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医疗设备 医用吊塔 四通道输注工作站、呼吸机中标结果公示(西藏自治区司法警官医院2025)



西藏病犯监狱(西藏自治区司法警官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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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病犯监狱(西藏自治区司法警官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GZFCG2025-28024

二、项目名称:
西藏病犯监狱(西藏自治区司法警官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标包名称:西藏病犯监狱(西藏自治区司法警官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湖北云逸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北省黄石市大冶市大箕铺镇下曹村4组1号1栋110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91.10000
中标价(元):1028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标包名称:西藏病犯监狱(西藏自治区司法警官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湖北云逸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名称:医用吊塔、四通道输注工作站(一输三注)、呼吸机等;
品牌(如有):南京迈瑞、深圳迈瑞、深圳迈瑞等;
规格型号:具体详见中标人投标文件;
数量:3台、1套、3台等;
单价:66000.00元、80000.00元、156000.00元等;

五、评审专家名单
标包名称:西藏病犯监狱(西藏自治区司法警官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郝淑清,江合适,赵东梅,扎西穷达,孙建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发改办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1.5420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西藏病犯监狱(西藏司法警官医院)
地 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扎基东路10号
联 系 方 式: 温泉15289190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西藏一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拉萨市城关区色拉北路色拉大院2001号
联 系 方 式: 王女士 18793145588/0891-68575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温泉
电 话: 15289190777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西藏病犯监狱(西藏自治区司法警官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7.6).pdf 报价明细表.pdf

西藏病犯监狱(西藏自治区司法警官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GZFCG2025-28024招标人:西藏病犯监狱(西藏司法警官医院)招标代理机构:西藏一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七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一、总则..........................................................................................................................................-261.项目概况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3.招标范围4.标包划分5.招标方式6.招标的组织形式7.资格审查8.※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9.合格的货物和服务10.投标费用11.保密....................................................................................................................................-27二、招标文件..................................................................................................................................-271.招标文件的组成2.踏勘现场3.投标预备会4.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三、投标文件..................................................................................................................................-281.投标文件的组成2.投标文件的编制3.投标报价4.投标有效期5.投标保证金6.备选投标方案7.投标文件的式样、密封和标记四、投标..........................................................................................................................................-311.投标文件的递交2.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五、开标..........................................................................................................................................-321.开标时间和地点2.开标程序3.不得开标六、评标..........................................................................................................................................-331.评标委员会2.评标原则3.评标方法4.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5.评标报告七、中标..........................................................................................................................................-331.确定中标人2.中标结果公告3.中标通知八、合同签订..................................................................................................................................-34九、招标代理服务费十、纪律和监督..............................................................................................................................-36十一、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一、本次评标分为初步评审(资格后审)和详细评审(综合评分法).................................-38二、初步评审..................................................................................................................................-38※三、初步评审标准1.资格评审标准表.................................................................................................................-392.符合性评审标准表.............................................................................................................-41四、详细评审标准(满分100分)1.评审标准2.评标程序※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章技术规范书一、项目概况..................................................................................................................................-65二、采购清单..................................................................................................................................-65三、商务要求..................................................................................................................................-73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文件内容..........................................................................................................................-76二、投标文件..................................................................................................................................-77※1.投标函※2.开标一览表※3.投标报价明细表※4.投标货物和服务数量、品牌规格、交货期说明表.....................................................-86※5.投标人情况表※6.投标承诺书※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9.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10.技术参数偏离表※11.商务条款偏离表※12.售后服务承诺书※13.项目组人员一览表※14.企业类似业绩一览表※15.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16.评分标准要求递交的证明文件※17.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18.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9.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材料(如涉及)※20.投标保证金※21.其他资料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西藏病犯监狱(西藏自治区司法警官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ggzy.xiza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05日11点4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xizang.gov.cn/)。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GZFCG2025-280242、项目名称:西藏病犯监狱(西藏自治区司法警官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3、预算金额:104.00万元(大写:壹佰零肆万元整)4、最高限价:104.00万元(大写:壹佰零肆万元整)5、采购需求:添置ICU相关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6、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7、交货地点:西藏病犯监狱(西藏司法警官医院)(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投标人是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不是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1-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及《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7月15日00时00分至2025年07月22日00点00分,(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地点: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上免费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潜在投标人须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陆,网址:ggzy.xizang.gov.cn)(说明:电子交易系统或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采购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5日11点4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06室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网址:投标人请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五、公告发布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的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根据西藏自治区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专班《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出席开标现场参与开标活动,各投标人通过线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全程参与开标会议,取消唱标环节查验投标企业参与人员的身份证原件、纸质版投标函等原件查验。