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红景天资源调查与评估中标结果公示(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2025)
西藏林芝市、昌都市和那曲市红景天资源调查与评估(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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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林芝市、昌都市和那曲市红景天资源调查与评估(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GZFCG2025-28287
二、项目名称:
西藏林芝市、昌都市和那曲市红景天资源调查与评估(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标包名称:西藏林芝市、昌都市和那曲市红景天资源调查与评估(二次)
供应商名称:西藏自治区高原生物研究所
供应商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北京西路19号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75.00000
中标价(元):32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标包名称:西藏林芝市、昌都市和那曲市红景天资源调查与评估(二次)
供应商名称:西藏自治区高原生物研究所
名称:西藏林芝市、昌都市和那曲市红景天资源调查与评估(二次)
服务范围: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服务要求:以野外居群为单位,对西藏林芝市、昌都市和那曲市红景天属植物的分布、资源状况、生境等内容做全面的实地调查分析,摸清西藏林芝市、昌都市和那曲市红景天属植物资源的分布,为科学制定西藏林芝市、昌都市和那曲市红景天属的保护策略提供数据支撑。
服务时间: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服务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标包名称:西藏林芝市、昌都市和那曲市红景天资源调查与评估(二次)
刘亚美,刘亚,罗悦,孙凯明,李思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项目中标金额的1.5%收取,由中标单位支付。 招标代理服务费:48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 拉萨市城关区林廓北路22号
联 系 方 式: 158029286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中咨环球(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天峰中心5栋2楼
联 系 方 式: 177845512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亚贞
电 话: 17784551277
附件信息:
西藏林芝市、昌都市和那曲市红景天资源调查与评估(二次)--招标文件.pdf
西藏林芝市、昌都市和那曲市红景天资源调查与评估(二次)招标文件(招标编号:54000025210200024299)采购人: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采购代理机构:中咨环球(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7月第1页目录第一章、采购需求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范本)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1、投标书格式2、开标一览表格式3、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格式可自拟)4、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5、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6、资格证明文件(格式)第六章资格审查与评分标准第2页投标邀请项目概况项目名称:西藏林芝市、昌都市和那曲市红景天资源调查与评估(二次),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08日11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54000025210200024299项目名称:西藏林芝市、昌都市和那曲市红景天资源调查与评估(二次)项目划分:一个标段最高限价:小写:33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佰叁拾万元整。釆购需求:对西藏林芝市、昌都市和那曲市红景天属植物的分布、资源状况、生境等内容做全面的实地调查分析,为西藏林芝市、昌都市和那曲市红景天属植物的保护提供科学依据。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3页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相关政策;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3.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行贿犯罪纪录;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4.有效营业执照;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7月18日00时00分至2025年07月25日00时00分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http://ggzy.xizang.gov.cn/)方式:网上下载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8月08日11时40分(北京时间)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4页(http://ggzy.xizang.gov.cn/)方式:请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2、潜在投标人自行留意查看上述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是否有本项目后续的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因电子化交易代理机构无法主动联系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无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发布媒体,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3、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进行注册、完善资料等工作,并按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要求办理相关CA证书锁,以便完成获取招标文件、投标等相关操作。各项操作规范以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为准,如遇网站、系统、CA证书锁等相关问题,请按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中心联系方式进行咨询。4、本项目无须前往开标场地,投标人自行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如下:(1)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所参与项目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项目澄清公告,认真阅读澄清公告内容,准时参加线第5页上不见面开标会。不见面开标操作流程详见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办事流程--资料下载--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投标人篇)。(2)投标人无须提供投标原件,上传到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由投标人自行负责。(3)在完成开标之前,投标人应保持实时在线和电话畅通,对代理机构提出的问题及时回复。(4)在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遇到技术问题,请及时与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5)投标人进行远程自行解密,应在开放解密后3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工作。若投标人未在本项目(各标段/标包)开放解密后3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自行解密,相关责任、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项目(各标段/标包)开放解密后30分钟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有权结束解密环节并继续进行后续招标活动。七、对本次公开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釆购人信息名称: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地址:拉萨市城关区林廓北路22号项目联系人:宇文思名联系方式:15802928675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咨环球(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天峰中心5栋2楼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亚贞第6页电话:17784551277第7页第一章、采购需求总投资:预算限价330万。项目内容:以野外居群为单位,对西藏林芝市、昌都市和那曲市红景天属植物的分布、资源状况、生境等内容做全面的实地调查分析,摸清西藏林芝市、昌都市和那曲市红景天属植物资源的分布,为科学制定西藏林芝市、昌都市和那曲市红景天属的保护策略提供数据支撑。考核要求:撰写林芝、昌都和那曲红景天资源调查与评估报告1份;撰写红景天野外调查标准1个;设置样线≥100条,采集标本≥200份。投标要求:(1)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第8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容说明1.1项目名称:西藏林芝市、昌都市和那曲市红景天资源调查与评估(二次)项目编号:540000252102000242991.2采购人: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项目联系人:宇文思名联系方式:15802928675地址:拉萨市城关区林廓北路22号1.3招标代理机构:中咨环球(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刘亚贞联系电话:17784551277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天峰中心5栋2楼1.4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需求参数。