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 会议场所 会议场所服务中标结果公示(迁西县财政局2025)
迁西县2025-2026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框架协议采购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QXZFCG2025C-1
二、项目名称:迁西县2025-2026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框架协议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编码
迁西县栗志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河北省唐山市迁西县城关凤凰东街21号
91130227MACFGJ9W07
迁西县仟禧大酒店有限公司
河北省唐山市迁西县旧城乡旧城村新三抚路北侧中海油加油站西侧
91130227MA7BXQ4B6J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服务时间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
优惠价/入围价
迁西县栗志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迁西县2025-2026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框架协议采购
迁西县
满足定点会议场所的所有要求
定点会议场所服务要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300000
70
迁西县仟禧大酒店有限公司
迁西县2025-2026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框架协议采购
迁西县
满足定点会议场所的所有要求
定点会议场所服务要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300000
83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孟存民(主任)、孙新杰、王新荣、张乐、崔振刚(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本项目评审报价300000元无实际意义,中标金额以费率为准。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迁西县财政局本级
地址:迁西县凤凰东街6号
联系方式:0315-56220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迁西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迁西县城关津源西街迁西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迁西县城关喜峰北路与津源西街交叉口西行300米路南,迁西县妇幼保健院西侧)
联系方式:0315-56688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建伟
电话:0315-5668872
十、附件
仟禧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招标文件正文
栗志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迁西县2025-2026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框架协议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
迁西县财政局本级
行政区域
迁西县
公告时间
2025年08月06日 10:03
评审专家名单
孟存民(主任)、孙新杰、王新荣、张乐、崔振刚(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郭建伟
项目联系电话
0315-5668872
采购单位
迁西县财政局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迁西县凤凰东街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15-5622081
代理机构名称
迁西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迁西县城关津源西街迁西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迁西县城关喜峰北路与津源西街交叉口西行300米路南,迁西县妇幼保健院西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15-5668872
2、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致迁西县财政局:我公司参加迁西县2025-2026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框架协议采购活动,并承诺:我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公司保证承诺的内容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自愿接受投标被拒绝,并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进行的处罚,若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我方自愿承担赔偿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公章):适西县仟禧大酒店有限公司2025年7月31日振功迁西县2025-2026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框架协议采购征集文件(开放式框架协议)(二次)项目名称:迁西县2025-2026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编号:QXCGZX2025C-1征集人:迁西县财政局集中采购机构名称:迁西县政府采购中心日期:2025年7月-1-声明为了保证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特此郑重声明:本征集文件及有关附件作为征集工作依据,对征集各方及参与人均具有约束力,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及实施响应行为必须按照本文件的约定进行,由于对征集文件的误解而造成的无效响应或其他情况,后果自负。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征集公告、供应商须知、资格审查、采购需求、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中心负责解释。迁西县政府采购中心-2-目录第一部分征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资格审查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第六部分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3-第一部分征集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征集人名称:迁西县财政局2.采购项目名称:迁西县2025-2026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框架协议采购3.采购项目编号:QXCGZX2025C-14.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各级党政机关。5.采购需求:会议定点场所采购。6.项目预算金额:30万元,(此项目无实际预算资金,此预算金额只为生成政府采购计划设置,实际预算在迁西县各单位)。7.最高限制单价:财政部门规定的最高限价8.框架协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9.框架协议服务地点为:迁西县辖区内。10.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征集。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及相关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经营地点在迁西县境内;3.2A类:具备有效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或消防检查证明、锅炉、电梯(未安装使用的除外)安全检查合格证明。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3.5信用要求:供应商是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例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三、获取征集文件1.时间: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7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4-2.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zj.hebei.gov.cn/hbggfwpt/)3.方式:网上免费下载。4.售价:人民币0元。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方式、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7月3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3.递交方式:投标供应商需要将加密版响应文件上传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唐山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不用提交纸质响应文件。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七、其他补充事宜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3】14号)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远程异地”评审。供应商应按照征集文件要求对响应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1、解密时间及方式:远程解密,采用网上全流程电子化采购。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进入唐山不见面开标大厅并签到,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CA证书完成对其递交的电子文件的解密,解密时长30分钟。2、唐山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ggzy.xzspj.tangshan.gov.cn:8088/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或者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点击“交易响应方登录”进入系统,选择【唐山市】进入“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市场主体”系统,选择左侧“唐山不见面开标大厅”。3、本项目采用网上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未通过交易平台下载征集文件的供应商,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报名及下载征集文件的流程见附件。4、评标地点:主场:迁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散评标室,副场:随机分配。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5-1.征集人信息名称:迁西县财政局联系人:姚亚辉联系方式:0315-5622081地址:迁西县城关凤凰东街6号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迁西县政府采购中心地址:迁西县城关津源西街迁西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迁西县城关喜峰北路与津源西街交叉口西行300米路南,迁西县妇幼保健院西侧)联系方式:郭建伟0315-5668872注: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其中任意一家CA证书(包括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的供应商可直接用账号密码登陆“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本项目的征集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未通过交易平台下载征集文件的供应商,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报名及下载征集文件的流程为:使用IE11以上版本浏览器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点击“交易响应方登录”进入系统,选择【唐山市】进入“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市场主体”系统,选择左侧“业务管理”菜单下的“填写投标信息”,找到对应项目进行投标。完成后在“交易文件下载”菜单下载相应采购文件。在下载文件前投标人需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唐山市分网”,网站服务大厅(办事指南专区)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投标人凭CA秘钥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所参加项目的信息文件。未注册登记的供应商,须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并携带提交上传证件的原件到就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审核或通过在线审核。详细注册流程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唐山市分网”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的《市场主体注册登记操作手册》。并办理其中任意一家CA证书(包括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将会导致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山西CA:400-653-0200;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CQCCA13832326174。