帐篷救灾物资中标结果公示(广安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5)



广安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采购2025年度帐篷救灾物资一批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601202500015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2025年度帐篷救灾物资一批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采购人来函依法确认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项目联系人:91511600MAE1UC771T,更正为:陈女士。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供应商(第1候选人):河南圣宝蓝商贸有限公司,更正为:盛远龙石(四川)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金额(第1候选人): 403,000.00元 ,更正为: 414,800.00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合同包一)评审价格(第1候选人):403,000.00元,更正为:414,800.00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8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sichuan.gov.cn/zcdservice/zcd/sichuan)。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安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天成中街515号
联系方式:15351335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渝广招标代理(四川)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广南东路9-301号
联系方式:189826540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18982654038

渝广招标代理(四川)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08日

相关附件:

采购2025年度帐篷救灾物资一批(N511601202500015520250715001)-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盛远龙石(四川)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pdf

附件.pdf

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自行拟定和编写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ICS97.200.30CCSY5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44010—2024救灾帐篷通用技术要求Disasterrelieftents—Generaltechnicalrequirements2024-04-25发布,2024-11-01实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目次前言…………………………………………………………………………………………………………Ⅲ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分类及样式…………………………………………………………………………………………………………………………………………………………………………………………………………………………………………………………………………………………………………………………………………………………………………………………………4.1分类4.2样式……………………………………………………………………………………………………………………………………………………………………………………………………5要求………………………………………………………………………………………………………5.1总体要求5.2结构5.3规格及尺寸允差5.4加工质量要求5.5外观质量要求5.6材料性能要求5.7成品性能要求……………………………………………………………………………………………………………………………………………………………………………………………………………………………………………………………………………………4………………………………………………………………………………………4………………………………………………………………………………………5………………………………………………………………………………………6………………………………………………………………………………………6检验方法…………………………………………………………………………………………………6.1外观及加工质量检验6.2材料及成品性能检验………………………………………………………………………………………………………………………………………………………………7检验规则…………………………………………………………………………………………………7.1基本原则7.2抽样数量7.3判定规则7.4复验………………………………………………………………………………………………………………………………………………………………………………………………………………………………………………………………………………………10…………………………………………………………………………………………………108标志、包装、储存和运输…………………………………………………………………………………118.1标志8.2包装8.3储存和运输附录A(资料性)救灾帐篷常用规格及材料性能示例附录B(规范性)防雨性能试验方法附录C(规范性)风荷载静态模拟试验方法附录D(规范性)雪荷载静态模拟试验方法附录E(规范性)缺陷类别及划分附录F(规范性)国旗标志技术要求附录G(规范性)救灾帐篷使用说明书主要内容…………………………………………………………………………………………………11…………………………………………………………………………………………………11…………………………………………………………………………………………11…………………………………………………12……………………………………………………………………14……………………………………………………………15……………………………………………………………19………………………………………………………………………22……………………………………………………………………25………………………………………………………26参考文献……………………………………………………………………………………………………28Ⅰ前言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全国应急管理与减灾救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07)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应急管理部国家减灾中心、中纺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地震应急搜救中心、深圳市哈威创新技术有限公司、深圳防灾减灾技术研究院、贵州省地震局、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城市安全与环境科学研究所、新兴职业装备生产技术研究所、上海海洋大学。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厦、来红州、王超、王宝军、刘军、刘益华、帅向华、唐德龙、李海鹏、于金明、洪中华、胡晓东、王佳、马宏璇、黄剑涛、李世杰、梁超、樊斌、王盈、赵涛、周汝雁、潘海燕。Ⅲ救灾帐篷通用技术要求1范围本文件界定了救灾帐篷(以下简称“帐篷”)的分类,规定了帐篷的样式、构造、规格尺寸、质量性能、标志、包装、储存和运输等通用要求及检验规则,描述了救灾帐篷的检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框架式救灾帐篷的生产、验收和使用,其他类型的帐篷参照有关条款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50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GB/T2912.1纺织品甲醛的测定第1部分:游离和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GB/T3917.3纺织品织物撕破性能第3部分:梯形试样撕破强力的测定GB/T3923.1纺织品织物拉伸性能第1部分: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率的测定(条样法)GB/T4669纺织品机织物单位长度质量和单位面积质量的测定GB/T4744纺织品防水性能的检测和评价静水压法GB/T5455纺织品燃烧性能垂直方向损毁长度、阴燃和续燃时间的测定GB/T7573纺织品水萃取液pH值的测定GB/T8427—2019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人造光色牢度:氙弧GB12982国旗GB/T13773.1纺织品织物及其制品的接缝拉伸性能第1部分:条样法接缝强力的测定GB/T16422.2塑料实验室光源暴露试验方法第2部分:氙弧灯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19978土工布及其有关产品刺破强力的测定GB/T35762纺织品热传递性能试验方法平板法FZ/T01007涂层织物耐低温性的测定FZ/T01010涂层织物涂层剥离强力的测定FZ/T01063涂层织物抗粘连性的测定QB/T3826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中性盐雾试验(NSS)法QB/T5447人造革合成革试验方法气味的测定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单帐篷unlinedtent篷体以单层篷布加工的帐篷。1国旗标识插袋居民信息卡插袋框架XX侧墙培土布拉绳门窗地桩山墙窗3.2棉帐篷linedtent篷体附有保温层的帐篷。4分类及样式4.1分类SAC篷顶4.1.1按帐篷保温性能划分,主要有单帐篷、棉帐篷等。4.1.2按帐篷用途划分,主要有居住帐篷、指挥帐篷、教学帐篷、医疗帐篷、仓储帐篷、厕所帐篷等。4.1.3按帐篷支撑形式划分,主要有框架插接式、榀架折叠式、网架锁紧式、充气一体式、杆件支撑式等。4.2样式救灾帐篷一般采取以下样式设计(图1为框架插接式帐篷示意图):a)一般为长方体双坡顶面直墙样式,具体样式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设计;b)适当开设门、窗,可根据需要开设风斗孔和烟囱孔;c)有整体稳固支撑装置,可通过拉绳、地桩等固定。图1框架插接式帐篷示意图5要求5.1总体要求帐篷的结构、规格、选料、加工、性能应适应其使用需求,整体稳固、质量可靠、卫生环保、防雨阻燃、架撤方便、便于储运、具有一定的储存及使用寿命。5.2结构5.2.1整体结构5.2.1.1框架插接式帐篷一般由篷体、框架和零配件三部分组成,可根据使用地域、季节、环境、温湿度2等条件的不同,增设保温内胆、地布、吊顶、纱网等。5.2.1.2篷体由篷顶、侧墙和山墙组成;框架包括杆件、通件和框架拉绳等;零配件主要包括地桩、钩桩、烟囱孔板、风斗孔板和篷体拉绳等。5.2.2门每顶帐篷应至少设置1个高度不低于1700mm、宽度不低于600mm的门及相应的门帘结构;门一般设在山墙一侧。面积60m2及以上的帐篷应有至少2个门。5.2.3通风结构通过通风结构的设计,帐篷内应能保持空气持续流通。a)侧墙上设置适当的矩形窗口及窗帘结构,一般30m2以下至少4个,30m2~60m2至少6个,60m2以上至少8个;单个窗口的面积与帐篷大小相适应,一般不小于0.36m2。b)侧墙可采用整体可打开式,打开后由支撑杆支撑而形成遮阳篷。c)根据帐篷使用季节的不同,在合适的部位开设通风口,如三角窗口、风斗等。5.2.4防蚊虫结构5.2.4.1单帐篷的所有门、窗、通风口、整体打开的侧墙应设有防蚊虫结构。5.2.4.2防蚊虫结构的材料宜采用网眼密度不低于40孔/cm2的纱网。5.2.5保温内胆结构5.2.5.1棉帐篷应设有保温内胆,保温内胆与篷体一般为分体式独立结构,保温内胆与框架之间可采用覆盖式、悬挂式结构。5.2.5.2保温内胆与篷体之间相关联结构设计的位置、尺寸应一一对应,如门口、窗口、通风口等。5.2.6地布结构5.2.6.1为保持帐篷内地面的清洁、防潮,帐篷内可采用整铺式地布。5.2.6.2地布四周应设有起墙式结构,起墙高度应不低于150mm。5.2.6.3地布与篷体或保温内胆之间连接形式的密封效果应良好,如采用锦丝起绒粘扣带或拉链进行连接;地布在门口处应能防水且不妨碍人员进出。5.2.7吊顶结构5.2.7.1为增加夏季用帐篷顶部的隔热性,可增设吊顶结构。5.2.7.2吊顶与篷顶之间应形成一定空间,其空间最大高度不小于260mm。5.2.7.3吊顶结构尺寸与框架相适应,其与框架之间的连接结构应稳固,可采用布套穿杆、锦丝搭扣带或织带捆扎等结构连接。5.2.8培土布在山墙、侧墙下沿缝制培土布,宽度应至少为250mm,用于篷体培土固定,使用时与篷体墙布垂直且紧贴于地面;可根据需要在适当位置增设钩桩用以固定帐篷。5.2.9架撤结构架撤安装的零部件应具有良好的可达性,便于检查、调整、连接和保养操作。易损件应采用标准件和通用件,具有良好的安装尺寸与功能互换性,拆装简便,易于更换维修。35.3规格及尺寸允差5.3.1规格5.3.1.1用于以家庭为单位临时性居住场所时,帐篷面积宜在8m2~20m2,常用的规格有8m2、12m2、20m2等。目前选型的主流品种以12m2为主。5.3.1.2作为应急指挥、卫生救护、临时教学及物资转储场所等使用时,帐篷面积一般在36m2及以上,常用的规格有36m2、60m2等。5.3.1.3在帐篷规格选型时,应充分考虑长、宽、高的比例设计,确保最大限度地满足杆件之间的通用互换性。几种常用规格帐篷的主要尺寸示例见附录A中表A.1。5.3.2尺寸偏差帐篷篷体及框架各部位尺寸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帐篷篷体各部位尺寸偏差限度值单位为毫米部件名称尺寸范围允差篷体框架外形尺寸(长度、宽度、侧墙高、脊顶高等)≤1700+1500-5>1700~3000+2000-10>3000~5000+3000-15>5000~10000+4000-20>10000+5000-25其他部位尺寸≤200±5按通用线性公差>200~500±10>500~1500±15>1500~3000±20>3000±305.4加工质量要求5.4.1篷体、吊顶及地布5.4.1.1拼接时,篷体上的同一部位不应出现经纬混拼现象。