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成果转化专项 成果转化专项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湖北省科学技术厅2025)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科技兴鄂成果转化专项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HBSF-ZC-25072427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000-2025-09301
三、项目名称
科技兴鄂成果转化专项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产业技术创新与育成中心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天鹅路6号阳光大厦2楼
中标(成交)金额:152.800000(万元)
评审报价/评审总得分:无

服务类

名称:科技兴鄂成果转化专项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1年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小组成员
杨玉娇,董振伟,赵云芸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5-08-11
2、评审地点: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789号侧院湖北世发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规定执行
2、收费金额:2.2200(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信息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南苑村52号
联系方式:027-871357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世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789号侧院湖北世发招标有限公司209室
联系方式:027-872960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盛华、徐清晨、吴坤、夏雨珊、田佼玉
电话:027-87296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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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世发招标有限公司HubeishifaBiddingCo.,Ltd.计划备案单号:420000-2025-09301科技兴鄂成果转化专项项目项目编号:HBSF-ZC-25072427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采购人:湖北省科学技术厅代理机构:湖北世发招标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8月目录第一章单一来源协商邀请函第二章协商须知及协商程序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第四章协商办法及标准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章响应文件的格式第一章单一来源协商邀请函湖北世发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科技兴鄂成果转化专项项目”组织单一来源采购活动,邀请贵司参与单一来源采购协商。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科技兴鄂成果转化专项项目2.项目编号:HBSF-ZC-250724273.采购预算:人民币153万元4.最高限价:人民币153万元5.采购内容:科技兴鄂成果转化专项服务;具体要求及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6.合同履行期限:1年7.接受联合体:否8.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10.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三、协商时间及地点1.协商时间:2025年08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2.协商地点:供应商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开标大厅中进行远程开启请贵司按采购文件要求内容进行报价,供应商授权代表应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单一来源线上协商会议。四、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湖北省科学技术厅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南苑村52号联系方式:027-8713577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湖北世发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789号侧院湖北世发招标有限公司209室联系方式:张盛华、夏雨珊、吴坤、徐清晨、田佼玉027-87296088邮箱:hbsfzb@sina.cn第二章协商须知及协商程序一、协商须知1.采购内容及范围1.1项目名称:科技兴鄂成果转化专项项目1.2项目编号:HBSF-ZC-250724271.3采购预算:人民币153万元1.4最高限价:人民币153万元(超过最高限价报价无效)1.5采购内容:科技兴鄂成果转化专项;具体要求及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1.6合同履行期限:1年。2.资金来源2.1本次项目采购的资金已经落实,采购人将按合同支付。3.协商费用3.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本次单一来源采购有关的费用。不论协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合格的供应商4.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2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协商当天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协商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协商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5.响应文件的构成5.1供应商编写的采购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1)价格部分1)报价一览表2)分项报价表(如有)(2)商务部分1)协商函2)资格证明文件等,证明供应商是合格的,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3)技术部分1)技术书2)其他资料5.2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第六章“采购响应文件的格式”填写或撰写采购响应文件,并提供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表格及资料。6.协商报价6.1供应商的协商报价应包括本项目需求所需内容及服务的全部内容。7.协商货币7.1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一律用人民币报价。8.协商有效期8.1根据本须知规定,协商应在规定的协商截止日期后的九十(90)天内保持有效。协商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将被视为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而予以拒绝。9.采购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9.1制作电子响应文件需要数字证书(简称“CA”)和电子签章,请供应商及时办理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中完成数字证书绑定;9.2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必须是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中实现了互联互通对接的产品。办理地点详见“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中“已对接CA厂商名录”专栏。9.3电子签名:指运用电子密码技术,在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用于识别签名人(法人或自然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9.4电子印章:指模拟在纸质文件上加盖传统实物印章的外观和方式进行电子签名的形式。9.5数字证书(简称“CA”):经过有关部门认可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基于PKI技术签发、认证和管理的数字证书。CA证书具有数据电文交换中身份识别、电子签名、加密解密等功能。10.采购代理服务费根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书约定:(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2)支付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固定金额(¥22200.00元)收取。