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生产消防工具中标结果公示(河南省国有兰考林场20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兰财采字询-2025-75
2、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国有兰考林场2024年生产消防工具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8月04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8月08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兰财采字询-2025-75-1-1
河南省国有兰考林场2024年生产消防工具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
河南东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城区振兴路与健康南路未来城14号楼3单元1107号
1,170,700.00
元
评审价格:1170700元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元
三、评审专家名单
张碧潭、朱淑慧、张皓(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收费标准,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
收费金额:19,0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相关规定,以线上形式提出质疑。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省国有兰考林场
地址:河南省兰考县城关镇技校街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37232958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北85号3号楼13层1303室
联系人:郝先生
联系方式:152383488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先生
联系方式:15238348893
成交公告扫描件.pdf
附件-分项报价表.pdf
招标文件.pdf
河南省国有兰考林场2024年生产消防工具项目成交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项目编号:兰财采字询-2025-752、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国有兰考林场2024年生产消防工具项目3、采购方式:询价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8月04日5、评审日期:2025年08月08日二、成交情况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址中标金额单位备注信息兰财采字询-2025-75-1-1河南省国有兰考林场2024年生产消防工具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河南东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城区振兴路与健康南路未来城14号楼3单元1107号1170700.00元评审价格:1170700.00元序号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1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元三、评审专家名单张潭、朱淑慧、张皓(采购人代表)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收费标准,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收费金额:19000元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相关规定,以线上形式提出质疑。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河南省国有兰考林场地址:河南省兰考县城关镇技校街联系人:张先生联系方式:1372329585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经三路北85号3号楼13层1303室联系人:郝先生联系方式:1523834889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郝先生联系方式:15238348893三、分项报价明细表序号货物名称品牌、型号生产厂商单位数量单价(元)小计(元)1大型排灌设备茁腾、ZCYT-8上海茁腾实业有限公司830002490002电动巡逻车(双排6人座,单冷空调)合力达、HLD-XT6河南合力达新能源车辆制造有限公司78000780003两排加斗巡逻车(双排5人座,单冷空调)合力达、HLD-XTDA河南合力达新能源车辆制造有限公司6760004560004农用拖拉机五征、MX1204型轮式拖拉机山东五征集团有限公司1350001350005三轮消防车五风、SXW8-15青岛圣众机械制造有限公24000720006消防工作服三安、SFMH—SAC浙江江山三安消防装备有限公司套30650195007无人机大疆、经纬4T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75000750008植保无人机大疆、T70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46000460009干粉灭火器力盾、MFT/ABCE20山东力盾消防科技有限公个305001500010手动高枝锯(剪)宾悦、4.5米永康市宾悦科技有限公司把30260780011秸秆还田机(1.3米)汇田、1.3米德州汇田机械设备有限公46001380012打草机宾悦、两电一充2batteries(2.6A)永康市宾悦科技有限公司152403600合计(元)1170700注:1.表中所列货物为对应本项目需求的全部货物及所需附件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人工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各种税费、资料费、售后服务费及完成项目应有的全部费用。如有漏项或缺项,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2.表中须明确列出所投产品的货物名称、品牌、型号、生产厂商,否则可能导致响应无效。供应商:河南东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企业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2025年8月8日-3-河南省国有兰考林场2024年生产消防工具项目询价通知书项目编号:兰财采字询-2025-75采购人:河南省国有兰考林场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零二五年八月采购文件编制的委托与确认我单位拟对河南省国有兰考林场2024年生产消防工具进行采购,采购工作委托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组织代理采购,我单位确认代理单位编制的采购文件。采购人(业主):河南省国有兰考林场(公章)我单位受采购人的委托,负责(代理)河南省国有兰考林场2024年生产消防工具采购工作,现完成采购文件编制工作。本采购文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编制,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部门要求的条款,且发出的所有采购文件内容一致。采购代理机构:欧邦工程书理集团有限(公章)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自查表项目名称河南省国有兰考林场2024年生产消防工具标段名称河南省国有兰考林场2024年生产消防工具包A招标人河南省国有兰考林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皓13723295859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郝玉杰15238348893序号条款内容审查结果1设置限制、排斤不同所有制企业参与招投标的规定,以及虽然没有直接限制、排斥,但实质上起到变相限制、排斥效果的规定。口有无2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在地、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标准。口有无3设定企业股东背景、年平均承接项目数量或者金额、从业人员、纳税额、营业场所面积等规模条件:设置超过项目实际需要的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授信额度等财务指标。口有无4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口有无5将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在国家已经明令取消资质资格的领域,将其他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将外地企业与本地企业组成联合体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口有无6将特定行政区域、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将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作为投标条件、中标条件。口有无7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供应商或口有无7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的除外)口有无8要求投标人在本地注册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一定办公面积,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纳税等。口有无9简单以注册人员、业绩数量等规模条件或者特定行政区域的业绩奖项评价企业的信用等级,或者设置对不同所有制企业构成歧视的信用评价指标。口有无10通过设置不合理的项目库、名录库、备选库、资格库等条件,排斥或限制潜在经营者提供商品和服务。口有无11其他不合理限制和壁垒。口有无12是否属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例外规定。