5.4.1.2篷体的各合成部位、拼接部位、缝制针眼、定位针眼等部位的内表面,应进行密封处理,可使用胶条热封处理。5.4.1.3各拼接部位明线的缝制针迹密度为每30mm距离的缝制针迹为9针~11针,其他部位的明线为每30mm距离的缝制针迹为8针~12针。5.4.1.4拼接部位应采用双针机包覆缝,线间宽度为7mm±1mm,包覆缝的方向应利于雨水顺流。45.4.1.5各缝制部位应牢固、严整,各缝线处不应有断线、跳线、破损、皱褶、返线、毛漏、掉道、明显的参差不齐、扭皱等缺陷。5.4.1.6各缝制部位的起止针应重缝3道或4道线,长度不少于10mm。断线接头处应重缝20mm~30mm。5.4.1.7各拼接部位可采用热合等方式,拼搭有效热合宽度不应低于25mm。5.4.2框架及金属件5.4.2.1框架固定拉绳与通件的结合应牢固,可采用外包PVC的钢丝拉绳穿过固定环的方式,用紫铜管压合固定成组合套件。5.4.2.2框架各杆件应根据其特性进行相应处理,以满足5.5.2的要求。5.4.2.3焊接部位应对正、平直且应满焊,接触面不应有多余凸起物。5.4.3保温内胆5.4.3.1保温内胆的保温材料的两面应进行包覆后绗缝,绗缝间距应在100mm~150mm范围内,绗缝针迹密度在每30mm距离的缝制针迹为4针~6针。5.4.3.2保温内胆不应横竖混拼,两面包覆材料不应毛边搭接绗缝。5.5外观质量要求5.5.1篷体、吊顶及地布5.5.1.1篷体颜色与标样或合同规定颜色的色差级别不低于3级—4级。5.5.1.2篷体主材料的内表面色差应不低于3级;篷体外表面各部位间色差的级别应不低于3级—4级。5.5.1.3篷体主材料的内表面涂层应牢固,薄厚均匀,不应出现涂层脱落、破损、色花、脏污、水印等。5.5.1.4篷体印字表面应牢固、端正、清晰、色度饱满,不应露底色、脏污、有划痕及出现重影等。5.5.1.5篷体表面应整洁,污渍面积应不大于100mm2,且不超过5处。污迹面积小于50mm2的不计,但不应密集或大面积散布。5.5.1.6各缝制部位表面平展、线迹顺直、针距均匀,各配件定位准确。5.5.1.7缝制部位返工修复残留针眼长度不应超过100mm,非缝制部位不应有残留针眼。5.5.1.8胶条热封应牢固,表面平整、线路顺直、搭接到位,不应出现裸露的针眼、线头、死褶、起皱、残留胶条、贴膜明显偏斜、开裂等缺陷。5.5.1.9采用热合拼接时,拼搭处粘合应均匀、平整、牢固,不应出现漏粘、起翘等缺陷。5.5.1.10篷体与框架组装后,应松紧适宜。5.5.2框架及金属件5.5.2.1框架各杆件的连接,相互插接应配合到位、灵活,装配应顺畅、牢固、稳定。5.5.2.2框架杆件端口、通件端口及弹簧卡配合口处,应无毛刺。5.5.2.3框架各杆件两端装配的弹簧卡应牢固,弹簧卡装配应松紧适度。5.5.2.4框架杆件、通件、固定框的漆膜喷塑应饱满、光洁、均匀牢固,不应有气泡、裂纹、色差、露底、划痕、喷涂不均匀等缺陷。5.5.2.5各焊接部位焊缝完整,手感光滑、形位准确;不应有漏焊、开焊、烧焦等缺陷。5.5.2.6金属件需经电镀锌及钝化处理的,镀锌层附着应牢固、均匀、耐腐蚀。5.5.3辅料5.5.3.1各辅料颜色与篷体相适应,色泽应均匀,无明显色差、色花。55.5.3.2各辅料定位准确,缝制部位应牢固,表面平展、线迹顺直、针距均匀,如缝制织带、锦丝起绒搭扣带、拉链等。5.5.3.3绳带类辅料的外露端头应进行封边处理。5.5.3.4各辅料表面应整洁、无污渍,如拉绳不应有疙瘩、擦伤、散头等缺陷;织带宽度一致,厚度均匀,不应有明显断经、稀密路、跳花等缺陷;锦丝起绒搭扣带薄厚均匀,无明显凹凸不平现象;拉锁拉头表面涂层应色泽均匀,无气泡、起皮、掉皮现象。5.5.4保温内胆5.5.4.1保温内胆的绗缝应规整,不应有断线、漏针、参差不齐、扭皱等缺陷。绗缝跳线、浮线、漏缝每处不应超过90mm,累计不超过5处。5.5.4.2保温内胆表面应整洁、无污渍。5.5.4.3保温内胆门口、窗口、烟囱口、风斗口的规格尺寸应与篷体各位置相对应一致,偏差不应大于15mm。5.5.4.4保温内胆各边缘需进行包边处理,确保无毛边外露。5.6材料性能要求5.6.1篷布帐篷用篷布材料应采用防水阻燃材料,一般可选用单面涂覆织物(如PU涂层织物、PVC涂层织物等),颜色由需方确定。篷布材料的通用技术性能应符合表2要求,几种常用类型的篷布对应强度示例见附录A中表A.2,可根据帐篷规格及用途等选用。表2篷布材料通用技术性能要求序号项目性能指标1甲醛含量/(mg/kg)符合GB18401的规定2pH值3气味/级≤34抗粘连性允许轻度粘连5耐光色牢度/级≥46耐低温性能a不分层,不开裂7静水压/kPa未经折叠部位≥50折叠后有折痕部位*≥308阻燃性能损毁长度/mm≤150续燃时间/s≤15阴燃时间/s≤15熔融滴落物不应引起脱脂棉燃烧或阴燃强度见附录A中表A.2910耐气候性b*,断裂强力保持率/%≥80注:标有*的项目为参考项,根据需要检测。a耐低温性能只对冬季防寒棉帐篷,试验条件为-25℃、3min。b只对直接在外暴露的材料。65.6.2框架材料5.6.2.1帐篷用框架材料应轻质高强,一般采用铝合金、喷塑钢管、玻纤管等,面积在20m2及以上的帐篷宜采用强度不低于喷塑焊接钢管的材料。5.6.2.2框架型材的类型、规格(外径、壁厚)、加筋、通件的匹配等应根据帐篷整体性能(如风荷载、雪荷载等)的需要适当选择,以满足帐篷整体性能的要求,几种常用框架材料的主要规格示例见附录A中表A.3。5.6.3地布帐篷用地布应采用防水阻燃材料,一般可选用双面涂覆织物,颜色由需方确定。地布的通用技术要求应符合表2的要求,几种常用类型的地布对应强度示例见附录A中表A.4,可根据帐篷用途及使用环境等选用。5.6.4辅料帐篷用各类辅料类型、规格的选用应与帐篷的整体性能相适应,其颜色应与篷体颜色相适应,并按国家/行业有关辅料标准选择符合本文件质量要求的辅料。几种常用辅料:纱网可采用涤纶网眼布,帐篷拉绳可采用涤纶包芯绳(φ6mm~φ10mm),粘搭扣可采用40mm锦丝搭扣带,拉链可采用8号尼龙拉链,织带可采用涤纶织带(10mm~50mm),缝纫线可采用涤纶缝纫线。5.6.5保温内胆5.6.5.1帐篷用保温内胆宜由包覆材料与保温材料复合而成。保温材料一般选用填充絮片,如中空涤纶含量70%以上的化纤絮片,其基本性能应符合表3的要求。表3保温层材料基本性能要求序号项目性能要求A型B型1甲醛含量/(mg/kg)符合GB18401的规定2pH值3异味4热阻/(m2·K/W)≥0.45≥0.75参考单位面积质量*/(g/m2)300600注:标有*的项目为参考项,根据需要检测。5.6.5.2保温内胆的包覆材料宜轻薄平滑,可选用阻燃涤纶平纹绸,颜色由需方确定。其主要性能除符合表2中第8项及表3中第1~3项的要求,断裂强力应不低于经向400N/纬向300N。5.6.6金属件帐篷用各类金属喷塑件及镀锌配件,其主要性能指标应符合表4的要求。7表4喷塑件及镀锌配件耐腐蚀性要求部件名称项目要求喷塑件喷塑漆膜耐腐蚀中性盐雾喷雾96h,膜层不起泡、不脱落,无锈斑镀锌件镀锌层耐腐蚀中性盐雾喷雾48h,表面无锈斑5.6.7吊顶布吊顶布应轻薄且具有较好的光反射效果,一般采用白底涂覆银灰色涂层布,涂层面朝向篷体顶面。涂层布主要性能除符合表2中第1~4项及第8项的要求,断裂强力应不低于经向800N/纬向500N,撕破强力应不低于经向25N/纬向15N。5.7成品性能要求5.7.1篷布拼接性能篷布织物(包括篷体、地布、吊顶布等)拼接可采用缝接、热合等方式,其接缝处断裂强力应不低于织物的本身断裂强力。对于不同织物的拼接,其强度应不低于较低强度织物材料的断裂强力。5.7.2粘附性能密封处的粘附强度应不小于6N/cm。5.7.3防雨性帐篷按使用状态展开(可只展开外篷体)并固定后,保证篷顶部位平展,可经受附录B要求的防雨性能模拟试验,30min内篷体的内表面应无渗水现象。5.7.4风荷载帐篷展开后应按照附录C规定进行抗风性能静态风荷载模拟试验,在逐级加载能经受相当于8级风荷载30min后,帐篷整体结构稳定,框架、拉绳、地桩等未出现损坏和影响正常使用的现象。根据需要可进行耐久性风荷载试验,帐篷在加载相当于6级风荷载72h后应达到前述要求。5.7.5雪荷载帐篷展开后应按照附录D规定进行承雪性能静态雪荷载模拟试验,在逐级加载能经受80mm积雪的雪荷载30min后,帐篷整体结构稳定,框架、拉绳、地桩等未出现损坏和影响正常使用的现象。根据需要可进行耐久性雪荷载试验,帐篷在加载相当于60mm雪荷载24h后应达到前述要求。6检验方法6.1外观及加工质量检验6.1.1检验条件在自然散射光或无反射光的白色透射光线下进行,光照度均匀且不低于400lx。6.1.2结构、加工质量及外观检验以目视、手感,对照5.2、5.4、5.5的要求进行检验,必要时与合同约定的标样比照检验。其中色差用8GB/T250规定的灰卡检验。6.1.3规格及尺寸检验用精度为1mm的钢尺,对照5.3检验帐篷各部位的主要尺寸偏差。6.2材料及成品性能检验6.2.1甲醛含量的测定按GB/T2912.1执行。6.2.2pH值的测定按GB/T7573执行。6.2.3异味的测定按GB18401执行。6.2.4气味的测定按GB18401及QB/T5447执行。6.2.5抗粘连性的测定按FZ/T01063执行。6.2.6耐光色牢度的测定按GB/T8427—2019中8.3.4的方法3执行。6.2.7耐低温性的测定按FZ/T01007执行。6.2.8静水压的测定按GB/T4744执行。折叠试样的静水压测定除折叠试样按下述准备,其余均按GB/T4744进行:随机采取尺寸为200mm×200mm的试样5块,每个试样分别沿纵横2个方向对折形成100mm×100mm的折叠样;将5个折叠试样重叠置于平整光洁的两块正方形刚性平板之间(折角宜错开),平板边长大于100mm;平板上方配重,试样受压重物总质量为32kg,重力均匀施加于试样上,持续时间24h。6.2.9阻燃性能的测定按GB/T5455执行。6.2.10断裂强力的测定按GB/T3923.1执行。6.2.11粘附强度的测定按FZ/T01010进行。6.2.12撕破强力的测定按GB/T3917.3执行。6.2.13拼接强力的测定按GB/T13773.1执行。6.2.14刺破强力的测定按GB/T19978执行。6.2.15耐气候性的测定按GB/T16422.2执行。按下列条件对试样进行暴晒:氙灯辐照度(60±2)W/m2(300nm~400nm)或(0.51±0.02)W(m2·nm)(340nm);非喷淋状态时,黑标温度(65±3)℃、试验箱温度(38±3)℃、相对湿度(65±10)%;暴露周期每个循环干燥102min/喷淋18min;暴晒时间180h(也可由相关各方商定)。经过暴晒的试样与原样断裂强力的比值即为断裂强力保持率。6.2.16单位面积质量的测定按GB/T4669执行。6.2.17热阻的测定按GB/T35762执行。6.2.18耐腐蚀性的测定按QB/T3826执行。6.2.19帐篷防雨性能检验按附录B执行。6.2.20帐篷风荷载检验按附录C执行。6.2.21帐篷雪荷载检验按附录D执行。7检验规则7.1基本原则成品交付验收和需方入库检验按本规则执行,生产方出厂检验可自行制定检验规则,或按客户要求进行,也可参照本文件进行。7.2抽样数量抽样前不应随意将产品分批,确保样品抽取的随机性和公开透明。应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进行,帐9篷外观质量抽样量不少于表5规定。外观检验后取至少1顶用于成品和材料性能检验。表5抽样样本量规定批量范围N≤2000顶2001顶~5000顶5001顶~10000顶>10000顶外观质量样本量n358137.3判定规则7.3.1外观质量判定7.3.1.1单件帐篷外观评定按5.1~5.5要求逐条检验,如与要求出现偏差或不符合即构成缺陷,按其不符合标准和对产品外观及使用性能影响的程度,评定并记录缺陷类别(轻缺陷、重缺陷、严重缺陷)和数量(处),具体缺陷划分按附录E。注:轻缺陷指不符合相关规定,但对产品外观和(或)使用性能影响不明显的缺陷;重缺陷指不符合相关规定,且对产品外观和(或)使用性能有影响但不严重的缺陷;严重缺陷指严重不符合规定,且显著影响产品外观和(或)使用性能的缺陷。7.3.1.2单件外观质量判定按7.3.1.1对单件样本进行外观质量评定,如各类缺陷处数不超过以下限度,则判定该件产品外观质量符合,否则为不符合:严重缺陷=0,重缺陷=0,轻缺陷≤10;或严重缺陷=0,重缺陷=1,轻缺陷≤6。7.3.1.3批量外观质量评定按7.3.1.2对抽取的每件样品进行单件评定,如果不符合样本数不超过10%,则该批产品外观质量合格,否则该批产品外观质量不合格。7.3.2内在质量判定样品内在质量按5.6和5.7的要求逐项检测并评定,样品内在质量全部符合要求的,则判定该批内在质量合格;如有不合格项,可加倍取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测,结果符合则判该批内在质量合格,否则判该批内在质量不合格。7.3.3综合判定抽样的外观质量判定(见7.3.1)和内在质量判定(见7.3.2)均为合格,则判该批产品质量合格;外观质量判定和内在质量判定有一项为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质量不合格。7.4复验如检验结果判定该批质量不合格,供货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供需双方协商一致可申请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重新检验,复验以一次为准。凡复验判定合格的应作全批合格,判定不合格的应作全批不合格。018标志、包装、储存和运输8.1标志8.1.1帐篷篷顶宜以醒目字体标示帐篷用途的字样,如“××救灾”字样;如需要可在帐篷山墙处标示类似醒目字体,如“救灾”字样。8.1.2帐篷侧墙右下角标示帐篷名称、规格、供应商名称、生产日期、批号等,需要时可标示监制单位或采购单位名称。8.1.3帐篷需要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标识、居住信息卡插袋时,应符合附录F的要求。8.1.4帐篷需要增加“中国CHINA”标志时,应以醒目字体和位置标示,如在帐篷有门山墙的门上方中间位置,印字为白色平头标准黑体字,或按需要要求。8.1.5帐篷内部醒目位置标识使用及安全注意事项。8.1.6每顶帐篷包装袋上应标示帐篷名称、规格、包装尺寸、重量、生产商或者供应商名称、生产日期;帐篷须分包包装的,还应在每个包装袋上标明“共×包第×包”字样,并标明“篷体”“框架”“保温内胆”等信息。8.2包装8.2.1帐篷各包装件的结构、尺寸和重量宜能便于人工搬运或机械装卸,适用于各类运输工具装载运输。8.2.2每顶帐篷应独立包装,单顶帐篷的体积或重量过大时,篷体、框架部件或内胆等应分开包装,每个包装重量不宜超过40kg。8.2.3为防止帐篷各包装件在运输、储存过程中受损,其包装形式宜合理设计和分类,如可采用隔仓分离的形式,增设防碰撞缓冲材料衬垫等。8.2.4帐篷包装一般为双层包装,内、外包装袋均宜具有一定的防水性和牢固度,外包装袋为防护包装。如内包装袋可采用化纤防水帆布缝制,并设有便于搬运的手提带;外包装袋可用抗老化覆膜塑料编织布缝制。8.2.5帐篷外包装外宜使用打包绳捆扎至少两道,捆扎应牢固,包装应方正、平展、便于码放。8.2.6帐篷包装袋内需有产品检验单、产品包装单和帐篷使用说明书等。其中使用说明书应保证初次使用者能正确了解如何架撤和维护帐篷。救灾帐篷使用说明书应按照附录G要求编制主要内容。8.3储存和运输8.3.1帐篷包装件在运输、储存中不应露天堆放,注意防晒、防雨、防潮、防污。8.3.2搬运、装卸过程中不应有抛、摔等损伤帐篷和包装的不当操作。储存注意码放层高,避免帐篷长期受压变形或受损。8.3.3帐篷包装件储存的仓库应通风干燥,相对湿度不应超过80%。帐篷包装件堆码底层应距离地面250mm以上。11附录A(资料性)救灾帐篷常用规格及材料性能示例A.1救灾帐篷常用规格示例几种常用规格帐篷的主要尺寸示例见表A.1,可根据帐篷使用环境及用途等选用。