(不见面开标操作流程请登录西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中心),且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2-止时间前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开标并保持在线状态,招标代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20分钟内发起解密,投标人必须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投标单位对该项目投标无效。投标企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open-web-gc/login。4、本项目采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系统进行交易,各潜在投标人需办理CA证书,办理的途径为: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的服务中心-CA证书线上办理,CA证书办理完成后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完成注册及完善相关信息等。各潜在投标人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交易网站、交易平台、采购系统、CA证书等相关类似问题请按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fwzxlx/33175.jhtml)提供的联系方式进行咨询。(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须投标人远程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工作,请各潜在投标人提前在电脑上安装好CA驱动,否则影响解密工作一切后果自己承担)。5、因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进行采购相关工作,无法得知各潜在投标人的名单和联系方式,故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无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上述媒体,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供应自行承担。6、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西藏病犯监狱(西藏司法警官医院)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扎基东路10号联系方式:温泉1528919077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西藏一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拉萨市城关区色拉北路色拉大院2001号联系方式:王女士18793145588/0891-68575333.项目联系方式-3-联系人:温泉联系电话:15289190777-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正文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准。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采购人名称:西藏病犯监狱(西藏司法警官医院)采购人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扎基东路10号2招标项目名称项目名称:西藏病犯监狱(西藏自治区司法警官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ZFCG2025-280243资金来源□采购人自筹■财政资金□银行贷款□国家投资□其他:※4标包划分■不划分标包□标包招标,标包划分情况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6招标组织形式□自行招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西藏一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拉萨市城关区色拉北路色拉大院2001号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女士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891-6857533/18793145588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资格后审,资格条件见第一章“申请人的资格要求”8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标识招标文件中标识“※”的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任何不满足实质性条款的投标均将被否决。※9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现场的时间、地点:/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投标预备会时间、地点:/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投标人提出质疑的截止时间和方式截止时间:报名成功并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方式:将书面质疑文件盖章的纸质版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13采购人发出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截止时间和方式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发出澄清或者修改的方式: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出。※14投标人确认收到澄清或者修改的时间和方式确认收到澄清或者修改的时间:发出澄清或者修改的当日。确认收到澄清或者修改的方式:所有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义务在电子交易系统自行查询,无需回复确认。※15投标文件的形式及构成一、根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本项目不需线下提供电子文档。二、电子投标文件要求(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1.投标人须按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2.具体请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认真了解流程和要求并严格按照操作手册制作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盖章的页面打印后签字盖章,再将已签字盖章的页面扫描成彩色PDF格式上传至电子交易系统,以保证投标文件签章的完整性),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3.投标单位开标时应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访问)应保持在线状态;招标代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20分钟内发起解密,投标人必须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投标单位对该项目投标无效。(若投标人未在系统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导致解密失败等情况,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三、本项目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如下文与本条要求有冲突之处,以本条要求为准。注:中标后,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1正2副和电子文档U盘2份)。※16投标文件的盖章或者签字1、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处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6投标文件的盖章或者签字代替。※17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划型标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8最高投标限价或者其计算方法□不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104.00万元(含税金额),大写:壹佰零肆万元整;超过最高限价的将被否决。※19投标报价的具体要求详见开标一览表。※20投标报价优惠条件□报优惠价■不接受报优惠价□报优惠价的其他方式:※21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90天※22投标保证金金额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23投标保证金形式1、投标保证金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单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必须以本单位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不得以分支机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提交。2、本办法所指投标保函/保单,包括电子投标保函/保单和纸质投标保函/保单。进入交易平台开展交易的项目建议投标人以电子投标保函/保单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3、保函形式: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保险保单;注:保函/保单种类及办理流程请登陆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xizang.gov.cn/)首页“资金管理”导航栏查询。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接受的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名单以网站列出的为准。4、投标人应安排充裕的时间开具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5、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得早于投标有效期。24备选投标人案■不允许□允许※2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05日11点40分(北京时间)注:投标截止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6投标文件递交地详见招标公告。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6点详见招标公告。※27开标时间和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8非加密投标文件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不要求潜在投标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29开标程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取消密封性检查。开标顺序:正序。30评标委员会组成人数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技术经济类专家组成。若采购人指派代表参与评审时,被指派的采购人代表须持有采购人出具的授权书。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专家库随机抽取。31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其他※32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综合排名前三名的单位为中标候选人。※33中标人确定□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数量:人■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数量:1人。※34中标原则甲方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份额分配为100%。在签订合同之前,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者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35履约保证金金额和形式履约保证金金额: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是否收取具体以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约定);履约保证金形式:履约保证金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递交时间:由中标(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时提交,由采购人根据采购合同约定,待供应商履行完合同约定权利义务后退还。注:1、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方式:投标人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内容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一次性无息退还至中标人。2、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①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②项目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③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3、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投标人损失。