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提升配套工程中标结果公示(五寨县农业农村局2025)



2025年五寨县脱贫劳动力产业就业园-消防设施提升配套工程项目二期工程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1409282025BCS00028
二、项目名称:2025年五寨县脱贫劳动力产业就业园-消防设施提升配套工程项目二期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山西日月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太原市万柏林区和平北路56号107幢17层1705号
投标报价:1339800(元)
94.67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2025年五寨县脱贫劳动力产业就业园-消防设施提升配套工程项目二期工程
2025年五寨县脱贫劳动力产业就业园-消防设施提升配套工程项目二期工程
本次采购共计一个标段,涉及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内容,具体投报范围及所应达到的要求以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内容为准。
3个月
张亮亮
晋2142023202378894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炜(第1包采购人代表),杜胜利,王志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以成交价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2379.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五寨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五寨县北环产业园区
联系方式:136035032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五寨县砚城镇清荷苑小区底商2号
联系方式:182958278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女士
电 话:18295827823

附件信息:

2025年五寨县脱贫劳动力产业就业园-消防设施提升配套工程项目二期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pdf616.4K

中小企业声明函308.2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5年五寨县脱贫劳动力产业就业园-消防设施提升配套工程项目二期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
五寨县农业农村局

行政区域
山西省
公告时间
2025年08月06日 16:29

评审专家名单
张炜(第1包采购人代表),杜胜利,王志霞

总中标金额
¥133.98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曹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18295827823

采购单位
五寨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
五寨县北环产业园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603503206

代理机构名称
山西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五寨县砚城镇清荷苑小区底商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8295827823

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项目编号:1409282025BCS00028项目名称:2025年五寨县脱贫劳动力产业就业园-消防设施提升配套工程项目二期工程采购人:五寨县农业农村局代理机构:山西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7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第四章合同原则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025年五寨县脱贫劳动力产业就业园-消防设施提升配套工程项目二期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4日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09282025BCS00028项目名称:2025年五寨县脱贫劳动力产业就业园-消防设施提升配套工程项目二期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预算:1346929元采购需求:标项名称:采购包1数量:/项目预算:1346929元单位:/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计一个标段,涉及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内容,具体投报范围及所应达到的要求以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内容为准。备注:计划工期:3个月工程地点:五寨县创业街以南、龙湾小区以西。质量要求:合格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页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07月14日00:00至2025年07月18日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线上获取: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山西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4日09:00(北京时间)地点:山西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线上递交)五、开启时间:2025年07月24日09:00(北京时间)地点:五寨县砚城镇清荷苑小区底商2号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第2页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上发布。2、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事项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3、供应商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4、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交换热线95763;5、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五寨县农业农村局地址:五寨县北环产业园区联系方式:1360350320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五寨县砚城镇清荷苑小区底商2号联系方式:18295857823第3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1采购计划批准文件及文号ZFCG-140928-2025-6-0007172项目编号1409282025BCS000283采购人五寨县农业农村局4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项目名称2025年五寨县脱贫劳动力产业就业园-消防设施提升配套工程项目二期工程6项目地点五寨县创业街以南、龙湾小区以西。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9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10计划工期3个月11质量标准合格12供应商具备的资格证明文件本次供应商应按下列要求内容及顺序提交资格证明部分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信用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信用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信用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须提供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信用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文件须提供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信用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12供应商具备的资格证明文件6、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7、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见‘响应文件格式’)。8、磋商保证金证明文件9、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9.1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9.2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10、信用信息查询10.1查询地址:“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10.2查询截止时间: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间为磋商文件开启当日;10.3查询内容:“信用中国”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记录情况;“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或其他信用信息记录;11、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注:(1)第1-9项资格证明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开启后补正。(2)第10项查询结果中供应商存在失信记录情形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12.1商务、技术文件本次供应商应按下列要求内容及顺序提交商务技术部分文件商务部分★(1)磋商函(见‘响应文件格式’);★(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响应文件格式’);★(3)法人授权委托书(见‘响应文件格式’,若供应商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可不提供);(4)供应商提供近三年同类型项目(5)供应商企业简介;(6)政策性要求文件;(7)供应商认为需要附的其他商务材料。技术部分★(1)报价一览表(见‘响应文件格式’);★(2)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表(见‘响应文件格式’);12.1商务、技术文件★(3)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见‘响应文件格式’);(4)施工组织设计;(5)项目管理机构;(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注:未对以上文件中标“★”的要求作出实质上响应的,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13现场考察否是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4日09:00答疑会否是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无□有偏离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六章“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14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组成。