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监外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中标结果公示(浙江省乔司监狱2025)
浙江省本级 |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一、项目编号:SQS-A202515025
二、项目名称:浙江省乔司监狱四分监狱监外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658700(元)
浙江鸿顺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三里亭路80号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浙江省乔司监狱四分监狱监外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
浙江省乔司监狱四分监狱监外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
详见采购文件
60日历天
王洪占
浙2332019202300344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魏其顺,贾云昭(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陈尚睿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供应商名称
专家1
专家2
专家3
商务技术得分
报价得分
总分
1
浙江鸿顺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9.0
33.0
29.0
30.33
57.17
87.5
1
沃腾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7.5
29.5
28.5
28.5
58.76
87.26
1
浙江宝诚建设有限公司
29.0
22.0
28.0
26.33
60.0
86.33
1
浙江凡诚建设有限公司
27.5
22.5
28.5
26.17
59.89
86.06
1
杭州浙百建设有限公司
28.0
23.0
28.0
26.33
59.68
86.01
1
浙江东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9.0
31.0
29.0
29.67
56.07
85.74
1
三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26.0
24.0
26.0
25.33
57.33
82.66
1
杭州奋博建设有限公司
24.0
20.0
21.0
21.67
58.94
80.61
1
杭州木兰建设有限公司
26.5
26.5
22.5
25.17
51.95
77.12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6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浙江省乔司监狱
地址:杭州钱塘区下沙街道内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6931951
质疑联系人:王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1-869331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顺福商务中心3幢1001、1002、1003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余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9521597942
质疑联系人:沈工
质疑联系方式:19305817244
3. 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附件信息:
最终报价.pdf116.7K
浙江省乔司监狱四分监狱监外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采购文件(审定稿).doc857.6K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274.7K
浙江省乔司监狱四分监狱监外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采购文件(审定稿).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最终报价.pdf
专家抽取规则项目编号:SQS-A202515025项目名称:浙江省乔司监狱四分监狱监外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抽取方案1抽取方式:自行抽取评审人数:2抽取规则专家隶属库评审专业人数浙江省本级及杭州市,供水管道工程和下水道铺设,2回避单位回避原因回避专家回避原因1/1开标记录表(结果公告)政府采购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浙江省乔司监狱四分监狱监外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SQS-A20251502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开标时间2025-08-1213:30:00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序号供应商名称报价(总价,元)1杭州木兰建设有限公司724815(柒拾贰万肆仟捌佰壹拾伍元整)2浙江东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671580(陆拾柒万壹仟伍佰捌拾元整)3三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656800(陆拾伍万陆仟捌佰元整)4沃腾建设股份有限公司640888(陆拾肆万零捌佰捌拾捌元整)5浙江鸿顺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658700(陆拾伍万捌仟柒佰元整)6浙江宝诚建设有限公司627618(陆拾贰万柒仟陆佰壹拾捌元整)7杭州奋博建设有限公司638869(陆拾叁万捌仟捌佰陆拾玖元整)8杭州浙百建设有限公司630938(陆拾叁万零玖佰叁拾捌元整)9浙江凡诚建设有限公司628800(陆拾贰万捌仟捌佰元整)1/1资格审查记录表(结果公告)政府采购资格审查记项目名称:浙江省乔司监狱四分监狱监外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SQS-A20251502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开标时间2025-08-1213:30:00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序号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情况说明1杭州木兰建设有限公司符合2浙江东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符合3三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符合4沃腾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符合5浙江鸿顺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符合6浙江宝诚建设有限公司符合7杭州奋博建设有限公司符合8杭州浙百建设有限公司符合9浙江凡诚建设有限公司符合10帝豪建设有限公司符合1/1符合性审查记录表政府采购符合性评审汇总表项目名称:浙江省乔司监狱四分监狱监外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SQS-A20251502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开标时间2025-08-1213:30:00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序号供应商符合性情况情况说明1杭州木兰建设有限公司符合2浙江东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符合3三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符合4沃腾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符合5浙江鸿顺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符合6浙江宝诚建设有限公司符合7杭州奋博建设有限公司符合8杭州浙百建设有限公司符合9浙江凡诚建设有限公司符合10帝豪建设有限公司不符合3.报价文件未盖造价工程师章;3.报价文件未盖造价师章;3.商务报价未盖造价师章;签名:1/1技术商务评分明细1(专家1)项目名称:浙江省乔司监狱四分监狱监外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SQS-A202515025)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杭州木兰建设有限公司浙江东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三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沃腾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鸿顺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宝诚建设有限公司杭州奋博建设有限公司杭州浙百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凡诚建设有限公司1商务供应商同类项目业绩:自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具有同类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项目的证明材料得0.5分,最高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加盖公章;要求证明材料能反映评审要素,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评审要素的可提供其他的佐证材料。0.00-1.000.501.001.001.001.001.000.501.001.002商务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认证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每提供一个证书得0.5分,最高1.5分。注:提供以上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的有效期内证书或相关网页截图。0.00-1.501.501.501.501.501.501.501.501.501.503商务拟派项目经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参与的同类合同业绩,每提供1份业绩证明得0.5分(最高得1分)。备注:项目经理同类合同业绩须同时出具合同扫描件,竣工验收报告(或分部分项竣工验收报告),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经理名字的可提供业主证明材料作为补充。同时需提供项目经理最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的本项不予计分。0.00-1.000.001.001.000.501.001.000.500.000.504技术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专业的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1.5分,没有不得分。注:提供职称证书及社保证明加盖公章,未提供的不予计分。0.00-1.501.501.501.501.501.501.501.501.501.505技术拟派驻现场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的要求:本项目关键岗位配备: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预算员。人员配备齐全(不得兼任)满足要求的得3分,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或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人员要求:(1)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2)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预算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颁发的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预算员岗位资格证书。注:拟派项目班子成员表、相关人员的证书扫描件(执业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相关人员近三个月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0.00-3.003.003.000.003.003.003.000.003.003.006技术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包含但不限于资质证书、类似项目经验、配置是否合理等。(评分范围:0,1,2)注:从管理人员的经验、职称、所学专业进行评估,酌情打分。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及社保证明加盖公章,未提供的不予计分。0.00-2.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7技术针对采购人工程的特点和施工环境、特殊区域环境条件下组织施工的技术方案和措施。根据施工技术方案完整性、针对性及可操作性,施工技术措施内容的全面性、合性理进行评审打分。(评分范围:0,1,2,3)0.00-3.001.002.002.001.002.002.001.002.001.008技术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定的施工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包括人工的合理安排、工作量的前后分配,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的针对性和可行性情况。根据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的完整性、合理性、针对性进行评审打分。(评分范围:0,1,2,3)0.00-3.002.002.002.002.002.002.002.002.002.009技术具有详细的材料设备进场计划且计划周密,材料数量、质量控制,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根据材料设备进场计划的完整性、合理性、针对性进行评审打分。(评分范围:0,1,2,3)0.00-3.002.002.002.002.002.002.002.002.002.0010技术安全、文明施工等的保证措施是否科学、合理、到位。根据保证措施的完整性、合理性、针对性进行评审打分。(评分范围:0,1,2,3)0.00-3.002.002.002.002.002.002.002.002.002.0011技术针对本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和难点的解决方案、施工进度中所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及故障处理的针对性、完整性、合理性。根据应急措施及故障处理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针对性进行评审打分。(评分范围:0,1,2,3)0.00-3.002.002.002.002.002.002.002.002.002.0012技术主要材料设备品牌、规格、产品性能指标、产品配置、选型优劣。根据拟投入材料设备的适配性、针对性、环保性进行评审打分。(评分范围:0,1,2,3)0.00-3.002.002.002.002.002.002.002.002.002.0013技术施工机具和检验仪器的投入是否能够满足工程质量和进度的要求。根据施工机具和检验仪器的投入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针对性进行评审打分。(评分范围:0,1,2,3)0.00-3.002.002.002.002.002.002.002.002.002.0014技术供应商提供的施工质量保证措施、环境保护和消防措施。根据具体措施的完整性、合理性、针对性进行评审打分。(评分范围:0,1,2,3)0.00-3.002.002.002.002.002.002.002.002.002.0015技术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全面、有针对性、措施完善,措施得力,服从采购人协调和统一管理及配合措施,以及特殊承诺措施。根据内部管理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针对性进行评审打分。