表A.1几种常用规格帐篷的主要尺寸示例项目规格8m212m220m236m260m2长度/mm302037005920783010000宽度/mm26103200338047306000侧墙高/mm15201750175017502000脊顶高/mm22702670278031003390脊顶梁数量/组22345注:目前用于以家庭为单位临时性居住时选型的主流品种以12m2为准。A.2篷布类型对应强度示例几种常用类型的篷布对应强度示例见表A.2,可根据帐篷规格及用途等选用,实际使用材料的性能宜不低于该要求。表A.2几种常用类型的篷布对应强度示例项目A型B型C型D型断裂强力/N经向≥1200≥1600≥2000≥2400纬向≥1000≥1300≥1500≥1800撕破强力/N经向≥40≥80纬向≥35≥60参考单位面积质量/(g/m2)200280230400A.3框架材料规格示例几种常用框架材料的主要规格示例见表A.3,实际采用材料及规格的性能宜不低于所列材料性能。21表A.3几种常用框架材料的主要规格示例单位为毫米项目规格尺寸Q215喷塑焊接钢管6005T6铝合金管15m2以下16m2~35m235m2以上15m2以下杆件外径2525(棉帐篷38)3825壁厚1.21.21.21.2(棉帐篷1.8)加强筋———≥2.6(单帐篷)通件外径2830(棉帐篷42)4228壁厚1.01.51.51.0阳篷杆外径19191919壁厚1.01.01.01.0注1:杆件采用铝合金管的帐篷,通件部分推荐采用钢管材质。注2:焊接钢管的选用见GB/T13793,铝合金管的选用见GB/T6892。A.4地布类型及对应强度示例几种常用类型的地布对应强度示例列于表A.4,可根据帐篷用途及使用环境等选用。表A.4几种常用类型的地布对应强度示例项目A型B型断裂强力/N经向≥1000≥500纬向≥1000≥350刺破强力/N≥300≥200参考单位面积质量/(g/m2)40012031附录B(规范性)防雨性能试验方法B.1试验原理帐篷按使用状态架设并固定,篷顶部位保持平展,以规定条件模拟降雨对帐篷进行喷淋试验,检验帐篷的防雨性。B.2喷淋设备喷淋试验设备如图B.1所示,应具备以下条件:a)喷淋设备顶部同一水平面设置喷头,喷头与帐篷顶间距不小于0.8m;b)喷头各向间距不大于1m;c)每个喷头喷水量不小于40L/30min;d)喷淋面积可均匀覆盖整个帐篷;e)为保证喷淋流量均匀,喷水管道可设置水量调节阀、流量阀、水泵等。图B.1防雨性能检验示意图B.3试验程序帐篷按使用状态展开并用拉绳拉紧,使篷顶部位平展,帐篷完全处于受力状态。帐篷架设符合试验要求后,打开喷淋设备水量调节阀,调整好流量,按图B.1实施人工降雨测试,连续喷淋30min后停止喷淋。B.4试验结果观察并记录篷体的内表面有无渗水现象。41附录C(规范性)风荷载静态模拟试验方法C.1试验原理以静态荷重方法模拟帐篷在大风时受到的风荷载情况,测试在承受相应风荷载挂点重力一定时间后帐篷的状态。注:风荷载挂点重力的数值主要参照GB50009计算。C.2试验装置C.2.1挂点重锤,具有相应的重锤以对帐篷施加挂重,重锤质量允差为±0.1kg。C.2.2支撑装置,能够支撑重锤以要求的位置和方向对各挂点施加重力。C.3试验程序C.3.1将帐篷按使用状态支撑好,并用拉绳拉紧,使篷顶部位平展,帐篷完全处于受力状态。C.3.2确定风荷载挂点并标记。任意设定帐篷的某一侧面为迎风面,则该侧框架杆件为迎风立柱(边立柱、中立柱)、迎风横梁、迎风斜梁;而框架另一侧对应杆件则为背风立柱、背风横梁、背风斜梁。所有杆件中心点均为风荷载挂点,其杆件垂直向为施力方向。如图C.1~C.2所示。C.3.3将相当于6级风的风荷载重锤分别施加于各挂点施力方向,所有挂点重锤应在2min内施加完成。表C.1~C.4给出了常用规格帐篷挂点重量示例。C.3.4在6级风的荷载上静置15min后,观察框架、拉绳、地桩等是否出现明显变形、损坏和影响正常使用的现象,如出现类似情况,则停止试验,并记录受损情况;如帐篷整体稳固、未出现异常情况,则在6级风的荷载的基础上,继续加载至7级风的荷载(2min内完成)。C.3.5在7级风的荷载上静置15min,按C.3.4观察,如无异常继续加载至8级风的荷载。C.3.6在8级风的荷载上静置30min,按C.3.4观察并记录帐篷状态。C.3.7如果帐篷在经过C.3.6试验后未出现异常,则另行取样在6级风的荷载上静置72h,按C.3.4观察并记录帐篷状态。C.4试验结果报告帐篷在承受8级风荷载30min后的状态和6级风的荷载上静置72h后的状态,帐篷整体结构是否稳固完好,如有框架、拉绳、地桩等出现明显变形、损坏和影响正常使用的现象,应予报告。如帐篷在6级风荷载或7级风荷载15min即出现明显变形、损坏和影响正常使用的现象,应予说明。51A3B3A4/B4/B1A4图C.2风荷载挂点示意图2迎风面C2C3YC3XC3YC3XA3迎风面SAC图C.1风荷载挂点示意图161表C.1风荷载挂点加载重锤总质量(8m2)单位为千克荷载部位(代号)6级风荷载7级风荷载8级风荷载边迎风立柱(A1)5.58.512.5边迎风斜梁(A2)边背风斜梁(A3)3.55.58.5边背风立柱(A4)3.55.58.5中迎风立柱(B1)11.017.025.0中迎风斜梁(B2)中背风斜梁(B3)7.011.016.0中背风立柱(B4)7.011.016.0迎风横梁(C1)5.58.512.5顶横梁(C2)3.55.58.0背风横梁(C3Y)5.08.012.0背风横梁(C3X)3.05.07.5注:规格3020mm(长度)×2610mm(宽度)×1520mm(侧墙高)×2270mm(脊顶高)。表C.2风荷载挂点加载重锤总质量(12m2)单位为千克荷载部位(代号)6级风荷载7级风荷载8级风荷载边迎风立柱(A1)7.511.517.0边迎风斜梁(A2)边背风斜梁(A3)5.08.012.0边背风立柱(A4)5.07.511.0中迎风立柱(B1)中迎风斜梁(B2)14.522.533.0中背风斜梁(B3)10.015.523.0中背风立柱(B4)9.014.020.5迎风横梁(C1)8.012.518.5顶横梁(C2)5.08.012.0背风横梁(C3Y)7.511.517.0背风横梁(C3X)4.57.010.5注:规格3700mm(长度)×3200mm(宽度)×1750mm(侧墙高)×2670mm(脊顶高)。71表C.3风荷载挂点加载重锤总质量(20m2)单位为千克荷载部位(代号)6级风荷载7级风荷载8级风荷载边迎风立柱(A1)7.511.517.0边迎风斜梁(A2)边背风斜梁(A3)6.09.513.5边背风立柱(A4)4.57.010.5中迎风立柱(B1)14.522.533.0中迎风斜梁(B2)中背风斜梁(B3)11.518.026.5中背风立柱(B4)9.014.020.5迎风横梁(C1)9.514.521.0顶横梁(C2)6.09.514.0背风横梁(C3Y)8.513.019.5背风横梁(C3X)5.08.012.0注:规格5920mm(长度)×3380mm(宽度)×1520mm(侧墙高)×2780mm(脊顶高)。表C.4风荷载挂点加载重锤总质量(36m2)单位为千克荷载部位(代号)6级风荷载7级风荷载8级风荷载边迎风立柱(A1)7.511.517.0边迎风斜梁(A2)边背风斜梁(A3)10.516.023.5边背风立柱(A4)4.57.010.5中迎风立柱(B1)中迎风斜梁(B2)14.522.533.0中背风斜梁(B3)21.032.047.0中背风立柱(B4)9.014.020.5迎风横梁(C1)14.522.533.0顶横梁(C2)10.516.023.5背风横梁(C3Y)14.522.5330背风横梁(C3X)9.014.020.5注:规格7830mm(长度)×4730mm(宽度)×1750mm(侧墙高)×3100mm(脊顶高)。81附录D(规范性)雪荷载静态模拟试验方法D.1试验原理以静态荷重方法模拟帐篷在大雪时受到的雪荷载情况,测试帐篷在承受相应雪荷载挂点重力一定时间后帐篷的状态。注:雪荷载挂点重力的数值主要参照GB50009计算。D.2试验装置D.2.1挂点重锤,具有相应的重锤以对帐篷施加挂重,重锤质量允差为±0.1kg。D.2.2支撑装置,能够支撑重锤以要求的位置和方向对各挂点的施加重力。D.3试验程序D.3.1将帐篷按使用状态支撑好,并用拉绳拉紧,使篷顶部位平展,帐篷完全处于受力状态。D.3.2确定雪荷载挂点并标记。框架中所有横梁、斜梁中心点均为雪荷载挂点,其杆件垂直向为施力方向。如图D.1~D.2所示。D.3.3将相当于60mm的雪荷载重锤分别施加于各挂点施力方向,所有挂点重锤应在2min内施加完成。表D.1~D.4给出了常用规格帐篷挂点重量示例。D.3.4在60mm的雪荷载上静置15min后,观察框架、拉绳、地桩等是否出现明显变形、损坏和影响正常使用的现象,如出现类似情况,则停止试验,并记录受损情况;如帐篷整体稳固、未出现异常情况,则在60mm的雪荷载的基础上,继续加载至70mm的雪荷载(2min内完成)。D.3.5在70mm的雪荷载上静置15min,按D.3.4观察,如无异常继续加载至80mm的雪荷载。D.3.6在80mm的雪荷载上静置30min,按D.3.4观察并记录帐篷状态。D.3.7如果帐篷在经过D.3.6试验后未出现异常,则另行取样在60mm的雪荷载上静置24h后,按D.3.4观察并记录帐篷状态。D.4结果报告帐篷在承受80mm的雪荷载30min后的状态和60mm雪荷载上静置24h后的状态,帐篷整体结构是否稳固完好,如有框架、拉绳、地桩等出现明显变形、损坏和影响正常使用的现象,应予报告。如帐篷在60mm的雪荷载或70mm的雪荷载静止15min即出现明显变形、损坏和影响正常使用的现象,应予说明。91B1A2A1A2A1A1A1B1B2B2B1B1SAC图D.1雪荷载示意图1图D.2雪荷载示意图202表D.1雪荷载加载重锤总质量(8m2)单位为千克荷载部位(代号)60mm雪荷载70mm雪荷载80mm雪荷载边横梁(A1)2.53.03.3边斜梁(B1)2.53.03.3中横梁(A2)5.06.06.6中斜梁(B2)5.06.06.6注:规格3020mm(长度)×2610mm(宽度)×1520mm(侧墙高)×2270mm(脊顶高)。表D.2雪荷载加载重锤总质量(12m2单位为千克荷载部位(代号)60mm雪荷载70mm雪荷载80mm雪荷载边横梁(A1)3.74.35.0边斜梁(B1)3.74.35.0中横梁(A2)7.48.610.0中斜梁(B2)7.48.610.0注:规格3700mm(长度)×3200mm(宽度)×1750mm(侧墙高)×2670mm(脊顶高)。表D.3雪荷载加载重锤总质量(20m2单位为千克荷载部位(代号)60mm雪荷载70mm雪荷载80mm雪荷载边横梁(A1)4.24.95.6边斜梁(B1)4.24.95.6中横梁(A2)8.49.811.2中斜梁(B2)8.49.811.2注:规格5920mm(长度)×3380mm(宽度)×1750mm(侧墙高)×2780mm(脊顶高)。表D.4雪荷载加载重锤总质量(36m2单位为千克荷载部位(代号)60mm雪荷载70mm雪荷载80mm雪荷载边横梁(A1)7.79.010.3边斜梁(B1)中横梁(A2)7.715.49.018.010.320.6中斜梁(B2)15.418.020.6注:规格7830mm(长度)×4730mm(宽度)×1750mm(侧墙高)×3100mm(脊顶高)。12附录E(规范性)缺陷类别及划分帐篷外观缺陷划分示例见表E.1,如发现未列举缺陷,则根据缺陷程度(见7.3.1.1)识别,或参照表E.1中类似缺陷判别。表E.1主要缺陷示例检验项目轻度缺陷重缺陷严重缺陷结构整体结构整体结构设计不够合理,不影响使用整体结构设计、布局不合理,影响正常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结构及零配件组成说明书、合格证等缺失三角桩、钩桩、拉绳、烟囱孔板、风斗孔板等缺失篷体部件、框架、保温内胆、地布、吊顶、纱围等缺失门口门口尺寸偏小,门帘设置不当门口数量不够,没有门帘通风结构窗口尺寸偏小,没有三角窗、风斗,窗帘设置不当窗口数量偏少,缺窗帘防蚊虫结构防蚊虫纱网网眼密度不符合规定门口、窗口、三角窗口等未设置防蚊虫纱网保暖内胆结构保暖内胆与篷体之间相关联结构尺寸偏差不大于保暖内胆与篷体之间相关联结构尺寸偏差大于30mm保暖内胆与篷体之间相关联结构位置不对,影响使用地布结构30mm地布与篷体或保温内胆之间连接形式为非密封式结构吊顶结构吊顶与篷顶之间应预留的高度不符合规定吊顶与篷顶之间未预留一定的高度规格尺寸帐篷规格规格设计不合理规格与合同规格不符外形尺寸篷体尺寸偏差超出标准100%以内,或框架尺寸偏差超出标准50%以内篷体尺寸偏差超出标准100%以上,或框架尺寸偏差超出标准以上,影响50%外观篷体与框架尺寸不匹配,导致帐篷无法架设其他部位尺寸尺寸偏差超出标准100%以内尺寸偏差超出标准100%以上加工质量要求篷体及地布篷体上的同一部位出现经纬混拼的现象不同规格、批号的篷布混用缝制针码不符合规定篷体拼接部位,包压缝的方向倒向错误缝线处出现开线、断线、跳线、破损、死褶、皱褶、返线、毛漏、掉道、明显的参差不齐、扭皱等缺陷缝纫针距超过标准要求,漏针长度不超过100mm拼接部位漏针长度超过100mm22表E.1主要缺陷示例(续)检验项目轻度缺陷重缺陷严重缺陷加工质量要求框架及金属件—紫铜管压合部位,钢丝绳上的PVC包覆层未去除紫铜管压合不牢,开裂辅料织物型辅料的外露端头未进行热熔封边处理保温内胆绗缝间距、针码密度不符合规定保温内胆上的同一部位出现横竖混拼外观质量要求篷体、吊顶及地布篷体主材料色差超标篷体主材料色差超标超过1级篷体主材颜色与合同或标样完全偏离篷体主材料的内表面涂层薄厚不均匀,有花色、脏污、水印等现象篷体主材料的内表面涂层不牢,有涂层脱落、破损等现象篷体印字色度不饱满,露底色、有脏污、划痕、重影等现象篷体印字不牢固、歪斜严重、不清晰,做防雨性能试验,出现褪色、掉色和流淌油墨现象印字内容与合同要求不符篷体表面不整洁,色斑污渍面积不超过100mm2不超过100mm2渍面积超过5处,或色斑污渍面积超过100mm2的色斑污色斑污渍散布篷体表面线迹不顺直、针距不均匀缝制部位返工修复残留针眼长度不大于200mm缝制部位返工修复残留针眼长度大于200mm非缝制部位残留针眼长度不大于200mm非缝制部位残留针眼长度大于200mm胶条热封表面不平整、线路不直、残留胶条,有贴膜明显偏斜现象,但不影响使用胶条热封搭接不到位,有未贴覆的针眼、线头、死褶、起皱等缺陷篷顶、篷顶与立墙结合部位胶条热封有漏贴、不牢固、开裂现象采用热合拼接时,拼接部位粘合不够均匀平整、牢固度欠佳拼接部位漏合不超过50mm,热合有效宽度低于20mm拼接部位漏合超过50mm,热合有效宽度低于15mm框架及金属件杆件表面涂层出现剥落、开裂、气泡、桔皮、露底、喷涂不均色差等缺陷杆件出现裂纹、开裂的现象框架有残留毛刺的现象杆件与通件配合插接困难杆件与通件配合无法插接镀锌层附着力差,出现起皮、喷涂不均等现象焊接部位出现漏焊、开焊、烧焦现象应进行电镀的部件未电镀32表E.1主要缺陷示例(续)检验项目轻度缺陷重缺陷严重缺陷外观质量要求辅料辅料表面不整洁,有污渍,薄厚不均匀等现象纱网出现破洞,辅料装配不齐整,不影响使用辅料质量存在质量缺陷、装配不当,无法正常使用保温内胆绗缝不规整,有开线、断线、未绗缝等缺陷大量跳线、浮线、漏缝、边缘有外露毛边;表面有大量污渍—表面有污渍,缝合部位有明显的参差不匀、扭皱等缺陷——注:如发现上述未列出的缺陷,参照以上相关条款的要求评定。42附录F(规范性)国旗标志技术要求F.1国旗标志要求F.1.1国旗纸张采用200g/m2铜版纸,国旗尺寸为长450mm×宽300mm。F.1.2胶版印刷,连续使用2年以上日光照射下不褪色。F.1.3将国旗采用塑封方式保障其可靠密封防水。塑封薄膜厚度为150μm。塑封国旗后尺寸为长464mm×宽314mm。F.1.4塑封好的国旗根据帐篷生产批量配套单独包装,在帐篷展开后再插入国旗插袋中。F.1.5国旗的其他要求应满足GB12982的要求。