.3.2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3名/包7.1.1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是7.1.2确定成交的原则磋商小组根据评审排列顺序确定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为成交候选人,并确定第一名为成交供应商。如成交候选人出现并列,由磋商小组投票确定成交供应商。7.2成交结果公布媒介及期限公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上公布。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7.5.4签订合同的其他要求采购人在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时,保留对产品数量予以适当增减的权利;供应商不得在此情况下对响应文件作出修改,如工期、质量等;数量增减变动时,单价根据供应商最终成交价与响应文件中的首次报价的比例同比下调。8.5.2质疑函的递交方式质疑函应当面递交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1最后报价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最后报价,请供应商提前熟悉电子招投标系统最后标价的相关操作方法,按照电子招投标系统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9.2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的标准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现金或转账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9.3监督部门及电话监管部门:伊川县财政局9.3监督部门及电话监管部门联系人:伊川县财政局采购办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83659159.4暗标评审要求1.1本次招标采用暗标评审。1.2本项目综合标为暗标内容,需按照以下要求制作:(1)签章要求:不得对暗标部分进行电子签章。(2)排版要求:全文采用A4大小,不允许插入空白页,页边距均为2.5厘米,不得出现页眉、页脚、页码,全文均为白底黑字,字体为宋体四号字,不允许倾斜和下划线,行间距采用固定值28磅,段前段后间距为0。(3)标题编号要求:标题序号最多设置7级,每一个暗标部分的标题都要重新开始编号,编号格式为:一级为“一、”、“二、”......,二级为“(一)”、“(二)”......,三级为“1.”、“2.”......,四级为“(1)”、“(2)”......,五级为“1)”、“2)”......,六级为“a.”、“b.”......,七级为“a)”、“b)”......。图表要求:电脑绘制(不得手绘),白底黑字。宋体四号字,字体不允许倾斜和下划线;内容中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不得插入图片(招标文件要求有图片除外)。黑字必须为标准黑色字体,颜色为RGB(0,0,0)。(8)每个暗标评审点的文档都要重新开始标题编号。(9)不允许出现能透露供应商信息的内容。不能出现涉及投标供应商信息、投标产品信息、产品厂家信息及其他能够识别到投标供应商的任何信息(暗标部分信息处理:单位名称必须隐去,一律采用本公司、我公司来表示;暗标中9.4暗标评审要求如有相关证明材料、企业制度等,必须遮盖投标单位的名称、标志及相关可识别信息)。注:投标文件中暗标部分不符合要求的,其暗标部分整体得零分。9.5解释权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采购阶段的规定,按采购公告、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9.6其它若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存在其他法定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次顺延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进行采购。9.7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1、总则1.1采购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采购。1.1.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同一投标人(包括联合体),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4)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采购的,评审中价格将均不予扣除。1.1.6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7采购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8采购包划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及付款方式1.2.1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付款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接受该条件的响应将被否决。1.3工期、服务地点、履约验收1.3.1工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接受该条件的响应将被否决。1.3.2服务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接受该条件的响应将被否决。1.3.3履约验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具体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或与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6)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8)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9)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磋商预备会1.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磋商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磋商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1.9.2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9.3磋商预备会后,采购人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10分包1.10.1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货物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货物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0.2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成交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1响应和偏差1.11.1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1.2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服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等内容以对磋商文件作出响应。1.11.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响应将被否决。1.11.4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响应文件的服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供应商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1.11.5如响应文件服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中列明的内容与响应文件的其他地方存在不一致,以服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中列明的内容为准。2、磋商文件2.1磋商文件的组成本磋商文件包括:(1)采购公告;(2)供应商须知;(3)采购需求;(4)合同(样本);(5)资格审查与评审办法;(6)资格审查与评审标准;(7)响应文件格式;(8)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2磋商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要求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2.2.2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出。澄清、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2.3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磋商文件的异议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磋商文件有质疑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3.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2报价3.2.1报价涉及货币的应为人民币,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供应商应按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报价并填写报价明细表。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总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总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3.2.4采购人设有预算控制金额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预算控制金额,预算控制金额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6本次采购为竞争性磋商采购,允许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提交最后报价。3.3响应文件有效期3.3.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有效期为90天。3.3.2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磋商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3.4磋商保证金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3.5资格审查资料3.5.1根据第六章内容提供证明材料。3.5.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3.5.3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6备选方案3.6.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供应商不得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3.6.2允许供应商提交备选方案的,只有成交供应商所提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磋商小组认为成交供应商的备选方案优于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方案。3.6.3供应商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响应文件的制作3.7.1供应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要求下载“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3.7.2供应商凭CA锁登录,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磋商文件。使用“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按要求制作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应按要求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编辑电子响应文件时,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用法定代表人CA锁和企业CA锁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响应文件(*.ly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锁。联合体投标的,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进行签章。3.7.3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文件。3.7.4磋商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响应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响应文件被否决的风险。3.7.5响应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均为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或照片)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响应文件未对磋商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将不予通过。4、响应文件提交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的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2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4.2响应文件的提交4.2.