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养老服务第三方监管 尊老金绩效评价 养老服务第三方考核 养老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常州市武进区民政局2025)
武进区养老服务第三方监管项目(二次)中标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SZC-320412-CZJF-G2025-0026
二
、
项目名称:武进区养老服务第三方监管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采购包1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江苏国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91320402725209864A
常州市天宁区博爱路67号机电大厦9楼
78.2(均分制)
132000元
采购包2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常州市武进区玖康养老评估中心
52320412MJ653458XA
武进区前黄镇景德西路15-1号
77.27(均分制)
5144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武进区养老服务第三方监管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2025-2027年度尊老金绩效评价;2025-2026年度养老服务第三方考核。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并执行。
服务时间:2025-2027年度尊老金绩效评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其中第一年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经采购人确认后,合同方为有效。
2025-2026年度养老服务第三方考核: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其中第一年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经采购人确认后,合同方为有效。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标准并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仁英、张珞馨、吴亚萍、陆明洋、朱颖蔚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为: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收费比例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含)以下部分1.5%,100万元-500万元(含)部分0.8%,服务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常州市武进区民政局(本级)
单位地址:常州市武进区行政中心4号楼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19-863126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常州晋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常州科教城三联路南,信息产业园-研发楼三楼
联系人:潘工
联系电话:157206136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工
电话:1572061368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玖康养老评估中心.pdf
JSZC-320412-CZJF-G2025-0026采购文件.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江苏国瑞.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武进区养老服务第三方监管项目(二次)
品目
养老服务
采购单位
常州市武进区民政局(本级)
行政区域
武进区
公告时间
2025年08月13日 14:47
评审专家名单
王仁英,吴亚萍,张珞馨,陆明洋,朱颖蔚
总中标金额
¥64.64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亚平
项目联系电话
15720613683
采购单位
常州市武进区民政局(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常州市武进区行政中心4号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5061129950
代理机构名称
常州晋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常州科教城三联路南,信息产业园-研发楼三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亚平
中小企业声明函(实质性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申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武进区养老服务第三方监管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常州市武进区玖康养老评估中心(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200万元,资产总额为3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单位名称:常州市武进区玖康养老评估中心(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2025年8月12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参考《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申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常州市武进区民政局)的(武进区养老服务第三方监管项目(二次))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武进区养老服务第三方监管项目(二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江苏国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1人,营业收入为1575万元,资产总额为126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2025年7月30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参考《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常州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武进区养老服务第三方监管项目(二次)项目编号:JSZC-320412-CZJF-G2025-0026采购人:常州市武进区民政局采购代理机构:常州晋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目录第1章投标邀请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及提交须知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受常州市武进区民政局的委托,常州晋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武进区养老服务第三方监管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各潜在投标人可在“苏采云”平台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8月1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1.1.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412-CZJF-G2025-00262.项目名称:武进区养老服务第三方监管项目(二次)3.项目预算金额:70万元;采购包2:15万元/三年;采购包3:55万元/两年。4.项目最高限价:66.44万元包号标的名称最高限价 采购包22025-2027年度尊老金绩效评价5万/年;15万元/三年采购包32025-2026年度养老服务第三方考核25.72万/年;51.44万元/两年5.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包括2025-2027年度尊老金绩效评价、2025-2026年度养老服务第三方考核项目。本项目共划分2个采购包,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多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但仅限中标一个采购包。投标某一采购包时,标书中注明该采购包内容,并响应该采购包的全部内容。评标、定标按采购包先后顺序依次评定,在前一采购包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单位在后续采购包评审时无中标候选人资格,按名次选择后一名作为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6.合同履行期限:包号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包2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其中第一年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经采购人确认后,合同方为有效。采购包3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其中第一年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经采购人确认后,合同方为有效。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8.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是√否。1.2.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否;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1.3.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29日17:00(北京时间)。2.获取方式:在“苏采云”平台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注:因本项目通过“苏采云”系统采用电子化不见面交易的模式,供应商通过“江苏政府采购网”、“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采购文件后,还必须登录“苏采云”系统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方可通过系统进行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提交。3.下载方式:供应商登录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4.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8月12日14:00(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1.5.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1.6.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保证金:无需缴纳。2、CA办理注意事项: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1-1号四楼大厅CA办理窗口办理,或者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下载并查阅“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常州市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请根据办理指南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3、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根据《常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1.7.4、采购公告内容与采购文件不一致的,以采购文件为准。