(3)支付时间:成交供应商领取通知书时,同时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4)支付方式:银行账户信息:开户名称:湖北世发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洪山支行账,号:10190200000000074行,号:313521006472二、单一来源采购程序11.单一来源协商小组11.1采购工作由单一来源协商小组负责。单一来源协商小组由3人组成。12.单一来源采购程序12.1单一来源协商小组拟定协商方案,包括协商主要内容、价格承受上限、合同条款等。12.2协商小组对供应商授权代表身份进行验证。供应商授权代表身份与文件不符的,协商小组拒绝与之协商。12.3协商小组按照采购文件和协商方案要求,遵循《政府采购法》的原则,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和双方商定合理价格的基础上进行采购。协商中,可以对采购响应文件进行修改。12.4在供应商的报价、服务内容、服务承诺、合同条款等均满足采购需求,最终报价不高于协商方案拟定的价格承受上限的情况下,协商小组确认采购成交,出具成交报告。12.5协商过程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13.签订合同13.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按照《成交通知书》指定的地点和时间,派遣其授权在合同上签字的代表(该代表需有成交供应商全权授权)签订合同。13.2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采购响应文件、协商纪要及其有关的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三、质疑与投诉14.质疑与投诉14.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协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4.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质疑事项的事实根据、法律依据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属于其他供应商响应文件未公开内容的,应当提供书面材料证明其合法来源;(5)提出质疑的日期;(6)质疑人的署名及签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法人授权委托书(质疑人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书面告知具体事项,质疑人应当按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并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交。15.投诉15.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且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15.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一、采购清单序号采购品目编号采购品目名称服务名称数量单位最高限价(元)服务期限服务地点服务要求所属行业1C19990000其他专业技术服务科技兴鄂成果转化专项项目1项1530000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二、技术服务内容湖北省科技厅设立“科技兴鄂成果转化专项”,拟依托湖北省与中国科学院共建单位——湖北产业技术创新与育成中心(以下简称湖北育成中心),以产研对接、专项实施、信息收集与发布等为主要工作,全面推进省院科技合作。具体内容如下:1.围绕湖北省主导产业发展及企业技术需求,对高校院所科技举办2场大型成果转化活动,组织2场“走进中科院”对接活动,组织6场中科院成果供需精准对接活动。2.依托中心服务平台,引入不少于10家研究所和30个研发团队在湖北开展合作,推动30项以上中科院项目在鄂落地转化。3.面向中国科学院100余家研究所收集符合湖北产业发展的最新科技成果信息,每年收集不少于300项中科院最新科技成果,并将数据导入科惠网进行线上发布。三、商务要求1.合同履行期限:1年。2.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3.报价要求:总价包干。供应商报价为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作内容及后续服务的全部费用,包括供应商为履行本合同而投入的人工、设备、管理、办公、物耗、交通、保险、税费等有关所有费用,合同执行期间不随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4.服务质量要求:按照国家、地方的相关法规、管理条例与技术标准、行业规范要求,提供优质、规范、高效的标准化服务。5.服务支持:向机构用户提供热线、邮件、网络、上门等服务方式的咨询解答和技术支持服务,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第四章协商办法及标准一、协商方法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采购小组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确定成交供应商。二、协商程序(一)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采购小组依据本章“三、协商标准”“(一)资格性审查”和“(二)符合性审查表”的内容,对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协商,以确定其是否响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未实质性响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进行协商,并告知供应商。(二)响应文件澄清1.协商期间,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采购小组可以以书面的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供应商应按照采购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是其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以书面的方式加盖电子印章后提交。(三)协商程序1.第一轮协商1.1采购小组应当对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分别就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内容与供应商在协商现场进行协商,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1.2协商过程中,采购小组可根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和协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但不得变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1.3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是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采购小组应将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参加协商的供应商。1.4供应商根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变动情况和与采购小组的协商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原响应文件进行修正,并将修正文件经授权代表签署(或加盖公章)后提交采购小组。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协商。1.5修正文件与响应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多轮协商2.1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无法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要供应商提供设计或者解决方案的项目,采购小组可以根据采购人对采购需求的确认情况,进行多轮协商,直至采购人代表最终确认采购需求为止。2.2协商程序同本章第1条。3.最后报价3.1协商结束后,供应商应根据与采购小组协商结果,以书面的方式经授权代表签署(或加盖公章)后提交最后报价。3.2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逾时不提交的,视同退出协商。3.3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最后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5)修正后的报价应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由供应商授权代表签署(或加盖公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4.商务技术评审采购小组应当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及本章协商标准“三、协商标准”“(三)商务技术评审”的要求对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审。5.