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物业管理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检察院2025)
一、项目编号:N5101012025000923
二、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三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价格
成都科蓉合达城市管理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天乡路二段88号附7号158栋1层
758,131.63元
合计(总价):758131.63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类(成都科蓉合达城市管理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21040000
物业管理服务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检察院
1、投标人对本项目人员工作期间的疾病和人身安全、安全责任事故、劳务纠纷等,都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的责任和义务。 2、本服务项目涉及的水、电、气等公共能耗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在此次采购的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1、公共秩序维护服务 (1)检察院正门24小时值岗,时间08:00-9:30、16:30-18:00为站岗服务。12309检察服务大厅(上班时间9:00—17:00)需提前十五分钟到岗做好准备工作,如遇重大活动应最后离场,采购人因工作需要可临时调整。(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余治雄(采购人代表)、周淼、王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 51010024210200034738;预算品目:物业管理服务 。 二、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成都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28-61882648。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 邮编:610041。三、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对结果有异议,可以向采购人或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咨询电话:028-85988124。四、服务范围:(一)本项目为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位于成都市温江区南江路198号,本项目规划设计物业类型为:政府办公。本项目建筑面积8535.25平方米,占用土地16250.00平方米,绿化面积7212.49平方米。本项目出入口两个,分别为检察院正门和12309检察服务大厅。 (因字数限制详见采购文件)五、服务标准:1、投标人对本项目人员工作期间的疾病和人身安全、安全责任事故、劳务纠纷等,都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的责任和义务。2、本服务项目涉及的水、电、气等公共能耗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在此次采购的范围。(因字数限制详见采购文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南江路198号
联系方式:028-827991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成都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联系方式:028-859881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凌霄
电话:028-85988124
成都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08月11日
相关附件:
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三次)(N510101202500092320250729001)-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成都科蓉合达城市管理运营服务有限公司).pdf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三次)服务内容要求1.1.一、项目概况(一)本项目为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位于成都市温江区南江路198号,本项目规划设计物业类型为:政府办公。本项目建筑面积8535.25平方米,占用土地16250.00平方米,绿化面积7212.49平方米。本项目出入口两个,分别为检察院正门和12309检察服务大厅。(二)主要设施设备情况设备含厢式电梯2部,办公区域中央空调外机14台,内机139台。办公楼含一楼车库共计五层,办公房间共计99间,卫生间共计12间。1.2.二、★服务内容及要求(说明: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1.2.1.(一)总体要求1、投标人对本项目人员工作期间的疾病和人身安全、安全责任事故、劳务纠纷等,都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的责任和义务。2、本服务项目涉及的水、电、气等公共能耗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在此次采购的范围。3、本项目涉及产品采购且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的该产品须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1.2.2.(二)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1.2.3.1、公共秩序维护服务(1)检察院正门24小时值岗,时间08:00-9:30、16:30-18:00为站岗服务。12309检察服务大厅(上班时间9:00—17:00)需提前十五分钟到岗做好准备工作,如遇重大活动应最后离场,采购人因工作需要可临时调整。(2)协助采购人做好外来人员接访管理,对外来人员(施工人员、送货人员、外来群众等)实行进出检查登记管理,进入行政办公区域需电话通知相关部门干警确认后,再办理登记手续放行,并指定行走路线。(3)对进出办公区的物品执行放行登记管理,物业区域内所有大件物品搬出,须持有采购人书面手续才可放行,确保采购人财产与各类人员的人身绝对安全。(4)做好车辆进出登记管理工作,对外来办事人员实行进出登记。非办公时间本单位人员进出要做好进出登记工作;非办公时间非本单位人员无特殊情况(上级检查和巡查除外)一律不得进入。(5)安全监控24小时运行,监控值守时应保持监控图像清晰,监控记录连续完整,保障电话(消防、电梯、治安等)畅通,接听及时。监控资料至少保存90天备查,有特殊要求的按特殊要求执行,同时做好非监控室人员进出监控室中心登记制审批机制。(6)对办公主楼执行全天候的巡逻,巡逻时对办公区域内的消防栓、窖井盖、安全警示标志、警报器等涉及公共安全的设施有无缺失、损坏和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及办公区域内水、电、气设施设备有无损坏和未按规定正常使用的情况,发现后应及时报告并记录,无情况应做好登记备查。(7)监控值守人员上岗前,由投标人组织培训,具体内容包括职业道德、管理制度、安全知识、安全器具和监控设施等信息化设备操作、简易故障排除和保密要求等,达到能熟练操作监控系统和安全器械,能进行系统的简单故障排除。(8)每半年开展不少于1次极端天气、自然灾害(如:地震、雷电、强降雨、大风等)的应急预案演练;每年至少开展4次安全处突演练活动,2次消防应急演练活动,2次专项治安应急预案演练。1.2.4.2、建筑物共用部位巡查服务(1)建筑物共用部位巡查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巡查楼梯间、公用通道、门厅、电梯厅、大厅、会议室、停车场、院内地面、院标示标牌、电线电缆等、设施设备安全运行和加固及卫生情况、燃气管道、房屋建筑结构安全及渗漏情况(屋架、屋面、梁、柱、板、承重墙、地基)。建立与建筑物共用部位巡查管理服务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公共部位巡查记录制度、安全隐患请示报告制度等)和各岗位人员职责(公共秩序维护主管、巡逻巡查员人员责任)。(2)房屋日常维护管理服务应形成巡查记录和台帐、责任人签字。(3)负责房屋共用部位的每天早中晚不定时巡查管理,包括:楼梯间、公用通道、门厅、电梯厅、大厅、会议室、停车场、院内地面、院标示标牌、电线电缆等,发现损坏或安全隐患及时书面报告采购人并做好登记,维修人员先行维修,无法维修的由采购人组织人员维修。(4)对屋顶、雨棚、外墙面、承重结构等进行每日巡查,发现损坏或安全隐患及时书面报告采购人并做好登记,维修人员先行维修,无法维修的由采购人组织人员维修。(5)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每日巡查管理,发现问题及时书面报告采购人,采购人组织人员维修。(6)每日至少巡查1次燃气管道及设施;每周巡查一次室外门窗、楼梯、通风道、顶楼中央空调外机安全情况;每半月巡查1次附属构筑物(大门、围栏、道路、管井等)每月检查一次室内地面、墙面、天棚安全情况;每季度巡视1次屋架、屋面、梁、柱、板、承重墙、地基等结构构件安全情况,每季度检查1次外墙及附着物固定安全情况,发现外观变形、开裂和不稳固等现象时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人进行维修,并采取必要的避险和防护措施。确保设施设备运行良好,标示规范清晰,固定安装稳固。(7)供配电系统及照明:每周巡视2次楼内照明、楼外照明、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低压柜,路灯、楼道灯完好率应不少于98%。每月检查1次高低压配电箱和线路、控制柜、配电室、楼层配电间。(8)房屋维修(除水电类零星维修外)均由采购人自行实施。1.2.5.3、环境管理服务(1)环境管理:包括办公办案区域的日常环境保洁、垃圾分类清运工作、环境消杀、地面石材维护保养、排污管道系统的疏通和绿化浇水等工作。(2)排污管道:每月排查2次;及时疏通堵塞的各类排污管道系统,确保排污畅通无阻。(3)区域卫生标准①楼栋外围及周边道路:地面干净无杂物、无积水,无明显污迹、油渍,每日至少清洁2次;明沟、窨井内无杂物、无异味,每月清洁2次;各种标示标牌表面干净无积尘、无水印,每月清理2次;路灯表面干净无污渍,每月清洁2次。②绿化带:绿地内无杂物,花台表面干净无污渍,每日至少清理1次。③楼内大厅公共通道:每日清洁4次;地面干净、无污渍,保持地面材质原貌;门框、窗框、窗台、金属件表面光亮、无灰尘、无污渍;门窗玻璃干净无尘,透光性好,无明显印迹;各种金属件表面干净,无污渍;门把手干净、无印迹、定时消毒;天花板干净,无污渍、无蛛网;灯具无积尘,中央空调风口干净,无污迹,进出口地垫摆放整齐,表面干净无杂物,盆栽植物无积尘。④办公室:每月清洁不低于2次;地面、墙面、干净,无灰尘、污渍;天花板、风口目视无灰尘、污渍;桌椅干净,门窗玻璃干净无尘,透光性好,无明显印迹。⑤会议室、接待室:用1次清洁1次,未使用1周清洁2次;地面、墙面、干净,无灰尘、污渍;天花板、风口目视无灰尘、污渍;桌椅干净,物品摆放整齐、有序。⑥楼梯及楼梯间:每日清洁1次;梯步表面干净无污渍,扶手栏杆表面干净无灰尘,防火门及闭门器表面干净无污渍,墙面、天花板无积尘、蛛网。⑦公共卫生间:每日清洁4次(上午2次、下午2次);随时保持地面干净,无污渍、无积水,大小便器表面干净,无污渍;各种隔断表面干净,金属饰件表面干净,无污迹;墙壁表面干净,天花板无污渍、蛛网;风口或换气扇表面干净无积尘;门窗表面干净,窗台无积尘;玻璃干净无水渍;洗手台干净无积水,面盆无污垢;各种管道表面干净无污渍;废纸篓杂物及时倾倒,卫生间内空气流通并且无异味;卫生间用品配置应符合DB510110\T082-2012中规定。⑧垃圾桶果皮箱:桶、箱按指定位置摆放,桶身表面干净无污渍无痰迹,垃圾不应超过垃圾桶容量1/2。⑨垃圾分类收集清运:有垃圾收集容器,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垃圾中转点地面每日拖洗2次,垃圾清运每日不低于1次。⑩平台、屋顶:每日清洁1次;地面及时清洁、无垃圾、无杂物,栏杆、灯具、墙面定时清洁,表面无积尘。⑪停车场:每日清洁1次;天花板干净无尘,墙面干净无污渍无水迹,地面干净无污渍无水迹,设施设备表面干净无积尘。⑫石材地面:每年进行2次全面地打蜡及保养,确保石材地面光亮干净,重点区域保证随时清理。石材面积约1000平米。⑬地毯:须进行日常维护保洁,使之始终保持清洁卫生,每年彻底清洗4次。地毯面积约450平米。(4)环境消杀①消杀工作应在尽量不影响采购人工作的前提下进行,如上班前、下班后或者利用节假日等。②消杀使用的药剂应是有关部门发放或者是使用的低毒高效的药剂,在消杀过程中注意做好个人防护。③定期进行四害灭杀,并有相关记录及影像资料。④电梯轿厢每日消毒不低于4次,公共区域、公共卫生间、垃圾中转点和垃圾收容器每日消毒不低于2次。(5)垃圾处理:生活垃圾由专人负责,日产日清;建筑垃圾专人负责清理。1.2.6.4、绿化服务(1)抗旱排涝抗旱:遇干旱或高温天气,及时浇水,水要浇匀、浇透,保证各种苗木不出现脱水现象,同时避免浪费水,避免因局部过量浇水而造成植物烂根死亡。排涝:连降大雨、暴雨时,及时巡查,做好低洼部位排水,避免雨水长时间浸泡苗木根部。大雪中和大雪后,及时巡查除雪,防止压坏苗木。(2)绿地保洁:绿地内、苗木上无各种垃圾、无枯枝落叶,做到整洁美观。1.2.7.5、设施设备清扫服务(1)设备机房、管道、指示牌:每周清洁1次;无卫生死角、无垃圾堆积,无积尘、目视无蜘蛛网、无明显污渍;指示牌、广告牌无积尘、无污迹,金属件表面有光泽,无污迹。(2)消防栓、消防箱等公共设施:每周清洁1次;保持表面干净,无灰尘、无污渍。报警器、火警通讯电话插座、灭火器表面光亮、无积尘、无污迹;喷淋盖、烟感器、扬声器无积尘、无污渍。监控摄像头、门警器表面光亮、无积尘、无斑点;消防栓外表面光亮、无印迹、无积尘,内侧无积尘、无污迹。(3)电器设施:每周清洁1次;灯泡、灯管、灯罩无积尘、无污迹。装饰件无积尘、无污迹;开关、插座、配电箱无积尘、无明显污迹。(4)电梯及电梯厅:每日早中晚清洁3次;电梯轿厢四壁光洁明亮,操作面板无污迹、无灰尘、无印迹,地面干净,空气清新、无异味;电梯凹槽内无垃圾无杂物,按钮表面干净无印迹;扶梯踏步表面干净,扶手表面干净无灰尘、污渍,玻璃表面干净透光性好,不锈钢光亮无尘;梳齿板内无杂物污渍;厅内地面干净有光泽。1.2.8.6、车辆管理服务(1)对车辆进出进行管理,维护交通秩序。(2)设置安全提示标志、行车指示及限速标志,遇重大活动车辆较多时做好进出车辆引导。(3)停车场24小时专人管理、定时清洁,出入口至少1人值守,确保进出口安全畅通。停车内无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存放,监控、照明、消防器材齐全。每个工作日,上午8点-9点,下午16点50分-18点,停车场内有人员引导地下停车场车辆安全行驶。并每天定时对地下停车场进行通风排气。(4)设置车辆指示标志,规定行驶路线,指定停放区域,保证车辆有序通行,易于停放。车辆管理人员必须穿安全防服(如反光背心),定期组织培训,有培训记录。(5)地下停车场应配备防洪沙袋、挡洪板及相关排水设施设备,预防洪水,保证车辆安全。(6)非机动车定点停放区域,有安全管理措施,每日检查充电安全情况不低于2次。(7)严格按采购人提供的车辆信息录入系统,保持车辆监控系图像识别系统图像清晰,每月底向采购人汇总报送车辆管理资料(含进出登记、监控图像信息、停车场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等),管理资料保存3年备查。(8)每周检查1次道闸机,转动灵活、可靠。1.2.9.7、会务接待服务(1)接受会议任务,遵守会议室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会议服务规程和会务人员操作规范,根据会议要求做好相应准备。(2)会前准备:会议场所准备:会务服务人员根据会议要求进行会场布置,准备会务设施设备及物品。提醒相关部门做好设施设备运行、灯光灯饰、音响、投影、电脑、电子显示屏等视频、音频设备测试准备,确保会前准备设施设备充分。会议服务人员个人准备:会务服务人员应着工作服,戴工作牌,注重礼仪仪容和礼节礼貌。(3)会中服务:会务服务人员引导参会人员入座,保障参会人员饮水。