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调查评估中标结果公示(青岛市生态环境局2025)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青岛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调查评估项目中标公告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青岛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调查评估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
青岛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调查评估项目

二、项目编号:
SDGP370200000202502001336

三、分包名称:
无分包 青岛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调查评估项目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5-07-23

五、开标时间:
2025-08-14 09:30

六、采购方式:
分散采购 服务类

七、中标情况:

中标人(公司名称):
青岛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中国海洋大学
中标金额(元/优惠率):
1928000

中标人地址:
青岛市京山路15号,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238号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温福香, 张乃星, 王均国, 王朔, 胡刚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信息表

企业名称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报价(元)/费率

青岛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中国海洋大学
青岛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调查评估项目
满足采购需求
满足采购需求
项目于 2026年9月底前完成并通过验收。
监测点位:监测点位位于大沽河流域(含五沽河和流浩河)、墨水河、泽河、张村河和李村河等5条河流及其流域,共计68个监测点位。调查内容:项目主要调查内容包括河湖物理形态、水文水资源、水环境质量、水生生物状况。监测频次:河湖物理形态调查仅开展1次,在项目实施期中选择适宜时间开展。其中,河湖缓冲带调查在夏季完成。水生生物要素中,鱼类调查夏季开展1次,其他水生生物调查春、夏、秋季各开展1次。水文水资源、水质调查,分别在春、夏、秋三个季节各开展1次,尽可能与水生生物调查同步进行;沉积物调查开展一次,在项目实施期中选择适宜时间开展。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监测点位、调查内容、监测频次、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项目成果、保密要求等提供服务。详见15招标文件商务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分项报价明细表。
1928000.000000

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结果

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结果汇总表

序号
投标人名称
审查结果

1
青岛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中国海洋大学
通过

2
青岛易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

3
青岛卓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

评审结果

排序
供应商名称
评委1(技术标)
评委2(技术标)
评委3(技术标)
评委4(技术标)
评委5(技术标)
技术标得分
商务标得分
综合得分

1
青岛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中国海洋大学
82.00
70.00
76.00
73.00
76.00
75.40
8.96
84.36

2
青岛易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79.00
70.00
73.00
66.00
63.00
70.20
9.95
80.15

3
青岛卓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60.00
46.00
43.00
36.00
44.00
45.80
10.00
55.80

供应商未中标原因

未中标原因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未中标原因

1
青岛易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评审得分较低

2
青岛卓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评审得分较低

报价公示

报价表

序号
投标单位
投标报价(元)

1
青岛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中国海洋大学
1928000

2
青岛易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1929000

3
青岛卓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920000

业绩公示

企业业绩

序号
项目名称
详细信息

青岛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中国海洋大学

1
青岛市地表水断面水质手工监测项目

2
青岛市地表水断面水质手工监测项目

3
青岛市地表水断面水质手工监测项目(第四包)

4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监测项目

5
2024年水质监测项目

6
2023年水质监测项目

7
水质监测项目

8
青岛市重点河湖污染排查溯源项目

获奖公示

企业荣誉

序号
获奖名称
详细信息

青岛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中国海洋大学

1
2023年度青岛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一等奖
查看详细信息

2
山东省生态环境系统模范机关创建工作示范集体
查看详细信息

3
山东省海洋科技创新二等奖
查看详细信息

4
山东环境科学学会环保科技一等奖
查看详细信息

5
青岛市环境教育基地
查看详细信息

6
《山东省海洋科技创新》一等奖
查看详细信息

7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先进单位
查看详细信息

8
“市级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
查看详细信息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
青岛市延安一路41号

联系人:
王朔
联系方式:
0532-82899033

代理机构:
山东勤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青岛市上清路20号榉林园商务中心B座405

联系人:
王超
联系方式:
0532-82733177

公告期限
2025-8-14 - 2025-8-15

十、代理费

标准:
参考1980号文计取

金额(万元):
2.244

2025-08-14 13:28

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青岛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调查评估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区域
青岛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8月14日 14:00

评审专家名单
温福香,张乃星,王均国,王朔,胡刚

总中标金额
¥192.8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超

项目联系电话
0532-82733177

采购单位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单位地址
青岛市延安一路4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32-82899033

代理机构名称
山东勤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青岛市上清路20号榉林园商务中心B座4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32-82733177

附件:

