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中标结果公示(雅安市名山区教育局2025)
雅安市名山区教育局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8032025000044
二、项目名称: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雅安新名供销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区新店镇新星村4组(蒙顶山茶中部加工示范园区综合A栋1层)
46,243,770.00元
92.89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的第1包):
服务类(雅安新名供销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23130100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第四幼儿园)
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第四幼儿园)
详见招标文件
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至2026年春季学期结束
详见招标文件
C23130100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红星镇双河小学)
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红星镇双河小学)
详见招标文件
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至2026年春季学期结束
详见招标文件
C23130100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茅河镇联江小学)
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茅河镇联江小学)
详见招标文件
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至2026年春季学期结束
详见招标文件
C23130100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百丈镇初级中学)
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百丈镇初级中学)
详见招标文件
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至2026年春季学期结束
详见招标文件
C23130100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第二中学)
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第二中学)
详见招标文件
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至2026年春季学期结束
详见招标文件
C23130100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马岭镇中心小学)
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马岭镇中心小学)
详见招标文件
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至2026年春季学期结束
详见招标文件
C23130100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第六幼儿园)
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第六幼儿园)
详见招标文件
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至2026年春季学期结束
详见招标文件
C23130100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车岭镇中心小学)
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车岭镇中心小学)
详见招标文件
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至2026年春季学期结束
详见招标文件
C23130100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第二幼儿园)
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第二幼儿园)
详见招标文件
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至2026年春季学期结束
详见招标文件
C23130100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黑竹镇中心小学)
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黑竹镇中心小学)
详见招标文件
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至2026年春季学期结束
详见招标文件
C23130100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永兴初级中学)
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永兴初级中学)
详见招标文件
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至2026年春季学期结束
详见招标文件
C23130100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文昌实验小学)
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文昌实验小学)
详见招标文件
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至2026年春季学期结束
详见招标文件
C23130100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马岭镇初级中学)
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马岭镇初级中学)
详见招标文件
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至2026年春季学期结束
详见招标文件
C23130100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永兴中心小学)
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永兴中心小学)
详见招标文件
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至2026年春季学期结束
详见招标文件
C23130100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蒙顶山实验小学)
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蒙顶山实验小学)
详见招标文件
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至2026年春季学期结束
详见招标文件
C23130100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实验小学)
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实验小学)
详见招标文件
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至2026年春季学期结束
详见招标文件
C23130100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红星镇中心小学)
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红星镇中心小学)
详见招标文件
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至2026年春季学期结束
详见招标文件
C23130100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红星镇初级中学)
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红星镇初级中学)
详见招标文件
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至2026年春季学期结束
详见招标文件
C23130100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万古镇九年一贯制学校)
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万古镇九年一贯制学校)
详见招标文件
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至2026年春季学期结束
详见招标文件
C23130100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中峰镇中心小学)
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中峰镇中心小学)
详见招标文件
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至2026年春季学期结束
详见招标文件
C23130100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第一幼儿园)
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第一幼儿园)
详见招标文件
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至2026年春季学期结束
详见招标文件
C23130100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百丈镇解放小学)
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百丈镇解放小学)
详见招标文件
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至2026年春季学期结束
详见招标文件
C23130100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第五幼儿园)
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第五幼儿园)
详见招标文件
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至2026年春季学期结束
详见招标文件
C23130100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新店镇中心小学)
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新店镇中心小学)
详见招标文件
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至2026年春季学期结束
详见招标文件
C23130100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名山区教育局补助资金)
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名山区教育局补助资金)
详见招标文件
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至2026年春季学期结束
详见招标文件
C23130100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雅云实验小学)
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雅云实验小学)
详见招标文件
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至2026年春季学期结束
详见招标文件
C23130100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黑竹镇初级中学)
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黑竹镇初级中学)
详见招标文件
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至2026年春季学期结束
详见招标文件
C23130100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前进镇中心小学)
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前进镇中心小学)
详见招标文件
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至2026年春季学期结束
详见招标文件
C23130100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中峰镇初级中学)
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中峰镇初级中学)
详见招标文件
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至2026年春季学期结束
详见招标文件
C23130100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万古镇建山小学)
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万古镇建山小学)
详见招标文件
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至2026年春季学期结束
详见招标文件
C23130100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前进镇初级中学)
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前进镇初级中学)
详见招标文件
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至2026年春季学期结束
详见招标文件
C23130100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前进镇红岩小学)
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前进镇红岩小学)
详见招标文件
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至2026年春季学期结束
详见招标文件
C23130100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第三幼儿园)
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第三幼儿园)
详见招标文件
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至2026年春季学期结束
详见招标文件
C23130100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百丈镇中心小学)
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百丈镇中心小学)
详见招标文件
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至2026年春季学期结束
详见招标文件
C23130100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茅河镇中心小学)
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茅河镇中心小学)
详见招标文件
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至2026年春季学期结束
详见招标文件
C23130100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车岭镇初级中学)
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车岭镇初级中学)
详见招标文件
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至2026年春季学期结束
详见招标文件
C23130100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新店镇初级中学)
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新店镇初级中学)
详见招标文件
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至2026年春季学期结束
详见招标文件
C23130100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黑竹镇廖场小学)
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黑竹镇廖场小学)
详见招标文件
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至2026年春季学期结束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越、张淑莹、张群英、李灏、张春燕、穆炯(采购人代表)、陈晓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五条、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文件以及采购代理委托协议规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②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定额收取代理服务费(含税)90000元(玖万元整)。③收取方式:中标通知发出后二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监督部门:雅安市名山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835-3220995。
2、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采〔2022〕78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雅安市名山区教育局
地址:雅安市名山区蒙阳街道茶都大道294号
联系方式:0835-32278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省众城兴创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雅安市雨城区滨江西路62号
联系方式:180484506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女士
电话:18048450694
四川省众城兴创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13日
相关附件:
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N511803202500004420250723002)-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雅安新名供销有限责任公司).pdf
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雅安新名供销有限责任公司).pdf
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第1页-履约能力(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自行提供证明材料,格式自拟)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配送方案以评分表所涉及的方案及要求为准报价表项目编号:N5118032025000044项目名称: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采购包: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的第1包投标人名称:数量(计量单位),响应报价价款形式服务范围服务期限序号,报价内容,最高限价{供{供{供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应商响总价应商响应商响1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第四幼儿园)1.00项677768元总价应}元应}应}{供{供{供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应商响总价应商响应商响2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红星镇双河小学)1.00项154945元总价应}元应}应}{供{供{供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应商响总价应商响应商响3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茅河镇联江小学)1.00项237310元总价应}元应}应}{供{供{供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应商响总价应商响应商响4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百丈镇初级中学)1.00项1975050元总价应}元应}应}{供{供{供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应商响总价应商响应商响5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第二中学)1.00项11177369元,总价应}元应}应}{供{供{供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应商响总价应商响应商响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马岭镇中心小学)1.00项198360元总价6应}元应}应}{供{供{供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应商响总价应商响应商响7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第六幼儿园)1.00项198578元总价应}元应}应}-第1页-8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车岭镇中心小学)1.00项499035元总价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第二幼儿园),应商响总价应商响应商响9,1.00项664596元总价10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黑竹镇中心小学)1.00项389215元总价11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永兴初级中学)1.00项621072元总价{供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供{供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文昌实验小学),应商响总价应商响应商响12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文昌实验小学)1.00项352830元总价应}元应}应}{供{供{供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应商响总价应商响应商响13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马岭镇初级中学)1.00项572280元总价应}元应}应}{供{供{供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应商响总价应商响应商响14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永兴中心小学)1.00项449820元总价应}元应}应}{供{供{供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应商响总价应商响应商响15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蒙顶山实验小学)1.00项2542960元总价应}元应}应}{供{供{供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应商响总价应商响应商响16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