口是否采购人审查意见:经审查,本项目采购文件不存在影响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条款,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等公平竞争审查相关规定。(单位签章)2025年7月29目录第一章询价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四章合同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询价公告项目概况河南省国有兰考林场2024年生产消防工具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lankao.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兰财采字询-2025-752、项目名称:河南省国有兰考林场2024年生产消防工具项目3、采购方式:询价4、预算金额:1200000.00元最高限价:1200000.00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1兰财采字询-2025-75-1-1河南省国有兰考林场2024年生产消防工具项目1200000.001200000.00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采购内容:河南省国有兰考林场2024年生产消防工具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5.2供货期限: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5.3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合格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5.5免费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采购人或行业标准有特殊要求的按照要求执行)6、合同履行期限:至质保期结束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执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非企业性质的供应商无法在该公示系统查询的,则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08月05日至2025年08月0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lankao.gov.cn/)3.方式:需通过CA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登录后进行相关操作。(1)未办理CA的供应商,报名前须登录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先进行“企业注册”,再办理CA。参考:http://ggzy.lankao.gov.cn/xwtzgg/10414.jhtml,办理CA参考:http://ggzy.lankao.gov.cn/znbslc/24675.jhtml。(2)已办理省内兰考以外CA的,可以进行CA互认。省外的咨询相应CA公司。互认步骤: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先进行“企业注册”,再用CA进行绑定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通过《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lankao.gov.cn/)电子化交易系统,按提示上传、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5年08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不见面开标室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启会议;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温馨提示: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采购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开标现场不接受供应商递交的备份电子响应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响应文件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环节,供应商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一个有效周期内)。3.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3.1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lankao.gov.cn/)下载“兰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最新版本”,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3.2供应商须将采购文件涉及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中。3.3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报价的,应分别下载所响应标段的采购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响应使用。4、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4.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lankao.gov.cn/)。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4.2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提交后,供应商应打印“响应文件提交回执单”。5、评审依据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审时,询价小组以电子响应文件为依据评审。6、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收费标准,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河南省国有兰考林场地址:河南省兰考县城关镇技校街联系人:张先生联系方式:1372329585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经三路北85号3号楼13层1303室联系人:郝先生联系方式:1523834889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郝先生联系方式:1523834889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名称:河南省国有兰考林场地址:河南省兰考县城关镇技校街联系人:张先生联系方式:137232958591.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经三路北85号3号楼13层1303室联系人:郝先生联系方式:15238348893邮箱:63893569@qq.com1.1.4项目名称河南省国有兰考林场2024年生产消防工具项目1.1.5项目编号兰财采字询-2025-751.1.6采购内容包含大型排灌设备、电动巡逻车、农用拖拉机、消防工作服、无人机、灭火器、手动高枝锯(剪)、秸秆还田机、打草机等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付款方式以采购合同约定为准。1.3.1交货期限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1.3.2免费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采购人或行业标准有特殊要求的按照要求执行)1.3.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3.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1.3.5履约验收履约验收主体:采购人自行组织项目验收。1.3.5履约验收履约验收时间:按采购合同约定执行。履约验收方式:联合验收,验收工作由各主管职能科室牵头,联合验收小组共同验收,签字确认。履约验收程序:由成交供应商提出申请,采购人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履约验收内容:依据本项目询价通知书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对技术和商务条款履约情况逐条验收。履约验收标准: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询价通知书、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验收。验收情况作为支付货款的依据。如有异议,以相关质量技术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结果为准,如产生检验检测费用,则该费用由过失方承担。1.4.1供应商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个体工商的,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企业法人的,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4.1供应商资格条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的网页截图,非企业性质的供应商无法在该公示系统查询的,则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1.4.