附件1
1包招标文件.pdf

附件2
1包中标清单.pdf

(2023-03服务类公开招标文件范本)青岛市政府采购,青岛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调查评估项目,第1包采购人:青岛市生态环境局代理机构:山东勤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章),项目编号:SDGP370200000202502001336日期:2025年7月23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三、获取招标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五、公告期限五、公告期限六、其他补充事宜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1.项目说明...................................................................................................................................................13,2.服务要求(包括附件、图纸等)(一)河湖物理形态调查(二)水文水资源调查(三)水环境质量调查(四)水生生物状况调查2.1.3监测频次2.1.4调查与监测方法(一)河湖物理形态调查(二)水文水资源调查(三)水环境质量调查(四)水生生物调查(1)大型底栖动物(2)浮游生物(3)大型水生植物(4)着生藻类(5)鱼类(5)鱼类2.2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2.2.1为保证调查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供应商须在青岛市内设有实验室,人员、设备、环境等能力满足本项目调查监测项目国家标准之要求(开标时须提供此项服务内容加盖公章的承诺函)。.2.2.2样品保存、运输及交接2.2.3仪器设备仪器设备应满足调查监测方法的相应规定,对调查分析数据产生重要影响的应经过专业计量单位检定或校准,并出具检定或校准证书。2.2.4分析环境实验室环境应满足分析方法的相应规定,并予以记录。2.2.5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实验室应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运行。样品采集、分析过程中,应依照分析方法的要求,严格实施质量控制程序,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空白样品、平行样品、有证标准物质、加标回收、曲线中间浓度点验证、仪器比对、人员比对等。2.3项目成果供应商应严格执行保密规定,相关的水环境监测结果及报告只能提供给采购人,禁止用于其他用途,禁止不经采购人允许将相关监测结果通报或透露给其他任何人或单位。3.商务条件第五章评标办法1.相关要求2.评分标准3.政策加分以及计算方法第六章投标人须知1.招标依据以及原则2.合格的投标人3.保密4.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投标有效期以及投标费用5.踏勘现场6.询问及答复7.偏离...........................................................................................................................................................40,8.履约担保9.采购代理服务费10.招标文件11.投标文件的组成12.投标报价13.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15.投标文件加密、上传15.投标文件加密、上传16.投标文件的递交17.质疑18.投诉.........................................................................................................................................................44,19.其他需补充的内容第七章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1.开标程序2.开标3.评标委员会4.资格审查、评标程序5.资格审查.6.评标7.澄清有关问题8.定标9.中标公告以及中标通知书10.不合格投标人或投标无效11.废标12.特殊情况处置程序13违法违规情形14.违规处理第八章纪律要求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第九章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1.签订合同2.追加合同金额2.追加合同金额3.服务质量与验收4.合同范本格式第十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青岛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调查评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8-14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0200000202502001336项目名称:青岛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调查评估项目,预算金额与最高限价: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930000.00元,其中:第一包1930000.00元。采购需求:青岛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调查评估。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9月底前完成并通过验收。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3.2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并关注该项目。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代理机构不再发售纸质招标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08-140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三楼7号开标室(310室)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17,27号,青岛市民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公告媒介: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qingdao.gov.cn)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qingdao.gov.cn)上发布。2.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3.支持网上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地址:青岛市延安一路41号联系方式:0532-8289903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山东勤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青岛市上清路20号榉林园商务中心B座405联系方式:0532-8273317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超,电话:0532-82733177。如有询问,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在线提交。询问及答复的内容在上述公告页面查看。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青岛市生态环境局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勤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项目名称青岛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调查评估项目4分包及中标规定本项目不分包。5资金来源以及资金构成预算金额:1930000元,资金来源:财政投资,出资比例:100%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采购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参加联合体的投标人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之规定,联合体除应符合上述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载明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8踏勘现场√不组织,自行踏勘□组织9履约保证金√不需要□需要10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采购人支付10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中标人支付代理费:22440元□无需支付1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无1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内容详见青岛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qingdao.gov.cn)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投标人应密切关注上述公告页面的最新澄清信息。澄清和修改一经发布,视为投标人已收到。13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14招标文件的质疑招标公告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1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16投标报价的范围含税全包价,包含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17投标报价的次数本次投标报价为一次不得更改报价,投标人只有一次报价的机会。投标报价(即开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高于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18投标报价的方式总价(元)19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情况及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标准本包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包。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标准如下:(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应当占合同金额30%以上),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0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及所属行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所属行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1节能环保优先采购产品优惠标准本项目无优先采购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22进口产品投标√不允许□允许23投标(响应)编制(含保存、签章、修改、撤回、上传等操作)投标人使用【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第十章投标文件格式的附件中标示的“公章”“印章”处,分别签单位公章、个人印章。操作详见“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首页>下载中心>系统使用指南>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操作说明(投标人端)”。(word)文件时无需再电子签章,单项绑定的pdf特别提示:1、制作投标文件时,单项绑定pdf(word)文件不再作为投标内容上传。