检查会议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发现故障和问题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4)会后整理:会后检查有无遗留物,关闭设备,做好会后清理工作;使用1次清洁1次,未使用每周清洁2次,保持地面、墙面、墙角与门窗干净光亮,无灰尘,桌椅摆放有序,保持洁净,窗帘挂房整齐,地毯清洁卫生;门窗、风口、天花板目视无尘无污渍,水杯无茶垢等污渍,消毒达到卫生标准。(5)涉密会议环境符合保密安全要求,服务人员遵守保密规定,不发生失泄密事件;遗失的会议资料应及时上交会议组织部门,防止失泄密事件。(6)会务服务所需的杯具收纳车、消毒柜等器具设施设备由投标人自行提供。1.2.10.8、投诉处理要求投标人服务中应制订物业管理内容有关的投诉处理方案,以保证物业服务的质量。(1)实行首问责任制。(2)受理的投诉应在24小时内回复。(3)每月应做一次投诉处理分析并形成分析报告。(4)投诉处理完成后回访率达到100%。1.2.11.9、用品、工具、耗品及耗材要求投标人按采购人要求为本项目配备满足服务需求的用品、工具、耗品及耗材,具体数量由投标人根据服务内容及要求自行确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物品。(1)客服及会务设施及装备投标人应为本项目配置:饮水机、传真机、复印机、电脑、打印机、办公智能化系统;服务类标示标牌的制作;会议用杯具收纳车、消毒柜等器具设施设备、卫生间及办公区域使用的垃圾袋(可降解垃圾袋)。(2)公共秩序服务装备投标人应为本项目配置:警卫器械用具、防暴器械用具、消防战备装备、搬运推车、手提式防水强光电。(3)工程机具装备投标人应为本项目配置:2台及以上洗地车(包括手推式和驾驶式两种类型)、6台及以上擦窗机,以及其他环境管理服务所需的设施设备器具、个人维修工具、电焊机、切割机、应急潜污泵、万用表、摇表、管道公用工具、弱电公共工具、电锤。1.3.三、其他要求(一)★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1日(含1日)以后,至少具有2个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非住宅类)业绩且综合评价为满意或优秀或相同语意内容证明,服务内容至少包含保洁服务(或相同语意内容)、设施设备维护服务(或相同语意内容)两项内容。【说明:①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合同资金支付银行转账凭证(如为分期付款的,至少提供一次与之对应的银行转账凭证);②同一业主的多个合同,按一个业绩计算;③单个合同中应全部体现上述服务内容;④提供加盖项目业主法定名称章的书面评价证明材料复印件;⑤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1.4.四、人员配置要求1.4.1.(一)★人员配置总体要求(说明: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1、为本项目配备的服务人员16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秩序维护人员8人、办公楼楼层保洁4人、水电维修工1人、会议服务主管1人、会议服务员1人。如服务人员出现更换调整,3个工作日内必须落实,更换调整期间不得出现人员空缺的情形。服务人员的调整必须经过采购人同意。2、在签订合同前,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文件中拟实际派遣人员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以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供采购人查验,若采购人在查验审核中发现上述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不全、或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或原件无效、或可能存在虚假的情况,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处理。3、本项目定员定岗定编固定员工,只针对本项目提供物业服务。本项目所有物业服务人员均为全职不得兼职。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人员须与项目实施人员一致。4、物业项目经理负责对具体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日常班次的安排、突发事件的处理;巡检、记录本部门各班每日工作情况,及时向采购人汇报;定期对具体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5、如采购人对投标人提供的服务人员不满意要求更换时,投标人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无条件为采购人更换合格的服务人员。6、所有物业人员在正式上岗前,须向采购人提供近1个月的体检报告,且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全员体检。7、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着装统一、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细致、周到。1.4.2.(二)人员配置要求表岗位人数具体要求项目经理1★(1)年龄不满45岁。(说明: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2)文化程度:本科或以上学历。(说明:提供有效学历证书复印件。)★(3)工作经验要求:担任过非住宅物业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具有上述岗位10年或以上的工作经验。【说明:1、投标人提供证明函,内容应当明确拟任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服务业主名称并加盖业主单位法定名称章、对应服务时间、任职岗位、管理的项目类别;2、若投标人拟派人员单个物业管理项目的服务时间少于10年的,则可提供多个物业管理项目且服务时间可累计;3、若投标人拟派人员在同时段同时为2个及以上的物业管理项目提供服务的,则该时段只能计算一次服务时间。】★(4)具有良好的团队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组织能力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熟悉物业服务全方位管理流程;负责对具体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日常班次的安排、突发事件的处理;巡检、记录本部门各班每日工作情况,及时向采购人汇报;定期对具体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说明: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秩序维护人员8★(1)男性年龄不满55岁,女性年龄不满45岁。(说明: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2)均具有有效的***门颁发的保安员上岗证,和有效的军人退役(转业)证或其他可证明其为退役军人的相关证明材料。(说明: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和退役(转业)证复印件或其他可证明其为退役军人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3)秩序维护人员具有5年及以上秩序维护工作经验。净身高1米68及以上,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具有秩序维护管理相关经验,熟练掌握相关工作技能和服务要求,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责任心和纪律性强,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良好的应急处理能力。(说明: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4)早上8:00-9:30,下午16:30-18:00站岗服务。办公楼楼层保洁4★(1)年龄不满50岁。(说明: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2)至少一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说明: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3)具有3年及以上环境维护或保洁或相同语义岗位的工作经验。工作认真负责,态度端正,服从管理;责任心和纪律性强,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说明: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水电维修工1★(1)年龄不满45岁。(说明: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2)水电维修工具有5年及以上设施设备工作经验。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熟悉掌握水电相关技术知识、设施维护保养技能机操作规范;责任心和纪律性强,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良好的应急处理能力。(说明: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4)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和低压电工),同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说明: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会议服务主管1★(1)年龄不满35岁。(说明: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2)会议服务主管具有3年及以上物业会议服务主管工作经验。净身高1米65及以上,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责任心和纪律性强,具有较强的应变能力。(说明: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3)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以及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或以上证书。(说明:提供有效学历证书复印件和证书复印件。)会议服务员1★(1)年龄不满30岁。(说明: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2)会议服务员具有3年及以上客服工作经验。工作认真负责,态度端正,服从管理;责任心和纪律性强,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良好的应急处理能力;净身高1米65及以上。(说明: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3)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以及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或以上证书。(说明:提供有效学历证书复印件和证书复印件。)1.4.3.(三)★工作时间岗位人数工作时间项目经理1工作日9:00—17:00,1人在岗,工作时间8小时。休息日及法定休假日正常休息。秩序维护人员8工作日8:00—16:00;16:00-24:00;00:00-8:00(三班倒,早班3人同时在岗,中班2人同时在岗,晚班2人同时在岗,每班工作时间8个小时)。休息日及法定休假日8:00—16:00;16:00-24:00;00:00-8:00(三班倒,早班1人在岗,中班1人在岗,晚班1人在岗,每班工作时间8个小时)。办公楼楼层保洁4工作日9:00—17:00,4人同时在岗,工作时间8小时。休息日及法定休假日正常休息。水电维修工1工作日9:00—17:00,1人在岗,工作时间8小时。休息日及法定休假日正常休息。会议服务主管1工作日9:00—17:00,1人在岗,工作时间8小时。休息日及法定休假日正常休息。会议服务员1工作日9:00—17:00,1人在岗,工作时间8小时。休息日及法定休假日正常休息。1.5.五、★投标报价要求(说明:按分项报价明细表及投标报价要求进行报价)投标报价为总包干价,报价应包括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具体包含员工工资(包含基本工资、休息日工资及法定休假日工资);社会保险;法定计提费用(包含工会经费、教育经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住房公积金;用品、工具、耗品及耗材费用;行政办公费;企业管理费;企业合理利润;税金一切费用等。投标人应将上述费用一一计入投标报价,且各项报价应符合政府采购及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1.员工工资(1)员工基本工资:基本工资不低于《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成府规〔2025〕4号)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2)休息日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四十四条(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加班工资计算:日工资【按基本工资÷21.75天】÷8小时×2倍×每天实际加班小时数×天数×人数。(3)法定休假日工资法定休假日按规定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共13天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四十四条(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加班工资计算:日工资【按基本工资÷21.75天】÷8小时×3倍×每天实际加班小时数×天数×人数。2.社会保险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应包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含大病)及生育保险,且缴费比例应符合成都市最新社保缴纳标准。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基数不低于成都市最新城镇职工最低缴费基数。3.法定计提费用(1)本项目应分摊的工会经费:无论投标人是否成立工会组织都应按照国家法定要求进入费用报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中国工会章程》第三十八条规定:“未成立工会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按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上级工会拨缴工会建会筹备金。”【本项目应分摊的工会经费年缴纳额=本项目全员年工资总额×2%。】(2)本项目应分摊的教育经费:按照国家法定要求进入费用报价。《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第十九条“各类企业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规定实施职业教育和职工培训,承担相应的费用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素质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开支……”【按本项目工资总额为基数,教育经费按不低于1.5%计算】(3)投标人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符合财政部及成都市[《成都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成财规〔2021〕1号)]等相关规定,投标人须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报价。4.本项目应分摊的住房公积金:投标人根据现行《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其拟为本项目配置人员实际情况计算并填报住房公积金费用。