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墙重建及功能室维修改造中标结果公示(登封市颍阳镇初级中学2025)
登封市颍阳镇初级中学围墙重建及功能室维修改造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登封采购-2025-117
2、采购项目名称:登封市颍阳镇初级中学围墙重建及功能室维修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8月01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8月14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登封采购-2025-117-1
登封市颍阳镇初级中学围墙重建及功能室维修改造项目
河南谆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登封市嵩阳街道御园小区33号楼308室
824,200.00
元
评审总得分:92.36分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登封市颍阳镇初级中学围墙重建及功能室维修改造项目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0日历天
王石头
豫241141686003
三、评审专家名单
李伟 安华 刘少锋(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中标金额的0.9%收取
收费金额:7,4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登封市)》、《登封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登封市颍阳镇初级中学
地址:登封市颍阳镇
联系人:刘少锋
联系方式:135925771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浩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登封市嵩阳街道守敬路与洧河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北
联系人:张兵兵
联系方式:152383805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兵兵
联系方式:15238380571
附件:
磋商文件最终版.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登封市颍阳镇初级中学围墙重建及功能室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编号:登封采购-2025-117采购人:登封市颍阳镇初级中学代理机构:河南浩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8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响应人须知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总则2.磋商文件3.磋商响应文件4.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5.磋商6.磋商评审7.合同授予8.重新采购9.纪律和监督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三章磋商程序及办法磋商程序及办法前附表1.磋商程序及方法2.确定成交响应人原则3.初步评审4.磋商5.综合评分6.磋商结果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登封市颍阳镇初级中学围墙重建及功能室维修改造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dfggzyjy.dengfe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8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登封采购-2025-1172、项目名称:登封市颍阳镇初级中学围墙重建及功能室维修改造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829246.86元最高限价:829246.86元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3.质量要求:合格5.4.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支持创新、绿色发展、环境标志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响应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本项目开标后评审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响应人信用记录,并告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在本项目评审结束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招标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企业公章)。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8月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dfggzyjy.dengfeng.gov.cn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首先完成交易主体身份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办理事宜请查询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CA办理指南》),然后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办理诚信库入库登记。然后登录“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磋商文件,磋商文件以“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电子文件为准,采购人不再提供纸质磋商文件。响应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电子磋商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时间:2025年8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5年8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登封市)》、《登封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获取磋商文件后,响应人请到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或导出网招文件内容,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方法为:根据《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行不见面开标服务的通知》,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响应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响应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http://dfggzyjy.dengfeng.gov.cn/BidOpening/),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在开标前1小时可以签到,等采购代理开启解密环节后,响应人可以开始解密、答疑澄清等,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请查阅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使用指南》。由于本项目转变为不见面开标,响应人制作响应文件中应附清晰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的,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请响应人务必按照《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V1.0》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响应人自行承担。加密版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或未及时登录交易大厅并解密的,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登封市颍阳镇初级中学地址:登封市颍阳镇联系人:刘少锋联系方式:1563714068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南浩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登封市嵩阳街道守敬路与洧河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北联系人:张兵兵联系方式:1523838057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兵兵联系方式:15238380571第二章响应人须知响应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名称:登封市颍阳镇初级中学联系人:刘少锋联系方式:156371406881.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浩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登封市嵩阳街道守敬路与洧河路交叉口100米路北联系人:张兵兵联系方式:152383805711.1.4项目名称登封市颍阳镇初级中学围墙重建及功能室维修改造项目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1.3.1磋商内容(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1.3.2工程质量合格1.3.3工期30日历天1.4.1响应人资质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响应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本项目开标后评审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1.4.1响应人资质条件(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响应人信用记录,并告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在本项目评审结束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招标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企业公章)。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接受1.9.1踏勘现场/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分包不允许2.1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补充、答疑文件(如有)2.2.1响应人要求澄清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五日前2.2.2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2025年8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2.2.3响应人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澄清文件在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各响应人及时关注交易平台,因响应人未看到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由响应人自行承担。