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监测服务类 职业卫生监测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榆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



一、项目编号:MHX-2025-FW-07

二、项目名称:(榆林市卫生监督所)职业卫生监测服务类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价格

陕西立方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西安市雁塔区电子西街3号西京国际电气中心A座西区1610-1613室
198,200.00元
198,2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榆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榆林市卫生监督所)职业卫生监测服务类采购):
服务类(陕西立方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其他服务
职业卫生监测服务
甲方指定地点(50家用人单位工作场所)
1、职业卫生监测服务的交付成果需实现“数据可追溯、结论可验证、建议可落地”,既满足法规对监测记录的存档要求,也为企业职业病防治提供实际指导。 2、形式要求:需提供纸质版(加盖机构公章、CMA认证章)和电子版(PDF 格式确保不可篡改); 3、合规性要求:报告内容需符合《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数据需经三级审核(采样人员、检测人员、技术负责人签字);
2、2025年9月30前完成本项目服务,提供完整的、符合国家检测标准规范要求的检测鉴定报告。
需依据榆林市《2025年榆林市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开展全市12个县区50家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
198,2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鲁瑞(采购人代表)、闫秦生、陈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取费标准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以成交价为计费基数计取。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榆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榆林市卫生监督所)职业卫生监测服务类采购
0.4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第一成交候选人: 陕西立方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最终报价(大写): 壹拾玖万捌仟贰佰元整 小写(元): 198200.00
第二成交候选人: 陕西中检评价技术有限公司
最终报价(大写): 壹拾玖万捌仟捌佰元整 小写(元): 198800.00
第三成交候选人: 陕西中润检测有限公司
最终报价(大写): 壹拾玖万玖仟元整 小写(元): 199000.0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榆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新楼下巷21号
联系方式:134849465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榆林铭和信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航宇路石化家属院三单元201室
联系方式:156198951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思璇
电话:15619895155

榆林铭和信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14日

相关附件:

榆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榆林市卫生监督所)职业卫生监测服务类采购项目中标(成交)明细.pdf

07职业卫生检测服务类采购项目.doc

第一次报价.png

中小企业声明.png

榆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榆林市卫生监督所)职业卫生监测服务类采购项目中标(成交)明细受榆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采用进行采购(榆林市卫生监督所)职业卫生监测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编码:MHX-2025-FW-07)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一、合同包1(榆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榆林市卫生监督所)职业卫生监测服务类采购)1.1、中标(成交)供应商:陕西立方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1.2、中标(成交)总价:198200.00元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服务类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甲方指定地点(50家用人单位工作场所)1、职业卫生监测服务的交付成果需实现“数据可追溯、结论可验证、建议可落地”,既满足法规对监测记录的存档要求,也为企业职业病防治提供实际指导。2、形式要求:需提供纸质版(加盖机构公章、CMA认证章)和电子版(PDF格式确保不可篡改);3、合规性要求:报告内容需符合《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数据需经三级审核(采样人员、检测人员、技术负责人签字);2、2025年9月30前完成本项目服务,提供完整的、符合国家检测标准规范要求的检测鉴定报告。需依据榆林市《2025年榆林市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开展全市12个县区50家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1.00批198,200.00198,200.00-第1页-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MHX-2025-FW-07榆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榆林市卫生监督所)职业卫生监测服务类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人:榆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代理机构:榆林铭和信招标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08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公告3第二部分谈判须知8第三部分谈判与评审23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32第五部分合同样本34第六部分谈判响应文件格式38第1部分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概况榆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榆林市卫生监督所)职业卫生监测服务类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榆林市航宇路石化家属院三单元2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1、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MHX-2025-FW-07项目名称:榆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榆林市卫生监督所)职业卫生监测服务类采购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预算金额:200000.00元采购需求:合同包1(榆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榆林市卫生监督所)职业卫生监测服务类采购项目):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元合同包最高限价:20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其他服务职业卫生监测服务1(批)详见采购文件200000.002000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9月30前完成本项目服务,提供完整的、符合国家检测标准规范要求的检测鉴定报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榆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榆林市卫生监督所)职业卫生监测服务类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3)《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7)《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8)《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9)《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10)《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11)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榆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榆林市卫生监督所)职业卫生监测服务类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服务能力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其2024年企业年度报告书;事业法人须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2、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业务范围需包括①采矿业;②化工、石化及医药;③冶金、建材;④机械制造、电力、纺织、建筑和交通运输等本项目相关行业领域);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其投标均无效。2、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8月11日至2025年08月13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地点:榆林铭和信招标服务有限公司(陕西省榆林市航宇路石化家属院三单元201室)方式:供应商应提供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报名回执、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在(陕西省榆林市航宇路石化家属院三单元201室)现场获取谈判文件。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4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沙河路金融中心8楼第六会议室4、开启时间:2025年08月14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沙河路金融中心8楼第六会议室5、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6、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1.2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1.3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4供应商应具有2025年1月1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任意税种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的税种为由税务局核定的企业税种(如:企业增值税或个人所得税等税种),且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5供应商应具有2025年1月1日至提交竞争性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若供应商注册时间不满一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本项目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其他事项(1)平台报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项目确认。