1.8.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常州市武进区民政局地址:常州市武进区行政中心4号楼联系人:张女士联系方式:0519-8631265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常州晋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常州科教城三联路南,信息产业园-研发楼三楼联系人:潘工联系方式:157206136833、电子化招投标技术支持电话:0519-85588210/0519-8558816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9.第一节投标人须知资料表序号条目内容1项目属性项目属性:√服务 □货物2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 √否3核心产品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适用 √不适用。□本项目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4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__年_月_日_时_分,考察地点:____________。)5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__年_月_日_时_分,召开地点:____________。)6样品投标样品递交:√不需要□需要,具体要求如下:(1)样品递交要求:样品必须在_年_月_日_时_分前送至常州晋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并至__室做好样品送达登记工作,联系人:__,电话:__,逾期将不予接收。(2)中标(成交)单位样品留样封存,未中标(成交)单位样品自开标之日起三天内由投标人运回。(3)样品不能出现制造厂或投标人的标志、标记。(4)样品递交及退还必须出具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5)样品制作及运输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在评审时不再对小微企业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8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在填写时请正确选择中小企业声明函类型(货物、服务或工程),如填写错误或未填报则会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或报价不作相应扣除。9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60日历天。10分包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11询问已登记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于2025年7月29日18时00分前将相关疑问(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中“关于招标文件的询问内容”)发送至邮箱(CZJFJS@126.com。)进行咨询,如口头可解释的问题亦可电话咨询采购人。未提出疑问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招标文件,逾期将不接受其对于采购文件的相关异议。如有变更,更正公告将会在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布。12联系方式接收质疑的联系方式:(1)采购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代理机构:常州晋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部门:常州晋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19-88858658;通讯地址:常州科教城三联路南,信息产业园-研发楼三楼。13代理费收费对象: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收费比例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含)以下部分1.5%,100万元-500万元(含)部分0.8%,服务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计取;缴纳时间: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将中标服务费付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账户:常州晋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江南银行武进支行;行号:314304000010账号:1032300000000744 14纸质中标(成交)文件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需递交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两份(需打印清晰,标注目录及页码),作为项目归档使用。(递交方式可采用邮寄或现场送达,常州晋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采购人各一份,联系方式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10.第二节说明1.11.一、总则1、采购方式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投标人2.1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常州晋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不收取标书工本费与中标服务费。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1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构成6.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资格审查(4)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采购需求(6)拟签订的合同文本(7)投标文件的组成及提交须知(8)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招标文件的澄清7.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以发布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8、招标文件的修改8.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8.2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8.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构成10.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投标报价明细表、技术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部分。10.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不一致,请以“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11、证明投标人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1.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11.2招标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2、投标报价明细表1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投标报价明细表。12.2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3、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13.1投标人需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2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服务承诺、培训计划、人员安排及其他14.1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等。14.2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培训计划。14.3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所投标的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等。15、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15.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15.2对于采用货币报价的项目,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与报价明细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6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7、投标有效期的延长17.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8、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18.1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9、投标截止日期19.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二章第27.1.2条规定做无效投标处理。19.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20、投标文件的拒收20.1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1.1投标文件的撤回21.1.1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1.2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21.2投标文件的修改21.2.1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2.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1.3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五、开标与评标22、开标22.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22.2开标仪式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苏采云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宣布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价格。22.3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22.4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操作手册》规定提出,如苏采云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宣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3、评标委员会23.1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23.2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3.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侯选人。24.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4.1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采购代理机构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4.