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扫保洁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新乡市凤泉区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20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新凤财招标采购-2025-11
2、采购项目名称:新乡市凤泉区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新乡市凤泉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7月15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8月07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内容:凤泉区城区内道路清扫保洁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2)、服务质量:合格;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新凤财招标采购-2025-11-1
新乡市凤泉区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新乡市凤泉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
傲蓝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宇工路 88 号综合办公楼四层
25,139,900.58
元
评审总得分:79.03分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新乡市凤泉区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新乡市凤泉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
凤泉区城区内道路清扫保洁服务
详见附件
三年
合格
四、评审专家名单
技术类-公共服务-张卫东、技术类-公共服务-于小鹏、技术类-公共服务-丁先功、技术类-公共服务-张卫清、技术类-公共服务-刘春鸿、王琼(业主代表)、王东站(业主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代理协议约定
收费金额:164,00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部门: 新乡市凤泉区财政局:0373-3918272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乡市凤泉区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
地址:新乡市凤泉区站前路
联系人:周凤宾
联系方式:137819921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乾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东明大道碧桂园时代城11-2904
联系人:张校海
联系方式:137819921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校海
联系方式:17320136200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
新乡市凤泉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发布.pdf
报价表.doc
开标记录表.pdf
服务承诺.pdf
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如果有)无。新乡市凤泉区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新乡市凤泉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新对报标采购-2025-11·代3”1风风客采购人:新乡市凤泉区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代理单位:河南乾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新乡市凤泉区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新乡市凤泉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新凤财招标采购-2025-11采购人:新乡市凤泉区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代理单位:河南乾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五、开标六、评标步骤和要求七、签订合同八、中标服务费九、处罚、询问和质疑十、保密和披露十一、免责条款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第五部分:招标项目采购需求第六部分:评标程序和评标办法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招标公告新乡市凤泉区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新乡市凤泉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新乡市凤泉区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新乡市凤泉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8月7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新凤财招标采购-2025-112、项目名称:新乡市凤泉区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新乡市凤泉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25393837元最高限价:25393837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1新凤财招标采购-2025-11-1新乡市凤泉区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新乡市凤泉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2539383725393837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1)、采购内容:凤泉区城区内道路清扫保洁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招标项目采购需求”。2)、服务质量:合格;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三年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目标,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使用绿色包装,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2、本项目接受联合提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①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含2家);②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标明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且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③联合体投标人应提交满足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授权牵头单位,以牵头单位的名义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活动;⑤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负责开评标会议等有关事宜。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7月16日08时30分至2025年7月22日18时00分;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3、方式: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幵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潜在投标人在网上填写信息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4、售价:无(本次采购不收取文件费)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5年8月7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五、开标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5年8月7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心门户网站––“智能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供应商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2、监督部门:新乡市凤泉区财政局:0373-3918272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新乡市凤泉区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地址:新乡市凤泉区站前路联系人:周凤宾联系方式:1378199219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河南乾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乡市东明大道碧桂园时代城11-2904联系人:张校海电话:17320136200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张校海电话:17320136200河南乾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7月15日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新乡市凤泉区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新乡市凤泉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新凤财招标采购-2025-112采购人名称:新乡市凤泉区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地址:新乡市凤泉区站前路联系人:周凤宾联系方式:137819921903采购代理机构河南乾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乡市东明大道碧桂园时代城11-2904联系人:张校海电话:173201362004采购预算及(最高投标限价)采购预算:25393837元;最高限价:25393837元;注: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6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是,应满足以下要求:①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含2家);②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标明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且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③联合体投标人应提交满足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授权牵头单位,以牵头单位的名义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活动;⑤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负责开评标会议等有关事宜。7投标保证金免收8是否允许分标段投标否9现场勘察无10投标书有效期90天(日历日)从开标之日起计算,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1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如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以变更公告方式向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并发布在本次招标公告的同一媒体上,投标人应实时关注并及时下载。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2服务期限三年13服务质量合格14投标文件的编制及份数(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xxtf格式),应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内上传;(2)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15签字或盖章要求电子投标文件(1)所有要求投标人电子签章处都须加盖投标人的CA印章。(2)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处都须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CA印章。16投标文件份数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17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2025年8月7日08时30分18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公告19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由采购人代表2人和相关专家5人组成,共7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采购人在监督单位监督下从相关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0履约保证金免收21中标结果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22验收要求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采购人成立3人以上验收工作组(合同金额在50万以上的验收工作组不少于5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及国家有关规定认真组织验收工作。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以及需方认为必要的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如本项目属国家规定的强制性检测项目,采购人必须委托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验收。23有关节能、环保产品问题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编制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24有关进口产品问题除招标文件中特别约定可以投报进口产品外,其他货物均不得投报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投标人提供的产品(设备)必须是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25有关信用记录查询问题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附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6有关核心产品问题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确定核心产品,核心产品将在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中载明,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27其他提示事项1、根据国家有关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规定,自2023年7月1日起,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销售或者提供。