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园和节点绿化养护中标结果公示(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电子信息产业园管理办公室2025)



一、项目编号:JSZC-321203-RHGS-C2025-0039

二、项目名称: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电子信息产业园2025年度游园和节点绿化养护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泰州鑫润园艺有限公司
91321291MA1MH2WR1X
泰州市药城大道鑫泰写字楼1701、1702室
93.39(均分制)
2030767.2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电子信息产业园2025年度游园和节点绿化养护项目
服务范围:电子信息产业园范围内(东至泰州大道、南至姜高路、西至长江大道、北至济川西路)城市游园、道路节点、各类公园、街旁绿地、广场绿地等,绿化面积约46万平方米。
服务要求: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自正式移交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明玲、刘进、汤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江苏省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政采【2024】20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合计金额为30961.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电子信息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单位地址: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药城大道鑫泰写字楼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6511606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泰州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泰州市海陵区铁塔路20号南101室
联系人:申先生
联系电话:177687121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申先生
电话:1776871213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采购包1(泰州鑫润园艺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JSZC-321203-RHGS-C2025-0039采购文件.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电子信息产业园)的(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电子信息产业园2025年度游园和节点绿化养护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电子信息产业园2025年度游园和节点绿化养护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泰州鑫润园艺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0人,营业收入为2919.58万元,资产总额为300948.3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泰州鑫润园艺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8月07日注: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2、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4、响应单位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泰州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开标)项目名称: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电子信息产业园2025年度游园和节点绿化养护项目项目编号:JSZC-321203-RHGS-C2025-0039采购人: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电子信息产业园采购代理机构:泰州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7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参加磋商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六章响应文件的组成和格式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电子信息产业园2025年度游园和节点绿化养护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8月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1203-RHGS-C2025-00392、项目名称: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电子信息产业园2025年度游园和节点绿化养护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þ竞争性磋商□询价4、预算金额:人民币231万元5、最高限价:人民币2307690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最高限价金额,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6、采购需求: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电子信息产业园2025年度游园和节点绿化养护,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7、合同履行期限:自正式移交之日起一年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之一,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四)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五)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地点:供应商完成注册并办理CA证书后在“苏采云”系统下载本项目的采购文件3、方式:登录“苏采云”系统自行下载4、售价:免费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7日14点00分五、开启时间:2025年8月7日14点00分地点:“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大道388号(原中国医药城会展交易中心W3馆西南角)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6号窗口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2、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泰州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3、本次磋商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电子信息产业园地址: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药城大道鑫泰写字楼联系方式:刘先生1865116065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泰州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泰州市海陵区铁塔路20号南101室联系方式:申先生0523-89998558、17768712139第二章参加磋商供应商须知(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以下简称“磋商供应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项目内容1项目名称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电子信息产业园2025年度游园和节点绿化养护项目2招标内容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电子信息产业园2025年度游园和节点绿化养护3服务期及服务地点服务期:自正式移交之日起一年服务地点: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电子信息产业园4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2307690元。投标报价总价和单价均不得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5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招标文件中有关联合体规定均不适用。□接受 7现场考察☑不组织,自行考察;如投标人需自行考察,费用自理。