协商报告5.1采购小组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确定的协商方法、程序及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协商。5.2采购小组依据协商结果,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形成协商报告。5.3采购小组应当在协商报告上签名,对自己的协商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采购小组成员应当在协商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协商报告。6.应当终止采购活动的情形6.1在单一来源采购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6.2采购活动终止后,采购人应当将终止理由通知供应商。7.停止协商的情形采购小组发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协商工作无法进行,或者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协商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三、协商标准(一)资格性审查表序号资格名称资格要求证明文件文件说明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企业应提供“营业执照”;(2)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4)个体工商户应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自然人应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由供应商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供应商是法人的,应具有上一年度(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具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有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可以不用具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银行资信证明文件。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由供应商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12个月内(至少有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2)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12个月内(至少有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3)供应商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应满足以上要求;(4)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将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缴纳凭据;(5)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6)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具有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5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6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在《协商函》中声明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在《协商函》中声明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结果为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1.备注: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响应文件中须编入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2.信用信息核查2.1资格审查当日应当核查供应商信用记录,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协商的,应当核查联合体所有成员和信用记录,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信息。3.对于响应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上表要求的将导致其响应无效,不进入下一项评审。(二)符合性审查表序号条款内容审查内容1报价(1)总报价未超过项目(分包)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2)报价不存在缺项、漏项。2响应文件编制(1)按照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协商函》;(2)不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方案;(3)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盖章或签字(签章)。3响应的要求提供所投货物(或服务)确定的参数值或功能表述,明确响应采购文件采购需求。4其他实质性要求(1)响应文件有效期符合采购文件要求。(2)不存在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5其他无效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三)商务技术评审采购小组应当对照《商务、技术偏离表》以及采购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响应情况,并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对提交最后报价的响应文件商务和技术进行综合评价,未实质性响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此合同书仅作为签订正式合同时的参考,正式合同书应包括本参考格式的内容】合同编号:合同书项目名称:甲方(采购人):乙方(成交供应商):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拟定,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见采购文件)2.项目编号:(见采购文件)3.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见采购文件)4.项目概况:(见采购文件)二、标的名称、数量(规模)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分项合计制造厂家(全称)1货物(服务)名称12货物(服务)名称2………………………合计货物(服务)质量三、货(以采购文件要求以及响应文件的响应)。四、合同履行时间(期限)、地点和方式1.合同履行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2.交付或服务地点及方式:(见采购文件)_。五、包装及运输六、合同价款(见采购文件)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见采购文件)元(¥:);2.合同金额包括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含15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世发招标有限公司市场变化等可能发生的费用),即总报价为“交钥匙”价。甲方在支付此金额后,不再因本合同支付任何其他费用;3.。七、资金支付方式及安排(见竞争性采购文件)八、交付标准、方法和验收方案1.交付标准、方法:(见采购文件)2.验收方案:(见采购文件)九、质保(服务)期及质保(服务)范围和要求1.质保(服务)期:(见采购文件);2.质保(服务)范围:(见采购文件)3.质保(服务)要求:(见采购文件)十、项目培训(见采购文件),。十一、知识产权归属、处理方式(见采购文件)十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十三、违约责任1.甲方的违约责任:;2.乙方的违约责任:(见采购文件)。十四、保密条款(见采购文件)十五、其他补充条款十六、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七、解决争议的方法一切由执行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十八、合同组成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合同书;2.代理机构发出的成交通知书;3.经双方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等;4.乙方的响应文件(含附件、补充文件、图纸等);5.采购文件(含附件、补充文件、图纸等)。十九、合同生效与终止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如申请公证的,合同需经公证机构公证后生效;2.双方履行完各自权利和义务后合同自行终止;3.本合同规定可以终止合同的情形。二十、通知与送达1.