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治超办治超信息管理平台运维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太原市交通运输局2025)



太原市交通运输局公开招标太原市治超办治超信息管理平台运维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1401992025CGK00423
二、项目名称:太原市治超办治超信息管理平台运维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联通(山西)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唐槐园区坞城南路174号大云物创业中心6层
报价:900000(元)
89.01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采购包1
太原市治超办治超信息管理平台运维服务项目
包括市级治超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及10个县(市、区)治超数据交换和共享,实现了监控管理、执法处罚、数据分析、指挥调度、检查督导、系统管理等功能,通过和山西省治超信息管理指挥系统业务应用对接,实现全省治超信息数据的互联互通和各子系统功能联动。
完善治超信息资源共享,促进各县(市、区)、各部门的治超信息交换和业务协同,提高违法超限运输行为的监测发现能力和执法打击能力,要求供应商应完成太原市本级信息平台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确保本级平台与省级平台网络数据的联通工作,协助太原市治超办对所辖县(市、区)治超办、公路超限检测站(点)等信息平台应用、运行等情况进行汇总。
一年
合格,满足招标人的实际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侯少林,赵荣荣,张海峰(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李林骏,雷金彬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一次性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如未按时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将可能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导致中标无效(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35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太原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大街269号
联系方式:158340670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东沺二巷5号国安大厦A座2402室
联系方式:0351-6077703、130334891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昭瑜、成飞、王海燕、卢晓康
电 话:0351-6077703、13033489173

附件信息:

2025年治超信息管理平台招标文件.doc350.3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太原市治超办治超信息管理平台运维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太原市交通运输局

行政区域
山西省
公告时间
2025年08月06日 11:12

评审专家名单
侯少林,赵荣荣,张海峰(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李林骏,雷金彬

总中标金额
¥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昭瑜、成飞、王海燕、卢晓康

项目联系电话
0351-6077703、13033489173

采购单位
太原市交通运输局

采购单位地址
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大街26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5834067071

代理机构名称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东沺二巷5号国安大厦A座24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51-6077703、13033489173

太原市治超办治超信息管理平台运维服务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1401992025CGK00423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七月太原市治超办治超信息管理平台运维服务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1401992025CGK00423采购人:太原市交通运输局采购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七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1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7一、总则7二、招标文件8三、投标文件9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1五、开标11六、评标程序和要求11七、签订合同14八、服务费15九、保密和披露15十、询问和质疑16十一、投诉16第四部分采购需求18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27第六部分合同原则32(格式仅供参考)32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36第1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太原市治超办治超信息管理平台运维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05日 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1、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01992025CGK00423项目名称:太原市治超办治超信息管理平台运维服务项目预算金额(元):907200最高限价(元):9072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采购包1数量:预算金额(元):9072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治超信息管理系统是我省治超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的重要举措,与省级交通运输、公安交管、工商、质检等部门数据共享,实现与部级系统的信息交换、证据移送和监督管理。太原市治超办治超信息管理平台是全省治超信息管理系统的一部分,包括市级治超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及10个县(市、区)治超数据交换和共享,实现了监控管理、执法处罚、数据分析、指挥调度、检查督导、系统管理等功能,通过和山西省治超信息管理指挥系统业务应用对接,实现全省治超信息数据的互联互通和各子系统功能联动。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备注:合同履约期限:一年。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7月14日至2025年07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在线获取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开标时间:2025年08月0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国安大厦A座(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东沺二巷5号)2303会议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代理费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代理费收费金额(元):/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太原市交通运输局地址: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大街269号联系方式:张女士1583406707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国安大厦A座(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东沺二巷5号)2402室联系方式:张昭瑜、成飞、王海燕、卢晓康,0351-607770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昭瑜、成飞、王海燕、卢晓康电话:0351-6077703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名称太原市交通运输局2采购代理公司名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项目名称太原市治超办治超信息管理平台运维服务项目4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5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可按下列顺序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其中加“*”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6投标人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投标人可按下列顺序提交商务、技术文件,其中加“*”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4、投标人近五年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5、拟投入人员配备情况表;6、商务、技术条款偏离表;7、技术服务方案;8、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7报价部分投标人可按下列顺序提交报价部分文件,其中加*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1、投标函*2、报价一览表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报价材料8投标保证金/9投标文件有效期90个日历天(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10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1、投标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否则投标无效。