36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单位介绍信和个人身份证)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收费标准,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中标金额的1.5%。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让利中考虑上述费用。缴纳方式:银行转账账户名称:西藏一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户号码:54050103393600000681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城北支行缴款备注信息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代理服务费”,字数超限可简写。※37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2、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3、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请各投标人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时填写正确的联系方式,如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导致联系不到该投标人,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38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8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响应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39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40价格扣除相关要求(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40价格扣除相关要求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说明: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3)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各方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附中小微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41主要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规定:本项目将对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投标人的主要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后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如有虚假,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西藏自治区财政采购办按有关规定处理。※42节能、环保政府采购政策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投标人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响应无效(实质性要求)。若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的,按照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43质保期本项目通过最终验收合格、签署验收合格书并办理移交手续之日起,提供全部硬件三年的免费质量保证服务、所有软件系统三年免费维保及升级服务(即所有软件系统均为同期最新正式版本)。质保期内,由于一切因质量问题、自然损坏或技术设计的不合理造成的设备故障,均属于正常保修的范围,中标人提供免费维修服务。质保期内包修、包换、包退。投标人可视自身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售后服务承诺。设备交付使用后,如缺陷多次反复出现,中标人必须提出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直到最后纠正缺陷。中标人提供的质保从纠正之日起重新计算质保期。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44售后服务要求1、免费送货上门、安装、调试,免费提供完善的设备使用、操作培训及中文操作手册,涉及设备安装改造费用,由中标人承担。2、维修人员热线接到用户故障通知后,维修人员30分钟内响应,与采购人协商合理时间内到达用户指定现场,按国家及行业标准对故障进行及时处理;如投标人在接到通知工作日的一周内没有答复或处理问题,则视为投标人承认质量问题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3、在质保期三年内安排专人跟踪服务,每一季度巡视及维护一次;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免费修理(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质保期满后,按优惠价格提供终身有偿维修、保养服务,定期回访以及对设备维修检测服务。45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是否(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投标人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46关于政府采购合同中标供应商需在获取中标通知书30日内签订合同,并于合同签订2日内将合同PDF扫描件发送至3556260533@qq.com,主题注明项目名称及合同编号,合同原件送至代理机构进行合同网上录入,如因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合同未及时签订或录入的,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47交付使用时间及地点交货时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交货地点:西藏病犯监狱(西藏司法警官医院)(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交货方式:具体以甲乙双方合同签订要求为准。48免责声明1、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无论何种因素导致采购项目延期开标、废标(流标)、投标投标人未中标、项目终止采购的,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均不承担投标人投标费用。2、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不因项目实施而危及自身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中标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49采购人澄清的时间和方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须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进行,不足十五日则顺延投标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一律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以更正公告形式公开发布,并视为已将更正内容书面通知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此期间,相关投标人应自行上网查询相关信息;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及时查阅、下载而带来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0投标人询问、质疑投标人询问、质疑由西藏一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十条: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文件可以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为提高政府采购代理工作效率如潜在投标人需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不予受理,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18793145588/0891-6857533询问、质疑函送达地址:西藏一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拉萨市城关区色拉北路色拉大院2001号)51实质性要求本招标文件中有※标识的条款、明确为投标无效(无效投标、无效处理)和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的条款,以及关于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投标费用(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合同分包、合同转包、履约保证金、投标有效期、资格条件等相关规定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均不允许负偏离,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52招标文件的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构成合同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同一文件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人负责解释。53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确认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与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不一致的,以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为准;投标函与投标函附录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小写数字与大写数字不一致的,以大写数字为准;其他内容不一致的,以不利于投标人的解释为准。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54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1)投标人在投标时要严格响应招标文件清单中所规定的参数、规格及要求进行投标报价。如果报价时各类参数、规格有偏离,须在投标文件中进行详细说明。(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对本次投标内容进行必要的承诺:即投标人须保障本次投标所有产品符合并遵循国家有关标准,没有假货、伪劣产品。严格按照投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3)投标人自行对此次投标提供的所有资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弄虚作假被查实,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按规定接受相关处罚,如中标,中标结果无效。55电子招标投标意外情况的处理1意外情况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经第三方机构认定后,各方当事人免责:(1)网络、服务器、数据库发生故障造成无法访问或使用的;(2)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无法运行;(3)出现网络攻击、病毒入侵以及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安全漏洞导致无法正常提供服务的;(4)其他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情形。2处理流程出现上述情形,系统建设方应及时组织相关方查明原因,排除故障。若能保证在开标前恢复系统运行的,招投标程序继续进行;若导致开评标程序无法按时开展,但能在原开标时间后2小时内恢复系统运行的,招投标程序继续进行;若导致开评标程序无法按时开展,在原开标时间后2小时内无法恢复系统运行的,按以下程序操作:(1)项目中止,中止期限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中止期限届满后中止情形尚未消除的,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延长中止期限。决定延长中止期限的,应向投标人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2)项目恢复,导致项目中止的情形消除后,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尽快恢复招投标程序,向投标人发出恢复交易通知;已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的,按通知执行。出现意外情况的应报招标监督管理机构。56制作投标文件的注意事项(1)制作投标文件前,必须及时升级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至最新版本。投标人如未及时更新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请致电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0891-6911122。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57评标过程中的澄清和补正(1)评标委员会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将需要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以询标函的形式发送给投标人,投标人应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及时接收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函。(2)因投标人未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导致无法及时接收询标函(远程网上询标)或未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网上询标系统所示时间为准)按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的视同投标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评标委员会可按对投标人不利的解释进行判定。