就本合同有关事项,双方应通过本合同约定的联系方式向对方发送相关通知,本合同约定的送达地址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二十一、其它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副本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甲,方:,乙,方: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第六章响应文件的格式封面:*****项目响应文件(正本/副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价内容:供应商:日期:,年,月,日目录格式自拟,须也正文页码一一对应。一、单一来源协商函致:(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的邀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份:1.报价文件2.商务文件3.技术文件4.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文件根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供应商接受本采购文件合同书格式及合同条款,并将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2)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3)本协商有效期为协商截止日期后的90天。(4)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协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协商或收到的任何协商。(5)本项目如由成交人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我单位同意按供应商须知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6)与本协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函件、通讯请发往:地址:传真:电话:电子函件:供应商名称(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系特此证明。职务:(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四、协商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价(总价金额)报价金额大写服务/货物/工程期限承诺备注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五、分项报价表(如有)(适用于货物)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货币单位:人民币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原产地制造商名称制造商是否为中小微企业或其他政府采购扶持企业是否是节能产品是否是环境标志产品数量计量单位单价总价1货物12货物23货物34货物45货物56货物6…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说明:1.所有价格按照“供应商须知”要求执行,精确到个数位。2.分项报价总计价格必须与《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致。(适用于服务)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货币单位:人民币序号服务名称简要描述数量计价方式、标准报价单位单价总价1服务12服务23服务34服务45服务56服务6…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说明:1.所有价格按照“供应商须知”要求执行,精确到个数位。分项报价总计价格必须与《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致。六、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职称:电话:成立时间注册资金企业资质等级基本账户开户银行:账号:员工总人数项目经理人数高级职称人数中级职称人数初级职称人数技工人数经营范围备注说明:表后应附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资料,并加盖单位章。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七、资质证明文件按采购文件第四章《资格性审查表》要求逐项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国家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的复印件。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包括按要求提供的官网截图必须是真实、有效、可查证的,须注明资料来源。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响应文件中须编入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证明材料仅限于协商单位本身,参股或控股单位及独立法人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协商单位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7-1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表关联企业情况:1.与我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称:□无□有2.与我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的名称:□无□有,。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说明: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本条所规定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或管理关系。7-2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重大违法记录:1.我方因违法经营被追究过刑事责任;2.我方因违法经营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3.我方因违法经营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随本声明附上我方参加本次协商活动前3年内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以及相关的法律证明文件供贵方核验。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完整、客观、真实、准确,并愿意承担我方因提供虚假材料谋骗取中标、成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7-3关于资格条件的有关承诺及声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我方在此郑重承诺,我方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以下规定且无纳税、社保等方面失信记录: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重大违法记录:1、我方因违法经营被追究过刑事责任;2、我方因违法经营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3、我方因违法经营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要求的相关规定。四、我方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五、我方并未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我方保证上述承诺或声明内容的客观、真实、准确,并愿意承担我方因提供虚假承诺或声明谋骗取中标、成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声明!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八、业绩证明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完成时间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甲方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123456789…说明:供应商须按上表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资料。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九、信誉、财务状况证明文件9-1信誉证明文件企业获得的荣誉证书、认证体系等。9-2财务状况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财务状况近三年的实际情况总资产总债务营业收入税前利润税后利润说明:1.近年财务状况表指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以下各类报表中反映的财务状况数据应当一致,如果有不一致之处,以不利于供应商的数据为准。2.须提供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作为证明材料。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十、其它商务文件1.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料和证明材料;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商务资料和说明。