2、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系统自动合成资格审查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三个pdf投标文件。投标单位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上述三个pdf投标文件上进行电子签章,并上传。(单项绑定的pdf(word)不再上传)3、若供应商在提交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撤回文件,视为放弃参与投标,如需再次投标需要重新上传投标(响应)文件;若供应商需修改投标(响应)文件,则需先撤销上传,再撤销签章,再作修改,修改后需再次生成并签章投标(响应)文件,签章完成后,可点击【预览待评审文件】,对已完成签章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检查,检查无误后再应商在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后需修改报价明细表次上传此次修改后的投标(响应)文件。例如:供内容,则需先撤销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再撤销签章,修改完成后,再次生成并签章投标(响应)文件,签章完成后,可点击【预览待评审文件】,对已完成签章的投标(响应)进行检查,检查无误后再次上传此次修改后的投标(响应)文件。24制作完成后的投标(响应)预览投标人对投标(响应)完成签章后,可点击【预览待评审文件】,对已完成签章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检查,检查无误后上传投标(响应)文件。25投标文件加密、上传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时,系统通过投标人当前使用的CA数字证书自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系统出具上传凭证,投标人可以下载保存。26投标人签到及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支持网上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26投标人签到及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标会。若到现场开标,应携带上传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及可登录互联网的电脑设备以确保网上开标。开标注意事项详见“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首页>下载中心>系统使用指南>电子投标开标注意事项”内通过CA数字证书进行在线签到,未在线签到的投1.投标人在线签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标无效。2.投标人接到解密提示后,应当在规定时限内通过CA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开始解密。27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28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共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4人29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30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评标委员会确定1名中标人31中标公告中标结果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结果公告中,同时对中标供应商是否中小微企业进行公告。32其他需补充的内容32.1书面形式的定义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的招标投标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数据电文形式包括文字的打印或复印件、传真、信函、电传、电报、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电子文档,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及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发出的澄清、答疑、变更等各类公告。32.2相关评标标准认可要求潜在投标人的资质、业绩、荣誉(获奖)及相关附件须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传并公示(上传后将无法删除),制作投标文件时上述材料只能通过系统选取,否则在电子评标时不予认可。32.3电子签名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电子签章是电子签名的一种表现形式,利用图像处理技术将电子签名操作转化为与纸质文件盖章操作相同的可视效果。32.4分包和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允许□允许32.5监督和管理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财政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和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的管理。32.6关注潜在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qingdao.gov.cn)上注册并关须注该项目,否则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32.7优惠率的解释项目采用优惠率报价的,优惠率是指在采购文件约定的基准价基础上进行下浮的比例。例如供应商填入0.2(20%优惠率)则优惠后的报价=(1-0.2)×基准价。32.8其他需补充的内容无第三章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目录序号证明材料名称提供形式备注必须提交1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执业许可证等电子文档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如: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执业许可证等)2声明函电子文档格式见附件3联合投标协议书电子文档若供应商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资格证明文件备注:,开标时,必须提交的证明材料未提交或提交不全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字迹、印章要清晰。第四章采购需求1.项目说明1.1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1.2本项目共分为1个包进行招标。投标人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含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合同存续期间采购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1.3属于信息网络开发服务的,投标人中标后应向采购人提供源代码以及文档等技术资料。1.4根据财政部等三部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要求,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要参考包装需求标准,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2.服务要求(包括附件、图纸等)2.1项目内容2.1.1监测点位监测点位位于大沽河流域(含五沽河和流浩河)、墨水河、泽河、张村河和李村河等5条河流及其流域,共计68个监测点位。表1大沽河采样点位经纬度信息表。点位纬度经度备注136.9345120.4346产芝水库236.8746120.464上海路大沽河桥336.8099120.443022县道大桥436.7702120.3751许村河汇入口下游200米处536.7198120.2982程家小里拦河阐下游小桥636.6047120.2952小沽河汇入口(310省道后沙湾庄桥)736.6117120.2072斜庄村河段836.5564120.1502移风拦河闸下游芦苇河836.5564120.1502段936.4344120.1256引黄济青引水闸下游500米处续表1大沽河采样点位经纬度信息表。点位纬度经度备注1036.3442120.1230南胶莱河汇入口下侧的桥上1136.2983120.1192南庄拦河坝1236.2369120.1168青兰高速1336.914893120.476558马庄河入河点位1436.893896120.448660胡家庄河入河点位1536.828338120.489464洙河入河点位1636.820677120.454561长广河入河点位1736.788929120.415679团结河入河点位1836.774023120.379701许村河入河点位1936.752060120.362528小清河入河点位2036.735297120.366336二甲村附近河流入河点位2136.676403120.284838小沽河入河点位2236.685409120.295126孙州庄附近河流入河点位2336.619139120.261543五沽河入河点位2436.636406120.248181洗心河入河点位2536.630341120.208963城子河入河点位2636.585927120.156041落药河入河点位2736.502073120.190716流浩河入河点位2836.475389120.179758西龙湾头河入河点位续表1大沽河采样点位经纬度信息表。点位纬度经度备注2936.357843120.120201南胶莱河入河点位3036.268998120.132119桃源河入河点位3136.253651120.105545少海入河点位表2流浩河采样点位经纬度信息表点位北纬东经具体位置136.491473120.420579方戈庄村采样点位236.484110120.356476槐树里头采样点位336.502196120.281950西太祉庄村采样点位436.501908120.185766后吕戈庄村采样点位536.476429120.171951大沽河河流汇入点表3五沽河调查点位的经纬度具体信息表点位东经北纬1120.50557536.6188943120.33204136.6215924120.26105836.6238985120.24794536.626300表4墨水河采样点位信息表点位北纬东经具体位置136.3849120.4736天井山一路236.397559120.462691墨水河上游龙泉河入河点位336.400061120.449315墨水河上游入河点位436.3854120.4443墨河公园,龙泉河汇入墨水河下游500米536.376500120.442806后瞳村附近河流汇入点636.355159120.438831即墨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上游河流汇入口736.3551120.4232即墨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下游1公里836.356152120.409105西流峰河入河点位936.330775120.381206庞家沟岔村附近河流入河点位1036.3043120.3432双元路桥1136.292380120.329761墨水河最下游河流入河点位1236.2727120.3251河东路桥表5李村河调查点位的经纬度与具体位置点位北纬东经具体位置136.186120.483世园会净化水厂下游500米236.1526120.416张村河与李村河交汇处上游2km336.1485120.396张村河与李村河交汇处下游100米436.1525120.377大村河汇入口下游100米处536.171000120.473803金水河段取样点位636.142079120.370521李沧未来公园采样点位2.1.2调查内容项目主要调查内容包括河湖物理形态、水文水资源、水环境质量、水生生物状况。(一)河湖物理形态调查河流:调查点的河段类型(溪流或可涉水河流、大型河流或不可涉水河流)、河流,水面宽度、河床类型(淤泥、泥沙、黏土、粗砂、砾石、卵石、岩石或其它等);调查,点处河道蜿蜒程度(直、略弯、蜿蜒、急弯)。河流、河湖连通性:所调查河段的闸坝建设数量、类型、位置(经纬度)等。河流岸线调查:调查全河段两侧的自然岸线及人工岸线的长度;河流两侧土地利用,优势类型。河湖缓冲带:调查湖(库)滨岸带50m范围内的缓冲带分布、缓冲带长度、平均宽,度、面积、缓冲带植被(非农作物)优势物种及植被覆盖度。观测宽度可根据缓冲带分布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二)水文水资源调查调查点处的河流水深、流速、流量;干流的典型一级支流水深、流速、流量。(三)水环境质量调查水质调查:调查点的水温、pH、溶解氧、电导率、氧化还原电位、透明度、总磷、总氮、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叶绿素a等共14项指标。