(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请自带U盘拷贝或用电子邮件发送询价通知书,供应商需提供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项目确认回执单、领取询价通知书经办人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在榆林铭和信招标服务有限公司(陕西省榆林市航宇路石化家属院三单元201室)获取采购文件。(3)供应商初次使用交易平台,须先完成诚信入库登记、CA锁认证及企业信息绑定。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4)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7、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榆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新楼下巷21号联系方式:1348494658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榆林铭和信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榆林市航宇路石化家属院三单元201室联系方式:1561989515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思璇电话:15619895155榆林铭和信招标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08月09日1.第二部分谈判须知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采购人信息:榆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人:钟佰仑联系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新楼下巷21号联系电话:134849465802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榆林铭和信招标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陈思璇联系地址:榆林市高新区沙河口生园小区8排3号电话:156198951553项目名称榆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榆林市卫生监督所)职业卫生监测服务类采购项目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预算金额200000.00元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7谈判内容见采购内容及要求8服务期2025年9月30前完成本项目服务,提供完整的、符合国家检测标准规范要求的检测鉴定报告。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合同约定的特定标准。10投标人资质条件合同包1(榆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榆林市卫生监督所)职业卫生监测服务类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投标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1.2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或承诺书;1.3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4投标人应具有2025年1月1日至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任意税种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的税种为由税务局核定的企业税种(如:企业增值税或个人所得税等税种),且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5投标人应具有2025年1月1日至提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若投标人注册时间不满一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本项目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残疾人单位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生产厂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3、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服务能力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其2024年企业年度报告书;事业法人须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2、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业务范围需包括①采矿业;②化工、石化及医药;③冶金、建材;④机械制造、电力、纺织、建筑和交通运输等本项目相关行业领域);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其投标均无效。关资质证明文件的特别说明:1)投标人必须对所提供的资格要求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部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和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完全一致。2)所列资格要求均为必备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在谈判响应文件规定处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企业公章,缺项、漏项或者符合性、有效性、真实性审核不合格的,投标人自动放弃采购活动资格,谈判响应文件视为无效。3)开标结束后,由谈判小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谈判响应文件的评审。11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12踏勘现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13采购人澄清时间1、采购人发出澄清文件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2、投标人收到澄清文件确认时间:24小时内。14分包不允许15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90日历日16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投标截止时间递交地点:递交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沙河路金融中心8楼第六会议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4日09时30分00秒前17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谈判保证金的缴纳形式:本项目采用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提供信用中国陕西榆林承诺网页截图(截图须体现项目名称)单位名称:榆林铭和信招标服务有限公司账户号码:61050169661100001466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西人民路支行基本账户编号:J8060007361501谈判保证金有效期:90日历天18谈判时间和地点谈判时间2025年08月14日09时30分00秒整谈判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沙河路金融中心8楼第六会议室19是否允许递交备选竞争性谈判文件方案否20签字或盖章要求竞争性谈判文件封面、响应函等应均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交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响应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响应文件签字人签字。响应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处必须由其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21竞争性谈判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版(U盘)壹份。开标时间截至前邮寄出至代理公司(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沙河路生园小区西八排三号,联系人陈思璇15619895155)22封套上写明谈判响应文件正本1份单独密封,并注明“正本”字样。谈判响应文件副本2份密封装在同一个密封袋中,并注明“副本”字样。谈判响应文件电子版1份(U盘)单独密封,并注明“电子版”字样。须提交3个密封文件袋,每个封袋应加贴封条,并在封线处加盖谈判人公章,密封袋的封面要有谈判人全称、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等标识。并标明:谈判响应文件“请勿在_____(谈判时间)之前启封”标识字样。23是否退还竞争性谈判文件否24成交投标人的确定谈判小组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投标人。25谈判小组的组建谈判小组构成:由3名专家组成谈判专家确定方式:符合本项目专业需求并为省财政厅专家库在册专家;本谈判项目所需专家,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其备选专家人数为评审专家人数的2倍以上。26项目验收由甲方组织相关人员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证明。27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投标人支付;支付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费用收取标准:取费标准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以成交价为计费基数计取。28竞争性谈判最高限价200000.00元为了进一步推动金融支持政策更好适应市场主体的需要,扎实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根据中办、国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市场主导、财政引导、银企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中标(成交)投标人可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在线申请,依法参加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活动。目前的合作银行有:北京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平安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秦农银行、浙商银行、中国银行、西安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排名不分先后)。