□组织,考察时间: 年月日时        集合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8投标答疑会 ☑不召开口召开,召开时间:年月日时召开地点:9投标货币人民币10合同方式☑固定单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  □其他:11投标保证金依据苏财购〔2020〕52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12投标文件有效期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3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25 年8月7日14 时 00 分投标地点地点:江苏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 14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 年8月7日14 时 00 分地点:江苏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 15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  16定标办法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人。17履约保证金□不提交,招标文件中有关履约保证金的规定均不适用☑提交金额:中标价的10% 形式:保证保险、保函、电汇、转账、汇票、支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退还时间: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18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签订合同地点: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电子信息产业园19付款方式1.绿化养护费用根据每月考核情况结算,验收合格经审计后按审计金额支付,养护期满后按审计金额一次性付清。2.采购人根据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电子信息产业园有关考核办法对中标人进行月度考核,考核以单条道路为独立考核对象进行打分,养护考核分数低于90分(85-90分),每低1分扣1000元。养护考核分数低于85分(80-85分),每低1分扣2000元。养护考核分数低于80分(<80分),每低1分扣3000元,低于70分的,扣除当月管护费。连续三个月得分低于70分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终止该养护单位道路绿化和行道树管护权。20特别说明1.中标人应严格按照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电子信息产业园有关考核办法规定要求做好道路绿化、行道树、树穴内的植物养护工作。2.中标人在养护作业实施过程中,须做好扬尘防控相关措施,如因施工噪音、扬尘被投诉或对采购人造成不良影响的,所有责任由中标人承担。21中标服务费本次采购,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代理费按“《江苏省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政采【2024】20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差额累进)。22其他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本次采购采用“苏采云”系统进行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大道188号(中国医药城会展交易中心W3馆西南角)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CA办理窗口办理,电话:0523-81568158),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http://jszfcg.jsczt.cn)中按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电话:0523-86897512、89182468。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1、总则1、适用范围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叙述项目的相关服务采购。2、项目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3.1满足本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公告”中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3.2满足本磋商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4、参加磋商费用4.1参加磋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最终的成交结果如何,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供应商一旦下载了本磋商文件并决定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6、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书面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更正公告内容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不足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1、响应文件编制要求1.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其与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例外)。1.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3响应文件构成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理解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由供应商按要求参考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有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且须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磋商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3.1响应函、报价一览表、投标报价明细表、第二轮磋商报价表(格式见附件);1.3.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3.3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己审财务报告复印件,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供应商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其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4)供应商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7)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资料。1.3.4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3.5商务条款及服务要求偏离表;1.3.6评标办法中加分项证明材料(含项目实施方案、售后服务等);1.3.7供应商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有)。备注:(1)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如遇年检、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复印件。如资格(资质)证明文件遇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可不具备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规定或相关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复印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为外籍、港、澳、台地区人士的,其身份证明须提供有效的护照或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它可在中国大陆有效居留的许可证明。2、磋商响应报价表2.1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磋商响应报价。每项产品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2.2标的物采购人需求的货物、服务等。2.3有关费用处理(1)供应商报价是根据采购文件所确定的供货、服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和内容的价格体现,涵盖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工作所涉及到的一切费用。(2)采购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3)本报价必须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价格因素,一旦响应结束最终成交,合同期内价格未经采购人允许将不予调整。