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光治疗机 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 强脉冲光治疗仪中标结果公示(醴陵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醴陵市妇幼保健院、醴陵市儿童医院)2025)
激光治疗机采购谈判成交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08月06日
一、 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1.采购计划编号:醴财采计【2025】00125号;
2.采购代理编号:HLBB-LL-2025-14
二、 项目名称:
1.项目名称:激光治疗机采购 ;
2.预算金额:1100000元
三、 邀请供应商的情况:
1.供应商产生方式:公告邀请(√)供应商库抽取( )采购人、专家推荐( )
四、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南诺诺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隆平高科技园雄天路118号长沙现代服务业产业园2栋厂房1301-15室 联系人:袁斌 联系电话:15570700926 中标(成交)金额(元):1068000.00元
五、 主要标的信息:详见附件6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一览表
包号
货物类供货明细
01
名称
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总价(元)
醴陵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激光治疗机采购
Q开关Nd:YAG激光治疗机
详见采购需求
1台
1068000
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
详见采购需求
1台
强脉冲光治疗仪
详见采购需求
1台
六、 评审专家名单:
评审小组职务
姓名
产生方式
参与过程
备注
组长
邓小英
随机抽取
全过程
成员
黄玲
随机抽取
全过程
成员
唐咏洋
随机抽取
谈判会议
成员
彭睿蓉
随机抽取
确认会议
七、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协商采购人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以中标金额为基数,参照服务类费率计算支付。
代理服务费:15700元。
八、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 其他补充事宜
谈判情况: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最终金额(元)
评审结果
1
湖南诺诺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
1068000
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均合格且报价最低
2
湘潭中博亿科技有限公司
1070000
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3
湖南桐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1080000
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十、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醴陵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地 址:醴陵市解放路东段
联 系人:汪安胜
电 话:0731-232424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伦博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醴陵市左权路148号中国银行11楼
联系人:钟继生、罗安梅、冯刘纯
联系电话:0731-236589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继生、罗安梅、冯刘纯
电 话:0731-23658980
十一、 质疑:本公告自发布之起7个工作日内,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二、 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6.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一览表
此中标(成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附件下载:
成交公告附件-激光治疗仪.rar
附件12-2分项报价说明分项报价说明(最后报价)注:1.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第二章相关要求,对本节“分项报价明细表”进行编制,并说明。附件12-3分项报价明细表分项报价明细表(最后报价)采购编号:醴财采计【2025】00125号项目名称:激光治疗机采购包号:包1包名称:醴陵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激光治疗机采购标的名称规格型号品牌/产地数量/单位金额(元)备注单价小计1Q开关Nd:YAG激光治疗机KL-M(H)型科英/吉林1台3200000320000002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KL科英/吉林1台9800000298000.093强脉冲光治疗仪KL-L(ZN)型科英/吉林1台450000.00450000.00报价(元):1068000-00注,1.本表应对应“报价表”,按包填写。供应商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其响应无效。2.不得填写“免费”或“赠与”,也不得进行“零”报价,否则响应无效。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湖南诺诺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7025年8月5日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项目名称:激光治疗机采购采购编号:醴财采计【2025】00125号采购代理编号:HLBB-LL-2025-14采购人:醴陵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华伦博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07月目录第一章谈判邀请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二、采购需求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五、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六、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七、询问及质疑八、谈判说明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第二章谈判须知第一节谈判须知前附表第二节谈判须知正文一、说明二、谈判文件三、响应文件四、响应文件的递交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谈判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七、政府采购政策八、其他规定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第一节合同协议书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一、报价表及报价文件(格式)附件1-1报价表附件1-2分项报价说明二、谈判响应声明(格式)三、保证金四、授权委托书(格式)五、供应商资格审查材料附件5-1资格更新证明材料六、采购需求的响应七、合同条款偏离表八、采购需求偏离表九、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附件9-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附件9-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9-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附件9-4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十、响应标的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十一、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十二、最后报价附件12-1报价表第一章谈判邀请(被邀请供应商名称):醴陵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采购人名称)的激光治疗机采购(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你单位参加谈判采购活动。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项目名称:激光治疗机采购2、采购编号:醴财采计【2025】00125号3、委托代理编号:HLBB-LL-2025-144、采购项目预算:1100000元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7、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谈判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二、采购需求包号包名称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标的预算(元)最高限价(元)节能产品进口产品包1醴陵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激光治疗机采购Q开关Nd:YAG激光治疗机详见采购需求1台11000001100000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详见采购需求1台强脉冲光治疗仪详见采购需求1台说明: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第1页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谈判。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采购政策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记录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所投货物若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相应的备案凭证)。