※58特别说明1.本项目依托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进行全程电子化采购,请投标人依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相关流程、规范参与采购活动,如遇网站、系统平台、CA等相关问题请按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联系方式(http://ggzy.xizang.gov.cn/fwzxlx/33175.jhtml)进行咨询。2.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招标编号”,该编号仅用于系统内部标识。除系统要求或本文件特别说明之外,请各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以本文件所写“标段序”、“包名称”、“标段名称”为准。3.投标人进行远程自行解密,则须在开发解密后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工作。若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投标解密,相关责任、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结束解密环节并继续进行后续采购活动。※59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60商品包装要求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本项目商品、快递包装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的规定;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西藏自治区邮政管理局关于转发的通知》(藏财采办〔2020〕138号)规定执行。※61核心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非单一产品采购,核心产品:心肺复苏仪综合评分法:不同投标人以相同品牌产品参加同一合同包/采购包下投标,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61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62合同分包、转包(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转包。□本项目接受合同分包、转包,具体要求如下:1.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2.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义务。本项目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金额或者比例:/。6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本表编列内容中出现“■”及“□”符号时,以“■”表示的内容为准。注:采购文件标注“※”的内容为实质性内容,投标人需进行实质性响应。投标人只有在完全满足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响应。所有报价经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补充条款1本次采购所涉及的货物及服务,投标人投标报价里应包含所投货物抵达指定交货地点、运输费、装卸费、培训费、安装、调试、包装、人工、检验、各种税费、检测验收、采购人指定部门的检测费、技术支持与培训和售后服务及相关劳务支出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及一切技术和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超出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交货地点为招标人指定地点,中标人应将货物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投标人在报价时需考虑以上各项因素。2中标单位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的3个工作日内与业主单位联系,沟通交货及其他前期事宜。3投标单位放弃投标的,须在投标截止日3天前提交放弃投标的说明,未在规定时间提交不予接受且无效。累积三次无故不参加投标将列入政府采购不良企业黑名单记录,在三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无故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没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处以该项目最高限价百分之一的处罚金。4请各投标人获取采购清单后,请认真核对清单及项目实施要求,如发现采购清单有缺项、漏项或不明确不准确的,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将询问函(加盖本公司公章)递交至西藏一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或逾期提交询问函的,皆视为投标人认同采购清单内容,如投标人中标后发现采购清单与现场实际情形不符等情形,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概由中标人自行承担。51、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七十一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16-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招标采购单位应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财采[2019]658号)规定,严格履行验收手续。3、招标采购单位应根据现行的诚信评价细则对政府采购类项目投标人进行诚信评价,按“谁评价、谁负责”原则,客观公正的实施诚信评价。61、投标产品必须是按厂家标准配置的全新产品,具备正规合法经销渠道的,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2、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三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7采购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从合同价款或履约担保中扣除不超过5%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采购人将投标人以上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相关财政部门。-17-附件一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附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品目序号名称依据的标准1A020101计算机设备★A02010104台式计算机《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A02010105便携式计算机《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A02010107平板式微型计算机《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2A020106输入输出设备A02010601打印设备A0201060101喷墨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A0201060102激光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A0201060104针式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A02010604显示设备★A0201060401液晶显示器《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0)A02010609图形图像输入设备A0201060901扫描仪参照《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中打印速度为15页/分的针式打印机相关要求3A020202投影仪《投影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2028)4A020204多功能一体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5A020519泵A02051901离心泵《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6A020523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01制冷压缩机冷水机组《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7),《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80)水源热泵机组《水(地)源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721)-18-★A02052305空调机组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9540)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4)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6)《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9)★A02052309专用制冷、空调设备机房空调《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6)A02052399其他制冷空调设备冷却塔《机械通风冷却塔第1部分:中小型开式冷却塔》(GB/T7190.1)《机械通风冷却塔第2部分:大型开式冷却塔》(GB/T7190.2)7A020601电机《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13)8A020602变压器配电变压器《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052)9★A020609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管形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7896)10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101电冰箱《家用电冰箱耗电量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2021.2)★A0206180203空调机房间空气调节器《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2013),待2019年修订发布后,按《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2019)实施。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4)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19576)《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9)A0206180301洗衣机《电动洗衣机能效水效限定值及等级》(GB12021.4)-19-A02061808热水器★电热水器《储水式电热水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19)燃气热水器《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665)热泵热水器《热泵热水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9541)太阳能热水系统《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6969)11A020619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043)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道路和隧道照明用LED灯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8LED筒灯《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5)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镇流LED灯《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5)12★A020910电视设备A02091001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850)13★A020911视频设备A02091107视频监控设备监视器以射频信号为主要信号输入的监视器应符合《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850),以数字信号为主要信号输入的监视器应符合《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0)14A031210饮食炊事机械商用燃气灶具《商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531)15★A060805便器坐便器《坐便器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GB25502)蹲便器《蹲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30717)小便器《小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7)-20-16★A060806水嘴A060807便器冲洗阀《水嘴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5501)17《便器冲洗阀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9)18A060810淋浴器《淋浴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8)注:1.节能产品认证应依据相关国家标准的最新版本,依据国家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2.上述产品中认证标准发生变更的,依据原认证标准获得的、仍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可使用至2019年6月1日。3.