榆林市“政采贷”业务办理银行联系表序号银行名称产品名称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利率办理时效联系人1长安银行政采贷1000万元1-3年3.45%72小时魏众151091239512中信银行政采E贷1000万元1-3年3.45%起24小时高明189922187953光大银行政采贷1000万元1-3年3.45%72小时艾思宇135091279974交通银行秦政贷1000万元1年3.45%24小时张飞152912968865中国银行政采贷1000万元1-3年3.45%72小时李浩186912300076招商银行政采贷3000万元1-3年3.45%起24小时马烨155961000077浦发银行政采E贷1000万元1年3.45%起72小时朱君156291691588农商银行政采贷1000万元1-2年3.45%-5.8%24小时王璐155298750569农业银行政采贷1000万元1年3.45%以上24小时米璐洁1896699766610民生银行政采E贷3000万元1年3.45%起24小时郝双双1599122585011兴业银行政采贷1000万元1年期3.4%72小时薛万隆1870925852312广发银行政采通1000万元1年3.45%起24小时李思嘉1519182010113建设银行E政通1000万元1年3.2%72小时张宇15929397838榆林市“政采贷”业务办理银行联系表序号银行名称产品名称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利率办理时效联系人1长安银行政采贷1000万元1-3年3.45%72小时魏众151091239512中信银行政采E贷1000万元1-3年3.45%起24小时高明189922187953光大银行政采贷1000万元1-3年3.45%72小时艾思宇135091279974交通银行秦政贷1000万元1年3.45%24小时张飞152912968865中国银行政采贷1000万元1-3年3.45%72小时李浩186912300076招商银行政采贷3000万元1-3年3.45%起24小时马烨155961000077浦发银行政采E贷1000万元1年3.45%起72小时朱君156291691588农商银行政采贷1000万元1-2年3.45%-5.8%24小时王璐155298750569农业银行政采贷1000万元1年3.45%以上24小时米璐洁1896699766610民生银行政采E贷3000万元1年3.45%起24小时郝双双1599122585011兴业银行政采贷1000万元1年期3.4%72小时薛万隆1870925852312广发银行政采通1000万元1年3.45%起24小时李思嘉1519182010113建设银行E政通1000万元1年3.2%72小时张宇15929397838特别声明:信用承诺要求:为深入贯彻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精神,根据市发改委《关于在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信用监管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榆政发改发〔2020〕329号)和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以及开展承诺工作的通知》(榆政财采函〔2020〕9号)在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领域全面推行信用公开承诺制;《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承诺网上公示的通知》(榆交易函〔2021〕19号)文件要求从2021年10月20日起凡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各方交易主体,均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进行注册、登陆,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网址:https://credit.yl.gov.cn/),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招标人、招标人委派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员、评审专家、投标信用(保证金)的承诺事由为“项目名称及标段”,行政监督部门执法人员、招标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承诺事由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所有活动”。附件:信用承诺上报操作指南。各投标人在竞争性谈判期间如查出串标围标行为,一经查证将其列入公司不良信誉投标人,禁止其5年内参与本公司的所有招投标。若第一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公示期内发现项目经理有其他在建项目,视为骗标,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将其列入公司不良信誉投标人,禁止其2年参与本公司的所有招投标。响应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所有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单位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生产厂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名称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1.第一节总则1.资金来源1.1本次谈判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已落实到位。2.采购代理机构及合格的谈判人2.1采购代理机构实施本次谈判的采购代理机构为榆林铭和信招标服务有限公司。2.2合格的谈判人:2.2.1须具备下列条件,方为合格的谈判人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根据本次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投标人特殊条件(见谈判人须知前附表)。2.2.2谈判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单位(包括榆林铭和信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及采购人)有任何关联,亦不得是采购单位的附属机构。如果谈判人在谈判中隐瞒了上述关系,一经证实,则该谈判无效。2.2.3谈判人必须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方可参加谈判。竞争性谈判文件售后不退。2.2.4谈判费用自理。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谈判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3.谈判产品的合格性和合法性3.1谈判产品应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并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强制性标准。3.2如涉及,谈判人应优先选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布的“节能环保产品目录内”的标的物。4.谈判响应文件内容的真实性4.1谈判人应保证其谈判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谈判资料、信息是真实的,并且来源于合法的渠道。因谈判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谈判资料、信息不真实或者其来源不合法而导致的所有法律责任,由谈判人自行承担。5.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5.1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我省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导向作用,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通过搭建信息对称、相互对接的平台,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结合我省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实际,我省制定了《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谈判人请参考。6.政府采购政策6.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和《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的有关规定,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提高至20%,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鼓励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对于货物服务采购项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价格扣除优惠提高至6%,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6.2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采购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有关规定,提供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承建的工程或者承接的服务(不包括使用大型、中型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货物)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依据该办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其中小微企业不再享受有关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注:(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下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建的工程或者承接的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残疾人单位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产品中有监狱企业生产的产品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生产厂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未提供上述声明函/证明文件扫描件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未如实填报《投标人书面声明函》的,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行为,拒绝其参本次投标活动。6.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7.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发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有关规定执行。中标价格=中标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8.谈判过程的监督和管理7.1榆林市财政局依法履行对谈判过程的监督管理职责。1.2.第二节竞争性谈判文件8.竞争性谈判文件构成8.1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货物、服务,谈判程序和合同条件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均有说明。竞争性谈判文件共五章,内容如下: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章谈判须知第三章谈判与评审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第五章合同样本第六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8.2谈判人应认真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谈判人没有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谈判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由此带来不利于谈判人的评标结果,其风险由谈判人承担。8.3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9.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澄清和质疑9.1在谈判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并发布变更公告,同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竞争性谈判文件收受人。9.2对已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谈判文件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竞争性谈判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9.3已经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谈判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有疑问的,应在“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的法定质疑节点和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视情况在法定期限内将书面答复传送给相关的竞争性谈判文件收受人。9.4谈判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10.投诉本项目受理投诉的相关部门为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1.3.第三节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11.谈判语言和谈判货币11.1谈判人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以及谈判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11.2谈判应以人民币报价。任何包含非人民币报价的谈判将按无效谈判处理。12.