具备资格的机构是指列入《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的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更新《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2、项目编号(分包编号、招标编号)说明: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公告中的项目编号和交易中心电子系统产生的项目编号(分包编号、招标编27其他提示事项号)均为有效编号,在评审时应均予认可。3、投诉渠道渠道一:书面投诉书(当面递交)。通过行政服务中心财政局窗口提交投诉,地址为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团结大道26号凤泉区财政局一楼服务大厅。渠道二:邮寄。地址为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团结大道26号凤泉区财政局二楼采购办。(邮编:453011电话:0373-3918272)投诉事项的处理以收到的书面投诉书为准,投诉时间的界定以书面交寄时间为准。渠道三:电子邮箱。投诉人将符合要求的材料制作成PDF文档,发送到采购办邮箱,邮箱地址为fqqcgb@126.com。渠道四:线上投诉。通过河南省政务服务网进行投诉,网址为https://www.hnzwfw.gov.cn/portal/guide/9F939C082D97DA973B37E286E7190D33?region=41070400000028有关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内容根据新乡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财购【2020】10号)要求,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可以持政府采购合同向融资机构申请贷款。融资渠道和方式可以通过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或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获取。29有关政府采购推广使用绿色包装的问题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执行。30付款方式承包经费经综合考核后无异议,按季度支付的方式付款(服务期内每服务满一个季度给予支付,如遇政策变动或特殊情况,支付付款进行适当顺延)。具体支付时间及扣减金额以服务期间有效绩效考核和结算清单为准。31采购代理服务费164000元,由中标人支付。3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或相关采购包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之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子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但不作为成交价和合同签约价成交价和合同签约价仍以其最后报价为准。2、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3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但不重复享受政策。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但不重复享受政策。备注:如有投标人符合上述政府采购政策的,不论投标文件格式中有无相应格式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材料本次采购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50≤X<30010≤X<50X<10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1000≤Y<200000100≤Y<1000Y<100资产总额(Z)万元5000≤Z<100002000≤Z<50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8000≤Z<120000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100≤X<30010≤X<100X<10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本次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叙述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2.定义:2.1“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投标人”指符合本文件规定并接受的投标供应商。2.4“服务”指本次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及合同中规定投标人应承担的其它义务。2.5“中标人”指依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被最终授予合同的投标人。2.6“法定代表人”指法人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上)上注明的法定代表人;如为个体经营者参加投标的,指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注明的经营者。3.合格投标人的条件:投标人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还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条件。4.资格审查时,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如投标人代表为授权代表的,应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代表一致且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身份证扫描件。5.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投标人请仔细检查所收到的招标文件是否齐全、是否有表述不明确或缺(错、重)字等问题。7.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7.1任何已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存有异议的,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将视为对本招标文件无任何异议。7.2在投标截止期15日以前任何时候,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该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7.3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将以变更公告方式向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并刊登在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在开标日期之前,投标人应实时关注中心网站和相关媒体并及时下载。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7.4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修正投标文件,代理机构可酌情决定是否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在本次刊登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此变更对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而无论是否已经实际收到该通知。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7.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投标人一旦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对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均无异议。(三)投标文件8.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8.1投标人提交的全部及任何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采购的所有来往函电等,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8.2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必须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译文为准,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要求提供附有公证书的翻译文件。8.3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可。8.4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5本招标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9.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9.1投标文件分为四部分:资格标文件、商务标文件、技术标文件、其他部分。资格标文件指投标人提交的能证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文件;商务标文件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标文件是能够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及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其他部分是指投标人自行提供的认为必要的资料文件。10.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按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有关规定提交资格标文件、商务标文件、技术标文件。11.投标人技术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编制。为方便评审,投标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招标文件内容要求制作。12.投标保证金:无13.投标报价13.1投标人应在《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明细表》中标明拟提供服务的总价。请投标人认真测算所投全部服务价款以及其他有关的交付使用前所必需的所有费用,包括采购项目未考虑的但项目实施过程中必要的费用,及采购项目履行过程中所需的而招标文件中未列出的相关费用。投标报价应包括上述各项费用。一旦中标,合同签订后合同价格将不得变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合同履行期限内可能产生的物价变化、政策调整、市场经营风险等多种因素,慎重报价。报价应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投标人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该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该项购买服务及其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价格、税费,并且报价价格应该被视为已经扣除所有同业折扣以及现金折扣。13.2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处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和优惠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采购人不接受可选择的投标方案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13.3投标人应按投标报价明细表的内容填写服务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委托人签署。13.4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报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投标书将被拒绝。14.本项目最低投标价等任何单项因素的最优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5.投标内容填写说明15.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条规定的内容,将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15.2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是投标人自身的责任。15.3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七部分的要求提交相关附件表格。15.4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大会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5.5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性能逐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该投标将可能被拒绝。15.6投标人的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书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的服务要求标准做出响应。15.7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采购人保留对中标候选人所有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包括进行实地考察)的权利。16.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6.1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6.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除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要求修改投标文件有效期外,不能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17.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7.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17.2若因系统原因或不可抗力导致无法使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开评标,应采用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开评标。17.3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见前附表。17.4电报、电传和传真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18.投标人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19.投标人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中有关资格证明文件和证书等应依原样扫描为电子文档。(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0.