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不接受邮寄、电报、电话、传真等方式。除电子响应文件外,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4.2.2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3响应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4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lytf)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时供应商须使用制作该响应文件的同一CA锁进行上传操作。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4.2.5供应商因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交易中心联系。联系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6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响应文件或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进行撤回响应文件的操作。4.3.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响应文件。5、磋商开启5.1磋商开启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启磋商活动。5.2磋商开启规定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yggzyjy.cn/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5.2.2开标时,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响应文件解密。6、磋商6.1磋商小组6.1.1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以及评审专家组成。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以及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6.1.3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审的,采购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磋商小组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磋商程序6.2.1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6.2.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6.2.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6.2.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如果有),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6.2.5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项目的技术、服务要求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通过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有均等的最后报价机会,供应商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价。每一轮报价全部为书面形式,并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在未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的情况下,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其前一次报价。在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未作出相应实质性变动的情况下,该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也不得高于其前一次报价。6.2.6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未按要求进行最后报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6.2.7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6.3评审原则6.3.1磋商小组按照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没有规定的方法、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6.3.2评审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当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3.3本次磋商采用电子化评审,如“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出现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评审工作的,可暂停评审,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待电子评标系统恢复正常之后组织评审。7、确定成交及合同授予7.1确定成交的原则7.1.1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磋商小组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7.1.2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7.2成交结果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7.3成交通知《中标通知书》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人发出,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供应商。《中标通知书》对成交人和采购人均具有法律效力。7.4履约保证金免收履约保证金。7.5签订合同7.5.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根据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7.5.2签订合同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纪律和监督8.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8.1.1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竞争;8.1.2不得与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1.3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磋商小组依法依规评审,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评审专家依法依规独立评审;8.1.4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8.1.5不得接受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贿赂,或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8.1.6不得无正当理拒绝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8.1.7参与采购活动的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8.1.8采购过程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8.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8.2.1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8.2.2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不得与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串通;8.2.3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谋取成交;8.2.4不得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不得虚假响应,不得恶意低价响应;8.2.5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8.2.6不得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或成交后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8.2.7不得恶意诋毁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8.2.8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8.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8.3.1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不得私自接触供应商;8.3.2不得与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3.3不得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和说明;8.3.4不得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8.3.5不得对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8.3.6不得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8.3.7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接受供应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他人的贿赂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8.3.8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竞争;8.3.9不得使用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8.3.10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其他评审专家依法依规独立评审;8.3.11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8.3.12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8.3.13不得泄露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8.3.14磋商小组成员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应当回避;8.3.15在参与政府采购评审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8.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8.4.1不得接受供应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他人的贿赂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8.4.2不得与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专家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4.3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竞争;8.4.4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依法依规独立评审;8.4.5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8.4.6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8.4.7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8.4.8在参与或服务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8.5质疑和投诉8.5.1供应商认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有权在法定质疑期内,按规定的程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质疑函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范本(见附件:质疑函范本)。质疑函及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签字并加盖公章。8.5.2质疑函的递交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5.3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实名向(项目所属)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8.5.4质疑和投诉应有具体的质疑(投诉)事项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或事实根据,供应商对其质疑和投诉内容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附件:质疑函范本质疑函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三章采购需求一、工程概况2025年伊川县平等乡平等村产业道路提升项目,工程地点位于伊川县平等乡平等村,主要施工内容为村老旧混凝土道路加铺沥青混凝土面(破碎损坏处挖除)、路面扩宽、修补道牙、原土路新修沥青混凝土路、清除菜地恢复道路、修整边沟等,共一个包。