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危桥改造中标结果公示(商丘市睢阳区交通运输局2025)
睢阳区2023年第一批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项目第一标段中标结果公告
睢阳区2023年第一批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项目
第一标段中标结果公告
河南中融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商丘市睢阳区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就睢阳区2023年第一批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等工作,现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已满,就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睢阳区2023年第一批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商睢发改〔2025〕240号; 招标编号:商工程〔2025〕104号
3、项目代码:2504-411403-04-01-124889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招标控制价:7331510.00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5年07月04日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商丘市交通运输局》官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三、评、定标信息
1、评标时间:2025年07月31日
2、评标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3、定标时间:2025年08月11日
4、定标方法:核查随机法
5、定标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标室
四、评标委员会名单
评标委员会名单:华晓、李文超、姬建美、史文杰、葛仁全(招标人代表)
定标委员会名单:宋爱华、王鹏展、程静、葛仁全、隋帅帅、马彬、马祥
五、核查信息
1、核查内容:
①实力:中标候选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业绩、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②人员: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管理人员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④2022 年1月1日以来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⑤业绩要求:自2022 年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具有至少一份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否则核查不通;
⑥信誉:中标候选人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⑦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本项目要求的资质被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异常、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标注异常的,均视为核查不通过。
2、核查结果: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核查结果
未通过原因
1
河南聚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
2
河南卓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
3
河南领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
4
商丘市东方路韵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
5
河南硕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
6
河南国宇建设有限公司
通过
/
六、中标结果
中 标 人:河南聚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7302792.29元;大写:柒佰叁拾万贰仟柒佰玖拾贰元贰角玖分;
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合格,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工期:6个月;
项目经理:张晓晨;
证书名称: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证书编号:豫 241122045527
七、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无
八、公示期:2025年08月14日至2025年08月18日
九、异议和投诉渠道
1、异议提出:各投标人对本项目的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签字并加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2、投诉提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商丘市睢阳区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隋女士
电话:0370-3011720
地址:商丘市睢阳区北海路西段路北
代理机构:河南中融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黄河南路与祥盛街SOHO新干线A座907号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19937096200
监督单位:商丘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商丘市神火大道中段169号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370-2562523
河南中融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13日
公告附件
.[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公示第一标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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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结果公告] 睢阳区2023年第一批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项目施工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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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阳区2023年第一批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项目第一标段中标结果公告河南中融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商丘市睢阳区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就睢阳区2023年第一批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等工作,现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已满,就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如下:一、招标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睢阳区2023年第一批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项目2、项目编号:商睢发改〔2025〕240号;招标编号:商工程〔2025〕104号3、项目代码:2504-411403-04-01-124889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招标控制价:7331510.00元;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5年07月04日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商丘市交通运输局》官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三、评、定标信息1、评标时间:2025年07月31日2、评标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3、定标时间:2025年08月11日4、定标方法:核查随机法5、定标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标室四、评标委员会名单评标委员会名单:华晓、李文超、姬建美、史文杰、葛仁全(招标人代表)定标委员会名单:宋爱华、王鹏展、程静、葛仁全、隋帅帅、马彬、马祥五、核查信息1、核查内容:①实力:中标候选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业绩、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②人员: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管理人员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④2022年1月1日以来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⑤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至少一份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否则核查不通;⑥信誉:中标候选人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⑦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本项目要求的资质被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异常、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标注异常的,均视为核查不通过。2、核查结果:序号中标候选人名称核查结果未通过原因1河南聚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过2河南卓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3河南领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过4商丘市东方路韵公路工程有限公司通过5河南硕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6河南国宇建设有限公司通过六、中标结果中标人:河南聚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7302792.29元;大写:柒佰叁拾万贰仟柒佰玖拾贰元贰角玖分;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质量:合格,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工期:6个月;项目经理:张晓晨;证书名称:二级建造师注册证证书编号:豫241122045527七、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无八、公示期:2025年08月14日至2025年08月18日九、异议和投诉渠道1、异议提出:各投标人对本项目的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签字并加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再受理。2、投诉提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十、联系方式招标人:商丘市睢阳区交通运输局联系人:隋女士电话:0370-3011720地址:商丘市睢阳区北海路西段路北代理机构:河南中融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黄河南路与祥盛街SOHO新干线A座907号联系人:黄先生电话:19937096200监督单位:商丘市交通运输局地址:商丘市神火大道中段169号联系人:胡先生联系电话:0370-2562523河南中融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08月13日睢阳区2023年第一批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商睢财采(2025)6号招标编号:商工程〔2025〕104号招标人:商丘市睢阳区交通运输局代理机构:河南中融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五年七月目录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一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附录二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附录三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附录四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附录五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程师最低要求)1.总则2.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4.投标5.开标6.评标7.合同授予8.纪律和监督9.