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24.3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4.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通过苏采云系统查看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25.投标文件的澄清25.1评标期间,评委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权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做澄清要求。25.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评委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5.3接到评委会澄清、说明和补正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6、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6.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6.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进行反馈。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6.1.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6.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6.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6.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6.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并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6.6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26.7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联系。27、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27.1无效投标条款27.1.1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27.1.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27.1.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的。27.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7.1.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27.1.6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27.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27.1.8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投标人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7.1.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7.1.1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7.1.11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投标人所投标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投标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27.1.1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27.1.13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27.2废标条款27.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7.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7.2.4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27.2.5因苏采云系统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标不成功的。27.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27.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六、定标28、确定中标单位28.1中标候选人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规定。28.2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28.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28.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8.4.2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8.4.3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28.4.4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28.4.5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8.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28.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8.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8.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8.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9、质疑处理29.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9.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29.4条款的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9.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9.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9.2.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9.3质疑函必须按照财政部《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9.4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方式、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合同文本及资格审查结果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其他事项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建议供应商尽量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提交质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未填写快递运单的快件)。采购代理机构质疑接收部门为:常州晋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常州科教城三联路南,信息产业园-研发楼三楼;联系电话:0519-88858658;29.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9.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9.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9.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9.5.4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9.5.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9.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30、中标通知书30.l中标结果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请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成交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成交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30.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31.签订合同31.l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1.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1.3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2、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的追加3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3、政府采购政策:33.1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33.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33.2.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33.2.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33.2.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33.2.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如涉及)。33.3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依据《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精神,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的,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载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必要时应按照要求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33.4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如涉及)。33.5正版软件33.5.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否则投标无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33.5.