(2)所投货物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7、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五、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时间:2025年07月31日至2025年08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华伦博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醴陵市左权路148号)(中国银行11楼)方式:持本采购邀请购买谈判文件六、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5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第2页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地点:华伦博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醴陵市左权路148号)(中国银行11楼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8月05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华伦博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醴陵市左权路148号)(中国银行11楼七、询问及质疑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八、谈判说明谈判邀请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1、联系人姓名:汪安胜2、电话:0731-23242480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醴陵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地址:醴陵市解放路东段联系人:汪安胜电话:0731-2324248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代理机构:华伦博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醴陵市左权路148号中国银行11楼联系人:钟继生、罗安梅、冯刘纯联系电话:0731-23658980第3页附件:确认通知确认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已于2025年月日收到你单位2025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谈判邀请,确认,(参加/不参加)谈判采购。特此确认。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印章):年月日第4页第二章谈判须知第一节谈判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1.1款采购项目激光治疗机采购第1.2款是否预留采购份额否第2.1款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联系人姓名:汪安胜电话:0731-23242480第2.2款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采购人:醴陵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地址:醴陵市解放路东段联系人:汪安胜电话:0731-23242480第2.3款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代理机构:华伦博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醴陵市左权路148号中国银行11楼联系人:钟继生、罗安梅、冯刘纯联系电话:0731-23658980第3.1款供应商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记录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3.1款供应商资格条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所投货物若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相应的备案凭证)。(2)所投货物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第3.2款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不接受□接受第3.3款供应商的邀请方式■(1)发布邀请公告□(2)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3)随机从省级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抽取第5.1款现场勘察不组织二、谈判文件第6.3款谈判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无三、响应文件的编写第11.3款采购项目预算1100000元第11.6款报价的其他要求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响应无效处理。第12.1款保证金■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根据《遵循湘财购【2021】16号《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12.1款保证金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五条,本项目免收保证金。第13.1款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历天第14.1款分包不允许分包第15.2款响应文件副本份数共叁份(正本壹份,副本两份),U盘电子档一份。四、响应文件的递交第16.2款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项目响应文件/报价文件采购编号:招标代理编号:供应商:(盖章)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第18.1款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同公告时间地点:华伦博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醴陵市左权路148号)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谈判第22.4款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第28.3款最后报价的算术修正最后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谈判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公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修正后的报价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公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不确认的,其报价无效。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第34.1款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第35.3款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联系部门:华伦博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31-23658980通讯地址:醴陵市左权路148号中国银行11楼第36.1款履约担保不要求提供七、政府采购政策第40.1款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折扣比例采购产品符合节能产品优先采购政策最新一期内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的,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5%。第40.2款两型产品的价格折扣比例采购产品符合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策最新一期内的: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5%。第41.2(1)项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折扣比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应同时在招标公告中注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10%。2、给予联合体4%-6%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第41.2(2)项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比例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0%。第44.1款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八、其他规定第46.1(1)项合同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根据合同条款约定。第46.1(2)项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10%。第46.2款其他规定1、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46.2款其他规定为成交候选供应商:(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3)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2、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任何一方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如下:(1)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3)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官网(www.ccgp.gov.cn)4、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划分标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4、代理服务费:1):甲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以中标金额为基数,参照货物类费率计算支付,专家评审费按实代收代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按预算金额计算。