谈判响应文件的构成12.1谈判人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的内容,详见第五章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构成及格式12.2如果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没有允许提供备选方案,则每个谈判人只允许提交一个谈判方案,否则,其谈判将按照无效谈判处理。13.谈判响应文件格式13.1谈判人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第五章所提供的格式和要求制作谈判响应文件,明确表达谈判意愿,价格及承诺,谈判人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14.谈判报价14.1谈判总价:指完成本项目所有发生一切费用(含税)。包含且不限于人员工资福利及人员社会保险费、管理费用及利润、税金、验收、服务内容及成交服务费用、谈判时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等)。14.2谈判报价:14.2.1谈判人应在谈判报价表中标明完成本次谈判所要求的货物、服务、且验收合格的所有费用(含税),谈判报价表中标明本次货物、服务的所有单项价格和总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无效谈判处理。14.2.2成交服务费用和谈判时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报价时不体现在单项价格和总价中,但谈判人应充分考虑到成交总价中包含以上费用。14.3谈判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应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将按无效谈判处理。15.证明谈判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15.1谈判人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谈判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交合格的资格证明文件。如果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合格的,其谈判将按无效谈判处理。16.证明产品的合格性和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16.1谈判人应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交产品和服务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强制性标准的证明文件。缺少证明文件或证明文件不合格的谈判,与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有重大偏离的谈判,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强制性标准的谈判将按无效谈判处理。16.2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图片和数据,它包括:1)逐条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的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进行应答,说明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对谈判的技术和商务要求是否做出了实质性响应并提供支持文件;2)供货范围和服务内容的详细说明。17.谈判保证金(如有)17.1谈判人在谈判前应向采购代理公司提交“谈判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额的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谈判的一部分。17.2谈判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免遭因谈判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人在因谈判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的规定没收谈判人的谈判保证金。17.3谈判保证金可采取“谈判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任何一种形式。17.4谈判保证金必须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谈判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缴纳金额及方式办理。17.5谈判开始后经审查,未提交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金额不足或谈判保证金收款收据复印件未附在谈判响应文件内的谈判将按无效谈判处理。17.6未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并按规定交纳成交服务费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17.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投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17.8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18.投标有效期18.1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从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规定有效期的谈判将被视为非响应性谈判而予以拒绝。18.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向谈判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的形式。谈判人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谈判保证金也不被没收。同意延长的谈判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谈判响应文件,但要相应延长其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节第17条有关谈判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9.谈判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9.1谈判人应提交壹份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和“谈判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的副本,每套谈判响应文件封面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并有谈判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名、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的标识。19.2谈判响应文件需打印,并由谈判人的法定代表或法定授权委托人签字,若由法定授权委托人签署的,须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所有要求签字(名)处,均须由签字(名)者本人用不褪色的蓝(黑)色墨水(汁)书写,不得用任何形式的图章代替。所有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按第六章规定的顺序编排、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第几页共几页),并分别胶装成册。19.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谈判人的法定代表或法定授权委托人在旁边签字方有效。19.4谈判人名称应填写全称,谈判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签字和盖公章处谈判人应分别作响应。19.5因字迹潦草、表述不清或不按竞争性谈判文件格式编制的谈判响应文件,所引起的对谈判人不利的后果,由谈判人自行负责。19.6谈判响应文件的副本、电子版须和正本保持一致。19.7上传的电子版谈判文件需逐页盖企业公章,所有签字部分(包括被授权人签字部分)需加盖企业法人章。2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法律规定的其他串标情形。1.4.第四节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21.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1.1两轮投标报价均不公开,成交价以第二次报价为准。谈判报价表(第一次)在谈判响应文件内装订,第二次报价谈判人须在开标系统中报价,报价完成后须盖章提交。21.2谈判文件的封装:谈判人应将谈判响应文件正本、所有的副本、电子版、分别密封装在3个单独的密封袋中(封袋不得有破损),密封袋密封处应加贴封条,并在封线处加盖谈判人公章。密封袋封面请按以下要求标记:1)谈判人的全称;2)谈判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3)正本或副本、电子版、的字样;4)“请勿在_____(谈判时间)之前启封”标识字样。17.3如果谈判人未对谈判响应文件按上述要求进行完好密封及标识,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谈判人自行承担。22.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22.1谈判人应按照谈判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在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全部谈判响应文件和谈判资料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响应文件接收人。22.2无论谈判人成交与否,其谈判响应文件恕不退还。23.迟交的谈判响应文件23.1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在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发出的谈判响应文件,为无效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24.谈判的修改与撤回24.1谈判人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也可以提出价格变动声明,但谈判人必须在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或撤回或变动价格的书面通知文件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24.2谈判人的修改或撤回或变动价格的通知应按本节第21条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24.3在谈判截止时间之后,谈判人不得对其谈判做任何修改或撤回。2.第三部分谈判与评审第1节谈判25.谈判25.1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竞争性谈判。谈判时所有谈判人代表自愿参加,参加谈判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5.2在谈判时没有启封和宣读的谈判响应文件将原封退回给谈判人。25.3采购代理机构将做现场记录,存档备查。26.评审方法26.1按照财政部印发财政部令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评审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质量和服务相等且在全部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谈判人作为成交候选人。27.评审程序按照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推荐成交候选投标人名单的工作程序进行评审。在上一步评审中被废标者,不进入下一步的评审。28.谈判小组组成28.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印发财政部令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以上单数,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谈判小组组长,谈判小组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独立进行评审工作。29.评审原则29.1竞争性谈判文件(包含澄清、修改和答疑)和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是评审的依据。在评审中,不得改变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方法和成交条件。