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午休课桌椅 其他椅凳类中标结果公示(洋县教育体育局2025)
洋县教育体育局(机关)洋县农村小学生午休课桌椅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YXZFCG-202503
二、项目名称:洋县农村小学生午休课桌椅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陕西惠豪商贸有限公司
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太白路中段道北综合楼4层403室
2,480,400.00元
85.34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洋县农村小学生午休课桌椅采购项目):
货物类(陕西惠豪商贸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其他椅凳类
洋县农村小学生午休课桌椅采购项目
林鹰
LY-WX002
1.00(批)
2,480,400.00
2,480,4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力刚、杨永明、陈桂梅、李菊萍、孙海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无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洋县农村小学生午休课桌椅采购项目
0
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洋县教育体育局(机关)
地址:洋县唐塔南路31号
联系方式:0916--82216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洋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洋县唐塔北路51号洋县财政局206室
联系方式:0916--29862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洋县政府采购中心
电话:0916--2986238
洋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08月12日
相关附件:
洋县教育体育局(机关)洋县农村小学生午休课桌椅采购项目中标(成交)明细.pdf
洋县农村小学生午休课桌椅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XZFCG-202503(7.14)(1).docx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洋县农村小学生午休课桌椅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洋县教育体育局(机关)
行政区域
洋县
公告时间
2025年08月12日 15:33
评审专家名单
张力刚,杨永明,陈桂梅,李菊萍,孙海侠
总中标金额
¥248.04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洋县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联系电话
0916--2986238
采购单位
洋县教育体育局(机关)
采购单位地址
洋县唐塔南路3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16--8221656
代理机构名称
洋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洋县唐塔北路51号洋县财政局20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916--2986238
附件:
附件1
附件2
洋县教育体育局(机关)洋县农村小学生午休课桌椅采购项目中标(成交)明细受洋县教育体育局(机关)委托,采用进行采购洋县农村小学生午休课桌椅采购项目(项目编码:YXZFCG-202503)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一、合同包1(洋县农村小学生午休课桌椅采购项目)1.1、中标(成交)供应商:陕西惠豪商贸有限公司1.2、中标(成交)总价:2480400.00元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货物类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1其他椅凳类洋县农村小学生午休课桌椅采购项目林鹰LY-WX0021.00批2,480,400.002,480,400.00-第1页-项目编号:YXZFCG-202503洋县农村小学生午休课桌椅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采购人:洋县教育体育局采购代理机构:洋县政府采购中心二零二五年七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第三章评审办法24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29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格式36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4第一章招标公告洋县农村小学生午休课桌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洋县农村小学生午休课桌椅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洋县唐塔北路51号洋县财政局206室政府采购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8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YXZFCG-202503项目名称:洋县农村小学生午休课桌椅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2900000.00元采购需求:可躺式午休课桌椅;采购数量:5300套。合同包1(洋县农村小学生午休课桌椅采购项目):合同包预算金额:2900000.00元合同包最高限价:2597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洋县农村小学生午休课桌椅采购项目1(批)详见采购文件2900000.0025970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安装完毕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洋县农村小学生午休课桌椅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2)绿色采购政策:******《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3)信用融资政策:《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4)《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5)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注: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洋县农村小学生午休课桌椅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或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明;(3)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须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其投标均无效;(5)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18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5: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途径:洋县唐塔北路51号洋县财政局206室政府采购中心方式:现场获取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8月8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洋县城西小学一楼会议室开标地点:洋县城西小学一楼会议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至洋县唐塔北路51号财政局二楼洋县政府采购中心206室现场领取采购文件(不提供邮寄);电子文件通过U盘拷贝。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3、为确保采购质量,投标人须开标现场提供样品。