实验小学)1.00项5023980元总价应}元应}应}-第2页-17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红星镇中心小学)1.00项692265元总价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应商响总价应商响应商响18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红星镇初级中学)1.00项823240元总价19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万古镇九年一贯制学校)1.00项800156元总价20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中峰镇中心小学)1.00项389500元总价{供{供{供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应商响总价应商响应商响21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第一幼儿园)1.00项139650元总价应}元应}应}{供{供{供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应商响总价应商响应商响22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百丈镇解放小学)1.00项134140元总价应}元应}应}{供{供{供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应商响总价应商响应商响23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第五幼儿园)1.00项417447元总价应}元应}应}{供{供{供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应商响总价应商响应商响24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新店镇中心小学)1.00项449825元总价应}元应}应}{供{供{供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应商响总价应商响应商响25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名山区教育局补助资金)1.00项9306200元总价应}元应}应}-第3页-26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雅云实验小学)1.00项1207981元总价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应商响总价应商响应商响27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黑竹镇初级中学)1.00项509770元总价28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前进镇中心小学)1.00项295830元总价29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中峰镇初级中学)1.00项1210680元总价{供{供{供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应商响总价应商响应商响30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万古镇建山小学)1.00项84550元总价应}元应}应}{供{供{供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应商响总价应商响应商响31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前进镇初级中学)1.00项910100元总价应}元应}应}{供{供{供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应商响总价应商响应商响32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前进镇红岩小学)1.00项80180元总价应}元应}应}{供{供{供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应商响总价应商响应商响33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第三幼儿园)1.00项102468元总价应}元应}应}{供{供{供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应商响总价应商响应商响34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百丈镇中心小学)1.00项541975元总价应}元应}应}-第4页-35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茅河镇中心小学)1.00项139270元总价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应商响总价应商响应商响36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车岭镇初级中学)1.00项1248040元总价37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新店镇初级中学)1.00项923780元总价38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黑竹镇廖场小学)1.00项101555元总价合计:备注:无时间:年月日签章:-第5页-投标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编码}{}采购包号:{包号}{}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第1页-承诺函(格式自拟)序号产品名称报价(下浮率%)备注1大米(粳米)、糯米、面粉、植物油、鸡蛋类以此报价明细表的价格为准2肉类以此报价明细表的价格为准3蔬菜、调料及其它类以此报价明细表的价格为准时间:年月日签章: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履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20___年___月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XXX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二、服务要求1、合同履行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至2026年春季学期结束。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财政补助标准:5元/生/天(雅安市名山区教育局每月按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实际用午餐学生人数支付费用)2)各学校结算总价构成:2.1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根据供货食材据实结算。实施学校根据下浮后的单价*食材品类=结算价,其中财政补贴标准:5元/生/天(午餐),其余部分由学校据实结算。①中标人与各学校签订合同后以学校实际需求采购数量配送到校。②根据学校及中标人共同核定的实际供货量,按月据实结算。在中标人开具发票并完善相关手续后,由学校和教育局在10个日历天内进行支付结算。食材实际配送量结算。③原则上每半月询价1次,每种类别食材随机抽选3家店铺询价(特殊商品除外)以3家单价报价的平均价作为每半月食材的基准价,结算时中标人在基准价的基础上,下浮后的价格为实际结算单价:询价的基准价×(1-中标下浮率)2.2未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根据供货食材据实结算。实施学校根据下浮后的单价*食材品类=结算价,由学校据实结算。①中标人与各学校签订合同后以学校实际需求采购数量配送到校。②根据学校及中标人共同核定的实际供货量,按月据实结算。在中标人开具发票并完善相关手续后,由学校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支付结算。食材实际配送量结算。③原则上每半月询价1次,每种类别食材随机抽选3家店铺询价(特殊商品除外)以3家单价报价的平均价作为每半月食材的基准价,结算时中标人在基准价的基础上,下浮后的价格为实际结算单价:询价的基准价×(1-中标下浮率)四、履约保证金五、验收标准和方法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XXX。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违约责任1.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逾期向乙方支付货物费用,每逾期一天,按应支付金额的X‰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直至实际支付之日2.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对乙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九、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XX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3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1份,乙方持有1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日期:年月日承诺函(格式自拟)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的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承接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提供此声明。-第1页-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属于监狱企业的供应商,可以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注: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本身也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提供此声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采购包编号} 序号
商务要求项
具体要求
响应情况
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2.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全部商务要求逐条填写此表,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响应)函致:{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码})的投标(响应)供应商,自愿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要求,在此郑重声明及承诺:一、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我单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七、我单位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九、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办理投标(响应)事宜的情形。十、如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样品将作为中标(成交)后履约验收标准,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成交)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十一、我单位一旦中标(成交),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在规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履约。十二、我单位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我单位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由我单位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含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享有使用权。如使用了我单位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已在投标(响应)报价中包括了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十三、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十四、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十五、投标(响应)有效期为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投标(响应)有效期天数}天。根据采购文件规定,以上承诺事项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以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投标(响应)文件提交后,本函即对我单位产生约束力,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本函的各项承诺,并对本次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第1页-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当前日期}说明:1.需供应商提供财务状况证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证明材料的,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第2页-服务应答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自行拟定和编写服务应答表。实施方案以评分表所涉及的方案及要求为准版本号:N511803202500004420250723002招标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18032025000044雅安市名山区教育局四川省众城兴创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5年07月17日-第1页-第一章投标邀请四川省众城兴创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雅安市名山区教育局委托,拟对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项目为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区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180320250000441.2.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1.3.招标项目简介本项目为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为进一步规范名山区37所公办学校食堂食材采购,确保食材安全,防范资金风险,根据《******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及《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37号)文件精神,拟通过采购食材配送服务,确定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提供37所学校食材统一配送服务,为37所公办学校学生营养热餐服务提供支撑。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实施采购,确定一家具有配送能力的企业为名山区37所公办学校食堂进行食材(大米(粳米)、糯米、面粉、蔬菜类、肉类、蛋类、植物油、调料其他等)的配送服务。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招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描述: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参加开-第2页-标、解密投标文件和电子评标,签订采购合同等。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免费提供,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招标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方式、地点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投标人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1.9.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1.10.联系方式采购人:雅安市名山区教育局地址:雅安市名山区蒙阳街道茶都大道294号邮编:625100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835-3227810代理机构:四川省众城兴创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雅安市雨城区滨江西路62号邮编:625000联系人:冯女士联系电话:18048450694-第3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46,243,770.00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是否为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是否属于签订不超过3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否5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6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收取7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投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8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人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①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五条、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文件以及采购代理委托协议规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②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定额收取代理服务费(含税)90000元(玖万元整)。③收取方式:中标通知发出后二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收款单位:四川省众城兴创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迎晖支行银行账号:228173010400097199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0是否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1是否召开开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12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注:1.平台系统故障认定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系统运维通知内容为准;2.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3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4实质性要求本招标文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五章评标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5其他说明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二、本招标文件由雅安市名山区教育局和四川省众城兴创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雅安市名山区教育局。二、“投标人”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四川省众城兴创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四、“网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标”是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开展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出具评标报告等活动。2.3.招标文件2.3.1.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编制,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资格审查;五、评标办法;六、投标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2.3.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并将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更正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招-第5页-标文件的投标人发送更正信息;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投标人应当及时查看更正公告、更正信息,并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2.4.投标文件2.4.1.投标文件的语言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4.2.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投标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投标人不确认,其投标无效。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并加盖电子印章,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提交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6.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一、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第六章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投标人自行编写。投标(响应)客户端提供部分投标文件编制辅助功能,供应商应当认真审查核对编制生成的投标文件,并对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二、投标人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2.4.7.投标文件的提交★一、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招标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二、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影响投标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第6页-三、除投标人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投标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2.4.