2)服务费的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支票、电汇、汇票等方式。第9页第二节谈判须知正文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章第一节“谈判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谈判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2【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属于“预留采购份额”的,供应商应当符合本章第38.1款规定,否则,其响应无效。2.定义2.1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见【谈判须知前附表】。2.2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谈判须知前附表】。2.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谈判须知前附表】。2.4供应商是指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当符合【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3.2【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应按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4.参与谈判的费用4.1无论谈判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5.现场勘察5.1供应商应按【谈判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5.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5.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二、谈判文件第10页6.谈判文件的组成6.1谈判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第一章采购邀请第二章谈判须知第三章合同草案条款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6.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6.3谈判文件中,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见【谈判须知前附表】。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6.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谈判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7.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7.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7.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8.一般要求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8.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8.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8.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8.5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9.响应文件的组成9.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报价表及报价文件(格式)(2)谈判响应声明(格式)(3)保证金第11页(4)授权委托书(格式)(5)供应商资格审查材料(6)采购需求响应(7)合同条款偏离表(8)采购需求偏离表(9)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资料(10)响应标的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1)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12)最后报价9.2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谈判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9.3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0.供应商的资格更新证明材料10.1被邀请的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前,其资格条件发生变化,影响或者可能影响资格条件的,应随响应文件提供更新或者补充的资格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各项条件仍能继续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1.报价要求11.1供应商应当根据谈判文件第三章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逐一报价;谈判文件第三章提供第二节“工程量清单”的,供应商应按其要求填写相应表格。11.2在报价表、分项报价表填写报价时应注意下列要求:(1)采购需求要求的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及其他附加服务的费用。(2)所有根据合同或其他原因应由供应商交纳和支付的税款和费用。(3)谈判文件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装卸费。(4)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的,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应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11.3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否则,其响应无效。采购项目预算见【谈判须知前附表】。11.4采用固定价格定价方式的采购项目,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1.5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1.6报价的其他要求见【谈判须知前附表】。12.谈判保证金12.1谈判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交谈判保证金的,供应商应按【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供应商第12页可用保函、电子增信替代谈判保证金。12.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谈判保证金,其交纳的谈判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2.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2.4谈判保证金的退还按以下规定办理:(1)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3)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的,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2.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3.响应文件有效期13.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谈判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其响应无效。14.分包14.1【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分包的,供应商分包承诺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其响应无效。14.2供应商应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供分包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订采购合同。14.3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4.4分包供应商不得再次分包。15.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5.1响应文件应按谈判文件要求在签章处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和在签字处由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代表可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为负责人或合伙人、个体工商户为负责人,谈判文件统称单位负责人);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15.2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谈判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电子文档(U盘或光盘形第13页式):一份。纸质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若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响应文件的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15.3响应文件任何加行、涂改、增删等改动,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代表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15.4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按谈判文件规定和谈判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可打印或用不褪色材料书写,并经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15.5为便于采购文件保存,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建议为PDF格式,内容与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致。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6.