(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二、采购项目要求1、资格条件: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1)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支持绿色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2)根据洛采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或非法人组织的登记证书,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1.3.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供应商据实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1.3.3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1.3.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本企业注册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有效期内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在其它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1.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注:供应商应将以上资料的扫描件附入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将不被接受。2、响应文件有效期:见前附表。3、工期:见前附表。4、合同由采购人和成交人签订。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签订施工合同。成交人必须按要求选派磋商时所报的项目经理及施工现场管理的技术人员。在工程施工期间不经采购人允许不得更换,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负责。同时该项目经理及工程技术人员不得同时负责除本工程外的其他工程施工,采购人并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负责。5、成交人在工程竣工后要提交装订完整的竣工资料三套(含交工资料、施工日志、竣工图)、决算书及附件一式三份。6、付款办法:由采购人付款,工程开工后支付合同价的60%预付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评审结算完成后,支付至评审价的100%。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7、供应商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随时接受磋商小组询问,并予以解答。8、农民工工资保障金8.1采购人按工程中标价的2%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8.2施工单位(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中标价的2%)足额缴纳。8.3施工单位(供应商)在参与竞标时,必须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问题做出以下承诺:一是施工单位(供应商)在竞标时必须在标书中如实反映其以前所承建工程中工资支付的情况,需特别注明截止开标之日止,是否存在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行为;二是施工单位(供应商)在竞标时必须在标书中承诺中标后能够及时、足额存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三是施工单位(供应商)在竞标时必须在标书中承诺:一旦其承包的建筑工程项目中出现拖欠职工工资情况的,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工资保障金中先行划支。工程投标申请人提交的响应文件不具备以上三项内容的,在符合性资格审查时对其实行“一票否决”。第四章合同(样本)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签字)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五章资格审查与评审办法1、评审方法本次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采用合格制,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但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除外。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并列。2、评审标准2.1资格性审查与符合性审查标准2.1.1资格性审查标准:见第六章。2.1.2符合性审查标准:见第六章。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见评分标准。2.2.2评分标准:具体评分标准见第六章。3、评审程序3.1资格性审查与符合性审查3.1.1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2.1.1款和第2.1.2款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有一项不符合审查标准的,应当否决其响应文件。3.1.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否决其响应文件:(1)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磋商文件的偏差超出磋商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其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3.1.4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要求供应商对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供应商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磋商小组应当否决其响应文件:(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3.2详细评审3.2.1磋商小组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取所有评委打分分数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供应商的各项得分。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磋商小组汇总供应商的各项得分,相加后为供应商最终得分。3.2.4若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3.3响应文件的澄清3.3.1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3.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3.4评审结果3.4.1磋商小组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审和打分,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并列。3.4.2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4、评分标准说明4.1关于价格扣除和评审报价的说明4.1.1价格扣除供应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采购活动若为中小企业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为大型企业的不适用本款规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在评审中对监狱企业作为供应商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在评审中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同一供应商(包括联合体),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4.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采购的,评审中价格将均不予扣除。第六章资格审查与评审标准初步条款评分点名称评审标准符合性评审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资格证书一致响应文件签字盖章符合本文件要求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未超过招标预算控制价,并按规定填报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保证金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响应文件有效期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资格评审营业执照及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承诺书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项目经理相关资料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联合体投标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详细条款最低分最高分评分点名称评审标准经济标评40.0投标报价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分参数磋商文件要求且评标报价最低的评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报价)×报价权重技术标评分参数0.012.0企业业绩2022年6月1日以来,供应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多得12分(需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网页截图的扫描件)。0.03.0人员证书项目组成人员中具有质量员、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专业,人员齐全得3分,缺一个专业不得分。综合标评分参数0.05.01、主要施工方案主要施工方案、内容及措施科学、合理、切合实际得5分;内容完整、方案合理得3分;内容不完整得1分;未针对本项目描述的得0分。0.05.02、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主要施工机械计划配备,内容详实,针对性强得5分;内容完整,有针对性得3分;内容不完整得1分;未针对本项目描述的得0分。0.04.03、拟投入人员劳动力安排计划人员劳动力安排职责明确、内容详实,针对性强得4分;职责明确、内容完整,有针对性得2分;内容不完整得1分;缺项或不符合实际的不得分。0.04.04、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内容详实,针对性强得4分;内容完整,有针对性得2分;内容不完整得1分;未针对本项目描述的得0分。0.04.05、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内容详实,针对性强得4分;内容完整,有针对性得2分;内容不完整得1分;未针对本项目描述的得0分。0.04.06、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内容详实,针对性强得4分;内容完整,有针对性得2分;内容不完整得1分;未针对本项目描述的得0分。0.04.07、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内容详实,针对性强得4分;内容完整,有针对性得2分;内容不完整得1分;未针对本项目描述的得0分。0.04.08、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根据对总体进度计划、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的关键线路、关键节点及中间完工项目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强度等,内容详实,针对性强得4分;内容完整,有针对性得2分;内容不完整得1分;未针对本项目描述的得0分。0.04.09、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采用程度,其在确保质量、降低成本、缩短工期、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工效等方面的作用,内容详实,针对性强得4分;内容完整,有针对性得2分;内容不完整得1分;未针对本项目描述的得0分。0.04.010、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和建筑垃圾处置方案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和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合理内容详实,针对性强得4分;内容完整,有针对性得2分;内容不完整得1分;未针对本项目描述的得0分。0.03.011、项目建设重点和难点处理及合理化建议根据建议的合理性内容详实,针对性强得3分;内容完整,有针对性得2分;内容不完整得1分;未针对本项目描述的得0分。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日期:附件1:响应函响应函致:(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采购编号为,的采购公告,我方签字代表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对之负法律责任。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依法依规、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2、我方保证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否则,我方承诺投标文件无效并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3、我方已认真仔细研究磋商(谈判)文件全部内容,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根据本工程磋商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并研究上述工程磋商(谈判)文件的采购需求、供应商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意接受上述工程磋商(谈判)文件及采购需求、供应商须知、合同条款、图纸的条件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详见报价一览表),并接受本次采购的付款方式。