十一、服务方案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包括文字描述或图表显示。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十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人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日期: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适用】供应商如是监狱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名称:日期: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日期:备注: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十三、其它技术文件1.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须提交的其它技术资料;2.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湖北世发招标有限公司HubeishifaBiddingCo.,Ltd.计划备案单号:420000-2025-09301科技兴鄂成果转化专项项目项目编号:HBSF-ZC-25072427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采购人:湖北省科学技术厅代理机构:湖北世发招标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8月目录第一章单一来源协商邀请函第二章协商须知及协商程序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第四章协商办法及标准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章响应文件的格式第一章单一来源协商邀请函湖北世发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科技兴鄂成果转化专项项目”组织单一来源采购活动,邀请贵司参与单一来源采购协商。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科技兴鄂成果转化专项项目2.项目编号:HBSF-ZC-250724273.采购预算:人民币153万元4.最高限价:人民币153万元5.采购内容:科技兴鄂成果转化专项服务;具体要求及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6.合同履行期限:1年7.接受联合体:否8.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10.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三、协商时间及地点1.协商时间:2025年08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2.协商地点:供应商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开标大厅中进行远程开启请贵司按采购文件要求内容进行报价,供应商授权代表应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单一来源线上协商会议。四、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湖北省科学技术厅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南苑村52号联系方式:027-8713577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湖北世发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789号侧院湖北世发招标有限公司209室联系方式:张盛华、夏雨珊、吴坤、徐清晨、田佼玉027-87296088邮箱:hbsfzb@sina.cn第二章协商须知及协商程序一、协商须知1.采购内容及范围1.1项目名称:科技兴鄂成果转化专项项目1.2项目编号:HBSF-ZC-250724271.3采购预算:人民币153万元1.4最高限价:人民币153万元(超过最高限价报价无效)1.5采购内容:科技兴鄂成果转化专项;具体要求及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1.6合同履行期限:1年。2.资金来源2.1本次项目采购的资金已经落实,采购人将按合同支付。3.协商费用3.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本次单一来源采购有关的费用。不论协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合格的供应商4.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2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协商当天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协商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协商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5.响应文件的构成5.1供应商编写的采购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1)价格部分1)报价一览表2)分项报价表(如有)(2)商务部分1)协商函2)资格证明文件等,证明供应商是合格的,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3)技术部分1)技术书2)其他资料5.2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第六章“采购响应文件的格式”填写或撰写采购响应文件,并提供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表格及资料。6.协商报价6.1供应商的协商报价应包括本项目需求所需内容及服务的全部内容。7.协商货币7.1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一律用人民币报价。8.协商有效期8.1根据本须知规定,协商应在规定的协商截止日期后的九十(90)天内保持有效。协商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将被视为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而予以拒绝。9.采购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9.1制作电子响应文件需要数字证书(简称“CA”)和电子签章,请供应商及时办理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中完成数字证书绑定;9.2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必须是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中实现了互联互通对接的产品。办理地点详见“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中“已对接CA厂商名录”专栏。9.3电子签名:指运用电子密码技术,在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用于识别签名人(法人或自然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9.4电子印章:指模拟在纸质文件上加盖传统实物印章的外观和方式进行电子签名的形式。9.5数字证书(简称“CA”):经过有关部门认可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基于PKI技术签发、认证和管理的数字证书。CA证书具有数据电文交换中身份识别、电子签名、加密解密等功能。10.采购代理服务费根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书约定:(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2)支付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固定金额(¥22200.00元)收取。(3)支付时间:成交供应商领取通知书时,同时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4)支付方式:银行账户信息:开户名称:湖北世发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洪山支行账,号:10190200000000074行,号:313521006472二、单一来源采购程序11.单一来源协商小组11.1采购工作由单一来源协商小组负责。单一来源协商小组由3人组成。12.单一来源采购程序12.1单一来源协商小组拟定协商方案,包括协商主要内容、价格承受上限、合同条款等。12.2协商小组对供应商授权代表身份进行验证。供应商授权代表身份与文件不符的,协商小组拒绝与之协商。12.3协商小组按照采购文件和协商方案要求,遵循《政府采购法》的原则,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和双方商定合理价格的基础上进行采购。协商中,可以对采购响应文件进行修改。12.4在供应商的报价、服务内容、服务承诺、合同条款等均满足采购需求,最终报价不高于协商方案拟定的价格承受上限的情况下,协商小组确认采购成交,出具成交报告。12.5协商过程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13.签订合同13.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按照《成交通知书》指定的地点和时间,派遣其授权在合同上签字的代表(该代表需有成交供应商全权授权)签订合同。