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6.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以保证其响应文件信息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被透露。16.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谈判须知前附表】。16.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本章第16.1款规定密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7.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7.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代表签字。17.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8.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18.1供应商应在【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拒收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18.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供应商出具包括以下信息的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开启响应文件。(1)项目名称、采购编号;(2)供应商名称;(3)响应文件送达时间、地址;(4)响应文件密封情况;(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人签字。18.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按本章第24.3款规定公布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前,不公开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谈判第14页19.供应商资格审查19.1除本章第14.1款规定的情形外,不再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19.2如果供应商不再具备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时,响应文件无效。20.谈判小组20.1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20.2谈判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0.3谈判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21.谈判程序21.1谈判程序:谈判(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最后报价、提出成交供应商。其中,谈判按本章第23条进行。21.2谈判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21.3在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谈判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22.响应文件审查22.1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22.2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1)应交未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证金形式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2)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不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4)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情形。22.3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的,谈判小组应拒绝其参与谈判,但属于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变动内容的除外。22.4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谈判须知前附表】。23.澄清23.1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第15页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谈判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4.谈判的规定24.1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供应商应派其代表参加谈判。24.2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技术标准及要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将修改内容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24.3每轮谈判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代表应认真、准确、完整地记录谈判小组提出的问题和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当对谈判小组书面通知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5.退出谈判25.1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代表签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12.4款规定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25.2供应商参与谈判,但未提交最后报价又未按前款规定退出谈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26.最后报价26.1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按本章第22.2款规定对响应文件或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响应文件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谈判小组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也不得接受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应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6.2下列情形,谈判小组确认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可以不与供应商谈判,直接要求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1)谈判文件未明确可能实质性变动的;(2)谈判文件明确可能实质性变动,但谈判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第16页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后,认为谈判文件不需发生实质性变动、不需要谈判的。26.3谈判小组应召集所有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逐一公布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27.异常报价27.1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响应无效处理。28.提出成交供应商28.1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28.2供应商最后报价涉及算术修正、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按上款规定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最后报价排序相同的并列。28.3最后报价有算术错误的,除【谈判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谈判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公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修正后的报价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公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不确认的,其报价无效。28.4最后报价的评审(1)如果有算术错误,最后报价将按上款规定进行算术修正。(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价格评审优惠)的,按本章本节第40、41条等相关规定进行价格扣除。29.确定成交供应商29.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9.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9.3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自行确定成交供应商。30.谈判的特殊情形30.1对于经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的,采购人在本次谈判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上的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30.2符合上款情形的,本章本节相关条款规定的供应商最低数量可以为两家。第17页31.谈判终止3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2.重新评审32.1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3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谈判小组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3.保密及串通行为33.1谈判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3.