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中标结果公示(水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



水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水富市公务用车联合采购项目第二期(01包、02包)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水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水富市公务用车联合采购项目第二期(01包、02包)

采购单位
水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
昭通市
公告时间
2025-08-11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2025-08-04
成交日期
2025-08-11

成交供应商
宜宾吉茂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宜宾东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总成交金额
¥49.44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邹艾岑

项目联系电话
13887056241

采购单位
水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云南省昭通市水富市云富街道人民东路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0-8639662

代理机构名称
水富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水富市云富街道办事处温泉新区珍珠湾6号路(水富市政务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887056241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TZC2025-X1-00877-SFSZ-0003

二、项目名称:水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水富市公务用车联合采购项目第二期(01包、02包)

三、成交信息

标段名称:水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供应商名称:宜宾吉茂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飞云路北段吉茂红旗体验中心
成交金额(万元):24.95
评标方式:最低评标(审)价法
评审报价(万元):24.95

标段名称:水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供应商名称:宜宾东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构庄路1号
成交金额(万元):24.49
评标方式:最低评标(审)价法
评审报价(万元):24.49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标段名称:水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名称:01采购包:水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水富市公务用车联合采购项目第二期(水富市投资促进局),小型客车(商务车)1台,分项预算单价249,800.00元,分项预算总价249,800.00元。

品牌:丰田

规格型号:赛那SIENNA 2024款2.5L 混动 舒适版

数量:1

单价(元):249500

货物类

标段名称:水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名称:02采购包:水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水富市公务用车联合采购项目第二期(水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小型客车(插电混合动力商务车(绿牌))1台,分项预算单价249,800.00元,分项预算总价249,800.00元。