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洋县教育体育局地址:洋县唐塔南路31号联系方式:0916--822165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洋县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洋县唐塔北路51号洋县财政局206室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0916-298623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洋县政府采购中心电话:0916-2986238洋县政府采购中心2025年7月11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采购人名称:洋县教育体育局地址:洋县唐塔南路31号联系方式:0916--82216562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洋县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洋县唐塔北路51号洋县财政局206室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0916-29862383项目名称洋县农村小学生午休课桌椅采购项目4项目编号YXZFCG-2025035采购内容主要采购内容见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6组织方式政府集中采购7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采购预算:2900000.00元最高限价:2597000.00元8投标人资格要求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或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明;(3)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须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其投标均无效。9交货期、交货质量、交货地点、质保期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安装完毕。交货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行业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详见洋县农村小学生午休课桌椅采购项目配备方案)。质保期:≥6学年。10招标文件发售发售时间: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时止(节假日除外)。发售地点:洋县唐塔北路51号洋县财政局206室政府采购中心11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2现场勘查、标前答疑会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认为有必要可自行勘查,并承担所有费用及风险。1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的无效,因此带来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负。14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8日9:30时2、投标地点:洋县城西小学一楼会议室3、开标时间:2025年8月8日9:30时4、开标地点:洋县城西小学一楼会议室16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 17保证金交纳金额、账户及方式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故本招标文件中包含保证金的条款均不适用。18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19盖章签字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指定的页面落款处加盖公章(鲜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盖章,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招标文件凡是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20投标文件数量、装订1、密封要求:投标时,投标人应自行将投标文件密封完好(封袋不得有破损)。标袋上应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及“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字样,并在密封条接缝处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2、装订要求:投标文件一律采用书籍(胶装)方式装订,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开标一览表一份,电子文件(U盘,装入正本标袋)一份(PDF格式和WORD格式)。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方式装订和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文件处理。21投标报价本项目属于交钥匙项目,投标报价=货物价(含税)+运输费+安装费+调试费+培训费+产品辅材费+售后服务费+保险费+相关伴随费用等。22评标办法及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章2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是24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或其他未列明行业25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交的书面说明,应当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提交,否则视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总则2.1、本项目说明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中标人。2.3、本招标文件中“供应商”与“投标人”法律义务等同。3、招标文件3.1、招标文件购买投标人须经过正常渠道购买招标文件,且投标人名称与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单位名称一致,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2、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资格审查、评标的重要依据。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公告;(二)投标人须知;(三)评审办法(四)采购内容及要求(五)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格式(六)投标文件格式3.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3.3.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并在原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采购人及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都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3.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所有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3.3.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3.4、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的无效,因此带来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负。3.3.5、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根据招标工作进展实际情况,采购人可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延长将另行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并在原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3.3.6、投标人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转让或复制招标文件视为无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仅作为本次招标使用。3.3.7、如发现招标文件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相符的情况,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3.3.8、现场勘查、标前答疑会:见须知前附表。4、关于政府采购政策4.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4.1.1符合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项目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1.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商提供的,即制造商单位为中小企业;4.1.3中小企业参加投标时,应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2、监狱企业4.2.1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的监狱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建的项目或者承接的服务。4.2.2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若未提供证明不享受扶持政策。4.2.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若监狱企业已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3.1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建的项目或者承接的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4.