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3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成交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的;(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的;(3)供应商之间协商技术方案、合同条款以及报价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竞争性谈判政府采购活动的;(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的;(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提交响应文件或者退出谈判或者放弃成交的;(7)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及谈判小组成员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8)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第18页34.成交信息的公布与成交通知书34.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谈判须知前附表】指定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竞争性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4.2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4.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5.询问及质疑35.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35.2供应商若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规章及《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文件规定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5.3供应商提出质疑的,质疑函应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制作、签署、送达。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谈判须知前附表】。35.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进行质疑答复。35.5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36.履约担保36.1谈判文件要求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谈判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供应商可用保函、电子增信替代履约保证金。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6.2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6.1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37.签订合同37.1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37.2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7.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第19页七、政府采购政策38.预留采购份额38.1执行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政策的规定:(1)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应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2)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应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承诺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成员)、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9.强制采购39.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品目清单中标注符号产品),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强制采购规定,其响应无效。40.优先采购40.1对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未标注符号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对该部分产品按【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价格折扣;40.2对纳入湖南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该部分产品按【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价格折扣。41.价格评审优惠41.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1.2价格折扣比例(1)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符合小微企业生产的货物或者提供的服务、工程情形的,按照【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比例给予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承诺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按照【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比例给予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第20页41.3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1.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1.5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中小企业,不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1.6本章第1.2款规定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属于“预留采购份额”的,预留部分不再享受本款“价格评审优惠”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42.政府采购政策其他规定42.1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类型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认定。42.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扶持政策。42.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2.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2.5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取得两个及以上优先采购产品认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够享受优先采购优惠(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响应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42.6“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中的一项“优先采购”累加计算。43.供应商应提供的政府采购政策证明资料43.1符合本章第38条、第39条、第40条、第41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两型产品:提供《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最新一期)文件首页和产品所在页(截图)。(3)中小企业:货物类采购项目,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工程、服务类采购项目,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文件规定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第21页资格承诺函(格式)。(4)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44.采购进口产品44.1进口产品是指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规定的产品。除【谈判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谈判。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谈判竞争。45.融资、担保45.1供应商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银行、担保机构业务。八、其他规定46.其他规定46.1合同价款支付(1)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支付合同预付款的,采购人应按【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向符合要求的成交供应商及时支付相应款项,并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进行明确。(2)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需提交质量保证金的,采购人可以按【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质量保证金,并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进行明确。(3)供应商可以保函、电子增信替代预付款担保、质量保证金。46.2谈判文件的其他规定见【谈判须知前附表】。第22页第三章采购需求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包号包名称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标的预算(元)最高限价(元)节能产品进口产品包1醴陵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激光治疗机采购Q开关Nd:YAG激光治疗机详见采购需求1台11000001100000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详见采购需求1台强脉冲光治疗仪详见采购需求1台注:1.