均为电子文档,纸质版响应文件可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邮寄或递交时间均为开标当日)(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U盘1份)响应文件递交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系统提供的响应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磋商截止时间前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中完成递交(上传),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纸质文件递交及要求: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4日09:00(北京时间)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线上递交)。纸质版邮寄和现场递交地址:五寨县砚城镇清荷苑小区底商2号。电话:15934327579姓名:周女士响应文件密封: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胶装成册,供应商应将U盘电子版、正本、副本密封于同一封套内。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的签字或供应商公章。封第6页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15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磋商保证金:否是,1、磋商保证金金额:按项目缴纳13400元(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1%),2、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4日09:003、保证金形式: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建议供应商以电子保证金或电子保函的方式交纳;(1)采用电汇形式:响应文件中需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2)采用保函形式:需到山西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具投标保函接收函,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保函复印件及代理机构出具的投标保函接收函。投标保证金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项目编号及保证金字样。供应商须考虑银行转账时间,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递交事宜,并承担投标保证金未及时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所带来的风险。4、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账户退还5、账户信息:开户名称:山西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310011280006709679开户行:山西五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迎宾东街支行行号:40217210015216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2人,法律专家0人;评审专家确定方式:山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确定17供应商现场出席不要求要求18磋商小组现场出席要求不要求,采用远程异地方式评审19推荐成交侯选供应商人数/人20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否是2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不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的形式:/;2、履约保证金的数额: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21采用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2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供应商提供近三年同类型项目23不良行为不良行为是指已经被相关部门文件通报或网络公告的市场主体在本省从事工程建设活动中,违反国家和省颁布的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的行为,其他证明材料不作为依据。24招标控制价□不设招标控制价□√设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1346929元25政府采购政策(如涉及的话)1、涉及节能、环保产品的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和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货物中有强制节能产品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2、涉及正版软件的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3、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提供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未附有效认证证书,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无效。4、涉及小型、微型企业参加评审的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工程项目为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5、涉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评审的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5政府采购政策(如涉及的话)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6、涉及监狱企业参加评审的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属于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7、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供应商投提供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对供应商的报价给予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8、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供应商应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26所属行业建筑业;27代理服务费是否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是,由成交人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以成交价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成交人以电汇形式支付□否28分包不允许分包知识产权构成本磋商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成交人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供应商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少于三个的,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同义词语构成磋商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供应商”进行理解。解释权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补充的其他内容招标代理服务费: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按国家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中标服务费。二、供应商须知正文1、总则1.1项目概况: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未进行资格预审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按废标处理;(1)供应商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供应商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供应商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4)供应商被责令停业的;(5)供应商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6)供应商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7)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尚在处罚期限内的;(8)供应商有串通投标或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9)供应商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10)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中,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第11页(11)当供应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与资格预审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其在响应文件中更新的资料,未能通过资格评审的。(12)在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中,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的投标未能通过此项评审的;(1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委托人未按规定出席开标会的;(14)因供应商原因出现的错漏项、单价、合价遗漏且不在可修正范围的;(15)响应文件出现重大偏差的;(16)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1.5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对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供应商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1.9.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第12页亡和财产损失。1.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的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答疑)1.1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1.10.2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政采云平台电子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政采云平台中电子方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供应商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偏离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响应文件偏离磋商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1.13报价费用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14政府采购政策及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依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如果供应商或所提供的内容满足下述要求并经磋商小组全体成员集体认定通过,予以考虑执行。