5、我方同意本响应文件在磋商(谈判)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对多方的约束力,并且随时可能按此响应文件成交。6、本响应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如果我方的行为符合本磋商(谈判)文件规定的磋商(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我方同意不退还我方提交的磋商(谈判)保证金。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成交通知书和响应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内容。8、如果我方为成交供应商,我方保证在接到采购人的通知后立刻开工,并在规定的工期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9、如果我方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我方愿意按磋商(谈判)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我方如无不可抗力,放弃成交资格,或者未履行磋商(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和合同条款的,一经查实,我方愿意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同意接受按相关法律法规和磋商(谈判)文件的相关要求对我方进行的处罚。10、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谈判)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响应文件或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11、我方在此声明,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12、我方决不提供虚假资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其它供应商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拒绝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不向相关监管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行为,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监管部门的依法依规处罚。13、与本采购活动有关的一切正式函件往来请寄: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电子信箱:供应商(企业电子章):日期:本供应商承诺:以上地址等信息为邮寄函件的真实有效准确信息,收件人为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如我方对往来函件拒收,邮寄方可视为已送达,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供应商承担。注:除可填报内容外,对本响应函内容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从而导致该响应文件被拒绝。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员工(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作为供应商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采购编号:)的采购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权转让委托权。本授权书至响应文件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特此声明。供应商(企业电子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章):日期:附件3: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和反面扫描件2、供应商代表(被授权人)身份证正面和反面扫描件附件4:资格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材料(一)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致(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和电话:我单位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本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投标人(企业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注: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二)必须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附件5: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分包编号:项目名称:标题内容投标总报价工期质量要求磋商有效期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注册编号安全目标、文明工地目标缺陷责任期付款方式评审报告项目名称:伊川县平等乡人民政府2025年伊川县平等乡平等村产业道路提升项目项目编号:伊川政采磋商(2025)0092号分包名称:伊川县平等乡人民政府2025年伊川县平等乡平等村产业道路提升项目分包编号:伊川政采磋商(2025)0092号-1采购人:伊川县平等乡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览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评标日期:2025年08月06日一、采购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伊川县平等乡人民政府2025年伊川县平等乡平等村产业道路提升项目2、采购人:伊川县平等乡人民政府3、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览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4、项目编号:伊川政采磋商(2025)0092号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6、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7、磋商文件获取家数:4家8、响应文件开启日期:2025年08月06日09:309、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伊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10、评审日期:2025年08月06日10时23分11、评审地点:伊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一室12、其他说明事项:无二、响应文件递交情况2025年08月06日09:30本项目进行了电子开标。按规定上传(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共有4家,供应商名单如下:序号供应商名称报价(元)1河南腾联建设有限公司1470168.532河南明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470518.683河南昶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470449.674河南景舜建设有限公司1469546.63三、评审方法和标准详见磋商文件四、磋商小组组成磋商小组成员名单:许丹心、周安安、张玉成五、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1、资格审查(包括未通过资格审查供应商名单及原因):序号评审因素供应商及评审意见河南明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景舜建设有限公司河南昶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南腾联建设有限公司1营业执照及中小微企业声明函通过通过通过通过2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通过通过通过通过3承诺书通过通过通过通过4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通过通过通过通过5联合体投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6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通过通过通过通过1汇总通过通过通过通过资格审查情况说明:均通过2、符合性审查(包括未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名单及原因):序号评审因素供应商及评审意见河南昶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南明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腾联建设有限公司河南景舜建设有限公司1供应商名称通过通过通过通过2响应文件签字盖章通过通过通过通过3报价通过通过通过通过4保证金通过通过通过通过5响应文件有效期通过通过通过通过6实质性要求和条件通过通过通过通过汇总通过通过通过通过符合性审查情况说明:均通过3、磋商情况。3.1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最后报价。3.2供应商及报价情况如下:序号供应商名称报价最后报价1河南景舜建设有限公司1469546.631469500.02河南腾联建设有限公司1470168.531470000.03河南昶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470449.671470100.04河南明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470518.681470300.04、综合评分。4.1供应商最终得分及排名:序号供应商经济标打分业绩信誉打分综合标打分技术标打分得分合计排名1河南景舜建设有限公司40271582.012河南腾联建设有限公司39.9929977.9923河南昶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9.9822.33668.3134河南明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9.9822364.9844.2分项得分:4.2.1经济标得分情况:序号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最后报价最后评审价得分1河南景舜建设有限公司1469546.631469500.01469500.040.02河南腾联建设有限公司1470168.531470000.01470000.039.993河南昶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470449.671470100.01470100.039.984河南明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470518.681470300.01470300.039.984.2.2业绩信誉打分得分情况:序号供应商名称及评审意见评审因素汇总1河南腾联建设有限公司无评分点2河南明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无评分点3河南景舜建设有限公司无评分点4河南昶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无评分点4.2.3综合标打分得分情况:序号供应商名称评委姓名及评审意见许丹心周安安张玉成汇总1河南腾联建设有限公司28.020.039.029.02河南明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3.014.029.022.03河南昶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1.017.029.022.334河南景舜建设有限公司25.017.039.027.04.2.4技术标打分得分情况:序号供应商名称及评审意见评审因素企业业绩人员证书汇总1河南腾联建设有限公司6.03.09.02河南景舜建设有限公司12.03.015.03河南明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00.03.04河南昶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03.06.0六、评审结果1、成交候选人名单序号中标候选人排序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1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景舜建设有限公司1469500.02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腾联建设有限公司1470000.03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昶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470100.02、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的成交供应商为河南景舜建设有限公司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磋商小组成员的更换等)无磋商小组(签字):pwqz_28336,pwqz_28337,pwqz_28339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伊川县平等乡人民政府(单位名称)的伊川县平等乡人民政府2025年伊川县平等乡平等村产业道路提升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伊川县平等乡人民政府2025年伊川县平等乡平等村产业道路提升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河南景舜建设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4人,营业收入为144.58万元,资产总额为93.82万元1,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企业电子章):河南景舜建设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8月06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评标委员会成员信用承诺