13.2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采购响应文件、协商纪要及其有关的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三、质疑与投诉14.质疑与投诉14.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协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4.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质疑事项的事实根据、法律依据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属于其他供应商响应文件未公开内容的,应当提供书面材料证明其合法来源;(5)提出质疑的日期;(6)质疑人的署名及签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法人授权委托书(质疑人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书面告知具体事项,质疑人应当按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并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交。15.投诉15.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且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15.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一、采购清单序号采购品目编号采购品目名称服务名称数量单位最高限价(元)服务期限服务地点服务要求所属行业1C19990000其他专业技术服务科技兴鄂成果转化专项项目1项1530000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二、技术服务内容湖北省科技厅设立“科技兴鄂成果转化专项”,拟依托湖北省与中国科学院共建单位——湖北产业技术创新与育成中心(以下简称湖北育成中心),以产研对接、专项实施、信息收集与发布等为主要工作,全面推进省院科技合作。具体内容如下:1.围绕湖北省主导产业发展及企业技术需求,对高校院所科技举办2场大型成果转化活动,组织2场“走进中科院”对接活动,组织6场中科院成果供需精准对接活动。2.依托中心服务平台,引入不少于10家研究所和30个研发团队在湖北开展合作,推动30项以上中科院项目在鄂落地转化。3.面向中国科学院100余家研究所收集符合湖北产业发展的最新科技成果信息,每年收集不少于300项中科院最新科技成果,并将数据导入科惠网进行线上发布。三、商务要求1.合同履行期限:1年。2.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3.报价要求:总价包干。供应商报价为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作内容及后续服务的全部费用,包括供应商为履行本合同而投入的人工、设备、管理、办公、物耗、交通、保险、税费等有关所有费用,合同执行期间不随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4.服务质量要求:按照国家、地方的相关法规、管理条例与技术标准、行业规范要求,提供优质、规范、高效的标准化服务。5.服务支持:向机构用户提供热线、邮件、网络、上门等服务方式的咨询解答和技术支持服务,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第四章协商办法及标准一、协商方法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采购小组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确定成交供应商。二、协商程序(一)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采购小组依据本章“三、协商标准”“(一)资格性审查”和“(二)符合性审查表”的内容,对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协商,以确定其是否响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未实质性响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进行协商,并告知供应商。(二)响应文件澄清1.协商期间,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采购小组可以以书面的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供应商应按照采购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是其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以书面的方式加盖电子印章后提交。(三)协商程序1.第一轮协商1.1采购小组应当对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分别就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内容与供应商在协商现场进行协商,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1.2协商过程中,采购小组可根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和协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但不得变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1.3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是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采购小组应将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参加协商的供应商。1.4供应商根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变动情况和与采购小组的协商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原响应文件进行修正,并将修正文件经授权代表签署(或加盖公章)后提交采购小组。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协商。1.5修正文件与响应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多轮协商2.1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无法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要供应商提供设计或者解决方案的项目,采购小组可以根据采购人对采购需求的确认情况,进行多轮协商,直至采购人代表最终确认采购需求为止。2.2协商程序同本章第1条。3.最后报价3.1协商结束后,供应商应根据与采购小组协商结果,以书面的方式经授权代表签署(或加盖公章)后提交最后报价。3.2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逾时不提交的,视同退出协商。3.3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最后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5)修正后的报价应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由供应商授权代表签署(或加盖公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4.商务技术评审采购小组应当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及本章协商标准“三、协商标准”“(三)商务技术评审”的要求对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审。5.协商报告5.1采购小组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确定的协商方法、程序及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协商。5.2采购小组依据协商结果,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形成协商报告。5.3采购小组应当在协商报告上签名,对自己的协商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采购小组成员应当在协商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协商报告。6.应当终止采购活动的情形6.1在单一来源采购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6.2采购活动终止后,采购人应当将终止理由通知供应商。7.