-6-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属性服务2评标方法开放式框架协议,本项目不设淘汰率,报名后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均可入围3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年月日时分考察地点:4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5询问方式书面、电话均可,联系电话号码见征集公告6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7月31日9时00分7开标时间2025年7月31日9时00分8开标地点唐山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ggzy.xzspj.tangshan.gov.cn:8088/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9投标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10投标保证金■不收取收取11政采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简称“政采贷”)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即可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融资服务。渠道和方式:无。12履约保证金■不收取□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电汇转账或者保函(保险)等非现金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总金额的10%;缴纳时间:合同签订前。注:1.转账:应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到征集人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办理履约保证金返还手续后全额无息退还至原账户;如未能如约履行合同或验收不合格,履约保证金将被全额扣缴。2.以保函或保险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保函或保险的有效期须比合同期长15日以上。有效期结束,保函或保险自行失效。如未能如约履行合同或验收不合格,担保机构按担保金额进行赔偿。13是否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是■否14是否允许供应商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是■否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是,应满足下列要求:应当向征集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征集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征集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6响应文件提交说明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上传。17质疑接受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迁西县财政局(征集人)联系电话:姚亚辉0315-5622081通讯地址:迁西县城关凤凰东街6号联系部门:迁西县政府采购中心(代理机构)联系电话:郭建伟0315-5668872通讯地址:迁西县城关津源西街迁西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8投诉接受投诉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迁西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315-5611199通讯地址:迁西县城关凤凰东街6号19评审委员会组成评审委员会由专家和征集人代表组成,其中政府采购专家4人,征集人代表1人。评标工作开始前评审委员会推荐1人担任评审委员会主任。征集人代表不得担任评审委员会主任。20推荐入围供应商数量本项目不设淘汰率,报名后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均可入围21确定入围供应商本次采购由征集人确定入围供应商:征集人对入围供应商承办会议条件进行实地核实,不符合响应文件承诺的取消入围资格。22采购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23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24项目实施地点迁西县境内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行业要求27响应文件份数电子加密文件1份,投标人应确保电子加密文件中所有文件均能正常打开,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不能打开的,视为无效投标。28中标供应商提供资料要求供应商中标后,必须递交与平台上传文件一致的纸质(使用非加密版响应文件打印,若内容不一致所产生的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响应文件两份和U盘电子版响应文件1份(电子版响应文件为利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的非加密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必须胶装成册,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29不见面开标流程投标人需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提前进入唐山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评标程序须知如下:1.选择进入对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在线签到,将CA密钥插入电脑并做好解密准备,在主持人发出解密指令后,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对开标记录进行确认,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解密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登录唐山不见面开标大厅,根据操作手册(请在唐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29不见面开标流程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中下载)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在开标过程中如有疑义请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投标人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对开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废标及澄清、唱标、开标结果等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CA密钥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征集人或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开标大厅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友情提示:请使用制作响应文件CA密钥进行解密】。3.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4.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操作系统要求Windows7及以上,IE浏览器暂只支持IE11及以上)、高速稳定的网络(独享网络带宽4M以上)、电源(不间断)、CA密钥、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音响)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安装河北省通用数字证书驱动最新版本。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30其他要求1.供应商应按照电子交易平台要求下载征集文件。2.供应商提供的资质和业绩等所有资料均须附在响应文件中。3.因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大厅交易方式,征集人特别说明如下: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4.各投标单位在评标期间保持账号登陆状态,随时关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系统--唐山不见面开标大厅”,如在评标过程中专家评委对其文件有疑问将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系统--唐山不见面开标大厅”联系该投标单位。如因投标单位原因,专家评委及代理机构无法与其获得联系,视为默认评委会评审结果。5.本次投标不要求递交原件,相关证件响应文件中均附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签章位置不得影响文件信息。投标人须对证件扫描件的清晰度、真实性、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因上述原因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31重要提示供应商应当按照征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当对征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本征集文件,充分理解招标项目的全部内容,并根据征集文件要求,提供符合需求并和实际情况一致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详细的解决方案。供应商没有按照征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中没有对征集文件的要求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注:本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9-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征集文件适用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2.说明2.1基本定义2.1.1“服务”指本征集文件所述供应商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1.2“采购人”系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2.1.3“供应商”系指响应征集文件并且符合框架协议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框架协议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1.4“征集人”是指迁西县财政局。2.1.5“响应文件”系指对征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而编制的文件。2.1.6“评审委员会”系由征集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等组成的确定入围供应商的组织。2.1.7“包”系指征集文件中“谈判项目技术、服务、安全要求”中按A、B、C┅┅序号界定的可单独响应的项目。如框架协议征集项目分包,供应商必须以包为单位,制作响应文件,分别单独递交。2.1.8“采购代理机构”指受委托的集中采购机构——迁西县政府采购中心。2.1.9“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征集文件的响应程度等方面,“★”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2.1.10“商务要求”是指取得采购标的的时间、地点、财务和服务要求,包括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保险等。2.1.11“技术要求”是指对采购标的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2.1.12“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是指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供应商应当到上述服务机构设立的办理点办理。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1.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2.2本项目是否组织现场考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2.3本项目是否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1政府采购中心可以在响应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征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在征集文件中载明,或者在征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征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2.3.2建议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时间参加现场考察或答疑会,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项目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2.3.3供应商应承担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责任和风险,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2.4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5本项目是否为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及实现形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供应商资格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1.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第一部分征集公告;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第一部分征集公告;3.4具有法人资格且与其他法人具有控股关联关系的供应商的特别规定如下: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5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1-3.6本次招标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身份共同投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如允许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必须符合下列要求:3.6.1联合体的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分工和联合体各成员的资质等级认定。