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成交供应商的报价让利行为。(4)其它报价要求:本项目响应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5)采购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2.4报价采用的货币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2.5磋商响应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磋商文件规定填写。三、响应文件的递交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1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2.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响应文件的拒收2.1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电子响应文件3、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撤回3.1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3.2供应商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四、响应文件的解密与评审1、响应文件解密1.1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解密。2、磋商小组2.1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2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候选人。3、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3.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3.2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3.3在项目评审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设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联系。3.4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4、评审过程中的的澄清4.1项目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4.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更正的,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更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4.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说明和更正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更正,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对响应文件的审查5.1响应文件审查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5.1.1资格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1.2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5.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5.2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5.3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情形5.3.1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5.3.2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5.3.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的。5.3.4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5.3.5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5.3.6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5.3.7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5.3.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3.9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被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磋商供应商所磋商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磋商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磋商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5.3.10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5.4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5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5.6供应商在项目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联系。6、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6.1磋商程序6.1.1对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6.1.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在苏采云系统中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6.1.3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CA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6.2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6.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本磋商文件所述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6.2.2评审标准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6.3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6.3.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6.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6.3.3除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7.1.2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6.3.4在苏采云系统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五、成交1、确定成交单位1.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1.2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3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1.3.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1.3.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1.3.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3.4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供应商不能应磋商小组要求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3.5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1.3.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1.3.7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的。2、质疑处理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条款的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2.