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4.4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9.1踏勘现场不组织,自行踏勘1.10.1询价预备会不召开1.10.2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1.11.1分包不允许1.12.2偏差不允许以下重大偏差:经询价小组审查后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应认定为无效标(即废标):(1)无单位签章或无法定代表人签章的;(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3)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询价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4)联合体投标的;(5)不按询价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6)响应文件附加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7)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欺诈、威胁、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采取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不正当手段的;(8)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9)不符合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12.2偏差(10)投标行为违反政府采购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2.1构成询价通知书的其他材料除询价通知书外,采购人在询价采购期间发出的澄清、修改、补充、补遗和其它有效正式函件均是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如有)2.2.1供应商提出问题或要求澄清询价通知书的截止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由供应商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内提出。2.2.2询价通知书澄清、修改发出的形式询价通知书的澄清、修改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更正公告”,如需修改询价通知书,则同时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上发布“澄清文件”(指修改后最新的询价通知书)。各供应商须重新下载最新的“澄清文件”,并以此编制响应文件。如不以最新发布的“澄清文件”编制响应文件,造成响应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3.1.1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询价通知书中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以及供应商认为有利于其投标的其他资料。3.2.3报价方式固定总价3.2.4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200000.00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3.2.5报价的其他要求响应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报价,均为人民币报价。包括本项目需求的全部货物及所需附件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人工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各种税费、资料费、售后服务费及完成项目应有的全部费用。3.3.1询价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3.4询价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询价保证金。3.5.3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3.5.3求/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方案不允许4.1.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第一章询价公告4.1.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见第一章询价公告4.1.3响应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一份5.1开启时间和地点开启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地点:同提交响应文件地点5.2开启程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启方式,投标供应商无需到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启会议。投标供应商应当在询价通知书确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启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投标供应商代表不到开启现场,应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使用CA密钥对其电子响应文件完成远程解密,否则,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响应文件不能开启的责任。(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因投标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部分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开启会议可以继续进行。一个标段解密的响应文件不足三家时不再继续进行。开启程序:1、主持人点击“开标”,解密开始倒计时。2、投标供应商对所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3、解密时间结束后5分钟为质疑时间,投标供应商可对开启会议提出质疑,无投标供应商提出质5.2开启程序疑视为对开启会议无异议,开启结束。6.1.1询价小组的组建询价小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有关经济、技术专家2人;有关经济、技术专家确定方式:开标前从河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3.2询价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3名7.1.1是否授权询价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否7.1.2确定成交的原则询价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通知书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前三名为成交候选人,并确定第一名为成交供应商。7.2成交结果公布媒介及期限公布媒介:《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7.4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8.5.4质疑(投诉)函的递交方式投标人(供应商)向招标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的方式为线上提起,并在规定时间内对投标人(供应商)的质疑函(异议书)进行回复。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相同品牌投标产品有效供应商的认定多家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询价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报价最低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报价相同的,由询价小组以投票方式(票数过半)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10.1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10.2硬件特征码投标供应商必须承诺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响应文件,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10.3开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开封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开封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10.4解释权构成本询价通知书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询价通知书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询价公告、供应商须知、评审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10.5注意事项各供应商(响应)从参与项目交易开始至项目交易10.5注意事项活动结束止,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特别是项目评审期间。由于自身原因错过变更通知、文件澄清、报价响应(自系统发起30分钟内做出)等重要信息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人自行承担。10.6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价采购。1.1.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6采购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付款方式1.2.1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付款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交货期限、免费质保期、交货地点、质量要求及履约验收1.3.1交货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免费质保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交货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4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5履约验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具体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证明、社保(或劳动合同证明)材料;1.4.