29.2在评审期间,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可以书面形式(由谈判小组专家签字)要求谈判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谈判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并不得超出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9.3如果谈判人在澄清规定期限(30分钟)内,未能答复或拒绝答复谈判小组提出的澄清要求,将由谈判小组根据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按最大风险进行评审。29.4谈判过程中的实质性变动:29.4.1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在最终报价之前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同。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9.4.2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谈判人。29.4.3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性谈判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谈判响应文件:1、谈判人未按规定装订、标记、密封、印鉴及内容不全的谈判响应文件;2、谈判响应文件密封袋非完好的谈判响应文件;3、未按判响应文件提交谈判文件第22.1条之要求的;4、未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谈判响应文件;5、谈判截止时间以后发出的谈判响应文件;6、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谈判响应文件;7、不符合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有重大偏差的谈判响应文件;8、未对谈判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的。第2节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9.5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初审29.5.1谈判响应文件的初审资格性审查标准序号评审内容评审标准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承诺符合要求2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或承诺书;证明材料或承诺符合要求3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合法有效4投标人应具有2025年1月1日至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任意税种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的税种为由税务局核定的企业税种(如:企业增值税或个人所得税等税种),且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法有效5投标人应具有2025年1月1日至提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若投标人注册时间不满一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本项目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法有效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书面声明符合要求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符合要求8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服务能力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其2024年企业年度报告书;事业法人须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合法有效9投标人应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业务范围需包括①采矿业;②化工、石化及医药;③冶金、建材;④机械制造、电力、纺织、建筑和交通运输等本项目相关行业领域);合法有效10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提供截图符合要求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其投标均无效。书面声明或说明符合要求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残疾人单位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生产厂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合法有效29.5.2符合性审查谈判小组对通过29.5.1资格审查的谈判人按照以下要求对其谈判响应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评为不合格,为无效谈判响应文件,不得进入详细评审。符合性审查表序号符合性审查项通过条件结论未通过原因1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文件以下三处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无遗漏,且与本项目一致:(1)封面;(2)响应函;(3)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2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1)响应函;(2)第一次谈判报价表、分项报价表(谈判文件未作要求的除外);(3)资格证明文件;(4)投标人概况;(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6)针对本项目的响应方案。3响应文件签字、盖章签字、盖章符合谈判文件要求,且无遗漏。4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均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5投标有效期均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6谈判报价同时满足以下条款:(1)谈判报价符合唯一性要求;(2)第一次谈判报价表填写符合要求;(3)报价货币符合谈判文件要求;(4)未超出采购预算或谈判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7实质性条款响应完全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各项技术/服务/商务实质性条款,没有重大缺项、漏项,无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的。8响应方案响应方案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9其他完全理解并接受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对投标人的各项须知、规约要求和责任义务,没有出现法律法规或谈判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被视为“无效响应”的情形。谈判小组:(签字或盖章)29.5.3在详细评审之前,根据本须知第29.5.2条的规定,谈判小组要审查每份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谈判应该是与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服务内容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谈判。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谈判小组决定谈判的响应性只根据谈判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9.6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详细评审29.6.1谈判小组将按照本节第29.5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进行详细评审。详评:对于经初审合格的所有谈判,由谈判小组各成员依据谈判响应文件,从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人。29.6.2提供服务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谈判小组员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序或由全体谈判小组成员无记名投票,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谈判人,其他投标无效。29.6.3第二次有效投标报价为成交价。25.6.4计算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如果“谈判报价表”中的总价与谈判的其他文件中的总价不一致,以“谈判报价表”中的总价为准。如果谈判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谈判将被拒绝。29.7提出成交候选人名单29.7.1评审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9.7.2谈判小组向采购人提出评审报告,并推荐一至三名成交候选人,标明排列顺序。2.4.1.1.30.评审过程的保密30.1谈判小组成员和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泄露有关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30.2在评审过程中,如果谈判人试图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方面,对谈判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其谈判将按无效谈判处理。第3节定标、成交通知与签约31.成交程序31.1谈判小组根据评审方法的规定对谈判人进行评审排序,推荐1~3名成交候选人,作为评审结果。评审结果由全体评委签字确认。31.2采购人根据谈判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排列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为成交人。31.3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竞争性谈判。31.4成交人确定之后,成交结果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32.成交与落标通知32.1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采购人的“成交复函”后,3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公告的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32.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后,因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3.成交合同的签订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成交人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包括评审中形成的澄清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成交人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包括评审中形成的澄清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4.成交服务费34.1成交投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成交服务费及谈判时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以实际发生额为准)。35.其他35.1谈判步骤为:第一次报价---分别谈判---第二次报价---评审推荐成交人。35.2经过公开发布谈判信息后,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本项目按废标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将重新组织谈判。35.3成交投标人确定后,成交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拖延或拒签合同的,或未能按照规定的时间提供履约担保,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按评审顺序重新确定成交投标人。同时报请监督机构予以通报,禁止其进入政府采购市场,并没收其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损失超过谈判保证金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6.