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按照联合体各方资质等级最低的认定其资质。3.6.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并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牵头人对招标范围内的工作总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政府采购政策4.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招标产品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4.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采购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强制采购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为无效投标。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优先采购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享受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优先采购加分政策。注意: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12-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财库〔2019〕16号)。4.3密码技术设备密码技术设备要求:参与使用密码技术设备政务信息系统的投标、承建及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国产密码技术设备必须为经国家密码检测部门检测合格的密码产品。4.4分支机构分公司作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扫描件,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分支机构资质按其总公司(行)授权范围认定,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采用公司文件或制度的形式授权其分公司独立开展业务的,可以提供其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总公司公章。4.5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有关规定,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价格扣除政策,详见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4.6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详见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4.7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有关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4.8信用记录4.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第二条第三-13-款规定,供应商是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例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将被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4.8.2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供应商给予政府采购领域联合惩戒。以联合体名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任一方被联合惩戒,则联合体被联合惩戒。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且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供应商,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4.8.3对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有及时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申请添加相关企业重整情况信息的,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允许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4.9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4.10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乡村振兴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如涉及)。4.11正版软件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4.12网络安全专用产品-14-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销售或者提供。具备资格的机构是指列入《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的机构。4.13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见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4其他政府采购政策。5.投标费用供应商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6.其他说明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含有关通知、更正公告、变更公告等),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向供应商发出。因登记有误、传真线路故障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供应商,除非有适当的证据表明采购代理机构已经明知该项应当通知的事项并未实际有效到达,且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仍有条件和必要及时地再次补发通知而故意拖延或不予补发通知,则采购代理机构因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7.征集文件构成征集文件由下列七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征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资格审查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第六部分政府采购合同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8.征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政府采购中心可以对已发出的征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15-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ebei.gov.cn)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xzspj.tangshan.gov.cn/)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征集文件组成部分。8.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征集文件编制的,政府采购中心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ebei.gov.cn)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xzspj.tangshan.gov.cn/)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15日的,政府采购中心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8.3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征集文件进行的更正、变更。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内容为征集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作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站“变更公告”和电子交易系统内部“变更文件”告知供应商。8.4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所有已领取了征集文件的供应商发出通知。二、响应文件的编制9.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9.1除专用术语外,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商务及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供应商应按本征集文件“第七部分”要求的响应文件格式和内容编写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10.1响应文件由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组成。其中,商务标应包括:投标函、投标报价、资质证明、业绩、人员技术力量等相关材料;技术标应包括:项目技术方案、偏离程度、服务方案等不显示投标供应商名称、标识的相关材料。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征集文件要求,分开编制商务标和技术标,对能明显区分投标供应商的内容,应放入商务标;技术标中不能出现涉及投标供应商名称-16-及相关提示内容的任何信息。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为必须做出明确响应的实质性条款,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本征集文件第七部分。10.2供应商通过“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xzspj.tangshan.gov.cn/)”,网站交易大厅(常用下载栏目)下载“【唐山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供应商凭CA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所参加项目的信息文件。采购文件包含两种格式,包括①格式一(.tszf);②格式二(.dpf)。供应商应使用编制工具编制响应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签名。电子交易系统不接受潜在的供应商未按规定使用数字证书(CA)加密、签名的响应文件。潜在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销。10.3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xzspj.tangshan.gov.cn/)网站提供的“【唐山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文件。10.4技术标(暗标)文件制作要求:10.4.1版面要求:A4纸张大小。10.4.2颜色要求:所有文字、图表均为黑色。10.4.3字体要求:标题及正文部分所用文字均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图、表内的字体及字号不作要求;全部使用中文标点;所有字体均不得出现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等标记。10.4.4排版要求:页边距要求上边距2.5厘米,其余均为2厘米;不得设置目录;正文行间距为固定值30磅;文字内容(含正文标题、正文及表格标题)统一设为左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不得有空格;段落前后不设置空行;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和页码;图、表部分对齐形式统一设为居中对齐。10.4.5其它: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构成响应文件的“技术暗标”的正文中均不得出现供应商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供应商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可能被辨别出供应商身份的任何标记。10.5保证金-17-10.5.1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10.5.2中标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10.5.3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10.5.4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与征集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0.5.5如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入围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框架协议。供应商入围后,经核实发现入围供应商投标过程中有欺瞒或虚假行为的。10.6投标报价10.6.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要求只投报一个确定数额的折扣率,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完成本服务项目全部服务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0.6.2如项目分包、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一览表。但报价不得超出该包预算。10.6.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6.4供应商要按投标报价分项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投标总价包含的报价项目的明细情况,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委托代理人签署。