2、采购货物中含“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以“★”标注)的,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符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要求,否则投标无效。其他采购货物(非“★”标注)为优先采购产品。如本项目采购内容涉及本条内容的,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中附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查询网站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3、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采购货物为优先采购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涉及本条内容的,可在响应文件中附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查询网站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4、本项目所采购的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否则投标无效。5、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封面及对应页,实行优先采购。6、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响应供应商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7、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7.1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建材产品在政府采购工程中的应用情况、市场供给情况和相关产业升级发展方向等,结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绿色建材产品标准,制定发布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基本要求(试行,以下简称《基本要求》)。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根据试点推进情况,动态更新《基本要求》,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www.mof.gov.cn)、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www.mohurd.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发布。7.2本项目须落实绿色建材采购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工程项目须满足《基本要求》的有关规定,使用符合规定的绿色建材产品,否则按无效标处理。7.3对于尚未纳入《基本要求》的建材产品,鼓励供应商提供获得绿色建材评价标识、认证或者获得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绿色建材产品,在评审时予以加分处理。7.4供应商在供货时应当提供包含相关指标的第三方检测或认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证明性文件。8、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时:(1)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2)投标人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提供小型、微型企业生产制造的货物,或在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其自身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可享受价格折扣评审。满足上述条件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15%(工程项目为5%)的价格折扣,采用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采购合同的,货物、服务评审优惠幅度为5%(工程项目为1%),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价格评审。(3)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4)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5)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10、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1、其他政府采购扶持政策。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上述要求(如涉及的话),均应作出响应。11本项目预算金额907200元。投标人所报总价超过预算金额的将否决其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经评标委员会讨论可否决其投标资格。12现场踏勘不组织。13中标服务费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一次性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如未按时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将可能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导致中标无效(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14投标文件编制1、电子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2)电子投标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等,请尽量采用原件扫描件。(3)报价要求响应文件可上传“投标函”、“开标一览表”、“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4)因政采云系统只能编制上传一份资格响应文件,故参加多个包投标的投标人在编制资格响应文件时,可将其各包之间的不同内容(如响应保证金、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等)统一编制在资格响应文件对应内容中上传至政采云系统(如涉及)。15电子投标文件解密1、投标人应尽量到达开标现场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特殊情况的可远程线上解密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的需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并携带加密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在工作人员下达投标文件开启命令后使用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3、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4、投标人须保证加解密投标文件所用CA证书的一致性和有效性,若因为加解密投标文件所用CA证书不一致或无效导致的加解密投标文件失败,投标人需自行承担全部责任。5、投标人确保CA证书在整个招投标活动中期间处于有效期内,中途更新延续变更等数字证书操作可能导致加密文件无法解密。16其他说明1、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将否决其投标资格。2、投标人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不提供的将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于开标当日对各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3、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由其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4、有关电子平台的相关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95763。注:本表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投标活动。2.定义2.1“采购人”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即“太原市交通运输局”。2.2“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执行机构,即“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向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4“货物”指投标人按谈判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2.5“服务”指招标文件所表述的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6本招标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2.7本须知中单独对货物所描述的要求,只针对涉及采购货物。3.合格的投标人3.1具有本项目的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投标人。3.2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3.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投标人的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相应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提供的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5的要求。