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磋商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4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方式、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合同文本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其他事项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询问、质疑均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本磋商文件第一章。2.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5.4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5.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3、成交通知书3.1成交结果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请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成交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成交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3.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六、授予合同1、签订合同1.l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1.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标的物的追加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及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2、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3、落实《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相关政策,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应符合文件要求。4、按照《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库[2023]7号)文件要求执行。5、根据《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商品使用的塑料、纸质、木材等包装需达到环保要求。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条款(参考)甲方(发包方)乙方(承包方)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甲方管辖项目的养护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项目概况项目名称:第二条养护范围养护范围:。第三条养护期限养护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四条养护质量和考核1.养护质量乙方养护应达到甲方考核办法、相关技术规范等规定的分级养护要求。甲方根据工作实际,会不定期对考核细则、考核办法等管理制度进行调整。2.养护考核(1)乙方必须认真按照甲方绿化养护工作考核办法、相关技术规范等规定进行养护,根据合同约定养护工作量,配备一定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和养护操作人员,并按照要求,报送切实可行的周计划、月计划、年度计划、工作总结并及时上报计划完成情况,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养护人员数量、机械使用、病虫害防治、肥料使用等情况。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应常驻项目现场,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更换,如需更换,必须得到甲方的书面许可。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场的,甲方有权直接终止合同。(2)甲方可按照招标文件、合同约定、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电子信息产业园有关考核办法进行检查和考核,发现养护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可要求乙方采取补种、更换、重做、修复等一切补救措施,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的,由乙方承担由于采取补救措施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第五条双方工作1.甲方工作(1)按照本合同约定,检查、考核乙方的工作。(2)全程参与月度和平时检查,负责所管绿地的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乙方按时按质完成;负责向乙方支付合同养护费用的审核。(3)按合同和考核结果等向乙方支付养护费用。因乙方养护达不到约定标准,甲方按照考核结果对乙方实施扣款,甚至终止合同。合同期内,因政府征用、改造、占用绿地等需要乙方退出或减少养护地段(范围),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出养护地段(范围),或相应减少乙方养护地段(范围)及经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不负赔偿责任。2.乙方责任(1)根据季节、气候、土壤、植物的生长习性和生长阶段及养护场地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开展养护工作。合同期间,由于乙方养护不当、管护不力造成苗木、模纹、地被等死亡、缺失的,应当在发生之日起15天内清除、更换或补植,补植应按现状品种规格补齐,并保证整体景观效果协调,费用自理。如未及时补植,按同样品种、同等规格苗木市场价的2倍赔偿,经甲方确认后在当月养护费中直接扣除。如下月仍未补植到位,再继续按原苗木市场价的2倍扣除,以此类推,累计叠加。非种植季节无法补植的,需经甲方同意后,按补植计划在规定期限内完成。(2)开展养护工作时,严格遵守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对噪音污染、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文明施工;按照物业服务单位要求,做好车辆、人员等方面的管理;对外开放的养护区域,处理好养护工作与游客的关系。园林垃圾应实行“绿色化”处置,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污染环境。(3)养护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养护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和现有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损坏的,立即报告甲方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处理,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4)接受甲方的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对甲方发出的整改通知,应在通知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整改。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整改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整改时,甲方可以另行委托他人予以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5)乙方要增强安全生产管理意识,努力把安全风险降到最低,积极履行对养护人员劳动保护和人身安全的保障义务,主动为养护人员缴纳人身意外保险等费用。(6)因乙方管理不善、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相关损失应由乙方承担。确因自然灾害、极端天气等造成的苗木缺损补植、绿地恢复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应做好养护范围内安全防范工作,充分考虑各种潜在风险,包括养护人员、操作工等的意外伤害防范以及操作不当、养护不当(如蛀干害虫未及时防治引起枝条砸落)或管理不善而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处理解决,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赔偿费用)均由乙方承担。(7)养护管理期满,乙方将养护范围内的各类植物完好地移交给甲方。(8)对毁绿、占绿(包括超审批范围、时间占绿)的行为,在第一时间(当日17:00之前发生的需当日处置,当日17:00以后发生的需在次日12:00之前处置)内发现并制止、上报甲方及相关执法单位,只上报而未作实质性处置的视为未有效制止毁绿、占绿行为。(9)按照甲方要求承担书记信箱、12345、12319热线、媒体曝光及市民投诉交办件等处置工作、养护范围内行政许可等苗木迁移工作和招标养护范围以外绿地养护工作。(10)乙方应严格按照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电子信息产业园有关考核办法的有关要求,加强绿地环境保护,特别是养护范围内的保洁工作,确保绿化养护范围内无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白色垃圾及其他杂物应清运及时。