1.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投标报价和货币2.1最高限价:人民币小写:3300000.00元(人民币大写:叁佰叁2.2投标货币:人民币(实质性要求)3.1资格标准: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1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相关政策;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3.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行贿犯罪纪录;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4.有效营业执照;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3.2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投标保证金金额:6.00万元(陆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保单、保函等非现金方式。3.2注: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将提交投标保证金凭证扫描件编制在响应文件中。办理电子投标保函,请登陆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办理。3.31、投标人选择《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融机构电子保函或保单的方式进行投标保证,投标人应申请金融机构电子保函或保单,并按照投标文件要求,将生成的电子保函或保单编入电子投标文件中;2、投标单位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办理。3.4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天。(实质性要求)3.5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8日11时40分3.6开标时间:2025年08月08日11时40分开标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3.7服务时间:以采购人要求为准。3.8服务地点:以采购人要求为准。3.9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实质性要求)分包:不允许(实质性要求)3.10投标文件澄清: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3.11签字和(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中要求签字或盖章处评标4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第六章)授予合同5招标代理费用:参考计价格[2015]299号文件,按照中标价格的1.5%向中标(成交)人收取。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5虑此项费用。中标通知书发出时,中标供应商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此项目费用。其他内容6.1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况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应交未交、未按要求交纳或未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2、不具备投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4、报价超过预算价格的;5、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情形。6.2付款方式、付款时间、条件:中标签订合同后支付80%,项目履约完成后支付剩余20%。6.3中标结果公示媒介:《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6.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投标人进行远程自行解密,应在开放解密后3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工作。若投标人未在本项目(各标段/标包)开放解密后3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自行解密,相关责任、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项目(各标段/标包)开放解密后30分钟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有权结束解密环节并继续进行后续招标活动。2、为避免恶意低价竞争,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限定时间内到开标现场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6.43、中标单位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的3个工作日内与业主单位联系,沟通服务及其他前期事宜。6.5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0人、技术专家及经济专家5人、共5人组成,设评委主任1名,负责组织评标工作,确定中标候选人及其推荐顺序。如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审议事项存有不同意见,以评标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意见为准,如仍然无法达成一致,审议事项应在重新评审后,以评标委员会成员简单多数的意见为准。(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西藏自治区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政府采购政策执行7一、扶持政策价格的扣除(一)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方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注: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执行《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7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执行《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中小企业认定规则。(1)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4、联合体投标的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4)按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二)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范围优先采购的,且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对符合条件的获证产品按照对应投标(响应)金额给予2%的价格扣除,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具体标准详见评分细则。供应商须对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二、投标产品的政策(1)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投标产品需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未提供的作无效投标(响应)处理;(2)属于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定。(3)属于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的,提供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截图并标注,否则不予认定。(4)信息安全产品,须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未提供的作无效投标处理。(5)绿色包装: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应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电子投标事项81.本项目依托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进行全程电子化采购,请供应商依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相关流程、规范参与采购活动,如遇网站、系统平台、CA等相关问题请按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联系方式(http://ggzy.xizang.gov.cn/fwzxlx/33175.jhtml)进行咨询。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30-13:00、下午15:30-18:00。非工作时间、周末及节假日正常休息CA相关问题咨询:17889157537CA办理地址: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0891-6040053、0891-6040040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邮箱:xzglodon@163.com2.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招标编号”,该编号仅用于系统内部标识。除系统要求或本文件特别说明之处外,请各供应商在制作投标文件时以本文件所写“项目编号”为准。如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与系统要求的格式不一致时,以系统格式为准,但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所需的相关承诺/声明或证明资料不得缺失。3.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有关于政府采购项目的交易系统操作手册及视频,各潜在投标人在操作过程中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的服务中心-下载中心-下8载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操作手册进行学习。第17页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及编制依据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公开招标中所叙述的招标项目。