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33.6信息安全产品具体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33.7政府采购创新产品政策采购人要将创新要求嵌入采购项目需求,可在招标文件中设定评审规则,优先采购各级政府部门公开发布的有效期内的创新产品、创新服务、首台套、首购首用等《目录》的创新产品,上述《目录》内创新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3.8绿色数据中心政策具体要求详见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33.9电子履约保函政策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规范我省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管理,持续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成本,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关于做好2023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23〕645号)要求,决定在全省推行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政府采购履约保函(保险)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第三方机构向采购人提供的保证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或保险。如中标、成交供应商未能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要求规范履行合同义务,由第三方机构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履约保证金数额对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要求详见《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号)。八、代理费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的,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第三章资格审查第一节资格审查程序一、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代表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二、《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三、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四、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第二节资格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法人授权书法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3投标人资格声明《资格承诺声明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4投标人信用记录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2、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4、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无须投标人提供,由采购人查询。5信用承诺《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采购公告中明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此项无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8联合体协议(如有)1、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时必须提供《联合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牵头、协调工作。该联合协议应当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投标文件其他内容同时递交。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本表中序号第1、3、5、6项的证明文件。3、本表序号第7项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中的每一小项要求,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表中其他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的投标无效。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不得为联合体。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一节符合性审查程序一、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二、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内容,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形成符合性审查评审结果。投标文件不符合《符合性审查要求》的,投标无效。第二节符合性审查及评审要求一、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投标函投标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2投标完整性报价明细表未有缺项、漏项;格式见《报价明细表》3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总价最高限价及单价最高限价)或预算价的;4报价唯一性投标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6签署、加盖公章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加盖公章的;7实质性格式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8★号条款响应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9分包承担主体资质(如有)分包承担主体具备《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的资质条件且提供了资质证书电子件(如有);10分包意向协议(如有)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原件的电子件的;(如有)11报价的修正(如有)不涉及报价修正,或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12报价合理性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相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5】62号文件之规定:当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 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13进口产品(如有)招标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的内容时,投标人所投产品为非进口产品;14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电子件: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15公平竞争投标人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16串通投标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包含使用同一MAC地址的计算机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包含使用同一MAC地址的计算机提交或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7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8其他无效情形投标人、投标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二、投标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或者说明(一)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电子公章。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二)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三)投标报价须包含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报价明细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投标总价进行调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投标人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其投标无效。(四)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第二章26.4之规定处理,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详见第三节评标办法中的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三、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一)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二)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1、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详见《第三节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标准详见《第四节评标标准》。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一)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或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二)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的评标排序,依次推荐本项目(各采购包)的中标候选人,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本项目(各标段或采购包)评标委员会共(各)推荐不少于3名中标候选人。五、报告违法行为(一)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第三节评标方法一、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按照评分标准分别评定投标人的分值;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值的平均值,并按高低顺序排列,确定中标候选单位。二、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单位,采购人确认为中标单位。若得分相同,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采购人确认投标报价低的为中标单位;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采购人确认主观分得分高的为中标单位;如各部分得分均相同,则由采购人代表现场对上述单位进行随机抽签,抽到的供应商即确定为中标单位。三、每部分的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合计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四、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如项目同意联合体投标或同意分包履行合同的,大中型企业与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多家小微型企业分包,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约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2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第四节评标标准采购包2评审标准评审因素评分项目评分细则分值提供材料要求及备注价格分(10分)投标报价1.1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10 技术部分(60分)人员配备方案2.1根据供应商拟派的人员配备方案(包含人员配备、岗位职责等)的针对性、合理性、全面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完整可行得10分;描述基本完整可行的得7分;针对性欠缺、描述一般的得4分;方案不完善无法较好完成项目实施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10内部控制制度2.