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标结果公示(临沧市临翔区主城区8所2025)
中标结果公告
标段编号:
ZH530900202500004001001
标段名称:
临沧市临翔区主城区8所小学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选取项目(2025年-2028年)
工程类型:
服务采购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临沧市临翔区发展和改革局(0883-2166428)
发布时间:
2025-08-11 16:00:00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序号
中标人名称
中标人代码
中标价(费率或单价等)
项目经理(总监)
中标工期(天)
1
广州市向太太餐饮有限公司
91440101578039825J
一、二年级 11.50 元/生/餐,其余年级 12.50 元/生/餐。
/
自2025年秋季学期开学日起至2028年春季学期结束日止(具体日期以各学校校历为准,不含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及学校寒暑假等非教学时段),具体服务期限及供餐时间按合同约定。自2025年秋季学期开学日起至2028年春季学期结束日止(具体日期以各学校校历为准,不含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及学校寒暑假等非教学时段),具体服务期限及供餐时间按合同约定。
2
双江汇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91530925MA7GGC1007
一、二年级 11.50 元/生/餐,其余年级 12.50 元/生/餐。
/
自2025年秋季学期开学日起至2028年春季学期结束日止(具体日期以各学校校历为准,不含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及学校寒暑假等非教学时段),具体服务期限及供餐时间按合同约定。
3
临沧金伢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91530900MAE0R8A138
一、二年级 11.50 元/生/餐,其余年级 12.50 元/生/餐。
/
自2025年秋季学期开学日起至2028年春季学期结束日止(具体日期以各学校校历为准,不含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及学校寒暑假等非教学时段),具体服务期限及供餐时间按合同约定。
备注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主城区8所小学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选取项目(2025年-2028年)于2025年8月4日完成评标工作。评标结果于2025年8月6日至2025年8月8日进行了公示,我单位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结果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确定临沧金伢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双江汇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向太太餐饮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中标人,中标相关内容如下: (一)供餐类型:午餐。 (二)供餐模式:所有学生在教室用餐。学校不提供加工场所、厨房设施设备等,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需完成原材料的采购,并在本单位的加工间完成午餐加工,使用配餐专用车辆运送到学校,并按要求将午餐配送到指定班级。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提供教室内分餐服务,按学校要求配备相应工作人员,在学校的配合和指导下,按学校管理要求为学生提供分餐(指打饭、打菜、盛汤、添菜等)、用餐管理、回收餐具、餐后保洁等服务。 (三)供餐标准:一荤(荤≧70%,肥瘦比例不得高于3:7)、一半荤(荤≧40%)、两素,汤(食材含量不低于30%),米饭,一、二年级原则上不低于300克/份,其余年级原则上不低于400克/份,并保证每个学生吃饱。具体以经公示无异议的带量食谱为准。 (四)餐费标准:一、二年级11.50元/生/餐,其余年级12.50元/生/餐。 (五)供餐配送要求:采用热藏配送,配送时所用工器具、设备、车辆、人员均应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有关要求。配餐专用车辆车厢内必须配备监控,并确保能将车厢内监控画面实时共享至学校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实现共同监管。 (六)服务质量要求: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规定要求,所选用食材必须新鲜、无腐烂、不霉变;大米须为满足国家标准《大米》(GB/T 1354-2018)规定的一级大米,且不得采购转基因植物制品,不得有陈年或变质大米掺入;食用油须为一级物理压榨纯菜籽油,且不得采购转基因植物制品;严禁采购和使用速冻食品,不得使用冷冻时间超过24小时的冷冻食品。配餐时,热食须保持热度、食品表面无风干、水浸现象;素菜食品及时烹炒,控干过多汤汁和水份;原料配比按要求,操作按程序。所有配餐的质量标准、质保期、规格及包装等均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确保食品质量并保证在到校检测时热藏配送的餐食中心温度不得低于60℃,且从烧熟至食用的间隔时间不超过2小时。 (七)送餐时间:每个就餐日上午11时40分(按学校确定的时间执行)送达学校指定班级位置,送达时间误差不允许超过10分钟。 (八)供餐地点:各学校指定位置。 (九)服务期限:自2025年秋季学期开学日起至2028年春季学期结束日止(具体日期以各学校校历为准,不含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及学校寒暑假等非教学时段),具体服务期限及供餐时间按合同约定。 (十)经营许可及场所条件等要求:投标人须按《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云南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明确为餐饮服务经营者(含集体用餐配送);经营项目为餐饮服务(包括热食类食品制售)。具备为学生提供学校供餐服务的场所和条件,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 31654)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包括:清洁操作区内的加工制作及切菜、配菜、烹饪、传菜、餐饮具清洗消毒、配送人员、驾驶员)须具备健康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