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楼工程中标结果公示(龙州县教育局2025)


一、项目编号:CZZC2025-C2-230075-GXWX
二、项目名称:龙州县金龙镇实验学校综合楼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2482678.87(元)
广西宇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崇左市城南区新城路中段北侧(龙胤金街)第27栋1-103号房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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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龙州县金龙镇实验学校综合楼工程
龙州县金龙镇实验学校综合楼工程
建筑总建筑面积为1245.78㎡,建设内容包含土建、安装及总平给排水等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经评审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180日历天
陈传锋
桂 24522230118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雷振旺(自行抽取),周洁(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自行抽取),李荣丹(自行抽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按(桂价费〔2011〕55号)的收费标准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成交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0378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网上公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崇左)(http://ggzy.jgswj.gxzf.gov.cn/czggzy)。成交供应商总得分为:88.00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州县教育局        
地 址:龙州县龙州镇城北路034号       
联系方式:0771-88159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万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55号荣和山水美地东盟国际A座21-G号      
联系方式:17507711229/0771-55086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工
电 话:17507711229/0771-5508633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宇和公司_02.jpg202.0K

1.(磋商文件.0730)龙州县金龙镇实验学校综合楼工程(定稿0730.01版).docx319.0K

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龙州县教育局的龙州县金龙镇实验学校综合楼工程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龙州县金龙镇实验学校综合楼工程,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单位为广西宇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71人,营业收入为3733万元,资产总额为285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上,属于);承建(承接)单位为上,从业人员工人,营业收入为工万元,资产总额为工万元,属于上;...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广西宇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8月11日注:请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及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成交结果时,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须真实有效,接受社会监督。广西万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项目名称:龙州县金龙镇实验学校综合楼工程项目编号:CZZC2025-C2-230075-GXWX采购单位:龙州县教育局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万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07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6第三章评标办法22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6第五章图纸61第六章技术规范61第七章工程量清单61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64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龙州县金龙镇实验学校综合楼工程(项目编号:CZZC2025-C2-230075-GXWX)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龙州县金龙镇实验学校综合楼工程的潜在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在“供应商入驻”完成帐号注册后,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模块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CZZC2025-C2-230075-GXWX项目名称:龙州县金龙镇实验学校综合楼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预算价:¥2492131.00元。采购内容:建筑总建筑面积为1245.78㎡,建设内容包含土建、安装及总平给排水等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经评审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合同履约期限:工期180日历天。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2)不接受未按本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竞标。(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7月31日起至2025年08月07日止(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获取方式:实行供应商实名制在线免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注:(1)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在“供应商入驻”完成帐号注册后,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模块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2)已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3)如在政采云平台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提示:1.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时填写的联系人手机号应当为磋商代表的手机号。2.供应商只有在“政采云平台”完成获取磋商文件申请并下载了磋商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磋商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磋商文件申请后下载磋商文件的时间为准)。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供应商通过CA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网上招投标系统将电子响应文件加密后上传完成,实行在线磋商响应。(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到达开标现场,但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在线出席电子开评标会议,随时关注开评标进度,如在开评标过程中有电子询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电子询标函进行澄清回复五、开启时间:2025年08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网址):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解密开启。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崇左)。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4.“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相关事宜说明:(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是指后缀名为“jmbs”的文件),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查看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人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网”,依次进入“办事服务-下载专区”或者登陆“政采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入驻与配置”中查看CA数字证书办理操作流程。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95763)。(3)CA证书在线解密:投标人投标时,需凭制作投标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注:1)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投标人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招标活动。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提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5.为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帮助政府采购中标供应商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进一步做好线上“政采贷”融资业务工作,如供应商有需要的,详见供应商须知正文后附件:《崇左市线上“政采贷”政策告知函》、《崇左市线上“政采贷”业务流程图》、《崇左市金融机构线上“政采贷”业务办理联络表》。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7.本项目实行中标后线上合同签订方式,请各供应商提前办好企业CA数字证书和企业法人证书,具体办理方式详见政采云ca办理模块。8.项目实行全程电子投标且采用远程异地评标,评标主场设在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层评标区(崇左市江州区石景林路),分会场设在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18号广西国资交易中心3楼(联系人:冯工,17507711229/0771-5508633)。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龙州县教育局地址:龙州龙州镇城北路34号联系方式:欧主任0771-881591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西万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55号荣和山水美地东盟国际A座21-G号联系方式:0771-550863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冯工17507711229/0771-5508633广西万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07月30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前附表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采购项目名称:龙州县金龙镇实验学校综合楼工程项目编号:CZZC2025-C2-230075-GXWX2建设地点龙州县金龙镇3建设概况建筑总建筑面积为1245.78㎡,建设内容包含土建、安装及总平给排水等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经评审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4采购预算金额上控价为:¥2492131.00元。供应商的最终磋商报价不能高于本项目的采购预算金额。5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竣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6采购范围工程采购清单包含及其附属工程等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7工期要求计划工期:工期180日历天。8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2)不接受未按本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竞标。(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9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清单计价法),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10磋商有效期磋商截止之日后90日历天1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2现场勘查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自行现场勘查。13响应文件形式供应商应准备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14响应文件的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15响应文件的盖章响应文件中所涉及的加盖公章均采用CA电子签章。16响应文件份数供应商应准备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份数: 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要求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提交至“政采云平台”。“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提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响应文件接收回执。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中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以U 盘的形式提供。数量为 1 份。 3. 响应文件启用顺序和效力。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顺位在先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下一顺位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未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传输提交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 未按规定提供相应的备份响应文件,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响应无效。17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供应商必须在此时间段内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供应商已递交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以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未能按时解密且未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18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响应(本项目采用在线开评标方式,供应商无须前往开标现场)。19磋商时间及磋商地点磋商时间:2025年08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截标后(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磋商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响应(本项目采用在线开评标方式,供应商无须前往开标现场)。2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21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2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23联系人采购联系人:欧主任 联系电话: 0771-8815910代理机构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17507711229/0771-5508633行政监督单位:龙州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联系电话:0771-881266524其他说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查询截止时间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评审资料保存。 