投标文件的递交20.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xxtf)。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20.2投标人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系统客服联系,联系电话:4009980000。21.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21.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上传的;注: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上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的投标文件少于三家(不含三家)的,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有权宣布本次招标失败。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22.1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通知代理机构。22.2投标人撤回投标的要求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补充、修改投标文件的材料,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开标前送达代理机构。22.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五)开标23.开标23.1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大会,采购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23.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23.3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23.4如网上招标系统故障或出现异常情况导致解密失败的,投标人应使用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23.5开标时,代理机构将通过网上开标系统进行唱标,唱标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其它详细内容。23.6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误传或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错误而导致的解密失败,投标将被拒绝。23.7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在系统内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3.8开标大会结束后,授权委托人应在指定地点等待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的安排,不得擅自离开,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六)评标步骤和要求24.资格审查24.1开标后,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委托授权代表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内容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4.2采购人应对进行资格审查的采购人代表出具明确的《授权函》。24.3资格审查后,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4.4采购人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25.组建评标委员会25.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2人及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专家5人组成,共7人。评标工作将在依法产生的评标委员会内部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负责审议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2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的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25.2.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5.2.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25.2.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25.2.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25.2.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5.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25.3.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5.3.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和评审工作有关人员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倾向性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25.3.3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但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复核后发现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除外。出现上述除外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25.3.4对评标情况、评标过程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25.3.5编写评标报告。25.3.6评标委员会要在采购项目招标失败时,出具招标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要协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答复质疑或处理投诉事项;25.3.7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或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备案。26.评标委员会对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26.1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投标文件内容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以上符合性审查中内容只要有一条不满足,则投标文件即为无效文件。26.2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负偏离)或保留。26.3所谓重大负偏离是指投标人所投标的范围、数量、服务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负偏离的认定须经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出现下述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将视为重大负偏离或非实质上响应,包括但不限于:26.3.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装订、签署、进行企业电子签章或个人电子签章的;26.3.2投标有效期不足的;26.3.3投标的范围、数量、服务期限等不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26.3.4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的;26.3.5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标段规定的。26.3.6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牟取中标或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台计算机编制投标文件或开标(报价)一览表的;26.3.7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项目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26.3.8投标人所提交的报价明细表中出现两个报价或总价出现两个报价的;26.3.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6.3.10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6.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6.5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26.5.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6.5.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6.6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27.投标文件的澄清27.1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7.2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答复,该答复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27.3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某个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在规定时间内该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7.4并非每个投标人都将被要求做出澄清和答复。28.对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28.1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评审原则、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评标程序和评标办法”。28.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评标原则、方法进行,投标人可对擅自改变本招标文件中所公布的规则、评标原则、方法的行为进行质疑或投诉。29.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办法之要求确定1-3名中标候选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应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确定中标人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结果将在中标人确定后,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媒体上进行公告。30.评标过程保密30.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30.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1.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31.1对招标文件作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3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被邀请的潜在投标人,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七)签订合同33.中标通知33.1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签发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向中标人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标人应于公告期满后及时网上自行下载中标(成交)通知书。33.2中标(成交)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质疑(澄清)均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34.履约保证金:免收。35.签订合同35.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5.2中标人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中标合同的,给采购人和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投标人应承担赔偿责任。35.3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35.4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须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的人民政府采购监督部门的批准,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中标人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35.5中标人应当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网上公示合同。(八)中标服务费36、中标服务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九)处罚、询问和质疑37、询问和质疑37.1投标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可以按照《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向采购人机构提出询问。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7.2若投标人认为其投标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7.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起质疑的日期。37.4质疑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属于保密或者处于保密阶段的事项,投标人必须提供正常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投标人不能提供或者拒绝提供合法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质疑函应提供充足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质疑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一并附上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37.5投标人质疑实行实名制并须在质疑书上署名。投标人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不得以质疑为手段获取不当得利、实现非法目的。37.6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授权委托书应当由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37.7质疑书提交方式。