10.6.5供应商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或优惠承诺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位置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优惠承诺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10.6.6投标的报价优惠承诺应与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分项明细表有关报价项目相对应。除报价优惠承诺外,任何超出征集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软件、硬件设备、免费培训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10.7本项目是否允许供应商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8响应文件以外的任何资料征集人将拒收。-18-10.9供应商编辑电子响应文件时,根据文件要求用CA证书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响应文件(*.ts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证书加密。11.投标内容填写说明11.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征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征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11.2供应商未根据自身情况明确作出响应,照搬照抄征集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评审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审委员会有权作无效投标处理。11.3响应文件应按照征集文件第七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11.4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过程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11.5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审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2.响应文件的有效期限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3.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13.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13.2征集文件中所要求加盖的供应商公章是指在响应文件中使用CA数字认证证书加盖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电子签章,或上传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扫描件,不得加盖其它“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非行政公章;人员签字或盖章是指电子签名章或电子印章,或者上传人员签字或名章的扫描件。不符合本条规定的盖章和签字为无效投标。13.3供应商应按照征集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的商务标封面下方以及其他本征集文件要求的位置填写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盖章者为无效投标,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响应文件的签章工作。13.4供应商须注意:为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19-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13.5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3.6供应商应按照第一部分征集公告的要求在交易系统指定位置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三、响应文件的递交14.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14.1供应商应制作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tstf格式),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上传到交易系统的指定位置(登录“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市场主体”系统,选择【投标/响应文件上传】—【上传响应文件(政府采购)】菜单,上传对应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注意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供应商的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不能打开的,采购中心不予受理。14.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中心不予受理。14.3交易系统接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标准时间,并为网上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时间戳。供应商应当合理安排响应文件的提交时间,确保在征集文件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递交,递交时间以交易系统成功接收的时间为准。14.4采购中心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14.5供应商在交易系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同时,应保证响应文件中不含病毒或者其他恶意程序。14.6.下列情形视为响应文件未递交:14.6.1.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响应文件未完整上传并保存的。14.6.2.响应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14.6.3.未使用最新发布的征集文件制作响应文件的。14.6.4.如因供应商丢失、损坏CA数字证书等自身原因造成响应文件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无法导入或无法完整导入电子开标系统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4.7供应商因电子交易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请联系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联系电话:4009980000。-20-15.投标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须按照征集文件及时间场地信息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地点递交。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16.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6.1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6.2在征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否则为无效投标。16.3因电子交易系统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17.响应文件投标流程17.1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17.2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所参加项目的征集文件。17.3供应商应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响应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电子交易系统不接收潜在供应商未按规定使用数字证书(CA)加密的响应文件。潜在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7.4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电子交易平台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文件。17.5征集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响应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征集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响应文件被拒绝的风险。17.6供应商编辑电子响应文件时,根据征集文件要求用CA密钥进行签章制作。17.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征集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经政府采购(或公共资源)管理部门批准,应暂停或终止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17.7.1因互联网中断、停电、病毒入侵、不可抗力等非可控因素,导致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17.7.2服务器等硬件设备发生故障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交易系统的。-21-17.7.3交易系统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7.7.4交易系统出现安全漏洞导致泄密的。17.7.5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若出现上述情形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经政府采购(或公共资源)管理部门批准,采取以下处理办法:1.宣布项目暂停,并通知供应商,待交易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后,重新恢复暂停的项目。2.宣布终止该项目在网上政府采购系统中的运行程序,并通知征集人重新组织招标。四、开标18.开标及其有关事项本项目开标时间、地点详见第一部分征集公告。开标时通过开标大厅系统完成远程解密、答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为保证本项目远程开标会议顺利进行,现作出如下提醒:18.1本项目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各供应商务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仔细确认响应文件已成功递交到系统内,若因供应商原因导致递交失败,后果由供应商自负。18.2进入电子交易平台后,请将CA密钥插入电脑并做好解密准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请供应商务必确保电脑、操作系统、浏览器等满足远程开标的使用要求(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具备高速畅通的网络,并确保CA密钥不出故障。若因供应商自身的网络及软硬件问题导致在解密截止时间仍然未解密,响应文件将会被打回,不能参与后续评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8.3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提前进入唐山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程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8.4开标应当在征集文件确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采购中心应当对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8.5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中心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政府采购中心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22-五、评标程序19.组建评审委员会19.1采购人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征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评标专家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并经抽取系统自动通知;征集人代表由征集人出具授权函授权参加评标。19.2征集人单位工作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评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该项目评审。20.评审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20.1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征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0.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20.3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20.4确定入围候选供应商,以及根据征集人委托直接确定入围供应商。20.5向政府采购中心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1.专家回避及相关情况处理21.1评标中因评审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审委员会组成不符合财政部第87号令规定的,采购中心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审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21.2无法及时补足评审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中心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审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审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21.3采购中心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审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22.