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21-附件一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附件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品目序号名称依据的标准1A020101计算机设备A02010103服务器HJ2507网络服务器A02010104台式计算机HJ2536微型计算机、显示器A02010105便携式计算机HJ2536微型计算机、显示器A02010107平板式微型计算机HJ2536微型计算机、显示器A02010108网络计算机HJ2536微型计算机、显示器A02010109计算机工作站HJ2536微型计算机、显示器A02010199其他计算机设备HJ2536微型计算机、显示器2A020106输入输出设备A02010601打印设备A0201060101喷墨打印机HJ2512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A0201060102激光打印机HJ2512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A0201060103热式打印机HJ2512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A0201060104针式打印机HJ2512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A02010604显示设备A0201060401液晶显示器HJ2536微型计算机、显示器A0201060499其他显示器HJ2536微型计算机、显示器A02010609图形图像输入设备A0201060901扫描仪HJ2517扫描仪3A020202投影仪HJ2516投影仪4A020201复印机HJ424数字式复印(包括多功能)设备5A020204多功能一体机H424数字式复印(包括多功能)设备6A020210文印设备A02021001速印机HJ472数字式一体化速印机7A020301载货汽车(含自卸汽车)HJ2532轻型汽车8A020305乘用车(轿车)A02030501轿车HJ2532轻型汽车A02030599其他乘用车(轿车)HJ2532轻型汽车9A020306客车A02030601小型客车HJ2532轻型汽车10A020307专用车辆A02030799其他专用汽车HJ2532轻型汽车11A020523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01制冷压缩机HJ2531工商用制冷设备A02052305空调机组HJ2531工商用制冷设备A02052309专用制冷、空调设备HJ2531工商用制冷设备12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2空气调节电器A0206180203空调机HJ2535房间空气调节器A02061808热水器HJ/T362太阳能集热器-22-13A020619照明设备A02061908室内照明灯具HJ2518照明光源14A020810传真及数据数字通信设备A02081001传真通信设备HJ2512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15A020910电视设备A02091001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HJ2506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A02091003特殊功能应用电视设备HJ2506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16A0601床类A060101钢木床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A060104木制床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A060199其他床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17A0602台、桌类A060201钢木台、桌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A060205木制台、桌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A060299其他台、桌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18A0603椅凳类A060301金属骨架为主的椅凳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A060302木骨架为主的椅凳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A060399其他椅凳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19A0604沙发类A060499其他沙发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20A0605柜类A060501木质柜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A060503金属质柜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A060599其他柜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21A0606架类A060601木质架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A060602金属质架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22A0607屏风类A060701木质屏风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A060702金属质屏风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23A060804水池H/T296卫生陶瓷24A060805便器HJ/T296卫生陶瓷25A060806水嘴HJ/T411水嘴26A0609组合家具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27A0610家用家具零配件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28A0699其他家具用具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29A070101棉、化纤纺织及印染原料HJ2546纺织产品30A090101复印纸(包括再生复印纸)HJ410文化用纸31A090201鼓粉盒(包括再生鼓粉盒)H/T413再生鼓粉盒32A100203人造板A10020301胶合板HJ571人造板及其制品A10020302纤维板HJ571人造板及其制品A10020303刨花板HJ571人造板及其制品A10020304细木工板HJ571人造板及其制品A10020399其他人造板HJ571人造板及其制品33A100204二次加工材,相关板材A10020404人造板表面装饰板HJ571人造板及其制品/HJ2540木塑制品A10020404人造板表面装饰板(地板)HJ571人造板及其制品/HJ2540木塑制品34A100301水泥熟料及水泥A10030102水泥HJ2519水泥35A100303水泥混凝土制品A10030301商品混凝土HJ/T412预拌混凝土36A100304纤维增强水泥制品A10030402纤维增强硅酸钙板HJ/T223轻质墙体板材A10030403无石棉纤维水泥制品HJ/T223轻质墙体板材37A100305轻质建筑材料及制品A10030501石膏板HJ/T223轻质墙体板材A10030503轻质隔墙条板HJ/T223轻质墙体板材38A100307建筑陶瓷制品A10030701瓷质砖HJ/T297陶瓷砖A10030704炻质砖HJ/T297陶瓷砖A10030705陶质砖HJ/T297陶瓷砖A10030799其他建筑陶瓷制品HJ/T297陶瓷砖39A100309建筑防水卷材及制品A10030901沥青和改性沥青防水卷材HJ455防水卷材A10030903自粘防水卷材HJ455防水卷材A10030906高分子防水卷(片)材HJ455防水卷材40A100310隔热、隔音人造矿物材料及其制品A10031001矿物绝热和吸声材料HJ/T223轻质墙体板材A10031002矿物材料制品HJ/T223轻质墙体板材41A100601功能性建筑涂料HJ2537水性涂料42A1003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A10039901其他非金属建筑材料HJ456刚性防水材料43A100602墙面涂料A10060202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HJ2537水性涂料A10060203合成树脂乳液外墙涂料HJ2537水性涂料A10060299其他墙面涂料HJ2537水性涂料44A100604防水涂料A10060499其他防水涂料HJ2537水性涂料45A100699其他建筑涂料HJ2537水性涂料46A100701门、门槛H/T237塑料门窗/HJ459木质门和钢质门47A100702窗HJ/T237塑料门窗48A170108涂料(建筑涂料除外)HJ2537水性涂料49A170112密封用填料及类似品HJ2541胶粘剂50A180201塑料制品HJ/T226建筑用塑料管材/HJ/T231再生塑料制品注: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应依据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25-一、总则1.项目概况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2招标人:招标人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本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标包划分4.1本项目标包划分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招标方式5.1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5.3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6.招标的组织形式本项目由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用代理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资格审查7.1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资格预审是指在投标前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资格条件已经在招标文件发出前的“资格预审文件”中做出规定。7.3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4采用资格后审的,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7.5资格后审一般包括下列内容:(1)资格要求;(2)其他业绩要求(若有);(3)审查标准和方法;7.6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8.※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8.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2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责令停业的;(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招标项目投标。9.合格的货物和服务9.1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原产地,均应当来自中国或者是与中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者地区。招标人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货物和服务。9.2本招标文件所属的“原产地”是指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或者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所述的“货物”是指制造、加工或者实质上装配了主要部件而形成的货物。商业上公认的产品是指基本特征、性能或者功能上与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9.3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10.投标费用不论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和参与投标有关的费用。11.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当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当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二、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的组成1.1招标文件一般由以下部分组成: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章技术规范书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另有规定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应当一致。第一章“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第一章“招标公告”为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正文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27-1.3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以显著的方式标明实质性要求、条件以及不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否决的提示;对于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规定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最高项数和调整偏差的方法。显著标识方式和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招标人可要求以某一单项报价核定是否低于成本,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踏勘现场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2.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2.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现场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3.投标预备会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4.