(评分范围:0,1,2,3)0.00-3.002.002.002.002.002.002.002.002.002.0016技术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定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满足服务响应时间的实施措施、故障解决方案、服务承诺的可行性、完整性以及服务承诺落实的保障措施,质保期内外的后续技术支持和维护能力情况。根据售后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针对性进行评审打分。(评分范围:0,1,2,3)0.00-3.002.002.002.002.002.002.002.002.002.00合计0.00-40.0026.5029.0026.0027.5029.0029.0024.0028.0027.50专家(签名):2/6技术商务评分明细2(专家2)项目名称:浙江省乔司监狱四分监狱监外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SQS-A202515025)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杭州木兰建设有限公司浙江东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三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沃腾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鸿顺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宝诚建设有限公司杭州奋博建设有限公司杭州浙百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凡诚建设有限公司1商务供应商同类项目业绩:自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具有同类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项目的证明材料得0.5分,最高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加盖公章;要求证明材料能反映评审要素,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评审要素的可提供其他的佐证材料。0.00-1.000.501.001.001.001.001.000.501.001.002商务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认证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每提供一个证书得0.5分,最高1.5分。注:提供以上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的有效期内证书或相关网页截图。0.00-1.501.501.501.501.501.501.501.501.501.503商务拟派项目经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参与的同类合同业绩,每提供1份业绩证明得0.5分(最高得1分)。备注:项目经理同类合同业绩须同时出具合同扫描件,竣工验收报告(或分部分项竣工验收报告),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经理名字的可提供业主证明材料作为补充。同时需提供项目经理最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的本项不予计分。0.00-1.000.001.001.000.501.001.000.500.000.504技术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专业的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1.5分,没有不得分。注:提供职称证书及社保证明加盖公章,未提供的不予计分。0.00-1.501.501.501.501.501.501.501.501.501.505技术拟派驻现场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的要求:本项目关键岗位配备: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预算员。人员配备齐全(不得兼任)满足要求的得3分,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或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人员要求:(1)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2)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预算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颁发的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预算员岗位资格证书。注:拟派项目班子成员表、相关人员的证书扫描件(执业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相关人员近三个月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0.00-3.003.003.000.003.003.003.000.003.003.006技术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包含但不限于资质证书、类似项目经验、配置是否合理等。(评分范围:0,1,2)注:从管理人员的经验、职称、所学专业进行评估,酌情打分。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及社保证明加盖公章,未提供的不予计分。0.00-2.002.002.001.001.002.002.002.002.001.007技术针对采购人工程的特点和施工环境、特殊区域环境条件下组织施工的技术方案和措施。根据施工技术方案完整性、针对性及可操作性,施工技术措施内容的全面性、合性理进行评审打分。(评分范围:0,1,2,3)0.00-3.002.002.002.002.002.001.002.002.002.008技术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定的施工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包括人工的合理安排、工作量的前后分配,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的针对性和可行性情况。根据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的完整性、合理性、针对性进行评审打分。(评分范围:0,1,2,3)0.00-3.001.003.002.002.003.001.002.002.001.009技术具有详细的材料设备进场计划且计划周密,材料数量、质量控制,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根据材料设备进场计划的完整性、合理性、针对性进行评审打分。(评分范围:0,1,2,3)0.00-3.001.002.003.002.003.001.001.002.002.0010技术安全、文明施工等的保证措施是否科学、合理、到位。根据保证措施的完整性、合理性、针对性进行评审打分。(评分范围:0,1,2,3)0.00-3.002.002.003.002.003.001.001.001.001.0011技术针对本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和难点的解决方案、施工进度中所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及故障处理的针对性、完整性、合理性。根据应急措施及故障处理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针对性进行评审打分。(评分范围:0,1,2,3)0.00-3.001.002.002.002.002.001.001.001.002.0012技术主要材料设备品牌、规格、产品性能指标、产品配置、选型优劣。根据拟投入材料设备的适配性、针对性、环保性进行评审打分。(评分范围:0,1,2,3)0.00-3.003.002.001.002.002.002.002.001.002.0013技术施工机具和检验仪器的投入是否能够满足工程质量和进度的要求。根据施工机具和检验仪器的投入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针对性进行评审打分。(评分范围:0,1,2,3)0.00-3.002.002.001.003.002.002.001.001.001.0014技术供应商提供的施工质量保证措施、环境保护和消防措施。根据具体措施的完整性、合理性、针对性进行评审打分。(评分范围:0,1,2,3)0.00-3.002.002.001.002.002.001.001.001.001.0015技术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全面、有针对性、措施完善,措施得力,服从采购人协调和统一管理及配合措施,以及特殊承诺措施。根据内部管理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针对性进行评审打分。(评分范围:0,1,2,3)0.00-3.002.002.002.002.002.001.001.001.001.0016技术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定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满足服务响应时间的实施措施、故障解决方案、服务承诺的可行性、完整性以及服务承诺落实的保障措施,质保期内外的后续技术支持和维护能力情况。根据售后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针对性进行评审打分。(评分范围:0,1,2,3)0.00-3.002.002.001.002.002.001.002.002.001.00合计0.00-40.0026.5031.0024.0029.5033.0022.0020.0023.0022.50专家(签名):4/6技术商务评分明细3(专家3)项目名称:浙江省乔司监狱四分监狱监外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SQS-A202515025)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杭州木兰建设有限公司浙江东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三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沃腾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鸿顺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宝诚建设有限公司杭州奋博建设有限公司杭州浙百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凡诚建设有限公司1商务供应商同类项目业绩:自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具有同类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项目的证明材料得0.5分,最高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加盖公章;要求证明材料能反映评审要素,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评审要素的可提供其他的佐证材料。0.00-1.000.501.001.001.001.001.000.501.001.002商务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认证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每提供一个证书得0.5分,最高1.5分。注:提供以上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的有效期内证书或相关网页截图。0.00-1.501.501.501.501.501.501.501.501.501.503商务拟派项目经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参与的同类合同业绩,每提供1份业绩证明得0.5分(最高得1分)。备注:项目经理同类合同业绩须同时出具合同扫描件,竣工验收报告(或分部分项竣工验收报告),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经理名字的可提供业主证明材料作为补充。同时需提供项目经理最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的本项不予计分。0.00-1.000.001.001.000.501.001.000.500.000.504技术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专业的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1.5分,没有不得分。注:提供职称证书及社保证明加盖公章,未提供的不予计分。0.00-1.501.501.501.501.501.501.501.501.501.505技术拟派驻现场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的要求:本项目关键岗位配备: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预算员。人员配备齐全(不得兼任)满足要求的得3分,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或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人员要求:(1)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2)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预算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颁发的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预算员岗位资格证书。注:拟派项目班子成员表、相关人员的证书扫描件(执业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相关人员近三个月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0.00-3.003.003.000.003.003.003.000.003.003.006技术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包含但不限于资质证书、类似项目经验、配置是否合理等。(评分范围:0,1,2)注:从管理人员的经验、职称、所学专业进行评估,酌情打分。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及社保证明加盖公章,未提供的不予计分。0.00-2.001.001.001.001.001.001.000.001.001.007技术针对采购人工程的特点和施工环境、特殊区域环境条件下组织施工的技术方案和措施。根据施工技术方案完整性、针对性及可操作性,施工技术措施内容的全面性、合性理进行评审打分。(评分范围:0,1,2,3)0.00-3.001.002.002.002.002.001.001.002.002.008技术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定的施工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包括人工的合理安排、工作量的前后分配,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的针对性和可行性情况。根据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的完整性、合理性、针对性进行评审打分。(评分范围:0,1,2,3)0.00-3.001.002.002.002.002.002.001.002.002.009技术具有详细的材料设备进场计划且计划周密,材料数量、质量控制,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根据材料设备进场计划的完整性、合理性、针对性进行评审打分。(评分范围:0,1,2,3)0.00-3.001.002.002.002.002.002.001.002.002.0010技术安全、文明施工等的保证措施是否科学、合理、到位。根据保证措施的完整性、合理性、针对性进行评审打分。(评分范围:0,1,2,3)0.00-3.001.002.002.002.002.002.002.002.002.0011技术针对本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和难点的解决方案、施工进度中所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及故障处理的针对性、完整性、合理性。根据应急措施及故障处理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针对性进行评审打分。(评分范围:0,1,2,3)0.00-3.001.002.002.002.002.002.002.002.002.0012技术主要材料设备品牌、规格、产品性能指标、产品配置、选型优劣。根据拟投入材料设备的适配性、针对性、环保性进行评审打分。