沉积物调查:调查点的沉积物粒径、容重、含水率、全氮、总磷、有机质、重金属(Cr、Ni、Cu、Zn、As、Cd、Hg、Pb)等共14项指标。(四)水生生物状况调查包括大型底栖动物、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大型水生植物、着生藻类、鱼类等。大型底栖动物:物种组成、生物密度、生物量、优势种。浮游植物:物种组成、生物密度、生物量、优势种。浮游动物:物种组成、生物密度、生物量、优势种。大型水生植物:物种组成、分布面积、密度、多度、生物量、优势种。鱼类:物种组成、数量、体重、体长、鱼龄。着生藻类:物种组成、生物密度、生物量、优势种。2.1.3监测频次河湖物理形态调查仅开展1次,在项目实施期中选择适宜时间开展。其中,河湖缓,冲带调查在夏季完成。水生生物要素中,鱼类调查夏季开展1次,其他水生生物调查春、夏、秋季各开展1次。水文水资源、水质调查,分别在春、夏、秋三个季节各开展1次,尽可能与水生生,物调查同步进行;沉积物调查开展一次,在项目实施期中选择适宜时间开展。2.1.4调查与监测方法(一)河湖物理形态调查河湖岸线:A查阅资料:查阅高精度数字地形图、土地利用图、遥感影像图、城镇规划图等,分析自然岸线及人工岸线的长度及分布情况,河湖两侧土地利用优势类型。B分析岸线利用及管理情况:通过资料查阅及现场调研,调查岸线利用现状,了解岸线利用管理情况,总结岸线利用现状及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岸线现状受人为干扰情况、自然岸线比例等状况。河湖缓冲带:调查河岸带两侧和湖(库)岸带50m的区域内植被(非农作物)覆盖及优势植物种类与群落特征。河湖缓冲带植被采用样方法调查。设置3个样方,草本植物采用1×1m样方,灌木群落采用4×4m样方,乔木采用10×10m样方,记录样方内植物组成与数量。记录每一样线或样方内不同植物种类的株数。现场估测并记录每一样线或样方内植被覆盖度。河流、河湖连通性及其他河流物理形态:通过查阅资料、遥感和现场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查。(二)水文水资源调查通过资料查阅方式,查清湖库的总库容、死库容、多年平均水深等情况。采用超声波测深仪、铅鱼、测深杆或测深锤测量水深,测量方法参照《水文测量规范》(SL58-2014)执行。采用流速仪法和浮标法测量流速,测量方法参照《河流流量测验规范》(GB50179-2015)执行。通过河湖(库)流域地表水供水量和河湖(库)流域地表水,资源量确定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三)水环境质量调查(1)水质在每个样点使用采水器在表层或水下50cm(深度允许的情况下)采集1L水样,水,样盛装容器可采用玻璃容器或聚乙烯容器,样品采集和保存具体条件参照《水质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493-2009)执行。水质现场监测项目6个,分别是水温、pH、电导率、溶解氧、氧化还原电位、透明度;实验室分析项目8个,分别是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总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和叶绿素a。监测方法依照国家现行监测方法执行,推荐方法详见,表6。表6水质监测推荐方法项目方法标准号水温水质水温的测定温度计或颠倒温度计测定法(温度计法)GB/T13195-1991pH水质pH值的测定电极法HJ1147-2020溶解氧水质溶解氧的测定电化学探头法HJ506-2009续表6水质监测推荐方法,项目方法标准号电导率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三篇/第一章/九/(一)便携式电导率仪法(B)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四版增补版(2002)氧化还原电位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三篇/第一章/十氧化还原电位(B)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四版增补版(2002)氧化还原电位的测定(电位测定法)SL94-1994水的氧化还原电位测量方法DL/T1480-2015透明度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三篇/第一章/五/(二)塞氏盘法(B)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四版增补版(2002)总磷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T11893-1989总氮水质总氮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HJ636-2012氨氮水质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535-2009硝酸盐氮水质无机阴离子(F-、Cl-、NO2-、Br-、NO3-、PO43-、SO32-、SO42-)的测定离子色谱法HJ84-2016亚硝酸盐氮水质亚硝酸盐氮的测定分光光度法GB/T7493-1987高锰酸盐指数水质高锰酸盐指数的测定GB/T11892-1989续表6水质监测推荐方法项目方法标准号化学需氧量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HJ828-2017叶绿素a水质叶绿素a的测定分光光度法HJ897-2017(2)沉积物沉积物样品采用得逊采泥器或柱状采泥器收集,水深较浅可直接用小铁铲收集表层5cm或10cm的沉积物;每一断面收集3次混合而成样品,样品采集和保存具体条件参照,《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执行。沉积物监测粒径、容重、含水率、全氮、总磷、有机质、重金属(Cr、Ni、Cu、Zn、As、Cd、Hg、Pb)等共14项指标。监测方法依照国家现行监测方法执行,推荐方,法详见表7。表7水质监测推荐方法项目方法标准号粒度海洋调查规范第8部分:海洋地质地球物理调查(6.3沉积物粒度分析)GB/T12763.8-2007容重土壤检测第4部分:土壤容重的测定NY/T1121.4-2006续表7水质监测推荐方法项目方法标准号含水率土壤干物质和水分的测定重量法HJ613-2011全氮土壤质量全氮的测定凯氏法HJ717-2014总磷土壤总磷的测定碱熔-钼锑抗分光光度法HJ632-2011有机质土壤检测第6部分:土壤有机质的测定NY/T1121.6-2006Cr、Ni、Cu、Zn、Cd、Pb、As、Hg土壤和沉积物19种金属元素总量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1315-2023土壤和沉积物汞、砷、硒、铋、锑的测定微波消解/原子荧光法HJ680-2013土壤和沉积物铜、锌、铅、镍、铬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491-2019土壤质量铅、镉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7141-1997续表7水质监测推荐方法项目方法标准号Cr、Ni、Cu、Zn、Cd、Pb、As、Hg土壤质量总汞、总砷、总铅的测定原子荧光法第1部分:土壤中总汞的测定GB/T22105.1-2008土壤质量总汞、总砷、总2部分:土壤中总砷的测定铅的测定原子荧光法第GB/T22105.2-2008(四)水生生物调查(1)大型底栖动物调查方法按照HJ710.8执行。A.定量采集:底栖动物定量样品采集使用1/16m2的彼得森采泥器,每个采样点根据生境特点采集2-3次,将采集的底泥样品倒入塑料棚中,泥样经40目的分样筛筛洗,洗净后装入封口袋中,并加入少量清水,同时放进标签(注明:编号、采样点、时间等),封紧袋口,带回实验室作进一步分检工作;在卵石-砾石为主的溪流或浅水区使用D-型网或索伯网(取样面积0.09m2)采集。B.定性采集:定性样品采集使用抄网、拖网结合手捡进行。手抄网(柄长1.5m,网目与铜筛一致,为40目)在水草中或更浅的水体岸边采取底栖动物;同时在河岸带石块、枯枝、树叶等基质上捡取定性样品。此外,对调查样点附近出现的地笼以及拖螺船中的软体动物标本进行收集。C.样品处理与保存:将洗净的样品带回室内,倒入解剖盘中,用肉眼仔细将动物标本捡出,将个体较小、易短和已破损的环节动物和节肢动物装入小的拇指管中后加入5%福尔马林置入100mL的塑料广口标本瓶中,软体动物直接置入100mL的塑料标本瓶中用5%福尔马林或75%酒精固定。D.样品鉴定与计量:固定样品经清洗后在显微镜或解剖镜下进行种类鉴定、计数,并用电子天平(精度为0.0001g)称量湿重,称重前先用滤纸吸干标本体表液体;最后,换算成密度和生物量。软体动物须鉴定到种;水生昆虫(除摇蚊科幼虫)至少鉴定到科;水生寡毛类和摇蚊科幼虫至少鉴定到属。E.物种现状评估和结果统计分析:综合调查数据系统分析大型底栖动物种类组成与,分布、密度、生物量、优势种等群落结构特征,并结合水体和底质环境因子调查结果,分析影响底栖动物群落结构的关键因素;结合以往调查数据分析底栖动物群落多样性的,变化趋势、现存物种的种群现状以及外来入侵种的入侵机制、扩散趋势以及可能产生的生态学效应。(2)浮游生物调查及监测要求按照HJ1296和总站水字〔2022〕47号执行。A.浮游生物固定试剂:鲁哥氏液:称取20g碘化钾溶于200mL(含冰醋酸20mL)蒸馏水中,待完全溶解后,加入10g碘,摇动至碘完全溶解后,贮存于密闭棕色试剂瓶中。甲醛溶液(福尔马林溶液):37%~40%甲醛,分析纯。浮游植物采样工具:1000mL有,机玻璃采水器、25号浮游生物网(孔径0.064mm)、密封性良好的1000mL水样瓶、带刻,度的30mL或50mL玻璃试剂瓶、30mL~50mL的聚乙烯瓶。计数器具:1000mL圆筒形玻,璃沉淀器、1000mL梨形玻璃沉降器或1000mL分液漏斗、内径2mmU形玻璃管、0.1mL和1.0mL刻度吸管、0.1mL计数框(10行×10行,共100格)、带目镜测微尺的显微镜、盖玻片。其他器具:洗耳球等。浮游动物采样工具:1000mL和5000mL有机玻璃采水器、13号浮游生物网(孔径0.112mm)、25号浮游生物网(孔径0.064mm)、密封性良好的1000mL,水样瓶、带刻度的30mL或50mL玻璃试剂瓶或30mL~50mL的聚乙烯瓶。计数器具:1000mL梨形玻璃沉降器、1.0mL和5.0mL刻度吸管、计数框(0.1mL,1.0mL,5.0mL)、显微镜、解剖镜、盖玻片。其他器具:电子天平(精度0.0001mg)、乳胶管等。B.浮游生物野外采样浮游植物采样层次:水深小于3m时,仅在表层(水面下50cm)采样;水深3m~6m时,在表层和底层采样,其中表层水在距离水面0.5m处采集,底层水在距离泥面0.5m处采集;水深介于6m~10m时,在表层、中层和底层采样;水深大于10m时,在表层、5m和10m水层处采样;水深超过10m以上,除特殊需要外一般不进行采集。浮游动物采样层次:根据水体的深度,每隔0.5m或1m取一个水样加以混合,然后取一定体积作为浮游动物定量用。浮游植物采样:定量样品在定性采样之前用采水器采集,每个采样点取水样1L,贫营养型水体应酌情增加采水量。泥沙多时需先在容器内沉淀后再取样。分层采样时,取,各层水样等量混匀后取水样1L。定性样品用25号浮游生物网在表层缓慢拖曳采集,注意网口与水面垂直,网口上端不要露出水面。浮游植物样品在野外采集后,立即加入鲁哥氏液固定,用量为水样体积的1%~1.5%。如样品需较长时间保存,则需加入37%~,40%甲醛溶液,用量为水样体积的4%。浮游动物采样:轮虫和无节幼体的定量可用浮游植物定量样品,如单独采集水样以,1L为宜;定性样品采集方法同浮游植物。枝角类和桡足类定量样品应在定性采样之前用采水器采集,每个采样点采水样10L~50L,再用25号浮游生物网过滤浓缩,过滤后的样品收集到标本瓶中,并用滤出的水清洗浮游生物网3次,过滤后的样品收集到同一位,点的样品瓶中。定性样品用13号浮游生物网在表层缓慢拖曳采集。轮虫定性样品,除,留一瓶供活体观察不固定外,固定方法同浮游植物。枝角类和桡足类定量、定性样品应立即用37%~40%甲醛溶液固定,用量为水样体积的5%。C.水样沉淀浓缩将采集的浮游植物水样摇匀倒入固定在架子上的1L沉淀器中,2h后将沉淀器轻轻,旋转,使沉淀器壁附着上尽量少的浮游植物,然后静置24h,待充分沉淀后,用虹吸管,慢慢吸去上清液。虹吸时管口要始终低于水面,流速、流量不能太大,沉淀和虹吸过程不可摇动,如搅动了底部应重新沉淀。吸至澄清液的1/3时,应逐渐减缓流速,至留下含沉淀物的水样20mL~25mL(或30~40mL)时,转入30mL(或50mL)的定量样品瓶中。用吸出的少量上清液冲洗沉降器2次~3次,转入同一个样品瓶中,定容到30mL(或,50mL)。如收集沉降样品的水量超过30(或50)mL,可静置24h后,或计数前将超过定容刻度的多余上层水吸走。浓缩后的水量多少要视浮游植物浓度大小而定,正常情况下可用透明度作参考,浓缩标准以每个视野里有十几个藻类为宜。D.种类鉴定与计数种类鉴定:浮游生物的优势物种应鉴定到种水平,其它种类至少鉴定到属。种类鉴定除用定性样品进行观察外,浮游植物和轮虫需要吸取定量样品进行观察统计,需要在定性观察完成后再进行。浮游植物计数,计数框行格法:计数前需先核准浓缩沉淀后定量瓶中水样的实际体积,可加纯水使其成30mL、50mL、100mL等整量。然后将定量样品充分摇匀,迅速吸出0.1mL置于0.1mL计数框内(面积20mm×20mm)。盖上盖玻片后,在高倍镜下选择3行~5行逐行计数,数量少时可全片计数。目镜视野法:首先应用台微尺测量所用显微镜在一定放大倍数下,的视野直径,计算出面积。计数的视野应均匀分布在计数框内,每片计数视野数可按浮游植物的多少而酌情增减,一般为50个~300个。