投标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当面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质疑书时,投标人应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理质疑事宜的,还应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37.8投标人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37.9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符合上述条件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采购人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7.10依法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投诉。(十)保密和披露38.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依法向有关政府监督部门或有权参与评审工作的有关人员披露。39.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它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40.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41.投标人不得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代理机构进行商业贿赂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即使在签订合同后,如果有证据表明投标人有此行为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42.招标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为准。(十一)免责条款45.由于网络和电子化系统原因对招标(采购)活动造成的影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十二)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详见附件)附件: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第四部分合同条款新乡市凤泉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合同甲方:新乡市凤泉区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乙方:年月日新乡市凤泉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合同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甲方委托【河南省政府采购新乡市凤泉区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明确甲、乙双方在承包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一致同意签定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一、服务范围及内容1.1服务范围乙方负责新乡市凤泉区城区全区域范围内共18条指定道路的清扫保洁、洒水降尘、果皮箱(垃圾箱)保洁、垃圾收集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及与其相关的其他工作,路段总面积1205715.86平方米。服务区域包括但不限于车行道、人行道、辅路、花坛、绿化带、公交车站、人行过街地下通道,道路两侧延伸至民居、商铺、围墙、农田等边界处或路外绿化带外侧边界处等所包含面积及其他相关市政设施。具体路段以甲方书面指示和双方最终确认清单为准。1.2服务内容(1)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配备充足的环卫保洁人员及所需机械车辆、设备,并组织实施对项目区域内各道路的日常清扫、保洁、洒水降尘、垃圾清运、果皮箱及公共环卫设施清洗维护、设施增补和消杀作业。(2)乙方应安排作业人员实行“两扫常保”,即每日分两次集中普扫和全天候巡回保洁,依照质量标准确保主次干道、边角区域、绿地隔离带、桥涵等全覆盖,无卫生死角遗留。(3)所有垃圾乙方应收集清运至甲方指定的垃圾中转站,不得出现乱扔、乱倒、焚烧、倾倒至雨水井篦、花坛或周边非法区域的行为。(4)乙方负责编制并执行应急和特殊时段保洁工作预案,能够及时响应甲方、市、区政府临时部署的保洁整理、检查迎检、突击整治、环保专项、重大活动等环境卫生保障指令,服从甲方车辆、设备及人力资源等综合调配。(5)乙方需建立作业情况实时监控和信息上传、反馈机制,并如实提交日常巡查、保洁、养护等相关作业资料和考核数据,及时接受主管部门专项督查检查,配合甲方完成信息化监管等管理系统的对接。(6)乙方需依据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文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标准,承担与上述各项服务有关的附属或延伸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环卫设备、工具、防疫物资采购、使用、维护管理等。(7)标书内要求的其他内容。二、服务标准与管理要求2.1管理与作业标准(1)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服务过程中,必须严格遵照招标文件、《凤泉区主次干道清扫保洁质量标准及考核办法》,并参照《新乡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办法》、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市区道路积尘负荷“以克论净”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新政办〔2021〕72号)等有关标准执行,以保障清扫保洁质量始终达到合同约定和行业规范的最高要求。(2)乙方需建立健全服务组织体系和内部管理制度,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合理配置人力及物资保障,按要求完善人员岗位安排、作业记录与质量巡检台账,保证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可追溯性。(3)乙方须确保项目范围内机械化作业率不低于100%,所有主次干道、慢车道、人行道联动执行“机洗+机扫+人工保洁”复合模式,保证车辆、设备新能源化。(4)乙方应严格执行每日清扫2次以上、道路冲洗1次以上、洒水降尘6次以上(气候极端时增补)、公共果皮箱每日清洗和消杀等频次要求。遇有大雾、大雨、大雪等极端天气,需及时根据甲方批复调整作业方案,确保灾害后二十四小时内全面恢复道路环境卫生,并将执行情况及时书面报告甲方。2.2操作规程与安全管理(1)所有在岗作业人员必须统一标准着装,佩戴反光标志,按规定岗位作业。作业过程中应遵守安全操作流程,如车行道内清扫时应迎车流方向操作,严禁脱岗、替岗、聚众闲谈、酒后上岗。(2)环卫车辆、机械设备均需保持完好、整洁,安置甲方项目标识,统一编号,并于出现故障时第一时间报修或替换,绝不允许因车辆故障影响保洁作业。设备停放、调度、启用等应遵守甲方管理要求,确保作业安全、有序。(3)各类特殊作业(夜间、人流密集、恶劣天气)应定岗定人加强安全管理,按约定配备安全警示灯、反光标志、交通指示牌等,防止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对各类突发状况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报甲方。三、乙方服务承诺3.1人员管理与劳动保障(1)乙方应确保项目人员配置完全满足相关标准,合理设置各类岗位,按工种签订合法有效的劳动(劳务)合同,不得违反规定用工或规避法定用工责任。(2)乙方负责环卫工人、机械司机及维修人员、项目管理人员及其他作业人员的工资、福利、服装、社保、意外保险等费用开支,负责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按时支付环卫工人工资及福利待遇。坚决杜绝出现任何形式拖欠环卫工人工资的问题,并于每月15日前支付上月环卫工工资并将支付明细提供凤泉区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发现工资未按时发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另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环卫工工人工资明细,并有权代发工资,该代发工资款项从应付款项中扣除。(3)乙方应依法为全体从业人员足额缴纳意外伤害等各种社会保险,确保员工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4)签订用工合同、办理用工备案、建立人员花名册、工资及社保缴纳台账,建立内部劳动纠纷申诉处理机制,积极配合劳动保障部门日常检查。3.2运营管理与设备保障(1)乙方应自项目进场起,负责建立环卫智慧化综合运营平台,所有车辆、保洁人员的设备配备到位。本合同签订后全面启用智慧环卫综合运营管理平台,实时监控保洁人员、车辆、作业路线、作业时段信息,能够与凤泉区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运管服平台直接对接,保证信息真实、可靠、准确。(2)乙方承诺在项目服务期间完全承担设备、工具、水电、消杀及维修等全部费用,并负责承担任何物价与人工成本的变动,保证服务连续不间断。(3)乙方全部作业机械车辆要做到及时及时响应甲方和市区主管部门的临时调度指令,不推诿、不拖延。对特殊迎检、重大活动、环保专项等,必须全员无条件服从甲方统一调度。(4)乙方进场前需与原服务公司按甲方要求完成全面对接和善后,独立妥善解决人员、车辆、保险和相关遗留问题,确保服务无缝衔接,不影响环境卫生质量。(5)乙方无条件配合做好市、区布置的临时性、阶段性任务(含检查、突击整治、重大活动、环保指令、防汛指令等)中的环境卫生工作。3.3法律、政策等变更响应(1)服务过程中如遇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调整,或甲方因工作需要对服务内容、质量标准、作业时间等作出调整,乙方承诺无条件快速落实。(2)对于合同履行期间上级主管部门或市区政府因保洁不到位造成的考核扣分、行政处罚,所有有关款项及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不得推卸、拖延。(3)若乙方存在工作疏漏、管理缺陷或其他原因导致服务款被第三方追索,或出现被劳动监察等部门处罚的情形,各项赔偿金、罚款均由乙方全部承担。四、人员配备及管理4.1配备要求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住建部《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及行业质量标准、地**策规定,合理配备道路清扫、巡回保洁、冲洗、果皮箱管理、机械操作和应急处置等各类岗位人员,做到定岗定人、不随意减少人员、保障项目覆盖率为100%。4.2行为管理与作业纪律(1)乙方及项目负责人须落实岗位巡查制度,对全部环卫工人、驾驶员、管理人员实施严格的作业纪律和从业标准管理。要求保洁人员依法依规作业,不擅离岗位,不得由非项目人员替岗、顶岗、串岗,严格执行清扫技术操作规范,不准擅自离岗、聊天、聚众。(2)工作期间,应有专人监督、上岗签到、巡查检查等制度,重大节日、灾害天气、检查迎检等特殊时间段应加派人员值守,有事故应急预案。(3)对发生推诿、拒绝调度、与甲方或督查人员发生争执等严重不服从管理的保洁人员,乙方应按约定立即清退,三次及以上出现此类问题的乙方将被视为重大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五、设备配备与管理5.1车辆装备配备及标准(1)乙方须严格按照标书承诺及合同约定配置足够的道路清扫、洗扫、冲洗、洒水车辆,并参照“新乡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新乡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新城管〔2025〕16号)”文件中的工作指标要求配备车辆,配置数量及性能应满足服务范围和频次要求,核心区域内、国控站点周边路段保证新能源率为100%。(2)所有作业车辆及机械设备必须在凤泉区指定区域开展作业,车辆头尾需粘贴清晰、统一、编号有序的凤泉区项目专属标示,且不得转作他用。(3)车辆、设备需定期检修、维护和翻新,保持无锈蚀、无破损、外观整洁,作业过程中不得违规超载、撒漏、乱倒、满溢,严禁停放在非指定位置及作业完成后车内留存垃圾。5.2车辆设备使用与安全管理(1)乙方负责设备、车辆的日常管理、运行、维护、保养及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车辆设备一旦发生故障、损坏,乙方应立即替换修复,确保道路作业不受影响。(2)作业车辆、设备使用期间,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作业技术规范,按大气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等相关要求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减少夜间噪音,防止洗扫车辆扰民和影响交通疏导。(3)乙方应建立环卫车辆、作业设备台账,完善“一网化”监控调度机制,随时响应甲方特殊任务分配,确保保洁工作连续、可靠、不间断。六、承包经费、付款方式6.1本项目年承包费用为元人民币,大写:。6.2支付方式:承包经费经综合考核后无异议,按季度支付的方式付款(服务期内每服务满一个季度给予支付,如遇政策变动或特殊情况,支付付款进行适当顺延)。具体支付时间及扣减金额以服务期间有效绩效考核和结算清单为准。6.36.1条约定的承包费用已经包含环卫工、驾驶员及管理人员的所有工资费用、保险费用(社会保险与人身意外伤害险)、果皮箱维修增补费、一切劳动工具费用、加班费、福利费、服装费用、作业车辆运行费用及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人身意外伤害险等所有费用。6.4合同服务期内如出现道路、区域面积调整,或主管部门临时要求增加保洁作业面积、时间等,双方应以现行单价为基准签署补充协议,合同效力及财务支付规则不变。6.5所有变更或调整事项均须以书面补充协议为准,口头约定无效,补充协议自签字盖章后生效。七、承包期限及程序7.1服务期限(1)承包服务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7.2终止及延续(1)若合同期限内因政策调整、重大公共事件等客观原因导致项目不能按期履行,双方应协商合理终止或调整,及时解决后续事宜。八、乙方合同义务8.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与领导,严格根据《凤泉区主次干道清扫保洁质量标准及考核办法》、并参照《新乡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办法》文件中规定的卫生保洁标准执行。甲方有权按照服务质量考核和奖惩标准对乙方进行考核并奖惩。8.2.乙方负责承包范围内的安全作业管理,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制定有关规章制度,确保作业安全。8.3.乙方负责在本合同规定的道路进行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洒水降尘及绿地绿化隔离带花坛垃圾的捡拾等。8.4.乙方负责对作业人员的思想教育,专业培训,做到遵纪守法,佩证上岗。8.5.乙方负责在承包期内发生的一切事故,做到依法管理和履行职责,如治安、交通安全事故和劳资纠纷等,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费用,与甲方无关。若相关损失按规定先由甲方支付的,甲方可在乙方的承包费用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8.6.乙方在承包期内应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和有关福利待遇(如加班费、高温补助、防暑降温等)。劳动用工纳入劳动保障部门的巡查机制之中,违规违法用工被劳动保障部门发现的,根据情况扣除相应承包经费。九、服务质量考核与奖惩9.1质量考核标准(1)服务质量考核、奖惩严格按照本合同附件所载《凤泉区主次干道清扫保洁质量标准及考核办法》、并参照《新乡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办法》等文件执行。(2)考核实行综合评分与专项考核相结合,月综合考核得分80分(含)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下至70分及60分,按对应区间扣减费用。单月得分60分以下者或多次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3)专项作业未达标、重大负面曝光、群众有效投诉、拖欠环卫工人工资、项目内管理失序等,除按附件细节扣罚外,造成严重影响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另追损失。