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物业管理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桂湖街道办事处2025)


内容: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桂湖街道办事处鸿运小区、桂西路社区一社小区、宝光社区五社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1142025000212

二、项目名称:鸿运小区、桂西路社区一社小区、宝光社区五社小区物业管理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价格

四川中佳联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天府新区兴隆街道湖畔路北段366号1栋3楼1号附OL-01-202403012号
395,079.77元
合计(总价):395079.77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中佳联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21040000
C21040000 物业管理服务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桂湖街道办事处鸿运小区、桂西路社区一社小区、宝光社区五社小区物业管理服务
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范围进行服务
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进行服务
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时间进行服务
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进行服务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道永、谢泠舒、韩艳林、裴昕、金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备案号:51011425210200010404,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555632.00元/年。3.采购品目编码及名称:C21040000物业管理服务。4.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9396280-4,地址:成都市新都区马超东路289号金融服务中心7楼714室。5.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6.本项目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桂湖街道办事处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桂湖街道紫瑞街9号
联系方式:028-839773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成都市新都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育英路788号C区4楼
联系方式:028-830031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玉凯
电话:028-83003130

成都市新都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08月11日

相关附件:

鸿运小区、桂西路社区一社小区、宝光社区五社小区物业管理服务(N510114202500021220250718001)-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中佳联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pdf

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中佳联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pdf
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服务应答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自行拟定和编写服务应答表。服务方案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制度服务方案,格式自拟分包意向协议分包人(投标人):承包人1:承包人2:……一、分包人就项目(项目编号:)投标事宜与承包人达成协议,如分包人获取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分包人将向承包人分包以下项目:1.承包人1具备资质(如分包内容无对应资质,需明确相应服务能力),负责本项目中的。此项服务协议金额为元。2.承包人2具备资质(如分包内容无对应资质,需明确相应服务能力),负责本项目中的。此项服务协议金额为元。……二、协议事项1.如分包人为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中型企业;如分包人为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分包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承包人对分包项目承担责任。4.承包人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或服务能力)且不得再次分包,并在签订本协议前提供相应资质及服务能力证明要件供分包人核验。5.分包人向本项目采购人承诺各承包人具备其承包项目相应资质(或服务能力),并对本承诺真实性负责。6.如分包人获取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可与各承包人另签正式分包项目合同,本协议作为正式分包项目合同附件。……分包人(加盖法定名称章):日期:承包人1(加盖法定名称章):日期:承包人2(加盖法定名称章):日期:……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属于监狱企业的供应商,可以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注: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本身也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提供此声明。声明函致:成都市新都区政府采购中心我单位作为XXX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X)的投标人,在此郑重声明:一、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我单位及我单位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说明:填写“没有”或“有”)行贿犯罪记录。二、我单位(说明:填写“未列入”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我单位(说明:填写“未列入”或“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我单位(说明:填写“未处于”或“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XXXX日期:202X年XX月XX日说明:1.对声明中第一条的说明: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投标人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如果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应填写“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2.对声明中第二条的说明:投标人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应填写“被列入”,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人如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应填写“被列入”,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3.对声明中第三条的说明:如投标人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的,该声明填“处于”,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附件:成都市财政局文件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成财采[2019]17号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都天府新区、高新区财政金融局,各区(市)县财政局,市级各部门、单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有关精神,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中的政策引导作用,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实施方案》,现印发给-1-你们,请按要求贯彻执行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缓解中小企业资金短缺压力,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单位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重要意义,结合政府采购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赓即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支持有融资需求、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实现高效融资。二、明确责任、压茬推进市级各部门、单位即日起严格按照《暂行办法》和《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结合职能职责认真抓好贯彻执行。各区(市)县财政部门要根据《暂行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在涵盖市级确定的融资机构基础上明确融资机构名单,并于2019年6月30日前全面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三、优化服务、营造氛围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宣传引导、优化工作机制、加强跟踪问效,积极创造条件主动服务,为融资双方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让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惠及更多中小微企业,并将工作落实的经验做法及时形成信息反馈市财政局,为推动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附件:1.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2-2.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市财欢中国人民银成都行管理部2002月26-3-附件1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政策依据)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四川省、成都市关于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导向作用,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法》四川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于规定》(川财采[2016]35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政府采购信用融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术语定义)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融资机构以信用审查为基础,依据政府采购合同,按相应的优惠政策向申请融资的中小企业(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资金支持的融资模式。本办法所称融资机构,是指在成都市属地注册或设立分支机构,有意向按照本办法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经同级财政-4-部门确定的银行机构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包括中型、小型及微型企业,其划型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第四条(基本原则)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自愿选择自担风险,诚实信用、互惠共赢的原则,切实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第二章融资优惠第五条(融资方式)供应商无需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向融资机构申请融资,融资机构根据其授信政策为供应商提供信用贷款。第六条(融资额度)融资额度原则上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第七条(融资利率)融资机构向供应商提供融资的利率应低于同期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融资利率上浮比例原则上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0%。第八条(融资期限)融资期限原则上与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限一致。-5-第九条(融资效率)融资机构应当建立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绿色通道,配备专业人员定向服务,简化融资审批程序。对申报材料齐全完备的供应商,原则上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对审批通过且具备放款条件的供应商,原则上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放款。第十条(融资业务升级)对履约记录良好、诚信资质高的供应商,融资机构应当在授信额度、融资审查、融资利率等方面给予更大支持,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经营。第十一条(贷款风险补贴)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发放的贷款(无需抵押、质押或担保的贷款)损失,财政部门按最高不超过年度新增损失类贷款额的60%予以风险补贴,具体分担比例由各地根据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发放总量、损失情况、财力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第三章融资流程第十二条(融资流程)(一)信息发布。采购人应当在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中载明采购项目可提供信用融资的信息。(二)融资申请。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自主选择提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服务的融资机构及产品,并按要求提供申请资料。-6-(三)融资审查。融资机构对供应商的融资申请进行审查,并向供应商反馈审查及融资额度等情况。(四)账户确认。供应商须在合作融资机构开立结算账户,并与采购人在政府采购合同中或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约定唯一收款账户,融资机构对唯一收款账户进行确认和锁定。(五)放款。融资机构对政府采购合同及融资相关信息进行确认,并向供应商提供相应的融资产品。(六)贷款归还。采购人按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将合同资金支付至约定的唯一收款账户。第四章职责分工第十三条(财政部门职责)牵头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做好政策引导和支持协调,为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提供便利。向融资机构提供相关必要信息,推进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信息、合同信息、融资信息和信用信息等信息资源共享。适时调整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融资机构名单。但在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中,财政部门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和承诺。第十四条(融资机构主管部门职责)引导融资机构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推动成都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与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直联,实现-7-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线上办理,加强与财政部门的信息共享第十五条(采购人职责)执行并宣传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在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中载明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在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中明确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畅通银企对接渠道,支持供应商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依法及时公开政府采购合同信息,协助融资机构确认或更改合同支付信息。及时开展履约验收和资金支付工作,不得无故拖延和拒付采购资金第十六条(融资机构职责)宣传和推广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开发符合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的产品。在做好授信调查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授信额度。做好融资业务与政府采购业务的系统对接。制定业务管理规范做好相关风险防控工作。定期向同级财政部门反馈业务开展情况。第十七条(供应商职责)依法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对投标(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和相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真实、完整、准确地向融资机构提供信用融资审查所需相关资料。遵照融资约定及时还本付息。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八条(采购人监管)-8-采购人不执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或不正当干预供应商选择合作融资机构,或无故拖延和拒付采购资金的,财政部门视情节进行约谈、通报直至暂停拨付财政资金。第十九条(融资机构监管)融资机构违反规定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对政府采购造成负面影响的,财政部门视情节取消其参与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的业务权限。第二十条(供应商监管)供应商弄虚作假或以伪造政府采购合同等方式违规获取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或不按约定按时还款付息的,融资机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财政部门将其纳入“不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条件”名单并予以公示。第二十一条(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监管)各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解释相关)本办法由市财政局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9-负责解释。第二十三条(施行相关)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市财政局、市金融办2013年12月9日印发的《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融资试点工作的通知》(成财采[2013]200号)同时废止。-10-附件2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相关精神和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制定本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四川省、成都市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精神,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持续推进和完善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引导融资机构扩大对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的融资规模,积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二、适用范围本《实施方案》适用于成都市本级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三、基本原则(一)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坚持政采搭台、市场运作,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牵头组织并指导市级政-11-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但不参与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业务。