2.3.2响应人确认收到磋商文件修改的时间澄清文件在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各响应人及时关注交易平台,因响应人未看到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由响应人自行承担。3.1.1构成磋商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以及响应人认为有利于其投标的其他资料。3.3.1磋商有效期自磋商之日起60日历天;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响应人协商延长竞标文件的有效期。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23年或2024度审计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本项不作为资格审查要求)3.6是否允许递交不允许3.6备选磋商方案不允许3.7.3签字和(或)盖章要求签字是指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手写签字;盖章是指盖单位公章,其他如“投标专用章”无效;磋商响应文件其他内容签字或盖章要求按磋商文件第六章规定的格式执行。4.2.2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在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上传加密版响应文件;4.2.3是否退还磋商响应文件否4.2.4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在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上传加密版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磋商现场,供应商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远程开标大厅(http://dfggzyjy.dengfeng.gov.cn/BidOpening/),在线准时参加磋商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请查阅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使用指南》。加密版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或未及时登录开标大厅并解密的,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5.1磋商时间和地点磋商时间:同磋商截止时间磋商地点: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大厅5.2磋商办法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响应人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与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人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响应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必须在磋商小组要求的时间内以书面的形式提交,不得以口头形式报价。最后报价是响应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经磋商确定提交最后报价的响应人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响应人为成交响应人的评审办法。6.1.1磋商小组的组建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相关专家2人。专家确定方式:磋商前从河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本项目远程异地评标6.1.1磋商小组的组建评标专家劳务报酬:按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标准》的通知(豫财购[2017]9号)文件规定,在评审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当地评标专家劳务报酬以现金方式当场支付,远程评标专家劳务报酬通过转账方式进行支付)。7.1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响应人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3名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采购预算(磋商控制价)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磋商最高限价)为:829246.86元;响应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或等于采购预算(磋商最高限价)的,按废标处理。10.2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划定标准为:中小微企业划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依据。10.3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质疑与投诉: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纸质版2)联系部门:河南浩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张兵兵3)联系电话:152383805714)通讯地址:登封市嵩阳街道守敬路与洧河路交叉口100米路东2、质疑期限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或本章附件1格式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和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有权拒收。附件1:质疑函格式(统一格式,需提供原件)10.3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质疑函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信息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0.4结果公示结果公示在确定成交响应人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成交结果情况在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登封市)》、《登封市政府采购网》)10.5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成交响应人须在结果公示二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成交响应人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当予以赔偿。10.6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中标价的0.9%收取。10.7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微企业不再享受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2、根据《关于建立政府采购工程中标“双承诺”制度》的通知,《农民工工资发放承诺书》、《不违法分包、转包工程承诺书》作为响应文件必须响应的内容,未响应将被应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中标人不同意将“双承诺”作为合同约定条件的,应当作为不履行投标承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依法采取没收投标保证金、列入信用黑名单等措施的同时,采购人可以按规定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者重新招标;3、根据(豫发改公管〔2019〕198号)文件精神,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按废标处理。政府采购政策10.8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2、根据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财库〔2024〕36号《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3、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磋商。1.1.2采购人: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代理: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1.4项目名称: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2.3标段划分: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3磋商内容、服务期限1.3.1磋商内容: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3.2工程质量: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3.3工期: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4响应人(供应商)资格要求1.4.1响应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2)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3)财务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4)其他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4.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1.5费用承担响应人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采购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不适用1.10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1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2.磋商文件2.1磋商文件的组成本磋商文件包括:(1)竞争性磋商公告;(2)响应人须知;(3)磋商程序及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6)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2磋商文件的澄清2.2.1潜在响应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期五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逾期提交将不再对磋商响应人提出的质疑问题进行答复,视为磋商响应人默认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存在倾向性、排斥潜在磋商响应人或不合理条款,由此引起的任何后果均由磋商响应人自己承担,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任何责任)。2.2.2磋商文件的澄清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期五日前在“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答疑澄清区域进行公布(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充组成部分,不再另行通知),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请各潜在响应人及时关注交易平台,因响应人未看到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由响应人自行承担。