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参加本次评标工作郑重承诺如下:一、不存在随意泄漏参加评标信息,私下接触投标人,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行为;二、本次评标活动不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三、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以独立身份履行评标职贵,认真、客观、公正地开展评标工作,对所提出的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四、不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五、不向投标人暗示或者诱导作出澄清、说明,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六、对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依法提出否决意见;七、严格遵守保密规定,遵守评标现场纪律,不擅离职守;八、在评标活动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向招标人、有关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九、在中标结果确定之前,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和评标项目保藿不采取任何方式泄露相关信息;1十、不向任何人员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十一、不超额索要评标劳务报酬,不接受、不索要有可能影响公正参加评标活动的财物或其他不当利益;十二、自觉接受对评标专家考核评价,积极协助、配合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调查取证、投诉处理;十三、不存在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十四、如在评标活动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自觉接受行政监督部门处罚,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固安客评标专家组组长(签字):u纸理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2025年08月06日2伊川县平等乡人民政府2025年伊川县平等乡平等村产业道路提升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伊川政采磋商(2025)0092号采购人:伊川县平等乡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览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零二五年七月招标文件及发布方式公平竞争审查自查表招标文件及发布方式公平竞争审查自查表项目名称伊川县平等乡人民政府2025年伊川县平等乡平等村产业道路提升项目项目代码/标段名称伊川县平等乡人民政府2025年伊川县平等乡平等村产业道路提升项目招标人伊川县平等乡人民政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范浩隆15637971271代理机构河南览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娜娜15516371442序号条款内容审查结果1本次招标项目有无按规定发布招标计划(采购意向)。有口无2设置限制、排斥不同所有制企业参与招投标的规定,以及虽然没有直接限制、排斥,但实质上起到变相限制、排斥效果的规定:口有无3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在地、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标准。口有无4设定企业股东背景、年平均承接项目数量或者金额、从业人员、纳税额、营业场所面积等规模条件:设置超过项目实际需要的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授信额度等财务指标。口有口无5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或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口有无6将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在国家已经明令取消资质资格的领域,将其他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将外地企业与本地企业组成联合体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口有无7将本行政区域、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将当地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作为投标条件、中标条件。口有无8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供8应商或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或者招标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的除外)口有无9要求投标人在本地注册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一定办公面积,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纳税等。口有无10简单以注册人员、业绩数量等规模条件或者特定行政区域的业绩奖项评价企业的信用等级,或者设置对不同所有制企业构成歧视的信用评价指标,口有无11评标、定标规则向国有企业、本地企业、大型企业倾斜,排斥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地企业、中小企业,口有无12通过设置不合理的项目库、名录库、备选库、资格库等条件,排斥或限制潜在经营者提供商品和服务口有无13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口有无14以行政手段或者其他不合理方式限制投标人数量。口有无15简单将装订、纸张、明显的文字错误等列为否决投标的情形。口有无16设定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审查、注册登记等事前审批或者审核环节。口有无17就同一招标(采购)项目向潜在投标(供应商)人或者投标人(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或者利用技术手段对享有相同权限的市场主体提供有差别的信息。口有无18招标公告或者资格预审公告未在指定媒介发布。口有无19故意对递交或者解密投标文件设置障碍。口有无20其他不合理限制和壁垒。口有无21是否属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例外规定。口是否审查意见:经审查,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发布方式不存在影响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条款,符合现行法律,规等么平竞争审查相关规定,代理机构:位签章)招标人:单位签章)年月日年特别提示1、响应文件的制作1.1供应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要求下载“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1.2供应商凭CA锁登录,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磋商文件。使用“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按要求制作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应按要求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编辑电子响应文件时,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用法定代表人CA锁和企业CA锁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响应文件(*.lytf格式和*.nly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锁。联合体投标的,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进行签章。1.3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文件。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1.4响应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响应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响应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响应被否决的风险。1.5响应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均为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或照片)的,磋商小组有权认定其响应文件未对磋商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将不予通过。2、响应文件的提交2.1除电子响应文件外,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2.2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lytf)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时供应商须使用制作该响应文件的同一CA锁进行上传操作。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2.3供应商因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交易中心联系。2.4(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磋商的项目)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1份(*.nlytf格式)(U盘介质),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并在封套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3.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3.1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上发布“变更公告”,如需修改磋商文件,则同时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答疑文件”(答疑文件指修改后最新的磋商文件)。对于各项目中已经成功报名并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通过第三方短信群发方式提醒供应商进行查询。各供应商须重新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并以此编制响应文件。如不以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编制响应文件,造成响应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3.2因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4、磋商开启4.2.1采购人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启磋商活动,供应商授权代表应携带企业CA锁参加。4.2.2(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磋商的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同供应商代表检查自己的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4.2.3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响应文件解密。4.2.4(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磋商的项目)如供应商现场解密失败,供应商应使用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4.2.5(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磋商的项目)磋商开启前没有提交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视同放弃使用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磋商。未加密的响应文件现场无法成功上传的,响应无效。4.2.6(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磋商的项目)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仅仅作为网上提交的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在特殊情况下才启用的备份资料。没有提交网上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仅提交未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5、为便于供应商(供应商)制作投标(响应)文件,本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所列招标投标的主体称呼及专业术语,也适用于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对应的主体称呼及专业术语。6、供应商《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一览表》及《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一览表》中所填写内容须与表后所附的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扫描件、合同业绩扫描件相对应,否则将不予评审打分。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方式的,该两表不进行评审。