(评分范围:0,1,2,3)0.00-3.002.002.002.002.002.002.002.002.002.0013技术施工机具和检验仪器的投入是否能够满足工程质量和进度的要求。根据施工机具和检验仪器的投入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针对性进行评审打分。(评分范围:0,1,2,3)0.00-3.002.002.002.002.002.002.002.002.002.0014技术供应商提供的施工质量保证措施、环境保护和消防措施。根据具体措施的完整性、合理性、针对性进行评审打分。(评分范围:0,1,2,3)0.00-3.002.002.002.002.002.002.002.002.002.0015技术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全面、有针对性、措施完善,措施得力,服从采购人协调和统一管理及配合措施,以及特殊承诺措施。根据内部管理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针对性进行评审打分。(评分范围:0,1,2,3)0.00-3.002.002.002.002.002.002.002.002.002.0016技术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定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满足服务响应时间的实施措施、故障解决方案、服务承诺的可行性、完整性以及服务承诺落实的保障措施,质保期内外的后续技术支持和维护能力情况。根据售后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针对性进行评审打分。(评分范围:0,1,2,3)0.00-3.002.002.002.002.002.002.002.002.002.00合计0.00-40.0022.5029.0026.0028.5029.0028.0021.0028.0028.50专家(签名):6/6得分汇总表政府采购得分汇总表项目名称:浙江省乔司监狱四分监狱监外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SQS-A202515025)序号供应商报价(总价,元)技术商务得分报价分总得分排名是否推荐成交5浙江鸿顺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658700元(陆拾伍万捌仟柒佰元整)30.3357.1787.5014沃腾建设股份有限公司640888元(陆拾肆万零捌佰捌拾捌元整)28.5058.7687.2626浙江宝诚建设有限公司627618元(陆拾贰万柒仟陆佰壹拾捌元整)26.3360.0086.3339浙江凡诚建设有限公司628800元(陆拾贰万捌仟捌佰元整)26.1759.8986.0648杭州浙百建设有限公司630938元(陆拾叁万零玖佰叁拾捌元整)26.3359.6886.0152浙江东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671580元(陆拾柒万壹仟伍佰捌拾元整)29.6756.0785.7463三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656800元(陆拾伍万陆仟捌佰元整)25.3357.3382.6677杭州奋博建设有限公司638869元(陆拾叁万捌仟捌佰陆拾玖元整)21.6758.9480.6181/2得分汇总表1杭州木兰建设有限公司724815元(柒拾贰万肆仟捌佰壹拾伍元整)25.1751.9577.129评审专家(签名):2025年08月13日2/2投标报价明细表投标人全称(公章):浙江鸿顺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编号及标项:浙江省乔司监狱四分监狱监外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SQS-A202515025)供应商名称报价(总价,元)项目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备注浙江鸿顺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658700浙江省乔司监狱四分监狱监外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详见图纸、工程清单60日历天王洪占浙2332019202300344/1/1浙江省乔司监狱四分监狱监外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交易)编号:SQS-A202515025浙江省乔司监狱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八月1.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审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浙江省乔司监狱四分监狱监外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2日13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1.1.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QS-A202515025项目名称:浙江省乔司监狱四分监狱监外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预算金额(元):819400最高限价(元):819063采购需求:标项名称:浙江省乔司监狱四分监狱监外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预算金额(元):819400主要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备注:/合同履约期限:工期60日历天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是;☐否,不接受联合体理由:。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1.2.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则不需要提供);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企业任命书;拟派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三类人员”B类证书,在磋商截止日前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磋商。1.3.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至2025年08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1.4.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2日13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1.5.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08月12日13点30分00秒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1.6.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1.7.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则不需要提供)。(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采购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4)电子交易的说明:①电子交易: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采购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文件;④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⑧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备份响应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响应文件”;⑨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5)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与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1.8.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浙江省乔司监狱地址:杭州钱塘区下沙街道内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6931951质疑联系人:王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1-8693319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顺福商务中心3幢1001、1002、1003室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余工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9521597942质疑联系人:沈工质疑联系方式:193058172443.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1.9.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工程类2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标的: 监外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 ,属于 建筑业 行业;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就 采购进口产品。4转包、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运输 部分可以分包说明:磋商响应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如响应文件中未明确分包内容的,视作无分包内容,成交后不得分包。5磋商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A不组织。☐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6样品提供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1)样品: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审办法;(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 ;检测内容: 。(5)提供样品的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请供应商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未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7方案讲解演示A不组织。☐B组织。(1)在评审时安排每个供应商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供应商时间不超过20(编制时可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调整)分钟,讲解次序以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3(编制时可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调整)人。讲解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磋商小组提问。(2)方案讲解演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方式一: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演示。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需供应商根据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方式二: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 ,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供应商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演示。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8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11.1。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响应文件无效。(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采购文件第四部分评审标准提供。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0报价要求1、本项目应以人民币报价;2、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以及规定的格式及内容填写报价等相关表格。对没有填报的费用,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3、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方式承包,工程量按实结算。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等国家现行标准、技术规范和省、市的相关计价规定。供应商应按照采购要求和采购人所提供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并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4、不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5、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最后报价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成交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2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凤起东路462号顺福商务中心3号楼10层;备份响应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话:余工/1952159794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供应商提交备份响应文件。13其它说明联合体或者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联合体各方(供应商与分包供应商)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14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5600元,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应向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4)采购代理服务费、造价咨询服务费以电汇方式支付。(5)成交供应商如未按上述规定办理,本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不足部分进行追索。(5)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户名: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号:7331110182600053000开户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15工程质量要求(1)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质量验收标准,达到合格要求。(2)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等进行施工和验收。(3)在免费保修期内,成交供应商对有缺陷的部位必须无偿地给予修理与更换,并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对采购人或第三者的直接损失,除非该缺陷是由于人为破坏或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坏。(4)成交供应商必须对所承包的工程的质量负全部责任,其责任不因其他材料生产商提供的保证书而减轻或更改。