主要尺寸按照图F.1的规定。单位为毫米图F.1国旗标志主要尺寸F.2国旗插袋制作F.2.1国旗位置一般在前山墙左侧上方适当位置;在帐篷两侧墙窗口居中位置放国旗插袋各1个。F.2.2国旗插袋尺寸为长475mm×宽325mm。F.2.3国旗插袋面材料采用厚0.36mmPVC透明塑料片。F.2.4国旗插袋四周应用28×4/22×1天蓝涤纶线织带包边。三面距边2mm压明线一道,插袋右侧预留开口不扎缝纫线。以便插入(取出)国旗。F.3居住信息卡插袋制作居住信息卡插袋一般在前山墙右侧上方,制作方法参照F.2.3、F.2.4,或按需求方要求。52附录G(规范性)救灾帐篷使用说明书主要内容G.1概述救灾帐篷使用说明书的概述内容包括:a)主要用途及适用范围(必要时包括不适用范围);b)结构组成;c)品种、规格。G.2结构特征结构特征应包括:a)总体结构;b)主要部件及特征;c)辅助装置及特征。G.3技术特性技术特性应包括:a)主要性能;b)主要参数。G.4尺寸、重量尺寸重量应包括:a)外形及安装尺寸(可分开);b)重量。G.5开包检查开包检查信息应包括:a)打开包装注意事项;b)检查的基本内容。G.6架设搭设信息应包括:a)搭设条件及搭设的技术要求;b)搭设的基本流程、方法、示意图及注意事项;c)调整的基本流程、方法、示意图及注意事项;d)搭设后的检验。G.7撤收撤收信息应包括:a)撤收的基本流程;62b)撤收的方法及注意事项;c)篷体、框架及零配件包装的方法及注意事项。G.8保养与维护应急使用时的维护与保养方法及注意事项。G.9运输储存运输储存信息应包括:a)吊装、运输注意事项;b)储存条件、储存期限及注意事项。72参考文献[1]GB50009建筑结构荷载规范82投标(响应)函致:{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码})的投标(响应)供应商,自愿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要求,在此郑重声明及承诺:一、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我单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七、我单位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九、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办理投标(响应)事宜的情形。十、如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样品将作为中标(成交)后履约验收标准,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成交)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十一、我单位一旦中标(成交),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在规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履约。十二、我单位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我单位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由我单位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含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享有使用权。如使用了我单位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已在投标(响应)报价中包括了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十三、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十四、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十五、投标(响应)有效期为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投标(响应)有效期天数}天。根据采购文件规定,以上承诺事项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以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投标(响应)文件提交后,本函即对我单位产生约束力,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本函的各项承诺,并对本次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第1页-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当前日期}说明:1.需供应商提供财务状况证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证明材料的,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第2页-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编码}{}采购包号:{包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第1页-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提供此声明。-第1页-报价表项目编号:N5116012025000155项目名称:采购2025年度帐篷救灾物资一批采购包:1(合同包一)供应商名称:序号报价内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响应报价价款形式产地品牌规格生产厂容,价响应报价,产地品牌规格家12㎡400.00件50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1单帐篷400.00件,总价合计:备注:无供应商公章: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第1页-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价响应报价价款形式产地品牌规格生产厂家112㎡单帐篷400.00件50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服务应答表供应商按谈判文件要求,自行拟定和编写服务应答表。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按谈判文件要求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一年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未经审计的提供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等证明材料。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属于监狱企业的供应商,可以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注: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本身也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提供此声明。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第1页-报价明细表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家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 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注:1.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价格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运输、安装、调试、检验、培训、税金和保险等费用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进口货物请列明含关税、进口环节税的报价和不含关税、进口环节税的报价。2.应完整填写产品的品牌和型号或项目内容。版本号:N511601202500015520250715001竞争性谈判文件(货物类)采购项目名称:采购2025年度帐篷救灾物资一批采购项目编号:N5116012025000155广安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渝广招标代理(四川)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5年07月15日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邀请渝广招标代理(四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广安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委托,拟对采购2025年度帐篷救灾物资一批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本项目为四川省广安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160120250001551.2.采购项目名称:采购2025年度帐篷救灾物资一批1.3.谈判项目简介为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及自然灾害防范应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市近几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及今年自然灾害情况,广安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拟采购400顶救灾帐篷(12㎡单帐篷)。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谈判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开启、解密响应文件和电子评审,签订采购合同等。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谈判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谈判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谈判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供应商免费提供,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谈判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谈判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谈判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谈判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谈判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方式、地点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提交响应文件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启,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启。1.9.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1.10.联系方式采购人:广安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地址:广安市广安区天成中街515号邮编:638000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15351335333代理机构:渝广招标代理(四川)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广南东路9-301号邮编:638000联系人:曾华双联系电话:1898265403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500,000.00元 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 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 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5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收取6响应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 120 天。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7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总金额为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标准收取,四舍五入取整数金额。8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9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0是否召开采购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11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 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 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 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 注: 1.