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三章评标办法(合格制+合理低价+综合评审)评标办法前附表第四章定标办法(核查随机法)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略)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第六章工程量清单说明第二卷第七章图纸(另册)第三卷第八章技术规范第九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第四卷第十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二)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投标保证金五、施工组织设计六、项目管理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二)主要人员简历表七、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二)近年财务状况(三)近年承接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四)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五)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八、其他资料九、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睢阳区2023年第一批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项目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本项目睢阳区2023年第一批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商丘市睢阳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睢阳区2023年第一批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项目;2.2、招标编号:商工程〔2025〕104号;项目编号:商睢财采(2025)6号2.3、项目代码:2504-411403-04-01-1248892.4、建设地点:睢阳区境内;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4个标段;2.7、项目概况及规模:第一标段:郭村镇C612线朱李庄桥、临河店乡C778线临河店桥1、毛堌堆镇C690线胡小庙北桥、毛堌堆镇X048线南街桥、高辛镇C446线江陈楼桥、李口镇Y014线河里湾桥等6座桥梁;第二标段:闫集镇C017线汪李庄桥、闫集镇C018线沈庄桥、闫集镇X039线张庄桥、闫集镇Y001线王庄桥、冯桥镇CF82线代庄东桥、路河镇X039线鲁庄桥、闫集镇C037线段集桥、宋集镇C205线张庄桥等8座桥梁;第三标段:坞墙镇C189线桑庄桥、坞墙镇C140线东孟楼桥、宋集镇C244线无名沟桥、宋集镇C197线西张楼桥、坞墙镇C152线谢河桥、坞墙镇Y013线谢祠堂桥、坞墙镇Y013线后袁庄桥等7座桥梁;第四标段:监理标。2.8、标段划分及招标控制价:第一标段:7331510.00元;第二标段:4939828.00元;第三标段:5788948.00元;第四标段:施工标段中标价的2%(约为361205.72元,最终以工程竣工结算为准)2.9、招标范围和招标内容:第一、二、三标段: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包含的所有内容(有特殊说明的,按说明执行);第四标段:施工和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具体包括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工作);2.10、质量要求或质量控制目标:第一、二、三标段:合格,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第四标段:合格,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2.11、施工工期:6个月;监理期限:同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2.12、安全目标: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及危及民生财产安全事故;2.13、评标和定标方法:评定分离,采用“合格制+合理低价+综合评审”评审的方式;定标方法:“核查随机法”。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施工标段(第一、二、三标段):3.1.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1.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1.3、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企业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在投标截止之日之前120日历天内发生变更的,必须附有项目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开具的备案证明),项目经理须提供本单位自2025年1月(含)以来连续3个月的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和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项目总工程师具有公路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项目总工程师须提供本单位自2025年1月(含)以来连续3个月的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和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3.2监理标段(第四标段):3.2.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2.2投标人须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3.2.3拟派项目总监需具备交通部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并提供劳动合同及2025年1月(含)以来本单位缴纳的连续3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3.3、财务要求: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格式自拟),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份提供;若企业于2025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4、信誉要求3.4.1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施工标段(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和监理标段(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监理工程师)的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3.4.2、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单位行贿犯罪及个人行贿犯罪情况【查询对象为施工标段(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拟派项目总工程师)、监理标段(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监理工程师、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近三年(2022年1月1日以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未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信息。如不存在行贿犯罪,只是查询记录中存在重名或者名称信息披露,须同时提供被查询对象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投标人或自然人有以上不良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3.6、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一项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公路工程类似项目业绩,日期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中标结果网上查询页扫描件);3.7、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仅限第一、二、三标段);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使用企业数字证书(key)登录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jy.shangqiu.gov.cn/)点击公告中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4.2、如确定投标,需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https://ggzyjy.shangqiu.gov.cn/)点击公告中的“我要投标”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操作。4.3、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同招标公告发布时间。4.4、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5、投标文件的递交5.1、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7月31日09:00分整(北京时间)。5.2、开标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第三开标席位(商丘市中州路与南京路交叉口西南角)。5.3、投标文件解密开始和截止时间:2025年7月31日9时00分至2025年7月31日10时00分;在规定的时间内因投标人原因未完成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5.4、投标人应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专区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逾期上传或没有上传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5.5、投标人应下载安装最新版投标人工具箱,具体内容请详见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通知公告-关于启用电子招标工具箱(新V6.8.0)的通知(2025.4.15);5.6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使用的工具箱版本需与代理使用同一版本的投标工具箱,请及时关注招标代理公司使用的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版本,并使用同一版本号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5.7、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流程:在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使用CA锁登录后将已固化且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上递交的方式在投标专区自行网上递交,并确保网上递交成功(为保证文件正常网上递交,请投标人错峰上传,详细操作可参阅交易平台办事服务-操作指南-投标阶段)。5.8、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不需再到达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请投标人通过互联网登录交易平台自助完成投标签到、投标文件解密及澄清答疑等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交易中心系统2019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实行全过程不见面交易的公告》附件“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操作指南2019-12-31版本”。六、投标保证金交纳6.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担保保函、银行汇款的方式;6.2、投标保证金金额:最高不超过该项目招标控制价的2%,详见招标文件;6.3、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开具时间及方式:(1)开具截至时间:2025年7月5日9:00至2025年7月30日00:00:00时截止(以保函实际开具成功时间为准);6.4、银行汇款缴纳时间及方式:(1)交纳及到账时间:2025年7月5日9:00至2025年7月30日17:00时截止(以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2)获取方式: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jy.shangqiu.gov.cn/)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金账号”。(保证金账户由银行账号池提供,且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获取的账号均不会相同,保证金递交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若出现多个投标人保证金交至同一账号或多个保证金由同一基本账号转出均按无效处理,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及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七、特别声明7.1、在该工程招投标有效期内,中标候选人须无条件接受对投标文件中资料(如:企业资质、人员资质、业绩证明等)的核查工作,若不配合核查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7.2、经核实,投标文件中的资料存在造假行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7.3、如核查不到相关结果(能提出合理书面说明原因的除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7.4、中标候选人存在1、2、3项情况的,须无条件承担以下后果:7.4.1、没收投标保证金;7.4.2、因投标文件中的资料造假导致项目中标人更换或招标失败,对招标人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由造假方予以全部赔偿。7.4.3、中标候选人存在造假行为的,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如:拉入“黑名单”)。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商丘市交通运输局》官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九、异议提出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签字并加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线上异议操作流程请参考2021年6月16日发布的通知公告《关于开通项目在线质疑/异议或投诉处理功能的通知》。