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时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未提供声明不享受扶持政策。4.3.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已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2节能、环保产品采购政策4.2.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4.2.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4.2.3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4.2.4国家确定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4.3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陕西省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导向作用,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通过搭建信息对称、相互对接的平台,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陕西省财政厅结合陕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实际,制定了《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简称融资办法)。5、投标文件5.1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5.2投标货币本次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5.3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5.4投标文件的格式5.4.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5.4.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5.5投标报价5.5.1投标报价是指产品到达使用地点,达到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所有费用,包括产品的报价及所发生的运杂费(含保险)、现场安装调试费及按现行税收政策征收的一切税费等。以招标文件的内容和要求作为投标依据。5.5.2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投标报价=货物价(含税)+运输费+安装费+调试费+培训费+产品辅材费+售后服务费+保险费+相关伴随费用等。5.5.3本项目的投标报价采用固定清单项综合单价的方式进行报价。本项目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报价中所填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项目项目的货物费、管理费、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环保措施费、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保险费、其它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责任和义务等全部费用。5.5.4凡因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因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投标人自负。5.5.5不接受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可变动性报价、赠送及“零”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5.5.6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附件提供的格式填写“开标一览表”进行报价。5.5.7供应商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5.5.8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5.5.9投标单位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参加投标。当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5.10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报价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6、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章、密封6.1投标文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格式之外的可自行编写。6.2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指定的页面落款处加盖公章(鲜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盖章,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招标文件凡是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6.3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法人授权书须为原件,其它资质证明文件为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6.4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采用A4纸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6.5投标文件因书写潦草、内容表达不清、印章或证明材料内容模糊难辨等导致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6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须与投标文件纸质版正本中的内容一致。6.7“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会议上唱标的内容,按格式要求填写,并单独密封提交,同时应保证“开标一览表”在投标文件正、副本中仍有且一致。如果不一致,以唱标内容为准。6.8开标一览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6.9密封要求:投标时,投标人应自行将投标文件密封完好(封袋不得有破损)。标袋上应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及“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字样,并在密封条接缝处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6.10装订要求:投标文件一律采用书籍(胶装)方式装订,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开标一览表一份,电子文件(U盘,装入正本标袋)一份(PDF格式和WORD格式)。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方式装订和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文件处理。7、投标保证金(不适用)7.1保证金缴纳数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时,应当以提交足额的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并作为资格审查投标文件的一部分。7.2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按无效投标处理;7.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身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8、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8.1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和串通投标。8.2必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生产、供货等。8.3非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本项目内容进行分包实施,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分包部分为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8.4接受采购人委托的相关单位对货物内容、质量、进度、实施方案、价款支付与结算审核等的监督和管理。8.5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的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此引起的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9、投标9.1投标文件的提交:9.1.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9.1.