浮游动物计数,轮虫:吸出1mL样品,置于1mL计数框内,在1倍显微镜下全片计数。每瓶样品计,数两片,取其平均值。枝角类、桡足类:用5mL计数框将样品分若干次全部计数。如样,品中个体数量太多,可将样品稀释50mL或100mL,每瓶样品计数两片,取其平均值。无节幼体:如样品中个体数量不多,则全部计数;如数量很多,可把样品稀释定容到一定体积,充分摇匀后采取抽样法计数,计数3片~5片取平均值。E.注意事项,计数前,充分摇匀样品,吸出迅速、准确。盖上盖玻片后,计数框内无气泡,无水样溢出。每瓶样品计数两片取其平均值,每片结果与平均数之差不大于±15%,否则必须计数第三片,直至三片平均数与相近两数之差不超过均数的15%为止,这两个相近值,的平均数即可视为计算结果。浮游植物计数单位用细胞个数表示。对不易用细胞数表示,的群体或丝状体,可求出平均细胞数。浮游动物计数单位用个数表示。某些个体一部分,在视野中,另一部分在视野外,这时可规定只计数上半部分或只计数下半部分。F.生物量的测定浮游植物的比重接近1,可直接采用体积换算成重量(湿重)。体积的测定应根据浮,游植物的体型,按最近似的几何形状测量必要的长度、高度、直径等,每一种类至少随,机测定50个,求出平均值,代入相应的求积公式计算出体积。此平均值乘上1L水中该种藻类的数量,即得到1L水中这种藻类的生物量,所有藻类生物量的和即为1L水中浮游植物的生物量,单位为mg/L或g/m3。轮虫可用体积法求得生物体积,比重取l,再根据体积换算为重量和生物量。甲壳动物可用体长—体重回归方程,由体长求得体重(湿重)。无节幼体可按0.003mg湿重/个计算。枝角类、桡足类及无节幼体可用电子天平直接称重。即先将样本分门别类,选择30个~50个样本,用滤纸将其表面水分吸干至没有水痕,置天平上称其湿重。个体较小的增加称重个数。(3)大型水生植物调查及监测要求按照总站水字〔2022〕330号执行。大型水生维管束植物,是除小型藻类、苔藓、地衣、菌类等低等植物以外的所有水生植物类群,植物体的一部分或全部永久地或一年中数月沉没于水中或漂浮于水面上的植物类群。包括被子植物、蕨类植物和裸子植物三大类群。一般按生活型,将水生植物,分为:挺水植物、浮叶植物、漂浮植物和沉水植物等四大生态类型。A.调查方法针对每一生态型水生植物均采用样点-样地-样方嵌套式方法进行水生植物调查。在,每一采样点处根据水生植物生长整体状况,确定3个30m×30m代表性样地,每一样地,内随机设置3个以上植物样方进行调查。挺水植物多生长于近岸湿地上,植物平均高度≥2m的,一般选取2m×2m的样方框,平均高度在1~2m范围的样方面积为1m2(1m×1m);平均高度<1m的样方面积为0.25m2(0.5m×0.5m);应将样方框内的全部植物从基部割取,挺水植物如有地下茎的其地下,茎也要采集,洗净,称重后装入编号大的封口袋中,带回室内烘干至衡重。漂浮植物往往较深水体中的,船只在水中不易固定,确定样方较为困难且不准确。采集漂浮植物可用样方框,框架由四条长为1m木条制成,首尾连接,连接点固定,木条可张开、合拢,携带时合拢成“一”字状,较为方便。在采集全部植株之前,先进行,物种组成、群落特征调查。沉水植物采集可适用带网铁铗和长柄镰刀,沉水植物密度较大,样方面积可相应减,小为0.25m×0.25m。采集的沉水植物样品应除去污泥等杂质,装入封口袋中。漂浮植物多集中分布于岸边,一般选取1m×1m的样方框,将方框内的全部植物捞起,洗净后称重。在采集全部植株之前,先进行物种组成、群落特征调查。B.种类鉴定及名录整理,标本鉴定:按照中国植物志、山东植物志、山东植物精要等文献资料,对野外采集到的植物标本进行分类、整理与鉴定。名录整理:将标本鉴定结果,汇总、撰写调查区域水生植物资源名录。名录内科顺序按恩格勒系统排列;属、种顺序按字母顺序排列。(4)着生藻类调查及监测要求按照HJ1295和总站水字〔2022〕33号执行。A.试剂与器具,鲁哥氏液:称取20g碘化钾溶于200mL(含冰醋酸20mL)蒸馏水中,待完全溶解后,加入10g碘,摇动至碘完全溶解后,贮存于密闭棕色试剂瓶中。甲醛溶液(福尔马林溶液):37%~40%甲醛,分析纯。采样工具:硅藻计采样器(固定载玻片的固定架、漂浮装置、固定装置、挡水板)、不锈钢勺、牙刷、镊子、抹刀、刀片、剪刀、载玻片、托盘、一端带胶圈的PVC管、吸盘或吸管、洗瓶(装蒸馏水用)、培养皿。计数器具:相差或微分干涉显微镜、浮游生物计数框、载玻片、盖玻片、电热平板、镊子、200μL,移液枪、酒精灯、恒温水浴锅、胶头滴管、1.5ml离心管、防酸手套、护目镜、防护服、通风橱、纱布等。其他器具:带冰块的冷藏箱、丙烯酸缆绳、铝箔、500mL样品瓶、透明胶带等。硅藻前处理试剂:浓盐酸(95%~98%)、浓硫酸(98%)、浓硝酸(65%~68%)、双氧,水(30%)、75%酒精及蒸馏水等。硅藻前处理器材:酒精灯、胶头滴管、移液枪、枪头、烧杯、天平、试管、试管夹、试管架,1.5ml离心管、记号笔、白胶布、剪刀,镊子、防酸手套、乳胶手套,离心机、离心管及震荡器,条件具备可以用CEMMars微波消解仪等。藻类封片器材及试剂:载玻片、盖玻片(20×20mm)、胶头滴管、加热板、标本盒、砖石笔、镊子、Naphrax胶(折射率1.703)或加拿大树胶、二甲苯或甲苯;蒸馏水等。B.定量样品采集着生藻类在湖滨带和河岸带采集,水面下10~30cm深处进行。根据位点情况选择,容易刮取和测量的天然基质,如粗砾石、鹅卵石以及树木残干等,从其表面刮取一定面,积的样品进行定量分析。将采集的基质放置于漏斗中,用牙刷刷取基质表面5cm×5cm,的面积,用蒸馏水或纯净水冲洗牙刷,使用样品瓶收集冲洗混合物。若基质无法从水体取出,使用刀片或镊子刮取基质表面5cm×5cm的面积,用蒸馏水或纯净水冲刷刀片或镊子,收集冲洗混合物进样品瓶。若样点内无硬基质,则使用注射器(或吸管)吸取25cm2,的松散基质,如:细砂、淤泥及黏土等,收集至样品瓶中。将采集到的样品混合在样品,瓶中,加入蒸馏水或纯净水至样品瓶2/3处,立即放入4℃冰箱或在样品瓶周围加冰并避光保存。若样点为硬质底质或细砾石,可在采样点上下游5m范围内寻找合适的基质取样或选择墩、码头等代替。C.定性样品采集通常使用天然基质法。采集所有生境(浅滩、急流、浅池、近岸区域)不同基质上的着生藻类样品(如下表)。表8着生藻类采集技术,基质类型采集技术砂砾、卵石、圆石及树木残骸将基质从水中缓慢移出,将表面较为光滑和略带绿色、蓝绿色或棕黄色的部分用牙刷或小刀刮取到装有蒸馏水的样品瓶中。苔藓、大型藻类、维管植物及根块刮取表面滑腻的部分放入样品瓶,加少量蒸馏水。大块岩石、河床岩石、原木及树木将一端带有胶圈的PVC管固定在基质上,使其紧密相接。用牙刷或刮刀将基质上的藻类直接刮下,用水冲洗入PVC管,用吸管将藻类吸入样品瓶中。沙子、淤泥和黏土等松散基质用培养皿压入松散基质中,并在其下方滑动抹刀,将培养皿中采集到的松散基质冲洗到样品瓶中。此外,也可使用勺子及吸管等采集。注:若采集地点没有可以采集的基质,建议使用25号浮游生物网对水体的浮游生,物种类进行定性采集,以获取较为丰富的种类。D.样品固定与保存定性样品固定:按5%比例加入鲁哥试液,如需长期保存加入3%甲醛溶液。定量样,品固定:按5%比例加入鲁哥试液,鉴定完成后如需长期保存加入3%甲醛溶液。样品保,存:在样品瓶外写好标签,标明采样位点信息、采样日期以及样品体积等。将样品置于样品柜中密封并避光保存。定性样品鉴定:吸取适量定性样品,在显微镜下进行种类鉴定。一般鉴定到属或种,优势种尽可能鉴定到种。硅藻则烧片进行鉴定,用小玻璃管吸取少量样品放入玻璃试管,中,加入与样品等量的浓硫酸,然后慢慢滴入与样品等量的浓硝酸,此时即产生褐色气,体。在砂浴或酒精灯上加热至样品变白,液体变成无色透明为止。待冷却后将其离心(3000r/min,5min)或沉淀。吸出上清液,加入几滴重铬酸钾饱和溶液,使标本氧化漂白呈透明,再离心或沉淀。吸出上层清液,用蒸馏水重复洗4~5次,直至中性,加入几滴95%酒精,每次洗时必须使标本沉淀或离心,吸出上层清液可免使藻类丢失。制片时,吸出适量处理好的标本均匀放在盖玻片上,在酒精灯上烤干后,加上1滴二甲苯,并立即加1滴封片胶,将有胶的一面盖在载玻片中央,待风干后,进行镜检。样品定量计数:把已定容的定量样品充分摇匀后,吸取0.1mL置入0.1mL的计数框里,在显微镜下,横行移动计数框,逐行计平行线内出现的各种(属)藻类数。视藻类密度大小,一般计算10行、20行或40行以至全片。必须保证优势种类计数的个体数在100个以上。(5)鱼类调查及分析方法按照HJ710.7执行。A.试剂与器具:a.试剂:10%福尔马林、5%的福尔马林、70%酒精。b.主要工具:①测量长度工具:量鱼板、直尺、游标卡尺、钢卷尺。②测量重量工,具:台秤、杆秤、电子称(精度1g或0.1g)。C.其他器具:标本箱、解剖刀、解剖盘、剪刀、镊子、注射器、广口瓶、鳞片袋、照相机等。B.野外采集:a.资料收集与整理调查之前,对所要调查水域的自然环境、形态特征、气候、水文等基本资料以及前,人在该水域及相关水体的调查研究成果等资料进行收集和分析研究,并将资料初步整理,按不同内容归类,或制成备忘卡片,初步了解其鱼类区系的组成。b.样点选择和布置鱼类调查在河段区域内设置覆盖浅水区、中央深区、水草丛生区、宽敞水面区等代,表性生境的断面。c.样品采集可涉水河流采用主动收集法(围网);不可涉水河流采用主动收集法(拖网、多孔刺网)和被动收集法(地笼、渔获物调查)相结合。围网法:在采样区域上下游设置拦网,自下游至上方向选择3~5个断面围网捕鱼,主要针对小型鱼类。拖网法:在中央,深水区驾船拖网捕鱼,拖网距离不超100m。多孔刺网法:选择典型生境区,平行与水流,方向设置3~5片挂网,网目选择满足采集鱼类种类全面,不包括小型鱼类,12~16h后提网收集鱼类样品。地笼法:沿岸选择典型生境区投放地笼并固定,12~16h后提起收集鱼类样品。渔获物调查:从渔民渔获物中收集鱼类样品。C.物种鉴定:在调查现场对鱼类进行鉴定,尽量鉴定到种或亚种。统计不同种类的个体数量。难以鉴定种类选择3~5尾制成标本带回实验室鉴定,其余放生。对不认识或者有疑问的种类用标签编号、并注明来源后制成标本带回请专家鉴定。分析目前取样鱼类种类组成,包括区系组成特点和生态类型,并按分类系统列出名录表。D.鱼类标本的采集、固定和保存:采集相关水体各种鱼类标本,稀少或特有种类的标本应多采集。固定的标本一定要躯体无损伤、无弯曲,鳞片和鳍条完整。固定标本前,用清水先将鱼体冲洗干净,经长度测量和称重之后,在其下颌或尾柄上系上编号标签。将样品鱼矫正体形后放入10%的,福尔马林溶液浸泡,个体较大的鱼,浸泡固定时应同时向体腔内注射固定液,在标本未僵硬前,将鱼体伸展。待鱼体变硬定形后,更换成5%的福尔马林溶液保存。也可以用70%的酒精固定标本。E.形态参数测量和称重:,长度测量:鱼体的长度以cm或mm为单位,使用量鱼板测量体长(鱼的吻端至尾鳍,中央鳍条基部的直线长度)。称重:鱼体的质量以g为单位。在称重过程中,所有的样品鱼应保持标准湿度,以免因失重而造成误差。经低温保存的样品鱼重量测定值,须按样品鱼保存期的失重率予以校正。F.年龄鉴定:,a.材料的收集鱼类年龄鉴定所用的材料有鳞片、鳍条、耳石、脊椎骨、鳃盖骨、匙骨等。有鳞鱼类的年龄材料一般以鳞片为主,无鳞或鳞片细小鱼类则采用某种骨质材料。样品鱼经测,量和称重后,即可取鳞片或某种骨质材料。鳞片应取自新鲜鱼体,鳞片取自背鳍下方、侧线上方的体侧部分。取5~10枚。不能用再生鳞作为年龄鉴定的材料。取下骨质材料,可用纸或纱布包裹,同时记录体长、体重以及日期和地点;鳞片置于鳞片袋内,并在鳞片袋上记录被取鳞鱼的体长、体重以及日期和地点。b.年龄材料的处理及鉴定,取出鳞片袋中的鳞片,放入温水(或稀氨水)中浸泡,并用软刷子(或牙刷)把鳞,片表面的黏液、皮肤、色素等洗掉,吸干水分后夹入载玻片中备用。鳍条等骨质年龄材料用水煮10min左右,洗净后经肥皂水或汽油等浸泡以便脱去脂肪,再漂洗干净并晾干。如果用鳍条作鉴定鱼类年龄的材料,可用小钢锯在距鳍条基部的三分之一处锯4~5片,每片厚0.5mm左右,并用油石把鳍条切片的表面抛光。鳍条切片磨光时,厚度可掌握在0.3mm左右。在处理好的鳍条切片上先滴少量二甲苯以增加切片的透明度,然后用普氏胶将切片粘在载玻片上。其他年龄材料与鳍条处理方法相同。借助于显微镜和投影仪等仪器进行鱼类年龄鉴定。2.2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2.2.1为保证调查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供应商须在青岛市内设有实验室,人员、设备、环境等能力满足本项目调查监测项目国家标准之要求(开标时须提供此项服务内容加盖公章的承诺函)。2.2.2样品保存、运输及交接样品采集后,应根据方法要求现场加入固定剂保存,并在运输过程中保证冷藏、冷冻或无菌环境。样品需进行唯一性编号并标明采集时间、地点、分析项目等信息。采样人员应与实验室样品管理人员进行样品交接,双方清点核实样品数量及分析项,目,并在样品交接单上签字确认。2.2.3仪器设备仪器设备应满足调查监测方法的相应规定,对调查分析数据产生重要影响的应经过专业计量单位检定或校准,并出具检定或校准证书。2.2.4分析环境实验室环境应满足分析方法的相应规定,并予以记录。2.2.5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实验室应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运行。样品采集、分析过程中,应依照分析方法的要求,严格实施质量控制程序,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空白样品、平行样品、有证标准,物质、加标回收、曲线中间浓度点验证、仪器比对、人员比对等。2.3项目成果供应商应对现场调查的过程进行拍照或录像,对所查阅资料进行留存。项目完成后,按采购人要求编制《水生态调查报告》、《水环境监测报告》,同时将项目照片、录像、图谱及其他相关资料等按点位或河流分别进行整理后,及时提交采购人,作为项目验收,的参考资料。2.4保密要求供应商应严格执行保密规定,相关的水环境监测结果及报告只能提供给采购人,禁止用于其他用途,禁止不经采购人允许将相关监测结果通报或透露给其他任何人或单位。2.5为保证服务质量,供应商须指定1名项目负责人,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开启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网站打印或人社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做出明显标注)。