7、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报价明细表》、《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一览表》及《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一览表》内容进行公示。目录1、总则2、磋商文件3、响应文件4、响应文件提交5、磋商开启6、磋商7、确定成交及合同授予8、纪律和监督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附件:质疑函范本1、评审方法2、评审标准3、评审程序4、评分标准说明第六章资格审查与评审标准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1:响应函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3: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附件4:资格证明材料附件5:开标一览表附件6:报价一览表附件7:报价明细表附件7-1: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供应商)附件7-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7-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附件8:工程预算书附件9:辅助资料表附件10:承诺书附件11:施工组织设计附件12: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附件13: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一览表附件13-1: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扫描件附件14: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一览表附件14-1: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扫描件附件15:其他材料第一章采购公告项目概况伊川县平等乡人民政府2025年伊川县平等乡平等村产业道路提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0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伊川政采竞磋-2025-902、项目名称:伊川县平等乡人民政府2025年伊川县平等乡平等村产业道路提升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1470735.86元最高限价:1470735.86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1伊川政采磋商(2025)0092号-1伊川县平等乡人民政府2025年伊川县平等乡平等村产业道路提升项目1470735.861470735.865、采购需求:(1)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伊川政采竞磋-2025-90项目编号:伊川政采磋商(2025)0092号代理机构编号:LZGL-250701号(2)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财政资金;人民币1470735.86元(3)项目简要说明:2025年伊川县平等乡平等村产业道路提升项目,工程地点位于伊川县平等乡平等村,主要施工内容为村老旧混凝土道路加铺沥青混凝土面(破碎损坏处挖除)、路面扩宽、修补道牙、原土路新修沥青混凝土路、清除菜地恢复道路、修整边沟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4)采购范围:磋商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6)工期:30日历天;(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8)安全目标、文明工地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市级文明工地;(9)扬尘防治目标:达到“七个100%,八个必须”;(10)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洛财购〔2021〕1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2.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支持绿色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2.3根据洛采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3.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供应商据实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3.3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本企业注册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有效期内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在其它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三、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2025年07月22日至2025年07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4.售价:0元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5年08月0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用户注册请咨询:0379-69921065;CA数字证书办理及使用,请咨询:96596(省外请加0371)18567666420,18567666421。五、开标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5年08月0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伊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伊川县立奇大厦四楼D区)。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七、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用户注册及证书Key办理、使用,咨询电话0379-69921072,63922311;网站系统问题咨询电话0379-69921051。2、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向本代理机构支付。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监管部门:伊川县财政局监督部门联系人:伊川县财政局采购办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379-68365915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伊川县平等乡人民政府地址:伊川县平等乡联系人:范先生联系方式:0379-6854100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南览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区九都西路西元国际19号楼1307室联系人:张女士联系方式:15516371442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张女士联系方式:15516371442河南览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07月21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名称内容1.1.2采购人名称:伊川县平等乡人民政府地址:伊川县平等乡联系人:范先生电话:0379-685410031.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览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区九都西路西元国际19号楼1307室联系人:张女士电话:15516371442邮箱:henanlanzhong@163.com1.1.4采购项目名称伊川县平等乡人民政府2025年伊川县平等乡平等村产业道路提升项目1.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建筑业。1.1.6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本次采购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1.1.7项目编号伊川政采磋商(2025)0092号1.1.8采购包划分本次采购共:一个包。供应商应就该项目进行完整响应,否则将不被接受。1.1.9项目地点洛阳市伊川县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付款方式由采购人付款,工程开工后支付合同价的60%预付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完成审计结算评审后支付至评审价格的100%。1.2.3采购范围磋商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包含内容1.3.1工期要求及质量要求工期要求:30日历天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1.3.2建设地点采购人所在地,具体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1.3.3履约验收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1.3.4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1.3.5安全目标、文明工地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市级文明工地1.3.6施工及验收规范按照现行的国家标准执行1.3.7履约保证金免收履约保证金1.4.1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1.4.2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1.9.1磋商预备会☑不召开1.9.2供应商在磋商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形式:/1.10.1分包☑不允许1.11.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工期及质量要求;付款方式;缺陷责任期;安全目标、文明工地目标;农民工工资承诺;扬尘防治目标。1.11.3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1.11.4偏差不允许2.1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资料/2.2.1供应商提出问题或要求澄清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由供应商的被授权人提交书面材料(盖供应商公章)。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5日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2.2.1供应商提出问题或要求澄清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构不再受理供应商提出的问题。2.2.2磋商文件澄清、修改发出的形式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上发布“变更公告”,如需修改磋商文件,则同时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答疑文件”(答疑文件指修改后最新的磋商文件)。对于各项目中已经成功报名并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通过第三方短信群发方式提醒供应商进行查询。各供应商须重新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并以此编制响应文件。如不以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编制响应文件,造成响应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3.1.1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3.2.4预算控制金额预算控制金额:人民币1470735.86元。供应商的报价超过本预算的,其响应将被否决。3.3.1响应文件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90天,有效期短于该期限的响应将被拒绝。3.4.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形3.5.3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3.6.1是否允许提交备选方案☑不允许4.1.1封套上的密封和标记4.2.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第一章采购公告。4.2.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见第一章采购公告。4.2.3响应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一份(*.lytf格式);4.2.5响应文件上传问题联系方式供应商因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交易中心联系。联系方式:400-998-0000;0379-69921055。4.2.6响应文件是否退还不退还。5.1磋商开启时间和地点开启时间:2025年08月0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开启地点:伊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6.1.1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3人,由技术、经济类专家2人及业主代表1人共3人组成。6.3.2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3名/包7.1.1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是7.1.2确定成交的原则磋商小组根据评审排列顺序确定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为成交候选人,并确定第一名为成交供应商。如成交候选人出现并列,由磋商小组投票确定成交供应商。