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5本次招标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单位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参加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4的规定。3.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本部分3.3条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3.5.2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3.5.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通知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下同)或以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告知所有已登记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联系方式以投标人的登记为准,收到通知的投标人应以书面方式立即予以回复确认。因登记有误或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内容6.1招标文件由下列八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第六部分合同原则;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八部分相关附件6.2除非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6.3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代理机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代理机构解释为准。6.4招标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代理机构可依据采购人或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变更)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7.2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顺延至少15日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7.3如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或项目因故暂停,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变更)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7.4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作用。7.5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要求澄清,按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到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7.6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将向所有已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通知。三、投标文件8.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持与原文一致,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8.2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9.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部分和商务、技术文件部分。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的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明其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和提供的货物/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5、序号6、序号7的要求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及报价文件内容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0的“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的内容(若有的话),提交投标文件。9.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可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编制。9.3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保证金,及要求投标人应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8的相关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9.4投标报价9.4.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全部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9.4.2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0.投标内容填写说明10.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投标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否则,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10.2投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5、序号6、序号7要求提交的文件组成,有固定格式要求的须按第七部分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10.3开标报价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0.4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5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限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9的规定。12.投标文件的签署12.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12.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12.3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3.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3.1投标人应对其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盖章,如出现任何问题责任自担。14.投标截止时间14.1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投标时间、地点送达。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14.2代理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15.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5.1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进行修改和撤回。15.2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五、开标16.开标及其有关事项16.1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参加开标活动。16.2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6.3投标人在工作人员下达标书开启命令后使用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确认报价后使用数字证书(CA)进行报价确认。16.4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确认信息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6.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六、评标程序和要求17.组建评标委员会17.1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山西政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17.2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具体的评标事务,提出经评标委员会签字的书面评标报告。17.3代理机构负责组织项目的评标工作。18.投标文件初审18.1投标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初审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中的规定进行。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18.2资格性检查: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8.3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8.4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是指与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文件。