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投标人投标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投标文件。2.5.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2.5.1.开标2.5.1.2.开标程序投标截止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网上开标,在线解密投标文件。2.5.1.3.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投标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未按时完成解密外,投标人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5.1.4.有关要求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进行展示。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疑义,可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予以答复。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在线开标,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作废标处理。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2.5.4.评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2.5.5.中标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确认中标人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合同签订、备案、履行及验收2.6.1.签订合同-第7页-一、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二、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书面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三、政府采购合同自采购人和中标人在书面合同上签章之日起生效。四、中标人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6.3.合同分包和转包★2.6.3.1.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2.6.3.2.合同转包一、严禁中标人将本项目合同转包。二、中标人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4.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不适用前述规定。2.6.5.履行合同一、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二、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6.6.履约验收方案一、验收组织方式:采购包1:自行验收二、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采购包1:否三、是否邀请专家:采购包1:是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采购包1:是五、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包1:否六、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包1:一次性验收七、履约验收时间:采购包1:1、验收条件说明:投标人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0个日历天,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0%;八、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采购包1:由采购人组织履约验收小组,开展项目验收工作,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为标准,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审查项目资料完备性、规范性情况,审查项目履行合同、《招标文-第8页-件》和《投标文件》情况,审查所有材料质量、性能、安全性以及各项技术指标完成情况,对中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报告。九、技术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包括采购内容、具体技术参数指标(技术服务要求)、商务条件、售后服务等涉及本项目建设质量的所有内容。十、商务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①验收时如发现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标准及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合同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整改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②如验收合格,双方签署验收报告;③项目验收结果合格的,乙方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验收不合格且拒不整改的,甲方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上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十一、履约验收标准:采购包1: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雅安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雅财采〔2021〕50号)和招标文件相关要求进行验收。2、由采购人组织履约验收小组,开展项目验收工作,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为标准,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审查项目资料完备性、规范性情况,审查项目履行合同、《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情况,审查所有材料质量、性能、安全性以及各项技术指标完成情况,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报告。十二、履约验收其他事项:采购包1: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雅安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雅财采〔2021〕50号)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组织验收。2.6.7.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具体支付约定详见第三章。2.7.纪律要求2.7.1.保密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7.2.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和账户转出。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二)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三)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第9页-(六)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七)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四、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五、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六、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七、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八、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十、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一、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二、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三、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投标人有前述第一至七条情形的,认定其投标无效;中标人有前述第二至七条情形之一的,认定中标无效。此外,将按照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属于恶意串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对投标人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对涉嫌串通投标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采购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上述规定处罚。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应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投标人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雅安市名山区教育局负责答复;投标人对除采购需求外的招标文件的询问、质疑由四川省众城兴创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投标人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四川省众城兴创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答复主体存在争议的,由采购人负责答复。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冯女士联系电话:18048450694地址:雅安市雨城区滨江西路62号邮编:625000三、投标人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投标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第10页-四、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投标人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函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交易系统获取的招标文件回执单)。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投标人质疑不得超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投标人对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财政部门联系方式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及受理投诉联系方式。八、法律责任采购人、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一)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二)对质疑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三)拒绝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宜。投标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标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2.9.电子化采购特殊情形处理代理机构应当制定电子化采购活动应急处置预案,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依法有效应对、处置电子化采购活动中出现影响采购活动顺利推进的各类特殊情况。2.9.1.平台系统故障处理平台系统故障是指因平台所部署的基础软硬件环境、网络环境或者平台功能应用出现异常,导致的平台访问失败、数据出错或者规则失效等问题。供应商在注册登录、获取采购文件、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和投标响应、签订采购合同过程中,遇到影响业务操作的平台系统故障,应当暂停操作,通过采购平台4001600900电话或者在线客服进行反馈,对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的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同时告知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在电子化采购评审过程中,遇到系统故障的,向代理机构进行反馈,代理机构应及时进行核实,对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应当暂停操作,并通过代理机构联络群或者开评标专线电话等渠道进行反馈。平台运维单位负责平台系统故障的排查认定,对认定为平台系统故障的,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运维通知,明确故障类型、故障期间、影响范围、处理意见。故障排除后,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依据运维通知内容评估对项目采购活动的影响情况,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依法开展后续采购活动。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第11页-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不得因平台系统故障免除平台用户应当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对经核实排查认定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按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平台操作要求开展后续操作。供应商使用的网络环境、计算机终端及软件、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等设施设备出现的故障,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当在使用平台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和验证工作,并承担准备验证不充分产生的不利后果。2.9.2.其他特殊情形处理出现采购活动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特殊情形,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平台系统实施的,或者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形,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2.9.3.注意事项出现前述特殊情形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属于供应商需要承担的风险。因故意行为造成平台系统故障或者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影响电子化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视为非法干预采购活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10.样品评审采购包1:不需要样品评审要求提供样品评审的项目,样品评审环节采取线下方式进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线下样品评审规则和方式,不得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样品评审应当全过程录音录像,形成书面评审记录上传至交易系统。-第12页-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3.1.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46,243,77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46,243,770.00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农畜产品批发服务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第四幼儿园)1.00(项)677,768.00批发业否否否否否2农畜产品批发服务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红星镇双河小学)1.00(项)154,945.00批发业否否否否否3农畜产品批发服务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茅河镇联江小学)1.00(项237,310.00批发业4农畜产品批发服务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百丈镇初级中学)1.00(项1,975,050.00批发业5农畜产品批发服务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第二中学)1.00(项11,177,369.00批发业6农畜产品批发服务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马岭镇中心小学)1.00(项198,360.00批发业7农畜产品批发服务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第六幼儿园)1.00(项198,578.00批发业8农畜产品批发服务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车岭镇中心小学)1.00(项499,035.00批发业9农畜产品批发服务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第二幼儿园)1.00(项664,596.00批发业10农畜产品批发服务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黑竹镇中心小学)1.00(项389,215.00批发业11农畜产品批发服务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永兴初级中学)1.00(项621,072.00批发业12农畜产品批发服务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文昌实验小学)1.00(项352,830.00批发业13农畜产品批发服务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马岭镇初级中学)1.00(项572,280.00批发业14农畜产品批发服务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永兴中心小学)1.00(项449,820.00批发业15农畜产品批发服务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蒙顶山实验小学)1.00(项2,542,960.00批发业16农畜产品批发服务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实验小学)1.00(项5,023,980.00批发业17农畜产品批发服务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红星镇中心小学)1.00(项692,265.00批发业18农畜产品批发服务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红星镇初级中学)1.00(项823,240.00批发业19农畜产品批发服务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万古镇九年一贯制学校)1.00(项800,156.00批发业20农畜产品批发服务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中峰镇中心小学)1.00(项389,500.00批发业21农畜产品批发服务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第一幼儿园)1.00(项139,650.00批发业22农畜产品批发服务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百丈镇解放小学)1.00(项134,140.00批发业23农畜产品批发服务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第五幼儿园)1.00(项417,447.00批发业24农畜产品批发服务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新店镇中心小学)1.00(项449,825.00批发业25农畜产品批发服务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名山区教育局补助资金)1.00(项9,306,200.00批发业26农畜产品批发服务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雅云实验小学)1.00(项1,207,981.00批发业27农畜产品批发服务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黑竹镇初级中学)1.00(项509,770.00批发业28农畜产品批发服务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前进镇中心小学)1.00(项295,830.00批发业29农畜产品批发服务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中峰镇初级中学)1.00(项1,210,680.00批发业30农畜产品批发服务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车岭镇初级中学)1.00(项1,248,040.00批发业31农畜产品批发服务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万古镇建山小学)1.00(项84,550.00批发业32农畜产品批发服务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茅河镇中心小学)1.00(项139,270.00批发业33农畜产品批发服务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前进镇初级中学)1.00(项910,100.00批发业34农畜产品批发服务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黑竹镇廖场小学)1.00(项101,555.00批发业35农畜产品批发服务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第三幼儿园)1.00(项102,468.00批发业36农畜产品批发服务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百丈镇中心小学)1.00(项541,975.00批发业37农畜产品批发服务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新店镇初级中学)1.00(项923,780.00批发业38农畜产品批发服务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