需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36.1“节能产品”或“环保产品”: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36.2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36.2.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36.2.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36.2.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有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36.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36.3.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36.3.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6.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36.3.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36.3.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36.4监狱、戒毒企业统称监狱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1、采购内容及要求榆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依据《2025年榆林市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方案》,通过开展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掌握全市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现状,研究分析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用人单位工作场所中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及浓度(强度)水平及变化趋势,结合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评估职业病危害因素暴露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明确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岗位,发现职业病防治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为职业病防治工作制定政策、完善法规标准、建立健全监管工作机制、明确职业卫生工作重点提供依据和支撑。现就本单位榆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榆林市地方病防治所)采购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项目进行采购。服务清单序号品名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参数1其他服务职业卫生监测服务50家中标单位需依据榆林市《2025年榆林市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开展全市12个县区50家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详见电子版)。1、项目成果(一)提交成果1、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报告;2、50家企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项目调查表2、各企业现场监测过程中人员采样影像资料;3、现场原始采样记录(2)成果要求1、职业卫生监测服务的交付成果需实现“数据可追溯、结论可验证、建议可落地”,既满足法规对监测记录的存档要求,也为企业职业病防治提供实际指导。2、形式要求:需提供纸质版(加盖机构公章、CMA认证章)和电子版(PDF格式确保不可篡改);3、合规性要求:报告内容需符合《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数据需经三级审核(采样人员、检测人员、技术负责人签字);2、其他要求1、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50家用人单位工作场所)2、服务期:2025年9月30前完成本项目服务,提供完整的、符合国家检测标准规范要求的检测鉴定报告。3、合同价款合同总价一次包死,不受市场价变化的影响。4、款项结算5、4.1、合同款的支付:本项目无预付款,检测鉴定工作完成,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符合国家检测标准规范要求的检测鉴定报告,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检测鉴定报告及正式发票后,根据实际提交的鉴定报告数量进行核算,若核算无误,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检测费用。6、质量保证5.1、选用的产品、材料必须保证技术指标先进、质量可靠、满足合同文件要求。5.2、服务符合国家、行业、合同约定的特定标准。7、技术服务6.1、技术资料:服务完成后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包含提供所有企业现场监测过程中人员采样影像资料和现场原始采样记录。6.2、服务承诺:采购服务有明确的技术服务承诺。8、违约责任7.1、按《合同法》中的相关条款执行。7.2、未按合同要求提供,不能满足技术要求,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和对供方违约行为进行追究,同时按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9、验收8.1、验收依据:(1)合同;(2)国内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3、监测技术方案:详见电子版4.第五部分合同样本(本合同模板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改。)榆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合同买方:榆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称为“买方”)卖方:(以下称为“卖方”)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现授权各自代表按照下述条款签署本合同。第1章合同标的1.1买方同意向卖方购买,卖方同意向买方出售以下规格服务:。2.1卖方向买方提供的合同的商品总价格(以下称为: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元)。2.2上述合同价款包括:(1)合同总价为总承包价,包括:服务总价(含税金)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2)合同总价一次包死,不受市场价变化的影响,不受实际工作量变化的影响。第2章支付条款3.1付款方式:买方应在卖方提供的全部服务并由卖方负责待项目验收合格后按照合同价格买方一次性全款支付。第3章发货条款4.1卖方负责将全部购买服务交付至买方指定的地点。4.2买方将在收到服务产品后,对有关的服务产品进行查验。第4章质量保证及质保期5.1买方提供的数据必须保证技术指标准确,满足合同文件要求。5.2买方所提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要求,确保数据达到最佳状态。第5章赔偿和违约金的支付6.1如果卖方对所供应用服务延误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下列比率向买方支付违约金:每迟交货违约金的总额将不超过本合同总价的10%。卖方对违约金的支付并不解除卖方履行合同的责任。如因卖方原因造成迟延交货,从而使买方增加额外的费用,则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6.2由于卖方原因发生本合同的情况,并且卖方应向买方支付的违约金达到本合同总价的10%时,则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应退还买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及自付款之日起至返还之日间的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如卖方对违约金有异议,应在接到买方通知的[10]日内提出。第6章不可抗力7.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各方由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7.2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3]日内通知本合同的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10]日内向对方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7.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第7章验收条款组织相关人员按照合同及国家相关政策法律进行验收。第8章争议解决条款9.1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将该争议提交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2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执行本合同未涉争议的其它部分。第9章合同生效及其他10.1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10.2合同将保持其有效直至双方己完全履行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并双方之间的所有付款和索赔己结清。10.3本合同文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10.4对合同内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0.5任何与本合同相关但未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事项将由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10.6本合同中合同各方的某些义务,包括保密条款,在本合同终止或有效期之后仍对合同各方具有约束力。买方:负责人:职务: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卖方:负责人:职务: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5.第六部分谈判响应文件格式正/副本采购项目编号:MHX-2025-FW-07榆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榆林市卫生监督所)职业卫生监测服务类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时间:目录第1部分响应函X第2部分第一次谈判报价表X第3部分资格证明文件X第4部分投标人概况X第5部分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X第6部分响应方案X6.第一部分响应函榆林铭和信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我单位收到贵公司(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号谈判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本次谈判活动。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几点,并愿负法律责任。1.我方的谈判报价为:2.按照谈判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服务、合格产品和全面服务保障。3.如若成交,将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谈判响应文件及承诺条件,全面签约并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4.我方已详细阅读和核实谈判文件全部内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提出含糊不清和误解问题的权力。5.同意提供贵方要求的与本次谈判有关的任何证明资料。6.其他:。7.所有关于本次谈判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方式联系: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7.