评审组织工作采购中心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22.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征集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22.2宣布评标纪律。22.3公布供应商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22.4组织评审委员会推选评审委员会主任,征集人代表不得担任主任。-23-22.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22.6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征集文件。22.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审委员会依照征集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征集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22.8核对评标结果,有财政部第87号令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审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审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22.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22.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征集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征集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征集文件一并存档。23.评审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23.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23.2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财政部第87号令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3.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征集人的倾向性意见。23.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23.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23.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23.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审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24.评审程序详见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六、中标和签订合同25.入围25.1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为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确定第一阶段入-24-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为提交响应文件且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即所有愿意接受协议条件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满足采购需求且响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单价,征集人均接纳其为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5.2入围通知及其他征集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评审委员会推荐的入围供应商承办会议条件进行实地核实,不符合响应文件承诺的取消入围资格。入围供应商确定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中心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发布征集结果公告,同时向入围供应商发出入围通知书。征集结果公告内容按政府采购规定执行,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入围通知书是框架协议的组成部分。26.签订框架协议26.1入围供应商应在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征集人签订框架协议。框架协议不得对征集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入围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6.2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均为签订框架协议的依据。26.3入围供应商如无正当理由不及时签订框架协议的,应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法律责任。26.4签订框架协议后,入围供应商不得将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征集人同意,入围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征集人有权终止框架协议,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征集人或采购人损失的,入围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7.签订合同27.1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由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入围供应商按照框架协议约定接受采购人合同授予,并履行采购合同。27.2征集人将建立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接受采购人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在“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管理信息系统”中向采购人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28、清退和补充规定28.1开放式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可以随时申请退出框架协议。征集人应当在收到退出申请2个工作日内,发布入围供应商退出公告。-25-28.2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28.2.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28.2.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28.2.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28.2.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征集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28.2.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28.2.6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28.3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28.4补充规定征集公告发布后至框架协议期满前,供应商可以按照征集公告要求,随时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征集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供应商。征集人应当在审核通过后2个工作日内,发布入围结果公告,公告入围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及付费标准,并动态更新入围供应商信息。29、入围产品升级换代规则协议期有效内,如服务标准及价格发生变更、服务升级换代或替代的,入围供应商应当通过书面形式申请向征集人发起变更申请,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生效。29.1申请服务信息变更、升级换代或用新服务替代的,变更后的服务标准、服务内容等不得低于原入围服务。29.2申请价格变更的,变更后的价格不得高于原入围价格。七、中标服务费本次征集免收供应商的成交服务费。八、保密和披露30.保密供应商自领取征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传播。31.披露31.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26-31.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九、重新组织采购及保密32.评审委员会发现征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征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征集人或者政府采购中心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中心确认后,应当修改征集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33.评审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征集人、政府采购中心可以重新组建评审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33.1评审委员会组成不符合财政部第87号令规定的。33.2有财政部第87号令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33.3评审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33.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审委员会。34.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35.征集人、政府采购中心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征集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征集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36.评审委员会不向未入围供应商解释未入围原因,不退还响应文件。十、询问和质疑37.供应商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37.1政府采购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27-37.2征集人对技术参数可澄清修改,供应商有异议的可以通过询问或质疑程序提出。37.3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征集人或者政府采购中心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37.4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征集人负责供应商质疑的答复。政府采购中心在授权(代理协议)范围内做出答复。供应商质疑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章质疑与投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章质疑与投诉、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和《河北省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指南》(冀财采[2023]10号)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执行。37.5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7.6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37.7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37.7.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7.7.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7.7.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7.7.4事实依据;-28-37.7.5必要的法律依据;37.7.6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样本下载方式:登录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xzspj.tangshan.gov.cn/)—【常用下载】—【质疑函】样本及填报说明。37.8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时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37.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37.9.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37.9.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37.9.3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37.9.4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37.9.5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37.10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7.11质疑供应商对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征集人所属预算级次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投诉。37.12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37.1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7.1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7.12.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十一、电子评标的应急措施38.