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依据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按工程类)计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或转帐方式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服务费收款账户名称:开 户 名:广西万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朝阳支行帐 号:4505016044730000092026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崇左)。27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28解释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磋商文件目录编排内容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磋商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29其它事项说明1.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磋商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磋商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磋商的自然人本人。 3.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亲自在文件规定签字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他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 4.电子响应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均采用 CA 签章,并根据政采云平台《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磋商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如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响应文件如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 漏读,或者在按磋商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CA 签章上目前没有法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信息,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线下签字后扫描上传即可。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未按要求签字的,提供的材料视为无效。 6.自然人参加磋商的,磋商文件规定盖公章处由自然人摁手指指印。 7.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供应商须知l.项目说明1.1工程综合说明见磋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现通过磋商来择优选定施工单位。1.3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磋商。2.资金情况2.1资金来源:财政配套资金。2.2资金到位及落实情况:已落实。3.磋商费用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不管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4.竞争性磋商文件(下文简称磋商文件)的组成4.1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格式第五章图纸第六章技术规范第七章工程量清单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5条、第6条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4.2供应商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中所有的磋商须知、合同格式、技术规范和图纸。如果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或实质上不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其响应文件将被采购人拒绝。5.磋商文件的澄清5.1供应商在收到采购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须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电报等,下同)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答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得采购文件的供应商。5.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6.磋商文件的修改6.1在磋商截止日期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这种修改可能是采购人作出的也可能是为了解答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6.2为使供应商有充足的时间对磋商文件全部作出响应,并编出有质量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5日前,将补充通知以书面形式通知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网站上发布,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得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补充通知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7.磋商报价及采购预算金额7.1供应商应按第六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7.2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修改磋商函中的磋商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六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16款的有关要求。7.3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详见前附表内容。本采购项目的有效磋商报价范围为:供应商的最终磋商报价不能高于本项目的采购预算金额。7.4进行磋商报价,其优惠应直接体现在各项磋商报价的单价中,磋商函中供应商不得采用总价优惠、总价百分比优惠或以报价调整函的方式的报价必须与工程量清单汇总表一致,否则作无效标处理。7.5磋商货币响应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合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8.响应文件的语言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与磋商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9.响应文件的组成9.1响应文件包括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并分别编制,以下材料组成在磋商文件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响应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磋商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磋商响应文件。9.2资格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崇左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2)供应商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3)供应商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要求资质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4)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5)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复印件、在供应商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凭证复印件(要求缴费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6)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详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注:1.以上材料须提供,否则视为无效磋商响应文件。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记录情况由采购代理查询提供,若查询结果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9.3商务技术文件9.3.1商务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诚信声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授权委托代理时提供);当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扫描件;(3)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4)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方案的承诺书;(5)中小企业声明函;(6)监狱企业证明;(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8)供应商认为评标办法中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如企业业绩、信誉实力等证明材料)。注:以上(1)~(4)材料须提供,否则视为无效磋商响应文件。9.3.2技术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项目管理机构;①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②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的简历表;③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2)施工组织设计;(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注:以上(1)~(2)材料须提供,否则视为无效磋商响应文件。9.4报价文件(1)磋商函;(2)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必须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3)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注:以上(1)~(2)材料须提供,否则视为无效磋商响应文件。10.磋商有效期10.1在前附表第10项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0.2在原定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核准,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10条的规定仍然适用。1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2.磋商预备12.1勘察现场12.1.1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12.2磋商答疑12.2.1供应商提出的与磋商有关的任何问题须在磋商截止日期前,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人处。如果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的问题在采购补遗文件中未得到书面解答的,应立即以书面形式报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否则将视为提出的问题不再需要答复。12.2.2采购补遗文件包括所有问题和答复,补遗文件将迅速提供给所有获得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由于供应商书面提出而产生的对本须知4.1款中所列磋商文件的修改,由采购人按照本须知第6条的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出。13.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3.1供应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的规定,编制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及电子备份响应文件。13.2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磋商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提供格式的规定位置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响应文件(包含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其中电子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单位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若磋商文件中有专门标注的某关联点,并要求供应商在电子投标系统中作出磋商响应的,如供应商未对关联点进行响应或者在响应文件其它内容进行描述,造成电子评审不能查询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3.3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响应文件因扫描不清晰或乱码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3.4供应商应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装入到一个响应文件袋内加以密封(要求文件袋无明显缝隙露出袋内文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袋在每一封贴处密封签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等均可)。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袋外层包装封面上应标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分标及磋商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字样。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4.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的规定。14.2采购人可按本须知第6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人与供应商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响应文件的提交15.1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提交至政采云平台。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CA证书故障、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响应或响应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5.2供应商可以提供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成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请提交至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五楼开标厅,由代理公司接受(接受邮寄或者现场提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被拒收。本项目拒收到付邮件,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的,请合理安排邮寄时间,因邮寄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6.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17.响应文件的解密17.1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组织磋商、开启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如不参加磋商会的,视同认可磋商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磋商过程和磋商结果提出异议,同时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磋商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本项目磋商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17.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响应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如未提供备份电子响应文件,将不进行再次解密程序。