十、联系方式招标人:商丘市睢阳区交通运输局系人:隋女士电话:0370-3011720地址:商丘市睢阳区北海路西段路北代理机构:河南中融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黄河南路与祥盛街SOHO新干线A座907号系人:黄先生电话:19937096200监督单位:商丘市交通运输局地址:商丘市神火大道中段169号系人:胡先生联系电话:0370-2562523河南中融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7月4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招标人:商丘市睢阳区交通运输局联系人:隋女士电话:0370-3011720地址:商丘市睢阳区北海路西段路北1.1.3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河南中融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黄河南路与祥盛街SOHO新干线A座907号联系人:黄先生电话:199370962001.1.4项目名称睢阳区2023年第一批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项目1.1.5建设地点睢阳区境内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有特殊说明的,按说明执行)1.3.2工期6个月1.3.3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1.3.4安全目标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及危及民生财产安全事故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见附录一财务要求:见附录二业绩要求:见附录三信誉要求:见附录四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资格:见附录五1.9.1踏勘现场不统一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并自行负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形式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0日前形式:通过《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提出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和形式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5日前形式:通过原公告媒体发布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招标答疑纪要(如有)、招标控制价(如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0日前2.2.2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48小时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48小时内2.3.4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1.投标人认为有利于投标的其他材料2.本项目在开标时间截止前所发出的澄清、更正等公告。3.2.1增值税税金计算方法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3.2.2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并有编制人和复核人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3.2.3报价方式总价3.2.4是否接受调价函不接受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之日起)3.4.1投标保证金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函、担保保函、银行汇款的方式。2.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00元(伍万元整)。3.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开具时间及方式:(1)开具截至时间:详见招标公告。(2)开具方式: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jy.shangqiu.gov.cn)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开具投标保函/保证保险”。4.银行汇款缴纳时间及方式:(1)交纳及到账时间:详见招标公告。(2)获取方式: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3.4.1投标保证金(http://ggzyjy.shangqiu.gov.cn/)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金账号”。(保证金账户由银行账号池提供,且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获取的账号均不会相同,保证金递交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若出现多个投标人保证金交至同一账号或多个保证金由同一基本账号转出均按无效处理。(注册请注意,上传信息基本账户要真实有效,转账时要从备案的基本账户转出,开标时系统会自动对账号进行匹配。)3.5.1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详见招标公告3.5.2近年承接的类似项目的要求2022年1月1日以来3.5.3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22年1月1日以来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1签字和(或)盖章要求1.所有要求盖章和签字的地方统一描述为单位盖章、签字。2、所有要求单位盖章的位置,投标人应加盖其单位电子公章。3、所有要求签字的位置,投标人应加盖手写签字或个人名章(含电子签字和电子名章)3.7.2投标文件的份数壹份,投标截止前将已固化加密的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交易系统中上传。4.1.1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详见招标公告4.2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4名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及以上单数(其中具有注册造价师资格的经济专家不少于一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开标前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6.3.1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由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合格制+合理低价+综合评审)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从有效投标人中向招标人推荐一定数量的中标候选人,并出具评审报告6.6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规定将评审结果6.6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6.6.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商丘市交通运输局》官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由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合格制+合理低价+综合评审)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从有效投标人中向招标人推荐一定数量的中标候选人,并出具评审报告。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8.1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第一标段:7331510.00元;第二标段:4939828.00元;第三标段:5788948.00元;第四标段:施工标段中标价的2%(约为361205.72元,最终以工程竣工结算为准)9.1计算机辅助评标6.6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是9.2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9.3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款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9.4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9.5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9.6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9.7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9.7.1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9.7.2履约担保1.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2.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金额的10%。3.履约保证金形式:现金转账、履约保函或电子履约保函。使用电子履约保函的请通过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平台全程网上办理,实现保函信息与项目关联绑定、自动验真。具体操作参照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0年9月30日发布的《关于推行电子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的公告》。4.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前。9.10.1定标委员会的组建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5人及其以上单数,本单位成员不得低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组长由招标人确定,原则上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由招标人负责项目且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担任,或从招标人上下级单位或受招标人委托的专业人员中产生。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9.10.2定标方式本项目采用核查随机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组建定标委员会,负责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核查和组织召开定标会议等内容。定标工作应当由定标委员会独立完成。定标方法采用核查随机法。定标过程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10日内完成定标。9.11.1特别注明: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将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9.12施工付款方式: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共同在合同中约定10.特别提醒注:投标文件递交1.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使用CA锁登陆后,将已固化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上递交的方式在投标专区自行递交,并确保递交成功(为保证文件正常递交,请投标人错峰上传,详细操作可参阅办事服务-操作指南-投标阶段)。2.投标人在开标结束后,应实时保持《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处于登录状态,确保能及时收到评标评审专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同时投标人应打开IE浏览器,新建窗口输入网址http://222.138.172.2:5562/,通过账户口令或数字证书登录页面并保持实时登录状态,以确保能及时收到评审专家要求的信息。即投标人应保持两个页面都实时处于登录状态。3.评标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可通过评审系统在线提出问题投标人可使用自带的笔记本电脑通过《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的澄清答疑在专家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投标人应实时保持《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处于登录状态。4.评审专家对投标人澄清的要求均有时间限制,并且在投标人澄清页面有倒计时提示,投标人应在评标(评审)专家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操作。澄清、说明需要上传《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的文件,必须是PDF格式并且加盖有投标人电子签章。如果文件是用word编辑的,投标人可点击文件左上角文件选择“输出为PDF”,将word文件转变为PDF格式后加盖电子签章上传。5.因网络安全的需要,登录后长时间不操作将自动退出登录状态,建议投标人5分钟刷新一次。超时未提交澄清、说明或其他问答文件所引起的投标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6.中标通知书发放采用在线制作发放,当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可以登陆《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对应项目操作—我要投标—操作—下载中标通知书完成自行下载。7.关于启用新版招标人工具箱和投标人工具箱的通知,具体内容请详见《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商丘电子招标人工具箱(新V6.8.0)的通知(2025.4.15)”。8.本次招标的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此项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9.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预警情形之一,有以下预警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2、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或者上传;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IP地址上传;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工程预算由同一预算软件(同一把预算锁)编制。10.