16联合体响应说明业绩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内容出具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承担相同工作的各方或工作内容存在部 分相同的,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R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出具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其他规定: 其他资信证明材料R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其他规定: 17特别说明☑有, 1.计划工期:60日历天;2.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承包方式:实行包质量、包工期、包料、包安全、固定综合单价的施工总承包方式;4.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法5.成交后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公司另行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副本叁份(含最终磋商报价文件)6.最高限价:本工程最高限价819063元,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文件处理。7.工程量清单复核时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之内成交人提请工程量清单复核,在提请后30天内完成复核。8.根据国家住建部、省级造价主管部门对造价从业人员执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标计价规范的规定,响应报价的编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响应报价应由供应商或受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供应商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响应报价书的,响应文件中应附情况说明、委托编制响应报价的咨询合同书等;2)如响应报价由供应商编制,编制人员应当是在供应商单位注册的造价工程师,并由其签字并盖执业专用章,最终出具的响应报价必须由供应商本单位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盖执业专用章;3)如响应报价由供应商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的,编制人员必须是在该编制单位注册的造价工程师,最终出具的响应报价须由该编制人员签字和盖执业专用章,且由该编制单位其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复核,且在成果文件相应位置签字并盖执业专用章; 4)响应报价文件不得由供应商的造价人员和受委托的咨询公司的造价人员混合编审,响应报价文件封面所盖的造价工程师只能是同一单位人员;5)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得同时接受采购人和供应商对同一工程的招标控制价和响应报价的编制。。9.本项目工程变更的程序和管理严格按照《浙江省属监狱系统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浙监〔2020〕110 号)文件执行行,坚持“先审批、后变更”的原则,严禁出现“先实施变更、后补充签证”的情形,凡不符合该管理办法要求的变更均为无效变更。10.竞争性磋商报价以最终报价为准,单价同比例下浮(暂列金不下浮)。¨无。1.10.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采购邀请、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开启、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磋商、评审、成交供应商确定、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供应商”系指是指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提交响应文件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6“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响应文件无效。3.2.2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鼓励采购单位将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采购文件和合同,具体性能指标要求参考相关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3.2.4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采购单位对其提高预付款比例、免收履约保证金。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工程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4.询问、质疑、投诉4.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4.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3供应商质疑4.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3.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3.2.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4.3.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3.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3.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3.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3.3.4事实依据;4.3.3.5必要的法律依据;4.3.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4.3.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4.3.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4.3.6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4供应商投诉4.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4.5.5根据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省市区三级联动试点工作安排,政府采购项目投诉材料可寄送至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收件人:联系人:朱老师、王老师、匡老师,电话:0571-87800218,0571-87227671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1.11.二、采购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采购文件的构成5.1采购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1.1竞争性磋商公告;5.1.2供应商须知;5.1.3采购需求;5.1.4评审办法;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6.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6.1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6.2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和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1.12.三、提交响应文件7.采购文件的获取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8.磋商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磋商前答疑会的,潜在供应商按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磋商前答疑会。9.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磋商保证金。10.响应文件的语言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响应文件的组成11.1资格文件:11.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1.2联合协议(如果有);11.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11.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11.1.5营业执照复印件。11.2商务技术文件:11.2.1响应函;11.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2.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11.2.4符合性审查资料;11.2.5评审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1.2.6商务技术偏离表;11.2.7主要材料推荐品牌选定表;11.2.8设备技术参数规格表(如有);11.2.9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3报价文件:11.3.1报价单;11.3.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1.3.3中小企业声明函。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响应文件无效。12.响应文件的编制12.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请按照采购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磋商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12.2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13.1响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响应文件无效。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3采购文件对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响应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响应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响应文件。1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以前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备份响应文件15.1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后,还可以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供应商提交备份响应文件。15.2备份响应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DVD光盘等存储介质中。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合体参与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15.3直接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在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载明的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将备份响应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响应文件。15.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先将备份响应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响应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15.5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无效。16.响应文件的无效处理有采购文件第四部分4.2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无效:17.响应文件有效期17.1响应文件有效期为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少于采购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的,响应文件无效。17.2响应文件合格投递后,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有效。17.3在原定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无效。1.13.四、响应文件开启、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响应文件开启18.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响应文件开启,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启。18.2响应文件开启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8.3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19.资格审查1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19.2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响应文件无效。19.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4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再评审。20.信用信息查询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接受资格审查时的信用记录。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14.五、评审21.磋商小组将根据采购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审工作职责,并按照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成交的供应商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评审办法。1.15.六、成交供应商确定22.确定成交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23.成交通知与成交结果公告23.1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成交通知。23.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资格审查情况、评审专家抽取规则、符合性审查情况、未成交情况说明、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2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16.七、合同授予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合同的签订25.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鼓励有条件的采购人视情缩减采购合同签订时限,提高采购效率,杜绝“冷、硬、横、推”等不当行为。25.2成交供应商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成交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5.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5.