无法在线解密视为供应商放弃磋商。在线解密时间为30分钟。17.3响应文件解密结束,磋商活动组织人员在线开启报价文件。供应商在线制作响应文件时填写的报价金额与解密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磋商函》填写的金额不一致的,以解密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磋商函》填写的金额为准,供应商拒绝接受此调整的,按无效响应处理。特别说明:如遇“政采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17.4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时,不得开标,应当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领回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以到付的方式寄回至原地址),除此之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概不退回。18.评标内容的保密18.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组织开展竞争性磋商,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磋商过程和结果。18.2在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对采购人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磋商资格。19.响应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19.1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9.1.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19.1.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磋商小组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19.1.3当分项乘积累计得出的总额与标出的总额不一致时,以标出的分项乘积为准,并修改标出的总额;19.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磋商报价,在供应商确认后,调整或修正后的磋商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磋商报价,供应商须在线同意并签字确认,调整后的磋商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0.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格后审,只有通过资格审查才能进入符合性审查。所要提供的材料见本须知9.2条内容,资格审查资料有任何一项缺项或不合格者其资格审查视为不通过。21.响应文件的符合性鉴定21.1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鉴定。响应文件应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应与磋商文件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无明显差异或保留。磋商小组对实质上不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予以拒绝,但磋商小组认定属于供应商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磋商结束之前在政采云系统上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并加盖单位公章。在磋商小组会发出询标函规定的回复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响应无效。供应商修改、补正响应文件后,不影响磋商小组对其响应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21.2供应商或其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响应处理:21.2.1未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的响应文件必须提供的内容组成,或未按本须知第13条规定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21.2.2由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但未随响应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或者出具的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21.2.3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或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21.2.4供应商磋商报价高于本工程的采购上限控制价的;或者被磋商小组视为“低于成本”或者“明显不合理并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21.2.5供应商未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格式编制,或修改了工程清单中的细目号、细目名称、单位、数量的;21.2.6修正后的报价,供应商不确认的;21.2.7响应文件内容虚假的,或关键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21.2.8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其它要求的;21.2.9供应商采用总价优惠、总价百分比优惠或以报价调整函的方式进行磋商报价的;21.2.10供应商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作为独立法人资格但就本工程提交一个以上的响应文件的;21.2.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供应商编制文件的IP地址一致的;(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资料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个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21.2.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1.2.13其他响应无效的情形:(1)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或CA电子签章的;(2)供应商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3)供应商在线制作响应文件时填写的报价金额与解密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磋商函》填写的金额不一致并拒绝按磋商文件要求接受调整的;(4)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或出现重大偏差)。21.3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将资格和符合性不通过的情况告知有关供应商。磋商小组从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21.4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磋商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2.磋商与评标22.1磋商22.1.1截标后为与供应商磋商的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22.1.2磋商小组共3人以上单数依法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在整个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将负责对全部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磋商及评审工作。22.1.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本须知规定组织磋商小组与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供应商可由1~3人组成参谈组,磋商中供应商成员之间意见不一致时,以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意见为准。22.1.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2.1.5由磋商小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确定的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由磋商小组发起询标进行磋商,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可通知各供应商,通知的联系方式以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填写联系人的手机号为准,各供应商应在线关注询标信息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保持通讯畅通,接到在线询标信息后应在20分钟内进行询标回复;磋商结束后,供应商按磋商小组要求的时间内递交磋商时要求其就商务和技术条件作出的包含补充、修改、承诺、最终报价等内容的应答文件在线提交,应答文件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公章,应答文件构成响应文件的一部分。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22.1.6作最后报价时,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文件必须以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格式编制或填写,供应商不得采用总价优惠、总价百分比优惠或以报价调整函的方式进行最终磋商报价,其优惠应直接体现在各项磋商报价的单价中。供应商须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并按时递交最终报价文件(因供应商原因无法在磋商时联系的或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最终报价文件,则以供应商最近一次报价的有效磋商报价为准)。22.1.7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2.1.8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22.1.9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2.2评审22.2.1本采购项目对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评审为合格的响应文件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依据为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及磋商应答文件。22.2.2评标工作将采取封闭方式进行,磋商小组成员和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比较和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22.3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公正性的活动,将可能导致其成交资格被取消。22.4供应商磋商报价超出采购上限控制价则磋商无效。如果全部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均超出采购上限控制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由采购单位重新组织采购。23.废标的情形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4.成交公告24.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收到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的评审报告后,2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认后,成交结果将在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网站上公布,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24.2供应商如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形式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密秘。24.3质疑供应商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在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5.成交通知书25.1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向成交单位发出书面成交通知书。25.2成交通知书注明成交金额、工期、质量及工程保修期等。25.3成交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6.合同签订26.1成交单位应按约定的时间,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成交人不按规定签订合同,则采购人可以与排名在成交人之后的成交候选人依次递补签订合同或重新组织采购。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6.2合同签订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采购人负责。26.3财政部门根据已备案的政府采购合同办理合同款项的支付,对未正式备案的政府采购合同,将不予办理合同价款的支付。26.4如果供应商不按本须知第26.1条的规定执行,采购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27.履约保证金27.1履约保证金按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交。如要求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如以支票、汇票、本票、银行转帐、银行出具的保函或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单、履约保证保险合同等非现金方式提交,并在签订成交合同前一次性缴纳。如成交人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27.2成交人如不按本章第27.1条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充分理由取消其成交资格。27.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成交人按合同履约的,由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经采购人确认审批后履约保证金如数退还(不计利息)。如成交人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履约,则对其全部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的,按实际损失赔偿。27.4在履约保证金到期退还前,若成交人的开户名称、开户行、账号有更改的,请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成交人自行负责。28.解释权本磋商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解释权属代理公司。第三章评标办法一、评标原则磋商小组构成:本采购项目的磋商小组由评审专家三人以上(含3人)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依据:采购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为评定依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2、评定方法:对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只有通过了资格审查和符合性评审的供应商,才能进入详细评审程序。序号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具体内容1价格分(30分)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价格不再进行政策性扣除2.评审价=最后报价。3.以进入比较与评价环节的最低的评审价为基准价,基准价得分为30分。4.价格分计算公式:报价得分=(基准价/评审价)×30分(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企业 )2、技术部分(满分64分)项目管理机构(满分20分)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工作经历等(满分10分)(1)项目经理资质:项目经理满足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得 4分。(2)项目经理职称:具备初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或者具有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得3分。(3)拟派任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3 分。其他主要人员(满分10分)基本要求:人员齐备、专业配套应具备相关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拟派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证件,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应具有相应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且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符合国家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规定)评分内容:优(10.0分):完全满足施工需要,管理人员配备齐全且经验及综合素质优秀。