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询价通知书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3)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采购项目中参与,否则各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1.4.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或与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6)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9)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10)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11)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询价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询价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询价通知书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询价通知书、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部分供应商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询价预备会1.1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询价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询价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1.10.2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询价预备会后,采购人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1.11分包1.11.1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内容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内容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1.2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成交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2响应和偏差1.12.1响应文件应当对询价通知书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将被否决。1.12.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响应将被否决。1.12.3响应文件对询价通知书的全部偏差,均应在响应文件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供应商响应询价通知书的全部要求。2.询价通知书2.1询价通知书的组成本询价通知书包括:(1)询价公告;(2)供应商须知;(3)评审方法和标准;(4)合同文本;(5)采购需求;(6)响应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对询价通知书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2.2询价通知书的澄清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询价通知书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要求对询价通知书予以澄清。2.2.2询价通知书的澄清、修改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出。澄清、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3个工作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2.3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3.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响应函;(2)报价一览表;(3)分项报价明细表;(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授权委托书;(6)资格证明文件;(7)响应承诺函;(8)商务响应表;(9)技术响应表;(10)供货、安装、调试方案;(11)售后服务承诺;(12)其他材料。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2报价3.2.1报价涉及货币的应为人民币,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供应商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报价。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总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总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4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询价有效期3.3.1询价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2在询价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的,应承担询价通知书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询价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询价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可以延长,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失效。3.4询价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询价保证金。3.5资格审查资料3.5.1根据第三章内容提供证明材料。3.5.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3.5.3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4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应按资格审查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加盖企业电子章及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章,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满足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否则投标无效。3.6备选方案3.6.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供应商不得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3.6.2允许供应商提交备选方案的,只有成交供应商所提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询价小组认为成交供应商的备选方案优于其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编制的响应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方案。3.6.3供应商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服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响应文件的编制3.7.1供应商登录“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要求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3.7.2供应商凭CA锁登录,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询价通知书。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按要求制作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应按要求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编辑电子响应文件时,根据询价通知书要求用法定代表人CA锁和企业CA锁进行签章制作;最后生成电子响应文件。联合体投标的,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进行签章。3.7.3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文件。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3.7.4询价通知书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响应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询价通知书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响应文件被否决的风险。3.7.5响应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均为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或照片)的,询价小组有权认定其响应文件未对询价通知书有关要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审查性或符合性审查的将不予通过。4.