平台系统故障认定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系统运维通知内容为准; 2.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2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3实质性要求本谈判文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当按照第五章评审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14其他说明本谈判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二、本谈判文件由广安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和渝广招标代理(四川)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谈判的采购人是广安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二、“供应商”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谈判文件,参加采购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渝广招标代理(四川)有限公司。四、“网上开启”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响应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审”是指谈判小组开展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谈判、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出具谈判报告等活动。2.3.谈判文件2.3.1.谈判文件的构成谈判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编制,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竞争性谈判邀请;二、供应商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谈判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五、评审办法;六、响应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2.3.2.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并将更正后的谈判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发送更正信息,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三、供应商应当及时查看更正公告、更正信息,并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下载更正后的谈判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2.4.响应文件2.4.1.响应文件的语言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谈判小组在谈判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谈判小组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一)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4.2.计量单位★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响应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响应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供应商不确认,作无效响应处理。2.4.6.响应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一、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编制响应文件,谈判文件第六章对响应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写。二、供应商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2.4.7.响应文件的提交★一、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信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谈判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二、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三、除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响应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2.4.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2.5.开启、评审和确定成交供应商2.5.1.开启2.5.1.1.开启程序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网上开启解密响应文件。2.5.1.2.解密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谈判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响应文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供应商未按时完成解密外,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2.5.1.3.有关要求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符合《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情形的可以为2家。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启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评审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2.5.4.成交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确认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二、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合同签订、备案、履行及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书面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三、政府采购合同自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书面合同上签章之日起生效。四、成交供应商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6.3.合同分包和转包★2.6.3.1.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2.6.3.2合同转包一、严禁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合同转包。二、成交供应商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4.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5.履行合同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二、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6.6.履约验收方案一、验收组织方式:采购包1:自行验收二、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采购包1:否三、是否邀请专家:采购包1:否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采购包1:否五、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包1:是六、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包1:一次性验收七、履约验收时间:采购包1:1、验收条件说明: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组织验收,达到验收条件起15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0%;八、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采购包1: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文件的要求、谈判文件规定的要求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验收。九、技术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文件的要求、谈判文件规定的要求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验收。十、商务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文件的要求、谈判文件规定的要求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验收。十一、履约验收标准:采购包1: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文件的要求、谈判文件规定的要求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验收。十二、履约验收其他事项:采购包1: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文件的要求、谈判文件规定的要求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验收。2.6.7.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具体支付约定详见第三章。2.7.纪律要求2.7.1.保密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的规定组织开展非招标采购活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有关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7.2.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供应商参加谈判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四、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五、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六、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七、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八、未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一、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二、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供应商有前述一至六条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成交供应商有前述一至六条情形之一的,认定成交无效。此外,将按照规定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属于恶意串通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对供应商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应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谈判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广安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采购需求外的谈判文件的询问、质疑由渝广招标代理(四川)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渝广招标代理(四川)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答复主体存在争议的,由采购人负责答复。答复主体:采购人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15351335333地址:广安市广安区天成中街515号邮编:638000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四、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谈判文件之日或者谈判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谈判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交易系统获取的谈判文件回执单)。