融资机构和供应商通过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二)自愿选择、自担风险。融资机构自愿选择是否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供应商自主决定是否享受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并自由选择信用融资合作方。融资机构与供应商自行承担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的业务风险。(三)诚实信用、互惠共赢。引导供应商树立“诚信创造价值”的理念,通过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支持供应商依法、诚信经营。利用信息化技术搭建信息互通平台,在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基础上,促进供应商与融资机构实现良性互动、合作共赢。四、组织实施(一)宣传动员相关部门和单位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宣传《暂行办法》和《实施方案》,落实财政部门、融资机构主管部门、采购人、融资机构等职责任务,明确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确保成都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有序推进。(二)融资机构选择1.报名。有意向按照《暂行办法》和《实施方案》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融资机构,由其在蓉最高机构或在蓉最高机构指定的分支机构在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报名。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12-(1)融资机构基本情况;(2)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包括授信政策、融资产品、贷款利率及其它优惠措施、业务流程及各环节办结时间、联系方式等);(3)关于遵照《暂行办法》和《实施方案》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承诺;(4)关于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风险及系统对接研发费用自行承担的承诺。2.系统对接。融资机构成功报名后,须按要求完成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与成都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的技术对接。3.确定融资机构。市财政局将完成系统对接的融资机构确定为我市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融资机构,并在成都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集中展示,为供应商开展融资提供指引。(三)其他事项成都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通过成都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实行全流程在线管理。成都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启用前或升级维护期间,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按照《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进行离线办理,并在系统正常运行后上传相关信息。五、相关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缓解中小企业资金短缺压力,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市级各部门、单位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13—意义,认真抓好政策落实,全面、有序、科学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二)注重协调配合。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及采购人等有关单位要根据职责任务,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创造条件主动服务,帮助有融资需求、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实现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促进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三)强化宣传引导。各相关部门、单位要不断优化工作机制,为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优质服务。强化宣传引导,不断扩大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的知晓度。加强跟踪问效,让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惠及更多中小企业,积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14—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成都市财政局2019年2月26日印发件成都市财成财采[2019]49号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公布成都市首批在线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银行名单的通知成都天府新区、高新区财政金融局,各区(市)县财政局,市级各部门、单位,各有关银行: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要求,扎实做好我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按照《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财采〔2019]17号),目前,在省财政厅确定的四川省首期开展“政采贷”业务银行的基础上,已有1家银行基本完成其融资业务系统与我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的对接,并承诺提供“融资利率上浮比例不超过30%、融资审-1-批和放款期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等更加便利的融资服务,现将银行名单公布如下:1.成都银行2.中国建设银行成都第六支行3.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4.中国农业银行成都天府新区分行5.四川天府银行成都分行6.浦发银行成都分行7.上海银行成都分行8.成都农村商业银行9.中国民生银行成都分行10.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分行1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成都分行以上为成都市首批在线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成都市范围内(含各区县)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均可向其提出融资申请。附件:成都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银行联系方式一览表成都市财政局2019年6月28日—2-附件成都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银行联系方式一览表银行名称联系部门联系电话成都银行中小企业部028-87793283中国建设银行成都第六支行小企业部028-84521961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028-86525254中国农业银行成都天府新区分行公司业务部028-63168277四川天府银行成都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028-65193380浦发银行成都分行普惠金融部028-69598953上海银行成都分行公司业务部028-86029074成都农村商业银行公司金融部028-85599425中国民生银行成都分行公司业务部028-85102180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分行普惠部028-86615126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成都分行小企业金融部028-65008905-3-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成都市财政局2019年6月28日印发-4-成都市财政局文件成财采发[2020]20号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增补“蓉采贷”政策合作银行及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成都天府新区、高新区财政金融局,各区(市)县财政局,市级各部门、单位,各有关银行: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和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及其实施方案等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作用,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积极营造政府采购领域优质营商环境,前期,我局在省财政厅确定的四川省首期开展“政采贷”业务银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征集了首批在线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银行。根据银行报名情况,现增补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招商银行成都-1-分行、广发银行成都分行、重庆银行成都分行、渤海银行成都分行等5家银行作为我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合作银行,请相关单位做好以下工作。一、为更好推进政策落实和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现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统一命名为“蓉采贷”,作为成都市政府采购项目享受“政采贷”政策支持的统一标识,请各区(市)县财政部门,市级各部门、单位,相关银行规范使用。二、“蓉采贷”政策合作银行(详见附件)以及设在各区(市)县的支行,默认进入各区(市)县“蓉采贷”合作银行名单,无需重复征集。请各区(市)县财政部门结合本地实施方案,进一步做好“蓉采贷”政策的宣传和推进落实工作,为相关银行开展“蓉采贷”业务提供便利,积极支持政府采购供应商高效融资。三、请市级各部门、单位积极支持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蓉采贷”政策,做好政策宣传、合同公开及备案、账户确认、资金支付等环节的支持和配合工作。四、请相关银行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蓉采贷”业务数据(含各区(市)县支行)统一报送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人: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吴昊联系电话:61882598;电子邮箱:cdsczjcgc@163.com附件:成都市“蓉采贷”政策合作银行名单成都市财政局2020年4月10日附件成都市“蓉采贷”政策合作银行名单银行名称联系部门联系电话成都银行中小企业部028-87793283028-86627320中国建设银行成都第六支行小企业部028-84521961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028-86525254中国农业银行成都天府新区分行公司业务部028-63168277四川天府银行成都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028-65193380浦发银行成都分行普惠金融部028-69598953上海银行成都分行公司业务部028-86029074成都农村商业银行公司金融部028-85599425中国民生银行成都分行公司业务部028-85102180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分行普惠部028-86615126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成都分行小企业金融部028-65008905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028-86402100招商银行成都分行小企业金融部028-87086226广发银行成都分行东大街支行028-83318935重庆银行成都分行小微企业银行部028-85341647渤海银行成都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028-8677208330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成都市财政局2020年4月10日印发—4-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文件新都财采[2021]160号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关于公布新都区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金融机构名单的通知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各有关银行、各相关代理机构:为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按照《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X成财采[2019]17号)和《成都市新都区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新都财采[2019〕113号)文件要求,扎实做好我区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目前,我区已有10家金融机构开展“政采贷”业务,现将名单公布如下:1.中国银行新都支行2.成都农商银行新都支行3.交通银行成都新都支行4.成都银行新都支行5.建设银行新都支行6.邮储银行新都支行7.浙商银行新都支行8.农业银行新都支行9.浦发银行新都支行10.民生银行新都支行以上为我区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我区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均可向其提出融资申请。附伴:成都市新都区政府采购信用融资银行联系方式一览表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2021年7月22日附件成都市新都区政府采购信用融资银行联系方式一览表银行名称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座机)中国银行新都支行新都支行普惠金融事业部028-83976510成都农商银行新都支行成都农商银行新都支行公司部028-89399926交通银行成都新都支行交通银行成都新都支行公司科028-83996153成都银行新都支行成都银行新都支行公司银行部028-83955391建设银行新都支行建设银行新都支行028-83972305邮储银行新都支行邮储银行新都支行营业部028-83911969浙商银行新都支行浙商银行新都支行小企业部028-62522606农业银行新都支行农业银行新都支行公司部028-63932006浦发银行新都支行浦发银行新都支行公司业务部028-89379159民生银行新都支行民生银行新都支行公司金融部028-61601026—3一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办公室2021年7月22日印发—4—合同编号:XXX签订地点:XXX签订时间:XXX年XXX月XXX日采购人(甲方):XXX供应商(乙方):XXX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桂湖街道办事处鸿运小区、桂西路社区一社小区、宝光社区五社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编号:X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第一条项目概况为创造一个安全、舒适、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桂湖街道办事处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一名合法供应商提供鸿运小区、桂西路社区一社小区、宝光社区五社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鸿运小区:本小区为高层住宅小区,共3栋,住宅面积37275.94㎡平方米,房屋总套数448套,地面停车位54个,地下160个,电梯12台,化粪池1个,总容量约500立方米,绿化面积720.31平方米。桂西路社区一社小区:本小区为多层住宅小区,共3栋,住宅面积12211.65㎡平方米,房屋总套数70套,地面停车位0个,化粪池1个,总容量约200立方米,绿化面积200.31平方米。宝光社区五社小区(含两个院落):本小区为多层住宅小区,共5栋,住宅面积13297㎡平方米,房屋总套数92套,地面停车位0个,化粪池5个,总容量约241立方米,绿化面积110.4平方米。(一)鸿运小区1.小区各栋楼层及电梯数量序号栋号单元数量楼层电梯数量电梯品牌电梯类型11栋2地上18层4舒马克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22栋2地上18层4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33栋2地上18层地下一层4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2.变压器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备注干式变压器630KVA1产品型号:SCB10已过质保期干式变压器1000KVA1产品型号:SCB10已过质保期3.污水泵及控制柜数量序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控制柜个18已过质保期2污水泵个154.化粪池数量序号名称数量容量备注1化粪池1500M3/个5.消防水箱及水池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容量备注1消防水箱124M3已过质保期2水池1400M3已过质保期6.其他设施数量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生活用水水箱个1已过质保期2消火栓泵台2已过质保期3喷淋泵台2已过质保期4低噪声风机台4安装在地下室,已过质保期5二次供水水泵台3已过质保期6柴油发电机组台1已过质保期7监控设备套1已过质保期9消防主机台1已过质保期10消防地栓个5已过质保期11消火栓个118已过质保期12消防接合器个2已过质保期(二)桂西路社区一社小区:1.小区各栋楼层序号栋号单元数量楼层备注14栋3地上5层25栋2地上5层36栋2地上5层2化粪池数量序号名称数量容量备注1化粪池1200M3/个3其他设施数量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消防地栓个2已过质保期。(二)宝光社区五社小区1.小区各栋楼层序号栋号单元数量楼层备注11栋5地上6层22栋1地上5层33栋1地上6层44栋2地上5层55栋3地上5层2.化粪池数量序号名称数量容量备注1化粪池5座241M3每座化粪池约30M3第二条服务期限服务期限共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日内,中标供应商自带机具、办公用品及人员服装等工作必备物品、人员进场,履行应尽合同义务。上年考核合格后,方可签订下年合同。如果服务期限内出现采购资金调整,物业管理实施政策变化等情况,按最新政策执行,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第三条服务内容及要求(一)物业服务质量标准1.物业服务质量标准参照四川省成都市地方标准《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DB5101_T123-2021)住宅二级服务标准、《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及采购人为本项目物业服务制定的物业服务标准等。2.本项目物业服务范围还包含物业承接查验、水电气费用代收代缴等采购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物业服务合理要求,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不得要求另付费用。3.加强服务质量管理,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营造良好的秩序及居家环境。(二)物业服务内容1.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运行和维修养护管理(包含监控的维护保养,对小区围栏、天然气表箱、文体设施等金属类硬件每半年刷一次防锈漆);2.物业管理区域内装饰装修管理;3.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维护管理,车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驶、停放及场所管理;4.物业管理区域内环境卫生维护管理;5.物业管理区域内绿化养护管理;6.物业管理区域内社区文化建设管理;7.物业维修和管理的应急措施:(1)本项目范围突然断水、断电的应急措施;(2)业主与使用人自用部位排水设施阻塞的应急措施;(3)雨、污水管及排水管网阻塞的应急措施;(4)消防应急措施;(5)治安应急措施;(6)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措施;8.其他按相关文件及物业管理条例,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范围的其他工作。