品牌:别克

规格型号:GL8 2025款陆 尚先享版 7座

数量:1

单价(元):2449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鹤寿(第1、2标项采购人代表),张克,白祖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无
金额:0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水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云南省昭通市水富市云富街道人民东路3号
联系方式:0870-86396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水富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址:水富市云富街道办事处温泉新区珍珠湾6号路(水富市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138870562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艾岑
电 话:13887056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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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
水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第二期询价通知书(1).docx
2025-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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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02采购包评审报告(合并报表).pdf
2025-08-11
下载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01采购包评审报告(合并报表).pdf
2025-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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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文件
水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水富市公务用车联合采购项目第二期(01包.02包)成交结果公示.pdf
2025-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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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水富市公务用车联合采购项目第二期(01包、02包)询价通知书采购计划编号:4530630JH202500727项目编号:ZTZC2025-X1-00877-SFSZ-0003联合采购牵头人:水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水富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时间:2025年8月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第三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19-第四章采购需求-24-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30-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6-第1章采购邀请项目概况:水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务用车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询价文件,并于2025年8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计划编号:4530630JH2025007272.采购项目编号:ZTZC2025-X1-00877-SFSZ-00033.项目名称:水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水富市公务用车联合采购项目第二期(01包、02包)。4.采购方式:询价。5.项目预算金额:499,600.00元,项目最高限价:499,600.00元。01包预算金额:249,800.00元,项目最高限价:249,800.00元。02包预算金额:249,800.00元,项目最高限价:249,800.00元。6.本项目为公务用车联合采购项目(统采分签),采购内容如下:采购公务用车2台(采购机要通信和应急保障公务用车2辆。具体需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包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预算单价(元)最高限价(元)01采购包小型客车商务车1(台)249,800.00249,800.0002采购包小型客车插电混合动力商务车1(台)249,800.00249,800.00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询价通知书第四章《采购需求》。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9.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10.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11.交货地点:按各采购单位指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评审时,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12%扣除。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特定资格要求:无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3.2.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3.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8月8日,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递交响应文件。五、开启时间:2025年8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开启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解密方式为在线解密。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的上传。3.供应商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递交响应文件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的远程解密及相关操作。4.政采云有限公司全国统一服务热线为95763(服务时间为工作日8:00-20:00)。5.采购人对采购文件或其他内容进行补充、澄清的,将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潜在供应商,请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注意实时查看。6.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6.1办理CA数字证书,供应商登录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操作指南—入驻与配置—CA管理。使用操作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汇信CA:0571-88350735云南CA:4006727666云南壹证通:4000040628福建CA:0591-877600226.2注册账号供应商登录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入驻与配置—云南省供应商注册入驻与配置。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6.3驱动、客户端下载供应商登录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我的工作台-CA管理—给当前账号绑定CA—选择对应CA—下载驱动—客户端&驱动下载。下载相关驱动及客户端。相关驱动及客户端网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ca-front.3ddc8fbb.0.0.6389de80d15111ee8160d911f316cf0d)6.4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使用账号密码或CA数字证书登录相关驱动及客户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在获取采购文件详情页面,在意向标段(包)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提交申请即可。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6.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6.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6.7电子开标供应商使用账号密码或CA数字证书登录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7.本次询价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以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为准。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水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地址:水富市人民东路3号联系方式:1363888966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水富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地址:水富市云富街道办事处温泉新区珍珠湾6号路(水富市政务服务中心)联系人:邹艾岑联系方式:1388705624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曾玉霞联系电话:13638889665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条款号条目内容1.3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2项目属性□服务■货物2.3核心产品□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不适用。■本项目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 / 。3.1进口产品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3.2.5标的所属行业标的名称:采购需求所列采购标的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9.2报价本项目各采购包响应单价、总价均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响应报价为裸车价10.1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11.1响应有效期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算90个日历天。16.1解密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解密。17.1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8.1评审办法最低评价法19.1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是否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否,询价小组根据评审办法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是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按照技术指标优劣程度顺序推荐。本项目“兼投兼中”(注:即供应商可同时投标并中标多个采购包。)22.5分包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23.1.1询问询问送达形式:1.电话13638889665;2.书面形式(电子版和扫描件发邮箱,采购人邮箱:1801390076@qq.com)。23.2质疑1、对于本项目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评审办法、合同条款和采购 结果的质疑,供应商直接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并由采购代理机构协助采购人进行答复。对于本项目采购文件其他内容和采购过程的质疑,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由其负责答复。 2、供应商应按事项提交质疑函,不能一文同时质疑两个单位,否则不予受理。 3、供应商行使质疑权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性”原则,提交的质疑函须具有效线索、相关的法律依据,并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一经发现供应商存在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质疑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的,采购人将上报财政局主管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23.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水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项目联系人:曾玉霞联系电话:13638889665 通讯地址:水富市人民东路3号 24.1代理费0元。25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1、本项目开标方式为网上开标,供应商代表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供应商须使用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等候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须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3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撤销处理。 