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供应商对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财政部门联系方式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及受理投诉联系方式。八、法律责任采购人、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一)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二)对质疑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三)拒绝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宜。供应商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供应商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2.9.电子化采购特殊情形处理代理机构应当制定电子化采购活动应急处置预案,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依法有效应对、处置电子化采购活动中出现影响采购活动顺利推进的各类特殊情况。2.9.1.平台系统故障处理平台系统故障是指因平台所部署的基础软硬件环境、网络环境或者平台功能应用出现异常,导致的平台访问失败、数据出错或者规则失效等问题。供应商在注册登录、获取采购文件、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和投标响应、签订采购合同过程中,遇到影响业务操作的平台系统故障,应当暂停操作,通过采购平台4001600900电话或者在线客服进行反馈,对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的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同时告知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在电子化采购评审过程中,遇到系统故障的,向代理机构进行反馈,代理机构应及时进行核实,对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应当暂停操作,并通过代理机构联络群或者开评标专线电话等渠道进行反馈。平台运维单位负责平台系统故障的排查认定,对认定为平台系统故障的,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运维通知,明确故障类型、故障期间、影响范围、处理意见。故障排除后,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依据运维通知内容评估对项目采购活动的影响情况,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依法开展后续采购活动。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不得因平台系统故障免除平台用户应当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对经核实排查认定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按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平台操作要求开展后续操作。供应商使用的网络环境、计算机终端及软件、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等设施设备出现的故障,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当在使用平台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和验证工作,并承担准备验证不充分产生的不利后果。2.9.2.其他特殊情形处理出现采购活动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特殊情形,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平台系统实施的,或者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形,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2.9.3.注意事项出现前述特殊情形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属于供应商需要承担的风险。因故意行为造成平台系统故障或者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影响电子化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视为非法干预采购活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10.样品评审采购包1:不需要样品评审要求提供样品评审的项目,样品评审环节采取线下方式进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谈判文件中明确线下样品评审规则和方式,不得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样品评审应当全过程录音录像,形成书面评审记录上传至交易系统。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3.1.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50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500,000.00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 (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A05030601 天篷、遮阳篷、帐篷12㎡单帐篷(核心产品)400.00(件)500,000.00工业是否否否否报价要求采购包1: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12㎡单帐篷400.00(件)500,000.00总价无★注:供应商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1A05030601 天篷、遮阳篷、帐篷12㎡单帐篷12㎡单帐篷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供应商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3.2.技术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12㎡单帐篷(核心产品)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12 ㎡单帐篷★本产品技术参数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44010—2024(《救灾帐篷通用技术要求》,详见附件1)中涉12 ㎡单帐篷的相关参数和要求,其中:★1、12㎡单帐篷篷布材料选用PU涂层织物,颜色采用蓝色。★2、12 ㎡单帐篷篷布对应强度为B型号:①断裂强力/N:经向:≥1600;纬向:≥1300。②撕破强力/N:经向:≥40;纬向:≥35。★3、12㎡单帐篷不采用地布。★4、为增加夏季用帐篷顶部隔热性,12㎡单帐篷增设吊顶结构。注:本文件引用技术规范或标准若国家发布有最新的,按 最 新 的 技 术 规 范 或 标 准 执行。(如涉及)3.3.服务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采购包1: 序号 符号标识 服务要求名称 服务要求内容1服务要求一、安装调试:1. 供应商负责货物安装、调试,直至采购人能正常使用,所需的一切材料、配件、专业工具均由供应商负责提供。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产品安装、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仪器。 货物到达安装现场后,供应商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按合同要求完成安装、调试,达到正常运行要求,保证采购人正常使用;★2. 供应商必须保证提供的货物(包括零部件)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具有稳定性、可靠性、安全性,并完全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等技术标准。★3.报价要求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货款、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保险费、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 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 本项目产品质保期为3年,质保期内供应商免费上门维护,同时提供技术培训。★2.供应商接到采购人电话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做出明确响应和安排,4小时内做出故障诊断报告,如需现场服务的,具有故障解决能力的维修人员应在12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3.本项目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内,供应商须负责所有货物免费维修,人为损坏除外。3.3.2.商务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所有货物交付至正常使用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支付方式一次付清4★付款进度安排1、签订合同后,货物交付验收合格并提交完所有验收资料后,采购人向供应商一次性支付全部款项,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5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验收方式 :严格按照财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 导意见》 (财库〔2016〕205 号)及相关规定进行验收;采购人从供货的商品中随机抽取3顶帐篷,交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帐篷的外观质量、成品和材料性能等进行检验,待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且检测合格后(根据实际情况,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检测报告),供应商方可按合同约定供货,其中抽样检测的帐篷不纳入合同约定的供货数量。 验收标准:按国家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要求、中标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及服务承诺与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与投标(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6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本项目产品质保期为3年,质保期内供应商免费上门维护,同时提供技术培训。7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一)违约责任 1.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3.供应商应当遵守采购人的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实施完成采购合同应当完全满足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若供应商瑕疵履行采购合同,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要求赔偿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若造成相关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4.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由于非供应商或采购人原因,致使合同实质性条款无法实现的); 4.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解决争议的方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采购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供应商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方式解决: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4.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5.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8★包装方式及运输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3.4.其他要求采购包1:1在本项目中,货物生产、运输、安装等涉及到的所有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与采购人无关(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2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应须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若在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成交资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并将企业纳入不良行为企业名单。