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11.农民工工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作出在项目实施中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并保证按时发放的承诺。否则按废标处理。12.承包人应对其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进行有效管理。监理人要求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的,承包人应予以撤换,同时委派经发包人与监理人同意的新的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此内容进行响应承诺,否则按废标处理。13.本次招标活动结束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当日需另提供电子版1份(U盘未加密电子版本,无病感染,可读),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以作备案。其他要求: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附录一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其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附录二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财务要求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格式自拟),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份提供;若企业于2025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录三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一项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的类似工程业绩,日期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中标结果网上查询页扫描件);附录四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信誉要求1、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施工标段(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2、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单位行贿犯罪及个人行贿犯罪情况【查询对象为施工标段(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拟派项目总工程师),近三年(2022年1月1日以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未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信息。如不存在行贿犯罪,只是查询记录中存在重名或者名称信息披露,须同时提供被查询对象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投标人或自然人有以上不良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附录五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程师最低要求)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程师要求人员数量资格要求在岗要求项目经理1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企业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在投标截止之日之前120日历天内发生变更的,必须附有项目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开具的备案证明),项目经理须提供本单位自2025年1月(含)以来连续3个月的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和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项目总工程师1项目总工程师具有公路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项目总工程师具有公路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项目总工程师须提供本单位自2025年1月(含)以来连续3个月的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和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和安全目标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本项目的安全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程师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1.4.3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6)为本项目的监理人:(7)为本项目的代建人;(8)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9)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0)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招标代理费有中标人承担支付。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本项目不组织)1.10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召开)1.11分包(不允许分包)1.12响应和偏离1.12.1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视为投标文件存在偏差。偏差包括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1.12.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偏差。1.12.3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算术性错误和投标报价的其他错误;(2)施工组织设计(含关键工程技术方案)和项目管理机构不够完善;(3)投标文件个别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偏差。1.12.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1)对于本章第1.12.3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2)对于本章第1.12.3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如果采用合理低价法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应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只有投标人的澄清文件被评标委员会接受,投标人才能参加评标价的最终评比。如果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或综合评分法评标,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3)对于本章第1.12.3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可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1.12.5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定标办法;(5)合同条款及格式;(6)工程量清单说明;(7)图纸;(8)技术规范;(9)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10)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页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对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网站上传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不同形式,投标文件的组成应满足相应条款要求。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投标保证金(5)施工组织设计(6)项目管理机构(7)资格审查资料(8)其他材料(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主要材料价格参照最新一期商丘市造价信息及公路造价信息;投标人应按第十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工程量清单相应表格。工程量清单的填写分下列两种方式。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填写工程量清单。(1)本项目招标采用工程量固化清单,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的同时向投标人提供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或将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上传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载明的网站供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填写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及总额价,即可完成投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确定投标报价,编入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子目,将被认为其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招标人将不予支付。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循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严禁投标人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报完成的投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应一致,如果报价金额出现差异,其投标将为否决。(2)本项目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3.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投标人如果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时,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网站上传方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3.2.5投标人应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在投标总价中计入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应符合合同条款第9.2.5项的规定。工程量清单100章内列有上述安全生产费的支付子目,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填写总额价。3.2.6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招标人不接受调价函。若招标人接受调价函,则应在招标文件中给出调价函的格式。投标人若有调价函则应遵循如下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调价函)(1)调价函必须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调价函应说明调价后的最终报价,并以最终报价为准,而且投标人只能有一次调价的机会。(2)工程量清单中招标人指定的报价不允许调价。(3)调价函必须附有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调价函必须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若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调价函均视为无效,仍以原报价作为最终报价,若投标人提交的调价函多于一个,或对不允许调价的内容进行了调价,或调价函有附加条件,其投标将被否决。(4)若招标人接受调价函,投标人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和有效调价函的大写金额报价应保持一致,如果报价金额出现差异,则以有效调价函的大写金额报价为准。3.2.7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是否由于物价波动进行价格调整按照合同条款第16.1款的规定处理。如果按照合同条款第16.1.1项的规定采用价格调整公式进行价格调整,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测算确定价格调整公式中的变值权重范围,并在投标函附录价格指数和权重表中约定范围;投标人在范围内填写各可调因子的权重,合同实施期间将按此权重进行调价。3.2.8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9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日历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网站上传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第十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人如果按本章第3.3.3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由中标人将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扫描件上传至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后3-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退还;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发布评标结果公示后3-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退还。