现行《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本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具体限额由管委会根据上述标准予以明确,并每年定期向社会公布。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工资总额计算,职工工资总额以国家统计局职工工资总额指标解释为准。第十九条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注:(1)投标人所报公积金应充分考虑项目服务期超过一年的情形。(2)缴存基数及比例应符合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标准范围,职工月缴存额以元为单位进行计算,元以下应见角进元。缴存基数按照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最新文件要求执行。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执行。5.用品、工具、耗品及耗材详见服务内容及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报。6.行政办公费行政办公费用包含了日常办公耗材费、办公通讯费、员工培训教育费、员工劳保费、防暑降温费、作业创伤急用品等。7.企业管理费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填报。8.企业合理利润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填报。9.税金投标人应明确增值税纳税人身份即明确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在投标报价中应明确增值税率比例,其余附加税包含在税金中。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服务期内增值税纳税人身份可能发生的变化。(说明:明确投标人增值税纳税人身份及增值税率比例)10.分项报价明细表要求(1)如投标人因履约需增加分项报价明细表未列出的报价项目,可自行添加并计入投标报价。(2)投标人应根据分项报价明细表格式填写分项报价,报价合计应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以及招标文件约定的一切费用。不得以“企业让利”、“已有耗材或设施设备库存”等形式免费或无偿提供服务。(3)投标人现已依法依规享受优惠(减免)等政策的,须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或政策文件,及投标人的情况说明。如投标人现已依法依规享受优惠(减免)等政策涉及投标人拟配置服务人员的,须提供:①政策文件、②投标人的情况说明、③相应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④证明服务人员现已享受优惠(减免)政策对应的证明材料(若政策文件明确享受优惠(减免)需要政府部门审批的,证明材料必须提供政府部门审批通过的证明材料或者政府部门公示信息;若政策文件享受优惠(减免)未要求政府部门审批的,则提供享受优惠(减免)政策对应的证明材料)、⑤承诺享受优惠(减免)的人员是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人员。若投标人或拟配置服务人员享受优惠(减免)等政策,享受期不能覆盖完本项目服务期限的,按已覆盖项目服务期与未覆盖项目服务期进行分段计算并平均到服务期内。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减免)无需按照上述优惠(减免)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投标人报价不得超出参与本项目的范围计算;享受优惠(减免)应对应到本项目具体分项报价中,不得用于其他分项报价抵扣,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5)投标人可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提供各项报价详细的计算式。11.最后报价要求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时,应当一并提交调整后的分项报价明细表,若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分项报价明细表视为无效响应。分项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XXX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X一、人员费用岗位人数服务期限(月)基本工资(元/人/月)社会保险(元/人/月)住房公积金(元/人/月)小计项目经理XX人12XX元/年秩序维护人员XX人12XX元/年办公楼楼层保洁XX人12XX元/年水电维修工XX人12XX元/年会议服务主管XX人12XX元/年会议服务员XX人12XX元/年休息日及法定休假日工资XX元小计XX元二、其他费用1工会经费1项XX元2教育经费1项XX元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项XX元4用品、工具、耗品及耗材1项XX元5行政办公费1项XX元6企业管理费1项XX元7利润1项XX元8税金(纳税人身份:XXXXX;增值税率比例:XXXX)1项XX元9…………XX元小计XX元三、投标报价费用合计(元)人员费用XX元其他费用XX元投标报价【人员费用+其他费用】XX元投标人名称:XXXX日期:20XX年XX月XX日1.6.六、★商务要求(说明: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1.6.1.(一)服务地点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检察院。1.6.2.(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1.6.3.(三)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1、投标人开展物业服务后,采购人每次付款前对物业服务进行综合性考评,考评内容及考评标准依据本项目管理要求,由采购人制定具体考核办法,按百分制实施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如下。项目服务质量标准分值监督考评标准环境卫生环境卫生定岗定员定责,保洁人员着装统一,工作细致,形象良好。2分现场抽查,发现一处未达标,逐项扣0.1分;接到一例投诉,逐项扣0.2分,扣完为止。每日环境卫生及巡回保洁按要求完成4分现场抽查,发现一处未达标,逐项扣0.2分;接到一例投诉,逐项扣0.5分,扣完为止。确保无卫生死角4分现场抽查,发现一处未达标,逐项扣0.1分;接到一例投诉,逐项扣0.2分,扣完为止。及时按要求分类、清理垃圾4分现场抽查,发现一处未达标,逐项扣0.2分;接到一例投诉,逐项扣0.5分,扣完为止。垃圾中转站等重点区域,按要求进行消杀并做好记录4分现场抽查,发现一处未达标,逐项扣0.2分;接到一例投诉,逐项扣0.5分,扣完为止。建筑及设施设备运行维护(一)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每日巡检屋顶和天台隔热层无破损,雨水排水管通畅、无阻塞外溢现象,辟雷设施完好;完成巡检记录。3分发现一处扣0.2分,扣完为止。每日巡检建筑外墙瓷砖无脱离,无裂缝;玻璃幕墙无破损,无明显污渍,无乱粘贴及乱悬挂现象;完成巡检记录。3分发现一处扣0.2分,扣完为止。每日巡检建筑公共场所内墙无破损,涂料无脱离,无明显污渍;各楼层天花板无破损,无滴水印;完成巡检记录。3分发现一处扣0.2分,扣完为止。每日巡检建筑主体共有设施整洁,楼梯、天台、通道等处无堆放杂物;完成巡检记录。3分发现一处扣0.2分,扣完为止。每日巡检路面平坦,无损坏;公共场所照明设施设备完好无损;围墙(栏)及门无生锈、裂断、变形;门窗及配件完好;完成巡检记录。3分发现一处扣0.2分,扣完为止。每日巡检雨水井、污水井完好无缺,井壁无损,井底无砂石,管道无破裂,无阻塞,无渗漏;电缆沟盖、各阀门盖无损坏,无积水;完成巡检记录。3分发现一处扣0.2分,扣完为止。每日巡检卫生间无阻塞,确保排污通畅;厕所门、隔断无损坏,完成巡检记录。3分发现一处扣0.2分,扣完为止。(二)给排水设施设备做好设备每日检查、保养运行记录,确保各设施设备正常运行。3分1.出现1次设备运行不正常扣0.5分,扣完为止;2.查记录,发现1次无设备运行检查记录扣0.2分,扣完为止。定期检查排水泵无堵塞,排污管道无渗漏;定期清理排污井,保证污水排放通畅;完成检查记录。3分有记录,每月不少于一次,未达到扣0.2分。定期检查水池无外溢,供水阀门、管道无渗漏;设备房无积水、浸泡现象发生;完成检查记录。3分发生该现象一例扣0.2分。(三)供配电设施设备定期巡检供配电设施设备,配合维保单位做好维护;设备运行记录、交接班记录须完整、准备、清晰;做好供配电室防鼠工作,保持室内照明灯具、各柜指示灯仪表良好;保障供配电设备处于优质运行。4分1.出现一次供配电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扣0.5分;2.出现1例老鼠进入供配电室,扣0.5分;3.设备运行记录不完整、不清晰,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4.发现供配电柜指示灯同时坏3盏以上者,逐项扣0.2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配电室内配电柜操作开关设明显标志,停电拉闸,检修拉闸,必须事先通知有关单位(特殊及紧急情况除外),并挂警示牌。3分违者逐项扣0.1分,扣完为止。会议客服服务(一)会务管理做好会议室的保洁,整洁达到《会议服务工作标准》要求。1分一处不符合扣0.2分,扣完为止。根据会议主办单位的会议人数确认所需要的桌、椅数量,并摆成需要的形状。1分一处不符合扣0.2分,扣完为止。按照会议要求准备合格的会议用品,提前准备好开水、茶叶、或瓶装水、资料(具体视情况而定)并请会议主办业务口确认。1分一处不符合扣0.2分,扣完为止。服务人员应在半小时前严格按要求着装上岗,及时开启、检查需要的会议设备,确保会议的可持续性。1分回访不合格一项扣0.2分,扣完为止。会议结束。参会人员离开后,服务人员着手清场工作,关闭设备及照明,查看有无遗留物品和会议资料,如发现需及时联系。1分抽查不符合,每次扣0.2分,扣完为止。(二)服务受理负责工程维保报修、会议预定的服务电话,报修电话应执行24小时值班,随时有人接听。2分无人接听电话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耐心礼貌受理报修、建议、问询、投诉等各类信息并做好记录,并及时分发处理。3分不礼貌或不耐心一次扣0.2分;无记录一次扣0.2分;处理不及时或无回访,一次扣0.2分。无落实或无反馈,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对分发的报修、会议室预定等单据及时跟踪、落实、反馈和销单。3分在能力范围内未及时处理、反馈,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当接到维修任务时,小修项目及时完成派单,重大和紧急维修项目应及时报告项目总经理、村委会物业维保经理。2分未及时处理,一次扣0.2分;未报告,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负责做好每日报修情况统计分析,并报送每日动态报告。2分未按时完成,一次扣0.2分,未完成,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2、若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对考核办法进行修改,以最新版考核办法为准。3、考核主体: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检察院。考核对象:物业管理服务。考核分值:考核分值为100分。其中:采购人考核占100%。考核方式:季度考核。考核措施:①考核分数将作为物业服务费支付和物业服务合同是否继续履行的依据。②季度考核分数不达标(季度分数低于80分则不达标),将按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规定解除合同。具体考核细则以签订合同为准。1.6.4.(四)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采购人按照招标文件中“考核标准及办法”,每次付款前对投标人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当次核算费用的依据,具体规定如下:序号当次考核得分当次费用支付比例1当次考核得分≥90分100%290分>当次考核得分≥80分90%380>当次考核得分≥70分80%4当次考核得分低于70分70%2、本项目物业服务费按季度支付,根据考核情况,采购人完成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交供应商,次季度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正式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完成支付。1.6.5.(五)违约责任1、因采购人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依照合同约定对投标人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2、若因采购人原因逾期支付投标人物业服务费,除应及时支付,还应向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逾期金额1‰/天的违约金。3、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4、如因投标人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存在任何瑕疵、或因投标人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故意或疏忽、失职、过错等过失原因给采购人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投标人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5、如投标人有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之情形,且未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整改或纠正的,发生二次以上,投标人按照合同暂定总价的3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因投标人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考评不合格等),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实际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另行主张损失赔偿。1.6.6.(六)解决争议的方式1、本合同在履行中出现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和纠纷,双方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应当将该争议、纠纷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服务应答表供应商按谈判文件要求,自行拟定和编写服务应答表。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编码}{}采购包号:{包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第1页-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属于监狱企业的供应商,可以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注: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本身也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提供此声明。声明函致:成都市政府采购中心我单位作为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人,在此郑重声明:一、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我单位及我单位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说明:填写“没有”或“有”)行贿犯罪记录。