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压缩处理站 固定废物处理工程施工中标结果公示(海阳市辛安镇人民政府2025)
海阳市辛安镇垃圾压缩处理站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687000202502000068A_001
二、合同名称:海阳市辛安镇垃圾压缩处理站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687000202502000068
四、采购项目名称:海阳市辛安镇垃圾压缩处理站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海阳市辛安镇人民政府
地 址:辛安镇党委驻地
联系方式:0535-3711020
供应商(乙方):海阳市辛安建筑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海阳市辛安镇驻地
联系方式:1826645927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固定废物处理工程施工
无
1
125.59623
125.59623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7-24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7-28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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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工程类)采购计划编号:37068700011700120250001项目名称:海阳市辛安镇垃圾压缩处理站甲方(采购人):海阳市辛安镇人民政府乙方(供应商):海阳市辛安建筑有限公司2025年7月24日合同条款海阳市辛安镇人民政府(甲方)所需海阳市辛安镇垃圾压缩处理站(项目名称)经海阳建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以SDGP370687000202502000068(项目编号)采购文件在国内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经甲方确定海阳市辛安建筑有限公司(乙方)为中标(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海阳市辛安镇垃圾压缩处理站2.工程地点:山东省海阳市辛安镇3.工程内容:本工程为新建框架结构工程,独立基础,砖砌体,现浇混凝土平屋面。混凝土为商品混凝土,砂浆均为预拌砂浆。按一个包采购,投投标人须对招标内容全部响应,报价若有遗漏,视为对本项目让利,应免费提供。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二、施工日期1.开工日期:年月日2.竣工日期:年月日3.合同工期60日历日。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及以上标准。本工程适用国家、行业及工程所在地的相关标准、规范、规定,且对于同一标准、规范应以其最新版本或最新颁布者为准。如果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之间出现歧义或矛盾时,执行要求最为严格且对甲方最有利的标准、规范。2.工程质量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国家相关规范及乙方在磋商过程中做出的书面澄清及承诺。四、合同金额1.承包范围:【施工总承包】。乙方包工包料,综合单价固定,工程量据实结算。综合单价为完成本项内容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安装费、垃圾清运费、管理费、税金、验收、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设备费、材料费检测费、施工临设费、措施费及特殊防护费、利润、运输装卸费等整个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除此之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签约合同价:(大写壹佰贰拾伍万伍仟玖佰陆拾贰元叁角整(¥1255962.30元2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大写)L(¥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大写)(¥元):(4)暂列金额:(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3.乙方账户信息开户名称:海阳市辛安建筑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山东海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辛安支行账号:90609180020100000380五、项目经理乙方项目经理:王真真六、付款途径口国库支付:甲方支付;口国库与甲方共同支付。财政资金:元;自筹资金:元。七、付款方式,预算指标下达并具备实施条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后付至结算价款的90%,剩余结算价款于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八、缺陷责任期T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干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甲方应支付剩余合同款。九、项目验收1.工程交付使用前,由甲方按规定组织验收。如工程需要检测,则由甲方委托检测单位,由乙方负责承担相应的费用。2.对工程的质量问题,甲方应在发现后向乙方提出异议,乙方在接到异议后,应当在3日内负责处理,处理不及时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在响应文件及谈判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及承诺中,有明确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3.经验收组共同验收,工程及设计达不到质量要求的,乙方应当限期整改并赔偿甲方的相关损失,乙方严重违约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4.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人员的管理。5.乙方须配合做好工程结算审计工作。十、分包与转让月除采购文件规定且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者全部转让、分包履行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一、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财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十二、违约责任1.双方均应全面履行合同约定,如一方违约,应赔偿因此给守约方及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守约方为维护权益向违约方追偿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差旅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2.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完工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每延迟1日,应按合同总额支付违约金。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分包或者转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额/‰支付违约金。4.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双方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5.乙方认可甲方有权自应付合同款项中直接扣除乙方因违约产生的违约金,不足以支付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6.其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十三、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指下列事件: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以及本合同各方不可预见、不可防止并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一切其他因素及事件。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并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二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的说明。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责任而造成的相关损失承担责任。4.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十四、争议的解决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解释、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可以采用以下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海阳市人民法院起诉。十五、合同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项目采购文件(含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等);2.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3.合同格式、合同条款;4.成交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5.成交通知书;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十六、其他约定事项1.施工中发生的一切质量和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工程施工及管理中所用水、电、机械等均由乙方负责。2.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如因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或竣工后发生安全、质量问题,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3.本合同中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4.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5.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一份,采购人将合同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一份。6.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生效应符合本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十七、合同附件(若有多个附件应注明附件名称)1.工程内容及数量;2.工程概算表;3.履约验收标准;4.绩效评价方案及指标;5....甲方:乙方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2025年7月24日签订日期:2025年7月24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垃圾压缩处理站 固定废物处理工程施工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