2、供应商需要在具备有摄像头及语音功能且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政采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参与本次开标,否则后果自负。 3、如有技术问题可致电“政采云”进行咨询,政采云技术支持电话:95763。4、请投标人按政采云系统模块对应上传相关材料。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联合体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采购邀请》。1.2供应商(也称“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核心产品2.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2.2项目属性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3核心产品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3.1进口产品3.1.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3.1.2本项目如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参与投标,则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3.1.3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3.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2.1中小企业定义:3.2.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3.2.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3.2.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2.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3.2.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3.2.3.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3.2.3.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2.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3.2.3.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3.2.3.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3.2.3.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2.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采购邀请》。3.2.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2.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三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3.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3.3.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3.3.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3.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3.3.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三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如涉及)。3.4正版软件3.4.1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3.5网络安全专用产品3.5.1所投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公布和更新的符合要求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清单中。3.6采购需求标准3.6.1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则其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3.6.2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加快数据中心绿色转型,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本项目如涉及绿色数据中心,则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4.响应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询价采购有关的费用,无论询价采购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二、询价通知书5.询价通知书构成5.1询价通知书包括以下部分:第一章采购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询价通知书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询价通知书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6.对询价通知书的澄清或修改6.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询价小组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潜在供应商。采用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的,还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6.2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潜在供应商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6.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三、响应文件的编制7.响应范围、响应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响应语言7.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供应商应当对所参与采购包对应第四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响应,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7.2除询价通知书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响应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7.3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响应文件构成8.1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8.2对于询价通知书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询价通知书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8.3第三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8.4对照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四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四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8.5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9.报价9.1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9.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9.2.1响应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9.2.2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费用。9.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9.4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供应商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询价通知书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响应无效。10.保证金10.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保证金。10.2交纳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0.3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由于到账时间晚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或者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到账的,其响应无效。10.4保证金有效期同响应有效期。10.5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0.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0.6.1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10.6.2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10.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保证金:10.7.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0.7.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0.7.3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0.7.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0.7.5《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情形。11.响应有效期11.1响应文件应在本询价通知书《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少于询价通知书规定期限的,其响应无效。12.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12.1询价通知书要求签字的内容(如授权委托书等),可以使用电子签章或使用原件的电子件(电子件指扫描件、照片等形式电子文件);要求第三方出具的盖章件原件(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制造商授权书等),响应文件中应使用原件的电子件。12.2询价通知书要求盖章的内容,一般通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签章。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3.响应文件的提交13.1本项目使用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根据询价通知书及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编制、生成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13.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外任何形式提交的响应文件,保证金除外。1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4.1供应商应在询价通知书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提交至电子交易平台。15.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5.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保证金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无需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但应就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5.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五、评审16.解密16.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约定的地点组织解密。16.2本项目解密使用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视为无效响应。16.3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16.4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解密。16.5本项目不公开报价。17.询价小组17.1询价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审事务,独立履行职责。17.2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8.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18.1见第三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六、确定成交19.