二、我单位(说明:填写“未列入”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我单位(说明:填写“未列入”或“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我单位(说明:填写“未处于”或“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XXXX日期:202X年XX月XX日说明:1.对声明中第一条的说明: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投标人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如果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应填写“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2.对声明中第二条的说明:投标人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应填写“被列入”,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人如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应填写“被列入”,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3.对声明中第三条的说明:如投标人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的,该声明填“处于”,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承接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提供此声明。-第1页-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XXXX(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在XXXX(投标人名称)处任XXXX(职务名称)职务,是XXXX(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特此证明。投标人名称:XXXX日期:202X年XX月XX日说明:(1)上述证明文件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或护照复印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外籍人士的,则提供护照复印件)时才能生效。(2)主要负责人为投标人提供的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中的主要负责人员。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投标(响应)函致:{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码})的投标(响应)供应商,自愿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要求,在此郑重声明及承诺:一、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我单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七、我单位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九、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办理投标(响应)事宜的情形。十、如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样品将作为中标(成交)后履约验收标准,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成交)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十一、我单位一旦中标(成交),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在规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履约。十二、我单位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我单位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由我单位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含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享有使用权。如使用了我单位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已在投标(响应)报价中包括了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十三、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十四、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十五、投标(响应)有效期为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投标(响应)有效期天数}天。根据采购文件规定,以上承诺事项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以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投标(响应)文件提交后,本函即对我单位产生约束力,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本函的各项承诺,并对本次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第1页-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当前日期}说明:1.需供应商提供财务状况证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证明材料的,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第2页-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第1页-报价表项目编号:N5101012025000923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三次)采购包:1(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供应商名称: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价响应报价价款形式服务范服务期报价内容最高限价响应报价围限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1.00年82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1,1.00年,总价合计:备注:无供应商公章: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第1页-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价响应报价价款形式服务范围服务期限1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1.00年82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分项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XXX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X一、人员费用岗位人数服务期限(月)基本工资(元/人/月)社会保险(元/人/月)住房公积金(元/人/月)小计项目经理XX人12XX元/年秩序维护人员XX人12XX元/年办公楼楼层保洁XX人12XX元/年水电维修工XX人12XX元/年会议服务主管XX人12XX元/年会议服务员XX人12XX元/年休息日及法定休假日工资XX元小计XX元二、其他费用1工会经费1项XX元2教育经费1项XX元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项XX元4用品、工具、耗品及耗材1项XX元5行政办公费1项XX元6企业管理费1项XX元7利润1项XX元8税金(纳税人身份:XXXXX;增值税率比例:XXXX)1项XX元9…………XX元小计XX元三、投标报价费用合计(元)人员费用XX元其他费用XX元投标报价【人员费用+其他费用】XX元投标人名称:XXXX日期:20XX年XX月XX日版本号:N510101202500092320250729001竞争性谈判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三次)采购项目编号:N5101012025000923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检察院成都市政府采购中心共同编制2025年07月29日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邀请成都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检察院委托,拟对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三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本项目为四川省成都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010120250009231.2.采购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三次)1.3.谈判项目简介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物业管理服务供应商一名。一采三年,每年预算金额820000.00元。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谈判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开启、解密响应文件和电子评审,签订采购合同等。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谈判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谈判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谈判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供应商免费提供,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谈判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谈判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谈判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谈判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谈判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方式、地点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提交响应文件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启,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启。1.9.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1.10.联系方式采购人: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检察院地址:成都市温江区南江路198号邮编:611130联系人:熊唐联系电话:028-82799192代理机构:成都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邮编:610041联系人:高凌霄联系电话:028-8598812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820,000.00元 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 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 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是否为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是否属于签订不超过3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是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限为:三年,按照履约年度签订,即在年度履约期满后,继续签订下一履约年度的政府采购合同。因中标人后续履约质量无法保障或者采购人采购需求发生变化,可以依法终止合同。5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6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收取7响应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 120 天。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8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9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0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1是否召开采购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12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应当认真评估影响,对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应当采取顺延相关截止时间等方式依法进行处置;经处置后,仍然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应当依法废标或者终止采购活动。注: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3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4实质性要求本谈判文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当按照第五章评审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15其他说明本谈判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二、本谈判文件由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检察院和成都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谈判的采购人是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检察院。二、“供应商”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谈判文件,参加采购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成都市政府采购中心。