9.2奖惩及费用扣减(1)乙方服务考核不合格、被通报批评或被媒体曝光,每次以相关文件、考核标准直接扣除当月承包服务费用。(2)考核周期内,如乙方连续3个月或同一年度累计4个月综合得分低于80分,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直接解除合同,相关未支付费用亦不再支付。(3)因保洁公司清扫保洁不到位造成上级部门对凤泉区的各项处罚,甲方对乙方进行同等处罚。(4)根据国家大气环保要求,因环卫公司保洁不到位或保洁工人焚烧树叶引起的各项处罚由乙方承担。(5)如乙方按合同需要承担的罚款、赔偿金与任何违约成本由甲方垫付,甲方可自应付款项中直接扣除,金额不足时,乙方应在5日内补足。十、违约责任10.1乙方在履行期间存在服务质量不达标、拒绝临时调度、擅自减少作业人员、拖欠工资及保险、安全生产漏洞、违法用工等情形,甲方有权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有权直接解除合同,扣减相关费用并追究法律责任。10.2乙方在服务质量考核中被扣款,甲方可在乙方的承包经费中扣减相应的费用。十一、合同的解除11.1乙方如因管理不善、服务不到位导致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管理要求不能达到,经相关部门一年连续二次通报或累计三次通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所有损失。11.2如乙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因重大失误导致重大保障失效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依法索赔。11.3合同期间或重大迎检期间,因乙方管理不到位致环境管理标准严重下滑,经相关部门一年内连续通报两次或累计三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无权主张剩余期间付款。甲方依据11.1-11.3条款单方解除本合同的,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本合同解除,甲方可以将本合同约定的任务交由他人实施。同时,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及赔偿责任。11.4出现无法克服政策障碍、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可解除履约义务,互不追究违约责任。十二、不可抗力12.1不可抗力定义不可抗力指地震、暴雨、洪水、台风、极寒极热、国家发布战争或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流行疫情、上级政府紧急调度命令等无法合理预见、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12.2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正常履行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24小时内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10日内提供有效证明材料。(2)如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标的全部或主要履行无法继续,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3)不可抗力影响结束后,由双方协商恢复合同履行的具体条件和时间,对受不可抗力影响未履行的部分免于违约责任。十三、保密与知识产权13.1保密要求乙方须对本合同履行期间获悉的甲方业务数据、管理信息、智慧环卫平台运维资料、项目技术秘密等承担严格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转让、利用有关信息。违反本条约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13.2知识产权归属本项目所形成的服务成果、工作报告及作业创新技术(包括但不限于环卫作业流程、系统数据、调度平台信息资料等)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复制、转让、授权或用于其他非本合同授权业务。乙方如涉及自主开发成果与第三方知识产权冲突,产生法律纠纷由乙方独立承担全部责任。十四、争议解决14.1协商解决因合同履行产生的争议,双方首先应本着诚实信用、平等协商原则解决争议。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凤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五、其他15.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5.2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政府采购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3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15.4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未及时通知导致产生全部后果由变动方全权承担。十六、合同组成16.1组成合同的文件:(1)招标文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3)服务承诺(4)中标通知书(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包括附件1、2、3、4等。16.2法律效力所有附件、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如附件与本合同正文内容存在表述不一致时,以本合同正文为准;如出现政策和法律变动情况时,优先适用国家法律法规或调增补充合同条款。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备案贰份,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将所有合同原件报相关部门财政局备案。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年月日,年月日附件1凤泉区道路保洁面积表序号编号道路名称起止点道路起点道路终点道路长度(m)路面面积计算现场勘查测量时外延情况备注硬化面积硬化面积小计(㎡)绿化软面积绿化软面积小计(㎡)道路面积合计(㎡)两侧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和机动车道(㎡)两侧民商门口外延(㎡)道路内绿化带(㎡)道路外两侧绿化外延(㎡)11.1区府路和平路-牧野大道和平路牧野大道1137160003047246471.63339333949811人行道合并外延南北两侧民居商铺边缘1.2区府路牧野大道-新中大道牧野大道新中大道1567107424274653488.0438811001538868876路外侧绿化边22.1新中大道宽共产主义渠桥中间-宝山东路共产主义渠桥中间宝山东路27420118454118454.4592802693386213204667路外侧绿化边2.2新中大道窄宝山东路-云龙大道宝山东路云龙大道76752131833123544.32354433.1汲詹路云龙大道-凤泉区界碑云龙大道凤泉区界牌129503095130950.56486648637437路外侧绿化边44.1云龙大道团结大道-新中大道团结大道新中大道2645119943438546379.05600560051979路外侧绿化边55.1团结大道北云龙大道-团结大道宽段起点云龙大道团结大道宽段起点6902090876310852.6108535.2团结大道宽宝山路-滨河南路宝山路滨河南路20711197660630118673792.07984798481776西侧民居、东侧施工图5.35.4团结大道地下段团结大道转盘宝山路-转盘转盘-转盘宝山路转盘转盘转盘325200176017608710010470.00.057357310470573转盘中央花坛直径约27米计入两侧绿化带5.5团结大道转盘南转盘-区府路转盘区府路3842111998412095.012095两侧民居商铺边缘66.1宝山东路华新加油站东墙-新中大道华新加油站东墙新中大道220150040709236493.06493南侧围墙、北侧民居边缘6.2宝山东路右转道新中大道-宝山东路新中大道宝山东路140176025902590.0360036006190人行道及外延计入主路,导流岛计入绿化带6.3宝山东路团结大道-华新加油站东墙团结大道华新加油站东墙26001564155900787879419.01700170081119道路外侧绿化、花坛,两侧商铺、民居边缘6.4宝山西路宝李路-团结大道凤辉线起点团结大道15501029835650619652144.09294929461438道路外侧绿化、花坛,两侧商铺、民居边缘6.5宝山西路(大北环)兴阳线-宝李路凤辉线右转新辉线凤辉线起点388017608846488464.02326323263111727路外侧绿化边缘77.1市场东西街转盘-牧野大道转盘牧野大道508398845728560.08560南北侧民居、商铺边缘88.1市场南北街站前路-区府路站前路区府路6515657553411190.911191东西侧民居、商铺边缘99.1牧野大道站前路-区府路站前路区府路682529210776197118038.935035018389东西侧民居、商铺边缘,十一中家属院绿化带9.2牧野大道区府路-化纤厂区府路化纤厂南墙888489216428132722646.522647东西侧民居、商铺、厂区院墙边缘9.3牧野大道凤泉大桥中间-化纤厂化纤厂南墙氨纶分厂南墙5353210208652407524075东西侧民居、商铺、厂区院墙边缘1010.1站前路转盘-凤凰故里东小路转盘凤凰故里东小路1137799115918709030998.730999南北侧民居、商铺边缘10.2站前路凤凰故里东小路-原铁轨凤凰故里东小路铁轨5183700725210952.010952东西侧民居、商铺、厂区院墙边缘10.3站前路原铁轨-新中大道铁轨新中大道7104260994014200.06000600020200路外侧绿化1111.1凤凰大道区府路北-学校围墙北50m区府路以北学校围墙北50m3503120350019858604.58605东西两侧民居、商铺边缘11.2凤凰大道学校围墙北50m-站前路学校围墙北50m站前路20051021002609.62610东西两侧民居、商铺边缘1212.1佳城路(凤凰大道旁学校南侧东西路)凤凰大道-道路终止处凤凰大道道路终止处154100133884389.076876851571313.1游览街宝山东路-跨渠桥南宝山东路跨渠桥南15911702417023.73118311820142路外侧绿化边13.2游览街(桥)跨渠桥南-跨渠桥北跨渠桥南跨渠桥北123321012881288.41288东西侧民居、商铺、厂区院墙边缘13.3游览街跨渠桥北-云龙大道跨渠桥北云龙大道542321059625962.0110211027064路外侧绿化边1414.1幸福路耿黄大道-区府路耿黄大道区府路7821642216422.0138823003688201101515.1三纬规划路和平路-道路终止处和平路道路终止处28625172516.825171616.1和平路无绿化带段转盘-黄屯二巷转盘黄屯二巷38022006080334011620.011620东西两侧民居、商铺边缘16.2和平路有绿化带段黄屯二巷-绿化带杨树终止处黄屯二巷绿化带杨树终止37683210102490102489.6150002065535655138145路外侧绿化边1717.1育才高中南侧东西路新中大道-道路终止处新中大道道路终止处644512013524018644.0062162119265人行道东侧到学校院墙,西侧为农田1818.1育才高中西侧南北路东西路-道路终止处东西路道路终止处1781000213603136.00003136无合计算面(计积)141265.60817814.4990974.9214740.91205715.9道路内绿化带及道路外两侧绿化外延仅各类垃圾捡拾干净,视线范围内干净整洁无垃圾残留,故此按计算面积的20%作为有效面积计算费用。合计(有效面积)990974.91033923.11注:本表中的面积仅作为共同报价、结算的基础,并不等同于实际应完成的保洁面积。实际应完成的保洁面积为合同约定范围内道路的主路,辅路,人行道,绿化带,道路两侧延伸至民居、商铺、围墙、农田等边界处或路外绿化带外侧边界处等所包含面积。路内外绿化带等绿化软面积应做到果皮、塑料袋各类垃圾捡拾干净,视线范围内干净整洁。附件2:凤泉区主次干道清扫保洁质量标准及考核办法为建设美丽城市,规范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提高清扫保洁质量,制定以下标准及考核办法。第一章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质量标准第一条道路清扫保洁范围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工作按照“精细化、规范化”和“一眼净”的基本原则,实施专业化、机械化、标准化、一体化清扫保洁工作,做到“两扫常保”。道路保洁范围应为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的车行道、人行道、花坛绿地、车行地下道隧道、公交车站、人行过街地下通道、及其他设施等。第二条道路人工清扫保洁质量道路人工清扫保洁要达到“以克论净、六净六无”、“双十”质量标准。以克论净:快慢车道积尘不超过10克/㎡,人行道积尘不超过15克/㎡。六净:路面净、道沿净、树池净、雨污水口净、绿化带净、垃圾(果皮)箱净。六无:无果皮纸屑、无烟蒂痰渍、无积水积雪、无遗撒物和扬尘、无漂浮垃圾、无卫生死角。双十标准:道路每平方米浮尘量不超过10克,地表垃圾存留时间不超过10分钟。第三条道路人工清扫保洁率达到100%,路面应见道路本色。第四条道路人工清扫保洁时间在规定工作时间内对快慢车道、人行道、绿地花坛等进行清扫保洁,每天实行两次清扫和不间断巡回保洁。第一次清扫:每日7:00前完成。第二次清扫:5月—9月,每日14:30前完成;10月—次年4月,每日14:00前完成。如遇迎检等特殊情况,全员不间断清扫保洁。清扫完成后转入不间断巡回保洁,冬季落叶一周集中清扫不少于2次。第五条特殊天气清扫保洁规范清扫保洁原则上采取全天候作业,如遇大雾、大雨、大雪等特殊天气,需暂停清扫作业,待雨停、雾散、雪小后必须全员出勤清理路面积水和积雪。大风天气要及时调整上班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清扫工作。第六条道路人工清扫保洁人员操作规程(一)清扫保洁人员上岗作业,需统一着装(有明显标志)、统一工具。(二)清扫保洁人员工作服装整洁,身着安全标志,头戴工作帽,注意行人和来往车辆,安全作业。(三)清扫保洁作业中不得聚堆闲谈,不得擅离作业岗位,不得由外人替岗,保持不扬尘、不扰民、礼貌待人。(四)清扫的路面垃圾必须按要求堆放在指定地点或垃圾站,禁止随意乱倒和焚烧。(五)在规定时间内必须完成各路段作业,因突发事件造成的路面污染,应在1小时内突击清理冲洗完毕。(六)保洁产生垃圾应随扫随清,严禁向雨水井篦、花坛和树坑内倾倒垃圾。(七)中小雨天气一律外出作业,穿戴雨衣及时将路面积水清理干净,如遇大雨则先将雨水井口表面杂物清理干净,待大雨停后将积水清理干净,做到水退路净方可下班。(八)遇降雪天,雪后要及时清除路上积雪,清除的冰雪一律整齐堆放在向阳处,或清运到指定地点。第七条道路人工清扫保洁人员安全作业规定(一)道路人工作业时必须穿戴有安全标志的工作衣、帽。(二)严禁岗前饮酒,工作中严禁嬉笑打闹等与工作无关事项。(三)道路人工作业时应注意观察道路路况(车辆、积水、积雪),确保自身安全,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四)早晨作业时人员要相对集中,前后呼应,防止因距离过大,造成人身受到伤害时而不能及时发现。(五)雷雨天气禁止在树下避雨,防止雷击。第二章道路环卫机械化作业质量标准第八条道路环卫机械化作业类别凤泉区道路环卫机械化作业包括:机扫作业、冲洗作业、洒水(喷雾)作业、清雪除冰作业。机扫(洗扫、吸尘)作业:利用车辆控制的扫刷、吸尘设备,对城市道路进行环卫清洁作业。冲洗作业:利用车辆控制的喷嘴,采用一定水压的水流对城市道路进行彻底清洗作业。冲洗范围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冲洗作业一般按照路面清洗、路边收水的顺序作业。洒水(喷雾)作业:利用车辆控制的喷嘴,对城市道路进行洒水(喷雾)保持路面湿润,并减少路面尘埃对空气污染的环卫清洁作业。清雪除冰作业:大雪天气,应及时出动机械设备对道路进行清雪除冰。第九条道路环卫机械化作业模式(一)应采用“机洗+机扫+人工”的保洁模式,道路以机械化清扫为主,要求机扫率达到100%,不能机扫的慢车道、人行道安排人工清扫保洁或冲洗作业。(二)机械清洗作业应在机械洗扫作业前进行,机械洗扫作业与机械清洗作业间隔时间不超过30分钟。(三)机械清洗应覆盖全部机动车道,机械洗扫可只在最外侧和最内侧机动车道进行。(四)白天机械化清扫车、洗扫车、吸尘车主要进行保洁作业,针对大的垃圾,人工先行捡拾,再由机械化清扫车辆对清扫路段进行分段清扫,人、机交叉清扫保洁作业。第十条道路环卫机械化作业时间(一)每年3月15日-11月15日机扫(洗扫、吸尘)作业:所有道路每天机扫不少于2次,实行常保。作业时间:每日7:00前完成第一次机扫、15:00前完成第二次机扫,其他时间进行全天候保洁。冲洗作业:所有道路每天冲洗不少于1次。人行道每3天至少冲洗1次。洒水(喷雾)作业:道路洒水降尘每天不少于6次,视气温和天气变化情况,以及市、区政府工作部署增减洒水次数和洒水量。(二)每年11月16日-次年3月14日实行白天错峰方式作业,每天气温0℃以上实施机扫2次,气温0℃以下适时进行吸尘清扫作业,温度适宜时段进行冲洗洒水作业确保路面不起尘。