18.4.1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投标货物/服务的主要技术性能、数量、方案和交货时间、质保期等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A、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特定资质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B、投标有效期不足的;C、投标货物/服务的性能、规格、数量、售后服务、交货时间、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售后服务承诺等不满足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超出本招标文件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D、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的;E、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F、联合体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G、投标文件附有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条件;H、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18.4.2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8.4.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18.4.4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18.5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规定的顺序修正。18.5.1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按上述原则调整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同意修正,将视为投标无效。18.5.2评标委员会将允许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其他投标人的名次排列。18.6如果多个投标人所投整包货物为同一品牌时,按一个投标人计算投标人数量。19.投标的澄清19.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19.2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9.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0.比较与评价(详细评审)20.1评标委员会只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20.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中规定的评标方法、中标条件以及评分细则进行。21.评审复核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对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分进行复核;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或相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22.中标人确定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详细评审结果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和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总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23.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由全体评标成员共同签字确认。24.评标过程保密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25.关于投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投标和无效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导致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投标人承担。26.采购项目废标2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A、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单位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单位数量不足3家的;B、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C、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D、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项目废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做出书面报告。26.2废标后,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废标结果公告,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6.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单位不足三家,或在评标期间出现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单位不足三家情形的,代理机构将视具体情况组织重新招标或报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按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答复的意见改为其他方式继续采购。七、签订合同27.中标通知27.1中标单位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知道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单位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7.2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27.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8.签订合同28.1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8.2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8.3本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商务条件中要求中标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单位须按照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28.4中标人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一份报代理机构存档。八、服务费29.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一次性向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用。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九、保密和披露30.保密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1.披露31.1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1.2在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或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必须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十、询问和质疑32.询问32.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和采购文件、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做出处理和答复。32.2询问超出采购人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代理机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质疑。33.质疑33.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评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第十条的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33.2提出质疑的时限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第十二条的规定。对本招标文件的质疑,其受到损害之日为收到本招标文件之日。33.3投标人提出的质疑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五十五条的规定,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33.4投标人提出的质疑函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按照一式二份提供。提供质疑函时,要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对本文件的质疑还应提供收到本文件的有关证明材料。33.5投标人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代理机构、采购人可以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33.6质疑超出采购人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代理机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十一、投诉34.投诉34.1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34.