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4.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4.2招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将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4.3如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相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4.4投标人收到澄清或者修改后,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或者修改。4.5所有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三、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制作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投标文件的编制2.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2.2投标人应当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28-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投标文件应答和编写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当使用中文。投标人递交的证明文件和文献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当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译本为准。2.4投标文件应当使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者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当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当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盖章或者签字另有要求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5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投标人应当在互联网络通畅状态下启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2)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处,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联合体各方均应加盖单位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3)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采用数字证书加密的,加密时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均只能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否则引起的解密失败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6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生成加密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非加密投标文件,作为加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导入时的补救措施。如递交,相关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7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该投标文件是指解密后的投标文件或启用补救措施下的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3.投标报价3.1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价,投标人应当报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拟提供投标货物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3.2投标货币:人民币。3.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最高投标限价或者其计算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任何低于成本报价的不正当竞争方式。-29-3.5只有在招标文件要求或者允许报优惠价时,投标人才可以报出。投标人优惠报价的数额,开标时也必须当众宣读。关于优惠条件的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投标报价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有效期4.1投标有效期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投标有效期的具体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者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4.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决定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其投标失效,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5.投标保证金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一般不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人,以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3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5.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可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3)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的;(4)其他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5未递交投标保证金或者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有瑕疵的投标将被否决。6.备选投标方案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6.2若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邀请投标人递交备选方案时,则投标人除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基本方案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外,可以附加递交备选投标方案。6.3备选投标方案应当说明其对基本方案的改进意见和带来的效益,并附必要的图纸、设计计算、技术要求及其它有关资料,在封面上应当注明“备选投标方案”字样。-30-6.4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价最低或者综合评分最高而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其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7.投标文件的式样、密封和标记7.1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7.2非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介质及投标保函密封和标记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非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介质及投标保函应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未按规定封装或加写标记,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未被开启或提前开启的责任。(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本条不适用,即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和线下递交的资料,只是中标单位中标后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一式3份、电子文档U盘2份至招标代理机构留档。)7.3招标人对于投标文件密封、标记另有要求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四、投标1.投标文件的递交1.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在电子交易系统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1.2投标人递交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收到非加密投标文件后由投标人代表登记或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1.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以接收到电子签收凭证为准),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或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当拒收。1.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非加密投标文件电子介质,招标人不予接收,但不影响其已按招标文件要求从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未从电子交易系统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非加密投标文件电子介质将被视为无效。1.6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未能成功解密的投标人,如已按规定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电子介质,则可导入非加密投标文件电子介质继续开标。若电子交易系统识别出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加密投标文件识别码不一致,电子交易系统将拒绝导入。2.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2.1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31-2.2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电子交易系统直接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使用平台规定的软件、系统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至系统中,否则可能影响后续的评标工作,并按照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2.3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非加密投标文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书面通知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2.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2.5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否则招标人有权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五、开标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将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应当为同一时间。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并在线解密投标文件,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2.开标程序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投标人名称;(2)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非加密投标文件电子介质及投标保函原件的密封情况(如有)。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本项开标程序取消,具体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4)招标人完成解密工作,导入并读取所有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或招标人成功导入现场递交的非加密投标文件电子介质;(5)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公布投标人名称、标包名称、投标报价;(6)开标结束。3.不得开标投标人数量少于3个或者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人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项目予以废标,本项目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2-六、评标1.评标委员会1.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评标委员会的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1.2评标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1.3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2.