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采购代理服务费、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等相关费用。25.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26.履约保证金26.1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后7天内向采购人交纳成交总额1%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通过验收之日起7个工作日凭成交人开具的正规收据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26.2缴纳形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27.预付款合同生效、具备实施条件后乙方提交银行出具的预付款保函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0%作为预付款(因客观原因造成甲方预付款逾期支付的,不追究逾期支付违约责任,具体付款日期按实际支付时间执行)。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1.17.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8.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8.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8.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8.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9.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1.18.九、验收30.验收30.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0.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0.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0.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第三部分采购需求1.19.一、工程概况1、项目简介本项目为浙江省乔司监狱四分监狱监外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项目预算819400元,最高限价819063元,工程地点:杭州市钱塘区翁盘路666号。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2、施工工期60日历天。3、工程内容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4、质保期工程质保期:2年,技术要求里另有注明的以技术要求为准。5、履约保证金(1)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后7天内向采购人交纳成交总额1%的履约保证金。(2)缴纳形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6、付款方式(1)合同生效、具备实施条件后承包人提交银行出具的预付款保函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在第一次支付合格工程量价款时扣回,若第一次不足以扣回,剩余预付款金额在下次支付工程价款时扣回)(2)按月进度的85%支付工程款(联系单增加部分费用待决算审计后同口径支付,联系单减少部分在当月呈报工程量报表时扣除);项目通过验收合格、工程竣工决算和审计后,工程竣工结算前由承包人提供价值为审定价款的1.5%金额且有效期至保修期(两年)满后60天的质量保修保函或保证金后付至审计后总价的全部尾款。(3)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可降低预付款比例(预付款保函同步调整)。1.20.二、规范要求1、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如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2、各技术规范由供应商自备,如有不足之处或未能达到国家最新标准时,供应商应使施工及选用的设备和材料符合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规范。1.21.三、施工要求1、本工程施工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施工,达到各项拟定的设计指标。2、本工程施工必须严格按照招标说明、工程技术要求及行业规范进行施工,并无条件地接受采购人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管理。3、所有材料设备必须在检验合格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用于本工程。4、隐蔽工程必须经采购人检查、验收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5、在免费保修期内,成交供应商对有缺陷的部位必须无偿地给予修理与更换,并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对采购人或第三者的直接损失,除非该缺陷是由于人为破坏或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因素造成的损坏。6、成交供应商必须对所承包的工程的质量负全部责任,其责任不因其他材料生产商提供的保证书而减轻或更改。7、施工时注意做好必要的劳动保护工作。▲8、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根据工程量清单施工,如有需要增加的内容,必须先提交采购人进行确认。▲9、成交供应商在施工时,应做好对原有设备、周边环境等的保护措施,如发生损坏,应由成交供应商根据市场价进行赔偿,并将其恢复至原有状态。1.22.四、材料质量要求1、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2、实际施工过程中,采购人将严格检查验收进场原材料的合格证及质保书,如发现实样与质保书不符,应立即取样进行复查,对不合格的材料严禁用于本工程。3、本工程涉及的主要材料及零星材料,各磋商响应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要求及规范进行选材并报价,所有材料要求采用在行业内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采购文件已定品牌的按采购文件),材料生产厂家必须通过ISO质量认证,并符合环保要求,严禁选择不合设计要求的低档材料进行报价及组织施工实施。4、磋商响应供应商应按“主要材料(设备)推荐品牌”要求报价,并在响应文件主要材料(设备)品牌表里明确品牌、规格、型号、单位等。如磋商响应供应商没有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选择,或没有明确注明,或所选材料设备的材质、规格、档次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存在明显差别,或虽按采购文件推荐的材料品牌选择但该材料因某种原因停产或其他原因而不能供应的,或虽注明品牌未注明型号、规格的,则实际施工过程中采购人有权在采购文件推荐的材料品牌范围内自行确定品牌和规格,且成交价格不予调整。5、主要材料推荐品牌序号设备、材料名称推荐设备、材料品牌或厂家供应商选定生产厂或品牌备注1铸铁自来水管新兴铸管、永通、大通或相当于;2PPR管中财、伟星、金德、日丰或相当于;3钢管华歧、金洲、友发或相当于;4水表宁波水表、埃美柯、三川、常德或相当于;5阀门埃美柯、冠龙、远大阀门或相当于;6消防设备(喷淋报警等)海湾、泰和安、青鸟消防或相当于;注:1.“供应商选定生产厂或品牌”必须进行填报,且只能填一个(选择“同档次及以上”的,应写明所选的生产厂或品牌,应同时提供相当于采购人推荐品牌产品同档次的证明材料;供应商若未注明品牌、不选择采购人的推荐品牌且未提供同档次的证明材料的,成交后由采购人在所列品牌中任选其一,供应商须无条件接受。2.磋商响应供应商针对此表未标明项目品牌的产品均为国产优质品牌且需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明确。1.23.五、工程管理的要求1、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已确认施工技术方案组织施工,并无条件地接受采购人代表对施工质量的监督和管理。2、成交供应商在工程施工全过程中要认真做好产品保护。因失窃或失火造成的损失均由承包方负责,凡由此而损及采购人利益时,采购人将向成交施工单位索赔。1.24.六、其它要求清单中计量单位为“项”的子目请磋商响应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综合报价,作为专业承包商响应时有义务和责任认真踏勘施工现场,认真核对工程量清单中施工内容和工程量,对项目需求进行深化、细化、完善和调整,成交后任何因现场勘查不足、图纸、工程量清单等不足或深化后的方案而造成的额外工程量变更均不得调整成交金额。1、成交供应商施工前,要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经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开工。否则不允许开工,造成工期延误由施工方负责。2、施工过程做好隐蔽工程的验收,每个分项工程、检验批经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隐蔽。未经隐蔽工程验收就擅自隐蔽,建设单位有权进行剥露检查,发生费用由施工方负责。3、工程中使用材料必须是环保无污染材料,并进行防火处理。进场必须提供合格证和检测报告,按照验收规范要求进行材料复试的,由建设单位抽样进行复试,确保材料符合设计要求,达到防火、环保要求。4、工程中使用材料在施工前,必须向建设单位提供样品、做样板,经建设单位确认后方可施工。否则返工发生费用施工方自付。在开展大面积施工前,进行不小于10个平方米的样板施工,由采购人指定地点,成交供应商制作能展示各个施工工序的样板。5、工程使用材料、设备要建立档案,分部分项工程建立工程验收档案。工程完工后,向建设单位移交工程档案,档案资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工程不予结算。6、工程结束后施工方在自检合格基础上,报建设单位验收。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相关参与方进行验收,相关设备、仪器等功能检测要求进行现场试验和检测,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7、开工前承包人提供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须经发包人审核同意。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等必须符合响应文件中的承诺,管理力量的配备不得低于响应文件中的承诺,否则视作承包人违约。工程实施中,承包人提出更换管理人员,无论发包人是否同意,视作承包人违约,具体处罚金额根据合同模板规定,同时拟更换的人员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七、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为浙江省乔司监狱四分监狱监外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该工程施工地点位于浙江省杭州市,工程内容为警戒外墙外办公、生活区域更换DN200生活给水主管和各建筑入户管道,由市政供水,供水压力约0.3Mpa。各建筑的生活进水管从DN200环管接出。各建筑进水管上均设水表井。备勤房室内给水管道、水表阀门按原位置更换,户内给水支管根据实际进行施工。二、编制范围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三、编制依据: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3、《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4、《关于颁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的通知》(浙建建﹝2018﹞61号);5、《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等有关规定;6、《关于明确杭州市工程渣土运输及消纳项目计价清单编制和报价口径的通知》(2020年11月05日);7、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8、《四分给水施套新地形0703》图纸;9、与工程项目有关的规范、标准、技术资料;10、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的施工方案;11、其他有关资料。四、工程质量、工期、材料、施工等要求:1、工程质量:根据招标文件要求。2、工期:根据招标文件要求。3、材料、施工要求详见施工图及技术规范。五、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取费计算基数和最低费率标准: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以(工程量清单分部分项工程费及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内的人工费+机械费)为基数,费率不得低于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费用定额和相关取费计价文件规定的弹性费率下限的计算值。市政工程费率不得低于8.81%,安装工程费率不得低于7.35%。(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其取费基数数额大小采用分档累进以递减方式计算费用)并按市区工程考虑。六、企业管理费投标报价要求:根据《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投标报价时,企业管理费中应包括施工企业现场监控和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费用,以及施工企业对建筑以及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检验试验费等相关费用。为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企业管理费报价不得低于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费用定额和相关取费计价文件规定的对应专业工程企业管理费弹性费率下限乘以20%的计算值,其中:市政工程费率不得低于2.55%,安装工程费率工程不得低于3.258%。七、规费、税金取费要求:1、规费(“五险一金”)以(工程量清单分部分项工程费及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内的人工费+机械费)为取费基数,根据浙建建﹝2018﹞61号文件规定,建设工程规费报价不得低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标准费率的30%。其中:市政工程费率不得低于5.62%,安装工程费率不得低于9.19%。2、本工程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税率按9%计取,计费基数为税前工程造价。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整体:1、各投标单位在进行综合单价报价时必须结合施工图、招标文件中的相关条款、清单描述,结合主体情况进行报价,清单子目中未能对各节点详图进行完全性描述的必须结合施工图详细节点进行报价,否则视为已计入相应项目综合单价中,中标后将不调整综合单价;若招标文件中的相关条款与清单描述有冲突,投标单位在答疑时提出疑问,未提出的以招标人解释为准。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是按实物净量计算的,一切损耗均应在投标报价内。3、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领会《浙江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中各项目所组合的工程内容。4、国标清单中已明确的工作内容,清单不再一一罗列,投标人应结合国标清单规定的工作内容进行报价。5、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根据招标文件中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容,结合工程实际和市场情况对工程渣土运输和消纳处置费用进行自主报价。除招标文件对渣土消纳场地的选择另有规定外,渣土外运的运距和消纳处置方式、消纳场地的选择均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和报价。(二)、市政:1、砖砌水表井、砖砌阀门井按设计图纸中说的的图集做法计入清单;2、原有绿植、草坪拆除、移植、修复按项包干计入清单,结算不予调整;3、原有混凝土路面、花岗岩路面、侧石拆除及修复按项包干计入清单,结算不予调整。(三)、安装:1、经业主确认,套内给水系统拆除及安装,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原套内给水系统拆除;新给水管道、相关管道附件、阀门、保温、套管、龙头等制作安装;含所涉及墙面及楼板开孔、修复等按81户计入清单,具体由投标单位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报价;2、经业主确认,图纸上标注的利旧水表箱按新做计入清单。