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为确保施工过程中农民工工资实时、足额发放到位,承包人应按照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和金额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或现金、支票形式。3.6资格审查资料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1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信誉等要求。3.6.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下同)、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扫描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复印件应提供全本,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3.6.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6.3“近年承接的类似项目”应是承接过的类似业绩;“近年承接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中标结果网上查询页扫描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4“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5“投标人的信誉情况”,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3.6.6“(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资格项其他资料”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3.7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要求除合同条款约定的特殊情形外,投标人须承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不允许更换。3.8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9投标文件的编制3.9.1投标文件应按第十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备注”没有内容的须填“无”。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9.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安全目标、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9.3签字盖章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9.4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本项目不适用)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上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第一章“招标公告”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开标程序5.2.1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开标时间30分钟-60分钟前登录《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动开标会,并按照开标准备-签到-开标-开标记录-开标结束的顺序组织本次开标活动。(2)投标人网络签到。签到人和联系电话手动输入,此号码为在该项目开标评标过程中的消息接收号码,应保持畅通,输入完成后点击保存即签到成功,否则否决其投标。(3)到达解密时间后,投标人应选择CA证书解密或应急解密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4)统一导入解密文件、开标、唱标,生成电子开标记录。公布投标人名称、报价、质量、工期、项目经理等。(5)代理机构、监督人、招标人电子签名确认开标记录。(6)开标结束。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委员会构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为负责招标项目监督管理的工作人员;(2)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3)为投标人的工作人员或退休人员;(4)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活动公正性;(5)在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活动中有过违法违规行为、曾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方式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交易中心以网上电子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在线发放,中标单位登录交易平台在投标专区自行下载。7.6履约保证金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7.2项的规定缴纳。7.7签订合同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2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2)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7.7.3招标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需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及安全生产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8.5.1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5.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9.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合格制+合理低价+综合评审)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与标准1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合格制+合理低价+综合评审”法。2.1.1符合性评审(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款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指定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保函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4)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字或盖章;(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字或盖章;(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7)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8)权利义务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办法,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9)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2.1.1符合性评审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10)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11)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12)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13)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14)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清单未对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15)其他要求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6)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17)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18)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19)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20)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21)投标人的业绩招标文件规定。(22)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备注:1、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将招标文件要求的企业资质、业绩、安全生产许可证、人员、社保、财务资料上传至市场主体库对应位置上,投标文件中须附与“市场主体诚信库”上传一致的扫描件,否则视为不能通过符合性评审;为确保材料上传成功并方便评标评审专家查找核对,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完成资料上传并在投标文件中列明资料上传位置。2、投标文件中附的相应资料的扫描件应清晰,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2.1产生入围候选人一、评标基准价和偏差率计算方式(此处的基准价和偏差率,仅用于计算入围候选人数量X,和商务标流程中的投标报价得分无关)(一)计算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数平均值(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二)偏差率=(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结果保留三位小数)二、符合性评审,确定有效投标人三、确定中标候选人(一)符合性评审后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废标;(二)符合性评审后有效投标人3-10家,全部入围中标候选人,直接进入综合评审环节;(三)符合性评审后有效投标人大于10家时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1、根据有效投标人数量Q,确定中标候选人数量Y。●当10<Q≤20时,Y取11家。●当20<Q≤50时,Y取20家。●当50<Q≤100时,Y取30家。●当100<Q≤200时,Y取40家。●当200<Q≤500时,Y取50家。●当500<Q时,Y取60家。2、入围候选人数量X=Y*1.5且只保留整数。2.1以有效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数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且在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偏差率大于或等于0区间按照从低到高的顺序取1/3(取整数位)家,偏差率小于0区间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取2/3(取整数位)家。2.2若浮动区间内没有足够数量的可选企业,则按照先在小于0区间取1家、再在大于或等于0区间取1家的顺序,循环扩大选择投标企业范围直至X值,报价相同的投标人也应被定位入围候选人。2.3如Q小于等于X,则入围候选人数量直接取Q值。3、对产生的入围候选人进行后续综合评审。2.2.2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施工组织设计:20分主要人员:5分业绩:10分其他因素标准:15分评标价:50分2.2.3评标基准值(50分)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基准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基准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2.2.4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分值2.2.5(1)施工组织设计20分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优秀得2分,良得1.5分,一般得1分,差得0.5分。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尤其对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及其措施)优秀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差得0.5分。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优秀得2分,良得1.5分,一般得1分,差得0.5分。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优秀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差得0.5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优秀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差得0.5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优秀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差得0.5分。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优秀得2分,良得1.5分,一般得1分,差得0.5分。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优秀得2分,良得1.5分,一般得1分,差得0.5分。1.各档次的标准设定如下:优:内容详实,方案科学、合理、安全,考虑周全,措施到位,针对性强,完全能够满足招标工程的施工需要。良:内容完整,方案基本科学、合理、安全,基本考虑周全,措施基本到位,针对性较强,可以满足招标工程的施工需要,但有个别细节需要进一步完善或提高。一般:内容基本完整,方案在科学、合理、安全性方面一般,基本考虑不周,措施不够到位,针对性不强,虽然能够基本满足招标工程的施工需要,但有很多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甚至重新考虑。差:内容不完整,方案在科学、合理、安全性方面差,考虑非常不周,措施基本不到位,没有针对性,不能满足招标工程的施工需要。2.以上所有评审项目若漏项,相应项目按0分计。