前进镇红岩小学)1.00(项80,180.00批发业报价要求采购包1: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第四幼儿园)1.00(项)677,768.00总价2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红星镇双河小学)1.00(项)154,945.00总价3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茅河镇联江小学)1.00(项)237,310.00总价4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百丈镇初级中学)1.00(项)1,975,050.00总价5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第二中学)1.00(项)11,177,369.00总价6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马岭镇中心小学)1.00(项)198,360.00总价7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第六幼儿园)1.00(项)198,578.00总价8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车岭镇中心小学)1.00(项)499,035.00总价9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第二幼儿园)1.00(项)664,596.00总价10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黑竹镇中心小学)1.00(项)389,215.00总价11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永兴初级中学)1.00(项)621,072.00总价12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文昌实验小学)1.00(项)352,830.00总价13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马岭镇初级中学)1.00(项)572,280.00总价14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永兴中心小学)1.00(项)449,820.00总价15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蒙顶山实验小学)1.00(项)2,542,960.00总价16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实验小学)1.00(项)5,023,980.00总价17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红星镇中心小学)1.00(项)692,265.00总价18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红星镇初级中学)1.00(项)823,240.00总价19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万古镇九年一贯制学校)1.00(项)800,156.00总价20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中峰镇中心小学)1.00(项)389,500.00总价21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第一幼儿园)1.00(项)139,650.00总价22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百丈镇解放小学)1.00(项)134,140.00总价23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第五幼儿园)1.00(项)417,447.00总价24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新店镇中心小学)1.00(项)449,825.00总价25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名山区教育局补助资金)1.00(项)9,306,200.00总价26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雅云实验小学)1.00(项)1,207,981.00总价27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黑竹镇初级中学)1.00(项)509,770.00总价28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前进镇中心小学)1.00(项)295,830.00总价29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中峰镇初级中学)1.00(项)1,210,680.00总价30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万古镇建山小学)1.00(项)84,550.00总价31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前进镇初级中学)1.00(项)910,100.00总价32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前进镇红岩小学)1.00(项)80,180.00总价33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第三幼儿园)1.00(项)102,468.00总价34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百丈镇中心小学)1.00(项)541,975.00总价35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茅河镇中心小学)1.00(项)139,270.00总价36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车岭镇初级中学)1.00(项)1,248,040.00总价37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新店镇初级中学)1.00(项)923,780.00总价38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黑竹镇廖场小学)1.00(项)101,555.00总价★注:采购包涉及采购货物的,投标人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投标人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第30页-产产品进行响应。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3.2.技术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第四幼儿园)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标的名称: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红星镇双河小学)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标的名称: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茅河镇联江小学)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标的名称: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百丈镇初级中学)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标的名称: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第二中学)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标的名称: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马岭镇中心小学)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标的名称: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第六幼儿园)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标的名称: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车岭镇中心小学)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标的名称: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第二幼儿园)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标的名称: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黑竹镇中心小学)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标的名称: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永兴初级中学)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标的名称: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文昌实验小学)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标的名称: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马岭镇初级中学)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标的名称: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永兴中心小学)-第32页-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标的名称: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蒙顶山实验小学)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标的名称: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实验小学)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标的名称: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红星镇中心小学)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标的名称: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红星镇初级中学)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标的名称: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万古镇九年一贯制学校)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标的名称: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中峰镇中心小学)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标的名称: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第一幼儿园)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标的名称: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百丈镇解放小学)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标的名称: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第五幼儿园)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标的名称: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新店镇中心小学)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标的名称: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名山区教育局补助资金)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标的名称: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雅云实验小学)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标的名称: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黑竹镇初级中学)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标的名称: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前进镇中心小学)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标的名称: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中峰镇初级中学)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标的名称: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车岭镇初级中学)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标的名称: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万古镇建山小学)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标的名称: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茅河镇中心小学)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标的名称: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前进镇初级中学)-第34页-序符号标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号识标的名称: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黑竹镇廖场小学)序符号标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号识标的名称: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第三幼儿园)序符号标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号识标的名称: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百丈镇中心小学)序符号标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号识标的名称: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新店镇初级中学)序符号标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号识标的名称: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雅安市名山区前进镇红岩小学)序符号标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号识3.3.服务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采购包1:序符号标服务要求名称,服务要求内容号识(一)采购内容及要求项目概况:本项目为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为进一步规范名山区37所公办学校食堂食材采购,确保食材安全,防范资金风险,根据《******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及《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37号)文件精神,拟通过采购食材配送服务,确定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提供37所学校食材统一配送服务,为37所公办学校学生营养热餐服务提供支撑。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实施采购,确定一家具有配送能力的企业为名山区37所公办学校食堂进行食材(大米(粳米)、糯米、面粉、蔬菜类、肉类、蛋类、植物油、调料其他等)的配送服务。(二)实施范围-第35页-名山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校学生、工作人员、在校教职工等。总体预估人数情况如下:中小学幼儿园37所,在校就餐学生22123人;学校食堂及安保工作人员就餐人数334人,全区教职工就餐人数1716人。其中农村营养餐学校24所,就餐学生数共9796人;城区非营养餐学校13所,就餐学生数共12327人。(备注:目前37所学校共有40个校点,如涉及校点布局,学校撤销或合并,中标单位按份额同步划分到合并后的学校据实结算)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统一采购实施范围(现人数)序号学校名称在校就餐学生预估人数(人)全区教职工就餐预估人数(人)学校食堂及安保工作人员就餐预估人数(人)预算金额(元1雅安市名山区第二中学(非营养餐)353022354111773692雅安市名山区实验小学(非营养餐)41562303850239803雅安市名山区雅云实验小学(非营养餐873561012079814雅安市名山区文昌实验小学(非营养餐2222223528305雅安市名山区蒙顶山实验小学(非营养餐)17321091525429606雅安市名山区永兴初级中学(非营养餐203296210727雅安市名山区永兴中心小学(非营养餐301294498208雅安市名山区前进镇红岩小学134193801809雅安市名山区前进镇初级中学32637291010010雅安市名山区前进镇中心小学572451429583011雅安市名山区车岭镇初级中学444458124804012雅安市名山区车岭镇中心小学742541049903513雅安市名山区红星镇双河小学1821715494514雅安市名山区新店镇初级中学34740892378015雅安市名山区新店镇中心小学740591044982516雅安市名山区万古镇九年一贯制学校47348780015617雅安市名山区中峰镇初级中学388309121068018雅安市名山区中峰镇中心小学55041938950019雅安市名山区百丈镇初级中学6625111197505020雅安市名山区百丈镇中心小学913661054197521雅安市名山区红星镇初级中学3963782324022雅安市名山区红星镇中心小学888521169226523雅安市名山区百丈镇解放小学1741913414024雅安市名山区马岭镇初级中学18823157228025雅安市名山区马岭镇中心小学38932619836026雅安市名山区茅河镇联江小学2842523731027雅安市名山区黑竹镇初级中学16522509770-第36页-28雅安市名山区黑竹镇中心小学49331738921529雅安市名山区茅河镇中心小学1561813927030雅安市名山区第一幼儿园(非营养餐)7513713965031雅安市名山区第二幼儿园(非营养餐)424551566459632雅安市名山区第三幼儿园(非营养餐)5012510246833雅安市名山区第四幼儿园(非营养餐)431511067776834雅安市名山区第五幼儿园(非营养餐)24029841744735雅安市名山区第六幼儿园(非营养餐)901519857836雅安市名山区黑竹镇廖场小学1091410155537雅安市名山区万古镇建山小学811818455038名山区教育局补助资金///9306200合计22123(人)1716(人)334(人)46243770元各学校配送地址:序号学校名称地址1雅安市名山区第二中学(非营养餐)雅安市名山区皇茶大道下段204号2雅安市名山区实验小学(非营养餐)雅安市名山区蒙阳街道青年巷1号3雅安市名山区雅云实验小学(非营养餐)雅安市名山区麓源路60号4雅安市名山区文昌实验小学(非营养餐)雅安市名山区蒙阳街道新民南路148号5雅安市名山区蒙顶山实验小学(非营养餐)雅安市名山区蒙顶山镇民兴路259号6雅安市名山区永兴初级中学(非营养餐)雅安市名山区永兴街道兴民街100号7雅安市名山区永兴中心小学(非营养餐)雅安市名山区永兴街道北街2号8雅安市名山区前进镇红岩小学雅安市名山区前进镇肖扁村9雅安市名山区前进镇初级中学雅安市名山区前进镇前进街1号10雅安市名山区前进镇中心小学雅安市名山区前进镇前进街4号11雅安市名山区车岭镇初级中学雅安市名山区车岭镇青年巷37号12雅安市名山区车岭镇中心小学雅安市名山区车岭镇文庙街131号13雅安市名山区红星镇双河小学雅安市名山区双河府顺路3号14雅安市名山区新店镇初级中学雅安市名山区新店镇育才巷11号15雅安市名山区新店镇中心小学雅安市名山区新店镇下街001号16雅安市名山区万古镇九年一贯制学校雅安市名山区万古镇万新路78号17雅安市名山区中峰镇初级中学雅安市名山区中峰镇西街3号18雅安市名山区中峰镇中心小学雅安市名山区中峰镇西街1号19雅安市名山区百丈镇初级中学雅安市名山区百丈镇红军路160号附1号20雅安市名山区百丈镇中心小学雅安市名山区百丈镇西街32号21雅安市名山区红星镇初级中学雅安市名山区红星镇新红老街52号22雅安市名山区红星镇中心小学雅安市名山区红星镇新红街164号23雅安市名山区百丈镇解放小学雅安市名山区百丈镇解放乡解放正街24雅安市名山区马岭镇初级中学雅安市名山区马岭镇中街172号25雅安市名山区马岭镇中心小学雅安市名山区马岭镇中街186号26雅安市名山区茅河镇联江小学雅安市名山区联江雨情街193号-第37页-27雅安市名山区黑竹镇初级中学雅安市名山区黑竹镇中街133号28雅安市名山区黑竹镇中心小学雅安市名山区黑竹镇上街99号29雅安市名山区茅河镇中心小学雅安市名山区茅河镇北街56号30雅安市名山区第一幼儿园(非营养餐)蒙阳街道东大街37号雅安市名山区第一幼儿园(非营养餐)建山分园万古镇横山村九组99号31雅安市名山区第二幼儿园(非营养餐)雅安市名山区蒙阳街道滨河路4号雅安市名山区第二幼儿园(非营养餐)前进分园名山前进街4号区前进镇32雅安市名山区第三幼儿园(非营养餐)雅安市名山区蒙阳街道平桥五路3号33雅安市名山区第四幼儿园(非营养餐)名山区陵园路545号雅安市名山区第四幼儿园(非营养餐)车岭分园车岭镇文庙街131号34雅安市名山区第五幼儿园(非营养餐)雅安市名山区蒙顶山镇水井街99号35雅安市名山区第六幼儿园(非营养餐)雅安市名山区蒙顶山镇民兴路38号36雅安市名山区黑竹镇廖场小学雅安市名山区黑竹镇鹤林村九组109号37雅安市名山区万古镇建山小学雅安市名山区万古镇横山村二组(三)技术、服务要求★(实质性要求)1.主要食材及要求序号食材分类标准及要求1.1大米(粳米)、(1)25千克/袋或50千克/袋,非转基因、达国家标准等级(GB/T1354-2018)一级、外包装标识齐全;(2)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食)(GB2715-2016)的要求(3)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22)的要求;(4)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的要求;(5)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1-2017)的要求;(6)脂肪酸值(mg/100g)≤25;(7)不完善粒含量≤2%;(8)杂质总量≤0.25%;(9)大米(粳米)须独立包装,不得提供散装大米(粳米)。包装符合GB/T8946-2013塑料编织袋通用技术要求,包装上须具有生产厂家及日期、保质期及“SC”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10)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送到学校的大米(粳米)需提供同批次质量检测报告和合格证。(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进行响应,格式自拟)。(11)剩余质保期:产品在送达指定学校时剩余质保期不得少于质保期的二分之一(自生产之日起开始计算);若产品只标注有效期截止日期,则送达日期至截止日期不低于60天。-第38页-糯米(6)糯米须独立包装,不得提供散装糯米。包装符合GB/T1710截止日期,则送达日期至截止日期不低于60天。.3食品添加剂名单(第1-5批汇总)限值的要求。