1.25.八、工程量清单、图纸(另附)第四部分评审办法1.26.评审办法前附表序号评审标准权重类型1供应商同类项目业绩:自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具有同类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项目的证明材料得0.5分,最高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加盖公章;要求证明材料能反映评审要素,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评审要素的可提供其他的佐证材料。1分客观分2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认证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每提供一个证书得0.5分,最高1.5分。注:提供以上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的有效期内证书或相关网页截图。1.5分客观分3拟派项目经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参与的同类合同业绩,每提供1份业绩证明得0.5分(最高得1分)。备注:项目经理同类合同业绩须同时出具合同扫描件,竣工验收报告(或分部分项竣工验收报告),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经理名字的可提供业主证明材料作为补充。同时需提供项目经理最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的本项不予计分。1分客观分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专业的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1.5分,没有不得分。注:提供职称证书及社保证明加盖公章,未提供的不予计分。1.5分客观分5拟派驻现场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的要求:本项目关键岗位配备: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预算员。人员配备齐全(不得兼任)满足要求的得3分,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或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人员要求:(1)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2)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预算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颁发的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预算员岗位资格证书。注:拟派项目班子成员表、相关人员的证书扫描件(执业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相关人员近三个月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3分客观分6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包含但不限于资质证书、类似项目经验、配置是否合理等。(评分范围:0,1,2)注:从管理人员的经验、职称、所学专业进行评估,酌情打分。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及社保证明加盖公章,未提供的不予计分。2分主观分7针对采购人工程的特点和施工环境、特殊区域环境条件下组织施工的技术方案和措施。根据施工技术方案完整性、针对性及可操作性,施工技术措施内容的全面性、合性理进行评审打分。(评分范围:0,1,2,3) 3分主观分8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定的施工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包括人工的合理安排、工作量的前后分配,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的针对性和可行性情况。根据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的完整性、合理性、针对性进行评审打分。(评分范围:0,1,2,3)3分主观分9具有详细的材料设备进场计划且计划周密,材料数量、质量控制,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根据材料设备进场计划的完整性、合理性、针对性进行评审打分。(评分范围:0,1,2,3)3分主观分10安全、文明施工等的保证措施是否科学、合理、到位。根据保证措施的完整性、合理性、针对性进行评审打分。(评分范围:0,1,2,3)3分主观分11针对本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和难点的解决方案、施工进度中所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及故障处理的针对性、完整性、合理性。根据应急措施及故障处理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针对性进行评审打分。(评分范围:0,1,2,3)3分主观分12主要材料设备品牌、规格、产品性能指标、产品配置、选型优劣。根据拟投入材料设备的适配性、针对性、环保性进行评审打分。(评分范围:0,1,2,3)3分主观分13施工机具和检验仪器的投入是否能够满足工程质量和进度的要求。根据施工机具和检验仪器的投入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针对性进行评审打分。(评分范围:0,1,2,3)3分主观分14供应商提供的施工质量保证措施、环境保护和消防措施。根据具体措施的完整性、合理性、针对性进行评审打分。(评分范围:0,1,2,3)3分主观分15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全面、有针对性、措施完善,措施得力,服从采购人协调和统一管理及配合措施,以及特殊承诺措施。根据内部管理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针对性进行评审打分。(评分范围:0,1,2,3)3分主观分16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定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满足服务响应时间的实施措施、故障解决方案、服务承诺的可行性、完整性以及服务承诺落实的保障措施,质保期内外的后续技术支持和维护能力情况。根据售后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针对性进行评审打分。(评分范围:0,1,2,3)3分主观分17有效最后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审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分;按[最后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后报价)*60]的计算公式计算。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审基准价和最后报价。60分/*备注: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审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27.一、评审方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1.28.二、评审标准2.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1.29.三、评审程序3.1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无效。3.2磋商。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本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价和比较,主要就资信、服务方案内容、服务承诺等磋商小组认为与本次采购有关的因素与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逐一进行磋商。3.2.1供应商逐家回答磋商小组的提问;逐家磋商一次为一个轮次,磋商轮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3.2.2供应商应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在线或以邮件回复做出承诺或回复,承诺或回复的内容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3.2.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号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中的“※”号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3.3最后报价3.3.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3.3.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3.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3.4综合评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3.5汇总商务技术得分。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以及个人主观打分偏离所有磋商小组成员主观打分平均值30%以上的,由磋商小组启动评分畸高、畸低行为认定程序,磋商小组组长应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审人员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评审人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3.6报价评审。3.6.1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6.1.1响应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为准;3.6.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6.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6.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6.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6.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6.2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最后报价的,响应文件无效。3.6.3最后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无效。3.6.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7排序与推荐。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3.8编写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1.30.四、评审中的其他事项4.1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和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供应商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响应文件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无效:4.2.1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4.2.2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2.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2.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2.5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少于采购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的;4.2.6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最后报价的;4.2.7最后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2.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2.9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2.10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响应的;4.2.11供应商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4.2.12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无效;4.2.13响应文件不满足采购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4.2.14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5.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3除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4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6.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6.1未确定成交供应商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6.2已确定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6.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6.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6.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成交无效的,依照6.1-6.4规定处理。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本招标项目使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工程名称:合同编号:发包人:承包人:签订日期: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1.30.1.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详见采购文件。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202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法。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本合同协议书;(2)成交通知书;(3)响应函及其附录(如果有);(4)本合同专用条款及其附件;(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询标纪要及承诺书(如果有);响应文件(含商务标书及技术标书)及附件;采购文件(含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答疑;(9)其他合同文件:①施工组织设计;②其他:/。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杭州市钱塘区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且承包人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生效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陆份,承包人执贰份。发包人:(签章) 承包人:(签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编:邮编:电话:电话:1.30.2.第二部分略1.30.3.