7.2成交结果公布媒介及期限公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上公布。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7.5.4签订合同的其他要求采购人在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时,保留对产品数量予以适当增减的权利;供应商不得在此情况下对响应文件作出修改,如工期、质量等;数量增减变动时,单价根据供应商最终成交价与响应文件中的首次报价的比例同比下调。8.5.2质疑函的递交方式质疑函应当面递交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1最后报价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最后报价,请供应商提前熟悉电子招投标系统最后标价的相关操作方法,按照电子招投标系统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9.2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的标准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现金或转账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9.3监督部门及电话监管部门:伊川县财政局9.3监督部门及电话监管部门联系人:伊川县财政局采购办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83659159.4暗标评审要求1.1本次招标采用暗标评审。1.2本项目综合标为暗标内容,需按照以下要求制作:(1)签章要求:不得对暗标部分进行电子签章。(2)排版要求:全文采用A4大小,不允许插入空白页,页边距均为2.5厘米,不得出现页眉、页脚、页码,全文均为白底黑字,字体为宋体四号字,不允许倾斜和下划线,行间距采用固定值28磅,段前段后间距为0。(3)标题编号要求:标题序号最多设置7级,每一个暗标部分的标题都要重新开始编号,编号格式为:一级为“一、”、“二、”......,二级为“(一)”、“(二)”......,三级为“1.”、“2.”......,四级为“(1)”、“(2)”......,五级为“1)”、“2)”......,六级为“a.”、“b.”......,七级为“a)”、“b)”......。图表要求:电脑绘制(不得手绘),白底黑字。宋体四号字,字体不允许倾斜和下划线;内容中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不得插入图片(招标文件要求有图片除外)。黑字必须为标准黑色字体,颜色为RGB(0,0,0)。(8)每个暗标评审点的文档都要重新开始标题编号。(9)不允许出现能透露供应商信息的内容。不能出现涉及投标供应商信息、投标产品信息、产品厂家信息及其他能够识别到投标供应商的任何信息(暗标部分信息处理:单位名称必须隐去,一律采用本公司、我公司来表示;暗标中9.4暗标评审要求如有相关证明材料、企业制度等,必须遮盖投标单位的名称、标志及相关可识别信息)。注:投标文件中暗标部分不符合要求的,其暗标部分整体得零分。9.5解释权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采购阶段的规定,按采购公告、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9.6其它若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存在其他法定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次顺延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进行采购。9.7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1、总则1.1采购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采购。1.1.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同一投标人(包括联合体),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4)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采购的,评审中价格将均不予扣除。1.1.6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7采购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8采购包划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及付款方式1.2.1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付款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接受该条件的响应将被否决。1.3工期、服务地点、履约验收1.3.1工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接受该条件的响应将被否决。1.3.2服务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接受该条件的响应将被否决。1.3.3履约验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具体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或与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6)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8)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9)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磋商预备会1.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磋商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磋商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1.9.2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9.3磋商预备会后,采购人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10分包1.10.1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货物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货物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0.2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成交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1响应和偏差1.11.1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1.2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服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等内容以对磋商文件作出响应。1.11.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响应将被否决。1.11.4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响应文件的服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供应商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1.11.5如响应文件服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中列明的内容与响应文件的其他地方存在不一致,以服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中列明的内容为准。2、磋商文件2.1磋商文件的组成本磋商文件包括:(1)采购公告;(2)供应商须知;(3)采购需求;(4)合同(样本);(5)资格审查与评审办法;(6)资格审查与评审标准;(7)响应文件格式;(8)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2磋商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要求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2.2.2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出。澄清、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2.3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磋商文件的异议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磋商文件有质疑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3.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2报价3.2.1报价涉及货币的应为人民币,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供应商应按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报价并填写报价明细表。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总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总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3.2.4采购人设有预算控制金额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预算控制金额,预算控制金额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6本次采购为竞争性磋商采购,允许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提交最后报价。3.3响应文件有效期3.3.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有效期为90天。3.3.2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磋商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3.4磋商保证金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3.5资格审查资料3.5.1根据第六章内容提供证明材料。3.5.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3.5.3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6备选方案3.6.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供应商不得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3.6.2允许供应商提交备选方案的,只有成交供应商所提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磋商小组认为成交供应商的备选方案优于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方案。3.6.3供应商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响应文件的制作3.7.1供应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要求下载“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3.7.2供应商凭CA锁登录,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磋商文件。使用“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按要求制作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应按要求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编辑电子响应文件时,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用法定代表人CA锁和企业CA锁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响应文件(*.ly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锁。联合体投标的,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进行签章。3.7.3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文件。3.7.4磋商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响应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响应文件被否决的风险。3.7.5响应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均为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或照片)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响应文件未对磋商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将不予通过。4、响应文件提交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的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2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4.2响应文件的提交4.2.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不接受邮寄、电报、电话、传真等方式。除电子响应文件外,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4.2.2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3响应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4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lytf)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时供应商须使用制作该响应文件的同一CA锁进行上传操作。