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9.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9.2.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到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相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9.2.2投标人提出修改要求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密封送到采购代理机构,并在封面上加注“修改”字样。9.2.3投标人提出撤标要求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经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如采取传真形式撤回投标,随后必须补充有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的要求撤回投标的正式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摄像留存后,将要“撤回”的投标文件(包含纸质及电子版)退还投标人,投标人签字确认领取。9.2.4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9.2.5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9.3投标有效期:9.3.1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投标人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按无效投标处理。中标单位的投标有效期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8.3.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现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0、开标10.1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活动。10.2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开标。10.3开标程序10.3.1宣布开标会议纪律;10.3.2介绍项目参会人员;10.3.3公布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10.3.4宣布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10.4投标人或其推荐的代表与采购人的监标人共同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10.5当众拆封投标文件,以公开唱标的形式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代表、监标人对唱标结果签字确认。10.6宣布开标会议结束,告知参会投标人退场,保持电话畅通。10.7开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记录,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10.8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1、评标11.1评标委员会组成采购代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由采购代理机构从陕西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11.2采购人派代表进入评标委员会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11.3评标委员会应推荐一名评审专家担任评审组长,并由评审组长牵头组织该项目评审工作,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审组长。11.4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11.5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并履行下列职责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认真负责地履行职责,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审查投标文件;(2)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3)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4)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5)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6)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7)对评标过程及各投标人的商业机密予以保密;(8)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各投标人提出的质疑;(9)配合各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11.6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包括评标委员会)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7)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12、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12.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2.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2.3投标文件出现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2)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13、定标定标程序13.1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办法,经过符合性审查、澄清、比较与评价等程序后,在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进行综合评审,以评标总得分最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以上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标报告。13.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13.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投标报价得分高者成为中标人,若投标报价得分相同,技术得分高者成为中标人。确定结果后,采购人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定标复函》。采购人逾期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13.4采购代理机构接到采购人的《定标复函》后,在2个工作日内,将中标结果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告。公告发布1个工作日,其他投标人若有异议,按《政府采购法》第52条执行。13.5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未中标原因不作任何解释,投标文件不予退还(含纸质及电子版文件)。14、投标无效的情形:(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5、中标(成交)通知书15.1中标人应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之日起5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15.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弃中标。16、合同16.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16.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16.3中标人因自身原因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供货合同或者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将废除授标。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对损失部分予以赔偿,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因自身原因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或者未按合同约定进行履约的,中标人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招标活动。