2.3磋商文件的修改2.3.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的任何时间,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以用补充文件的方式修正磋商文件,并在“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响应人及时关注交易平台,因响应人未看到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由响应人自行承担。该补充文件将是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2.3.2为使响应人有足够的时间按修正的磋商文件准备响应文件,招标人可以酌情推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2.3.3当磋商文件、补充(答疑)通知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3.磋商响应文件3.1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3.1.1详见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2磋商报价3.2.1磋商报价应为完成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的所有费用。3.2.2响应人应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报价表格式填写提供各项工程的单价、总价。3.2.3响应人总报价为成交人在磋商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3.2.4响应人的磋商报价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风险等所有伴随的其他费用。3.2.5响应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开标后对报价予以修改,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是固定的,不因任何原因而改变。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3.3磋商有效期3.3.1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响应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响应人延长磋商有效期。响应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磋商响应文件;响应人拒绝延长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失效。3.4磋商保证金3.4.1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要求,自2019年8月1日起,在全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中,不再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也不再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3.5资格审查资料3.5.1“响应人基本情况表”应附响应人营业执照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备选磋商方案响应人不得递交备选磋商方案。3.7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3.7.1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磋商函附录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7.2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工期、磋商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响应文件应由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4.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4.1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无4.2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4.2.1响应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4.2.2响应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地点: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4.2.3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人所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2.4在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上传加密版响应文件。加密版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或未及时登录开标大厅并解密的,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3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同时应修改并重新上传加密版投标文件。5.磋商5.1磋商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和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接收磋商响应文件,并邀请所有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磋商程序磋商工作由磋商小组主持,对所有响应人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推荐候选成交响应人。磋商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1)初步评审;(2)磋商;(3)综合评分;(4)候选成交响应人的确定。6.磋商评审6.1磋商小组6.1.1磋商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以及相关专家组成。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以及相关专家的确定方式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6.1.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采购人或响应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响应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磋商原则磋商小组应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6.3评审办法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磋商程序及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磋商程序及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6.4磋商小组劳务报酬标准及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标准的通知》(豫财购﹝2017﹞9号)的规定,支付评审专家劳务报酬及相关补助费;现场专家以现金形式支付,远程专家在评审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外,采购人依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人,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采购人将依序确定排名第一的响应人为成交人,若第一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磋商。7.2成交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响应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响应人。7.3签订合同7.3.1采购人应当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合同文本和成交人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人签订书面合同。成交人应将“不违法转包、分包承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双承诺作为合同的约定条件。如成交人不同意将“双承诺”作为合同约定条件的,应当作为不履行投标承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列入信用黑名单等措施的同时,采购人可按规定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或者重新招标。7.3.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成交响应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采购8.1重新采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采购:(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响应人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响应人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27条第2款规定的情形除外。9.纪律和监督9.1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9.2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9.3投诉响应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磋商程序及办法磋商程序及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响应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磋商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响应人如是联合体投标,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盖章外,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等内容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条件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磋商内容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工期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1.3.3项规定磋商有效期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3.3.1项规定磋商价格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第10.1款规定双承诺制度符合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5.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总分:100分,其中:1.(经济标)投标报价得分:30分;2.(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50分;3.(综合标)其他因素:20分.5.