1.14.1采购项目中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第13页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以“★”标注)品目,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符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的要求,否则报价无效;其他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在评审中优先采购(最终报价相等的前提下),查询网站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hzs.ndrc.gov.cn);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http://www.cqc.com.cn)。报价产品若为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财政部、发改委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该产品所在页的扫描件(请用醒目标记,标识出所投型号)。1.14.2采购货物中含台式计算机的,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台式计算机的性能参数还必须符合《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附件中的产品,否则报价无效。其它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内容的,在评审中优先采购(最终报价相等的前提下),查询网站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网站(http://www.zhb.gov.cn);中国绿色采购网(http://www.cgpn.org)。报价产品若为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中该产品所在页的扫第14页描件(请用醒目标记,标识出所投型号)。1.14.3支持中小微企业:依据财库【2011】181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要求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在本项目中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货物相等的情况下,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货物价格给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1、上述所称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处理,并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3、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1.14.4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在本项目中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货物相等的情况下,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货物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第15页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14.5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货物价格给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磋商文件2.1磋商文件的组成本磋商文件包括: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第四章合同原则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16页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2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2.2.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磋商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之日三个工作日前通过政采云平台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政采云平台)发布更正公告,政采云平台将自动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2.2.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该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变动后政采云平台将自动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2.3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磋商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通过政采云平台发出的文件为准。2.2.4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应当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限满7个工作日内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上要求澄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通知所有获取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逾期提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第17页2.2.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该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并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上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2.6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磋商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电子文件为准。3、响应文件的编制3.1响应文件的组成3.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信用承诺书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信用承诺书3.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信用承诺书4.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信用承诺书5.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信用承诺书6.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7.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8.磋商保证金证明文件9.特定资格证明文件10.信用信息查询11.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第18页商务文件1.磋商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供应商提供近三年同类型项目5.供应商企业简介6.政策性要求文件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技术文件1.报价一览表2.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表3.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4.施工组织设计5.项目管理机构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注:1、以上所述的各种证件、资料的复印件上须盖企业公章载入磋商文件中。3.2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3.2.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响应事宜的所有来往电子文件,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3.2.2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第19页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3.3磋商报价3.3.1磋商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报;3.3.2磋商最后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是供应商为提供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服务内容及其验收所发生的一切成本、保险、税金和利润等。3.4响应文件的有效期3.4.1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3.4.2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自磋商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3.5磋商保证金3.5.1供应商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3.5.2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可办理退还手续,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可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3.5.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5.3.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3.5.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5.3.3除因不可抗力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5.3.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协议恶意串通的;3.5.3.5其他严重扰乱竞争性磋商活动的;3.6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3.6.1供应商应按响应文件顺序,以及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响应文件第20页并标注页码,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3.6.2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响应文件所附资料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磋商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3.7响应文件的递交3.7.1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供应商应当使用CA电子锁按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的要求加密响应文件。3.7.2投标截止时间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系统提供的响应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中完成递交(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3.7.