16.4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审过程中有关的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16.5中标后,中标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招标项目的供货,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分包部分为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接受分包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投标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16.7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项目或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17、合同的履约验收采购人应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投标人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18、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如果发生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等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1)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5)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19、询问、质疑与投诉19.1询问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19.2质疑19.2.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19.3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项目的质疑。19.4投标人须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及其制作说明提出质疑,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下载专区。19.5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质疑函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对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明材料,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驳回。19.6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鲜章)。19.7投标人应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联系方式:0916-2986238,地址:洋县政府采购中心洋县唐塔北路51号洋县财政局206室政府采购中心19.8投诉19.8.1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按《政府采购法》第55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17条等有关规定执行。19.8.2本项目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15个工作日内向洋县财政局提起投诉。第三章评审办法1.评标原则: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禁止不正当竞争。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要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详见本节评分标准)。3.初步审查3.1资格性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具备相应资格。如果投标人不具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资格性审查标准如下:序号资格审查项评审标准1营业执照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或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身份证明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明;3资格承诺函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按第六章格式填写)4在册供应商供应商须提供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在册供应商”登记备案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若投标人符合性审查未通过,注明未通过原因并告知其投标人,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具体审查内容如下:序号评审要素评审标准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符合招标文件签署盖章要求,且无遗漏。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响应性评审投标价格1.投标报价唯一;2.报价货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未超出采购预算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安装完毕。交货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行业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 质保期≥6学年。评审要素及分值一览表分值(100分)评审要素投标报价3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优惠条件的投标人,价格给予10.0%的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实施方案10分针对本项目,有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理解与响应、产品详情、供货计划、质量保障措施、安装与售后服务、价格与付款方式、资质证明等), 各个环节方案合理,责任明确,按其响应程度综合评比。方案完整内容全面,措施详细,可操作性强,计10分;方案内容较具体详细,具有一定可操作性,计7分;方案内容一般,操作性一般,计4分。 供货组织10分对本项目的供货组织措施、安装调试组织措施、运输配送措施,进度计划措施、安全保障等措施完善,能保证项目的顺利运行。 方案措施完备、合理、切实可行,得10分; 方案措施较完备、合理、基本可行,得7分; 方案措施较差,得4分;未提供方案措施,该项不得分。产品渠道及质量12分产品供应渠道正常(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协议、代理协议等)、质量有保证(符合国家规定及行业标准),具有较好的使用效果,符合国际、国内相关标准及行业要求,出厂检验合格,技术资料齐全(提供但不限于“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采购参数”要求的检测报告)。 产品的技术证明材料完整、来源渠道正规、质量保证措施完善,得12分; 产品的技术证明材料基本完整、来源渠道正规、质量保证措施基本完善,得8分; 产品技术证明材料不全或质量保证措施不够完善,得4分;未提供产品渠道及质量证明,该项不得分。技术能力12分1、针对本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对其相关内容响应程度,完整细致得4分;较完整细致基本响应得3分;不完整,响应程度差得2分;2、所投产品规格型号描述详细,各部分功能描述层次清楚,功能直观,配置合理,达到实用、先进、稳定、合理的要求,完全响应得4分;基本响应得3分;响应程度差得2分; 3、所投产品材质选型符合采购内容及要求,生产工艺可靠、做工精细,经综合评比,完全响应得4分;基本响应得3分;响应程度差得2分;备注:提供的产品资料和技术参数须符合“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采购参数”的基本要求,并现场提供样品。开标时,未提供样品,本项得0分。产品选型10分1、货物的环保型、耐用性、安全可靠性、操作性能,依据所提供的设备参数说明、工艺流程等技术资料比较响应产品选型合理,性价比高、配套性好,完全满足采购要求,得5分; 响应产品选型基本合理,性价比一般,配套性较好,满足采购要求,得3分; 响应产品选型配备较差,性价比低,配套性一般,得1分;未提供佐证资料,该项不得分。2、对所投产品设计方案、效果图、颜色搭配等综合评比,设计方案及色彩搭配美观合理得5分;设计方案一般,色彩搭配较美观得3分;设计方案不合理,色彩搭配不美观得1分;未提供设计方案,该项不得分。培训方案6分供应商制定完善的培训服务方案,保证使用单位能熟练操作和正常使用。 培训服务方案详细可行,得6分; 培训服务方案基本合理,得4分; 培训服务方案较差,得2分;未提供培训方案,该项不得分。售后保障10分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以及备品、备件供应计划,货物(产品)发生故障后的补救措施及响应时间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保障体系、供应计划和保障措施科学合理、具体详细、满足项目要求得10分;保障体系、供应计划和保障措施基本合理、基本详细、基本满足项目要求得7分;保障体系、供应计划和保障措施不合理、不能满足项目要求得4分;未提供售后保障,该项不得分。注:1、本表各赋分分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2、评审小组成员的赋分超过分值界限或未按本表规定赋分的,则该成员的打分作废,不计入汇总分。3、评审小组各成员必须按照本评审要素据实打分。凡打分不符合本评审要素要求者,均按无效打分对待。4、特殊情况处理:(1)当投标人某评分项出现未报、漏报或零报价时,该分项得零分,并不参与投标报价分的计算。