良(6.0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管理人员配备齐全。 差(3.0分):不满足施工需要,管理人员配备不齐全。施工组织设计(满分44分)主要施工方法(满分8分)四档(8 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针对性强,施工技术方案详尽周密,工艺先进、方法科学、可行,能很好的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三档(6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施工技术方案齐全,工艺成熟、方法合理、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二档(3 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施工技术方案基本齐全,方法基本合理、基本可行,基本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一档(1 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不符合项目实际,有施工技术方案,工艺一般,不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满分6分)四档(6分)投入的施工材料有详细的组织计划且计划周密,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三档(4分)投入的施工材料有详细的组织计划但计划一般,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二档(2 分)投入的施工材料有组织计划但计划一般,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一档(1 分)投入的施工材料无组织计划,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不合理,不满足施工需要。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计划(满分6分)四档(6分)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详细的组织计划且计划周密,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三档(4 分)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详细的组织计划但计划一般,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二档(2 分)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组织计划但计划一般,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一档(1 分)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无组织计划,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不合理,不满足施工需要。劳动力安排计划(满分6分)四档(6分)各主要施工工序有详细周密的劳动力安排计划,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合理,满足施工需要。三档(4分)各主要施工工序有劳动力安排计划,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合理,满足施工需要。二档(2分)各主要施工工序只有劳动力安排计划,无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一档(1分)各主要施工工序无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不合理,不满足施工需要。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满分7分)四档(7分)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完整,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三档(5分)有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完整,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二档(3 分)有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主要工序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一般,基本能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一档(1 分)有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主要工序无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一般,不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满分6分)四档(6 分)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强,符合实际且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得力。三档(4 分)有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有针对性,符合实际且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满足施工需求。二档(2分)有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人员配备一般,制度健全一般,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一般,基本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基本满足施工需求。一档(1 分)有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无针对性,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差。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满分5分)四档(5分)针对本工程的特点,详细阐述了本工程的重点和难点,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的方法合理、可行。三档(4分)针对本工程的特点,阐述了本工程的重点和难点,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的方法合理。二档(2分)简单阐述了本工程的重点和难点,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的方法一般。一档(1 分)未阐述本工程的重点和难点,无解决及保证措施重点和难点问题的方法。3商务部分(满分6分)业绩分(满分6分)近3年(2022年至今)在全国范围内完成过质量合格的1项合同额300万元(含以上)建筑工程施工业绩,1项得3分,满分6分。附:提供施工合同等相关证明原件备查。总得分=价格分+技术分+商务三、总分(100分)计算公式:总分=价格分+技术分+商务备注:各项指标的分数计算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四、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原则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部分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推荐。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2个工作日内,根据评审报告按照评审总得分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年月日合同主要条款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龙州县教育局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工程内容:详见前附表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开工日期:年月日。(具体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工期18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总价格包干: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包工包料。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5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龙州县教育局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伍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俩份,承包人执俩份、代理机构壹份。甲方(章) 年 月 日乙方(章) 年 月 日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 电话: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税号: 税号:账号: 账号: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图纸会审记录、会议纪要、工程联系单、签证单、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补充协议等双方约定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按本合同《通用条款》。1.1.3.9永久占地包括:具体内容见双方确认的本工程规划红线图为准。1.1.3.10临时占地包括:发包人用地范围或发包人指定场地。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执行通用条款。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如有,双方另行协商。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9)《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2013)》及其广西实施细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854~50862-2013)》及其广西实施细则。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生效后7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贰套,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全套完整施工图。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提供项目部组成人员名单及身份证明、项目部用章授权书、项目经理亲笔签字及盖执业印章图样(施工过程中来往文件均需项目经理签字和盖章);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合同生效后7天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肆套;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文本和电子版;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之日起7日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单位办公所在地;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人派驻现场代表。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项目部;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现场管理人员。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项目监理部;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总监或总监代表。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开工前七天,发包人只需要负责办理完临时用地申请批准手续即可。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双方确认的建筑红线为边界,公共道路的通道为现有道路施工条件,如果无现有的公用道路的,另外做好施工道路作为本次招标工程的施工道路。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开工前7天,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至施工场地外边缘即可,其余由承包人负责修建及保养等。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属于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属于发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偏差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合同履行期间,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缺项、漏项,新增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的,按照以下规定确定单价,并调整合同价格:(1)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2)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多列或重复列项的,按照投标人投标综合单价确定单价,并调整合同价格。除以上情况之外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不调整合同价格。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及其调整办法:工程量按实调整,综合单价不变。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龙州县教育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对工程建设进行全过程管理。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承包人进场前7日。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将施工所需的水、电、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发包人仅提供水电接口,费用承包人自理。(2)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承包人自理。(3)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进场后三天内。已交底的场地内地下管线由承包人负责保护。(4)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有关批件由发包人按规定完成。(5)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承包人进入工地后进行现场、书面交桩,承包人负责复核,承包人并对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加以保护。(6)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图纸发出7天内,发包人负责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工程师向承包人进行技术交底。(7)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由发包人负责按实际需要协调。(8)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在开工前向承包人提供壹份监理合同。(9)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双方另行协商。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3.1.1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包括工程质量保证资料、验收备案资料、竣工图等完整的竣工档案资料。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伍套(施工、监理、建设、接收单位、档案馆各一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全部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文本。3.1.2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施工时应探明并负责保护且承包费用,施工时如损坏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构筑物,所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取土场及弃土场由承包人自行解决,但不得违反相关管理规定,并承担相关费用。3.1.3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无(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7天内向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提交符合合同工期要求的1、施工组织设计,2、工程进度计划3、管理人员名单、职称、职务、上岗证等(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提交建设管理部门),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5、质量保证体系。每月25日提供当月完成工程量报表、次月计划完成工程量报表各两份。(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安全标识、围栏等设施,保证过往车辆、行人安全,并负责施工现场安全保卫,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按国家及地方对施工防护的有关规定及通用条款9.1(3)条内容。