确定成交供应商19.1采购人将在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是否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采取“兼投兼中”方式,即供应商可同时投标并中标多个采购包。20.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书20.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及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1.终止2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1.1.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1.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1.1.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2.签订合同22.1采购人(联合采购各分签单位)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询价通知书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2.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2.3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2.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2.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响应无效。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3.询问与质疑23.1询问23.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3.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3.2质疑23.2.1供应商认为询价通知书、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3.2.2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3.2.3供应商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应当随质疑函同时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3.2.4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3.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4代理费24.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的,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第三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01包、02包)1.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1询价小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结果。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的,视为无效响应。1.2《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询价通知书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1.3《资格审查要求》见下表:资格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符合第一章《采购邀请》的规定;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1-2财务状况情况证明材料提供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本年度新成立的,提供采购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表)。无1-3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近1年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免税文件证明)。无1-4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近1年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无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书》见《响应文件格式》1-6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书》见《响应文件格式》2特定资格条件见第一章《采购邀请》的规定2-1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报价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见第一章《采购邀请》3-1分支机构投标授权书(如是)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1.4《符合性审查要求》见下表: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1报价审查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未超过询价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报价唯一性响应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询价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报价合理性报价合理,或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报价的修正(如有)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2技术审查采购需求响应响应文件实质性满足询价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所有条款要求;投标完整性分项报价响应完整,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投标串通投标及公平竞争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供应商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供应商自行承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条件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3商务审查投标有效期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询价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按询价文件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询价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的不审查此项);实质性格式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询价文件要求提供且签署、盖章;实质性证明材料应按要求上传。2.响应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1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可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3报价须包含询价通知书全部内容,如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响应总价进行调整。询价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供应商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响应,其响应无效。2.4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4.1询价通知书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有,具体规定为:/☑无,按下述2.4.2-2.4.6项规定修正。2.4.2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4.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4.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4.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4.6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2.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3.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审时价格不予扣除。2.5.1本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5.2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2.5.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询价通知书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5.4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2.5.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小微企业。2.5.6若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2.5.9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2.5.10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2.5.11其他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实施的优先采购(如涉及):/。2.6询价小组在询价过程中,不得改变询价通知书所确定的技术和服务等要求、评审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和合同文本等事项。3.评定成交的标准与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3.1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如有按本章节进行算术修正或政策调整的,以修正或调整后的报价计算)每个采购包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本项目采购交易分为01采购包、02采购包,潜在供应商可“兼投兼中”,即:即供应商可同时投标并中标多个采购包。3.2询价小组要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4.报告违法行为4.1询价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编制询价通知书。采购人对采购需求管理履行主体责任,对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负责。采购人负责对本项目采购需求答复询问、质疑和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投诉。2、本货物需求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供应商须在采购需求偏离中作出应答。3、采购需求内容若涉及品牌、专利、商标、设计及原产品等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性潜在投标单位的内容不作为本次招标要求。备注: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一、联合采购分包水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水富市公务用车联合采购项目第二期,采购公务用车2台,项目预算金额:499,600.00元,本项目分2个采购包,具体采购清单如下:包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采购单位01采购包小型客车商务车1(台)249,800.00249,800.00水富市投资促进局02采购包小型客车插电混合动力商务车(绿牌)1(台)249,800.00249,800.00水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二、技术要求(一)01采购包:水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水富市公务用车联合采购项目第二期(水富市投资促进局)(一)基本参数具体要求★长*宽*高(mm)等于或大于5100*1990*1750★轴距(mm)等于或大于3000★发动机类型等于或大于2.0L最高车速(km/h)180★发动机最大功率(kW)等于或大于130★发动机最大马力(PS)等于或大于180★发动机最大扭矩(N·m)等于或大于230WLTC综合工况油耗(L/100km)等于或小于6.0★燃油形式油电混合动力油箱容量等于或大于65★驱动形式前置前驱★变速箱电子无级变速箱前悬架类型麦弗逊式独立悬架后悬架类型双叉臂式独立悬挂排放标准国VI座位数7座整车保修期三年或十万公里(二)外观外观颜色白色电动天窗标配遥控钥匙标配车内中控锁标配发动机防盗系统标配前电动车窗标配后电动车窗标配车窗防夹手功能标配后视镜电动调节标配后视镜加热标配(三)内饰液晶仪表标配彩色中控大屏标配行车电脑显示屏标配方向盘调节手动方向盘材质塑料多功能方向盘标配蓝牙/车载电话标配扬声器数量等于或大于6个座椅材质织物(四)安全及辅助/操控配置主/副驾驶安全气囊 标配前后驻车雷达标配倒车影像标配胎压监测功能标配安全带未系提示标配ABS防抱死系统标配上坡辅助标配自动驻车功能标配驻车制动电子驻车(二)02采购包:水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水富市公务用车联合采购项目第二期(水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一)基本参数具体要求★长*宽*高(mm)等于或大于5100*1800*1790★轴距(mm)等于或大于3000★发动机类型等于或大于1.5T汽油最高车速(km/h)180★额定功率(kW)等于或大于115★马力(PS)等于或大于169★最大扭矩(N·m)等于或大于250百公里加速时间(s)7.7WLTC综合工况油耗(L/100km)等于或小于6.68★燃油形式插电式混合动力油箱容量等于或大于53★驱动形式前置前驱★变速箱混合动力专用变速箱(DHT)驾驶模式-前悬架类型麦弗逊式独立悬架后悬架类型多连杆式独立悬挂排放标准国VI座位数7座整车保修期三年或十万公里(二)外观外观颜色电动天窗标配遥控钥匙标配车内中控锁标配发动机防盗系统标配前电动车窗标配后电动车窗标配车窗防夹手功能标配后视镜电动调节标配后视镜加热标配(三)内饰液晶仪表标配彩色中控大屏标配行车电脑显示屏标配方向盘调节手动方向盘材质真皮多功能方向盘标配防眩目内后视镜标配扬声器数量等于或大于6个座椅材质皮质(四)安全及辅助/操控配置主/副驾驶安全气囊 标配后驻车雷达标配倒车影像标配倒车视频影像-胎压监测功能标配安全带未系提示标配ABS防抱死系统标配上坡辅助标配自动驻车功能标配驻车制动电子驻车三、分签清单本次联合采购采用“统采分签”方式,由水富市机关事务中心统一采购,合同由成交供应商与采购单位签订,分签清单如下:包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采购单位01采购包小型客车商务车1(台)249,800.00249,800.00水富市投资促进局02采购包小型客车插电混合动力商务车(绿牌)1(台)249,800.00249,800.00水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注:报价为裸车价,须包含购车净车价、运费、质保期保修和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等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四、主要商务要求(01、02采购包)本次采购的产品须符合国家公务用车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一)供货时间: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履行交付(采购合同签订当日不算)。