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行业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包含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制度、业务培训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的针对性、合理性、全面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完整可行得10分;描述基本完整可行的得7分;针对性欠缺、描述一般的得4分;方案不完善无法较好完成项目实施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10实施方案2.3根据供应商拟制的实施方案(包含项目主要内容、工作思路、实现路径等)的针对性、合理性、全面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完整可行得10分;描述基本完整可行的得7分;针对性欠缺、描述一般的得4分;方案不完善无法较好完成项目实施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10相关部门机构协调配合方案2.4根据与相关部门机构协调配合方案的针对性、合理性、全面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完整可行得10分;描述基本完整可行的得7分;针对性欠缺、描述一般的得4分;方案不完善无法较好完成项目实施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10突发事项的应对措施2.5根据突发事项的应对措施的针对性、合理性、全面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完整可行得10分;描述基本完整可行的得7分;针对性欠缺、描述一般的得4分;方案不完善无法较好完成项目实施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10合理化建议2.6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的科学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完整可行得10分;描述基本完整可行的得7分;针对性欠缺、描述一般的得4分;方案不完善无法较好完成项目实施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10商务部分(30分)业绩3.1 2022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类似项目业绩的,有一个得2.5分,本项最高得5分。5须提供符合要求的案例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项目团队实力3.2供应商拟配备的项目组成员中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的,每有一人得4分,本项最高得8分。8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5年1月-6月)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3.3供应商拟配备项目组成员至少3人,基础分2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人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6认证证书3.4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有1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6提供认证证书,同时提供在认监委网站查询状态为“有效”的截图,否则不得分。综合实力3.5供应商具有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综合评价AAAA级及以上得5分,AAA级得3分,AA级得1分,其余不得分,本项最高得5分。5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综合评价以省注协网上公布的最新的省级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等级为准,省外参照此标准,否则不得分。采购包3评审标准评审因素评分项目评分细则分值提供材料要求及备注价格分(10分)投标报价1.1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10 技术部分(50分)实施方案2.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实施方案(包含对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评估工作情况的认知深刻度,熟悉相关政策、提供针对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评估、绩效评价、线上线下对比核查、服务范围、内容、目标依据、人员配备计划等)的针对性、合理性、全面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完整可行得10分;描述基本完整可行的得7分;针对性欠缺、描述一般的得4分;方案不完善无法较好完成项目实施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10工作计划2.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工作计划(包括提供完整、科学、系统、可操作的项目工作计划,工作流程设置规范,工作程序清晰等)的针对性、合理性、全面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完整可行得8分;描述基本完整可行的得6分;针对性欠缺、描述一般的得4分;方案不完善无法较好完成项目实施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8质量保证措施2.3根据供应商拟制的质量保证措施的针对性、合理性、全面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完整可行得8分;描述基本完整可行的得6分;针对性欠缺、描述一般的得4分;方案不完善无法较好完成项目实施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8档案管理2.4根据供应商拟制的档案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步骤,流程,归档和查询等)的针对性、合理性、全面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完整可行得8分;描述基本完整可行的得6分;针对性欠缺、描述一般的得4分;方案不完善无法较好完成项目实施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8投诉处理协调方案2.5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投诉处理协调方案的针对性、合理性、全面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完整可行得8分;描述基本完整可行的得6分;针对性欠缺、描述一般的得4分;方案不完善无法较好完成项目实施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8突发事项的应对措施2.6根据突发事项的应对措施的针对性、合理性、全面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方方案完整可行得8分;描述基本完整可行的得6分;针对性欠缺、描述一般的得4分;方案不完善无法较好完成项目实施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8商务部分(40分)业绩3.1 2022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县区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委托的类似养老服务第三方考核业绩,有一个得3分,最高得15分。15(1)须提供符合要求的案例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2)如业绩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内容、合同签订时间、投标人名称等,须另附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3)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履约评价3.2上述经评审小组认可的业绩中,获得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业绩履约评价为优秀或满意或良好或合格等正向评价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5分。 5提供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出具的业绩履约反馈评价证明材料,同一业绩提供多份评价反馈不累计得分。项目负责人3.3 (1)具有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证书三级/高级工及以上的得2分;(2)具有本科及以上社会工作专业,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资质证书的得2分;(3)具有养老护理员证书三级/高级工及以上的得2分。6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5年1月-6月)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项目组成员3.4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1)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资质证书的,每提供一人得2分,最高得4分;(2)具有护理学中级及以上卫生专业资格证书的,每提供一人得3分,最高得6分;(3)具有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证书三级/高级工及以上的,每提供一人得2分,最高得4分。14注意事项: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及资料通过“苏采云系统”按对应评分项目(或数字编号)分别制作上传,必须保证内容具体、印章完整、清晰可辨。未按以上要求制作上传的,经评标委员会成员半数以上认定后作不得分处理。第五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本次采购包括2025-2027年度尊老金绩效评价、2025-2026年度养老服务第三方考核项目。本次项目共划分2个采购包,具体如下:包号标的名称采购包最高限价 采购包22025-2027年度尊老金绩效评价5万/年;15万元/三年采购包32025-2026年度养老服务第三方考核25.72万/年;51.44万元/两年二、具体要求采购包2:2025-2027年度尊老金绩效评价(一)项目背景本着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原则,保障项目实施规范、有序开展,切实保障和提升高龄老人生活条件,完善武进区尊老金发放资金绩效评价核查工作。旨在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尊老金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常民养老【2020】1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二)服务要求1、本项目需按照科学的组织方式和规范化的考核程序,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调查问卷、补贴对象征询、决策与过程、产出与效果目标完成情况核查等几方面进行。2、实施内容及要求:问卷调查和补贴对象征询小组不低于2名人员,负责调查问卷问题设计的合理性分析、组织问卷、数据整理及问卷信息汇总、补贴对象征询;决策与过程核查小组不低于2名人员,负责对档案查询,动态管理、制度建设、定期复核制度履行、信息核对与变更及时到位性等方面进行核查,收集指标完成情况数据,根据核查存在的情况列出问题和建议等;绩效目标指标完成情况核查小组不低于2名人员,负责对产出指标设定的科学合理性分析、目标执行的准确性分析以及效果指标的综合效益水平分析,效果指标的设定分析,收集指标完成情况数据,根据核查存在的情况列出问题和建议等。(三)考核对象、考评内容及最高限价考评对象为武进区尊老金下拨资金部门、其他相关项目实施单位。