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投标人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4)事实依据;(5)法律依据;(6)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4.3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2)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3)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4)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34.4投标人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34.5投标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捏造事实;(2)提供虚假材料;(3)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标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4)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5)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第4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简介治超信息管理系统是我省治超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的重要举措,与省级交通运输、公安交管、工商、质检等部门数据共享,实现与部级系统的信息交换、证据移送和监督管理。太原市治超办治超信息管理平台是全省治超信息管理系统的一部分,包括市级治超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及10个县(市、区)治超数据交换和共享,实现了监控管理、执法处罚、数据分析、指挥调度、检查督导、系统管理等功能,通过和山西省治超信息管理指挥系统业务应用对接,实现全省治超信息数据的互联互通和各子系统功能联动。二、商务要求1、项目名称:太原市治超办治超信息管理平台运维服务项目2、预算金额:907200元。3、合同履约期限:一年。4、质量标准:合格,满足招标人的实际要求。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格的60%,剩余部分按季度根据验收情况结算支付。7、考核及验收标准:信息管理平台属于实时在线业务系统,要求7×24小时连续运行,要求系统可用性≥95%;系统可用性=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平均维修时间)。考核办法:每季度的第一周上报上一个季度的故障统计表,并每季度取平均值;以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故障统计报表为考核依据;季度系统可用性≥95%的不扣除相关款项;系统可用性小于95%的,按超出部分的百分比换算出维护金额进行扣款。最终的验收以本项目运维考核情况为验收依据,实现信息管理平台的正常稳定运行。太原市治超办治超信息管理平台运维服务项目项目验收单(样表)项目要求考核评价服务内容符合要求:是( ) 否( )服务效率符合要求:是( ) 否( )服务能力符合要求:是( ) 否( )服务档案符合要求:是( ) 否( )总体服务评价满意( ) 一般( ) 较差( )供应商(签章):法人或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采购方(签章):法人或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三、服务内容1、总体要求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交公路发〔2017〕173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确保公路运输秩序和交通安全的通告》(晋政函〔2017〕72号)、《关于印发山西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科技治超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函[2024]36号)、《治超联网管理信息平台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晋治超字[2023]1号)、《山西省治超信息管理指挥系统建设方案》的通知(晋治超办字[2018]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治超信息资源共享,促进各县(市、区)、各部门的治超信息交换和业务协同,提高违法超限运输行为的监测发现能力和执法打击能力,要求供应商应完成太原市本级信息平台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确保本级平台与省级平台网络数据的联通工作,协助太原市治超办对所辖县(市、区)治超办、公路超限检测站(点)等信息平台应用、运行等情况进行汇总。2、运维服务项目的具体要求太原市治超办治超信息管理平台运维服务项目主要工作共分为两部分:★(1)信息管理平台线路太原市治超办治超信息管理平台线路主要包括:太原市治超办中心100M互联网专线及全市10个区县20M互联网专线,以及配套的链路运维保障等。要求供应商针对客户提供详尽的链路运营保障方案,配备具备专业能力的保障和实施人员团队,定期巡检相关的设施设备的运行状况、信号质量等,发现问题及时解决。(2)信息管理平台运维太原市治超办治超信息管理平台现场运维服务项目主要包括:大屏系统维护、网络系统维护、会议系统维护、集控系统维护、呼叫系统维护、办公系统维护、数据库服务器和存储维护、其它系统及线路维护等。要求供应商针对客户建立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定期对市级信息管理平台进行日常检查、运行维护、技术支持、故障处理等;要求供应商重视信息安全,确保中心对驻场服务员工进行安全保密教育,经严格培训考核后才能上岗,未经培训不得上岗工作。3、管理平台线路及网络系统运维★(1)互联网专线及维护:对太原市治超办中心100M互联网专线及全市10个区县20M互联网专线等相关的设施设备的运行状况、信号质量、网络流量等进行定期巡检和预防维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为客户提供详尽的链路运营保障方案,配备具备专业能力的保障和实施人员团队。(2)机房网络维护:对治超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平台内包括核心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流控设备、接入交换机等网络设备的技术支持、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定期保养清洁,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4、管理平台机房系统运维(1)大屏系统维护:对治超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平台内包括的大屏显示系统、LED显示屏等设备的技术支持、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定期保养清洁,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2)集控系统维护:对治超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平台内包括的集控管理主机、软件、集控模块、集控终端等设备的技术支持、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定期保养清洁,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3)其他系统维护:定期对机房、配电等与运行相关的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定期保养清洁,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5、管理平台应用系统运维(1)数据库服务器和存储维护:定期对数据库服务器和存储维护等进行日常检查,技术支持、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定期保养清洁、定时备份,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2)呼叫系统维护:对治超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平台内包括的管理主机、管理软件、对讲终端等设备的技术支持、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定期保养清洁,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3)会议系统维护:对治超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平台内包括的数字会议、视频会议系统的技术支持、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定期保养清洁,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6、其他运维要求定期对市平台视频综合管理接入平台、区县视频综合管理平台、超融合服务器、备份一体机、市、(区)县数字签名终端、区县路由交换一体机、UPS电源等进行日常检查,技术支持、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定期保养清洁,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四、项目运维要求1、运维总体要求(1)太原市治超办治超信息管理平台是太原市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的重要窗口,供应商应确保服务质量及运行安全。(2)供应商应严格遵守《民法典》、《劳动法》,不断完善服务的宽度和广度,维护和谐的劳动关系。(3)供应商应重视服务的规范化、职业化,积极推动服务人员、支撑人员的专业化、梯队化,协助采购人做好日常的管理和服务工作。(4)供应商应具备专线运维、网络优化、设备配置等技术支持和定期培训能力,并针对采购人相关业务(不限于通讯专线、网络结构、信息安全、系统设备等)提出阶段性优化和升级的建议方案。2、管理平台线路及服务能力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完善的客户响应体系,具备管理平台线路的维护能力,能够提供详尽的链路运营保障方案并配备有具备专业能力的保障和实施人员团队。(2)供应商应具备专线网络的服务维保能力,一般性故障需在2小时响应、8小时内处置完毕,特殊故障不超过24小时处置完毕。(3)供应商应具备完善系统性服务能力,具备专门的售后服务热线和专业服务人员,根据各种情况(诸如互联网专线、电力、软硬件等)影响运行的突发故障事件制定详尽的处置预案。(4)供应商应承担与治超信息管理系统稳定运行相关的其他技术支持、设备维护及故障检修、恢复等工作。3、管理平台运维及驻场人员要求(1)要求供应商安排总数不少于8人的驻场服务人员,在管理部门的指定场所办公并接受统一管理。(2)要求供应商的服务人员在采购人指定服务地点提供7*24小时驻场服务。(3)要求供应商合理安排人员的工作时间,每班次的驻场服务人员不少于2人。(4)要求供应商全面履行本项目运营管理中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职责,避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因供应商未尽管理职责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要求供应商重大节假日前后进行巡检,保证互联网专线、系统设备的稳定运行。