1.2本招标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编制。2.定义2.1“采购人”指本项目的委托单位。2.2“投标人”指按本文件规定领取招标文件,且按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2.3“招标代理机构”指中咨环球(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本次公开招标的组织者。2.5“日”指日历天。3.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投标文件说明4.投标文件的法律效力本招标文件阐明了投标人所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的范围和招标投标的程序,是本次公开招标活动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否则,出现的相关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第18页5.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5.1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根据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不足15日的,招标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投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2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的,将依法发布公告,潜在投标人自行留意查看上述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是否有本项目后续的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因电子化交易代理机构无法主动联系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无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发布媒体,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5.3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的,投标人须重新下载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并按照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因未重新下载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可能引起的投标文件递交失败、解密失败、内容缺失等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4当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三、投标文件编写6.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响应)6.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第19页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6.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7.计量单位(实质性响应)计量单位应当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投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的除外。8.投标报价8.1投标总价包括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8.2投标人对每包只能有一个不可变更的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8.3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9.投标货币(实质性响应)投标人应以人民币填报投标报价,合同履行时采购人亦以人民币支付。10.投标有效期(实质性响应)10.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0.2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或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供应商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第20页补偿。投标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11.投标文件的印盖章及签署(实质性要求)11.1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11.2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12.投标保证金12.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2.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的;(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3)中标后放弃中标、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标通知书的;(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6)投标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7)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12.3投标保证金交款方式:详见投标供应商须知附表12.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缴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第21页12.5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①因投标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的除外;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3.投标文件的标记13.1投标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上传并解密。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13.2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应当与投标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编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13.3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及样品:14.投标截止时间的延长14.1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递交到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14.2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15.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第22页15.1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供应商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投标,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15.2投标供应商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五、开标16.开标16.1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活动。开标活动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16.2投标人应当委派投标代表按时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活动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及未及时解密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6.3投标单位开标时应由投标代表携带CA锁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会议,在开标现场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方能进入评标流程。16.4开标时,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16.5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16.6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16.7开标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等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将暂时中断开标程序并依法处理后续事宜。16.8开标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开标现场未在规定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第23页六、资格审查17.资格审查17.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依照政府招标相关法律制度和投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7.2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该项目或该标段不得评标。17.3在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行贿犯罪纪录;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这四个渠道查询所有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并将所有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查询记录电子截屏提交给资格审查小组。资格审查小组对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按照《财政监管部门关于在政府招标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拒绝其继续参与本项目政府招标活动,按照无效投标处理。