注:★逾期5个日历天内违约金按1000.00元/天计算。超过10个日历天未完成车辆交付和通过验收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在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鉴于本项目对交货期有硬性要求,供应商须按照本项目的供货期作出书面承诺。未按询价通知书规定和合同约定时间完成车辆交付的,视为未响应询价通知书实质性条款,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二)供货地点:各分签采购单位指定地点。(三)付款方式:1.由分签采购单位付款。2.成交供应商将车辆配送到各分签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分签单位须在收到成交供应商递交书面材料经核验合格后,由分签单位在3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相应款项,核验不合格的由分签单位书面或邮件通知成交供应商进行整改,待整改合格后再予以支付。3.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分签单位的要求开具发票和递交资料,资料不全不予付款。(四)验收要求:1、本项目执行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购车单位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人响应情况对所有车辆进行验收。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次日即提供中标产品型号、车辆参数、数量和拟交付验收的经办人员、验收日期等内容的说明文件,交购车单位联系人处。经购车单位同意后可按上述说明文件内容约定时间、地点采用到货验收的方式进行验收。2、车辆验收的主要内容。(1)车辆数量是否准确;(2)车辆外观是否完好;(3)车辆型号、参数是否与协议相同,车辆公告型号和质保、说明书等型号是否一致;(4)检查车辆内饰是否有破损;(5)检查车辆的配件是否完整;(6)合格证等证书是否与设备完全对应;(7)购车单位验收后无意见的,进行车辆验收。如有问题,中标人应在15天内将新的中标车辆交购车单位,进行重新验收;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合同约定立即更换车辆,并确保供货期内重新提供符合要求的车辆,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保留向成交供应商索赔的权利。(8)购车单位应对车辆验收内容做检查记录。3、车辆验收的完成:1、车辆在上述验收过程中无出现异常情况,即可完成验收。2、完成验收后,对车辆使用过程中的维护、维修、退换等需求,中标人须按协议和产品相应的维保政策执行。(五)服务要求1、车辆首保一次;2、供应商应有完善的技术支持与服务体系,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在车辆投入使用前对有关驾驶员和技术管理人员进行车辆驾驶、操作、保养、维修以及节能知识等相关培训,达到采购人可独立使用,培训人数和地点由采购人指定,并在培训后免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3、提供7×24小时的技术支持服务。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12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4、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应提供每周一次免费上门检查车辆运行状态。5、整车质保期:大于或等于3年或者10万公里。6、免费常规保养:1次或以上,每次保养需在12小时内完成;在车辆质保期内,如车辆出现故障,供应商需在3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处理车辆故障;(六)其他要求:1、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采购文件中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2、供应商须协助完成车辆注册登记,如因供应商原因(产品)造成不能完成注册登记,成交供应商承担所有法律责任。3、供应商需提供《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开具方必须与中标供应商一致,发票的总金额必须与中标金额一致。4、本项目采购交易分为01采购包、02采购包,潜在供应商可“兼投兼中”,即:供应商可同时投标并中标多个采购包。5、履约保证金:不收取。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说明:1、合同类型按照民法典规定的典型合同类别,结合采购标的的实际情况确定。合同文本应当符合民法典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包含法定必备条款和采购需求的所有内容,并至少包括以下内容:标的名称,采购标的质量、数量(规模),履行时间(期限)、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价款或者报酬、付款进度安排、资金支付方式,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等。2、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3、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4、政府采购合同设定首付款支付方式的,首付款支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对于中小企业,首付款支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50%。5、政府采购合同应当约定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明确逾期支付资金的违约责任。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6、采购文件对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提出具体要求的,政府采购合同应当载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必要时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当采购项目涉及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时,采购需求应当符合《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库〔2023〕7号)的有关要求,并在合同中明确对相关指标的验收方式和违约责任。合同编号:项目编号:●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政府集中采购合同文本(委托采购)汽车类合同书签订地点:签订日期:2025年月日云南省财政厅制甲乙双方根据水富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有关制度规定纳入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采购计划编号为4530630JH202500727的“水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公务用车联合采购第二期”询价采购方式采购结果,经双方协定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内容:一、车辆特征品牌型号生产商及产地颜色数量单价(万元)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其中:资金归属(请在□内打√,其余打×)☑财政资金:小写:大写:□自筹资金:小写:大写:车辆主要配置:二、车辆的交付1、交车方式按以下第(2)项进行:1.1甲方至交付地点自提自运;1.2乙方免费将车辆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2、交车地点:3、交车时间:4、交车清单: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在购车前,已事先获得合法的资格并办理相关政府采购手续,车辆资金已落实,并在购车后依法律规定的时间到有关车辆管理部门依法办理一切登记手续,否则因此造成的不良后果均由甲方承担。2.负责按政府采购规范落实采购资金并办理采购资金划拨手续;3.负责对所购车辆的品牌型号、颜色、外观内饰、功能、随车工具、文件等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书。4.按合同规定享有乙方提供的车辆售后维修保养服务;5、甲方保证按照车辆的《使用维护说明书》要求规范使用、保养和维修,如有违反,造成或引起车辆的损坏或故障,由甲方自行承担。(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保证所售车辆为全新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制造厂商出厂标准之产品,符合随车交付文件中所列的各项规格和指标。车辆手续符合国家有关车辆管理部门落户登记规定。2、乙方保证严格遵守谈判、技术澄清、商务谈判、成交所承诺的一切规定和条款;3、乙方保证车辆已经过售前的调试、检验和清洁。4、乙方保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改变车辆的出厂状态,即不改动或改装车辆,不添加任何其它标记、标识。5、乙方保证甲方在车辆使用过程中发生技术质量问题,乙方应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并向甲方提供在采购人就近的维修服务中心、特约维修服务站等售后服务网点的名单、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可另作附件附合同后)。维修服务站名称: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6、参与甲方共同进行车辆和项目的验收;7、按合同规定收取合同款项。四、以上内容与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核以及甲方确认采购和乙方成交承诺情况一致并不得改变或放弃。五、验收及验收标准1.车辆验收:甲乙双方在合同约定的指定交车地点共同对所购车辆的品牌型号、颜色、外观内饰、功能、随车工具、文件等进行验收,检查车辆是否符合合同要求,若发现不合格的车辆,乙方及时必须予以更换;在车辆最终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者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2.数量较少的或一般性的普通车辆由采购人代表两人以上组成验收组负责项目验收;批量采购的车辆或复杂的改装车辆,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六、合同价款结算(一)费用支付和采购资金保证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取得采购单位的签章,合同才正式生效。合同签订时,甲方应保证采购资金已落实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导致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二)非国库支付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日期项目执行完毕,甲方按合同规定的验收标准确认数量无误和质量合格后,按政府采购统一格式填写验收书;甲方财务部门见验收书、发票复印件并审查无误(即手续齐全)后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合同款。(三)国库集中支付甲方按合同规定审查无误后按国库支付规定的方式和比例向水富市财政局国库处申请付款;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和手续问题由财政国库部门负责解释。(四)本合同价款的支付办法根据询价文件及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承诺,本合同按以下方式支付合同款:七、违约责任除发生不可抗力事实外,乙方所交车辆与合同标准不相符合的,甲方有权拒收车辆,由此造成的逾期交货责任由乙方承担;逾期交货将由乙方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同时因乙方不能按期交付车辆和所交付车辆与合同标准不符使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赔偿。因甲方原因逾期提车或验收造成乙方损失的,应向乙方偿付相关损失费用;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车辆,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支付合同款将向乙方每日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八、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乙方有权拒绝合同整体范围以外的条件。九、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及时向水富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反映或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以便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或处理;或按以下方式处理:(请在□内打√,其余打×)□向合同签订地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提起诉讼。