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是用来指导施工项目全过程各项活动的技术、经济和组织的综合性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符合通用条款规定的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场地。1.1.3.9永久占地包括:依据设计图纸的红线范围内。1.1.3.10临时占地包括: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协商确定。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杭建市发【2018】578号);2、《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领域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杭建工发〔2011〕130号);3、《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物联网管理应用平台建设的通知》(杭建工发【2012】426号);4、《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砂浆使用管理的通知》(杭建工发〔2017〕496号);5、《关于落实建筑工棚安装空调事宜的通知》(杭建工发【2011】237号);6、《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建设工程市场要素价格动态管理的指导意见》(杭建市发〔2018〕579号);7、《杭州市建筑市场管理若干规定》(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77号);8、《杭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78号);9、新工艺、新技术的约定:/;10、其他:(1)《关于开展建设“两美浙江”打造“美丽杭州”建设工地环境专项整治的通知》(杭建监总〔2015〕3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地环境专项整治的通知》(杭建监总〔2015〕54号);(2)《关于下发(打造“美丽杭州”建设“两美浙江”示范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保障方案)的通知》杭建城发[2015]200号、《关于做好打造“美丽杭州”建设“两美浙江”示范区建设工程环境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杭建工发[2015]279号;(3)《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管理规定的通知》(杭建市〔2016〕25号);(4)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贯彻执行省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调整》的通知》杭建市发【2016】216号(5)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调整通知》建建发[2016]144号;(6)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发布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费率的通知》浙建站定[2016]23号;(7)《关于发布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费率的通知》的通知杭建造价投资办[2016]23号;(8)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调整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税金费率的通知》浙建站定[2016]35号(9)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水利建设基金暂停征收后调整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税金费率的通知》浙建站定[2016]54号;(10)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有关增值税税率及计价系数调整的通知》(建建发〔2018〕104号)(11)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及有关计价调整的通知》(浙建建〔2019〕92号)(12)《房屋市政工程文明施工标准化指导图集(2.0版)》杭建投办[2021]29号(13)《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地围挡设置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14)《关于发布的通知》(杭建市发〔2020〕164号)(15)《关于贯彻《省厅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的通知》(杭建市发〔2022〕54号)(16)《杭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无欠薪”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杭建市〔2018〕161号);(17)《关于杭州市建筑工地全面推广使用“浙里工程建设现场管控”重大应用(浙里建)的通知》(杭建数改办(2022)1号)(18)《杭州市建设工程渣土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92号)(19)市政府办公厅2022年5月15日发布的《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筑垃圾管理的通知》(20)《关于发布杭州市工程渣土消纳市场信息价的通知》(杭渣土领〔2020〕1号)(21)市建委2020年10月30日发布的《关于明确杭州市渣土运输及消纳项目计价清单编制和报价口径的通知》(22)《关于转发的通知》(杭建市通知〔2020〕4号)(23)《关于进一步提升杭州市市政道路建设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杭建工发〔2021〕32号)(24)《关于全面推广应用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的通知》(杭建工发〔2021〕358号)(25)《关于明确杭州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用计取的通知》(杭建招标造价中心〔2021〕84号)(26)《浙江省属监狱系统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浙监〔2020〕110号)(27)《关于实行省属监狱系统建设工程“四大监理”工作机制指导意见》(浙监办〔2023〕32号)(28)《浙江省乔司监狱建设工程“四大监理”实施细则》(浙乔监〔2023〕136号)(29)协议书附件等。(30)其他:如政府新文件、区级相关新文件等,按新文件执行。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按通用条款约定;。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协议书;(2)成交通知书;(3)响应函及其附录(如果有);(4)本合同专用条款及其附件;(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询标纪要及承诺书(如果有);响应文件(含商务标书及技术标书)及附件;采购文件(含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答疑;(9)其他合同文件:①施工组织设计;②其他:/。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签订后3天内,如不能按时提供的,由发包人根据实际情况向承包人分批提供,发包人提供资料以不影响施工工期为前提,承包人如确有证据证明因发包人未提供资料而影响工期的,承包人应当自发包人逾期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发包人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承包人未在前述期限内提出申请的,工期不再顺延;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6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本合同发包内容的全部图纸,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及相关资料转给第三方。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编制施工组织计划及详细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保证措施方案,按月提供已完成工程量统计报表和下月工程进度计划等;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1、合同签订后7天内,承包人应编制施工组织计划及详细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保证措施方案,并报监理工程师审定。2、按月提供已完成工程量统计报表和下月工程进度计划,每月25日前报发包人和监理方。提供工程进度计划表一式四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视发包人需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形式;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文件后7天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按通用条款约定。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待定;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待定。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待定;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待定。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待定;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待定。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建筑红线为界。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本工程设计图纸,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转给第三方,每发现一次,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五万元,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及损失。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除发包人指明外)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包含在合同价款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按专用合同条款10.4.1执行。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a.代表发包人对工程质量、进度、成本、安全及文明施工进行监督,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问题或施工进度不符合要求的,现场代表有权要求承包人采取整改措施;b.发包人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并重新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承包人;c.发包人代表的指令、通知及签证须由其本人签字并盖公章(仅有本人签字未盖章的,经发包人追认,则对发包人有效;发包人不予追认的,对发包人不具有效力),以书面形式由监理工程师签发交给承包人现场代表(或合同约定签收人),承包人代表(或合同约定签收人)在回执(签发登记表)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当承包人代表不在施工现场时,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可要求属于承包人其它管理人员代签,签字后即可视为承包人代表已签收。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已具备施工条件。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已具备施工条件。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1)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提供竣工图、工程技术资料和工程竣工报告等符合工程所在地城建档案馆存档备案要求的全套竣工资料(并附光盘、照片等)。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4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及电子文档。(2)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以发包人的通知为准。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项目经理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每周不得少于5日历天,且每天不少于6小时,具体按照承包人承诺执行。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不得作为本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到位率不足时承包人向发包人以2000元每天支付违约金,因故不能到工地或不能参加例会,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请假并在获得批准后方可缺席,否则,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00元/人·次。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1)承包人确需更换项目经理的,继任项目经理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的约定:不得低于投标时的资质,并提供在承包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投标截止月不少于半年),且更换前应书面通知发包人并经发包人同意。(2)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万元,并应派出资质和能力符合发包人要求的相应人员。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工作不负责任、管理不力、贻误工期和造成严重的安全事故和工程质量事故、违法乱纪的项目经理,承包人应在24小时内作出更换,直至发包人满意为止,不得拒绝和拖延,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拒绝更换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且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按照工程价款的1%一次性支付违约金,由此造成发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予以赔偿。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签订合同后7天内(但必须在开工前)提交,并对相应人员按响应文件的到位率作出承诺,但不得少于每周5日历天、每天6小时以上。同时承包人必须提供本项目经理、施工员及安全员的社保证明,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不得安排其作为本项目经理、施工员及安全员。3.3.2承包人需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继任人员的数量、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的约定:不得低于投标时的资质和数量,且更换前应书面通知发包人并经发包人同意。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工作不负责任、管理不力、贻误工期和造成严重的安全事故和工程质量事故、违法乱纪的工程技术、施工管理人员,承包人应在24小时内作出更换,直至发包人满意为止,不得拒绝和拖延,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承担。