2.2.5(2)评标价50分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1)与评标基准值相等时,投标人得基本分50分;(2)每高于评标基准值1%均在50分的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2.2.5(2)评标价50分(3)每低于评标基准值1%均在50分的基础上扣0.5分,扣完为止分值计算采用内插值法,保留两位小数。2.2.5(3)主要人员5分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造价员(或注册造价师)配备齐全得5分,不全者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以上人员需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养老保险证明以合同实际签订之日算起,社保缴纳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0-5分2.2.5(4)业绩业绩10分1、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承建的类似业绩的每提供1份得1分,最多得4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中标结果公示网页截图,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拟派项目经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经理身份管理过的类似业绩的每提供1份得1分,最多得3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中标结果公示网页截图,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3、拟派项目总工程师自2022年1月1日以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程师身份管理过的类似业绩的每提供1份得1分,最多得3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中标结果公示网页截图,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注:资格要求业绩除外,且企业业绩、项目经理业绩、项目总工程师业绩不重复计算分数。0-10分2.2.5(5)其他因素评分标准服务承诺15分1.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外的服务承诺。优秀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差得0.5分。2.2.5(5)其他因素评分标准服务承诺15分2.承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并有违背承诺时的自罚措施。优秀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差得0.5分。3.承诺在甲方资金暂不到位的情况下连续施工、确保总工期不变的。优秀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差得0.5分。4.施工期间,加强安全防护措施,施工现场达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标准,保证不发生各种安全事故,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优秀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差得0.5分。5.其他优惠承诺。优秀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差得0.5分。1.各档次的标准设定如下:优:内容详实,方案科学、合理、安全,考虑周全,措施到位,针对性强,完全能够满足招标工程的施工需要。良:内容完整,方案基本科学、合理、安全,基本考虑周全,措施基本到位,针对性较强,可以满足招标工程的施工需要,但有个别细节需要进一步完善或提高。一般:内容基本完整,方案在科学、合理、安全性方面一般,基本考虑不周,措施不够到位,针对性不强,虽然能够基本满足招标工程的施工需要,但有很多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甚至重新考虑。差:内容不完整,方案在科学、合理、安全性方面差,考虑非常不周,措施基本不到位,没有针对性,不能满足招标工程的施工需要。2.以上所有评审项目若漏项,相应项目按0分计。注:投标人综合得分=施工组织设计得分+评标价得分+主要人员得分+其他因素得分。投标人的最终得分:1.评标委员会对技术标、商务标和综合标的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2.计分过程中按四舍五入的法则,取至小数点后2位,最终结果取至小数点后2位。2.2.5(6)推荐中标候选人一、如进行综合评审的投标企业为3-10家,则全部入围中标候选人。二、如进入综合评审的投标企业大于10家,则根据3.2.1产生入围候选人中确定的Y值,按照得分从高到低以不排名次的方式推荐Y名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也应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1、评标方法(合格制+合理低价+综合评审)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评标方法使用(合格制+合理低价+综合评审)评审。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定性评审标准2.2.1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并对每一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提出明确的评标结论。评审因素存在不合格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3.3书面决议3.3.1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表决,并形成书面决议:(一)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人投标;(二)电子开评标系统对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做出雷同性提示或预警;(三)评标委员会修正投标文件的错误,但招标文件不允许修正的除外;(四)对招标文件中所载事项争议内容的释疑,但释疑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人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人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招标。3.3.2评标委员会进行表决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陈述意见;(二)集体讨论;(三)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不得弃权;(四)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最终决议。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个人意见以及评标委员会最终决议,应当如实记入评标报告。决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招标文件的规定。3.4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4.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4.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5评标结果3.5.1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出具书面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3.5.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由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第四章定标办法(核查随机法)1.定标依据本次定标办法的制定依据下列文件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商丘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规范指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河南省人大常委会第58号公告);《******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河南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豫交规〔2024〕4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本项目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中标候选人名单;招标投标全过程资料;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2.定标原则遵循公开透明、科学规范、廉洁高效的原则,综合考虑信用、履约等因素,通过核查随机确定中标人。定标过程: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10日内完成定标。3.定标方法本项目定标委员会将通过核查随机法进行定标。4.定标委员会的组建招标人应当组建定标委员会,负责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核查和组织召开定标会议等内容。定标工作应当由定标委员会独立完成。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5人及以上单数,本单位成员不得低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组长由招标人确定,原则上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由招标人负责项目且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担任,或从招标人上下级单位或受招标人委托的专业人员中产生。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5.定标因素定标委员会将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定标核查。核查内容包括:①实力:中标候选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业绩、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②人员: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管理人员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④2022年1月1日以来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⑤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至少一份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否则核查不通;⑥信誉:中标候选人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⑦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本项目要求的资质被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异常、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标注异常的,均视为核查不通过。定标委员会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核查完成后出具核查报告,核查内容不得设置不合理限制和隐形壁垒。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核查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定标核查的依据,不得在定标过程中随意新增定标资格条件和要求。经核查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即可进入定标程序,定标委员会应当严格履行定标环节核查责任,经核查发现中标候选人确有问题的,应当主动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并依规否决相应中标候选人资格。定标委员会查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不符合中标条件影响中标结果的,不得进入定标程序。经核查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即可进入抽取程序,如经核查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数量≥3家时,进入抽取程序;如经核查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数量<3家时,招标人应重新招标。6.定标程序会议流程定标会议由定标委员会负责组织,定标办法应同招标文件中载明的定标办法一致。定标会议应当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流程进行,定标会议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按照定标办法(定标方法采用核查随机法)进行。(一)核查随机法会议流程定标会议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标室进行,同时通过腾讯会议提供定标会议网络直播。主持人提前20分钟开启网络直播会议,中标候选人可通过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会前发送的腾讯会议会议室编号和密码进入网络定标会议。1、签到。到达定标会议现场的中标候选人进行签到,限定1人参会。会前5分钟主持人开启网络会议签到,限定1人参会。中标候选人根据自身情况按需参会。2、介绍参会人员。主持人介绍定标委员会成员、行政监督人员、到现场和进入网络直播会议间的中标候选人、公证处人员。3、主持人介绍项目开评标过程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情况;定标委员会组长宣读承诺书、核查报告。4、确定中标候选人代码球。第一步,行政监督人员或公证处人员首先检查抽取箱,由定标委员会组长随机抽取使用白色或黄色号码球并进行展示。第二步,行政监督人员或公证处人员检查选中的号码球,查看封签是否完整,开箱检查代码球有无异常,检查过程可选择到场的中标候选人代表共同检查,检查结果即时现场公布。第三步,确定中标候选人代码球。排号顺序依次为:现场中标候选人、网络会议中标候选人、未到现场和网络会议间的中标候选人。排号规则为由小到大依次确定中标候选人代码球。首先,由到达定标会议现场中标候选人随机抽取代表各自号码的代码球。行政监督人员或公证处人员面对摄像头展示代码球并依次投入抽取箱,手抱抽取箱摇动代码球后放置好,并向参会人员展示抽取箱透明面。中标候选人侧身扭头抽取代表各自号码的代码球(抽取过程无遮挡行为),宣读并展示抽中的代码球号。其次,按照进入网络直播会议间参与会议的中标候选人签到顺序排号。最后,对未到现场和网络直播会议间的中标候选人按开标记录表签到顺序排号。