4、其他运维项目系统设备及日常任务清单表序号系统设备名称单位数量一、大屏系统1DLP拼接大屏维护项12多屏拼接控制器维护项13RGB控制矩阵维护项14音视频矩阵控制器维护项15管理软件维护项16RGB分配器维护项17控制电脑维护项18LED屏维护项1日常任务:1、每天检查网络设备状态指示灯,并进行记录;2、通过连接互联网来检测网络状态;3、每天实时查看区县视频图像、车辆过磅数据,与区县保持联通正常,并进行记录;4、检查内部工作电脑与交换机的连接状态;5、检查流控设备、防病毒网关、WEB防护工作状态二、网络系统1核心交换机维护项12路由器维护项13流控设备维护项14服务器接入交换机维护项15接入交换机维护项16防火墙维护项17防病毒网关维护项18网行为管理维护项19WEB防护维护项1日常任务:1、每天检查网络设备状态指示灯,并进行记录;2、通过连接互联网来检测网络状态;3、每天实时查看区县视频图像、车辆过磅数据,与区县保持联通正常,并进行记录;4、检查内部工作电脑与交换机的连接状态;5、检查流控设备、防病毒网关、WEB防护工作状态。三、会议系统1系统控制主机维护项12主席单元维修维护项13代表单元维护项14无线麦克风维护项15会议电话维护项16控制电脑维护项17高级话筒维护项18全频专业音响维护项19专业功放维护项110时序电源维护项111调音台维护项112自动反馈抑制器维护项113均衡器维护项114MCU(12用户高清MCU)维护项115视频会议终端维护项116录播服务器维护项1171080P高清会议摄像机维护项1日常任务:1、对系统内的数字会议、视频会议系统的技术支持、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定期保养清洁,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2、每周所有设备开启,然后进行使用,测试系统内各设备运行情况,并记录;3、技术支持、日常巡检维护、故障处理、定期保养清洁四、集控系统1控制主机维护项12无线触摸屏维护项13有线触摸屏维护项14WAP接入点维护项15红外发射棒维护项168路电源控制器维护项1日常任务:1、对系统内集控管理主机、软件、集控模块、集控终端等设备的技术支持、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定期保养清洁,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2、每周开关所有设备进行检测,并进行记录;3、技术支持、日常巡检维护、故障处理、定期保养清洁五、呼叫系统1网络广播控制中心维护项12桌面式对讲寻呼话筒维护项13IP网络监听音箱维护项1日常任务:1、对系统内管理主机、管理软件、对讲终端等设备的技术支持、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定期保养清洁,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2、每周开关所有设备进行检测,并进行记录;3、技术支持、日常巡检维护、故障处理、定期保养清洁六、办公系统1空调维护项12控制台维护项13椅子维护项14控制PC维护项15HPG2410 A4维护项16打印机维护项17门禁系统维护项1日常任务:1、对办公电脑、空调、打印机、扫描仪、门禁设备等日常巡检维护、故障处理、定期保养清洁,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七、数据库服务器和存储1数据库服务器维护项12存储维护项1日常任务:1、对数据库服务器、存储等进行技术支持、日常巡检维护、故障处理、定期保养清洁,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八、其它系统1市平台视频综合管理接入平台维护项12区县视频综合管理平台维护项13超融合服务器维护项14备份一体机维护项15市、(区)县数字签名终端维护项16区县路由交换一体机维护项17UPS电源维护项1日常任务:1、对市、区(县)视频综合管理平台进行维护,保障视频图像稳定运行;2、对超融合服务器、备份一体机、市、区(县)数字签名终端、区县路由交换一体机、UPS电源灯技术支持、日常巡检维护、故障处理、定期保养清洁,定时备份,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3、技术支持、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定期保养清洁九、线路 1中心(太原市治超办100M专线网络)条12区县治超办(20M专线网络)条10日常任务:1、专线网络进行维护,每日检查与各县区网络的连通性,并记录;2、线路出现故障时,应在2小时响应、8小时内处置完毕,特殊故障不超过24小时处置完毕;3、具备详尽的链路运营保障方案,并配备有具备专业能力的保障和实施人员团队。5、维护档案与人员培训(1)要求供应商建立完整的系统档案、服务手册、应急方案等。(2)要求供应商对互联网专线、系统设备的日常服务、技术支持、应急处置、故障维护、设备维修、备件更换等进行详尽的记录,并生成月度报表、季度汇总等。(3)要求供应商对互联网专线、系统设备等定期进行检查,及时整理存在故障隐患(或需维修、更换零件)的设备时,并提出合理的解决建议供采购人选择。(4)要求供应商建立完善的人员培训制度,落实对驻场人员、实施人员、支撑团队的相关培训。(5)要求供应商具备完善的互联网专线、系统设备、软硬件的运行维护及技术支撑团队,具备网络、通信、软件等相关专业的技术服务能力,能进行系统设备运行维护工作,并能有效的组织、开展业务应用能力。五、其他:本招标文件中未明确但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均需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且本项目采购需求中★项只允许有正偏离。第5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一、投标文件初审(一)资格性检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类型审查要求要求说明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2财务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3基本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4基本资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5基本资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6基本资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 (2)截止时点: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时间段均可;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供应商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不提供的将由评标委员会于开标当日对各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4)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说明:1、提供的复印件不清晰、无法辨认或内容不符合规定,该项内容将视为无效。2、资格检查的内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二)符合性检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内容标准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和印章使用完整、有效。2投标文件的签署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和印章使用完整、有效。3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投标函中承诺的投标文件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9的要求。4投标文件的报价报价未超出招标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5采购内容、合同履约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要求6其他技术、服务没有超出招标文件可接受的偏差范围;投标文件没附有招标文件不能接受的条件。说明:1、符合性检查的内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项),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将导致投标无效。2、审查时,对特殊情况的处理评标委员会要遵循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18.5条规定的原则。(三)特别说明: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二、政策性要求评审内容及标准1、投标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为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2、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评审标准: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0相关内容。三、无效投标的情形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3、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四、评标方法及中标条件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对商务、技术、服务等主要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得分(具体评分见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每一投标人的技术、服务因素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采购人可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总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一、商务部分(20分) (由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1、企业业绩(16分)投标人在2020年7月至今,每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服务的得4分,本项满分16分。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和中标结果公告(或成交公告)同时具备为准,不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注:类似业绩指系统维护、项目运维、专网运维、链路服务、线路租赁及运行维护等相关业绩。2、管理体系认证(4分)投标人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本项最高4分。