采购人允许偏离范围或者幅度如下:,序号技术指标允许偏离范围或者幅度备注12……3.商务条件★3.1服务期限:,项目于2026年9月底前完成并通过验收。3.2服务地点:青岛市采购人指定地点。★3.3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供应商合同金额的60%,项目通过验收后,支付剩余资金。3.4服务成果验收:服务期限满或完成服务成果后,采购人对服务成果组织验收,采购人有权根据验收,情况要求供应商立即修改完善并有权提出索赔要求。★3.5服务保证期:服务期限内。3.6服务保障:3.6.1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服务。服务期限内对不合格的服务成果予以纠正直至达到采购人验收标准。3.6.2供应商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售后服务,应保证每季度至少一次上门回访。注:上述要求以及标注中: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第五章评标办法1.相关要求1.1技术汇总得分的计算方法:评标委员会成员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1.2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1.3依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须提供本单位的服务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照本招标文件小型、微型企业的相关价格扣除标准执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3.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1.3.2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1.3.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1.3.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1.3.5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4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情况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4.2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1.4.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5评分得分非整数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四舍五入)。1.6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且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2.评分标准评分项目分数评分标准商务部分投标报价10评标基准价C=所有有效标书投标报价(或最终价格)中的最低投标报价。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或者最终价格)×满分企业业绩2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签署的同类项目,每个项目得2分,满分2分。须提供合同的原件扫描件,未提供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若供应商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提供的业绩均有效。技术部分(汇总规则:取去掉0个最高分、0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响应情况10基础分为10分。每出现1条负偏离,扣除基础分2分;出现5条及以上负偏离的,响应情况项不得分。服务方案服务流程方案10根据投标人的工作流程方案、服务流程、时间安排、工作计划等内容进行评审,有详细的工作流程方案、可行性服务方案、完整的项目组织管理措施,方案思路清晰、工作部署详细、科学合理,有针对性的,得10分;有满足需求的工作流程方案、可行性服务方案、完整的项目组织管理措施的,得7分;有基本的工作流程方案、可行性服务方案、较为完善的项目组织管理措施的,得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工作方案10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方案考虑周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10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方案较为合理的,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7分;针对本项目制定专项工标文件的要求,得3分;未提供者不得分。作方案,方案不尽完善,但基本能满足招保密措施10投标人组织机构及保密措施等能做到机构健全、措施完善合理的,得10分;投标人保密措施内容基本全面,可行性较高的,得7分;投标人保密措施内容有较多漏项,表述不够清晰的,得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项目分析10投标人对项目内容的理解全面完整,项目需求理解清晰、准确,项目整体分析合理且实用性强的,得10分;投标人对项目清晰,项目整体分析实用性较强的,得7内容的理解较为全面,项目需求理解较为分;投标人对项目内容的理解有缺漏项,项目需求理解不够全面的,项目整体分析实用性一般的,得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组织协调方式9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组织协调方式,提供的工作预案能及时、有效、稳妥的协调处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方案完整、针对性强的,得9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组织协调方式,提供的工作预案能较为及时的协调处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方案较为完整、针对性较强的,得6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组织协调方式,提供的工作预案不能及时协调处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方案粗略且无针对性的,得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重点难点分析9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对项目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重点、难点的问题进行分析,结合单位自身的诚信建设以及项目的特点,制定出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应对处置措施,保证项目稳定有序的,得9分;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提出服务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难点,制定出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强的应对处置措施的,得6分;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提出服务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难点,但对问题解决方案描述相对简单的,得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服务保证措施9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方案针对性、合理性、可行性等内容进行评审,方案合理、有针对性、完全可行、质量进度保障措施完全符合本项目情况的,得9分;方案基本合理、有针对性、符合项目情况的可行性、质量进度保障措施基本符合本项目情况的,得6分;方案不具备可行性、质量进度保障措施基本不符合本项目情况的,得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团队配备111.项目负责人具有环保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2.项目团队成员具有环保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有1人得2分,最高得8分;开标时须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及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或社保网站打印的),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同一人同时具有以上证书的不可以重复加分)。3.政策加分以及计算方法3.1说明:3.1.1投标人所提供的材料或者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进行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3.2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按照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2019〕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规定,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享受政府采,购优先政策:3.3.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项目,在评审时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分别给予一定幅度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分别给予一定幅度的加分或价格折扣(详见投标人评分标准)。3.3.3投标人必须提供经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电子文档。第六章投标人须知1.招标依据以及原则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1.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1.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1.4《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1.5《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1.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7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2.合格的投标人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2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且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2.4.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4.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4.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2.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4.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4.6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上述规定。2.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2.7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采购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不得为所代理的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提供投标咨询。