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在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3.7.4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投标无效:(1)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盖章或签字的;(2)报价服务的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承诺等不满足磋商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超出本磋商文件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3)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或未通过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审第21页查的;(4)提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少于磋商文件规定有效期的;(5)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6)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评审后,认为在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方面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7)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的;(8)响应文件中的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与磋商文件不符;(9)报价超过了最高限价的;(10)在磋商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11)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12)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3)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15)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由供应商自行编制的,未按规定的内容填写、签章,未经造价工程师签章(执业专用章);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公司编制巳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未附造价委托协议或巳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未经其造价工程师签盖(执业专用章)的;(16)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响应文件中编制和修正后的清单项目进行报价,不得任意变更清单项目编码、名称、特征描述、单位和数量,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4、竞争性磋商程序4.1组建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成立磋商小组。评审专家第22页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竞争性磋商小组人数以及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组织开标程序4.2.1采购代理价机构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开标,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准时参加,是否要求现场出席开标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4.2.2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宣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4.2.3供应商按山西政府采购信息平台要求解密响应文件,同时公布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信息。4.3组织磋商程序采购人(采购代理价机构)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组织磋商,各磋商小组成员及相关人员应参加磋商活动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约定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到磋商现场参加磋商活动。4.3.1核验出席磋商活动现场的磋商小组各成员和相关监督人员身份,并要求其分别登记、签到,按规定统一保存其通讯工具,无关人员一律拒绝其进入磋商现场。第23页4.3.2介绍磋商现场的人员情况,宣布磋商工作纪律,组织推选磋商小组组长。4.3.3宣读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告知磋商人员应当回避情形;组织磋商小组各位成员签订《政府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4.3.4根据需要简要介绍竞争性磋商文件(含补充文件)制定及质疑答复情况、项目基本情况及磋商工作需注意事项等,让磋商小组专家尽快知悉和了解所磋商项目的采购需求、评审依据、评审标准、工作程序等。4.3.5磋商小组组长组织磋商人员独立评审。对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4.3.6做好磋商现场相关记录,协助磋商小组做好有关内容电脑文字录入工作,并要求磋商小组各成员对评审资料进行签字确认。4.3.7磋商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价机构)应对磋商小组各成员的专业水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评价。4.4磋商小组磋商程序4.4.1在磋商专家中推选磋商小组组长。4.4.2磋商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响应文件无效情形、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4.4.3本次磋商采取一轮磋商、二轮报价方式进行。4.4.4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审查结束后,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第24页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不少于2家】。评审标准详见第三章的相关规定。4.4.5在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上,对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的文字或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加盖电子印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文件应作为政府采购项目档案归档留存。4.4.6磋商小组按标项与各供应商就项目技术、服务要求、价格构成、付款方式等要素按供应商解密文件顺序依次分别进行磋商。4.4.7在磋商过程中,因磋商小组实质性变动了采购需求,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4.4.8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要求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并对最终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核。4.4.9磋商小组根据第三章《评审办法与评审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推荐成交侯选供应商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4.10编写评审报告,所有磋商专家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4.5磋商原则4.5.1磋商小组必须按照客观、公正、审慎原则进行独立评审,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磋商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磋商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第25页商接触。4.5.2磋商小组专家因回避、临时缺席或健康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磋商工作的,应按规定更换磋商专家,被更换的磋商专家之前所作出的磋商意见不再予以采纳,由更换后的磋商小组专家重新进行磋商。4.5.3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通过政采云平台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或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5、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5.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5.2确定成交供应商依据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5.3采购人未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5.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5.5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于2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第26页6、评标6.1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2评标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办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签订合同7.1.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7.1.2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成交无效,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7.2履约保证金7.2.1合同签订时,采购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自行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具体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2.2按合同约定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8、合同款的结算合同款由采购人自行支付。若资金在采购人处的,由采购人直接支付;第27页若资金在核算中心的,由采购人向核算中心发起支付令,由核算中心把合同款打入成交供应商帐户。9、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9.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个的;(2)经磋商小组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或否决所有投标的。9.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仍少于3个或者有效投标不足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10、纪律和监督10.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10.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10.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第28页10.