响应文件提交4.1响应文件的提交4.1.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不接受邮寄、电报、电话、传真等方式。除电子响应文件外,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4.1.2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3响应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4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到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时供应商须使用制作该响应文件的同一CA锁进行上传操作。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4.1.5供应商因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交易中心联系。4.1.6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2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响应文件或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进行撤回响应文件的操作。4.2.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响应文件。5.开启5.1开启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启询价活动。5.2开启程序(1)主持人点击“开标”,解密开始倒计时。(2)供应商对所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3)解密时间结束后5分钟质疑时间,无供应商提出异议,开标结束。5.3开启会议异议供应商对开启会议有异议的,应当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提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询价6.1询价小组6.1.1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询价小组负责。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以及评审专家组成。询价小组成员人数以及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2询价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6.1.3评审过程中,询价小组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审的,采购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询价小组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询价小组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询价程序6.2.1询价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6.2.2询价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6.2.3询价小组在询价过程中,不得改变询价通知书所确定的技术和服务等要求、评审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和合同文本等事项。6.3评审原则6.3.1询价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方法和标准”规定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没有规定的方法、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6.3.2评审完成后,询价小组应当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询价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3.3本次询价采用电子化评审,如“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出现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评审工作的,可暂停评审,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待电子评标系统恢复正常之后组织评审。7.确定成交及合同授予7.1确定成交的原则7.1.1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询价小组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7.1.2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7.2成交结果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询价通知书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7.3成交通知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成交通知书》对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均具有法律效力。7.4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7.5签订合同7.5.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询价通知书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当予以赔偿。7.5.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5.3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8.纪律和监督8.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8.1.1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竞争;8.1.2不得与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1.3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询价小组依法依规评审,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评审专家依法依规独立评审;8.1.4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8.1.5不得接受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贿赂,或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8.1.6不得无正当理拒绝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8.1.7参与采购活动的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8.1.8采购过程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8.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8.2.1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8.2.2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不得与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串通;8.2.3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谋取成交;8.2.4不得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不得虚假响应,不得恶意低价响应;8.2.5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8.2.6不得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或成交后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8.2.7不得恶意诋毁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8.2.8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8.3对询价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8.3.1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不得私自接触供应商;8.3.2不得与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3.3不得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和说明;8.3.4不得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8.3.5不得对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8.3.6不得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8.3.7询价小组成员不得接受供应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他人的贿赂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8.3.8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竞争;8.3.9不得使用询价通知书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8.3.10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其他评审专家依法依规独立评审;8.3.11在评审活动中,询价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