查询记录电子截屏作为证据留存,与招标项目其他材料一并归档。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之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招标网(www.ccgp.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第24页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七、评标18.评标18.1本评标办法仅适用于本项目评标。18.2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随机抽取前附表规定的专家数量,需要澄清的文件由代理机构转交至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由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转至评审委员会。18.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要严格遵守政府招标相关法律制度,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依据投标文件规定,公正、客观、审慎地进行评审工作。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不得使用投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禁止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18.4本项目评标工作分为符合性与完整性评审、详细评审两个阶段。18.5符合性与完整性评审18.5.1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投标文件规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与完整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投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8.5.2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等情形的,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财政监管部门。18.5.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第25页(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8.5.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投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评标委员会有权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如同时出现以上两种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处理。修正后的报价按照18.5.5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18.5.5投标的澄清(1)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提出。第26页(2)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该答复应当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签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8.5.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拒不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8.6详细评审18.6.1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了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标计分。所有评委给每一投标人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最终得分非整数的,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按照四舍五入的规则计算。18.6.2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评标报告签署后,招标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第27页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财政监管部门。18.6.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得分按照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得分相同的投标人,报价低者排名在前,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18.7推荐中标候选人和确定中标(成交)人18.7.1如本项目使用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投标无效。18.7.2如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成交)人推荐资格;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18.7.3对于非单一产品招标项目,如核心产品已在投标文件中载明,而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评审委员会应按上述规定处理。18.7.4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招标,具体优先招标办法见评标方法和标准。如采购人所招标产品为政府强制招标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第28页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18.7.4评标委员会向招标方出具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位的合格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18.7.5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据本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中标(成交)人。八、合同授予19.定标19.1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审报告,确定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人。如果中标(成交)人放弃中标或出现中标无效的情形,采购人有权递补确定排名在其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人,以此类推。19.2中标(成交)人如果放弃中标,招标方有权依照法律规定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19.3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19.4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19.5采购单位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优先选择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第29页相同无供应商均属于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或供应商均属于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20.中标通知书20.1采购人确定中标(成交)人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向中标(成交)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依法公告。20.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0.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21.签订合同21.1中标(成交)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由于中标(成交)人自身原因未及时签订合同的,招标方可以视为中标(成交)人放弃中标,中标(成交)人应当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在此种情况下,采购人可以按中标候选人顺序将标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21.2投标文件、中标(成交)人的投标文件及其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21.3投标文件所附《合同条款及格式》是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人签订合同的基本条款,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在没有实质性违反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前提下,采购人有权在合同签订前对合同条款进行适当修改、增加、删除,中标(成交)人不得以此为由拒绝签订合同。对此,请投标人参加投标前慎重考虑相关商业风险。九、质疑与投诉22.投标人质疑第30页22.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2.2在法定质疑期内,投标人针对同一招标程序环节,只能提出一次质疑。在同一招标程序环节有多个质疑事项的,投标人须一次性提出。22.3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投标人。22.4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由代理人提出质疑的,须提交投标人针对当次质疑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签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2.5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签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2.6投标人提交的质疑函须按照《政府招标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的格式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当面提交。提交时,须第31页同时出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22.7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3.