第二部分谈判报价表2.1第一次谈判单价报价合计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投标人谈判报价:元人民币(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服务期质量标准备注:表内报价内容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年月日2.2分项报价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格式自定)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2.上述投标总报价包含了投标人为此项目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在整个合同期内不做调整。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被授权8.第三部分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应按照《谈判公告》所列“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全部资格证明文件,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榆林市政府采购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投标人书面声明函》应按下文给定格式填写,否则按无效处理。特别说明,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附件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承诺书我公司特此声明我公司符合以下所列情况: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我公司承诺以上资料真实有效,如有隐瞒或欺骗,我公司愿承担相关所有责任。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件3: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人应具有2025年1月1日至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任意税种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的税种为由税务局核定的企业税种(如:企业增值税或个人所得税等税种),且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件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投标人应具有2021年1月1日至提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若投标人注册时间不满一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本项目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件5:投标人书面声明函投标人书面声明函(采购人名称):我方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人,在此郑重声明:1、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填“没有”或“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应提供期限届满的证明材料。2、我方(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我方(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我方(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不实,我方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并遵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投标人未如实填报《投标人书面声明函》的,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行为,拒绝其参本次投标活动。附件6:投标人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投标人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参考格式)(采购人名称):(投标人名称)于年月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详细注册地址)合法注册并经营,公司主营业务为,营业(生产经营)面积为,现有员工数量为,其中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有(专业能力、数量),本公司郑重承诺,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清单序号设备或材料名称品牌及型号数量备注(自购/租赁)123….2、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其2024年企业年度报告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2、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业务范围需包括①采矿业;②化工、石化及医药;③冶金、建材;④机械制造、电力、纺织、建筑和交通运输等本项目相关行业领域);3、信用承诺书榆林市政府采购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市场主体名称:证件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号码:法人代表:承诺有效期限:年月日—年月日承诺内容: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投标人形象,本单位自愿做出以下承诺:1、承诺本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承诺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3、承诺本单位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4、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5、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6、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7、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8、按照信用信息管理有关要求,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在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若违背以上承诺,同意依据相关规定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和在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示;性质严重的,同意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和责任,并依法依规列入严重失信名单。承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承诺日期: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注: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网址:https://www.ylcredit.gov.cn/)。承诺事项名称:《榆林市政府采购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需上传至承诺附件。承诺操作的相关事宜如下:1、投标申请人根据承诺事项选择相应的模板填写《信用承诺书》;2、网上公示需填写:选择承诺事项、填写承诺时间(当日)、承诺事由(项目名称)、承诺书附件,选择受理部门(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项目所属地财政局);3、所有账号问题在政务服务网中咨询或拨打029-87382893、87382894。附件:投标人应具有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自主上报的投标信用承诺书网站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4、非联合体投标书面声明非联合体投标书面声明致:(采购人名称)我公司为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不存在与其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我公司独立参加此次(项目名称)的投标,未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5、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如有)6、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致:(采购人名称)企业法人企业名称法定地址邮政编码工商登记机关税务登记机关机构代码证号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职务联系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法定代表人签章:(公章)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注册于(投标人地址)的法定代表人,现代表公司授权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公司合法代理人,代表本公司参加(项目编号:)的谈判活动。代理人在本次谈判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有关事物,我公司均予承认。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盖章)生效,有效期自谈判之日起日历天,特此声明。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注:如使用二代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此授权书的有效期应与谈判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第4部分投标人概况4.1投标人的基本情况介绍和资格声明(格式)单位基本情况投标人全称注册地址成立时间登记证号单位性质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所属行业上年度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基本存款账户账号所获得资质及等级(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经营范围人员情况从业人员总数管理人员数量专业技术人员数量残疾人人数少数民族人数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相关投标人关系投标人名称说明1、登记证号指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中的登记号,或“三证合一”改革后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投标人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的登记证号码一致。2、成立时间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不提供“上年度营业收入”。3、投标人应如实填写上述信息。4.2投标人性质1、投标人为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按下文给定格式填写声明函。未提供或未按给定格式提供声明函的,将不能享受谈判文件规定的价格优惠政策,但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函(格式不限定)。未提供证明函的,将不能享受谈判文件规定的价格优惠政策,但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特别提醒:仅当服务商属于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时才需填写相应的声明函/证明函,否则应当将其留空或直接删除。投标人性质将随成交公告一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项目采购活动,货物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企业(选填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企业(选填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投标人在填报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认可。