8.3.12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8.3.13不得泄露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8.3.14询价小组成员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应当回避;8.3.15在参与政府采购评审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8.4对与询价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8.4.1不得接受供应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他人的贿赂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8.4.2不得与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专家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4.3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竞争;8.4.4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询价小组及其成员依法依规独立评审;8.4.5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8.4.6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8.4.7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8.4.8在参与或服务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8.5质疑和投诉8.5.1供应商认为本次采购活动的询价通知书、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有权在法定质疑期内,按规定的程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实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质疑函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范本(见附件:质疑函范本)。质疑函及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签字并加盖公章。8.5.2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实名向(项目所属)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8.5.3质疑和投诉应有具体的质疑(投诉)事项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或事实根据,供应商对其质疑和投诉内容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8.5.4质疑(投诉)函的递交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政府采购政策9.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满足《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否则不予认可。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9.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9.3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9.4国家相关部委针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出台了相关调整优化政府采购执行机制,并于相继颁布《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4月3日下发)(以下简称“机构名录”)、《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以下简称“节能清单”)、《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以下简称“环保清单”)。根据要求,投标产品如有属于“节能清单”中标记“★”产品的,必须提供经过“机构名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未提供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对于投标产品属于“节能清单”中非标记“★”产品的以及属于“环保清单”产品并经“机构名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相应的产品认证证书的给于优先采购体现。9.5同等条件优先采购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产品,优先采购国内生产创新产品,支持绿色发展政府采购政策要求。9.6询价文件中涉及列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目录的产品,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通过CCC认证,否则按无效标处理。9.7所投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公布和更新的符合要求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清单中。9.8政府采购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参考包装需求标准:财办库〔2020〕123号-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等执行。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附件: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质疑函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邮编: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采购人名称:包号: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三章评审方法和标准1、评审方法本次评审方法采用最低评审价法。询价小组对满足询价通知书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评审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但询价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的除外。2、评审标准2.1资格性审查与符合性审查2.1.1询价小组依据本章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有一项不符合审查标准的,应当否决其响应文件。条款名称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资格性审查标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信用查询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后查询。无关联关系证明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一致响应文件签字盖章按询价通知书要求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报价及明细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商务响应情况符合询价通知书采购需求技术响应情况符合询价通知书采购需求供货、安装、调试方案符合询价通知书采购需求售后服务承诺符合询价通知书采购需求硬件特征码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的计算机“硬件特征码”不能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相同其他要求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或询价通知书列明的其他实质性要求2.1.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询价小组应当否决其响应文件:(1)响应文件没有对询价通知书的供货期限、供货地点、质量要求、采购内容、质保期、付款方式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或者对询价通知书的偏差超出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2.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其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询价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1.4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询价小组按以下原则要求供应商对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供应商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询价小组应当否决其响应文件:(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2响应文件的澄清2.2.1在评审过程中,询价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询价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2.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2.3询价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询价小组的要求。2.2.4若询价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2.3价格扣除和评审报价(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国库司《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满足《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否则不予认可。