考评范围为项目实施完成情况、政策落实执行、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建设、政策效果及资金使用效果等。具体数量及最高限价:序号考评内容数量(预估)最高限价合计(元)1问卷调查(全年四次,每次50份)50份*4次30元/份60002补贴对象征询(全年四次,每次400人)400人*4次20元/人320003决策与过程、产出与效果目标完成情况核查(全年四次,每次2人次)2人次*4次1500元/人次12000总计50000(四)考核依据及考核标准考核依据:考评程序及标准根据本次考核评价工作以《关于进一步做好尊老金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常民养老【2020】19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招投标或合同履约期间,上级部门如有最新政策调整的,按最新政策文件要求执行。考核标准:尊老金绩效评价考核标准主管部门:常州市武进区民政局序号类别考核内容分值指标值评分标准考核方式得分备注1政策符合性发放对象5符合政策符合《关于进一步做好尊老金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常民养老【2020】19号。符合得满分,存在不符合的,每项扣对应分值的10%,扣完为止。查看政策文件 2补贴申请5按规定程序查看政策文件 3补贴标准5按规定标准查看政策文件 4补贴资金下拨过程对象一致性5一致名单发放对象与实际发放对象一致。对象一致满分,存在不一致的,每项扣对应分值的10%,扣完为止。核对计划与实际发放名单,依据方案要求随机抽查。 5资金一致性5一致下拨资金与实际发放资金一致。资金一致满分,存在不一致的,每项扣对应分值的10%,扣完为止。核对计划与实际发放名单,依据方案要求随机抽查。 6银行账户合规性5合规发放对象的银行账户应当为其本人。账户本人一致得5分,存在不一致的,每项扣对应分值的10%,扣完为止。核对计划与实际发放名单,依据方案要求随机抽查。 7非本辖区户籍发放5无发放对象已变化为非本辖区户籍,应当停止发放。无此现象得满分,存在发放的,每项扣对应分值的10%,扣完为止。核对计划与实际发放名单,依据方案要求随机抽查。 8发放方式5合规补贴资金发放进行社会化发放。合规发放得满分,不合规发放不得分。核对计划与实际发放名单,依据方案要求随机抽查。 9补贴对象信息管理管理方式4动态管理对补贴对象进行动态管理。实行动态管理得满分,未动态管理不得分。查看管理系统。 10制度建设4完善应当建立定期复核制度、监督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制度。制度完善得满分,不完善的每少一项扣对应分值10%,扣完为止。对照要求查看各类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11补贴对象信息变化调整及时性4调整及时包括年龄以及户籍变化等应当进行信息核对和更新并做及时调整。调整及时得满分,未及时调整酌情扣分。查看相关档案和工作记录。 12尊老金尊老金发放人数4__人依据文件规定申请并批准的计划目标人数。与计划目标人数一致得满分,不一致的按比例扣分。查看计划目标人数,实际发放人数资料。 13尊老金发放金额4___元依据文件规定计划拨付金额。与计划拨付金额一致得满分,不一致的按比例扣分。查看计划拨付金额,实际发放金额资料。 1480-89周岁发放标准4__元/月依据文件规定的标准。符合规定得满分,不符合不得分。查看文件规定标准。 1590-99周岁发放标准4__元/月依据文件规定的标准。符合规定得满分,不符合不得分。查看文件规定标准。 16100周岁及以上发放标准3__元/月依据文件规定的标准。符合规定得满分,不符合不得分。查看文件规定标准。 17资金下拨时效发放及时5按月发放按月发放得满分,未按月发放的,每项扣对应分值的10%,扣完为止。查看实际发放时间。 18社会效果高龄老人幸福指数4提升有效提升高龄老人生活幸福指数。达到目标得满分,未达到目标的按比例扣分。依据抽样问卷调查。 19政策知晓率490%受益对象对政策的知晓程度。达到目标得满分,未达到目标的按比例扣分。依据抽样问卷调查。 20补贴对象生活条件4有效保障和改善有效解决高龄老人家庭的实际困难,保障高龄老人基本生活来源,使高龄老人生活状况得到改善。达到目标得满分,未达到目标的按比例扣分。依据抽样问卷调查。 21社会评价受益对象满意度1290%受益对象社会满意度普遍提升。达到目标得满分,未达到目标的按比例扣分。依据抽样问卷调查综合满意度指标。 合计 100 (五)考核时间要求问卷调查、决策与过程、产出与效果目标完成情况、核查补贴对象征询按季度分别在4月、7月、10月、次年2月15日之前完成上一季度的考核工作。(六)考评机构的撤销考评机构在服务过程中连续出现3次有效投诉的,取消考评服务资格,并及时向社会公布。采购包3:2025-2026年度养老服务第三方考核(一)项目背景根据《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武政发〔2017〕236号),《武进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办法》(武政办发〔2022〕83号)等文件要求,切实做好全区养老服务工作,提升养老服务水平与能力,如有最新政策调整的,按最新政策文件要求执行最新考核要求。(二)服务要求1、养老服务第三方考核是按照科学的组织方式和规范化的考核程序,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养老服务机构(组织)服务水平的评判,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形成考核意见,作为政府部门落实各种养老优惠措施的依据。★2、成交单位需承诺成交后项目配备考核小组由有资质的医生、护士、熟悉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及熟悉养老服务工作的人员组成,其中项目派驻固定专职负责人1名,并且项目配备的所有人员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上传至投标(响应)文件有效性,否则视为无效投标。★3、承诺当前在武进区范围内不以任何形式从事机构养老、居家养老、社区养老等各类养老服务的运营管理,如果出现虚假承诺,此标段中标结果作废,此项工作已经完成的工作考核结果不进行结算支付。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上传至投标(响应)文件有效性,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三)考核对象及最高限价武进区各养老服务组织,包括: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老年人助餐中心(点)和承接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机构等。具体考核工作量如下表:序号内容数量(家)最高限价(元/家)合计(元)1养老机构运行补贴考核(含新增机构建设补贴)(每月度一次)182500450002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运行补贴(含新增中心建设补贴)考核(全年一次,含各站点)401725690003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第三方考核(每季度一次)11104001144004助餐点运行补贴考核(含建设补贴)(全年两次)7240028800总计257200注:具体费用按实际服务数量结算。(四)考核内容养老服务组织开展养老服务工作的总体情况,包括环境卫生、组织架构、服务开展、经费管理、安全管理等。(五)其他服务要求考核程序及标准根据关于印发《武进区养老服务工作综合考核办法》的通知(武民财〔2023〕8号和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进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武政办发〔2022〕83号)文件执行。招投标或合同履约期间,上级部门如有最新政策调整的,按最新政策文件要求执行。(六)考核时间要求承接考核的机构(组织):养老机构运行补贴考核每月考核一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运行补贴考核次年2月15日之前完成上一年度的考核,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第三方考核按季度分别在4月、7月、10月、次年2月15日之前完成上一季度的考核,助餐点运行补贴考核按半年度分别在8月、次年2月15日之前完成上一年度的考评工作。(七)考核机构的撤销考核机构在服务过程中连续出现3次有效投诉的,取消考核服务资格,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三、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服务结束经采购人确认后,按实结算。四、合同履行期限包号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包2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其中第一年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经采购人确认后,合同方为有效。采购包3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其中第一年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经采购人确认后,合同方为有效。五、报价方式本项目投标报价为固定单价,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相应服务的提供、人员(包括工资和补贴)、办公场所及设施、保险、劳保、管理、各种税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为完成该项服务项目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第6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采购包2:2025-2027年度尊老金绩效评价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第二条合同价格签约合同总价(人民币,下同):元/年(小写:)。以上价格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相应服务的提供、人员(包括工资和补贴)、办公场所及设施、保险、劳保、管理、各种税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为完成该项服务项目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甲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第三条合同履行期限第四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招标采购文件(编号:)(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3)中标通知书;(4)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第五条合同款结算及支付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3.结算原则:固定单价,按实结算。4.付款方式:第六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审核乙方提交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2.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基础数据等资料。3.对乙方工作的时间、质量进行督查;4.审核乙方提交的相关工作报告:5.按协议规定支付费用。(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按照双方约定要求,独立客观开展工作:2.制订绩效相关工作方案,并提交甲方审定;3.按规定时间完成受托承担的工作任务,对出具的相关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专业性负责,并根据甲方意见对初步报告进行完善;4.绩效评价报告以及相关资料均为甲方保密信息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外公布和发表或者以其他方式泄露、提供给第三方;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返还或销毁前述保密资料并出具书面说明。5.按协议规定收取费用。第七条违约责任1.如乙方不能按约定进行服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交纳的全部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价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发出之日生效。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3.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拒绝签订本合同,同时乙方应按应交付履约保证金的1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5.