(三)服务质量要求1.综合服务要求1.1客户服务场所要求(1)有客户服务中心,能满足日常办公需求。(2)公示物业服务企业营业执照、项目主要服务人员姓名、照片、岗位信息,物业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标准、报修电话、三级投诉电话等物业服务及收费信息。提供特约服务的,应公示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及收费标准。(3)公示有24小时服务电话。1.2人员要求(1)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2)综合维修岗位人员具有特种设备操作证,秩序维护人员具有公安局颁发的保安员证。(3)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物业服务人员不得有吸毒、赌博、暴力犯罪前科,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4)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水平,身体健康。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5)从业人员统一着装,上岗时穿着统一工作服,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配置全新工作服,工作服由投标人自行采购。仪表端庄、言行文明;具有一定工作经验,服从采购人统一调度安排。佩戴标志,规范服务,语言文明,主动、热情。(6)项目物业服务中心配备有客户服务。(7)投标人应明确在项目服务过程中,若因作业人员自身失误导致的安全事故及财产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与采购人无关;保证项目全体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病。1.3制度(1)有便民服务指南内容的业主手册。业主台账。(2)有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明确。(3)有公共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消防安全防范、绿化养护、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维护等管理制度;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有培训、考核制度;有物业服务工作记录。1.4档案(1)有物业服务档案管理制度,有消防等设施设备承接查验。运行、维修、养护档案资料。(2)项目档案资料管理规范、齐全。整洁、查阅方便。(3)有档案资料柜、档案管理人员。(4)应用物业服务电子软件管理信息、基础资料、维修养护资料。1.5标识(1)重点部位按相关要求设置有安全警示标识、消防标识、导向标识、指示标识及其它标识。(2)有倡导文明、环保、健康生活的温馨提示标识。(3)房屋栋号、房号及公共配套设施、设备标识清晰、明显。1.6客户服务(1)每年第一季度公示上一年度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2)对重要物业服务事项应在主要出入口、各单元门内以书面形式告知。(3)对违反治安、规划、环保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劝阻并报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4)对水、电等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处置,有报修、维修记录。(5)业主或使用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投诉在2个工作日内回复;投诉回访率不低于80%,并作好记录。(6)每年组织1次满意度调查,客户满意率不低于75%。(7)有宠物管理制度与措施,设置宠物管理标识,有小区犬只花名册。(8)公共卫生间能正常使用,卫生间内的残疾人无障碍设施使用良好,无侵占,损坏现象。1.7专项委托服务管理(1)接受委托,提供邮件代收,水电气、网络开通办理手续及费用代缴服务。(2)重要节日进行节日氛围营造(至少包括春节、端午节、国庆节)。(3)对专项委托服务有监督及评价机制,有监督评价记录;专项服务企业应符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要求,操作人员应持有响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服务企业人员进入物业管理区域内应佩戴标志。2.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运行和维修养护管理要求(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内容)。2.1综合管理(1)有房屋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基础档案。(2)共用设施设备运行中属于急修范围内,应在20分钟内组织到场维修。(3)每年第4季度制订出下一年度维修养护计划。(4)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能耗费。(5)雷电、强降水、大风等极端天气前后有检查防范措施。(6)设备机房每月清洁1次,保持整洁有序,室内无杂物;设有挡鼠板、鼠药盒或粘鼠板;配备有符合规定的消防器材及专用工具,完好有效。设施设备标识标牌齐全。张贴或悬挂相关制度、证书,记录齐全、完整。(7)对小区围栏、天然气表箱,文体设施等金属类硬件每半年刷一次防锈漆。(8)运行,检查、维修养护记录应每月归档。2.2共用部位(1)建筑部件1)每季度检查1次外墙贴饰面或抹灰、屋檐、阳台、雨罩、空调室外机支撑构件等。2)每半月巡查1次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3)每年汛前和强降雨后检查屋面防水和雨落管等。(2)附属构筑物1)每半月巡查1次道路、场地、阶梯及扶手、侧石、管井、沟渠等。2)每半月检查1次雨、污水管井等。3)每半月巡查1次大门、围墙、围栏等。4)每半月巡查1次休闲椅、凉亭、雕塑、景观小品等。5)每年检测1次防雷装置。2.3共用设施设备(1)供水系统每日巡检1次供水设施,发现跑冒滴漏现象及时上报。每日巡视1次水箱间、水泵房,检查设备运行状况。水箱、蓄水池盖板应保持完好并加锁,钥匙由专人保管;溢流管口、透气口应安装金属防护网并保持完好。每半年应对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至少2次,每年4次水质检测,水质符合GB5749-2022的要求。(2)排水系统有防汛预案,每年至少组织1次演练。进场后提供防汛物资(沙袋200袋、防风胶纸50米、雨具15件、照明工具3台、5KW发电机1台、1.5KW抽水泵1台)。排水设施:每年汛前对雨、污水井、屋面雨水口等设施进行检查,组织清理、疏通。每次降雨前后对主要排水口、管井进行检查。污水泵:每周进行1次手动启动测试;每季度养护1次。化粪池:每年全面清掏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3)楼内照明楼内照明:每日巡视1次,一般故障1日内修复;其他复杂故障3日内修复。楼外照明:每周巡视3次,一般故障1日内修复;其他复杂故障5日内修复。每半月调整1次时间控制器。应急照明:每日巡视1次,发现故障,30分钟内到达现场组织维修。低压柜:每日巡视1次设备运行状况;每半年养护1次,养护内容包括紧固、清扫;每年检查1次电气安全。低压配电箱和线路:每月检查2次设备运行状况;每年养护1次,养护内容包括紧固、调试、清扫。控制柜:每半月检查1次设备运行状况:每年养护1次,养护内容包括紧固、调试、清扫。发电机:每半月试运行1次,保证运行正常;每年活化1次蓄电池;每周巡视1次充电机和蓄电池。高压配电系统,楼层配电间:有门、孔、利、窗等处的防鼠措施完备;穿墙线槽周边封堵严密;锁具完好。电缆进出线和开关标识准确。变电站高低压电缆沟无积水。根据采购人时间要求,服务期内对内部核算电能表进行1次检验,路灯、楼道灯完好率应不低于95%。(4)电梯电梯须每年进行1次年检,年检包含定期检验并同时进行载荷试验。电梯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应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检验申请。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明显位置张贴有效的电梯检验标志;在电梯轿厢内显著位置张贴电梯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使用管理单位名称和维保单位名称及其急修、救援、投诉电话。有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随时与值班人员取得有效联系。每年至少对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进行1次特种设备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有电梯突发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并每年演练1次。发生电梯困人时应及时采取措施,物业服务人员应按应急预案约定时间到达现场。项目服务重点:电梯作为业主日常出行的主要设备,日常使用频次高,运行管理要求高,是本项目设备管护重点。与有相应有效资质的电梯维保单位签订电梯维保合同,约定维护保养的内容、要求、频次、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年检单位应具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资质】资质要求。(5)避雷系统避雷设施分布60个点位。每年雨季前委托具有防雷检测资质的单位对建筑避雷系统进行检测,留存检测合格报告,同时动员和组织进行重要设施设备防雷检测。保持避雷系统完整性,不得擅自拆除、迁改避雷设施。每半年对楼顶层的避雷针、避雷带、避雷线、避雷网、屋面设备、其它金属物体的接地装置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每季度对强、弱电井、设备间内的机电设备、配电柜接地装置进行检查;每月对变配电设备接地装置、避雷器进行检查,保证所有机电设备、配电柜(箱)、管道、金属构架物接地良好。(6)游乐设施启用前进行防漏电检查,保证用电安全,使用期间每日巡查1次游乐设施,确保无安全隐患。项目服务难点:本项目公共设施设备日常使用频率、损坏频率较高,对于设施设备的运行、监管有一定的难度。(7)安全防范系统①物防:外露管道等易攀爬处有防盗设施,如:防盗伞、防爬刺、带钩铁丝或抹黄油等。设置非机动车集中停放点,有序停放,并安装监控设备。应安装单元防盗安全门。物业区域内路灯、楼道灯等夜间照明设施齐全,使用正常。落实专人对各类物防设施每半月开展1次全面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②技防:报警控制管理主机:每日检查1次,保障设备运行正常。红外对射探测器:每周做运行状态测试1次,保障设备运行正常。图像采集设备:每周检查1次监视画面效果、录像、图像保存等功能,保障设备运行正常。摄像头:每月检查1次聚焦、清所度、红外夜视、遮挡物、镜头清洁等情况,进行相应调校。楼宇对讲设备:每月检查1次按键、显示屏、通话等功能状况,保障设备运行正常。门禁管理设备:每月检查1次,保障设备运行正常。技防设施设备出现运行不正常和损坏等问题,应立即进行维修。项目服务难点:本项目建成年限较长,物业管辖范围内少数监控设备老化,不能正常运行,对于物业治安维护管理有一定的难度。③消防:(中标人应负责协助采购人对消防维保单位的工作进行检查):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在出入口,防火门等醒目位置有提示火灾危险性,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的明显标志和警示标语,安全疏散路线指导图。有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有义务消防队,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相关人员掌握消防基本知识和技能:每年组织2次有员工、业主或使用人参加的消防演练。对以下消防设施,应每日进行检查:火灾报警器的功能是否正常、指示灯有无损坏;消防泵房内的阀门、报警阀组、管道压力,供电是否正常: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防火门是否完好,常闭防火门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发现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立即纠正、排除;无法立即纠正、排除的,应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消防控制室及时处理各类报警、故障信息。发生火情立即报警,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疏散遇险人员,协助配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每年对员工进行至少2次消防安全培训。每年对业主至少有2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可采用宣传栏、横幅、讲座等形式。与有资质的消防维保单位签订消防维保合同,约定消防维保的内容、要求、频次、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2.4装饰装修管理要求(1)有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制度。(2)有装饰装修管理档案。(3)与业主或使用人、装饰装修企业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告知业主或使用人在装饰装修工程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4)装饰装修期每日巡查1次现场,发现业主或使用人未申报登记或者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立即劝阻,拒不改正的,报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属地村(社区)。(5)委托清运装修垃圾的,应在指定地点临时堆故。在一周内清运,自行清运装修垃圾的,应采用袋装运输或密闭运输的方式清运。项目服务难点:本项目内租户较多,需要加强对装饰装修的管理,避免影响本项目环境。2.5公共秩序维护管理,车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驶、停放及场所管理要求(1)出入口有专人值守。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2小时巡查1次。有巡查记录。(2)有外来人员管理制度,对来人来访进行询问登记,并在方案中提供管理制度。(3)对机动车实行刷卡进出管理,非机动车发牌进出,车辆停放有序。(4)有大宗物品进出管理制度,实行大宗物品搬运进出登记管理。并在方案中提供管理制度。(5)每年开展1次专项治安应急预案演练。(6)每年开展1次突发公共安全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演练。(7)每半年组织物管人员和保安人员开展1次安全防范教育培训。(8)有租户管理制度,租户信息完善,配合做好流动人口登记、出租房屋登记工作。登记薄册齐全,有出租房屋公示栏。2.6环境卫生维护管理要求(1)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有垃圾收集容器。每周至少清洗1次垃圾收集容器(夏季3次/3日)。蝇、蚊孳生季节每5日喷洒1次杀虫药。垃圾收集容器内的垃圾不超过其容量的2/3,周边无散落垃圾。生活垃圾应清运至指定的垃圾中转站,清运频次不低于3次1日。垃圾中转站保持密闭和外围整洁。垃圾清运车外观整洁。(2)物业共用部分清洁公共场所每日清扫2次,楼道、楼梯每日清扫1次,无明显垃圾和杂物堆积、乱张贴、乱涂画,并在方案中提供楼道堵塞清理方案。每周擦拭1次楼梯扶手,栏杆、窗台,防火门消火栓、指示牌等共用设施。楼外道路及设施:每日清扫1次、巡视保洁2次,楼外道路无积水、无明显垃圾;每月清洁1次楼外公共照明及共用设施;每季度清洁1次雨篷,门头等。水景:根据水质情况进行消毒净化处理。使用期间每周清洁1次水面;每年清洁2次水池地底。有完善的消杀灭害服务方案和管理制度并在方案中体现。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有害生物的预防和控制。投放药物应预先告知,投药位置有明显标识;定期进行消杀灭害,有相关记录。项目服务重点、难点:环境卫生管理是住宅区重点服务内容,但本项目服务辖区内日产生活垃圾量大,且大部分居民缺乏生活垃圾分类及环保意识,对于保洁人员的工作难度有一定程度的增加。2.7绿化养护管理要求(1)有计划地进行浇灌,灌溉水下渗充足均匀,无明显旱涝情况发生;一般植物确保在萌芽前、4月、5月、秋季、入冬前浇水1次,草坪根据长势和土壤情况适当增加灌溉次数。(2)根据植物生长情况施肥,乔木每2年施肥1次至2次;灌木每年施肥1次至2次;地被和草坪植物每年施肥2次至3次;花坛植物根据生长情况进行追肥;尽量减少对化肥的依赖。(3)根据病虫害发生规律,植物生长季每月至少检查3次病虫害情况;并根据检查结果防治病虫害,不因病虫害出现提前落叶、死亡现象。(4)乔木每年冬季修剪1次;灌木每年生长季节和冬季修剪1次;绿篱每年至少修剪4次;草坪夏季每月至少修剪2次,全年至少修剪12次。(5)每年全面除草3次,重点绿地增加除草次数。绿化作业产生的垃圾应在作业完成后2小时内清理干净。草坪无明显裸土。2.8社区文化建设管理要求(1)有管务公开栏及其它宣传栏,内容每季度更新1次。(2)每年至少开展2次精神文明宣传教育工作,内容包括科学防疫、消防安全、食品卫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使用安全、环保及法律等知识。(3)每年按物业服务合间约定组织社区文化活动,活动充分兼顾老、中、青、幼多层次业主需求。(4)有关爱空巢老人,残障人士等公益活动,小区有义工组织。(5)社区文化有活动计划,有记录、有总结,相关资料齐全。3.其它服务要求(1)与物业所在地的行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社区居民委员会保持密切联系,配合重点工作,共同商议解决物业管理难题。(2)协助业主自治组织的筹备工作,建立与业主自治组织定期沟通的工作例会机制,听取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业主自治组织的监督。(3)协助采购人完成戒毒、防邪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开展禁毒宣传活动。普及毒品预防和艾滋病防治等相关知识,宣传禁毒戒毒政策法规,增强社区居民特别是辖区青少年禁毒意识,提高其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倡导禁毒社会工作理念,以及采购人交办的其他戒赌工作,努力营造包容、友善的社区氛围。(4)协助采购人做好小区违建治理工作。做到源头治理,早发现、早处置、早报告。(5)采购人交办的其他事项及上级单位安排事项,中标供应商也应积极响应,按照相关要求,组织人员保质保量完成。4、项目要求:(1)遵守采购人的工作守则,应按招标人要求坚守岗位,履职尽责到位。因供应商失职而造成招标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赔偿损失。对失职、违规或不服从指挥的,中标人应及时加以整改。(2)按照工作需要,供应商需要做到服务区域全覆盖。(3)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劳动法规和保险条例。(4)中标人签订合同后进场服务前需向采购人提交人员配置要求规定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查验,必须同投标文件保持一致。若证件及证明材料不符,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第四条服务费用、支付方式及验收1.合同价款元/年。2.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付款采取银行转账方式。合同签订且供应商进场服务后7日内,采购人预付合同金额的40%,甲方于下一季度开始后的15日内,根据上季度平均考核结果向乙方支付上一季服务费;已支付的预付款在季度服务费用中扣回,预付款的扣回方式为分4次按季度同等比例从进度款中扣回。中标供应商须在支付服务费前15日内向采购人递交拨付服务费的票据。本项目合同签约方必须与中标方保持一致,且必须由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开具发票。3.验收:(1)验收办法:中标人与采购人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以及桂湖街道办事处《关于农民集中居住区物业服务管理的考核办法》进行验收。(2)验收时间:每月进行考核,考核分为定期和不定期考核。(3)验收标准:技术履约内容及标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采购文件的技术要求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答及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商务履约内容及标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采购文件的商务要求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答及合同约定进行验收。第五条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否则由此导致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第六条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约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约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按照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按时保质完成服务。2.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知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项目的部分或全部权利与义务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第九条违约责任1、中标供应商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中标供应商因不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而引起的纠纷或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相应的法律、经济赔偿责任,并向采购人赔偿因此对采购人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2、若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进行罚款或扣除相应物业服务费;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应给予采购人经济赔偿。3、中标供应商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或在管理和服务中有徇私舞弊、渎职行为、平时擅自收费行为的,采购人有权督促和要求中标供应商清退所收费用,并向中标供应商按发生费用和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双倍处罚和索赔,亦有权终止本合同。