投标人投诉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监管部门提起投诉。十、其他事项24.废标本项目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废标情形时,招标方有权宣布废标,招标方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因招标方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引起的废标情形除外。如果项目分包,将以包为单位执行。25.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25.1中标单位在与甲方签订采购合同时,需向甲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一年质保期满后退回。甲方在供货验收完毕后,一次性向乙方拨付项目全部款项。25.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合同要求或25.1条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中标决定,并没收其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合同授予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或重新招标。25.3具体按照合同约定执行。26.履约监管为保障国有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中标投标人严格履约,招标代第32页理机构将对本项目的履约情况进行跟踪督查。中标投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存在供货进度、数量、质量、安全等违约情况,除采购人可依据招标合同追究其民事责任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将中标投标人的违约情况报告财政监管部门。27.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参考计价格[2015]299号文件,按照中标价格的1.5%向中标(成交)人收取。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此项费用。中标通知书发出时,中标供应商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此项目费用。第33页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本合同条款作为通用合同条款,投标人中标后根据招标内容签订相关专业合同)(仅供参考,如本章内容与投标文件其他内容有矛盾,以投标文件为准)第34页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编号:合同编号:甲方(买方):乙方(卖方):甲方与乙方就(填写项目名称)相关事宜进行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按下述条款签订本合同。一、定义1.本合同下列术语解释:1.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1.3“甲方”系指与成交人签署合同的人(含最终用户)。1.4“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相关服务的成交人。二、合同内容及期限2.甲方购买乙方提供的以下服务:(填写项目名称)。2.1服务项目要求:(工作任务、工作任务下达方式、数量/质量要求、完成方式、特殊需求等)(1);(2);(3)。2.2提供服务地点:。第35页2.3本合同项目下的服务期限:。2.4自合同生效起至______年___月日止。三、合同价格3.1本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____元)。四、支付和结算方式4.1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及支付。4.2双方的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及帐号以本合同提供的为准。4.3付款方式:4.3.1一次性支付乙方履约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服务费。4.3.2分期支付(1)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元(或服务费总额的,%)。(2)乙方履约完毕,甲方验收合格后日内,支付元(或服务费总额的%)。五.履约验收5.1验收时间:年月日。5.2验收方式:。5.6验收程序与标准:。六、甲乙双方权利义务6.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6.1.1根据需要向乙方以书面形式下达工作任务。6.1.2根据项目要求,监督乙方的服务质量。6.1.3协调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相关的政府部门和单位有关事宜。第36页6.1.4…6.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6.2.1乙方可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拨付项目经费。6.2.2应依法独立完成的工作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于其他机构。6.2.3乙方应严格按照服务承诺完成相关工作。6.2.4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6.2.5...七、知识产权和使用权7.1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归属:。7.2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与服务配套的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八、履约保证金和预付款保证金8.1履约保证金8.1.1乙方在合同签订后且甲方付款前,向甲方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的履约保证金。8.1.2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将在合同执行完成并且甲方完成支付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退款手续办理退保证金事宜。8.1.3履约保证金以电汇、履约保函或双发约定的其他形式向甲方提供履约保证金。8.2预付款保函8.2.1乙方在合同签订后且甲方付款前,向甲方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的预付款保函。第37页8.2.2乙方的预付款保函将在合同执行完成并且甲方完成支付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退款手续办理退预付款保函事宜。8.2.3预付款保函以电汇、履约保函或双发约定的其他形式向甲方提供履约保证金。九、违约责任9.1因乙方提供的服务使合同标的无法实现的;乙方转包服务的;或未按规定时间提供服务逾期超过天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___%的违约金。十、不可抗力10.1不可抗力指下列事件: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以及本合同各方不可预见、不可防止并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一切其他因素及事件。10.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并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的说明。就上述不可抗力的发生须由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负责同时提供由公证机关作出的公证证明。10.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责任而造成的相关损失承担责任。10.4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十一、保密条款第38页11.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及附件中其他各方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11.2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成交公告和其它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11.3此外的其它情形下,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其他各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在本合同履行期内,获取对方商业秘密的一方仅可将该商业秘密用于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且只能由相关的工程技术人员使用。获取对方商业秘密的一方应当采取适当有效的方式保护所获取的商业秘密,不得未经授权使用、传播或公开商业秘密。本合同终止后,一方应立即归还从对方处获得的一切保密信息(测评记录除外),或以对方认可的方式进行销毁。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提交的任何文档资料以及检测评估数据与结果保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相关内容执行,以确保任何相关技术及业务文档不得泄露。未经甲方同意,严禁将任何相关技术及业务文档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甲方、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或本合同履行完毕后,本保第39页密条款仍然有效,保密信息接收方仍应承担保密义务。十二、合同的解释和法律适用12.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以及通常的理解进行。12.2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自然日。12.3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作出。12.4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十三、合同的终止13.1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13.1.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13.1.2合同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13.1.3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13.1.4任何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本合同。13.2对本合同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因合同终止而受到的损失。对合同终止双方均无过错的,则各自承担所受到的损失。