停止协商的情形采购小组发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协商工作无法进行,或者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协商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三、协商标准(一)资格性审查表序号资格名称资格要求证明文件文件说明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企业应提供“营业执照”;(2)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4)个体工商户应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自然人应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由供应商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供应商是法人的,应具有上一年度(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具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有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可以不用具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银行资信证明文件。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由供应商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12个月内(至少有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2)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12个月内(至少有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3)供应商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应满足以上要求;(4)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将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缴纳凭据;(5)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6)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具有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5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6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在《协商函》中声明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在《协商函》中声明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结果为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1.备注: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响应文件中须编入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2.信用信息核查2.1资格审查当日应当核查供应商信用记录,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协商的,应当核查联合体所有成员和信用记录,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信息。3.对于响应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上表要求的将导致其响应无效,不进入下一项评审。(二)符合性审查表序号条款内容审查内容1报价(1)总报价未超过项目(分包)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2)报价不存在缺项、漏项。2响应文件编制(1)按照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协商函》;(2)不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方案;(3)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盖章或签字(签章)。3响应的要求提供所投货物(或服务)确定的参数值或功能表述,明确响应采购文件采购需求。4其他实质性要求(1)响应文件有效期符合采购文件要求。(2)不存在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5其他无效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三)商务技术评审采购小组应当对照《商务、技术偏离表》以及采购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响应情况,并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对提交最后报价的响应文件商务和技术进行综合评价,未实质性响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此合同书仅作为签订正式合同时的参考,正式合同书应包括本参考格式的内容】合同编号:合同书项目名称:甲方(采购人):乙方(成交供应商):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拟定,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见采购文件)2.项目编号:(见采购文件)3.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见采购文件)4.项目概况:(见采购文件)二、标的名称、数量(规模)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分项合计制造厂家(全称)1货物(服务)名称12货物(服务)名称2………………………合计货物(服务)质量三、货(以采购文件要求以及响应文件的响应)。四、合同履行时间(期限)、地点和方式1.合同履行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2.交付或服务地点及方式:(见采购文件)_。五、包装及运输六、合同价款(见采购文件)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见采购文件)元(¥:);2.合同金额包括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含15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世发招标有限公司市场变化等可能发生的费用),即总报价为“交钥匙”价。甲方在支付此金额后,不再因本合同支付任何其他费用;3.。七、资金支付方式及安排(见竞争性采购文件)八、交付标准、方法和验收方案1.交付标准、方法:(见采购文件)2.验收方案:(见采购文件)九、质保(服务)期及质保(服务)范围和要求1.质保(服务)期:(见采购文件);2.质保(服务)范围:(见采购文件)3.质保(服务)要求:(见采购文件)十、项目培训(见采购文件),。十一、知识产权归属、处理方式(见采购文件)十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十三、违约责任1.甲方的违约责任:;2.乙方的违约责任:(见采购文件)。十四、保密条款(见采购文件)十五、其他补充条款十六、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七、解决争议的方法一切由执行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十八、合同组成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合同书;2.代理机构发出的成交通知书;3.经双方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等;4.乙方的响应文件(含附件、补充文件、图纸等);5.采购文件(含附件、补充文件、图纸等)。十九、合同生效与终止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如申请公证的,合同需经公证机构公证后生效;2.双方履行完各自权利和义务后合同自行终止;3.本合同规定可以终止合同的情形。二十、通知与送达1.就本合同有关事项,双方应通过本合同约定的联系方式向对方发送相关通知,本合同约定的送达地址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二十一、其它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副本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甲,方:,乙,方: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第六章响应文件的格式封面:*****项目响应文件(正本/副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价内容:供应商:日期:,年,月,日目录格式自拟,须也正文页码一一对应。一、单一来源协商函致:(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的邀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份:1.报价文件2.商务文件3.技术文件4.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文件根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供应商接受本采购文件合同书格式及合同条款,并将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2)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3)本协商有效期为协商截止日期后的90天。(4)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协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协商或收到的任何协商。