4、因中标供应商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中标供应商应赔偿采购人所有经济损失;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关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5、在项目本合同签订后,履行过程中,无论任何原因发生合同解除或终止情形,中标供应商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移交由采购人提供的全部物业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相关档案资料,不得有毁损、擅自涂改和遗失情况;否则中标供应商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应法律责任,若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采购人的所有经济损失。6、若因采购人原因逾期支付供应商物业服务费,除应及时支付,还应向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逾期金额1‰/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30天的,中标供应商有权终止合同。7、因采购人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应对中标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第十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一条解决争议的方法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3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叁份,乙方叁份。附件1.考核内容及标准2.招标文件3.中标通知书甲方(公章):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桂湖街道办事处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地址:单位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户名:户名: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行号:银行行号:账号:账号: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承接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提供此声明。-第1页-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XXXX(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在XXXX(投标人名称)处任XXXX(职务名称)职务,是XXXX(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特此证明。投标人名称:XXXX日期:202X年XX月XX日说明:(1)上述证明文件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或护照复印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外籍人士的,则提供护照复印件)时才能生效。(2)主要负责人为投标人提供的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中的主要负责人员。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编码}{}采购包号:{包号}{}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第1页-投标(响应)函致:{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码})的投标(响应)供应商,自愿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要求,在此郑重声明及承诺:一、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我单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七、我单位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九、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办理投标(响应)事宜的情形。十、如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样品将作为中标(成交)后履约验收标准,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成交)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十一、我单位一旦中标(成交),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在规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履约。十二、我单位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我单位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由我单位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含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享有使用权。如使用了我单位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已在投标(响应)报价中包括了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十三、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十四、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十五、投标(响应)有效期为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投标(响应)有效期天数}天。根据采购文件规定,以上承诺事项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以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投标(响应)文件提交后,本函即对我单位产生约束力,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本函的各项承诺,并对本次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第1页-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当前日期}说明:1.需供应商提供财务状况证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证明材料的,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第2页-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第1页-报价表项目编号:N5101142025000212项目名称:鸿运小区、桂西路社区一社小区、宝光社区五社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包:合同包一投标人名称: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最高限价响应报价数量,价款形式服务范围服务期限{供{供{供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桂湖街道办事处鸿运小区、桂西路社区一社小区、宝光社区五社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应商响总价应商响应商响1,1.00项555,632元总价应}元应}应}合计:备注:无时间:年月日签章:-第1页-版本号:N510114202500021220250718001招标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鸿运小区、桂西路社区一社小区、宝光社区五社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编号:N5101142025000212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桂湖街道办事处成都市新都区政府采购中心共同编制2025年07月18日-第1页-第一章投标邀请成都市新都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桂湖街道办事处委托,拟对鸿运小区、桂西路社区一社小区、宝光社区五社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项目为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011420250002121.2.采购项目名称:鸿运小区、桂西路社区一社小区、宝光社区五社小区物业管理服务1.3.招标项目简介为创造一个安全、舒适、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桂湖街道办事处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一名合法供应商提供鸿运小区、桂西路社区一社小区、宝光社区五社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鸿运小区:本小区为高层住宅小区,共3栋,住宅面积37275.94㎡平方米,房屋总套数448套,地面停车位54个,地下160个,电梯12台,化粪池1个,总容量约500立方米,绿化面积720.31平方米。桂西路社区一社小区:本小区为多层住宅小区,共3栋,住宅面积12211.65㎡平方米,房屋总套数70套,地面停车位0个,化粪池1个,总容量约200立方米,绿化面积200.31平方米。宝光社区五社小区(含两个院落):本小区为多层住宅小区,共5栋,住宅面积13297㎡平方米,房屋总套数92套,地面停车位0个,化粪池5个,总容量约241立方米,绿化面积110.4平方米。本次政府采购项目共1个包,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招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为中小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第2页-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解密投标文件和电子评标,签订采购合同等。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免费提供,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招标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方式、地点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投标人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1.9.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中标的中小企业无需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可向融资机构申请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财采〔2019〕17号)和《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增补“蓉采贷”政策合作银行及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成财采发〔2020〕20号)和《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关于公布新都区开展-第3页-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金融机构名单的通知》(新都财采〔2021〕160号)。1.10.联系方式采购人: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桂湖街道办事处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桂湖街道紫瑞街9号邮编:610500联系人:代碧宇联系电话:13628029662代理机构:成都市新都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成都市新都区育英路788号C区4楼邮编:610500联系人:高玉凯联系电话:028-83003130-第4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555,632.00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标方法采购包1:最低评标价法(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是否为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是否属于签订不超过3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是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限为:三年,按照履约年度签订,即在年度履约期满后,继续签订下一履约年度的政府采购合同。因中标人后续履约质量无法保障或者采购人采购需求发生变化,可以依法终止合同。5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6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收取7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120天。投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8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9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0是否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1是否召开开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12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认真评估影响,对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应当采取顺延相关截止时间等方式依法进行处置;经处置后,仍然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应当依法废标或者终止采购活动。注: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3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4实质性要求本招标文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五章评标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5其他说明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二、本招标文件由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桂湖街道办事处和成都市新都区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桂湖街道办事处。二、“投标人”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成都市新都区政府采购中心。四、“网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标”是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开展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出具评标报告等活动。2.3.招标文件2.3.1.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编制、确认,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资格审查;五、评标办法;六、投标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第6页-2.3.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送更正通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送更正通知;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更正通知的同时,即为送达投标人。投标人根据更正公告、更正通知要求,获取更正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2.4.投标文件2.4.1.投标文件的语言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4.2.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投标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投标人不确认,其投标无效。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并加盖电子印章,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提交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6.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第7页-一、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第六章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投标人自行编写。投标(响应)客户端提供部分投标文件编制辅助功能,供应商应当认真审查核对编制生成的投标文件,并对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二、投标人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2.4.7.投标文件的提交★一、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招标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二、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影响投标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三、除投标人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投标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2.4.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投标人投标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投标文件。2.5.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2.5.1.开标2.5.1.2.开标程序投标截止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网上开标,在线解密投标文件、公布开标结果。2.5.1.3.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投标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未按时完成解密外,投标人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5.1.4.有关要求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进行展示。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疑义,可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予以答复。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在线开标,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作废标处理。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第8页-2.5.4.评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2.5.5.中标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确认中标人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合同签订、备案、履行及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二、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书面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三、政府采购合同自采购人和中标人在书面合同上签章之日起生效。四、中标人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6.3.合同分包和转包★2.6.3.1.合同分包本项目以下采购包允许合同分包。