评标原则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2.2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3.评标方法3.1招标文件中详细载明下述评标方法之一作为本项目评标所采用的评标方法。评标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采用最低投标价法的,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的投标,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但是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3.3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量化的标准和权重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3.4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4.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具体推荐原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评标报告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七、中标1.确定中标人1.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数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1.3在签订合同之前,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者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对中标人的中标份-33-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规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中标结果公告2.1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网站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2投标人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中标通知3.1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投标人应当主动告知招标人。3.2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3.3中标通知书是招标投标档案和合同的组成部分。3.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八、合同签订1.履约保证金1.1在订立合同时,中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和形式向招标人递交履约保证金。1.2中标人不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合同签订2.1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3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4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2.5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允许分包)2.5.1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34-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义务。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2.5.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6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7补充合同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2.8履行合同2.8.1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2.8.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2.9验收2.9.1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其它规定范围内的要求进行验收。2.9.2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凭“验收结果”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九、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收费标准,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中标金额的1.5%。-35-十、纪律和监督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1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2.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招标文件第六章规定的相关情形除-36-外,按招标文件评审要求进行评审);(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5.质疑5.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5.2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5.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6.投诉6.1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6.2投标人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十一、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一、本次评标分为初步评审(资格后审)和详细评审(综合评分法)(1)如有任何一项不符合初步审查标准的,则不通过初步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作否决投标处理,不进入详细评审。(2)请投标人应答时对该项目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作出相应索引页码(评分索引表),以便评委评阅文件,并请将该索引速查表置于投标文件目录前。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分为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1)资格性审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报价要求。-38-※三、初步评审标准1.资格评审标准表序号评审内容评审合格标准评审结论(√/×)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件合法有效)(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财务报表或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承诺函)(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书)(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2投标人名称与投标报名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件名称一致(符合法定工商变更程序除外)。3“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声明”。各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它招标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声明。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投标人是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不是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及《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4结论提供“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声明”。各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注:符合要求用“√”表示,不符合用“×”表示。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结论为不合格。注:上述资格评审标准在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代表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评审,全部满足为合格,任意一条不满足为不合格,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单位,将做否决投标处理,不进入后续评审环节!-40-2.符合性评审标准表序号评审项目评审标准评审结论(√/×)1投标保证金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2投标文件签字盖章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3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不高于最高限价。4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是固定价且未超过预算金额(招标文件有最高限价的,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5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6投标内容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服务无实质性遗漏;7公平竞争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没有弄虚作假、恶意串通或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8附加条件投标文件不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结论(通过或未通过)注:1、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用“√”表示,不符合用“×”表示。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结论为不合格。符合性评审标准表中全部满足为合格,任意一条不满足为不合格。初步评审不通过的单位不进入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做否决投标处理!-41-四、详细评审标准(满分100分)序号评分项目分值评分标准一报价(满30分)30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要求,综合评分办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本次采购执行《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扩大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19〕513号)政策。说明: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标价=竞标报价×(1-10%);以投标人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的《投标报价表》和《中小企业声明函》为评审依据;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投标人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认定为监狱企业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投标人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认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4.除上述情况外,评标价=投标报价。二技术部分(48分)1重要技术参数(满分33分)33投标人将所投产品的技术指标和配置与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规定的技术指标进行偏离对比并制作“技术偏离表”(格式详见第六章)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要求的得33分,其中加“★”项为重点功能要求,有一项负偏离扣1分;其他参数有一项负偏离扣0.5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未根据技术参数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视为负偏离。注:①投标人需提供“重点功能要求”相关证明材料(如白皮书、彩1重要技术参数(满分33分)33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扫描上传系统,否则视为负偏离;其他参数以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参数偏离表》的响应偏离情况为准,未提供视为负偏离。若发现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或虚假技术偏离表的,视为无效投标,并追究相关责任。②投标人在证明投标文件中内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明确证明材料时,为了提高评审效率,建议制作逐条的目录索引。