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音响系统中标结果公示(呼和浩特市中医蒙医医院2025)
呼和浩特市中医蒙医医院新建医养中心购买音响系统(二次)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150101-RBXA-XJ-20250001-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建医养中心购买音响系统(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质疑成立,中标结果无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所规定,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合同包一)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质疑成立,中标结果无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所规定,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8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呼和浩特市中医蒙医医院
地址:呼和浩特市包头东街9号
联系方式:0471-6969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瑞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银河南街保全市场外东侧瑞博项管二楼
联系方式:0471-33391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瑞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471-3339146
瑞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07日
相关附件:
情况说明.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新建医养中心购买音响系统(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
呼和浩特市中医蒙医医院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5年08月07日 17:20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07月23日
更正日期
2025年08月07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瑞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电话
0471-3339146
采购单位
呼和浩特市中医蒙医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呼和浩特市包头东街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71-6969029
代理机构名称
瑞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银河南街保全市场外东侧瑞博项管二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71-3339146
附件:
附件1
呼和浩特市中医蒙医医院【王乡3复呼和浩特市中医蒙医医院关于“新建医养中心购买音响系统(二次)[项目编号150101-RBXA-XJ-20250001-1]”政府采购项目质疑情况说明呼和浩特市财政局:我院政府采购项目“新建医养中心购买音响系统[项目编号150101-RBXA-XJ-20250001-1]”于2025年7月28日接到质疑函,经相关工作流程,严格论证后我院认为质疑成立,废除中标供应商资格,依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决定废标重招,现将相关情况作以下详细说明: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新建医养中心购买音响系统项目编号:150101-RBXA-XJ-20250001-1组织形式:分散采购;采购方式:询价。社会代理机构:瑞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原中标供应商:内蒙古艺汇演艺设备有限公司质疑供应商:河北澳飞特商贸有限公司11成交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7月23日质疑函获取时间:2025年7月28日质疑函答复时间:2025年月8月4日二、质疑答复情况:质疑事项1:《中小企业声明函》体现产品(控制平板)制造商为“广州市音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详见附件一):发现产品(控制平板)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标注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需要强制认证证书(详见附件二);经“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查询制造商“广州市音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未取得产品相关强制节能认证证书(详见附件三):综上所述,中标单位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且属于提供虚假声明以谋取中标,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回复: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清单中类似描述内容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而采购清单中附件中“控制平板”为音响系统的配套附属设备,不属于清单内强制要求内容。结论:此项质疑不成立。质疑事项2:《中小企业声明函》体现产品(电脑)制造商为“深圳市金朝阳电子有限公司”(详见附件一)结合招标文件产品参数22信息(详见附件二),发现产品(电脑)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标注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需要强制认证证书(详见附件三)经“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查询制造商“深圳市金朝阳电子有限公司”未取得产品相关强制节能认证证书(详见附件四):综上所述,中标单位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且属于提供虚假声明以谋取中标,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回复: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二、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产品标的物为音响系统,电脑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要求中,因电脑属于《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5年版)》目录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八条规定:“采购人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本次采购应当终止招标。待相关采购内容、参数调整完毕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33结论:此项质疑成立。质疑事项3《中小企业声明函》体现产品(控制设备分屏显示备)制造商为“河北威森特安防科技有限公司”(详见附件一);结合招标文件产品参数信息(详见附件二),发现产品(控制设备分屏显示备)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标注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需要强制认证证书(详见附件三),经“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查询制造商“河北威森特安防科技有限公司”未取得产品相关强制节能认证证书(详见附件四);综上所述,中标单位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且属于提供虚假声明以谋取中标,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回复: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清单中类似描述内容为“液晶显示器”,而采购清单中附件中“控制设备分屏显示备”(应为:控制设备分屏显示设备)为音响系统的配套附属设备,不属于清单内强制要求内容。结论:此项质疑不成立。三、质疑处理情况质疑供应商对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共有3项质疑,经严格查证与讨论,我单位认为质疑事项2成立,中标供应商未能响应国家关于节能环保相关政策《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44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的要求,故废除原中标供应商的中标资格。又因电脑所属品目属于《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5年版)》目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八条规定:“采购人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本次项目采购组织形式选择错误,应当终止招标。待相关采购内容、参数调整完毕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综上,我院决定,废除原中标供应商成交资格,并择期重新开展对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特此说明。附件:1.质疑函呼和浩特市中医蒙医医院2025年8月6日5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音响系统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呼和浩特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