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4.2.5供应商因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交易中心联系。联系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6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响应文件或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进行撤回响应文件的操作。4.3.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响应文件。5、磋商开启5.1磋商开启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启磋商活动。5.2磋商开启规定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yggzyjy.cn/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5.2.2开标时,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响应文件解密。6、磋商6.1磋商小组6.1.1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以及评审专家组成。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以及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6.1.3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审的,采购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磋商小组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磋商程序6.2.1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6.2.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6.2.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6.2.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如果有),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6.2.5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项目的技术、服务要求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通过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有均等的最后报价机会,供应商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价。每一轮报价全部为书面形式,并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在未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的情况下,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其前一次报价。在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未作出相应实质性变动的情况下,该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也不得高于其前一次报价。6.2.6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未按要求进行最后报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6.2.7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6.3评审原则6.3.1磋商小组按照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没有规定的方法、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6.3.2评审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当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3.3本次磋商采用电子化评审,如“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出现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评审工作的,可暂停评审,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待电子评标系统恢复正常之后组织评审。7、确定成交及合同授予7.1确定成交的原则7.1.1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磋商小组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7.1.2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7.2成交结果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7.3成交通知《中标通知书》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人发出,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供应商。《中标通知书》对成交人和采购人均具有法律效力。7.4履约保证金免收履约保证金。7.5签订合同7.5.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根据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7.5.2签订合同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纪律和监督8.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8.1.1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竞争;8.1.2不得与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1.3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磋商小组依法依规评审,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评审专家依法依规独立评审;8.1.4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8.1.5不得接受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贿赂,或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8.1.6不得无正当理拒绝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8.1.7参与采购活动的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8.1.8采购过程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8.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8.2.1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8.2.2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不得与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串通;8.2.3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谋取成交;8.2.4不得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不得虚假响应,不得恶意低价响应;8.2.5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8.2.6不得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或成交后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8.2.7不得恶意诋毁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8.2.8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8.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8.3.1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不得私自接触供应商;8.3.2不得与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3.3不得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和说明;8.3.4不得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8.3.5不得对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8.3.6不得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8.3.7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接受供应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他人的贿赂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8.3.8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竞争;8.3.9不得使用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8.3.10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其他评审专家依法依规独立评审;8.3.11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8.3.12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8.3.13不得泄露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8.3.14磋商小组成员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应当回避;8.3.15在参与政府采购评审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8.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8.4.1不得接受供应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他人的贿赂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8.4.2不得与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专家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4.3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竞争;8.4.4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依法依规独立评审;8.4.5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8.4.6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8.4.7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8.4.8在参与或服务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8.5质疑和投诉8.5.1供应商认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有权在法定质疑期内,按规定的程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质疑函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范本(见附件:质疑函范本)。质疑函及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签字并加盖公章。8.5.2质疑函的递交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5.3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实名向(项目所属)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8.5.4质疑和投诉应有具体的质疑(投诉)事项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或事实根据,供应商对其质疑和投诉内容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附件:质疑函范本质疑函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三章采购需求一、工程概况2025年伊川县平等乡平等村产业道路提升项目,工程地点位于伊川县平等乡平等村,主要施工内容为村老旧混凝土道路加铺沥青混凝土面(破碎损坏处挖除)、路面扩宽、修补道牙、原土路新修沥青混凝土路、清除菜地恢复道路、修整边沟等,共一个包。(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二、采购项目要求1、资格条件: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1)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支持绿色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产业道路提升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