(11)乙方在养护作业实施过程中,须做好扬尘防控相关措施,如因施工噪音、扬尘被投诉或对采购人造成不良影响的,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12)乙方应负责购买管护范围内的树木公众责任保险。第六条安全防护及事故处理1.要求(1)乙方在养护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作业的有关管理制度,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2)乙方应对其所在养护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2.安全防范(1)乙方在从事喷洒农药、控制有害生物、修剪树木、修理设施、防台防汛等工作时应自行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施用药剂避免影响行人通行,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期间及人流量密集时间段应当停止养护作业。(2)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应及时提请甲方予以处置。3.环境保护(1)养护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进行施肥、树干涂白、防治病虫害等工作。施肥、树干涂白不得造成绿化景观和周边环境污染,防治病虫害药剂使用无毒、低毒药剂,禁止使用禁用农药。4.事故处理(1)养护期间,若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立即上报甲方,同时按政府规定要求处理。(2)乙方全面负责安全。合同期内发生的养护人员伤亡及其他一切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第七条普查、交接与验收养护合同到期前,甲方对标段的苗木进行普查,乙方应配合普查工作。养护合同到期前,绿地重新招标并确定新的养护承包人后,乙方应做好与新养护承包人的交接工作,乙方及新养护承包人最迟于原绿地养护合同到期后三个月内完成交接工作。对于交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系乙方原因所致,乙方需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整改到位,逾期整改不到位由新养护承包人进行整改,所需费用由乙方支付,否则甲方不予结算乙方养护费用和退还履约保证金。乙方对养护标段内存在的问题整改完成,由甲方、新养护承包人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各方签署验收交接单并加盖公章。第八条合同价款与支付1.合同价款(1)本项目合同价将根据养护移交实际行道树数量测算,即元。该合同价包含全年农药、保险以及养护范围内香樟、广玉兰等不耐寒树木包裹无纺布费用及管护工作所需要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维护、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肥料由甲方统一采购,乙方应按甲方相关要求进行施肥。(2)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养护补救措施,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2.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1)绿化养护费用根据每月考核情况结算,验收合格经审计后按审计金额支付,养护期满后按审计金额一次性付清。(2)甲方将根据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电子信息产业园有关考核办法对中标人进行月度考核,考核以单条道路为独立考核对象进行打分,养护考核分数低于90分(85-90分),每低1分扣1000元。养护考核分数低于85分(80-85分),每低1分扣2000元。养护考核分数低于80分(<80分),每低1分扣3000元,低于70分的,扣除当月管护费。连续三个月得分低于70分的,终止该养护单位道路绿化和行道树管护权。付款时根据考核结果按月计算,分季拨付。最后一次付款时间为养护期满、验收合格且顺利交接完毕无问题后的下一个季度。在甲方支付每一笔养护费用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正规足额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期付款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第九条养护施工所需人员、机械、材料、器具设备(1)乙方应按照投标文件配置养护所需人员、机械、材料、器具设备,若实际投入未达到投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第一次甲方将书面通知整改,第二次将按实际投入情况计算养护费,第三次将解除合同,并不支付养护费。(2)乙方应当对投入使用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的质量负责。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符合安全标准。乙方在使用前,应按规范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十条违约责任乙方未按约定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扣减相应的服务费用,并要求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甲方所造成的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调查取证费用/公证费/鉴定费用、诉讼仲裁费用、保全费用、律师费用以及其他合理费用。)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终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终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养护项目的实际情况,经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可由甲、乙方协商、调解、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以下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养护连续性:(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2)双方协议停止养护作业;(3)仲裁机关要求停止养护作业;(4)法院要求停止养护作业。第十二条合同的终止(1)承包范围内的养护管理项目,乙方不得采取任何形式实施转包、违法分包,凡违反此规定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承包资格,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2)试用期经甲方考核,乙方达不到约定质量和技术标准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3)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可随时终止合同且不给予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4)月度考核得分低于70分扣除当月管护费。连续三个月得分低于70分的,终止该养护单位行道树管护权。(5)乙方发生其他不良情形的,甲方有权根据主管部门规定终止合同。第十三条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到期且验收移交合格后,乙方提供相关资料向见证方申请无息退还。(2)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赔偿。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合同经甲方、乙方、见证方签字盖章,并在乙方向见证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后生效(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金额为元)。(3)本合同一式肆份,以中文书写,甲乙双方各贰份。(4)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方、乙方协商,并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开户银行:账号: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项目名称: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电子信息产业园2025年度游园和节点绿化养护项目二、最高限价:2307690元三、养护范围:电子信息产业园范围内(东至泰州大道、南至姜高路、西至长江大道、北至济川西路)城市游园、道路节点、各类公园、街旁绿地、广场绿地等,绿化面积约46万平方米。