(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由承包人提供1间施工现场办公室及生活宿舍。(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1、通行证,2、环卫部门规定的施工场地卫生手续,3、城管部门手续,4、建设行政部门手续,5、施工噪音超标手续,6、项目临时工会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从开工之日起,承包人应全面负责照管本合同工程及将用于和安装在本合同工程中的材料、设备直到本合同工程竣工并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验收移交招标人管理部门之日为止,并承担相关费用。(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由承包人保护,费用按通用条款8.1.(8)执行。施工时如损坏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构筑物,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在施工期间对环境主要影响是机械声和废水、废渣、尘埃,对此承包人应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和严格管理,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污染物排放前必须处理,达到排污标准后再排放。控制标准:《地面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Ⅱ。施工完毕后,承包人应及时将被破坏的场地,遵照监理工程师的指示进行清理、修正,并根据实际情况将场地恢复到原有状态。(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承包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三日内须提供相关证件(除中标通知书发放前已提交的除外),由发包人办理报建手续。否则发包人视为承包人自动放弃合同。(10)因施工问题涉及交通、公路等部门的,承包人有义务与发包人一起协调。(11)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设施须按有关标准及制度执行。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项目经理仅限于对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全面管理,包括质量、技术、安全、进度管理,与发包人、监理工程师有关工程联系单、函件往来的签收,但未经承包人盖章同意授权下不得以承包人名义向外采购材料设备、租用建筑周转材料、雇佣劳动力、签订分包合同等从事一切为承包人设立义务或责任的行为。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双方另行确定。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无权履行职责,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并按3.2.3条款处罚。项目经理和安全员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和安全员每月在岗带班时间不得少于22个工作日,并做好考勤记录,随时接受发包人的不定期检查。如发现项目经理和安全员违约或不在岗,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3000元/日(人民币),从当月(季)进度款中扣除。。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项目经理必须与承包人投标时所承诺的人员一致,并在(开工日期)前到任。在监理人向承包人颁发(竣工证明材料名称)前,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兼任其他任何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视为违约,违约金处10万元/人•次(人民币)。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因承包人项目经理不称职,发包人要求调换而未及时调换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必须向发包人交纳处罚金10万元/人•次(人民币)。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格式见合同附件3)的期限: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三日。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因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不称职,发包人要求调换而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或未及时调换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必须向发包人交纳处罚金,处罚标准:技术负责人8万元/人•次(人民币);专业工程师5万元/人•次(人民币)。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经业主代表批准。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其承诺的其它在场管理人员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准擅自更换,擅自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处8万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擅自更换专职安全员处5万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擅自更换其它在场管理人员处3万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未经发包人同意,项目技术负责人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2000元/人•次(人民币);未经发包人同意,专职安全员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1000元/人•次(人民币);其它在场管理人员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800元/人•次(人民币)。3.5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从开工之日起,承包人应全面负责照管本合同工程及将用于和安装在本合同工程中的材料、设备直到本合同工程竣工并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验收移交招标人管理部门之日为止,并承担相关费用。。3.7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注:免收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履约保证金,同时不收取没有法律依据的质量保证金)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认并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书》之日止。如果承包人无法获得一份不带具体截止日期的担保,履约担保中应当有“变更工程竣工日期的,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竣工日期做相应调整”或类似约定的条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无异议并完成竣工资料移交手续后,承包人可向发包人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发包人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8个日历天内,将履约金退还给承包人(无息)。如果中标人仍欠有农民工工资和材料款并由此造成怠工、停工等影响工程进度的,则发包人有权用履约金支付。承包人在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按龙州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存入帐户。工程竣工验收结算经审定后,按照规定程序,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没有使用或剩余的金额退还给承包人。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30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扣除建安劳保费、发包人材料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的履约担保(格式见合同附件5)。工程主体验收合格并对验收发现的问题完成整改后的7个日历天内,发包人支付履约保证金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对验收发现的问题完成整改后的7个日历天内,可向发包人申请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发包人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8个日历天内扣减承包人赔偿金和其他应从承包人扣回的款项后,将履约保证金的余额退还给承包人(无息)。承包人在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按龙州县(各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规定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存入指定银行帐户。工程竣工验收结算经审定后,按照规定程序,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没有使用或剩余的金额退还给承包人。低价风险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发包人一次性退还给承包人(无息)。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质量、进度、投资三控制、合同、信息两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程建设各相关方的关系协调。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1、在发出有关能引起工程费用实际增加(减少)或延长工期的指令前,应得到发包人的书面批准。2、监理工程师在向承包人发出有关技术规范的重大变更或有关变更合同条款的任何指令前均应获得发包人书面批准。3、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之前应得到发包人的书面批准。4、工程内容和材料变更签证单监理只有证明权,无确认权。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监理人无偿使用。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相关条款规定执行。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工程隐蔽或中间验收前12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单(最好是印制的表格)由双方签证。验收合格,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双方商订时限内修改后按上述循序重新验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6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标准和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使用管理细则》(桂建质〔2015〕16号文)的要求。关于安全文明施工奖项的约定:/。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事故,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生活设施及施工场应自费配备消防设备,防止火灾发生。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承包人开工前三天提供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设施须按有关标准及制度执行。。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6.1.6关于安全生产费总额、支付比例、支付期限、转入和结余收回的约定:(1)本合同价款已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元。(2)使用要求:专款专用。具体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细则》(桂建质〔2015〕16号)和市相关规定执行。(3)支付约定:在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其余部分与进度款同期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款在工程进度款累计金额超过合同价的%时开始起扣,每月从支付给承包商的工程款内按安全文明预付款占合同总价的同一百分比扣回。(4)建设单位按规定将安全生产费用转入施工单位设立的安全生产费用专户。(5)工程施工完成后安全生产费用尚有结余的,结余部分由建设单位收回。(6)施工单位将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定期报告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并提供相应的材料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此事项监管。(7)安全生产费用专户:××××公司安全生产费用专户。账号:(1)本合同价款已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元。(2)使用要求:专款专用。具体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管理细则》(桂建质〔2015〕16号)和龙州县相关规定执行。(3)支付约定:。6.3环境保护因施工需要,经发包人批准,由承包人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费用由承包人负责。经过城市道路的施工车辆,必须按交警、城管、运输等部门相关规定执行。由于施工车辆造成的道路、环境等污染,其责任和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相关规定执行。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后7天内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如有重大异议则应在3日内以书面形式送达承包人。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如在7日内未提供出异议的,自第8日开始视为同意。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如有重大异议则应在3日内以书面形式送达承包人。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如在7日内未提供出异议的,自第8日开始视为同意。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开工前14天内。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7天内。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7天内。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承包人进入工地后进行现场、书面交桩,承包人负责复核,承包人并对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加以保护。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双方约定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的情况:(1)每日白天(8:00—18:00)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连续超过6个小时,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2)因政府行为连续停工一天以上的,工期可顺延。(3)通用条款7.5款约定的情况。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非上述原因,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每天赔偿金额为壹万元整),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期起直到全部工程或相应部分工程竣工验收各方签章日期之间的天数。发包人可从应向承包人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款费或其他方式收回此款,此赔偿款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价款的10%。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相关规定执行。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中雨及以上的雨水(2)6级及以上的大风(以气象部门鉴定为准)(3)日气温超过38℃的高温大于2天;(4)日气温低于-10℃的严寒大于2天。(5)造成工程损坏的冰雹和大雪灾害;(6)6级及以上的地震;(7)20年一遇及以上的洪水;以有关部门发布的文件为准。7.9提前竣工7.9.2提前竣工(赶工)增加费的计算方法:无。8.材料与设备8.2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发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表-21)中明确的材料、工程设备外,由承包人负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采购、运输和保管。《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表-22)见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主要材料涉及品种、款式、颜色等方面内容的,承包人应提交准备合格的材料样品送发包人选定。