十、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十一、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三份(含监督管部门备案的一份),乙方三份(含用于结算支付的一份)。十二、本合同自双方共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十三、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及解释顺序1.合同书及附件;2.成交通知书;3.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或谈判文件;4.询价文件。十四、附件名称(如有请在□内打√,其余打×)1.合同车辆技术参数和详细配置明细表□2.合同车辆售后服务细则□3.合同车辆使用详细培训方案或计划□4.合同车辆在采购人就近的维修服务中心、特约维修服务站等售后服务网点的名单、联系地址、联系电话□5.合同车辆技术资料清单□6.其他□甲方(采购人)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开户银行:账号:乙方(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开户银行:账号: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01、02采购包)供应商编制文件须知:1、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响应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对于询价通知书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询价通知书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响应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1.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2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3提供“提供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本年度新成立的,提供采购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表)”。1.4提供近1年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12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5供应商资格声明书供应商资格声明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参与本次项目响应中,我单位承诺:(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五)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六)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序号单位名称相互关系12…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2.1中小企业证明文件说明:2.1.1如本项目(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供应商无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当供应商拟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仍应提供上述证明文件,否则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1.2如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1.3如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或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1.4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注意事项1)《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出具。联合体参与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可由牵头人出具。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标的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3)对于多标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提供货物的制造企业、提供服务的承接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2.1.5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供应商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如在该程序中未找到本项目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则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本项目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执行。2-1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公务用车用轿车,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选择):□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3.响应书(实质性格式)响应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组织的采购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响应。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询价通知书,自愿参与响应并承诺如下:(1)本响应有效期为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询价通知书的全部要求。(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4)如我方成交,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2.其他补充条款(如有):。与本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函件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4.授权委托书(实质性格式)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提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有效期届满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签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电子件:说明: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2.若响应文件中签字之处均为法定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否则,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4.供应商应随本《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护照等身份证明文件。提供身份证的,应同时提供身份证双面电子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兹证明,姓名:性别:年龄:职务:____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护照等身份证明文件电子件: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5.报价一览表(实质性格式)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包号:项目名称:包号供应商名称报价大写小写/注:1.此表中,每采购包的报价应和《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2.本表必须按采购包分别填写。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6.分项报价表(实质性格式)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包号:项目名称: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标的名称制造商产地/国别制造商统一信用代码制造商规模品牌规格、型号单价 (元)数量合价(元)1总价(元)说明:制造商规模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其他”,中小企业的定义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7.合同条款偏离表(实质性格式)合同条款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项目名称:序号询价通知书条目号(页码)询价通知书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偏离情况说明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应进行选择,未选择响应无效):□无偏离(如无偏离,仅选择无偏离即可;无偏离即为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均视 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否则响应无效;对合同条款 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列明的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注:“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8.采购需求偏离表(实质性格式)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项目名称:序号询价通知书条目号(页码)询价通知书要求响应内容偏离情况说明注:1.对询价通知书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的,响应无效。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带★的技术参数的“偏离情况”应为“无偏离”或“正偏离”,“负偏离”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3.评审将以供应商提供的《采购需求偏离表》作为参考,以供应商提供的生产厂家确认的、相应的功能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测试报告、官网和功能截图等)为准。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9.售后服务方案、承诺及保证(格式自拟)10.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0.1技术支撑资料(须按《采购需求》顺序提供,并标明所在位置)包括但不限于所投货物的技术白皮书、产品相关鉴定资料、试验报告、检验报告、技术彩页、或宣传资料、图纸资料等。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产品特点自行提供,以证明其产品具体配置情况及技术指标响应的真实性。未提供上述资料导致评委无法进行技术评审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0.2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政府采购项目评审报告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标项21、采购组织机构:水富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2、项目名称:水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水富市公务用车联合采购项目第二期(01包、02包)3、项目编号:ZTZC2025-X1-00877-SFSZ-00034、采购内容:水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5、开标地点:水富区水富市云富街道办事处温泉新区珍珠湾6号路西侧水富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开标室6、采购单位:水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7、预算执行确认书编号:4530630JH202500727-28、采购预算金额:24.98万元9、采购方式:询价10、发布采购公告时间:2025-08-0411、公告采购发布网站:云南省政府采购网12、采购响应截止时间:2025-08-1109:30:0013、供应商获取文件情况:云南茂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宜宾东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宜宾吉茂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水富得安汽贸有限公司,广西东协科技有限公司,葫芦岛月阳科技有限公司,宜宾吉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云南雨米食品有限公司,云南周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玉溪鑫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0家供应商获取了本项目询价文件14、供应商投标(响应)情况:云南茂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宜宾东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宜宾吉茂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水富得安汽贸有限公司4家供应商投标二、评审小组组成1、采购人及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组建评审小组,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2人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评审专家,分别如下:姓名单位职称/身份评标专业手机号码备注张克云南水富市第一中学正式专家18908700081组员白祖超水富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队正式专家13466229897组长王鹤寿水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采购人代表13278651111组员2、经核对,评审人员身份与上表名单一致。