二、技术、服务部分(70分) 1、针对本项目的详细服务方案(15分)整体服务方案详细全面完整:对项目需求的理解、整体工作思路、服务范围、服务内容、系统维护方案、链路运营保障方案等;进度计划安排合理、质量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完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完善可行。综合比较服务方案,优15分,良11分,一般7分,差3分,不提供不得分。2、针对本项目的服务要点、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15分)准确、完善地分析并列明本项目各项系统内的服务要点、重点难点,制定专门的应对措施及合理的优化建议,如出现问题能及时高效解决的应对方案。综合比较服务措施方案,优15分,良11分,一般7分,差3分,不提供不得分。3、项目人员组织及保障(15分)拟派人员配置合理、岗位职责清晰、组织架构明确,拟投入的服务人员的专业性、合理性,拟投入作业设备配备合理性等,可以有效保障项目实施综合比较组织保障方案,优15分,良11分,一般7分,差3分,不提供不得分。4、针对本项目突发故障的应急方案(15分)明确为本项目制定整体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处置、实施流程等,制定的方案及实施流程完整,应急响应策略快速高效。综合比较应急方案,优15分,良11分,一般7分,差3分,不提供不得分。5、售后服务方案(10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服务内容完整、明确响应程序及响应时间,有专门的售后服务热线及服务人员信息;根据各系统情况制定定期巡检排故方案,以减少各种突发故障事件。综合比较售后服务方案,优10分,良7分,一般4分,差1分,不提供不得分。技术、服务部分为各位专家独立评审、打分,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结果保留2位小数。三、价格部分(1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注:1、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将否决其投标。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经评标委员会讨论可否决其投标。2、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时:(1)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2)投标人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提供小型、微型企业生产制造的货物,或在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其自身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可享受价格折扣评审。满足上述条件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15%(工程项目为5%)的价格折扣,采用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采购合同的,货物、服务评审优惠幅度为5%(工程项目为1%),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价格评审。(3)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4)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第六部分合同原则(格式仅供参考)太原市治超办治超信息管理平台运维服务项目合同需方:太原市交通运输局供方:供方在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太原市治超办治超信息管理平台运维服务项目(项目编号:)公开招标采购中中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终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合同内容二、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小写):1、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2、供方承诺供需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外,需方无需再向供方支付除本合同约定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三、款项支付合同签订后,根据招标采购相关文件,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价格的,合计人民币(大写):(小写):元,剩余部分按季度以验收结果结算支付。(需方向供方支付价款需供方提供合法有效的拟付金额的增值税发票为前提,若供方不开具或开具不合格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需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供方开具合格发票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四、服务成果1、合同履约期限:2、服务地点:5、服务及承诺6、需方责任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2、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7、供方责任1、所提供的运行管理、维护保养、故障检修、应急处置及技术支持等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质量规定、标准,符合治超信息化工作需要。2、有责任和义务针对需方相关业务(不限于通讯专线、网络结构、信息安全、系统设备等)提出优化和升级的建议,提出最佳解决方案,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3、对治超系统内各类信息、数据、资料以及局域网网址、密码登信息具有保密管理责任;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等相关内容不得泄密给第三方。4、严格7*24小时监管监控,驻场人员相对固定,排班安排合理,职责分工明确,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及时、处置有效。5、对市级治超信息管理平台系统软件设备设施(含网络)以及办公场所负有安全监管及日常巡查巡检责任。6、供方应当履行的其他责任。8、违约责任1、需方未按时、足额支付本合同运维费的,应及时向供方通报情况,说明原因,并承担向上级报告协调相关部门妥善解决的责任。2、供方未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响应文件履行运维服务要求的,除立即改正外,需方有权在支付运维费时予以合同总额2%的扣减。3、供方驻场人员未经需方指定负责人同意擅离岗位,导致监控工作失管失控的,一次扣减合同总额3%的违约金。4、供方未经需方同意私自安装软硬件的,一经发现,除责令卸载、拆除外,扣减合同总额3%的违约金。5、供方对日常监控异常情况不及时查明原因、不及时排除或联系排除,致使故障问题长时间存在的,一次扣减合同总额3%的违约金。6、超出本身承担运维服务范围的,不配合协同调试、提供技术支持或推诿拖延,导致故障问题长时间得不到解决的,一经查明原因,扣减合同总额2%的违约金。7、供方由于操作管理不当或擅自更改系统设置,导致系统瘫痪、数据丢失、信息泄密的,供方承担相应的全部责任。8、供方未尽到安全管理职责,发生失火、失盗、设备损毁等安全责任事故的,供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9、合同的解除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2、需方有下列情形的,供方可选择解除合同:需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运维费,超过个月的;3、供方有下列情形的,需方可选择解除合同:(1)未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响应文件约定的标准履行运维服务,累计季度达不到验收标准;(2)未经需方同意私自安装软硬件,导致信息泄露的;(3)供方驻场人员未经需方指定负责人同意擅离岗位次及以上的;(4)供方由于操作管理不当或擅自更改系统设置,导致系统瘫痪、数据丢失、信息泄密的;(5)未及时查明故障原因,累计次及以上未在本合同约定时限内排除解决故障;(6)其他严重影响需方正常使用需求的原因。需方选择解除合同的,根据本合同实际履行期限及合同履行情况,据实与供方结算本合同运维费。10、考核与验收十、争议解决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需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由供、需双方盖章后即行生效。2、本合同份,供需方各份,财政部门备案份。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二、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招标文件2、投标文件3、投标人所做的其他承诺[以下为签章部分无正文]需方(章):供方(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人提交文件须知1、投标人应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序号5、序号6、序号7中的内容及顺序编排投标文件,编排中涉及本部分内容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格式的表格可扩展)填写提交,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4、评标委员会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技术说明文件等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6、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中文简体字和份数提交。二、投标文件中部分格式内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盖章或签字)年月日目录自行编制。(资格证明文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致: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郑重承诺我方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果我方中标(成交),我方将按我方响应文件承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谈判/中标(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致:(采购人)我方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中标,我方将按我方投标文件承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谈判/中标(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致:(采购人)我方郑重声明,我方具有履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中标/成交,我方将按我方投标文件承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有虚假或隐瞒,愿意承担一切后果。