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的其他独立承包人和监理人指示的他人提供条件外,承包人运入施工场地的所有施工设备以及在施工场地建设的临时设施仅限于用于合同工程。承包人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机械设备清单见合同附件6。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①承包人的临时用地(含项目部驻地等)租用费(含拆迁补偿)、临时用地的环保、恢复、临时用地的青苗补偿及地面附着物拆除等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以上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②承包人负责合同实施期间其合同段内临时交通道路(含场内外连接公共交通道路)和交通设施的修建、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③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和其他合同段的承包人使用,如共同使用的路基损坏严重,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将负责通知有关承包人共同出资修复,若使用频率相差悬殊,则按比例分摊。8.8.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1)发包人按承包人的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的要求于开工前7天将水、电接至施工现场围墙内。若发包人未将以上管线外端接口接至承包人指定的位置,则由承包人将水、电、电讯线路延长接至施工现场,费用由发包人承担。(2)开工前5天将施工场地公共道路的通道通至施工场地,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并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的运行、维护、拆除、清运费用的承担人:发包人。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由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由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由承包人提供。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9.5检验费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桂建管〔2013〕11号)规定,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由招标人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费用从招标人的项目建设经费中支出并直接支付给检测机构,不计入合同价款内。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10.3变更程序10.3.1国有投资项目:⑴属重大变更的须经发包方、承包方、设计方、监理方、建设主管部门等各方进行论证后,并按崇政办发〔2017〕54号相关规定程序报批后方可施工;属一般性变更的由施工方负责人起草,交发包方代表及发包方负责领导审批,变更的工程量须有施工、监理、业主、财务总监、评审人员进行现场按项实测实量签署意见。超标准后达到重大变更,按崇政办发〔2017〕54号相关规定程序报批后方可施工。⑵工程设计变更和签证工程发生后10个工作日内,由建设单位将有关变更文件、签证单审批件、工程联系单、预算书等工程资料送市财政局备案,并作为进度款支付、事后抽查和工程结算的主要依据。⑶建设单位在实施项目过程中,若发生单价变动,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与施工单位共同商定并签字确认。⑷承包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调整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按第⑴、⑵、⑶、⑷、⑸条款的要求初步确认调整金额后将其作为追加合同价款,按不高于60%的比例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调整金额待工程单项结算或结算时,由龙州县评审中心或龙州县审计局最终审定。⑸当合同规定的调整合同价款的调整情况发生后,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发包人,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调整报告,发包人可以根据有关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和调整的金额,并书面通知承包人。10.3.2明确施工单位编制工程预算书的责任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应约定以下内容:审定工程结算造价核减超过8%的,超过部分的审核效益费由施工单位向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支付,正式审核报告出具前,施工单位应支付完此项费用。10.3.3非国有投资项目:/。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因设计变更、相关签证引起工程项目、工程量任何变化的,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1)合同中已有相同清单项目的,按合同该清单项目价格进行计算;(2)合同中只有类似清单项目的,参照该类似清单项目价格进行计算;(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清单项目的价格计算方法:有定额的套定额,并乘以下浮系数(中标价/工程招标控制价)%,计算,其中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的《崇左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相应价格信息进行计算;《崇左县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相应价格信息的按市场价计算;无定额可套的,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综合价格;对于国有资产投资的项目,新增项目的单价必须经县财政评审中心审定。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建议后7天内。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监理人报送的建议后7天内。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另行商定。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格及调整表》(表12-2)和《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表12-3)。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2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1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双方另行协商。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由发包人支配使用,工程结算后,如有余额归发包人。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1.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承包方式确定,工程量按实际结算,投标人工程量清单中原有项目的工程量无论增减多少,均按原单价结算。11.2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综合单价中包括的风险范围:除工程变更、本工程约定的材料(指钢材、砂、石、墙体砖、商品混凝土)价格风险和政策性调整以外的其他风险。投标人所填报的各项综合单价,主要材料(指钢材、砂、石、墙体砖、商品混凝土,其他材料不予认可)涨跌幅度超过5%以上部分予以调整。投标人所填报的单价及综合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再作调整(除政策性调整、主要材料涨跌幅度超过5%以上除外),投标人在报综合单价时应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和自己的承受能力。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一)本合同实施期间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工程变更及相关签证等引起工程项目工程量变化的,其工程量按实际发生并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签证认可,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细目的按承包人投标时的中标单价进行结算,有类似细目的参考类似中标单价结算;新增项目的单价没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则有定额的套定额计算,执行本工程计价参考依据投标计算依据并乘以中标下浮系数(中标价/工程招标控制价),其中材料价格有信息价的按相应项目施工期间信息价的平均价计算,无信息价的按市场价格协商确定;新增项目无定额可套的,由发包人、承包人及监理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新增项目结算单价=综合单价×(中标价/工程招标控制价)。(二)国家和自治区政策性调整有关费用标准的,按文件规定执行。本工程最终结算价须经财政审计部门审核通过为准。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单价合同。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方式确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除工程变更、政策性调整、《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一览表》约定的材料价格变动风险以外因素。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①工程变更:按10.4.1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调整。②政策性调整:按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文件执行。③材料价格风险:按11.1的约定调整。④其它:双方另行约定。(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无。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无。(3)其他价格方式:无。12.2预付款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30%【备注:政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工程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最高不超过30%,并与工程进度款分期按约定比10%例抵扣)】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0%,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75%。【鼓励提高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至已完工程价款的80%~90%,含尚未抵扣的工程预付款。】预付款扣回的方式:进度款达到50%作为预付款起扣点,从此之后的每个月进度款中按预付款支付比例扣回。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的计量均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及其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及其广西实施细则、本工程补充项目清单为准。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开工之后每月25日前,按进度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当月已完工程量报告一式六份。监理工程师应于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已完工程报告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进行计量和确认。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工程款按月支付,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经业主及监理工程师审定的已完成工程量价款的80%,合同外工程进度款支付限额为经业主及监理工程师审定的已完成工程量价款的7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款支付到合同款的90%,合同外追加工程待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至工程价款的9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经财政或审计部门审定并经发包人确认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含已支付的),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待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14天内支付(无息)。承包人必须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发包人支付到合同价款的80%时,承包人必须全部支付完农民工工资及材料款,如有农民工或材料供应商到发包人单位及上级部门反映索要工资、货款现象视为违约,每发生一次扣最终结算价的1%,发包人可从应向承包人支付的款项中扣除。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发包人合同部的要求格式,一式六份。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2)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发包人向财政部门申请工程进度款时,承包人应配合发包人提供以下资料:①《工程用款支付证书》;②《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用款核定通知书》;③工程量计量报表(格式按财政局业务科室具体要求);④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材料。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已完工程报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计量和确认。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收到资料后14天内。(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支付证书签发、县财政拨款后划拨。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进度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总价项目不采用支付分解表的方式计算,而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6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13.2竣工验收13.2.1竣工验收条件(3)承包人负责整理和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应当符合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或)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有关施工资料的要求,具体内容包括:质量保证资料、验收备案资料、竣工图等完整的竣工档案资料。竣工验收资料的份数:伍份。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竣工验收正式通过后5天(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10天(工程造价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含1000万元)、15天(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提供竣工图的数量分别为5套。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崇政办发【2017】54号文。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的万分之四的违约金。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后21天内。14.竣工结算14.1竣工付款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本合同《通用条款》相关规定执行。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发包人审查时间1500万元以下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2500万元-2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32000万元-5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5天45000万元以上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因承包人提供的结算资料不完整而需要补充或承包人不按时对账耽误时间时,审查时间应相应顺延。竣工结算价最终由财政、审计部门或建设单位(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公司进行审核确定。为降低结算造价编制的差错率,确保送审工程结算造价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出现不负责任的高估虚报行为,工程开工前与施工单位约定,并在施工合同中明确:(1)基建工程结算审减率≤6%、结算审核费由建设单位全额承担;6%<基建工程结算审减率<10%时,结算审核费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承担50%;基建工程结算审减率≥10%、结算审核费由施工单位全额承担。