(2)产品相同品牌(主要货物/材料)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得分高者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若投标报价得分相同,技术得分高者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若上述两项得分相同,则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无记名投票,得票高者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若出现综合得分相同时,投标报价得分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投标报价得分相同,技术得分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上述两项得分相同,则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无记名投票,得票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4)评标过程中,若出现本评标方法以外的特殊情况时,将暂停评标,待评委商榷后再进行复会。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一、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安装完毕。二、交货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行业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三、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详见洋县农村小学生午休课桌椅采购项目配备方案)。四、质保期:≥6学年。五、采购需求:可躺式午休课桌椅;采购数量:5300套。六、安装调试及货物验收:(1)成交供应商送达、安装、调试完毕合同货物后,采购人依照招标文件上的技术参数要求和货物数量、合同以及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质量验收,签署验收意见。货物的质保期从采购人出具的货物验收单日期开始计算。对验收不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应按约定进行更换,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担相应违约责任。(2)对已验收的货物,采购人如发现存在潜在的质量问题,以书面形式在质量保证期内向成交供应商提出异议,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收到异议后的十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十日内不书面答复的视为成交供应商同意采购人异议)。经确认存在质量问题且属于原厂家更换范畴的,成交供应商应及时给予更换,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由采购人重新组织验收。(3)货物数量和质量均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出具最终验收报告,但该报告不能免除成交供应商对货物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或质量问题应承担的责任。(4)验收技术规范: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强制性文件、标准、规范。(5)验收条件:①合同中规定的技术要求和双方签订的各种技术文件,验收由采购人组织,在货物安装现场验收。②采购人有权邀请第三方人员或检测机构,对货物进行验收或检测。如检测合格,检测费用由采购人自行承担;如货物未能通过检测,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更换相应货物直至达标,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7、售后服务要求:(1)响应供应商所投货物必须为原厂原装、全新的、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的合格正品,并实行质量三包;须提供所投货物质量保证期为六年(相关标准大于六年的,则按相关标准执行),质量保证期自采购人(或其授权代表)在验收报告上签署“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期内因货物自身缺陷造成的质量问题,维修、更换费用由响应供应商承担。(2)在质量保质期内,响应供应商须承诺7*24小时售后服务,日常运行中收到报障信息后6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小故障12小时内排除并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大故障24小时内排除并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如超过48小时仍不能排除故障,响应供应商应在3个工作日无偿提供备用产品或零件供用户使用。(3)质量保质期内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上门保修,即由响应供应商派员到用户设备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响应供应商承担,质保期满后维修仅收取成本费。八、采购参数:附表1可躺式午休课桌椅配置参数序号货物名称技术要求1可躺式午休课桌1.桌面课桌尺寸:桌面宽≥600mm,桌面深≥400mm,桌面厚≥18mm;桌面板采用双饰面板、高密度板或材质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全新环保ABS耐冲击一级新料一体射出成型,耐冲击,耐抗压,耐磨。防水防潮防雾性能强,防污性强,污渍部分可用日常清洗剂擦洗;在课桌面板的前端设有1个笔槽。2.桌斗桌斗:规格≥450mm*300mm*100mm(宽*深*高)桌斗采用厚度≥0.8mm优质钢板经液压机拉伸一次成型或全新环保一级工程塑料PP料一次注塑而成。并在内侧设有笔槽,用以放置文具。3.桌架桌架:桌面静负载≥300kg,允许等效材料(如铝合金、镀锌钢),立柱壁厚≥1.2mm、升降管壁厚≥1.2mm。4.桌组料桌组料:采用冷轧钢板经模压并经高频焊接一次成型闭口异形钢管;材料厚度≥1.2mm。5.书包挂钩书包挂钩:外侧设有一个书包挂钩。6.桌面桌斗翻转及课桌升降结构桌面桌斗翻转结构:翻转结构位于桌斗两侧;支撑架采用≥1.5mm厚冷轧钢板一次冲压成型;底座采用≥1.8mm厚冷轧钢板一次冲压成型;通过轻按调节的方式使桌面与桌斗可整体向上翻转呈35-60°倾斜;或采用手摇升降结构调节高度,桌面离地高度调节范围:630mm±5mm至780mm±5mm。7.脚套脚套:采用PP塑料一体注塑成型脚套,功能:脚套底部有防滑防刮设计,增大摩擦力,减小因脚套摩擦带来的噪音。2可躺式午休课椅1.坐板坐板: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PP耐冲击一级新料一体射出成型,耐冲击,耐抗压,耐磨。2.靠背板靠背板:靠背板材质采用环保PP材料一次性注塑成型,耐冲击,耐抗压,耐磨;靠背板设有散热孔,整体更加美观且学生长时间倚靠时不会发热。3.头枕头枕:材质采用环保PP材料一次性注塑成型,耐冲击,耐抗压,耐磨;头枕采用卡件安装在靠背板滑动槽上,可上下滑动调节。4.靠背支架靠背支架:采用优质冷轧高频焊管。(手摇升降,根据自身要求选择规定范围内的任意高度)。立柱壁厚≥1.2mm、横档壁厚≥1.0mm。5.腿托板腿托板:材质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PP耐冲击一级新料一体射出成型,耐冲击,耐抗压,耐磨。6.椅架椅架:采用优质冷轧高频焊管。(手摇升降,根据自身要求选择规定范围内的任意高度)。立柱壁厚≥1.2mm、横档壁厚≥1.0mm。7.储物篮储物篮:材质采用环保PP塑料一次性注塑成型,耐冲击,耐抗压,耐磨;储物篮底部设有漏水孔,整体更加美观且便于排水。8.靠背板后躺结构靠背板后躺结构:椅架内安装有气杆机构,气压杆的技术标准:1. 气杆的功能与作用:气杆在学生午休课桌椅中起到关键的支撑和调节作用。它能够帮助课桌椅实现从坐姿到躺姿的快速转换,使学生在午休时能够舒适地躺下休息,从而提高午休质量。2. 气杆的技术参数:1、回弹次数:气杆的回弹次数不低于行业标准30000次,这确保了气杆在长期使用过程中仍能保持良好的弹性和支撑力。2、高度调节范围:午休时靠背高度可以根据学生自身身高进行伸缩调节,高度调节范围≥100mm,这满足了不同身高学生的需求。3、斜度调节:靠背躺下的斜度可以根据个人的需求舒适度进行调节,最大斜度可达到160度。4、安全性和可靠性:材质:气杆采用高强度的密封钢管,以确保其耐用性和安全性。5、承重能力:气杆承重能力不低于500N,能够支持不同年级学生的体重范围。6、调节范围:气杆具备随意调节功能,适应不同身高和体重的学生。调节范围在90°到160°之间。并在坐板一侧设有调节加厚塑料扳手,通过按压扳手带动气杆机构实现向后躺,靠背可在90°-160°范围内任意调节。9.脚套脚套:采用PP塑料一体注塑成型脚套,功能:脚套底部有防滑防刮设计,增大摩擦力,减小因脚套摩擦带来的噪音。10.课椅升降结构课椅升降结构:采用手摇升降结构调节高度,坐板离地高度调节范围:360mm±5mm至440mm±5mm。3环保及质量认证1.桌面质量要求可躺式午休课桌椅桌面质量要求:外观质量、含水率、胶合强度、静曲强度:顺纹、横纹、弹性模量:顺纹、横纹,符合GB/T 9846-2015《普通胶合板》的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针对上述要求提供带有CMA 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监委官网 http://cx.cnca.cn)查询截图予以佐证]。2.课桌椅质量要求可躺式午休课桌椅质量要求:外观、主要尺寸和尺寸偏差、形状与位置公差、表面理化性能、安全要求、力学性能、表面涂层有害物质可迁移元素、塑料件中有害物质限量符合QB/T4071-2021《课桌椅》的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针对上述要求提供带有CMA 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监委官网 http://cx.cnca.cn)查询截图予以佐证]。