乙方在承担上述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6.乙方投标属虚假承诺,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除乙方已交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30%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则应当赔偿甲方所有损失。7.其他未尽事宜,以《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第九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条不可抗力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初步协商,并向主管部门报告。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如没有约定,默认采取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2.在法院审理和仲裁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履行。第十二条诚实信用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订并加盖公章后,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见证方仅对甲乙双方签订采购合同的事实进行见证,不代表任何承诺或保证,该合同的履行等相关情况均与见证方无任何关系。2.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代理机构执壹份存档。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附件1、廉政责任书甲方:乙方: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传真:见证方:代理机构(章):经办人:附件1廉政责任书为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特订立如下责任书: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2.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项目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甲乙双方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4.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不得在对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5.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6.甲乙双方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二、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有关规定的,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或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双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日期:年月日采购包3:2025-2026年度养老服务第三方考核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第二条合同价格签约合同总价(人民币,下同):元/年(小写:)。以上价格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相应服务的提供、人员(包括工资和补贴)、办公场所及设施、保险、劳保、管理、各种税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为完成该项服务项目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甲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第三条合同履行期限第四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招标采购文件(编号:)(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3)中标通知书;(4)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第五条合同款结算及支付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3.结算原则:固定单价,按实结算。4.付款方式:第六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项目为合同期内实施,甲方定期了解掌握项目工作进度。2.提供考评对象的基本情况。3.协助乙方在考评过程与相关政府部门和养老服务组织的关系协调。4.按照合同要求支付相关费用。(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如实报告项目进展情况,按时、按标准完成项目任务。2.各养老服务组织的考评结果于考评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按机构类型整理并报送民政部门及各机构相关人员,同时将考评报告胶封送至民政部门留存。3.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得将服务项目委托给第三方实施。4.乙方可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拨付项目经费。5.乙方承诺,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参与评估的人员必须客观、真实的反映问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与评估对象一起欺骗、隐瞒政府。第七条违约责任1.如乙方不能按约定进行服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交纳的全部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价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发出之日生效。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3.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拒绝签订本合同,同时乙方应按应交付履约保证金的1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5.乙方在承担上述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6.乙方投标属虚假承诺,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除乙方已交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30%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则应当赔偿甲方所有损失。7.其他未尽事宜,以《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第九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条不可抗力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初步协商,并向主管部门报告。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如没有约定,默认采取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2.在法院审理和仲裁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履行。第十二条诚实信用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订并加盖公章后,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见证方仅对甲乙双方签订采购合同的事实进行见证,不代表任何承诺或保证,该合同的履行等相关情况均与见证方无任何关系。2.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代理机构执壹份存档。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附件1、廉政责任书甲方:乙方: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传真:见证方:代理机构(章):经办人:附件1廉政责任书为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特订立如下责任书: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2.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项目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甲乙双方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4.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不得在对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5.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6.甲乙双方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二、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有关规定的,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或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双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日期:年月日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及提交须知名称类别相应内容投标文件组 成基本目录投标文件封面*开标一览表项目实施方案基本服务承诺书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资格条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人授权书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承诺书△资格承诺声明函△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采购邀请”):如采购公告中明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体协议(如有)△特定资格条件(详见“第三章 资格审查”—“第二节 资格审查要求”)符合条件*报价明细表*投标(响应)函*技术偏离表*投标(响应)文件有效性(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填写,如采购文件无相关要求,此条可不填写)综合评审评分项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每项评分材料按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评分细则中对应评分项目(或数字编号)分别上传。价格折扣文件格式企业报价折扣证明(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响应文件提交须知1.本部分内容仅列明格式材料要求,不代表所有列出格式的材料必须全部提交,具体提交以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评分标准要求及采购文件给定格式等内容为准。2.带“△”项材料如未按“第三章 资格审查”——“第二节资格审查要求”要求提交,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带“*”项材料如未按要求提交,将作无效响应处理。3.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以上顺序及要求对应上传投标文件,混乱的编排、上传、文件资料不清晰可辨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相应内容,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评分项不得分、无效响应等严重后果。4.