开标结束后,因交易系统出现故障无法评标时,经政府采购(或公共资源)管理部门确认后,暂停评标活动,等待故障排除后继续评标。如故障无法排除,由交易中心报政府采购(或公共资源)管理部门作出处理。39.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十二、终止招标征集人在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或者发出征集邀请书后,除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情况外,不得擅自终止招标活动。-29-终止招标的,征集人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已经获取征集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被邀请的潜在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十三、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本文件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10号--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30-第三部分资格审查一、资格审核程序1.开标结束后,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2.《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征集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3.供应商参加本次征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资格证明文件》(除第1-3项外)。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二、资格审查要求序号评审因素评审内容备注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根据供应商企业性质提供相应证明文件。(2)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3)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提供有效证件的扫描件1-2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提供了符合征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承诺函》。1-3信用记录(1)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2)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由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特定资格条件1A类:具备有效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或消防检查证明、锅炉、电梯(未安装使用的除外)安全检查合格证明。提供有效证件的扫描件3-2特定资格条件2经营地点在迁西县境内自行声明,征集人核实3-3特定资格条件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自行声明,征集人核实3-4特定资格条件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行声明审查结果-31-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一、商务标内容(一)商务要求*1、投标报价:预算金额300,000.00元(此项目无实际预算资金,此预算金额只为生成政府采购计划设置,实际预算在迁西县各单位,会议场所使用费用以成交供应商折扣率为基准进行结算)。投标报价要求只投报一个确定数额的折扣率,投标报价包含完成采购项目的技术服务、实施、运输、保险及各项税金等所有费用。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填写应真实准确、价格合理。收费标准应优惠于对外提供的优惠价格,不高于门市价的90%且不高于财政部门规定的最高限价。*2、项目实施地点:迁西县境内,会议场所必须在迁西县境内,否则为无效投标。*3、最高限制单价:接受财政部门规定的最高限价(见下表):客房类型总间数协议间数备注最高限价(元/间/天)门市价协议价折扣率(%)备注标准间(含早餐)290元单人间(含早餐)290元普通套间(含早餐)580元会议室类型总间数协议间数最高限价(元/半天)门市价协议价折扣率(%)备注大会议室(容纳200(含)人以上)2000元中会议室(容纳100(含)-200人)750元★小会议室(容纳30(含)-100人)400元餐饮午餐自助餐价格(元/餐/人)一、二类会议不超过65元承诺客房住宿免费提供早餐晚餐自助餐价格(元/餐/人)一、二类会议不超过65元午餐自助餐价格(元/餐/人)三、四类会议不超过60元晚餐自助餐价格(元/餐/人)三、四类会议不超过60元4、付款方式:会议费用由会议举办单位按照会议费管理办法规定支付。5、项目验收要求项目交付后由采购人依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制定的合同订立安排与合同管理安排中有关履约验收的内容,以及征集文件、响应文件组织验收。6、服务文档的提交要求无7、其他。注:上述商务要求中加*项目为重要商务要求,投标响应低于征集文件规定要求的其投标无效。(二)同类业绩及其他要求1、同类业绩:无2、其他要求:无注:征集文件中的扫描件的含义:对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彩色扫描或拍照后,生成的电子件(彩色扫描或照片)。二、技术标内容(一)采购项目概况-33-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2026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招标采购工作的通知》要求,本次采购项目为迁西县2025-2026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框架协议采购。确定的会议定点场所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资源共享,各级党政机关举办会议共同使用,执行统一的会议定点场所目录和相同的协议价格。采购清单如下: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2025-2026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采购项1其他未列明行业(二)服务要求1、会议定点场所★经营场所的建筑、附属设施、服务项目和运行管理必须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环境保护等现行的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1.1A类会议定点场所:具备承办50人(含)以上会议的能力,即具备相应的会议室、客房、餐厅及停车场等。具体要求:1.1.1客房(标准间、单间、普通套间)总数量不少于35间(套)。1.1.2至少具备容纳50人(含)以上会议室一个,并具备基本的会议桌椅、音响及影像设备等设施设备。会议期间设专门服务人员,提供免费会场服务(包括桌牌、指引牌等会议服务。1.1.3具备50人(含)以上就餐的餐厅,能够提供早、中、晚餐服务,根据客户需要提供桌餐和自助餐(必须能够提供自助餐)等餐饮服务。所有的客房住宿必须免费提供早餐。1.1.4有与定点会议场所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停车位不少于20个;1.2具备上网条件,能够在“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管理系统”注册并处理相关信息;1.3具备信用卡收款条件,方便使用公务卡结算;1.4能够接受并认真履行协议条款(协议书附后);2.相关要求:2.1如遇国家、省出台新的相关管理规定,迁西县财政局将按新的政策规定重新确定有关标准。2.2供应商应如实填写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提供的相关材料须真实有效,不得弄-34-虚作假,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3严格执行国家对饭店(宾馆)等会议场所的管理标准要求。不得违反行业、职业道德。2.4会议定点服务资格的获得不代表必然会发生相关服务,党政机关将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自主选择服务单位。2.5会议定点场所在协议期间内,由于名称、法人代表等信息发生变动的,由会议场所申请,经县级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重新注册,并报市、省级财政部门备案。2.6协议期内会议定点场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由会议定点场所提出书面申请,经签订协议的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在党政机关会议场所管理系统办理注销:2.6.1由于会议定点场所服务功能发生变化,不能满足协议要求的;2.6.2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会议定点场所无法正常经营的;2.6.3由于其他情况导致会议定点场所无法正常经营的。3、知识产权3.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3.2除非征集文件特别规定,征集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3.3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征集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3.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须包含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4、本次采购由征集人确定入围供应商:征集人对入围供应商承办会议条件进行实地核实,不符合响应文件承诺的取消入围资格。(三)其他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35-2、售后服务基本要求:(1)免费售后服务期限:无。(2)售后服务机构及服务团队构成:无。(3)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维护承诺:无。(4)免费售后服务期外维护收费标准:无。(5)其他:无。3、培训要求:无4、监督检查在协议执行期间,需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检查并督促定点会议场所供应商认真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并设立投诉电话,接受对定点单位的投诉。定点会议场所供应商有以下行为的,第一次予以书面警告;第二次取消会议定点场所资格,并不得参加下一轮次的会议定点场所政府采购。4.1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待党政机关会议的;4.2超过协议价格收取费用或采取减少服务项目等降低服务质量的;4.3提供虚假发票的;4.4未按规定提供发票、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的;4.5不配合、甚至干扰阻挠财政部门正常核查工作的;4.6会议定点场所供应商在协议期内未经批准单方面终止履行协议或因违法经营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4.7其他协议规定的事项。注:以上加*的技术参数、指标为重要参数、指标,供应商投标内容低于征集文件要求的其投标无效。-36-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一、评标原则评审委员会在评标时,依据投标报价和各项技术、商务因素对供应商及投标项目内容以及有关的服务进行综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因素:1.投标报价及优惠承诺、相关费用;2.投标技术参数、指标及方案的合理性;3.投标内容与征集文件规定要求的偏离;4.付款条件;5.实施交付和配送能力的承诺,包括实施完工时间等,应在征集文件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实施并交付完毕,实施交付时间超过采购人可接受的时间范围的投标将视为非实质响应投标;6.供应商提供的其它内容和条件。二、评标方法开放式框架协议,本项目不设淘汰率,报名后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均可入围三、评审程序1.符合性审查1.1评审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征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1.1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征集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1.1.2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投标内容等明显不能满足征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征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1.3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评审委员会有权允许修正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征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1.4如果响应文件没有明确响应征集文件的要求,供应商投标无效且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37-1.1.5响应文件的细微偏差是指在实质上响应征集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2.无效投标2.1未按照征集文件要求上传响应文件的;2.2在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响应文件的;2.3未按征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2.5不符合征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2.6未按征集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7不具备征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8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征集文件中所有带*条款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必须做出明确响应);2.9投标报价超过征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10供应商未严格依照征集文件技术标编制规定的格式要求编制响应文件的,在技术标部分出现征集文件统一要求以外的任何其他标识、任何与供应商相关的词句、语言、暗示等,出现任何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痕迹、出现任何可以令评审委员会区别于其它供应商的标志的;2.11供应商被列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2.12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供应商所投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所投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2.13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1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15其他法律、法规及本征集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38-3.