3、评审小组成员均签署《政府采购评审小组成员廉洁自律承诺书》。4、评审小组其他情况说明:无三、评审方法和标准本标项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采购文件“评审办法”。四、评审情况及说明1/31、资格性审查情况说明:4家单位通过资格审查。2、符合性审查情况说明:4家单位通过符合性审查。3、价格修正情况说明:无4、提请澄清供应商名称、澄清问题及其说明情况:无5、比较和评价(包括技术和商务偏离情况,重点比较和评价候选供应商的优劣):宜宾东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水富得安汽贸有限公司、云南茂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宜宾吉茂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其中宜宾东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所投产品更适宜本项目。6、供应商得分排序表标项2:序号供应商报价(总价,元)排序2宜宾东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244900元(贰拾肆万肆仟玖佰元整)14水富得安汽贸有限公司246700元(贰拾肆万陆仟柒佰元整)21云南茂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249800元(贰拾肆万玖仟捌佰元整)33宜宾吉茂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249800元(贰拾肆万玖仟捌佰元整)37、推荐的中标(或成交)候选人综上,现推荐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宜宾东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8、其他需说明的评审情况:评审小组成员专家(签名):sign_6_10012426984,sign_6_10012579910,sign_6_100137102682/32025年08月11日3/3开标记录表项目编号ZTZC2025-X1-00877-SFSZ-0003项目名称水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水富市公务用车联合采购项目第二期(01包、02包)-标项2采购方式询价开标时间2025-08-1109:30:00开标地点水富区水富市云富街道办事处温泉新区珍珠湾6号路西侧水富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开标室序号供应商名称开标情况情况说明报价(总价,元)供货期/服务项目负责人保证金缴纳方式确认声明书是否签署备注是否有应当回避的人员报价是否存在异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名1云南茂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符合249800(贰拾肆万玖仟捌佰元整)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履行交付(采购合同签订当日不算)/鲍行健否无异议何春伟2宜宾东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符合244900(贰拾肆万肆仟玖佰元整)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无异议黄建国3宜宾吉茂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符合249800(贰拾肆万玖仟捌佰元整)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履行交付无异议汪磊4水富得安汽贸有限公司符合246700(贰拾肆万陆仟柒佰元整)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履行交付(采购合同签订当日不算)王富立无异议王富立1/22/2政府采购符合性评审汇总表项目名称:水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水富市公务用车联合采购项目第二期(01包、02包)-标项2(ZTZC2025-X1-00877-SFSZ-0003)采购方式询价开标时间2025-08-1109:30:00开标地点水富区水富市云富街道办事处温泉新区珍珠湾6号路西侧水富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开标室序号供应商符合性情况情况说明1云南茂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符合2宜宾东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符合3宜宾吉茂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符合4水富得安汽贸有限公司符合签名:sign_6_10012426984,sign_6_10012579910,sign_6_100137102681/1水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水富市公务用车联合采购项目第二期(01包、02包)采购项目符合性审查表项目编号:ZTZC2025-X1-00877-SFSZ-0003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2序号供应商名称1.采购需求响应:响应文件实质性满足询价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所有条款要求;2.投标完整性:分项报价响应完整,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投标3.串通投标及公平竞争: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供应商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供应商自行承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且加盖单位公章)4.附加条件: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按询价文件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询价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的不审查此项);3.实质性格式: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询价文件要求提供且签署、盖章;实质性证明材料应按要求上传。评审结论1云南茂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符合2宜宾东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符合3宜宾吉茂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符合4水富得安汽贸有限公司符合注:审查内容符合规定的,在相应栏目划“√”;不符合规定的,在相应的栏目注明原因。是否通过审查在相应栏目划“√”。1/2签名:sign_6_10012426984,sign_6_10012579910,sign_6_100137102682025年08月11日2/2报价明细表云南茂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编号ZTZC2025-X1-00877-SFSZ-0003项目名称水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水富市公务用车联合采购项目第二期(01包、02包)采购方式询价开标时间2025-08-1109:30:00开标地点水富区水富市云富街道办事处温泉新区珍珠湾6号路西侧水富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开标室序号标的名称所属行业品牌单价(元)数量总价(元)102采购包:水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水富市公务用车联合采购项目第二期(水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小型客车(插电混合动力商务车(绿牌))1台,分项预算单价249,800.00元,分项预算总价249,800.00元。工业上汽通用别克24980012498001/4报价明细表宜宾东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编号ZTZC2025-X1-00877-SFSZ-0003项目名称水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水富市公务用车联合采购项目第二期(01包、02包)采购方式询价开标时间2025-08-1109:30:00开标地点水富区水富市云富街道办事处温泉新区珍珠湾6号路西侧水富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开标室序号标的名称所属行业品牌单价(元)数量总价(元)102采购包:水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水富市公务用车联合采购项目第二期(水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小型客车(插电混合动力商务车(绿牌))1台,分项预算单价249,800.00元,分项预算总价249,800.00元。工业别克24490012449002/4报价明细表宜宾吉茂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编号ZTZC2025-X1-00877-SFSZ-0003项目名称水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水富市公务用车联合采购项目第二期(01包、02包)采购方式询价开标时间2025-08-1109:30:00开标地点水富区水富市云富街道办事处温泉新区珍珠湾6号路西侧水富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开标室序号标的名称所属行业品牌单价(元)数量总价(元)102采购包:水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水富市公务用车联合采购项目第二期(水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小型客车(插电混合动力商务车(绿牌))1台,分项预算单价249,800.00元,分项预算总价249,800.00元。工业别克牌24980012498003/4报价明细表水富得安汽贸有限公司项目编号ZTZC2025-X1-00877-SFSZ-0003项目名称水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水富市公务用车联合采购项目第二期(01包、02包)采购方式询价开标时间2025-08-1109:30:00开标地点水富区水富市云富街道办事处温泉新区珍珠湾6号路西侧水富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开标室序号标的名称所属行业品牌单价(元)数量总价(元)102采购包:水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水富市公务用车联合采购项目第二期(水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小型客车(插电混合动力商务车(绿牌))1台,分项预算单价249,800.00元,分项预算总价249,800.00元。工业传祺24670012467004/4得分汇总表项目名称:水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水富市公务用车联合采购项目第二期(01包、02包)(ZTZC2025-X1-00877-SFSZ-0003)-标项2序号供应商报价(总价,元)排名是否推荐成交2宜宾东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244900元(贰拾肆万肆仟玖佰元整)1√4水富得安汽贸有限公司246700元(贰拾肆万陆仟柒佰元整)21云南茂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249800元(贰拾肆万玖仟捌佰元整)33宜宾吉茂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249800元(贰拾肆万玖仟捌佰元整)3评审专家(签名):sign_6_10012426984,sign_6_10012579910,sign_6_100137102681/1政府采购项目评审报告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标项11、采购组织机构:水富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2、项目名称:水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水富市公务用车联合采购项目第二期(01包、02包)3、项目编号:ZTZC2025-X1-00877-SFSZ-00034、采购内容:水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5、开标地点:水富区水富市云富街道办事处温泉新区珍珠湾6号路西侧水富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开标室6、采购单位:水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7、预算执行确认书编号:4530630JH202500727-18、采购预算金额:24.98万元9、采购方式:询价10、发布采购公告时间:2025-08-0411、公告采购发布网站:云南省政府采购网12、采购响应截止时间:2025-08-1109:30:0013、供应商获取文件情况:云南茂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宜宾东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宜宾吉茂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水富得安汽贸有限公司,广西东协科技有限公司,昭通华路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葫芦岛月阳科技有限公司,宜宾吉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云南雨米食品有限公司,云南周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丽江金鸿信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1家供应商获取了本项目询价文件14、供应商投标(响应)情况:云南茂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宜宾东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宜宾吉茂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3家供应商投标二、评审小组组成1、采购人及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组建评审小组,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2人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评审专家,分别如下:姓名单位职称/身份评标专业手机号码备注张克云南水富市第一中学正式专家18908700081组员白祖超水富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队正式专家13466229897组长王鹤寿水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采购人代表13278651111组员2、经核对,评审人员身份与上表名单一致。