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分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5.3评分标准5.3(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30分)投标报价(30分)1.磋商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且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人为有效响应人。2.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最终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响应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磋商报价)×305.3(2)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50分)1.内容完整性0-2分技术标的主要内容具有完整性,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2分技术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0分2.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1-5分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绿色建材)总体安排合理,运用先进、合理的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对施工难点有先进和合理的建议;绿色施工、绿色建材的使用比例。3.5<得分≤5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绿色建材)总体安排合理,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合理、可行;对施工难点有合理的建议;绿色施工、绿色建材的使用比例。1≤得分≤3.53.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1-5分组织机构形式合理,有完善的指挥系统、质量监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对项目提出先进、可行、具体的保证措施。主体结构质量保证措施完整得力、经济、安全、切实可行。主体结构、装饰装修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3<得分≤5组织机构形式基本合理,指挥系统、质量监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具体措施可行。主体结构质量保证措施经济、安全、基本可行。主体结构、装饰装修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得偷工减料。1≤得分≤34.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1-5分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目标具体,全员安全责任制明确,现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满足国家规定要求。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现场重大危险源辨识全面,制定有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并明确有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科学合理、先进可行。2.5<得分≤5有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现场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满足国家规定。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正确识别现场重大危险源并有相应的安全防护管理措施。制定有本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相关专项施工方案(或方案计划),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基本可行。1≤得分≤2.55.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1-7分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目标明确,有针对项目实际情况,科学可行的创建计划和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的创建保证措施和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投入使用计划,现场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等设置科学规范,符合有关文明施工、健康卫生的规定。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符合河南省《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DBJ41/174)的规定,防治方案科学、先进。3<得分≤7有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目标计划和创建措施,有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投入使用计划,现场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等设置符合有关文明施工、健康卫生的规定。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基本达到河南省《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DBJ41/174)的规定,有防治方案。1≤得分≤36.工期保证措施1-4分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合理且有针对性,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2.5<得分≤4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基本合理,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1<得分≤2.57.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0.5-4分1.机械: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采用先进机械设备且配置合理、先进,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进度需要;PC构件运输、安装设备满足施工要求;2.劳动力: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3.主要物资计划:主要物资(含PC构件的供应需求)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2<得分≤41.机械: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机械设备配置基本合理,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进度需要;2.劳动力: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3.主要物资计划:主要物资(含PC构件的供应需求)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0.5≤得分≤28.施工进度表与网络计划图0.5-3分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满足招标文件对工期的要求。1<得分≤3关键线路基本准确,计划编制基本可行。0.5≤得分≤19.施工总平面图布置0.5-3分总体布置有针对性、合理、能较好满足施工需要,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材料堆放有序。3分总体布置基本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0.5分10.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1-4分(1)节能减排、(2)绿色施工、(3)工艺创新、(4)装配式建筑等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符合工程情况,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经济适用性。2<得分≤4(1)节能减排、(2)绿色施工、(3)工艺创新、(4)装配式建筑等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基本符合工程情况,具有针对性。1≤得分≤211.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等的程度1-3分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等的程度满足设计要求,符合施工需要和相应技术标准等规定,经济适用。1.5<得分≤3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等的程度满足设计要求,基本符合施工要求和相应技术标准等规定。1<得分≤1.512.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0.5-2分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系统布置合理,满足需要。1<得分≤2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系统布置基本符合需要。0.5≤得分≤113.风险管理措施1-3分风险防控管理措施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求,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准确,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得力。1.5<得分≤3风险防控管理措施基本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求,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基本准确,有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1≤得分≤1.5注:以上若缺项,则该项得0分。5.3(3)其他因素评分标准(20分)服务承诺(20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1、对保证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违约、处罚的承诺:(0-4分)2、对保证工程质量及详细的质量违约处罚措施的承诺:(0-4分)3、对保证安全文明施工及详细的安全事故处罚措施的承诺:(0-4分)4、对项目部管理人员到岗的承诺:(0-4分)5、对保证工期及详细的工期违约处罚措施的承诺:(0-4分)1.磋商程序及方法1.1初步评审;1.2磋商;1.3综合评分。2.确定成交响应人原则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响应人为成交响应人。3.初步评审3.1初步评审标准3.1.1形式评审标准:见磋商程序及办法前附表。3.1.2资格评审标准:见磋商程序及办法前附表。3.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磋商程序及办法前附表。3.2磋商小组可以要求响应人提交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3.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以便核验。