(5)本项目如由成交人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我单位同意按供应商须知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6)与本协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函件、通讯请发往:地址:传真:电话:电子函件:供应商名称(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系特此证明。职务:(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四、协商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价(总价金额)报价金额大写服务/货物/工程期限承诺备注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五、分项报价表(如有)(适用于货物)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货币单位:人民币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原产地制造商名称制造商是否为中小微企业或其他政府采购扶持企业是否是节能产品是否是环境标志产品数量计量单位单价总价1货物12货物23货物34货物45货物56货物6…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说明:1.所有价格按照“供应商须知”要求执行,精确到个数位。2.分项报价总计价格必须与《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致。(适用于服务)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货币单位:人民币序号服务名称简要描述数量计价方式、标准报价单位单价总价1服务12服务23服务34服务45服务56服务6…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说明:1.所有价格按照“供应商须知”要求执行,精确到个数位。分项报价总计价格必须与《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致。六、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职称:电话:成立时间注册资金企业资质等级基本账户开户银行:账号:员工总人数项目经理人数高级职称人数中级职称人数初级职称人数技工人数经营范围备注说明:表后应附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资料,并加盖单位章。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七、资质证明文件按采购文件第四章《资格性审查表》要求逐项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国家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的复印件。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包括按要求提供的官网截图必须是真实、有效、可查证的,须注明资料来源。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响应文件中须编入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证明材料仅限于协商单位本身,参股或控股单位及独立法人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协商单位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7-1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表关联企业情况:1.与我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称:□无□有2.与我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的名称:□无□有,。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说明: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本条所规定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或管理关系。7-2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重大违法记录:1.我方因违法经营被追究过刑事责任;2.我方因违法经营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3.我方因违法经营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随本声明附上我方参加本次协商活动前3年内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以及相关的法律证明文件供贵方核验。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完整、客观、真实、准确,并愿意承担我方因提供虚假材料谋骗取中标、成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7-3关于资格条件的有关承诺及声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我方在此郑重承诺,我方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以下规定且无纳税、社保等方面失信记录: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重大违法记录:1、我方因违法经营被追究过刑事责任;2、我方因违法经营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3、我方因违法经营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要求的相关规定。四、我方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五、我方并未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我方保证上述承诺或声明内容的客观、真实、准确,并愿意承担我方因提供虚假承诺或声明谋骗取中标、成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声明!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八、业绩证明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完成时间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甲方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123456789…说明:供应商须按上表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资料。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九、信誉、财务状况证明文件9-1信誉证明文件企业获得的荣誉证书、认证体系等。9-2财务状况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财务状况近三年的实际情况总资产总债务营业收入税前利润税后利润说明:1.近年财务状况表指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以下各类报表中反映的财务状况数据应当一致,如果有不一致之处,以不利于供应商的数据为准。2.须提供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作为证明材料。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十、其它商务文件1.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料和证明材料;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商务资料和说明。十一、服务方案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包括文字描述或图表显示。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十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人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日期: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适用】供应商如是监狱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名称:日期: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日期:备注: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十三、其它技术文件1.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须提交的其它技术资料;2.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成果转化专项 成果转化专项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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