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即时记录中标候选人代码球号并在大屏幕上展示。5、抽取中标人号码球。行政监督人员或公证处人员面对摄像头展示代码球并依次投入抽取箱,手抱抽取箱摇动代码球后放置好,并向参会人员展示抽取箱透明面。定标委员会组长侧身扭头抽取代码球(抽取过程无遮挡行为),宣读并展示抽中的代码球号。6、宣布中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填写中标人信息,定标委员会组长宣布中标人,公证处人员宣读公证词,招标代理机构出具《定标报告》。7、签字确认。定标委员会成员在《定标报告》上签字,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行政监督人员在《定标现场签到表》上签字。8、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7.定标报告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在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并形成书面定标报告。定标报告包括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委员会组成名单,定标原则,定标方法、择优因素定标程序及定标结果等内容,中标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工期、资格条件、项目经理。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工作完成后)收到定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中标结果公示应当载明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中标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工期、资格条件、项目经理信息等内容,中标候选人的核查、比较优势;核查未通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以及异议和投诉渠道等内容。8.定标后结果处置(1)确定的中标人经公示后无其他问题,可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及发放《中标通知书》。(2)对中标人放弃中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不符合投标或中标条件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招标人可以在已入围的中标候选人中按原定标方法重新选取确定中标候选人,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3)对中标人以资金、技术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被依法依规取消中标的,招标人应当移交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规进行处理。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采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第一册)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略)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第1.1.1.6目细化为技术规范:指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技术标准和要求”一词具有相同含义。自己已第1.1.1.8目细化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己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己确认的最终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工程量清单表5.1~表5.5)。本项补充第1.1.1.10目:1.1.1.10补遗书:指发出招标文件之后由招标人向己取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的、编号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书。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本项补充第1.1.2.8目:1.1.2.8承包人项目总工:指由承包人书面委派常驻现场负责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总工程师或技术总负责人。1.1.3工程和设备第1.1.3.4目细化为单位工程:指在建设项目中,根据签订的合同,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工程。第1.1.3.10目细化为:永久占地:指为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需要的一切永久占用的土地,包括公路两侧路权范围内的用地。第1.1.3.11目细化为:临时占地:指为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需要的一切临时占用的土地,包括施工所用的临时支线、便道、便桥和现场的临时出入通道,以及生产(办公)、生活等临时设施用地等。本项补充第1.1.3.12目、第1.1.3.13目:1.1.3.12分部工程:指在单位工程中,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划分的若干个工程。1.1.3.13分项工程:指在分部工程中,按不同的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划分的若干个工程。1.1.6其他本项补充第1.1.6.2目第1.1.6.8目:1.1.6.2竣工验收:指《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的竣工验收。通用合同条款中“国家验收”一词具有相同含义。1.1.6.3交工:指《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的交工。通用合同条款中“竣工”一词具有相同含义。1.1.6.4交工验收:指《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的交工验收。通用合同条款中“竣工验收”一词具有相同含义。1.1.6.5交工验收证书:指《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的交工验收证书。通用合同条款中“工程接收证书”一词具有相同含义。1.1.6.6转包:指承包人违反法律和不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将中标工程全部委托或以专业分包的名义将中标工程肢解后全部委托给其他施工企业施工的行为。1.1.6.7专业分包:指承包人与具有相应资格的施工企业签订专业分包合同,由分包人承担承包人委托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或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其他工程,整体结算,并能独立控制工程质量、施工进度、材料采购、生产安全的施工行为。1.1.6.8劳务分包:指承包人与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的劳务企业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由劳务企业提供劳务人员及机具,由承包人统一组织施工、统一控制工程质量、施工进度、材料采购、生产安全的施工行为。1.1.6.9雇用民工:指承包人与具有相应劳动能力的自然人签订劳动合同,由承包人统一组织管理,从事分项工程施工或配套工程施工的行为。1.4合同文件的优先本款约定为: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7)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8)技术规范:(9)图纸:(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1)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12)其他合同文件。1.5合同协议书本款补充:制备本合同文件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在合同协议书签订并生效之前,投标函和中标通知书将对双方具有约束力。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本项细化为:监理人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后42天内,向承包人免费提供由发包人或其委托的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和其他技术资料2份,并向承包人进行技术交底。承包人需要更多份数时,应自费复制。由于发包人未按时提供图纸造成工期延误的,按第11.3款的约定办理。1.6.2承包人提供的文件本项细化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交相关部分工程的施工图纸3份,并附必要的计算书、技术资料,或施工工艺图、设备安装图及安装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手册各2份供监理人批准。(1)为使第1.6.1项所述的施工图纸适合于经施工测量后的纵、横断面:(2)为使第1.6.1项所述的施工图纸适合于现场具体地形:(3)为使第1.6.1项所述的施工图纸适合于因尺寸与位置变化而引起局部变更;(4)由于合同要求与施工需要。此类图纸应按监理人规定的格式和图幅绘制。监理人在收到由承包人绘制的上述工程、工艺图纸、计算书和有关技术资料后14天内应予批准或提出修改要求,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提出的要求做出修改,重新向监理人提交,监理人应在7天内批准或提出进一步的修改意见。1.6.4图纸的错误本项细化为:当承包人在查阅合同文件或在本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有关的工程设计、技术规范、图纸或其他资料中的任何差错、遗漏或缺陷后,应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接到该通知后,应立即就此做出决定,并通知承包人和发包人。1.9严禁贿赂本款补充: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应严格履行《廉政合同》约定的双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如果用行贿、送礼或其他不正当于段企图影响或已经影响了发包人或监理人的行为和(或)欲获得或己获得超出合同规定以外的额外费用,则发包人应按有关法纪严肃处理当事人,且承包人应对其上述行为造成的工程损害、发包人的经济损失等承担一切责任,并予赔偿。情节严重者,发包人有权终止承包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承包。2.发包人义务2.3提供施工场地本款补充:发包人负责办理永久占地的征用及与之有关的拆迁赔偿于续并承担相关费用。承包人在按第10条规定提交施工进度计划的同时,应向监理人提交一份按施工先后次序所需的永久占地计划。监理人应在收到此计划后的14天内审核并转报发包人核备。发包人应在监理人发出本工程或分部工程开工通知之前,对承包人开工所需的永久占地办妥征用手续和相关拆迁赔偿手续,通知承包人使用,以使承包人能够及时开工;此后按承包人提交并经监理人同意的合同进度计划的安排,分期(也可以一次)将施工所需的其余永久占地办妥征用以及拆迁赔偿手续,通知承包人使用,以使承包人能够连续不间断地施工。由于承包人施工考虑不周或措施不当等原因而造成的超计划占地或拆迁等所发生的征用和赔偿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由于发包人未能按照本项规定办妥永久占地征用手续,影响承包人及时使用永久占地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应由发包人承担。由于承包人未能按照本项规定提交占地计划,影响发包人办理永久占地征用于续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3.监理人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第3.1.1项补充:监理人在行使下列权力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1)根据第4.3款,同意分包本工程的某些非主体和非关键性工作:(2)确定第4.11款下产生的费用增加额:(3)根据第11.1款、第12.3款、第12.4款发布开工通知、暂停施工指示或复工通知;(4)决定第11.3款、第11.4款下的工期延长;(5)审查批准技术方案或设计的变更;(6)根据第15.3款发出的变更指示,其单项工程变更或累计变更涉及的金额超过了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规定的金额;(7)确定第15.4款下变更工作的单价;(8)按照第15.6款决定有关暂列金额的使用;(9)确定第15.8款项下的暂估价金额;(10)确定第23.1款项下的索赔额。如果发生紧急情况,监理人认为将造成人员伤亡,或危及本工程或邻近的财产需立即采取行动,监理人有权在未征得发包人的批准的情况下发布处理紧急情况所必需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3.5商定或确定第3.5.1项补充:如果这项商定或确定导致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长,或者涉及确定变更工程的价格,则总监理工程师在发出通知前,应征得发包人的同意。4.承包人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1.9工程的维护和照管本项细化为:(1)交工验收证书颁发前,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和维护工程及将用于或安装在本工程中的材料、设备。交工验收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交工工程的,承包人还应负责该未交工工程、材料、设备的照管和维护工作,直至交工后移交给发包人为止。(2)在承包人负责照管与维护期间,如果本工程或材料、设备等发生损失或损害,除不可抗力原因之外,承包人均应自费弥补,并达到合同要求。承包人还应对按第19条规定而实施作业的过程中由承包人造成的对工程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负责。4.1.10其他义务本项细化为:(1)临时占地由承包人向当地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并办理租用手续,承包人按有关规定直接支付其费用,发包人对此将予以协调。临时占地范围包括承包人驻地的办公室、食堂、宿舍、道路和机械设备停放场、材料堆放场地、弃土场、预制场、拌和场、仓库、进场临时道路、临时便道、便桥等。承包人应在“临时占地计划表”范围内按实际需要与先后次序,提出具体计划报监理人同意,并报发包人。临时占地的面积和使用期应满足工程需要,费用包括临时占地数量、时间及因此而发生的协调、租用、复耕、地面附着物(电力、电信、房屋、坟墓除外)的拆迁补偿等相关费用。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临时占地的租地费用实行总额包干,列入工程量清单100章中由承包人按总额报价。临时占地退还前,承包人应自费恢复到临时占地使用前的状况。如因承包人撤离后未按要求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或虽进行了恢复但未达到使用标准的,将由发包人委托第二方对其恢复,所发生的费用将从应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内扣除。