承包人拒绝更换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以1000元每人次支付违约金;当该项违约金金额达到1万元时,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发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予以赔偿。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发包人认可后方可离开。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向发包人按1000元每人次支付违约金,并应派出资质和能力符合发包人要求的相应人员。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诺到位率不足时按人民币1000元/天处收违约金,因故不能到工地或不能参加例会,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请假并在获得批准后方可缺席,否则,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人·次。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垃圾清运部分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1)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前成品保护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在做好自身范围内的成品保护工作的同时,还应做好对其他工种的成品保护工作,若因承包人原因破坏,则承包人应承担赔偿责任。(2)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由承包人负责,现场材料、已完工程、设施设备被盗或毁损的,由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3)施工期间若因承包人原因对成品造成损坏,由承包人负责维修或者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如承包人未在发包人要求期限内完成维修的,发包人有权直接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发包人有权直接从进度款中扣除第三方维修费用及相关损失费用。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提供。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本工程施工合同签订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担保额度为合同签约价款1%(人民币¥元)的履约保函或保证金,履约保函担保期限为自本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至工程实际通过竣工验收后30日。履约保证金退还为履约担保期满后(若有违约,按规定扣除后)10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函的解除按本合同附件12《承包人履约保函》规定执行。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关于担保的其他事项如下a、履约保证金内容包括:(1)工程质量:若未一次性通过竣工验收,且整改后仍存在质量缺陷的,扣除履约保证金25%。(2)工期:因承包人的原因未能按时交付工程使用,承包人每日支付违约金2000元人民币。(3)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与响应文件中人员到位要求相匹配,确保项目经理到位率每周5天、每天6小时以上,如达不到,按2000元/人·天扣除,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及项目班子人员到位率每周5天、每天8小时以上,如达不到,按1000元/天/人扣除,如果确需更换项目经理的,应征得发包人同意,并经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且更换后的项目经理不得低于原投标承诺人员所具有的资格和业绩条件;每违法更换一次扣除20000元。(4)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若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扣除20%-100%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5)合同实施中,因承包人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进度和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达不到预定计划,发包人有权要求调整充实力量,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接受;承包人不进行调整或者调整无效时,每次支付违约金50000元,承包人3次以上未进行调整的或者调整无效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承包人追偿由此引起的一系列经济损失;(6)机械设备如未按约定提供且影响工程,按1000元/天扣除;(7)严格遵守治安管理条例规定,违反一次支付违约金2000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8)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与本工程相关管理单位人员赠送各种礼品、礼券或现金,一经查实扣除贿赂款5倍的违约金(上限额为30万元,超出履约保证金的部分,发包人有权在工程款中予以扣除),情节严重者将移交相关执法部门处理,发包方并有权终止施工合同。(9)承包人违反本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等相关规定,违反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2000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b、履约保函中须明确的担保责任范围:①因承包人违约,承包人依约应承担的违约金;②因承包人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③因发包人向承包人主张权利发生的费用。合同附件中格式和内容仅供参考,以本3.7条中内容为准。c.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承包人违约情形的,承包人依约应承担的违约金,发包人有权从履约担保中获得赔偿。如承包人提交的履约担保因违约出现被扣除情形的,承包人应在7日内补足或重新提交履约保函,承包人不按要求补足或重新提交履约保函的,发包人有权在应付进度款中直接扣除金额至合同工程价款的1%作为履约担保并适用本合同履约担保条款。d.履约保函中另须明确:①在担保期间,发生承包人违约情形,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支付要求后7天内无条件支付。②履约保函适用于《建设施工合同》及其他因合同项下工程而签订的补充协议。e.承包人应确保民工工资的及时支付,如不及时支付,报政府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处理,并视作违约,发包人有权在履约担保中扣除承包人所欠民工工资金额作为违约金。f.当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质量低下、进度迟缓、管理混乱或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如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份予以赔偿,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详见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详见监理合同,但涉及设计变更、工程量确认、工期顺延、材料(设备)价格、用材、追加工程款、停/复工令、工程索赔、经济补偿等可能影响工程价款或工期的签证,以及对合同条款的实质性变更文件,需经发包人书面同意(须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签字并经发包人按其单位内部审批流程加盖发包人公章)后,该签证才有效。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详见监理合同。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无;(2)无;(3)无。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1)承包人应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和情况变化,负责承包范围内工程的深化设计任务;承包人在现场要配有深化设计的驻场人员,直至工程结束,费用综合考虑在响应报价中,不再另行计取。深化设计人员根据发包人提供图纸内容深化,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且必须经设计方、发包人及其它相关部门确认后方可进一步实施。深化后原报价项目的综合单价不变。(2)有消防要求的材料、设备检验需与工程同步,不得影响消防验收。(3)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的,由双方同意的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责任分别承担。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选择检测机构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发包人有单方选择检测机构的权利,检测结果对承包人有约束力。(4)承包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工程的质量要求,对本工程各项工艺、材料的检查、检验、试验、测试等所需费用和时间应充分考虑。(5)在交付及保修期间,如因质量问题需维修,而责任暂时无法界定时,承包人应无条件先进行维修,待界定责任主体后向相应责任主体追偿。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参加。通知时提交包括承包人自检记录、通知明确陪同检查人员名单、隐蔽和中间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在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不合格的,承包人在限定期限内整改后重新组织验收,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且工期不予顺延。隐蔽工程验收前,承包人必须提交隐蔽工程验收的必要资料,经监理人、承包人共同现场验收后填写;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前,承包人需提供与本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的相关的施工技术资料并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对需验收而未验收就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承包人每次需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且发包人有权要求剥露验收,相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施工现场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评定达到“合格”标准。施工工程中导致责任事故或造成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或发生的所有与施工有关的安全事故,承包人应100%承担责任,所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若发包人遭到第三方的起诉或索赔的,发包人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由承包人承担。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本工程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按照《杭州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执行。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开工前3天提供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1)遵守地**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安全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2)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小尘土和噪音污染,需要进行夜间作业时应经有关部门批准。(3)其他:a、本工程施工现场清洁卫生的要求按照《杭州市建筑工地管理规定》有关要求、规定执行,承包人应做到“工完、料清、场地清”。b、如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包括给发包人或其他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c、承包人必须列报详细的文明施工措施且附详图。安全施工及环境保护根据国家及省、市的有关要求。若发包人在进行巡查时发现工程质量或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达不到要求,第一次发现给予承包人警告并责令整改,发包人二次发现,除责令承包人整改,承包人还需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0元,三次及以上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0元。d、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杭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样板工地”和“浙江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要求组织施工,遵守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并随时接受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根据相关规范规定的要求,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现场管理要求统一办理进场手续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教育,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具,保证工程的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e、建筑垃圾要求由承包人运出项目属地范围之外,运距由承包人自行调查,费用按承包人在措施费中单列计取,承包人在报价时已充分考虑,一次性包干,发包人不再支付因运距变化等导致单价发生变化的任何费用。若在项目属地范围内倾倒建筑垃圾,每发现一次,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f、承包人对施工场地周边一定范围环境负有责任,如:施工中不得随意排放浑浊废弃物,不得随意抛掷各类垃圾、建筑材料等杂物;运输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的车辆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行驶途中不污染道路和环境等。g、在施工过程中,对发包人、监理单位提出的整改意见,应及时整改并回复,因整改不力或不及时整改,每发现一次,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h、承包人应强化安全意识,抓好安全生产,杜绝事故发生,施工中若发生安全及人身事故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处理,承担一切责任包括全部费用,每发生一次,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发包人、监理工程师有权对承包人的安全施工状况进行检查,发现有违反安全施工情况的,有权提出整改要求,承包人须按要求进行整改。i、承包人由于违反安全操作规范,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如通报批、警告和罚款等,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并每被查处一次,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j、施工过程中若发生死亡事故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在24小时内按事故等级通报上级,并做好事故处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监外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