2.8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可靠。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即为合格投标人,具有参与公开招标的资格。3.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4.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投标有效期以及投标费用4.1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如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使用另一种语言,应附有相应内容的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4.2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为“元”。4.3时间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时、分均为北京时间。4.4投标有效期4.4.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以及其补充、承诺等部分均保持有效。4.4.2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在投标有效期内要求投标人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通知为准并作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其投标失效;同意上述要求的,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4.4.3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或开标时因投标人原因未解密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4.5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5.踏勘现场5.1踏勘现场: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2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5.3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采购人原因外,投标人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其它任何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6.询问及答复6.1投标人对招标投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6.2询问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的公告页面在线提交。6.3询问及答复的内容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的公告页面查看。7.偏离采购人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8.履约担保8.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照有关规定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除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8.2中标人未按照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9.采购代理服务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招标文件10.1招标文件的组成10.1.1招标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格式的规范性文件。招标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4)采购需求;(5)评标办法;(6)投标人须知;(7)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8)纪律和监督;(9)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10)投标文件格式;(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10.1.2根据本章第10.2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和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0.1.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10.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及投标人确认,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完整性,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做出实质性响应。11.2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组成:11.3资格审查部分11.3.1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第三章序号1要求的内容);11.3.2资格证书(如有);11.3.3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声明函(见附件1)11.3.4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11.4商务部分11.4.1投标函;11.4.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1.4.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1.4.4投标报价:(1)报价一览表。是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汇总表,投标报价(即投标报价总计金额)为各个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报价项不得空缺、删除或修改,也不可用“……”“--”“免费”“无”及“已包含在总价中”等表示。(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小计名称应当与《报价一览表》中费用名称、金额对应,投标人应当对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各分项逐一报价,无此项报价的不得删除、修改报价项,可用阿拉伯数字“0.00”表示,投标人认为《分项报价明细表》有漏项的,可以增加分项报价。(3)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材料。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有关报价进一步说明或者证明其报价的文件和材料等。11.4.5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若有);11.4.6商务响应表;11.4.7联合投标协议书(若有);11.4.8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若有);11.4.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11.4.10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11.4.11监狱企业的证明(若有);11.4.12节能、环保等的资质证书或者文件(若有);11.4.13招标文件商务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若有);11.4.14投标人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若有)。11.5技术部分11.5.1对本项目服务总体要求的理解;11.5.2服务方案;11.5.3应急服务措施;11.5.4服务响应表;11.5.5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11.5.6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资料。11.5.7证明服务与招标文件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主要包括内容:,(1)服务主要内容、指标要求;(2)保证在服务期内正常使用所必须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3)对照招标文件服务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是否做出了实质性响应,并按照招标文件中服务响应表和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如实填写具体响应的参数以及要求。采,购人只接受相同或者优于技术、商务条款中所规定的要求以及标准。投标人若采用欺骗,手段提报虚假资料和承诺的,一经发现,其投标无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4)投标人在详细阐述服务主要内容、指标要求时,应注意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的规定以及要求。(5)投标人必须对所提供的服务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一切产权关系负全部责任,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以及费用投标人须全部承担。11.5.8招标文件技术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11.5.9投标人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12.投标报价12.1投标报价的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投标人应对所投包中的服务进行报价,对每一包服务的报价必须全部报齐。12.3投标报价的次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4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投标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12.5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署。12.6投标人须按照附件格式表中的各单项明细逐项填写,以方便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12.7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12.8唱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只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报价进行唱标。12.9投标人的中标价格在合同执行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不得出现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13.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3.1投标文件应按所投包分别进行编制。13.2投标文件编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投标文件签章: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投标人可对服务现场以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投标人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费用、责任和风险。13.5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当如实在服务响应表和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中填写响应情况。