四、采购养护清单2025年游园和节点绿化养护明细表序号地点面积(平方米)单价(元/平方米*年)养护费备注1吴陵路与祥龙路西北角3109.88515549.42吴陵南路与海仑路东北角4261.2821306.43永定西路加油站、游园、纬创路43271.05216355.254鲍徐游园3229.916149.55巨腾游园北侧草坪5265263256梅兰路梅兰花苑南侧157678807可利西门南侧草坪7350367508泰和名府北侧2208110409双寿河两侧绿化179538976510济川路与吴陵路北侧游园3046515232511吴陵路与凤凰路交叉口景观工程2475.81237912龙凤家园对面草坪1200600013扬子港两侧绿化(河北、河南)15533.1777665.8514永定路综保区标识牌节点1856.699283.4515茂御酒店南门(周山河路到西转盘)3777.21888616泰州祥龙家园二期北侧110155507517鲍九路西侧889444518中石桥河西侧绿化5451.927259.519可利西门北侧6958.1834790.920海军大道南官河桥下绿化1928.939644.6521吴陵南路安方电力西侧5397.6426988.222鹏举路人民路交叉口南侧23231161523吴州南路与梅兰西路交叉口66543327024纬创路东侧63093154525可胜支路南侧绿化工程1844922026无量寺路绿化工程1476738027海仑路停车场绿化工程62783139028祥龙家园西门南侧绿化工程1211605529梅兰花园北侧绿化工程1362681030梅兰西路南官河绿化提档升级工程102245112031普济路及东侧支路绿化工程1537.037685.1532济川西路与长江大道交叉口绿化改造工程5518.3627591.833狮子河北侧绿化恢复工程2269.911349.534乐余大桥两侧绿化栽植工程2964.41482235可胜西侧绿化工程(部分)1418709036新华路停车场绿化工程9933.949669.537经济开发区2号路游园景观绿化工程24661.39123306.9538328国道小树林(车管所-济川路)42835.86214179.339天虹路停车场绿化工程176.33881.6540无量寺路南侧绿化工程3585.117925.541海仑路停车场绿化改造工程49962498042永定路两侧绿化55819.25279096.2543祥泰路天桥西南侧绿化2025.6101282024.1新增44创美产业园绿化18862943102024.1新增45吴陵路东侧高港路北侧和李庄支路北侧绿化8338.4541692.252024.5新增46蓝思三园东侧绿化5421.127105.52024.11新增47祥龙路长顺产业园北侧绿化8037.740188.52024.12新增48永定路西段(泰州大道-长江大道)地面绿化4308421542049预估2025年新增移交720036000总计4615382307690注:1.各路段道路养护、行道树投标报价单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单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响应文件处理。2.本标段投标报价总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响应文件处理。3.本次投标报价应包括在本项目合同期内所需要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行道树公众责任保险费、运输费、管理费、利润、措施项目费(含单价措施项目费和总价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税金、有关文件规定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及各种可能发生的风险费用以及采购文件约定的其他等各项费用。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要求务必认真、仔细阅读合同条款,谨慎报价,严禁恶意竞争低价中标,一经中标,采购人将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4.如投标报价时总价与单价金额不符,以单价金额为准。5.道路养护面积、行道树最终数量以实际移交为准。二、具体养护要求1.养护单位应根据《江苏省城市树木修剪技术指南》(试行2023)、《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分级标准》“一级管理绿化标准”和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电子信息产业园的有关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养护方案,切实做好养护范围内行道树、乔木、花灌木、地被草坪、花坛花卉等绿化的养护工作;合理配备高空作业机械、喷洒机械、施肥机械、废弃物处理机械、综合养护及应急抢险机械。2.养护单位应根据本地区气候条件和其他突发状况科学制定合理的养护方案和应急预案,预案须切合实际,简明扼要、具有可操作性。3.组织机构健全,人员架构清晰,有技术等级,上岗证书等,人员有统一管理办法,统一着装等。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职称。4.有完善的档案管理措施,有专人负责制作档案及保管。三、考核表道路绿化和行道树养护考核表考核单位:养护单位:考核月份:序号考核项目考核内容及要求分值扣分标准实得分1乔木生长健壮,树冠完整,树形优美。分枝点合适,无枯枝死杈;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修剪及时、合理,内膛不乱,通风透光。树木不歪斜(造型树木除外)。叶片大小、颜色正常,无黄叶、焦叶、卷叶。无缺株、死株。无可视的病虫危害症状,被害株率≤2%,地下害虫≤2头/m2。10分(1)树形、长势问题扣1分/处;(2)修剪问题扣1分/处;(3)叶片问题或其它生长不良扣1分/处;(4)缺株、死株扣3分/处;(5)病虫害扣1分/处。 2行道树树形完整、树冠舒展,分枝点偏差在正负10cm内;保留3级及以上分枝,长势良好,无徒长枝、病虫枝、交叉枝、重叠枝、下垂枝、扭伤枝、萌蘖枝、枯枝以及烂头等。树穴有平整盖板或种植地被植物、覆盖植物树皮碎屑,黄土不裸露,树穴设施完好。补植的行道树品种与原行道树一致,规格适宜,一般为:落叶树种的胸径在15cm以下,常绿树种的胸径在12cm以下。无可视的病虫危害症状,被害株率≤2%,地下害虫≤2头/m2。10分(6)树形、长势问题扣1分/处;(7)修剪问题扣1分/处;(8)树穴问题扣1分/处;(9)缺株、死株或补植不符合要求扣3分/处;(10)病虫害扣1分/处。 3花灌木花灌木株形丰满,枝叶茂密,开花适时,花后修剪及时合理。无可视的病虫危害症状,被害株率≤2%,地下害虫≤2头/m2。10分(11)树形、长势问题扣1分/处;(12)修剪问题扣1分/处;(13)病虫害扣1分/处。 4绿篱(模纹、色块)等绿篱、模纹和色块等修剪及时。绿篱线条清晰,同类观赏面规则,整齐一致;模纹和色块线条流畅、主要观赏面圆润饱满,符合设计要求。枝叶茂密,造型优美。造型树木根据不同的生长特性及时摘心、攀扎。无可视的病虫危害症状,被害株率≤2%,地下害虫≤2头/m2。10分(14)修剪问题扣1分/处;(15)树形、长势问题扣1分/处;(16)未造型或造型不符合要求扣1分处;(17)病虫害扣1分/处。 5水生植物水生植物密度适宜,花期正常、花色鲜艳美观,无干枯叶、残花等。无可视的病虫危害症状,被害株率≤2%。3分(18)密度、花色问题扣1分/处;(19)生长问题扣1分/处;(20)病虫害扣1分/处。 6攀援植物根据不同植物的攀缘特点,及时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生长旺盛。及时清除枯枝,疏删老弱藤蔓;开花的攀缘植物适时开花。无可视的病虫危害症状,被害株率≤2%。3分(1)生长问题扣1分/处;(2)枯枝、老弱藤蔓扣1分/处;(3)病虫害扣1分/处。 7竹类竹林保持适宜密度,通风透光、生长健壮、叶色正常,及时清除老鞭、砍伐后的竹蔸、干枯株等。无可视的病虫危害症状,被害株率≤2%,地下害虫≤2头/m2。3分(4)生长问题扣1分/处;(5)老鞭、竹蔸、干枯株扣1分/处;(6)病虫害扣1分/处。 8地被花卉多年生地被植物(含花境)和露地一、二年生花卉生长健壮,株行距适宜,色彩鲜艳,花期整齐,图案清晰。无缺株、倒伏,残花量不大于10%。无可视的病虫危害症状,被害株率≤2%,地下害虫≤2头/m2。3分(7)生长问题扣1分/处;(8)缺株、倒伏,残花量不符合要求扣1分/处;(9)病虫害扣1分/处。 9草坪草坪外观整齐,边缘线清晰,生长旺盛,草根不裸露;无可视斑秃;生长季节不枯黄,修剪及时,绿地内杂草率≤2%。无可视的病虫危害症状,被害株率≤2%,地下害虫≤2头/m2。8分(10)生长问题扣1分/处;(11)斑秃、非自然枯黄扣1分/处;(12)修剪不及时、杂草率不符合要求扣2分/处;(13)病虫害扣1分/处。 10整体面貌绿地(含水面)整洁,无条状、块状污染物,点状污染物每100m2≤2处;无杂物,无树枝、树叶、草屑等生产垃圾,无擅自搭棚、摆摊设点等现象;植被、地被等基本无人为破坏;建筑(构筑)及设施完好,安全使用;水面无异味。10分(14)绿地(含水面)不整洁、污染物不符合要求扣2分/处;(15)有杂物、树枝、树叶、草屑等生产垃圾或其它生活垃圾,扣1分/处;(16)擅自搭棚、摆摊设点或其它违规占用绿地(含水面)扣2分/处;(17)植被、地被人为破坏扣2分/处;(18)建筑(构筑)及设施损坏或无法使用、水面有异味扣1分/处; 11人员着装在岗的养护、保洁、安保等人员统一着装,衣帽整齐,佩戴工号牌,且有所属单位的明显标志。5分(19)人员着装问题扣1分/处;(20)其它服务问题扣1分/处。 12技术档案养护管理技术档案健全,记录清晰,并有专人负责。5分(21)养护管理技术档案不健全扣1分/处;(22)养护记录不清晰,无专人负责扣1分/处。 13日常巡查及曝光处理(23)自行实施巡查。巡查的范围覆盖养护班组责任期内所有养护区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24)因养护原因被12345平台、媒体曝光或被市民、领导批评投诉,经查情况属实的,视情节轻重予以扣分处罚。5分(25)巡查范围覆盖不全或巡查不认真,重大问题未及时发现的,扣2分/次;(26)发现问题未及时跟踪处理,或处理结果未能达到要求的,扣2分/次。(27)确属养护原因受到投诉或曝光、批评的,每次扣1-2分;未及时整改的,扣3分/次。  14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1)按照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作业,无生产安全事故发生。(2)高大乔木在大风来临时应采取防倒有效措施,因台风等灾害天气造成树木倒伏时,应及时扶正支撑倒伏树木。(3)如遇大雪时应及时清除树冠积雪。 10分(28)发现安全隐患且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扣2分/次。因安全管理松懈,发生轻微事故的每起扣4分,造成较大伤害以上的全部扣除该项分,出现伤亡事故的解除合同关系。(29)因灾害天气造成树木倒伏,应在规定时间内扶正支撑,逾期扣2分/株;无有效措施导致高大乔木倒伏,扣2分/株。(30)未及时清理树冠积雪的,扣1分/株。(31)防寒防暑、防灾抢险相关措施不力的,全部扣除该项分;经书面整改通知仍不能及时完成任务的,终止合同,造成严重损失的,赔偿损失。 15其它安排的养护相关工作须尽心尽力、不折不扣完成。5分对安排任务敷衍了事、完成效果不佳、时效不符要求的,扣2分/次;情节严重的,全部扣除该项分。  实得分汇总 注:养护考核分数低于90分(85-90分),每低1分扣1000元。养护考核分数低于85分(80-85分),每低1分扣2000元。