2项目实施方案(满分8分)8投标人须在详细考察西藏自治区拉萨市路程、路况的情况下,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①从备货到质保期内的整体工作计划;②安装调试工作流程;③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处理和反馈;④培训方案(包括培训时间、地点、人员、培训内容、培训达到的预期效果、培训完成后的咨询渠道和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审;以上4项方案内容完整、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得8分;以上4项方案每缺少1项扣2分;以上每项方案中有缺陷或不足、且不利于项目实施的每一处扣1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注:缺陷或不足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等。3项目供货方案(满分3分)3投标人针对采购需求制定详细可行、时间安排合理的供货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供货进度计划;②应急处理情况;③运输方案等;以上3项供货方案内容完整、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得3分;以上3项方案每缺少1项扣1分;以上每项方案中有缺陷或不足、且不利于项目实施的每一处扣0.5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注:缺陷或不足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等。4质量保证措施及验收方案(满分4分)4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验收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包括但不限于:①产品质量保障措施;②质量验收方式;③有完善的项目管理及人员管理,承诺有专业工作人员负责现场安装;④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事故的责任承担、赔偿方案及为保障采购人权益投标人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以上4项方案内容完整、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得4分;以上4项方案每缺少1项扣1分;以上每项方案中有缺陷或不足、且不利于项目实施的每一处扣0.5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注:缺陷或不足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等。-43-三商务部分(22分)1类似业绩(满分8分)8投标人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来每提供一个类似项目业绩得2分,此项最多得8分。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金额及所供产品所在页)清晰复印件,未提供者不得分。2节能环保(满分1分)1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范围内的环境标志产品的,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每提供1个得0.5分,最多得1分;品目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不再评分。注:证书在有效期内,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查询截图,查验真伪。3售后服务方案(满分12分)1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售后服务方案,以有利于招标人能得到有效、快捷、质优的服务为原则,充分保障项目的正常运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整体售后服务方案、②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方案、③售后服务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④售后响应时间、响应程度、⑤维修应急方案、⑥备品、配件保障措施等。以上6项方案内容完整、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得12分;以上6项方案每缺少1项扣2分;以上每项方案中有缺陷或不足、且不利于项目实施的每一处扣1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注:缺陷或不足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等。4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和不发达地区企业(满分1分)1投标人注册地为少数民族或不发达地区的得1分。投标人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的以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准,投标人为不发达地区企业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4-注:1)评委打分超过得分界限或未按本方法赋分时,该评委的打分按废票处理;2)各种计算数字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3)特殊情况处理:a、若出现综合得分并列时,投标报价得分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投标报价的得分相同,技术得分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上述两项得分相同,则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无记名投票,得票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b、当投标人某评分项出现未报、漏报或零报价时,该分项得零分,并不参与投标报价分的计算。c、评标过程中,若出现本评标方法以外的特殊情况时,将暂停评标,待评委商榷后再进行复会。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价格扣除: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釆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作为投标人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投标人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则给予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小微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参加政府釆购活动的小微企业应当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未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的在评标过程中不予认可,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大型和中型企业制造的不适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报价得分。小型或微型企业参与计算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1-10%),其余单位投标报价=投标报价。评标方法本招标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各有效投标人评审最终得分=各评标人员技术评审得分平均分+商务评审得分平均分+-45-价格评审得分。1.评审标准1.1初步评审标准初步评审标准:详见资格评审标准、形式评审标准、响应性评审标准。(注:其中“资格评审标准”项由采购人代表或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形式评审标准”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由评标委员会评审)。1.2详细评审标准详细评审标准:详见评分标准。2.评标程序2.1初步评审2.1.1※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2.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8.※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2)不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3)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凡出现单位落款的地方均需要由法人或其授权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4)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资格评审标准;(5)同一投标人递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备选投标的除外;(6)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7)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8)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9)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10)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11)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12)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13)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4)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2.1.3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的规定: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6-2.1.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根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2.2详细评审2.2.1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审因素和量化标准进行评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2.2.2评分分值计算原则上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二位“四舍五入”。另有规定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3投标文件的澄清2.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者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3.2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3.3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递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2.3.5评标委员会必要时可以要求投标人递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2.4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2.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同的,处理原则按照报价低者优先选择为中标候选人。2.4.2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5评标结果2.5.1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递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分组评审的,应当形成统一、完整的评标报告。2.5.2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基本情况;(2)开标记录和开标一览表;-47-※3.投标报价明细表投标货物报价明细表序号投标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制造厂商产地单价(元)总价(元)交货期1医用吊塔南京迈瑞HyPortP203台南京迈瑞生物医疗电子有限公司南京66000.00198000.00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2四通道输注工作站(一输三注)深圳迈瑞BeneFusioncDS+BenFusioncSP+BeneFusioncVP1套深圳迈瑞科技有限公司深80000.0080000.003呼吸机深圳迈瑞SV3503台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156000.00468000.004心肺复苏机天津安贝WFS-01A便携式3台天津市安贝医疗天津68000.00204000.00-12-24招标编号:GZFCG2025-28024设备技术有限公司5除颤监护仪深圳迈瑞uMED102台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39000.0078000.00投标总报价人民币金额(大写)壹佰零贰万捌仟元整(¥:1028000.00元)注,投标单位按照上述格式分析投标对应单元的总报价,本项投标总报价需与开标一览表投标总报价一致。o天豆购版及的货物及安装,投标人投标报价里应包含所投货物抵达指定父货地点、运物、装卸资、训负、女农、进T攵秘秘费检测验收采购人指定部门的检测费、技术支持与培训和售后服务及相天劣务文出反口自商租中应额风和不可预贝费用及一切技术和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超出预算价的投标报价为尤效投标,文贝地品标人定地占,中标人应将货物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投标人在报价时需考思以上各坝因系。投标人:湖北云逸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公章)签字或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日期:2025年8月5日-13-2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设备 医用吊塔 四通道输注工作站、呼吸机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西藏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