气温在4℃以下时,禁止任何道路机械带水作业,尤其桥梁、涵洞严禁洒水冲洗作业,防止因洒水造成道路结冰带来安全隐患。另外,根据气温和天气变化情况,以及上级部门工作部署安排洒水。第十一条道路环卫机械化作业要求(一)秉承“清洁、规范、安全、精细、高效”理念,在提高城市道路干净整洁度的同时,努力做到文明、有序,最大限度地减少机械化作业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对市民生活的影响。(二)冲洗、洗扫和洒水作业时保持车身整洁干净,专用标志清晰完整,专用设备、警示灯和指示板齐全、灵敏、有效,无残缺。(三)冲洗、洗扫和洒水作业时,作业车辆车尾安置反光标志,开启警示灯和示宽灯,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安全行驶。(四)机扫车清扫完毕后应及时到指定场所倾倒垃圾,严禁将污水排入城市管网。(五)作业效果要达到路面见本色,做到路面、路沿石、交通隔离带以及道路相关公共设施周围无积水、污物,同时将车辆按序停放在指定场所。第三章果皮箱日常保洁维护要求第十二条果皮箱保洁要求(一)果皮箱应每日清掏垃圾二次、清洗一次,时间从7:00—17:00。(二)果皮箱应保持箱体洁净,箱内垃圾每天及时清除,无漫溢、无恶臭。保持果皮箱周围2-3米内整洁,无散落、存留垃圾和流溢污水。(三)果皮箱每日消杀消毒不少于2次,蝇、蚊孳生季节,应定时喷洒消毒、灭蚊蝇药物。(四)如遇有重要活动或卫生检查,按上级要求,不分作业时间坚持对果皮箱常掏常保。第十三条果皮箱更新维护要求(一)在履约期间,中标公司须对未设置果皮箱的保洁路段进行增设,设置应当根据人流量大小和废弃物产生量与公共区域周围环境相协调,并从位置、形式、景观等方面统筹考虑,购买果皮箱的经费由中标公司承担。(二)果皮箱应保持日常维护保养,要求密封良好,不残缺、不破损,遇到损坏、歪斜、丢失现象应及时维修、扶正、补缺、更换,保证完好率不低于95%。(三)一切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果皮箱,因建设需要拆除的,建设单位必须事先提出拆迁方案,报凤泉区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批准。第四章花坛绿地的清扫保洁要求第十四条花坛绿地(包括树坑)应保持干净整洁,确保无烟头、纸屑、塑料袋、粪便等杂物。第十五条花坛绿地(包括树坑)内若有烟头、纸屑、塑料袋、粪便等杂物应及时清理,不得倾倒、堆放垃圾,保持随脏随清,不留卫生死角。第五章考核办法第十六条考核目的树立环卫作业精细化管理理念。以考核促进制度精细化、标准精细化、程序精细化和服务精细化,最终达到管理单位精准考核,作业单位精细服务,以高质量管理服务推动环境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第十七条考核范围凤泉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合同内约定主次干道。第十八条考核主体、对象及项目(一)考核主体:凤泉区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二)考核对象:中标公司(适用道路清扫保洁社会化购买服务单位)(三)考核项目:路面、花坛、绿地卫生保洁,快慢车道和人行道“以克论净”,果皮箱清掏、保洁、维护等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第十九条考核方法及计分办法(一)考核方法1.综合考核。每月组织一次综合考核验收,综合考核为定期通知考核,由凤泉区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统一组织,考核人员由凤泉区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环卫科人员组成,服务单位指派一名负责同志陪同。2.日常督查考核。由凤泉区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环卫股每天安排专人对社会化购买服务单位清扫保洁工作进行日常督查考核,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考核人员即时通知社会化购买服务单位管理人员及一线工人现场解决,并下达整改通知单进行扣分汇总纳入当月考核。3.其他监督考核。其他监督考核包括上级领导视察、重大活动、专项活动中没有按要求落实,存在问题的;领导交办的事项不按要求落实的;媒体曝光通过核实属承包公司责任的;市民投诉经查属实不妥善处理的。对发生以上问题的承包路段,从社会化购买服务单位环境卫生当月的总分中直接扣分纳入当月考核。(二)计分办法1.计分办法采用扣分制,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按《凤泉区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考核标准》(见附件)扣除相应分值。综合考核分值为100分,每月综合考核得分80分以上(含80分)为达标不予扣款;考核得分80分以下且不低于70分(含70分),按照每低于1分相应扣除当月清扫保洁承包费用500元。最高扣除15000元;考核得分70分以下且不低于60分(含60分)按照每低于1分相应扣除当月服务费用2000元。最高扣除80000元;考核得分60分以下,甲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2.根据通报和督办情况及媒体监督的情况进行处罚。凡受到被区级通报和督办情况及12345投诉属实的,每次罚款2000元;市级通报和督办情况及新闻媒体曝光投诉属实的,每次罚款5000元;被省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每次罚款20000元;如造成负面恶劣影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3.乙方在连续3个月或同一年度内累计有4个月考核得分80分以下的,甲方可以按合同中约定直接解除合同,同时可重新组织招标,以确定新的清扫保洁企业接管。4.乙方在无特殊情况下,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环卫工人工资的,每次罚款1000元,如因未按时支付环卫工人工资造成信访或者舆情,每次罚款5000元。5.专项考核①道路人工清扫保洁作业,每次每条道路按照规定工作保洁面积少完成不足1公里,按照1公里扣除计算,每公里罚款500元;每次每条道路按照规定工作保洁面积少完成不足2公里,按照2公里扣除计算,每公里罚款500元,以此类推。②机扫(洗扫、吸尘)作业,每次每条道路按照规定工作保洁面积少完成不足1公里,按照1公里扣除计算,每公里罚款1000元;每次每条道路按照规定工作保洁面积少完成不足2公里,按照2公里扣除计算,每公里罚款1000元,以此类推。③冲洗作业,每次每条道路按照规定工作保洁面积少完成不足1公里,按照1公里扣除计算,每公里罚款500元;每次每条道路按照规定工作保洁面积少完成不足2公里,按照2公里扣除计算,每公里罚款500元,以此类推。④洒水(喷雾)作业,每次每条道路按照规定工作保洁面积少完成不足1公里,按照1公里扣除计算,每公里罚款500元;每次每条道路按照规定工作保洁面积少完成不足2公里,按照2公里扣除计算,每公里罚款500元,以此类推。⑤人行道冲洗、清扫作业,每次每条道路按照规定工作保洁面积少完成不足1公里,按照1公里扣除计算,每公里罚款500元;每次每条道路按照规定工作保洁面积少完成不足2公里,按照2公里扣除计算,每公里罚款500元,以此类推。⑥雨雪、大风等天气后大清洗作业,每次每条道路按照规定工作保洁面积少完成不足1公里,按照1公里扣除计算,每公里罚款1500元;每次每条道路按照规定工作保洁面积少完成不足2公里,按照2公里扣除计算,每公里罚款1500元,以此类推。(三)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作为主管部门向社会化购买服务单位支付当月清扫保洁服务费核减费用的依据。第六章环卫清扫车辆和人员配备标准第二十条参照住建部《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及《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中的有关规定及标准,配备足够的清扫、保洁人员及环卫机械作业车辆。第二十一条在履约期间,中标公司须建立智能化环卫监控平台,做到科学化、合理化、精准化道路清扫作业部署与实施。第七章防疫消杀和安全工作要求第二十二条按照防疫消杀工作要求对环卫人员配备专业的清洁消毒设备和工具,做好环卫人员安全防护,加强环卫车辆、设备、设施的消杀消毒等工作,确保防疫措施到位,环卫工作安全有序开展。第二十三条道路清扫保洁人员、车辆、设备等有关安全事项全部由中标公司负责。中标公司应建立劳动安全制度,落实安全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承担全部安全事故责任。附件3凤泉区主次干道清扫保洁质量考核标准项目名称作业要求及质量标准扣分标准备注道路环境卫生管理(1-7)1、第一次清扫:每日7:00前完成。第二次清扫:5月—9月,每日14:30前完成;10月—次年4月,每日14:00前完成。如遇迎检等特殊情况,全员不间断清扫保洁。清扫完成后转入不间断巡回保洁,冬季落叶一周集中清扫不少于2次。用餐时间内道路上要求每路段留人保洁。未按规定时间完成作业任务发现一处扣0.5分。2、普扫时,必须对路面、人行道、道牙、沙井口、树根(穴)周围进行全面清扫,做到“六净六无”(六净:路面净、道沿净、树池净、雨污水口净、绿化带净、垃圾(果皮)箱净;六无:无垃圾浮土、无果皮果核、烟蒂痰渍、纸屑抛撒物,无污泥积水,无卫生死角)达到“以克论净”控尘标准。未达到质量标准的,每处扣0.2分。3、环卫保洁员必须巡回保洁,及时清扫各类散落垃圾,做到勤走、勤看、勤扫,确保路面整洁。可视范围内无散落垃圾和成堆垃圾、无泥渣积水。路面清扫保洁的垃圾应倒入保洁车或就近的垃圾站、垃圾收集点等指定的垃圾容器中。禁止往泄水井、绿化带、人行道、果皮筒倾倒垃圾;严禁焚烧垃圾等。1、保洁路段每30分钟没有巡回保洁一遍的扣0.5分。2、可视范围内发现有散落垃圾和成堆垃圾,15分钟内未清理的,每处扣0.5分。3、垃圾未倒入指定垃圾站点的,每次扣0.2分。4、焚烧垃圾的,发现一处扣0.5分。5、任意往绿化带、人行道等地倾倒、堆放垃圾的,每处扣1分。4、保洁作业:所有主道、辅道、慢车道、人行道实行“以克论净”。每条道路每次“以克论净”浮尘超标扣1分。5、保洁车辆:车辆整洁完好、标识清楚,无破损、锈迹,定期检修刷漆,装运过程中不得满溢、洒漏;保洁车辆不能积存垃圾过夜,严禁在车辆内焚烧垃圾。车体外不准悬挂与工作无关的物品。1、外表不整洁、有悬挂与工作无关的物品的,每次扣0.2分。2、装运过程中有满溢、洒漏、在车辆内焚烧垃圾积存垃圾过夜的,每次扣0.5分。3、车容车貌不整洁,每次扣0.2分。4、车辆乱停乱放,每次扣0.2分。6、垃圾箱(果皮箱)保洁:垃圾桶(果皮箱),实行定时(早上8点前完成第一次清理,下2点前完成第二次清理,其它时间随满随清)收集服务,收集后的垃圾倒入指定的垃圾收集站点容器内。每天清洗一次,保持果皮箱外表清洁,无痰迹、污垢。不准用有可能损坏箱体的工具洗刷。无满溢、无污水溢出,周边无堆物,做到及时上锁,确保锁具齐全有效。发现破损、歪斜和倒下的果皮箱,作业人员应及时修理、紧固。果皮箱被盗或严重损坏,保洁员应报告中标单位及时增补更换。果皮箱外表不清洁、有歪斜和倒下现象;每天未清洗;发现破损残缺、箱体内胆、被盗未及时上报维修及维修不到位的,每项扣0.2分。果皮箱未及清掏,有积存垃圾、有溢出、有散落垃圾的,每项扣0.5分。7、清扫保洁员必须着行业标志服上岗(带反光),不准打伞、穿拖鞋、高跟鞋、赤膊上岗。上班不得迟到、串岗、提前离岗、在路边看牌、看棋、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每发现一例扣0.5分。道路环卫机械化作业管理(8-14)8、确保机械清扫率达到100%以上,质量达到“以克论净”标准。未达到机扫率每次扣2分。9、冲洗作业所有主道、辅道,同机扫作业时间相结合每天冲洗3次。所有道路的冲洒水要全程覆盖、不得丢段、丢道、丢块。每条道路每天少一次扣0.5分,丢段、丢道、丢块,每条道路每发现一次扣0.5分。10、洒水作业每天不得少于六次。车速不得高于20公里/小时。所有道路的冲洒水要全程覆盖、不得丢段、丢道、丢块。每条道路每天少一次扣0.5分,丢段、丢道、丢块,每条道路每发现一次扣0.5分。11、遇大风、雨、雪等其它恶劣天气造成道路大污染情况后,要及时调整上班时间,确保完成清扫保洁任务,雨、雪停后必须全员上岗清扫,24小时内进行完成道路环卫机械化大清洗作业。每条道路及时大清洗不到位一次扣0.5分。不按规范作业扣0.5分。12、道路冲洗分车道清洗和人行道冲洗。所有主道、辅道每天冲洗三次。人行道冲洗采用小型冲洗车加人工的方式进行,每三天一次。逐路考核,每条道路人行道冲洗每少一次扣0.5分,每条道路主路、辅道清每少一次扣1分。13、要确保道路无积尘、泥沙,无漏洗痕迹,无积水,道牙净、雨水口净、路边石净,路面和交通标志线见本色。道路侧边石有泥沙、积尘的,每20米扣0.2分。道路泥沙、油渍每平方米扣0.2分。道路交通标志不洁每20米扣0.2分。14、机械化作业时,要求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必须安生、文明作业,尽可能不造成交通拥堵,遇过路行人应减速提示,按规定使用警示音乐、前后警示灯。夜间作业在23:00—凌晨6:00时段。高考期间等管制期间,严禁使用高音警示音乐,不得扰民。夜间作业时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安排安全调度工作。未按要求作业、出现惊扰市民的,每项扣0.5分。其它(15-20)15、未建立健全健全灾害天气应对、应急、监督考核等各项管理制度。每次扣1分。16、各路段清扫保洁员向单位、门店、居民违规收取垃圾处理费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17、被主管部门督查后,承包公司管理员处理措施不到位的。每次扣2分。18、乙方刁难和谩骂督查人员,严重不服从管理的。每次扣1分。三次自动清退。19、无故不完成其他交办任务的。每次扣2分。20、被媒体曝光、群众投诉或被市、局领导严厉批评,造成恶劣影响,在市政府工作部署以及市、区重大迎检、创建等活动中发生问题。每次扣10分。附件:4新乡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办法为进一步提升城市道路和环卫基础设施清扫保洁和服务质量,提升城市道路和环卫基础设施扬尘治理成效,根据住建部《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HLD47-101-2008)、《河南省城市道路环卫机械化作业规程(试行)》(豫建城〔2017〕52号)、《新乡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市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总体目标全面提升市区道路、环卫基础设施清扫保洁和服务质量,推进市区道路清扫保洁和环卫基础设施管理服务全覆盖、高标准、精细化,最大限度减少城市扬尘污染,全力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二、工作指标市区所有道路清扫覆盖率达到100%,机械化清扫率≥95%。2025年5月底前大型洗扫车辆、洒水、雾炮等环卫作业新能源车辆配置达到70%,小型机扫、冲洗新能源车辆配置达到100%;2025年12月底前大型洗扫车辆、洒水、雾炮等环卫作业新能源车辆配置达到100%。按照《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HLD47-101-2008)标准,各辖区足额配备大型机械化清扫保洁车辆、除雪设备和各类环卫作业人员,必须满足辖区内清扫保洁区域机械、人工同步平行作业和环卫基础设施管理运行需要,确保在出现汛情、低温雨雪、大风等不良天气时,快速反应,及时应对,同步平行作业,做到“水退路净、雪停路通”。高标准做好国家文明、卫生城市创建,重大活动任务保障,环境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以及市委市政府和市城市管理局要求的其它方面环境卫生事务性工作。三、考核对象卫滨区、红旗区、牧野区、凤泉区、高新区、经开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四、考核组织由市城市管理局环境卫生监管科牵头组织,市环卫事务中心具体负责对市区环境卫生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定期通报考核情况,督导相关责任单位整改落实。五、考核内容(一)考核内容1.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落实方面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包括机械化道路清扫、保洁、冲洗、洒水和清雪除冰作业,人工清扫、保洁和清雪除冰作业,垃圾压缩站管理、保洁作业和公共厕所管理保洁作业等内容,具体标准见附件1。2.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方面(1)利用道路走航监测设备对主次干道、人行道,进行“以克论净”测扫,按照快慢车道达到“双10标准”、人行道每平方米≤15克的标准进行检测。每月对各区快、慢车道和人行道保洁情况进行走航监测和“以克论净”测扫,对监测数据汇总后进行通报。(2)机械化清扫和冲洗作业,要达到路面、道牙、下水口、绿化带沿干净整洁,无残留垃圾、无漂浮垃圾、无积尘,道牙边、绿化带沿、交通护栏下无明显灰砂带,路见本色、整体洁净的标准;洒水、喷雾作业,路面达到见湿不积水。(3)机扫作业应避峰作业,市区一、二级道路每天不少于5次湿式清扫保洁作业,不少于2次冲洗、3次洒水作业;三级道路每天不少于3次湿式清扫保洁作业,不少于1次冲洗、2次洒水作业;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每天不少于6次湿扫作业,冲洗、洒水作业按调度要求落实。