四、“网上开启”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响应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审”是指谈判小组开展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谈判、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出具谈判报告等活动。2.3.谈判文件2.3.1.谈判文件的构成谈判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编制、确认,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竞争性谈判邀请;二、供应商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谈判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五、评审办法;六、响应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2.3.2.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更正后的谈判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发送更正通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发送更正信息,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三、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更正通知的同时,即为送达供应商。供应商应当及时查看更正公告、更正信息,并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下载更正后的谈判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2.4.响应文件2.4.1.响应文件的语言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谈判小组在谈判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谈判小组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一)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4.2.计量单位★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响应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响应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供应商不确认,作无效响应处理。2.4.6.响应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一、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编制响应文件,谈判文件第六章对响应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写。二、供应商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2.4.7.响应文件的提交★一、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信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谈判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二、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三、除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响应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2.4.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2.5.开启、评审和确定成交供应商2.5.1.开启2.5.1.1.开启程序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网上开启解密响应文件。2.5.1.2.解密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谈判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响应文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供应商未按时完成解密外,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2.5.1.3.有关要求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符合《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情形的可以为2家。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启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评审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2.5.4.成交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确认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二、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合同签订、备案、履行及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三、政府采购合同自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书面合同上签章之日起生效。三、成交供应商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四、成交供应商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6.3.合同分包和转包★2.6.3.1.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2.6.3.2.合同转包一、严禁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合同转包。二、成交供应商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4.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不适用前述规定。2.6.5.履行合同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二、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6.6.履约验收方案一、验收组织方式:采购包1:自行验收二、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采购包1:否三、是否邀请专家:采购包1:否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采购包1:否五、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包1:否六、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包1:分段/分期验收七、履约验收时间:采购包1:1、验收条件说明:每季度完成,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25%;2、验收条件说明:每季度完成,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25%;3、验收条件说明:每季度完成,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25%;4、验收条件说明:每季度完成,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25%;八、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采购包1:以合同约定、实际考评为准。九、技术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以合同约定、实际考评为准。十、商务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以合同约定、实际考评为准。十一、履约验收标准:采购包1:以合同约定、实际考评为准。十二、履约验收其他事项:采购包1:以合同约定、实际考评为准。2.6.7.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具体支付约定详见第三章。2.7.纪律要求2.7.1.保密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的规定组织开展非招标采购活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有关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7.2.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供应商参加谈判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四、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五、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六、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七、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八、未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一、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二、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供应商有前述一至六条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成交供应商有前述一至六条情形之一的,认定成交无效。此外,将按照规定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属于恶意串通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对供应商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应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谈判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检察院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采购需求外的谈判文件的询问、质疑由成都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成都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答复主体存在争议的,由采购人负责答复。答复主体:采购人联系人:熊唐联系电话:028-82799192地址:成都市温江区南江路198号邮编:611130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高凌霄联系电话:028-85988124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邮编:610041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四、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谈判文件之日。对更正后的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如质疑内容为更正内容,为发出谈判文件更正通知之日;如质疑内容为原谈判文件内容,为获取原谈判文件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谈判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交易系统获取的谈判文件回执单)。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供应商对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财政部门联系方式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及受理投诉联系方式。正文八、法律责任采购人、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一)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二)对质疑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三)拒绝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宜。供应商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供应商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2.9.电子化采购特殊情形处理代理机构应当制定电子化采购活动应急处置预案,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有效应对、处置电子化采购活动中出现影响采购活动顺利推进的各类特殊情况。2.9.1.平台系统故障处理平台系统故障是指因平台所部署的基础软硬件环境、网络环境或者平台功能应用出现异常,导致的平台访问失败、数据出错或者规则失效等问题。供应商在注册登录、获取采购文件、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和投标响应、签订采购合同过程中,遇到影响业务操作的平台系统故障,应当暂停操作,通过采购平台4001600900电话或者在线客服进行反馈,对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的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同时告知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在电子化采购评审过程中,遇到系统故障的,向代理机构进行反馈,代理机构应及时进行核实,对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应当暂停操作,并通过代理机构联络群或者开评标专线电话等渠道进行反馈。平台运维单位负责平台系统故障的排查认定,对认定为平台系统故障的,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运维通知,明确故障类型、故障期间、影响范围、处理意见。故障排除后,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依据运维通知内容评估对项目采购活动的影响情况,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依法开展后续采购活动。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谈判小组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不得因平台系统故障免除平台用户应当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对经核实排查认定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谈判小组应按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平台操作要求开展后续操作。