“包”为最小合同单位。每“包”内容应细化到具体的标的。2.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或规格:详见“技术要求”中的具体技术参数。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按标的名称顺序逐项填写,且每个标的均需按谈判文件规定报价。如有缺项、漏项,其响应无效。第23页第二节技术要求1、Q开关Nd:YAG激光治疗机主要技术参数1激光工作物质:掺钕钇铝石榴石激光器(Nd:YAG激光器)2激光波长:1064nm/532nm3传输方式:≥7关节平衡锤式导光臂。4治疗手具:光电旋转手具,具有光斑直径、能量密度调节与显示同步功能5▲光斑直径:1064nm:2~8mm(8mm为平行光传输)532nm:1.5~7mm(7mm为平行光传输)6▲脉冲宽度:6ns,6+6ns7▲终端单脉冲输出能量:1064nm:100mJ-1600mJ532nm:20mJ-400mJ8光路系统:采用陶瓷双腔、双棒、双灯泵浦9重复频率:1~10Hz10激光瞄准:650nm±5nm波长红色半导体指示光,亮度强弱可调11冷却系统:封闭内循环水制冷,外循环强风冷却,内置双过滤洁净装置12控制系统:彩色触摸屏显示,具有参数修正功能及升级接口,主电源工作电压、冷却水温度、光斑计数、计时显示,故障语言显示及声音提示,密码设置、常用数据储存等功能。13安全保护功能:激光器具有光闸保护功能。14电源:AC220V/50Hz/10A。第24页2、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带私密主要技术参数1激光器类型:封离式直流激励二氧化碳激光器;2激光波长:10600nm;3▲最小光斑直径:≤0.5mm4▲最小脉冲宽度:≤0.1ms;5传输方式:7关节平衡锤式导光臂,配光学图形扫描器,微型扫描头,垂直向下的出光方式,重量不大于140g;6输出功率:治疗模式:●连续、单脉冲、重复脉冲功率:0.3W~25W可调;●调制脉冲:0.3~15W可调;脉冲频率:1000Hz点阵扫描模式:●10mJ~160mJ可调,以10mJ步进;7扫描图形:正方形、长方形、圆形、椭圆形、三角形、环形、直线形、弓形、弧形(图形大小、间距、扫描程度可调)。光学图形扫描器及临床功能已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审批。8扫描方式:离散、有序、隔点加重及重复次数可选。另外可选择深浅交错输出方式9手具焦距:F=100mm,F=50mm,配有点阵扫描及超脉冲治疗、切割通用手具;10专用手具:焦距:F=200mm。至少配备以下治疗手具:1)具有360°反射锥治疗手具,光斑中心距1.2~3.6mm可调,输出方向可以90°为单位任意组合2)具有直向出光手具,光斑中心距1.2~3.6mm可调3)可适配扩张器手具至少具备23mm、26mm、29mm直径尺寸规格4)具有消融手具;11图形尺寸:1~20mm,1~10mm,X轴、Y轴可调;最大扫描面积:20mm×20mm12扫描密度:F=50mm,0~1.5mm可调;F=100mm,0~3.0mm可调;13瞄准光系统:650nm波长红色半导体指示光,亮度强弱多档可调。第25页14冷却方式:封闭式内循环水冷却,外循环强风冷却。15控制系统:≥8寸彩色触摸屏(中英文界面),软件具有参数修正功能及升级接口、设备存储记忆、故障语言显示、声音提示、密码设置等多种功能。具有静音可选模式。16开机自检:具有激光功率电流监测功能。17安全保护功能:激光器具有光闸保护功能,断水、过载双重保护18输入电源:单相AC220V/50Hz,5A,输入功率500VA。第26页3、强脉冲光治疗仪主要技术参数1.光源:单只氙灯2.皮肤接触晶体:蓝宝石导光晶体3.▲输出波长:≥8种滤光片:包含且不限于以下波长(Acne,515nm,560nm,590nm,615nm,640nm,695nm,Vascular;)4.采用双波段滤波技术:Acne:400-600+800-1200nm或Vascular:530-650+900-1200nm;双窗口滤波片,可以过滤无用的光波段,只保留高吸收率的波段,最大限度优化光谱,提高治疗精准性。5.最高能量密度:≥40J/cm2,步长1J/cm26.▲终端输出能量:额定:210J;最大:252J7.脉冲输出方式:单脉冲、双脉冲、三脉冲、飞点模式等多种输出方式任意可选;可组合搭配脉冲串总宽度>1000ms;具有定时功能,可以配合“手具按钮”输出脉冲串;8.脉冲宽度:2~20ms,步长0.5ms,任意可设;子脉冲宽度可单独设定;9.脉冲间隔:5~150ms,任意可设;子脉冲间隔可单独设定;10.脉冲重复频率:“单次”、“0.5Hz”、“1Hz”、“2Hz”、“3Hz”五档可以选择11.▲光斑尺寸:(35mm×15mm、15mm×8mm、15mm×15mm、φ10mm)任意一种或者多种;独创更换方式,兼顾完美面部贴合度与大光斑快速治疗亦可配合多种规格光斑尺寸进行精雕治疗;12.治疗头制冷温度:2℃-6℃,多种制冷强度可选择;13.冷却系统:内循环封闭水冷,外循环风冷;内置双过滤洁净装置;内置水离子浓度过滤装置;14.控制系统:1)≥15英寸高清电容触摸屏,智能安卓系统;具备导航操作模式,可根据选择的治疗适应症和患者情况智能推荐最佳治疗参数,具有亚洲人优选模式;2)具有滤光片自动识别、匹配系统,保证治疗的有效性、安全性、易用性。3)温度、液位、水流、水量等各种智能化自动检测和控制功能,确保设备长时间有效工作;4)具有参数修正功能及升级接口、设备治疗参数存储记忆、故障语言显示、声音提示、密码设置等多种功能。第27页5)具有网络功能,可实现远程故障诊断、远程维护、数据加密传输等设备安全保障功能。6)具有正品认证功能,使用微信扫码功能扫描屏幕上正品认证二维码可获得产品认证信息。15.保护装置:配有遮光罩及自动断电保护装置。16.▲输出控制:手具按钮具备两种操作模式:智能模式和专业模式17.电源:AC220V/50Hz,1.5kVA18.使用期限:≥10年第28页第三节商务要求一、交付时间及地点交付时间:签订合同后15个日历天;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二、培训及技术服务1、卖方应提供现场技术培训,保证使用人员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2、远程应用支持: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在国内建有远程应用支持中心,可与用户之间建立语音、视频联系,以便厂方应用医生随时为用户提供在线、实时的技术指导。三、备件、专用工具、资料及其它1、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卖方应在中国境内方便的地点设置备件库,存入必须的备件,并保证10年以上的供应期。2、如有专用工具,卖方应向买方提供设备维护的专用工具。3、卖方须向买方提供操作手册一套。4、卖方须向买方提供设备的运行、安装、使用环境要求。5、在货物到达使用单位后,卖方应在7天内派工程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在买方技术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清点货物,组织安装、调试,卖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6、在中国境内有相应的维修机构。四、结算方法1、付款人:醴陵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付款方式: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按照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将货物安装调试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货款的70%,正常运行3个月后支付20%,余下的10%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五、其他要求及说明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按实结算的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将项目所需产品的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试用通过验收、培训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考虑到报价中,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所列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公司免费提供,采购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2、投标人在投标前,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第29页3、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4、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注:在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请在可能变动的条款旁予以文字注明,并将谈判文件可能变动的内容在谈判须知前附表中明确。第30页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第一节合同协议书采购合同编号:采购人(全称):(甲方)供应商(全称):(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2)采购编号:(3)项目内容:(4)是否分包:。(5)项目负责人:。(6)联系电话:。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4)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款项)预付款:(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分期付款:(应按照季度分期支付合同款项)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第31页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2)地点:(3)方式:(4)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形式和期限要求。(5)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形式和期限要求。4.