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10.5投拆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9页第三章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一、资格性审查要求序号类型审查要求要求说明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资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2财务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资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3基本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资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4基本资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资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5基本资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资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6基本资质对供应商提供的廉洁自律承诺函进行审查。6.1提供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函;6.2证明文件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7采购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7.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格式以磋商文件要求为准。7.2声明函(证明文件)须内容完整、有效、签署盖章符合要求。否则,响应无效。8基本资质对供应商提交的磋商保证金进行审查。8.1提供磋商保证金凭证。8.2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8.3磋商保证金须按照磋商文件前附表要求在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足额提交、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9特定资格对供应商提交的资质证书及项目经理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9.1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9.2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9.3以上证明材料须有效、完整、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10基本资质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进行信用信息查询10.1查询地址:“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10.2查询截止时间: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间为磋商文件开启当日;10.3查询内容:“信用中国”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记录情况;“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或其他信用信息记录;10基本资质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进行信用信息查询10.4供应商存在失信记录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说明:1、除上述内容外,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内容。2、提供的扫描件不清晰、无法辨认。则需要查看原件。如内容不符合规定,该项内容将视为无效。3、以上资格证明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第32页二、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类型要求要求说明1商务资信对供应商提供的磋商函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1.1提供磋商函。1.2磋商函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2商务资信对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证明文件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2.1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证明文件。2.2证明文件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3报价(1)报价一览表(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提供报价一览表;(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3)报价一览表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4)报价一览表存在漏项、缺项、错项;存在有超出本项目最高限价等情形的,响应无效;4商务资信对供应商提供的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4.1提供商务条款响应表;4.2响应表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5技术对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服务要求响应偏5.1提供技术服务规范响应及偏离表;5.2技术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表须内容完整、5技术离表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6商务资信对其他实质性要求进行审查。不存在下列情形:6.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报价超过磋商文件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6.2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6.3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6.4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6.5不符合政府采购国家强制性因素要求的条件。说明:1.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内容,经磋商小组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响应无效。2.响应文件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存在前后不一致情形的,可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做出澄清;如响应文件中所涉及内容全部与磋商文件不一致,按无效响应处理。三、政策性要求评审内容及标准(如涉及)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报价无效;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在综合得分相同前提下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第34页2、本文件采购产品中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3、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4、磋商供应商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实行优先采购政策,对应产品价格占项目比重小于10%的,每有一项得0.1分;对应产品价格占项目比重为10%-35%的,每有一项得0.5分;对应产品价格占项目比重为35%以上的,每有一项得1分;本项实行优先采购政策内容,最多加3分(如为采购货物、工程类项目,该项评分项在评分标准中体现)。磋商供应商需将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5、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6、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中型、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第35页企业。(4)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4)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本项目对中小微企业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6)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本项目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响应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第36页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8、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1)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全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9、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评审标准(1)磋商供应商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报产品6%的价格折扣,以折扣第37页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磋商供应商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3)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10、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评审标准: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磋商供应商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四、报价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1响应文件报价审核1.审查供应商报价是否超出预算金额,否则响应无效。五、无效响应的情形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六、评分细则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依据最后报价、各项商务、技术、服务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并填写打分表。综合评分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报价、服务方案的合理性、先进性及供应商提供的其他内容及条件。磋商小组成员对各供应商技术得分的算术平均值加价格、商务得分,为各供应商总得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第38页评审细则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评定内容及标准得分一、商务部分(10分)1、供应商近三年(2022.06-至今)已完成的同类型业绩项目提供一份得2.5分。最高得10分(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金额所在页)、中标(成交)通知书及竣工验收报告(证明)为准,以上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缺项不得分。)