保期的二分之一(自生产之日起开始计算);若产品只标注有效期-第39页-1.2(1)25千克/袋或50千克/袋,非转基因、达国家标准等级(GB/T1354-2018)一级、外包装标识齐全;(2)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食)(GB2715-2016)的要求(3)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22)的要求;(4)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的要求;(5)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1-2017)的要求;9-2008《粮食销售包装》要求,包装上须具有生产厂家及日期、保质期及“SC”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7)剩余质保期:产品在送达指定学校时剩余质保期不得少于质保期的二分之一(自生产之日起开始计算);若产品只标注有效期1面粉(1)产品为精制粉,符合GB/T1355-2021《小麦粉》标准,GB2761-2017、GB2762-2022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符合卫生部公告〔2011〕4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2)产品规格:每袋净重为20kg或25kg。(3)包装要求。面粉须独立包装,不得提供散装面粉。包装符合GB/T17109-2008《粮食销售包装》规定,包装上有注册商标、SC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执行标准、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质量等级、厂家名称、地址、电话等,独立包装。(4)若学校需要提供半成品面皮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5)剩余质保期:产品在送达指定学校时剩余质保期不得少于质截止日期,则送达日期至截止日期不低于60天。1面粉蔬菜类蔬菜)蒿菜、香菜、芥菜、芥兰、茴香、蒜苗、莴笋、空心菜、豌豆尖、它杂物,农药残留不超标。、苤蓝、慈姑、洋葱、生姜、大蒜、蒜苔、韭菜花、大葱、韭黄等心,不黑心,弹击有实心感,农药残留不超标。子、西红柿、苦瓜、辣椒、玉米、小瓜等):外观良好,个体整齐出为宜。,无菌处理,分类包装,便于食堂加工操作。送前采样送检。GB2763.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险食品。3.-第40页-1.4(新鲜(1)蔬菜分类及要求:①叶菜类(主要包括:白菜、菠菜、油菜、卷心菜、苋菜、韭菜、生菜、白花菜、青花菜、油麦菜、甘蓝、小葱等):鲜嫩,无枯黄叶,无花斑叶,无烂叶;基部不老化,干爽无水;表面无泥土及其②根茎类(主要包括萝卜、马铃薯、藕、甘薯、山药、芋头、茭白):个体均匀,根形完整,无畸形,无泥土,无虫蛀和机械伤,无腐烂,无断折断裂,不萎蔫变软,不发芽,不变绿,不空心,不糠③瓜类与茄果类(主要包括冬瓜、南瓜、西葫芦、丝瓜、黄瓜、茄,色泽正常,瓜肉坚实,表皮无损伤、无病斑或烂斑,无裂口,无折断,无压痕,无异味,不发软皱缩,农药残留不超标。④鲜豆类(主要包括毛豆、豌豆等):颗粒饱满、无虫咬、大小均匀,农药残留不超标。⑤菌类(主要包括:香菇、平菇、金针菇、木耳、银耳、杏鲍菇、口蘑等):不含野生菌类,色泽与其品种相适应,气味正常;无腐烂及虫蛀株,无发霉,无失水枯萎,朵片完整,手轻捏不能有水渗⑥包装:包装应整齐规则(如叶菜、根茎类应分把、捆扎、装箱)2.质量要求:蔬菜均为非转基因蔬菜,符合GB2762-2022、GB2763-2021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并按相关规定配中2,4-滴丁酸钠盐等1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禁止供应《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的高风运输方式:冷藏运输。1肉类同时在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上注明同批次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编号③家禽类:生鲜家禽应符合GB2707-2016规定。检验合格的产品,应出具检疫合格证。供冷冻货品。①肉类必须去头颈部、四肢、尾巴、板油、生殖器、内脏、三腺(甲状腺、肾上腺、淋巴腺)等后再进行初加工。按时食用,做好交接手续。投标人不按规定配送数量送货,采购人③所有供货肉类严禁注水及注入其他物质。⑦运输方式:冷藏运输。(5)运输方式:冷藏运输。-第41页-1.5(1)原料采购要求:①肉类:猪肉,提供定点屠宰厂出厂的肉,具备猪肉检疫“两章两证”:动物产品检疫合格印章、屠宰企业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中标人须在交货时出示“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的电子证明并附截图打印件,”至学校存档。②牛肉、羊肉、鸭肉、鹅肉、兔肉、鸡肉具有合格证至学校存档。④所有肉品为当日新鲜货品,肉品必须新鲜无变质,不能提(2)配送要求:②肉、禽类(去内脏后)配送时需提前通知采购人,保障采购人有权拒绝签字。④配送日期不得超过该批次合格证明规定的有效期。⑤配送时须提供当批次肉类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⑥猪肉:严禁配送病猪、死猪、老母猪肉、老公猪肉、脓胞猪肉及缺陷产品。不合格的鲜猪肉(片肉)不得供应学校。1采购内容.6蛋类(1)符合GB274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蛋与蛋制品》标准,保证质保期内新鲜、卫生、安全。(2)投标人按采购人需求等级配送,必须保证新鲜,提供每批次相关合格证。符合食品安全溯源管理和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3)蛋壳清洁完整,无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微红色、蛋内无黑点及异物,去壳后蛋黄呈橘黄色至橙色,蛋白澄清、透明,无其他异常颜色,无异味。(4)鸡蛋送货日期在1-4月份和11-12月份期间的,产蛋日期至送货日期应不超过5天;鸡蛋送货日期在5-10月份期间的,产蛋日期至送货日期应不超过3天;其他禽蛋类产蛋日期距送货日期不超过7日。1采购内容.6蛋类植物油素限量》的要求;大残留限量》的要求;(7)包装要求:产品包装坚固结实,封口严密无油迹等渗漏现象装完好严密,瓶口无油迹等渗漏现象,油质清澈明亮,无异味,不调料家或行业标准要求执行。现象予以调换。(其中液体类调料须瓶装密封,便于运输、存储)保期不得少于质保期的二分之一。(自生产之日起开始计算)(1)鲜切面成品应颜色自然、无异味,为条状或片状,粗细厚薄40636-料作为加工原料。不接受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补充说明:上述产品生产和包装要求均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不允许提供转基因食品。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如有国家最新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第42页-1.7(1)质量指标;菜籽油达国家标准(GB/T1536-2021)一级。(2)符合GB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的要求:(3)符合GB2760-2024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要求;(4)符合GB2761-2017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5)符合GB2763-2021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6)产品规格:每桶纯菜籽油包装规格为5升或10升。,食品接触用特定塑料容器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含量应符合(GB31604.30-2016)或GB31604.30-2025)要求、瓶盖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含量应符合(GB31604.30-2016)或GB31604.30-2025)的要求。印有产品名称、生产许可证号、配料表、加工方式、净含量、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执行标准等。包得有沉淀污物等。(8)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送到学校的食用纯菜籽油需提供同批次质量检测报告和合格证。(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进行响应,格式自拟)(9)剩余质保期:产品在送达指定学校时剩余质保期不得少于质保期的二分之一(自生产之日起开始计算);若产品只标注有效期截止日期,则送达日期至截止日期不低于60天。1.8(1)包括但不限于:酿造酱油、食醋、鸡精、味精、盐、花椒面、胡椒面、辣椒面、豆瓣酱等。(2)供货质量严格按照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3)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等,必须按照行业规定具有完整的包装,且包装上标有SC标识,根据不同产品分别规定用中文标有品名、产地、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批号或代号、规定、配方或者主要成分、食用或使用方法、保存方法等说明,出现包装破损(4)分类包装配送,不混装。所有产品配送到学生食堂时剩余质1.9其它均匀,长短基本一致,煮熟后口感不粘、不碜牙、柔软爽口,无肉眼可见杂质,水分含量、酸碱度适宜。挂面应符合GB/T2021《挂面》规定的质量要求。(2)原料符合国家、行业相应强制性标准和规定,严禁使用回收成品。(3)卫生指标及生产加工过程符合国家相关要求。1.9其它2.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要求2.1具有满足项目配送需求的驾驶员人数。2.2具有满足项目配送需求的配送服务人员人数。2.3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为项目提供的配送服务人员不得擅自更换。人员确需变动,提前5个日历天书面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保证更换的人员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配送服务人员具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进行响应,格式自拟)3.安全基本要求3.1投标人满足“主要食材及要求”的情况下配送的预包装食品以及鲜猪肉、蛋类每学期提供一次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食品检验合格证,其中配送大米(粳米)、糯米、面粉、菜籽油须提供生产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猪肉、蛋类每学期提供一份兽残快检报告,每批次提供一份猪肉制造商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复印件、《动物检疫合格证》及验讫印章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蔬菜类须每日提供所有供应蔬菜的农残快检报告。3.2统一采购、追本溯源:投标人提供的食品原料应统一下单,统一从种养基地或生产厂家直接采购,减少采购中间环节,并具备源头可追溯性;时蔬鲜货从当地生产基地或一级批发市场采购,确保新鲜、安全、优质等基本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本地农副产品。3.3安全配送:投标人按照冷藏车专人专锁将食材按(各学校确定的时间)保质保量配送到各学校食堂储藏间。4.配送要求4.1食材配送地点:名山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等共37所学校40个校点(详见学校实施范围),如涉及校点布局,学校撤销或合并,中标单位按份额同步划分到合并后的学校据实结算.4.2配送方式:投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前一天发送的配送清单和要求,每个工作日进行配送,不得影响学校食堂正常加工;投标人必须完全遵照采购人要求进行配送,投标人要确保按时、按量、按要求运送至学校。因所供食材的质量、数量与要求不符时,采购人有权拒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不得将项目进行转包、分包。4.3投标人对食品质量安全负全部责任,自觉接受采购人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食品安全的监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进行响应,格式自拟)4.4配送的涉及预包装类食品外包装上应有“SC”标志,所有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应规定和卫生要求,分类存储。4.5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配备不低于10辆的冷藏运输车辆。签订合同前提供所有车辆有效行驶证复印件、实车内外部图片(能清晰显示制冷设备);若是租赁车辆则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须满足履约时间要求,有效行驶证复印件、实车内外部图片给采购人备案,同时提供满足项目配送需求的驾驶员名单及驾驶证复印件。每辆车配有车辆监控GPS或视频监控等信息化手段,确保运输过程中食品安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进行响应,格式自拟)4.6投标人必须无任何理由保存在配送车辆出库(出发)到用户接收产品为止的派车记录,采购人将不定期进行抽查。4.7学校所需的新鲜食材须当天(具体时间由学校确定)配送中途不得转运、分运;如遇雨雪、冰冻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正常配送的,投标人应制定紧急预案保障食材正常送达学校。若应急预案无法满足正常配送的,由采购人出具解决方案,但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4.8在配送期间,投标人必须保障货源充足,保障一天一次临时性配送供货,如果出现断货现象,须作出书面说明,若非不可抗力因素,不论数量多少,断货1天,应当赔偿采购人当-第43页-月平均一天所需物资资金50%的违约金,断货2天,应当赔偿采购人当月平均一天所需物资资金100%的违约金,连续断货达3天及以上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都由投标人负责。4.9投标人的配送运输工具必须符合卫生安全要求,应具有防雨、防尘、防锈设施,运输作业应防止污染,操作要轻拿轻放不使食品受损伤,杜绝与有毒、有害物品同时装运,且做到生熟分运。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洗、消毒、保洁。配送车辆外表要有学生餐食材统一配送的标识,配送工作人员要统一着装、统一挂工作牌。投标人应将食材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并负责食品原材料的装卸。5.配送验货要求5.1中标人交货配送食材由各学校每日验货完成。学校对每批次食材进行现场验货验收。5.2各学校对中标人需要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标准、要求等)进行确认的,中标人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5.3在食材验货签收时,学校发现中标人供应的食材出现质量问题或者疑似质量问题,中标人应采取紧急措施,及时退换食材,并保障学校当天正常供餐。(须在学校要求时间内补充到位并保质保量)6.留样及检验(测)6.1投标人应自觉接受采购人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对配送的原材料进行留样检验(测)(含相关职能部门的抽检)。6.2投标人必须接受采购人和有关监督职能部门组成的检查小组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7.询价方式:7.1组成由教育局、发改、学校及中标人共同组成的询价小组,随机抽取不少于两所学校,每所学校各派一名学校工作人员参与询价。7.2因采购标的单价会随市场变化而变化,以名山区中心城区菜市场作为询价地点,询价由学校人员随机抽取询价市场。7.3原则上每半月询价1次,每种类别食材随机抽选3家店铺询价(特殊商品除外)以3家单价报价的平均价作为每半月食材的基准价,结算时中标人在基准价的基础上,下浮后的价格为实际结算单价:询价的基准价×(1-中标下浮率)8.考核机制8.1日常监督监督主体:各学校监督内容:食材质量、配送数量、及时性、服务态度等。月度监督结果由各学校报采购人汇总存档,同时月度监督及核对结果将作为月度结算和考核的依据。学校月度监督考核表学校:日期:得分:-第44页-序号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考核标准项目扣分1食材质量30生鲜类食材要新鲜、无腐烂、无变质现象是否达到1分/次2各食材符合配送标准要求是否达到1分/次3标品类食材包装防护完好是否达到1分/次4食材不得有过期、变质现象发生是否达到1分/次食材中不得出现头发等异物是否发生各类食材手续资质齐全,食品添加剂是否达到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检查报告符合规定要求标准类食材配送数量要符合规定要求是否达到非标品类食材配送数量误差率不得超是否达到按规定时间完成食材配送工作(允许每超一次1分/次按标量完成配送工作是否达到生产加工现场干净卫生是否达到生产现场工具摆放整齐是否达到配送车辆(工具)干净整洁是否达到工作人员按规定着装且干净整洁是否达到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端正、热情是否达到对学校反馈的问题及时回复处理是否达到每月定时主动对学校进行配送服务回是否达到访工作备注(以学校为单位):1.月度考核得分90分(包含9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扣违约金;2.月度考核得分89分(包含89分)-80分(包含80分)为整改警告,按次扣违3.月度考核得分79分(包含7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按次扣违约金3000元;4.服务周期内累计三个月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采购合同并追究中标人5.本考核表满分100分,采用倒扣制;6.如有扣违约金从当月配送金额中扣除,配送金额不足的则由供货商单独另交8.2集中考核按照每学期一次的原则(一般为每学期最后一月进行),由采购人对中标人的配送服务(管理制度、组织机构等)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中标人是否能继续履行合同的重要依据,无法达到考核要求的,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可以终止采购合同,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并不得要求任何赔偿。集中考核评价表第45页-51分/次61分/次7配送数量201分/次8过5%1分/次9服务及时性10正负15分钟误差)91分/处10卫生管理201分/处111分/处121分/处131分/人14服务态度201分/处151分/处161分/处约金1000元;违约责任。;序号考核项目分数占比考核内容考核标准项目扣分1管理制度建设情况10-建有齐全的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质量管理、卫生管理、人员管理、生产管理、应急预案等)是否达到1分/处2定期对管理体系进行评价,确保及时更新有效是否达到1分/处严格落实执行各项管理制度是否达到1分/处1分/处各组织机构人员到位是否达到1分/处1分/处行1分/处整洁卫生防护到位1分/处有序生产设备状态完好整洁是否达到配送车辆(工具)干净整洁是否达到1分/处工作人员按规定着装且干净是否达到整洁留样或消毒记录按时按量完是否达到1分/次工作人员全员办理健康证且是否达到1分/人处于有效期内食材索证索票齐全并建立完是否达到1分/次善的进货台账工作人员每月进行食品安全是否达到1分/次、卫生培训一次生鲜类食材要新鲜、无腐烂是否达到1分/处、无变质现象1分/处食材不得有过期变质现象发是否达到1分/处各类食材手续资质齐全有效是否达到、标识明确、溯源清楚各学校月度监督考核情况平均得分不低于79分(包含70分)以上为(包含89分含80分)扣5分;79(包含79分)以下不得分得分备注(以学校为单位)1.考核评价得分95分(包含95分)及以上为优秀,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不扣违约金;2.考核评价得分94分(包含94分)-90分(包含90分)为合格,考核结果为合格不扣违约金3.考核评价得分89分(包含89分)-80分(包含80分)整改警告,考核结果为警告整改的一-第46页-34组织机构建立情况10具有完整的组织机构是否达到56各组织机构人员职责正常履是否达到7生产及现场管理30食材生产加工存放现场干净是否达到8生产现场工具设施摆放整齐是否达到91分/处10111分/人12成13141516食材质量3017标品类食材包装防护完好是否达到18生191分/处20服务情况209)90分(包含9满分;89分)-80分(包合计100;次扣违约金15000元;4.考核评价得分79分(包含7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一次性扣违约金30000元。5.本考核表满分100分,采用倒扣制,分项分扣完为止;6.如有扣违约金从评价当月配送金额中扣除,配送金额不足的则由供货商单独另交;9.退出机制中标人如出现如下情况,采购人将终止中标人配送资格,解除配送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由中标人承担。(1)因中标人原因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2)违反合同行为,包括降低膳食质量标准、未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配送,不满足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条件的;(3)使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污秽不洁的食品原料,掺杂使用假冒伪劣食品原料或使用的食品原料农药残留、致病性微生物、重金属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成分含量超过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4)逃避监督管理部门监管,情节严重的,或严重违反食品质量安全法规以及有其他不良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5)存在将学校退回的不合格食材再次配送到其他学校的;(6)筹备进度严重滞后,不能保证2025年秋季学期开学配送的;(7)因配送引起重大舆情事件的;(8)集中考核不合格的。10.其他要求:10.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10.2按照《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和《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5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24〕267号)等有关要求,中标供应商需通过“832”平台完成各学校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用于支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采购。10.3履约终止情形:1)本项目采购服务期限届满。2)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使用完成,则项目履约服务终止。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3.3.2.商务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1★服务期限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至2026年春季学期结束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1、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由采购人组织履约验收小组,开展项目验收工作,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为标准,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审查项目资料完备性、规范性情况,审查项目履行合同、《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情况,审查所有材料质量、性能、安全性以及各项技术指标完成情况,对中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报告。2、技术履约验收内容:包括采购内容、具体技术参数指标(技术服务要求)、商务条件、售后服务等涉及本项目建设质量的所有内容。