1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14.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者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1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者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15.投标文件加密、上传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投标文件的递交16.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16.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后,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上传投标文件,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上传回执通知。上,传时间以上传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16.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不论招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退还。17.质疑17.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依法对该文件提出质疑。17.2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17.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本项目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7.4质疑函内容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7.5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7.6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通过系统以电子文档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不得涉及商业秘密。18.投诉18.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94号令)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管部门提起投诉。投标人投诉按照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由本级财政部门处理。18.2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下列条件:(一)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二)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三)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四)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投标人共同提出。18.3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投标人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18.4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三)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四)事实依据;(五)法律依据;(六)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8.5代理人提出投诉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8.6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19.其他需补充的内容其他需补充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七章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1.开标程序1.1宣布开标纪律;1.2宣布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1.3查看在线签到家数,少于三家开标会结束;不少于三家开标会继续进行;1.4投标人根据要求在限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开始解密。1.5投标人授权代表在开标记录上确认;在规定时限内未确认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1.6开标结束。2.开标2.1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进行。支持网上远程开标,所有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通过CA数字证书进行在线签到。若到现场参加开标,应携带上传投标文件的CA及可登录互联网的电脑等设备以确保完成网上开标。2.2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开标记录由投标人线上确认。2.3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在线)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4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5在评审结束前,投标单位请保持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登录状态。评标过程中,如果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单位需要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专家问题澄清】功能,限时在线提交有投标单位电子签章的澄清,系统不接受超时的澄清。2.6各投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将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告知。3.评标委员会3.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采购人代表只限一人,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评审专家的规定情形除外。采购代理机构在职工作人员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评审活动。3.2评审专家的抽取3.2.1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指定评审专家或干预评审专家的抽取工作。3.2.2参加评审专家抽取的有关人员对被抽取的专家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必须严格保密。3.3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已经进入的必须更换。3.4评标委员会负责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评定,并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确定中标人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3.5评标委员会具有依据招标文件进行独立评标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不同意见。评审委员会成员拒绝评审或者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并且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3.6评标委员会的职责:3.6.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3.6.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6.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3.6.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3.6.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3.7评标委员会的义务:3.7.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3.7.2提出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3.7.3严格遵守评标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标情况;3.7.4发现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者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3.7.5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7.6编写评标报告;3.7.7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3.7.8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采购人、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3.7.9配合监管部门处理投诉;3.8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3.8.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3.8.2参加过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3.8.3自身与政府采购项目存在利害关系的;3.8.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系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3.9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资格审查、评标程序4.1资格审查4.2宣布评标纪律以及回避提示;4.3组织推荐评标委员会组长;4.4符合性审查;4.5技术和商务评审;4.6澄清有关问题;4.7比较与评价;4.8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4.9编写评标报告;4.10宣布评标结果。5.资格审查5.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未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属于不合格投标人。5.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及信用青岛(www.qingdao.gov.cn/credit)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时要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以作证据留存,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名称品牌产地规格要求数量/单位单价(元)/优惠率青岛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调查评估项目11928000.00000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调查评估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青岛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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