3.其他未尽事宜在合同中约定。注:本项目所有实质性要求及内容,供应商不允许有负偏离,如有负偏离将视为无效响应。第四章谈判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以下内容:一、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3.2.技术要求”,“3.3.服务要求”:整个第三章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3.2.技术要求”,“3.3.服务要求等在经过采购人同意后,可以做实质性变动二、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合同文本的全部内容。除以上内容外,谈判小组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制定谈判内容,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第五章评审办法5.1.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等法律制度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次竞争性谈判评审办法。二、评审工作由代理机构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三、评审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审,通过交易系统完成评审工作。谈判小组成员、采购人、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应当按照本谈判文件规定和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审活动。五、评审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往来均通过交易系统传递,需要供应商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按规定加盖电子印章。谈判小组成员在签署谈判报告时,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可以线下签署后,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六、评审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审活动。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违法干预评审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5.2.谈判小组一、本项目谈判小组成员人数应为3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预算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谈判小组成员人数应为5人以上单数。评审专家由代理机构采取随机方式在采购平台的评审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二、谈判小组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登录交易系统进入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谈判小组组长。采购人代表可以使用采购人代表专用签章确认评审意见。三、谈判小组成员获取解密后的响应文件,开展评审活动。出现评审专家请假、回避等情况时,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封存供应商响应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谈判小组,解封响应文件后,开展评审活动。四、谈判小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谈判文件;(二)审查、评价供应商响应文件等是否满足谈判文件要求;(三)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根据需要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对谈判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五)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六)起草资格审查报告、谈判报告并进行签署;(七)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谈判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八)按规定告知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5.3.评审程序5.3.1.熟悉和理解谈判文件谈判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谈判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谈判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谈判办法和标准以及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5.3.2.停止评审的情形本谈判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应当停止评审:一、谈判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的;二、谈判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五、谈判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六、谈判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谈判小组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谈判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代理机构应当将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原因通过交易系统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人、代理机构认为谈判小组不应当停止评审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3.3.资格审查网上开启完成后,由谈判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成功解密的响应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5.3.3.1.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一般资格审查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响应文件封面,投标(响应)函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投标(响应)函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7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8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报价明细表,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服务应答表,报价表,投标(响应)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3.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1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谈判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3.3.3.特定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特定资格审查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 无5.3.4.符合性审查谈判小组依据本谈判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要求,对符合资格要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谈判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反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谈判文件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采购包1: 序号 符合性审查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1需要供应商进行承诺的实质性要求。无需供应商单独提供材料进行响应,只需供应商承诺严格遵守并执行的相关实质性要求。投标(响应)函响应文件满足以上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一项未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的,或符合性审查完成后,评审委员会发现供应商还存在未响应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则按无效响应处理,并在谈判报告中载明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具体原因。5.3.5.谈判一、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与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谈判顺序由谈判小组确定。二、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对技术、服务、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的谈判。三、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第四章约定的内容,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四、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通过交易系统,将变动情况通知本轮次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调整谈判轮次。五、谈判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以“供应商响应表”形式在线提交谈判小组。“供应商响应表”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否则无效。六、经最终谈判后,供应商响应文件仍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谈判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通过交易系统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七、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八、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在谈判报告中予以记录,并向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报告,依法应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应当作无效处理。5.3.6.最后报价采购包1: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如本项目满足《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有效最后报价供应商家数不足本采购包约定最低有效家数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并发布终止公告。一、谈判小组开启报价后,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交易系统信息提醒,登录交易系统,通过“等候大厅”进行报价并签章后提交。二、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标准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谈判小组将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并通过交易系统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三、供应商未按谈判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的,视为无效响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四、最后报价提交后,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五、最后报价为有效报价应符合下列条件:(一)供应商所提供的最后报价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二)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三)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四)最后报价唯一,且不高于最高限价。