施工单位承担的结算审核费在工程结算款中直接扣除。应扣除的结算审核费=基本费(送审造价×2‰)+效益费(核减造价×5%),其中:核减造价=送审造价-审定造价,审减率=核减造价/送审造价×100%。(2)合同外工程量及进度款需审核的,因非最终结算审核,所产生的审核费均由施工单位全额承担,同时在送审前进行合同约定。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发竣工付款证书、县财政拨款后划拨。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一式两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7天内。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收到申请单后14天内。(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后14天内。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相关规定执行。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无。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无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详见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保修书具体内容见合同附件8。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24小时。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延期付款协议,延期付款协议须经财政部门认可。(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0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承包人有违反《崇左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规定的,按规定给予处罚。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承包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1(2)、(3)条内容完成的,承包人无条件返工处理,修复至工程质量要求并承担相关费用,并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返工,否则发包人有权扣罚该分项工程10%的工程款作为处罚。(2)承包人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1(6)条情形的,或经监理人检验认为修复质量不合格而承包人拒绝再进行修补的,发包人将扣除承包人全部质量保修金。(3)承包人有本专用合同条款3.2、3.3条违约责任的,发包人有权扣除承包人的违约金。违约金金额均在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及计量支付款内扣除。监理人预先下发含有罚款意向的指令,如承包人不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则在指令下达后十五天下发罚款通知书(不再陈述罚款理由)。承包人履约保证金被罚款后由发包人从最后一次计量支付时扣除相应金额补足履约保证金。承包人在合同期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且质量合格,在本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后十五天内可申请返还全部或部分罚款,返还金额由监理人审核,发包人批准。罚款金额返还时不包括银行利息。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承包人有违反以下情况之一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1)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按开工通知的要求及时进场组织施工和不按签订协议书时商定的进度计划有效地开展施工准备,造成工期延误的;(2)承包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5条规定私自将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分或任何权利转让给其他人,或私自将工程或工程的一部分分包出去的;(3)未经监理人批准,承包人私自将已按投标文件承诺进入工地的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时工程或材料撤离工地的;(4)由于承包人原因拒绝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规定的工程,而又未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造成工期延误的;(5)承包人否认合同有效或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或由于法律、财务等原因导致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的义务的;(6)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承包人无法按合同规定及投标文件的承诺进场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全部人员和机械的。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另行商定。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6级以上地震;(2)10级以上持续1天的大风;(3)暴雨级以上持续1天的大雨;(4)50年以上未发生过,持续2天的高温天气;(5)50年以上未发生过,持续2天的低温天气;(6)50年以上未发生过的洪水;(7)对以上几种形式,应以造成灾害和影响施工为准。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包括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必须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的所有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是。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否。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1)提请龙州县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合同双方均有约束力。(2)向龙州县人民法院起诉。工程质量保修书(房屋建筑工程)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在承包人承包范围内,属承包人责任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由承包人承担保修责任。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伍年;3.建筑、装修工程为贰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贰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贰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贰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壹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5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修理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无。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甲方(章) 年 月 日乙方(章) 年 月 日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 电话: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税号: 税号:账号: 账号: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附件附件1: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2: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3:安全生产承诺书附件4: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附件1: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序号机械或 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备注附件2: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 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附件3:安全生产承诺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及与签订的施工合同的相关约定,我公司将对工程中的安全生产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加大检查力度,增加安全投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认真履行以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1、严格按合同约定(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计取安全生产费,并保证此项经费专户核算、按施工进度使用,同时还自愿接受和监理单位对此项费用的使用进行监督。2、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对该工程定期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现委托项目经理(注册证号:)对该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并保证每周在施工现场履职时间按招投标合同中的要求执行。3、委派同志(证书编号:)担任该工程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经理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且保证其每周常驻现场不少于6天。电工、电焊工、塔吊司机、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允许其上岗作业。4、按照建设部“建质[2009]87号”规定,对施工过程中含有危险性较(重)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严格执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程序,在施工时还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和检查验收工作。对危险性重大工程(重大危险源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还应组织不少于5人(本专业工程的高级工程师)的专家组对已编制的方案进行论证审查,且要有专家组作出书面论证的审查报告后,方可进行施工。5、该工程施工前,我公司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对该工程施工现场的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基坑边沿等危险部位,设置安全防护和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必须符合有关标准。6、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做到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区、生活区的选址必须符合相关安全性规定要求。职工的伙食、饮水和休息场所应当符合卫生标准。坚决杜绝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和施工场地、道路及施工围墙的设置必须符合相关安全性规定要求。7、对因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并遵守环境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造成的危害和污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储备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在施工现场作业区设置明显标志。8、认真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工作,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项目开工前,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同时要向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防护用具和用品,并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一旦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立即停止作业,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或撤离危险区域。教育施工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也要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9、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等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其性能指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10、所使用的各种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自升式)脚手架、模板等危险性较大工程(设备)在安装、搭设、使用前,应组织有关单位对其安全性能进行验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安全性能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按相关规定做好登记备案工作。11、认真抓好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对该项工程存在事故隐患下达的限期安全整改通知单的整改、复查及回复工作,坚决做到令行禁止,不违法违规施工。12、扎实做好该项目部所有从业人员的维权工作,保证所有从业人员的工资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我代表公司承诺:严格执行上述内容及标准抓好该项工程的安全管理,随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监督。如果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条款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本公司自愿接受参照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相关条款实施的各项处罚。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年月日年月日附件4: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工程项目名称:工程项目地址:建设单位(甲方):施工单位(乙方):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第一条甲乙方双方的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的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相关人员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第三条乙方相关人员的责任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第五条本责任书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六条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第七条本责任书份数与合同协议书一致。发 包 人(盖章): 承 包 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第五章图纸图纸详见本采购文件附件。第六章技术规范按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标准、规范和规程等要求执行。第七章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1.工程量清单说明1.1本工程量清单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及广西实施细则(修订本)(以下简称“《计算规范》”)、《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招标文件、施工图等编制。计算规范中没有的清单项目,应在本章第1.4款约定。1.2工程量清单应与供应商须知、合同协议条款、合同的通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技术规范及图纸等文件一起结合使用。1.3工程量清单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作为编制控制价、响应报价、计算或调整工程量、索赔等的依据之一。1.4补充清单项目的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工作内容说明如下:。1.5《允许调整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表-22,表格编号为计价规范相应表格编号,下同)作为项目实施过程中材料和设备价格风险调整依据。1.6本工程暂列金额(约按合同造价%计算),共元,作为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但施工中可能发生的费用。