(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同一供应商,中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2.4评审结果2.4.1评审结果按评审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若出现评审报价相同的情况,由询价小组投票确定成交供应商。2.4.2询价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第四章合同文件(参考版本,具体以实际签订为准)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采购人)乙方(全称):,(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所住所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第五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河南省国有兰考林场作为区域重要生态屏障,承担着防风固沙、涵养水源、维护生物多样性的关键职能,其林区安全直接关系到当地生态平衡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近年来,随着气候变暖导致极端天气增多,以及林区周边生产生活活动日益频繁,森林火灾隐患风险持续攀升,消防防控工作压力显著加大。经实地排查发现,当前林区现有消防设备存在以下突出问题:一是关键设备严重缺失;二是现有设备老化失效;三是配套设施不完善。森林消防工作是守护森林资源的“最后一道防线”,设备的缺失与老化已成为制约林区火灾防控能力的核心瓶颈。若不及时补充更新,一旦发生火情,将面临“无器可用、反应迟缓”的被动局面,不仅可能造成林木资源大面积损毁,更会威胁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甚至对兰考地区来之不易的生态建设成果造成不可逆的损失。为切实筑牢林区消防安全屏障,结合林区实际需求,拟采购一批适应林区地形特点的消防设备,将有效提升林区早期火情处置能力、一线人员安全防护水平和应急指挥效率,为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森林防火目标提供坚实保障。二、采购清单序号货物名称单位数量所属行业备注1大型排灌设备台3工业2电动巡逻车13两排加斗巡逻车6核心产品4农用拖拉机15三轮消防车36消防工作服套307无人机18植保无人机19干粉灭火器个3010手动高枝锯(剪)把3011秸秆还田机312打草机15三、技术要求序号货物名称技术参数要求备注1大型排灌设备1.泵的口径:DN2002.Max流量:600m3/h3.Max扬程:34m4.通过颗粒:76.2mm5.可选配系统:两轮移动式四轮移动式环保静音型云控制真空辅助提供整机检测(验)报告2电动巡逻车1.最大速度:30km/h2.续驶里程:90km(平路、空载)3.爬坡能力:20%(~113°)4.转弯半径:5.5m5.轴距:2850mm轮距:1420mm6.额定乘员:6人7.长x宽x高:3950x1650x1950mm(含警灯)提供整车检测(验)报告2电动巡逻车8.离地间隙:150mm9.制动距离:5m10.整车重量:1160kg11.充电时间:8-10小时12.电机:7.5kw交流13.电池:免维护电池,4块x12V,120Ah14.车身颜色:警蓝白15.空调配置:单冷空调提供整车检测(验)报告3两排加斗巡逻车1.外形尺寸(mm):4500*1650*20402.轴距(mm):32503.前/后轮距(mm):1420/14204.乘员(位):4-55.整备质量(kg):12906.同方向乘员座椅间距(mm):≥7007.座椅宽度(mm):≥4008.空载最大行驶速度(km/h):≥309.满载最大行驶速度(km/h):≥2710.续驶里程(空/满)(km):≥120/10011.最大爬坡度(%):≥2112.最小转弯半径(m):≤6.813.最小离地间隙(mm):≥15014.制动距离(m):≤515.空调配置:单冷空调提供整车检测(验)报告4农用拖拉机1.四缸发动机;2.梭式档/微爬档;3.两组液压输出;4.轮胎12.4-24/16.9-34;5.加重桥箱,前、后轮有级可调。提供整车检测(验)报告5三轮消防车1.燃料种类:柴油5三轮消防车2.外廓尺寸(mm):4035*1530*19003.货厢内部尺寸(mm):2240*1370*4004.罐体容积(m3):35.最高车速(Km/h):43.46.前悬/后悬(mm):9507.轴距(mm):26456消防工作服1.外观质量(面料):符合要求。2.阻燃性能(洗涤50次后):续燃时间(s):经向:≤0纬向:≤0阴燃时间(s):经向:≤1纬向:≤1损毁长度(mm):经向:≤23纬向:≤21熔融、滴落:无热防护系数TPP:不低于329kW•sm²。3.断裂强力(洗涤50次后):经向:≥1500N,纬向:≥1200N。4.撕破强力(洗涤50次后):经向:≥5.0×10²N,纬向:≥2.8×10²N。5.单位面积质量:≤207g/m²。6.水洗尺寸变化率/%:经向:≤-0.4纬向:≤-0.4。7.热稳定性(260℃±5℃):尺寸变化率(%)经向:≤1纬向:≤1。提供整体检测(验)报告7无人机1.最大起飞重量:1420克2.展开尺寸:长307.0毫米,宽387.5毫米,高149.5毫米折叠尺寸:长260.6毫米,宽113.7毫米,高138.4毫米3.最大载重:不低于200克最长飞行时间:不低于45分钟提供电池检测(验)报告7无人机4.最长悬停时间:不低于38分钟5.最大续航里程:不低于32公里6.最大抗风速度:不低于12米/秒7.工作环境温度:-10℃至40℃(无太阳辐射)8.卫星导航系统:GPS+Galileo+BeiDou+GLONASS9.影像传感器:有效像素不低于4500万10.探照灯11.系列电池12.喊话器13.图传模块14.不低于128G160兆速TF卡15.行业无忧旗舰换新(一年)16.100万三者险(一年)17.无人机基础带证培训提供电池检测(验)报告8植保无人机1.最大喷洒起飞重量:不低于100kg;最大喷洒起飞重量:不低于105kg;最大播撒起飞重量:不低于120kg;最大吊运起飞重量:不低于110kg。2.最大轴距:2440mm(对角线轴距)3.机臂展开,桨叶展开:3220mm×3520mm×960mm机臂展开,桨叶折叠:1820mm×2100mm×960mm机臂折叠,桨叶折叠:1160mm×900mm×960mm4.悬停精度:启用RTK:±10cm(水平),±10cm(垂直)未启用RTK:水平±0.6m,垂直±0.3m5.可设置最大飞行半径:不低于2km6.工作环境温度:0℃至40℃7.最大可承受风速不低于6m/s提供电池检测(验)报告9干粉灭火器1.产品名称:推车式干粉灭火器提供整体检测(验)9干粉灭火器2.灭火种类:A类/B/类C类/带电电器火类3.灭火级别:6A,183B4.干粉质保:干粉质保5年5.灭火剂:ABC干粉灭火剂6.测试水压:2.1MPA7.软管长度:不小于4米8.规格:20KG报告10手动高枝锯(剪)1.加强加粗尼龙绳2.强度SK5钢刀片3.磨齿加厚锯片4.最大修剪3.5厘米5.全长:5米6.杆长:4.5米7.杆收起:1.7米11秸秆还田机1.工作宽度:1300mm2.外宽:1500mm3.重量:250kg左右4.适配车型:22-29.4kw四轮拖拉机5.动力输出轴转:540/720r/min6.安装刀数:54(18组)7.刀轴转速:2200-2300r/min12打草机1.刀片转速4800r2.功率300w3.电机转速2w三、商务要求序号需求内容商务要求1免费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采购人或行业标准有特殊要求的按照要求执行)2产品质量要求供应商应提供完好、全新的原包装产品(包括零配件),随机2产品质量要求技术资料齐全。产品须具有生产日期、厂名、厂址、产品合格证等。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不得侵害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否则,供应商应赔偿采购人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违约金、律师费、调查取证费、差旅费等)。3供货期限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产品的附件、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技术文件和资料等应随产品一同交付。4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运输及包装方式的要求供应商负责产品正式验收合格前的一切费用(包括运输、包装、仓储、安装、保险等费用)。包装方式按照原厂出厂原标准,供应商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等任何损失,应承担相应责任。6安装、调试、验收及相关技术文件、资料供应商将产品运输并卸至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人将会同成交供应商及相关单位在到货后共同进行开箱检验。供应商负责免费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成交供应商做好协助配合。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报告》。产品质量和安装调试检验标准遵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最新标准执行。验收中如发现有质量不合格或型号规格、数量等与送货清单不符、提交的技术文件和资料不完整等情形,供应商应免费更换或补齐,并承担相应责任。7售后服务1.质保期内,凡因正常使用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应提供免费维修、配件更换或咨询等服务,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并从货物或服务正常使用或更换当日起重新计算质保期。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对重大问题提供现场技术支持,24小时内到达采购人现场并排除缺陷,修理相关货物或解决相关问题。问题解决后24小时内,提交问题处理报告,说明问题种类、问题原因、问题解决中使用的方法及造7售后服务成的损失等情况。免费提供技术培训,并提供采购人要求的所有培训资料。质保期结束后,供应商仍应负责对货物提供终生维修服务或对服务提供咨询服务,只收取配件成本或服务成本,确保原厂配件常年供应。2.质保期内,供应商应提供7x24小时技术支持和服务。3.质保期内,如有故障设备,均应采用备品更换的方式进行维修,即应使用相同品牌规格、型号的备品替代故障设备,最大限度保证采购人工作运行正常,待故障设备修复后与备品互换。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产消防工具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河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