3、商务履约验收内容:①验收时如发现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标准及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合同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整改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②如验收合格,双方签署验收报告;③项目验收结果合格的,乙方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验收不合格且拒不整改的,甲方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上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4、履约验收标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雅安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雅财采〔2021〕50号)和招标文件相关要求进行验收。5、由采购人组织履约验收小组,开展项目验收工作,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为标准,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审查项目资料完备性、规范性情况,审查项目履行合同、《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情况,审查所有材料质量、性能、安全性以及各项技术指标完成情况,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报告。6、履约验收其他事项: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雅安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雅财采〔2021〕50号)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组织验收。4支付方式分期付款5付款进度安排1、进度款,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财政补助标准:5元/生/天(雅安市名山区教育局每月按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实际用午餐学生人数支付费用),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2、进度款,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根据供货食材据实结算。实施学校根据下浮后的单价*食材品类=结算价,其中财政补贴标准::5元/生/天(午餐),其余部分由学校据实结算。①中标人与各学校签订合同后以学校实际需求采购数量配送到校。,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②根据学校及中标人共同核定的实际供货量,按月据实结算。在中标人开具发票并完善相关手续后,由学校和教育局在10个日历天内进行支付结算。食材实际配送量结算。③原则上每半月询价1次,每种类别食材随机抽选3家店铺询价(特殊商品除外)以3家单价报价的平均价作为每半月食材的基准价,结算时中标人在基准价的基础上,下浮后的价格为实际结算单价:询价的基准价×(1-中标下浮率)3、进度款,未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根据供货食材据实结算。实施学校根据下浮后的单价*食材品类=结算价,由学校据实结算。①中标人与各学校签订合同后以学校实际需求采购数量配送到校。,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②根据学校及中标人共同核定的实际供货量,按月据实结算。在中标人开具发票并完善相关手续后,由学校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支付结算。食材实际配送量结算。③原则上每半月询价1次,每种类别食材随机抽选3家店铺询价(特殊商品除外)以3家单价报价的平均价作为每半月食材的基准价,结算时中标人在基准价的基础上,下浮后的价格为实际结算单价:询价的基准价×(1-中标下浮率)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及合同规定3.4.其他要求采购包1:1、报价要求:1)报价应是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满足服务要求的食材成本货物、运输、安装、调试、培训、人工费、税费、管理费、代理服务费等完成本项目其他费用。2)投标人应综合考虑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及其他不确定性因素可能导致的风险自主报价。若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漏报、错报而导致重复工作成本,由投标人负责,采购人不会承担任何费用。3)(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以“下浮率”进行报价,拟采购项目主要食材分为以下三大类(1)大米(粳米)、糯米、面粉、植物油、鸡蛋类、(2)肉类、(3)蔬菜、调料及其他类,投标人分别按三个类别给出每个类别统一的下浮率进行报价。2、履约能力要求(评分因素,按照评分细则进行得分或者扣分)投标人结合采购需求、项目实际具体情况及自身响应情况编制实施方案、配送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①项目执行的重难点分析应对及解决方案;②货源采购流程;③食品安全管理制度;④食品质量保障措施⑤仓库管理制度⑥车辆及工具消毒保洁制度;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处置措施)2)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配送方案(①配送路线安排,②供货方案,③人员、车辆执行计划,④配送响应时间及配送质量保障)3)食品安全:投标人满足项目采购需求并安全开展和完成项目实施。4)类似经验:投标人应具备完成过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可从以往成功案例中汲取经验,为本项目实施提供有效的技术保障。-第49页-第四章资格审查开标完成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4.1.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一般资格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响应)函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投标人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经审计的有效财务报告应包括报告及报告中所附的完整内容,并由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盖章);2)投标人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投标人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3)投标人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为其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4)投标人注册时间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公司章程复印件或承诺函;5)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组织,如合伙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或自然人时,可提供承诺函;6)可以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注: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中第(1)-(6)项具有同等的投标效力,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提供其中任意一项。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响应)函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投标人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第50页-版本号:N511803202500004420250723002招标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18032025000044雅安市名山区教育局四川省众城兴创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5年07月17日第一章投标邀请四川省众城兴创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雅安市名山区教育局委托,拟对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项目为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区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180320250000441.2.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1.3.招标项目简介本项目为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为进一步规范名山区37所公办学校食堂食材采购,确保食材安全,防范资金风险,根据《******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及《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37号)文件精神,拟通过采购食材配送服务,确定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提供37所学校食材统一配送服务,为37所公办学校学生营养热餐服务提供支撑。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实施采购,确定一家具有配送能力的企业为名山区37所公办学校食堂进行食材(大米(粳米)、糯米、面粉、蔬菜类、肉类、蛋类、植物油、调料其他等)的配送服务。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招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描述: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 序号 符号标识 服务要求名称 服务要求内容1采购内容(一)采购内容及要求项目概况:本项目为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为进一步规范名山区37所公办学校食堂食材采购,确保食材安全,防范资金风险,根据《******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及《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37号)文件精神,拟通过采购食材配送服务,确定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提供37所学校食材统一配送服务,为37所公办学校学生营养热餐服务提供支撑。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实施采购,确定一家具有配送能力的企业为名山区37所公办学校食堂进行食材(大米(粳米)、糯米、面粉、蔬菜类、肉类、蛋类、植物油、调料其他等)的配送服务。(二)实施范围名山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校学生、工作人员、在校教职工等。总体预估人数情况如下:中小学幼儿园37所,在校就餐学生22123人;学校食堂及安保工作人员就餐人数334人,全区教职工就餐人数1716人。其中农村营养餐学校24所,就餐学生数共9796人;城区非营养餐学校13所,就餐学生数共12327人。(备注:目前37所学校共有40个校点,如涉及校点布局,学校撤销或合并,中标单位按份额同步划分到合并后的学校据实结算)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统一采购实施范围(现人数)各学校配送地址: (三)技术、服务要求★(实质性要求)1.主要食材及要求补充说明:上述产品生产和包装要求均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不允许提供转基因食品。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如有国家最新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2.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要求2.1具有满足项目配送需求的驾驶员人数。2.2具有满足项目配送需求的配送服务人员人数。2.3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为项目提供的配送服务人员不得擅自更换。人员确需变动,提前5个日历天书面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保证更换的人员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配送服务人员具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进行响应,格式自拟)3.安全基本要求3.1 投标人满足“主要食材及要求”的情况下配送的预包装食品以及鲜猪肉、蛋类每学期提供一次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食品检验合格证,其中配送大米(粳米)、糯米、面粉、菜籽油须提供生产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猪肉、蛋类每学期提供一份兽残快检报告,每批次提供一份猪肉制造商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复印件、《动物检疫合格证》及验讫印章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蔬菜类须每日提供所有供应蔬菜的农残快检报告。3.2 统一采购、追本溯源:投标人提供的食品原料应统一下单,统一从种养基地或生产厂家直接采购,减少采购中间环节,并具备源头可追溯性;时蔬鲜货从当地生产基地或一级批发市场采购,确保新鲜、安全、优质等基本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本地农副产品。3.3 安全配送:投标人按照冷藏车专人专锁将食材按(各学校确定的时间)保质保量配送到各学校食堂储藏间。4.配送要求4.1食材配送地点:名山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等共37所学校40个校点(详见学校实施范围),如涉及校点布局,学校撤销或合并,中标单位按份额同步划分到合并后的学校据实结算.4.2配送方式:投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前一天发送的配送清单和要求,每个工作日进行配送,不得影响学校食堂正常加工;投标人必须完全遵照采购人要求进行配送,投标人要确保按时、按量、按要求运送至学校。因所供食材的质量、数量与要求不符时,采购人有权拒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不得将项目进行转包、分包。4.3投标人对食品质量安全负全部责任,自觉接受采购人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食品安全的监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进行响应,格式自拟)4.4配送的涉及预包装类食品外包装上应有“SC”标志,所有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应规定和卫生要求,分类存储。4.5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配备不低于10辆的冷藏运输车辆。签订合同前提供所有车辆有效行驶证复印件、实车内外部图片(能清晰显示制冷设备);若是租赁车辆则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须满足履约时间要求,有效行驶证复印件、实车内外部图片给采购人备案,同时提供满足项目配送需求的驾驶员名单及驾驶证复印件。每辆车配有车辆监控GPS或视频监控等信息化手段,确保运输过程中食品安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进行响应,格式自拟)4.6投标人必须无任何理由保存在配送车辆出库(出发)到用户接收产品为止的派车记录,采购人将不定期进行抽查。4.7学校所需的新鲜食材须当天(具体时间由学校确定)配送中途不得转运、分运;如遇雨雪、冰冻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正常配送的,投标人应制定紧急预案保障食材正常送达学校。若应急预案无法满足正常配送的,由采购人出具解决方案,但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4.8在配送期间,投标人必须保障货源充足,保障一天一次临时性配送供货,如果出现断货现象,须作出书面说明,若非不可抗力因素,不论数量多少,断货1天,应当赔偿采购人当月平均一天所需物资资金50%的违约金,断货2天,应当赔偿采购人当月平均一天所需物资资金100%的违约金,连续断货达3天及以上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都由投标人负责。4.9投标人的配送运输工具必须符合卫生安全要求,应具有防雨、防尘、防锈设施,运输作业应防止污染,操作要轻拿轻放不使食品受损伤,杜绝与有毒、有害物品同时装运,且做到生熟分运。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洗、消毒、保洁。配送车辆外表要有学生餐食材统一配送的标识,配送工作人员要统一着装、统一挂工作牌。投标人应将食材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并负责食品原材料的装卸。5.配送验货要求5.1 中标人交货配送食材由各学校每日验货完成。学校对每批次食材进行现场验货验收。5.2 各学校对中标人需要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标准、要求等)进行确认的,中标人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5.3在食材验货签收时,学校发现中标人供应的食材出现质量问题或者疑似质量问题,中标人应采取紧急措施,及时退换食材,并保障学校当天正常供餐。(须在学校要求时间内补充到位并保质保量)6.留样及检验(测) 6.1 投标人应自觉接受采购人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对配送的原材料进行留样检验(测)(含相关职能部门的抽检)。 6.2投标人必须接受采购人和有关监督职能部门组成的检查小组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7.询价方式:7.1组成由教育局、发改、学校及中标人共同组成的询价小组,随机抽取不少于两所学校,每所学校各派一名学校工作人员参与询价。7.2因采购标的单价会随市场变化而变化,以名山区中心城区菜市场作为询价地点,询价由学校人员随机抽取询价市场。7.3原则上每半月询价1次,每种类别食材随机抽选3家店铺询价(特殊商品除外)以3家单价报价的平均价作为每半月食材的基准价,结算时中标人在基准价的基础上,下浮后的价格为实际结算单价:询价的基准价×(1 - 中标下浮率)8.考核机制8.1 日常监督监督主体:各学校监督内容:食材质量、配送数量、及时性、服务态度等。月度监督结果由各学校报采购人汇总存档,同时月度监督及核对结果将作为月度结算和考核的依据。学校月度监督考核表学校: 日期: 得分:8.2 集中考核按照每学期一次的原则(一般为每学期最后一月进行),由采购人对中标人的配送服务(管理制度、组织机构等)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中标人是否能继续履行合同的重要依据,无法达到考核要求的,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可以终止采购合同,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并不得要求任何赔偿。集中考核评价表备注(以学校为单位)1.考核评价得分95分(包含95分)及以上为优秀,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不扣违约金;2.考核评价得分94分(包含94分)-90分(包含90分)为合格,考核结果为合格不扣违约金;3.考核评价得分89分(包含89分)-80分(包含80分)整改警告,考核结果为警告整改的一次扣违约金15000元;4.考核评价得分79分(包含7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一次性扣违约金30000元。5.本考核表满分100分,采用倒扣制,分项分扣完为止;6.如有扣违约金从评价当月配送金额中扣除,配送金额不足的则由供货商单独另交;9.退出机制中标人如出现如下情况,采购人将终止中标人配送资格,解除配送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由中标人承担。(1)因中标人原因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2)违反合同行为,包括降低膳食质量标准、未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配送,不满足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条件的;(3)使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污秽不洁的食品原料,掺杂使用假冒伪劣食品原料或使用的食品原料农药残留、致病性微生物、重金属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成分含量超过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4)逃避监督管理部门监管,情节严重的,或严重违反食品质量安全法规以及有其他不良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5)存在将学校退回的不合格食材再次配送到其他学校的;(6)筹备进度严重滞后,不能保证2025年秋季学期开学配送的;(7)因配送引起重大舆情事件的;(8)集中考核不合格的。10.其他要求:10.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10.2 按照《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和《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5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24〕267号)等有关要求,中标供应商需通过“832”平台完成各学校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用于支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采购。10.3履约终止情形:1)本项目采购服务期限届满。 2)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使用完成,则项目履约服务终止。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一)采购内容及要求项目概况:本项目为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为进一步规范名山区37所公办学校食堂食材采购,确保食材安全,防范资金风险,根据《******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及《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37号)文件精神,拟通过采购食材配送服务,确定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提供37所学校食材统一配送服务,为37所公办学校学生营养热餐服务提供支撑。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实施采购,确定一家具有配送能力的企业为名山区37所公办学校食堂进行食材(大米(粳米)、糯米、面粉、蔬菜类、肉类、蛋类、植物油、调料其他等)的配送服务。(二)实施范围名山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校学生、工作人员、在校教职工等。总体预估人数情况如下:中小学幼儿园37所,在校就餐学生22123人;学校食堂及安保工作人员就餐人数334人,全区教职工就餐人数1716人。