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3款规定的标准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3.3响应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磋商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1)响应人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2)串通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4)未响应磋商文件中“双承诺”要求的;(5)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3.4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成都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响应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件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该表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响应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以书面形式做出。响应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有法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加盖公章。3.5磋商报价有算术错误的,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对磋商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响应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响应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磋商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1)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4.磋商4.1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磋商会议,由磋商小组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人进入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最后报价(二次报价)(详细报价流程参考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服务-下载专区-供应商多轮报价操作手册)。响应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响应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4.2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磋商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磋商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参与采购,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5.综合评分经磋商确定提交最后报价的响应人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办法见磋商程序及办法前附表。5.1分值构成分值构成:见磋商程序及办法前附表。5.2磋商基准价磋商基准价:见磋商程序及办法前附表。5.3评分标准评分标准:见磋商程序及办法前附表。6.磋商结果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编写评审报告,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候选成交响应人。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响应人,秉公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一评审报告。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五、项目负责人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拾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捌份,承包人执贰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银行:账号:年月日,年月日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书面确认的对合同内容有实质性影响的会议纪要、签证、设计变更等资料。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符合通用条款规定的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场地。1.1.3.9永久占地包括:依据设计图纸确定。1.1.3.10临时占地包括: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定。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强制性标准条文》、《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河南省、郑州市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法规、条例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等。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批准的施工图纸及图纸说明、招标补充通知、答疑及变更;国家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执行通用条款1.5。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签订后3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3套(含一套竣工图用),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施工图。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双方另行确定;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双方另行确定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双方另行确定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双方另行确定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双方另行确定。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学校驻工地代表办公室;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学校驻工地代表。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承包人项目部;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方项目负责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监理人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工程师。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本项目施工现场大门为界。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仅用于本工程。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1.11。1.11.3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11。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执行通用条款1.11。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由于工程量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增减幅度在5%以内(包含5%)的,工程量和综合单价不予调整;工程量增减幅度在5%以外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在原综合单价的基础上分别降低5%或增加3%,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职务:发包人驻工地代表;联系电话:。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督促指导监理工程师行使职权,全权负责施工现场的技术管理、签证,协调各专业工程之间的设计、施工,控制施工质量、进度、投资及相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施工现场已经具备施工条件,场地内的建筑垃圾由承包人开挖土方时运出现场,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施工用水、电在合同签订日由发包人指定位置,承包人负责接至施工现场;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已符合施工要求,施工期间由非发包人原因造成的道路不畅,由承包人自行解决。。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竣工图、完整竣工资料、竣工验收报告(含电子版)。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贰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后15天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及电子文档。(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开工前三日提供正式总进度计划表、详细的分部工程施工计划、资金使用计划等一式伍份,每月25日提供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报当月签证、变更和下月施工计划表。以上计划必须经过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后报发包人。2)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执行通用条款。3)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包人承担。发包人指定地点、承包人搭建,费用由承4)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承包人应按郑州市要求,争创文明施工工地,处理好与周边居民的关系,并承担费用。5)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费用;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由施工单位负责,保护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责任除外)、承包人协助。6)施工现场清洁卫生的要求:施工过程中要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产生的建筑垃圾随时清运出场;交工前清理现场,将所有垃圾清运出场,具备室外硬化或绿化条件;承包人承担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7)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如存在多个单位同时作业,承包人必须顾全大局,相互协作,密切配合,严格服从发包人和监理单位的协调指挥;承包人须积极协调单位工程内各分包人的施工,积极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确保工程顺利进行;承包人应处理好与相邻施工单位的施工接口关系,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整改或另行指定其他单位来完成相关配合工作,其发生的费用从承包人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并不需要承包人同意;承包人应始终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承包人内部或与场地内其他人员发生任何非法的、骚动的或无序的行为,以保持安定,保护现场及第三人的财产和人身安全。