序号采购包号分包方式分包说明1采购包1比例分包比例:11%,(其中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及水质检测服务分包比例不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0.40%;化粪池清理维护服务分包比例不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0.8%;消防系统维保服务分包比例不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1.2%;电梯维保及年检服务分包比例不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8%;避雷系统检测服务分包比例不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0.60%;)说明:供应商如不具备服务项目对应资质或服务能力的,则应委托具有对应资质或服务能力的实施单位进行分包服务。中标供应商应与实施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并负责对其进行监督考核。投标人未分包的,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视为具备上述资质或能力;合同分包的,投标人应:(1)填报《分包意向协议》,详见格式文件;(2)按《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列明各分包承担主体的相关信息。注:1.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6.3.2.合同转包一、严禁中标人将本项目合同转包。二、中标人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4.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不适用前述规定。2.6.5.履行合同一、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二、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6.6.履约验收方案一、验收组织方式:采购包1:自行验收二、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采购包1:否三、是否邀请专家:采购包1:否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采购包1:否五、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包1:否六、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包1:分段/分期验收-第10页-七、履约验收时间:采购包1:1、验收条件说明:月服务完成且中标人提出验收申请后,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8.33%2、验收条件说明:月服务完成且中标人提出验收申请后,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8.33%3、验收条件说明:月服务完成且中标人提出验收申请后,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8.33%4、验收条件说明:月服务完成且中标人提出验收申请后,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8.33%5、验收条件说明:月服务完成且中标人提出验收申请后,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8.33%6、验收条件说明:月服务完成且中标人提出验收申请后,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8.33%7、验收条件说明:月服务完成且中标人提出验收申请后,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8.33%8、验收条件说明:月服务完成且中标人提出验收申请后,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8.33%9、验收条件说明:月服务完成且中标人提出验收申请后,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8.33%10、验收条件说明:月服务完成且中标人提出验收申请后,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8.33%;11、验收条件说明:月服务完成且中标人提出验收申请后,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8.33%;12、验收条件说明:月服务完成且中标人提出验收申请后,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8.37%;八、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采购包1:/九、技术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采购文件的技术要求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答及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十、商务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采购文件的商务要求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答及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十一、履约验收标准:采购包1:中标人与采购人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以及桂湖街道办事处《关于农民集中居住区物业服务管理的考核办法》进行验收。十二、履约验收其他事项:采购包1:/2.6.7.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具体支付约定详见第三章。2.7.纪律要求-第11页-2.7.1.保密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7.2.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和账户转出。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二)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三)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六)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七)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四、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五、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六、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七、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八、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十、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一、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二、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三、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投标人有前述第一至七条情形的,认定其投标无效;中标人有前述第二至七条情形之一的,认定中标无效。此外,将按照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属于恶意串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对投标人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对涉嫌串通投标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采购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第12页-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上述规定处罚。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应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投标人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桂湖街道办事处负责答复;投标人对除采购需求外的招标文件的询问、质疑由成都市新都区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答复;投标人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成都市新都区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答复主体存在争议的,由采购人负责答复。答复主体:采购人联系人:代碧宇联系电话:13628029662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桂湖街道紫瑞街9号邮编:610500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魏婷联系电话:028-83003130地址:成都市新都区育英路788号C区四楼邮编:610500三、投标人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投标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四、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对更正后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如质疑内容为更正内容,为发出招标文件更正通知之日;如质疑内容为原招标文件内容,为获取原招标文件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投标人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函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第13页-(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交易系统获取的招标文件回执单)。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投标人质疑不得超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投标人对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财政部门联系方式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及受理投诉联系方式。八、法律责任采购人、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一)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二)对质疑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三)拒绝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宜。投标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标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2.9.电子化采购特殊情形处理代理机构应当制定电子化采购活动应急处置预案,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有效应对、处置电子化采购活动中出现影响采购活动顺利推进的各类特殊情况。2.9.1.平台系统故障处理平台系统故障是指因平台所部署的基础软硬件环境、网络环境或者平台功能应用出现异常,导致的平台访问失败、数据出错或者规则失效等问题。供应商在注册登录、获取采购文件、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和投标响应、签订采购合同过程中,遇到影响业务操作的平台系统故障,应当暂停操作,通过采购平台4001600900电话或者在线客服进行反馈,对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的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同时告知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在电子化采购评审过程中,遇到系统故障的,向代理机构进行反馈,代理机构应及时进行核实,对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应当暂停操作,并通过代理机构联络群或者开评标专线电话等渠道进行反馈。平台运维单位负责平台系统故障的排查认定,对认定为平台系统故障的,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运维通知,明确故障类型、故障期间、影响范围、处理意见。故障排除后,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依据运维通知内容评估对项目采购活动的影响情况,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依法开展后续采购活动。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不得因平台系统故障免除平台用户应当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对经核实排查认定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按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平台操作要求开展后续操作。供应商使用的网络环境、计算机终端及软件、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等设施设备出现的故障,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供应商-第14页-应当在使用平台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和验证工作,并承担准备验证不充分产生的不利后果。2.9.2.其他特殊情形处理出现采购活动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特殊情形,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平台系统实施的,或者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形,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2.9.3.注意事项出现前述特殊情形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属于供应商需要承担的风险。因故意行为造成平台系统故障或者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影响电子化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视为非法干预采购活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10.样品评审采购包1:不需要样品评审要求提供样品评审的项目,样品评审环节采取线下方式进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线下样品评审规则和方式,不得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样品评审应当全过程录音录像,形成书面评审记录上传至交易系统。-第15页-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3.1.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555,632.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555,632.00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C21040000物业管理服务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桂湖街道办事处鸿运小区、桂西路社区一社小区、宝光社区五社小区物业管理服务1.00(项)555,632.00物业管理否否否否否报价要求采购包1: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桂湖街道办事处鸿运小区、桂西路社区一社小区、宝光社区五社小区物业管理服务1.00(项)555,632.00总价无★注:采购包涉及采购货物的,投标人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采购包1:-第16页-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投标人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3.2.技术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桂湖街道办事处鸿运小区、桂西路社区一社小区、宝光社区五社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无-第17页-3.3.服务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服务要求名称服务要求内容为创造一个安全、舒适、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桂湖街道办事处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一名合法供应商提供鸿运小区、桂西路社区一社小区、宝光社区五社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鸿运小区:本小区为高层住宅小区,共3栋,住宅面积37275.94㎡平方米,房屋总套数448套,地面停车位54个,地下160个,电梯12台,化粪池1个,总容量约500立方米,绿化面积720.31平方米。桂西路社区一社小区:本小区为多层住宅小区,共3栋,住宅面积12211.65㎡平方米,房屋总套数70套,地面停车位0个,化粪池1个,总容量约200立方米,绿化面积200.31平方米。宝光社区五社小区(含两个院落):本小区为多层住宅小区,共5栋,住宅面积13297㎡平方米,房屋总套数92套,地面停车位0个,化粪池5个,总容量约241立方米,绿化面积110.4平方米。本次政府采购项目共1个包,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一)鸿运小区1.小区各栋楼层及电梯数量序号栋号单元数量楼层电梯数量电梯品牌电梯类型11栋地上18舒马克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22栋地上18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33栋地上18地下一层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备注干式变压器630KVA1产品型号:SCB10已过质保期干式变压器1000KVA1产品型号:SCB10已过质保期3.污水泵及控制柜数量序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备注-第18页-1★采购项目概况(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提供投标(响应)函)控制柜个18已过质保期2污水泵个154.化粪池数量序号名称数量容量备注化粪池1500M3/个5.消防水箱及水池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容量备注1消防水箱124M3已过质保期2水池1400M3已过质保期6.其他设施数量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备注生活用水水箱已过质保期2消火栓泵已过质保期3喷淋泵已过质保期4低噪声风机4安装在地下室,已过质保期5二次供水水泵3已过质保期6柴油发电机组已过质保期7监控设备套已过质保期9消防主机已过质保期10消防地栓5已过质保期11消火栓118已过质保期12消防接合器已过质保期(二)桂西路社区一社小区:1.小区各栋楼层序号栋号单元数量楼层备注14栋3地上5层25栋2地上5层36栋2地上5层序号名称数量容量备注-第19页-化粪池1200M3/个3其他设施数量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备注消防地栓个2已过质保期。(三)宝光社区五社小区1.小区各栋楼层序号栋号单元数量楼层备注1栋5地上6层2栋1地上5层3栋1地上6层4栋2地上5层5栋3地上5层2.化粪池数量序名称数量容量备注号5座241M3每座化粪池约30M311123451化粪池(一)物业服务质量标准1.物业服务质量标准参照四川省成都市地方标准《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DB5101_T123-2021)住宅二级服务标准、《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及采购人为本项目物业服务制定的物业服务标准等。2.本项目物业服务范围还包含物业承接查验、水电气费用代收代缴等采购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物业服务合理要求,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不得要求另付费用。3.加强服务质量管理,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营造良好的秩序及居家环境。(二)物业服务内容1.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运行和维修养护管理(包含监控的维护保养,对小区围栏、天然气表箱、文体设施等金属类硬件每半年刷一次防锈漆);2.物业管理区域内装饰装修管理;3.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维护管理,车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驶、停放及场所管理;4.物业管理区域内环境卫生维护管理;5.物业管理区域内绿化养护管理;6.物业管理区域内社区文化建设管理;7.物业维修和管理的应急措施:(1)本项目范围突然断水、断电的应急措施;(2)业主与使用人自用部位排水设施阻塞的应急措施;(3)雨、污水管及排水管网阻塞的应急措施;(4)消防应急措施;-第20页-(5)治安应急措施;(6)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措施;8.