十四、权利的保留14.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另一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14.2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合同双方应根据现行有第40页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十五、争议的解决15.1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解释﹑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则双方同意:15.1.1在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5.1.2由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其现行有效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15.2本合同甲、乙双方一致认为,本合同仅属于甲、乙双方之间的协议,任何争议均只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方式处理,任何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均不应当成为该等争议的当事人,无论该等仲裁或诉讼均不得针对采购代理机构提起。15.3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了诉讼或仲裁进行过程中正在解决的那部分问题外,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十六、合同的补充修改和变更16.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进行补充、修改或变更。16.2对本合同的补充、修改或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乙方自签订补充合同之日起五日内报采购代理机构备案。补充、修改或变更的协议的签署及生效方式与本合同的签署及生效方式相同。16.3招投标文件及其全部条款、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以及修改或变更的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七、合同的生效17.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十八、其他约定事项第41页18.1本合同中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18.2一方当事人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有关分包事项或服务委托等须事先取得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同意并且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联合投标须在本次招标允许的情况下并须符合本次招标的全部规定。18.3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九、其他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采购代理机构各贰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注:其他合同专用条款在合同签定时另行约定第42页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1、投标书格式投标书致:,(采购人名称):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标段号)采购服务的投标邀请(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1.开标一览表2.投标分项报价表3.技术规格偏离表4.商务条款偏离表5.资格证明文件6.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7.以形式出具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元。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服务投标总价为人民币(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2)投标人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号(项目编号、补充通知)(如有)。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4)本投标有效期为个日历天。(5)我方服务期限为。第43页(6)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7)我方承诺:与采购单位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采购单位的附属机构。(8)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规范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规范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单位地址:电话: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投标人银行账号: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1.1投标保证金票据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粘贴处注:以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为准。第44页2、开标一览表格式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标包(合计)投标总价(元)小写:元大写:投标保证金小写:元大写: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投标有效期备注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第45页3、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格式可自拟)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服务名称服务类型服务机构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备注分项报价合计(万元):大写: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投标人(盖章):注:1.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要求报出投标总价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2.“分项报价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相等。3.投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仅限于增加不可删减)第46页4、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技术条款偏离表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服务名称招标文件需求投标文件规格偏离情况说明1234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注:1.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填写本表;2.对完全满足需求规格的服务在本表相应列中标注“无偏离”。对有偏离的条目在本表相应列中标注“正偏离”或“负偏离”,同时在“偏离说明”栏中描述偏离的具体内容;3.正偏离是指投标内容高于(优于)招标文件要求且对项目实施有利,负偏离是指投标内容低于(劣于)招标文件要求或对项目实施有不利;4.投标人须完整填写投标表;5.在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如中标人未在竞投标文件“偏离表”中列出偏离情况,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承当相关法律责任。第47页5、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商务条款偏离表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条款号招标文件商务条款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情况说明1234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注:1.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及合同条款填写本表;2.对完全满足需求规格的服务在本表相应列中标注“无偏离”。对有偏离的条目在本表相应列中标注“正偏离”或“负偏离”,同时在“偏离说明”栏中描述偏离的具体内容;3.正偏离是指投标内容高于(优于)招标文件要求且对项目实施有利,负偏离是指投标内容低于(劣于)招标文件要求或对项目实施有不利;4.投标人须完整填写投标表;5.在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如中标人未在竞争性磋商投标文件“偏离表”中列出偏离情况,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承当相关法律责任。第48页6、资格证明文件(格式)目录1.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3.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任意一年(2023年或2024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数据(成立不足1年的新公司,提供经审计的相应年度财务报告数据,2025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相关的财务制度)(复印件加盖鲜章)4.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含评标标准中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5.投标人承诺函(格式自拟)6.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7.信用查询记录(格式自拟)第49页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第50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红景天资源调查与评估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西藏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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