3.2项目负责人3.2.1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承包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全权负责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3.2.2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处以5000元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2.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处以5000元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工程开工前5天。3.3.2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处以5000元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3.3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处以5000元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不得分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由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的,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提供。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合同签订前,以履约保函的形式缴纳合同价5%的履约保证金。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见本工程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见本工程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见本工程监理合同。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标准。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除执行通用条款以外,承包人须按照国家、河南省和郑州市有关规定搞好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并执行与发包人签订的“现场施工安全协议”。承包人对单位工程内的安全负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承包人(包括单位工程内指定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安全事故和人身伤亡等情形,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发包人不承担一切责任;若因此造成发包人损失或发包人被第三方索赔的,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开工前提供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达到《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施工过程中要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产生的建筑垃圾随时清运出场;交工前清理现场,将所有垃圾清运出场,具备室外硬化或绿化条件;承包人承担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随合同进度款支付。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前10天。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7天内。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5天内。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工前。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6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前3日以书面形式提供水准点或座标控制点,并现场交验。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执行通用条款7.5.1。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误一天罚500元。7.6不利物质条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工程合同价的10%。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十一级以上大风(不含十一级);(2)四级以上(不含四级)地震;(3)连续降雨(雪)5天以上(不含5天)。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管理部门要求和发包人需求确定。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有关规定执行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有关规定执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①合同中有相同或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可以参照合同中相同或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确定。②合同中没有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合同中约定的组价原则或参考“计价依据”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定后,作为结算的依据。③由于清单项目中项目特征或工程内容发生部分变更的,应以原综合单价为基础,仅就变更部分相应定额子目调整综合单价。④以上重新组价的综合单价不能高于按河南省、郑州市、登封市现行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规定计算的价格,并按中标时审定中标价的下浮幅度下浮。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依据结算审计结果使用。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材料价格涨(降)价幅度在5%(含5%)以内(以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材料预结算基准价格信息为准)的不予调整;2.材料价格涨(降)价幅度超过5%(不含5%)的,按下列规定调整合同价款:(1)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材料单价低于基准单价:施工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或材料单价跌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2)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材料单价高于基准单价:施工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或材料单价涨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3)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施工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3.发生合同工程工期延误的,应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合同履行期的价格调整:(1)因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计划进度日期后续工程的价格,应采用计划进度日期与实际进度日期两者的较高者。(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计划进度日期后续工程的价格,应采用计划进度日期与实际进度日期两者的较低者。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材料价格涨(降)价幅度在5%(含5%)以内(以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材料预结算基准价格信息为准);十一级风(含十一级)以下采取的防护一切费用;四级以下(含四级)地震;连续降雨(雪)5天以内(含5天)对工期造成的影响;每周停水、停电累计24小时以内(含24小时)误工费用;工程量清单单项工程量±5%(含5%)误差费用;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漏项(量)工程量的价格。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包含在投标报价内。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①发包人工程量清单漏项或由于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6)》的要求编制及有关造价文件并考虑相应优惠幅度后编制提出,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发包人批准。②由于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增减幅度在5%以内(包含5%)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工程量增减幅度在5%以外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在原综合单价的基础上分别降低5%或增加3%,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6)。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付款约定节点计量。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付款约定节点计量。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付款节点约定报告已完工程量。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农民工工资发放到位,提交完整合格的竣工资料及结算资料并经项目总监审核签署意见后,向财政申请工程合同价款的85%(具体到账时间以财政拨付为准);待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政府审计部门出具审计意见后,留工程合同价款的3%作为质量保修金,其余款项一次性向财政申请(具体到账时间以财政拨付为准)。质量保修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满12个月后无质量问题,无息返还给承包人。或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政府审计部门出具审计意见后,施工单位向业主提供合同价3%的质量保修金保函后(担保期限自竣工之日起一年),按审定价向财政申请剩余全部款项(具体到账时间以财政拨付为准)。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付款节点提交。(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收到申请3天内。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收到申请3天内。