养护考核分数低于80分(<80分),每低1分扣3000元,低于70分的,扣除当月管护费。第五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该项目评标由评标委员会依据采购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和有关专家组成,人数为三人(含)以上的单数。经评标委员会初步确认为无效的响应文件不参加详细评审,经初步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按下列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一、评标总则:根据各投标单位提供的所有资料进行评比打分。二、评标步骤:(1)专家审阅:评标委员会成员阅读采购文件,审查供应商提供的有关响应文件。(2)专家打分:评标委员会成员按本评标办法的打分标准进行打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三、评标分值设置:评分项权值评分标准报价10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该投标人的报价)×1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商务部分(50分)拟派项目组成员18分1.项目负责人(6分)(1)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2)具备园林绿化专业本科及以上文凭的得3分;    本小项最高得6分。以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作为得分依据,否则此项不得分,如职称证书不能体现专业的,须提供职称评审表。2.项目组技术人员(12分)(1)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有1人得3分,本小项最高得9分;(2)具有安全员C证的,每有1人得3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以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作为得分依据,否则此项不得分,如职称证书不能体现专业的,须提供职称评审表。注: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指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车辆及机械设备24分1.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车辆(16分)(1)每配备1辆专业洒水车或绿化喷洒车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2)每配备1辆清运货车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3)每配备1辆巡查机动车(轻型普通客/货车或轿车)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4)每配备1辆高空作业车的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注:以上车辆应提供车辆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应覆盖本项目服务时间)、车辆照片(含车牌号)扫描件并加盖公章。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机械设备(8分)(1)水泵2台(1台为电动,功率不小于1100w),每提供一台得1分,最高得2分;(2)油锯2台(1台为电动,功率不小于2200w),每提供一台得1分,最高得2分;(3)高枝油锯2台(1台为电动,功率不小于1050w),每提供一台得1分,最高得2分;(4)每配备1辆(台)物料粉碎车(或物料粉碎机)的得2分,最高得2分。注:以上机械设备应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应覆盖本项目服务时间)、设备照片等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业绩8分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绿化养护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8分。以合同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作为得分依据,若合同中未体现养护范围的,应提供原甲方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作为得分依据,否则不得分。技术部分(40分)技术部分40分1.对养护范围服务实施方案、组织设计、管理程序:对投标人提交的养护管理内容、实施技术方案、项目组织方案、作业技术流程的合理性、完整性、科学性等进行评价:方案合理完整、科学可行的得8分;方案较合理完整、较科学的得6分;方案合理性、完整性、科学性一般的得4分;方案合理性、完整性、科学性差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2.根据植物的生长规律及自然气候特点编制全年绿化养护工作计划,应覆盖全部招标范围内容(绿地养护、设施维护、卫生保洁、扒翻种植):计划针对性强,且科学合理的得8分;针对性较强,较科学合理的得6分;针对性一般,科学性合理性一般的得4分;针对性、科学性合理性差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3.建章立制,有完备的绿化养护及保洁管理制度、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各项制度完整、科学合理、可行性强的得6分;各项制度较完整、合理、可行性较强的得4分;各项制度一般、可行性不强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4.突发事件预案,如防台风,防汛,扫雪防冻等应急处理预案以及针对突发事件的人员组织安排: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完备健全,人员组织安排合理,对本项目服务针对性强,具有实际可操作性的,得6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比较完备健全,人员组织安排较为合理,对本项目服务针对性较强,实际可操作性一般的,得4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不健全,人员组织安排不合理,对本项目服务没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弱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5.针对本项目养护期间安全保证措施的规范性、全面性、合理性、针对性、具体性、可靠性及操作规程科学性等综合评分:措施合理可行,针对性强的得6分;措施比较合理可行,针对性较强的得4分;措施基本合理可行、具备一定的针对性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6.绿化废弃物处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绿化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处置等)综合评分:方案合理可行,针对性强的得6分;方案比较合理可行,针对性较强的得4分;方案基本合理可行、具备一定的针对性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特别提醒:供应商如有提供不实评审材料,弄虚作假者,一律作无效响应处理,该不良行为予以公示。四、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方案优劣顺序推荐。五、采购人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定标办法确定供应商。供应商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供应商,依次类推,或选择重新组织采购。六、本办法未尽事宜,经评标专家集体通过后,形成书面材料,作为本评标办法的补充条款,并按本评标办法及补充条款评标。第六章响应文件的组成和格式(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中响应文件格式可修改部分以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为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联系人及电话:日期:目录1、响应函(格式)2、报价一览表、投标报价明细表3、第二轮磋商报价表(附投标报价明细表)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5、供应商营业执照6、供应商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扫描件,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7、供应商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扫描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其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8、供应商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扫描件;9、供应商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10、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11、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资料(必需具备其中之一)12、投标承诺书(格式):13、商务及服务条款偏离表14、评标办法中加分项证明材料(含项目实施方案、售后服务等)15、供应商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有)1、磋商响应函(格式)致:泰州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为:号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_(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的有关事宜。