其中农村营养餐学校24所,就餐学生数共9796人;城区非营养餐学校13所,就餐学生数共12327人。(备注:目前37所学校共有40个校点,如涉及校点布局,学校撤销或合并,中标单位按份额同步划分到合并后的学校据实结算)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统一采购实施范围(现人数)各学校配送地址: (三)技术、服务要求★(实质性要求)1.主要食材及要求补充说明:上述产品生产和包装要求均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不允许提供转基因食品。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如有国家最新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2.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要求2.1具有满足项目配送需求的驾驶员人数。2.2具有满足项目配送需求的配送服务人员人数。2.3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为项目提供的配送服务人员不得擅自更换。人员确需变动,提前5个日历天书面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保证更换的人员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配送服务人员具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进行响应,格式自拟)3.安全基本要求3.1 投标人满足“主要食材及要求”的情况下配送的预包装食品以及鲜猪肉、蛋类每学期提供一次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食品检验合格证,其中配送大米(粳米)、糯米、面粉、菜籽油须提供生产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猪肉、蛋类每学期提供一份兽残快检报告,每批次提供一份猪肉制造商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复印件、《动物检疫合格证》及验讫印章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蔬菜类须每日提供所有供应蔬菜的农残快检报告。3.2 统一采购、追本溯源:投标人提供的食品原料应统一下单,统一从种养基地或生产厂家直接采购,减少采购中间环节,并具备源头可追溯性;时蔬鲜货从当地生产基地或一级批发市场采购,确保新鲜、安全、优质等基本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本地农副产品。3.3 安全配送:投标人按照冷藏车专人专锁将食材按(各学校确定的时间)保质保量配送到各学校食堂储藏间。4.配送要求4.1食材配送地点:名山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等共37所学校40个校点(详见学校实施范围),如涉及校点布局,学校撤销或合并,中标单位按份额同步划分到合并后的学校据实结算.4.2配送方式:投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前一天发送的配送清单和要求,每个工作日进行配送,不得影响学校食堂正常加工;投标人必须完全遵照采购人要求进行配送,投标人要确保按时、按量、按要求运送至学校。因所供食材的质量、数量与要求不符时,采购人有权拒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不得将项目进行转包、分包。4.3投标人对食品质量安全负全部责任,自觉接受采购人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食品安全的监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进行响应,格式自拟)4.4配送的涉及预包装类食品外包装上应有“SC”标志,所有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应规定和卫生要求,分类存储。4.5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配备不低于10辆的冷藏运输车辆。签订合同前提供所有车辆有效行驶证复印件、实车内外部图片(能清晰显示制冷设备);若是租赁车辆则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须满足履约时间要求,有效行驶证复印件、实车内外部图片给采购人备案,同时提供满足项目配送需求的驾驶员名单及驾驶证复印件。每辆车配有车辆监控GPS或视频监控等信息化手段,确保运输过程中食品安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进行响应,格式自拟)4.6投标人必须无任何理由保存在配送车辆出库(出发)到用户接收产品为止的派车记录,采购人将不定期进行抽查。4.7学校所需的新鲜食材须当天(具体时间由学校确定)配送中途不得转运、分运;如遇雨雪、冰冻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正常配送的,投标人应制定紧急预案保障食材正常送达学校。若应急预案无法满足正常配送的,由采购人出具解决方案,但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4.8在配送期间,投标人必须保障货源充足,保障一天一次临时性配送供货,如果出现断货现象,须作出书面说明,若非不可抗力因素,不论数量多少,断货1天,应当赔偿采购人当月平均一天所需物资资金50%的违约金,断货2天,应当赔偿采购人当月平均一天所需物资资金100%的违约金,连续断货达3天及以上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都由投标人负责。4.9投标人的配送运输工具必须符合卫生安全要求,应具有防雨、防尘、防锈设施,运输作业应防止污染,操作要轻拿轻放不使食品受损伤,杜绝与有毒、有害物品同时装运,且做到生熟分运。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洗、消毒、保洁。配送车辆外表要有学生餐食材统一配送的标识,配送工作人员要统一着装、统一挂工作牌。投标人应将食材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并负责食品原材料的装卸。5.配送验货要求5.1 中标人交货配送食材由各学校每日验货完成。学校对每批次食材进行现场验货验收。5.2 各学校对中标人需要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标准、要求等)进行确认的,中标人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5.3在食材验货签收时,学校发现中标人供应的食材出现质量问题或者疑似质量问题,中标人应采取紧急措施,及时退换食材,并保障学校当天正常供餐。(须在学校要求时间内补充到位并保质保量)6.留样及检验(测) 6.1 投标人应自觉接受采购人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对配送的原材料进行留样检验(测)(含相关职能部门的抽检)。 6.2投标人必须接受采购人和有关监督职能部门组成的检查小组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7.询价方式:7.1组成由教育局、发改、学校及中标人共同组成的询价小组,随机抽取不少于两所学校,每所学校各派一名学校工作人员参与询价。7.2因采购标的单价会随市场变化而变化,以名山区中心城区菜市场作为询价地点,询价由学校人员随机抽取询价市场。7.3原则上每半月询价1次,每种类别食材随机抽选3家店铺询价(特殊商品除外)以3家单价报价的平均价作为每半月食材的基准价,结算时中标人在基准价的基础上,下浮后的价格为实际结算单价:询价的基准价×(1 - 中标下浮率)8.考核机制8.1 日常监督监督主体:各学校监督内容:食材质量、配送数量、及时性、服务态度等。月度监督结果由各学校报采购人汇总存档,同时月度监督及核对结果将作为月度结算和考核的依据。学校月度监督考核表学校: 日期: 得分:8.2 集中考核按照每学期一次的原则(一般为每学期最后一月进行),由采购人对中标人的配送服务(管理制度、组织机构等)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中标人是否能继续履行合同的重要依据,无法达到考核要求的,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可以终止采购合同,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并不得要求任何赔偿。集中考核评价表备注(以学校为单位)1.考核评价得分95分(包含95分)及以上为优秀,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不扣违约金;2.考核评价得分94分(包含94分)-90分(包含90分)为合格,考核结果为合格不扣违约金;3.考核评价得分89分(包含89分)-80分(包含80分)整改警告,考核结果为警告整改的一次扣违约金15000元;4.考核评价得分79分(包含7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一次性扣违约金30000元。5.本考核表满分100分,采用倒扣制,分项分扣完为止;6.如有扣违约金从评价当月配送金额中扣除,配送金额不足的则由供货商单独另交;9.退出机制中标人如出现如下情况,采购人将终止中标人配送资格,解除配送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由中标人承担。(1)因中标人原因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2)违反合同行为,包括降低膳食质量标准、未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配送,不满足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条件的;(3)使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污秽不洁的食品原料,掺杂使用假冒伪劣食品原料或使用的食品原料农药残留、致病性微生物、重金属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成分含量超过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4)逃避监督管理部门监管,情节严重的,或严重违反食品质量安全法规以及有其他不良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5)存在将学校退回的不合格食材再次配送到其他学校的;(6)筹备进度严重滞后,不能保证2025年秋季学期开学配送的;(7)因配送引起重大舆情事件的;(8)集中考核不合格的。10.其他要求:10.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10.2 按照《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和《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5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24〕267号)等有关要求,中标供应商需通过“832”平台完成各学校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用于支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采购。10.3履约终止情形:1)本项目采购服务期限届满。 2)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使用完成,则项目履约服务终止。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一)采购内容及要求项目概况:本项目为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为进一步规范名山区37所公办学校食堂食材采购,确保食材安全,防范资金风险,根据《******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及《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37号)文件精神,拟通过采购食材配送服务,确定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提供37所学校食材统一配送服务,为37所公办学校学生营养热餐服务提供支撑。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实施采购,确定一家具有配送能力的企业为名山区37所公办学校食堂进行食材(大米(粳米)、糯米、面粉、蔬菜类、肉类、蛋类、植物油、调料其他等)的配送服务。(二)实施范围名山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校学生、工作人员、在校教职工等。总体预估人数情况如下:中小学幼儿园37所,在校就餐学生22123人;学校食堂及安保工作人员就餐人数334人,全区教职工就餐人数1716人。其中农村营养餐学校24所,就餐学生数共9796人;城区非营养餐学校13所,就餐学生数共12327人。(备注:目前37所学校共有40个校点,如涉及校点布局,学校撤销或合并,中标单位按份额同步划分到合并后的学校据实结算)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统一采购实施范围(现人数)各学校配送地址: (三)技术、服务要求★(实质性要求)1.主要食材及要求补充说明:上述产品生产和包装要求均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不允许提供转基因食品。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如有国家最新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2.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要求2.1具有满足项目配送需求的驾驶员人数。2.2具有满足项目配送需求的配送服务人员人数。2.3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为项目提供的配送服务人员不得擅自更换。人员确需变动,提前5个日历天书面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保证更换的人员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配送服务人员具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进行响应,格式自拟)3.安全基本要求3.1 投标人满足“主要食材及要求”的情况下配送的预包装食品以及鲜猪肉、蛋类每学期提供一次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食品检验合格证,其中配送大米(粳米)、糯米、面粉、菜籽油须提供生产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猪肉、蛋类每学期提供一份兽残快检报告,每批次提供一份猪肉制造商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复印件、《动物检疫合格证》及验讫印章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蔬菜类须每日提供所有供应蔬菜的农残快检报告。3.2 统一采购、追本溯源:投标人提供的食品原料应统一下单,统一从种养基地或生产厂家直接采购,减少采购中间环节,并具备源头可追溯性;时蔬鲜货从当地生产基地或一级批发市场采购,确保新鲜、安全、优质等基本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本地农副产品。3.3 安全配送:投标人按照冷藏车专人专锁将食材按(各学校确定的时间)保质保量配送到各学校食堂储藏间。4.配送要求4.1食材配送地点:名山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等共37所学校40个校点(详见学校实施范围),如涉及校点布局,学校撤销或合并,中标单位按份额同步划分到合并后的学校据实结算.4.2配送方式:投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前一天发送的配送清单和要求,每个工作日进行配送,不得影响学校食堂正常加工;投标人必须完全遵照采购人要求进行配送,投标人要确保按时、按量、按要求运送至学校。因所供食材的质量、数量与要求不符时,采购人有权拒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不得将项目进行转包、分包。4.3投标人对食品质量安全负全部责任,自觉接受采购人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食品安全的监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进行响应,格式自拟)4.4配送的涉及预包装类食品外包装上应有“SC”标志,所有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应规定和卫生要求,分类存储。4.5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配备不低于10辆的冷藏运输车辆。签订合同前提供所有车辆有效行驶证复印件、实车内外部图片(能清晰显示制冷设备);若是租赁车辆则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须满足履约时间要求,有效行驶证复印件、实车内外部图片给采购人备案,同时提供满足项目配送需求的驾驶员名单及驾驶证复印件。每辆车配有车辆监控GPS或视频监控等信息化手段,确保运输过程中食品安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进行响应,格式自拟)4.6投标人必须无任何理由保存在配送车辆出库(出发)到用户接收产品为止的派车记录,采购人将不定期进行抽查。4.7学校所需的新鲜食材须当天(具体时间由学校确定)配送中途不得转运、分运;如遇雨雪、冰冻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正常配送的,投标人应制定紧急预案保障食材正常送达学校。若应急预案无法满足正常配送的,由采购人出具解决方案,但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4.8在配送期间,投标人必须保障货源充足,保障一天一次临时性配送供货,如果出现断货现象,须作出书面说明,若非不可抗力因素,不论数量多少,断货1天,应当赔偿采购人当月平均一天所需物资资金50%的违约金,断货2天,应当赔偿采购人当月平均一天所需物资资金100%的违约金,连续断货达3天及以上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都由投标人负责。4.9投标人的配送运输工具必须符合卫生安全要求,应具有防雨、防尘、防锈设施,运输作业应防止污染,操作要轻拿轻放不使食品受损伤,杜绝与有毒、有害物品同时装运,且做到生熟分运。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洗、消毒、保洁。配送车辆外表要有学生餐食材统一配送的标识,配送工作人员要统一着装、统一挂工作牌。投标人应将食材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并负责食品原材料的装卸。5.配送验货要求5.1 中标人交货配送食材由各学校每日验货完成。学校对每批次食材进行现场验货验收。5.2 各学校对中标人需要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标准、要求等)进行确认的,中标人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5.3在食材验货签收时,学校发现中标人供应的食材出现质量问题或者疑似质量问题,中标人应采取紧急措施,及时退换食材,并保障学校当天正常供餐。(须在学校要求时间内补充到位并保质保量)6.留样及检验(测) 6.1 投标人应自觉接受采购人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对配送的原材料进行留样检验(测)(含相关职能部门的抽检)。 6.2投标人必须接受采购人和有关监督职能部门组成的检查小组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7.询价方式:7.1组成由教育局、发改、学校及中标人共同组成的询价小组,随机抽取不少于两所学校,每所学校各派一名学校工作人员参与询价。7.2因采购标的单价会随市场变化而变化,以名山区中心城区菜市场作为询价地点,询价由学校人员随机抽取询价市场。7.3原则上每半月询价1次,每种类别食材随机抽选3家店铺询价(特殊商品除外)以3家单价报价的平均价作为每半月食材的基准价,结算时中标人在基准价的基础上,下浮后的价格为实际结算单价:询价的基准价×(1 - 中标下浮率)8.考核机制8.1 日常监督监督主体:各学校监督内容:食材质量、配送数量、及时性、服务态度等。月度监督结果由各学校报采购人汇总存档,同时月度监督及核对结果将作为月度结算和考核的依据。学校月度监督考核表学校: 日期: 得分:8.2 集中考核按照每学期一次的原则(一般为每学期最后一月进行),由采购人对中标人的配送服务(管理制度、组织机构等)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中标人是否能继续履行合同的重要依据,无法达到考核要求的,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可以终止采购合同,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并不得要求任何赔偿。集中考核评价表备注(以学校为单位)1.考核评价得分95分(包含95分)及以上为优秀,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不扣违约金;2.考核评价得分94分(包含94分)-90分(包含90分)为合格,考核结果为合格不扣违约金;3.考核评价得分89分(包含89分)-80分(包含80分)整改警告,考核结果为警告整改的一次扣违约金15000元;4.考核评价得分79分(包含7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一次性扣违约金30000元。5.本考核表满分100分,采用倒扣制,分项分扣完为止;6.如有扣违约金从评价当月配送金额中扣除,配送金额不足的则由供货商单独另交;9.退出机制中标人如出现如下情况,采购人将终止中标人配送资格,解除配送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由中标人承担。(1)因中标人原因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2)违反合同行为,包括降低膳食质量标准、未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配送,不满足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条件的;(3)使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污秽不洁的食品原料,掺杂使用假冒伪劣食品原料或使用的食品原料农药残留、致病性微生物、重金属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成分含量超过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4)逃避监督管理部门监管,情节严重的,或严重违反食品质量安全法规以及有其他不良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5)存在将学校退回的不合格食材再次配送到其他学校的;(6)筹备进度严重滞后,不能保证2025年秋季学期开学配送的;(7)因配送引起重大舆情事件的;(8)集中考核不合格的。10.其他要求:10.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10.2 按照《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和《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5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24〕267号)等有关要求,中标供应商需通过“832”平台完成各学校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用于支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采购。10.3履约终止情形:1)本项目采购服务期限届满。 2)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使用完成,则项目履约服务终止。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一)采购内容及要求项目概况:本项目为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为进一步规范名山区37所公办学校食堂食材采购,确保食材安全,防范资金风险,根据《******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及《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37号)文件精神,拟通过采购食材配送服务,确定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提供37所学校食材统一配送服务,为37所公办学校学生营养热餐服务提供支撑。