供应商使用的网络环境、计算机终端及软件、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等设施设备出现的故障,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当在使用平台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和验证工作,并承担准备验证不充分产生的不利后果。2.9.2.其他特殊情形处理出现采购活动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特殊情形,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平台系统实施的,或者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形,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谈判小组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2.9.3.注意事项出现前述特殊情形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属于供应商需要承担的风险。因故意行为造成平台系统故障或者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影响电子化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视为非法干预采购活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10.样品评审采购包1:不需要样品评审要求提供样品评审的项目,样品评审环节采取线下方式进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谈判文件中明确线下样品评审规则和方式,不得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样品评审应当全过程录音录像,形成书面评审记录上传至交易系统。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3.1.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82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820,000.00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 (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物业管理服务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1.00(年)820,000.00物业管理否否否否否报价要求采购包1: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1.00(年)820,000.00总价无★注:本采购包涉及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供应商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3.2.技术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无无3.3.服务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采购包1: 序号 符号标识 服务要求名称 服务要求内容1服务内容要求因系统限制,具体服务内容要求详见附件《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三次)服务内容要求》。3.3.2.商务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1服务期限详见3.3.服务要求。2服务地点详见3.3.服务要求。3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详见3.3.服务要求。4支付方式分期付款5付款进度安排1、付款条件,因系统限制,具体付款条件详见3.3.服务要求,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因系统限制,具体付款条件详见3.3.服务要求。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详见3.3.服务要求。3.4.其他要求采购包1:最后报价要求:★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时,应当一并提交调整后的分项报价明细表,若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分项报价明细表视为无效响应。第四章谈判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以下内容:一、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3.2.技术要求”,“3.3.服务要求”:本项目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3.2.技术要求”“3.3.服务要求”内容均为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二、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本项目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中内容均为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除以上内容外,谈判小组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制定谈判内容,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第五章评审办法5.1.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等法律制度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次竞争性谈判评审办法。二、评审工作由代理机构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三、评审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审,通过交易系统完成评审工作。谈判小组成员、采购人、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应当按照本谈判文件规定和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审活动。五、政府采购活动参与各方原则上通过交易系统在线沟通、提示、告知有关情况,最终评审意见以签署的谈判报告为准。评审过程中需要供应商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按规定加盖电子印章。谈判小组成员在签署谈判报告时,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可以线下签署后,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六、评审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审活动。如遇需及时联系供应商的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监督人员监督下,通过线下电话等方式联系供应商沟通、提示、告知有关情况,但不得干预或者操纵电子化采购活动、影响采购公平公正。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违法干预评审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5.2.谈判小组一、本项目谈判小组成员人数应为3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预算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谈判小组成员人数应为5人以上单数。评审专家由代理机构采取随机方式在采购平台的评审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二、谈判小组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登录交易系统进入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谈判小组组长。采购人代表可以使用采购人代表专用签章确认评审意见。三、谈判小组成员获取解密后的响应文件,开展评审活动。出现评审专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评审专家数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交易系统中暂停采购活动,封存供应商投标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谈判小组,解封响应文件后,开展评审活动。四、谈判小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谈判文件;(二)审查、评价供应商响应文件等是否满足谈判文件要求;(三)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根据需要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对谈判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五)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六)起草资格审查报告、谈判报告并进行签署;(七)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谈判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八)按规定告知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5.3.评审程序5.3.1.熟悉和理解谈判文件谈判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谈判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谈判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谈判办法和标准以及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5.3.2.停止评审的情形本谈判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应当停止评审:一、谈判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的;二、谈判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五、谈判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六、谈判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谈判小组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谈判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代理机构应当将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原因通过交易系统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人、代理机构认为谈判小组不应当停止评审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3.3.资格审查网上开启完成后,由谈判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成功解密的响应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5.3.3.1.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一般资格审查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响应文件封面,投标(响应)函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2、行贿犯罪记录: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说明:①按声明函的内容及要求提供书面声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文件中不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的证明材料;②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材料。[说明:①按声明函的内容及要求提供书面声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②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资格审查小组根据“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结果,在资格审查期间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审查。[说明: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投标人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说明:①按声明函的内容及要求提供书面声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②供应商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5、不属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参加投标的情形:(1)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属于禁止参加投标或投标无效的供应商;(2)资格审查小组未发现或者未知晓投标人存在属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参加投标或投标无效的供应商。声明函.docx,投标(响应)函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8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5.3.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1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3.3.3.特定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特定资格审查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 无5.3.4.符合性审查谈判小组依据本谈判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要求,对符合资格要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谈判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反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谈判文件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采购包1: 序号 符合性审查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1需要供应商进行承诺的实质性要求。无需供应商单独提供材料进行响应,只需供应商承诺严格遵守并执行的相关实质性要求。