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单位名称提供所需相关服务。(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之日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如果在响应文件开启后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或项目成交公告公示后拒绝签订合同,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我方将承担赔偿责任。(6)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7)一旦我方接到成交通知书,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规定的时间完成本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保证不将项目全部或者部分转包给第三方。(8)我们郑重声明:本单位未为此次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9)遵守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10)与本次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供应商(加盖CA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单位地址:单位开户银行及账户:传真:电话:2、磋商报价表本次为首次报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项目编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总价(小写)项目名称  详见响应文件            元总价(大写):金额大写 报价说明:1、报价包括完成项目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2、报价以总价为准,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3、偏离说明:详见《偏离表》;供应商(电子签章):投标报价明细表序号养护内容养护数量养护单位一年养护单价一年养护总价1游园和节点绿化养护461538平方米   元/平方米         元总价合计         元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3、第轮磋商报价表项目编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总价(小写)项目名称  详见响应文件            元总价(大写):金额大写 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投标报价明细表序号养护内容养护数量养护单位一年养护单价一年养护总价1游园和节点绿化养护461538平方米   元/平方米         元总价合计         元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处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说明:上述证明文件在响应文件中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或护照扫描件(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则提供护照扫描件)时才能生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均需复印)(骑缝处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扫描件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本授权声明:(供应商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为我方“”项目磋商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说明:一、上述证明文件在响应文件中附有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时才能生效;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均需复印)(骑缝处加盖公章):   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扫描件   加盖公章      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反面扫描件 5、供应商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CA电子公章)6、供应商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扫描件,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加盖CA电子公章)7、供应商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扫描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其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加盖CA电子公章)8、供应商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扫描件;(加盖CA电子公章)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考格式)声明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0、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CA电子公章)(采购人名称):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人:(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1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2、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4、响应单位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______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项目/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报价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圆整(¥:)。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全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参加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申请人公章。(加盖CA电子公章)12、投标承诺书本公司承诺:一、本公司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或其他供应商串通投标。三、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谋取中标。四、本公司对本项目(项目编号:)所提供的服务不低于采购文件要求的标准;五、本公司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六、本公司承诺履约保证金按采购文件要求缴纳给采购人,并按采购人要求及时签订合同。本公司一旦违反上述承诺,将无条件接受采购人、主管部门作出的取消成交资格、扣除履约保证金、记入信用档案等处理,并承担法律责任等一切责任。供应商:(加盖CA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3、商务条款及服务要求偏离表内   容采购文件条目采购文件规格要求采购文件对应规格说   明(偏离情况)商务条款                    服务要求                        注:1.商务条款如有偏离,必须在偏离表中进行详细对比说明并注明正偏离和负偏离,如不说明偏离情况,视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无偏离。2服务要求如有偏离,必须在偏离表中进行详细对比说明并注明正偏离和负偏离,如不说明偏离情况,视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无偏离。供应商:(加盖CA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14、评标办法中加分项证明材料15、供应商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有)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游园和节点绿化养护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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