六、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除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按以下原则处理:(一)报价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二)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三)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最后报价由供应商经交易系统加盖电子印章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作无效响应处理。七、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电子印章。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5.3.7.解释、澄清、说明的有关问题一、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认为谈判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要求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书面解释。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谈判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二、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供应商应当书面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三、代理机构宣布评审结束之前,供应商应通过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审消息提示,及时响应谈判小组发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供应商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四、谈判小组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响应处理。5.3.8.谈判小组复核评审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5.3.9.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一、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拟出具谈判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谈判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资格审查认定错误的,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谈判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由谈判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二、谈判小组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通过交易系统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谈判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谈判小组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代理机构认为谈判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三、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四、除资格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代理机构发现谈判小组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项目同级财政部门。5.3.10.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包1:确定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按供应商最后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排列,响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最后报价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最后报价且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供应商响应的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按认定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累计计算。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在排名并列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如本项目的采购包涉及核心产品的,在对最后报价进行评审前,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参加评审(任意一个核心产品是相同品牌时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供应商);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名供应商参加评审,其他作无效响应处理。未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供应商不再递补为成交候选供应商。5.3.11.出具谈判报告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代理机构出具谈判报告。谈判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二、谈判日期和地点,谈判小组成员名单;三、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四、变动谈判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有关资料及记录;五、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情况及供应商变动响应文件有关资料及记录;六、谈判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谈判情况等;七、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谈判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谈判报告。5.3.12.评审争议处理规则谈判小组在谈判过程中,对于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谈判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谈判报告。持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谈判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5.4.评审方法、细则及标准5.4.1.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响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5.4.2.评审细则及标准价格扣除采购包1: 序号 评审内容 适用情形 扣除比例%(以“C1”表示)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 无价格评审采购包1:价格评审条款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价格权重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1合计100.00%1.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评审系数。评审价格=响应报价。经价格调整后的评审价格=响应报价×(1-价格调整比例)基准价=经价格调整后评审价格的最低值。报价明细表,报价表优先采购产品评审细则采购包1:序号评审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无5.5.终止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5.6.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授权谈判小组在谈判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直接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谈判文件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5.7.谈判小组义务谈判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人、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五、发现谈判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交易系统向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5.8.谈判小组成员工作纪律谈判小组成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下列工作纪律:一、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关于谈判小组成员回避的规定。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谈判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代理机构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人、代理机构的请托。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采购包1: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响应文件封面详见附件:投标(响应)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详见附件: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详见附件:服务应答表详见附件:报价表详见附件:报价明细表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包名称(第X包)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项目信息1.1.采购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2.采购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3.采购计划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5.政府采购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1.6.1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1.6.2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1.6.3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1.6.4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1.6.5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1.7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本项目外商投资企业类型为: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1.8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___________________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涉及信息类产品:序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涉及采购新能源汽车: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合同分包:序号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涉及采购进口产品: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金额国别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涉及绿色产品: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二、货物要求2.1.质量要求2.1.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1.2乙方所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帐篷救灾物资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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