每年11月初至次年3月底,根据气温变化,按照冬季作业模式进行,当日气温在5℃以上时,正常开展机扫化清扫保洁作业,当日气温低于5℃高于2℃时,暂停桥面、坡道、高架的冲洗、洒水、洗扫作业,当日气温低于2℃时,停止全部冲洗、洒水、洗扫作业,与此同时道路清扫全部采用吸扫作业方式。遇到低温冰冻天气时,要迅速启动清除冰雪应急预案,科学调度,统筹兼顾,在重点路段、重要区域实施清雪除冰工作,做到清雪除冰昼夜不停、应急队伍和设备车辆作业昼夜不停、路况巡查昼夜不停,全力开展清雪除冰保畅工作。严禁环卫工人将洒有融雪剂的积雪向绿化带内倾倒,及时清运积雪,确保道路畅通,最大限度减少降雪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4)因违规作业引发的投诉行为,经核实后,视情节轻重进行扣分。(5)所有机械作业车辆必须安装定位管控系统。3.人工日常保洁方面(1)每月随机抽取各区5条主次干道进行人工日常保洁作业考核。在同一长度、同一时间条件下,按照路面垃圾10分钟内消除以及“六净七无”标准进行感观评价。人工作业路段要做到路见本色,通视范围内无明显废弃物。清扫后的路面应达到“六净七无”标准,即:路面净、人行道净、道牙净、(雨)污水口净、树坑净、隔离带下净;无漏扫、无漏收、无人畜粪便、无砖瓦石块、无杂草、无乱倒、无焚烧。清扫工具存放整齐有序(隐蔽位置)、保洁车车容整洁,不影响观瞻。(2)清扫保洁路段每天落实“两扫常保”。重大保障任务期间,按照标准要求做好保障。按照《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HLD47-101-2008)标准配足保洁人员,配备轮班休息替换人员。每日7:00前完成第一次清扫;春夏季:14:30前,秋冬季:14:00前完成第二次清扫;春夏季夜间延时保洁作业至22:00、秋冬季夜间延时保洁作业至21:00结束。(3)果皮箱箱体及周边整洁无污物,箱门及时关闭,内胆摆放到位,无缺失,及时消杀。六、考核组织及结果运用(一)计分办法。计分办法按照考核扣分标准进行扣分,考核采取随机抽查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评分见附件。(二)组织考核。由市城管局组织人员依据本考核标准进行检查,每周检查情况发送至各区,月底前将平时检查成绩汇总后即为当月成绩。(三)各区道路清扫保洁和环卫基础设施管理服务费与考核成绩挂钩,每扣1分,扣除10元。按照每月考核成绩,由各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负责相关结算工作。七、考核要求(一)全面考评。考评的重点是提升道路清扫保洁和环卫基础设施管理服务质量,消除死角盲区。考评过程坚持纵到底、横到边,严格质量管理,加强交接班时段、节假日、人员上班高峰期考核,及时发现问题、主动解决问题,做到快扫、快收、快运、路面净。(二)完善台账。细化评分细则,结合实际,针对环卫作业和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调整扣分方式。建立考评资料台账,做到问题描述清楚、影像资料齐全、分值扣除准确,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考评。(三)科学组织。考评中选取的点位要相近,气侯条件、抽查时间要相同,考核结果能够反映出各区各区真实管理水平。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附件:1.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2.新乡市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考核评分标准3.新乡市市区道路清扫保洁考核评分标准第五部分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一、采购需求凤泉区道路保洁面积表序号编号道路名称起止点道路起点道路终点道路长度(m)路面面积计算现场勘查测量时外延情况备注硬化面积硬化面积小计(㎡)绿化软面积绿化软面积小计(㎡)道路面积合计(㎡)两侧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和机动车道(㎡)两侧民商门口外延(㎡)道路内绿化带(㎡)道路外两侧绿化外延(㎡)11.1区府路和平路-牧野大道和平路牧野大道1137160003047246471.63339333949811人行道合并外延南北两侧民居商铺边缘1.2区府路牧野大道-新中大道牧野大道新中大道1567107424274653488.04388110001538868876路外侧绿化边缘22.1新中大道宽共产主义渠桥中间-宝山东路共产主义渠桥中间宝山东路27420118454118454.4592802693386213204667路外侧绿化边缘2.2新中大道窄宝山东路-云龙大道宝山东路云龙大道76752131833123544.3023544无33.1汲詹路云龙大道-凤泉区界碑云龙大道凤泉区界牌129503095130950.56486648637437路外侧绿化边缘44.1云龙大道团结大道-新中大道团结大道新中大道2645119943438546379.05600560051979路外侧绿化边缘55.1团结大道北云龙大道-团结大道宽段起点云龙大道团结大道宽段起点6902090876310852.6010853无55.2团结大道宽段宝山路-滨河南路宝山路滨河南路20711197660630118673792.07984798481776西侧民居、东侧施工图55.3团结大道地下段宝山路-转盘宝山路转盘3251760871010470.0010470无55.4团结大道转盘转盘-转盘转盘转盘200209000.0573573573转盘中央花坛直径约27米计入两侧绿化带55.5团结大道转盘南转盘-区府路转盘区府路3842111998412095.0012095两侧民居商铺边缘66.1宝山东路华新加油站东墙-新中大道华新加油站东墙新中大道220150040709236493.06493南侧围墙、北侧民居边56.2宝山东路右转道新中大道-宝山东路新中大道宝山东路140209025902590.0360036006190人行道及外延计入主路,导流岛计入绿化带56.3宝山东路团结大道-华新加油站东墙团结大道华新加油站东墙26001564155900787879419.01700170081119道路外侧绿化、花坛,两侧商铺、民居边缘56.4宝山西路宝李路-团结大道凤辉线起点团结大道15501029835650619652144.09294929461438道路外侧绿化、花坛,两侧商铺、民居边缘56.5宝山西路(大北环)兴阳线-宝李路凤辉线右转新辉线凤辉线起点388020908846488464.02326323263111727路外侧绿化边缘77.1市场东西街转盘-牧野大道转盘牧野大道508398845728560.08560南北侧民居、商铺边88.1市场南北街站前路-区府路站前路区府路6515657553411190.911191东西侧民居、商铺边99.1牧野大道站前路-区府路站前路区府路682529210776197118038.935035018389东西侧民居、商铺边缘,十一中家属院绿化带89.2牧野大道区府路-化纤厂区府路化纤厂南墙888489216428132722646.522647东西侧民居、商铺、厂区院墙边89.3牧野大道凤泉大桥中间-化纤厂化纤厂南墙氨纶分厂南墙5353210208652407524075东西侧民居、商铺、厂区院墙边1010.1站前路转盘-凤凰故里东小路转盘凤凰故里东小路1137799115918709030998.730999南北侧民居、商铺边810.2站前路凤凰故里东小路-原铁轨凤凰故里东小路铁轨5183700725210952.010952东西侧民居、商铺边810.3站前路原铁轨-新中大道铁轨新中大道7104260994014200.06000600020200路外侧绿化1111.1凤凰大道区府路北-学校围墙北50m区府路以北学校围墙北50m3503120350019858604.58605东西两侧民居、商铺边811.2凤凰大道学校围墙北50m-站前路学校围墙北50m站前路20051021002609.62610东西两侧民居、商铺边1212.1佳城路(凤凰大道旁学校南侧东西路)凤凰大道-道路终止处凤凰大道道路终止处154100133884389.076876851571313.1游览街宝山东路-跨渠桥南宝山东路跨渠桥南15911702417023.73118311820142路外侧绿化边缘813.2游览街(桥)跨渠桥南-跨渠桥北跨渠桥南跨渠桥北123565712881288.41288东西侧民居、商铺边813.3游览街跨渠桥北-云龙大道跨渠桥北云龙大道542565759625962.0110211027064路外侧绿化边缘1414.1幸福路耿黄大道-区府路耿黄大道区府路7821642216422.0138823003688201101515.1三纬规划路和平路-道路终止处和平路道路终止28625172516.825171616.1和平路无绿化带段转盘-黄屯二巷转盘黄屯二巷38022006080334011620.011620东西两侧民居、商铺边缘16.2和平路有绿化带段黄屯二巷-绿化带杨树终止处黄屯二巷绿化带杨树终止3768102490102489.6150002065535655138145路外侧绿化边缘1717.1育才高中南侧东西路新中大道-道路终止处新中大道道路终止64451201352418644.062162119265人行道东侧到学校院墙,西侧为农田1818.1育才高中西侧南北路东西路-道路终止处东西路道路终止178100021363136.03136合计(计算面积)141265.6817814.4990974.9214740.91205715.9道路内绿化带及道路外两侧绿化外延仅各类垃圾捡拾干净,视线范围内干净整洁无垃圾残留,故此按计算面积的20%作为有效面积计算费用。合计(有效面积)990974.91033923.11注:本表中的面积仅作为共同报价、结算的基础,并不等同于实际应完成的保洁面积。实际应完成的保洁面积为合同约定范围内道路的主路,辅路,人行道,绿化带,道路两侧延伸至民居、商铺、围墙、农田等边界处或路外绿化带外侧边界处等所包含面积。路内外绿化带等绿化软面积应做到果皮、塑料袋各类垃圾捡拾干净,视线范围内干净整洁。分值构成(总分100分)价格部分:10商务部分:52技术部分:38评分项评分因素评分标准一、价格部分(10分)投标报价(10分)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为满分10分。2、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注:(1)价格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和不发达地区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财库〔2020〕46号和财库〔2022〕19号文件的规定,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相关服务由小微企业提供)价格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微企业投标报价=小微企业产品报价×(1-20%)。(3)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提供的所有投标产品均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报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1-20%)。(4)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某个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在规定时间内该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二、商务部分(52分)1、企业业绩(3分)1.投标人具有2022年1月1日以来环卫保洁业绩的,每有1份得3分,最高得3分: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文件中附合同扫描件。2、人员配备(8分)根据投标人保证项目实施的保洁人员安排情况:包括保洁人员配备、年龄、工作经验、管理人员配备等情况进行打分,人员配备能够满足项目需求,结构合理得8分;人员配备基本能够满足项目需求,结构基本合理得4分;人员配备能够满足项目需求但结构不合理得1分;缺项不得分。3、机械车辆(8分)投标人能够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和凤泉区辖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的现状,配备达到实际需要的机械车辆且符合政策要求。投标人机械车辆及设备配置满足项目及政策要求,配置完善、针对性强,明确分工,高度配合调度指令的得8分;投标人机械车辆及设备配置基本完善,所投入车辆机械设备能按时完成工作指标,配合工作调度指令的5分;投标人机械车辆及设备配置不完善,所投入车辆机械设备能配合工作调度指令的2分;措施较差,不能满足甲方需求的或者未提供的不得分。4、投标供应商内部管理制度(8分)投标人能够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和凤泉区辖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的现状,提出公司对保洁质量标准、机械化作业管理、设备设施管理、安全作业制度、人事及薪酬管理等管理制度的监督及考核方案。根据项目需求编制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内容规范、监督考核机制健全,具有可操作性的得8分;内部制度比较健全、检查、考核方法比较科学、合理,得5分;内部制度基本健全、检查、考核方法基本科学、合理,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5.应急预案(8分)投标人在服务期间,遇到重大活动或突发事件、特殊天气、临时任务等,能够提供应急服务保障措施,围绕应急服务响应时间、应急设备保障、相关人员的配合、防止事件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等方面列出具体的措施。评委对投标人提供的应急预案进行比较,各项应急预案科学合理、完整,针对性强、内容完善,解决措施切实可行好的得8分;:各项应急预案比较科学合理、基本完整,具有可操作性的得5分,应急预案编制简单缺乏具体的措施或解决措施切实可行一般的得2分;缺项不得分。6、文明管理方法及措施(8分)为提升作业效率与服务质量,树立良好形象,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从人员培训、作业规范、卫生防疫、文明监督等方面采取的方法及措施进行打分,措施具有针对性、完善、科学合理,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且具有可操作性的,得8分;措施基本具有针对性、比较完善,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且可行的,得3分;措施一般、有可操作性的得2分;缺项不得分。7、服务承诺(9分)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内容齐全,陈述详细,承诺具体明确,操作性强且合理,得9分;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内容基本完善,服务承诺内容较齐全,方案内容基本合理,得6分;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内容简单,得3分;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具有明显不合理项、存在实施难度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三、技术部分(38分)1、整体服务管理设想(10分)根据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及凤泉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的现状,提出对项目的总体规划以及服务管理计划安排,需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编制。评委对投标人提供的措施进行比较,根据整体服务方案的完整性、分析准确性、描述清晰性进行综合打分:方案完整详细、分析准确、描述清晰,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10分;方案较为完整、分析较为准确、描述较为清晰得6分;方案简略、分析基本准确得2分;缺项不得分。2、保洁方案(10分)保洁方案和分步工作措施,包含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模式、垃圾收集清运及环卫车辆的管理与维护管护等方面,内容齐全、结构完整、表述准确、条理清晰,保洁方案合理、可行、全面得10分;保洁方案和分步工作措施,内容比较齐全、结构比较完整、表述比较准确,保洁方案比较合理、可得6分;保洁方案和分步工作措施不完整,内容不齐全,保洁方案一般2分;缺项不得分。3、服务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措施(10分)根据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及凤泉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的现状,针对本项目服务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措施针对性强、内容完善,解决措施切实可行得10分;服务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措施针对性比较强、内容比较完善,解决措施比较可行得6分;服务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措施一般得2分;缺项不得分。