1.7本工程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详见《发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表-21)。1.8本工程部分材料和设备在招标时作为暂估价计列,结算按实调整,具体内容详见《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表12-2)。1.9招标时暂估专业工程的价款属于暂估价,结算按实调整,具体内容详见《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表12-3)。1.10本工程量清单编码处标注“*”号的清单项目作为主要清单项目,需要投标人提供《主要清单项目工料机分析表》(表-10)。1.11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2.本工程预算金额评审依据2.1编制依据:(1)《计价规范》及《计算规范》、《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等;(2)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及有关规定:。(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4)本工程采购文件及工程量清单;(5)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6)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7)材料价格信息:材料价格主要按照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年第期,不足部分参考市场定价。2.2分部分项及单价措施项目综合单价应包括采购文件中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所承担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产生的风险费用。2.3总价措施项目应根据拟定的采购文件和常规施工方案按《计价规范》和《计算规范》规定编制。2.4其他项目费应按下列规定报价:(1)暂列金额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3)专业工程暂估价应按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4)计日工应按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项目和数量,根据工程特点和有关计价依据确定的综合单价计算;(5)总承包服务费应根据招标工程量清单列出的内容和要求,按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及有关规定计算。(6)对建设单位创建优质工程的,鼓励在控制价和预算中按我区工程建设定额规定计列工程优质费,并明确工程优质费不可竞争。2.5规费和增值税应按规定确定,作为不可竞争费用。2.6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3.响应报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3.1供应商应依据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以及《计价规范》、《计算规范》自主报价,自主报价不得违反计价规范强制性条文规定。供应商不得采用总价让利或以百分比让利等形式进行报价,任何优惠(或降价、让利)均应反映在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同时,不得出现任意一项单价重大让利,不得以自有机械闲置、自有材料等不计成本为由低于工程成本报价。3.2供应商应按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已标价工程量必须与工程量清单一致,供应商不得对工程量清单项目进行增减调整。3.3综合单价中应包含采购文件中划分的应由供应商承担的风险范围及其费用。3.4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和单价措施项目,应根据采购文件和工程量清单项目中的特征描述确定综合单价计算。如出现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与设计图纸不符时,供应商应以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描述为准,确定响应报价的综合单价。3.5总价措施项目的金额应根据采购文件及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按计价规范的规定自主确定。但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国家、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作为不竞争费用单列。3.6其他项目费应按下列规定报价:(1)暂列金额应按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应按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3)专业工程暂估价应按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4)计日工应按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项目和估算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计日工总额;计日工单价均不含规费和税金;(5)总承包服务费应根据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内容和供应材料、设备情况,按照采购人提出的协调、配合与服务要求和施工现场管理需要自主确定。(6)对建设单位创建优质工程的,鼓励在控制价和预算中按我区工程建设定额规定计列工程优质费,并明确工程优质费不可竞争。3.7规费和增值税应按规定确定,作为不可竞争费用。3.8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写的单价和合价的项目,供应商均应填写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未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其他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竣工结算时,此项目不得重新组价予以调整。3.9响应总价应当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增值税的合计金额一致。3.10供应商应按《允许调整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的内容填报,不得擅自调整材料和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单位、风险系数、基准单价。3.11响应报价表格按本工程工程量清单表格要求填写,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附上《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和《主要清单项目工料机分析表》。未尽事宜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预算金额编制说明以及现行《计价规范》等有关规定执行。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如有)本部分由采购人根据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标准、规范和规程等,以及项目具体情况摘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37号)2019年修订版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封面格式工程项目:项目编号:响应文件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目录一、资格文件(按供应商须知第9.2条要求内容顺序编写)二、商务技术文件(按供应商须知第9.3条要求内容顺序编写)三、报价文件(按供应商须知第9.4条要求内容顺序编写)(供应商在编制竞标文件的过程中如发现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模板不合适,可以按照竞标目录的内容自行拟定格式编制。)格式一:崇左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自愿参加(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并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或我方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法人的分支机构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已取得总公司的授权。2.我方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财务状况报告。3.我方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我方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我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方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格式二: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致:(采购人)我单位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特此声明。若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磋商,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格式三:供应商直接控股股东信息、供应商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供应商直接控股股东信息序号直接控股股东名称出资比例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123……注:1.直接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2.本表所指的控股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本表所指的直接控股关系。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股东的,则填“无”。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供应商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序号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123……注:1.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本表所指的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管理关系。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管理关系的,则填“无”。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格式四:诚信声明本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郑重声明,本企业参加(项目名称)磋商活动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填写数据及所包含的附件资料内容是真实的、合法的、有效的,同样我在此所作的声明也是真实有效的,并愿意对在磋商过程中有关部门的调查结果承担责任。本企业提交的所有磋商资料如有不实,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格式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签署(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为的响应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响应文件的内容。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授权委托代理期限:202年月日至年月日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盖章或签字)性别:年龄:_______身份证号码:职务: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格式六: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致(采购人名称):作为参与(工程名称)项目的供应商,根据国家、自治区相关文件规定,我方在此向采标人承诺:一旦成交,我方保证按照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在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足额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转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用账户,或向采购人提供由工程项目所在地(工程项目所在省区范围内)商业银行出具同等金额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银行保函,作为支付承包人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的保证。一旦我方所承包的该项目中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由劳动保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桂劳社发〔2009〕50号)从我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中先予划支。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格式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方案的承诺书致(采购人名称):根据桂建质[2015]16号文件规定,我方在此向采购人承诺:1、我方参与磋商的(工程名称)项目,一旦成交,我方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使用管理细则》(桂建质[2015]16号文)的有关规定,确保建设工程各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2、如我方在承包的(工程名称)项目中出现未按桂建质[2015]16号文附件一规定执行的情形,我方愿意按照相关规定接受采购人及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罚。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格式八: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单位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单位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注:请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及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成交结果时,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须真实有效,接受社会监督。格式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工程(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工程(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工程)。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格式十:(一)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工作岗位名称姓 名性别工作职责职 称专 业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相关工作年限1、项目经理       2、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                            …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注:本表应附拟投入人员的身份证、岗位证(如有)、职称证(如有)、资格证书(如有)等证明材料,及供应商单位为拟投入人员所缴纳的养老保险凭证复印件(要求缴费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格式十一: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的简历表姓 名性 别年 龄职 务职 称学 历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拟在本合同任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本职工作年限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已完工程项目情况表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工程质量受奖情况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格式十二:磋商函致:(采购人名称)1.根据你方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标磋商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磋商文件的磋商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元(RMB¥)磋商总报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施工工期为天(日历日),工程质量标准。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3.一旦我方成交,我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综合楼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