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书致:(采购人)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严格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本文件中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均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造假行为。如有违反,愿承担一切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致:(采购人)我方(投标人名称)在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而被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谈判/中标(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六)“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七)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加盖公章)日期:备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采购人名称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住址)的(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备注:附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投标人:(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投标人代表:(盖章或签字)日期:(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联系人 电 话 邮箱 网 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年龄 电话 成立时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营范围备注(4)投标人近五年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序号年份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元)服务期限业主情况单位名称经办人联系方式...后附近五年的同类项目业绩相关证明材料。(五)拟投入人员配备情况表序号拟在本项目任职姓名年龄学历专业执(职)业资格或职称备注...后附拟派项目人员的身份证、资格证(如有)、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六)商务、技术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商务、技术要求投标文件对应内容偏离情况备注        ...............注:若无偏离,可在任意位置写“无”,未在本表中明确写明偏离情况的,均视为完全响应本次采购商务、技术条款,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技术服务方案备注:可根据本项目第四章采购需求及第五章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编制(8)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报价文件)(1)投标函采购人名称:(投标人全称)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以下投标报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项目。人民币元合同履约期限:质量要求: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90个日历天内(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中标,投标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约完毕。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单位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要求。4、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开标报价一览表。5、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报价一览表。6、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时,导致投标无效。7、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8、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9、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10、保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时,我方会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否则可视为无效。11、对贵方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或以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或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我方会立即予以回复确认。若因登记有误或线路故障等其他原因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责任由我方自负。12、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13、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14、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5、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6、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7、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合同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所有有关本次投标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投标人代表姓名:投标人代表联系电话:(办公)(手机)E-mail:投标人:(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盖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2)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总报价(元)人民币 元分项报价(元)投标人自行填报。合同履约期限质量标准备注注:1、总报价包含完成本招标文件及其它补充文件所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以及相关服务等所有工作的人工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法律、法规、条例所规定的所有费用。2、价格修正规定:(1)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表示的为准。(2)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规定的顺序修正。调整后的价格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若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其报价将被拒绝。3、本表格式各投标人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不能删减实际内容要求。投标人:(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盖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三)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报价材料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应按实际情况填写此表,对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3)投标人若不属于中小企业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填写)备注:(1)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符合规定要求的供应商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省级或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提供其他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还须同时提供该企业为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的无需填写)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声明函且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本公司现参与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所供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治超办治超信息管理平台运维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太原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