串标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征集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征集人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1.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征集人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3.1.2供应商按照征集人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1.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1.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1.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3.1.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3.1.7供应商与征集人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3.2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的情形:3.2.1不同投标人(供应商)的软件加密锁、编制或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的电脑机器码(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硬盘和主板的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不同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制作出自同一份U盘文件等;3.2.2从同一IP地址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3.2.3不同投标人(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包括等差数列或规律性百分比)的;3.2.4不同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高度相似或雷同的;3.2.5不同单位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时的操作人姓名或联系电话相同的;3.2.6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3.2.7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2.8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3.2.9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3.2.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39-3.2.11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3.2.12供应商之前存在高度契合,如供应商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文件接收地址等相同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3.2.13其他涉嫌串通投标的情形。4.报价修正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征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4.1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4.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4.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5.投标的澄清5.1对于响应文件(包含“明标”和“暗标”)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5.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扫描并在线传输由评审委员会接收)。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必须通过唐山不见面开标开标大厅上传。5.3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5.4各供应商在开标、评标期间应全程关注唐山不见面开标开标大厅,及时回复评审委员会在线提问,并在评审委员会规定时间内予以正确回应。规定时间内未做出相应正确回应,视为认同评审结果。6.推荐入围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当按照征集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将所有通过符合性审-40-查的供应商推荐为入围候选供应商。评审委员会成员评审时不协商,独立完成。7.编写评标报告评审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由全体评标成员共同签字确认。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规定,评审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8.确定入围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入围供应商。9.评标过程保密开标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10.采购项目废标10.1在评标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10.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征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1家的;10.1.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或因部分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预算,导致合格供应商数量不足1家的;10.1.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0.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0.2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供应商,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41-附表1.商务部分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按征集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2投标完整性完全响应采购项目/采购包中的全部内容;3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未超过征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4报价唯一性响应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5投标有效期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征集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6实质性条款响应响应文件满足征集文件中*号条款的要求;7报价合理性报价合理,或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评审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8报价的修正(如有)不涉及报价修正,或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9串通投标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投标人(供应商)的软件加密锁、编制或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的电脑机器码(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硬盘和主板的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不同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制作出自同一份U盘文件等;(二)从同一IP地址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三)不同投标人(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包括等差数列或规律性百分比)的;(四)不同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高度相似或雷同的;(五)不同单位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时的操作人姓名或联系电话相同的;(六)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七)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八)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九)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十)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十一)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十二)供应商之前存在高度契合,如供应商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文件接收地址等相同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十三)其他涉嫌串通投标的情形。10附加条件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1其他无效情形供应商、响应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征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审查结果-42-技术部分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技术标编制符合征集文件要求审查结果-43-第六部分政府采购框架协议迁西县2025-2026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协议书(主要条款)协议名称:迁西县2025-2026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协议甲方:迁西县财政局协议乙方:服务协议签订地点:河北省迁西县甲方和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河北省财政厅有关文件,以及《迁西县2025-2026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定义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在本协议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词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一)“协议”是指甲方和乙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协议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协议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二)“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三)“第三方”是指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四)“附件”是指与本协议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协议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等资料。(五)“征集文件”是指《迁西县2025-2026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六)“服务对象”是指会议定点场所服务对象,即:党政机关(包括党政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二、适用范围本协议条款仅适用于迁西县2025-2026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三、协议的组成(一)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44-1.本协议条款;2.征集文件及征集文件的澄清、修改文件;3.响应文件及响应文件的澄清、修改文件;4.成交通知书;5.形成协议的其他有关文件。(二)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处,以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但甲、乙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四、协议承诺(一)从2025年月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甲方确定乙方为2025—2026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入围供应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为服务对象提供接待服务。(二)甲方的权利:1.对乙方承诺的服务和实际提供的服务以及相关事项进行监督检查;2.