其他按相关文件及物业管理条例,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范围的其他工作。(三)服务质量要求1.综合服务要求1.1客户服务场所要求(1)有客户服务中心,能满足日常办公需求。(2)公示物业服务企业营业执照、项目主要服务人员姓名、照片、岗位信息,物业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标准、报修电话、三级投诉电话等物业服务及收费信息。提供特约服务的,应公示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及收费标准。(3)公示有24小时服务电话。1.2人员要求(1)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2)综合维修岗位人员具有特种设备操作证,秩序维护人员具有公安局颁发的保安员证。(3)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物业服务人员不得有吸毒、赌博、暴力犯罪前科,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4)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水平,身体健康。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5)从业人员统一着装,上岗时穿着统一工作服,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配置全新工作服,工作服由投标人自行采购。仪表端庄、言行文明;具有一定工作经验,服从采购人统一调度安排。佩戴标志,规范服务,语言文明,主动、热情。(6)项目物业服务中心配备有客户服务。(7)投标人应明确在项目服务过程中,若因作业人员自身失误导致的安全事故及财产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与采购人无关;保证项目全体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病。1.3制度(1)有便民服务指南内容的业主手册。业主台账。(2)有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明确。(3)有公共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消防安全防范、绿化养护、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维护等管理制度;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有培训、考核制度;有物业服务工作记录。1.4档案(1)有物业服务档案管理制度,有消防等设施设备承接查验。运行、维修、养护档案资料。(2)项目档案资料管理规范、齐全。整洁、查阅方便。(3)有档案资料柜、档案管理人员。(4)应用物业服务电子软件管理信息、基础资料、维修养护资料。1.5标识(1)重点部位按相关要求设置有安全警示标识、消防标识、导向标识、指示标识及其它标识。(2)有倡导文明、环保、健康生活的温馨提示标识。(3)房屋栋号、房号及公共配套设施、设备标识清晰、明显。-第21页-1.6客户服务(1)每年第一季度公示上一年度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2)对重要物业服务事项应在主要出入口、各单元门内以书面形式告知。(3)对违反治安、规划、环保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劝阻并报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4)对水、电等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处置,有报修、维修记录。(5)业主或使用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投诉在2个工作日内回复;投诉回访率不低于80%,并作好记录。(6)每年组织1次满意度调查,客户满意率不低于75%。(7)有宠物管理制度与措施,设置宠物管理标识,有小区犬只花名册。(8)公共卫生间能正常使用,卫生间内的残疾人无障碍设施使用良好,无侵占,损坏现象。1.7专项委托服务管理(1)接受委托,提供邮件代收,水电气、网络开通办理手续及费用代缴服务。(2)重要节日进行节日氛围营造(至少包括春节、端午节、国庆节)。(3)对专项委托服务有监督及评价机制,有监督评价记录;专项服务企业应符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要求,操作人员应持有响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服务企业人员进入物业管理区域内应佩戴标志。2.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运行和维修养护管理要求(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内容)。2.1综合管理(1)有房屋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基础档案。(2)共用设施设备运行中属于急修范围内,应在20分钟内组织到场维修。(3)每年第4季度制订出下一年度维修养护计划。(4)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能耗费。(5)雷电、强降水、大风等极端天气前后有检查防范措施。(6)设备机房每月清洁1次,保持整洁有序,室内无杂物;设有挡鼠板、鼠药盒或粘鼠板;配备有符合规定的消防器材及专用工具,完好有效。设施设备标识标牌齐全。张贴或悬挂相关制度、证书,记录齐全、完整。(7)对小区围栏、天然气表箱,文体设施等金属类硬件每半年刷一次防锈漆。(8)运行,检查、维修养护记录应每月归档。2.2共用部位(1)建筑部件1)每季度检查1次外墙贴饰面或抹灰、屋檐、阳台、雨罩、空调室外机支撑构件等。2)每半月巡查1次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3)每年汛前和强降雨后检查屋面防水和雨落管等。(2)附属构筑物1)每半月巡查1次道路、场地、阶梯及扶手、侧石、管井、沟渠等。2)每半月检查1次雨、污水管井等。3)每半月巡查1次大门、围墙、围栏等。4)每半月巡查1次休闲椅、凉亭、雕塑、景观小品等。-第22页-2★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要求(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提供投标(响应)函)5)每年检测1次防雷装置。2.3共用设施设备1.供水系统每日巡检1次供水设施,发现跑冒滴漏现象及时上报。每日巡视1次水箱间、水泵房,检查设备运行状况。水箱、蓄水池盖板应保持完好并加锁,钥匙由专人保管;溢流管口、透气口应安装金属防护网并保持完好。每半年应对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至少2次,每年4次水质检测,水质符合GB5749-2022的要求。(2)排水系统有防汛预案,每年至少组织1次演练。进场后提供防汛物资(沙袋200袋、防风胶纸50米、雨具15件、照明工具3台、5KW发电机1台、1.5KW抽水泵1台)。排水设施:每年汛前对雨、污水井、屋面雨水口等设施进行检查,组织清理、疏通。每次降雨前后对主要排水口、管井进行检查。污水泵:每周进行1次手动启动测试;每季度养护1次。化粪池:每年全面清掏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3)楼内照明楼内照明:每日巡视1次,一般故障1日内修复;其他复杂故障3日内修复。楼外照明:每周巡视3次,一般故障1日内修复;其他复杂故障5日内修复。每半月调整1次时间控制器。应急照明:每日巡视1次,发现故障,30分钟内到达现场组织维修。低压柜:每日巡视1次设备运行状况;每半年养护1次,养护内容包括紧固、清扫;每年检查1次电气安全。低压配电箱和线路:每月检查2次设备运行状况;每年养护1次,养护内容包括紧固、调试、清扫。控制柜:每半月检查1次设备运行状况:每年养护1次,养护内容包括紧固、调试、清扫。发电机:每半月试运行1次,保证运行正常;每年活化1次蓄电池;每周巡视1次充电机和蓄电池。高压配电系统,楼层配电间:有门、孔、利、窗等处的防鼠措施完备;穿墙线槽周边封堵严密;锁具完好。电缆进出线和开关标识准确。变电站高低压电缆沟无积水。根据采购人时间要求,服务期内对内部核算电能表进行1次检验,路灯、楼道灯完好率应不低于95%。(4)电梯电梯须每年进行1次年检,年检包含定期检验并同时进行载荷试验。电梯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应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检验申请。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明显位置张贴有效的电梯检验标志;在电梯轿厢内显著位置张贴电梯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使用管理单位名称和维保单位名称及其急修、救援、投诉电话。有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随时与值班人员取得有效联系。每年至少对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进行1次特种设备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有电梯突发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并每年演练1次。发生电梯困人时应及时采取措施,物业服务人员应按应急预案约定时间到达现场。项目服务重点:电梯作为业主日常出行的主要设备,日常使用频次高,运行管理要求高,是本项目设备管护重点。与有相应有效资质的电梯维保单位签订电梯维保合同,约定维护保养的内容、要-第23页-2★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要求(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提供投标(响应)函)求、频次、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年检单位应具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资质】资质要求。(5)避雷系统避雷设施分布60个点位。每年雨季前委托具有防雷检测资质的单位对建筑避雷系统进行检测,留存检测合格报告,同时动员和组织进行重要设施设备防雷检测。保持避雷系统完整性,不得擅自拆除、迁改避雷设施。每半年对楼顶层的避雷针、避雷带、避雷线、避雷网、屋面设备、其它金属物体的接地装置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每季度对强、弱电井、设备间内的机电设备、配电柜接地装置进行检查;每月对变配电设备接地装置、避雷器进行检查,保证所有机电设备、配电柜(箱)、管道、金属构架物接地良好。(6)游乐设施启用前进行防漏电检查,保证用电安全,使用期间每日巡查1次游乐设施,确保无安全隐患。项目服务难点:本项目公共设施设备日常使用频率、损坏频率较高,对于设施设备的运行、监管有一定的难度。(7)安全防范系统①物防:外露管道等易攀爬处有防盗设施,如:防盗伞、防爬刺、带钩铁丝或抹黄油等。设置非机动车集中停放点,有序停放,并安装监控设备。应安装单元防盗安全门。物业区域内路灯、楼道灯等夜间照明设施齐全,使用正常。落实专人对各类物防设施每半月开展1次全面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②技防:报警控制管理主机:每日检查1次,保障设备运行正常。红外对射探测器:每周做运行状态测试1次,保障设备运行正常。图像采集设备:每周检查1次监视画面效果、录像、图像保存等功能,保障设备运行正常。摄像头:每月检查1次聚焦、清所度、红外夜视、遮挡物、镜头清洁等情况,进行相应调校。楼宇对讲设备:每月检查1次按键、显示屏、通话等功能状况,保障设备运行正常。门禁管理设备:每月检查1次,保障设备运行正常。技防设施设备出现运行不正常和损坏等问题,应立即进行维修。项目服务难点:本项目建成年限较长,物业管辖范围内少数监控设备老化,不能正常运行,对于物业治安维护管理有一定的难度。③消防:(中标人应负责协助采购人对消防维保单位的工作进行检查):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在出入口,防火门等醒目位置有提示火灾危险性,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的明显标志和警示标语,安全疏散路线指导图。有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有义务消防队,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相关人员掌握消防基本知识和技能:每年组织2次有员工、业主或使用人参加的消防演练。对以下消防设施,应每日进行检查:火灾报警器的功能是否正常、指示灯有无损坏;消防泵房内的阀门、报警阀组、管道压力,供电是否正常: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防火门是否完好,常闭防火门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发现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立即纠正、排除;无法立即纠正、排除的,应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消防控制室及时处理各类-第24页-报警、故障信息。发生火情立即报警,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疏散遇险人员,协助配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每年对员工进行至少2次消防安全培训。每年对业主至少有2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可采用宣传栏、横幅、讲座等形式。与有资质的消防维保单位签订消防维保合同,约定消防维保的内容、要求、频次、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2.4装饰装修管理要求(1)有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制度。(2)有装饰装修管理档案。(3)与业主或使用人、装饰装修企业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告知业主或使用人在装饰装修工程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4)装饰装修期每日巡查1次现场,发现业主或使用人未申报登记或者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立即劝阻,拒不改正的,报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属地村(社区)。(5)委托清运装修垃圾的,应在指定地点临时堆故。在一周内清运,自行清运装修垃圾的,应采用袋装运输或密闭运输的方式清运。项目服务难点:本项目内租户较多,需要加强对装饰装修的管理,避免影响本项目环境。2.5公共秩序维护管理,车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驶、停放及场所管理要求(1)出入口有专人值守。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2小时巡查1次。有巡查记录。(2)有外来人员管理制度,对来人来访进行询问登记,并在方案中提供管理制度。(3)对机动车实行刷卡进出管理,非机动车发牌进出,车辆停放有序。(4)有大宗物品进出管理制度,实行大宗物品搬运进出登记管理。并在方案中提供管理制度。(5)每年开展1次专项治安应急预案演练。(6)每年开展1次突发公共安全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演练。(7)每半年组织物管人员和保安人员开展1次安全防范教育培训。(8)有租户管理制度,租户信息完善,配合做好流动人口登记、出租房屋登记工作。登记薄册齐全,有出租房屋公示栏。2.6环境卫生维护管理要求(1)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有垃圾收集容器。每周至少清洗1次垃圾收集容器(夏季3次/3日)。蝇、蚊孳生季节每5日喷洒1次杀虫药。垃圾收集容器内的垃圾不超过其容量的2/3,周边无散落垃圾。生活垃圾应清运至指定的垃圾中转站,清运频次不低于3次1日。垃圾中转站保持密闭和外围整洁。垃圾清运车外观整洁。(2)物业共用部分清洁公共场所每日清扫2次,楼道、楼梯每日清扫1次,无明显垃圾和杂物堆积、乱张贴、乱涂画,并在方案中提供楼道堵塞清理方案。每周擦拭1次楼梯扶手,栏杆、窗台,防火门消火栓、指示牌等共用设施。楼外道路及设施:每日清扫1次、巡视保洁2次,楼外道路无积水、无明显垃圾;每月清洁1次楼外公共照明及共用设施;每季度清洁1次雨篷,门头等。水景:根据水质情况进行消毒净化处理。使用期间每周清洁1次水面;每年清洁2次水池地底。有完善的消杀灭害服务方-第25页-案和管理制度并在方案中体现。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有害生物的预防和控制。投放药物应预先告知,投药位置有明显标识;定期进行消杀灭害,有相关记录。项目服务重点、难点:环境卫生管理是住宅区重点服务内容,但本项目服务辖区内日产生活垃圾量大,且大部分居民缺乏生活垃圾分类及环保意识,对于保洁人员的工作难度有一定程度的增加。2.7绿化养护管理要求(1)有计划地进行浇灌,灌溉水下渗充足均匀,无明显旱涝情况发生;一般植物确保在萌芽前、4月、5月、秋季、入冬前浇水1次,草坪根据长势和土壤情况适当增加灌溉次数。(2)根据植物生长情况施肥,乔木每2年施肥1次至2次;灌木每年施肥1次至2次;地被和草坪植物每年施肥2次至3次;花坛植物根据生长情况进行追肥;尽量减少对化肥的依赖。(3)根据病虫害发生规律,植物生长季每月至少检查3次病虫害情况;并根据检查结果防治病虫害,不因病虫害出现提前落叶、死亡现象。(4)乔木每年冬季修剪1次;灌木每年生长季节和冬季修剪1次;绿篱每年至少修剪4次;草坪夏季每月至少修剪2次,全年至少修剪12次。(5)每年全面除草3次,重点绿地增加除草次数。绿化作业产生的垃圾应在作业完成后2小时内清理干净。草坪无明显裸土。2.8社区文化建设管理要求(1)有管务公开栏及其它宣传栏,内容每季度更新1次。(2)每年至少开展2次精神文明宣传教育工作,内容包括科学防疫、消防安全、食品卫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使用安全、环保及法律等知识。(3)每年按物业服务合间约定组织社区文化活动,活动充分兼顾老、中、青、幼多层次业主需求。(4)有关爱空巢老人,残障人士等公益活动,小区有义工组织。(5)社区文化有活动计划,有记录、有总结,相关资料齐全。3.其它服务要求(1)与物业所在地的行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社区居民委员会保持密切联系,配合重点工作,共同商议解决物业管理难题。(2)协助业主自治组织的筹备工作,建立与业主自治组织定期沟通的工作例会机制,听取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业主自治组织的监督。(3)协助采购人完成戒毒、防邪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开展禁毒宣传活动。普及毒品预防和艾滋病防治等相关知识,宣传禁毒戒毒政策法规,增强社区居民特别是辖区青少年禁毒意识,提高其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倡导禁毒社会工作理念,以及采购人交办的其他戒赌工作,努力营造包容、友善的社区氛围。(4)协助采购人做好小区违建治理工作。做到源头治理,早发现、早处置、早报告。(5)采购人交办的其他事项及上级单位安排事项,中标供应商也应积极响应,按照相关要求,组织人员保质保量完成。3★项目要求(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提供投标(响应)函)(1)遵守采购人的工作守则,应按招标人要求坚守岗位,履职尽责到位。因供应商失职而造成招标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赔偿损失。对失职、违规或不服从指挥的,中标人应及时加以整改。(2)按照工作需要,供应商需要做到服务区域全覆盖。(3)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劳动法规和保险条例。4★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项目服务方案(按下列要求提供服务方案)1.作业方案应当包含:(1)项目现场考察分析描述:至少包含①“项目现场分析”,供应商需对本小区进行实地考察,采用图文并茂的方式,按照服务内容逐项分析,每项服务内容至少配本项目现场照片2张;②“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拟采取措施”,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拟采取措施可不提供现场照片。(2)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监管运行和基础维修管理:至少包括①管理制度、②作业频次。(3)物业管理区域内装饰装修管理。(4)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维护管理,至少包括:①车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驶、停放及场所管理;②宠物管理制度;③外来人员管理制度;④小区治安巡逻措施;⑤大宗物品进出管理制度。(5)物业管理区域内环境卫生维护管理,至少包含①生活垃圾的收集、消杀灭害服务方案和管理制度(含消杀药物名称、数量、消杀频次)、清运措施;②日常保洁作业流程及频次;③楼道堵塞清理。(6)物业管理区域内绿化养护管理,至少包括①安全作业事项;②养护管理频次。(7)物业管理区域内社区文化建设管理,至少包括①重要节日氛围营造(举办时间、措施)。(8)项目管理制度及机构,至少包含①项目管理制度;②奖惩制度(包含各岗位奖金发放标准);③服务承诺。2.应急预案应当包含:(1)本项目范围突然断水、断电的应急措施;(2)业主与使用人自用部位排水设施阻塞的应急措施;(3)雨、污水管及排水管网阻塞的应急措施;(4)消防应急措施;(5)治安应急措施;(6)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措施;(7)电梯突发事故应急措施。注:以上服务方案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服务方案中如出现项目名称、地点、服务类型、作业频次、采购人单位名称等与本项目服务需求不一致的,或有漏项的、描述错误,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将做无效处理。5★商务要求(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提供投标(响应)函)1、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付款采取银行转账方式。合同签订且供应商进场服务后7日内,采购人预付合同金额的40%,甲方于下一季度开始后的15日内, 序号 符号标识 服务要求名称 服务要求内容1★采购项目概况(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提供投标(响应)函)为创造一个安全、舒适、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桂湖街道办事处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一名合法供应商提供鸿运小区、桂西路社区一社小区、宝光社区五社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鸿运小区:本小区为高层住宅小区,共 3栋,住宅面积37275.94㎡平方米,房屋总套数448 套,地面停车位 54个,地下160个,电梯12台,化粪池 1个,总容量约500立方米,绿化面积 720.31平方米。