投标(响应)函2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 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 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 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中上传说明材料,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 应商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加盖供应商(法 定名称)电子印章,在谈判小组要求的时间内通 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提交的相 关证明材料无效。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分项报价明细表.docx,报价表3投标文件的计量单位、语言、报价货币、投标有效期、知识产权等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或是否应当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文件的计量单位、语言、报价货币、投标有效期、知识产权等均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以及不应当作无效投标处理。响应文件封面4首次报价谈判小组对供应商首次报价进行算术性复核,如 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 1 、报价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 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 额无法判断的除外; 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 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 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 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 报价经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签章后产生 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 理。谈判小组不得未经要求供应商确认,直接将 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分项报价明细表.docx,报价表5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注: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在有效期内)或护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外籍人士的,按此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docx6符合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符合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该项 所指实质性要求不包含第3章中可实质性变动的 实质性要求。服务应答表7不属于禁止参加投标或投标无效的投标人(1)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属于禁止参加投标或投标无效的投标人;(2)评标委员会未发现或者未知晓投标人存在属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参加投标或投标无效的投标人。响应文件封面响应文件满足以上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一项未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的,或符合性审查完成后,谈判小组发现供应商还存在未响应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则按无效响应处理,并在谈判报告中载明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具体原因。5.3.5.谈判一、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与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谈判顺序由谈判小组确定。二、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通过交易系统集中在线与单一供应商对技术、服务、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的谈判。三、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第四章约定的内容,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四、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通过交易系统,将变动情况通知本轮次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调整谈判轮次。五、谈判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以“供应商响应表”形式在线提交谈判小组。“供应商响应表”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否则无效。六、经最终谈判后,供应商响应文件仍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谈判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通过交易系统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七、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八、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在谈判报告中予以记录,并向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报告,依法应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应当作无效处理。5.3.6.最后报价采购包1: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如本项目满足《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有效最后报价供应商家数不足本采购包约定最低有效家数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并发布终止公告。一、谈判小组开启报价后,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交易系统信息提醒,登录交易系统,通过“等候大厅”进行报价并签章后提交。二、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标准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谈判小组将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并通过交易系统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三、供应商未按谈判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的,视为无效响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四、最后报价提交后,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五、最后报价为有效报价应符合下列条件:(一)供应商所提供的最后报价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二)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三)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四)最后报价唯一,且不高于最高限价。六、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除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按以下原则处理:(一)报价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二)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三)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最后报价由供应商经交易系统加盖电子印章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作无效响应处理。七、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电子印章。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5.3.7.解释、澄清、说明的有关问题一、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认为谈判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要求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书面解释。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谈判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二、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应当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应当书面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谈判小组和供应商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制定、确认、交换相关澄清、说明文件。除供应商已明确表示澄清、说明完毕的外,给予供应商澄清、说明的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三、代理机构宣布评审结束之前,供应商应通过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审消息提示,及时响应谈判小组发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供应商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四、谈判小组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响应处理。5.3.8.谈判小组复核评审结束后,谈判小组成员复核、确认各自评审意见,汇总形成评审结果,对拟推荐为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5.3.9.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一、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拟出具谈判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谈判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资格审查认定错误的,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谈判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由谈判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二、谈判小组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通过交易系统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谈判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谈判小组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代理机构认为谈判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三、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四、除资格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代理机构发现谈判小组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项目同级财政部门。5.3.10.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包1:确定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按供应商最后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排列,响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最后报价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最后报价且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供应商响应的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按认定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累计计算。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在排名并列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如本项目的采购包涉及核心产品的,在对最后报价进行评审前,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参加评审(任意一个核心产品是相同品牌时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供应商);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名供应商参加评审,其他作无效响应处理。未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供应商不再递补为成交候选供应商。5.3.11.出具谈判报告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代理机构出具谈判报告。谈判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二、谈判日期和地点,谈判小组成员名单;三、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四、变动谈判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有关资料及记录;五、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情况及供应商变动响应文件有关资料及记录;六、谈判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谈判情况等;七、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评审结果经代理机构核对无误后,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谈判报告中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确认。