对乙方承诺的协议价格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有权要求乙方对不符合协议的行为进行调整,如服务对象对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承诺的服务和价格或提供的服务质量问题向甲方投诉,甲方接到投诉后有权进行核查,如情况属实可要求乙方及时纠正,或根据《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取消乙方的会议定点资格;4.甲方通过“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管理系统”对乙方接待党政机关会议业绩自动统计,作为下一轮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政府采购的参考依据;5.制定统一的采购合同文本供采购人、供应商使用,并明确要求采购人、供应商不得擅自改变框架协议约定的合同实质性条款。6.有权在媒体上公布乙方履行协议情况。(三)甲方的义务:1.公布定点场所的名称、地理位置及协议价格等信息,为第二阶段合同授予提供工作便利;2.依据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制度以及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结算方式等财务管理手段,约束党政机关到定点会议场所开会。3.对第二阶段折扣率和需求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管理。4.对第二阶段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执行情况进行管理。-45-5.建立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接受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在“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管理信息系统”向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6.在“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管理信息系统”里公开开放式框架协议的第二阶段成交结果。7.办理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相关事宜。8.建立真实完整的框架协议采购档案,妥善保存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资料。(四)乙方的权利:1.会议举办单位不能出示有效证明,证明其属于协议服务范围的,乙方有权拒绝向其提供协议价格的服务。2.会议举办单位要求虚开发票、提取现金、开支与会议无关费用的,乙方有权拒绝。(五)乙方的义务:1.乙方应按征集文件的要求,提供本协议规定的会议接待服务。在协议期内,乙方必须持有和确保下列证照处于合法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特种行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或消防检查证明、锅炉、电梯(未安装使用的除外)安全检查合格证明。2.在协议期内,乙方要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接待党政机关举办会议,并执行协议价格。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应保持各项设备、设施完好,具备履行协议的能力;如乙方设备、设施发生足以影响接待能力的重大变化,应在变化发生后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协议。如甲方解除协议,应在乙方书面通知到达30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与乙方签订解除协议确认书。3.乙方的设施设备、清洁卫生、服务质量等要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不得因价格优惠而减少服务项目、降低服务质量。4.乙方向单位举办会议提供如下协议价格:(1)各类客房(套间、单间、标准间)的价格(元/天);(2)各种会议室(大、中、小)的价格(元/半天);(3)伙食费的价格(单餐价格)。乙方承诺提供的协议价格比对外提供的其他优惠价格更加优惠,且不得随市场-46-价格波动而提高。当服务对象与乙方在价格和服务方面发生争议时,乙方有义务主动出示本协议书。5.乙方的名称(包括发票开具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要及时通知甲方,并在“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管理系统”上做相应更改。乙方应具备上网条件,并主动在结算时通过“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管理系统”打印“电子结算单”,供会议举办单位报销使用。7.乙方应如实开具发票,提供费用原始明细单据,供会议举办单位报销使用;8.乙方应具备信用卡收款条件,方便使用公务卡结算。9.乙方应于本协议签署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在“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管理系统”上完成会议定点场所的注册、协议价格等信息填报、本协议的影印件、会议定点场所位置图的上传等工作,并通知甲方进行审核。10.乙方在“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管理系统”注册的会议定点场所名称与发票开具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应在网上注明。11.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意见及时进行整改。(六)结算会议费用由会议举办单位按照会议费管理办法规定向乙方支付,乙方应保存好所有结算单据,甲方有权根据会议费管理办法等检验结算单据五、违约责任乙方有以下违约行为的,经调查属实,第一次予以书面警告;第二次取消定点会议定点场所资格,并不得参加下一轮次的会议定点场所政府采购。(一)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待党政机关会议的;(二)超过协议价格收取费用或采取减少服务项目等降低服务质量的;(三)提供虚假发票的;(四)未按规定提供发票、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的;(五)违反其他协议规定事项的。乙方在协议期内未经批准单方面终止履行协议的,取消其会议定点场所资格,并不得参与下一轮次的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政府采购。六、不可抗力(一)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协议时所不能预见的,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诸如战争、骚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47-台风、地震等,包括乙方破产、解散、清算、停业以及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接待服务。(二)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详细情况报告以及不可抗力对履行协议影响程度的说明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三)发生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协议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义务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四)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或终止协议的协议。七、保密条款(一)除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信息发布外,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协议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二)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协议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三)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参会人员的个人信息。八、协议的解释(一)任何一方对本协议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协议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二)本协议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协议的诠释或解释,本协议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公历日。(三)对本协议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九、争议的解决(一)在执行本协议中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甲乙双方同意向迁西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十、协议的终止(一)本协议有效期自2025年月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协议期满后,-48-经双方协商一致,本轮次的定点场所可以续签下一轮次的协议,继续保留定点场所资格;也可以自愿退出,定点场所资格自动取消。协议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协议,否则应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一方因己方缘故需终止协议,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终止。(二)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协议自行终止:1.本协议正常履行完毕;2.甲乙双方协议终止本协议的履行;3.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4.一方不履行协议条款,造成另一方无法执行协议,协商又不能求得解决,责任方赔偿损失后,协议终止。(三)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发生任何以下一种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对于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1.乙方设备设施发生重大变化,不满足征集文件提出的要求或者不具备接待能力的;2.乙方发生第五项“违约责任”所列违约行为达到2次以上的;3.乙方出现组织卖淫嫖娼、赌博、贩卖毒品、危害国家安全等违法行为的。十一、法律适用本协议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协议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十二、权利的保留(一)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其他各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二)如果本协议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协议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协议各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协议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三)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因中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协议的部分-49-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甲乙双方应尽快修改本协议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的条款。十三、主导语言与计量单位(一)协议书写应用中文。甲乙双方所有的来往信函,以及协议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二)除协议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十四、协议修改(一)对于本协议的未尽事宜,需进行修改、补充或完善的,甲乙双方必须就所修改的内容签订书面的协议修改书,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二)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五、附加条款本协议签署后,由于乙方没有及时在“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管理系统”上注册、发布相关信息,无法取得各级党政机关认可,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十六、协议生效(一)除非协议中另有说明,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即开始生效。(二)本协议中的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三)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采购中心一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单位名称(章):迁西县财政局乙方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凤凰东街6号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电 话:电 话: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50-2、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致迁西县财政局(采购人)我公司参加迁西县2025-2026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并承诺:我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公司保证承诺的内容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自愿接受投标被拒绝,并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进行的处罚,若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我方自愿承担赔偿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益公章):迁西县栗志酒店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7月3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 会议场所 会议场所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