合同验收(1)验收主体:(2)验收方式:(3)验收标准: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3)成交通知书(4)响应文件(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其他合同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第32页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合同订立地点:年月日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账号:第33页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目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部分:一、报价表及报价文件(格式)二、谈判响应声明(格式)三、保证金四、授权委托书(格式)五、供应商资格审查材料六、采购需求响应七、合同条款偏离表八、采购需求偏离表九、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资料十、响应标的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十一、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十二、最后报价第34页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人: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年月日第35页一、报价表及报价文件(格式)附件1-1报价表报价表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包号:包名称:报价其他内容小写金额:(人民币元)大写金额:(人民币元)(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注:本表须按包填写,一个“包号”一份。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第36页附件1-2分项报价说明分项报价说明注: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第二章相关要求,对本节“分项报价明细表”进行编制,并说明。附件1-3分项报价明细表分项报价明细表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包号:包名称:标的名称规格型号品牌/产地数量/单位金额(元)备注单价小计12345…报价(元):注:1.本表应对应“报价表”,按包填写。供应商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其响应无效。2.不得填写“免费”或“赠与”,也不得进行“零”报价,否则响应无效。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第37页二、谈判响应声明(格式)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的谈判邀请(采购编号: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委托代理编号:),签(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响应文件电子文档:一份,参加采购项目第包谈判,并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内容完整、真实。一、我方已详细审查谈判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二、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三、我方愿意按谈判文件规定和谈判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四、我方同意在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五、我方承诺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六、我方承诺在参与竞争性谈判过程中,若出现《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和《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之情形,我方同意接受条款规定作出的处罚。七、我方的联系方式:地址:;邮编:;电话:;电子邮箱:,。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第38页三、保证金备注:根据《遵循湘财购【2021】16号《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五条,本项目免收保证金。第39页四、授权委托书(格式)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谈判(如可能);(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注:请各供应商单独准备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于递交响应文件时交给代理公司。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印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第40页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面)复印件身份证(反面)复印件注: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无需提供。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请各供应商单独准备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于递交响应文件时交给代理公司。第41页五、供应商资格审查材料附件5-1资格更新证明材料供应商的资格更新证明材料注:根据谈判文件第二章第10.1款规定,被邀请的供应商在提交资格证明材料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止,其资格条件发生变化,影响或者可能影响资格条件的,应随本响应文件提供更新或者补充的资格证明材料。第42页六、采购需求的响应编制说明: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自行编写采购需求响应文件(其内容可包括,且不限于详细的技术指标和性能、售后服务和技术服务的组织及保证措施等,格式自拟)。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第43页附件6-1响应一览表响应一览表包号包名称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节能产品进口产品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第44页七、合同条款偏离表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包号:包名称:序号谈判文件章节条款号谈判文件要求响应文件的应答偏离说明供应商保证:除本合同条款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谈判文件的其他商务、合同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注:1.供应商应根据谈判文件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填写本表;2.供应商如果对谈判文件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供应商不满足谈判文件第四章的所有条款要求,其响应无效。4.在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如成交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合同条款偏离表”中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第45页八、采购需求偏离表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包号:包名称:序号谈判文件章节条款号谈判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应答偏离说明供应商保证:除本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谈判文件的其他采购需求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注:1.供应商应根据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填写本表;2.供应商如果对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供应商不满足谈判文件第三章的所有条款要求,其响应无效。4.在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如成交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采购需求偏离表”中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5.本表偏离表与本章第六节“采购需求响应”不一致时,以“采购需求响应”为准。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第46页九、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供应商符合第二章第38条、第39条、第40条、第41条要求的,应提供下列证明资料,并填写相关数据。附件9-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醴陵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单位名称)的激光治疗机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Q开关Nd:YAG激光治疗机,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吉林省科英医疗激光有限责任公司,从业人员180人,营业收入为1000万元,资产总额为300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吉林省科英医疗激光有限责任公司,从业人员180人,营业收入为1000万元,资产总额为300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3、强脉冲光治疗仪,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吉林省科英医疗激光有限责任公司,从业人员180人,营业收入为1000万元,资产总额为300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湖南诺诺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8月3日,注:1.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应按本声明函内容和格式如实声明采购标的制造商的企业规模,未提供本声明函或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其响应无效。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写。—21-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插App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激光治疗机 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 强脉冲光治疗仪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