3、评审小组成员均签署《政府采购评审小组成员廉洁自律承诺书》。4、评审小组其他情况说明:无三、评审方法和标准本标项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采购文件“评审办法”。1/3四、评审情况及说明1、资格性审查情况说明:3家单位通过资格审查。2、符合性审查情况说明:3家单位通过符合性审查。3、价格修正情况说明:无4、提请澄清供应商名称、澄清问题及其说明情况:无5、比较和评价(包括技术和商务偏离情况,重点比较和评价候选供应商的优劣):宜宾吉茂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云南茂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宜宾东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所投产品技术指标均满足询价文件要求,其中宜宾吉茂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所投产品更适宜本项目。6、供应商得分排序表标项1:序号供应商报价(总价,元)排序3宜宾吉茂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249500元(贰拾肆万玖仟伍佰元整)11云南茂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249800元(贰拾肆万玖仟捌佰元整)22宜宾东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249800元(贰拾肆万玖仟捌佰元整)27、推荐的中标(或成交)候选人综上,现推荐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宜宾吉茂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8、其他需说明的评审情况:评审小组成员专家(签名):sign_6_10012426984,sign_6_10012579910,sign_6_100137102682/32025年08月11日3/3开标记录表项目编号ZTZC2025-X1-00877-SFSZ-0003项目名称水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水富市公务用车联合采购项目第二期(01包、02包)-标项1采购方式询价开标时间2025-08-1109:30:00开标地点水富区水富市云富街道办事处温泉新区珍珠湾6号路西侧水富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开标室序号供应商名称开标情况情况说明报价(总价,元)供货期/服务项目负责人保证金缴纳方式确认声明书是否签署备注是否有应当回避的人员报价是否存在异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名1云南茂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符合249800(贰拾肆万玖仟捌佰元整)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履行交付(采购合同签订当日不算)/鲍行健否无异议何春伟2宜宾东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符合249800(贰拾肆万玖仟捌佰元整)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无无异议黄建国3宜宾吉茂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符合249500(贰拾肆万玖仟伍佰元整)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履行交付无无异议汪磊1/1政府采购符合性评审汇总表项目名称:水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水富市公务用车联合采购项目第二期(01包、02包)-标项1(ZTZC2025-X1-00877-SFSZ-0003)采购方式询价开标时间2025-08-1109:30:00开标地点水富区水富市云富街道办事处温泉新区珍珠湾6号路西侧水富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开标室序号供应商符合性情况情况说明1云南茂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符合2宜宾东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符合3宜宾吉茂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符合签名:sign_6_10012426984,sign_6_10012579910,sign_6_100137102681/1水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水富市公务用车联合采购项目第二期(01包、02包)采购项目符合性审查表项目编号:ZTZC2025-X1-00877-SFSZ-0003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1序号供应商名称1.采购需求响应:响应文件实质性满足询价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所有条款要求;2.投标完整性:分项报价响应完整,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投标3.串通投标及公平竞争: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供应商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供应商自行承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且加盖单位公章)4.附加条件: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按询价文件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询价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的不审查此项);3.实质性格式: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询价文件要求提供且签署、盖章;实质性证明材料应按要求上传。评审结论1云南茂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符合2宜宾东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符合3宜宾吉茂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符合注:审查内容符合规定的,在相应栏目划“√”;不符合规定的,在相应的栏目注明原因。是否通过审查在相应栏目划“√”。1/2签名:sign_6_10012426984,sign_6_10012579910,sign_6_100137102682025年08月11日2/2报价明细表云南茂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编号ZTZC2025-X1-00877-SFSZ-0003项目名称水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水富市公务用车联合采购项目第二期(01包、02包)采购方式询价开标时间2025-08-1109:30:00开标地点水富区水富市云富街道办事处温泉新区珍珠湾6号路西侧水富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开标室序号标的名称所属行业品牌单价(元)数量总价(元)101采购包:水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水富市公务用车联合采购项目第二期(水富市投资促进局),小型客车(商务车)1台,分项预算单价249,800.00元,分项预算总价249,800.00元。工业广汽丰田24980012498001/3报价明细表宜宾东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编号ZTZC2025-X1-00877-SFSZ-0003项目名称水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水富市公务用车联合采购项目第二期(01包、02包)采购方式询价开标时间2025-08-1109:30:00开标地点水富区水富市云富街道办事处温泉新区珍珠湾6号路西侧水富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开标室序号标的名称所属行业品牌单价(元)数量总价(元)101采购包:水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水富市公务用车联合采购项目第二期(水富市投资促进局),小型客车(商务车)1台,分项预算单价249,800.00元,分项预算总价249,800.00元。工业丰田24980012498002/3报价明细表宜宾吉茂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编号ZTZC2025-X1-00877-SFSZ-0003项目名称水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水富市公务用车联合采购项目第二期(01包、02包)采购方式询价开标时间2025-08-1109:30:00开标地点水富区水富市云富街道办事处温泉新区珍珠湾6号路西侧水富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开标室序号标的名称所属行业品牌单价(元)数量总价(元)101采购包:水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水富市公务用车联合采购项目第二期(水富市投资促进局),小型客车(商务车)1台,分项预算单价249,800.00元,分项预算总价249,800.00元。工业丰田24950012495003/3得分汇总表项目名称:水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水富市公务用车联合采购项目第二期(01包、02包)(ZTZC2025-X1-00877-SFSZ-0003)-标项1序号供应商报价(总价,元)排名是否推荐成交3宜宾吉茂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249500元(贰拾肆万玖仟伍佰元整)1√1云南茂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249800元(贰拾肆万玖仟捌佰元整)22宜宾东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249800元(贰拾肆万玖仟捌佰元整)2评审专家(签名):sign_6_10012426984,sign_6_10012579910,sign_6_100137102681/1水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水富市公务用车联合采购项目第二期(01包、02包)205发布。成交结果公示H022.8.1项目名称:水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水富市公务用车联合采购项目第二期(01包、02包)采购计划编号:4530630JH202500727项目编号:ZTZC2025-X1-00877-SFSZ-0003采购单位:水富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地址:云南省昭通市水富市云富街道人民东路3号联系电话:13638889665采购代理机构:水富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地址:水富市云富街道办事处温泉新区珍珠湾6号路西侧联系人:刘家伟联系电话:0870-3106810开标时间:2025年8月11日采购方式:询价采购类型:货物标项1:投标人数:3家第一成交候选人:宜宾吉茂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49500元(大写:贰拾肆万玖仟伍佰元整)交货期:按采购文件要求完成—1-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第二成交候选人:云南茂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49800元(大写:贰拾肆万玖仟捌佰元整)交货期:按采购文件要求完成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第三成交候选人:宜宾东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49800元(大写:贰拾肆万玖仟捌佰元整)交货期:按采购文件要求完成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标项2:投标人数:4家第一成交候选人:宜宾东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44900元(大写:贰拾肆万肆仟玖佰元整)交货期:按采购文件要求完成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第二成交候选人:水富得安汽贸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46700元(大写:贰拾肆万陆仟柒佰元整)交货期:按采购文件要求完成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第三成交候选人:云南茂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49800元(大写:贰拾肆万玖仟捌佰元整)交货期:按采购文件要求完成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询价小组成员:白祖超(组长)、张克、王鹤寿(采购人代表)。公示时间:2025年8月12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该项目采购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对成交有异议的,请根据相关规定以书面的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及相应部门提出。监督电话:0870-8636458。10二五年八月十一日—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务用车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