谈判报告签署前,谈判小组成员可以对已评环节的评审意见进行修改调整,并在谈判报告中进行记录。谈判报告签署后,评审意见生效,除符合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评审结果。谈判小组成员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又未另行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审结果。5.3.12.评审争议处理规则谈判小组在谈判过程中,对于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对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持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谈判报告上明确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同无意见。持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谈判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5.4.评审方法、细则及标准5.4.1.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响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5.4.2.评审细则及标准价格扣除采购包1: 序号 评审内容 适用情形 扣除比例%(以“C1”表示)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 无价格评审采购包1:价格评审条款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价格权重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1合计100.00%1.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评审系数。评审价格=响应报价。经价格调整后的评审价格=响应报价×(1-价格调整比例)基准价=经价格调整后评审价格的最低值。报价表优先采购产品评审细则采购包1:序号评审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无5.5.终止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5.6.确定成交供应商一、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谈判报告送采购人。二、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谈判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谈判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谈判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三、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谈判文件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5.7.谈判小组义务谈判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人、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五、发现谈判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交易系统向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5.8.谈判小组成员工作纪律谈判小组成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下列工作纪律:一、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关于谈判小组成员回避的规定。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谈判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代理机构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人、代理机构的请托。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采购包1: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响应文件封面详见附件:投标(响应)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服务应答表详见附件:报价表详见附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docx详见附件:分项报价明细表.docx详见附件:声明函.docx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履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20___年___月___日采购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________采购项目的《谈判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二、服务要求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合同定价方式:四、履约保证金五、验收标准和方法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XXX。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违约责任九、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XX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3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1份,乙方持有1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时间: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时间:年月日版本号:N510101202500092320250729001竞争性谈判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三次)采购项目编号:N5101012025000923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检察院成都市政府采购中心共同编制2025年07月29日-第1页-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邀请成都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检察院委托,拟对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三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本项目为四川省成都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010120250009231.2.采购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三次)1.3.谈判项目简介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物业管理服务供应商一名。一采三年,每年预算金额820000.00元。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谈判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开启、解密响应文件和电子评审,签订采购合同等。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第2页-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谈判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谈判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谈判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供应商免费提供,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谈判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谈判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谈判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谈判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谈判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方式、地点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提交响应文件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启,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启。1.9.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1.10.联系方式采购人: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检察院地址:成都市温江区南江路198号邮编:611130联系人:熊唐联系电话:028-82799192代理机构:成都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邮编:610041联系人:高凌霄-第3页-联系电话:028-85988124-第4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820,000.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是否为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是否属于签订不超过3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是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限为:三年,按照履约年度签订,即在年度履约期满后,继续签订下一履约年度的政府采购合同。因中标人后续履约质量无法保障或者采购人采购需求发生变化,可以依法终止合同。5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6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收取7响应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120天。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8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9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0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1是否召开采购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12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应当认真评估影响,对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应当采取顺延相关截止时间等方式依法进行处置;经处置后,仍然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应当依法废标或者终止采购活动。注: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3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4实质性要求本谈判文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当按照第五章评审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15其他说明本谈判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二、本谈判文件由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检察院和成都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谈判的采购人是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检察院。二、“供应商”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谈判文件,参加采购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成都市政府采购中心。四、“网上开启”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响应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审”是指谈判小组开展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谈判、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出具谈判报告等活动。2.3.谈判文件2.3.1.谈判文件的构成谈判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编制、确认,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竞争性谈判邀请;二、供应商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谈判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五、评审办法;六、响应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2.3.2.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第6页-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更正后的谈判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发送更正通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发送更正信息,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三、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更正通知的同时,即为送达供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成都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