(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承包人在工程竣工15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竣工图、完整竣工资料、竣工验收报告(含电子版)各贰份,发包人接到竣工报告28日内组织五大责任主体及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现场实体验收。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通用条款执行。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3天内。14.竣工结算14.1竣工付款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工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超过28天后承包人不递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的视为放弃竣工结算。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执行通用条款。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工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人将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的工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报送政府审计部门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审计结束后,按照政府审计部门审定的金额进行结算。变更及签证使工程造价减少部分,发包人在拨付工程款时予以扣除。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贰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28日历天内。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收到申请后28天内。(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申请签发后28天内。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壹年。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1或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合同价的3%;(2)3%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见工程质量保修书。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24小时内。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由发包人负责解决。(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由发包人负责解决。(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质量标准:主体结构必须达到合格标准,装饰质量验收达不到约定的合格标准但不影响使用的,罚合同中标价10%。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费用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控制节点工期要求不能按计划完成的,经过发包人通知不能纠正有可能影响整个工期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发包人解除合同的,承包人应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自动退场完毕,退场完毕后承包人提供资料双方办理工程结算(按已完工程价款的70%结算)、财务结算手续。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双方另行确定。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十一级以上大风(不含十一级);四级以上(不含四级)地震;连续降雨(雪)5天以上(不含5天);战争。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按通用条款执行。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两种方式解决:(1)向向郑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向登封市人民法院起诉。20.5补充条款1、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施工许可证和与施工相关的证件,费用分担执行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2、项目经理代表中标单位对项目的质量、造价、安全、进度、文明施工负全面责任,中标单位不得另行委派项目负责人。3.项目经理代表中标单位负责该项目有关的工程款支付及所有纠纷,中标单位不得另行委托其他人员负责。4、除以下六种情形外,不得更换项目经理:(1)项目经理死亡的;(2)项目经理辞职,变更注册的(以政府网站查询结果为准);(3)项目经理因病不能到岗履职的(以三甲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和医院一日清单为准);(4)项目经理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执业或吊销执业证书的;(5)项目经理被依法刑拘或判刑的;(6)经建设单位认定不能胜任岗位的。5、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等每月在工地时间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否则每人每天扣减工程款300元;技术负责人每月在工地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否则每天扣减工程款500元,以签到表为准。6、施工过程中项目部管理人员到岗人员不得少于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总数的2/3;否则每发生一次,折减履约保证金500元。7、项目管理人员到岗不满足上述2、3款最低出勤要求的,项目学校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承包人同时接受项目学校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其他处罚。8、承包人必须建立农民工工资发放台账,每月5号前支付上月农民工工资,不得以甲方未拨付工程款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发生农民工集体信访、上访事件的,发包人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直接支付给农民工;同时处以拖欠农民工工资额5%的罚款,从工程款中扣除。9、承包人在发包人资金暂不到位的情况下,保证连续施工不停工。若因发包人资金暂不到位,承包人停工,导致控制节点工期要求不能按计划完成的,经过发包人通知不能纠正有可能影响整个工期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发包人解除合同的,承包人应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自动退场完毕,退场完毕后承包人提供资料双方办理工程结算(按已完工程价款的70%结算)、财务结算手续。10、外墙漆保证五年不褪色,十年不脱落。11、因财政资金暂未到位,未及时拨付的,不计利息。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1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校园内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5年;7.运动场为5年;8.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外墙漆5年不褪色,10年不脱落。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质量保修金的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3%,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3%。本工程质量保证金形式:质量保证金保函或扣工程款。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为(大写)(小写)。六、质量保修金的返还发包人在工程竣工交付使用之日起满12个月后无质量问题,将保修金无息返还承包人或将保函退还承包人。七、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1.工程量清单说明1.1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1.3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工程计量和工程价款的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的约定的有关规定。1.4补充子目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子目工作内容说明:。2.投标报价说明2.1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2.2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等。2.3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2.4暂列金额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3.其他说明3.1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1)参照最新《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本工程的全套施工图纸、图纸说明、相关规范标准等;(3)招标工程范围、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纪要及可能发出的补充说明;(4)《郑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试行)》(5)招标控制价参考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登封市建设工程材料预结算基准价格信息》中相应材料基准价或市场价;投标材料价格投标人根据市场行情自主报价;(6)省、市有关工程造价方面的法规、文件及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3.2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自主报价,投标人不应在工程量清单中自行增加新项目、修改项目名称、修改项目特征;更改材料、设备及构配件标准。4.工程量清单另附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登封市颖阳镇初级中学(单位名称)的登封市颖阳镇初级中学围墙重建及功能室维修改造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登封市颍阳镇初级中学围墙重建及功能室维修改造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河南谆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29人,营业收入为442.56万元,资产总额为197.26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书法承担相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河南谆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8月14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围墙重建及功能室维修改造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