4、质量保证方法及措施(8分)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和具体要求,在本项目环卫保洁服务期间,为确保各项工作达到较高水准,针对本项目的保质量保证方法及措施针对性强、内容完善,方法切实可行得8分;质量保证方法及措施针对性比较强、内容比较完善,方法比较可行得5分;质量保证方法及措施一般,针对性不够强得2分;缺项不得分。S02傲蓝得环境新乡市凤泉区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新乡市凤泉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投标文件OURLANDENVIRONMENTAL第三部分技术标文件一、开标一览表标题内容投标单位名称傲蓝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名称新乡市凤泉区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新乡市凤泉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分包编号2025ZBDL091号报价金额(小写):25139900.58元报价金额(大写):贰仟伍佰壹拾叁万玖仟玖佰元伍角捌分交货及完工期三年投标人(电子章):傲蓝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2025年8月7日填写说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规定的采购的全部内容。交货及完工期指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傲蓝得环境新乡市凤泉区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新乡市凤泉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投标文件DURLANDENVIRCNMENTAL二、投标报价明细表序号项目报价(元年)服务期限总报价(元/三年)报价说明1设备费用2885073.00三年8655219.00车辆设备折旧费用、物料费用(油、水、电等)、设备维护及工具费用2人资费用4381747.00三年13145241.00人员工资、保险、福利、劳保等费用3管理费及利润537389.29三年1612167.87办公及停车场租赁费、网络通讯、宣传费、差旅费、合理利润等费用4综合税金和其他费用575757.57三年1727272.715报价金额8379966.86三年25139900.58投标人:傲蓝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2025年8月7日开标记录表标段编号:2025ZBDL091号标段名称:新乡市凤泉区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新乡市凤泉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序号投标单位名称密封情况报价金额(元)交货及完工期备注1河南丰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良好25366000.00三年2河南康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良好25340000.00三年3新乡市首创环境能源有限公司良好24885961.23三年4傲蓝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良好25139900.58三年5瑞德(新乡)路业有限公司良好25377480.00三年6新乡鹏展物业有限责任公司良好25391070.00三年开标时间:2025-08-0708:30:00傲蓝得环境lo新乡市凤泉区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新乡市凤泉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投标文件OURLANDENVIRONMENTAL四、服务承诺4.1独立解决道路伤亡事故和用工等纠纷,无需采购人承担责任致新乡市凤泉区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我公司参加新乡市凤泉区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新乡市凤泉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的投标工作,我公司郑重承诺:给作业人员购买商业保险,独立解决道路伤亡事故和用工等纠纷,无需采购人承担责任。我公司总部负责给项目全体人员购买保险,实行“先购买保险后上岗”规定。使项目人员多一份安全保障。同时,我公司安全部定期开展急救、护理等基本知识的培训,定期检查项目部储备的急救药品。具体措施:(一)事故、纠纷的预防措施1)分层级配备管理人员,分层级召开会议,教育工人统一着装,安全意识警钟长鸣,减少事故发生。2)安排部署日常劳务管理的宣贯与劳务工作检查落实,提高项目劳务管理意识。3)根据公司劳务管理办法,监督、落实项目劳务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收集项目劳务管理现状,经整理后提出劳务工作改进意见。4)制定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方案内容,明确职责,确保在发生事故后,能迅速处理问题,将影响降至最低。5)定期开展急救、护理的基本知识,在项目部储备救援所需的药品。对出现较轻的道路伤害事故,项目主管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并将事故上报项目经理,组织人员对伤者开展救护。同时,疏散现场人员。对物资进行保护和转移,做好现场的保护工作。对出现较严重的道路伤亡事故,项目经理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并将事故上报公司安全部。配合医疗人员对伤者开展救护,同时疏散现场人员,做好现场的保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6)环卫事业面向社会,在服务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环卫工作人员与社会其他人员发生矛盾、项目内部劳资纠纷、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发生纠纷等。遇到纠纷情况,项目经理必须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并解决纠纷,防止纠纷进一步扩大。具体傲蓝得环境纠纷类型纠纷原因预防措施外部纠纷1、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影响到辖区内居民,如作业时撞到行人、划伤车辆等。2、在阻止行人不文明行为时,方法不对,引发矛盾纠纷1、做好作业规范的培训、服务意识的灌输、在保洁作业的同时,不影响当地居民。2、采用合适的方式方法劝导不文明现象,使被劝导人员容易接受。内部纠纷1、发生劳资纠纷的主要原因是未明确劳动条款。2、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发生纠纷的原因是管理方法不当或作业人员服从意识不强。1、与每一名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确保作业人员的福利不断提升。2、制定合理的培训计划,加强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3、通过对保洁员的培训,提升服从意识。(二)事故、纠纷独立解决的保障措施1)我公司给每一位作业人员购买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的《雇主责任险》,为环卫工人多一份保障。傲蓝得环境lo新乡市凤泉区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新乡市凤泉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投标文件中国太平CHINATAIPINGOURLANDENVIRONMENTAL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TAIPINGGENERALINSURANCECO.,LTD雇主责任保险(A款)投保单尊敬的客户,感谢您在我公司投保!请您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尤其是黑体字标注部分的条款内容,并听取保险公司业务人员的说明,如对保险公司业务人员的说明不明白或有异议的,请在填写本投保单之前向保险公司业务人员进行询问,如未询问,视同已经对条款内容完全理解并无异议。投保人信息名称***证件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口其他证件:证件号码****联系地址***邮政编码****单位电话联系人家庭电话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移动电话联系人办公电话被保险人信息名称*****证件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口其他证件:证件号码*****联系地址***邮政编码****单位电话联系人家庭电话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移动电话****联系人办公电话营业性质营业场所范围**郎政编码保险期限12个月,白2022年6月27日零时起至2023年6月26日二十四时止雇员工种雇员人数(人)每人赔偿限额保险费计算每人伤亡赔偿限额费率(%)意外医疗费率(%)误工费费率(%)每人保险费该工种雇员保险费小计垃圾清运工4332人50万5万100元/天320元1386240元1386240元总人数:每次事故赔偿限额4332人2382600000元累计赂偿限额保险费合计:2382600000元免赔说明1.医疗费用:每人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0元人民币元,超过免赔额0元人民币元以上部分按照被保险人所在地工伤保险标准核算费用的100%进行赔付。2.意外住院津贴80元/天,免赔3天,单次90天,最多180天3.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承担的对雇员的误工费赔偿,免赔3天,做多赔付360天附加条款附加条款名称保额/限额保险费免赔说明傲蓝得环境lo新乡市凤泉区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新乡市凤泉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投标文件OURLANDENVIRONMENTAL(若填写不下,可另附附件)1.自动承保新增雇员条款2.附加扩展24小时意外事故条款B款3.附加扩展伤残等级赔付比例条款B款4附加社交、康乐及娱乐条款总保险费(大写)壹佰叁拾捌万陆仟肆佰贰拾元(小写)1386240元付费日期特别约定1.第三方责任的交通事故中,除医药费外,保险公司应按保险合同承担被保人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对被保人与雇员达成的赔偿协议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赔偿。2.如若发生第三方责任事故,造成我司雇员伤亡,属于条款规定的保险责任且第三方无力承担,则该费用需保险人先行在保单约定保险责任范围内赔付。3、超龄人员(即66-70岁员工),猝死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情形,猝死责任限额20万。4、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雇员因发生下列情形之一面导致伤、残疾或死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详见条款)司法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台地区除外)保险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口提交种委员会仲回诉讼风险问询风险情况1、员是否从事任何高空作业、海上作业、水下作业、坑道内作业口是回否若是,请详细说明作业内容及作业人员:2、是否制造,使用或存放任何易燃易爆及有毒性的原料或成品?口是回否若是,请详细说明此类物品的具体使用目的及使用人员:3、所从事职业可能引发的职业病:4、实施了防止工伤事故的管理制度及措,或者是使用了些崖员作业安全保护设备?保险情况1、上年度是否投保同类保险口是回否若是,请告知承保保险公司、赔偿限额、保险费、赔付金额2、目前是否有与本保险所承担保险责任有关的其他保险合同?口是回否若是,请告知该保险的名称、承保保险公司及赔偿限额。3、是否全部雇员均已参加了社会工伤保险口是回否若否,请说明哪些雇员未参加过往三年息员工伤记录(若未发生工伤事故,请注明“无”:否则请告知事故发生时间,原因、伤亡人数、偿金额、事后改善措旌。)备注傲蓝得环境lo新乡市凤泉区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新乡市凤泉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投标文件投保人声明:上述各项内容填写属实,如非本投保人亲笔填写亦属于在本投保人授权下的行为。本投保人已收到并详细阅读投保险种对应的责公司保险条款,尤其是黑体字部分的条款内容:并对保险公司就保险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保险公司责任的条款的提示和说明完全理解,没有异议,申请投保。本人同意提供给中国太平(指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公司)的个人信息(包括本人提供及服务中产生的信息,不论本单证签署前后),可用于中国太平及因服务必要委托的第三方为本人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推荐产品、开展调查与数据分析等。本人授权中国太平基于为本人提供优质服务的目的,向因服务必要的合作方提供、查询、收集本人信息。中国太平及其合作方对上述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本声明自本单证签署时生效并具有独立法律效力,不受合同成立与否及效力状态变化的影响,如您不同意上述授权条款的部分或全部,可致电客服热线(95589)取消或变更授权。投保人盖章:日期:2022年6月27日以下内容由保险公司人员填写出单机构代码业务归属机构代码询报价号是否我司续保业务:口否口是,上年保单号码口直接业务渠道小类代码:业务员代码:口其他业务中介人协议号:子协议代码:口寿销产业务中介人协议号:038300000000600015子协议代码:0383000000006000150332寿险业务员代码:寿险综合开拓专员代码:初审员意见:口同意口不同意,原因:初审员签章:核保员意见:核保员签章:2)按《劳动法》规定用工,优先雇佣原有环卫工人,人员不够可扩招,杜绝拖欠工资,合理安排工人劳动量,最大程度降低工人不满情绪。3)分级响应。对出现较轻的道路伤害事故,项目主管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并将事故上报项目经理,组织人员对伤者开展救护。同时,疏散现场人员。对物资进行保护和转移,做好现场的保护工作。对出现较严重的道路伤亡事故,项目经理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并将事故上报公司安全部。配合医疗人员对伤者开展救护,同时疏散现场人员,做好现场的保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4)在事故易发地点设置醒目标志,并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5)道路事故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理,第一时间报警报保险,视交管部门出具的责任划定文件及时完成理赔,避免事态扩大。6)公司工会成立相关基金,发生事故后,公司以救死扶伤、确保人员生命安全为第一要务,第一时间对伤员进行帮扶、慰问,平时定期为困难职工生活托底,确保每一个职工的基本生活有保障,提升环卫工的归属感和幸福感。傲蓝得环境lo新乡市凤泉区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新乡市凤泉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投标文件OURLANDENVIRONMENTAL困难员工的帮扶7)我公司建立《事故处理、用工纠纷管理制度》,严格按制度要求对交通、火灾、自然灾害等各类事故和纠纷进行妥善处理,不让采购人承担责任。8)我公司有专门的法律事务部,可提供解决事故、纠纷过程中的法律援助,确保妥善处理,不让采购人承担责任。我公司对以上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傲蓝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2025年8月7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清扫保洁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