投标文件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无相应内容填写可填写“无”等明确的回答。5.投标文件所附格式中要求填写的全部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并保证是真实准确的。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编制文件须知1、投标人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4、实行电子化不见面交易方式的,加盖公章、签名等均通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公章、签字、签章或印鉴。一、投标文件封面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二、开标一览表(实质性格式)(一)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投标工具(苏采云客户端)的提示流程编制提交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格式以投标工具中的为准。(二)采购包2报价填写三年总价;采购包3报价填写两年总价。三、报价明细表(实质性格式)项目编号: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报价单位:人民币元采购包2序号考评内容数量(预估)单价合计(元)1问卷调查(全年四次,每次50份)50份*4次 元/份2补贴对象征询(全年四次,每次400人)400人*4次 元/人3决策与过程、产出与效果目标完成情况核查(全年四次,每次2人次)2人次*4次 元/人次总计(元/年)三年总计(元/三年)注:1、如果不提供明细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2、投标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投标总报价”应包括采购人需求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价格、质量保证费用、培训费用等,项目在指定地点、环境交付、安装、调试、验收所需费用和所有相关税金费用及为完成整个项目所产生的其它所有费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3、本表行数可以按照项目分项情况增加。各项的详细服务要求如表格中填写不下的,可以逐项另页描述。投标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采购包3序号内容数量(家)单价(元/家)合计(元)1养老机构运行补贴考核(含新增机构建设补贴)(每月度一次)182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运行补贴(含新增中心建设补贴)考核(全年一次,含各站点)403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第三方考核(每季度一次)114助餐点运行补贴考核(含建设补贴)(全年两次)72总计(元/年)两年总计(元/两年)注:1、如果不提供明细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2、投标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投标总报价”应包括采购人需求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价格、质量保证费用、培训费用等,项目在指定地点、环境交付、安装、调试、验收所需费用和所有相关税金费用及为完成整个项目所产生的其它所有费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3、本表行数可以按照项目分项情况增加。各项的详细服务要求如表格中填写不下的,可以逐项另页描述。投标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1.12.四、中小企业声明函(实质性格式)1.13.注意事项:请按照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列明的项目属性填写货物类还是工程、服务类。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申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参考《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申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参考《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实质性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六、项目实施方案采购文件中提出的需求是最基本的服务要求,各投标人须响应这些要求,并可以在此基础上,根据自身优势进一步优化。本方案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1)详细实施方案1.(2)投标人应就人员配备、技术保证、项目质量、服务期限等做出承诺1.(3)对原始资料的调查与收集1.(4)合理化建议(并提出相应可行的解决办法)1.(5)需要招标人协助的事项1.(6)投标人认为需要添加的内容投标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七、基本服务承诺书1、我单位确保按中标结果确定价格并及时提供货物或服务。二、承诺的基本服务:(质保期、交货日期、是否响应付款方式等)三、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配合:四、其他服务承诺:投标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八、法人授权书(实质性格式)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手机):授权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单位地址:日期:注意事项:需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和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九、资格承诺声明函(实质性格式)致本项目采购单位及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采购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一、我单位全称为,注册地点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二、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五、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六、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投标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日期:年月日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实质性格式)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供应商形象,本单位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自愿作出以下承诺: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二、本单位已经阅读并充分理解《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自愿按照《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发生失信行为将记录并公开到“信用常州”、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三、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四、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五、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江苏)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违背承诺约定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常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予以公开。投标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年月日十一、联合体协议(实质性格式)(联合体中各供应商全称)在此达成以下协议:1、我们(供应商1),(供应商2),……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常州晋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采购编号为(编号全称),(项目全称)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我联合体指定(供应商*)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必须为联合体成员)。2、若我们联合中标、成交,(供应商单位1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供应商单位2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注:联合体中各供应商都应明示所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3、其中(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全称)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企业,且我们约定该公司/单位所承担的合同金额将占本项目合同总金额的%。备注:本招标文件中要求加盖CA电子签章的地方,仅需加盖牵头单位的CA电子签章。联合体中各供应商全称(公章):日期:十二、投标函(实质性格式)致:常州晋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贵方的号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7.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开户行:账号:投标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十三、技术偏离表(实质性格式)项目编号:序号名称及内容招标文件技术参数投标文件技术参数证明材料偏离情况123…投标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注意事项:1、请按上表格式,依照采购文件项目要求相应内容逐项响应。2、如根据采购文件要求需提供“证明材料”的,需填写证明材料名称;采购文件未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可不填写。3、如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在偏离,偏离情况可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如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偏离情况填写“完全满足”即可。十四、其他格式材料1、参加本项目人员一览表项目编号:序号姓名性别年龄毕业学校和学历专业职称专业培训及证书责任或分工项目经历或主要工作业绩 注:参加本项目人员须是供应商正式职工。投标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2、相关业绩案例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时间项目甲方单位项目名称合同金额项目甲方单位地址项目甲方联系电话投标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3、关于招标文件的询问内容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内容:被授权人姓名: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名或盖章):时间: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养老服务第三方监管 尊老金绩效评价 养老服务第三方考核 养老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常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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