3.课桌椅抗菌性能要求可躺式午休课桌椅抗菌性能要求: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埃希氏菌(大肠杆菌)、白色念珠菌、肺炎克雷伯氏菌符合QB/T 4371-2012《家具抗菌性能的评价》的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针对上述要求提供带有CMA 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监委官网 http://cx.cnca.cn)查询截图予以佐证]。4基本需求根据《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及技术要求》GB/T3976-2014、《课桌椅》QB/T4071-2021 ,“可躺式”课桌椅一般配有头枕、椅靠背、角度调节机构、扶手(选配)、椅座面、搁腿、升降机构,椅靠背能多角度向后调节,满足学生在教室中午间休息和上课使用的课桌椅。5外观要求课桌椅颜色根据采购方需求定制,且按要求喷涂字样。整体外观需简洁大方,色彩协调,表面涂层需色泽均匀,无明显色差。同时课桌椅需无明显划痕凹陷、变形等外观缺陷。6安全要求 “可躺式”课桌椅应符合《课桌椅》QB/T4071-2021中安全要求的规定。 1.所有零部件应无破损。 2.金属件应无端部未封口的管件,闷盖应不易脱落。 3.与人体接触的部位不应有毛刺、刃角、锐棱、透钉及其他尖锐物。 4.升降机构、角度调节机构应设有锁定装置或限位装置,该装置应灵活、可靠、安全。 5.相对运动的机械装置部件与人体接触部位的间隙应≤5mm或≥25mm。 6.与人体接触的座面、椅背和扶手等边缘倒圆角的半径至少应为 2mm。 7.某些可能造成伤害的部件,应不可能被接触到,除非使用专门的拆卸工具。 8.课椅应不可能被随意拆卸,除非使用专门的拆卸工具。所有无覆盖的孔洞直径应≤5mm 或≥25mm。 7备注为确保采购质量,投标人须开标现场提供样品。附表2洋县农村小学生午休课桌椅采购项目配备方案序号学校名称配备数量(套)备注1洋县朱鹮湖小学942洋县纸坊街道办事处周家坎教学点343洋县关帝镇中心小学544洋县华阳镇中心小学2015洋县纸坊街道办事处四郎中心小学686洋县四郎清凉寺教学点277洋县戚氏街道办事处中心小学3848洋县戚氏街道办事处九里岗完全小学459洋县戚氏街道办事处石羊寺完全小学9110洋县桑溪镇中心小学4011洋县槐树关镇中心小学33812洋县槐树关镇白路教学点1013洋县磨子桥镇中心小学39214洋县磨子桥镇小江完全小学4915洋县磨子桥镇杨湾完全小学11516洋县磨子桥镇草庙中心小学7217洋县磨子桥镇沙溪教学点818洋县纸坊街道办事处白石中心小学4419洋县茅坪九年制学校12220洋县谢村镇中心小学26621洋县谢村镇池南完全小学7822洋县谢村镇溢水完全小学8523洋县谢村镇湑水中心小学12724洋县谢村镇湑水完全小学1725洋县马畅镇中心小学49026洋县黄安镇中心小学19927洋县黄家营镇中心小学7928洋县黄金峡镇中心小学11829洋县龙亭镇中心小学56430洋县龙亭镇柳山完全小学5331洋县龙亭镇高原寺教学点1432洋县城西小学35033洋县南街小学48634洋县书院小学186总计5300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格式(仅供参考)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供应商)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招标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 所住 所联 系 人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供货、安装)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指定现场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 ;(2)向 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公平交易承诺书甲方(买方或采购人):乙方(卖方或供应商):为确认本次公开采购(项目名称:)活动及合同订立过程的公平、公正,保证双方经济利益的充分实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双方当事人就本次交易全过程在此承诺并严格信守如下约定:甲方责权:一、保证约束工作人员在本次采购过程中,不接受乙方或其工作人员提供的针对个人的任何形式的利益。二、保证在接到乙方关于甲方工作人员利用本次商业机会向乙方或其他相关方索取个人好处的举报后,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工作。三、保证不因举报而对乙方采取歧视政策,故意妨害乙方实现合法的投标及合同权益。四、保证责成工作人员将其因本交易已取得的非正当所得全部退还。五、在证实乙方向甲方工作人员实现或许诺实现任何形式的利益后,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修改合同条款、直至解除合同。乙方责权:一、保证自己及其工作人员未使用向甲方工作人员个人(包括与该工作人员有直接关系的人)承诺任何形式利益(无论何时实现)和其他不正当手段(包括向甲方提供虚假材料争取中标,单独或与甲方工作人员串通诋毁其他采购方的商业形象和商业信誉,设置障碍阻止其他方从事本项目的采购及合同订立活动等手段)达成本次交易。二、保证在发现甲方工作人员向乙方或向其他任何相关方索取个人好处或因不能实现个人利益将产生不利相要挟时,于第一时间向甲方举报,并积极配合甲方的调查核实工作。三、保证在甲方调查与本次采购相关问题时给予配合和协助,并如实陈述有关过程的细节。不得在甲方调查时设置障碍。四、保证在发生违反本承诺书情形时,接受甲方的有关损失赔偿、变更合同条款、解除合同等合法请求。本承诺书是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及合同不可分割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承诺书一经双方签字,其效力可追溯至本次交易开始时,而不受签字日期的限制。甲方:乙方:代表:代表:年月日年月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正本/副本洋县农村小学生午休课桌椅采购项目投标文件项目编号: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日期:目录1、投标函2、开标一览表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申请人基本情况表5、实施方案6、供货组织7、产品渠道及质量8、技术能力9、产品选型10、培训方案11、售后保障12、投标人承诺书13、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补充说明的事项备注:申请人应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并编制目录。页码自目录后开始编制,投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扫描件(复印件)应完整,清晰可辩,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印章。评审时因申请人提供文件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无法辨认的,或隐瞒相关不良信息的,造成的评审不通过,后果自负。一、投标函致:洋县政府采购中心根据贵单位(招标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招标公告,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就该项目进行投标。在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1、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件一份,开标一览表一份。并保证投标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真实、准确。否则,愿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2、愿意按照招标文件中的一切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项目内容。3、按招标文件规定,我公司投标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交货期:,交货质量:,质保期:。4、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质疑的权力。5、我方同意按照要求提供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6、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7、我方完全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并尊重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论和定标结果。8、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遵守贵方有关招标的各项规定。9、若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有关规定向贵方支付招标服务费。10、投标有效期为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个日历天。