桂西路社区一社小区:本小区为多层住宅小区,共 3栋,住宅面积 12211.65㎡平方米,房屋总套数70 套,地面停车位 0个,化粪池 1个,总容量约200立方米,绿化面积 200.31平方米。宝光社区五社小区(含两个院落):本小区为多层住宅小区,共5栋,住宅面积 13297㎡平方米,房屋总套数92套,地面停车位 0个,化粪池 5个,总容量约241立方米,绿化面积 110.4平方米。本次政府采购项目共1个包,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一)鸿运小区1.小区各栋楼层及电梯数量2.变压器3.污水泵及控制柜数量4.化粪池数量5.消防水箱及水池6.其他设施数量(二)桂西路社区一社小区:1.小区各栋楼层2化粪池数量3其他设施数量(三)宝光社区五社小区1.小区各栋楼层2.化粪池数量2★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要求(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提供投标(响应)函)(一)物业服务质量标准1.物业服务质量标准参照四川省成都市地方标准《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DB5101_T123-2021)住宅二级服务标准、《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及采购人为本项目物业服务制定的物业服务标准等。2.本项目物业服务范围还包含物业承接查验、水电气费用代收代缴等采购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物业服务合理要求,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不得要求另付费用。3.加强服务质量管理,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营造良好的秩序及居家环境。(二)物业服务内容1.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运行和维修养护管理(包含监控的维护保养,对小区围栏、天然气表箱、文体设施等金属类硬件每半年刷一次防锈漆);2.物业管理区域内装饰装修管理;3.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维护管理,车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驶、停放及场所管理;4.物业管理区域内环境卫生维护管理;5.物业管理区域内绿化养护管理;6.物业管理区域内社区文化建设管理;7.物业维修和管理的应急措施:(1)本项目范围突然断水、断电的应急措施;(2)业主与使用人自用部位排水设施阻塞的应急措施;(3)雨、污水管及排水管网阻塞的应急措施;(4)消防应急措施;(5)治安应急措施;(6)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措施;8.其他按相关文件及物业管理条例,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范围的其他工作。(三)服务质量要求1.综合服务要求1.1客户服务场所要求(1)有客户服务中心,能满足日常办公需求。(2)公示物业服务企业营业执照、项目主要服务人员姓名、照片、岗位信息,物业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标准、报修电话、三级投诉电话等物业服务及收费信息。提供特约服务的,应公示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及收费标准。(3)公示有24小时服务电话。1.2人员要求(1)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2)综合维修岗位人员具有特种设备操作证,秩序维护人员具有公安局颁发的保安员证。(3)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物业服务人员不得有吸毒、赌博、暴力犯罪前科,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4)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水平,身体健康。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5)从业人员统一着装,上岗时穿着统一工作服,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配置全新工作服,工作服由投标人自行采购。仪表端庄、言行文明;具有一定工作经验,服从采购人统一调度安排。佩戴标志,规范服务,语言文明,主动、热情。(6)项目物业服务中心配备有客户服务。(7)投标人应明确在项目服务过程中,若因作业人员自身失误导致的安全事故及财产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与采购人无关;保证项目全体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病。1.3制度(1)有便民服务指南内容的业主手册。业主台账。(2)有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明确。(3)有公共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消防安全防范、绿化养护、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维护等管理制度;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有培训、考核制度;有物业服务工作记录。1.4档案(1)有物业服务档案管理制度,有消防等设施设备承接查验。运行、维修、养护档案资料。(2)项目档案资料管理规范、齐全。整洁、查阅方便。(3)有档案资料柜、档案管理人员。(4)应用物业服务电子软件管理信息、基础资料、维修养护资料。1.5标识(1)重点部位按相关要求设置有安全警示标识、消防标识、导向标识、指示标识及其它标识。(2)有倡导文明、环保、健康生活的温馨提示标识。(3)房屋栋号、房号及公共配套设施、设备标识清晰、明显。1.6客户服务(1)每年第一季度公示上一年度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2)对重要物业服务事项应在主要出入口、各单元门内以书面形式告知。(3)对违反治安、规划、环保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劝阻并报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4)对水、电等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处置,有报修、维修记录。(5)业主或使用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投诉在2个工作日内回复;投诉回访率不低于80%,并作好记录。(6)每年组织1次满意度调查,客户满意率不低于75%。(7)有宠物管理制度与措施,设置宠物管理标识,有小区犬只花名册。(8)公共卫生间能正常使用,卫生间内的残疾人无障碍设施使用良好,无侵占,损坏现象。1.7专项委托服务管理(1)接受委托,提供邮件代收,水电气、网络开通办理手续及费用代缴服务。(2)重要节日进行节日氛围营造(至少包括春节、端午节、国庆节)。(3)对专项委托服务有监督及评价机制,有监督评价记录;专项服务企业应符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要求,操作人员应持有响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服务企业人员进入物业管理区域内应佩戴标志。2.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运行和维修养护管理要求(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内容)。2.1综合管理(1)有房屋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基础档案。(2)共用设施设备运行中属于急修范围内,应在20分钟内组织到场维修。(3)每年第4季度制订出下一年度维修养护计划。(4)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能耗费。(5)雷电、强降水、大风等极端天气前后有检查防范措施。(6)设备机房每月清洁1次,保持整洁有序,室内无杂物;设有挡鼠板、鼠药盒或粘鼠板;配备有符合规定的消防器材及专用工具,完好有效。设施设备标识标牌齐全。张贴或悬挂相关制度、证书,记录齐全、完整。(7)对小区围栏、天然气表箱,文体设施等金属类硬件每半年刷一次防锈漆。(8)运行,检查、维修养护记录应每月归档。2.2共用部位(1)建筑部件1)每季度检查1次外墙贴饰面或抹灰、屋檐、阳台、雨罩、空调室外机支撑构件等。2)每半月巡查1次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3)每年汛前和强降雨后检查屋面防水和雨落管等。(2)附属构筑物1)每半月巡查1次道路、场地、阶梯及扶手、侧石、管井、沟渠等。2)每半月检查1次雨、污水管井等。3)每半月巡查1次大门、围墙、围栏等。4)每半月巡查1次休闲椅、凉亭、雕塑、景观小品等。5)每年检测1 次防雷装置。2.3共用设施设备1.供水系统每日巡检1次供水设施,发现跑冒滴漏现象及时上报。每日巡视1次水箱间、水泵房,检查设备运行状况。水箱、蓄水池盖板应保持完好并加锁,钥匙由专人保管;溢流管口、透气口应安装金属防护网并保持完好。每半年应对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至少2次,每年4次水质检测,水质符合GB 5749-2022的要求。(2)排水系统有防汛预案,每年至少组织1次演练。进场后提供防汛物资(沙袋200袋、防风胶纸50米、雨具15件、照明工具3台、5KW发电机1台、1.5KW抽水泵1台)。排水设施:每年汛前对雨、污水井、屋面雨水口等设施进行检查,组织清理、疏通。每次降雨前后对主要排水口、管井进行检查。污水泵:每周进行1次手动启动测试;每季度养护1次。化粪池:每年全面清掏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3)楼内照明楼内照明:每日巡视1次,一般故障1日内修复;其他复杂故障3日内修复。楼外照明:每周巡视3次,一般故障1日内修复;其他复杂故障5日内修复。每半月调整1次时间控制器。应急照明:每日巡视1次,发现故障,30分钟内到达现场组织维修。低压柜:每日巡视1次设备运行状况;每半年养护1次,养护内容包括紧固、清扫;每年检查1次电气安全。低压配电箱和线路:每月检查2次设备运行状况;每年养护1次,养护内容包括紧固、调试、清扫。控制柜:每半月检查1次设备运行状况:每年养护1次,养护内容包括紧固、调试、清扫。发电机:每半月试运行1次,保证运行正常;每年活化1次蓄电池;每周巡视1次充电机和蓄电池。高压配电系统,楼层配电间:有门、孔、利、窗等处的防鼠措施完备;穿墙线槽周边封堵严密;锁具完好。电缆进出线和开关标识准确。变电站高低压电缆沟无积水。根据采购人时间要求,服务期内对内部核算电能表进行1次检验,路灯、楼道灯完好率应不低于95%。(4)电梯电梯须每年进行1次年检,年检包含定期检验并同时进行载荷试验。电梯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应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检验申请。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明显位置张贴有效的电梯检验标志;在电梯轿厢内显著位置张贴电梯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使用管理单位名称和维保单位名称及其急修、救援、投诉电话。有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随时与值班人员取得有效联系。每年至少对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进行1次特种设备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有电梯突发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并每年演练1次。发生电梯困人时应及时采取措施,物业服务人员应按应急预案约定时间到达现场。项目服务重点:电梯作为业主日常出行的主要设备,日常使用频次高,运行管理要求高,是本项目设备管护重点。与有相应有效资质的电梯维保单位签订电梯维保合同,约定维护保养的内容、要求、频次、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年检单位应具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资质】资质要求。(5)避雷系统避雷设施分布60个点位。每年雨季前委托具有防雷检测资质的单位对建筑避雷系统进行检测,留存检测合格报告,同时动员和组织进行重要设施设备防雷检测。保持避雷系统完整性,不得擅自拆除、迁改避雷设施。每半年对楼顶层的避雷针、避雷带、避雷线、避雷网、屋面设备、其它金属物体的接地装置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每季度对强、弱电井、设备间内的机电设备、配电柜接地装置进行检查;每月对变配电设备接地装置、避雷器进行检查,保证所有机电设备、配电柜(箱)、管道、金属构架物接地良好。(6)游乐设施启用前进行防漏电检查,保证用电安全,使用期间每日巡查1次游乐设施,确保无安全隐患。项目服务难点:本项目公共设施设备日常使用频率、损坏频率较高,对于设施设备的运行、监管有一定的难度。(7)安全防范系统①物防:外露管道等易攀爬处有防盗设施,如:防盗伞、防爬刺、带钩铁丝或抹黄油等。设置非机动车集中停放点,有序停放,并安装监控设备。应安装单元防盗安全门。物业区域内路灯、楼道灯等夜间照明设施齐全,使用正常。落实专人对各类物防设施每半月开展1次全面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②技防:报警控制管理主机:每日检查1次,保障设备运行正常。红外对射探测器:每周做运行状态测试1次,保障设备运行正常。图像采集设备:每周检查1次监视画面效果、录像、图像保存等功能,保障设备运行正常。摄像头:每月检查1次聚焦、清所度、红外夜视、遮挡物、镜头清洁等情况,进行相应调校。楼宇对讲设备:每月检查1次按键、显示屏、通话等功能状况,保障设备运行正常。门禁管理设备:每月检查1次,保障设备运行正常。技防设施设备出现运行不正常和损坏等问题,应立即进行维修。项目服务难点:本项目建成年限较长,物业管辖范围内少数监控设备老化,不能正常运行,对于物业治安维护管理有一定的难度。③消防:(中标人应负责协助采购人对消防维保单位的工作进行检查):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在出入口,防火门等醒目位置有提示火灾危险性,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的明显标志和警示标语,安全疏散路线指导图。有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有义务消防队,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相关人员掌握消防基本知识和技能:每年组织2次有员工、业主或使用人参加的消防演练。对以下消防设施,应每日进行检查:火灾报警器的功能是否正常、指示灯有无损坏;消防泵房内的阀门、报警阀组、管道压力,供电是否正常: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防火门是否完好,常闭防火门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发现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立即纠正、排除;无法立即纠正、排除的,应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消防控制室及时处理各类报警、故障信息。发生火情立即报警,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疏散遇险人员,协助配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每年对员工进行至少2次消防安全培训。每年对业主至少有2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可采用宣传栏、横幅、讲座等形式。与有资质的消防维保单位签订消防维保合同,约定消防维保的内容、要求、频次、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2.4装饰装修管理要求(1)有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制度。(2)有装饰装修管理档案。(3)与业主或使用人、装饰装修企业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告知业主或使用人在装饰装修工程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4)装饰装修期每日巡查1次现场,发现业主或使用人未申报登记或者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立即劝阻,拒不改正的,报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属地村(社区)。(5)委托清运装修垃圾的,应在指定地点临时堆故。在一周内清运,自行清运装修垃圾的,应采用袋装运输或密闭运输的方式清运。项目服务难点:本项目内租户较多,需要加强对装饰装修的管理,避免影响本项目环境。2.5公共秩序维护管理,车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驶、停放及场所管理要求(1)出入口有专人值守。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2小时巡查1次。有巡查记录。(2)有外来人员管理制度,对来人来访进行询问登记,并在方案中提供管理制度。(3)对机动车实行刷卡进出管理,非机动车发牌进出,车辆停放有序。(4)有大宗物品进出管理制度,实行大宗物品搬运进出登记管理。并在方案中提供管理制度。(5)每年开展1次专项治安应急预案演练。(6)每年开展1次突发公共安全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演练。(7)每半年组织物管人员和保安人员开展1次安全防范教育培训。(8)有租户管理制度,租户信息完善,配合做好流动人口登记、出租房屋登记工作。登记薄册齐全,有出租房屋公示栏。2.6环境卫生维护管理要求(1)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有垃圾收集容器。每周至少清洗1次垃圾收集容器(夏季3次/3日)。蝇、蚊孳生季节每5日喷洒1次杀虫药。垃圾收集容器内的垃圾不超过其容量的2/3,周边无散落垃圾。生活垃圾应清运至指定的垃圾中转站,清运频次不低于3次1日。垃圾中转站保持密闭和外围整洁。垃圾清运车外观整洁。(2)物业共用部分清洁公共场所每日清扫2次,楼道、楼梯每日清扫1次,无明显垃圾和杂物堆积、乱张贴、乱涂画,并在方案中提供楼道堵塞清理方案。每周擦拭1次楼梯扶手,栏杆、窗台,防火门消火栓、指示牌等共用设施。楼外道路及设施:每日清扫1次、巡视保洁2次,楼外道路无积水、无明显垃圾;每月清洁1次楼外公共照明及共用设施;每季度清洁1次雨篷,门头等。水景:根据水质情况进行消毒净化处理。使用期间每周清洁1次水面;每年清洁2次水池地底。有完善的消杀灭害服务方案和管理制度并在方案中体现。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有害生物的预防和控制。投放药物应预先告知,投药位置有明显标识;定期进行消杀灭害,有相关记录。项目服务重点、难点:环境卫生管理是住宅区重点服务内容,但本项目服务辖区内日产生活垃圾量大,且大部分居民缺乏生活垃圾分类及环保意识,对于保洁人员的工作难度有一定程度的增加。2.7绿化养护管理要求(1)有计划地进行浇灌,灌溉水下渗充足均匀,无明显旱涝情况发生;一般植物确保在萌芽前、4月、5月、秋季、入冬前浇水1次,草坪根据长势和土壤情况适当增加灌溉次数。(2)根据植物生长情况施肥,乔木每2年施肥1次至2次;灌木每年施肥1次至2次;地被和草坪植物每年施肥2次至3次;花坛植物根据生长情况进行追肥;尽量减少对化肥的依赖。(3)根据病虫害发生规律,植物生长季每月至少检查3次病虫害情况;并根据检查结果防治病虫害,不因病虫害出现提前落叶、死亡现象。(4)乔木每年冬季修剪1次;灌木每年生长季节和冬季修剪1次;绿篱每年至少修剪4次;草坪夏季每月至少修剪2次,全年至少修剪12次。(5)每年全面除草3次,重点绿地增加除草次数。绿化作业产生的垃圾应在作业完成后2小时内清理干净。草坪无明显裸土。2.8社区文化建设管理要求(1)有管务公开栏及其它宣传栏,内容每季度更新1次。(2)每年至少开展2次精神文明宣传教育工作,内容包括科学防疫、消防安全、食品卫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使用安全、环保及法律等知识。(3)每年按物业服务合间约定组织社区文化活动,活动充分兼顾老、中、青、幼多层次业主需求。(4)有关爱空巢老人,残障人士等公益活动,小区有义工组织。(5)社区文化有活动计划,有记录、有总结,相关资料齐全。3.其它服务要求(1)与物业所在地的行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社区居民委员会保持密切联系,配合重点工作,共同商议解决物业管理难题。(2)协助业主自治组织的筹备工作,建立与业主自治组织定期沟通的工作例会机制,听取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业主自治组织的监督。(3)协助采购人完成戒毒、防邪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开展禁毒宣传活动。普及毒品预防和艾滋病防治等相关知识,宣传禁毒戒毒政策法规,增强社区居民特别是辖区青少年禁毒意识,提高其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倡导禁毒社会工作理念,以及采购人交办的其他戒赌工作,努力营造包容、友善的社区氛围。(4)协助采购人做好小区违建治理工作。做到源头治理,早发现、早处置、早报告。(5)采购人交办的其他事项及上级单位安排事项,中标供应商也应积极响应,按照相关要求,组织人员保质保量完成。3★项目要求(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提供投标(响应)函)(1)遵守采购人的工作守则,应按招标人要求坚守岗位,履职尽责到位。因供应商失职而造成招标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赔偿损失。对失职、违规或不服从指挥的,中标人应及时加以整改。(2)按照工作需要,供应商需要做到服务区域全覆盖。(3)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劳动法规和保险条例。4★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项目服务方案(按下列要求提供服务方案)1.作业方案应当包含:(1)项目现场考察分析描述:至少包含①“项目现场分析”,供应商需对本小区进行实地考察,采用图文并茂的方式,按照服务内容逐项分析,每项服务内容至少配本项目现场照片2张;②“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拟采取措施”,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拟采取措施可不提供现场照片。