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或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4、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企业不填写)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必须真实有效,如果被举报经查实出具虚假声明函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监狱企业证明函(如用,不用可删除)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9.第五部分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未签署下列承诺书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执行陕财办采管〔2006〕21号文件)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公司在此庄严承诺:1、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2、不向政府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3、不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供虚假资质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中标、成交。4、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定单。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6、不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7、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或其它投标人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8、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标采购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履约承诺书致:(采购人名称):(公司)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人,在此郑重声明:1、我方已充分知悉理解了采购人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提出的所有规定及要求,并予严格遵守且完全响应谈判文件中对技术、验收、合同条款、服务期限、服务地点、付款等条款的各项规定。2、我方承诺,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所有数据的实测、生产、整理、建模等数据库建设内容。3、若我方在与贵单位合作过程中发生失信行为,愿意承担相应的后果并接受相应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0.第六部分响应方案1、投标人可结合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相关要求等自行编制响应方案,格式自定。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日期:2、商务条款响应说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序号谈判文件要求谈判响应响应说明说明:1、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如实填写(包括服务期、地点、付款方式等)。2、响应说明填写:优于、相同、低于。投标人:(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三、技术参数偏离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序号采购要求谈判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请按项目实际情况,对应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逐项响应。偏离情况填写:优于或等于或低于。投标人:(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投标技术参数响应佐证资料(如有)四、投标人认为有利于本次谈判的其他情况说明。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榆交易函(2021)19号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承诺网上公示的通知各有关交易主体:为深入贯彻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精神,根据市发改委《关于在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信用监管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榆政发改发(2020)329号)和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以及开展承诺工作的通知》(榆政财采函(2020)9号)在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领域全面推行信用公开承诺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时间要求从2021年10月20日起凡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各方交易主体,均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进行注册、登陆,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网址:https://credit.yl.gov.cn/),交易中心不再收取纸质承诺书。代理机构需在招标文件中载明“信用承诺操作的相关事宜”。二、承诺事由各相关交易主体注册、登陆后根据承诺事项选择相应的模板填写《信用承诺书》,并载明承诺事由,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招标人、招标人委派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员、评审专家、投标信用(保证金)的承诺事由为“项目名称及标段”,行政监督部门执法人员、招标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承诺事由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所有活动”,政府采购活动中,各方交易主体的承诺事由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所有活动”。三、数据核查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核查招标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招标人(采购人)、招标人委派代表、投标人(供应商)、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员、行政监督部门执法人员、投标信用(保证金)的信用承诺公示情况,交易中心评标组织人员负责核查评审专家的信用承诺公示情况。如工作不细致、不严谨导致信用承诺公示迟报、漏报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联系人:董婧联系电话:0912-3515062特此通知。附件:信用承诺上报操作指南榆林市公共资漾交易中2021年10月9日附件:信用承诺上报操作指南榆林共享平台信作指南建设诚信榆林榆林市信用办信用承诺上报三种方式数据上报方式部门手工录入方式,逐个上报,适合数据量小的上报方式部门O上报部门通过Excel表格文件上传上报适合数据量大的上报方式企业3申报企业登录信用榆林网站,自主申报。数据上报部门上报流程登录系统选择上报方式入系统用户名和码以及验证码上报数量少可以通过手工录入,数量的话,通过下载模板进行上传0102030405输入网址选择信用承诺系统信用承诺系统上报数据手工录入单条成上传文件完成在览器输入网址http://11120.184数据上报数据上报企业自主申报信用承诺>信用中国(陕西榆林)信用中国(陕西榆林)https://credit.yl.govcnCHEBITOVF全省统一身份验证与省、市政务服务网互通服标的科日甲OIL信用承诺栏目信用承诺公示,自主申报企业只能申报本企业的信用承诺,元U不能代报、替报数据上报企业自主申报信用承诺信用中国(陕西榆林)https://credityl.gov.cn高购E作全省统一身份验证与省、市政务服务网互通H企业只能申报本企业的信用承诺,不能代报、替报21-1数据上报企业自主申报信用承诺政第法规联合发行业信用杭用承企业登录白王中供用织专项始理精+白王中供用织专项始理企业登录个人登录16aFF立脚行录数据上报企业自主申报信用承诺带*号项目为必填项承诺事项(选择项)承诺时间≥承诺事由受理部门(选择项)承诺书内容(系统白动补充)违诺责任内客(系统自动补充)企业只能申报本企业的信用承诺,不能代报、替报数据上报企业自主申报信用承诺带*号项目为必填项承诺事项(选择项)承诺时间》承诺事由受理部门(选择),承诺书内容(系统自动补充)违诺责任内容(系统白动补充)企业只能申报本企业的信用承诺,不能代报、替报9数据上报企业自主申报信用承诺承完成上报M查看上报信电1R企业只能申报本企业的信用承诺,不能代报、替报推第常见问题注意事项企业登录问题>网站账号注册和登录验证都是经省统一验证中心进行>网站只支持账号+密码方式登录>不支持手机短信验证、支付宝等其他方式登录>如果企业已在政务网注册,直接用该账号登录即可>如果忘记账号密码,可到政务服务网通过其他方式登录政务网查看账号常见问题注意事项陕西省统一身份验证验证页面进入方式:政务服务网登录地址https://sfrzshaani.gov.cn信用中国(陕西榆林)页面链接陕西政务服务网()页面链接鱼信用中国(陕西榆林)陕西政务服务网国2.2分项报价表采购项目名称:榆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榆林市卫生监督所)职业卫生监测服务类采购采购项目编号:MHX-2025-FW-07序号项目名称单位单价备注(万元)1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项11、检测项目负责人与企业联系进行现场初勘,确定检测时间及检测范围,并编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计划》;2、检测组人员开展现场调研工作,包括对各生产区域、设备等运行情况、平面布置、配备的个人防护用品、现场采取的防护措施、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方面的调研核对工作;3、检测组人员进行现场检测,包括最高浓(强)度、短时间接触浓(强)度、时间加权浓(强)度的检测,同一检测点位不同时间段三次采样的检测费用、工作人员、食宿、交通等费用;4、实验室试剂、样品的检验、化验费用以及资料数据的整理汇总分析评价费用等。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项123实验室测试分析项54检测评价报告编制及内审项1.51、检测人员《检测汇总报告》、《检测评价报告》的编写费用;2、项目组人员自审、部门负责人审核、公司组织内部评审,共三级审核:3、邀请外部多名专家进行审核指导费用。5其他费用项0.43报告书打印、复印、制作、包装、印刷、各类耗材等费用:送达企业等费用7合计19.93万元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2.上述投标总报价包含了投标人为此项目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在整个合同期内不做调整。投标人(公章):陕西立方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孙伟东4.2投标人性质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项目采购活动,货物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榆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榆林市卫生监督所)职业卫生监测服务类采购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陕西立方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20人,营业收入为7262.67万元,资产总额为7667.49万元,属于中型企业(选填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企业(选填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十苑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陕西立方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益章)日期:2025年8月14日说明:1、投标人在填报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认可。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或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4、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职业卫生监测服务类 职业卫生监测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