注:同类型业绩指消防设施工程等相关项目案例10二、技术部分(60分)1、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施工组织方案(包括施工准备、施工计划、施工工艺等方案)(1)制定的项目施工组织方案完整、详细,针对性最强,合理可行的,得7-10分;(2)制定的项目施工组织方案较完整、详细、针对性较强,基本合理可行的,得4-6分;(3)制定的项目施工组织方案简单、内容不清晰,不具备可行的,得1-3分;说明:不提供者不得分。102、针对本项目制定的项目施工进度计划方案(包括施工过程、工期计划安排和保障措施等)(1)制定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方案详细,合理可行,针对性最强的,得7-10分;(2)制定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方案较详细,基本合理可行,针对性较强的,得4-6分;(3)制定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方案较差,针对性较差的,得1-3分;说明:不提供者不得分。103、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施工质量保证体系与措施(至少包含施工前期、中期、后期保证措施等)(1)制定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与措施方案详细,合理可行,针对性最强的,得7-10分;(2)制定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与措施方案较详细,基本合理可行,针对性较强的,得4-6分;(3)制定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与措施方案较差,针对性较差的,得1-3分;说明:不提供者不得分。104、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安全保证体系与措施(包含安全管理人员安排、人员安全培训教育、突发事故应对措施等)(1)制定的工程安全保证体系与措施方案详细,合理可行,针对性最强的,得7-10分;(2)制定的工程安全保证体系与措施方案较详细,基本合理可行,针对性较强的,得4-6分;(3)制定的工程安全保证体系与措施方案较差,针对性较差的,得1-3分;说明:不提供者不得分。105、针对本项目的关键部位施工方案(包括施工方法明确性、合理性、可行性等)。(1)关键思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对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有力、合理、可行的,得7-10分;(2)关键思路基本清晰、准确,计划编制基本合理,对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基本可行的,得4-6分;(3)关键思路准确较差,计划编制合理性较差,或对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可行性较差的,得1-3分。说明:不提供者不得分。106、针对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方案(项目班组机构、人员配备及劳动力计划安排的合理性、科学性等)(1)机构设置完善合理、人员配备齐全、职责分工明确、劳动力计划安排合理可行得4-5分;(2)机构设置较合理、人员配备满足项目需求、劳动力计划安排基本合理得2-3分;(3)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劳动力计划安排一般满足项目需求得1分;说明:不提供者不得分。57、针对本项目机械设备配备方案(包含机械进场安排、机械配置等)(1)机械设备配置的合理性、可行性性进行评审可行得3分。(2)机械设备配置齐全、合理、可操作性较合理得2分;(3)设备配置基本满足项目需求一般得1分;说明:不提供者不得分。38、环保、消防、降噪声、文明保证措施施工现场环保、消防、降噪声、文明等施工技术措施,内容全面得2分,内容缺失或有缺陷得1分,说明:不提供者不得分。2三、价格部分(30分)1、通过符合性审查并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为有效价格,未通过符合性审查或未提交最终报价不参与价格基准价的计算。302、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100第41页第四章合同原则(本合同格式仅做参考,以甲乙双方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合同条款及格式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第42页2.付款办法:按工程进度完成情况拨付工程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工程款全部付清。五、承包人项目经理:职称:身份证号:六、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七、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八、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九、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十、合同份数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订日期:签订日期:第43页山西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另附第44页山西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一、商务要求1、项目名称:2025年五寨县脱贫劳动力产业就业园-消防设施提升配套工程项目二期工程2、工程地点:五寨县创业街以南、龙湾小区以西3、工程概况: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4、最高限价:1346929元5、计划工期:3个月6、工程质量:合格。7、执行标准:符合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8、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合同约定结算。二、技术要求1.工程说明1.1工程概况2025年五寨县脱贫劳动力产业就业园-消防设施提升配套工程项目二期工程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工程内容1.2本工程施工场地(现场)具体地理位置:五寨县创业街以南、龙湾小区以西1.3本工程施工场地(现场)已经具备施工条件。1.4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的其他资料和信息数据:无1.5承包人被认为已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踏勘现场时充分了解本工程现场条件第45页山西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周围环境,并已在其投标时就此给予了充分的考虑。1.6合同文件中载明的涉及本工程的资料和信息数据,是发包人现有的和客观的,发包人保证有关资料和信息数据的真实、准确。但承包人据此作出的推论、判断和决策,由承包人自行负责。2.承包范围2.1本工程承包人自行施工的工程范围: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2.2发包人发包的专业工程:无3.工期要求3.1合同工期本工程合同工期和计划开、竣工日期为承包人在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工期和计划开、竣工日期,并在合同协议书中载明。3.2关于工期的一般规定3.2.1承包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工期和计划开、竣工日期之间发生矛盾或者不一致时,以承包人承诺的工期为准。3.2.2如果承包人在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工期提前于发包人在本工程谈判文件中所要求的工期,承包人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当制定相应的工期保证措施,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应当被认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履约过程中发包人不会因此再向承包人支付任何性质的技术措施费用、赶工费用或其他任何性质的提前完工奖励等费用。4.质量要求4.1质量标准本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为合格。第46页山西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2特殊质量要求有关本工程质量方面的特殊要求:无5.适用规范和标准5.1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5.1.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工程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适用于本工程的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标准和规范等的名录见本章第三部分。5.1.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材料、施工工艺和本工程都应依照本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执行。5.2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适用本工程的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见本章第二部分。6.安全文明施工6.1安全防护在工程施工、竣工、交付及修补任何缺陷的过程中,承包人应当始终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规程等履行其安全施工职责。7.地上、地下设施和周边建筑物的临时保护7.1发包人特别提醒承包人注意以下地上、地下设施和周边建筑物的保护:无7.2地上、地下设施和周边建筑物的临时保护的其他要求无8.样品和材料代换8.1本工程需要承包人提供样品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第47页山西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无8.2材料代换如果任何后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和规程等等禁止使用合同中约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应当按本款约定的程序使用其他替代品来实施工程或修补缺陷。采购人对使用替代品的批准以及承包人据此使用替代品不应减免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责任和义务。9.进口材料和工程设备9.1本工程需要进口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无9.2上述进口材料和工程设备采购、进口、报关、清关、商检、境内运输(包括保险)、保管的责任以及费用承担方式划分如下:无10.试验和检验本工程需要承包人进行试验和检验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如下:无11.计日工11.1关于计日工的其他约定:无12.其他约定其他约定内容:无三、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1.材料和工程设备技术要求1.1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内的部分材料和工程设备技术要求如下:第48页7.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五寨县农业农村局(单位名称)的2025年五寨县脱贫劳动力产业就业园-消防设施提升配套工程项目二期工程(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企业具体情况如下:1.2025年五寨县脱贫劳动力产业就业园-消防设施提升配套工程项目二期工程(项目名称),属于(建筑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山西日月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18人,营业收入为82140.6094万元,资产总额为44561.706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山西日月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8月05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消防设施提升配套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