(2)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监管运行和基础维修管理:至少包括①管理制度、②作业频次。(3)物业管理区域内装饰装修管理。(4)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维护管理,至少包括:①车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驶、停放及场所管理;②宠物管理制度;③外来人员管理制度;④小区治安巡逻措施;⑤大宗物品进出管理制度。(5)物业管理区域内环境卫生维护管理,至少包含①生活垃圾的收集、消杀灭害服务方案和管理制度(含消杀药物名称、数量、消杀频次)、清运措施;②日常保洁作业流程及频次;③楼道堵塞清理。(6)物业管理区域内绿化养护管理,至少包括①安全作业事项;②养护管理频次。(7)物业管理区域内社区文化建设管理,至少包括①重要节日氛围营造(举办时间、措施)。(8)项目管理制度及机构,至少包含①项目管理制度;②奖惩制度(包含各岗位奖金发放标准);③服务承诺。2.应急预案应当包含:(1)本项目范围突然断水、断电的应急措施;(2)业主与使用人自用部位排水设施阻塞的应急措施;(3)雨、污水管及排水管网阻塞的应急措施;(4)消防应急措施;(5)治安应急措施;(6)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措施;(7)电梯突发事故应急措施。注:以上服务方案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服务方案中如出现项目名称、地点、服务类型、作业频次、采购人单位名称等与本项目服务需求不一致的,或有漏项的、描述错误,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将做无效处理。5★商务要求(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提供投标(响应)函)1、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付款采取银行转账方式。合同签订且供应商进场服务后7日内,采购人预付合同金额的40%,甲方于下一季度开始后的15日内,根据上季度平均考核结果向乙方支付上一季服务费;已支付的预付款在季度服务费用中扣回,预付款的扣回方式为分4次按季度同等比例从进度款中扣回。中标供应商须在支付服务费前10日内向采购人递交拨付服务费的票据。本项目合同签约方必须与中标方保持一致,且必须由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开具发票。2、履约方式及履约时间:服务期限共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日内,中标供应商自带机具、办公用品及人员服装等工作必备物品、人员进场,履行应尽合同义务。上年考核合格后,方可签订下年合同。如果服务期限内出现采购资金调整,物业管理实施政策变化等情况,按最新政策执行,采购人可终止合同。 3、中标人签订合同后进场服务前需向采购人提交人员配置要求规定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查验,必须同投标文件保持一致。若证件及证明材料不符,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4、验收办法及标准(1)验收办法:中标人与采购人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以及桂湖街道办事处《关于农民集中居住区物业服务管理的考核办法》进行验收。(2)验收时间:每月进行考核,考核分为定期和不定期考核。(3)验收标准:技术履约内容及标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采购文件的技术要求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答及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商务履约内容及标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采购文件的商务要求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答及合同约定进行验收。6★违约责任(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提供投标(响应)函)1、中标供应商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中标供应商因不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而引起的纠纷或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相应的法律、经济赔偿责任,并向采购人赔偿因此对采购人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2、若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进行罚款或扣除相应物业服务费;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应给予采购人经济赔偿。3、中标供应商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或在管理和服务中有徇私舞弊、渎职行为、平时擅自收费行为的,采购人有权督促和要求中标供应商清退所收费用,并向中标供应商按发生费用和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双倍处罚和索赔,亦有权终止本合同。4、因中标供应商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中标供应商应赔偿采购人所有经济损失;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关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5、在项目本合同签订后,履行过程中,无论任何原因发生合同解除或终止情形,中标供应商必须在 15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移交由采购人提供的全部物业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相关档案资料,不得有毁损、擅自涂改和遗失情况;否则中标供应商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应法律责任,若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采购人的所有经济损失。6、若因采购人原因逾期支付供应商物业服务费,除应及时支付,还应向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逾期金额1‰/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30天的,中标供应商有权终止合同。7、因采购人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应对中标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7★报价要求1.本项目预算:555632.00元/年、最高限价555632.00元/年;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2.投标报价包含员工基本工资、加班费、社会保险、法定计提费(应包含①本项目应分摊的工会经费②本项目应分摊的教育经费③本项目应分摊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④本项目应分摊的住房公积金)、服装费、招标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承担的其他费用、管理费、税费(即增值税及其附加),完成本项目物业服务所需要的一切开支费用。8★考核内容及标准(按实际服务内容进行考核)(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提供投标(响应)函)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桂湖街道办事处关于桂湖街道农民集中居住区物业考核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我街道农民集中居住区(以下简称“农集区”)的管理工作,促进农集区物业管理服务更加规范,维护和改善农集区内的生活环境,构建“管理有序、服务规范、秩序良好、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农集区,提升农集区居民的幸福度和满意度。根据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农集区考核工作,采取定期考核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进行考核,物业公司履行相关职责负责小区稳定、安全排查、环境卫生、秩序维护等工作,由街道社区服务科负责每月和不定期对农集区物业管理进行考核(督查)。第三条考核实行百分制,每月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内容为:小区环境卫生日常考核60分;代管村(社区)考核20分,包含:及时处理小区投诉5分、小区收取相关费用情况5分、落实小区代管村(社区)交办相关工作完成情况10分;小区业主满意度10分(小区设立业主意见收集箱);街办负责农集区管理业务科室考核10分,包含:小区信访处理情况3分、落实街办交办相关工作完成情况2分,督查检查情况5分。接受上级部门检查出现严重问题被通报、批评的视情况扣1—10分;每月排名前三的分别加5分、3分、2分。第四条考核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小区代管村(社区)要提出整改意见,整改时效,指导并督促各物业公司限期整改。第五条小区代管村(社区)每月对物业公司按照《桂湖街道农集区代管村(社区)对物业考核评分表》实事求是、严格考核,进行打分,每月初将上月考核表盖章后上交至街道社区服务科。第六条对于考核结果小区业主和代管村(社区)严重不满意或年度考核平均得分在60分以下的物业公司,街道停止签订物业合同,重新采购物业公司。第七条费用拨付。每季度服务完成后支付季度服务费。考核得分在80分(含)以上的,按100%拨付。考核得分在70(含)~79分之间的,按95%拨付。考核得分在60(含)~69分之间的,按90%拨付。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的,按80%拨付。第八条关于奖惩。街道根据每月物业考核结果汇总按年度给予排序,由街道自筹资金对排名前三名的小区物业服务公司给予一定奖励:第一名奖励8000元,第二名奖励5000元,第三名奖励3000元。对排名后三名的小区物业服务公司给予一定惩罚:倒数第一名扣除3000元,倒数第二名扣除2000元,倒数第三名扣除1000元。第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桂湖街道办事处所有。附件1:小区代管村(社区)盖章年月日附件2:农集区环境卫生日常考核注:社区服务科按照环境卫生考核表分数*60%为本月小区环境卫生日常考核最终分数。附件3: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桂湖街道办事处关于桂湖街道农民集中居住区物业考核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我街道农民集中居住区(以下简称“农集区”)的管理工作,促进农集区物业管理服务更加规范,维护和改善农集区内的生活环境,构建“管理有序、服务规范、秩序良好、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农集区,提升农集区居民的幸福度和满意度。根据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农集区考核工作,采取定期考核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进行考核,物业公司履行相关职责负责小区稳定、安全排查、环境卫生、秩序维护等工作,由街道社区服务科负责每月和不定期对农集区物业管理进行考核(督查)。第三条考核实行百分制,每月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内容为:小区环境卫生日常考核60分;代管村(社区)考核20分,包含:及时处理小区投诉5分、小区收取相关费用情况5分、落实小区代管村(社区)交办相关工作完成情况10分;小区业主满意度10分(小区设立业主意见收集箱);街办负责农集区管理业务科室考核10分,包含:小区信访处理情况3分、落实街办交办相关工作完成情况2分,督查检查情况5分。接受上级部门检查出现严重问题被通报、批评的视情况扣1—10分;每月排名前三的分别加5分、3分、2分。第四条考核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小区代管村(社区)要提出整改意见,整改时效,指导并督促各物业公司限期整改。第五条小区代管村(社区)每月对物业公司按照《桂湖街道农集区代管村(社区)对物业考核评分表》实事求是、严格考核,进行打分,每月初将上月考核表盖章后上交至街道社区服务科。第六条对于考核结果小区业主和代管村(社区)严重不满意或年度考核平均得分在60分以下的物业公司,街道停止签订物业合同,重新采购物业公司。第七条费用拨付。每季度服务完成后支付季度服务费。考核得分在80分(含)以上的,按100%拨付。考核得分在70(含)~79分之间的,按95%拨付。考核得分在60(含)~69分之间的,按90%拨付。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的,按80%拨付。第八条关于奖惩。街道根据每月物业考核结果汇总按年度给予排序,由街道自筹资金对排名前三名的小区物业服务公司给予一定奖励:第一名奖励8000元,第二名奖励5000元,第三名奖励3000元。对排名后三名的小区物业服务公司给予一定惩罚:倒数第一名扣除3000元,倒数第二名扣除2000元,倒数第三名扣除1000元。第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桂湖街道办事处所有。附件1:小区代管村(社区)盖章年月日附件2:农集区环境卫生日常考核注:社区服务科按照环境卫生考核表分数*60%为本月小区环境卫生日常考核最终分数。附件3: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桂湖街道办事处关于桂湖街道农民集中居住区物业考核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我街道农民集中居住区(以下简称“农集区”)的管理工作,促进农集区物业管理服务更加规范,维护和改善农集区内的生活环境,构建“管理有序、服务规范、秩序良好、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农集区,提升农集区居民的幸福度和满意度。根据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农集区考核工作,采取定期考核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进行考核,物业公司履行相关职责负责小区稳定、安全排查、环境卫生、秩序维护等工作,由街道社区服务科负责每月和不定期对农集区物业管理进行考核(督查)。第三条考核实行百分制,每月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内容为:小区环境卫生日常考核60分;代管村(社区)考核20分,包含:及时处理小区投诉5分、小区收取相关费用情况5分、落实小区代管村(社区)交办相关工作完成情况10分;小区业主满意度10分(小区设立业主意见收集箱);街办负责农集区管理业务科室考核10分,包含:小区信访处理情况3分、落实街办交办相关工作完成情况2分,督查检查情况5分。接受上级部门检查出现严重问题被通报、批评的视情况扣1—10分;每月排名前三的分别加5分、3分、2分。第四条考核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小区代管村(社区)要提出整改意见,整改时效,指导并督促各物业公司限期整改。第五条小区代管村(社区)每月对物业公司按照《桂湖街道农集区代管村(社区)对物业考核评分表》实事求是、严格考核,进行打分,每月初将上月考核表盖章后上交至街道社区服务科。第六条对于考核结果小区业主和代管村(社区)严重不满意或年度考核平均得分在60分以下的物业公司,街道停止签订物业合同,重新采购物业公司。第七条费用拨付。每季度服务完成后支付季度服务费。考核得分在80分(含)以上的,按100%拨付。考核得分在70(含)~79分之间的,按95%拨付。考核得分在60(含)~69分之间的,按90%拨付。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的,按80%拨付。第八条关于奖惩。街道根据每月物业考核结果汇总按年度给予排序,由街道自筹资金对排名前三名的小区物业服务公司给予一定奖励:第一名奖励8000元,第二名奖励5000元,第三名奖励3000元。对排名后三名的小区物业服务公司给予一定惩罚:倒数第一名扣除3000元,倒数第二名扣除2000元,倒数第三名扣除1000元。第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桂湖街道办事处所有。附件1:小区代管村(社区)盖章年月日附件2:农集区环境卫生日常考核注:社区服务科按照环境卫生考核表分数*60%为本月小区环境卫生日常考核最终分数。附件3: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桂湖街道办事处关于桂湖街道农民集中居住区物业考核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我街道农民集中居住区(以下简称“农集区”)的管理工作,促进农集区物业管理服务更加规范,维护和改善农集区内的生活环境,构建“管理有序、服务规范、秩序良好、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农集区,提升农集区居民的幸福度和满意度。根据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农集区考核工作,采取定期考核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进行考核,物业公司履行相关职责负责小区稳定、安全排查、环境卫生、秩序维护等工作,由街道社区服务科负责每月和不定期对农集区物业管理进行考核(督查)。第三条考核实行百分制,每月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内容为:小区环境卫生日常考核60分;代管村(社区)考核20分,包含:及时处理小区投诉5分、小区收取相关费用情况5分、落实小区代管村(社区)交办相关工作完成情况10分;小区业主满意度10分(小区设立业主意见收集箱);街办负责农集区管理业务科室考核10分,包含:小区信访处理情况3分、落实街办交办相关工作完成情况2分,督查检查情况5分。接受上级部门检查出现严重问题被通报、批评的视情况扣1—10分;每月排名前三的分别加5分、3分、2分。第四条考核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小区代管村(社区)要提出整改意见,整改时效,指导并督促各物业公司限期整改。第五条小区代管村(社区)每月对物业公司按照《桂湖街道农集区代管村(社区)对物业考核评分表》实事求是、严格考核,进行打分,每月初将上月考核表盖章后上交至街道社区服务科。第六条对于考核结果小区业主和代管村(社区)严重不满意或年度考核平均得分在60分以下的物业公司,街道停止签订物业合同,重新采购物业公司。第七条费用拨付。每季度服务完成后支付季度服务费。考核得分在80分(含)以上的,按100%拨付。考核得分在70(含)~79分之间的,按95%拨付。考核得分在60(含)~69分之间的,按90%拨付。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的,按80%拨付。第八条关于奖惩。街道根据每月物业考核结果汇总按年度给予排序,由街道自筹资金对排名前三名的小区物业服务公司给予一定奖励:第一名奖励8000元,第二名奖励5000元,第三名奖励3000元。对排名后三名的小区物业服务公司给予一定惩罚:倒数第一名扣除3000元,倒数第二名扣除2000元,倒数第三名扣除1000元。第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桂湖街道办事处所有。附件1:小区代管村(社区)盖章年月日附件2:农集区环境卫生日常考核注:社区服务科按照环境卫生考核表分数*60%为本月小区环境卫生日常考核最终分数。附件3: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桂湖街道办事处关于桂湖街道农民集中居住区物业考核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我街道农民集中居住区(以下简称“农集区”)的管理工作,促进农集区物业管理服务更加规范,维护和改善农集区内的生活环境,构建“管理有序、服务规范、秩序良好、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农集区,提升农集区居民的幸福度和满意度。根据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农集区考核工作,采取定期考核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进行考核,物业公司履行相关职责负责小区稳定、安全排查、环境卫生、秩序维护等工作,由街道社区服务科负责每月和不定期对农集区物业管理进行考核(督查)。第三条考核实行百分制,每月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内容为:小区环境卫生日常考核60分;代管村(社区)考核20分,包含:及时处理小区投诉5分、小区收取相关费用情况5分、落实小区代管村(社区)交办相关工作完成情况10分;小区业主满意度10分(小区设立业主意见收集箱);街办负责农集区管理业务科室考核10分,包含:小区信访处理情况3分、落实街办交办相关工作完成情况2分,督查检查情况5分。接受上级部门检查出现严重问题被通报、批评的视情况扣1—10分;每月排名前三的分别加5分、3分、2分。第四条考核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小区代管村(社区)要提出整改意见,整改时效,指导并督促各物业公司限期整改。第五条小区代管村(社区)每月对物业公司按照《桂湖街道农集区代管村(社区)对物业考核评分表》实事求是、严格考核,进行打分,每月初将上月考核表盖章后上交至街道社区服务科。第六条对于考核结果小区业主和代管村(社区)严重不满意或年度考核平均得分在60分以下的物业公司,街道停止签订物业合同,重新采购物业公司。第七条费用拨付。每季度服务完成后支付季度服务费。考核得分在80分(含)以上的,按100%拨付。考核得分在70(含)~79分之间的,按95%拨付。考核得分在60(含)~69分之间的,按90%拨付。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的,按80%拨付。第八条关于奖惩。街道根据每月物业考核结果汇总按年度给予排序,由街道自筹资金对排名前三名的小区物业服务公司给予一定奖励:第一名奖励8000元,第二名奖励5000元,第三名奖励3000元。对排名后三名的小区物业服务公司给予一定惩罚:倒数第一名扣除3000元,倒数第二名扣除2000元,倒数第三名扣除1000元。第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桂湖街道办事处所有。附件1:小区代管村(社区)盖章年月日附件2:农集区环境卫生日常考核注:社区服务科按照环境卫生考核表分数*60%为本月小区环境卫生日常考核最终分数。附件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成都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