11、所有关于本项目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电话:传真:邮编:日期:年月日二、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货物品牌、数量及单价品牌数量单位单价投标总报价(元)小写: 大写: 交货期交货质量质保期报价声明:供应商应在报价清单表中所标明的单价和合价,是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所投货物及其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费用、安装、调试、税费(如包括关税、进口货物及其所用原材料、零部件的各种国内外税费)及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安装、保险、检测验收、技术支持与培训、售后服务与维保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人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在供货、安装、调试、培训、交付、售后等全过程工作中出现硬件、软件等的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日期:年月日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单位性质: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采购人名称):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合法委托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代理人无转委托权。说明:本授权委托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投标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失效。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身份证号:授权代表:(签字)身份证号: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四、申请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企业法人公章)单位:万元企业名称详细地址邮政编码经济类型注册资本成立时间法定代表人职 务电 话公司网址传 真 营业范围主 营兼 营经营优势和特长财务经营状况年 度营业总收入缴纳营业税总额缴纳所得税总额负债总额2024年 开户银行开户行名称联系电话开户行地址联 系 人主营业务情况主营业务名称上年经营额 附件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或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明;(3)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须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4)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清晰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以上证明材料在其他地方出现过,可不用重复提供。五、实施方案根据“第三章评审办法评审要素及分值一览表”中对应的评审要素进行响应,格式自拟。六、供货组织根据“第三章评审办法评审要素及分值一览表”中对应的评审要素进行响应,格式自拟。七、产品渠道及质量根据“第三章评审办法评审要素及分值一览表”中对应的评审要素进行响应,格式自拟。八、技术能力根据“第三章评审办法评审要素及分值一览表”中对应的评审要素进行响应,格式自拟。附表货物技术参数偏离表序号产品名称采购需求技术指标投标响应技术指标品牌及规格型号偏离情况证明材料或说明在投标文件中的对应页码说明:对应。投标供应商按照“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附表1可躺式午休课桌椅配置参数”表如实逐项响应,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并明确“证明材料或说明在投标文件中的对应页码”,如未按照要求逐项填写或技术参数响应不完整(如缺项或漏项)为无效文件。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日期:年月日九、产品选型根据“第三章评审办法评审要素及分值一览表”中对应的评审要素进行响应,格式自拟。十、培训方案根据“第三章评审办法评审要素及分值一览表”中对应的评审要素进行响应,格式自拟。十一、售后保障根据“第三章评审办法评审要素及分值一览表”中对应的评审要素进行响应,格式自拟。十二、投标人承诺书1、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致:洋县政府采购中心本公司(公司名称)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现承诺:我公司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同时也满足本项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关于供应商的其他资格性条件,未参与本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不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日期:年月日2、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www.creditchina.gov.cn),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www.ccgp.gov.cn)。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日期:年月日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是)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项目的施工(供货、安装)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是)致:洋县政府采购中心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项目/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日期:年月日注: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及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填报此表,如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不填报此表。5、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执行陕财办采管[2006]21号文件)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公司在此庄严承诺:1、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2、不向政府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3、不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供虚假资格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中标、成交。4、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定单。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6、不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7、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或其它供应商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8、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标采购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日期:年月日十三、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补充说明的事项1、依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2、其他可以证明投标人实力的文件。投标文件封袋正面标识参考式样致:洋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正本或副本)(非开标大会不得启封)投标人名称:(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邮编:通讯地址:联系人及电话:年月日时前不得开启致:洋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正本或副本)(非开标大会不得启封)投标人名称:(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邮编:通讯地址:联系人及电话:年月日时前不得开启开标一览表封袋正面标识参考式样致:洋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开标一览表(非公开唱标不得启封)投标人名称:(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邮编:通讯地址:联系人及电话:年月日时前不得开启致:洋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开标一览表(非公开唱标不得启封)投标人名称:(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邮编:通讯地址:联系人及电话:年月日时前不得开启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午休课桌椅 其他椅凳类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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