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实施采购,确定一家具有配送能力的企业为名山区37所公办学校食堂进行食材(大米(粳米)、糯米、面粉、蔬菜类、肉类、蛋类、植物油、调料其他等)的配送服务。(二)实施范围名山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校学生、工作人员、在校教职工等。总体预估人数情况如下:中小学幼儿园37所,在校就餐学生22123人;学校食堂及安保工作人员就餐人数334人,全区教职工就餐人数1716人。其中农村营养餐学校24所,就餐学生数共9796人;城区非营养餐学校13所,就餐学生数共12327人。(备注:目前37所学校共有40个校点,如涉及校点布局,学校撤销或合并,中标单位按份额同步划分到合并后的学校据实结算)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统一采购实施范围(现人数)各学校配送地址: (三)技术、服务要求★(实质性要求)1.主要食材及要求补充说明:上述产品生产和包装要求均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不允许提供转基因食品。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如有国家最新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2.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要求2.1具有满足项目配送需求的驾驶员人数。2.2具有满足项目配送需求的配送服务人员人数。2.3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为项目提供的配送服务人员不得擅自更换。人员确需变动,提前5个日历天书面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保证更换的人员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配送服务人员具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进行响应,格式自拟)3.安全基本要求3.1 投标人满足“主要食材及要求”的情况下配送的预包装食品以及鲜猪肉、蛋类每学期提供一次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食品检验合格证,其中配送大米(粳米)、糯米、面粉、菜籽油须提供生产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猪肉、蛋类每学期提供一份兽残快检报告,每批次提供一份猪肉制造商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复印件、《动物检疫合格证》及验讫印章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蔬菜类须每日提供所有供应蔬菜的农残快检报告。3.2 统一采购、追本溯源:投标人提供的食品原料应统一下单,统一从种养基地或生产厂家直接采购,减少采购中间环节,并具备源头可追溯性;时蔬鲜货从当地生产基地或一级批发市场采购,确保新鲜、安全、优质等基本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本地农副产品。3.3 安全配送:投标人按照冷藏车专人专锁将食材按(各学校确定的时间)保质保量配送到各学校食堂储藏间。4.配送要求4.1食材配送地点:名山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等共37所学校40个校点(详见学校实施范围),如涉及校点布局,学校撤销或合并,中标单位按份额同步划分到合并后的学校据实结算.4.2配送方式:投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前一天发送的配送清单和要求,每个工作日进行配送,不得影响学校食堂正常加工;投标人必须完全遵照采购人要求进行配送,投标人要确保按时、按量、按要求运送至学校。因所供食材的质量、数量与要求不符时,采购人有权拒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不得将项目进行转包、分包。4.3投标人对食品质量安全负全部责任,自觉接受采购人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食品安全的监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进行响应,格式自拟)4.4配送的涉及预包装类食品外包装上应有“SC”标志,所有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应规定和卫生要求,分类存储。4.5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配备不低于10辆的冷藏运输车辆。签订合同前提供所有车辆有效行驶证复印件、实车内外部图片(能清晰显示制冷设备);若是租赁车辆则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须满足履约时间要求,有效行驶证复印件、实车内外部图片给采购人备案,同时提供满足项目配送需求的驾驶员名单及驾驶证复印件。每辆车配有车辆监控GPS或视频监控等信息化手段,确保运输过程中食品安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进行响应,格式自拟)4.6投标人必须无任何理由保存在配送车辆出库(出发)到用户接收产品为止的派车记录,采购人将不定期进行抽查。4.7学校所需的新鲜食材须当天(具体时间由学校确定)配送中途不得转运、分运;如遇雨雪、冰冻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正常配送的,投标人应制定紧急预案保障食材正常送达学校。若应急预案无法满足正常配送的,由采购人出具解决方案,但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4.8在配送期间,投标人必须保障货源充足,保障一天一次临时性配送供货,如果出现断货现象,须作出书面说明,若非不可抗力因素,不论数量多少,断货1天,应当赔偿采购人当月平均一天所需物资资金50%的违约金,断货2天,应当赔偿采购人当月平均一天所需物资资金100%的违约金,连续断货达3天及以上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都由投标人负责。4.9投标人的配送运输工具必须符合卫生安全要求,应具有防雨、防尘、防锈设施,运输作业应防止污染,操作要轻拿轻放不使食品受损伤,杜绝与有毒、有害物品同时装运,且做到生熟分运。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洗、消毒、保洁。配送车辆外表要有学生餐食材统一配送的标识,配送工作人员要统一着装、统一挂工作牌。投标人应将食材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并负责食品原材料的装卸。5.配送验货要求5.1 中标人交货配送食材由各学校每日验货完成。学校对每批次食材进行现场验货验收。5.2 各学校对中标人需要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标准、要求等)进行确认的,中标人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5.3在食材验货签收时,学校发现中标人供应的食材出现质量问题或者疑似质量问题,中标人应采取紧急措施,及时退换食材,并保障学校当天正常供餐。(须在学校要求时间内补充到位并保质保量)6.留样及检验(测) 6.1 投标人应自觉接受采购人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对配送的原材料进行留样检验(测)(含相关职能部门的抽检)。 6.2投标人必须接受采购人和有关监督职能部门组成的检查小组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7.询价方式:7.1组成由教育局、发改、学校及中标人共同组成的询价小组,随机抽取不少于两所学校,每所学校各派一名学校工作人员参与询价。7.2因采购标的单价会随市场变化而变化,以名山区中心城区菜市场作为询价地点,询价由学校人员随机抽取询价市场。7.3原则上每半月询价1次,每种类别食材随机抽选3家店铺询价(特殊商品除外)以3家单价报价的平均价作为每半月食材的基准价,结算时中标人在基准价的基础上,下浮后的价格为实际结算单价:询价的基准价×(1 - 中标下浮率)8.考核机制8.1 日常监督监督主体:各学校监督内容:食材质量、配送数量、及时性、服务态度等。月度监督结果由各学校报采购人汇总存档,同时月度监督及核对结果将作为月度结算和考核的依据。学校月度监督考核表学校: 日期: 得分:8.2 集中考核按照每学期一次的原则(一般为每学期最后一月进行),由采购人对中标人的配送服务(管理制度、组织机构等)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中标人是否能继续履行合同的重要依据,无法达到考核要求的,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可以终止采购合同,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并不得要求任何赔偿。集中考核评价表备注(以学校为单位)1.考核评价得分95分(包含95分)及以上为优秀,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不扣违约金;2.考核评价得分94分(包含94分)-90分(包含90分)为合格,考核结果为合格不扣违约金;3.考核评价得分89分(包含89分)-80分(包含80分)整改警告,考核结果为警告整改的一次扣违约金15000元;4.考核评价得分79分(包含7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一次性扣违约金30000元。5.本考核表满分100分,采用倒扣制,分项分扣完为止;6.如有扣违约金从评价当月配送金额中扣除,配送金额不足的则由供货商单独另交;9.退出机制中标人如出现如下情况,采购人将终止中标人配送资格,解除配送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由中标人承担。(1)因中标人原因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2)违反合同行为,包括降低膳食质量标准、未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配送,不满足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条件的;(3)使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污秽不洁的食品原料,掺杂使用假冒伪劣食品原料或使用的食品原料农药残留、致病性微生物、重金属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成分含量超过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4)逃避监督管理部门监管,情节严重的,或严重违反食品质量安全法规以及有其他不良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5)存在将学校退回的不合格食材再次配送到其他学校的;(6)筹备进度严重滞后,不能保证2025年秋季学期开学配送的;(7)因配送引起重大舆情事件的;(8)集中考核不合格的。10.其他要求:10.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10.2 按照《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和《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5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24〕267号)等有关要求,中标供应商需通过“832”平台完成各学校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用于支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采购。10.3履约终止情形:1)本项目采购服务期限届满。 2)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使用完成,则项目履约服务终止。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一)采购内容及要求项目概况:本项目为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雅安市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为进一步规范名山区37所公办学校食堂食材采购,确保食材安全,防范资金风险,根据《******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及《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37号)文件精神,拟通过采购食材配送服务,确定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提供37所学校食材统一配送服务,为37所公办学校学生营养热餐服务提供支撑。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实施采购,确定一家具有配送能力的企业为名山区37所公办学校食堂进行食材(大米(粳米)、糯米、面粉、蔬菜类、肉类、蛋类、植物油、调料其他等)的配送服务。(二)实施范围名山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校学生、工作人员、在校教职工等。总体预估人数情况如下:中小学幼儿园37所,在校就餐学生22123人;学校食堂及安保工作人员就餐人数334人,全区教职工就餐人数1716人。其中农村营养餐学校24所,就餐学生数共9796人;城区非营养餐学校13所,就餐学生数共12327人。(备注:目前37所学校共有40个校点,如涉及校点布局,学校撤销或合并,中标单位按份额同步划分到合并后的学校据实结算)名山区学校食堂食材统一采购实施范围(现人数)各学校配送地址: (三)技术、服务要求★(实质性要求)1.主要食材及要求补充说明:上述产品生产和包装要求均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不允许提供转基因食品。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如有国家最新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2.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要求2.1具有满足项目配送需求的驾驶员人数。2.2具有满足项目配送需求的配送服务人员人数。2.3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为项目提供的配送服务人员不得擅自更换。人员确需变动,提前5个日历天书面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保证更换的人员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配送服务人员具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进行响应,格式自拟)3.安全基本要求3.1 投标人满足“主要食材及要求”的情况下配送的预包装食品以及鲜猪肉、蛋类每学期提供一次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食品检验合格证,其中配送大米(粳米)、糯米、面粉、菜籽油须提供生产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猪肉、蛋类每学期提供一份兽残快检报告,每批次提供一份猪肉制造商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复印件、《动物检疫合格证》及验讫印章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蔬菜类须每日提供所有供应蔬菜的农残快检报告。3.2 统一采购、追本溯源:投标人提供的食品原料应统一下单,统一从种养基地或生产厂家直接采购,减少采购中间环节,并具备源头可追溯性;时蔬鲜货从当地生产基地或一级批发市场采购,确保新鲜、安全、优质等基本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本地农副产品。3.3 安全配送:投标人按照冷藏车专人专锁将食材按(各学校确定的时间)保质保量配送到各学校食堂储藏间。4.配送要求4.1食材配送地点:名山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等共37所学校40个校点(详见学校实施范围),如涉及校点布局,学校撤销或合并,中标单位按份额同步划分到合并后的学校据实结算.4.2配送方式:投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前一天发送的配送清单和要求,每个工作日进行配送,不得影响学校食堂正常加工;投标人必须完全遵照采购人要求进行配送,投标人要确保按时、按量、按要求运送至学校。因所供食材的质量、数量与要求不符时,采购人有权拒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不得将项目进行转包、分包。4.3投标人对食品质量安全负全部责任,自觉接受采购人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食品安全的监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进行响应,格式自拟)4.4配送的涉及预包装类食品外包装上应有“SC”标志,所有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应规定和卫生要求,分类存储。4.5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配备不低于10辆的冷藏运输车辆。签订合同前提供所有车辆有效行驶证复印件、实车内外部图片(能清晰显示制冷设备);若是租赁车辆则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须满足履约时间要求,有效行驶证复印件、实车内外部图片给采购人备案,同时提供满足项目配送需求的驾驶员名单及驾驶证复印件。每辆车配有车辆监控GPS或视频监控等信息化手段,确保运输过程中食品安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进行响应,格式自拟)4.6投标人必须无任何理由保存在配送车辆出库(出发)到用户接收产品为止的派车记录,采购人将不定期进行抽查。4.7学校所需的新鲜食材须当天(具体时间由学校确定)配送中途不得转运、分运;如遇雨雪、冰冻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正常配送的,投标人应制定紧急预案保障食材正常送达学校。若应急预案无法满足正常配送的,由采购人出具解决方案,但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4.8在配送期间,投标人必须保障货源充足,保障一天一次临时性配送供货,如果出现断货现象,须作出书面说明,若非不可抗力因素,不论数量多少,断货1天,应当赔偿采购人当月平均一天所需物资资金50%的违约金,断货2天,应当赔偿采购人当月平均一天所需物资资金100%的违约金,连续断货达3天及以上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都由投标人负责。4.9投标人的配送运输工具必须符合卫生安全要求,应具有防雨、防尘、防锈设施,运输作业应防止污染,操作要轻拿轻放不使食品受损伤,杜绝与有毒、有害物品同时装运,且做到生熟分运。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洗、消毒、保洁。配送车辆外表要有学生餐食材统一配送的标识,配送工作人员要统一着装、统一挂工作牌。投标人应将食材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并负责食品原材料的装卸。5.配送验货要求5.1 中标人交货配送食材由各学校每日验货完成。学校对每批次食材进行现场验货验收。5.2 各学校对中标人需要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标准、要求等)进行确认的,中标人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5.3在食材验货签收时,学校发现中标人供应的食材出现质量问题或者疑似质量问题,中标人应采取紧急措施,及时退换食材,并保障学校当天正常供餐。(须在学校要求时间内补充到位并保质保量)6.留样及检验(测) 6.1 投标人应自觉接受采购人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对配送的原材料进行留样检验(测)(含相关职能部门的抽检)。 6.2投标人必须接受采购人和有关监督职能部门组成的检查小组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7.询价方式:7.1组成由教育局、发改、学校及中标人共同组成的询价小组,随机抽取不少于两所学校,每所学校各派一名学校工作人员参与询价。7.2因采购标的单价会随市场变化而变化,以名山区中心城区菜市场作为询价地点,询价由学校人员随机抽取询价市场。7.3原则上每半月询价1次,每种类别食材随机抽选3家店铺询价(特殊商品除外)以3家单价报价的平均价作为每半月食材的基准价,结算时中标人在基准价的基础上,下浮后的价格为实际结算单价:询价的基准价×(1 - 中标下浮率)8.考核机制8.1 日常监督监督主体:各学校监督内容:食材质量、配送数量、及时性、服务态度等。月度监督结果由各学校报采购人汇总存档,同时月度监督及核对结果将作为月度结算和考核的依据。学校月度监督考核表学校: 日期: 得分:8.2 集中考核按照每学期一次的原则(一般为每学期最后一月进行),由采购人对中标人的配送服务(管理制度、组织机构等)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中标人是否能继续履行合同的重要依据,无法达到考核要求的,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可以终止采购合同,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并不得要求任何赔偿。集中考核评价表备注(以学校为单位)1.考核评价得分95分(包含95分)及以上为优秀,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不扣违约金;2.考核评价得分94分(包含94分)-90分(包含90分)为合格,考核结果为合格不扣违约金;3.考核评价得分89分(包含89分)-80分(包含80分)整改警告,考核结果为警告整改的一次扣违约金15000元;4.考核评价得分79分(包含7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一次性扣违约金30000元。5.本考核表满分100分,采用倒扣制,分项分扣完为止;6.如有扣违约金从评价当月配送金额中扣除,配送金额不足的则由供货商单独另交;9.退出机制中标人如出现如下情况,采购人将终止中标人配送资格,解除配送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由中标人承担。(1)因中标人原因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2)违反合同行为,包括降低膳食质量标准、未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配送,不满足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条件的;(3)使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污秽不洁的食品原料,掺杂使用假冒伪劣食品原料或使用的食品原料农药残留、致病性微生物、重金属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成分含量超过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4)逃避监督管理部门监管,情节严重的,或严重违反食品质量安全法规以及有其他不良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5)存在将学校退回的不合格食材再次配送到其他学校的;(6)筹备进度严重滞后,不能保证2025年秋季学期开学配送的;(7)因配送引起重大舆情事件的;(8)集中考核不合格的。10.其他要求:10.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10.2 按照《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和《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5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24〕267号)等有关要求,中标供应商需通过“832”平台完成各学校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用于支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采购。10.3履约终止情形:1)本项目采购服务期限届满。 2)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使用完成,则项目履约服务终止。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