(2)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承担并支付为获得本合同工程所需的石料、砂、砾石、妻自土或其他当地材料等所发生的料场使用费及其他开支或补偿费。发包人应尽可能协助承包人办理料场租用手续及解决使用过程中的有关问题。(3)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解决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的法律、法规,及时支付工程中的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等费用。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等费用,如果出现此种现象,发包人有权代为支付其拖欠的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并从应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相应款项。对恶意拖欠和拒不按计划支付的,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承包人的项目经理部是民工工资支付行为的主体,承包人的项目经理是民工工资支付的责任人。项目经理部要建立全体民工花名册和工资支付表,确保将工资直接发放给民工本人,或委托银行发放民工工资,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工资支付表应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支付对象的身份证号和签字等信息。民工花名册和工资支付表应报监理人备查。(4)承包人应分解工程价款中的人工费用,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民工工资。发包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比例或承包人提供的人工费用数额,将应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单独拨付到承包人开设的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应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并委托开户银行负责日常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开户银行发现账户资金不足、被挪用等情况,应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5)承包人应严格执行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对施工标准化提出的具体要求,结合本单位施工能力和技术优势,积极采取有利于标准化施工的组织方式和工艺流程,加强工地建设、工艺控制、人员管理和内业资料管理,强化对施工一线操作人员的培训,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与此相关的费用承包人应列入工程量清单100章中。(6)承包人应履行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义务。4.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4.3分包第4.3.2项第4.3.4项细化为:4.3.2承包人不得将工程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将工程的其他部分或工作分包给第二人。分包包括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4.3.3专业分包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进行专业分包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允许专业分包的工程范围仅限于非关键性工程或者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项工程。未列入投标文件的专项工程,承包人不得分包。但因工程变更增加了有特殊性技术要求、特殊工艺或者涉及专利保护等的专项工程,且按规定无须再进行招标的,由承包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可以分包。(2)专业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含安全生产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且应当具备如下条件:a.具有经工商登记的法人资格:b.具有从事类似工程经验的管理与技术人员;c.具有(自有或租赁)分包工程所需的施工设备。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专业分包人的资格能力证明材料,经监理人审查并报发包人批准后,可以将相应专业工程分包给该专业分包人。(3)专业分包工程不得再次分包。(4)承包人和专业分包人应当按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统一格式依法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并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专业分包合同必须遵循承包合同的各项原则,满足承包合同中的质量、安全、进度、环保以及其他技术、经济等要求。专业分包合同必须明确约定工程款支付条款、结算方式以及保证按期支付的相应措施,确保工程款的支付。承包人应在工程实施前,将经监理人审查同意后的分包合同报发包人备案。(5)专业分包人应当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对所分包工程的施工活动实施管理。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具有与分包工程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其中项目总工和技术、财务、计量、质量、安全等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是专业分包人本单位人员。(6)承包人应当建立健全相关分包管理制度和台账,对专业分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和专业分包人的行为等实施全过程管理,按照本办法规定和合同约定对专业分包工程的实施向发包人负责,并承担赔偿责任。专业分包合同不免除承包合同中规定的承包人的责任或者义务。(7)专业分包人应当依据专业分包合同的约定,组织分包工程的施工,并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等实施有效控制。专业分包人对其分包的工程向承包人负责,并就所分包的工程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8)承包人对施工现场安全负总责,并对专业分包人的安全生产进行培训和管理。专业分包人应将其专业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安全方案报承包人备案。专业分包人对分包施工现场安全负责,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处理。违反上述规定之一者属违规分包。4.3.4劳务分包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进行劳务分包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劳务分包人应具有施工劳务资质。(2)劳务分包应当依法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必须由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劳务分包人直接签订,不得由他人代签。承包人的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施工班组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能与劳务分包人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劳务分包合同副本并报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3)承包人雇用的劳务作业应加入到承包人的施工班组统一管理。有关施工质量、施工安全、施工进度、环境保护、技术方案、试验检测、材料保管与供应、机械设备等都必须由承包人管理与调配,不得以包代管。(4)承包人应当对劳务分包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管理,劳务分包人不得将其分包的劳务作业再次分包。违反上述规定之一者属违规分包。本款补充第4.3.6项、4.3.7项:4.3.6发包人对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的法律与经济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4.3.7本项目的各项分包工作均应遵守《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4.4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本款补充第4.4.4项:4.4.4未经发包人事先同意,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4.6承包人人员的管理第4.6.3项细化为:承包人安排在施工场地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应与承包人承诺的名单一致,并保持相对稳定。未经监理人批准,上述人员不应无故不到位或被替换:若确实无法到位或需替换,需经监理人审核并报发包人批准后,用同等资质和经历的人员替换。本款补充第4.6.5项:4.6.5尽管承包人己按承诺派遣了上述各类人员,但若这些人员仍不能满足合同进度计划和(或)质量要求时,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继续增派或雇用这类人员,并书面通知承包人和抄送发包人。承包人在接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执行监理人的上述指示,不得无故拖延,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4.7撤换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本款细化为:承包人应对其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进行有效管理。监理人要求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的,承包人应予以撤换,同时委派经发包人与监理人同意的新的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4.9工程价款应专款专用本款细化为: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的各项价款应专用于合同工程。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指定的银行开户,并与发包人、银行共同签订《工程资金监管协议》,接受发包人和银行对资金的监管。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授权进行本合同工程开户银行工程资金的查询。发包人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应为本工程的专款专用资金,不得转移或用于其他工程。发包人的期中支付款将转入该银行所设的专门账户,发包人及其派出机构有权不定期对承包人工程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承包人限期改正,否则,将终止月支付,直至承包人改正为止。4.10承包人现场查勘第4.10.1项细化为:发包人提供的本合同工程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均属于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承包人应对自己就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发包人不对承包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4.11不利物质条件第4.11.2项细化为:4.11.2承包人遇到不可预见的不利物质条件时,应采取适应不利物质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施工,并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当及时发出指示,指示构成变更的,按第15条约定办理。监理人没有发出指示的,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本款补充第4.11.3项:4.11.3可预见的不利物质条件(1)对于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已经明确指出的不利物质条件无论承包人是否有其经历和经验均视为承包人在接受合同时己预见其影响,并己在签约合同价中计入因其影响而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2)对于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未明确指出,但是在不利物质条件发生之前,监理人己经指示承包人有可能发生,但承包人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而导致的损失和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补充第4.12、4.13款:4.12投标文件的完备性合同双方一致认为,承包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对本合同工程的投标文件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单价和总额价己查明是正确的和完备的。投标的单价和总额价应己包括了合同中规定的承包人的全部义务(包括提供货物、材料、设备、服务的义务,并包括了暂列金额和暂估价范围内的额外工作的义务)以及为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修复所必需的一切工作和条件。4.13开展党建工作要求对于政府技资的国家高速公路项目,或承包人为国有控股或参股企业的,承包人应按规定在项目现场设立基层党组织。承包人为非国有控股或参股企业的,应创造条件使党员能够参加党组织生活并接受相应管理。承包人在项目现场设立基层党组织的,应明确党组织机构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配备情况,编制党务工作开展预案,并按照预案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同步开展党务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项目实施中的作用。5.材料和工程设备5.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第5.2.3项补充:承包人负责接收并按规定对材料进行抽样检验和对工程设备进行检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公路危桥改造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